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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辞典-2

作者:伏尔泰 字数:12367 更新:2023-10-08 19:21:47

主对亚伯拉罕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老家,往我所指示你的地方去,我必叫你成为大国的父。”③依据《圣经》原文,显然他拉是在七十岁时有的亚怕拉罕,在二百零五岁时去世,而亚伯拉罕在他父亲死后立即从迎勒底出走。他离开他本地的时候正好一百三十五岁。这也差不多就是圣艾蒂安④在他向犹太人发表的讲演词里所表示的意见。可是《创世记》又说:“亚伯位罕出哈兰的时候,年七十五岁。”⑤这就是关于亚伯拉罕年龄问题争论的主要点,因为还有许多其他问题。怎么会说亚伯抹罕有一百三十五岁,同时却又只有七十五岁呢?圣热罗姆和圣奥古斯丁①都说这一难题是解释不通的。本笃会教士加尔梅②承认这两位圣徒井未能解决这一问题。虽然《创世记》称亚伯拉罕为老大,因而是长子,加尔梅却以为倘若说他是他拉最小的儿子,难题便可迎刃而解了。《创世记》说亚伯拉罕是他父亲七十岁生的,而加尔梅却认为是一百三十岁生的。这样一种调和的说法曾是争论的又一个新主题。原文和注释使我们困惑不决,最好的办法就是信奉而不争论。① 见《创世记》11 章26 句。——伏尔泰② 同上书11 章32 句。——伏尔泰③ 同上书第12 章第1 句。——伏尔泰④ 圣艾蒂安(Saint-Etienne),基督教最初殉教者,在耶路撒冷被人用石击毙。 ——译者⑤ 《创世记》第12 章第4 句。——伏尔泰① 圣热罗姆(SaintJérome,331—20),一译耶柔米,拉丁教会神父,坚决的护 教者,圣经拉丁文版的译者。圣奥古斯丁(Saint,Angustin,354—30),拉丁教会著名 神父。名著有《上帝之都》、《忏悔录》、《圣宠论》。——译者② 加尔梅(AugustinColmet,1672—757),法国本笃会学者,生于哥麦尔锡左 近。——译者这些古老的时代,无时不是众说纷坛,莫衷一是。依照莫雷里③的说法,关于上帝自己口授的历史,我们就有七十种纪年学说。从莫雷里以来,又形成了五种调和圣书原文的新方式:因此,这就使关于亚伯拉罕争论的次数和圣书原文中所说亚伯拉罕从哈兰出走时的岁数是相等的了。而这七十五种学说中,就没有一种正确地告诉我们哈兰这座城市或村庄到底是怎么个地方,也没有告诉我们哈兰到底在哪儿。在这些争论的迷宫里,又有什么线索把我们从原文第一节引领到末节呢?只有忍耐吧。圣灵本来就不打算教授我们纪年学,也不想教授我们物理学、逻辑学;他只想使我们成为畏惧上帝的人。我们既然什么也无从理解,也就只好唯命是听了。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怎么会又是他的妹子?这也很难解释清楚。撒拉九十岁时,正怀着以撒,由于美貌绝伦,被基拉耳王亚比米勒①劫去,亚伯拉罕明明对基拉尔王说:“她其实是我的妹子,她与我是同父异母兄妹,后来作了我的妻子。”②《旧约》根本就没有告诉我们撒拉怎么会是他丈夫的妹子。本笃会教士加尔梅,判断力强,眼光敏锐,是有口皆碑的,但他却说撒拉很可能是亚伯拉罕的侄女。在迦勒底,这件事可能不算是乱伦,在它的邻邦——波斯也不算是乱伦。风俗随时随地而变易。我们可以设想亚伯拉罕,偶像崇拜者他拉的儿子,在娶撒拉时,不论后者是他妹子也好,或是他侄女也好,他仍是一个偶像崇拜者。教会的几位神父都不大谅解亚伯拉罕,因为他曾经在埃及对撒拉说:“埃及人一看见你,他们就要杀我,把你抢了走。求你说,你是我妹子,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生命也因你而得活。”③她当时只有六十五岁。既然二十五年后她有一位基拉耳王作情人,更年轻二十五岁时,她当然也能引起埃及法老动了心。实际上,这位法老劫夺了池,就像后来基拉耳王亚比米勒在沙漠地带劫夺了她的情形一样。亚伯拉罕在法老宫中获得许多礼物,“许多头公牛、羊羔、公驴和母驴,许多匹骆驼和马,许多仆人和婢女。”这些礼物,为数很可观,证明那时法老们已经都是相当大的国王了。埃及这个地方已经是人口众多的国家了。但是要使当地能够住人,要在那里建设城市,一定曾进行浩大的工程,引尼罗河水流入许多沟渠。尼罗河每年泛滥四五个月,两岸一片汪洋;一定曾使那些城市地基比沟渠至少高出二丈。这样巨大的工程似乎需要很多世纪才可完工。在洪水泛滥与我们确定亚伯拉罕在旅行埃及的那个时代之间,只相隔了四百年。这个民族必定是心思灵巧、勤劳不倦,因而才能在这么短短的时间内,发明了那些技艺和种种科学,制服并疏浚了尼罗河,改变了全国面貌。甚至很可能有若干座巨大金字塔那时已经修筑好了,因为我们看见,在不久③ 莫雷里(LouisMoréri,1643—680),法国渊博的传记学家,著有《历史辞典》 一书。——译者① 亚比米勒(LeroideGérareAbimélech),圣经中人物。是基甸(Gédéon) 之子,绞死他的众兄弟后,做了以色列法官;在巴勒斯坦底比斯城被围时,被人刺杀。 ——译者② 见《创世记》第20 章12 句。——伏尔泰③ 见《创世记》13 章13 句。这里依据伏尔泰引述的法译文参考汉译《旧约》译 出,故与汉译《旧约》词句略有出入。——译者之后,用香料殓尸的技术已臻完善;而这些座金字塔本来不过是用极其隆重的仪式奉安国王遗体的陵墓。既然三百年前,也就是说,在挪亚逃避洪水泛滥的希伯来时代一百年后,亚洲人曾经在示拿平原建造一座塔顶通天的高塔①,一般认为金字塔很古老这种意见是相当正确的。圣哲罗姆在他关于《以赛亚书》的注释里说,上帝降临毁坏这座塔的时候,这座建筑物已经修建四千步高了。姑且设想,一步只有二尺半长,四千步就合一万尺;埃及金字塔大约只有五百尺高,因此这座巴别塔比金字塔要高二十倍。兴修这样一座建筑物,要许许多多的工具才行呀!一定是百工齐施、共襄盛举的了。注释家们便从而断定当时的人类比我们现代各民族的人更无比魁伟、有力和灵巧。以上就是我们论到亚伯拉罕,涉及技艺与科学时所能注意到的问题。说到他这个人,他倒的确是一位伟大人物。波斯人、迦勒底人,都声称他是属于他们的。波斯古教从远古时代就把他称为吉什-伊伯拉罕,米拉-伊伯拉罕①,人们都同意伊伯拉罕这个字就是亚伯拉罕,因为亚洲人很少写元音字母,他们在发音时把j 读成a 或是把a 读成j 本是司空见惯的事。有人甚至以为亚伯拉罕就是印度人的梵天②,因为从古以来幼发拉底河两岸的民族都曾往印度去贸易,所以波罗吸摩这一观念就随之传入这些民族当中。阿拉伯人把他当成麦加的创建人。穆罕默德在可兰经里总是把他看成最可尊敬的前辈。他在第三章里谈到亚伯拉罕就这么说过:“亚伯拉罕既非犹太教徒,也非基督教徒;他是正统的伊斯兰教徒;他根本不是给上帝增加伙伴的那种人。”人心的冒昧竟至发展到了这种程度,甚至以为犹太人只是在很晚的时期,当他们在巴勒斯坦有了定居之地的时候,才自称为亚怕拉罕的后裔。犹太人被他们邻邦疏远,痛恨和轻视。据说,他们让人把他们当成亚伯拉罕的后裔,是想要给他们自己增光,因为亚伯拉罕在亚洲大部地区都受人敬仰。我们对犹太人的圣书所抱的信仰解决了这一切难题。还有些批评家,胆量也不小,他们对亚伯拉罕与上帝的来往,对他的战斗和胜利,都提出了一些反驳意见。在他出埃及之后,主向他显灵,对他说:“你举目向东西南北观看,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土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后裔,直到永远。”①主第二次立约又许给他“从尼罗何直到幼发拉底河的一切地方。”②这些批评家问,上帝怎么能把这一片犹太人从来没有占有过的广大无垠的地方许给他呢?并且又问上帝怎么能把巴勒斯坦这块小地方永久给了他们,而他们却老早就被人从那里赶出去了呢?主还许诺要让亚伯拉罕的后裔像地上的尘土一样多。“人若能数清地上① 见圣经《旧约?创世记》第11 章。——译者① 这两个字的原文是Kish-Ibrahim, Milat-Ibrahim。——译者② 梵天,Brama 或Brahma,古代印度婆罗门教最高的神,意即众生之父。在 近代印度教中成为三位主神之一。——译者① 见《创世记》23 章15 句。——伏尔泰② 同上书第15 章18 句。——伏尔泰的沙尘,才能数清你的后裔。”③我们的批评家们还要追问,并且说虽然犹太人一直把婚姻当做一项神圣义务来看,他们最大的目的也就是人丁兴旺,可是现在在地球上犹太人还不到四十万。有人便回答这些难题说,代替了犹太教的基督教,是亚伯拉罕的真正后裔,他们人数实在是很多的。亚伯拉罕的后裔并未占有巴勒斯坦,固属事实,但是,他们终于有一天会占有,就像他们在乌尔班二世④时代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中,曾经征服过这个地方一样。总而言之,只要我们用信仰的眼光,视旧约为新约的蓝本,一切都已实现,或将会实现,微弱的理性,也就可以缄默了。有人还对于亚伯拉罕在所多玛的胜利①提出疑问:他们说,一个异邦人,刚刚来到所多玛附近放牧牲畜,就能率领三百一十八名看守牛羊的人打败“一位波斯王,一位本都王”②,巴比仑玉和民族王,把他们一直赶到所多玛百里以外的大马色③,这简直无法理解。然而这样一次胜利也绝不是办不到的;我们在这类英雄时代见过一些先例:上帝的手臂一点也没有缩短④。请看基甸率领三百人手执三百只瓮瓶和三百只灯火击败了一整支军队。⑤请看参孙一人有驴腮骨就杀死了一千人。⑥世俗历史,也提供了类似的例子。三百名斯巴达人曾经在德摩比利⑦隘口一时挡住泽尔士的大军。的确,除一人逃遁外,全体战士跟国王一同被杀。泽尔士没有给列奥尼达王竖立一座他分所应得的纪念像,却卑鄙地把他绞杀了。可是另一确切的事实是:这三百名斯巴达人把守着一道两人万难同时攀登的险要通路,由一支布防在奥萨和佩利翁两山①崖石之间有利方位的一万希腊大军作后援;更可注意的是:当时在德摩比利隘口当地就有四千战士。这四千人奋战日久,全军覆灭。他们可说是处在一个比三百斯巴达战士③ 同上书第13 章16 句。——伏尔泰④ 乌尔班二世(UrbainII),罗马教皇,1088—099 在位,于1095 年法国克勒芒圣教会议上号召信徒保卫耶路撒冷,发动了第一次十字军东征。——译者① 故事见汉译圣经《旧约?创世记》14 章。所多玛(Sodome),巴勒斯坦古代城市,位在死海之滨。据圣经记载,该城与蛾摩位、洗扁等城因腐败而被天火焚毁。—— 译者② 本都(Pont),古代波斯黑海沿岸一王国,公元前64 年为罗马帝国所灭。—— 译者③ 大马色(Damas),即今之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译者④ 意即上帝威力未减。——译者⑤ 基甸(Gédéon),公元前十三世纪希伯来第五法官。据圣经记载,上帝命他挑 选三百名能用掌心在约旦河捧水而不曲膝的战士。他找到了三百名这样的人,战胜了 米甸人。故事见圣经《旧约?士师记》第7章。——译者⑥ 参孙(SamSon),希伯来法官,以力大闻名。——译者⑦ 德摩比利(Thermopyles),又名热门,希腊忒萨里亚著名胜口,在阿诺佩山 与玛拉加湾之间。公元前480 年波希战争中,希腊国王列奥尼达率领三百斯巴达战士 在此英勇抵抗波斯王泽尔士率领的侵略军。泽尔士未料到“这一小撮人”竟能与他争 夺这道隘口,便致书列奥尼达,内容只写“缴械”二字,这位斯巴达王便在书上批了“来 拿”二字。不料叛徒给波斯人指引小路,绕道山后,袭击希军之背。列奥尼达见大势已 去,便请同仁饕餐一顿,然后说:“今晚我们就要在冥王普路同那里吃饭了。”结果全军 战死。——译者① Mont OssaetMontPelion,在爱琴海沿岸与忒萨里亚之间。——译者阵地更难守御的地点,却取得了更多的光荣,因为他们在比较开阔的地方抵御波斯军队,卒被后者粉碎。所以,在这个战场上所竖立的纪念碑上,还表扬了这四千名牺牲的人,而现今人们却只谈说看那三百人的事迹。还有其他一次壮举更值得纪念,却并未远近驰名,那就是五十名瑞士兵在摩尔加腾②打退了奥国亲王利奥波德的两万大军。这五十名瑞士兵从崖石顶上投扔石块,打得奥国骑兵人仰马翻。给瑞士三个小州的一千四百名士兵争取了缓冲时间,使他们能终于赶来击溃这支大军。摩尔加腾之战较之德摩比利之战更加壮丽,因为战胜总比战败强。希腊人一万,怎么能在一块山地跟十万波斯大军交战。其实波斯人很可能只有三万人作战,但是在摩尔加腾战役,一千四百瑞士兵却击溃了整整一支两万人的军队。众寡悬殊,胜利就更显得光荣? .我们谈亚伯拉罕谈到哪里去了?这些离题的话使说者开心,而有时候听者也会觉得有趣。何况,看到小股士兵战胜大队人马人人都会高兴呢。第二节亚伯拉罕在小亚细亚和阿拉伯是一个有名的名字,就像托特①在埃及、第一个琐罗亚斯德②在波斯、赫丘利③在希腊、俄耳甫斯④在色雷斯、倭丹⑤在北方各民族和其它名过其实的名字一样。我在这里只谈谈世俗历史,因为那些为我们所信任和讨厌的犹太人——我们的老师和仇敌——的历史,由于其人民的历史显然是圣灵写的——,所以我们以应有的感情去对待它。我们在这里只谈谈阿拉伯人;他们自夸是亚伯拉罕由伊斯玛利⑥传下来的后裔;他们认为这位族长建立了麦加,而且他也是死在这座城里的。伊斯玛利的子孙事实上远比雅各⑦的子孙更得主的恩宠。这两人的子孙中的确都曾出现了某些窃② 摩尔加腾(Morgarten),瑞士东部聚格湖沿岸一小山脉。公元1315 年瑞士人 曾在该地战胜奥国亲王利奥波德率领的侵略军,保卫了瑞士的独立。——译者① 托特(Thaut 或Thot)古埃及的月神,红鹤首人身。传说他是宇宙的创造者,又是文字、科技的创始者,所以在埃及被视为“书的国王”、“知识的保护者”、“语言的统治者”。——译者② 琐罗亚斯德(Zoroastre,约前七—六世纪),古波斯传说中虚构的先知。据说是袄教和波斯拜火教的创立者;古波斯语作“查拉图士特拉”(Zarathoustra),意即“老骆驼”。在旧波斯古经中还是人,在古经后增部分,就被说成是半神的人物了。—— 译者③ 赫丘利(Hcrcule)罗马神话中的英雄,即希腊神话中的赫拉克勒斯(Herak- les)。一生曾完成十二项英雄事迹,擒妖斩怪,除暴安良,英勇无敌。——译者④ 俄耳南斯(Orpheus)希腊神话中人物,色雷斯国王俄阿格尔与史诗女神卡利 俄珀所生之子,是古希腊最伟大的音乐家。善弹竖琴,琴声能感动鸟兽木石。——译者⑤ 倭丹(Odin 或Wuodon)北欧斯堪的纳维亚神话中最古的神。他没有创造 世界,但安排了万物秩序并统治世界。——译者⑥ 伊斯玛利(1smael),圣经中人物,亚伯拉罕与他的埃及使女夏甲所生之子,跟 他母亲一同被亚伯拉罕逐出,在沙漠中断水,有天使指引泉水得救。后来成了阿拉伯 人的始祖。圣经汉译本作以实玛利。——译者⑦ 雅各(Jacob),又名以色列,圣经中人物,亚伯拉罕之子以撒与利百加所生之 子,是以色列人族长,即后世犹太人的始祖。以色列人在“巴比伦囚虏”时期以后,改称 犹太人。关于雅各一生事迹的传说见《创世记》25 至45 章。——译者贼;但是阿拉伯窃贼比犹太窃贼可就高明得多。雅各的后裔只征服了一块很小的地方,他们还是把它丢了;而伊斯玛利的后裔却征服了亚、欧、非各洲的一部分,建立了一个比罗马帝国版图更广大的帝国,并把犹太人从他们称之为“神赐之地”的洞穴里赶走。单凭我们近代史的一些实例来判断事物,我们就很难说亚伯拉罕是两个如此不相同的民族的始祖;有人说他生在迦勒底,是一个以制陶土小神像为生的贫苦陶器工人的儿子。很难相信这个陶器工人的儿子会越过难于通行的沙漠在离他的出生地三百古里①处北回归线下建立了麦加。他若是一位征服者,他的旌旗无疑地是会指向锦绣的亚述;他若仅是一个像人们所描绘的贫苦的人,他就不会远离家乡建立王国。据《创世记》记载:当他的父亲陶工他拉死后,他从哈兰地方出走的时候,他已有七十五岁了。但就是这本《创世记》又说:他拉七十岁生亚伯拉罕,这位他拉活到两百零五岁,而随后亚伯拉罕才离开哈兰;这看来是在他父亲死后或是作者叙述得没有条理,很显然,以同一部《创世记》来这样推算,亚伯拉罕离开美索不达米亚的时候,年纪是一百三十五岁。他从一个崇拜偶像的地方走到另一个在巴勒斯坦名叫策马②的崇拜偶像的地方。他为什么到那里去呢?为什么他要离开幼发拉底河肥沃的两岸而到策马这样遥远这样贫瘠多石的地方去呢?迦勒底语言跟策马语言该是大大不同;这又绝不是一个商业地区;策马离迦勒底有一百多古里远;去那里必须经过沙漠;可是上帝要他做这次旅行;上帝要给他看看他的后裔在他身后几世纪应该占据的地方。人类的思想颇难了解这样一次旅行的理由。他刚一到策马这个多山的小地方,饥荒就把他赶走了。他只得同妻子去埃及谋生。从策马到孟菲斯有两百古里;到那么远去讨粮食,而且在一个不通言语的地方是否合乎情理呢?这就是他在年近一百四十岁的时候做的奇异的施行。他把他妻子撒拉带到孟菲斯。她极其年轻,跟亚伯拉罕比起来差不多是个孩子,因为她只有六十五岁。因为她很漂亮,亚伯拉罕决计利用她的美貌来从中渔利。“你假装是我的妹妹”,亚伯拉罕跟撒拉说,“好让人家因你而待我好”。其实他倒不如跟他妻子说“你假装是我的女儿。”国王爱上了年轻的撒拉,便送给她假哥哥许多牛、绵羊、公驴、母驴、骆驼和仆婢;这证明埃及在那个时代就已经是强盛而很开化,因此也可以说是很古的王国,证明人家那里很豪爽地酬谢把自己妹妹献给孟菲斯王的兄长。根据圣经,当上帝答应年轻的撒拉让当时已一百六十岁的亚伯拉罕使她在年内得一个孩子的时候,她有九十岁了。亚伯拉罕爱好旅行,曾同他怀孕而依然年轻貌美的妻子到过可怕的加底斯沙漠。这个沙漠的国王像埃及国王一样,爱上了撒拉。信徒们的始祖①如同在埃及一样又撒了同样的谎:他把他的妻子说成妹妹,这回又从中获得了一些绵羊、牛和婢仆。可以说这位亚伯拉罕从他妻子的主人那里发了大财。注释家们写了大量的书籍来为亚伯拉罕的行为辩护,调整年谱,所以必须请读① 法国古里,约合4444 公尺。三百古里合1333 公里。——译者② 策马(Sichem),巴勒斯坦古代城市,即今日的纳普路兹(Naplouse)。曾经是 古犹太王国首都。圣经汉译本作示剑。——译者① 指亚伯拉罕。——译者者去参考这些注释。那些评注都是由思想细密的才子,出类拔萃的形而上学家,没有成见而又毫无学究气的人编写的。而且,伯兰、亚伯兰①这个名字在印度和波斯都很著名:有好几位博学鸿儒甚至以为就是希腊人所称的立法家琐罗亚斯德。旁的学者却又说就是印度人的波罗吸摩:却并未证实。但是在许多学者看来,说这位亚伯拉罕是迦勒底人或波斯人都很合理,因为犹太人世世代代都夸耀自己是亚氏的后裔,犹如法兰克人出自赫克托尔②、布列塔尼人③出自图巴耳④。犹太民族一定是很新的游牧民族,很晚才在腓尼基定居下来,周围都是古老的民族,采用了这些民族的语言,据犹太人弗拉维乌斯?约瑟夫⑤证明说,他们甚至以迦勒底人以色列⑥的姓为姓。我们知道犹太民族甚至采用了巴比仑人的天使名称,跟着腓尼基人称上帝为埃罗伊或埃罗阿,亚多纳伊,耶和华或尧。⑦犹太人大约是从巴比仑人那里才知道亚伯拉罕或伊伯拉罕的名字;因为从幼发拉底河到奥克萨河①各地的古代宗教都叫做吉什-伊伯拉罕,米拉伊伯拉罕。这是学者希德就地考查给我们证实的。所以说,犹太人就像旧货商人处理旧衣裳一样来处理历史和古代传说。他们把旧衣翻新,当作新衣尽可能高价出售。很久以来,我们总是把犹太人当作是一种传授一切给别人的民族,而犹太史学家约瑟夫自己却承认事实正好相反。这简直是人类愚蠢的一个稀有实例了。上古时代的疑云很难拨开,但是在名为犹太的阿拉伯游牧民族有一小块土地、一座城市、一种法律和一种固定的宗教以前,亚洲各个王国显然都已繁荣昌盛了。所以人们看到一种祭礼,看到一种古代宗教信仰在埃及或亚洲和犹太人那里扎根,便很自然地会想到这个粗鲁无知、素来缺少艺术的小小新民族是在尽力模仿古代繁荣昌盛、艺精手巧的民族。应该根据以下这一原则来评论犹太②、比斯开③、康瓦尔④和戏剧丑角阿尔① 原文是Bram,Abram。——译者② 赫克托尔(Hector),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英雄人物。是特洛伊对希腊抗战 中的主将。法国民间传说,以为赫克托尔死后尸身被投入海中,复活得救,乘舟航行到 高卢塞纳河上游,登陆,建立了法兰克帝国。——译者③ Ies Bretons,法国布列塔尼半岛居民,原为克尔特人的一支,住英格兰南部, 后来一部分渡海迁居法国西部。——译者④ 图巴耳(Tubal),此处显然指的是圣经创世记中的人物土八该隐(Tubal- Cain),拉麦(Lamech)之子,传说是制造铁器的始祖。见《创世记》第四章。——译者⑤ 弗?约瑟夫(Flavius Josèph),公元37 年生于耶路撒冷,犹太历史学家。著 有《犹太抗战史》,《上古时代的犹太》等书。——译者⑥ 以色列(Istaёl),雅各的别名,意即“与上帝共同战斗”,后成为犹太民族重要 家族姓名。——译者⑦ 此处几个译名原文是Elol 或Eloa,Adonal,Jehoua 或Hiao。—— 译者。① 奥克萨河(Oxus),苏联阿富汗两国间界河阿姆河(Amou-Daria)的古代名称。——译者② 犹太(Judée),即巴勒斯坦地中海沿岸与死海之间的地带;约在公元前935 年,巴勒斯坦分裂为以色列和犹太两王国,所罗门后裔在此建犹太王国,定都于耶路撒冷。——译者③ 比斯开(Biscay),西班牙北部临比斯开湾一行省。——译者④ 康瓦尔(CornouaillesouCorrWall)英国西南—伯国领地。——译者勒干⑤的故乡贝加摩⑥等地:胜利的罗马端不会模仿比斯开、康瓦尔和贝加摩;只有大糊涂虫或大骗子才会说犹太人教会了希腊人做什么。(摘自弗雷莱一文。)第三节不要以为亚伯拉罕只在犹太闻名,他在全亚洲直到印度内地无不受人尊敬。这个姓名,在许多种东方语言里,都表示“民族之父”的意思,迦勒底的一个居民获得了这个姓名,许多民族都自夸是他的后裔。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全都证明他们是这位族长的子孙,这就使大怀疑家也不能怀疑曾经有过一个亚伯拉罕了。希伯来书①里说他是他拉的儿子,而阿拉伯人却又都说这位他拉是他的祖先,说阿扎尔是他父亲,后来有好多个基督徒也都这样说。关于亚伯拉罕出生的年代,在注释家们当中就有四十二种意见,我也不再冒昧提出第四十三种意见来了;根据年代的记载,似乎亚伯拉罕比圣经原文所说的还多活了六十岁,但是纪年学计算的差误也绝不能毁灭一桩事实的真实性,而即使谈亚伯拉罕的书不像法典那样神圣,这位族长却也并不因而不存在;犹太人素来把由受上帝启示的人所写的书跟上帝口授的书区别开。他们的历史,虽然跟他们的法典有联系,却也并非就是这部法典。怎么能当真相信上帝会口授错误时期呢?犹太人斐洛②和絮伊达斯③都引经据典地说亚伯拉罕的父亲和祖父他拉,住在迦尔底的吾珥,本是一个以塑小偶像为生的穷人,他自己也是偶像崇拜者。倘若是这样,那末毫无偶像而敬天的塞俾安人的那种古代宗教或许还没有在迦勒底兴盛;或许这种宗教只在这个地方的一小部分地区流行,偶像崇拜很可能同时在其他地区存在。在那个时候似乎每个小部落都各有自己的宗教。各种宗教都可存在,都可和平杂处,就像每个家庭里都有自己的各别习惯一样。雅各的舅父拉班就有偶像。每一部落,对邻近的部落各有自己的神,都觉得好,但是却只相信自己敬奉的神明。圣书说犹太人的上帝给他们准备了迦南地区居住,命令亚伯拉罕离开迦勒底富饶的地方到巴勒斯坦去,并且应许使世上的各个民族都因他的种子而得福。各民族既非这一种子的后代,如何因它而得福,这就要由神学家们用比喻和神秘意义来解释了,这种可敬的神秘意义,却非纯粹批判式的研究的对象。这些诺言说过后,不久亚伯拉罕一家人就遭受了饥荒,便到埃及去籴粮。这简直是一种奇怪的命运:希伯来人总是被饥饿所迫才到埃及,后来雅各打⑤ 阿尔勒干(Arlequin),意大利戏剧中身着三角形彩色百纳,腰悬木刀面戴黑色假面具的丑角,十七世纪后渐传入欧洲各国剧坛——译者⑥ 贝加摩(Bergame),意大利北部重要城市。南距米兰40 公里。——译者① 即圣经。——译者② 斐洛(PhilonleJuif 或PhiloJubaeus)公元前30 年生于亚力山大,古代犹太神秘主义哲学家。——译者③ 絮伊达斯(Suidas)公元十世纪希腊语文学家。——译者发他儿子们去埃及也是由于遭受饥荒。①年纪老迈的亚伯拉罕便同他妻子、六十五岁的撒拉做了这一次旅行;她美丽极了,亚伯拉罕生恐埃及人为她的妩媚多姿所惊,杀害他来享受这位稀世美人,便向她提出请她只佯装是他妹子等等的话。当时的人想必是体力矫健,后来年代久了,习于游惰,精力也就衰退了。古代的人们都有这种感觉。甚至有人认为海伦被帕里斯夺走的时候已经七十岁了。亚伯拉罕预料的情形果然发生:埃及的青年都觉得他妻子虽已六十五岁,却依然艳绝人寰,国王本人也爱上了她,便把她藏之金屋,虽然他宫中还有不少妙龄女子。但是主却对国王以及其全家降下了大灾大难。圣经原文没有提到国王怎么会知道这位蛇蝎美人原本是亚伯拉罕的妻子;但是他终于知道了,便把她还给了亚伯拉罕。撒拉的美容定是春色长在的;因为二十五载后,她在九十岁时怀了孕,跟着她的丈夫旅行到一位名叫亚比米勒的腓尼基国王那里,亚伯拉罕并未改过,仍旧把撒拉当做他的妹妹。腓尼基王跟埃及王一样动了心:上帝便给这位亚比米勒托梦,威吓他说如果他动一动他这位新情妇,便把他置之死地。①应该承认撒拉的行为跟她的魅力一样地出奇。这类传奇故事大约就是阻止犹太人对于他们自己民族的历史和他们的《利未记》具有同样信心的缘由。没有一条教规是他们不相信的,但是对于历史并不要求像对待教规一样地尊重。他们对待这些古书就好像英国人对待圣爱德华②的情形一般:接受他的法律,并不都相信他会治愈瘰疬;又像罗马人的情形:恪守最初的古法,却不必定要相信筛子盛水、一位供奉灶神的女巫的腰带把船扯到岸边、剃刀砍断石头等等的神奇事迹。因此史学家约瑟夫笃信他的圣教,却让他的读者自由理解他所记述的奇迹;所以虽然旧约里经常谈到天使,撒都该人③却很可以不信天使;但是他们却不得忽视宗教节日、祭礼和禁忌。亚伯拉罕这一段历史,也就是说他到埃及和腓尼基去旅行的经过,证明犹太民族还只是一个家族的时候,有些大的王国已经存在了;也已经有了法律,因为没有法律一个大王国是存在不下去的;结果也就证明摩西法在以后,不能是最初的法律。一种法律不一定非最古不神圣,而上帝无疑本是时间的主宰。上帝有了给自己订定的法律,先给全人类颁布,这样才像更合乎我们理性的微弱光芒;但是倘若上帝真不这么办,也不该由我们来质问他。亚伯拉罕历史的其余部分也有些难题。上帝,时常向他显圣,跟他订下了许多条约,有一天在幔利山谷里给他派去了三位天使;这位族长便请他们吃面包、小牛肉、奶和奶油。三位神仙便用了晚餐,餐后把做面包的撒拉召了来。圣经原文称之为主或耶和华的天使的一位应许撒拉一年后降生一个儿子。①撒拉当时有九十四岁,她丈夫也将近百年了,便对这一诺言笑起来了;① 见《旧约?创世记》第42 章。——译者① 见《旧约?创世记》第20 章。——译者② 圣爱德华(SaintEdouard),即忏悔者爱德华(EdwardtheConfessor,约1002—066),最后一位盎格鲁撒克逊的英国国王。因敬神虔诚袒护教会而得忏悔者称号。他曾主持编纂著名的英国法律汇编。——译者③ 撒都该人(LesSaducéens),犹太教中与法利赛人对立的一派,赞成希腊文化,否认灵魂永生和人死后复活的说法。——译者① 见《旧约?创世记》第18 章。——译者这便证明她也承认自己是衰老了,依据圣经原书,证明当时的人类跟我们现在的人类并非大不相同。可是,这位衰老的人,怀了孕,正如我们前边说过的,第二年又魅住了亚比米勒王。诚然,倘若我们把这类故事看做是当然的事,就要产生一种与我们现有的悟性正相反的悟性,不然就要把亚伯拉罕一生中每一件事情都视为奇迹,或者认为这一切不过是一种比喻:无论怎么说,横竖都很难说通。例如,上帝应许把整个迦南一带地方赐给亚伯拉罕及其后裔,而这位迦勒底人却从来也没占有这块地方。我们对于上帝这项诺言又能怎样看待呢?这就是那类无法解决的难题之一。似乎很奇怪的倒是上帝使一个九十五岁的妇人和一位百岁老父生了以撒,而随后又命令这位父亲把上帝自己出人意料之外赐给这位父亲的孩子杀死。①上帝这道奇怪的命令似乎令人看出,在写这部历史的时代,以人做牺牲是犹太人的风俗,正如后来别的民族也用人来做牺牲那样,耶弗他许的愿②就是个明证。但是我们可以说,亚伯拉罕服从上帝的命令,即将把上帝赐给他的孩子做牺牲献给上帝,这是比喻人应该服从最高的主。关于这位被视为犹太和阿拉伯人之父的族长的历史,有一点尤其值得注意。他几个主要的孩子有他妻子由于上帝的神灵恩宠而生的以撒以及由他使女生的伊斯玛利。这位族长的后裔本应由以撒而得福,可是以撒的子孙只是一个灾难重重受人蔑视的民族,曾经长久沦为奴隶,而在更长的时期又东逃西散。伊斯玛利,却正相反,做了阿拉伯人的始祖,这些阿拉伯人终于建立了世界上最大最强的一个帝国——哈里发帝国③。伊斯兰教徒对于亚伯拉罕崇敬备至,称他为伊伯拉罕。相信他葬在希伯仑④的人都到该城去朝圣;以为他的陵墓在麦加的人都到麦加去致敬。有几位波斯古人曾以为亚伯拉罕就是琐罗亚斯德。大多数东方民族国家的奠基人都遇到类似的情形,人们总是给他们附会上若干不同的姓名和不同的奇遇;但是根据圣经原文,似乎他是一个没有固定住处的流浪的阿拉伯人。我们看他生于迦勒底的吾珥,到哈兰去,随后又到巴勒斯坦、埃及、腓尼基等地去,末了还不得不在希伯仑购买了一块坟地。他一生中最可注意的一件事情,是他在九十九岁还没有生儿子以撒时,就给他自己和他的儿子伊斯玛利以及他所有的仆人都举行了割礼。①他这一观念显然是跟埃及人学来的。这样一种手术很难找出它的根源。最可能的情况,似乎就是这一手术是为防止损害青春而发明的。但是亚伯拉罕却为什么在一百岁时割了自己的包皮呢?另一方面,有人以为只有古代埃及教士才有这种习俗。在非洲和一部分亚洲地区,有一种很古老的习俗,就是最圣洁的人物都要拿出他们的阴茎来① 见《旧约?创世记》第22 章。——译者② 耶弗他(Jepbté),以色列法官之一。(公元前十二世纪)他在攻打亚扪人(LesAmmoniles)之前,许了一次不谨慎的愿,表示愿在胜利归来后,把第一个前来迎接他的人向上帝献为燔祭。燔祭就是用火烧死作为牺牲来献给神。恰好是他独生女在他凯旋后首先从家门出来迎接他。这位不幸的父亲只好牺牲女儿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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