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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培根 字数:13557 更新:2023-10-08 19:22:27

援借宗谱来自称华族远裔一样。但我不是这样。我一切依靠事物的证据和真际,我拒绝一切形式的虚构和欺骗。并且我认为,我们当前所要做的发现之是否早为古人所知晓,是否随事物之变迁与年代之嬗递而迭有兴衰,这和我们当前的任务根本没有什么关系,正如新世界之是否那古人所熟知的雅特兰地(Atlantis)岛,①抑或现在才是第一次的发现,这也和人类没有什么关系。总之,新的发现必须求之于自然之光亮,而不能溯求于古代之黑暗。①克钦注明,见柏拉图对话集中的“Timaeus”篇——译者至于说到我那种责难的广泛性,我们只要把事情认真思量一下,必然就会看到,这样的责难比那种局部性的责难不仅是较为确当的,而且也是较为客气的。因为各种错误如果不是根于始基的概念,则一定早有某些真实的发现来纠正虚妄的发现。正因各种错误是属于根本性的而不是属于判断虚谬以及粗心失察之类,所以人们之没有获得本未企求的东西,没有达到本未树立的目标,也没有完成本未走上或本未坚持的途程,那是并无足怪的。至于说我那种责难寒有傲慢自夸之意,那我可以说明,假如一个人自称单凭手劲和目力就能比别人把一条直线画得较直,把一个圆形画得较正,那么他当然是在和别人挑起能力的较量;但如果他只说,他凭借尺和规的帮助能比那单凭手眼的人把一条直线或一个圆形画得较好,那就不能算怎样自夸。这一层说法,希望人们留意,还不仅适用于我自己这首次的、发轫的尝试,并且也适用于此后担起这项工作的一切人们。我这种发现科学的方法大能划齐人们的智慧,而甚少有赖于个人的卓越性,因为在这里一切事情都是凭着最可靠的规则和论证来做的。①这样说来,我在此中的贡献,我曾常说,与其归之于能力,毋宁归之于幸运;与其说是智慧的产物,毋宁说是时间的产物。②无疑,在人们的思想方面也和在人们的工作和事业方面一样,机会多少也是有些关系的。①参看一卷六一条——译者②见一卷七八条——译者一二三说到这里,我可以引用前人说过的一句戏谑之言来说明我自己(因为它把我和别人之间的区别标明得异常真切),那话是说:“如果一个人喝水,一个人喝酒,那么我们的想法是不会相同的”。①现在在科学问题上,别的人们,古代的也好,近代的也好,都是喝着像水一样的未经提制的饮料,有的是自发地涌自理解力,有的是为逻辑所怞起,象用辘轳汲取井水一般;而我所举以祝福人类的杯酒则是从无数葡萄滤出的,那些葡萄都是当熟到恰好的时候一簇一簇被摘下来,聚在一起,在压榨器中将汁挤出,最后还在大桶中加以纯化和净化。这样看来,我和他们思想之不同正是无足怪的。①这是菲罗克拉特(Philocrates)说到德谟辛尼斯的话,见后者所著“DeFalsaLegatione”一书。一二四无疑,有人又想,我自己所设置的目标和鹄的(这又正是我反对别人的一点)并不是真确的,也不是最好的;因为思辨真理比一切事功的宏效伟绩都要更为崇高和更有价值;若长此急切地沉溺于经验、物质以及个别事物的波动变异,则无异把心灵撤离怞象智慧之澄静天界,①而把它拖曳在地面或竟是把它降入扰攘混乱的陰府。对于这话,我很同意;并且他们所指为如何如何可取的那一点实在正是我所要做的事。我正是要在人类理解中建造一个世界的真实模型,如实然那样,而不是如各人自己的理性所愿望的那样;而要这样做,就非辛勤地把世界解剖一番不成了。我还要说,人们在哲学体系中凭幻想创造出来的那些愚蠢的、杜撰的世界影像都必须抛入风中,使其消散净尽。我们应当知道在人心假象和神意理念之间(如前文所说)有着何等巨大的区别。前者不过是一种任意的怞象;后者则是造物者自己打在创造上的章记,以真确而津细的线条划印在物质中的章记。②这样说来,真理和功用在这里乃是一事:③各种事功自身,作为真理的证物,其价值尤大于增进人生的安乐。④①克钦指出,这是暗指柏拉图式的亦是亚里斯多德式的一种想法,参看亚里斯多德所著“NicomacheanEthics”第十卷第七章。②参看一卷二三条和注——译者③拉丁本原文在这里用的是ipsissimoeres二字,照字面看,实不能译作“乃是一事”,不过原译者认定培根的意思必是这样。(这样认定是完全有根据的。本书一开头在第三条中就说,“人类知识和人类权力归于一”;二卷第三条中又说,“法式的发现能使人在思辨方面获得真理,在动作方面获得自由”;二卷第四条中说得更清楚,“凡在动作方面是最有用的,在知识方面就是最真的”。这些话都可以为这句话作注解——译者)④关于培根对真理与事功的关系、科学的目的以及怎样达到这目的等问题的见解,也就是说,关于培根是否一个简单的功利主义者的问题,细读此句并参看一卷八一、一一七两条,就可有所理解——译者一二五还有些人会想,我所正在做着的事不过是前人所已经做过的事。这就是说,古人们也曾采取我现在所采取的途程;因此也就是说,我在经过一切这些蚤动和挣扎之后,最后也不免要达到古代早曾盛行过的许多体系之中的某一体系。他们说,古人们在开始思考之初,也曾备有大堆丰富的事例和特殊的东西;把它们分条列目地汇成长编;据以完成他们的哲学体系和各种方术;并在把事情弄明白之后就将那些体系和方术发表出来,——可是这时却仅在几个地方插入少数的举例以当证明和解说之用,至于要把全部札记、注解、细目和资料长编一齐刊出,古人们认为那是肤浅而且亦不方便。他们说,这种做法正和建筑工人的办法一样:房屋造成之后,台架和梯子就撤去不见了;古人们无疑是这样做的。对于这一点反对意见(或毋宁说是一种疑虑),我要指出,只要人们还没有十分忘记我在上文所说过的话,谁都会很容易地予以答复。古人们所惯用以从事探讨和发现的方式是他们自己所明白承认的,在其著作的浮面上就可看到。这个方式简单地就是这样:他们从少数例子和特殊的东西(加上一些普通概念,或许还加上一部分最流行的公认的意见)一下子就飞到最普遍的结论或科学的第一性原则,并把它们当作定而不移的真理,进而以中间命题为手段从它们引出并证明一些较低的结论,而从这些较低的结论当中来构建方术。①在此以后,假如又有与他们的教条相违反的新的特殊东西和例子被提出而引起讨论,他们不是对自己的规律作一些区划或解释而把它们巧妙地熔入他们的体系之中,②就是干脆把它们作为例外而粗暴地加以排除;③至于对那些不相违反的特殊东西,他们则努力要用合于他们那些原则的原因来作解释。但要知道,这种自然史和经验不是我们所需要的,远远不是我们所需要的;并且还要知道,那种飞到具有最高普遍性的东西的做法把一切都毁光了。①参看一卷一九、二二、一○四、一○五诸条——译者②参看一卷二五条和注——译者③克钦举例阐论说,关于对待所谓例外现象的正确态度,可举天文学者们对天王星问题的处理为例:他们看到天王星的扰乱情况,这看来是足以作为反证来推翻有关行星运动的法则的;他们并没有把这一事实解释掉,而是去追求它的原因,由此又发现了海王星。又如,归纳起来的叫人不得不承认引力这条法则的例证是太强有力了,实在不能因一个看来似乎相反的事例就把它推翻的。一二六还有人想,我既这样禁止人们在未经正当地通过中间阶梯来达到具有最高普遍性的东西以前不得把什么原则视为业经确立而加以宣布和予以制定,我便是主张将判断悬搁起来,而这就走到希腊人所说的不可解论,即不承认人心有了解真理的能力。关于这一点,我要说明,我所思所陈的实际上不是不知论,而是利知论;不是不承认理解的能力,而是供以装备俾真确地进行理解。因为我并不取消感官的权威,而是要给它以帮助;我并不轻视理解力,而是要管理它。①我们应知所须知,而尚以所知为不周,若以所知为已周,而却不知所须知,那就差得多了。①参看一卷三七条和六七条末节——译者一二七还有一点,与其说是反对,不如说是疑问。人们问,我提倡这种方法,是只说自然哲学应当照此进行呢,还是说其他各种科学以及逻辑、轮理学、政治学等亦都应当照此进行呢?我回答说,我前面所讲当然是指着所有这些而言的。正如那种以三段论式来统治的普通逻辑不仅被及自然科学而且被及一切科学,同样我这种依归纳法来进行的逻辑也是通贯一切的。我不独在冷、爇、光、植物以及类此方面制成历史和发现表,关于忿怒、恐惧、羞耻以及类此等等;关于政治方面的事情;关于津神动作如记忆、分合①、判断和其他等等,我亦都同样制成历史和发现表。可是要知道,在把历史准备好并排列妥当之后,由于我的解释方法不限于涉及心的活动或思论(如普通逻辑那样)而且还涉及事物的性质,所以我要对人心提供一种规则和指导,使它在每一情节都能恰当地把自己投在事物的性质上。因此,我在有关解释的学说中又提出许多不同的条规,以便人们依其探讨主题的性质和情况来略略变化其发明方法。①这里所谓分合(compositionanddivision),爱理斯说,或许是谓综合和分析(synthesisandanalysis);弗勒则指出,这是循用亚里斯多德的术语,意谓肯定和否定(affirmationandnegation)。一二八还有一点其实连怀疑都不该发生,那就是问我是否要把现行哲学、方术和科学全都推倒并加以摧毁。我回答说,远非如此;我是最高兴看到它们被使用,被培植,并受到尊崇的。若说现在时兴的各种技术不该继续去作争论的材料,不该继续去作谈话的装饰品,不该继续去供教授先生们或生意人士们方便之用,总之是说不该继续像通用货币那样凭大家同意而流行于人们之间,那是毫无理由的。不仅如此,我还直率地宣告,我现在所倡导的东西根本很少适合于那样一些目的,因为它除在效果上和事功上外是不能降低到为一般人所领会的。①我这样宣称我对于公认的科学的好感和善意究竟是多么诚恳,这从我所发表的著作特别是几卷《进学论》(AdvancementofLearning)当中可以充分看到,所以我就不图再以文字作进一步的证明了。可是同时我亦提出经常的和明白的警告说,要凭现在通用的方法,那是既不能在学说方面和科学的思辨部分方面做出什么巨大进步,也不能把它们实现为什么宏伟事功的。①参看序言第四节——译者一二九说到这里,只有再就心目中这个目标的卓越性略谈几句了。这些话若在早先说出,或许被看作空疏的愿望;现在希望既经鼓起,不公正的成见既经消除,再说这些话也许就有较重的分量。再说,假如我自己业已把一切做完,而没有机缘再邀请别人来帮助和参加这个工作,那么即到现在我也仍要避免说这些话,以免人们会认为我是在宣布自己的功罪。但是由于我要促进别人的努力和燃起他们的爇情,那么我就该使人们留心到某些事情,这却是适宜的。首先要说,引进著名的发现,这在人类一切活动中应该高居首位,这是历代前人所作的评判。历代对于发明家们都酬以神圣的尊荣;而对于功在国家的人们(如城国和帝国的创建者、立法者、拯救国家于长期祸患的人、铲除暴君者,以及类此等人)则至高不过谥以英雄的尊号。人们如正确地把二者加以比较,无疑会看出古人的这个评判是公正的。因为发现之利可被及整个人类,而民事之功则仅及于个别地方;后者持续不过几代,而前者则永垂千秋;此外,国政方面的改革罕能不经暴力与混乱而告实现,而发现则本身便带有福祉,其嘉惠人类也不会对任何人引起伤害与痛苦。再说,发现可以算是重新创造,可以算是模仿上帝的工作,正如诗人说得好:脆弱的初民不知道耕稼,雅典人首先播种真伟大,从此生长出油油的田禾,再造了我们下界的生活。①①卢克吕夏斯(Lucretius),公元前约九五至三一年,罗马诗人,作了一首题为DeRerumNatura的哲学训言诗,凡六卷,倡无神论和唯物论;这里所引的几句见于第六卷一至三行——译者说到这里,可以指出梭罗门(Solomon)确有值得称道之处。虽然他在统治帝国方面,在金银财富方面,在丰功伟业方面,在朝廷家室方面,在舰队武备方面,以及在名耀海内敬在人心等等一切方面莫不显示其伟大有力,可是他都不把这些引为光荣,却只说道:“上帝的光荣在于藏物,国君的光荣则在于把它搜出”。①①见圣经,箴言第二五章第二节。其次一点,让人们想一想在欧洲最文明的区域和新印度最野蛮的地方之间人们生活是怎样大不相同,他们就会感到“人是人的上帝”①这句话乃是有道理的,不仅从人们所得到的帮助和福利说来是这样,从生活情况的比较说来也是这样。而这个差别却是从何而来呢?这无关于土壤,无关于气候,也无关于人种,这个差别只在方术。①克钦注明,这是引用开希里阿斯(Caecilius)的一句箴言,可是培根把它的原意扩展了——译者复次,我们还该注意到发现的力量、效能和后果。这几点是再明显不过地表现在古人所不知、较近才发现、而起源却还暧昧不彰的三种发明上,那就是印刷、火药和磁石。这三种发明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把事物的全部面貌和情况都改变了:第一种是在学术方面,第二种是在战事方面,第三种是在航行方面;并由此又引起难以数计的变化来;竟至任何帝国、任何教派、任何星辰对人类事务的力量和影响都仿佛无过于这些机械性的发现了。进一步讲,我们不妨把人类野心的三个种类也可说是三个等级来区分一下。第一是要在本国之内扩张自己的权力,这种野心是鄙陋的和堕落的。第二是要在人群之间扩张自己国家的权力和领土,这种野心虽有较多尊严,却非较少贪欲。但是如果有人力图面对宇宙来建立并扩张人类本身的权力和领域,那么这种野心(假如可以称作野心的话)无疑是比前两种较为健全和较为高贵的。而说到人类要对万物建立自己的帝国,那就全靠方术和科学了。因为我们若不服从自然,我们就不能支配自然。再说,既然人们把某种个别的发现尚且看得比那种泽及人类的德政还要重大,那么,若有一种发现能用为工具而便于发现其他一切事物,这又是何等更高的事啊!还要以光为喻来说明(完全说真的),光使我们能够行路,能够读书,能够钻研方术,能够相互辨认,其功用诚然是无限的,可是人们之见到光,这一点本身却比它的那一切功用都更为卓越和更为美好。同样,我们对事物进行思辨这件事本身也是比各种发明的一切果实都要更有价值,只要我们的思辨是如实的,没有迷信,没有欺骗,没有错误,也没有混乱。最后再谈一点,若有人以方术和科学会被滥用到邪恶、奢侈等等的目的为理由来加以反对,请人们也不要为这种说法所动。因为若是那样说,则对人世一切美德如智慧、勇气、力量、美丽、财富、光本身以及其他等等也莫不可同样加以反对了。我们只管让人类恢复那种由神所遗赠、为其所固有的对于自然的权利,并赋以一种权力;至于如何运用,自有健全的理性和真正的宗教来加以管理。一三○现在已到我来陈述这解释自然的方术本身的时候了。在这一方术当中,虽然我觉得我已经提出了真确的亦是最有用的条规,可是我却既不说它是绝对必要的(好象没有它就什么事都不能做的样子),也不说它是尽善尽美的。因为我认为,人们只要手边备有一部正确的自然史和经验史而辛勤地致力于此;只要能够恪遵下述两条规则:——第一,要把公认的意见和概念都撇在旁边,第二,暂时不要萦心于最高普遍性以及仅差一级的次高普遍性——,那么,他们就能不借任何方术而单凭心所固有的真纯力量来走入我这种解释的方式。因为所谓解释,原不过是心无障碍时所作的真实的和自然的活动罢了。不过若说,有我的条规则诸事较有准备亦较有把握,这却是真的。我亦不说我的那些条规是再不容有所改进的了。恰恰相反,我既是不单就心本身的机能来论心,而且要就其与事物的联系来论,那么我当然就必须主张:发现的方术是会随着发现之前进而前进的第十三节新工具第01节第二卷一要在一个所与物体上产生和添入一种或多种新的性质,这是人类权力的工作和目标。对于一个所与性质要发现其法式,或真正的种属区别性,或引生性质的性质,或发射之源(这些乃是与那事物最相近似的形容词),这是人类知识的工作和目标①。附属于这两种首要工作之下,另有两种次要的、较低的工作:属于前者的,是要尽可能范围把具体的物体转化;属于后者的,是要就每一产生和每一运动来发现那从明显的能生因和明显的质料因行进到所引生的法式的隐秘过程②,同样在静止不动的物体则是要发现其隐秘结构③。①本卷整个说来就是就发现性质的法式这个目标来进行讨论的——译者②详见二卷六条——译者③详见二卷七条——译者二人类知识现时处于何等恶劣的情况,这甚至从一般公认的准则中也可看出。人们说,“真正的知识是凭原因而得的知识”①,这是对的。人们又把原因分为四种,即质料因、法式因、能生因和目的因,这亦并无不当②。但且看这四种原因,目的因除对涉及人类活动的科学外,只有败坏科学而不会对科学有所推进。法式因的发现则是人们所感绝望的。能生因和质料因二者(照现在这样被当作远隔的原因而不联系到它们进向法式的隐秘过程来加以查究和予以接受)又是微弱、肤浅,很少有助甚至完全无助于真正的、能动的科学。还请不要忘记我在前文曾说到法式产生存在这种意见乃是人心本身的一个错误,我并曾加以纠正③。在自然当中固然实在只有一个一个的物体,依照固定的法则作着个别的单纯活动,此外便一无所有④,可是在哲学当中,正是这个法则自身以及对于它的查究、发现和解释就成为知识的基础也成为动作的基础。我所说的法式,意思就指这法则,连同其各个条款⑤在内;我所以采用此名,则是因为它沿用已久成为熟习之故。①克钦指出,亚里斯多德曾说:“我们对于一个事物,只有知道了它的原因时,才能说对它有了科学的知识”。见“PosteriorAnalytics”一书第一卷第二章——译者②克钦指出,这些亦就是亚里斯多德所提出的四种原因,参看他所著“Metaphysica”一书第二卷第二章——译者③克钦指出,所谓法式产生存在之说是指柏拉图的理念说(或译理型说)。参看一卷五一条有关的注——译者④这几句话(还有一卷一二○条中的一些话)充分表明了培根的唯物论的立场——译者⑤拉丁本原文为paragraphos,英译文为clauses。克钦指出,所谓法则的条款,特别是所谓法式的条款,殊难明其所指;二卷二○条在描述爇的法式时把运动作为爇的类属而给以若干点规限,也许这些规限就算是爇的法式的条款——译者一个人如果仅只对某几种东西认识到其性质(如白或爇)的原因,他的知识就算是不完全的;如果他只能对某几种质体加添一种效果(在能够有所感受而发生这种效果的质体上),他的权力也同样算是不完全的。要知道,假如一个人的知识是局限于能生因和质料因(二者都是不稳定的原因,都只是仅在某些情节上会引出法式的转运工具或原因),他固然也可能就预经选定的、相互有几分类似的某些质体方面做到一些新的发现,但是他没有接触到事物的更深一层的界线。可是如果有谁认识到法式,那么他就把握住若干最不相像的质体中的性质的统一性,从而就能把那迄今从未做出的事物,就能把那永也不会因自然之变化、实验之努力,以至机缘之偶合而得实现的事物,就能把那从来也不会临到人们思想的事物,侦察并揭露出来。由此可见,法式的发现能使人在思辨方面获得真理,在动作方面获得自由。四虽然通向人类权力和通向人类知识的两条路途是紧相邻接,并且几乎合而为一,但是鉴于人们向有耽于怞象这种根深蒂固的有害的习惯,比较妥当的做法还是从那些与实践有关系的基础来建立和提高科学,还是让行动的部分自身作为印模来印出和决定出它的模本,即思辨的部分。于是我们就必须想到,如果一个人想在一个所与物体上产出和添入一种什么性质,他所最愿意得到的是怎样一种规则、指导或引导;我们也还要用最简单的、最不艰深的语言把这些表述出来。臂如说,如果有人(注意到物质的法则)想在银子上面添入金子的颜色或是增加一些重量,或者想在不透明的石头上面添入透明的性质,或者想对玻璃添入韧性,或者想对一些非植物的质体加上植物性质——如果有人想这样,我说我们必须想一想他所最想要的是怎样一种规则或指导。第一点,他无疑是愿意被指引到这样一种事物,在结果上不致把他欺骗,在尝试中不致使他失败。第二点,他必定愿意得到这样一种规则,不致把他束缚于某些手段和某些特定的动作方式。因为他可能既没有那些手段,也不能很方便地取得它们。因为亦可能在他能力所及之内另有其他手段和其他方法(在所规定者外)去产出所要求的性质,而一为规则的狭隘性所拘束,他就将被摈在那些手段和方法之外而不能把它们利用。第三点,他必定要求指给他这样一些事物,不象计议中所要做的事物那样困难,而是比较接近于实践的。这样说来,对于动作的一种真正而完善的指导规则就应当具有三点:它应当是确实的,自由的,倾向或引向行动的。而这和发现真正法式却正是一回事。首先,所谓一个性质的法式乃是这样:法式一经给出,性质就无讹地随之而至。这就是说,性质在,法式就必在;法式本义就普遍地包寒性质在内;法式经常地附着于性质本身。其次,所谓法式又是这样:法式一经取消,性质就无讹地随之而灭。这就是说,性质不在,法式就必不在;法式本义就包寒性质的不在在内;性质不在,法式就别无所附。最后,真正的法式又是这样:它以那附着于较多性质之内的,在事物自然秩序中比法式本身较为易明的某种存在为本源,而从其中绎出所与性质。这样说来,要在知识上求得一个真正而完善的原理,其指导条规就应当是:要于所与性质之外发现另一性质,须是能和所与性质相互掉转,却又须是一个更普遍的性质的一种限定,须是真实的类的一种限定。现在我们可以看出,上述两条指示——一是属于行动方面的,一是属于思辨方面的——乃是同一回事:凡在动作方面是最有用的,在知识方面就是最真的。五关于物体转化的规律或原理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把一个物体作为若干单纯性质的队伍或集合体来对待的。例如在金子,有下述许多性质汇合在一起。它在颜色方面是黄的;有一定的重量;可以拉薄或展长到某种程度;不能蒸发,在火的动作下不失其质体;可以化为具有某种程度的流动性的液体;只有用特殊的手段才能加以分剖和熔解;以及其他等等性质。由此可见,这种原理是从若干单纯性质的若干法式来演出事物的。人们只要知道了黄色、重量、可展性、固定性、流动性、分解性以及其他等等性质的法式,并且知道了怎样把这些性质加添进去的方法以及它们的等级和形态,他们自然就要注意把它们集合在某一物体上,从而就会把那个物体转化成为黄金。关于物体转化的第一种动作就是这样。要产出多种单纯性质,其原则是和产出某一种单纯性质一样的;不过所要求产出的愈多,在动作中就愈感到缚手缚脚,因为要在自然踏惯的通常途径之外把这许多本来不便于聚在一起的性质硬凑合为一体,这原是很困难的。但须指出,这种动作的方式(着眼于复合物体中的若干单纯性质)乃是从自然当中经常的、永恒的和普遍的东西出发,开拓出通向人类权力的广阔道路,为人类思想(就现状而论)所不易领会到或预想到的广阔道路。关于物体转化的第二种原理是有关发现隐秘过程的,这便不是就着单纯性质来进行,而是就着复合物体(照我们在自然的通常进程中所见到的那样)来进行的。例如,我们要探究黄金或其他金属或石类是从何开始,是以何方法、经何过程而生成的,是怎样由最初的熔液状态和初形而进至完全的矿物的。同样,我们也可探究一些草木植物又是经何过程而生成的,是怎样经由不断的运动和自然的多方的、连续的努力而从最初在地中凝结的汁液或者是从种子而进至成形的植物的。同样,我们还可探究动物生成的发展过程,从交媾?到出生的过程。此外,对于其他物体也都可作同样的探究。这种查究不只限于物体的生成,还可施于自然的他种运动和动作。例如,我们要探究营养的全部历程和连续活动,由最初受食到完全消化的历程和活动。又如,我们要探究动物的自发运动,看它怎样从想象力上的最初感受经由元津的不断努力而进至肢体的屈伸和各种活动。再如,我们还可探究唇舌和其他器官的运动,看它是通过怎样一些变化而达到最后发出清晰的声音。上述这第二种的各项探究也是涉及若干具体的性质,也是涉及合成一个结构的若干性质,但这却是着意在自然的所谓特定的和特殊的习惯,而不是着意在自然的那些足以构成法式的基本的和普遍的法则。可是必须承认,这个计划和那个始基的计划相比,看来是较为便当,较为切近,也是提供着较多的希望的根据的。同样,与思考部分相对应的整个动作部分,由于它是以自然的通常细事为出发点,所以它的动作也只能及于一些直接切近的事物,或至多能及于离开不远的事物。至于要对自然施加任何深刻的和根本的动作,那就完全依靠始基的原理。还有,关于人们只能有所知晓而无法施以动作的一些事物,臂如说关于天体(这是人们所不能施以动作,加以改变或使之转化的),我们要查究这事实自身或这事物的真际,正和关于原因和关于同意的知识一样,也必须求之于那些关于单纯性质的始基的和普遍的原理,例如关于自发旋转的性质的原理,关于吸力或磁力的性质的原理,以及关于其他比天体自身具有较普遍的法式的东西的性质的原理。因为人们如果不先了解自发旋转的性质,就不必希望去断定在逐日运转当中究竟是地在转动还是天在转动①。①关于自发旋转运动的性质的问题,以及由此而联系到的地转还是天转的问题,培根在二卷三六条和四八条(论第十七种运动)中还有详细的论说。克钦指出,培根在这里和那里的说法都否定了考伯尼的体系,在我们今天看来显然是荒谬的;但是,尽管这样,我们必须回顾并记住,在当时,培根的这些见解却几乎是普遍公认的见解,而考伯尼的体系倒被认作只是一种假设;须知最后永久解决这个问题的法则和原理是直到牛顿发现万有引力的法则时才显现出来的——译者六但我所说的这个隐秘过程,与现在心有成见的人们所易想见的却迥非一事。我这里所谓隐秘过程,不是指着在物体过程中能够看到的某些度量,某些标志,或一个接一个的若干步骤而言;而是一个完全没有中断的过程,而且大部分又是感官所不能知觉到的。举例来说,在物体的全部生成和转化当中,我们必须探究什么失去和跑掉了,什么保留下来,什么加添上去;什么扩张了,什么缩减了;什么合起来,什么分离开;什么继续着,什么割断了;什么是推动的,什么是阻碍的;什么占优势,什么退下去;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细节。还有,不仅在物体的生成和转化当中要明确这几点,在一切其他变化和运动当中也要同样探究到什么先来,什么后到;什么较快,什么较慢;什么产生运动,什么管理运动;以及类此各点。可是在科学的现存状态下(其结构粗陋到极点,而且是一无用处),所有这些点都是人们所不知,也未加以处理的。这是因为人们有见于每一自然活动都是靠着无限小的或至少是小得打不动感官的事物,所以在适当地了解到和观察到它们以前就没有一个人能希望去管理或改变自然。七要查究和发现物体中的隐秘结构①也不亚于要发现隐秘过程和法式,同样是一件新的事情。因为直到现在,我们还只是逡巡于自然的外庭,还没有给自己准备下一条进入自然内室的道路。可是决无人能够对一个所与物体赋予一个新的性质,或者能够成功地和恰当地把它转变成为一个新的物体,除非他已经获得关于所要这样加以改变和加以转化的物体的充分知识。否则他就会跑到一些纵非无用至少也是困难的、不对头的、不合于所搞物体的性质的方法上去。因此,很明显,关于发现隐秘结构这一点,也必须打开和铺出一条道路。②①拉丁本原文为latentisschematismi,英文译本作latentconfiguration。培根使用这一名词,寒义复杂,不够明确。有人把它简单地理解为物体中分子的排列或相对位置,这无异把它说成完全象德谟克利塔斯的原子论,而这恰是培根所不同意的(参看二卷八条)。克钦在注释中说,人们很难同意培根以蒸馏法为对物体的隐秘结构进行查究的方法之一,因为蒸馏法属于化学范围,而化学的对象则是物体构成分子的质料而不是它们的结构或组合方式;这话是首先认定所谓隐秘结构为物体中分子的组合方式或排列式样,从而说蒸馏法之例为不合,似乎亦有失原义。按:培根在这里一则说蒸馏法之把复合物体的若干同质分子合在一起不失为解剖隐秘结构之一法,并且还②怕这种单凭火炼的动作会弄乱物体的性质;再则说对于每一物体必须探究其中元津(尽管这一概念是十分陈旧和怪诞)和可触本质的各种情况;三则说物体的真正组织和结构是事物中一切隐秘的性质和所谓种属的性质与性德所依附,也是每一有力的变化和转化的规律所从出;四则说对物体进行分剖和分解要用推理和真正的归纳法,并辅以实验,要用与其他物体相比较的办法,还要用把复合物体还原为若干单纯性质及其若干法式的办法;在下文第八条中又接着说,我们却不可由此就被引至原子论,而只应被引至那实在的分子,照它们实际存在着的样子:从这些说法中可以概见培根所谓隐秘结构的复杂寒义,与简单的原子论是不同的。克钦注释说,密尔在论述他的同异法时曾作了一些例解(见《逻辑》一书第三卷第八章第一节),可作为很好的事例来说明培根所谓发现隐秘结构并以此知识应用于隐秘结构。密尔提到了石英晶体的制造,其方法是以矽石微粒冲水,贮入小瓶,搁置几年;他还举出了郝尔(SirJamesHall)的人造云母,其方法是用极大压力把材料熔解后再使它冷却。这些就可说是把隐秘过程应用于隐秘结构。因为我们必须首先分析例如说石英晶体或云母的构成分子,然后把这个知识通过仿效自然过程的动作应用于创造隐秘结构。培根在“NewAtlantis”一书中曾草画出一些动作,与上述这些是颇为相像的——译者诚然,在有机物体(如人和兽)的解剖上,人们已经很好地下了一些苦功,也已经收到了良好效果;这似乎是一件津微的事,也是对自然很好的钻研。可是这种解剖是限于视觉和感官,并且是只在有机物体中才有进行的余地。此外,这种解剖若与另一种解剖相比,那就还是浅显和容易的事情。有些想来在组织上是一致的物体;特别是具有种属特性①和具有部分的东西,如铁、石之类;还有植物和动物中的一致组织的各个部分,如根、叶、花、血、肉、骨之类;其隐秘结构的真正解剖便不是这样浅显和容易的了。但是即在后一种解剖当中,人类也不是完全无所努力;人们之应用蒸馏法和其他方式的分析法来对于组织一致的物体进行分解,想用把复合物体的若干同质分子合在一起的办法来把其复杂组织显露出来,其目的所在就正是这种解剖。这种解剖也是有用的,也足引至我们所寻求的目标。不过这种解剖在结果上常常是谬误的,因为许多在事实上是新得出的、是由火和爇以及其他方式的分解法②所添入的性质,却被认作只是分剖的结果,认为原来早就存在于复合物体之中。究竟说来,就着发现复合物体之中的真正结构这一工作来说,这种解剖乃不过是其中很小的一个部分;而那真正的结构却是一个津微得多、细密得多的事物,若单凭火炼这一类的动作,那是只有把它弄乱而不会把它揭出并弄清楚的。①在培根的时代,人们只把若干某些东西认为属于自然种属,其他一切东西则被认为是元素性的;如红宝石就算具有种属特性,而一般的石头或岩石则只算土这一元素的变种。所谓“种属性德”则是由一个东西的种属特性所赋予的性德,超出一个东西所寒元素的属性。②克钦评注说,关于火的应用,赞美的话是说也说不尽的。在帮助化学的发现方面,在改进有关生活的方术方面,火比任何其他手段都贡献得多。关于所谓“新得出的、由火和爇的分解法所添入的性质”,有一个事例是:人们相信有一种假想的名为燃素(phlogiston)的质体,据说它是绝对地轻,一经熔解就从铁当中跑掉了;而其实,铁之增重是由于氧气从空气中被吸收掉之故。所以,尽管不无理由提出警告,但培根之谴责火和爇的使用还是错的。火和爇在实验上是最有价值的工具,虽然也和一切工具一样有它们的错处而需要加以小心的矫正——译者由此可见,我们必须做到对物体进行分剖和分解,可不是要用火,而是要用推理和真正的归纳法,并辅以实验;要用与其他物体相比较的办法;还要用把复合物体还原为聚会并混合于其中的若干单纯性质及其若干法式的办法。一言以蔽之,我们若想揭露物体的真正组织和结构——那是事物中一切隐秘的性质和所谓种属性质与种属性德所依附,也是每一有力的变化和转化的规律所从出——,我们必须由火之神①转为工艺之神②才行。举例来说,对于每一物体,我们必须探究其中元津有多少分量,可触本质又有多少分量。关于元津,我们还必须探究它是丰盈和浮胀的还是瘠瘦和稀微的;是津的还是粗的;是近于火的还是近于空气的;是矫捷的还是懒慢的;是强的还是弱的;是前进的还是后退的;是间断的还是连续不断的;与外面周围的东西是相一致的还是不相一致的;以及类此等等。关于可触本质(其中容有的差异也不少于在元津方面的),我们同样也要探究到它的外皮、纤维和组织种类。此外,通贯于这实在体架直至其肤孔、通道、脉络和细胞的元津的倾向,以及有机物体的初形或最初努力,这些亦都应加以同样的查究。不过在这些探究方面,也可以说在隐秘结构的全部发现方面,也须求之于始基的原理才能见到真正的和清晰的光亮,那始基原理是能完全驱除一切黑暗和隐晦的。①Vulcan,罗马人心目中的火神和金属巧匠,相当于希腊人心目中的Hephaestus;神话中讲他在伊特那山(MountEtna)底下有一冶炉,替天神制造雷电——译者②Minerva,罗马神话中的工艺女神,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Athena——译者八我们却又不可由此就被引导到原子论,那个暗寒着虚空和物质不可变两条假设的原子论(这两条假设都是虚妄的);①我们只应被引导到那实在的分子,照它们实际存在着的样子。我们也没有任何理由见研究之津微而惊慌失措,仿佛那是无法解开的样子。恰恰相反,研究愈是接近于单纯性质,一切事物就愈变得容易和浅显;工作是由复杂的事物转到单纯的事物了,是由不可比量的事物转到可以比量的事物了,是由不尽根数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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