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宗教 历史 传记 科学 武侠 文学 排行
搜索
今日热搜
消息
历史

你暂时还没有看过的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历史
收藏

同步收藏的小说,实时追更

你暂时还没有收藏过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收藏

金币

0

月票

0

《刘伯温后人盗墓手记》-9

作者:逆小旅 字数:19137 更新:2023-10-09 20:53:41

亚历山大听诺索夫这么说,也明白了过来。诺索夫建议说:“不如我们现在杀进去,埋伏好直接把他们干掉。”亚历山大摇摇头说:“不,我可爱的伊娃还在他们的手里……”诺索夫翻翻白眼,自己怎么找到了这么一个笨蛋,竟然为了一个女人而放弃一个最好的机会。起初自己在照壁那里用C-I,是那里甬道过多,用枪的话,一旦不中,这些人能逃入其他甬道,而后和自己血拼。现在这里就一条甬道,用枪封了出口,任对方有多大本事也难逃一死。但是,诺索夫很快放弃了这个想法,一是亚历山大现在掌握着主动,二是他们遇到了一些老朋友。那只只剩两条腿的蜘蛛和身上伤痕累累已经进入睡眠的绿毛熊不知道怎么出现在了他们正前方,把守住了这条通向陵寝的通道。而且,它们精神抖擞,似乎烟鬼刚刚吸过了大烟。“那些中国人没有干掉它们,是怎么进来的?”亚历山大想起山谷里让人生畏的局面,胆颤地说,“那块什么牌子又在伊娃的身上。”鲁尼沉不住气,伸手从包里掏出了一块浓缩炸药来。诺索夫怒吼道:“蠢猪,难道你疯了吗?在这里引爆我们都要死,头上的山石会把我们彻底砸成肉酱掩埋在这里的!”这话让鲁尼一愣,他只想到用最有效的办法解决掉对手,却没想到自己现在虽然面对长街,却还是身在山腹当中。奇怪的事情却发生了,鲁尼愣住,手里没有收回的黄色的炸药,却被两个怪物看到,两只怪物竟然飞快地后退着,很快消失在了他们的视线里。“竟然懂得害怕。”诺娜疑惑地说,“看来真是有智慧的可怕生物,如果不是在中国,我简直以为它们就是异形。”靠炸药威胁出一条通路,让几个本已经绝望的外国人心里狂喜起来。这种死里逃生的体验让他们获得了巨大的满足感和成就感,亚历山大一挥手里的枪,大喊道:“快些,只要我们先找到那些宝贝就离开,让中国人见鬼去吧!”常盛伸了个懒腰,舒服地站了起来。虽然在这种地方睡眠的时间不会太长,毕竟带有防备心理,可是两个小时左右的补眠却让人觉得神清气爽。刘季只睡了大概四十分钟,就起来换了常盛,倒是郭老四,此时还是被常盛叫起来的。三个人心情都不错,刘季在那边正一眼不眨地上下看着伊娃,常盛心想,莫非是他看上了这个性感美女,怎么连眼珠都不错一下?“走吧,想来我们的外国朋友也应该出了甬道了,”郭老四轻松地说,“如果他们没有在甬道里遇到危险的话。”刘季点点头,要伊娃走在最前面,向着前面继续赶路。常盛这才放了心,知道刘季没有彻底被伊娃迷惑,还懂得一会儿出了甬道可能会被偷袭,找了这么一个让对方顾忌的人质当盾牌。从洞穴里出来,郭老四先是“咦”了一声,然后面色变了一变。他认出了这个破而后立的格局,心里忐忑起来。常盛这厮胆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竟然走过去向着亚历山大几个人选择的甬道探头探脑,倒也不害怕被这些外国人放弃人质,一枪爆头。“别找了,他们肯定出来了,说不定现在已经到了正地儿了。”郭老四劝阻常盛说。那家伙翻翻眼皮问:“你怎么知道,难道你一直跟着他们?”笑了笑,郭老四无心跟他斗嘴,详细地说了这破而后立格局的讲究。常盛一拍脑袋说:“嘿,难道这成吉思汗就这么有把握,前面一路平坦,到了后面就一定能把别人当大补吃了,自己死了这么多年还能活过来?”话是这么说,常盛无非是想宽郭老四的心。他虽然不大相信什么破而后立,把人当成大补丸吃了就能复活—要是这样,当年愿意为成吉思汗献身的大有人在,干脆拣那年轻精壮的吃上几个,他老人家早就万代千秋,一统江湖了—但是心里也有些嘀咕,毕竟从认识刘季以后,他接触到了他原本一辈子估计也接触不到的奇怪事情,对这些东西也有了几分相信。不过,再横能横得过枪来?常盛倒是不相信。古代人毕竟见识有限,回到成吉思汗时代,自己凭着一挺机枪就是无敌英雄。想到这里,常盛下意识地摸了摸背上那把AK-47,刚才站岗的时候他伸手进去摸枪过手瘾,才发现这枪竟然被徐克找人做了改装,弹道和螺纹以及枪管都有所加长,匣子也增加了补弹量,估计在射程与射速上,已经超过了半自动步枪的范畴,应该和臭名昭著威力巨大的美国黑帮专用的汤普森冲锋枪有得一拼。既然走到这里,三个人谁也不是见了南墙就回头的主儿,偏巧都是碰了南墙就想把墙碰个窟窿过去的性格。伊娃怎么想的谁也不知道,自从被俘虏后,刘季说她是个傀儡,这个姑娘就一直低头沉默,不过即便她有什么想法,也是没有任何发言权的。“蜘蛛!”常盛嘿嘿地笑了起来,把M16放进包内,由背后拿出了短枪,蜘蛛身边的绿毛熊看到他这支枪,身体不由自主的一个激灵,郭老四反应也快,伸手把那电棒拽了出来。蜘蛛和绿毛熊退了几步,挥舞着爪子似乎在摆手。刘季拦住了常盛、郭老四两个人,他仔细看了,这里没有打斗过的痕迹,说明它们和亚历山大一行没有冲突。为什么阻拦自己,是刚才没到,还是另有原因?“我们要过去。”刘季忽然想到了伊娃身上那个牌子,走过去从伊娃身上拽了出来拿在手里。蜘蛛和绿毛熊见了这牌子,对看一眼,无奈地闪开。四个人昂首走了过去,忽然蜘蛛发出“呀呀”的叫声,刘季回头,蜘蛛用长长的爪子指了指远处的陵寝,然后比画了几下,和绿毛熊一起做了一个趴在地上的动作,显得格外可笑。“什么东西,还叫我们进去就跪拜,还是五体投地地跪拜。”常盛嘟囔道。刘季一笑,“成吉思汗倒是个人物,值得我们这一跪。”一只小小的七彩斑斓的蝴蝶在陵寝里飞舞蹁跹,诺索夫几个人进了陵寝的大门,感觉像进入到了一个超级巨大的蒙古包,这个石头做的蒙古包高有百米左右,穹顶上悬挂着丝丝红色的璎珞绳结,四面圆形的墙壁上悬挂着宝剑与盔甲。蒙古包的中间,摆着一张巨大的毛毯,毛毯的毛有人手指长短,看上去晶莹如丝,显得格外柔顺。毛毯边上放着两盏虎面凶神造型的油灯,毯子上放着蒙古常见的矮几,上面还有几本书册。在这个毯子后面,有一个小小的屏风,屏风背后有一个两米左右高的阴影,看起来像是一个门,看这蒙古包形陵寝里没有棺木尸体,几乎可以确定那尸体一定在那屏风后的门里。诺索夫心里激动,抬脚向前。七彩的蝴蝶翩翩飞了过来,撞到了他的眼上,诺索夫觉得眼前蝴蝶身上的磷粉一散,进入到眼里,生疼生疼。他彻底被激怒了,这次中国之行没有一件顺利的事情,先是在曹家碰到了那个怪物,然后就是进入坟墓,偷袭别人不成反起了内讧,自己竟然被亚历山大这个猥亵的小人威胁,落到了现在这个境地,现在连一只小小的蝴蝶都拣自己来撞,看来自己活像个落水狗!他扬起手去抓蝴蝶,蝴蝶灵巧地躲闪开来,以诺索夫平日的冷静,他是不会去理会这小小的东西的,可是这会儿却上了性子,追着蝴蝶扑了起来。亚历山大笑,看着高贵的头儿像疯狗一样,心里很得意。蝴蝶躲闪了多下,已经被诺索夫逼到了墙根,或者也是得意忘形的缘故,“啪”的一声,为了躲避诺索夫的大手,竟然撞到了墙上,这下撞得不轻,被撞晕了头脑,六条小腿颤抖着勉强站在墙上,想赶紧恢复过来。“被撞晕了!”诺索夫一巴掌把蝴蝶拍死,绿色的液体溅了一墙。他似乎得到了发泄,像野兽一样发出了号叫的声音。蝴蝶绿色的液体在墙上开始慢慢地减少,像被这墙壁吸进去一样,然后,从墙壁一人多高的地方,有淡淡的粉红色的雾气环形地喷了出来。起初几个人没有发现,等到肉眼看到的时候,才觉得怪异。陵寝里逐渐显示出了粉红色、红色,最后成了血红的颜色。诺索夫眼睛已经红得像要滴出血来,一股燥热在他的血液里涌动。鲁尼和亚历山大也变得目光呆滞起来,发出“吼吼”的声音,诺娜见机最早,用手撕了衣服一角塞进了鼻子里面。她过去拉着弟弟想要先离开这个房间。可是在诺索夫眼里,姐姐已经完全成了一个陌生人,陌生的身材魔鬼充满诱惑的女人。他心里升腾起了征服的欲望,想把这个女人压在身下狠狠地蹂躏,然后撕扯粉碎。他一把抓过了诺娜,用手粗鲁地撕去了她的上衣,诺娜娇嫩的双峰没有了束缚,跳了出来,诺索夫露出洁白的牙齿,一口咬了上去。在诺娜的惨叫里,诺索夫开始往下拉扯她的裤子。原本已经失去了理智的鲁尼听到了诺娜,他重重地用拿刀的手向地上一投,那锋利的军刀扎在了地上,他把手腕靠近刀锋,用力一蹭,仿佛受伤的不是自己,而是与自己无关的人。诺娜看向鲁尼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她想叫喊,可是脖子却被诺索夫牢牢箍住。诺索夫狂笑着向着鲁尼走了过去,像猎狗那样抽动着鼻子说:“闻闻,多么好闻的鲜血的味道。鲁尼,去你的爱情吧。”说着,他一下把诺娜掀翻在地,抽出鲁尼插在地上的军刀,挥舞着割断了自己姐姐的手筋和脚筋。鲁尼想支起身体,可是手脚却都使不出力气来。诺索夫扒掉姐姐的衣服,然后脱去了自己的裤子……诺娜的身体弓起,显然是受到了极大的痛苦,她张开嘴想叫喊,刀光一闪,半截舌头掉落在了鲁尼的身边。“畜生!”鲁尼眼角瞪得裂开,却只能看着诺索夫魔鬼一样地疯狂施暴。诺娜则渐渐没了气息,她的眼睛睁着,呆滞的目光中充满不甘和恐惧。诺索夫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他长叫一声,在颤抖中得到了生理上的满足。而后,他轻蔑地看了鲁尼一眼,起身狂笑,向着屏风后面的黑影走了过去。“什么味道?”常盛跟在伊娃的后面,走进了陵寝,一股刺鼻的血腥的味道让他皱了皱眉头。郭老四跟在后面,一眼看出了这个陵寝里浓得像血一样的颜色的烟雾,马上脸色狂变,拉着常盛退了出去,把后面跟着的刘季撞了一个跟头。刘季揉揉头,从头上爬起来,埋怨说:“怎么了?这么慌张,一点也不小心。”郭老四长长地吸了口气说:“戾瘴!”传说,在魔鬼之气中,最为凶残的气叫戾气,身上拥有这种东西的人,一般不是穷凶极恶的巨寇,就是杀人盈野的魔头。这样的人多数出现在乱世的战争里,凭借着自己的凶戾成了名闻天下的虎将。有人要是积攒的这种无形的戾气多了,就能够形成一个类似于现在说的磁场的东西,进而影响自己身边的人。自古说强将手下无弱兵,也不光因为是军令严格、训练有素,关键就在于强将身上多多少少有些戾气,再懦弱的士兵,到了这等将军的手下,受到戾气的熏染,自然也会变得暴躁嗜血,以杀人为乐事,或者把杀戮作为获取快感的手段。戾气有这种特殊的力量,当然就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逐渐地,就有人以研究此为乐事。不知道从哪代开始,竟然有人研究出了一种戾瘴来。这种方法是找一万名胸有戾气的士兵,然后无端施以酷刑,用最折磨人的刑法折磨到半死,然后生生把这些人活埋在一个有一些空气的泥坑里。这些士兵本来就凶残,无端地受了委屈,又被活埋地下,生死未卜,心里的怨气就转化成了戾气,往往在坑下那狭小的空间里还要你来我往地争斗,拼个你死我活。只是这泥坑下面,早就派人埋了石板,用那糯米磨成浆封住了缝隙,厮杀时候的鲜血带着戾气就被保存下来。另外用的就是狼、熊、虎、豹这样的凶兽。这类野兽天性残忍,又极护子嗣,士兵遍山捕捉这些成兽,再当面杀死它们的后代,任凭它们在笼里暴躁地撞笼撞得头破血流,折腾到筋疲力尽后杀死,抽干血液,加了松油晒成柴火一样的干尸。然后把这些尸柴放在泥坑上面,下面铺一石板,点火燃烧三天三夜,抽开一个缝隙,用口袋收集里面蒸腾出来的血色烟雾,就成了类似于自然界瘴气的戾瘴。传说,戾瘴在历史上有人制作过,却因为无法控制戾瘴的方向而损失惨重。本来想要对方军队自相残杀,结果却被风吹到了自己的阵营,一个时辰左右,一支万人军队就惨烈地死在了自己的冲突中。后来有人研究出这东西不易保存,见风三日就会挥发,虽然有人选了什么兽皮为囊,照样随风而散。所以有人说这东西不是人间之物,上天不许强留。一直到了宋末元初,金国有位国师偶然发现了这戾瘴的秘密。原来,要护住它不消散,需要以七彩断魂蝶的茧丝为阻。只是这七彩断魂蝶本来就稀少,国师得到的只是一只寸许的成虫,化了蝶后那茧子所剩不多,加上宋元夹攻,这研究也只能胎死腹中。“要这么说,可见是成吉思汗得了这个秘密。”刘季若有所思地说。不然,这个戾瘴也不会出现在这里。想来那山谷里化成茧子的大虫就应该是七彩断魂蝶,自己在《神州志异》上读到过这个怪物,这蝴蝶虫千年可以长成人身大小,不遇危险不化茧变蝶。而且这虫一旦化蝶也很奇怪,无论多大的虫子,化出的蝴蝶大小不过掌心一般,而且,虫茧极为坚韧,水火不伤,刀枪不入,唯一能够破坏它的就是蝴蝶自身的汁液,碰之即溃。“难道要在这里干巴巴地坐上三天?”常盛恼火地说,“恐怕外国人早就把宝贝得去了。”“外国人?”郭老四一笑,“恐怕只剩下一个,其余的早就被自己人杀死了,就算剩下那一个你也不要担心,如果我猜测得不错的话,这戾瘴里活下来的人到了陵墓,就是成吉思汗的补品,戾气就是如此神奇,对于这纵横天下经历战争无数的人来说,真算得上是大补。”正在三个人商量不出头绪的时候,伊娃从陵寝里走了出来,她的脸上看不出表情,手里拿着一件什么东西,有长长的银白色的链子露在了手的外边。“鲁尼的,”常盛忽然有些兔死狐悲的感觉,“这是美国海军陆战队每个成员都有的铭牌,上面记载着姓名、编号、身份,相当于一个随身携带的身份证明。按照他们的习惯,这个铭牌是不死不离身的。”伊娃走到常盛的身边说:“这是鲁尼要我给你的,他说虽然和你是对手,但是他很敬佩你的为人,他还说,如果可能的话,请你帮忙杀死诺索夫。”“为什么?”伊娃的眼睛里竟然黯然了一下,把鲁尼弥留之际告诉自己的一切经过说了出来。“畜生!”常盛接过铭牌,牢牢地握在手里,“我用军人的名义发誓,我一定要亲手帮你杀了这个人!”“你?”郭老四意外地看看伊娃,她是头一个进入陵寝的,常盛被自己拉出来的时候她没有跟着出来,可能是看到了鲁尼的尸体而在里面逗留,为什么这么长时间,她丝毫没有受到那个戾瘴的影响?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伊娃淡淡地说:“我在里面发现那些戾瘴的比重很轻,大多悬浮在离地一米以上的空气里,如果想过去的话很简单,你们可以趴在地上匍匐过去。”听她这么一说,刘季忽然想起了蜘蛛和绿毛熊的那个动作,若有所悟。原来它们苦于不能说话,却是在提醒自己要那么趴着通过这个陵寝。郭老四听到了解决的办法,倒也不着急向里面去,他看着伊娃慢慢地说:“不简单啊,一个外国人,连戾瘴都知道,你到底是谁?”他心里转过无数个念头,起初刘季说她是个傀儡,郭老四就一直不大相信,以为这只是刘季用的一个形象的比喻,表示她用处不大。现在看来,这种可能更是微乎其微,这戾瘴就算是在土行里面,没有经验和家族的人物都不可能知道这种秘闻的,而四大家族更是严令门下不能收外国弟子,怕他们学会了其中的窍门,盗走我国更多的宝贝。以现在的判断,这伊娃多半应该是四大家族培养出来的对象。首先不能排除的就是曹家,曹家的来历,是三国时期曹操建立的摸金营的后代,为首的是个盗墓的积年,本来已经下了大狱准备问斩,不料曹操要做军备,主意动到了古墓上面,挑选他做了首领。出于对曹操的感激,他们这一门以曹为姓,繁衍了下来。曹门的祖宗有了曹操的庇护,自然做起事情来是放心大胆,毕竟,身后有八九十万大军撑腰的感觉就像家里放了免死金牌,所以他这一脉传到了后来,做事也就格外大胆出格,秘密教出来几个外国徒弟,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刘季见郭老四紧张,慢慢地冲他摇了摇头,然后说:“郭老四,你别猜测这个伊娃,她就算是有天大的本事,只要想让她施展不了,她也照旧施展不了。她只不过是个傀儡,我如果想的话,现在就可以断了她的控制,让你们看看她的庐山真面目。”话说到这里,伊娃脸色大变,忽然变了腔调说:“这位前辈,你既然也是土行之人,就放了我吧,我来这里对各位绝无恶意,只不过是想遂了祖上一点心愿。”刘季笑了笑说:“那你为什么要和鹰之利爪混在一起?为什么还要这个装扮?”伊娃苦笑了几声,那一弯眉毛竟然像古典美女一样颦了起来,煞是迷人,她说:“前辈,虽然你年纪轻轻,但造诣比我深厚,我也不隐瞒于你,因为我的目的就是成陵,但却因为自己不便行动,于是才想了这个办法,用这个形象逐渐渗透到了这个组织当中。其实早在加入之前,我就知道他们和曹家有生意上的来往,虽然知道机会渺茫,但是也比我孤身一人不知道该做什么要好。”这一叹息,竟然让常盛和郭老四有了几分心软的意思。刘季则不为所动,摆了摆手说:“不要叫我前辈,其实我也只是偶然凑巧,认识你这个门道,我想,你的目的一定也是和这成吉思汗的陵墓有关,不过我不想了解你太多的东西,眼下咱们已经走到了门前,只差几步就达成目的,我只想你能配合我们一下。如果真的有你需要的东西,给了你也没什么。我发誓绝对不会到最后落井下石,做出害了你的事情。”伊娃沉默了半晌,现在自己的生死就掌握在人家的手里,自然人家可以说一不二。至于相信不相信刘季的话都已经无所谓,要是人家成心害自己,也是简单轻松的事情。这女人点了点头,形象上早已经没了以前的放荡,倒是给三个人一种古典雅致的感觉。她招招手说:“我靠前,你们在后,我们先进到放尸的墓室里再说不迟。”第十四章 奇棺从鲁尼和诺娜的尸体边爬过去,常盛几个人觉得有些作呕,尤其在听了诺索夫的行为后,觉得这个人完全蜕变成了连野兽都不如的魔鬼。郭老四低声要两个人提防诺索夫,因为按照眼下的情况分析,这个人极可能先一步进了最后的墓室。他眼前甚至出现了一个场面,魔鬼一样的诺索夫正拼命地吼叫着和一只成吉思汗的粽子搏斗,避免自己被那粽子一口吞吃下去。绕过了屏风,眼前依旧是一片血红,几个人倒吸了一口凉气,没想到,这戾瘴竟然扩散到了内室里来。几个人心里连连叫苦,因为若是直不起身子,总这么趴着,遇到什么危险简直就是瓮中之鳖,还不是任凭别人摆布,别说真有什么等待破而后立的成吉思汗,就算遇到了变异了的诺索夫,恐怕都难以抵挡。唯一能够直立行走的,就剩下伊娃一个人了。忽然她“咦”了一声,惊讶地说:“诺索夫哪里去了?”刘季连忙要她搜索一下这个房间,看有没有什么棺材或者线索之类的东西。伊娃应了一声,然后慢慢地告诉他们自己看到的情况。这个房间有一百平方米左右,房间里很空旷,看不到什么棺材和殉葬品,似乎是一间空屋,而除了来时的路,又找不到任何出去的门路,看上去棺材应该不在这里,肯定还有其他的通道,那诺索夫大概是找到了门路,已经先一步进了正地。听她这么说,常盛一下站了起来,说:“王八蛋!不能让他得逞,这样的畜生不配!”刘季心里叫苦,连忙爬起来拉常盛,把他重新拉翻在地。常盛已经吸进了一点戾瘴,对刘季这一拉颇为愤怒,他翻翻眼睛,不轻不重地给了刘季一脚。“天意啊!”郭老四叹了一声,“这窑子看来注定是这个外国人的了。要是给我时间,我倒是能找出通道来,可是这戾瘴又不散去。”“别担心,那黄龙佩还在我的身上,他不一定就能得逞。要是这么好盗,这陵也不能算得上是成吉思汗的陵墓了。”刘季心里黯然地安慰着郭老四,没想到,自己几个人拼命赶来,想在外国人之前发掘了宝藏,圆了祖先遗愿,宝藏如何处理再做→文¤人·¤·书·¤·屋←商量,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自己一行还是落了下风。“你有黄龙佩?”伊娃站在了刘季的眼前,“你是刘家的后人?”“是。”刘季一愣,点了点头。伊娃面带喜色,似乎下了什么决心,说:“这就好办,现在我们不能让这宝藏落进了外国人手里,我本身能吸附这些戾瘴,只是我担心我这个身体一坏,我的精血难以收回,自己受到伤害。现在遇到了你,你应该会收我精血的办法,你先收了我的血,我会让这个身体吸完戾瘴,让你赶上诺索夫。不过记得,我会在你离开后找你,到时候我有要求,你可不能推辞。”郭老四斜着眼看了看伊娃,心说不知道这又是在玩什么心机,常盛则是急急喊道:“半仙,你小子可不能答应,谁知道她要你做什么。”略微想了一下,刘季显出了为难的神色。伊娃一看如此,说:“这样,到时候要是你觉得这要求你无法接受,也可以拒绝不完成,直到你答应我一个你觉得可以答应的要求为止。”这简直就是等于让刘季开张空头支票,有这好事,刘季当然不会拒绝。不过他隐隐觉得不会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但心中一个奇怪的感觉出现了,他觉得眼前这个伊娃身上有种自己熟悉的东西。可是现在这个关头,多说无用,多想无益。刘季还是伸手,抓住了伊娃胸前的衣服。常盛瞪大了眼睛看着刘季的举动,刘季从袖子里抽出短剑来,用剑尖划开伊娃的皮,然后从左边心房里,滴出了一滴椭圆的鲜血来,被刘季抓在手里却不洇开,像是一个红色的黄豆大小的小球,刘季小心地把它收起来,放进了自己贴身的口袋中。伊娃木然地站起,像木偶一样,行动也机械起来,不复以前的灵活,随着她的走动,大片的戾瘴像是遇到了吸尘器的尘土一样,形成了一个红色的气体柱,纷纷涌入到了伊娃的身体里。“神仙还是妖怪?”常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靠,这比吸尘器打扫得还要干净啊。”刘季面带一点悲戚的神色,说:“我告诉你们了,这个是傀儡。”这正是刘季所知道的,司徒灼华家精通的傀儡术,不过作为中国传统的奇门遁甲里的一个分支,刘季无法判断到底还有没有别人掌握了这个技术。司徒家是可以制作出活灵活现的傀儡来,可如果是司徒灼华,刘季不明白为什么她不事先给自己一个暗示。所以,刘季想到,可能这个傀儡之术出自天机门鲁家的手笔,奇妙之处不逊司徒家。想那鲁家,是春秋时期鲁班的后代,春秋时会飞的大鸟,就是傀儡术的运用。那个时候鲁家造就傀儡多用木头、竹子之物,就已经造得巧夺天工。放在现在,有仿真皮肤、硅胶这些与人体几乎真假难分的材料,当然造出一个外行看不出任何端倪来的傀儡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鲁家也有替身血傀儡的制作之法,是以傀儡为目,用自己心头血为引而成,一旦成功之后,这个傀儡就可以代替主人去做一些事情,而日常的举止、言行,主人则可以通过心中冥想来进行控制,而且傀儡见到的听到的事情,主人也如同自己见到听到一样。不过和遁甲中的傀儡法术一样,这术法虽然厉害,但有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这个傀儡不能受到胸前的伤害,否则那心血凝珠一旦流失,主人不光要和傀儡失去联系,而且自身也会伤到,严重的很可能心脏破裂而死。这也是为什么伊娃为了进鹰之利爪而和亚历山大勾搭在一起,两个人春宵无数次也没被亚历山大发现的原因。要是替身血傀儡稍微有些破绽,恐怕不但早被鹰之利爪的人发现,就算他们愚蠢没有怀疑,他们也根本没有机会通过色诱格桑而进入到成吉思汗的陵墓里来。刘季解释到这里,心里咯噔一声,自己近距离看到伊娃,就是看到了她的胸前一直有个血凝珠在晃动着,才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不过,自己什么时候成了天眼,这似乎没有听爷爷说过。按照爷爷刘仲对祖上留传下来的笔记的研究,他不会没发现自己的天眼特质,而且,自己从小到成年以来,也从来没有像传说中的天眼那样看到过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难道是自己在这里因祸得福,什么东西刺激自己开发了自己的第N脑域,让自己有了天眼能力?刘季越想越觉得不够真实,连自己都觉得荒谬。他怀疑这是个梦,狠狠地掐了自己一下,真疼。他胡思乱想的时候,伊娃已经引着那些戾瘴到了外面的陵寝,一会儿时间,红色的戾瘴被她吸收一空,因为相隔太远,这些戾瘴无法对操纵傀儡的主人产生太大的影响,在操纵下,伊娃摇晃着走到了陵寝之外,然后身体倒了下去,一动不动了。巴黎郊外,一座别墅内,斜斜地靠在沙发上的一个黑发中国女人猛地抓起了茶几上的花瓶,砸向了电视机,一声轰响,地毯上顿时到处都是飞溅的碎片。这个女人抹了一把汗,露出了一张年轻的、秀美的脸,双眼澄清纯净,让人看了有种想亲近的感觉。“就算走不到最后,见了小季也就够了。小季可是比以前更帅了啊,哼哼,幸好,没看到有别的女人在他身边。没想到这些戾瘴这么厉害,”她自言自语地说,又一笑,显得格外娇俏,“小季还是那个脾气,倒也是说话算话,对我的心血凝珠竟然贴身收藏起来了,这不等于我就在他身边吗?”这么一想,她脸上有些微微发红,又转了念头,心里暗喜自己以后再也不用像演A片一样指挥着傀儡应付那个猥亵的亚历山大了,虽然知道那不是自己的真身,她也感觉肮脏龌龊,做一次就连续几天也吃不下饭去。她重新坐下来,双手托着下巴。这戾瘴一除,照说应该不会再有什么阻挡了,可是自己为什么还是这么心神不宁呢?难道是因为自己刚刚放弃了傀儡,心里始终有些激动的缘故?算了,还是不要再想了,她干脆闭上眼睛,躺在狼藉一片的屋子里,闻着电视机显像管碎片发出的刺鼻气味,慢慢地进入了梦乡。内室里红色戾瘴一去,顿时显得敞亮起来。灯光下,刘季几个人的影子拖得老长,看上去显得阴森森的。郭老四四下看了看,忽然发现在常盛的身后,他影子上竟然多出了一块巨大的圆形的阴影,仅仅从影子上看去,简直就是个影子版的中国忍者神龟。“当心头上!”郭老四大喊了一声,一头撞过去,把常盛撞倒在地,就在两个人倒地的时候,一个巨大的肉球从房顶下掉落下来,那个影子越来越大,直到肉球几乎挨住了地面,才算是完全被肉球遮盖住了影子。“郭老四!这是什么玩意儿?”常盛爬起来走到肉球前,好奇地问,“怎么跟四喜丸子似的。”诺索夫残余的一点本能告诉他,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自己一定会死在这里。他不想死,完全兽性大发的他只想去玩弄和杀死一个个敌人。可惜,这次他的对手是他不能抗衡的,无论是他在吸入大量戾瘴后提升的力量还是仅仅剩余的那一点点的狡猾。对于已经戾化的诺索夫,小屋内的戾瘴简直就像是海洛因或兴奋剂,原本是有害的物质,更加刺激了他彻底被戾气控制住了的头脑。这个时候,寻找成吉思汗陵的宝物这个任务早就被他抛在了脑后,他唯一想的就是在这个小屋子里找到一个活生生的生命进行最严苛的摧残。他第一个感到的就是在这个小室内唯一存在的东西,一个有热气球大小的肉球,这个肉球充满了弹性和力量,更让他敏锐地捕捉到的,是这个肉球里有若有若无的呼吸与心跳的生命。那种感觉就像感到在土地下面有一粒草的种子,虽然还没有发芽,但是它还活着,正在积蓄着力量,期待着自己的新生。诺索夫笑了笑,对他来说,这就已经足够了。他回忆着姐姐和鲁尼那充满了惊惧和愤怒的眼神,兴奋地跳了起来。他蹿到了那个肉球前,然后举起手里那把鲁尼曾经拿着的“火焰军刀”,狠狠地捅了进去。随着刀尖碰触到那个肉球,原本想象里沉闷的“噗”的响声与鲜血没有出现。那个肉球仿佛自己呼吸了起来,微微向后一缩,在肉球原本饱满的一面,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肉坑,这个肉球随着自己这一吸,向前猛地扑了过来。对,是扑,而不是滚。这一刻它就像一只饥饿了几百年的狼看到自己的猎物一样,凶猛地扑了过来,让诺索夫有了一种感觉—自己无法抵挡。随着肉坑碰到了诺索夫,他的身体似乎被一股巨大的吸引力所吸引住了,而且毫无障碍地眼前一黑,竟然被吸入了这个肉球的里面。这个肉球里面闷热而潮湿,有着半米多深的血水,血水让诺索夫的行动变得缓慢下来。他拿着军刀戒备地看着四周,除了血水外,再也没有任何东西存在,可奇怪的是,除了自己的心跳,他还听到了另外一个巨大的、缓慢得不可思议的心跳声,大概八分钟一次。这个肉球的内壁似乎在无限地增长起来,而且在原本平滑的肉壁上,出现了一个个手掌大小的吸盘。这些吸盘一碰到诺索夫的身体就牢牢地把他抓住,然后诺索夫感到天旋地转,他看看自己被吸住的左臂,衣服被腐蚀干净,原本白皙的皮肤竟然变成了透明状,鲜血似乎源源不断地被这些吸盘吸走了。他悲惨地叫着,挥舞着军刀,刀碰到那些吸盘,高温的刀刃马上让那些吸盘变得焦黑起来。可是这些吸盘蠕动着,没有失去生命,诺索夫觉得整个肉球似乎高速旋转起来,可是无论他头朝上朝下,那些血水却永远在自己脚下的一边,没有丝毫的变化。肉球和诺索夫僵持着,似乎谁也不敢抢先进攻,过了许久,诺索夫发现自己的内心正在无声地崩溃,那个肉球忽然动作起来,猛烈的收缩让诺索夫浑身似乎都被蟒蛇绞住一样无法动弹,他不再等待和恐惧,心里的野性让他张开嘴,狠狠地咬向了肉球的内壁。肉球慢慢地收缩、膨胀,常盛不禁退了几步。从表面上看来,肉球的内部似乎正在激烈地运动着,看得出里面有隐约的一个人形。“吸血肉棺!”郭老四牙根儿里冒出了凉气。按说,成吉思汗这样的人物不应该会选择这种奇特的棺材,他的后人要是没有他的遗命,也不该这么对他不敬。除了藏族之外,中国人一般的安葬习惯都是入土为安,而这种肉棺等于把人的尸体置于血肉之中,按照中国人的说法,是上不着天,下不挨地,算是葬身动物腹中的一种,后人说出去都无颜。一般能选择这种棺材的,都是一些性格奇特,或者背负着什么冤屈或者任务的古人。这种葬法需要先到云南西双版纳这地方寻找一种奇特的动物,当地人称之为吸血毯,又因为它能够隐藏在水里,也叫席子鱼。这种动物在水里、地上都能活动,外观犹如一块红色的毛毯,依靠着身下的吸盘,吸取人和动物的血液为生,成年的吸血毯身长在二三米,可以轻易地卷住一头成年水牛,三五分钟内就能把这头水牛全身的血液吸得一干二净。至于这种动物的类别,至今也没有调查清楚,有人说是吸血蝙蝠的变种,因为这吸血毯在发现猎物的时候可以弹身飞出去二三百米的距离攻击。另外也有人说这是种大型的水蛭,也叫水蛭精。但不管如何,当地人都谈之色变。这东西虽然奇怪凶猛,但是做这肉棺却是上好的材料,这肉棺多选几个成年的吸血毯,不知道用什么东西黏合在一起,然后留个口子,把尸体放入,再往这肉棺里灌注三分之一的血水。有了这血水的滋养,这吸血毯就能够长期地存活下来。那尸体经过这个环境的保存和滋养,据说能产生可怕的变化,具备吸血毯的特性,就算是身已腐烂,只要能沾到人的鲜血,就能够重新复活,变成死而复生的怪物。“快把它斩开!”郭老四想到这儿,不寒而栗,这么看来,诺索夫不是在这里找到了通道,而是在这个地方被这个肉棺吞了进去,想到那个破而后立的格局,郭老四连贯起来就知道了这个墓主人的意图,现在诺索夫肯定还没被彻底消化,重新唤醒那个怪物,不然等尸体复活就会破棺而出,如果真像老人说的那样,恐怕自己这几个人也都难以跑掉。这是常盛见过的郭老四最为急切的一次,知道他这么喊,必定有他的道理,忙从包里抽出了自己那把军刀来,向着肉球划了过去。锋利的军刀从肉球上划过,竟然没有留下一点痕迹,让他一愣神。他想了想,把军刀里隐藏着的锯齿刀换了出来,用力地压住肉球开始锯切,谁知道这肉球虽然因为正在里面和诺索夫拼斗,无暇吞噬他,可是一伸一缩之间,却也卸去了大部分的力道,依然是没造成伤害。不信邪的常盛看到这个肉球这么难缠,知道是遇到了“信邪的常盛”。他干脆扔了军刀,一把把那暴雪梨花枪又拽了出来,也不知道这古代人的冶炼技术是怎么达到了一个如此精湛的高度,现代技术下熔炼出来的最好的合金伤害不了的肉球感到了暴雪梨花枪的寒气,竟然像是畏惧地颤抖了一下。按照对付绿毛熊的办法,常盛挺枪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向着那肉球扎了过去,果然,这枪能给肉球带来伤害,不过却也没有想象里的那么巨大,只扎进去了半个枪头。肉球吃痛,猛地一收缩,产生的巨大的肌肉间的夹力,把那暴雪梨花枪竟然夹在那里纹丝不动,常盛憋红了脸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想把枪拔出来,也没有见枪动了分毫。常盛一跺脚,整个地面似乎都颤抖了一下。他的脸似乎憋出了血来,可是依旧没有收回自己的短枪,常盛一松手,“噔噔”地倒退了几步,一屁股坐在地面上。他摇着头,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没办法,这东西太变态了!”他在这里费尽了力气,对于在肉球里的诺索夫来说,却是争取了时间,肉球吃痛倒是缓解得快,可是那寒冷的冻气却让肉球的蠕动缓慢了下来,一些吸盘也有气无力地放开了诺索夫。看到有希望,诺索夫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挣扎着拿起了手里的火焰军刀,在肉球的内壁上扎了起来。外寒内热,一缩一张,就算是再结实的身体也难以承受。哪怕是最好的合金,在这冷热夹攻的转换里也会造成断裂。肉眼可见的,肉球的外边开始出现了黑色的斑点,慢慢蔓延开来,一块肉竟然在十几分钟内全部腐烂,还流淌着红色带黄的血水与浓液,煞是恶心。霎时间,小室内恶臭扑鼻。看到这个,常盛也来了精神,想到自己刚刚的窘态被郭老四和刘季看在眼里,十分恼怒,他也不再去拔自己的枪,而是冲刘季一摆手说:“半仙,借你的剑用用。”刘季不敢把剑直接抛过去,生怕剑芒一闪,这哥们儿就得受伤流血,自己拿着把剑递了过去。常盛这是第一次玩这把剑,挥舞了两下,觉得过轻,感觉有点不好,不过亲眼见过这剑的锋利程度,倒是对剑的真假不怀疑。像个外科医生看病人似的,这家伙走过去竟然仔细地端详起了这个开始腐烂的肉球,一边端详一边嘴里还念叨着,“等下我动手快快的,你绝对感觉不到疼,就被我切开了!哈哈—”郭老四冲刘季做了个小心警惕的手势。刘季心领神会,把M16第一次从包里拿了出来,上了膛,为了适应这个后坐力,来的路上路过荒郊的时候常盛要他在开动的车上连续射击路边的树木,虽然不说百发百中,但意外地,他对此很有天赋,渐渐地也能弹无虚发。见郭老四与刘季做好了准备,常盛向后退了退,比划了一下这短剑能够够到肉球,自己又距离肉球最远的距离,这点倒是郭老四和刘季都比不上的,不是谨慎,是他在特种部队里养成的一种已经溶入血液里、骨子中的习惯。做好了准备,常盛把那短剑高高地举起,心想着不能再次失手,不然就太被郭老四和刘季见笑了,他一剑挥下来,只见那剑还没碰触到肉球,肉球就应声开裂,切口平滑犹如快刀切了豆腐一般,一刀到底。要说锋利程度,还要算这把中国有名的古剑,比之暴雪梨花枪来,不知要锋利了多少倍。肉球被划开,像被敲碎了的鸡蛋一样,下面积攒的血水流淌出来,污了小室内的整个地面,诺索夫竟然也被常盛这一剑劈下,切去了左边的胳膊,从肩膀处断了下来。血水流淌开来,郭老四忙盯着地面,想找那成吉思汗的尸体,可是找来找去,也找不到除血之外的任何东西。这个时候,诺索夫才感到了疼痛,鲜血顺着肩膀的位置流了下来。他一手捂着伤口,凶狠地盯着对面的常盛。这么长时间迈向死亡的痛苦,刺激得他恢复了一些理智,他感到脑袋里像要裂开一样难受,而自己这边,那个叛变的亚历山大、鲁尼以及自己的姐姐诺娜都不知道哪里去了。“你们杀了他们?”诺索夫怨恨地问常盛,他听说过这个人是曾经击败过鲁尼的对手,如果说这群人有能力杀死自己的伙伴的话,那么一定是这个人出的手。“放屁!”常盛似乎受到了什么侮辱一样怒吼起来,但是转而又冷静下来。他一挥手里的剑说,“郭老四,半仙,你们不要开枪。我发过誓,要为鲁尼杀了他。虽然我讨厌那个家伙,但是我更讨厌这种灭绝人性,利用别人要挟别人的小人!”他的话让诺索夫一头雾水,可是常盛的杀气却刺激了诺索夫,他又进入了被戾瘴控制的状态,原本已经慢慢恢复蓝色的眼睛再次变得血红。“姐姐,”诺索夫慢慢地把自己的左手拿到了嘴边,然后伸出舌头舔了舔手上的鲜血,“我一定会杀死你的,你的血是甜的,一定是。”话音没落,诺索夫一阵风似的朝着常盛扑了过去,不畏死地用牙齿咬向了常盛的喉咙。野兽的本能相比于千锤百炼总结出来的杀人经验来说,后者在有利器在手的时候永远占据着上风。对于一个在生命危险里锻炼出来的特种兵来说,一个强壮的人全身都是脆弱的,都是可以致命的部位。常盛笑得如同一只得胜的狼,剑光一闪,已经割断了诺索夫手腕的筋骨,同时闪在了一边,剑光如同女人温柔的眼波一样接连闪动,诺索夫被割断了脚筋扑倒在地。“这是替鲁尼还你的。”常盛冷漠地看着诺索夫,他把剑举起来说,“这一剑,是让这个世界上少一个你这样的畜生!”剑光一闪,郭老四和刘季都闭上了眼睛。常盛面色如常地看着飞溅出来的血液,他虽然珍惜生命,不愿意让一个人枉死,但是对于这种人渣还是毫不留情的,他展现出的这种铁血气质让郭老四和刘季在心里伸出了大拇指。“那是什么?”常盛的声音忽然提高了八度。从诺索夫被劈开的身体里,蹿出了一个大概半米高的小人来。这个人浑身皮肤都是干瘪的,紫红的颜色,而且散发着血腥与腐烂的气息,他的脸部已经干瘪得失去了肌肉,看上去就是一个人皮包裹住的骷髅,干枯的头发随着他的蹿动而飘舞着。在身上,还有那不仔细看分辨不出的紫红色的衣服。这个小人的身体像游鱼在水中一样在空气里灵巧地游动着,把诺索夫的鲜血一一吸到了自己的嘴里。随着鲜血的滋润,他像被充了气的气球一样膨胀了起来,身体逐渐长高到了一米八左右,脸上的肌肉也慢慢地重新生长了起来。郭老四睁开眼睛,大喊着:“快,干掉他,不要让他破而后立!不然这个东西是杀不死的!”刘季和常盛心里都是一惊。刘季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这个东西这么诡异地出现,郭老四的话不会是什么虚言恐吓。他瞄准了那怪物,一扣扳机,子弹暴雨一样射了过去,可是那东西却是灵巧得很,那么大的身体左右腾挪,竟然没有一发子弹打在他的身上。郭老四见这东西难缠,也从自己包里掏出枪来,跟着刘季一起扩大扫射范围,对那东西进行空间封锁。这次有子弹打在了那怪物的身上,只一碰触,就掉落下来,只是他的身体被子弹的力道撞得向后偏移了一点。常盛见到怪物恰好距离自己不远,挥舞着短剑就冲了上去。剑气眼看及身,这怪物似乎背后长眼一样,立马感到了威胁,在空中一个扭动,竟泥鳅一样地脱离了剑气的范围,显然,他对这剑气比对子弹更要顾忌几分。常盛气得骂娘,想怎么出来了这么一个变态的东西。刘季射得正爽,可子弹夹却空下来。那怪物反正不怕子弹的威胁,闪身就向着刘季而去,照这个速度,只要两个呼吸间,就能杀到刘季的身边。郭老四知道,这东西就是圆球里的尸体,不过是因为搁置时间过长,萎缩成了一个干尸,刚才吸了诺索夫的鲜血,变得高大滋润起来,照这个情况来看,恐怕到了自己和刘季这里,也是要吸血来滋养这个尸体,一直到足够这个尸体恢复生前的样子为止,不像现在这样满身怪异,没有任何的生气。唯恐刘季遭了毒手,郭老四索性扔了M16,重新把电棒抽了出来。只要是有鲜血、体液这样的液体,就会过电,就能给这个人带来伤害。郭老四对准这个尸体,按下了按钮,巨大的电弧瞬间击中了尸体,这个尸体似乎不怕这东西的威力,一被击中,马上浑身颤抖起来,紫色的皮肤寸寸开裂,竟然露出了雪白的新皮来。郭老四暗暗叫苦,看来这电弧不但没有起什么作用,还刺激了他的成长。按过去的说法,这怪物就是活的时间够长,或者足够凶戾,就等待着雷劫洗身。等闲来说,这九天雷劫是很难度过的,不过和天雷闪电的威力相比,自己的电棒简直就是萤火日月,这个强度,恰恰是这个刚刚吸了鲜血有点气候的怪物所需要的。“火!”常盛喊了起来。这次不但郭老四,刘季也醒悟了过来。他从包里拽出了一个胳膊粗的金属圆筒,然后拿出一个类似液化气罐子的东西卡在了上面,这罐子前面有一个扳机,正是徐克从伊拉克购买的自制喷火器。这东西和AK-47与T34坦克一样,属于最佳生产序列和战斗序列,工艺简单、使用方便,安全系数也很高。就像用灭火器一样,关键时刻只要十几秒时间组装好了,一按按钮,就能发出四千多摄氏度的高温火焰来。巨大的火焰呈扩散的喇叭状卷向了那个尸体。这下尸体暴退,只要是尸体,就没有不怕火焰的道理,传说里除非到了旱魃的地步,本身就至刚至阳,就算是遇到了南明离火也跟进了澡堂洗个温水澡那么惬意,其他的就算是僵王,或者土行谈之色变的粽子王,遇到了有点修行的人,或者依靠阵形符箓发出的三昧真火,或者炫疾天火,也是个灰飞烟灭的下场。看到这个有效果,郭老四也把自己的那套也拿了出来,组装在一起。这会儿,变成了两个人追击这个怪物的局面。常盛看到局面对自己这方有利,连忙摆手做手势,要两个人集中火焰,把这个怪物朝自己的方向逼过来。这厮估计多有背后捅黑刀、打闷棍的习惯,看到两{;文;}个人会意{;人;}地把这个怪{;书;}物逼了{;屋;}过来,他悄悄走近了两步,然后把剑尖朝前,正对准了怪物尸体的后心部位。刘季和郭老四忽然提速,又上下晃动着手里的火焰筒。这火来回飘忽,覆盖的面积更大,怪物着急之下,一不留神,正撞在了常盛的剑尖上。心口的部位一阵刺痛,有剑尖从前胸的部位透了过来。常盛得意地用力一脚蹬在怪物的身上,把剑拔了出来,看来心脏依旧是这个东西的要害,他顿时前扑在地,一动不动。本着痛打落水狗、斩草要除根的精神,郭老四和刘季把火焰筒向下对着这个怪物就烧了过去,顿时焦臭弥漫,那身体之上慢慢起了火苗,尸体也由白转黑,在火焰里变成了半截黑炭相仿的东西。“我们不会是把成吉思汗烧死了吧?”常盛看着眼前的景象,有点胆寒,没想到一代英雄的尸体还能玩复活,但是又被自己几个人配合着偷袭烧死在这里。郭老四点点头说:“看来这复活尸还是没有进化完全,不然的话是打不死的。”常盛撇撇嘴说:“那不是成了打不死的小强了。”几个人放松了精神,开始四下寻找宝贝。刘季慢慢地说:“看这个地方,不像能隐藏着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啊。”“是不是在外面的屋子?我们来的时候是趴着进来的,上面又是戾瘴,也没来得及看。”常盛反驳说。郭老四赞成常盛的说法,心里却有些没底,要是外面有什么宝贝的话,依诺索夫手下人的性格,中戾瘴自相残杀前应该有人拿着一些宝贝,可是伊娃说鲁尼的故事时却没有提到,看来这个成陵真是玩弄了多少土行中人啊。估计谁进了这里都是一心寻找那珍宝和成吉思汗的陵寝,前面又没有什么危险,让人觉得不可能有什么好的东西。现在看来,那东西多半该是藏在那座城的各个住宅当中,这样的设计既利用人的贪心让他们错过宝藏,又能吸引人来送死,复活了自己。然后自己取了那财富,再去做惊天动地的事业。这么设计,果然是大手笔,枭雄本色。郭老四边想,边跟着两个人走出了内室。三个人谁都没有注意到,在那烧焦的复活尸身上,焦煳的皮肉下面慢慢有一个绿色的软软的触手伸展了出来,那触手似乎在左右看着什么,见四周没人,于是烧焦的尸体猛地一鼓,从血肉横飞里,爆炸出一个绿色的像一头狼一样的怪物来,在它的身上,还长着长长的绿色触手,密密麻麻的有七八个之多。这怪物看到了诺索夫的尸体,用触手一卷,把诺索夫的尸体拉了起来,另外一条触手卷了他的胳膊,带着分泌出来的绿色黏液,竟然把那胳膊牢固地粘在了诺索夫的尸体上,绿色的触手抚摩过的地方,顿时那些被割开的伤口与竖着切成两片的身体都牢固地粘在了一起,地上只剩余一些留下的内脏。这个场面,显得格外阴森恐怖。第十五章 暴兽郭老四把地毯卷了起来,那块巨大的地毯被他这么一卷,最后竟然变成了平日里一张报纸卷成的筒状般大小。“这是藏羚羊的皮毛吧!”常盛兴奋地说,要知道动物当中,似乎只有藏羚羊的皮毛有这个特性,一个藏羚羊的皮毛做成的披肩,可以轻易地在一个小小的指环里通过,它过于柔顺,只要用力一攥,甚至能完全握在一个女人的手心里。郭老四点点头,把地毯塞进了包里。这是他们三个人合作以来的一个大的收获。要知道藏羚羊的皮在黑市上是有市无价,一个披肩都要十几万美元。这个地毯的宽大程度完全能做成上百条披肩,如果不是在这里见到,还真想象不出来谁这么穷奢极欲,能用这么多藏羚羊的皮毛做成一张地毯。除了成吉思汗,也想不出谁会有这么大的财力和魄力。那边刘季正在拨弄的是那些地毯小几上的书册,现在被散落了一地。虽然只是普通的兵书,按照这个年份,也能卖出不低的价格,再者,刘季还想从中找出什么有价值的善本或者孤本来。常盛无聊,过去对着鲁尼的尸体说了些什么,然后伸手抚上了他还瞪着的眼睛。他脱下自己的外衣,然后包裹住了诺娜赤裸的身体,把她的尸体靠住鲁尼放下。刘季的目光忽然被地上那本薄薄的书所吸引。因为这本书的书面上,画着一个人的头像。寥寥几笔,这个人就栩栩如生地呈现在了刘季的面前,他满脸胡子,戴着蒙古传统的行军铁帽子,这个人虽然五官长相宽厚,看上去眼角还带着几分慈祥,但是又偏偏有一种睥睨天下,豪迈雄壮的气象。在这个头像的后面,画着连绵起伏的山脉,一条若有若无的龙盘旋其上。刘季心里一动,自然地觉得,这本书应该和这个成吉思汗的陵墓或者和他本人有关。因为蒙古历史上的传说中,能用龙来比喻的就只成吉思汗一人。他把这本书拿起来,在手里翻看。书里面满是蚯蚓一样的蒙古文字,让他看得一头雾水,草草地翻到了尾页,刘季看到了两样画在最后面的东西,一样他感到眼熟,正是他佩戴在身上的黄龙佩;另外一样,却是一块看上去像个鸭蛋一样的东西,里面隐约还能看到一个起伏的山脉的轮廓。他们这边忙碌着寻找明器,内室那个绿色的怪物却已经修复好了诺索夫的身体。它灵巧地一跳,罩在了诺索夫的头上。诺索夫的身体剧烈地战栗起来,慢慢地变成了通体淡绿颜色。原本诺索夫不算一个肌肉男,给人的感觉也是精明多于健壮,可是被这怪物罩上了身子,身体却发生了剧烈的变化。他的胳膊和腿上的肌肉块块隆起,比世界健美先生看上去还要健壮许多。身上的肌肉也逐渐地塑造成形,整个人看上去像一只绿色的肌肉发达、青筋虬髯的青蛙。在诺索夫的眼睛里,射出了一道绿光,整个人的眉头中间,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狼头的标记。圣山外的牧民群中,一个正在铡草的老人忽然扔下了铡刀,向着圣山的方向跪拜起来。在他的眼里,整个圣山散发着绿色的奇异光芒,从那里传来了遥遥的狼嚎的声音,他嘴唇哆嗦着说:“他醒了,醒了。我们的王归来的日子也不远了。尊敬的长生天,感谢你对我们的庇佑!”一声长嚎,内室里变化成了怪物的诺索夫撕裂屏风撞了出来。他嘴里发出“喈喈”的怪笑声,含糊不清地用有别于现在语言的汉语说:“小儿,现在我回来了。你等擅闯我的陵寝,毁坏我的尸身,着实可恶,我定要你们全部留在这里,方能消我心头之恨!”从那声嚎叫开始,常盛就已经反应过来,连忙拿起了自己从内室已经拿出的暴雪梨花枪。没想到这个怪物一招手,已经在这个蒙古包似的墓室的墙壁上不知道按到了哪里,一把又粗又重的狼牙棒随着墙壁的开合,显现在了几个人的面前。棒子一到手,绿巨人版的怪物神色一变,浑身散发出了强烈的霸气。他挥动了一下自己手里的兵器,顿时带起了“呜呜”的风声,显示出了这根狼牙棒的分量。他单手提着这狼牙棒,然后一指常盛,意思是要他过来。常盛被这么个东西惹得恼怒,一举手里的暴雪梨花枪,竟然把枪当成了棍子,蹿过去砸向了他的头颅。这怪物倒也不惊慌,等那棍子马上要落到脑袋上的时候,才单手用狼牙棒向上一撩,“当啷”一声巨响,常盛被连人带枪震得飞了起来,几乎要碰到那屋顶才又落了下去。多亏他身手灵活,在空中翻了个跟头才算勉强落地,脚一沾地,又忍不住向后退了几步,嗓子里发甜,忍不住一口血喷了出来。这一下,让常盛知道了自己和这个怪物的差距,从动作的速度和力量来看,现代人哪怕是特种兵,也不是这老怪物的对手。他含糊不清地边喷血边招呼着郭老四和刘季,“快,用现代的家伙。”一时手熟,刘季又把那火焰喷射器拿了出来,一道火舌喷向了那个怪物。这次怪物倒不躲闪,不知道什么时候,身上多出了一副盔甲来。盔甲被火苗烧过,却看不到任何有融化或者焦黑的痕迹。郭老四大喊:“换家伙!”这盔甲郭老四有所耳闻,是蒙古族当中少数人才能拥有的白金战甲,里面更是镶嵌了千年的寒玉,不但不怕刀剑,也不怕火攻,只要力气足够强大,有了这盔甲的将军简直就是战场上的人形坦克,无法阻挡。不过没想到,成吉思汗本人也是这样穿着白金盔甲,照样行动如常的战斗狂人,现在这个盔甲在身,火焰跟枪弹基本无效,唯一能依靠的只有刘季的那把鱼肠宝剑,可是再锋利的剑,凭刘季的本事恐怕还没有到人家跟前,就被人家秒杀了。郭老四抽出了电棒,虽然在里面那个怪物不怕电,但是并不代表这个怪物一样不怕。可怜郭老四没有想到这个怪物就是自己在里面遇到的那个,上了诺索夫的身体,他当即按下按钮,猛烈地对着这个怪物进行攻击。电弧在这个怪物身上闪烁盘绕,这个家伙停止了动作,似乎在原地不动享受起来。看有机可乘,刘季挥舞着宝剑过去,横着砍向了这个家伙的脖子。随着一阵被电击打的麻木感觉,那怪物的头颅被刘季一剑砍落下来,刘季也被电得退后几步,发觉自己的双手已经被电得失去了知觉,这还是怪物吸收了大部分的电流,不然恐怕自己这冒失一斩,自己也就被电成了一段焦炭。绿色的血从怪物的腔子里喷射出来,头颅落在地上,盘旋了几圈才算不动,无头的身体反而向前“噔噔噔”地走了几步,手里的狼牙棒挥舞着,带起的风声和力道让刘季等三个人忙碌着躲闪,唯恐被擦上一下,骨断筋折。

回详情
上一章
下一章
目录
目录( 12
夜间
日间
设置
设置
阅读背景
正文字体
雅黑
宋体
楷书
字体大小
16
已收藏
收藏
顶部
该章节是收费章节,需购买后方可阅读
我的账户:0金币
购买本章
免费
0金币
立即开通VIP免费看>
立即购买>
用礼物支持大大
  • 爱心猫粮
    1金币
  • 南瓜喵
    10金币
  • 喵喵玩具
    50金币
  • 喵喵毛线
    88金币
  • 喵喵项圈
    100金币
  • 喵喵手纸
    200金币
  • 喵喵跑车
    520金币
  • 喵喵别墅
    1314金币
投月票
  • 月票x1
  • 月票x2
  • 月票x3
  • 月票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