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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逸-《春秋大义·2·隐公元年》-13

作者:熊逸 字数:43830 更新:2023-10-09 20:46:53

820 《汉书·严硃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元鼎中,博士徐偃使行风俗。偃矫制,使胶东、鲁国鼓铸盐铁,还,奏事,徙为太常丞。御史大夫张汤劾偃矫制大害,法至死。偃以为《春秋》之义,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存万民,颛之可也。汤以致其法,不能诎其义,有诏下军问状,军诘偃曰:“古者诸侯国异俗分,百里不通,时有聘会之事,安危之势,呼吸成变,故有不受辞造命颛己之宜;今天下为一,万里同风,故《春秋》‘王者无外’。偃巡封域之中,称以出疆何也?且盐铁,郡有余臧,正二国废,国家不足以为利害,而以安社稷存万民为辞,何也?”……  821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周秦汉政治社会结构之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一卷,第183页。  822 [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凡以事定地者加于,以地定事者不加于……○注“凡以”至“于例”。○解云:谓先约其事,乃期于某处,作盟会者加于,即僖二十八年夏五月,“盟于践土”之属是也。○注“以地”至“于例”。○解云:言先在其地,乃定盟会之事者不加于,即庄十九年“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襄三年夏,“六月,公会单子、晋侯”以下“同盟于鸡泽,陈侯使袁侨如会”,“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之属是也。  823 [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君大夫盟例日,恶不信也。此月者,隐推让以立,邾娄慕义而来相亲信,故为小信辞也。大信者时,柯之盟是也。……解云:此言与公盟而得褒,何言恶者?直善其慕新王之义而得褒,岂善其盟乎?  824 [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胥命者何?相命也。胥,相也。时盟不歃血,但以命相誓。……○解云:古者不盟而言近正,虽不歃血,口虽誓敕,不若古者结言而退,故言近正而已。  825 《公羊传·桓公三年》:胥命者何?相命也。何言乎相命?近正也。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言而退。  826 《荀子·大略》:不足于行者说过,不足于信者诚言。故《春秋》善胥命,而《诗》非屡盟,其心一也。  827 《论语·为政》:子贡问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后从之。”  828 [晋]范宁/注,[唐]杨士勋/疏《春秋榖梁传注疏》:此云“及”,传云“内为志焉尔”。二年“公会戎于潜”,传云:“会者外为主焉”。则下六年“公会齐侯,盟于艾”,亦是外为主;“公及戎盟于唐”,亦是内为志。外内之意别,故传辨彼我之情也。  829 比如汉代的三公就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830 《大戴礼记·保傅》,黄怀信《大戴礼记汇校集注》,三秦出版社,2005年,第329页:保,保其身体;傅,傅之德义;师,导之教顺。另参[晋]葛洪《西京杂记》卷一,《笔记小说大观》,扬州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第一册,第1页:赵王如意年幼,未能亲外傅。戚姬使旧赵王内傅赵媪傅之。号其室曰养德宫。  831 [清]钟文烝《春秋榖梁经传补注》:……故书甫、父亦通用,《传》言父犹傅,犹曰甫犹夫,以其非本训而义相近,故言犹耳。另参[清]廖平/撰,廖宗泽/补疏《重订榖梁春秋经传古义疏》:傅,礼书作甫,盖《传》从甫声,甫从父声,故或言甫,某甫是也。  832 [晋]范宁/注,[唐]杨士勋/疏《春秋榖梁传注疏》:日者所以谨信,盟变,故不日。七年“公伐邾”是也。  833 [晋]范宁/注,[唐]杨士勋/疏《春秋榖梁传注疏》:所谓善恶两举,《春秋》之义也。知非例不日者,案二年“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六年“夏,五月,辛酉,公会齐侯,盟于艾”,彼皆书日,故知非例不日。今此不日,故知为渝盟略之也。《左氏》惟大夫卒及日食以日月为例,自馀皆否。此传凡是书经皆有日月之例者,以日月相承,其事可悉,史官记事,必当具文,岂有大圣修撰而或详或略?故知无日者,仲尼略之,见褒贬耳。  834 [清]钟文烝《春秋榖梁经传补注》:《春秋》无事犹空书时月,盖本鲁史旧文,岂有例当具日月者而史反遗之?……旧史有日,君子以后之渝盟追去日者。凡《春秋》之文,属辞比事,前后相顾,彼此互明,斯乃大圣制作之义,非以为史法也。  835 在理学家眼里,史学有害人之嫌。参见[宋]朱熹《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三,《朱子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8册,第3871页:先生说:“看史只如看人相打,相打有甚好看处?陈同父一生被史坏了。”直卿亦言:“东莱教学者看史,亦被史坏。”——这一观念应是来自对史书中权谋、功利内容的鄙薄,参见同书第3853-3854页:子由《古史》言马迁“浅陋而不学,疏略而轻信”,此二句最中马迁之失……圣贤以六经垂训,炳若丹青,无非仁义道德之说。今求义理,不于六经而反取疏略浅陋之子长,亦惑之甚矣。  836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附庸之君,未王命,例称名。能自通于大国,继好息民,故书字贵之。  837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9页。  838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传文唯言“贵之”,不说可贵之状。贾、服以为仪父嘉隐公有至孝谦让之义而与结好,故贵而字之,善其慕贤说让。知不然者,案传云“公摄位而欲求好于邾”,是公先求邾,非邾先慕公,复何足贵?且书曰“仪父”乃是新意,仲尼以事有可善乃得书字善之,不是缘鲁之意以为褒贬,安得以其慕贤便足贵之?又桓十七年“公及邾仪父盟于趡”,桓公不贤不让,彼经亦书“仪父”,故知“贵之”之言不为慕贤说让也。附庸不能自通,不与盟会,今能自通大国,继好息民,故知为此贵而字之,不贵来朝而贵其盟者,朝事大国,则附庸常道,齐盟结好,非附庸所能,故盟则贵之,朝从常法。  839 章太炎:《春秋左传读》,《章太炎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二册,第65页。  840 [宋]刘敞《春秋权衡》:公及邾仪父盟于蔑。《传》云:未王命,故不书爵。曰仪父,贵之也。非也。诸侯本不得妄盟,盟亦何善哉?乃虞见贬,何贵之有。丘明未尝受经,见仪父称字,心固怪之,又颇闻仲尼立素王之法,遂承其虚说,不复推本道理,直曰贵之云。且是事也,三传皆曰贵仪父故字之,唯《公羊》以《春秋》当新王,故其说似有理者而亦终不可通。至于《左氏》、《榖梁》乃未有可贵之道也。又曰:公即位而求好于邾,故为蔑之盟。然则继好息民,更是鲁善也,邾不当褒矣。又是后与桓公盟,亦称仪父,又何善邪?  841 [美]艾尔曼:《经学、政治和宗族——中华帝国晚期常州今文学派研究》(Classicism, politics, and kinship: the Chang-chou school of new text Confucianism in late imperial China, by Benjamin A. Elman, 1990),赵刚/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75页。  842 [清]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左氏春秋》犹《晏子春秋》、《吕氏春秋》也。直称《春秋》,太史公所据旧名也,冒曰《春秋左氏传》,则东汉以后之以讹传讹者矣。……此类释经,皆增饰之游词,不可枚举,“未王命”云者,欲乱以《春秋》当新王之义也。  843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9页。  844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7页。  845 《礼记·明堂位》郑玄注:敦,黍稷器。  846 《仪礼·特牲馈食礼》:主妇设两敦黍稷于俎南。《仪礼·少牢馈食礼》:主妇自东房执一金敦黍。  847 《汉语大字典》引商承祚《〈说文〉中之古文考》。  848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天官冢宰·玉府》:敦,槃类,珠玉以为饰。古者以槃盛血,以敦盛食。合诸侯者,必割牛耳,取其血,歃之以盟。珠槃以盛牛耳,尸盟者执之。故书珠为夷。郑司农云:“夷槃或为珠槃。玉敦,歃血玉器。”  849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天官冢宰·玉府》:释曰:言“敦,槃类”者,按《明堂位》有虞氏之两敦,郑玄云“制之异同未闻”。此云槃类者,以经云玉敦,与珠槃相将之物,故云槃类。其制犹自未闻也。云“珠玉以为饰”者,此槃敦应以木为之,将珠玉为饰耳。云“古者以槃盛血,以敦盛食”者,案《特牲》、《少牢》皆敦盛黍稷,以槃盛血虽无文,郊血及血以告杀,当以槃盛血也。云“合诸侯者,必割牛耳,取其血,歃之以盟。珠槃以盛牛耳”者,祭祀之时有黍稷,故敦中盛黍稷。今盟无黍稷,敦中宜盛血,牛耳宜在槃。云“尸盟者执之”者,案《左氏》哀公十七年,“公会齐侯,……案《戎右》云:“盟则以玉敦辟盟,遂役之,替牛耳,桃茢。”彼注云:“役之者,传敦血授当歃者,割牛耳取血,助为之。及血在敦中,以桃茢沸之。”是以知珠槃玉敦为盟而设。  850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天官冢宰·玉府》贾公彦疏:若然,执牛耳是小国尸盟者也。若以歃血,则大国在先,故哀公十七年吴晋争先,《国语》曰:“吴公先歃,晋亚之。”既言争先,是以知大国当在先。若诸侯相与盟,则大国戎右执牛耳也。  851 张颔、陶正刚、张守中:《侯马盟书》,山西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35页。  852 《周礼·秋官司寇·司盟》:司盟掌盟载之法。凡邦国有疑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及其礼仪,北面诏明神。既盟,则贰之。盟万民之犯命者,诅其不信者亦如之。  853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秋官司寇·司盟》郑玄注:载,盟辞也。盟者书其辞于策,杀牲取血,坎其牲,加书于上而埋之,谓之载书。  854 [晋]郭璞/注,[宋]邢昺/疏《尔雅注疏·释诂下》:话、猷、载、行、讹,言也。(《诗》曰:“慎尔出话。”猷者,道,道亦言也。《周礼》曰:“作盟诅之载。”今江东通谓语为行。世以妖言为讹。)[疏]“话猷”至“言也”。○释曰:皆谓言辞也。话者,善言也。孙炎曰:“善人之言也。”猷者,道也,道亦言也。载者,载于简策之言也。郭云:“今江东通谓语为行世。以妖言为讹。”“《诗》曰”至“之载”。○释曰:云“《诗》曰:慎尔出话”者,《大雅·抑》篇文。云“《周礼》曰:作盟诅之载”者,《春官·诅祝职》文也。  855 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一卷,第420页注1引张颔:《侯马东周遗址发现晋国朱书文字》,郭沫若:《侯马盟书初探》,均载《文物》,1966年第2期。  856 郭沫若:《侯马盟书试探》,《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十卷,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34页。  857 详见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一卷第五章第三节。  858 [宋]方勺《泊宅编》,中华书局,1983年,第8页。  859 郭沫若:《诅楚文考释》,《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九卷,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294页。  860 参见陈来:《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春秋时代的宗教、伦理与社会思想》,三联书店,2002年,第9章。  861 当然,早在现代对生物利他性的深入研究之前,从逻辑上入手反驳霍布斯的论述也有精彩之作,如孟德斯鸠在其《波斯人信札》中便有一则相关的政治寓言。  862 [俄]克鲁泡特金:《互助论》,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第91页。  863 [俄]克鲁泡特金:《互助论》,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第129-130页。  864 [俄]克鲁泡特金:《互助论》,第264页。  865 比如把道德影响力的扩展修正为贤人们具有辐射效应的举荐,如[宋]吕祖谦《易说·泰》,丛书集成新编本,第15册,第543-544页:初九,伊川说虽是,但有未尽意。当泰之初,贤人汇征,人君不能遍识,必首先用一大贤,则天下之贤人自然牵连而进。如舜之选于众,举皋陶,则八元八凯皆进;汤选于众,举伊尹,则旁招俊乂,仲虺之徒皆进。  866 [英]哈耶克:《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冯克利、胡晋华等/译,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9-10页。  867 [法]孟德斯鸠:《罗马盛衰原因论》,婉玲/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49页。  868 [英]哈耶克:《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冯克利、胡晋华等/译,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10页。  869 [美]费正清、赖肖尔:《中国:传统与变革》,陈仲丹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38页:周代前期的城邦国家都是高度贵族化的社会,这些国家的诸侯因提供奉祀共同祖先的祭品而要求在宗教上应有一种合法地位,他们手下的士大夫多是他们自己的亲戚。但随着技术进步,财富增加,商业得到发展,政治机构扩大,这种近乎氏族制的贵族组织开始过时,许多国家已变得太大和过于复杂而不宜采用这种家庭式的统治了。  870 [宋]张载《正蒙·乾称篇第十七》,《张载集》,中华书局,1978年,第62页: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吾幼。  871 参见[清]朱一新《答钟凌汉问西铭》,《无邪堂答问》,中华书局,2000年,第107-109页。  872 杨时曾以此惑求教于程颐,程颐的回答是:“《西铭》理一而分殊,墨氏则兼爱而无分”。见《河南程氏粹言》卷一《论书篇》,《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1202页。  873 [宋]朱熹《记林黄中辨易西铭》,《朱子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4册,第3408页。  874 《孟子·万章下》:齐宣王问卿。孟子曰:“王何卿之问也?”王曰:“卿不同乎?”曰:“不同。有贵戚之卿,有异姓之卿。”王曰:“请问贵戚之卿。”曰:“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王勃然变乎色。曰:“王勿异也。王问臣,臣不敢不以正对。”王色定,然后请问异姓之卿。曰:“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去。”  875 [宋]程颐《书解·尧典》,[宋]程颢、程颐《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1035页:帝王之道也,以择任贤俊为本,得人而后与之同治天下。天下之治,由身及家而治,故始于以睦九族也。  876 参见吴哲夫:《清代禁燬书目研究》,嘉新水泥公司文化基金会,中华民国五十八年,第57页:明阎梅白耷山人诗集,全书对夷夏之防,立论严正,撰帝统乐章,三代以下仅列秦始汉高光武唐太宗明太祖而已,篡弑偏安者,概不得与。  877 [美]费正清、赖肖尔:《中国:传统与变革》,陈仲丹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33页。  878 张颔、陶正刚、张守中:《侯马盟书》,山西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71页。  879 [法]马克·布洛赫:《封建社会》,张絮山/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250-251页。  880 [清]康有为《日本变政考》,《康南海先生遗著汇刊》(十),宏业书局,1987年,第39-40页:二十七日,日皇即位紫宸殿,年十七。制大典礼。大旌改九等官员,并立旧参役,废中世以降所用唐制礼服。用西洋式。因朝臣不服从西法,故以此逼之也。臣有为谨案:……而朝臣固皆不愿从者,乃欲藉变其外服以变易其内心,不得已而行之也。  881 [清]宋恕《上李中堂书》,《宋恕集》,中华书局,1993年,第502页:盖欲化文、武、满、汉之域,必自更官制始;欲通君、臣、官、民之气,必自设议院始;欲兴兵、农、礼、乐之学,必自改试令始。三始之前,尚有一始,则曰:欲更官制、设议院、改试令,必自易西服始。  882 [德]尼采《论道德的谱系》,周红/译,三联书店,1992年,第41-42页。  883 [美]彼得·贝格尔《神圣的帷幕——宗教社会学理论之要素》,高师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49页。上引尼采《道德的谱系》转引自本书第49页注①。  884 [法]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Les Formes Elémentaires de la Vie Religieuse, Le Systeme Totémique en Australie, by Emile Durkheim, Alcan, Paris, 1912),渠东、汲喆/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475-476页。  885 [美]爱德华·罗斯:《社会控制》(Social Control, A Survey of the Foundations of Order, by Edward Alsworth Ross, The Macmillan Company, New York, 1920),秦志勇、毛永政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193页。  886 [法]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Les Formes Elémentaires de la Vie Religieuse, Le Systeme Totémique en Australie, by Emile Durkheim, Alcan, Paris, 1912),渠东、汲喆/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539页。  887 详见[法]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丁由/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2、6、7、8章。  888 [英]约翰·麦克里兰:《西方政治思想史》(A History of Western Political Thought, by J. S. McClelland Routledge, a member of the Taylor & Francis Group, 1996),彭淮栋/译,海南出版社2003年,第233-234页。  889 [日]西田几多郎:《善的研究》,何倩/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127页。  890 [英]休谟:《人性论》,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556页。休谟的详细论述见该书第556-566页。  891 [英]休谟:《人性论》第563页。  892 [英]休谟:《人性论》第565页。  893 [英]爱德华·吉本:《罗马帝国衰亡史》(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 by Edward Gibbon, An Abridgement by D. Mhatto and Windus, London, 1986),黄宜思、黄雨石/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上册,第22-23页。  894 [法]摩莱里:《自然法典》,黄建华、姜亚洲/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92-93页。  895 [法]摩莱里:《自然法典》,黄建华、姜亚洲/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98-99页。同类说法在其他人那里也能见到,只是摩莱里这里很明确地从中推论出了私有财产这个祸根。另如[法]让·梅叶:《遗书》第一卷,陈太先、睦茂/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33页引述蒙台涅的话说:据我看来,古人设想把上帝和人相比拟,把人的能力、癖好和卑劣的欲望赋予他,拿肉给他作食品,用我们的舞蹈、漂亮的打扮和滑稽戏剧使他快乐,……人们还使他适应我们的不良情欲,谄媚地把残忍的报复心加在他头上,并使他因看到他自己创造和保护的那些东西的破坏及摧残情景而快乐。  896 [意]马基雅维里:《君主论》,潘汉典/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83页。  897 [法]蒲鲁东:《什么是所有权》,孙署冰/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243页。  898 [美]刘子健:《中国转向内在——两宋之际的文化内向》(China Turning Inward: Intellectual-Political Changes in the early Twelfth Century, by James T. C. Liu, Published by arrangement with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4),赵冬梅/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94-95页:很多人认为这些哲学概念在政治上是幼稚的,但是,在极权主义的语境中,朱熹所强调的,正是从他的立场看来最为现实、最中要害的东西。第118页:尽管无法明言,但他们明白,这是一个时常会堕落成绝对独裁的专制国家。至高无上的专制君主是惟一的关键。如果能给皇帝注入新的动力,他就有可能改变政府。这就是伟大的新儒家朱熹教导皇帝治国在于齐家、齐家在于修身、修身依靠正心诚意的奥妙。  899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下册,第14页。  900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下册,第14页。  901 [英]哈耶克:《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冯克利、胡晋华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44页。  902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下册,第14页。对这一问题的详论可参考[美]赫希曼:《欲望与利益——资本主义走向胜利前的政治争论》(The Passions and the Interests, by Albert Hirschman),李新华、朱进东/译,上海文艺出版社,2003年。  903 [英]哈耶克:《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冯克利、胡晋华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102页。  904 《宋史·司马光传》:安石曰:“不然,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光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彼设法夺民,其害乃甚于加赋。此盖桑羊欺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其不明耳。  905 这一争论在北宋由来有自,参见[宋]李觏《寄上范参政书》,《旴江集》卷二十七,如其中提到:夫财富不自天降,亦非神化,虽太公复出于齐,桑羊更生于汉,不损于下而能益上者,未之信也。  906 《韩非子·五蠹》:轻辞古之天子,难去今之县令者,薄厚之实异也。  907 [英]哈耶克:《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冯克利、胡晋华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6-27页。  908 参见[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 by Friedrich A. Von Hayek, The Universty of Chicago, 1960),邓正来/ 译,三联书店,1997年,第三章。  909 [清]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此类皆故作体例,以文饰不书之事,意谓惟左氏真亲见不修《春秋》,非《公羊》所及耳。不知《春秋》城筑悉书,重民力也。若果无君命而擅兴工作,又当变文以诛之。  910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传曰“君举必书”,然则史之策书皆君命也。今不书于经,亦因史之旧法,故传释之。诸鲁事,传释不书,他皆仿此。[疏]注“费伯鲁大夫”至“仿此”。○正义曰:史之策书皆君命者,谓君所命为之事乃得书之于策,非谓君命遣书方始书也。又解史策不书经亦不书之意。仲尼书于经者,亦因史之旧法,旧史不书,则亦不书,故传发此事释经不书之意。“诸鲁事,传释不书,他皆仿此”,谓下“盟于翼”、“作南门”之类是也。  911 《左传·襄公七年》:南遗为费宰。叔仲昭伯为隧正,欲善季氏而求媚于南遗,谓遗:“请城费,吾多与而役。”故季氏城费。  912 [清]钱谦益《费县道中》三首之一,《牧斋初学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361页。  913 《论语·雍也》: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闵子骞曰:“善为我辞焉。如有复我者,则吾必在汶上矣。”  914 《论语·先进》:子路使子羔为费宰。子曰:“贼夫人之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子曰:“是故恶夫佞者。”  915 《论语·阳货》:公山弗扰以费畔,召,子欲往。子路不说,曰:“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子曰:“夫召我者而岂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案:对这一节的解释争议极大,一说召孔子者为季氏,较合理,此处取通行解释,不作细辩。)  916 鲁国的始封君有周公和伯禽两说。  917 另有其他说法,不具录。  918 [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卷二十四  919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10页。  920 [元]陈师凯《书蔡氏传旁通》卷六:《费誓》费,地名。愚按,伯禽建国,今兖州曲阜县也,费,今沂州费县也,《寰宇记》沂在兖州之东三百八十五里,费在沂之西北九十五里,曲阜在兖州之东三十里,是自曲阜至费邑约二百六十余里也。春秋之初,费自为国,隐元年传曰:费伯帅师城郎。后为鲁季氏之邑。僖元年传曰:公赐季友汶阳之田及费。《论语》使闵子骞为费宰是也。然则伯禽时费决非鲁地,但鲁为方伯,费在属国之中耳。孔安国谓费为鲁东郊之地,颖达附会且言未出鲁境,皆非也。伯禽之誓于费如启之誓于甘,汤于鸣条,武王于牧,皆临敌境而后誓,所以申令吾将士,其时徐戎必冦费,故伯禽征之耳。  921 [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志》卷十三:古费国也。隐公元年传曰:“费伯帅师城郎。”后为鲁季氏之邑。至汉为费县,属东海郡,自宋至隋皆属琅琊郡,大业末为贼潘当所破,武徳四年重置,属沂州。蒙山在县西北八十里,楚老莱子所耕之处。东蒙山在县西北七十五里,《论语》曰“夫颛臾,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  922 [清]丁寿徵《春秋异地同名考》“费与费有别”条:一隐元年费伯帅师城郎。高士奇曰:“今鲁大夫费庈父之食邑,读如字,与季氏费邑读如秘者有别。今兖州府鱼台县西南有费亭。”一僖元年公赐汶阳之田及费,此季氏私邑,今沂州府费县□七十里。  923 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中华书局,2005年,第2157页。  924 《金文今译类检·殷商西周卷》,广西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5页。另参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释文第10页。  925 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中华书局,2005年,第2161页。  926 朱维铮:《中国经学史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19页。详见其中“《论语》结集脞说”。  927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庈父,费伯也。前年城郎,今因得以胜极,故传于前年发之。○庈音琴。  928 [清]江永《春秋地理考实》:隐元年费伯已城郎,而此年又城郎,盖鲁有两郎也。费伯城者为鱼台县东北之郎,去鲁远。此年城者,盖鲁近郊之邑。庄十年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邱,则郎近乘邱。而《括地志》谓乘邱在瑕邱西北,瑕邱为兖州府滋阳县,与曲阜近,则郎可知矣。  929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63,248页。  930 [清]惠士奇《春秋说》卷七:隐二年无骇帅师入极,《左传》谓司空无骇入极,费庈父胜之。庈父,费伯也。元年夏四月传:费伯帅师城郎,不书于策者,盖费伯扬言城郎,实潜谋入极,故二师合而胜之,此行兵诡计,特假此为名,故不书于策。城郎在隐九年,故知元年费伯之师非城郎也,极乃近郎之地,贾逵云戎邑,不知何据,当考。  931 《论语·宪问》:子张曰:“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何谓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  932 [日]竹添光鸿《左氏会笺》,富山房编辑局,明治四十四年:费伯,鲁懿公之孙,费庈父也。见二年。伯,其兄弟行也。以邑配其行,尤随季范叔之类。费是庈父之食邑。僖元年赐季友汶阳之田及费,遂为季氏邑。今山东兖州府费县西北二十里有故城是也。说者所谓费伯之费读如字,与季氏费邑之费读如秘者有别。然先儒无此说。据《路史》,读如字者乃滑国之费,今河南缑氏县是也。郎在兖州府鱼台县东北八十里,郎与极接壤。城郎为明年八月入极张本。非公命而与役者,盖公在谅闇,内事委于卿佐也。春秋时,虽未葬先君,亦出会盟。  933 [清]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二十三:郑祭足字仲。桓五年《左传》称祭足。十一年《传》称祭仲。足,名也;仲,字也。杜注以为名仲字仲足,失之。  934 刘师培:《古书疑义举例补·二语相联字同用别之例》,《中国现代学术经典·黄侃、刘师培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515页:贰于己之“贰”,为形容增益之词;国不堪贰之“贰”,为形容离畔之词。是犹“离”有“分义,离训为丽,又有附合之义也。”  935 [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昭明文选》卷四十八·杨雄《剧秦美新》注引《左传》服虔注:天玄地黄,泉在地中,故言黄泉。李零:《中国方术续考》,东方出版社,2001年,第250-251页:“黄泉”是指地下的泉水。《淮南子》往往以“九天”对“黄泉”(《修务》)或“黄垆”(《览冥》、《兵略》),其义与“九野”同(《原道》)。可见“黄泉”的“黄”是与“地”有关。  936 《汉书·艺文志》:传曰:“不歌而诵谓之赋。”  937 [清]沈彤《春秋左传小疏》释“不如早为之所”:为之所谓居以可制之邑。[清]朱骏声《春秋左传识小录》释“不如早为之所”:按所读为处,犹言处置也。  938 “未尝君之羹”,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15页:羹,肉汁也。《尔雅·释器》及《仪礼》郑注并云:“肉谓之羹。”此即指上文所舍之肉,盖熟肉必有汁,故亦可曰羹。  另参郑慧生:《〈左传〉训诂五则》,《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3月:我以为,区别就在于有肉无肉,颍考叔把肉带回家去,就让母亲尝到了君之羹,君之羹就是肉食。……而颍考叔小人之食,为无肉之食。郑庄公之羹,为有肉之食。考叔之母未尝君之羹,考叔才把肉留下来,以便送给母亲吃。注释者应当写明,什么叫小人之食?什么叫君之羹?关键只在于有肉、无肉。从这里又可以判明,颍考叔不是一个大官,颍谷封人只是一个庶人之职,其地位之高低,赶不上一个大夫。  939 “孝子不匮,永锡尔类”,此句较难解,《诗经》原文之义与《左传》“君子曰”引文之义也未必合拍。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16页:诗见今《诗经·大雅·既醉》。匮,竭尽也。永,长也,久也。锡,赐也。言孝子为孝,无有竭尽之时,故能以此孝道长赐予汝之族类。  杨伯峻以“类”为“族类”之义,而旧注当,毛传训“类”为“善”,郑笺训“类”为“族类”,历来争议较大。参见张红:《〈左传〉引〈诗〉新探》,《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5年8月:正如杜预所言,《左传》引此诗,是为了赞扬颖考叔的“纯孝”,孝行不竭,延及庄公。那么《左传》的“永锡尔类”,“尔”当指颖考叔。“类”当指同类、族类。但这是否就是《诗·既醉》的本意呢? 杜预对此持否定看法:“诗人之作,各以情言,君子论之,不以文害意。”而郑玄、刘文淇却对此持肯定观点,认为《左传》此篇引“孝子不匮,永锡尔类”,《传》意与《诗》意是一样的。郑玄释《既醉》此句云:“永,长也。孝子之行,非有竭极之时,长以与女之族类。谓广以教导天下也。《春秋传》曰:‘颖考叔,纯孝也,施及庄公。’”郑《笺》释此诗,即引《春秋传》作证。刘文淇在《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中同意郑玄的看法,且云:“……《正义》谓:……类,谓子孙族类。此《传》意以为事之般类。谓《诗》意与《传》意不同。非也。”今案:《诗·既醉》中“孝子不匮,永锡尔类”,本言周成王之群臣皆为君子,皆有孝子之行,且孝行永不竭极。成王德能如此,故上天长久地赐给成王以善道、治国之道。“尔”,此应指成王,“类”为“善”义。此与《左传》不同。  另参牟维珍、富金壁:《〈诗·大雅·既醉〉篇关键语词解诂》,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3月。于智荣、李立:《〈诗经〉“永锡尔类”正诂》,《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7年3月。吕庆业:《“永锡尔类”解》,《古汉语研究》,1995年第1期。赵明因:《“有教无类”新解》,《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4期。  940 雷学淇、陈槃庵尝论郑桓公为周宣王之子,相关辩证参见张以仁:《春秋史论集》,联经,民国七十九年,第365-409页。  941 参见虞万里:《〈郑风·缁衣〉诗旨与郑国史实、封地索隐》,《史林》,2007年1月,第120-123页。第123页发挥张以仁和文梦霞的推断:张氏的结论是:“历、宣与桓公的关系,一是所生,一是所封,前者为其父,后者为其兄之故。”文氏复又结合厉王流彘十四年之事,推测桓公为庶出,以合《郑世家》“宣王庶弟”之说。尤须指明,《史记?郑世家》说他是“周厉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亦有所本,《世本》即有“周宣王二十二年,封庶弟友于郑”之记载。如果桓公确实是厉王流彘所生,或许正是名副其实的厉王“少子”和宣王“庶弟”。  942 白寿彝:《中国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三卷下册,第974页。另参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辑校》,《王国维遗书》,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据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影印,第4651页:文侯(元年周)幽王命伯士伐六济之戎,军败,伯士死焉。(《后汉书·西羌传》)二年,同惠王父子多父伐郐,克之。乃居郑父之邱,名之曰郑,是曰桓公。(《水经·洧水注》)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辑校》:案同惠疑同厉之讹。《汉书·地理志》引臣瓒曰:“郑桓公寄奴与财于虢、会之间,幽王既败,二年而灭会,四年而灭虢。居于郑父之邱,是以为郑。”傅瓒亲校《竹书》,其言又与《洧水注》所引《纪年》略同,盖亦本《纪年》。然臣瓒以伐郐在幽王既败二年,《水经注》以为晋文侯二年,未知孰是。(案:“晋文侯二年”或为“晋文侯十二年”之误,见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6一67页。)  943 一说在陕西凤翔,参见虞万里:《〈郑风·缁衣〉诗旨与郑国史实、封地索隐》,《史林》,2007年1月。王学理主编:《秦物质文化史》,三秦出版社,1994年,第77页。伍士谦:《读〈秦本纪〉札记》,《秦西垂文化论集》,文物出版社,2005年,第67页引唐兰语。华县说参见王健:《西周政治地理结构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402-410页。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7页。[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郑在荧阳宛陵县西南。……[疏]“夏五月”至“于鄢”。○正义曰:郑国,伯爵。《谱》云:“郑,姬姓,周厉王子、宣王母弟桓公友之后也。宣王封友于郑,今京兆郑县是也。及幽王无道,方迁其民于虢郐,虢郐之君分其地,遂国焉。今河南新郑县是也。……《地理志》河南郡有宛陵、新郑,各自为县。晋世分河南而立荧阳,废新郑而入宛陵,故郑在宛陵西南也。  [唐]李泰等/著,贺次君/辑校:《括地志辑校》,中华书局,1980年,第26-27页:郑故城在华州郑县西北三里,桓公友之邑,秦县之。郑,华州郑县也。《毛诗谱》云郑国者,周畿内之地。宣王封其弟于(咸)〔棫〕林之地,是为郑桓公。旧说另参[明]李贤等《明一统志》卷三十二:郑桓公墓在华州城西三里。  [清]刘於义等《陕西通志》卷七十一“华州”:周郑桓公墓,在州西关路南。卷二十九“华州”:周郑桓公祠,在州西南,离城一里。卷三:郑,豫州之域。(张士佩《雍韩考》)郑桓公为周司徒,采地咸林。(《国语》)渭水经郑县故城北,桓公友之故邑也。(《水经注》)古郑城在华州郑县东北二里。  944 虞万里:《〈郑风·缁衣〉诗旨与郑国史实、封地索隐》,《史林》,2007年1月,第130页。  945 吕文郁:《周代的采邑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13页。  946 [唐]柳宗元《唐丞相太尉房公德铭之阴》,《唐文粹》卷六:天子之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诸侯之入为王卿士亦曰公……为王卿士若卫武公、虢文公、郑桓公。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41页:成康之际,公卿的官爵制度当已确立。太保、太师、太史等执政大臣称“公”,其他朝廷大臣、由四方诸侯进入为卿的称“侯”,由畿内诸侯进入为卿的称“伯”,很是分明。  947 [汉]史游/撰,[唐]颜师古/注《急就章》卷一“郑子方”条下注:郑桓公友,周厉王之子,宣王母弟也。宣王封之于郑,其后或以国为氏,宋有郑翩,即其族也。  948 胡厚宣:《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9页。王健:《西周政治地理结构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407页引白川静语。  949 说法不一,详见王健:《西周政治地理结构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393-409页。  950 张亚初、刘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中华书局,1986年,第8-11页。左言东:《先秦职官表》,商务印书馆,1994年,第34页。另:有说郑桓公执掌周邦教化,似不确。这个说法大概是混淆了周代司徒与后世司徒不同的岗位职责。《全晋文》载晋武帝《又诏山涛》,有“司徒之职,实掌邦教”。  951 《史记·郑世家》。  952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ncient China: From the Origins of Civilization to 221 B.C.,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546.  953 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848页。  954 [宋]董逌《广川书跋》卷二“史伯硕父鼎铭”:史伯硕父鼎二,至和元年虢州得之。  955 [宋]黄伯思《东观余论》卷上“周史伯硕父鼎说”:右二器形制款识悉同,而文字刓缺,以二鼎參读而互辨之,可识者四十有三字,不可见五字而已。按史伯,周宣王臣,硕父其字也。郑桓公为周司徒,问王室于史伯,史伯具以诸国及晋、楚所以兴对。《春秋外传》是之,而《汉书?古今人表》于厉王、宣王时皆书史伯。疑非二人,盖羡文耳。  956 [清]徐元诰《国语集解》郑语第十六:元诰案:今河南汜水县为古东虢叔之国。郐,一作会,又作侩、桧,并同。汪远孙谓:“郐,在河南密县东,新郑县西。杜元凯以郐在密东,韦以为在新郑,其说可两通也。”  957 《国语·郑语》:桓公为司徒,甚得周众与东土之人,问于史伯曰:“王室多故,余惧及焉,其何所可以逃死?”史伯对曰:“王室将卑,戎狄必昌,不可偪也。当成周者,南有荆、蛮、申、吕、应、邓、陈、蔡、随、唐;北有卫、燕、狄、鲜虞、潞、洛、泉、徐、蒲;西有虞、虢、晋、隗、霍、杨、魏、芮;东有齐、鲁、曹、宋、滕、薛、邹、莒;是非王之支子母弟甥舅也,则皆蛮、荆、戎、狄之人也。非亲则顽,不可入也。其济、洛、河、颍之间乎!是其子男之国,虢、郐为大。虢叔恃势,郐仲恃险,是皆有骄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贪冒。君若以周难之故,寄孥与贿焉,不敢不许。周乱而弊,是骄而贪,必将背君,君若以成周之众,奉辞伐罪,无不克矣。若克二邑,鄢、弊、补、丹、衣、畴、历、莘,君之土也。若前华后河,右洛左济,主芣、騩而食溱、洧,修典刑以守之,是可以少固。”……  958 [古希腊]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History of the Peloponnesian War, by Thucydides),谢德风/译,商务印书馆,1960年,第2页。  959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11页引阎若璩《四书释地又续》。  960 参见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史论》,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51页:《左传》闵公元年所谓“凡邑有先君宗庙之主曰都,无曰邑。邑曰筑,都曰城”。这显然是春秋时代的历史,不合西周古制,因为邑在西周初年就指的是国,如“我大邑周”;营东“国”洛又说成作新“邑”于兹洛。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初期的筑城是封树,后期是土墉,一开始并没有“筑”和“城”、“邑”和“都”的严格分别。  961 [明]章潢《图书编》卷一百八“四礼总叙”:然则诸侯始封之太祖,如郑桓公友是也。郑桓公以周厉王少子而始封于郑,既为诸侯,可以立五庙矣。然其考则厉王,祖则夷王,曾祖则懿王,髙祖则共王,五世祖则穆王,自穆至厉皆天子也。诸侯不敢祖天子,则此五王之庙不当立于郑。此所谓此君之身全无庙也。必俟桓公之子,然后可立一庙以祀桓公为太祖,桓公之孙然后可立二庙以祀其祖。若祢必俟五世之后而郑国之五庙始备也。  [清]江永《群经补义》卷三“礼记”:尝疑成王赐鲁重祭,未必是赐之郊禘,乃是赐鲁得立文王庙也。诸侯不敢祖天子,而鲁有文王庙,郑有厉王庙,皆谓之周庙。孔氏谓周制诸侯有大功徳者得立其所出王庙,意其制始于成王。追念周公特赐伯禽使同于宋祖帝乙,而郑桓公、武公有功遂例赐之。《宣和博古图》有文王方鼎,其铭云:卤公作文王尊彛。卤公即鲁公,然则伯禽尝祭文王可知矣。至其后乃僭用郊禘,而记礼者不得其由来,遂以为赐之郊禘耳。史克作颂言僖公承祀匪解亦及皇皇后帝,皇祖后稷,而不以赐禘郊之事序于锡之山川土田附庸之下,亦可见成王本无此事也。  962 [法]古朗士:《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李玄伯/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12-113页。  963 [法]古朗士:《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第163-164页。  964 [英]伯特兰·罗素:《西方哲学史》(A 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 by Bertrand Russell),何兆武、李约瑟/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上册,第14页。  965 [清]姜炳璋《诗序补义》卷十二“桧”:其为郑武灭也,背郑负约故武公兴王师灭之,而王即以其地赐郑,故《郑语》首篇史伯所料秦、晋、齐、楚皆有归结,独于郑反不叙明,盖以不出史伯之所料,无容再赘也。文家以阙处见全者此类是也。  966 《史记·郑世家》:对曰:“……虢、郐之君见公方用事,轻分公地。公诚居之,虢、郐之民皆公之民也。”  967 邵炳军:《郑武公灭桧年代补证》,《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1月。  968 [清]顾炎武/著,[清]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61-262页:王室方骚,人心危惧。皇父以柄国之大臣,而营邑于向,于是三有事之多藏者随之而去矣,庶民之有车马者随之而去矣,盖亦知西戎之已逼,而王室之将倾也。以郑桓公之贤且寄帑于虢郐,则其时之国势可知。然不顾君臣之义而先去,以为民望,则皇父实为之首。昔晋之王衍,见中原已乱,乃说东海王越,以弟澄为荆州,族弟敦为青州,谓之曰:“荆州有江汉之固,青州有负海之险,卿二人在外,而吾留此,足以为三窟矣。”鄙夫之心亦千载而符合者乎?  969 [清]阮元《毛诗补笺》及《揅经室一集》卷四“诗十月之交四篇属幽王说”。  970 《十月之交》有说咏幽王时事,有说咏厉王时事,今人又有疑皇父为共和行政之共伯和者,参见陈国安:《〈诗·小雅·十月之交〉辨疑》,《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期。  971 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王国维遗书》,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据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影印,第4765页:(幽王)十一年春正月日晕。(《通鉴外纪》:幽王之末,日晕再重。)申人、郐人及犬戎入宗周,弑王及郑桓公。(《史记·周本纪》:申侯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遂杀幽王骊山下。《郑世家》:犬戎杀幽王于骊山下并杀桓公。)  972 [明]季本《春秋私考》卷一:则桓公贤君也,岂其怀二心而先谋自利邪?意者友之初封本以王子食采畿内,而虢、郐之迁则因其子有功而徙封也。然则所取虢、郐之地,盖当时已灭之国而周以与武公耳。  973 名掘突。[唐]司马贞《史记索隐》:谯周云“名突滑”,皆非也。盖古史失其名,太史公循旧失而妄记之耳。何以知其然者?按下文其孙昭公名忽,厉公名突,岂有孙与祖同名乎?当是旧史杂记昭、厉、忽、突之名,遂误以掘突为武公之字耳。(案:此说未必确实。春秋时代避讳不甚严格,详见[清]洪亮吉《春秋时君臣上下同名不甚避讳论》,《洪亮吉集》,中华书局,2001年,第991-992页。)  974 一说郑桓公伐郐取其邑,郑武公灭郐迁都。见邵炳军:《郑武公灭郐年代补正》,《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12月。  975 虢国有二,始封君虢仲、虢叔,文王之弟。东虢、西虢先秦时都称虢,东虢之称始于两汉。参见张彦修:《三门峡虢国文化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31-73页。岳连建、王龙正:《金文“城虢”为东虢考》,《文博》,2003年6月:虢仲、虢叔于周文王时始封于殷商旧地“虢”,西周的虢国由此得名。虢地在今河南荥阳县城汜水镇,原是商朝的一个氏族或方国所在地,也可能是商诸侯国崇国的某一地区,其名称见于商代甲骨卜辞。  另:虢国历来有二虢、三虢、四虢、五虢之辩,参见蔡运章:《国的分封与五个貌国的历史纠葛》,《中原文物》,1996年第2期。梁宁森:《关于虢国历史的几个问题》,《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1月。  976 《今本竹书纪年》:平王四年,郑人灭虢。  977 《史记·郑世家》:桓公……东徙其民洛东,而虢、郐果献十邑,竟国之。《集解》韦昭曰:“后武公竟取十邑之地而居之,今河南新郑也。”  978 郑人东迁,营建新邑,一说新邑一开始就叫新郑,见《汉书·地理志上》应劭注;一说在秦灭韩之后为区别于秦武公十一年在京兆之地所设之郑县才被命名为新郑,见曲英杰:《先秦都城复原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414页。  另参邵炳军:《郑武公灭桧年代补证》,《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1月:……据此六条佐证推测,在周幽王十一年(前771年)桓公死于骊山之难后,其子武公继续伐邻,鄢(邬)、弊……诸邑相继失守,郐国遂亡,时当周平王二年(前769年)。武公遂从郑(一名留,又名咸林,在今陕西省华县市)东迁其国于部国故地,按照古人迁国迁名的通例,遂将桧都邑更名曰新郑(在今河南省新郑市西北,即密县县城东南),故邻国都邑遂有“新郑”之谓,(郑世家》裴骃《集解》引韦昭《注》)又有“郑伯迁郑野留”之说,(桓十一年《公羊传》)此即所谓从“咸林之郑”“迁乎虢、郐”。(案:邵文以留为咸林之又名,似不确。)  979 [清]陆奎勋《陆堂诗学》卷三“彼留子嗟”条:留,即今之陈留。《公羊传》“郑先处留”是也。嗟音旧叶磋,施音旧叶沱,不知子嗟乃子多之讹,盖郑桓公字多父也,子国即郑武公。史迁以为掘突,谯周以为突滑,皆古书之乌焉豕亥讹而传讹也。按《国语》郑桓以孥与贿寄郐、虢,“将其来食”,寄孥也。“贻我佩玖”,寄贿也,诗缘此作,当属郑风,而留为东都之地,虽入王风可也。  980 [清]王闿运《春秋公羊传笺》卷二:宣王始封郑于留地,在河洛之间。《诗》曰:“彼留子嗟”,谓郑桓也。另参[清]徐鼒《读书杂释》,中华书局,1997年,第36-37页,引刘文公《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载“留君簋”二器,疑留为国名,子为爵称。  981 一说周宣王始封郑于留(王闿运《春秋公羊传笺》),不确,当是郑人东迁时先都于留。  982 一说与郐君交好是桓公时事,取郐国是武公时事,详见[清]陈立《公羊义疏》卷十五。  983 《公羊传·桓公十一年》:古者郑国处于留。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而野留。  984 [清]王闿运《春秋公羊传笺》卷二:笺曰:《国语》说幽王时郑桓公友用太史伯之言寄帑于虢郐,取十邑、食溱洧也。因帑在桧,其宫人得入桧宫见桧夫人,盖因伏甲攻袭之。  985 《国语·周语中》:王德狄人,将以其女为后。富辰谏曰:“不可。夫婚姻,祸福之阶也。由之利内则福,利外则取祸。……昔鄢之亡也由仲任,密须由伯姞,郐由叔妘,聃由郑姬,息由陈妫,邓由楚曼,罗由季姬,卢由荆妫,是皆外利离亲者也。”  986 郑玄《发墨守》有过质疑。惠栋引述并详驳郑玄,见[清]恵栋《九经古义》卷十三:《十一年传》云:古者郑国处于留,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而野留。案郐公者,郐仲也,夫人者,叔妘也,《周语》富辰曰:“郐之亡也,由叔妘。”注云:郐,妘姓之国,叔妘,同姓之女,为郐夫人。《郑语》史伯云:“子男之国,虢、郐为大。虢叔恃势,郐仲恃险,君若以周难之故,寄孥与贿焉,无不克矣。”寄孥与贿,故得通于夫人,而取其国。康成《发墨守》云:郑始封君曰桓公者,周宣王之母弟,国在宗周畿内,今京兆郑县是也。桓公生武公,武公生庄公,迁居东周畿内,国在虢、郐之间,今河南新郑是也。武公生庄公,因其国焉,留乃在陈、宋之东,郑受封至此,适三世,安得古者郑国处于留,祭仲将往省留之事乎?愚案:桓公寄孥与贿于虢、郐及十邑,幽王之乱,东京不守,当有处留之事,其后灭虢、郐十邑而居新郑,则以留为边鄙,当在武公之时,故云古者郑国,又云先郑伯。《公羊》之言正与《外传》合,郑氏不考而骤非之,过矣。《左传》“侵宋吕、留”。后汉彭城有留县,张良所封。(案:惠栋所言“《左传》‘侵宋吕、留’……”,不确,此留非彼留。陈留在河南开封附近,宋之留在江苏沛县附近,非一地。楚汉之际,刘邦驻军陈留郊外,得陈留人郦食其;张良初见刘邦之留为宋地之留,《史记索隐》韦昭云:“留,今属彭城”。案:良求封留,以始见高祖于留故也。《正义》《括地志》云:“故留城在徐州沛县东南五十五里。今城内有张良庙也。”)  987 [元]许谦《诗集传名物钞》卷四:家说《公羊传?桓十一年》古者郑国处于晋,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乃取其国而迁郑焉。《郑语》桓公光寄帑于虢、郐。《周语》“郐由叔妘”注郑武公灭之。则通乎叔妘者武公也。  988 [清]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卷二·桓公十一年:郑本在西京,桓公用史伯计,寄孥与贿于郭叔、郐仲之国。郐仲怠侈贪冒,取同姓女叔妘为夫人,武公因缘寄孥,故得通焉,《国语》言郐之亡由叔妘者是也。  989 [清]姜炳璋《诗序补义》卷十二“桧”:武公之得虢、桧,经无明文。《公羊传》“先郑伯有善于桧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按《周语》富辰谏王以狄女为后,有桧由叔妘、聃由郑姬之言,然谓其同姓相娶而已。韦昭注乃引《公羊》以实之,果尔则更甚于熊赀之灭息,安得谓贤君。  990 [清]朱鹤龄《诗经通义》卷三·郑:按《国语》郑桓公从史伯言寄孥贿于虢、郐而谋取其十邑,武公随平王东迁遂取之。《公羊传》云: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而野留,是为新郑。由其先得国不以正,故再传之后争夺不休,而其音亦好滥淫志,多女惑男之诗,然则风化之原其可不谨哉。  991 [清]姜炳璋《诗序补义》卷十二·桧:又何氏楷据《竹书》云:幽王死,虢公立王子余臣。平王四年郑灭虢,桧为其党,因并灭之。今据国史之文断之,而知其不然。  992 [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河南二·开封府》:陈留县,在府东五十里,春秋为留地,属郑,后为陈所并,故曰陈留。  993 [清]恽敬《大云山房文稿初集》·黍离说: 一则曰此何人,再三则曰此何人,此何人,盖卽指晋文侯、卫武公、郑武公言之。何也?幽王事起仓卒,君灭国残,然四方及畿内诸侯无恙也。三君者能同心讨贼,灭之绝之,修城池、建社稷宗庙而守之,周可以不东。而卒东者,由郑桓公死难,武公内怛,不敢与犬戎抗,晋文侯、卫武公去西都千里,各顾其国,不为王室图久远也。夫皇父、荣夷斫之于方茂者也,然且纤才侈欲容悦之徒而已。若三君者,天下仰望为圣贤豪杰,王室所倚重,而乃至于此,不重可责邪?此《黍离》诗人之意也。  994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百六十一:桧,妘姓,髙辛火正祝融之后,武王封之为桧,子国,在《禹贡》豫州外方之北,荥波之南,居溱、洧之间。夷王、厉王之时,桧公不务政事而好洁衣服,大夫去之,于是桧之变风始作。幽王时为郑桓公所灭。  995 [日]竹添光鸿:《左氏会笺》,富山房编辑局,明治四十四年,第21页:东虢在今开封府汜水县西北,即制邑,即虎牢,秦置成皋县。  996 [清]徐元诰《国语集解》郑语第十六:元诰案:《路史·国名纪》,邬,妘姓,高阳氏后国,后为郑所灭,故为郑地。与晋邬别,在今河南偃师县,其西南尚有邬聚。宋庠本作“鄢”,今不从。  997 李玉洁:《郑国的都城与疆域》,《中州学刊》,2005年11月:郑国的疆域,东至滑(在今河南省睢县),东南至桐丘、鄂,即今扶沟、鄢陵;西北可达今沁阳、济源;南至临颖,西南至鲁山,向西可抵巩县等。可见,郑国的疆域在今河南省的中心地区。  998 胡进驻:《东周郑韩墓葬研究》,郑州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论文,2003年,第4页。  999 [清]杭世骏,《订讹类编》,《订讹类编·续补》,中华书局,1997年,第90页:又云,元周公谨云,上巳当作日干之己。古人用日,如上辛、上戊之类,皆用日干,无用支者。若首芴尾卯、首未尾辰,则上旬无巳矣。  1000 [清]王先谦《三家诗义集疏》:“韩诗说:‘《溱与洧》,说人也。郑国之俗,三月上巳之日于两水上,招魂续魄,拂除不祥,故诗人愿与所说者同往观也。’”  1001 《汉书·地理志》:右雒左泲,食溱、洧焉。土陿而险,山居谷汲,男女亟聚会,故其俗淫。《郑诗》曰:“出其东门,有女如云。”又曰:“溱与洧方灌灌兮,士与女方秉菅兮。”“恂盱且乐,惟士与女,伊其相谑。”此其风也。吴札闻《郑》之歌,曰:“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自武公后二十三世,为韩所灭。  1002 参见张铭远:《生殖崇拜与死亡抗拒》,中国华侨出版公司,1991年,第1-82页。  1003 李衡眉:《野合习俗的由来》,《社会科学战线》,1990年第1期。  1004 《毛诗序》:《缁衣》美武公也。父子并为周司徒,善于其职,国人宜之,故美其德,以明有国善善之功焉。  1005 马振理:《诗经本事》,世界书局,1936年,中册,第1226页:案此诗正言桓公东寄孥与贿,虢、郐轻分公地,一时舆论欢迎之情跃然纸上,所谓“适子之馆,授子之粲”者是也。而虢、郐之君仍俨在梦中,真诗人之化笔也。顾国家者公器,全以民情向背为转移。民情所向,即为彼善于此,亦即为贤。至于双方之孰成孰败,吾人盖有所不暇论矣。故孔子读《缁衣》,亦许虢、郐之民好贤之心至也。  1006 [明]林文俊《赠大司马紫岩刘公被召入朝序》,《方斋存稿》卷六:今公得立于朝,则其泽将及天下矣。是以命下之日,远近闻者无不动色相贺,顾惟留都文武衣冠之士,至于闾井细氓,数十万貔貅之卒,皆戚然不怿,甚至赍咨涕洟若不忍别公以去者。予闻而叹曰:休矣哉。昔郑桓、武公相继入为周司徒,周人爱之,有《缁衣》之诗焉。今喜公之入者将不类是也乎?昔周公之居东都,召公之巡南国,其民或预恐其归而悲之,或追思其徳而爱之,乃有《九罭》之歌、《甘棠》之咏焉。今戚公之去者将不类是也乎?予观公之出入其所系于人心者如此……  1007 《吕氏春秋·荡兵》:古圣王有义兵而无有偃兵。兵之所自来者上矣,与始有民俱。……兵诚义,以诛暴君而振苦民,民之说也,若孝子之见慈亲也,若饥者之见美食也;民之号呼而走之,若强弩之射于深溪也,若积大水而失其壅堤也。中主犹若不能有其民,而况于暴君乎?  1008 《吕氏春秋·振乱》:攻伐之与救守一实也,而取舍人异。……夫攻伐之事,未有不攻无道而罚不义也。攻无道而伐不义,则福莫大焉,黔首利莫厚焉。禁之者,是息有道而伐有义也,是穷汤、武之事,而遂桀、纣之过也。  1009 [清]方玉润《诗经原始》,中华书局,1986年,第295页:此必桧破民逃,自公族子姓以及小民之有室有家者,莫不扶老携幼,絜妻抱子,相与号泣路歧,故有家不如无家之好,有知不如无知之安也。而公族子姓之为家室者尤甚。  1010 邵炳军、路艳艳:《〈诗·桧风·隰有苌楚〉、〈匪风〉作时补证》,《中国文化研究》,2006年第3期。王建国:《论〈诗·桧风〉的创作时代》,《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4年第3期。  1011 吴淑玲:《“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考辨》,《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景爱:《左、右史分职说质疑》,《历史研究》,1979年第1期。  1012 [清]全祖望《春秋四国强弱论》,《鲒埼亭集外编》卷三十六,《全祖望集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486页:郑桓公当周之季已能卜齐、晋、秦、楚四国之大,其后卒如其言。  1013 [元]吴莱《渊颍集》卷五“秦誓论下”: 夫西周之末,王政舛错,史伯知其必乱则当矣。齐固大国也,虽晋文侯帅师以救周难,犹次国耳,楚亦蛮夷蕞尔子男之邑,秦仲方入仕于周,尚未得岐丰地,未列于诸侯,岂得与诸姬代干也哉?必周之东迁,齐始霸,晋亦相继而霸,秦则桀骜于西,楚则暴横于南,惟郑也适居四方之会,交南北之冲,彼四国者恒困之矣。丘明特与鲁悼公同时,且推其所见而言,皆附会无诚实。  1014 [宋]黄震《黄氏日抄》卷五十二:幽王时,史苏谓郑桓公曰:成天地之大功者,其子孙未尝不章,虞夏商周是也。周衰,晋楚齐秦必将代兴。谓楚之祖祝融司天,齐之祖伯夷典礼,嬴之祖伯翳能议万物以佐舜,晋则武王之后惟晋在也。已而皆然,然其所由兴者非其道矣,其子孙之责欤,抑世变耶?  1015 《韩非子·说难》:昔者郑武公欲伐胡,故先以其女妻胡君以娱其意。因问于群臣:“吾欲用兵,谁可伐者?”大夫关其思对曰:“胡可伐。”武公怒而戮之,曰:“胡,兄弟之国也,子言伐之何也?”胡君闻之,以郑为亲己,遂不备郑,郑人袭胡,取之。  1016 杨丙安:《十一家注孙子校理》,中华书局,1999年,第295页。  1017 《韩非子·内储说下》:郑桓公将欲袭郐,先问郐之豪杰良臣辩智果敢之士,尽与其姓名,择郐之良田赂之,为官爵之名而书之,因为设坛场郭门之外而埋之,衅之以鸡豭,若盟状。郐君以为内难也而尽杀其良臣,桓公袭郐,遂取之。  1018 [清]姜炳璋《诗序补义》卷十二?桧:《集传》于郑世系言郑武公又得桧、虢之地,及叙桧又云桧为郑桓公所灭。按郑之灭桧,《史记》、《韩非》、《说苑》、《公羊》皆载其事,然皆不可信。  1019 参见陈奇猷:《韩非子新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267页注三。  1020 [宋]刘恕《资治通鉴外纪》卷四·周纪二。  1021 详见张以仁:《春秋史论集》,联经民国七十九年,第205-248页。  1022 [清]浦起龙《史通通释》卷十六“汲冡纪年一条”:呜呼,向若二书不出,学者为古所惑,则代成聋瞽,无由觉悟也。(案:此亦《疑古》之余也。赘尾数语,尤为害理。观本传,其子彚尝以汲冡诸书皆后人追修,非当时正史,特着外传以判之意,亦不直其父说与?  1023 [清]康熙朝《御纂朱子全书》卷六十一《朱子语类》“春秋”:周自东迁之后,王室益弱,畿内疆土皆为世臣据袭,莫可谁何,而畿外土地亦皆为诸侯争据,天子虽欲分封而不可得。如封郑桓公,都是先用计指射郐地,罔而取之,亦是无讨土地处,此后王室子孙岂复有疆土分封?某尝以为郡县之事已萌于此矣,至秦时是事势穷极去不得了,必须如此做也。  1024 参见吕文郁:《周代的采邑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第140-141页:采邑与公邑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采邑主如果丢掉官职或受到周王惩处,就可能失去采邑,他的采邑将收归王室而变成公邑。随着一批又一批新兴贵族的崛起,周王不断地把许多公邑封授给新的采邑主,这样,原来的公邑就将陆续成为新贵族的采邑。在一般情况下,采邑变为公邑的较少,而公邑变为采邑的则比较多。西周王畿土地变化的基本趋势,是公邑在不断减少,采邑在不断增加。  1025 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67页。  1026 虞万里:《〈郑风·缁衣〉诗旨与郑国史实、封地索隐》,《史林》,2007年1月,第131页:桓公初封岐周棫林,后与商人郑族约信盟誓,共同东迁渭洛之间,筚路蓝缕,开辟新国,使得“周民皆说,河、洛之间,人便思之”  1027 胡厚宣:《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9页:武丁之子又有名子奠者,如卜辞言……他辞又有地名奠,亦当即子奠之所封。  1028 徐中舒:《从古书中推测之殷周民族》,《徐中舒历史论文选集》,中华书局,1998年。(案:在这个问题上,徐复观有过强烈的反驳意见可以参考。见徐复观:《两汉思想史——周秦汉政治社会结构之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一卷,第48-51页。)  1029 邱文山、张玉书、张杰、于孔宝:《齐文化与先秦地域文化》,齐鲁书社,2003年,第12-13页:西周时的商人也和手工业的“百工”一样,是隶属于官府的,即“工商食官”,专为贵族服务的。远地交换的自由商人,在西周初期多半是商代遗民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去经营。在周人眼中,商代遗民是被征服者,从事商业是贱事(因为从事远地商业活动的人多半是商族人,因而相沿称呼做买卖的人为“商人”);周人以征服者自居,从来是从事农业的。西周初期商业暗淡,从事商业的活动者历尽艰辛。到西周末年,商人由于获利较丰,逐渐富裕起来,以其资财甚至可以与贵族“分庭抗礼”,由是引起人们的重视。“如贾三倍,君子是识。”(《诗经·大雅》)至郑桓公东迁时,甚至与商人相约“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而共处之”,且订了“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丐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左传·昭公十六年》)的盟誓,商人渐渐被周人看得起了。  另见周自强主编:《中国经济通史·先秦经济卷》,经济日报出版社,2000年,第933-934页引郭沫若《十批判书》(1982,p20)及赵锡元《中国奴隶社会史述要》(1986,p187-188)。  1030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Politics, by Aristotle),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117-118页。  1031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118-119页。  1032 《古本竹书纪年》:伯盘与周幽王俱死于戏。先是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所杀。  1033 据晁福林,幽王至平王共有三次二王并立的局面,平王(天王)与携王并立为第三次。见晁福林:《论平王东迁》,《历史研究》,1991年第6期。  1034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百七十七“《陈博士书解》三十卷”:《中兴艺文志》:绍兴时太学始建,陈鹏飞为博士,发眀理学,为《陈博士书解》。  1035 [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二“《陈博士书解》三十卷”:礼部郎中永嘉陈鹏飞少南撰。秦桧子熺尝从之游,在礼部时,熺为侍郎,文书不应令,鹏飞辄批还之,熺浸不平。鹏飞说书崇政殿,因论《春秋》母以子贵言《公羊》说非是,桧怒,谪惠州以没。今观其书绍兴十三年所序于《文侯之命》,其言骊山之祸,申侯启之,平王感申侯之立己而不知其徳之不足以偿怨。郑桓公友死于难,而武公复娶于申,君臣如此,而望其振国耻,难矣。呜呼,其得罪于桧者岂一端而已哉?  1036 王玉哲:《古史集林》,中华书局,2002年,第362-363页。  1037 [清]崔述《丰镐考信录》卷七,[清]崔述/撰著,顾颉刚编订:《崔东壁遗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47页:况宜臼之于王,父子也,申侯之于王,君臣也。君臣、父子,天下之大纲也;文、武未远,大义犹当有知之者。况晋文侯、卫武公,当日之贤侯也,而郑武公、秦襄公亦皆卓卓者,宜臼以子仇父,申侯以臣伐君,卒弑王而灭周,其罪通于天矣,此数贤侯者当声大义以讨之;即不然,亦当更立幽王他子或宣王他子,何故必就无君之申而共立无父之宜臼哉?  1038 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48-49页。另:平王东迁之原因,学者们有“投戎说”、“避秦说”、“受逼于秦、晋、郑诸侯说”、“寻求晋、郑、卫等诸侯的保护说”等等观点,还有人提出“气候说”,参见李喜峰:《论周平王的东迁》,《安康师专学报》2005年2月。  1039 张建军:《诗经与周文化考论》,齐鲁书社,2004年,第178-179页。  1040 参见晁福林:《论平王东迁》,《历史研究》,1991年第6期。  1041 《汉书·儒林传》:辕固,齐人也。以治《诗》孝景时为博士,与黄生争论于上前。黄生曰:“汤、武非受命,乃杀也。”固曰:“不然。夫桀、纣荒乱,天下之心皆归汤、武,汤、武因天下之心而诛桀、纣,桀、纣之民弗为使而归汤、武,汤、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为何?”黄生曰:“‘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贯于足。’何者?上下之分也。今桀、纣虽失道,然君上也;汤、武虽圣,臣下也。夫主有失行,臣不正言匡过以尊天子,反因过而诛之,代立南面,非杀而何?”固曰:“必若云,是高皇帝代秦即天子之位,非邪?”于是上曰:“食肉毋食马肝,未为不知味也;言学者毋言汤、武受命,不为愚。”遂罢。  1042 [清]崔述《丰镐考信录》卷七,[清]崔述/撰著,顾颉刚编订:《崔东壁遗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552,246,247页,转引自罗炳良:《崔述历史考证方法论的局限性——以考证司马迁〈史记〉“申侯与弑幽王”之说为例》,《廊坊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6月:申侯与弑幽王,其事本之《史记》,而《史记》采之《国语》史苏、史伯之言,然经传固无此事也。《诗》、《书》或多缺略,《左传》往往及东迁时事而不言此,乃至《周语》专记周事而亦无之。此非常之大变,周辙之所由东,何以经传皆无一言及之,而但旁见于晋、郑之《语》,史伯逆料之言,史苏追述之事,乌在其可信为实也?……此事揆诸人情,征诸时势,皆不宜有。申在周之东南千数百里,而戎在周西北,相距辽越,申侯何缘越周而附于戎?……幽王昏纵淫暴,剖克在位,久矣失民之心,是以戎来侵伐而不能御,日渐蚕食,至十一年而遂灭。戎之力自足灭周,初不待于申侯之怒也。  1043 详见罗炳良:《崔述历史考证方法论的局限性——以考证司马迁〈史记〉“申侯与弑幽王”之说为例》,《廊坊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6月。  1044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昭公二十六年”疏:《汲冢书纪年》云: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盘以为大子,与幽王俱死于戏。先是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大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所杀。以本非适,故称携王。束皙云:案《左传》携王奸命,旧说携王为伯服,伯服古文作伯盘,非携王伯服立为王积年,诸侯始废之而立平王。其事或当然。(案:伯服当为伯盘,参见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59-60页。范祥雍:《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订补》,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34页。)  1045 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辑校》,《王国维遗书》,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据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影印,第4651-4652页。  1046 李学勤:《论仲爯父簋与申国》,《中原文物》,1984年第4期。另参杨宽:《杨宽古史论文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73页。  1047 魏仁华:《南阳之申在西周春秋时期的战略地位》,《南都学坛》(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5期。  1048 周宝宏:《近出西周金文集释》,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129-130页。  1049 何浩:《西申、东申与南申》,《史学月刊》,1988年第5期。晁福林:《论平王东迁》,《历史研究》,1991年第6期。  1050 邵炳军:《论平王所奔西申之地望》,《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7月。  1051 参见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234页:姬姓族从其形成之时起即与姜、姞等异姓亲族同居共处,并累世联姻。此种关系无疑地促进了姬姓族与异姓间的文化交流,并且对姬姓族本身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在这种客观环境下,姬姓族虽然始终是周民族中的骨干,但其血亲独尊与排外意识并不十分强烈,而能够在政治上与异姓亲族相亲善。  1052 [英]达尔文:《人类的由来》,潘光旦、胡寿文/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77页。  1053 [美]威尔·杜兰:《世界文明史》(The Story of Civilization, vol.1, by Will Durant, 1935),东方出版社,1998年,第一卷,第19页。  1054 邵炳军:《周平王奔西申与拥立周平王之申侯——周“二王并立”时期诗歌创作历史文化背景研究》,《贵州文史丛刊》,2001年1月。  1055 李学勤:《论仲爯父簋与申国》,《中原文物》,1984年第4期。  1056 何浩:《楚灭国研究》,武汉出版社,1989年,第206页。魏仁华:《南阳之申在西周春秋时期的战略地位》,《南都学坛》(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5期。  1057 何浩:《西申、东申与南申》,《史学月刊》,1988年第5期。晁福林:《论平王东迁》,《历史研究》,1991年第6期。  1058 邬锡非:《也谈西周申国的有关历史问题》,《杭州大学学报》,1992年3月。  1059 周成:《中国古代交通图典》,中国世界语出版社,1995年,第2页。  1060 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82页。  1061 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三卷上册,第709-710页。  1062 参见周成:《中国古代交通图典》,中国世界语出版社,1995年,第11页《西周至春秋早期交通干线示意图》。  1063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正义曰:杜以为凡倒本其事者,皆言初也。贾逵云“凡言初者,隔其年,后有祸福,将终之,乃言初也”。  1064 许倬云:《西周史》,三联书店,1995年,第51页。  1065 吕思勉:《先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55页:《贾子·益壤》曰:“黄帝者,炎帝之兄。”《制不定》曰:“炎帝者,黄帝之同父母弟。”说虽不同,必有所本。  1066 《国语·晋语》: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二帝用师以相济也,异德之故也。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异类虽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同志虽远,男女不相及,畏黩敬也。  1067 “四岳”异说很多,如王玉哲考订四岳即今山西南部霍太山。见王玉哲:《中华远古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52-456页。  1068 《国语·郑语》:公曰 :“谢西之九州,何如?”对曰 :“其民沓贪而忍,不可因也。唯谢、郏之间,其冢君侈骄,其民怠沓其君,而未及周德;若更君而周训之,是易取也,且可长用也 。”  1069 傅斯年:《姜原》,《傅斯年全集》,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三卷,第46-53页。  1070 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848页:周宣王时,开始把亲戚和大臣分封到中原地区。周宣王曾分封他的母舅到申,称为申伯,接着又增加谢作为封邑,并派大臣召伯虎率领大军前往,“彻申伯土地”,建筑大城,营造寝庙,周王并且到郿(今陕西眉县东北),亲自为申伯饯行,还赏给大圭作为凭证。大臣尹吉甫还作《崧高》之诗赠予申伯,作为纪年,就是《诗经·大雅·崧高》。  1071 钱穆此说并非确定之论。另外的说法如田继周《先秦民族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88年,第200页:“至于华夏的‘华’字,在夏朝有没有出现,就更难说了。若据《尚书》注‘冕服采章曰华’,华是由于夏族的服饰和文化特征而得名,后便演化为华与夏为同义语,或合而为一称之为‘华夏’了。”  1072 钱穆:《黄帝》,三联书店,2005年,第9-10页。  1073 武公十年,娶申侯女为夫人,曰武姜。生太子寤生,生之难,及生,夫人弗爱。后生少子叔段,段生易,夫人爱之。  1074 [清]金圣叹《左传释》,《金圣叹全集》,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三卷,第661页。  1075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寐寤而庄公巳生,故惊而恶之。……○正义曰:谓武姜寐时生庄公,至寤始觉其生,故杜云“寐寤而庄公巳生”。  1076 萧兵:《〈左〉疑三则》,《扬州师院学报》,1981年第4期。  1077 [清]顾炎武《左传杜解补正》:寤寐而庄公已生,恐无此事。  1078 [清]梁玉绳《史记志疑》:余谓当时庄公在孕时,武姜尝梦生子不利于己,惊而觉。及生庄公,遂以名而恶之。至史公谓段生易,乃以意言之耳。  1079 [清]朱骏声《春秋左传识小录》:寤读为牾,逆也。逆产如手足先见之类,仍送进门,令其徐转而顺生。另见:《说文通训定声·豫部》:寤,假借为啎。  1080 钱钟书:《管锥编》,中华书局,1979年,第168页。  1081 [美]威尔·杜兰《世界文明史》(The Story of Civilization, vol.1, by Will Durant, 1935),东方出版社,1998年,第一卷,第35页。  1082 参见王子今:《秦汉“生子不举”现象和弃婴故事》,《史学月刊》,2007年第8期。  1083 [英]达尔文:《人类的由来》,潘光旦、胡寿文/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76-177页。  1084 参见章彦华、颜忠诚:《动物的杀婴现象》,《生物学通报》,2007年第6期。  1085 [明]冯时可《左氏释》:夫人之恶者,恶其怪也,恶其惊也。  1086 [清]杭世骏《订讹类编》,《订讹类编·续补》,中华书局,1997年,第89页:读书须读古本,往往一字之误,而文义遂至判然。如《周语》“昔我先王世后稷”注云:后,君也;稷,官也。父子相继为世。盖指弃与不窋而言。谓昔我先王世君此稷之官也。考之《史记·周本纪》亦然。而今本直云“昔我先世后稷”,似后稷专属之一人,又几讹为周家之后稷矣。若将我先二字读断,则又成何句法乎?  另参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7页:后稷原是稷神的称谓,不是官名。西周时代确曾以后稷为农官之长,该是由于推崇后稷的缘故。  1087 郑慧生:《〈左传〉训诂五则》,《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3月:古人以易生为灾异,从而不喜欢这个婴儿,那是古人的思想,我们不能以之为怪,更不应该牵强附会去改变传统的训释。我以为,郑人记载庄公寤生的事,还有比附后稷的一番深意(二人的母亲又都为姜姓),如果硬要改训寤生为牾生,为难产,那就失去这一番深意了。  1088 [清]成瓘《读诗偶笔》。  1089 [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笺云:康、宁皆安也。姜嫄以赫然显著之徵,其有神灵审矣。此乃天帝之气也,心犹不安之。又不安徒以禋祀而无人道,居默然自生子,惧时人不信也。  1090 [法]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Les Formes Elémentaires de la Vie Religieuse, Le Systeme Totémique en Australie, by Emile Durkheim, Alcan, Paris, 1912),渠东、汲喆/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37页。  1091 [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生民》:帝,高辛氏之帝也。武,迹。敏,疾也。从于帝而见于天,将事齐敏也。……笺云:帝,上帝也。敏,拇也。介,左右也。夙之言肃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而肃戒不复御。后则生子而养长之,名曰弃。舜臣尧而举之,是为后稷。……[疏]“厥初”至“后稷”。○毛以为,本其初生此民者,谁生之乎?是维姜嫄。言有女姓姜名嫄生此民也。既言姜嫄生民,又问民生之状。言姜嫄之生此民,如之何以得生之乎?乃由姜嫄能禋敬能恭祀于郊禖之神,以除去无子之疾,故生之也。禋祀郊禖之时,其夫高辛氏帝率与俱行,姜嫄随帝之后,践履帝迹,行事敬而敏疾,故为神歆飨。神既飨其祭,则爱而祐之,于是为天神所美大,为福禄所依止,即得怀任,则震动而有身。祭则蒙祐获福之夙早,终人道则生之。……○郑唯履帝以下三句为异。其首尾则同。言当祀郊禖之时,有上帝大神之迹。姜嫄因祭见之,遂履此帝迹拇指之处,而足不能满,时即心体歆歆,如有物所在身之左右,所止住于身中,如有人道精气之感己者也。于是则震动而有身,则肃戒不复御。馀同。  1092 [清]崔述《丰镐考信录》卷一,[清]崔述/撰著,顾颉刚编订:《崔东壁遗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63页:《史记·周本纪》云:“后稷之母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弃。”其说盖因《大雅》“履帝武”之文而附会之者。郑氏笺《诗》,遂用其说。至宋,欧阳永叔、苏明允出,皆从毛氏,以为从帝喾之行,而驳《史记》、郑笺之非;然后经义始明,圣人之诬始白。而朱子作《诗传》独从郑氏,且云:“古今诸儒多是毛而非郑,然按《史记》亦云然,则非郑之臆说矣。”又云:“稷、契皆天生之,非有人道之感,不可以常理论也。汉高祖之生亦类此。”又引张子厚之言云:“天地之始,固未尝先有人也,则人固有化而生者矣;盖天地之气生之也。”  另参丁山:《中国古代宗教与神话考》,龙门联合书局,1961年,第7-9页:我认为姜嫄可能即“羱羊”之倒语。羱羊者,坟羊也……假定姜嫄得名于“羱羊”之说为不钜谬,那末,我现在可以论定:姜嫄,即是土神,也即是“土之怪曰羵羊”。土神,在古代希腊神话称为地母(Gais),到了农业发达时代变而为谷神(Scros),用以比较《大雅·生民》之诗,姜嫄恰符于地母,而后稷正相当于希腊神话的谷神。因此,《帝系》、《周本纪》所传姜嫄生后稷的故事,现在,我们只能视为农业生产时代所应有的原始生殖神话。  1093 岑仲勉:《周初生民之神话解释》,《两周文史论丛》,中华书局,2004年,第2-3页。  1094 何飞燕:《后稷弃孕生及其被弃传说故事新考》,《殷都学刊》,2006年4月。  1095 萧东海:《一个未被读懂的上古神话故事——〈诗经·大雅·生民〉前三章解读》,《井冈山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  1096 胡万川:《中国的江流儿故事》,《二十世纪中国民俗学经典·传说故事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236-237页,引《博物志》及Sir James G. Frozor, P.455。另:考之“水中试婴”的心态,还可参照[法]列维-斯特劳斯:《忧郁的热带》(Tristes Tropiques, by Claude Levi-Strauss, Librairie Plon 1955 et 1973),王志明/译,三联书店,2000年,第81页:属于同一时期,在附近的另一座岛屿(波多黎各,根据欧维也多(Oviedo)的证辞),印第安人把这人捕捉来,活活淹死。淹死以后几个礼拜之内,印第安人派警卫看守那些尸体,目的是要看看这些白人的尸体会不会腐烂。比较一下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研究方法,可得到两个结论:白人相信社会科学,印第安人则相信自然科学;白人认为印第安人是野兽,印第安人则怀疑白人可能是神。  1097 岑仲勉:《周初生民之神话解释》,《两周文史论丛》,中华书局,2004年,第16-17页。  1098 [清]魏源《诗古微》。褚斌杰《诗经全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即取其解。  1099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10页:寤生,杜注以为寤寐而生,误。寤字当属庄公言,乃“牾”之借字,寤生犹言逆生,现代谓之足先出。明焦竑《笔乘》早已言之,即《史记·郑世家》所谓“生之难”。应劭谓生而开目能视曰寤生,则读寤为悟,亦误。其他异说尚多,皆不足信。  1100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10页:应劭谓生而开目能视曰寤生,则读寤为悟,亦误。  1101 张泽渡:《“寤生”探诂》,《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1月:宋《太平御览·人事部·产》引《风俗通》云:“不举寤生子。俗说儿堕地,未能开目视者谓之寤生,举寤生子妨父母。谨案:《春秋左氏传》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因名寤生。武公终老天年,姜氏亦然,安有妨其父母乎?”这是迄今引得最早、引文最全的例证。  1102 张泽渡:《“寤生”探诂》,《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1月。  1103 《左传·桓公二年》:初,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条之役生太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师服曰:“异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义,义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  1104 [清]俞樾《湖楼笔谈》,《九九销夏録》,中华书局,1995年,第183页:晋穆侯名其二子曰仇、成师,盖皆美名。《左传》载师服之言,乃有“嘉耦曰妃。怨耦曰仇”之说,此好事者为之。《尔雅》云:“仇,合也。”又云:“仇,匹也。”《周南》两言“好仇”。《大雅》言“仇方”。毛公皆训为匹,与《雅》谊合。“怨耦”之说,非古训也。郑君用《左传》以易毛义,殊为失之。春秋时人好因字义横生议论……  1105 《金文今译类检·殷商西周卷》,广西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29页。  1106 朱芳圃:《殷周金文释丛》,中华书局,1962年:金文“段”象手持椎于厂中捶石之形。  1107 董莲池:《说文解字考正》,作家出版社,2005年,第119页:疑表有矿石之所,用殳击打之,以表“段”意,应是会意字。  1108 [清]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二十三:段读为碫,字或作锻。《大雅·公刘篇》“取砺取锻”。传云:锻,石也。笺云:锻石所以为锻质也。取锻厉斧斤之石可以利器用。《说文》:碫,砺石也。……  1109 范祥雍:《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订补》,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37页:《春秋啖赵集传纂例》一云:“《竹书》自是晋史,又与《公羊》同。”案《公羊传·隐公元年》云:“郑伯克段于鄢。克之者何?杀之也。”陆氏所云,当即谓此。  1110 《史记·郑世家》:郑武公十年取申侯女武姜,十四年生庄公寤生,十七年生太叔段。  1111 [美]S.E. Taylor L.A. Peplau D.O. Sears:《社会心理学》(Social Psychology, 10th Edition, 2000),谢晓非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02页。  1112 [美]S.E. Taylor L.A. Peplau D.O. Sears:《社会心理学》,第213-214页。  1113 详见钱穆:《先秦诸子系年》,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61-66页。  1114 [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檀弓》:死而不吊者三:畏、压、溺。死而不吊者三:谓轻身忘孝也。畏,人或时以非罪攻己,不能有以说之死之者。孔子畏于匡。压,行止危险之下。溺。不乘桥舡。 ○正义曰:此一节论非理横死不合吊哭之事。○“畏”谓有人以非罪攻己,己若不有以解说之而死者,则不吊。郑玄注引《论语》以证之,明须解说也。案《世家》云,阳虎尝侵暴于匡,时又孔子弟子颜刻为阳虎御车。后孔子亦使刻御车,从匡过。孔子与阳虎相似,故匡人谓孔子为阳虎,因围,欲杀之。孔子自说,故匡又解围也。自说者,谓卑辞逊礼。《论语注》云:“微服而去。”谓身著微服,潜行而去,不敢与匡人斗,以媚悦之也。○“厌”谓行止危险之下,为崩坠所厌杀也。○“溺”谓不乘桥舡而入水死者,何胤云:“冯河、潜泳,不为吊也。”除此三事之外,其有死不得礼亦不吊。  1115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虢叔,东虢君也。恃制岩险而不修德,郑灭之。恐段复然,故开以佗邑。……○正义曰:僖五年传曰“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晋语》称文王“敬友二虢”,则虢国本有二也。晋所灭者,其国在西,故谓此为东虢也。《郑语》:史伯为桓公诈谋云:“虢叔恃势,郐仲恃险,晋有骄侈怠慢之心。君以成周之众,奉辞伐罪,无不克矣。”桓公从之。是其恃险而不修德为郑灭之之事也。  1116 [清]魏禧/撰,[清]彭家屏/参订《左传经世钞》:地险则难制,故不许,然措语纯是亲爱。正德中,梁公储草秦王请地诏,妙用类此。  1117 [清]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九“悟主”条:梁文康公事武庙。当秦王请塞上沃地。嬖臣朱宁、江彬为援。公独当制。草上曰。高皇帝令。此地不以封。非有爱也。地广饶。产善马。士卒刁悍。易生戎心。奸萌纵谀。不利社稷。王受地。毋俷德。毋聚奸人。毋多畜士马谋不轨。上览之。大骇曰。不意可虞若是。其勿与。  1118 [明]冯梦龙《智囊》:英明之主,不可明以是非角,而未始不可明以利害夺。此与子房招四皓同一机轴。  1119 《孟子·公孙丑下》。  1120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1121 任伟:《西周封国考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228页。  1122 岳连建、王龙正:《金文“城虢”为东虢考》,《文博》,2003年6月:……由以上分析可知,皋原字形亦从虎,本为恺甲之名,其义为虎或虎皮,与从虎之虢字义相合。故成皋也可写作成虎,而成、城同音通假,所以成虎即城虎,城虎可解释为以城围虎,正是虎牢之义。前文已经指出,虎牢之名来自于虢,所以成皋之名亦应来源于虢。  1123 《战国策·韩策一·三晋已破智氏》:三晋已破智氏,将分其地。段规谓韩王曰:“分地必取成皋。”韩王曰:“成皋,石溜之地也,寡人无所用之。”段规曰:“不然,臣闻一里之厚,而动千里之权者,地利也。文人之众,而破三军者,不意也。王用臣言,则韩必取郑矣。”王曰:“善。”果取成皋。至韩之取郑也,果从成皋始。  1124 [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六。  1125 [清]王先谦《合校水经注》卷五·河水:成皋县之故城在伾上,萦带伍阜,绝岸峻周,高四十许丈,城张翕险崎而不平。《春秋传》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案: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城张翕险崎而不平”作“城张翕崄,崎而不平”,似不确。)  1126 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397-398页:天子射鸟猎兽于郑圃,命虞人掠林,有虎在于葭中。天子将至,七萃之士高奔戎,生擒虎而献之,天子命之为柙,畜之东虢,是曰虎牢矣。然则虎牢之名,自此始也。  [清]翟云升《覆校穆天子传》,五经岁遍斋本:有虎在乎葭中。天子将至,七萃之士高奔戎,请生捕虎,必全之。乃生捕虎而献之天子,命之为柙,而畜之东虞,是为虎牢。(案:东虞当作东虢。)  1127 岳连建,王龙正:《金文“城虢”为东虢考》,转引自陈习刚:《唐五代以前虎牢、虎牢关问题考论》,《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05年12月。  1128 陈习刚:《唐五代以前虎牢、虎牢关问题考论》,《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05年12月:郭沫若据西周《小臣单觯》铭“王后返,克商,在成师”,认为“此武王克商时器……成乃成皋,一名虎牢,在古乃军事重地”。郑杰祥进一步指出,成皋在西周初期原称作成,成是沿袭夏商地名而来,成地为夏王朝的东方门户,是商汤与夏王桀战于成的成地,即《吕氏春秋·简选》所云“殷汤良车七十乘,必死六千人,以戊子战于郕,遂擒推移、大牺”之郕。据此,虎牢地即成地。  1129 《吕氏春秋·简选》:“殷汤良车七十乘,必死六千人,以戊子战于郕,遂擒推移、大牺,登自鸣条,乃入巢门,遂有夏。  1130 [清]顾栋高《春秋列国地形口号》,《春秋大事表》,中华书局,1993年,第1011页。  1131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谓之京城太叔,言宠异于群臣。  1132 [日]竹添光鸿:《左氏会笺》,富山房编辑局,明治四十四年:谓之京城大叔一句,极有神采。叔而曰大,别之曰京城,此乃众人所尊称。而隆重尊严,威焰逼人之状如见。  1133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11页:顾颉刚谓古人用太字,本指其位列之在前,叔段之称太叔以其为郑庄公之第一个弟弟也。详《史林杂识·太公望年寿篇》。  1134 参见顾颉刚:《中国现代学术经典·顾颉刚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369页。  1135 [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中华书局,1987年,第338页:叔者,段字。  1136 [清]顾炎武/著,[清]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775页:古人于父之昆弟必称伯父、叔父,未有但呼伯、叔者。若不言父,而但曰伯、叔,则是字之而已。《诗》所谓“叔兮伯兮”,“伯兮朅兮”,“叔于田”之类,皆字也。  1137 杨树达:《驳公羊传京师说》,《积微居小学述林》,中华书局,1983年,第231-233页。  1138 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转引自周法高、张日昇《金文诂林》,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4年,第3518页:……在古素朴之世,非王者所居莫属。王者所居高大,故京有大义,有高义,更引申之,则丘之高者曰京,囷之大者曰京,鹿之大者曰麖,水产物之大者曰鲸……另:杨宽释“京”的象形为高地上造有半地穴建筑。见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5页。  1139 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中华书局,1997年,第232页。  1140 参见[清]徐鼒《九京》,《读书杂释》,中华书局,1997年,第143页。  1141 [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定之方中》,美卫文公也。卫为狄所灭,东徙渡河,野处漕邑。齐桓公攘戎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营宫室,得其时制,百姓说之,国家殷富焉。  1142 唐兰:《唐兰先生金文论集》,紫禁城出版社,1995年,第376-381页。  1143 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5页。  1144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11页。  1145《史记集解》:应劭曰:“京,县名,属河南,有索亭。”晋灼曰:“索音栅。”《史记正义》引《括地志》:“京县城在郑州荥阳县东南二十里。郑之京邑也。晋太康地志云郑太叔段所居邑。荥阳县即大索城。杜预云成皋东有大索城,又有小索故城,在荥阳县北四里。京相璠地名云京县有大索亭、小索亭,大小氏兄弟居之,故有小大之号。”案:楚与汉战荥阳南京、索间,即此三城耳。  1146 韩益民:《“郑伯克段于鄢”地理考》,《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1147 [清]金圣叹《天下才子必读书》卷一,《金圣叹全集》,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三卷,第287页。  1148 约翰·哈蒙德(John S. Hammond),拉尔夫·基尼(Ralph Keeney),霍华德·雷法(Howard Raiffa):《决策中的陷阱》,《商业评论》,2006年第2期。  1149 [美]S.E. Taylor L.A. Peplau D.O. Sears:《社会心理学》(Social Psychology 10th Edition, 2000),谢晓非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36-237页。  1150 [清]倪涛《六艺之一录》卷三:是器乃太叔居京而作,其为周器无疑。(《锺鼎款识》)右髙三寸九分,耳髙一寸,阔八分,深二寸二分,口径三寸四分,腹径四寸四分,容一升,重一斤十有三两,三足,铭四字。案:《春秋?隐公元年》书郑伯克段于鄢,盖郑伯者,郑庄公也。庄公弟有曰共叔段者,尝请京,使居之,因谓之京城大叔。则大叔者,庄公之弟耳。大叔强跋,遂缮甲兵以袭郑,而公伐京焉。大叔入于鄢。公又伐鄢。故《春秋》书其恶以为昆弟之戒,而诗人有曰《大叔于田》以刺其多才而好勇者是然。则是器乃大叔居京而作之耳,其为周器可知。(《博古图》)卷十一:右通盖高六寸二分,深三寸,口径长六寸八分,阔五寸,腹径长七寸一分,阔五寸三分,容四升,共重五斤十有二两,两耳,四足,铭十一字。案:《春秋?隐公元年》经书郑伯克段于鄢。《左传》言: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姜氏爱叔段,请京邑,使居之,因谓之京城太叔者,疑出于是也。诸簋铭款有言旅簋,有言宝簋,而此曰飨者,因飨礼以锡其器,若肜弓言一朝飨之者也。(《博古图》)  1151 《左传·昭公元年》: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又使强委禽焉。犯惧,告子产。子产曰:“是国无政,非子之患也。唯所欲与。”犯请于二子,请使女择焉。皆许之,子皙盛饰入,布币而出。子南戎服入。左右射,超乘而出。女自房观之,曰:“子皙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妇妇,所谓顺也。”适子南氏。  1152 [清]惠栋《九曜斋笔记》“经术”条:“潜邱语:以《禹贡》行河;以《洪范》察变;以《春秋》断狱,或以之出使,以《甫刑》挍律令条法;以《三百五篇》当谏书;以《周官》致太平;以《礼》为服制,以兴太平。斯真可谓之经术矣。”  1153《汉书·武五子传》:初,贺在国时,数有怪。尝见白犬,高三尺,无头,其颈以下似人,而冠方山冠。后见熊,左右皆莫见。又大鸟飞集宫中。王知,恶之,辄以问郎中令遂。遂为言其故,语在《五行志》。王卬天叹曰:“不祥何为数来。”遂叩头曰:“臣不敢隐忠,数言危亡之戒,大王不说。夫国之存亡,岂在臣言哉?愿王内自揆度。大王诵《诗》三百五篇,人事浃,王道备,王之所行中《诗》一篇何等也?大王位为诸侯王,行污于庶人,以存难,以亡易,宜深察之。”  1154《汉书·儒林传》:王式字翁思,东平新桃人也。事免中徐公及许生。式为昌邑王师。昭帝崩,昌邑王嗣立,以行淫乱废,昌邑群臣皆下狱诛,唯中尉王吉、郎中令龚遂以数谏减死论。式系狱当死,治事使者责问曰:“师何以无谏书?”式对曰:“臣以《诗》三百五篇朝夕授王,至于忠臣孝子之篇,未尝不为王反复诵之也;至于危亡失道之君,未尝不流涕为王深陈之也。臣以三百五篇谏,是以亡谏书。”使者以闻,亦得减死论,归家不教授。  1155 [清]陈廷敬《午亭文编》卷二十八:吾观《叔于田》二篇之诗,而叹其上骄下谄,国无道之甚也。三代之衰也,善恶赏罚不明乎上,而是非毁誉之在下者恒得而别白之,盖犹直道在人心,而公议在人口也。若叔段者,不义而得众,而国人之美之者,以其弋猎驰骋,举火暴虎,饮酒服马之事竞为谀悦,而无复三代之遗风。叔虽欲不为乱,岂可得哉?  1156 《榖梁传·昭公八年》:秋,蒐于红。正也。因蒐狩以习用武事,礼之大者也。  1157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夏官司马·大司马》:中春,教振旅,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陈,如战之陈。〇以旗者,立旗期民于其下也。兵者,守国之备。孔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兵者凶事,不可空设,因蒐狩而习之。凡师出曰治兵,入曰振旅,皆习战也。四时各教民以其一焉。春习振旅,兵入收众专于农。  1158 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版27,释文55。另参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中华书局,1997年,第168-170页,第202-203页。赵英山:《古青铜器铭文研究》,台湾商务印书馆,中华民国七十二年,第一册,第163-176页。  1159 《左传·隐公五年》: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  1160 各典籍记载互有出入,如《左传·隐公五年》载“春蒐、夏苗、秋狝、冬狩”,《公羊传·桓公四年》载“春曰苗,秋曰蒐,冬曰狩”,《榖梁传》载“春曰田,夏曰苗,秋曰蒐,冬曰狩”,诸家注释也各不相同。  1161 蓝永蔚:《春秋时期的步兵》,中华书局,1979年,第211页。  1162 《左传·成公十三年》。另参《礼记·王制》: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干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无事而不田曰不敬。  1163 [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国风·齐风·还》。  1164《后汉书·马融传》:而俗儒世士,以为文德可兴,武功宜废,遂寝搜狩之礼,息战陈之法,故猾贼从横,乘此无备。融乃感激,以为文武之道,圣贤不坠,五才之用,无或可废。元初二年,上广成颂以讽谏。  1165 [宋]朱熹《诗集传》第四卷,《朱子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一卷,第471页:国人戒之曰:“请叔无习此事,恐其或伤女也。”盖叔多材好勇,而郑人爱之如此。  1166 [宋]黄震《黄氏日钞》卷四“献于公所”条:晦庵以公为庄公,华谷遂以为叔段在郑,从庄公出田暴虎以献,气陵其兄。愚恐叔段强恣于外,未必入郑肯从庄公田,叔段君临大邑,未必可身自襢裼。若段果从庄公之狩,而献于公所,正是退守人臣之分,安得言相陵耶?岷隐曰:“言勇力之士暴虎以献于叔也。此诗御中节、射中度,既事而退,意甚闲暇,知暴虎者非指叔言也。”愚案:公所之公,非公侯之公也。段为京城之主,其所寓即公之所也。此句恐合依岷隐说,此乃言叔段在京城田狩之事,故诗曰“叔于田”,安得改释为庄公之田而叔从之以暴虎耶?  1167 [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正义曰:……仁是行之美名,叔乃作乱之贼,谓之信美好而又仁者,言国人悦之辞,非实仁也。  1168 [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中华书局,1987年,第339页。  1169 [清]俞樾《群经平议》卷八“洵美且仁”条。  1170 如程颢提出的理学命题,见[宋]程颢、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16页: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万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宋]吕乔年/编《丽泽论说集录》卷七引吕祖谦语:仁与礼通彻上下,自足以该括天下之理。  1171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仪礼注疏》卷二十·聘礼第八:公揖入,每门、每曲揖。(每门辄揖者,以相人偶为敬也。)参见白奚:《“仁”与“相人偶”——对“仁”字的构形及其原初意义的再考察》,《哲学研究》,2003年7月。  1172 [汉]许慎《说文解字》:马,怒也,武也,象马头髦尾四足之形。  1173 [清]俞樾《群经平议》卷八“洵美且仁”条:《笺》云:“言叔信美好而又仁。”《正义》曰:“仁是行之美名。叔乃作乱之贼,谓之信美好而又仁者,言国人悦之辞,非实仁也。”樾谨案:《礼记·中庸》篇:“仁者,人也。”郑注曰:“人也,读如相人偶之人,以人意相存问之言。”然则古所谓仁者,乃以人意相存问之意,故其字从人、二也。此章以仁称叔,见有叔则能以人意相存问,故巷有人;无叔则莫能以人意相存问,故巷无人也。孔颖达徒震于仁之名而不达古义,未得其旨。尝谓诗人之辞非如后人苟且趁韵者。首章言“巷无居人”,故曰“洵美且仁”;次章言“巷无饮酒”,故曰“洵美且好”;三章言“巷无服马”,故曰“洵美且武”。末一字皆与首句相应。《说文·马部》曰:“马,武也。”于人言仁,犹于马言武,皆古训也。  1174 李珍华,周长楫:《汉字古今音表》,中华书局,1999年。  1175 [清]阮元《论语论仁篇》,《揅经室集》,中华书局,1993年,第194页:元此论乃由汉郑氏相人偶之说序入,学者或致新僻之疑,不知“仁”字之训为“人”也,乃周、秦以来相传未失之故,训东汉之末犹人人皆知,并无异说。康成氏所举相人偶之言,亦是秦、汉以来民间恒言,人人在口,是以举以为训,初不料晋以后此语失传也。  1176 于省吾:《泽螺居诗经新证·泽螺居楚辞新证》,中华书局,2003年,第74-76页。  1177 [清]顾炎武/著,[清]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31-233页:孔子删诗,所以存列国之风也,有善有不善,兼而存之。犹古之太师陈诗,以观民风;而季札听之,以知其国之兴衰。……是以《桑中》之篇,《溱洧》之作,夫子不删,志淫风也。《叔于田》为誉段之辞,《扬之水》、《椒聊》为从沃之语,夫子不删,著乱本也。……后之拘儒不达旨,乃谓淫奔之作,不当录于圣人之经。是何异唐太子弘谓商臣弑君,不当载于《春秋》之策乎?……  1178 事见《左传·文公元年》。  1179 《旧唐书?高宗中宗诸子》:孝敬皇帝弘,高宗第五子也。永徽四年,封代王。显庆元年,立为皇太子,大赦改元。弘尝受《春秋左氏传》于率更令郭瑜,至楚子商臣之事,废卷而叹曰:“此事臣子所不忍闻,经籍圣人垂训,何故书此?”瑜对曰:“孔子修《春秋》,义荐褒贬,故善恶必书。褒善以示代,贬恶以诫后,故使商臣之恶,显于千载。”太子曰:“非唯口不可道,故亦耳不忍闻,请改读余书。”瑜再拜贺曰:“里名胜母,曾子不入;邑号朝歌,墨子回车。殿下诚孝冥资,睿情天发,凶悖之迹,黜于视听。循奉德音,实深庆跃。臣闻安上理人,莫善于礼,非礼无以事天地之神,非礼无以辨君臣之位,故先王重焉。孔子曰:‘不学《礼》,无以立。’请停《春秋》而读《礼记》。”太子从之。  1180 [宋]朱熹《诗集传》第四卷,《朱子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一卷,第469页。  1181 [清]崔述《读风偶识》卷三“名字之附会”条:大抵《毛诗》专事附会。仲与叔皆男子之字,郑国之人不啻数万,其字仲与叔者不知几何也,乃称叔即以为共叔,称仲即以为祭仲,情势之合与否皆不复问。  1182 顾颉刚:《中国现代学术经典·顾颉刚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369页。  1183 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中华书局,1991年,第224页。  1184 褚斌杰:《诗经全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第85页。  1185 黄海烈、陈剑:《〈诗〉篇新证》,《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6年1月。  1186 刘海琴:《“暴虎”补证》,《语言研究》,2005年2月。姚孝遂:《甲骨刻辞狩猎考》,《古文字研究》第六辑,中华书局,1981年,第48页。裘锡圭:《说“玄衣朱▓【造字:衤+暴】▓【造字:衤+金】”——兼释甲骨文“虣”字》,《裘锡圭自选集》,大象出版社,1994年,第73-76页。  1187 联系“襢裼暴虎”的前一句“火烈具举”,这种明火执仗的围猎行动大约只是针对老虎的——姚孝遂把殷商的几种狩猎方式作了区分,像“火烈具举”这种情况在那时候专门是打老虎的。见姚孝遂:《甲骨刻辞狩猎考》,《古文字研究》第六辑,中华书局,1981年,第41-45页。  1188 [汉]许慎《说文解字》:诗,志也,从言。  1189 如《尚书·尧典》:“诗言志。”《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诗以言志。”《荀子·儒效》:“诗言是其志也。”《庄子·天下篇》:“诗以道志。”  1190 “诗言志”多有异说,此不细辩。参见韩高年:《礼俗仪式与先秦诗歌演变》,中华书局,2006年,第52-57页。陈桐生:《从出土竹书看“诗言志”命题在先秦两汉的发展》,《文艺理论研究》,2007年第5期。朱自清:《诗言志辨》,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  1191 另有一些影响极小的传承,如《汉书·楚元王传》:“元王亦此之诗传,号曰《元王诗》,世或有传。”今年考古发现也有与三家诗及毛诗不同者,见胡平生、韩自强:《阜阳汉简诗经简论》,《文物》,1984年第8期。  1192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孔子既没,子夏居西河教授,为魏文侯师。  1193 《论语·先进》:子曰:“从我于陈、蔡者,皆不及门也。”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  1194 [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子夏文学著于四科,序诗,传易。又孔子以《春秋》属商。又传礼,著在礼志。  1195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诗序》:案《诗序》之说,纷如聚讼。以为《大序》子夏作,《小序》子夏、毛公合作者,郑玄《诗谱》也。以为子夏所序《诗》即今《毛诗序》者,王肃《家语注》也。以为卫宏受学谢曼卿、作《诗序》者,《后汉书?儒林传》也。以为子夏所创,毛公及卫宏又加润益者,《隋书?经籍志》也。以为子夏不序《诗》者,韩愈也。以为子夏惟裁初句,以下出于毛公者,成伯璵也。以为诗人所自制者,王安石也。以《小序》为国史之旧文,以《大序》为孔子作者,明道程子也。以首句即为孔子所题者,王得臣也。以为毛《传》初行尚未有《序》,其后门人互相传授,各记其师说者,曹粹中也。以为村野妄人所作,昌言排击而不顾者,则倡之者郑樵、王质,和之者朱子也……  1196 张西堂:《诗经六论》,商务印书馆,1957年,第120-124页。  1197 李嘉言:《诗序作者》,《李嘉言古典文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8-47页。  1198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钦定诗经传说汇纂》:《诗序》自古无异说,王肃、王基、孙毓、陈统争毛、郑之得失而已。其舍《序》言《诗》者,萌于欧阳修,成于郑樵,而定于朱子之《集传》。  1199 傅斯年:《诗经讲义稿》,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9页。  1200 [清]范家相《诗渖》卷二:《诗序》既非子夏作矣,然则毛之序其出于私见而妄传之耶?抑别有所据而非苟耶?曰:亨与苌之授受彰彰然也。河间献王造次必于儒者,山东儒者多从之游,使毛公授受不明,献王岂肯信之?诸儒宁不群起而攻之?  1201 [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中华书局,1987年,第338页-342页。  1202 李学勤:《〈诗论〉的体裁和作者》,《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51-61页。  1203 李学勤:《〈诗论〉说〈关雎〉等七篇释义》,《齐鲁学刊》,2002年第2期:“我曾提出,《诗论》为亲闻孔子诗学的弟子所作,对照文献,最可能是子夏。《汉书?艺文志》载,毛公之学,自谓传自子夏;到三国时,陆玑更坐实《诗序》为子夏所作。现在看,《诗论》和《诗序》、《毛传》,在思想观点上虽有承袭,实际距离是相当大的,即以《关雎》等七篇而论,差别即很明显。《诗序》不可能是子夏本人的作品,只能说是由子夏开始的《诗》学系统的产物。但无论《诗序》还是《毛传》,都确实有《诗论》的影子,这对我们认识《诗》学传承,十分重要。”另见房瑞丽:《〈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诗论〉作者身份及思想内涵探析》,《兰州学刊》,2005年6月。  1204 卢盛江:《上博楚简〈诗论〉谳疑》,《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3月。  1205 黄怀信:《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诗论〉解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316-322页。  1206 刘毓庆、郭万金:《子夏家学与〈诗大序〉——子夏作〈诗大序〉说补正》,《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1月。  1207 参见王廷洽:《〈诗论〉与〈毛诗序〉的比较研究》,《新出土文献与古代文明研究》,上海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9-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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