遇到死路时,找“相反的方向”有困难。如果人们将一把直尺放在他们和医生之间,他们就不能根据指导语分类“在他们旁边”和“在医生旁边”的物体。他们在另一个人的胳膊上指出相应于他们自己身上的刺激点有困难。他们知道目前是三月,今天是星期三,但说出前一天是星期几和前一个月是几月有困难,尽管他们能完整地背诵一系列星期和月份。他们不能比较在他们前面的两组小木棒所含的单位数目:他们有时把同一根小木棒数两遍,有时在数一组小木棒的时候把属于另一组的小木棒计算在内4。这是因为所有这些运算需要同一种能力:在已知世界中规定边界和方向,确定力线,设定视觉角度,总之,根据当前的计划组织已知世界,根据周围地理环境构造一个行为环境,能在外面表示主体的内部活动的一个意义体系。对他们来说,世界只是作为一个现成的或固定的世界存在着,而在正常人中,计划使世界集中在一点,并不可思议地使指引行动的许多符号——就像在博物馆里指引观众的指示牌——出现在世界中,这种“投射”或“唤起”功能(在通灵者召回一个不在场者的灵魂,或使之出现的意义上)也是使抽象运动成为可能的东西:因为为了在紧急任务以外拥有我的身体,为了按我的意愿支配我的身体,为了在空中描绘只是由语言指令或由精神需要规定的运动,我应该颠倒身体和周围环境的自然关系,人的生产能力应该通过存在深度显露出来。人们能用这些词语描述我们感兴趣的运动障碍。但人们可能发现,这种描述只能向我们指出疾病的意义和本质,而不能向我们说明疾病的原因,正如人们对精神分析的一般看法5。1 戈尔德斯坦,《论运动对视觉过程的依赖》,161 页。2 同上。3 戈尔德斯坦(《论运动对视觉过程的依赖》)仅限于说抽象运动的背景是身体,确实,因为在抽象运动中身体不仅是媒介物,而且也成了运动的目的。尽管如此,当身体的功能发生变化时,其存在方式也发生变化,从现实世界转到可能世界。4 凡·沃尔康姆,《论空间概念》(几何学意义),113—119 页。5 比如参见H. 勒萨乌罗的《面对精神分析的一位哲学家》,载于1939 年2 月《新法兰西杂志》。“在弗洛伊德看来,通过可以接受的逻辑关系把症状联系在一起的唯一事实是一个证明,足以能说明精神分析解释,即心理学解释的理由。作为解释的可靠性标准而提出的这种逻辑一致性使得弗洛伊德的论证更接近形而上学的推断,而不是接近科学的解释(……)。在精神医学的病因研究方面,心理的真实性几乎毫无价值”(318页)。72科学只能从这样的解释着手:应在现象的下面研究根据由归纳证法明的方法现象所依据的条件。比如,在这里,我们知道施奈德的运动障碍是与视觉功能的大量障碍一致的,而这些障碍又联系于作为病因的枕叶损伤。单靠视觉,施奈德认不出物体1。他的视觉材料是几乎无固定形状的点2。他对不在眼前的物体,不能形成视觉表象3。另一方面,我们知道,只要病人注视进行运动的肢体,其抽象运动就成为可能4。因此,随意的运动机能取决于视觉认识。在此,穆勒的著名方法能使我们得出结论:抽象运动和Zeigen(指出)取决于视觉表象能力,病人保存的具体运动和用以补偿其视觉材料贫乏的摹仿动作,属于实际上在施奈德身上明显起作用的运动觉或触觉意义。具体运动和抽象运动的区分,以及Greifen(触摸)和Zeigen(指出)的区分,可归结为触觉活动和视觉活动的传统区分。我们刚才阐述的投射或唤起功能可归结为知觉和视觉表象5。事实上,根据穆勒法得出的一种归纳分析不能得出结论。因为抽象运动和Zeigen 障碍不仅见于精神性盲病例中,而且也见于小脑性共济失调患者和许多其它疾病中6。在所有这些共同特征中,不可能选出一种唯一起决定性作用的特征,能“解释”指出行为的一种特征。在事实的模棱两可前面,人们只能放弃对共同特征进行纯统计分析,只能力求“理解”这些共同特征表现出来的关系。在小脑性共济失调患者的病例中,人们发现,视觉刺激和声音刺激不同,只能引起不完全的运动反应,但没有理由假设患者有视觉功能的原发性障碍。不是因为视觉功能受到影响,所以指出运动成为不可能,而是因为Zeigen 姿势是不可能的,所以视觉刺激只能引起不完全反应。我们必须承认,声音更容易唤起触摸运动,视知觉更容易唤起指出动作。“声音始终把我们引向声音的内容,引向其为我们的意义;相反,在视觉表象中,我们更容易‘撇开’内容,我们更关注物体所处的空间地点”7。所以,意义与其说是由其“心理内容”的无法形容的性质确定的,还不如说是由呈现其对象的某种方式,由它的认识结构确定的,因为性质是认识结构的具体实现,用康德的话来说,是认识结构的展开。对病人施加“视觉刺激”或“声音刺激”的医生以为在检查病人的“视觉感受性”或“听觉感受性”,以为在清查构成病人的意识的感觉性质(用经验主义的语言),或病人的认识所拥有的材料(用理智主义的语言)。医生和心理学家向常识借用“看”和“听”的概念,常识认为这些概念是单义的,因为我们的身体实际上包括在解剖上有区别的视觉器官和听觉器官,常识假定,按照表明我们天生的对自己的无知的一般“恒常性”8 假设,可分离的意识内容应对应于这些器官。但是,这些含糊的概念如果系统地被科学采用和运用,就会阻碍研究,最终需要对天然范畴作全面的修正。事实上,阈限测量所证明的东西是先于感觉性质的规定和先于认识进程的各种功能,是主体使在其周围的东西为他存在的方式,作为活动之极1 只有当人们允许他进行头、手或手指的“摹仿运动”(nachfahrende Bewegungen),以便能使他想起物体的不完全轮廓,他才能认出物体。盖尔布和戈尔德斯坦,《论视知觉和认识过程的心理学,脑疾病例的心理学分析》,第一章,20—24 页。2 “病人的视觉材料缺少一种特殊的和特有的结构。病人的印象不同于正常人的印象,没有稳定的形状,比如,没有‘正方形’、‘长方形’、‘直线’和‘曲线’的特有外形。在他的眼里,只有一些点,他根据这些点靠视觉只能得到非常一般的特征,如高度,宽度及其关系”(同上,77 页)。在五十步处扫地的园丁是“一条长线,在上面,有东西在来回移动”(108 页)。在大街上,病人能区分人和汽车,因为“人全是一样的:细的和长的——汽车是宽的,这不会搞错,汽车比人更粗矮”(同上)。3 同上……116 页。4 盖尔布和戈尔德斯坦,《论视觉想象力的完全丧失对触觉判断的影响》,213—222 页。5 在对施奈德的最初研究中,盖尔布和戈尔德斯坦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解释该病例(《论运动对视觉过程的依赖》,《论视觉想象力的完全丧失对触觉判断的影响》)。我们将在后面看到(《论运动对视觉过程的依赖》,特别是《指出和触摸》,和在贝纳里,霍赫海默和斯坦费尔德领导下出版的著作)他们如何扩大诊断。他们的分析进展是心理学进展的一个特别明显的例子。6 《指出和触摸》,456 页。7 戈尔德斯坦,《指出和触摸》,458—459 页。8 见前面的“引论”,14 页。73()和采用或排斥行为的界限,或作为景象和认识题材。只有人们不是用感觉性质的总和,而是用使周围环境成形和使之具有一定结构的某种方式来定义运动背景和视觉,小脑性共济失调患者的运动障碍和精神性盲的运动障碍才能协调起来。通过运用归纳法,我们又重新回到实证主义想澄清的这些“形而上学”问题上。只有当归纳法不仅仅注意到出现、不出现和共变,只有当归纳法设想和理解在本身不包含在其中的观念下面的事实,归纳法才能达到它的目的。在向我们显示其意义的疾病的一种描述和向我们指出其原因的一种解释之间,我们不能作出选择,如果没有理解,也就没有解释。但是,我们要说明我们的理由。在分析中,分为两个方面。1° 一个“心理事实”的“原因”决不是仅靠观察就能发现的另一个“心理事实”。例如,视觉表象不能解释抽象运动,因为视觉表象本身包含投射表现在抽象运动和指出动作中的景象的同一种能力。不过,这种能力不出现在感官之下,也不出现在内部感官之下。我们暂且指出,只有通过某种反省才能发现这种能力,我们将在后面说明这种反省的性质。由此得出,心理学归纳法不完全是事实的清查。心理学在事实中指出恒定的和无条件的前件时,不作任何解释。心理学归纳法设想或理解事实,正如物理学归纳法不仅仅注意到经验的连续性,而且也构造能协调事实的概念。这就是为什么心理学归纳法不像物理学归纳法那样,能利用决定性实验。既然解释不是被发现的,而是被构想出来的,那么解释就不是靠事实形成的,而始终是一种可能的解释。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是把在物理学归纳法方面得到充分证明的东西用于心理学1,我们的第一个理由针对设想归纳法的经验主义方式和针对穆勒的方法。——2° 然而,我们将看到,第一个理由包含了第二个理由。在心理学领域,应该摈弃的不仅是经验主义,一般地说,也应该摈弃归纳法和因果思维。心理学的对象不能用函数和变量的关系来确定,这是心理学对象的性质。我们将进一步证实这两点。1° 我们发现,施奈德的运动障碍伴随着视觉认识的大范围机能不全。因此,我们力图把精神性盲当作纯触觉行为的一种鉴别病例,因为身体空间的意识和指向可能空间的抽象运动在精神性盲中几乎完全丧失,所以我们倾向于得出结论:触觉不通过本身向我们提供客观空间的体验2。于是,我们说触觉没有能力通过本身向运动提供背景,也就是说有能力在运动的主体面前把运动的起点和终点置于一种完全的同时性中。病人试图通过准备运动产生一种“运动觉背景”,他能以这种方式“确定”他的身体的出发位置和开始做运动,不过,这个运动觉背景是易变的,它不能像视觉背景那样,向我们提供运动物体在整个运动期间相对于其起点和终点的位置。运动觉背景受到运动本身的干扰,必须在运动的每一个相位之后重建。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施奈德的抽象运动丧失了富有旋律的姿势,这就是为什么他的抽象运动是由首尾相接的各个部分构成的,这就是为什么他的抽象运动经常在进行过程中“脱轨”。 施奈德缺少的实践场不是别的,就是视觉场3。但是,为了能把精神性盲的运动障碍和视觉障碍,把正常人的投射功能和视觉及其恒定的和无条件的前件联系起来,首先应该肯定只有视觉材料才受到疾病的侵害,而所有其它行为条件,特别是触觉体验,仍然和正常人相同。我们能肯定这一点吗?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事实是多么模棱两可,没有一个实验是决定性的,没有一种解释是确定的。如果我们观察到一个正常被试能在闭上眼睛的情况下做抽象运动,正常人的触觉体验足以控制运动机能,那么人们始终能回答说,正常人的触觉材料根据感官练习的旧图式已经从视觉材料中获得了触觉材料的客观结构。如果我们观察到盲人能确定“刺激”在其身体上的位置和做抽象运动——不仅在盲人中有准备运动的例子,那么人们始终能回答说,联想的反重出现已经把运动觉印象的性质特点传给了触觉印象,并把1 参见L.布伦施维奇,《人的体验和自然的因果关系》,第一部分。2 盖尔布和戈尔德斯坦,《论视觉想象力的完全丧失对触觉判断的影响》,227—250 页。3 戈尔德斯坦,《论运动对视觉过程的依赖》,163 页及以下。74运动印象连结在一种准同时性中1。真正地说,在病人的行为本身中2,许多事实能使人预感到触觉体验的原发性衰退。例如,一位病人会敲门,但如果门是隐蔽的,或仅仅门位于够不到的地方,那么他就不会敲门。在后面的一种情况下,病人不能在空中做出敲门或开门的动作,尽.管.他.的.眼.睛.是.睁.开.的.并.且.注.视.着.门. 3。当病人拥有的目标视知觉通常足以在一定程度上确定其运动的方位,如何能在这种情况下怀疑视觉衰退?显然,为使一个物体能引起一个运动,该物体应处在病人的运动场之内,障碍就在于运动场的缩小,从此以后,仅局限于实际可触知的物体,而不包括在正常人中围绕着物体的这个可能触觉的界域。总之,机能不全涉及到比视觉更深层,也比作为已知性质总和的触觉更深层的一种功能,涉及到病人的生命层次,使实际处在把握之外的物体对正常人来说仍具有重要性、在触觉上为他存在、属于其运动世界一部分的这种对世界的开放。按照这种假设,当病人在整个运动期间注视自己的手和目标时4,不应该把这种情况当作正常过程的单纯放大,对视觉的这种依赖只是因为可能触觉的破坏而成为必需。但是,就完全归纳而言,认为与触觉有关的这种解释仍然是随意的,人们始终能赞同戈尔德斯坦,偏向于另一种解释:为了敲门,病人需要一个触觉所不能及的目标,因为病人已衰退的视觉不能再向运动提供一个坚实的背景。所以,没有一个事实能决定性地证明病人的触觉体验和正常人的触觉体验相同或不相同,戈尔德斯坦的概念和物理学理论一样,始终能凭借某个辅助性假设与事实保持一致。在心理学和物理学中,任何一种完全排他性解释都是不可能的。尽管如此,如果我们作一番仔细的考察,我们就会发现,在心理学中,决定性实验的不可能性是由于特殊的原因,它在于要认知的对象,即行为的性质本身,它产生的结果更具有决定性意义。物理学仍能根据可能性程度,即根据每一种理论所能协调的事实的数目,在不是完全相互排斥、不是完全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理论之间作出选择,而不需要凭借为了原因的需要而想象出来的辅助性假设。在心理学中,我们缺少这个标准:我们刚才看到,在用视觉障碍来解释不能在一扇门前面做“敲门”动作时,不需要任何辅助性假设。我们不仅不能得到一种排他性解释——可能触觉的缺陷或视觉世界的缺陷——而且我们也必须面对同.样.有.可.能.是.真.的.解释,因为“视觉表象”、“抽象运动”和“可能触觉”只不过是同一种中心现象的不同名称。因此,在这里,心理学处在与物理学不同的一种处境中,即仅局限于归纳的可能性,心理学不可能根据可能性,在以完全的归纳观点看仍然是不相容的假设之间作出选择。为使一种纯属或然的归纳成为可能,“视觉表象”或“触知觉”应是抽象运动的原因,或它们最终是另一个原因的两个结果。应该从外面来考虑这三个或四个项,应该确定它们的相关变化。但如果它们不是可分离的,如果其中的每一个项必须以其它项为前提,那么这不是经验主义或决定性实验尝试的失败,而是心理学的归纳法和因果思维的失败。我们由此转到我们想证实的第二点。2° 正如戈尔德斯坦所承认的,如果在正常人中,触觉材料与视觉材料的共存十分深刻地改变了触觉材料,使触觉材料能作为抽象运动的基础,那么病人的触觉材料因没有这种视觉的支撑,就不可能和正常人的触觉材料相同。戈尔德斯坦说,在正常人中,触觉材料和视觉材料不是并列的,正常人的触觉材料从附近的其它材料中获得了施奈德的触觉材料已丧失的一种“性质色调”。他补充说,这意味着研究正常人的纯触觉型是不可能的,只有疾病才能说明归结为本身的触觉体验可能是什么5。结论是正确的,但这个结论等于说“触觉”一1 戈尔德斯坦,《论视觉想象力的完全丧失对触觉判断的影响》,244 页及以下。2 这是病例S ,戈尔德斯坦在《论运动对视觉过程的依赖》中把该病例与施奈德病例作对比。3 《论运动对视觉过程的依赖》,178—184 页。4 同上,150 页。5 《论视觉想象力的完全丧失对触觉判断的影响》,227 页及以下。75词用于正常人和病人,其意义是相同的,“纯触觉型”是一种并非作为一个构成部分进入正常体验的病理现象,等于说疾病在破坏视觉功能时并没有揭示触觉型的纯粹本质,等于说疾病改变了病人的整个体验,换句话说,在正常人中,没有分开的触觉体验和视觉体验,只有融合在一起的、不可能确定各种感觉材料份量的体验。在精神性盲中以触觉为中介的体验和在正常人中以触觉为中介的体验无共同之处,这两种体验都称不上“触觉”材料。触觉体验不是一种当人们使“视觉”体验产生变化,以便确定每一种体验特有的因果关系时能使之保持不变的分离的条件,行为不是这些变量的一个函数,行为被预先假定在变量的定义中,就像每个变量都被预先假定在另一个变量的定义中1。精神性盲、触觉缺陷和运动障碍是一种更基本的、能解释它们的障碍的三种表.达.方.式.,而不是病态行为的三个构成部分,视觉表象、触觉材料和运动机能是在行为的统一性中被分割的三种现象。如果因为它们表现出相关变化,故人们想用其中的一种现象来解释另一种现象,那么人们忽略了视觉表象活动(比如说)必须已经以也表现在抽象运动和指出动作中的同一种投射能力为前提,正如小脑性共济失调患者的病例所证明的,人们以这种方式给出人们以为解释了的东西。归纳的和因果的思维把他们的投射能力隐藏视觉中,或触觉中,或某事实材料中,尽管他们的投射能力寓于其中,对我们隐瞒这种投射能力,使我们看不见作为心理学维度的行为维度。在物理学中,一个定律的建立要求学者构思出事实跟据它相互协调的概念,这样的概念因不在事实之中,所以不可能用一个决定性实验加以检验,它始终只是可能的。但在函数和变量关系的意义上,它还是一种因果关系的概念。大气压必定是构思出来的,但它最终还是第三人称过程,与某些变量有关。如果行为是一种形式,其中的“视觉内容”和“触觉内容”,感受性和运动机能仅作为不可分离的因素,那么行为仍然不能用因果思维来解释,只能用另一种思维——针对初始状态的物体的思维——来解释,就像行为带着围绕它的意义气氛向体验它的人呈现,体验它的人也力图进入这种气氛,如果是正常人,是为了在离散的事实和症状后面重新发现主体的整个存在,如果是病人,则是为了重新发现基本的障碍。如果我们不能用视觉内容的丧失来解释抽象运动的障碍,因而也不能用视觉内容的实际出现来解释投射功能,那么看来还有一种可能的方法:这个方法在于重建基本的障碍,不把症状归于一种本身值得怀疑的原.因.,而是归于一种纯概念性可能性的理.由.或条件——在于把人这个主体当作不可分割的、整个地显现在其每一种表现中的意识。如果障碍与内容没有关系,那么应该把障碍与认识的形式联系起来,如果心理学不是经验主义的和解释的,那么它必然是理智主义的和反省的。同命名行为一样2,指出行为也假定物体不是被身体接近、触摸和吞没,而是与身体保持着一段距离,在病人面前呈现出一幅景象。柏拉图还给了经验主义者用手指指出的能力,但真正地说,如果经验主义者所指出的东.西.没有脱离瞬间的存在和1 关于运动机能引起的感觉材料的条件作用,参见《行为的结构》,41 页,以及证明被绑住的狗的感知不同于行动自由的狗的感知的实验。在盖尔布和戈尔德斯坦的著作中,传统心理学方法奇怪地与格式塔心理学的具体想法混淆在一起。传统心理学的方法已清楚地认识到,有感觉能力的主体是作为一个整体作出反应的,但整体却被设想为一种混合,触觉从它与视觉的共存中只能得到一种“性质色调”,而根据格式塔心理学的观点,两种感觉领域只有作为与一种感觉间结构分不开的因素融合在一起,才能建立联系。不过,之所以触觉材料能与视觉材料构成一个完形,显然是因为它们已经在各自的领域实现了一种空间结构,否则,触觉和视觉的结合将是一种外部联合,触觉材料在完形中仍然是孤立地被看待的东西,——这两种结果都被格式塔理论拒绝。应该公正地补充一点,在另一项研究中(慕尼黑第九届实验心理学大会报告,《空间知觉病理障碍的心理学意义》),盖尔布本人指出过我们刚才分析的研究的缺陷。他说,不应该谈论正常人中的触觉和视觉的融合,也不应该区分空间反应中的这两个构成部分。纯触觉体验和纯视觉体验,及其并列的空间和被表征的空间,都是分析的产物。有一种空间的具体操作,所有感官在一种“未分化的统一性”中共同作用于这种空间的具体操作,触觉只是不适合于空间的主题认识。2 参见盖尔布和戈尔德斯坦,《论颜色名称遗忘症》。76单子的存在,被当作它在我身上的以前显现和在他人身上的同时显现的典型,也就是说,被归入一个范畴和上升到概念,那么无声的动作也是不可能的。病人之所以不能用手指指出人们触摸他身体的点,是因为他不再是面对一个客观世界的主体,他不能再采取“范畴观点”1。同样,抽象运动之所以受到影响,是因为它必须以目标意识为前提,是因为它靠目标意识支撑,是因为它是自为的运动。事实上,抽象运动不是被一个存在的物体引起的,它显然是离心的,它在空间里形成一种无动机的意向,这种意向指向身体本身,把身体当作对象,而不是贯穿身体,以便通过身体重返物体。因此,抽象运动包含一种客观化能力,一种“象征功能”2,一种“表象功能”3,一种“投射”能力4,这种能力已经在“物体”的构成中发挥过作用,把感觉材料当作能相互表示的东西,当作能用一种“本质”(eidos)表示整体的东西,给予感觉材料一种意义,内在地赋予它们活力,使之成为系统,把众多的体验集中在同一个纯概念性核心,使在各种不同的视觉角度下可辨认出的一种统一性出现在感觉材料中,总之,在印象流动的后面,设置一个能解释印象和使体验内容成形的不变者。不过,我们不能说意识有.这种能力,意识就是.这种能力本身。从意识存在起,和为了意识存在,应该有某个意识能意识到的东西,一个意向物体,只有当意识完全处在这种对…某物的参照中,只有当意识是一种纯粹的意义活动,意识才能走向这个物体,被“虚构”和置身于意识之中。如果一个存在是意识,那么它必定只是一种意向结构。如果一个存在不能再用表达活动来定义,那么它将重新回到物体的状态,而物体是没有认识能力的东西,处在对自我和对世界绝对无知之中的东西,因此,不是一个真正的“自我”的东西,即不是一个“自为”的东西,它只有时空的个体化,自在的存在5。因此,意识不包含最多和最少。如果病人不再作为意识存在,那么他应该作为物体存在。要么运动是自为的运动,因而“刺激”不是运动的原因,而是意向物体,——要么运动分裂和分解在自在的存在中,成为身体中的一种客观过程,其各个相位相继出现,但不相互认识。具体运动在疾病中的优先地位能得到解释,是因为具体运动是传统意义上的反射。病人的手摸到其身体上的蚊子叮咬点,是因为预成的神经通路调整反应,而不是调整刺激。职业中的运动之所以能保存下来,是因为它们依赖于建立得很牢固的条件反射。尽管有心理缺陷,但职业中的运动继续存在下去,因为它们是自在的运动。具体运动和抽象运动、Greifen(触摸)和Zeigen(指出)的区分是生理现象和心理现象、自在存在和自为存在的区分6。1 盖尔布和戈尔德斯坦,《指出和触摸》,456—457 页。2 海德。3 布曼和格林鲍姆。4 凡·沃尔康姆。5 人们通常把这种区分归于胡塞尔。事实上,这种区分已经见于笛卡尔和康德的著作。按照我们的意见,胡塞尔的独创性超过了意向性概念,他的独创性在于对这个概念的设计,在表象的意向性下面发现了一种更深刻、其他人叫做存在的意向性。6 盖尔布和戈尔德斯坦有时倾向于在这个意义上解释现象。为了超越自动性和意识的传统两者择一,他们所花费的努力超过任何人。但他们从来没有为在.心理现象和生理现象之.间.,在自为和自在之间的这个第三项取一个名称,他们的分析始终把他们引向我们称之为存在的这个第三项。因此,他们的早期研究经常陷入身体和意识的传统两分法:“触摸运动比指出动作更直接地由机体和围绕机体的场的关系决定(……);问题不在于和意识一起发生的关系,而在于直接反应(……);我们靠直接反应与一种非常根本的,用生物学的语言来说,原始的过程打交道”(《指出和触摸》,459 页)。“触摸行为对涉及到执行的意识构成部分的变化,对同时感知的缺陷(在精神性盲中),对被感知空间的逐渐变化(在小脑性共济失调患者中),对感受性障碍(在某些皮层损伤中)完全不敏感,因为触摸行为不是发生在这种客观范围中。只要外周刺激还足以精确地指引触摸行为,触摸行为就能保存下来(《指出和触摸》,460 页)。盖尔布和戈尔德斯坦之所以怀疑反射定位运动的存在(亨利),只是因为人们认为反射定位运动是先天的。他们坚持“不包含空间意识的自动定位”概念,“因为自动定位也发生在睡眠中”(睡眠因而被理解为绝对的无意识)。在婴儿中,自动定位是通过身体对触觉刺激的整体反应“习得”的——但这种学习被设想为“运动觉残余”的积累,在正常成人中,运动觉残余是由外部刺激“唤起”的,并把他引向适合的出路(《论视觉想象力的完全丧失对触77我们将看到,事实上,第一种区分不包含第二种区分,与第二种区分是不相容的。任何一种“心理学解释”都倾向于概括。如果触摸运动或具体运动是由皮肤上的每一个点和把手引向点的运动肌之间的实际连接来保证的,那么人们不理解为什么支配同样的运动肌以进行略有不同的运动的相同神经通路却不能保证Zeigen 动作和Greifen 运动。在叮咬皮肤的蚊子和医生放在同一皮肤区域的小木尺之间的物理差别不足以解释触摸运动是可能的,而指出动作是不可能的。只有当人们考虑刺激的情感价值及其生物学意义,这两种“刺激”才能真正地被区分开来,只有当人们把Zeigen 和Greifen 当作与物体联系的两种方式,在世界上存在的两种方式,这两种反应才不会相互混淆。但是,一旦人们把有生命的身体还原为物体的状态,区分就成为不可能。只要人们承认身体是第三人称过程的场所,人们就不可能在行为中给意识留下任何东西。由于动作和运动使用同样的器官—客体,同样的神经—客体,所以它们应该在无内部的过程中展开和进入“生理条件”无间隙的结构中。当病人在职业活动中把手伸向放在桌子上的一件工具时,他不是像做抽象的伸展运动那样,移动他的胳膊的各个部分吗?一个习惯性动作不是包括一系列肌肉收缩和神经支配吗?因此,要划定生理学解释的界限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要划定意识的界限也是不可能的,如果人们把指出动作与意识联系起来,如果刺激只有一次不是反应的原因,而成了反应的意向物体,那么人们就不能设想刺激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作为纯粹的原因起作用,不能设想动作可能是盲目的。因为如果“抽象”运动是可能的,在抽象运动中有起点的意识和终点的意识,那么在我们生活的每时每刻,我们应该知道我们的身体的位置,不必像寻找当我们不在时被人挪动过的一个物体那样来寻找我们的身体,所以,“自动的”运动应该向意识显现,也就是说,在我们的身体中,决不没有自在的运动。如果任何客观空间只是为了理智的意识,那么我们应当在触摸运动中重新发现范畴观点1。正如生理的因果关系,觉悟不可能从无开始。要么应该拒绝生理学解释或承认生理学解释是完全的,——要么应该否认意识或承认意识是完全的,我们不可能把一些运动和身体的力学联系起来,而把另一些运动和意识联系起来,身体和意识不能相互界定,它们只能是平行的。任何一种生理学解释都能被概括在机械生理学中,任何一种觉悟都能被概括在理智主义心理学中,机械生理学或理智主义心理学等同地看待行为,取消抽象运动和具体运动、Zeigen 和Greifen 的区分。只有当有为.身.体.而.成.为.身.体.的.多.种.方.式.,.为.意.识.而.成.为.意.识.的.多.种.方.式.,这种分区才站得住脚。只要身体是由自在的存在定义的,身体就能作为一架机械装置均速地运转,只要灵魂是由自为的纯粹存在定义的,灵魂就只能认识展现在它面前的物体。因此,抽象运动和具体运动的区分不同于身体和意识的区分,不属于同一个反省领域,只能在行为领域找到位置。在我们看来,病理现象使不是物体的纯粹意识的某种东西发生变化。意识的崩溃和自动性的释放,这种理智主义心理学所做的诊断,也是一种经验主义心理学对内容所做的诊断,没有切中基本的障碍。这里和其它地方一样,理智主义的分析与其说是错误的,还不如说是抽象的。“象征功能”或“表象功能”是我们的运动的基础,但对分析来说不是最后项,它也是建立在某种基础上的,理智主义的错误是把它建立在它本身的基础上,从它得以实现的内容中得出它,别出心裁地认为我们身上有一种无间距的在世界上呈现,因为通过这种毫不含糊的意识,通过这种不包含最多和最少的意向性,将我们与真实世界分离的一切东西——错误,疾病,精神觉判断的影响》,167—206 页)。之所以施奈德能正确地做职业活动所必需的运动,是因为这些运动是习惯运动,不需要空间意识(同上,221—222 页)。1 戈尔德斯坦本人倾向于(我们已在前面的脚注中看到这一点)把Greifen 与身体,把Zeigen 与范畴观点联系起来,因而必须重新考虑这种“解释”。他说,触摸行为能“根据指导语做出,并且病人想触摸。为了触摸,他不需要意识到他的手伸向的空间点,但他能感觉出空间的方位……”(《指出和触摸》,461 页)。正如在正常人中发生的情况,触摸行为“还需要一种明确的和有意识的态度”(同上,465 页)。78错乱,总之,具体表现——可归结为纯粹显现的条件。也许,理智主义没有单独意识到这些东西的内容,例如,理智主义明确地拒绝在话语、动作和知觉后面引入一种能作为共同形式的“象征意识”,一种用数目表示的语言、知觉和运动内容。卡西尔说,没有“一般象征功能”1,反省分析想在与知觉、语言和行动有关的病理现象之间建立的不是一种“存在中的共同性”,而是一种“意义中的共同性”2。正是因为反省分析最终超越了因果思维和实在论,所以理智主义心理学能看到疾病的意义和本质,能认识到不是在存在方面被证实的、而是在真理方面被本身证实的意识统一性。但是,存在中的共同性和在意义中的共同性的区分,从存在范畴到价值范畴的有意识转变,以及把意义和意义肯定为自主的东西的颠倒,实际上相当于一种抽象,因为从人们所处的位置的观点看,各种各样的现象是微不足道的和不可理解的。如果意识在存在之外,那么意义不会受到存在的影响,意识的经验多样性——病态的意识,原始的意识,幼稚的意识,他人的意识——不可能受到重视,在那里,没有需要认识和需要理解的东西,唯一可理解的东西是意识的纯粹本质。这些意识中的每一个意识必然要进行我思。疯子在.他的谵妄、他的强迫观念、他的谎言后.面.,知.道.他在发谵妄,他在自我强迫,他在说谎,最终说来,他不是.疯子,他在思.考.存.在.。因此,一切都各得其所,精神错乱只不过是无诚意。如果对疾病的意义分析能得到一种象征功能,那么这种分析就认为所有疾病都是相同的,就能把失语症,运用不能症和辨识不能症归入同一种疾病3,甚至可能无法把它们与精神分裂症区别开来4。我们理解医生和心理学家谢绝理智主义的邀请,但由于没有更好的办法,又重新回到因果解释的尝试,因为它至少具有考虑疾病的特点和每一种疾病的特点的优越性,至少能给予我们一种实际知识的假象。现代病理学指出,没有绝对的选择性障碍,但也指出,每一种障碍按照它主要受损行为的区域具有细微的差别5。虽然经过仔细的分析,任何一种失语症都包含辨识障碍和运用障碍,任何一种运用不能症都包含语言障碍和知觉障碍,任何一种辨识不能症都包含语言障碍和行动障碍,但障碍的中心分别是在语言领域,知觉领域和行动领域。当人们以为所有这些疾病与象征功能有关时,人们显然是在描绘各种不同障碍共有的结构特征,但这种结构不可能与内容分离,即使不是选择地,也至少主要地是在内容中实现的。总之,施奈德的障碍首先不是形而上学的,而是弹片损伤了他的枕叶区;视觉的机能不全是大范围的;我们已经指出,用视觉的机能不全及其原因来解释别的其它机能不全是荒谬的,但认为弹片和象征意识联系在一起则不是荒谬的。他的灵魂(Esprit)因视觉而受到影响。只要人们还不能找到把障碍的原因和本质或意义联系在一起的手段,只要人们还不能定义能表示疾病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疾病的一种具.体.本.质.和结.构.,只要现象学还没有成为发生现象学,因果思维和自然主义就有理由重新取得地位。因此,我们的问题逐渐明确了。在我们看来,问题在于在语言、知觉、运动内容和这些内容所具有的形式或激活这些内容的象征功能之间,设想一种既不是形式归结为内容、也不是内容归入一种自主形式的关系。我们应该了解为什么施奈德的疾病从所有方面超出了他的体验的特殊内容——视觉、触觉和运动内容,为什么施奈德的疾病仅通过占优势的视觉内容损害象征功能。感官,一般地说,身体本身显示了整个秘密:在不离开其亲在(ecceité)和特殊性的情况下,向外表达能向一系列思想和体验提供其框架的意义。如果施奈德的障碍与运动机能、知觉和思维有关,那么无论如何他的障碍在思维方面损害了把握同时发生的整体的能力,在运动机能方面损害了全面把握运动和把运动投射到外面的能力。因此,可以这么说,是心理空间和实际1 Sn schlechthin,卡西尔,《符号形式的哲学》,第三卷,320 页。2 Gemeinsamkeit im Sein , Gemeinsamkeit im Sinn , 同上。3 比如,参见卡西尔,《符号形式的哲学》,第三卷,第四章,象征意识的病理学。4 事实上,人们想出一种精神分裂症的理智主义解释,把时间的碎裂和未来的丧失归结为范畴观点的崩溃。5 《行为的结构》,91 页及以下。79空间遭到了破坏或损坏,词语本身清楚地表明了障碍的视觉系统。视觉障碍不是其它障碍的原因,尤其不是思维障碍的原因。视觉障碍更不是其它障碍的一个单纯结果。视觉内容不是投射功能的原因,视觉更不是灵魂(Esprit)展现一种在它之中的无条件能力的一个单纯原因。视觉内容在思维方面被一种超越视觉内容的象征能力采用、利用和升华,但这种能力只能在视觉的基础上形成。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就是现象学称之为Fundierung(奠定基础)的关系:象征功能像建立在地基上那样,建立在视觉上,这不是因为视觉是象征功能的原因,而是因为视觉就是灵魂(Esprit)在绝望时应该利用的、应该予以一种全新的意义、灵魂不仅仅需要它来体现自己而且也要靠它才能存在这种天赋。形式与内容融为一体,以致内容最终表现为形式本身的一种单纯方式,思维的历史准备表现为在大自然中伪装的理性(Raison)的诡诈,——反过来说,在其精神升华中,内容仍然是一种基本的偶然性,是认识和行动的最初确立或建立1,是认识和行动不能穷尽其具体的丰富和不断更新其自发方法的存在或价值的最初把握。我们要重建的就是这种形式和内容的辩证法,更确切地说,由于“相互作用”仍只不过是与关于一种矛盾的因果思维和表述的妥协,所以我们需要描述这种矛盾得以想象的环境,即通过一种不是在它之前存在、也不是没有它而存在的一种理性的实际和偶然存在和持续重现2。如果我们想知道“象征功能”本身的基础,那么我们首先应该知道智力并不是理智主义所解释的智力。施奈德的思维受到影响,不是因为他不能把具体材料理解为唯一本质(eidos)的各种样本,不能把具体材料归入一个范畴,而是因为他只有通过一种明确的归类才能把具体材料联系起来。例如,人们发现,病人不能理解如此简单的类比:“皮毛之于猫如同羽毛之于鸟”,或“光线之于灯如同热之于火炉”,或“眼睛之于光线和颜色如同耳朵之于声音”。同样,他也不能理解常用词语,诸如“椅子的脚”或“钉子的头”的隐义,尽管他知道这些词语表示物体的哪个部位。虽然文化程度相同的正常被试有时也不能解.释.类比,但这是出于别的原因。对正常被试来说,理解类比要比分析类比来得容易,相反,病人只有通过概念分析弄清了类比后,才能理解类比。“他寻找(……)一个共有的具体特征,以便能从中得出结论,就像从一个中项得出两种关系的同一性3。” 例如,他思考眼睛和耳朵的类比,显然,只有当他说出“眼睛和耳朵都是感觉器官,所以它们一定能产生某种相同的东西”时,才能理解类比。如果我们把类比描述为在能协调它们的一个概念之下的两个已知项的统觉,那么我们可能认为仅仅是病理的过程,表明病人为代替正常的类比理解而必须采用的回迂办法的过程是正常的。“病人在一个比较中项(tertium comparationis)的选择中的这种自由与正常人的形象直觉决定刚好相反:正常人能理解概念结构中的特殊同一性,在正常人看来,有活力的思维方法是对称的、成对的。正常以这种方式‘抓住’类比的要点,人们始终问:一个被试是否仍不能理解,尽管这种理解不是由他所提出的构想和解释恰当地表达出来的”4。因此,有活力的思维不在于归入一个范畴。范畴把外在于词语的一种意义强加给通过它结合在一起的词语。正是通过吸取已经构成的语言及其所包含的意义关系,施奈德才能把作为“感1 我们翻译胡塞尔特别喜欢用的词 Stiftung。2 见下面第三部分——当E . 卡西尔指责康德在大部分时间里仅仅分析“体验的精神升华”(《符号形式的哲学》,第三卷,14 页),当他试图用象征含义的概念来表达内容和形式的绝对同时性,或当他重新采用黑格尔的这段话——精神把它的过去包含在和保存在其当前的深度中——时,他显然提出了一个相同的目标。但是,各种象征形式的关系仍然是含糊的。人们始终在问:Darstellung(表达)功能是否就是一个永恒的意识重返自身时的一个因素——或者相反,Bedeutung(意义)功能是否就是第一构成 “波浪”的一种无法预料的放大。当卡西尔重新采纳意识只能分析它所综合的东西这个康德主义公式时,他显然重新回到了理智主义,尽管他的著作包含了我们将用得着的现象学分析和存在分析。3 贝纳里,《一个精神性盲病例的智力检查研究》,262 页。4 同上,263 页。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