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读书网(www.book.d78i.com)整理 哲学研究 维特根斯坦 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第一部分 1.“当他们(我的长辈)称呼某个对象时,他们同时转向它。2e我注意到这点并且领会到这个对象就是用他们想要指向它时所发出的声音来称呼的。这可从他们的动作看出来,而这些动作可以说构成了一切民族的自然的语言:它通过面部的表情和眼神儿,以及身体其他部位的动作和声调等显示出我们的心灵在有所欲求、有所执著、或有所拒绝、有所躲避时所具有的诸多感受。这样,我便逐渐学习理解了我一再听到的那些出现于诸多不同句子中的特定位置上的语词究竟是指称什么事物的;当我的嘴习惯于说出些符号时,我就用它们来表达我自己的愿望。”(奥古斯丁:《忏悔录》I,8) 在我看来,上面这些话给我们提供了关于人类语言的本质的一幅特殊的图画。那就是:语言中的单词是对对象的命名——语句就是这些名称的组合。——在语言的这一图画中,我们找到了下面这种观念的根源:每个同都有一个意义。这一意义与该词相关联。同所代表的乃是对象。 奥古斯丁没有谈到词的种类的区别,我相信,如果你以上述这种方式来描述语言的学习,那么你首先想到的是像“桌子”、“椅子”、“面包”以及人名这样的名词,其次才想到某种动作或性质的名称;而把其余各类词当作是某种自己会照管自己的东西。 现在,请想一想下面这种语言的使用:我派某人去买东西、我给他一张写着“五个红苹果”的纸条。他把纸条交给店主,这位店3e主打开标着“苹果”的抽屉,再在一张表上寻找“红”这个词,找到与之相对的颜色样本;然后他念出基数数列——我假定他能背出这些数——直到“五”这个词,每念一个数就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与色样颜色相同的苹果。——人们正是用这样的和与此类似的方式来运用词的。——“但是,他怎么知道在何处用何种办法去查‘红’这个词呢?他怎么知道对于‘五’这个词他该做些什么呢?”——好吧,我假定他会像我在上面所描述的那样去行动。说明总要在某个地方终止。——但是,“五”这个词的意义是什么呢?——这里根本谈不上有意义这么一回事,有的只是“五”这个词究竟是如何被使用的。 2.关于意义的上述哲学概念存在于对语言如何发挥作用的一种原始观念中。但人们也可以说,那种观念是对于某种比我们的语言更为原始的语言的观念。 让我们来设想一种符合奥古斯丁描述的语言。这种语言是用来在建筑工A和他的助手B之间进行交流的语言。A用各种建筑石料盖房子:有石块、石柱、石板、石梁。B必须按照A的需要依次将石料递过去。为此,他们使用一种由“石块”、“石柱”、“石板”。“石梁”这些词组成的语言。A叫出这些词,——B则把他已经学会的在如此这般的叫唤下应该递送的石料送上——请把这设想是一种完全的原始语言。 3. 我们可以说,奥古斯丁的确描述了一个交流系统;不过,并非所有被我们称之为语言的东西都属这一系统。在很多场合下人们都必须这样说,只要在这些场合中产生了如下的问题:“这是不是一个恰当的描述?”回答是:“是的,这是恰当的,但只是对于这个狭窄地限定了的范围而言,不是对于你声称你所描述的全部东西而言。” 这就好像如果有人说:“游戏就是在一个平面上按照某些规则移动一些对象……。”——我们就回答:看来你所想到的是棋类游戏,但还有其他的游戏。你可以明确地把你的定义限定于棋类游戏,从而使你的定义变得正确。 4.请想象一种文字,其中字母被用来代表声音,也有的作为着重和句读的记号。(文字可以被设想为是一种描述声音形式的语言。)再想象一个人把这种文字解释为似乎只有字母和声音之间的对应,好像这些字母再没有别的完全不同的功能。奥古斯丁的4e语言观就很像这样一种过分简单的文字观念。 5.看看§1中的例子,人们也许多少可以认识到,这样关于词的意义的一般观念,给语言起作用的方式笼罩上了一层多么浓重的烟雾,它使清晰的视线成为不可能。——如果我们通过语言应用的原始类型来研究语言现象,迷雾就会廓清,人们就能看清楚词的目标和功能。 儿童在学着说话时用的就是这种原始形式的语言。在这里,语言的教学不是作出说明,而是进行训练。 6.我们可以这样想象:§2中的语言是A和B之间的全部言,甚至是一个部落的全部语言。人们教儿童从事这些活动,在这样做时使用这些词,对他人的词也以这种方式作出反应。 这种训练过程的一个重要部分就在于:教师指着对象,把孩子的注意力引向这些对象,同时说出一个词来。例如,当他指着那种形状时说出“石板”这个词。(我不想把这叫做“实指说明或定义”,因为儿童还不可能就名称是什么发问。我将把这称之为“实指教词【ostensive teaching of words】——我之所以说它是构成训练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因为它对于人类来说确是如此,而不是因为不可能对它作出另外的设想。)这种实指教词可被说成是在词和东西之间建立起一种联系。但是,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是的,它可能意味着各种不同的东西。但是,人们多半首先会想到的是,儿童一听到这个词头脑里便有了这个东西的图画。但是,如果真的是这种情况——它是这个词的目的吗?——是的,它可能是目的——我可以想象词的(声音系列的)这样一种运用。(说出一个词就如同在想象的钢琴上击一个键。)但是,在52的语言中,词的目的并不是唤起意象。(当然,人们可能会发现,唤起意象会有助于达到本来的目的。) 但是,如果实指教词具有这种效果,——我是不是该说它导致了对词的理解呢?如果你在听到“石板!”这一叫唤时便如此这般地行动,那么难道你还没有理解它吗?——实指教词无疑会有助于实现这一点,但这只有在和一种特定的训练一起进行时才有可5e能。如果进行不同的训练;那么对这些词的同样的实指施教导致完全不同的理解。 “我把拉杆和杠杆连接起来就把刹车安装好了。”——是的,假定所有其他的机械装置是给定的。只是和这整个机械装置一起,它才是一个刹车杠杆,而如果同它的支持物分开,它甚至连杠杆也不是。它可以什么都是或者什么都不是。 7;在使用语言(2)1的实践中,一方喊出这些词,另一方则根据这些词而行动。在教导这种语言时将发生下面这一过程:学习者给出对象的名字,也就是说,当教师指着这块石料时他便说出这个词。——还有下面这种更简单的练习:学生跟着教师重复这些词——这两种过程都类似于语言的过程。 我们也可以把(2)中使用词的整个过程看作是儿童学习他们的母语的种种游戏中的一种。我将把这些游戏称之为“语言游戏”并且有时将把原始语言说成是语言游戏。 给石料命名和跟着某人重复词的过程也可以叫做语言游戏。想一想在转圈圈游戏中词的大部分用处。2 我也将把由语言和行动(指与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那些行动)所组成的整体叫做“语言游戏”。 8.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种扩展了的语言(2)。除了“石块”、“石柱”等四个词之外,让它还包含一连串词,对这些词就像(1)中店主使用数词那样来使用(这可以是一串字母);进而,假定还包括两个词,它们也很可以是“那儿”和“这个”(因为这大体上表明了它们的目的),而它们是同指示性的手势结合起来使用的;最后,还有一些颜色样本。A下一个命令,如“d-石板-那儿”。同时他给助手一种色样。而当他说“那儿”时,他指着建筑工地的某个地方。于是B,按字母表中的字母顺序,在说出直到“d”为止的每个字母时,都从石板堆中取出一块和色样颜色相同的石板,并把这些石板送到A所指出的地方。——另一次,A给出的指令是“这个一那儿”。他在说“这个”时指着一块建筑石料。如此等等。 9.儿童学习这种语言时,得要背出“数词”系列a、b、c……6e他还得学会数字的使用。——这种训练是不是包括实指教词呢?——例如,人们会指着一些石板并且数着:“a、b板”。——同对“石块”、“石柱”等词的实指施教相类似的对数词的实指施教,所教的数词不是用来点数的数词,而是用来指一眼便能看清的对象组的数词。儿童们就是以这种方式学会最初的五、六个基数词的使用的。 “那儿”和“这个”也是用实指的方式施教的吗?——请想象人们多半会怎么样来教这两个词的使用。人们会指着一些地方和一些东西——在这种情况下,指点也发生在词的使用之中,而不是仅仅发生在对使用的学习之中。—— 10.那么,这一语言中的词到底表示什么呢?——除了它们的使用所属的类别以外,还有什么能够表明它们所表示的东西呢?而我们对它们的使用已经作了描述。所以,我们现在是在要求把“这个词表示这”作为描述的一部分。换句话说,描述应当采取这样一种形式:“词……表示……”。 当然,人们可以把对“石板”一词的使用的描述减省为说这个词表示这个对象。举例来说,当我们要消除下面这种错误看法——即认为“石板”一词指的是实际上被叫做“石块”的那种建筑材料的形状时,我们就可以这样做。——但是这种“指称”的种类和方式,也就是说,这些词在其他方面的使用,需是已知的。 同样,人们可以说“a”、“b’等记号表示数字——如果是为了消除那种,譬如说,以为“a”、“b”、“c”等记号在语言中起着实际上“石块”、“石板”、“石柱”等所起的作用的错误观念。人们也可以说,“c”意味着这个数而不是那个数;例如,当这样说可以用来说明字母是以a、b、c、d等的次序来使用,而不是以a、b、d、c的次序用时,那么这样说是可以的。 但是,以这样一种方式使对词的使用的描述相互类同,并不能使词的使用本身彼此有更多的相同之处!因为,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词的用法是绝对不同的。 11.想一想工具箱中的工具:有锤子、钳子、锯子、起子、尺子。熬胶的锅、胶、钉子和螺钉。——词的功能就像这些东西的功能一样,是多种多样的。(而两者又都有相似性。) 当然,使我们造成混乱的是,在我们听到词被说出来,或者看到它们被书写出来或印出来的时候,他们有着统一的外貌。因为,词的应用并没有清楚地在我们面前呈现,特别是在我们搞哲学的时候!7e 12.这就好像我们在往机车的驾驶室里张望,看起来所有的把手差不多都是一样的。(自然,因为所有的把手都是用来进行操作的。)但其中的一个是曲柄把手,可以连续地动作(它是用来调节阀门的启闭的),另一个是转换把手,只有两个有效位置,或开或关;第三个是制动把手,推得越猛,刹车刹得越紧;第四个是卿筒把手,它只是在往复运动时才有效。 13.当我们说:“语言中每个词都表示某种东西”时,我们还举有说出任何东西;除非我们已经确切地说明了我们希望作出的是什么区别。(当然,也可能是我们想要把语言(8)的词同诸如出现在刘易斯·卡罗尔3的诗句中的那些“没有意义”的词或者像歌曲中的“勒里布里罗”4那样的词区别开来。) 14.试设想有人说:“所有的工具都是用来改变事物的。锤子是用来改变钉子的位置的;锯子是用来改变木板的形状的,如此等等。”——那么,尺子改变了什么呢?熬胶锅、钉子又改变了什么呢?——“改变了我们对事物长度的知识,改变了胶的温度,改变了箱子的坚固程度。”——对表述的这种类同化能赢得些什么呢? 15.“表示”这个词的最直接的使用方式也许就是把被表示的对象用该指号标出。假定A在用于建筑的工具上标上某种标记,当A向助手出示一个这样的标记时,助手就把标有那种标记的工具拿给他。 一个名称正是以这样的或多少与之类似的方式意味着一样东西,或被给予了一样东西。——下面这种做法在哲学上将经常会被证明是有用的:对我们自己说,给一样东西命名就好像给一样东西贴上一个标签。 16.那么,A向B出示的颜色样本又是怎么回事呢?它们是不是语言的一部分呢?那就随你的便了。它们不算词;然而,当你对某个人说“请读出‘这’这个词”时,你就会把‘这’算做这个语句的一部分。但是,它在这里所起的作用正好就和语言游戏(8)中的颜色样本所起的作用一样;也就是说,它是别人想要说的东西的一个样本。 把这种样本算作是语言的工具是最自然不过的事了,而且也最不易引起混乱。 ((关于反身代词“这个语句”的论述。)) 17.可以这样说:在语言(8)中,我们有不同种类的词。因为8e“石板”同“石块”这两个词要比“石板”和“d”在功能上更为相似。 但是,我们如何将词归类要取决于分类的目标,——并且取决于我们自己的倾向。 想一想,人们在对工具或棋子进行分类时可能会有的不同的出发点。 18.不要因为语言(2)和语言(8)仅仅由命令所构成而感到不安。如果你想说,这表明这两种语言是不完全的,那么请你问问自己我们的语言是否完全;——在化学符号系统和无穷小演算符号进入我们的语言之前,这种语言是否完全;因为这些符号可以说是我们语言的边缘。(在一座城市成为城市之前,它得拥有多少房屋和街道呢?)可以把我们的语言看作是古代的城市:它是由错综复杂的狭小街道和广场;新新旧旧的房屋,在不同时期作了添补的房屋组成的迷宫;包围着这一切的是街道笔直严整,房屋整齐划一的许多新市区。 19.人们很容易想象一种仅仅由战斗中的命令和报告组成的语言。——或者想象一种仅仅由问题和是或否的答复表述所组成的语言。以及无数其他的语言。——想象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想象一种生活形式。 但是,下面这种情况是怎么回事呢:在例(2)中“石板!”这一叫唤到底是一个语句还是一个词?——如果是一个词,它肯定没有我们日常语言中那个声音与之类似的词的那种意义;因为在§2中,它是一个叫唤。如果它是一个语句,它又肯定不是属于我们的语言中的“石板!”这样一个省略句。——就第一个问题来说,你可以把“石板!”称之为词,也可以称之为句子;也许可以恰当地称之为“退化句”(如同人们说到退化双曲线那样);事实上,它是我们的“省略”句。——但它确实只是“给我拿一块石板来!”这个语句的缩简形式,而在例(2)中并没有这样的语句。——但是,为什么我不能反过来把“给我拿一块石板来”这个语句说成是“石板!”这语句的加长呢?——因为,如果你喊“石板厂,你实际上意味着:“给我拿一块石板来。”——但是,你是怎么做到这点的呢?在你说“石板!”时,你是怎样意味着那一套的呢?你是不是在心里对自己9e说着没有缩简的语句呢?而我又为什么要把“石板!”这个叫唤翻译成另一个不同的表述,其目的却只是说出别人用这个叫唤来意味的东西呢?如果它们意味着同样的东西——为什么我不能说“当他说‘石板!’时,他的意思就是‘石板!’呢”?再则,如果你能够意味出“给我拿一块石板来!”为什么就不能意味出“石板!”呢?——但是,当我叫唤“石板!”时我所想要的是,他应当给我拿块石板来!——当然是这样,但是难道“想要这个”乃是在想某种与你所说出来的语句形式不同的语句吗?— 20.但是,这样看来,似乎在一个人说“给我拿一块石板来”时,他能够使这个表达意味着与“石板!”这一单个的词相对应的一个长语词——那么,能不能有时让它作为一个词,有时又让它作为四个词5呢?人们通常是如何意指它的呢?——一我想我们将会倾向于说:当我们在同其他诸如“给我取一块石板来!”“给他拿一块石板去”“拿两块石板来”这样的语句相对照着使用它时,也就是说,在同那些在不同的结合中包含着我们的命令中的单个词的语句相对照着使用它时,我们就把这个语句当作是四个词的语句。——但是,同别的语句相对照着使用一个语句是怎么一回事呢?这是不是意味着这些语句索绕于我的脑际呢?所有别的语句都那样吗?是在我说出这一个语句的同时呢,还是在此之前或在此之后呢?———不。尽管这种说明对我们很有一些诱惑力,但我们只要稍稍想一想实际发生的情况,就知道在这里我们走上了歧途。我们说,相对照于其他语句我们使用这个命令。因为我们的语言包含着其他那些语句的可能性。一个不懂我们的语言的外国人,如果经常听到有人发出这样的命令:“给我拿块石板来!”他就可能会相信整个这一串声音就是一个词,也许相当于他的语言中表示“建筑石料”的那个词。这样的话,如果他本人发出这个指令,他也许会以不同的发音来给出,而我们则会说:他发出这个命令的声音非常古怪,那是因为他把它当成一个单个的词了。——但是,这样的话,在他念出这个声音时,他的心中是不是进行着某种不同的东西,某种同他把该语句设想为一个单个的词这一事实相应的东西呢?——要么他心里进行着相同的东西,要么进行着不同的东西。当你发出这个命令时,你心里进行着的是什么呢?在你说出这个命令的同时,你是不是意识到它是由四个词组成的呢?当然,你掌握了这一语言——它也包括那些其他的语句——但是,‘掌握了”是不是在你说出这个语句的时候发生的某种东西呢?——而我已承认,外国人如果把一个语句设想成另一个样子,就很可能把它念成另一种声音;但是,我们所说的他的错误观念不一定就得和他说出命令时发生的任何东西有关。10e 语句之为“省略的”,并不是由于它省略了我们在说出它来的时候我们所想着的什么东西,而是由于它是缩短了的——同我们的语法的某个特定范型相比而言。——当然,人们对此会反驳说:“你承认缩短了的和没有缩短的语句具有相同的意思。——那么,这个意思是什么?这个意思有没有语词的表述?”——但是,语句之具有相同的意思这一事实,难道不就在于这些语句具有相同的用处吗?(在俄语中,人们不说“石头是红的”而说“石头红”6;他们会感到意思中少掉了系词或者会在思想中把系词加上去吗?) ZI.请想象一种语言游戏k发问,B报告一堆石板或石块的数目,或者报告堆放在如此这般的一个地方的建筑石料的颜色和形状。报告可以是这样的:“五块石板。”那么,“五块石板”这个报告或陈述与“五块石板!”这个命令之间有什么区别呢?这就是这些词之“说出”在语言游戏中所起的作用了。毫无疑问,说出它们时的语调和表情,以及许多别的东西,都是不同的。但是,我们也可以想象语调是相同的——因为命令和报告都可以用各种各样的语调和各种各样的面部表情说出来——区别仅仅在于应用的场合。(当然我们可以用“陈述”、“命令”这些词来表示语句和语调的语法形式;事实上,我们的确把“今天的天气不是很好吗?”称为问题,可是它是作为一个陈述来使用的。)我们可以想象一种语言,其中所有的陈述都具有强意疑问句的形式和语调,或者所有的命令都有“你是否愿意……?”这样的问话形式。也许人们会说:“他所说的虽然具有问话形式,但实际上是一道命令”,——也就是说,它在语言实践中具有命令的功能。(同样,当人们说“你将要这样做”的时候,他不是把这句话当作一个预言,而是当作一个命令。那么,是什么东西使它成为预言或成为命令的呢?) 22.弗雷格认为,每一个断言都包含着一种假定作为被断定的东西。这种看法实际上依据的是我们的语言中存在的如下的可能性,即每一个陈述都可能写成“经断定有情况,是如此这般的”(Es wird behauptet,da? das und das der Fall ist.)这样的形式。——但是“有情况是如此这般的”(da? das und das der Fallist)并不是我们语言中的一个语句——因为它还不是这种语言游戏中的一个步骤。如果我不是把它写成“经断定有……”,(Es wird behauptet,da?……)而是写成“经断定:情况是如此这般的(Es wird behauptet:da? das und das der Fall ist),那么,“经断定”(Es wird behauptet)这三个词就完全成了多余的了。11e 我们也完全可以把每个陈述写成问题后面跟着一个“是的”这样一种形式,例如:“天在下雨吗?是的!”这是不是表明每个陈述都包含一个问题呢? 当然,我们有理由使用一种断言记号以与例如问号相区别,或者,如果我们想要把一断言同一种虚构或假定相区别。如果人们认为断言是由斟酌和断定这两个行为(赋予真值或类似的行为)构成的,并认为我们差不多就像按照乐谱唱歌那样按照命题记号来实行这些行为,那就错了。诚然,大声地朗读或轻声地吟读书面语句是可以同按乐谱唱歌相比的,但意指(思考)被朗读的语句就不能与之相比了。 弗雷格的断定记号强调了语句的开始。因此,它的作用就像句号一样。它把整个圆周句同圆周句中的一个子句区别开来了。如果我听到某人说“天在下雨”而不知道我是否已听到了该圆周句的开始和结束,那么对我来说这个语句根本还不是交流手段。 23.那么,一共有多少种语句呢?比如说,断言、问题和命令?——有无数种:我们称之为“符号”、“词”、“语句”的东西有无数种不同的用途。而这种多样性并不是什么固定的、一劳永逸地给定了的东西;可以说新的类型的语言,新的语言游戏,产生了,而另外一些则逐渐变得过时并被遗忘。(我们可以从数学的演变得到有关这一事实的一幅粗略的图画。) 在这里,“语言游戏”一词的用意在于突出下列这个事实,即语言的述说乃是一种活动,或是一种生活形式的一个部分。 让我们通过下列的以及其他的例子来看看语言游戏的多样性。 下命令,服从命令—— 请想象一幅画画着一个拳击手摆着一种特定的拳击姿势。那么这张画可以用来告诉某个人应当怎样站立,应当采取怎样的姿势,或者他不应当采取怎样的姿势,或者是告诉他某个特定的人曾经站在某个地方,等等。人们也可能(用化学语言)把这张画称为命题基(proposition-radical)。这多半就是弗雷格对“假定”的想法。7 描述一个对象的外观,或给出对它的度量——从一种描述(一张绘画)构造一个对象—— 报告一个事件——12e 就一个事件进行推测—— 形成并且检验一个假说—一 用图表来表示某个实验的结果——编故事,讲故事—— 演戏—— 唱一段歌—— 猜谜—— 编笑话,讲笑话—— 解应用算术题—— 把一种语言翻译成另一种语言—— 提问、致谢、诅咒、问候、祈祷。 ——把语言中的工具以及这些工具的使用方式的多样性,把词和句的种类的多样性,同逻辑学家们(包括(逻辑哲学论)的作者)所谈论的有关语言结构的东西进行比较,那是很有趣的。 24.如果你不是时刻记住语言游戏的多样性;那么你也许会要提出这样的问题:“什么是问题?”——它是不是一个“我不知道如此这般”的陈述呢?或者是一个“我希望别人会告诉我……”的陈述呢?或者,它是不是对我对某事没有把握时所处的精神状态的描述呢?——“救命!”这一声喊叫是不是这样一种描述呢? 想想看,有多少不同种类的东西被叫做“描述”:通过物体的坐标对它的位置的描述;对一种脸部表情的描述;对一种触觉的描述;对一种情绪的描述。 你当然可以用陈述或者描述的形式来代替问句通常所采取的形式:“我想知道,是否……’”或者“我怀疑是否……”——但是,这丝毫没有使不同的语言游戏更接近一些。 这种变换形式的可能性,例如将所有的陈述句改变成以“我想”或“我相信”开头的语句(这样就似乎成了对我的内在生活的描述)的可能性,所具有的意义在另一个地方会变得更加清楚。(唯我主义。) ZS.人们有时说,动物之所以不说话是由于它们缺乏那种精神能力。而这意味着:“它们之所以不说话是因为它们不思考。”但是——它们只是不说话而已。更恰当地说,它们不使用语言——如果我们把最原始的语言形式排除在外。——命令、提问、叙述。聊天如同走路、吃、喝、游玩一样,是我们的自然史的一部分。 26.有人认为,学习语言就是给对象命名。也就是,给人、给形状、颜色、痛觉、情绪、数等等以名称。再说一遍——命名就如同13e给一样东西贴上标签。人们可以说,这是为使用词作准备。但是,什么是为之作准备的东西呢? 27.“我们先给事物命名,然后才能谈论它们:才能在谈话时提到它们。”——似乎只要有命名活动,就给定了我们下一步要做的事情。似乎只存在一件事,叫做,谈论一个事物”。然而事实上 我们用语句做大量的各种各样的事情。请想一想,光是惊呼就有完全不同的功能。 水! 走开! 哎唷! 救命! 好极了! 不! 难道你们仍然想把这些词叫做“对象的名称”吗? 在语言(2)和(8)中,并没有问及事物的名称这样的事。我们可以说,询问名称,以及与之相关的实指定义,本身就是一种语言游戏。那实际上就是说:我们从小就被训练来问:“那叫什么?”——作为对此的回答,随之而来的便是名称。还有一种为某个东西发明一个名称的语言游戏,就是说,“这是……”然后就使用这种新的名称。(例如,儿童就是以这样的方式给他们的布娃娃起名字,然后谈论它们并且同它们谈话的。想想看,在这种情况下,用人的名字来称呼被命名者是多么独特!) 28.人们可以用实指的方法来定义一个人名,定义一种颜色的名称、一种材料的名称、一个数目的名称或者一方位的名称等等。指着两颗核桃说,“那就叫做‘2’”——这种对2这个数的定义是完全确切的。——但是,“2”怎么能用这种方式来定义呢?被告知这种定义的人并不知道人们要称之为“2”的是什么;他会认为“2”就是给予这一组核桃的名称!——他可能这样想,但也许不这样想。反过来,当我打算给这一组核桃起一个名字的时候,他也可能将它错误地理解为一个数目字。同样,当我对一个人的名字给出一个实指定义时,他也可能把这个名字当作一种颜色的名称,一种种族的名称,甚至把它当作一方位的名称。这就是说,在每一个场合中,对实指定义都可能作各种各样的解释。14e 29.也许你会说:对2只能以下面这种方式下实指定义:“这个数叫做‘2’”。因为,在这里“数”这个词就表明了我们把词“2”归在语言中和语法中的什么地方。但是这意味着,在实指定义能被理解之前“数”这个词先得被说明。——在上面的定义中,“数”这个词的确表明了这种位置;表明了我们把这个词摆在何种岗位上。我们为了避免误解,可以这样说:“这种颜色叫做某某”,“这个长度叫做某某”等等。这也就是说,有时误解是以这种方式来防止的。但是,对“颜色”或“长度”等词难道只能做这样的理解吗?——现 一个人能不能通过指着一个不红的东西来定义“红”这个词呢?那就如同一个人要对另一个德语不怎么行的人说明“谦虚”这个词时,指着一个狂妄自大的人说,“那个人是不谦虚的”。若说这种定义方法含糊不清,那并不能作为反对这种方法的论据。任何定义都可能被误解。 但是,完全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还要把这叫做“定义”吗?——因为当然,即使它具有相同的实用结果,对学习者产生相同的效果,但它和通常被我们叫做“红”这个词的实指定义的东西在演算中所起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在我们必须对它们做出说明。——因而,用别的词来说明它们!在这一说明之链中,最后的说明是什么呢?(不要说:“没有一条‘最后的’说明”。那就好像你宁可说:“这条路上没有一座最后的房子;人们总能再造上一座新加的房子”。) 在对2的实指定义中词“数”是否必需取决于没有它别人是不是会把这个定义理解得同我所希望的不一样。而这当然又取决于给出定义时所处的环境,也取决于我对之给出定义的那个人。 至于他如何。理解”这个定义;则可以从他对被说明的词的使用方式中看出。 30.这样人们会说:当一个词在语言中起的全部作用都很清楚时,实指定义便说明了它的用法——即意义。因此,如果我知道某人想要对我说明一个颜色词,那么,“那就叫做‘乌贼墨’”这个实指定义就会帮助我理解这个词。15e——你可以这样说,只要你不忘掉,“知道”或“清楚”这些词有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一个人若要能问及一个东西的名称,他必须已经知道(或者能够做)某种事情。但是,他必须知道的是什么呢? 31.如果一个人把国际象棋中的王指给另一个人看并且说:“这就是王”,这并没有告诉他这颗棋子的使用—一除非他已经知道这种游戏的规则而仅仅不知道最后这一点:王的形状。你可以。想象他已经学会游戏的规则但从来没有见过实际的棋子。在这里棋子的形状同一个词的声音或形状相对应。 也可以想象某个人学会了游戏而从来没有学过或构写过规则。他最初可能是通过观看学过非常简单的棋类游戏,然后逐步学会越来越复杂的棋类游对乙也可能有人给他说明过“这就是王”,——比如当某人给他看具有他所不熟悉的形状的棋子时。但即使这一说明告诉了他这一棋子的用法,我们可以说那也只是因为它的位置已经准备好了,或者:只有在它的位置已准备好了的情况下我们才说这个说明告诉了他它的用法。在这个例子中,情况之所以如此。并不是因为我们给他说明的那个人已经知道了规则;而是因为在另一种意义上他已经掌握了一种游戏。 让我们进一步来研究下面的例子:我在向某个人说明国际象棋、开始,我指着一个棋子说;“这是王,它可以像这样走,……等等。”在这个例子中,仅当学习的人已经“知道游戏中的一个棋子是什么”时,我才会说:“这是王”(或者“这叫做‘王”’)这些词是一个定义。也就是说,如果他已经玩过别的游戏,或者看过别人玩“而看懂了”——以及类似的事情。进一步,也只有在这些条件之下,他才能够在学习这种游戏的过程中恰当地问道:“你把这叫做什么?”——也就是,把游戏中的这颗棋子叫什么。 我们可以说,只有知道怎样用一个名称做某种事情的人才能有意义地问起这个名称。 我们可以想象一个被问的人回答说:“请你自己确定这个名称”——这样,提问的人就必须自己来对付一切了。 32.一个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家,有时他会从当地居民给他的实指定义中学习他们的语言;而他将常常必须猜测这些定义的意义,有时就猜对了,有时就猜错了。16e 因此,我想,我们可以说:奥古斯丁描述的学习人类语言的过程就好像儿童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家,而且不懂该国的语言;也就是说,就好像他已经有了一种语言,只不过不是这个国家的语言。或者也可以说,似乎这个孩子已经会思考,只不过还不会说话。这里的“思考”就意味着某种“自言自语”。 33.但是,假定有人要反对说:“要理解一个实指定义必须先已掌握一种语言游戏,这种看法是不对的:你所需要的一切——当然!——就是要知道(或猜出)那个作说明的人指着的是什么。比如说,他指着的是这个对象的形状,还是它的颜色,还是它的数量,等等。”——那么,怎样才算是“指着它的形状”或者“指着它的颜色”呢?请指着一张纸——现在指着它的形状——现在指着它的颜色— —现在指着它的数量(这听起来很怪)。——你怎么做诸如这样的事呢?——你会说,每一次你指的时候,你所“意指”的是不同的东西。如果我问,那怎么才能做到呢?你就会说,你把注意力集中在颜色上,集中在形状上,等等。但是,我还要问,那怎么才能做到? 假定某个人指着一只花瓶说,“看看那美妙的蓝色——好处倒不是它的形状。”——或者说:“看看这美妙的形状——它的颜色倒没什么。”无疑当你受到这两种吸引而行动的时候,你将会做某种不同的事情。但是,当你把注意力指向颜色时,你是否总是做同样的事呢?想象各种不同的情况!兹略举数例: “这种蓝色同那边的蓝色是一样的吗?你看出什么差别来没有?”—— 你在调和颜料时说,“很难调出这块天空的蓝色。” “天变得晴朗了,你已经可以又看到蓝天了。”“请看看这两种蓝色有什么不同的效果。” “你看到放在那儿的蓝皮书吗?把它拿到这儿来。“这种蓝色光信号意味着……” “这种蓝色叫什么?——是不是叫‘靛青’?” 你有时为了注意色彩而用手遮住物体的轮廓,或者不去看物体的轮廓,或者有时凝视着对象并且试图回想以前你在哪儿见到过那种颜色。 你为了注意形状,有时描绘它,有时眯起眼使色彩看不很清楚,还有许多别的方法。我要说的是:这就是当一个人‘把注意力指向这或指向那’时所发生的那类事情。但光是这些事情本身还不足以使我们说某个人在注意形状、颜色等等。17e正如象棋中的一着棋不单纯是在棋盘上以如此这般的方式移动一个棋子——也不是在于移动棋子时动作者的思想和感觉,而是在于我们称为“下一盘象棋”或“解一个棋局问题”等的那种情境。 34.假定某个人说;“当我注意形状时,我总做同样的事情:我的眼睛随着物体的轮廓移动并且我感觉到……”。假定此人为了给另一个人以实指说明:“那就叫做‘圆”’,就指着一个圆的对象并且具有了所有这些经验,这时难道那个听的人就不会仍旧把这个说明作另一种不同的理解吗?即使他看到了对方的眼睛随着物体的轮廓移动,而且还感到了对方所感到的东西?这也就是说:这种‘解释’可能也在于他现在如何使用这个词;例如,当人家对他说:“指出一个圆”时,他指的是什么。——因为,无论是“以如此这般的方式来意指该说明”这个表述还是“以如此这般的方式来解释该说明”这个表述,都不代表那伴随着给出和听到这个说明时所发生的过程。 35.当然,存在着可以被称为例如,“指向形状”的“示性经验”的东西。例如,在指点的同时用手指或眼睛追随物体的轮廓。——但是这并不发生在我“意指形状’的一切场合,也没有任何另一种示性过程在所有这些场合中都发生。——此外,即使有某种这类过程真的在所有场合发生,是否我们应当说“他指着形状而不是指着颜色”,那也仍然要取决于环境——也就是取决子在指之前或指之后发生的情况。 因为,“指着形状”,“意指形状”等等说法与下面这些话的用法是不同的:“指着这本书(而不是那本书)”,“指着这把椅子,而不是这张桌子”等等。——只要想一想,我们学习“指这件东西”,“指那件东西”这些词的使用同学习“指颜色而不是指形状”,“意指颜色”等词的使用是多么不同。8 再说一遍: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在我们指向“形状”或指向“数”时,的确有各种指的方式和示性经验。之所以说它们是“示性的”是由于在形状和数被“意指”时这些经验常常(并不总是)重行发生。但是,你是不是也知道下面这种示性经验呢:把一颗棋子作为一颗棋子来指点?18e人们当然可以说:“我的意思是,这颗棋子叫做‘王’,而不是我正指着的这个特别的小木块叫做‘王’”。(辨认、希望、回忆等等) 36.我们在这里的做法也就是在许许多多类似的情况下的做法:因为我们不能规定哪一种身体动作是我们称之为指着形状(而不是指着譬如颜色)的活动,所以,我们便说,与这些词相对应的是一种精神的【心理的、理智的】活动。 在我们的语言暗示有一个身体而却并没有身体的地方,我们就会说那儿有一个精神。 37.在名称和被命名的东西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呢?——这种关系到底是什么呢?请你看一看语言游戏(2)或另一种语言游戏:在其中,你能看到这一关系赖以实现的那类东西。特别是,这一关系很可能就存在于下面这些事实中:我们在听到该名称时便在心中唤起被命名的东西的图象;把名称书写在被命名的东西上;或者是在指着那个东西时发出那个名称的读音来。 38.但是,比如说,在语言游戏(8)中,词“这”是什么东西的名称呢?在“那就叫做……”的实指定义中词“那”又是什么东西的名称呢?如果你不想制造混乱,那么你最好还是根本不要把这两个词叫做名称。——可是,说来也怪,词“这”曾被叫作唯一的真正名称;而其他所有被我们称为名称的东西只是在一种不确切的、近似的意义上的才是名称。 这种奇怪的看法源起于一种可以说使我们的语言的逻辑崇高化的倾向。对这个问题的恰当的回答是:我们把一些十分不同的东西都叫做“名称”;19e “名称”一词被用来表征一个词的许多不同种类的使用,它们以许多不同方式彼此关联;——一而词“这”所具有的那类使用却不在其内。 的确,例如在给出实指定义时,我们常常指着一个被命名的对象并说出该名称。同样,例如在给出实指定义时,我们说“这”这个词并指着一个东西。而且,词“这”常常在一个语句关联中占有和名称相同的位置。但是,名称的特征恰恰就是:名称是用实指表达式“那是N”(或“那就叫作‘N’”)来定义的。但是,我们是不是也给出下面这样的定义:“那就叫作‘这’”,或“这就叫作‘这’”呢? 与这种情况相联系的是把命名看作一种多少可以说是神秘的过程。命名似乎是一个词同一个对象之间的一种奇特的联 “那是蓝的”这几个词有时被意指为是对某个人正指着的对象的一个陈述,有时又被意指为对“蓝的”这个词所作的一种说明,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在第二种情况下人们实际上意指的是:“那就叫做‘蓝的’”。——那么我们能不能在一个时候把“是”这个词意指为“叫作”,把“蓝的”这个词意指为“‘蓝的”’;而在另一个时候把“是”真正意指为“是”呢? 也很可能有人会从原来被当作一条消息的东西中得出了对词的说明。【边注:在这里潜藏着一种意义重大的迷信。】 我是不是能够说着“市布布”而意指“如果天不下雨我就要去散步”呢?——只有在一种语言中我才能用某种东西来意指某种东西。这就清楚地表明,“意指”这个词的语法不同于“想象”以及诸如此类的表达式的语法。结。——而且当哲学家盯着他面前的对象并且多次地重复一个名称或者甚至只重复“这”这个词,企图以此来揭示名称和事物之这种关系时,你真的就得到了这种奇妙的联结。因为,当语言休假时,9哲学问题就产生了。在这里,我们可能真的会幻想命名是心灵的某种奇异的活动,好像是对一个对象施行的洗礼。而且我们好像还能够对这个对象说“这个”一词,用它去称呼它——对这个词的这样一种奇怪的使用,无疑地只有在搞哲学的时候才会发生。 39.可是,既然这个词明显地不是名称,为什么人们偏要把它变成一个名称呢?——那恰好就是理由。因为人们有意要反对通常被叫作名称的东西。他们的反对意见可表述如下:名称应当真正地表示单原。10对此,他们也许会摆出如下的理由:比如说,“锘统”11这个词就是一个通常意义上的专名。宝剑锘统是由各个部分以一种特定的方式联结而成的。如果这些小部分以另一种方式联结,锘统就不存在了。但是,很明显,不管锘统是完好的被砸碎了,“锘统有锐利的剑锋”这个语句总是有意思的。但是,果锘统是一个对象的名称,那么,如果锘统被砸成了碎片,这象就不再存在了。而且由于没有对象与这个名称对应,这名称就没有意义了。但是,那样一来,“锘统有锐利的剑锋”这个语句就有了一个无意义的词,因而这个语句也就是无意思的了。然而,这个语句确实是有意思的;因此,一定有某种东西与组成这个语句的那些词相对应。所以,如果对这个语句的意思进行分析,那么“锗统”这个词就必须消失,20e而它的位置就得由那些命名单原的词来占据。把这些命名单原的词称为真正的名称就是很有道理的了。 40.让我们首先来讨论一下上述论证的这一论点:一个词如果没有东西与它对应,它就没有意义。——重要的是要注意,如果把“意义”这个词用来表示与这个词相对应的东西,那就是把它用错了。就是把名称的意义同名称的承担者混为一谈了。如果N. N. 先生死了,人们说这个名称的承担者死了,而不说这个名称的意义死了。那样说将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如果该名称已不再具有意义,那么说“N. N. 先生死了”就不会有任何意思了。 41.在§15中,我们把专名引入语言(8)。现在,假定带有称“N”的工具坏了。A不知道这一情况,他仍向B作出记号“N”。这个记号现在还有没有意义呢?——当B接到这个记号时,他该怎么做呢?——对此我们还没有达成任何协定。人们可以问:他会做什么呢?他也许会站在那里不知所措,或者会把碎片给A看。人们还可以说:“N”已经变得没有意义了,这种说法意味着记号“N”在我们的语言游戏中已不再有用处了(除非我们给它一种新的用处)。“N”之变为无意义也可以是因为该工具不管出于何种原因被给予了另外一个名称,而记号“N”在这个语言游戏中不再使用。——但是,我们也可以设想一种约定:如果A给B的记号是属于已破碎的工具的,那么B就必须摇摇头以作为回答。——这样,即使在该工具不复存在时,命令“N’在这个语言游戏中也可以说仍被给予了一时·位置,记号“N”甚至在它的承担者不再存在时仍有意义。 42.但是,比如说,一个名称从来没有被用于一件工具,它在那个语言游戏中是否也得到一种意义呢?一一假定“X”就是这样的一个记号,而且A向B作出这个记号——是呀,甚至对这样的记号也可以在语言游戏中给它一个位置,B可以,比如说,仍然必须用摇头来回答它。(人们可以把这种情况设想为A和B之间开的一种玩笑。) 43.在我们使用“意义”这个词的各种情况中有数量极大的一类——虽然不是全部——,对之我们可以这样来说明它: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使用。 而一个名称的意义有时是通过指向它的承担者来说明的。21e 44.我们说,语句“锘统有锐利的剑锋”即使在这把剑被砸成碎片时,还是有意思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这个语言游戏中一个名称即使失去了它的承担者但仍被使用。但是,我们可以设想一种语言游戏,其中的名称(也就是说,其中的记号——我们肯定会把这些记号包括在名称之中)只有在承担者在场时才被使用,因而总是可以用一个指示代词和与之相应的指点的手势来代替。 45.指示词“这个”决不能没有承担者。有人可能会说:“只有这个,词‘这个’也就有意义,不论这个是简单的还是复合的。”——但那样并不就使词“这个”成为一个名称。恰好相反:因为名称并不是和指点手势一起使用的;名称只是通过指点手势而得到说明。 46.认为名称真正说来是表示单原的这种想法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苏格拉底在泰阿泰德篇中说:“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我曾听到有人说过:对我们以及其他一切事物均借以构成的原始要素——姑且这样称呼它们——是没有说明的;因为对自在自为存在的事物我们只能加以命名,而不可能对其做出任何别的规定:既不能说它是……也不能说它不是……。但是对自在自为存在的东西人们必须在没有任何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加以命名。12因此,对任何一个原始要素都不可能作出说明;对于它来说,除了单单一个名称以外,什么也不可能有;它的名称就是它所具有的一切。但是正如同由这些原始要素所构成的东西本身是复合的,所以这些要素的名称结合在一起就成了说明性的言语。因为言语的本质就是名称的结合。”13 无论是罗素的“个体”还是我的“对象”《逻辑哲学论》都是这样的原始要素。 47.然而,组合成为实在的那些简单的组成部分是什么东西呢?——椅子的简单组成部分是什么呢?是小块的做椅子的木料,还是分子或原子?——“简单的”意味着不是组合的。这关键是:在何种意义上是“组合的”?绝对地说“椅子的简单部分”是根本没有意思的。 又如:我的关于这棵树或这把椅子的视象是由部分所组成的22。吗?它的简单组成部分是什么呢?多色性是一种复合性;另一种复合性是,比如说,由许多直的线段组成的折线轮廓。一条曲线可以说是由一个递增的分支和一个递降的分支所组成。 如果我不作任何进一步的说明就告诉某人:“现在我所看到的面前的东西是组合的”,那么,他就完全有理由问:“你用‘组合的’意指什么呢?因为它可以意指各种各样的东西!”如果已经确定了所说的是哪一种组合性——即“组合的”这个词的哪一种特殊使用——那么,“你所看到的东西是组合的吗?”这个问题就是完全有意思的了。如果我们已定下来,只要某人不仅看到单个的树干,而且还看到多个树枝,就可以把他对树的视象叫做“组合的”,那么这时问题“这棵树的视象是简单的还是组合的?”以及“它的简单的组成部分是什么”就将有一个清楚的意义——一种清楚的使用。当然,对第二个问题的答案不是“树枝”(那就成了对“在这里称为‘简单组成部分’的是什么?”这个语法问题的回答),而是对个别树枝的描述。 但是,比如说,一个象棋棋盘难道不是明显地、绝对地是组合的吗?——或许你想到,它是由32个白的方块和32个黑的方块所组成。可是,我们难道不也可以说它是由黑色、白色以及方块图式所组成的吗?而且,如果存在着完全不同的看待它的方法,那么你是否还 要说棋盘绝对地是组合的呢?——离开特定的语言游戏去问“这个对象是不是组合的?”那就像一个孩子的下面这种做法。他本应回答在某些句子中的动词是主动态还是被动态,他却绞尽脑汁,苦苦思索“睡觉”这个动词究竟意味着某种主动的东西还是某种被动的东西。 我们以极大数量的各不相同并又不同地联系着的方式来使用“组合的”(并从而“简单的”)这个词。(棋盘上的方框的颜色是简单的还是由纯白和纯黄所组成的?白色是简单的还是由彩虹中的各种颜色所组成的?这段两厘米的长度是简单的还是由各一厘米的两个部分所组成的?但是,为什么就不是由三厘米长的一段和从相反方向量过来的一厘米长的一段所组成的呢?) 23e 对于下面这两个哲学问题:“这棵树的视象是不是组合的?它 的组成部分是什么?”正确的回答是:“那要取决于你把‘组合的’理解作什么。”(这当然不是一种答案而是对问题的拒斥。) 48.让我们把§2的方法应用于《泰阿泰德》篇所阐述的情况。让我们考虑一种使该阐述确为有效的语言游戏。这种语言是用来描述在一个平面上的有色方块的组合的。这些方块形成一种如同棋盘那样的组合物。这些方块有红色的、绿色的、白色的和黑色的。该语言中的词(对应地是)“R”,“G”,“W”,“B”而一个语句就是这些词的一个序列。这些词以如下的次序描述方块的排列: 这样,举例来说,“R R B G G G R W W”这个语句就描述了下面这样的一种排列: 在这里,该语句是名称的一种组合,与之相应的是要素的一种组合。原始要素是这些有色方块。“但这些方块是简单的吗?”——我不知道在这个语言游戏中还有什么别的东西能更自然地被叫作“单原”。但是,在别的场合下,我会把一个单色的方块称为“组合的”:也许由两个矩形组成,也许由颜色和形状这两种要素组成。但是组合性这个概念还可以进一步加以扩展,从而可以把一块较小的面积说成是由一块 较大的面积同另一块从中减去的面积“组成”的。请比较一下力的“合成”;24e由线段外一点对这线段进行的“分割”;这些说法都表明,我们有时甚至倾向于设想较小的部分是由较大的部分合成的结果,而较大的部分却是把较小部分分割开的结果。 但是,对于那些用我们语句描述的图形,我不知道该说是由四种要素所组成,还是由九种要素所组成!是呀,这个语句到底是由四个字母还是由九个字母组成?——它的要素到底是什么,是字母的类型,还是那些字母?如果我们在一切具体场合下都能避免误解,那么,我们怎么说又有什么关系呢? 49.但是,说我们不可能说明(描述)这些要素,只能对它们进行命名,这种说法是什么意思呢?这可能意味着,比如说,在某个极限的事例中当一个组合物只由一个方块组成时,对这个方块的描述直接就是这个有色方块的名称。 这里,我们可以说——虽然这样说很容易导致各种哲学的迷信——记号“R”,或“B”等等,有时可能是一个词,有时则可能是一个命题。但它到底“是一个词还是一个命题”,要取决于将它说出来或写出来时的情况。例如,如果A需要向B描述有色方块的组合物而他只单独地使用了“R”这一个词,那么我们就可以说这个词是一种描述——一个命题。但是,如果他在回想这些词和它们的意义,或者,如果他在教别人这些词的用法并且在实指教学时念出这些词,那么,我们就不说它们是命题。在这种情况下,比如“R”这个词,就不是一种描述;人们只是用它来命名一素。——但是,如果以此为理由说要素只能被命名,那就太奇怪了!因为命名和描述并非处于同一水平;命名是描述的准备。至此,命名还不是语言游戏中的一步——一正如把一枚棋子放在棋盘的棋位上还不是一着棋一样。在一个东西已被命名之后,我们可以说,至此还什么也没有做。如果不是在语言游戏中,那么它甚至连一个名称也还没有得到。这也就是弗雷格的意思。他说,一个词只有作为语句的一部分才有意义。 50.说我们既不能把存在(Sein)、也不能把非存在(Nichtsein)归属给要素,这是什么意思?——人们可能会说:如果我们称为“存在”和“非存在”的一切都在于要素之间联结的存在和不存在, 那么,说一个要素的存在(非存在)就为“毁灭”的一切都在于把要素的分离,那么说一个要素的毁灭就是无意义的了一样。 然而,人们会说:不可能将存在归属于要素,因为,如果要素不存在,25e那么,人们甚至就不可能命名它,因而,关于它就什么也不能说了。——但是,让我们来考虑一个可类比的例子。有一件东西,人们既不能说它是一米长,也不能说它不是一米长,那就是巴黎的标准米尺。——但当然,这并不是赋予它任何特殊的属性,而只是标志出了它在“用米尺进行测量”这一种语言游戏中的特殊作用。——让我们来设想一种颜色样本像标准米尺一样的保存在巴黎。我们定义:“乌贼墨色”意指密封保存在卢浮宫中的标准乌贼墨的颜色。这样,无论说这种色样是这种颜色或不是这种颜色,都是没有意思的。 我们也可以这样说:这种色样只是某种语言的工具,这种语言是我们作颜色断言用的。在这种语言游戏中,它不是被表述的东西,而是表述的手段。——在语言游戏(48)中,当我们通过念出“R”这个词来给一个要素命名时,对于这个要素来说,情况也正是这样:这就给了这个对象一个在我们的语言游戏中的角色;现在,它成了表述的手段。说“如果它不存在,它就不可能有名称”,不多不少就等于说:如果这个东西不存在,那么,我们就不可能在我们的语言游戏中使用它。——看起来似乎一定得存在的东西,就是语言的一部分。它是我们的语言游戏中的一个范型(Paradigm),是行比较的东西。而这可能是一种重要的看法;但尽管如此,这个看法仍然是有关语言游戏——有关我们的表述方式的看法。 51.在描述语言游戏(48)时我说过,“R”、“B”等词对应于这些方块的颜色。但是,这种对应是怎么回事呢?在何种意义上人们才能说某些颜色的方块同这些记号相对应呢?因为在§48中的说明只是在那些记号同我们的语言的某些词(颜色的名称)之间建立了一种联系。——在这里我们预设了语言游戏中记号的用法是以不同的方式,而且是以指出范例的方式来传授的。那很好;但是,说在这种语言实践中某些要素对应于这些记号是什么意思呢?这是不是说描述这些有色方块的组合物的人总是在看到一个红色方块时便说“R’”,看到一个黑色方块时便说“B”,如此等等?但是。万一他在描述时搞错了,在看到黑色方块时错说了“R”,那又怎样呢?—一判定这是一种错误的标准在哪里?——或者,是不是说 “R”代表一个红色方块就在于,26e用这种语言的人在使用记号“R”时,总有一个红色方块在他心中呈现呢? 为了清楚起见,这里也同无数类似情况一样,我们必须把注意力集中到所进行的事情的细节上,必须从近处来观察它们。 52.如果我想要假定,老鼠是通过自然发生的方式从灰色的破布和尘土中产生的,我就会十分接近地考察那些破布,看一看那里面是不是可能隐藏着老鼠,老鼠是不是会钻到那儿去的,等等但是,如果我确信,老鼠不可能从这些东西中产生,那么,这种研究也许就是多余的。 但是,我们首先必须懂得在哲学中到底是什么东西妨碍了这种对细节的考察。 53.我们的语言游戏(48)有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在很下我们应当说该游戏中的一个记号是如此这般一个颜色方块的名称。例如,如果我们知道:使用这种语言的人是以如此这般的方式被教会如何使用这个记号的,那么我们就应当这样说。或者;如果以书面语的形式写下,例如用列表的形式写下这个要素同这个记号相对应,而该表格又被用于该语言的教学,或者该表格是在某种有争议的场合中须引以为据的,那么,我们也应当这样说。 我们也可以设想,这样一个表格是这种语言的使用中的一个工具。此时,对一个组合的描述就是像这样来进行的:描述这个组合的人带着一张表格,他在表上查出该组合的每一个要素。并且由此找到相应的记号(接受这一描述的人也可以使用一张表把它翻译成有色方块的一张图)。这一表格可以说在这里起了在别的场合下由记忆和联想所起的作用。(通常我们在执行“给我拿一支红色的花来”的命令时,并不先在颜色表上查找红色,然后再去取一支颜色与表上查到的颜色相同的花来;但是,如果问题是要选出或是要调配出一种特殊色调的红色来,那么我们的确有时使用色样或色表。) 如果我们把这种表格叫做对语言游戏的一个规则的表达,那么,人们就可以说,我们称之为语言游戏规则的东西在这个游戏中很可能具有非常不同的作用。 54.让我们来回想一下在何种情况下我们说一种游戏是按照一定规则进行的。 这规则可能是在教这种游戏时的一种辅助物。27e人们把这规则告诉学习这种游戏的人,并且让他练习着使用它。——或者,它就是游戏本身的工具。——或者,一条规则既不用于教游戏。也不用于游戏本身.它也不是被填写在几张规则表中。人们通过观察别人如何做游戏而学会了游戏。但是,我们却说这游戏是按照如此这般的规则进行的,因为观察者能够从游戏的实践中看出这些规则——就像是一条支配游戏之进行的自然律——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观察者如何才能对玩游戏的人玩得正确和错误作出区别呢?——对于这种情况在游戏者的行为中有着一些独特的标记。想一想在纠正口误时所特有的行为。甚至在不懂得某个人的语言的情况下也能够认出他的这种行为。 55.“在语言中名称所表示的东西必须是不可毁灭的,因为人们必须能描述这样一种情形:其中一切可毁灭的东西都已被毁灭了。这一描述将包含着词,而与这些词相对应的东西是不能被毁灭的,因为不然的话这些词就没有意义了。”我可不能把我正坐着的树枝锯掉。 当然,人们可能立即反驳说,这一描述必须把它本身排除在这一毁灭之外。——但是,与描述中的一个个单独的词相对应的因而是不可毁灭的东西(如果该描述为真),就是给予这些词以意义的东西。——没有这种东西这些词就没有意义。——然而,在某种意思上,这个人的确就是与他的名字相对应的东西。可是他是可毁灭的,而他的名字并不因为其承担者之被毁灭而失去其意义。——与名称相对应,没有它名称便没有意义的东西乃是在语言游戏中与名称联在一起使用的范型。 56.但是,假如并没有这样的样本作为语言的一部分,我们只是在心中记住一个词所代表的(比如说)颜色,那又怎样呢?——“如果我们在心中记住它,那么,在我们说出这个词时,它便会呈现在我们的心中。所以,如果假定我们总是可能想起它来,它本身就一定是不可毁灭的。”——但是我们把它回忆得正确与否的判别标准是什么呢?——当我们通过一种样本而不是记忆来工作时,也有这样一些场合,其时我们说样本的颜色变化了,而我们是根据记忆来判断这一点的。但是,难道我们就不会有时要说到我们的记忆形象(比如说)变暗了吗?难道我们不是和受样本的摆布一样也要受记忆的摆布吗?(因为有人可能想要说:“如果我们没有记忆,我们就得受样本的摆布。”)——或者,也许就像受某种化学反应的摆布一样。试设想你想要涂出一种特殊的颜色“C”,28e这是化学物质X和Y化合时出现的那种颜色——假定你在某一天感到这颜色比前一天见到它时更鲜艳些;你是不是有可能说“我一定搞错了,这颜色当然同昨天的完全一样”?这就表明,我们并不总是依靠记忆所告诉我们的东西并把它当作最高上诉法庭的裁决。 57.“红的东西可以毁灭,但是红却不可能毁灭,这就是‘红’这个词的意义之所以独立于红的东西之存在的道理。”——说红色(是颜色,不是颜料)被撕破或捣烂,当然是没有意义的。但是,我们不是也说“这红色在消失”吗?不要总是抱着这样的想法,以为即使再也没有任何红的东西时我们总还是能够在心中令红色呈现的。这就好比你硬要说:如果那样的话,永远还存在着一种产生红色火焰的化学反应。——可是假定你再也记不起这种颜色了,情况又会怎样呢?——如果我们忘记了这是哪一种颜色的名称,那么,这名称对我们来说就失去了意义;也就是说,我们不再能够用这个词来玩某种特定的语言游戏了。这种情况可与下述情况相比,即我们失去了作为我们语言工具的一个范型。 58.“我将只把那些不会在‘X存在’这样的联结之中出现的东西称为‘名称’。——这样、人们就不能说‘红存在”,因为,如果没有红,那么就根本不可能谈论它。”——更好的说法是:如果“X存在”仅仅意味着说“X”有一种意义,——那么,它就不是一个谈;论名的命题,而是一个有关我们的语言的使用即有关“X”这个词的使用的命题。 当我们说“红色存在”这些词并没有产生出一种意思时,我们好像觉得自己在谈论有关红的性质的某种东西。也就是说,红色“自在自为地”存在。同样的想法——即这是一个关于红的形而上学的陈述——再次在我们如下的说法中表现了出来:红是非时间性的;也许还更强地表现在“不可毁灭的”这个词之中。 但是,我们真正想要的只是要把“红色存在”理解为下面这个陈述:“红色”这个词有意义。或者更好些是说:把“红色不存在”理解为“‘红色’没有意义。”只是我们并不想说那个表达式说出了这一点;我们想说的是。如果那个表达式意指着什么,那么这一点就是它一定要说的东西。29e但是,在试图把它说出来的时候它就陷入了自相矛盾——这恰恰因为红色“是自在自为地”存在的。然盾仅仅在于这样一种情况:这个命题看起来似乎是谈论颜色的,可它本应谈论有关“红色”这个词的使用。——但是,实际上我们的确常常说到某种特定颜色的存在;而那就等于说某种具有该颜色的东西存在着。前一种表达同后一种表达都一样准确;特别是当“具有这种颜色的东西”不是物理对象时。 59.“一个名称只表示实在的一个要素,那不可毁灭的东西,那在一切变化中保持同一的东西。”——可是,那到底是什么呢?——当我们说出这个语句的时候,它就已浮现在我们的眼前了!这正是对一种十分特殊的意向的表达:对我们想要使用的一种特殊的图象的表达。因为,经验当然没有向我们显示出这些要素。我们能看到某种组合物(例如一把椅子)的组成部分。我们说,椅背是椅子的一部分,但是椅背本身又是由几片木材所组成;而椅腿则是一个简单的组成部分。我们也看到,一个整体在发生变化(被毁灭),而它的组成部分却保持不变。这些就是我们用来构成实在之图画的材料。 60.当我说:“我的扫帚在墙角那里”,——这真的是一个关于扫帚柄和扫帚头的陈述吗?是呀,不管怎么说,它都可以用一个给出了扫帚柄的位置和扫帚头的位置的陈述来代替。而这后一个陈述当然是第一个陈述经过进一步分析的形式。——但是,我为什么把它叫做“经过进一步分析”呢?——那是因为,如果扫帚在那儿,这当然就意指扫帚柄和扫帚头必定也在那儿,而且它们彼此之间于一种特定的关系之中;而这一点似乎隐藏在第一个语句的意思之中,而在经过分析的语句中便明显地表达了出来。这样说来,当某个人说扫帚在墙角那里,他的意思是不是真的是:扫帚柄在墙角里, 扫帚头在墙角里,并且扫帚柄是装在扫帚头上?——如果我们去问随便什么人他是不是这个意思,这个人也许会说,他根本就没有特别地想到过扫帚柄或扫帚头。而这将是一个正确的回答,因为他根本没有想特别地去说到扫帚头或扫帚柄。假定你不说“给我把扫帚拿来”,而说“给我把扫帚柄和装在柄上的扫帚头拿来!”人家岂不是要回答:“你是不是要扫帚?干什么说得这么古怪?”——一他会对经过进一步分析的语句理解得更好些吗?——人们会说,这个语句同普通的语句达到了相同的效果,只是多绕了个圈子。——一试设想这样一个语言游戏,30e在其中命令某人把一些由若干部分组成的对象取来,或加以移动,或做诸如此类的事。有两种方式来玩这游戏:一种方式(a)是,组合对象(如扫帚、椅子、桌子等)有名称,如(15)中的例子;另一种方式(b)是,只有组成部分被赋予了名称,而整体是通过这些部分来描述的。——在何种意义上第二个游戏中的一个命令是第一个游戏中的命令的分析了的形式呢?是不是前者隐藏在后者之中,而现在通过分析把它揭示了出来?——一诚然,如果把扫帚柄和扫帚头分开,扫帚就被拆散了;但是,能不能由此得出叫人家“拿扫帚来”的命令也是由相应的部分组成的? 61.“不过,尽管如此,你仍然不会否认,(a)中的一个特定的命令同(b)中的一个特定的命令意指着同样的东西;如果你不把第二个叫作第一个的分析形式,那么你把它叫做什么呢?——当然,我也会说,(a)中的一个命令同外)中的一个命令有相同的意义者像我在前面表达的那样,它们达到相同的效果。而这就意指,如果有人对我指出(a)中的一个命令,并且问:“队)中的哪个命令同 这个命令意指相同的东西?”或者再问:“(b)中的哪个命命令相抵触?”我就会作出如此这般的回答。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对于“有相同的意义”或者“达到相同的效果”这样的表达式的使用取得了普遍的一致意见。因为人们可以问,在何种情况下我们将说:“这些只是同一个语言游戏的两种形式。” 62.比如说,假定一个接受了(a)中的命令和(b)中的命人,他在拿要他拿的东西之前,必须查看一张把名称与图画对应起来的表。他在执行(a)中的一个命令和执行与之对应的(b)中个命令时所做的是同样的事情吗?——也是,也不是。你可能会说:“这两个命令的要点是相同的。”我也会这样说。——但是,应当把什么称之为一个命令的“要点”,这并不是在任何场合都很清楚的。(类似地,人们可以说某些对象具有这种或那种目的。重要的在于这是一盏灯,它的用处是照明——至于它是房间里的一件装饰品,填补了空荡荡的空间等等,就不是重要的了。但在重要的东西和不重要的东西之间并非总有截然的区别。) 63.然而,如果说(b)中的语句是(a)中语句的‘经过分析的’形式,那样就很容易诱使我们想到前者是更基本的形式;只有它才表明了另一个语句意指着什么,如此等等。例如,我们会想:如果你只掌握了未经分析的形式,那么,你就缺少了分析;但是,如果你知道了经过分析的形式,那么你也就拥有了一切;——但是难道我就不能说,在后一种情况下和在前一种情况下一样,你都没有注意到事情的某一个方面吗?31e 64.让我们设想,把语言游戏(48)加以改变,名称不是表示单色的方块,而是表示由两个这样的方块所组成的矩形。假定一个半红半绿的矩形叫做“U”;半绿半白的矩形叫做“V”,如此等等难道我们不能设想有这样的人,他们只有这类颜色组合的名称而没有单个颜色的名称?试想一想我们说下面这句话时的情况:“这种颜色的排列(如法国的三色旗)具有非常特别的性质。” 在什么意义上这一语言游戏的符号需要分析呢?在何种程度上这一语言游戏有可能用(48)来代替呢?——它只是另一个语言游戏,尽管它与(48)有关联。 65.在这里,我们碰上了藏在所有这些考虑背后的一个大问题。——因为,有人可以来反对我说:“你避开了难题!你谈到各种各样可能的语言游戏;但你没有一处谈到了语言游戏的本质是什么,从而也没有谈到语言的本质是什么:没有谈到所有这些活动中共同的东西,是什么东西使它们成为语言或语言的一部分的。所以,你恰恰放弃了研究中曾经使你最感头疼的那一部分,也就是关于命题的一般形式和语言的一般形式的那一部分。 的确如此。——我没有提出某种对于所有我们称之为语言的东西为共同的东西,我说的是,这些现象中没有一种共同的东西能够使我把同一个词用于全体,——但这些现象以许多不同的方式彼此关联。而正是由于这种或这些关系,我们才把它们全称之为“语言”。我将试着来说明这一点。 66.例如,试考虑下面这些我们称之为“游戏”的事情吧。我指的是棋类游戏,纸牌游戏,球类游戏,奥林匹克游戏,等等。14对所有这一切,什么是共同的呢?——请不要说:“一定有某种共同的东西,否则它们就不会都被叫做‘游戏”’——请你仔细看看是不是有什么全体所共同的东西。——因为,如果你观察它们,你将看不到什么全体所共同的东西,而只看到相似之处,看到亲缘关系,甚至一整套相似之处和亲缘关系。再说一遍,不要去想,而是要去看!一,例如,看一看棋类游戏以及它们的五花八门的亲缘关系。再看一看纸牌游戏;你会发现,这里与第一组游戏有许多对应之处,32e但有许多共同的特征丢失了,也有一些其他的特征却出现了。当我们接着看球类游戏时,许多共同的东西保留下来了,但也有许多消失了。——它们都是“娱乐性的”吗?请你把象棋同井字棋比较一下。15或者它们总是有输赢,或者在游戏者之间有竞争吗?想一想单人纸牌游戏吧。球类游戏是有输赢的;但是如果一个孩子把球抛在墙上然后接住,那这个特点就消失了。看一看技巧和运气所起的作用,再看看下棋的技巧和打网球的技巧的差别。现在再想一想转圈圈游戏那类的游戏。这里有娱乐性这一要素;16但是有多少别的特征却消失了!我们可以用同样的方法继续考察许许多多其他种类的游戏;可以从中看到许多相似之处出现而又消失了的情况。 这种考察的结果就是:我们看到一种错综复杂的互相重叠、交叉的相似关系的网络:有时是总体上的相似,有时是细节上的相似。 67.我想不出比“家族相似性”更好的表达式来刻画这种相似关系:因为一个家族的成员之间的各种各样的相似之处:体形、相貌、眼睛的颜色、步姿、性情等等,也以同样方式互相重叠和交叉。——所以我要说:“游戏”形成一个家族。 例如,各种数也以同样的方式形成一个家族。为什么我们把某样东西叫做一个“数”?也许是由于它同某些一向被叫做数的东西具有一种——直接的——关系。而这可以说就使它同那些被我们以同样方式称呼的东西具有一种间接的关系。我们把数的概念加以扩展就如同在纺绳时把一些纤维绕在另一些纤维上一样。绳的强度并非在于有一根贯穿绳的全长的纤维,而是在于许多纤维互相重叠。 但是,如果有人要说:“在所有这些构造中还是有某种共同的东西——也就是它们的所有共同属性的析取”——我就要回答:你在这里只是玩弄字眼。有人也完全可以说:“有某种东西贯穿绳的全长——那就是那些纤维的连续不断的重叠”。 68.“那么好吧:你可以把数的概念定义为这些单个的相互关联的概念(基数、有理数、实数等等)的逻辑和;以同样的方式。游戏的概念可以定义为一套相应的子概念的逻辑和。”——并不需要如此。33e因为,我可以这样来对“数”这个概念作出严格的限定,也是把“数”这个词用作一个严格限定的概念,但是,我也可以这样来使用这个词,使这个概念的外延并不被一个边界所封闭。而这正是我们使用“游戏”一词的方式。因为游戏的概念该怎样来约束呢?什么仍可算作游戏,什么又不再能算了呢?你能给出一个边界来吗?不能。你可以划一个边界;因为至今还没有划过。(但这一点在你过去使用“游戏”一词时从没有使你为难过。) “但是,那样一来,该词的使用就没有规矩了,我们用词来玩的‘游戏’就没有规矩了。”——并不是在任何地方都要由规则来作出约束的,正如在网球赛中也没有什么规则规定球可以抛多高,或者球可以抛多重,但尽管如此网球仍然是一种游戏而且也有规则。 69.我们应当怎样向别人说明什么是游戏呢?我相信,我们应当向他描述一些游戏并且可以补充说:“这些和与此类似的事情就叫做‘游戏’”。对于游戏,我们自己难道知道得比这更多些吗?难道只是对别人我们才不能确切地说出什么是游戏吗?——但这并不是无知。我们不知道边界是由于没有划出过边界。再说一遍,我们可以——为了特定的目的——划一条边界。是不是只有这样做了才使概念变得可以使用?根本不是。(除非是对于那个特定的目的。)正如并不需要先有了定义:1步=75cm,才能使“一步”作为可以使用的长度的量度一样。如果你要说,“可是在那样定义之前,它到底不是一个确切的量度”,那么,我的回答是:那好,它是一个不确切的量度——虽然你还欠我一个确切性的定义。 70.“但是,如果‘游戏’这个概念像那样不加约束,那么你就不会真的知道你用‘游戏’意指什么。”——如果我给出这一描述:“这片土地上长满了植物”——你是不是要说,如果我不能给出植物的定义,我就不知道我在谈论的是什么? 我的意思可以通过(比如说)一幅画以及下面这句话来说明:“这片土地看起来大体上就像这样”。也许我甚至说“这片土地看起来恰好就像这样。”——那么,是不是那儿的这片青草和这些树叶恰好就摆布得像这个样子呢?不,并不是这个意思。而且我也不应承认有任何图画可以在这个意义上是确切的。34e 71.人们也许会说“游戏”这个概念是一个有着模糊的边缘概念。——‘“可是,一个模糊概念也算是概念吗?”——一张不清晰的照片能算是一个人的像吗?用清晰的照片来代替不清晰的照片是不是总是有利的呢?难道不清晰的那张不经常就是我们所需要的吗? 弗雷格把概念同一块区域相比;他说,边界含混的区域根本不能称之为区域。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是说我们不可能用它来做任何事情。——但是,如果我们f说:“请你大致上站在这儿”,这种说法 有人对我说:“给孩子们做个游戏看看”。我就教他们做掷骰子游戏,可是这人说,‘“我不是指那种游戏。”那么,在他给我下那个命令时,他心里就一定得先已产生了排除掷骰子游戏的想法吗?难道也是没有意思的吗?“假定我和某个人站在市中心广场上并且说了这句话。在我说这句话时,我并没有要划出任何边界,而只是用手指了指——就好像指着一个特定的地点。而这正好就是当人们要向别人说明什么是游戏时他们怎么做的。他们给出一些例子,并且希望别人以一种特别的方式来看它们。——然而,我这么说并不是要他从这些例子中看出那种我——由于某种原因——所没有能表达出来的共同的东西;而只是要他现在以一种特别的方式来运用这些例子。在这里,举例子并不是一种间接的说明手段——由于没有更好的手段而采用。因为任何一般性的定义也都是可能被误解的。我们正好就是这样来玩游戏的。(我指的是使用“游戏”一词的语言游戏。) 72.看到共同的东西是什么。假定我给某人看各种各样彩色的图画,然后说,“你在所有这些图画中都见到的颜色叫赭色”。——这就是一个说明。别人通过寻找看到了这些图画中共同的东西,就可以了解这个说明。于是他就能够去看,能够去指出这共同的东西。 请把这种情况同下面的情况比较一下:我给他看一些形状不同但涂着相同颜色的图形,然后说:“这些东西中共同的东西叫做‘赭石色’” 再比较一下下面这种情况:我给他看一些色调不同的蓝色样品,说:“所有这些样色中共同的颜色就是我叫做‘蓝色’的东西。” 73.如果有人对我指着一些样色来说明颜色的名称;说: 种颜色叫‘蓝色’,这种叫‘绿色’……”这种情况在许多方面可与下述情况相比:我手里拿着一张表,表上在各种样色下面写着那些词。——尽管这种比较可能在很多方面都是引人误解的。——人们还要把这种比较加以推广:理解一个说明就意味着在心中具有被说明事物的观念,也就是一个样本或一幅图画。所以,如果给我35e看各种不同的树叶并且告诉我“这就叫做一片‘树叶’”,于是我就有了一片树叶的形状的观念,在我心中有了一片树叶的一幅图画。——但是,如果这图画向我们显示的不是任何特定的形状,而是“各种树叶形状所共有的东西”,那么、这时的一片树叶的图画该是什么样子呢?绿颜色‘在我心中的样色’——各种绿色色调所共有的东西的样品——又是什么色调呢? “但是,难道就没有这种‘一般的’样品,例如一张树叶示意图或者一个纯绿的样品?”——当然可能会有。但对于这样一张示意图被当作一张示意图而不是当作一片特定树叶的形状,一小片纯绿被当作所有绿色的东西的样品,而不是当作纯绿的样品——这仍然取决于使用样品的方式。 问问你自己:绿这种颜色的样品一定得是什么形状呢?它应当是矩形的吗?那样一来,它不是成为绿色矩形的样品了吗?——所以,它应当具有“不规则”的形状吗?那样的话,又是什么东西妨碍我们仅仅把它当作——也就是说,把它用作——一个不规则形状的样品呢? 74.这同样也是属于这样一种想法:你如果把这片树叶看作“一般的树叶形状”的样品,那么你的看法就跟那个把它当作这一特定形状的样品的人的看法大不相同。事情完全可能是如此——尽管并非如此——因为这只不过是说,作为一种经验,如果你以一种特定的方式来看这片树叶,那么,你就以如此这般的方式或者按照如此这般的规则来使用它。当然,是有一个以这种或那种方式来看的问题。也存在下面这样的情况,那就是无论是谁,只要像这样来看一个样品,一般就会以这样的方式来使用它;以另一种方式来看它,就会以另一种方式来使用它。比如说,如果你把一个立方体的示意图看作是由一个正方形和两个菱形组成的平面图,那么,当你执行“给我拿一个这样的东西来”的命令时,就会同那个把图形看成三维立体图的人大不一样。 75.知道什么是游戏,这意味着什么?知道它但又不能说出来,这又意味着什么?这种知识是不是多少等于一个未说出的定义?所以如果被说出来,我就会认出这是我的知识的表述?我的知识,我对游戏的概念,难道不是已完全地表达在我所能够给出的说明中?也就是说,表达在我对不同种类游戏的例子的描述中,表达在我对如何模拟这些例子而构造出各种各样别的游戏的说明中,表达在我声称不会把这个那个包括到游戏中去的这个说法中,如此等等。 76.如果有什么人划出了一条截然分明的边界,那我可不能36e承认它就是我也一直想要划的或者是我心中已经划过的那一条。 因为我根本不想划边界。这样,可以说他的概念与我的概念不是相同的,而是相似的。这种相似性就是这样两幅图画的相似性,其中一幅由许多轮廓模糊的颜色斑块所组成,而组成另一幅图画的颜色斑块在外形上和分布上都和第一幅相似,但具有清晰的轮廓。二者的相似性和二者的差别性都是不可否认的。 77.如果我们把这种比较推进一步,那么显然,清晰的图画与模糊的图画能够相似到何种程度取决于后者模糊的程度。试设你需要画出一幅“对应”于模糊图画的清晰图画、在模糊图画中,有一个模糊的红色矩形:与之相应,你画了一个清晰的矩形、当然——可以画出好几个这种清晰的矩形与那个不清晰的矩形相对应。——但是,如果在原来的图画中各种颜色相互融合而没有任何轮廓的痕迹,那么,要画出一幅与模糊的图画相对应的清晰的图画岂不是一件毫无希望的工作吗?这时你.岂不是只能说:“在这里,我既能画一个矩形,也完全可以画一个圆形或心形.因为的颜色都融合了。随便什么——因而没有什么——是正确的。”这就是在美学和伦理学中寻求与我们的概念相符合的定义的人所处的境地。 在碰到这种困难时请你一定问问自己。我们是怎样学会这个词(例如“善”)的意义的?通过什么样的例子?在什么语言游戏中?那样,你就会较容易地看出,这个词一定有一个意义的家族。 78.请比较一下知道和说出: 勃朗峰多少米高—— “游戏”一词如何使用—— 单簧管如何发声。 如果你对人们能够知道某种事情但却不能说出来这一点感到惊奇,那么,你所想到的例子大概正类似于上述第一例。肯定不会像第三例 79.请你考虑下面这个例子。如果有人说:“摩西并不存在”,那么这可能意指各种不同的事。它可能意味着:以色列人在迁出埃及时并不是有一个领袖;——或者:他们的领袖不叫摩西;——或者:不可能有过一个完成了圣经归于摩西的一切业绩的人——或者:如此等等。——我们可能会追随罗素说:“摩西”这个名称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摹状词来定义。例如,“那个带领以色列人穿越37e旷野的人”,“那个生活在该时该地并在那时被叫做‘摩西’的人”,“那个在孩提时由法老的女儿从尼罗河中抱起的人”,等等。按照我们采用这个或那个定义,“摩西不存在”这个命题就获得不同的意思;有关摩西的其他每个命题也是如此。——如果有人告诉我们“N不存在”,我们便要问:“你的意思是什么?你是不是想要说……或者……等等” 但是,当我作出一个关于摩西的陈述时,——我是否总是用这些摹状词中的某一个来代替“摩西”?我也许会说:我所理解的摩西就是那个做了圣经中归于摩西的那些事的人,或至少是做了其中很大一部分事的人。但是,到底做了多少?我是否已经确定,必须证明有多少为假,我才能把我的命题当作假命题而放弃?“摩西”这个名称对我来说是否在一切可能的场合都有一种确定的单义的用法?难道事情不是这样吗:我随时都准备着(姑且说)整整一系列的支柱,一旦这根被抽掉就撑住那根,那根被抽掉就撑住这根?——试考虑另一种情况。当我说“N死了”,那么,类似于下面的这样一些说法可以说是适用于“N”的意义的:我相信曾经活着这样一个人,(1)我曾经在这样一些地方看见过他,(2)他看上去就像这个样子(一些照片),(3)他曾做过这样一些事情,(4)他在社会生活中用“N”这个名字。——如果要问我把“N”理解作什么,我就得把所有这几点或其中的一些开列出来,不同的场合列出不同的说法。所以,我对“N”的定义也许就是“所有这些说法对之均为真的那个人。”——但是,如果其中某一点现在被表明为假?——是不是我就得准备宣称“N死了”这一命题为假?——甚至那被发现为假的在我看来只是无关紧要的东西?但是,紧要与否的边界在哪里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对这个名词给出过一个说明,那么,我现在就随时准备加以改变。 而这可以表达如下:我使用“N”这个名称并没有固定的意义。(这样一点也不会损害它的使用,正如一张桌子站在四条腿上而不是站在三条腿上并因此而有时要摇摇晃晃一点也不会损害桌子的用途一样。 能不能说我是在使用一个我不知道其意义的词,因而在说无意思的话呢?——只要不妨碍你看到事实,你说什么都随你的便。(而当你看到这些事实时,有许多东西你就不会说了。) 38e(科学定义的摇摆性:今天被当作现象A的某种经验上的伴生现象,明天就会被用来定义“A”。) 80 我说:“那儿有一张椅子。”假定我向它径直走去,想把它拿来,但它却从我的眼前突然消失了,那会怎么样?——“那它就不是一把椅子,而是某种幻觉。”——但是,过了一会儿我们又看见它,并且还能摸到它,等等——“所以,椅子终究还是在那儿,而它的消失则是某种幻觉。”——但是,假定过了一段时间,它又消失了——或者看起来像消失了。那么这时我们该说什么呢?对于这些情况,你有现成的规则吗?——那些能够告诉我们是否可以用“椅子”一词来称呼这类东西的规则?但是,在使用“椅子”这个词时,我们并没有这样的规则,我们是否应当说,由于我们不具备关于这个词的每一种可能的应用的规则,我们实际上并没有给这个词赋以任何意义? 81.弗兰克·兰姆赛有一次在和我交谈时强调指出,逻辑是一门“规范性科学”。我不完全知道他那时想的是什么,但他的想法无疑与我后来逐渐开始明白的想法紧密相关,那就是:在哲学中,我们经常把词的使用同具有固定规则的游戏或演算相比较,但是,我们不能说一个使用语言的人必须玩这样一种游戏。——然而,如果你说,我们的语言表达只是近似于这样一种演算,那你就已经站到了误解这一深渊的边缘上了。因为那样一来,就好像我们在逻辑中所谈论的是一种理想语言。似乎我们的逻辑是一种适用于真空的逻辑。——然而逻辑当然不是在自然科学处理自然现象这个意义上处理语言——或思想的,——我们最多只能说我们构造理想的语言。但在这里“理想”这个词很易于引起误解,因为这听来就好像这些语言比我们日常语言更好,更完满;就好像为了最终向人们指明一个正当的语句看来是什么样子而非需要逻辑学家不可一样。 但是,所有这些,只有当人们把理解、意指和思维这些概念更进一步澄清后才能看得清楚、因为只有那样,才能弄清究竟是什么东西能够错误地引导我们(并且的确曾经错误地引导了我)产生下面这个想法:如果有谁说出一个语句并且意指它或者理解它,那么他就是在按一定的规则进行一个演算。 82.我称之为“他据以进行的规则”是什么?——是这样假设,该假设令人满意地描述了他对词的使用,这种使用我们是观39e察到的?或者是这样一个规则,这个规则是他在使用记号时所查找的?或者是当我们问他他的规则是什么时他给我们的回答?——但是,如果观察不能使我们看到任何清楚的规则而提问也没有给任何事情带来光明,那又该怎样呢?——因为当我问他他把“N”理解作什么时,他的确给了我一个定义,但他又随时准备收回或改变这个定义。——所以,我该怎样来确定他据以进行游戏的规则呢?他自己都不知道这规则。——或者,更好些:“他据以进行的规则”这个表达在这里还能说些什么? 83.难道语言和游戏之间的类比没有使事情变得更明白了一些吗?我们很容易设想有一些人在一块场地上玩球取乐,他们想要开始各种通行的游戏,但许多游戏都没有玩完,而在其间他们无目的地将球抛向空中,拿着球互相追逐,抛掷取乐,如此等等。这时有人说:在整个时间里他们在玩一种球类游戏而且在每一次抛球时都遵循着确定的规则。 难道不是也存在着这种情况吗?其时“我们一边玩,一边制定规则”?甚至还有这种情况,我们一边玩一边改变规则。 84.我说过,词的应用并非处处都受规则的约束。但是,一种处处都受规则约束的游戏看起来是什么样子的?有谁的规则能够永远不让怀疑入侵,能够塞住一切可能产生的裂缝呢?——难道我们就不能设想出一条确定某一规则之应用的规则,设想出一条该规则可以排除的怀疑吗?——如此等等。 但这并不是说,我们产生怀疑是由于我们有可能设想一种怀疑。我可以很容易设想有一个人总是怀疑在他打开大门之前,是否在门后有一个张着大嘴的深坑;他在穿过这道门之前总是要把这一点弄弄清楚(他可能在某一次被表明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并不能使我在同样场合下产生怀疑。 85.一条规则放在那儿就像一个路标。——是不是路标能使我对我应当走的路没有怀疑?在我经过它时,它是不是能给我指明我应取的方向?是沿着大路,还是小道,还是横穿田野?可是,在哪里,在什么意义上说我该按照它走呢?是按路标上手指所指的方向走还是譬如说按相反的方向走?——而且当路标不只是单独的一个而是接连的一串,或者是画在地上的一串粉笔线——是不是只有一种方式来解释它们?——因此,我可以说,路标归根到底的确没有留下任何怀疑的余地。或者毋宁说:它有时留有怀疑40e余地,有时则没有。这样一来,这就不再是一个哲学命题,而是一个经验命题了。 86.试设想一个像(2)那样的语言游戏被借助于一张图表来玩。现在A给B的记号是书写记号。B有一张表;第一栏是游戏中使用的记号,第二栏是建筑石料的图画。A给B看这样一个写记号上便在表上查出这个记号,再看与之相对应的图画,如此等等。因此,这张表就是他在执行命令时所遵循的规则。——人们通过接受训练学会了在这张表上查找图画,而这种训练有一部分内容可能就是让学生学习用手指水平地从左到右移动,从而也可以说学习在表上划出一组平行线。 假定现在我们引进一些不同的读表方法;一次是如上所述,按照如下的图式: 另一次是像这样: 或者还有别的方法。这样一个图式是作为表的使用规则而随表提供的。 现在难道我们不能再设想更进一步的规则来说明这个规则?而另一方面,如果没有这种带箭头的图式,第一张表是不是就不完全了?别的表如果没有它们的图式是不是也不完全了呢? 87.假定我给出这样的说明:“我用‘摩西’意指这样一个人:如果确有此人的话,他带领过以色列人离开埃及。我不管他那时叫什么名字,也不论他可不可能做过其他事情。”——但是,对于这一说明中的那些词也可能产生同对于“摩西”这一名称相类似的怀疑(你把什么叫做“埃及”?把谁叫做“以色列人”?等等)。即使我们一直追问到“红”、“暗”、“甜”之类的词,这些问题也没有问到底。——“可是,如果一种说明归根到底并不是最终的说明,那么 它怎么来帮助我理解呢?在这种情况下,说明永远不会完成;41e从而我仍然不理解他意指的是什么,而且永远也不会理解厂’——就好像一个说明如果没有另一个的支持就会像悬在半空中一样。尽管一个说明在实际上有可能依靠另一个已经给出的说明,可是没有一个说明需要别的说明——除非我们要用它来避免误解。人们可以说:一个说明可用于消除或防止误解——也即这样的误解:如果少了这个说明它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但并不是我所能设想的每一个误解。 人们可能很容易觉得似乎每一种怀疑都只是揭示出基础中存在着的漏洞;所以只有首先怀疑能够怀疑的每一样东西,然后消除掉所有这些怀疑,那才可能有可靠的理解。 路标没有问题——只要它在正常情况下能完成它的任务。 88.如果我对某人说“请你大致上站在这儿”——这个说明难道不可能完美地起作用吗?而其他每一个说明就都不可能失败吗? “但是,这个说明不是很不确切吗?”——是的;为什么我们不能称它是“不确切”的呢?只要我们理解“不确切”意指什么。因为 它不是意指“不合用”。再让我们来看看,与这个说明相比之下被我们称之为“确切的”说明。也许就是像围着一个面积画粉笔线之类的东西?这里我们立刻会想到这种线是有宽度的。所以一条着色的边缘将会更确切些。但是,在这里,这种确切性还在发挥作用吗?难道它不是在“空转”吗?而且我们还还没有规定什么才算出了这一确切的边界;怎么样,用什么工具,才能确定它;如此等等。 我们懂得,把怀表拨到准确的时间,或者把它调准,那是什么意思。17但是,假如有人问:这是不是理想的确切性,或者它在多大程度上接近理想的确切性?——当然,我们可以说有一种其确切性与用怀表测量时间不同的,而且我们应当说是准确性更高的时间测量;在这种测量中,“把钟调到准确的时间”这些词具有一种虽然有关但却不同的意义;“报告时间”是一种不同的过程;等等。——现在,如果我对某人说:“你应当更准时地赴宴,你知道,宴会在一点钟准时开始”,——难道在这里真的没有涉及到准确性吗?因为人们也可能说:“请想一想在实验室或在天文台里是怎样42e确定时间的;在那里你会看到准确性意味着什么。”18 “不准确”实际上是一种责备,而“准确”则是一种赞扬。而这也就是说,不准确的东西达到其目标的程度要比较准确的东西差一些。这样,这里的问题就在于我们把什么称作“目标”。如果我所给出的太阳离我们的距离没有准确到1米,或者我给细木工的桌子宽度没有准确到1毫米。那么,这是不是不准确呢? 从没有定下过一个准确性的理想。对此我们不知道应该怎么来设想——除非你自己来定下这么称呼的东西该是什么。但是,你会发现,要想找到一种约定是很难的,至少很难有使你感到满意的。 89.这些考虑给我们带来这样一个问题:在什么意义上逻辑是某种崇高的东西? 因为逻辑似乎具有一种特殊的深度——一种普遍的意义。逻辑看来似乎处于一切科学的底部——因为逻辑的研究探索一切事物的本性。它力图穷究事物的底蕴而从不去关心实际发生的究竟是这件事还是那件事。——它并非起源于对自然界的事实的兴趣,也不是来自把握因果联系的需要:它源自这样一种追求,即要理解一切经验事物的基础或本质。但是,为了这个目的我们似乎并不就得去寻找新的事实;相反,我们进行逻辑研究的本质就在于我们并不寻求通过这一研究而获知任何新的东西。我们需要理解某种原已一直在我们眼前的东西。因为,这正是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似乎还不理解的东西。 奥古斯丁(《忏悔录》XI/14):“时间究竟是什么?谁能轻易概括地说明它?谁对此有明确的概念,能用言语表达出来?”19——显然,对一个自然科学问题(例如,有关氢气的比重是什么的问题)我们是不能这样说的。这一种无人问及时我们知道、而当我们该要给它一种说明时就再也不知道的东西,正是我们需要来提醒自己想起的东西。(而且显然是由于某种原因很难使我们想起来的东西。) 90.我们觉得似乎必须透视现象:然而,我们的研究不是指向现象,而是,就像人们会说的那样,是指向现象的“可能性”的。也就是说,我们提醒自己注意我们关于现象所作出的陈述的种类。因此,奥古斯丁就回想人们关于事件的延续,及其过去、现在或将来所作的各种各样陈述。(这些当然不是关于时间,关于过去、现在与将来的哲学陈述。)43e 所以,我们的研究是一种语法研究。这种研究是通过消除误解来澄清我们的问题。与词的使用有关的误解,除了别的原因以外,还来自于对语言的不同领域中的表达形式所作的某些类比。——其中有些误解可以通过用一种表达形式替换另一种表达形式而消除;这可以称之为对表达形式的一种“分析”,因为这一过程有时就类似于把一个事物分拆开来的过程。 91.但是,这样一来就可能使人感到对我们的语言形式有着某种最终的分析,因而每一个表达就都有一个完全确定的形式。也就是说,我们通常的表达形式似乎基本上是未经分析的;似乎在它们中有着某种隐藏着的东西需要阐明。如果这样做了,这个表达就完全得到澄清,我们的问题也就解决了。 也可以这样说:我们使表达式更加确切从而消除误解;这时,看上去我们似乎在努力达到一种特殊的状态,一种完全确切性的状态;似乎这就是我们的研究的真正目标。 92.在有关语言、命题、思想的本质的问题中就表达了上述的想法。——因为,如果在这些研究中我们也企图理解语言的本质,——它的功能、结构,——那么这却不是那种问题所要问的东西。因为那种问题把本质看作某种并不是已经摆在眼前的、经过重新安排就会变得一目了然的东西,而是看作某种处于表面之下的东西。某种在内部的,要透过去看才能看到的,将被分析所挖掘出来的东西。 “本质对我们是隐藏着的。”这就是我们的问题现在所采取的形式。我们问:“什么是语言?”“什么是命题?”这些问题的答案应该是一劳永逸地给出的;是不依赖于任何未来的经验的。 93.有人可能会说,“命题是世界上最普通的东西”,而另一个人则说:“命题——那是一种很不一般的东西厂’后面这个人不能简单地看一看命题在实际上是怎样工作的。因为,在涉及命题和思想时,我们的表达方法所使用的形式挡住了他。 为什么我们会说命题是某种很不一般的东西呢?一方面是由于命题被赋予了极大的重要性(而这是正确的)。44e另一方面,这一点,再加上对语言逻辑的误解,诱使我们认为,命题一定作出了某种不平常的、无与伦比的事情。误解使我们感到命题看起来似乎做了某种奇特的事情。 94.“命题是一种很不一般的东西!”这里已经表现出了力图使我们的全部描述变得崇高起来的倾向,也就是这样一种倾向:认为在命题记号与事实之间有着一种纯粹的中介物。或者甚至企图把命题记号本身纯化和崇高化。——因为我们的表达的形式使我们去追求虚构的东西,从而以各种各样的方式阻碍我们,使我们不能看到除了普普通通的东西之外这里并没有涉及任何别的东西。 95.“思想一定是某种无与伦比的东西”。当我们说并且意指:情况乃是如此这般,我们以及我们意指的东西不会在事实面前止步不前。但是,我们意指的是:这——是——如此。这个悖(它具有自明之理的形式)还可以这样来表达:人们能够思想并非是事实的东西。 96.其他幻象也会从各个方面加到这里所说的这个特定的幻象上。思想、语言现在对我们来说显得是这个世界的一种独特的关联物,一幅图画。下面这些概念:命题、语言、思想、世界——似乎是一个排在另一个后面而且彼此等值。(但是,这些词现在用来作什么呢?我们还缺少应用这些词的语言游戏。) 97.思想为一个光轮所环绕。——思想的本质,即逻辑,呈现出一种秩序,而且是世界的先天秩序:也就是可能性的秩序,它对于世界和思想一定是相同的。但是,这种秩序看来一定是极其简单的。它先于一切经验,又必定贯穿于一切经验之中;不允许任何经验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有影响它的可能一一它一定得像最纯净的晶体一般。但是,这一晶体并不呈现为一种抽象;相反,它呈现为某种具体.的东西,而且是最最具体的东西,简直可以说是最坚硬的东西(《逻辑哲学论》5.5563) 我们有一种幻觉,即以为在我们的研究中,那些独特的、深透的、本质的东西就在于企图通过这种研究把握语言的无可比拟的本质。也就是存在于命题、词、推论、真理、经验等等概念之中的秩序。这种秩序乃是存在于所谓超一概念之间的超一秩序。可是当然,只要“语言”、“经验”、“世界”这些词有一个用法,那么它们的用法一定和“桌子”、“灯”、“门”这样一些词的用法一样的平凡。 98.一方面,我们语言中每个语句显然“就其现状而言就是井然有序的”。45e也就是说,我们并没有追求什么理想,好像我们日常的含糊的语句还没有具有无懈可击的意思而一种完善的语言还等着我们去构造似的。——另一方面,看来也很清楚,凡是存在意思的地方,也就一定有完美的秩序。——因此,即使最含糊的语句也一定有完美的秩序。 99.人们会说,一个语句的意思当然可以保留这样那样的决之处,但尽管如此,该语句仍必须具有一种确定的意思。一个不确定的意思就根本不是一个意思。——这就如同:一个不确定的边界根本就不是一个边界。在这里,人们也许是这样想:如果我说“我把这个人锁在房间里——只有一个门还开着”——那么,我根本就没有锁住他,他的被锁住只是个骗局。在这里人们将会说:“借此你还没有做出任何事情”。有洞的围墙如同没有围墙一样——但是是那样吗? 100.“但是,如果在游戏的规则中有一些含糊的地方,那么这就不是游戏了。”——但是,这种情况真的会妨碍它成为游戏吗?——“也许你会把它叫做游戏,可是不管怎么说,它肯定不是一个完美的游戏。”也就是说:它被加进杂物了,变得不纯净了,而我现在感兴趣的是掺杂前的东西。——可是我要说:我们误解了理想物在我们表达方式中所起的作用。这也就是说:我们也应当把它叫做游戏,我们只是被理想物所眩惑,因而不能清楚地看出“游戏”一词的实际使用。 101.我们想要说,在逻辑中不可能有任何含糊性。我们现在被下面这种想法所吸引:理想物“必定”会在现实中被找到。与此同时,我们还看不出它是怎么会存在于现实中的,我们也不理解这一“必定”的性质。我们想它必定存在于现实中;因为我们想我们已经在现实中看到了它。 102.关于命题的逻辑结构的严格而清晰的规则对我们来说显得是某种属于背景的东西——隐藏在理解的媒介之中。我已经看到了它们(尽管是通过一种媒介):因为我理解命题记号,我用它来意指某种东西。 193.理想物在我们的设想中是不可动摇的。超出它之外:你总是必须转回来。根本没有外部,在外部你就无从呼吸。——这种看法从何而来?它就像戴在我们鼻梁上的一副眼镜,只有通过它我们才看到我们所看的任何东西。我们从来没有想到过要把它脱掉。 104.我们将本属于描述方式的东西断言给了事物。我们将46e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的比较的可能性当成了是对一种具有最高概括性的事态的知觉。 105.当我们相信我们必须在我们实际的语言中找到那种秩序,那种理想物时,我们便对通常称为“命题”、“词”、“记号”的东西变得不满意了。 逻辑所处理的命题和词被认为是纯粹而又明确的东西。于是我们就为真正记号的本性而绞尽脑汁地进行思考。——它也许是记号的观念?或者是当前此刻的观念。 106 在这里要使我们的头脑保持清醒是不容易的,——我们不容易看到:我们必须只考虑日常思维的对象而不走上歧路,幻想我们应当去描述极端微妙的东西——这种东西根本是不可能通过我们所掌握的手段来描述的。我们感到似乎我们必须用手指去修补一个撕破了的蜘蛛网。 107.我们越是仔细地去考察实际的语言,它和我们的要求之间的冲突就越出来的:它是一种要求。)这种冲突渐渐变得不可容忍;我现在已有变成空洞之物的危险。——我们是在没有摩擦力的光滑的冰面上,从而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条件是理想的。但是,正因为如此,我们也就不能行走了。我们想要行走:所以我们需要摩擦力。回到粗糙的地面上来吧! 108.我们看到,被我们称之为“语句”、“语言一的东西并没有我所想象的那种形式上的统一性,而是一个由多少相互关联的结构所组成的家族。——但是,这样一来,逻辑成了什么呢?它的严格性似乎由此而垮台了。——可是,在这种情况下,逻辑是不是整个儿消失了呢?——因为逻辑怎么能丧失它的严格性呢?当然不是通过压低它的严格性的价格的方式而使它丧失它的。——只有反转一下我们的整个考察问题的方式,才能使那种关于晶体般纯粹性的成见得以消除。(人们可以说:我们的考察必须反转,但是要转绕我们的实际需要这个枢轴来反转。)47e 逻辑哲学绝不是以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谈论语句和词的方式(如像当我们说:“这是一个中文语句”,或者说,“不,那只是看上去像文字,实际上它只是一种装饰花纹”这一类话时)不同的方式谈论它们的。”【法拉第(蜡烛的化学史):“水是一种单一的东西——它永远不变。”】 我们所谈论的是处于空间时间中的语言现象,而不是某种非空间、非时间的幻象。〔边注:只不过人们有可能以不同的方式对现象感到兴趣。)但是,我们谈论语言时就像我们在陈述象棋游戏的规则时谈论棋子那样,,并不描述棋子的物理属性。 “词到底是什么东西?”这个问题就类似于“象棋中的棋子是什么东西?” 109.要说我们的考察不可能是科学的考察,那倒是对的。我们根本没有任何兴趣从经验上去发现“有可能相反于我们的先人之见而如此这般地思想”——无论这么想意指什么。(把思想看成是气态般煤质的观念。)我们不会提出任何一种理论。在我IItw考察中必须没有任何假设性的东西。我们必须抛弃一切说明,而仅仅代之以描述。这种描述是从哲学问题中得到光明,也就是说,得到它的目的。这些问题当然不是经验上的问题;它们是通过察看我们语言的工作情况得到解决的,而且还是以这样的方式:我们是顶着误解它的冲动而认识到它的。这些问题不是通过提供新的经验,而是通过对我们一向知道的东西的整理安排而得到解决的。哲学是一场战斗,它反对的是用我们的语言作为手段来使我们的理智入魔。 110.“语言(或思想)是某种无与伦比的东西”——这已表明是一种迷信(不是错误!)。它产生于语法的幻象。 现在那种深刻的印象已消退为这些幻象,这些问题。 111.这些问题产生于对我们的语言形式所作的错误解释。它们具有深刻性这一特点。它们是深刻的不安;它们的根子就像我们的语言形式一样深深地扎在我们之中,它们的意义就像我们语言的重要性一样重大。——让我们问问自己:我们为什么会感到一个语法玩笑是深刻的玩笑?(而这就是哲学的深刻性。) 112.一个已被吸收到我们的语言形式中来的比喻产生了一种虚假的表象。正是它使我们感到不安。“事情当然不是这样的!”我们说。“可是事情又必须是这样的”。48e 113.“但事情当然是这样的——”我对自己一遍又一遍地说。 我似乎感到,只要我能把目光绝对敏锐地集中在这个事实上,聚焦于它,那么,我就必定会把握住事物的本质。 114.《逻辑哲学论》4.5)“命题的一般形式是:事情是这样的。”——那就是人们无数次对自己重复的那种种类的命题。人们以为自己是在一次又一次地追踪着事物的本性,可是他们只是在沿着我们借以观察事物的本性的形式而行走。 115.一幅图画把我们俘虏了。我们不可能解脱出来,因为它就在我们的语言之中,而语言似乎执拗地要向我们重复这幅图画。 116.当哲学家使用一个词——“知识”、“存在”、“对象”、“我”、“命题”、“名称”——并试图把握事物的本质时,人们必须经常地问自己:这个词在作为它的老家的语言游戏中真的是以这种方式来使用的吗?—— 我们所做的乃是把词从形而上学的使用带回到日常的使用上来。 117.你对我说:“你理解这一表达,是吗?那么,——我就在你所熟悉的意思上来使用这个表达。”——就好像那种意思是那个词所带着的一种气氛,被带进了词的每一种使用中。 例如,如果有人说“这在这儿”这个语句(在说该语句时他用手指着面前的一个对象)对他是有意思的,那么他就应当问问自己,这个语句买际上是在什么样的具体环境中才被使用的。在那里它的确是有意思的。 118.由于我们的研究似乎只是摧毁一切有趣的东西,即一切伟大的和重要的东西,(可以说摧毁了全部建筑物,留下来的只是一堆石块和瓦砾。)那么,这种研究的重要性何在呢?我们摧毁的只是些纸糊的房屋;我们是在打扫语言的大基础,而纸糊的房屋正是造在这个基础之上的。 119.哲学的成果是使我们发现了这个或那个明显的胡说,发现了理智把头撞到语言的界限上所撞出的肿块。正是这些肿块使我们看到了上述发现的价值。 120.当我谈论语言(词、语句等)时,我必须说日常的语言。这种语言对于我们所要说的东西是不是太粗糙、太物质性了呢? 那么,又怎样去构造另一种语言呢?——而用我们已有的那种语言我们竟能开始做一些事情,这是多么奇怪!49e 当我对于语言作出说明时,我已经必须使用完全的语言(而不是某种初步的、临时的语言);这本身就表明,我能够陈述的只是语言的外部事实。 是的,但此时这些说明又怎么可能使我们满意呢?——是呀。你的问题本身就是在这种语言中构写出来的。只要有东酉需要伺,问题就得用这种语言来表达。而你的疑虑乃是误解。 你的问题涉及词,所以我必须谈论词。 你说:问题不在于词,而在于词的意义;而你把意义和词成同一类东西,虽然同时又是不同的东西。这里是词,这里是意义。这钱和这牛,人们可以用这钱买这牛。(但请对比:这钱和它的使用。“) 121.有人可能会想:如果哲学谈到“哲学”一词的使用,那么。一定得有一种二阶哲学。但并非如此;就像正字法理论那样,它要处理各种词包括“正字法理论”一词,但并不因此就成了二阶的。 122.我们之所以不理解,一个主要根源就是我们没有看清楚词的使用。——我们的语法缺乏这种清晰性(?bersichtlichkeit)。清晰的表述(Die Uersichtliche Darstellung)就会产生理解,而这理解就在于“看到关联”。因此,发现和发明过渡性环节是很重要的。 对我们来说清晰的表象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它标志着我们的表述方式,标志着我们观察事物的方式。(这是不是一种“世界观”?) 123.哲学问题具有的形式是:“我不知道出路何在”。 124.哲学不应以任何方式干涉语言的实际使用;它最终只能是对语言的实际使用进行描述。 因为,它也不可能给语言的实际使用提供任何基础。它没有改变任何东西。 它也没有改变数学。而数学的任何发现也都不能把它向前推进。“数理逻辑的主要问题”在我们看来,是一个数学问题,就像其他数学问题一样。 125.哲学的任务并不是通过数学或逻辑一数学的发现去解决50e矛盾,而是使我们有可能看清楚给我们造成麻烦的数学的现状:在矛盾解决之前的事态。(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绕过困难。) 这里的基本事实是,我们为一种游戏定下了规则,制订了一种技术,然后,当我们遵循这些规则行事时,结果并不像我们所设想的那样。因此,我们似乎可以说是被我们自己的规则绊住了。 这种与我们的规则所发生的纠缠正是我们需要弄懂的(即需要看清楚的)东西。 它有助于阐明我们关于意指某种东西的概念。因为在那些情况下,事情最终变得不是我们所意指、所预见的那样。 例如,在出现了矛盾时,我们说:“我井没有意指那样的东西。” 矛盾的市民地位,即它在市民世界中的地位:这就是哲学问题。 126.哲学只把一切都摆在我们面前,既不作说明也不作推论。——因为一切都一览无遗,没有什么需要说明。因为,隐藏着的东西,乃是我们不感兴趣的。 人们可以用“哲学”这个名称来称呼在一切新发现和新发明之前为可能的东西。 127.哲学家的工作就在于为一个特定的目的搜集提示物。 128.如果有人试图在哲学中提出论题,对这些论题就永远不可能产生争论,因为人人都会同意它们。 129.事物的那些对我们最重要的方面由于它们的简单和为人熟知而不为人所见。(人们不能注意到某种事物——因为它总在眼前。)他的探索的真正基础根本不引起他的注意。除非这一事实有时倒引起了他注意。——这就意味着:我们未能注意到那我们一旦看到便会发现是最显眼、最强有力的东西。 130.我们的清楚和简单的语言游戏并不是为了在将来使语言规则化的一种预备性的研究——并不是像不计摩擦和空气阻力的第一级近似那样。不如说语言游戏是作为比较的对象而提出的,它们应不仅通过相似而且通过相异来阐明我们的语言的实际状况。 131.因为在我们的断言中只有把模型表示为本来的样子,51e表示为一种供比较的对象——也可以说表示为一种尺规;而不是表示为实在必须与之符合的某种事先设想的观念(我们在搞哲学时那么容易陷入的那种独断主义),我们才能避免不适当和讲空话。 132.我们要在我们关于语言之使用的知识中建立一种秩序:具有特定目的的秩序;它是许多可能的秩序的一种,而不是唯一的秩序。为此,我们要经常地突出区别、而语言的日常形式很容易使我们忽略这些区别。这使得事情看起来好像我们把改造语言当作了自己的任务。 这样一种为了特定的实际目的而进行的语言的改造,为了防上实践中的误解而设计的对我们的术语的改善,则是完全可能的。但这些并不是我们必须对付的情况。我们的混乱是当我们的语言机器在空转而不是在正常工作时产生的。 133.我们的目标并不是以闻所未闻的方式来精心加工和完善我们使用词的规则系统。 因为我们所努力达到的清晰真的是完全的清晰。但是,这只意味着:哲学问题应当完全消失。 真正的发现是这样的发现:它使我能够中断哲学研究——如果我想这样的话。——这种发现使哲学得到安宁,从而使哲学不再被那些使哲学本身成为问题的问题所折磨。——相反,现在则是用实例来演示方法;而实例的系列可被人们中断。——诸问题都得到解决(困难被消除),而不是单独一个问题。 并没有一种哲学方法,尽管的确有许多方法,正如有不同的治疗法一样。 134.让我们来考察一下下面这个命题:“事情是这样的”。——我怎么能说这是命题的一般形式呢?——首先它本身是一个命题,一个德语语句,因为它具有主语和谓语。但是,这个语句怎样应用?——也就是怎样在我们日常语言中应用?因为我正是从我们的日常语言中而不是从任何别的地方得到这个语句的。 例如,我们可以说:“他向我说明他的立场,说事情是这样的,因而他需要预支一笔款项。”到此为止,人们可以说那个语句代表任何陈述。52e它是作为一个命题格式来使用的,但这么说仅仅是由于它具有一个德语语句的构造。同样也可以说“情况乃是如此这般”,“情况就是这样”等等。这里也可以像在符号逻辑中那样只用一个字母,一个变项。但是决没有什么人会把字母“P”叫做命题的一般形式。再说一遍:“事情是这样的”之所以具有那种地位,仅仅是由于它本身就是我们所说的德语语句。尽管它是一个命题,但它仍然是作为命题变项来使用的。说这个命题同实在相一致(或不一致)显然是无意思的。因而它表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们的命题概念的一个特点就是听起来像一个命题。 135.但是,难道对于命题是什么,对于我们用“命题”意指什么,我们就没有一个概念吗?——有的,正如我们对于“游戏”意指什么有一个概念一样。若被问到命题是什么——无论我们要回答的是别人还是自己——我们就会给出一些例子,其中将包括人们可能会称为命题的归纳系列的东西。以这种方式我们便获得了一个命题概念。(请将命题的概念与数的概念加以比较。) 136.归根到底,把“事情是这样的”作为命题的一般形式给出也就等于给出这样一个定义:一个命题就是某种可以为真或为假的东西。因为我们可以不说“事情是……”而说“这是真的”。(或者也可以说“这是假的”。)但是 “P”是真的=P “P”是假的=非P 而说一个命题就是可以为真或为假的一切东西月6就等于说:我们把在我们的语言中可以将真值函项演算应用于其上的那种东西叫做命题。 现在看起来这个定义——一个命题是某种可以为真或为假的东西——似乎规定了什么是一个命题,那就是:适合于‘真’这个概念的或‘真’这个概念与之适合的东西就是一个命题。因此,我们似乎有了可以用来规定什么是一个命题和什么不是一个命题的真和假的概念。与真概念相吻合(如同与齿轮相啮合)的,就是命题。 可是,这是一幅很差劲的图画。这就好像有人说“象棋中的王就是那个可以被叫将的棋子”。但是这仅仅只是说在象棋游戏中我们只对王叫将。正如命题:只有命题才有可能为真,53e仅仅只是说我们只对我们称为命题的东西才加以“真的”和“假的”的判定。命题是什么,在一种意义上取决于语句的形成规则,(例如德语的形成规则),在另一种意义上则取决于语言游戏中的记号的使用。“真”和“假”这些词的使用可以是这一语言游戏的组成部分;而如果是这样的话,它就属于我们的命题概念,而不是‘适合于’它。正如我们也可以说,叫将属于象棋中王的概念(可以说是它的组成部分)。如果说叫将不适合于我们的卒的概念,意思就会是指:那种对卒可以叫将的游戏,即被吃掉车就输了的游戏,将是不好玩的。愚蠢的或者太复杂的、如此等等。 137.我们通过问“谁或者什么……”这样的问题来学会如何确定语句的主语,这种做法怎么样?——在这里,的确存在主语“适合于”该问题这么一回事,否则,我们怎么能通过这个问题找出什么是主语呢?我们找出了主语正如要找出字母表的哪一个字母在“K”之后,就自己对自己把字母表一直念到“K”那样。现在,说“L”适合于这个字母系列是什么意思呢?——就是“真”和“假”可被说成适合于命题的那个意思;而要教会一个孩子区分命题和其他表达式,可以告诉他“问问自己在这些词后面是不是可以加上‘是真的’。如果适合,那么这些词就是一个命题。”(同样地人们也可以说:问问自己在这些词前面是不是可以放上“事情是这样的:”。) 138.但是,我所懂得的一个词的意义难道就不能适合我所懂得的一个语句的意思吗?或者,一个词的意义就不能适合另一个词的意义吗?——当然,如果意义就是我们对词的使用,那么谈论这种“适合”就没有意思。但是,当我们听到或者说出一个词来的时候,我们就懂得了它的意义;我们在一刹那间就把握住了它的意义,而我们以这种方式把握住的东西一定与在时间中延伸的“使用”是不同的东西! 139.例如当某个人对我说出“立方体”这个词时,我知道它意指什么。54e但是,当我以这种方式理解它时,这个词的全部使用能够都在我的心中浮现吗? 可是,另一方面,这个词的意义不就是由它的全部使用来决定的吗?而决定意义的这些方式会不会互相冲突?我们在一刹那间抓住的东西能不能符合于一种使用,适合于或不适合于该使用?而且,在一瞬间在我面前呈现的东西,在一瞬间在我心中浮现的东西,怎么能够适合于一种使用? 当我们理解一个词的时候,在我们心中浮现的实际上是什么?——是不是某种像图画那样的东西?它能是一幅图画吗? 假定在你听到“立方体”这个词的时候,果真有一幅图画,比如说一个立方体的画在你的心中浮现。在什么意义上这幅图画适合 我是不是必须知道我是否懂得一个词?难道我不是有时想象自己懂得一个词(正如我可以想象我懂得一种运算)然后又认识到我并不懂得它吗?(“我曾想我知道‘相对’运动和‘绝对’运动意指什么,但我认识到我并不知道。)或不适合于“立方体”一词的某种使用?——也许你会说:“这很简单,——如果在产生那幅图画时我指着一个三棱柱(举例来说)并且说这是一个立方体,那么对该词的这种使用就不适合于这幅图画。”——但真的不适合吗?我故意选择这个例子,从而可以很容易地想象一种投影方法使这幅图画完全适合。 立方体的图画的确也向我们提示了某种使用,但是,我完全可能以不同的方式来使用它。55e 140.那么,我犯的是什么样的错误呢?是不是我们用下面这 (a)“我相信在这种情况下正确的词是……。”这是不是表明词的意义乃是在我们心中浮现的某种东西,而且可以说正好就是我们在这里想要使用的那一幅图画?假定我在“堂皇的”、“尊贵的”、“骄傲的”、“可敬的”这些词当中进行选择,这是不是画册的各种图画中进行选择呢?——不:人们谈到恰当的词这个事实井不表明一定存在某种如何如何的东西。宁可说,人们之所以倾向于谈论那图画般的某种东西,乃是因为人们能够找到恰当的词;因为人们常常在不同的词中间进行选择如同在相似而不相同的图画中进行选释词;如此等等。 (b)我看着一幅图画,它表示一个老人拄着拐杖沿着陡峭的坡道往上走。——怎么样呢?如果这个老人在那个位置上向坡下滑,看起来不也会是一样的吗?也许一个火星人会这样地来描述这幅画。我不需要说明为什么我们不这样描述它。种说法所想表达的东西。我曾相信该图画把一种特定的使用强加于我?我怎么能相信这点呢?我相信了什么呢?是不是真有图画这种东西,或者某种像图画似的东西,把一种特定的应用强加于我一们,因而我的错误就在于把一幅图画同另一幅图画混淆了起来?——因为我们也可能倾向于这样来表达我们自己的想法:我们充其量不过是受到某种心理的而不是逻辑的强制。而现在事情好像是我们知道有两类情况、, 我的论证的结果是什么?它使我们注意到(提醒我们):在些情况下我们应有所准备,把一些其他的、除了我们最初想到的过程以外的过程,也叫做‘应用立方体图画”的过程。我们的’这种信念:该图画把一种特定的应用强加给我们’,就在于我们只想到了一种情况而没有想到另一种情况。“还有另一种解决办法”,意思就是:还有某种别的东西我也准备把它叫做一种“解决”;我也准备把如此这般的一幅图画。如此这般的一种类比,等等,应用于它。 重要的是要看到,当我们听到那个词时在我们心中浮现的可以是同样的东西。而该词的应用仍然可能是不同的。它两次都有同样的意义吗?我想,我们将说不。” 141.然而,试假定在我们心中浮现的不仅有立方体的图画,而且还有投影方法?——我应当怎样来想象这种情况?——也许,我看到在我面前的一个表明投影方法的图示:例如,用投影线将两个立方体联接起来的一幅图画。但是,难道这样一来就真的使我有所进展吗?难道现在我就不能想象这个图表也有不同的应用吗?——是的,那么能不能在我的心中浮现一种应用呢?——可能的:只是我们需要把我们对这个表达的应用再弄得更清楚些。 假定我向某人说明各种各样的投影方法,从而使他能够自己来应 用这些方法;让我们问问自己,我们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说我所想的那种方法浮现在他的心中了。 显然,对此我们采用了两种不同的判据:一方面是图画,在他的心中在某个时候浮现的(不管是什么种类的)图画;另一方面,是应用——在时间的进程中——他对他所想象的东西的运用。(在这里,不是可以清楚地看出,这幅图画无论是存在于他的想象之中而不是在他面前的一幅图画或一具模型;或者是他自己作为模型构造出来的某种东西,都是完全无关紧要的吗?)56e在图画和应用之间是否可能存在冲突?只要图画使我们指望不同的使用就有这种可能;因为人们一般是这样来应用这幅图画的。 我要说的是,在这里我们有一种正常情况和一些非正常情况。 142.只有在正常情况下,才能清楚地规定词的使用;我们知道,而且毫无疑惑,在这种或那种情况下该说什么。情况越不正常,我们就越发疑惑该说什么。如果事情与它们的真正情形非常不同——例如,如果对疼痛、恐惧、喜悦没有待有的表达;如果规则成为例外,例外成为规则;或者,如果两者成为频率大体相等的现象——那么,这就会使我们的正常的语言游戏失去它的意义。——把乳酪放上天平并根据标度的转动确定价格这一程序将失去它的意义,如果这些乳酪经常会突然增大或缩小而没有明显的原因。这一论述在我们讨论表达与情感的关系以及诸如此类的问题时会更加清楚。 143.让我们现在来考察下面这种语言游戏:当A给出一个命令小就必须按照一定的形成规则写出一个记号序列来。 第一个序列应是十进制自然数列。——他是怎样来理解这一数制的?首先,给他把数列写下来,让他抄写。(不要对“数列”这个词感到犹豫,这里它并没有被用错。)在这里已经有了受教者的一种正常的和一种非正常的反应。——起初,也许我们手把手地引导他写出0到9这个数列;但是,相互理解的可能性就取决于他能否独立地继续往下写。——这里,我们可以设想,比如说,他的确独立地把数字抄写下来,但不是按照正确的次序:他随意地时而写下这个数,时而写下那个数。于是,相互理解就在这里结束。或者再设想,他在次序上犯了“错误”——这与第一种情况的区别当然只是频率上的区别。57e——或者他犯了一种系统的错误;例如,他隔一个数抄一个数,或者把系列0、l、2、3、4、5……抄写成1、0、3。2、5.4…··在这里,我们几乎忍不住要说,他把我们理解错了。 不过请注意,在随意的错误和系统的错误之间并没有截然的区别。也就是说,在你倾向于称之为“随意的”和你倾向于称之为“系统的”之间没有截然的区别。 也许有可能使他改掉系统的错误(如同改掉一个坏习惯)。或 我们为了说明概念的意义(我指的是概念的重要性)所必须说的东西,通常都是极其一般的自然事实:这类事实由于其高度的普遍性几乎从来也不会被人谈及。者人们也许会接受他抄写数字的方式,并试图教给他我们的方式,作为他的方式的一个变种,一种变化。——而在这里,我们的学生的学习能力也可能已到达了终点。 144.当我说“在这里我们的学生的学习能力可能已到达了终点,我指的是什么?我这样说是不是出自我自己的经验?当然不是。(哪怕我真有过这种经验。)那么,我说这个句子干吗?我是要你说:“是呀,真是这样。人们能够想象得出这种情况,这种情况完全可能发生!”——那么。我是不是在试图把谁的注意力吸引到这样一点上来,即他能够进行那样的想象?“——我要把那幅图画放到他面前,而他之接受这幅图画就在于他现在会倾向于不同地看待所给定的情况:也就是,把这情况同这一套而不是那一套图画相比较。我已改变了他看事物的方式。(印度数学家:“看看这个”) 145.假定这个学生现在把0到9这”一数列写得使我们满意。——这只有当他经常获得成功才行,而不是在一百次中只对了一次。现在我把这个序列继续写下去并使他注意第一个序列在个位数中的重复;然后使他注意第一个序列在十位数中的重复。(这只是意味着我用特殊的着重号,在数字下面划线,以如此这般的方式把一个数写在另一个数的下面,以及诸如此类的办法)——终于他就独立地继续往下写了——或者他不往下写——但你为什么要说这些呢?这些是那么明显!——当然;我只是想说:任何进一步说明的效果取决于他的反应。 然而,假定经过教师的一定努力,他把这一序列正确地继续了下去,也就是说,就像我们在写那样。此时,我们就可以说,他掌握了这个数制。——但是,他要把这个序列继续正确地往下写多长58e我们才有权利那样说呢?显然,你在这里说不出一个界限来。 146.假定我现在问:“如果他把这个序列写到百位,他是不是就理解了这个数制呢?”或者——如果在我们的原始的语言游戏中不该谈什么‘理解’的话:他是不是就学会了这个数制,如果他把序列正确地写到了那里?——也许此时你会说:学会一种数制(或者说,理解它)并不仅仅在于把那个序列延续到这个或那个数:因为这么做只是对理解的应用。理解本身是一种状态,正确的使用乃是由之而生的。 在这里,人们实际想的是什么?他想的是不是把一个序列从它的代数式中导出来?或者至少也是某种与此类似的东西?——但是,这又回到了我们以前的地方。对于一个代数式我们能够想到不止一种的应用,而每一种应用的类型又都能够以代数式构写出来;不言而喻,这样并没有使我们取得任何进展。——应用仍然是理解的判据。 147.“但是那怎么可能呢?当我说我理解一个序列的规则时,我之所以这样说,肯定不是因为这样的经验:迄今为止我对于该代数式一直在以如此这般的方式应用!至少就我的情况来说,我肯定知道我指的是如此这般的一个序列;至于我在实际上已把这个序列展开到多远,那根本无关紧要。”—— 那么,你的意思是,你知道这个序列的规则的应用,即使完全撇开你对于达于特定数目的实际应用的记忆。你也许会说:“当然是这样!因为序列是无穷的,而我所能展开的那一段则是有限的。” 148.但是,这种知识到底在于什么呢?我要问:那种应用你是在什么时候知道的?一直知道的吗?不分昼夜吗?或者只是在你实际上想到这种规则的时候?也就是说,你是不是像知道ABC和乘法表那样知道它?或者,你所谓的“知识”乃是一种意识状态或一种过程——例如对某种东西的思想或诸如此类的东西? 149 如果有人说知道ABC是一种内心的状态,那么他想到的是精神的器官(也许是大脑)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被我们用来,说明这种知识的表征20。人们把一个这样的状态叫作一个倾向21。但人们对在这里谈及精神状态并非是没有反对意见的,因为对于这种状态应当有两种不同的判据:除开这种器官的作用,人们关干它的构造的知识。(在这里,用“意识”和“无意识”两词来区别意识状态和倾向是最混乱不过的了。因为这两个词掩盖了一种语法上的区别。 150.“知道”一词的语法显然是同“能够”、“可能”这些词的语法密切相关的。但是,也同“理解”一词的语法密切相关。(‘掌握’一种技术。) 151.但是,对于“知道”这个词还有这样一种使用:我们说“现在我知道了”——类似于说“现在我能做这件事了!”还有“现在我理解了!” 让我们设想下面的例子人写下数列出看着他写并且想要找出数字次序的规律。如果B成功了他就叫起来:“现在我能够接下去了!”——所以,这种能力,这种理解是某种一下子出现的东西。让我们试着看一看在这里出现的到底是什么东西。A写出了 (a)“理解一个词”:一种状态。但是是一种精神状态吗?———沮丧、兴奋、疼痛,都叫作精神状态。让我们进行下列的语法研究:我们说: “他整天都很沮丧”。 “他整天都非常兴奋”。 “他从昨天以来就持续不断地疼痛。”——我们也说“从昨天以来我就理解了这个词。”然而是“持续不断地”吗?——当然,我们可以说理解的中断。但是是在什么情况下呢?请比较一下:“你的疼痛什么时候减轻了?”和“你什么时候停止理解那个词?” (b)假定有人提问:“你什么时候知道怎样下象棋?所有间吗?还是恰好在你走棋的时候?在走每一步棋时你都知道象棋的全部?——多么奇怪,能下棋只需这么短的时间,而下一盘棋却要花那么长的时间! 数字1,5,11,19,29;这时,B说他知道怎样接下去。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呢?有很多不同的事情可能发生,例如,当A慢慢地一个数接一个数地往下写的时候,B是在把各种各样的代数式试用到已经写出的数字上。当A写了19这个数时,B试着用公式an=n2+n-1;而下一个数确证了他的假设。 或者心并没有想到什么公式。他带着有点儿紧张的感觉看A写下数字,同时各种各样不清晰的思想通过他的头脑。最后,他问自己:“差的序列是什么?”他发现了序列4,6,8,10,便说,现在我能写下去了。 或者B看着并且说:“是的,我知道那个序列”——便接着写下去,就好像当A写下序列正,3,5,7,9时,他会往下写样。——或者,他什么也不说就直接把序列继续写下去。也许他有那种可以称之为“那很容易!”的感觉。(这样一种感觉举例就是很快地轻轻吸一口气的感觉,就像当人们稍稍吃惊时做的那样。) 152.但是,我在这里所描述的过程是理解吗?“B理解了这个序列的原则”肯定不是简单地指名想到了公式“an=……。”因为完全可以设想,他想到这个公式,但他却没有理解。“他理解了”所包含的东西一定比他想到这公式要更些。同样,比之理解的任何多少带有特征性发附属物或任何一个表征来说也要更多些。 153.我们试图把握理解的精神过程,它好像隐藏在那些比较粗糙因而比较容易见到的附属现象的背后。但我们没有成功;或者毋宁说,我们还没有做到真正地去尝试。因为,即使假定我们发现了在所有那些理解的实例中都发生的某种东西,——但为什么它就应当是理解呢?当我说“现在我理解了”,因为我已理解了,此时这种理解过程怎么能隐藏着呢?!如果我说它是隐藏着的——那么,我怎么知道我该寻求的是什么?我已混乱不堪了。 154.可是且住,——如果“我现在理解了这个原理”与“我想到公式……”(或“我说出公式”,“我把它写出来”等等)指的是不同的东西——由此是不是就能得出:我用语句“现在我理解了……”或“现在我能够接下去了”所描述的是这样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发生于我说出公式的那个过程背后或者二者肩并肩地发生? 如果一定要有什么在“说出公式的过程背后”的东西,那么,它就是特定的环境,正是这特定的环境使我在想到那公式时能理所当然地说我能接下去了。 试试看,根本不把理解设想为一个“精神过程”。——因为那正是使你陷于混乱的表达方式。但是问问你自己:在何种场合下,在何种环境中,我们才说,“现在我知道怎样接下去了”?我指的是,当我已经想到了这个公式时。—— 对于理解而言存在着一些能表征它的过程(包括精神过程),在这个意义上说,理解不是一种精神过程。 (一种疼痛变得厉害些或减轻些;听到一首曲调或一个句子:精神过程。) 155.因而,我想说:在他突然知道如何接下去的时候,当他理解了这个原理的时候,他可能有一种特殊的经验——如果有人问他:“那是什么?在你突然把握了那原理时,发生了什么事?”也许他会把这种经验描述得跟我们上面描述的差不多——但是,对我们来说,正是他取得该经验时所处的环境使他有理由说,在这种情况下,他理解了,他知道如何接下去。 156.如果我们插入对另外一个词“读”的考察,那么这一点就会变得更清楚。首先,我必须说明,为了现在的研究,我并不把对所读的东西的意义的理解算做‘读’的一部分:在这里,读是把书写的或印刷的东西朗诵出来的活动;也是按口授进行笔录的活动,把印的东西写出来的活动,按乐谱进行演奏的活动等等。 “读”这个词在日常生活环境中的用法,我们当然是十分熟悉的。但是,对于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对于我们使用这个词的语言游戏,就连其粗略的轮廓也很难描述。一个人,我们说的是一个德国人,在学校里或在家中接受某种在我们之中颇为普通的教育,并在这过程中学会了读他的母语。之后,他读书,读信,读报,读别的东西。 现在,当他比如说在读报时发生的是什么情况呢?——一他的眼睛跟着印刷的词移动——像我们会说的那样——,他大声地或者只是自言自语地把这些词说出来;特别是他读有些词时是把印出来的形状作为整体来接受;而读另一些词时他在眼睛接受第一个音节时就读出来;还有一些词,他是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地读的,偶尔有一个词也许是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读。——对于下面的情况我们也应该说他已经读了一个语句:即他在阅读时既没有朗读,也没有自言自语,但是之后却能逐字地或几乎逐字重复这个语句。他可能会注意他所读的东西,或者一我们可能会说一他只是;起一架阅读机器的作用:我是指,他大声并且正确地读,但并不注意所读的东西;也许他把注意力用到了完全不同的另外的事情上(所以,如果在他读过以后马上问他他就说不出来他一直在读的是什么。)。 现在让我们把这个读的人同一个第一次读的新手比较一下。新手在读词时总要吃力地把它们拼读出来——然而有些词他从上下文猜了出来,或者也许在心中已经部分地知道这一段文字。这时,他的老师会说,他并不是真的在读这些词。(在某些情况下,他只是装做读这些词)。 如果我们想到这种读法工即新手的读法,再问自己什么是读,那么我们可能倾向于说:它是心智的一种特殊的意识活动。 我们也会这样地说起这个学生:“当然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不是真正在读或者只是从记忆中把这些词说出来”。(我们还得讨论这样一些命题;“只有他自己知道……”。) 但是我要说:我们必须承认——只要所涉及的是说出任何一个印刷的词——那么,‘假装着’读的学生可能同那个熟练的正在‘读’的人意识中发生的事情是一样的。当我们说的是一个新手或者是一个熟练的读者时,“读”这个词是不同地来应用的。——现在,我们当然会说:“对那个熟练的读者和那个新手来说,说出这个词的时候,他们中各自发生的事情不可能是相同的。如果在他们碰巧意识到的东西中没有区别,那么,在他们的心智的无意识的活动中,或在他们的脑中一定是有区别的。——所以,我们要说:在这里无论如何有着两种不同的机制在起作用。在这两种机制中所进行的活动必定会把读和不读区别开来。——但这两种机制只是假设而已,只是设计好了用来说明、总结你所观察到的情况的模型。 157.考虑一下下面的例子。假如我们用人或某种另外的生物作为阅读机器。为此对他们进行了训练。训练者谈到其中的一些时说,他们已经能读了,而谈到另一些时则说,他们还不能读。拿一个至今尚未参加过训练的学生为例:给他看一个书写的词,他有时会发出某种声音,这种声音有时碰巧会‘偶然地’大致正确。刚好此时有个第三者听到这个学生的声音,于是说:“他在读”。但教师却说:“不,他不是在读,那只是一种巧合”。——但是,让我们假定这个学生对以后放到他面前的词继续作出正确的反应。过了一会,教师会说:“现在他会读了!”——但对前面的第一个词怎么说呢?教师是不是该说:“我错了,他是读了那个词”——还是说:“他只是后来才开始真正地读”?——他什么时候才开始读的?他读的第一个词是哪一个?这个问题在这里毫无意思。真的,除我们下一个定义:“一个人所‘读’的第一个词是他读得正确的第一串五十个词中的第一个词”(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用“读”来代表某种将记号转变为语音的经验,那么,谈论他真正读的第一个词当然是有意思的。此时,他能够比如这样说,“到这个词我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感觉:‘现在我在读了。’” 或者,另一种情况是一架把符号转变成声音的阅读机,可能就像一架自动钢琴那样,那么也许可以这样说:“这机器只有在发生了如此这般的情况时,——一在这些那些零件用导线联接起来时——它才读;它读的第一个词是……”。 但是,对于有生命的阅读机来说,“读”指的是对书写的记号以如此这般的方式作出反应。因此,这一概念完全无关于精神的或其他机制的概念。——在这里,教师也不能这样来谈论学生:“当他说那个词的时候,也许他已在读”。因为,对于他做了什么是没有疑问的。——一学生开始读时发生的变化乃是他的行为的变化;在这里谈论“他的新状态中的第一个词”是没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