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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瑞安20-6

作者:温瑞安 字数:10386 更新:2023-10-09 20:51:27

最惨的是,侬指乙、阿里、二转子因为冷血指派他们去抓雷炸雷破,才迟了赴“信必见亭”:可是冷血根本没下这道令。小刀和小骨,也遭冷血着人“迷倒”:当天晚上,他俩姊弟便遭曾红军“良心发现”,救醒了过来,并言明“不听冷血摆布,任由他意图染指小刀姑娘,以要挟大将军认罪”。——这一来,便连官府和军方的正义之士,也对冷血失了敬意,起了怀疑。所有与冷血共事的人,都纷纷出来“划清界线”,并指斥冷血的冷酷、残毒、卑鄙等种种不是。其中当然包括了冷血视为同道的张判,还有向来跟冷血交好的崔各田。这时候,二转子、侬指乙和阿里,情形也不好过。阿里痛丧双亲,自是难过得椎心泣血。一个人在太难过的时候自然会失去一切判断力。他相信血案是大将军所为。——偏是那天至少有一百六十人(泰半还是老百姓)在青羊宫那儿看见大将军在烧香拜神。当然,这种事,大将军大可不必亲自下手,不过,种种证据似乎都指向——冷血才是凶手。阿里已失去冷静。“但巴旺为了送他上四房山求医,因而送了性命。”侬指乙这时加了这几句:耶律大哥为了帮他来危城锄奸,结果也葬身此地——都是冷血害人累事!”阿里激动得想马上就找冷血算账。侬指已也嚷着要去。——要不是有二转子在,他们早已去找冷血晦气了。二转子眼珠子一直在转着:“冷大哥也是我们的好友,这局面,不如再看定些才出手——我们要是杀错了人,报错了仇,那真正的杀人凶手一定更正中下怀,得意非凡了,是不是?”这句话有反激作用,总算劝住了两个冲动的人。而这段日子的小刀和小骨,已完全失去了自由。大将军不准他们踏出”朝天山庄”一步,理由是:不许他们跟嗜血杀手在一起!——冷血已成了杀手。其实,他本来就是要当杀手的。他自知不适合当一名好捕快。他的个性像杀手多於像捕差。但他至多是杀手,不是“凶手”。他没有杀过“久必见亭”的任何一人。不过,到现在,已几乎人人都以为他是凶手。大家都在怀疑他。疏远了他。至此,他已完全孤立。他知道他的敌手还在“玩”着他。他是被“玩弄”者,他没有办法拒绝再玩。除非是对方拒绝再玩下去。——不“玩”下去的时候,这布局就会变成了“杀局”。他反而在等这一天。他宁愿痛痛快快的杀一场,也总胜待在这样的闷局里,英雄无用武之地,遭人摆布、玩弄!我未玩完宁可战死,不愿苟活一个有才能有志气的男子汉,就是要顶天立地的干出一番作为。如果叫这种人去经历一般人庸庸碌碌的生老病死,从少年迷迷糊糊的过度到中年,自中年昏昏噩噩的过度到老年,简直痛苦得要发疯,甚至杀掉自己!到这时候,冷血几乎已断定自己当不成一个好捕快的了!到了不得已的关头,他不能给这些群小消磨尽了斗志,只好让诸葛先生失望,他也要“杀出重围”,去闯一闯,以他自己的行事作风去做自己该做的事!必要时,他要去刺杀大将军!——他发现若要凭各种罪证使大将军伏法,不但费时,而且全无把握!加上大将军富可敌国,上下勾结,又有谁敢冒大不韪,把他治罪?又能谁敢捋其虎髯,跟这种人结仇?最痛快、最直接、最干净俐落的,莫过於是去行刺大将军!他宁愿去当一名杀手!杀手比捕头易为!——杀手只要把对手杀悼,就算完成“任务”!——捕快要依法办事,既要惩奸除恶,又要服从上令,更要平民愤怨,实不易为,至少,不是他可以胜任的!到现在他才知道:在生活里,会做人要比会做事更重要;在江湖上,手腕高要比武功高更高明!他几乎要认命了。他想像自己是一名无牵无挂无羁无束的杀手——那该多好!如果他是,他现在就可以马上去刺杀大将军,以舒久憋心里的一口乌气了!他在最孤立的时候,只见这危城里,当官的都比他舒服多了,对抗强权的也比他舒坦多了:只有他自己,蹇在那儿,不上不下,不生不死,不痛不快,不情不愿!他觉得在这辅京里,他是个最失意的‘杀手’——一个还当不成杀手的杀手。他天性是名杀手。——为何要勉强自己去当捕快?!他心头很恨,诸葛先生悉心培植他、予他机会,办这个大案子,可是,这案子一接上手,眼睁睁的看着兽兵屠村,无能为力;眼巴巴的看着小刀受辱,无法相救;现在还眼白白的看到无辜战友大半遭格杀,还得眼光光的遭人指责、怀疑、诬馅、玩弄于对方股掌之上;自己一出道,就如此不争气——冷血真有些气颓:到底自己还适不适合闯这江湖风波恶道!他心里已充满了挫折感。他真不想再干这捕头了。他要当杀手。一个憔悴的杀手。一个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怀挟恩怨、快意恩仇的杀手!一个行侠仗义、以暴易暴的杀手——而不是现在;止戈为武、执法伏法但束手无策的捕头!他要当杀手,无非是要证实一点(向他自己、朋友或敌人):我未玩完。大将军估计这游戏快要玩完了。他快要结束这场游戏了。这游戏一直都是他布的局,除非是他要结束,否则,谁也只好依照他的游戏规则玩下去。——这样玩下去,规则是他定的,所以只有他赢,没人能胜的机会。他既然收揽不了敌人,就只好杀了他,在杀他之前,先得摧毁了他——摧毁有很多种方法,要是一次推不倒一面墙,大可以一块块砖的挖,直挖到墙倒为止。事缓则圆,他把案子拖下去,自然,就会使人对这年轻人不满、生疑,而这年轻人的败笔和弱点,也难免会逐渐揭露在他眼前。这点他倒不是从武林中,官场上或军队中学得的,而是从两位有名的翰林文士相互排挤斗争里悟道的:原高枕原是文林中有名的耆宿,诗文俱为一时之绝,名满天下;才子窦狂眠投其门下,啼声初试,便已惊才艳羡。初时,两人相惜相重。窦狂眠视原高枕为师为父,原高枕亦当窦狂眠是他的得意门生、入室弟子。不过,原高枕很快便不能高枕无忧,而且开始寝食难安了。窦狂眠的文名日渐鹊起,文才愈见光华,快要把他在文林中独一无二的地位掩盖了。他开始嫉恨这个年轻人。他怀疑窦狂眠加入自己门下,只怕是有意借此攀升,以期他日能取而代也。他也确知窦狂眠的诗才文章,绝不在自己之下,且还青出於蓝,且有骏骏然犹胜於蓝之势。於是原高枕一方面暗下通知各路文林同道,对此子狂妄应多‘磨练’(当然是为了他好);另一方面,他自己照样荐举窦狂眠的文章诗稿——不过发布的都是其劣作、旧作或者少作,甚至伪作!如此一来,外表上,窦狂眠依然受原高枕看着,爱之惜之;但另一方面,原高枕私下力抨窦狂眠的新作无甚新意、败笔屡屡、不进反退、或为人太傲、猩狂自负、应予以多加锻练,勿使气焰日张、或甚爱其才,惜其不自重自爱,不求上进、不肯苦读,已走火入魔,无可救药。等传言,甚嚣尘上。终於,窦狂眠光销华减、信心日灭,更写不出好文章作不出好诗来,於是声名一落千丈,终放一蹶不振,只能当个山镇小吏,潦倒忍隐过活。直至后来,窦狂眠发愤弃笔,奋而习武,反而开创了期待帮一派!大将军是原高枕好友,这事的来龙去脉,他尽收眼底,只也不点破,心底暗笑:看来文林斗争,你虞我诈,卑鄙手段,只怕比武林更烈尤炽!他便用了这一招,打击冷血。他待冷血越听从、越信重、越亲密,便会使人对冷血越是生疑。——所以,就算冷血个人洁身自好,不接受他的好意也没有用,他一样能腐化得了冷血。能腐化一个人,便能摧毁那个人。他其实一照面就已经跟这年轻人交手了,只是这年轻人还不大晓得而已。——对他好。——腐化他。——再使他感到孤立。一个人一旦觉得给隔离了、孤绝了、失去人的信任了,他自己也会失去信心了,这时候,便会濒临疯狂——至少会用疯狂或不理智的手段,来挽回自己的信心!那就对了!一个人一旦疯狂,就容易给击毁!——击溃了一个人后,还杀不杀他,反而成了无关宗旨的事了。所以,真正有信心的人是不需要信心的。因为无论什么信心,都得要靠他人给予的。人家不给,或者忽然转向了,信心便不堪一击。是以只有压恨儿就靠信心,以毅力、魄力和实力做事,才是真的有自信者的作为!大将军一直在等:等冷血——等他疯狂。玩残一个人全无斗志的时候,剩下的便是死志。有时候,死志会给装扮得也是一种斗志的样子。——以杀人来作为解决方法,其实便是一种死志。这种法子求死多於求生、求快多於求功。冷血果然已开始沉不住气。他已开始‘乱’了。丅Xㄒ合磼 ㄒX丅Н亅.CοM他要当‘杀手’。他要杀了大将军。——这就对了!对大将军而言,他是‘终於等到这一天’了!——只要冷血前来刺杀他(以冷血之傲,必然不会也不敢在未定案前运用他手上御赐“平乱诀”的权力来“先斩后奏”;他只能用武林中、江湖上的解决方式:行刺、决斗或者拼命),他就名正言顺、堂而皇之、理所当然、为己为人的下令“铲除”掉冷血了!他像猫捕食老鼠之前,必先恣意玩弄一样——他要作弄对手,玩弄冷血。——玩残他!然后才杀死他!他在等。等冷血来杀他。等到冷血来杀死他,他就可以杀冷血了。冷血终於来了。——他真的来了。来杀惊怖大将军。——他当然不知道他的每一步都已给敌人算定了,算死了,包括他这一场行刺!这当儿,不止是大将军在等冷血有所行动。另外一个人也在等。一个杀手。——一个真正的杀手。不但这杀手在等。他手上的武器也在等。——他手上的兵器永远是一个问号!如何杀死大将军?一、闯入“将军府”。——不可,这样的话,摆明了目无法纪,就算冷血不在乎掷弃自己的名声与生死,但绝不能不顾全诸葛先生的威望。二、潜入“朝天山庄”。不能,因为“朝天门”门禁森严,而且,冷血此际,确是不想去面对小刀和小骨两姊弟——尤其是小刀,要是撞上了怎么办?(这时候,他并不知晓小刀久未见他,不是因为误会他,而是根本身遭大将军的软禁。)三、趁惊怖大将军出巡之际行弑。——他只有这样了。“恰好”,大将军在十一月初八那天要上“佛祖庙”去烧香祈愿:他可没忘记当年曾得“菩萨庇佑、发出警示”,致使他能一举格杀佛相后的杀手。因为当天方位利於东南,不利於西,所以在进庙前一晚,先行入住“养月庵”,焚香吃斋敲经念佛一宵,再由“养月庵”大门出发,便是东南位,出门大利,是以借宿来改变方位,趋吉避凶。——‘养月庵’就是当日‘太平门’梁家和‘下三滥’何家发生过一次重大冲突,以致两派门下日后定下:“遇梁斩梁,遇何杀何”的生死约之所在。既然大将军到了“养月庵”,这显然就是刺杀他的最佳时机。冷血半夜潜入了“养月庵”,掩至“水月轩”。他比时间的脚步还轻。比狐狸的身法还灵。比猫还无声。——但他的气势,要比豹子还更具杀力。在“水月轩”案前支颐的正是大将军!冷血的手,按在剑把上。只有他这一剑,往大将军的后脑刺出去,便可以结束大将军罪孽的一生了!——这一剑,他要不要刺出去?一直,似有一股很大的诱惑,要使冷血刺出这一剑。——杀了大将军!——杀了他!一一一杀!但冷血的心里,却凉凉的掠过了一句话:“答应我,无论是在怎么样的情形之下,都要给我爹爹一个分辩的机会。”那是小刀对他的要求。当时,冷血已答允了她。冷血不愿失信。——何况,他也不愿自后出剑,而不先作警示:那就算是一个杀手该做的事,也不是他冷血会做的。所以他低叱一声:“凌大将军,你做的好事!”惊怖大将军并没有回身。也没有动。——甚至也不震颤!他这么定?!这般冷静?!冷血瞳孔收缩。心跳加快。手握紧剑。“凌落石,你还不回头受死!”大将军依然纹风不动。冷血忽觉心跳如雷般。他还闻到一种气味。死味。这时候,他就听见有人颇为惋惜的说:“可惜,你并没有刺出这一剑,否则,这假人就会吸住你的剑,并发出七十八种暗器,同时把你连同这地方一齐炸毁。可惜可惜。”语音相当无力。像一个人根本中气不足。又像小虫在学人说话。声音自从案前那“大将军”传来。冷血知道不是。——那确不是大将军。他知道他自己已经“中伏”了。他也感觉到来的人,便是当日一直追踪他的人。——“大出血”屠晚。他知道来的是屠晚。可是屠晚并没有出现在他眼前。他的声音来自那“大将军”,人在那里,完全不可捉摸。”冷血的眼神变了。他的杀志消失了。改成斗志。——种野兽落网负隅时的斗志。——一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力量。冷血的手紧紧握在剑柄上。他的剑,没有鞘。他握得那么紧。那么实。那么用力。就在这时候,有一种细碎的、细微的、细沓的呼啸之声,仿佛自亘古的夜暗里传来。不但传来,而且是直飞了过来。这样听来,这声音仿佛还带着岁月和死亡,一齐来造访。这声音不可抗拒。直到它击碎了窗:现出了它的原形——个问号。这个开天辟地的大问号,正劈头劈面打向冷血!不能避。不能躲。无法避。无法躲。不能招架也无法抵抗。——这天地间的大问号!怎的一个?字了得!你曾问过天问过地吗?也许天地间有些问题,你只能够把它交回给苍天大地,人是永远无法作答的。冷血没有避。也没有躲。——事实上,他也避不开,躲不了,招架不来。“啪!”的一声,他已捏碎了剑柄。他的手一振,他已化作一道白龙,“嗡!”地疾飞了出去:还向着那“问号之椎”攻入之处——那儿正隐闪着两朵寂寞的红火!冷血中椎的同时,也听到对方的一声闷哼。“飓!”地一声,那问号神奇的出现,但也神奇地收回窗外的暗夜里去了。就像一头首尾皆不见的神龙。所不同的是,冷血的剑没有“收”回来。夜又回复了它的宁静。灯静。灯残。灯艳。冷血听到自己汗滴的声音。还有血滴的轻响。——对方也受了伤。——自己更受了伤。——伤重。——但敌人并没有走。——敌手还在这里。——因为他还听到鼓声。——鼓声就响自自己的心里。——他还闻到死味。——死味就自自己身上发出。——对手在等。——等待下一次攻击。——自己也在等。——等待对方下一次的攻击。血在流。伤在烧。——天啊!下一回的攻击,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这次第,怎的一个?字了得!“蓬!”地一声,冷血所站之处的屋顶上,突然击落一个大问号。冷血急速跃开。但那一椎却恰好击在冷血急跃的身形上。冷血身形一挫,突然跪蹲,左手如剑,一掌插入地下。——他不向屋顶反击,而陡攻向地下!地下一声气若游丝的闷哼。“飓!”的一声,问号之椎也疾收了回去——它自屋瓦击下,却在裂开的地上收了回去!然后有一个声音,开始是响自地底,很快的便转到屋外传来:“交给你们了。”冷血轻嘘了一口气。——至少,对手也伤得不轻。可是,自己的伤更重。就在那时,那“大将军”疾转过身子来,一掌印在冷血胸膛上。冷血陡然受袭,本来要避,但没有避,看似要挡,但没有挡!他硬捱这一掌。他哇地吐出一口血。——血一吐,他反而激出了斗志!——一受伤,反而更加勇猛!那人一招得手,冷血立即反击。——按照冷血反击之势,那人绝招架不了三招。但那人足尖一挑,挑起地上一口痰盂。冷血一见,速退。因为他知道那是杨奸的成名武器:——痰盂一出,莫敢不从!来人正是杨奸。同一时间,屋子里五个方位,出现了五个凶神恶煞般的人物。除了凶狠的神情之外,相同的是:他们脸上,不是结满红斑,就是黑斑,不是满脸黑痞,就是满脸脓疮,或是满脸汗斑!——斑门五虎,五大皆凶!另一人自屋顶的破洞里徐徐落下。月色和着灯色一照,那人满脸胡碴子,沧桑中带点玩世不恭、讽世不羁,正是“有影无踪”崔各田。来了。——来了。冷血已经给包围了。要是他受伤不那么严重,或许尚可一战。——此刻包围他的尽是武林好手,要活命已断无可能。——除非是拼命。——拼得一个是一个。“冷血!”杨奸铿锵有力,大义凛然的道:“你怙恶不悛,杀人灭口,行弑将军,罪该万死!我们在这里先诛杀你!”他一面说,一面扬起痰盂,就像一位得道高僧在宏扬他的法器一般。失血过多的冷血,只觉一阵天旋地转。——那两椎伤得重!——那一掌也伤得不轻!现在的他,只求杀得了一名仇敌,已是心平了。可是在此时此境,就算要杀却一名强敌,恐亦难以如愿。第一个发动的是崔各田。——一直以来,崔各田都表现得跟他甚为友好。而今崔各田却抢先出手。他的拐杖当头劈到!冷血奋力招架。——崔各田的功力绝对要比他一向估计的好!更可怕的是崔各田的腿。——崔各田本是个跛子。——就因为他是跛子,他的腿法越是难防。他的腿功远胜於他的杖法。冷血着了一脚,飞跌了出去!“斑门五虎”一齐窜了出去。——奇怪的是,冷血却在这一刹间不见了人影,像是消失在夜空里。杨奸也掠了出来,下令:“追!一定要把他抓回来,不管死的活的!”于是,杨奸、斑门五凶、崔各田立即分头去“追”。——谁见着已身负重伤的冷血,都有足够的能力对付他。——谁找到冷血,都得马上通知大家。重伤的冷血,是折翅的鸟——朝天山庄的主持“阴司”杨奸,负责这项诛灭冷血的行动,他有把握令冷血插翅难飞。他们各自飞纵搜索。——他们谅冷血逃不了!崔各田却是折返。他一脚把冷血自大门扫飞出去。他却转向庵后。他很快的就找到了冷血。冷血正冷冷的盯着他,眼神就似两道冷剑。他乍见崔各田,却不动手,反而陡问了一句:“你到底是谁?”——他着了一记对方的飞腿,飞了出去,但飞向甚奇:竟能借力折入庵后,且身上全无因中脚而受伤!——这说明了一件事:对方完全无意伤他!崔各田晒然一笑。淡月下,他亮出一物。冷血失声:“平乱诀!”——那竟是另一面“平乱诀”!崔各田中指朝天,淡淡地道:“神州子弟今安在?”那是诸葛先生的暗号。冷血吸了一口气:“天下无人不识君……你,你,你,你,你就是三师兄……”崔各田迅速把身受重伤的冷血,带离卧虎藏龙的“养月庵”,而折去“久必见亭”。——这时候,冷血始知这位“三师兄”的轻功,不仅可怕,简直高得可惊可骇可怖!在亭心,崔各田边为冷血裹伤疗伤,边对这在黑暗中尤自激动未平的“小师弟”道:“我是追命,原名崔略商,经“世叔”诸葛先生任命,待在惊怖大将军手下当“卧底”,做的跟你是同一类的工作,但方式、手段、身分不一而已……也许,就是因为你吸住了他大部份的注意力,我才更能接近他。”冷血苦笑道:“……三师兄……我这回是一败涂地,对不起世叔……我……我可是做错了?可连累了大家?”“世上那有连累不连累的事?只有情愿不情愿而已!只要情愿,受牵累只是一种荣幸!”追命自襟内掏出一个小葫芦,拔掉葫芦的软塞,咕噜噜的仰脖子喝了数口酒:“你可知道,在他们面前,为了不令他们生疑,别的都容易,就是要我少喝许多的酒,这点也太为难!”冷血仍是忧心忡忡:“我现在已成了嫌犯……已没资格再当捕快了!”追命闭上眼,像是“回味无穷”,好半晌才道:“你的案子仍有生机。”冷血惨笑:“三师兄别安慰我了,能证实我清白的人,都死光了。”追命道:“我查过了……可能还有一个人证。”“梁取我么?”冷血仍没精打采:“虽一时找不到他的尸身,不过,多半已沉入湖底。”“不,还有一个活口……”“?”“当晚,还有一个人,受了同样的伤,向上太师求医……据上太师验证,此人所受的伤,与那晚“久不见亭”血案尸身上留下的伤痕,是为同一利器。”追命悠然补充了一句:“上太师的人品如何,姑且不论,但其医术高明,确是首屈一指。”“……那人也是伤在同一天晚上?!”冷血几乎没跳了起来。“所以他可能知道这血案的来龙去脉——况且他也还没死。”追命有力的点点头道。“那么……”冷血两眼再绽放了奋悦的光芒:“……他是谁呢?”“小相公。”“小相公?”“鹰盟‘三大祭酒’之一‘小相公’李镜花。”“她?!”“——所以找到李镜花,可能便知此案端倪。我看,你现在身上的伤,跟那晚久必见亭血案凶器,如出一辙。”冷血双眉一轩:“‘大出血’屠晚?!”追命沉重地道:“据我所知,不仅‘四大凶徒’中的‘大出血’屠晚已加入大将军麾下,连‘小心眼’赵好也正取道危城。”冷血一听,反而激起斗志:“好,那怕四大凶徒一并儿来,咱们也决意跟他们斗下去,不死不散。”追命语重心长的问:“你可知道为何诸葛先生要派给你这样一件辣手任务?”冷血惶愧的道:“……我有负世叔重托。”“倒不是成功失败的问题,而世叔也不是一个注重俗世间成败的人。”追命语气略带调侃的道:“据我所知,他派你来,仍很不放心,着我来接应你,怕你为大将军所趁。的确,你也给大将军所困所惑,且给激怒了,所以才一时冲动,为人算计。你看,大将军尚未亲自出手,已把我的好师弟整惨了……这样日后怎能办大事呢?你这样贸贸然去杀他,跟他拼命,只会拼了自己的小命,这其实是一个考验,你应以此为戒:你这样冲动,当杀手尚可,但当捕快则尚须多加磨练。”冷血听得甚为惶惊,低首道:“是。”“跟恶人、坏人、奸人的斗争,是永远不会完结的,这里的斗争,更是没有完的,这不是一时的事。”追命喝了两大口酒,望着冷血,也望着他背后湖心的月色,道:“不过,只要你不肯趁风转,不愿意屈服,不背负初衷,就得苦斗下去,且不要激动,不能够心酸。”“跟恶人斗,是长期的恶斗,所以一定要保持欢快舒坦的心境,要有长久的斗争下去的体魄,才能与之不死不休的斗下去。”追命拍拍酒囊,道:“所以,你不要太紧张,绷得太紧,弦也易断!你看我与那一群狐群狗党,日夜为伍,收集罪证,明查暗访,虚与委蛇,尔虞我诈,不放轻松点,如何能活下去?壶中日月长,幸有此物,夜半无人时,助我乘风邀月,其乐融融。”冷血坦挚的说:“我不喝酒,我也不喜欢饮酒。我喜欢与人恶斗,恶斗反而让我放松!”“每个人都有他排解紧张的方式,你有你自己的,不必学我!”追命呵呵笑道:“世叔一直都十分重视你。他说你是他最后收的徒弟,而且也是最可爱的一个!”他有力的按住冷血肩膀,望定他,一字一句的说:“你可不要令他老人家失望。”冷血执住追命搭在他肩膀上的手,心中一热,一向倔强的他,几乎掉下泪来。他觉得自己并不孤单。绝不寂寞。——既然还有三师兄这样的人,就有二师兄、大师兄……还有世上许多师兄师弟,跟他志同道合,同一阵线。而跟恶人的斗争,到底还是没完没了,也不完不了,完不了!少年追命--初心的粗心初心的粗心“我不知道世上到底有没有报应这回事;但我只知道: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如果没有,就让我们来执行吧。”“得幸失命,不外如是。”既然如此,何不把世上一切、心头所有,都放轻松些呢?他常有这种想法。他是追命。他原名崔略商。别看他的名字那么雅,以为他出生於书香世家,其实,他出生在一个叫“味螺”的小山城,他爸爸是个打渔的,他妈妈是个卖鱼的,他出世后三年内,他们都不得空替他取名字。他这么个雅号是来自他的伤。内伤。他未出世就已经患了内伤。因为他那个打渔的爸爸大过好酒,打回来的鱼,都不够他喝酒的钱。也许他一生在水里捞活的过活吧,所以他不但一辈子都受水的气,天晴时出海常打不着鱼,天雨时不能出海打鱼,起风时出海给桅杆砸着了头却还是没有鱼,而且还得把辛苦赚来的全拿来买水酒渴。连他老婆都只好卖别家网回来的鱼。可是不管有鱼没鱼,他都是硬要喝酒。他的帐越赊越多,有人便找他算账,问他是不是欠揍;他干脆把自己灌得大醉,任由别人来打,反正醉乡路稳宜频到,此外不堪行:你打你的事,我醉我的酒。崔妈妈开始不理,后来实在看不过眼了,出手阻拦对方正要对一个醉汉痛下毒手。但来讨债的那一方也决非好惹之辈。他们是“七帮八会九连盟”中的“更衣帮”好手,为首的“七屠虎”朱麦,“七苦神拳”可是熬遍了伤、病、妒、离、失、惧、悲七种苦楚才习有大成的。他打人一向六亲不认,包括不分男女;至於杀人也不分老幼亲疏,只要有钱便可。没料崔大妈却是轻功好手,跟朱麦同派同来的六人,全沾不上崔大妈的边儿,却给崔大妈扭闪腾挪、身移影幌之间放倒了。原来崔大妈当然不姓崔,而是姓梁,正是当年五胡乱华之后,在东北撑起半壁的“山东响马、山西太平”的“太平门梁家”的旁枝后裔“烟水寒”梁初心。——只不过,脱离“太平门”梁氏一族久矣的梁初心,为生活计,天天风吹日晒。卖鱼杀鱼几二十年,什么“烟水寒”都变成了又老又凶又皮皱的“烟火灶”了。“太平门”梁家的人,向以轻功见长,那七个人给梁初心放倒了六个,但梁初心一时粗心,加上她即将临盆,足下一绊,便给朱麦兜腹打了一记“七苦拳”。中拳之后的崔大妈,踣地不起。朱麦见崔大妈使的是“太平门”的轻功,也不为甚己,扶伤挠破的号称“扬长而去”:然而崔大妈却受了内伤,差点流产。三天后孩子出世,一出世即有了内伤。崔老爸原有六个孩子,四子二女,懒得为这七子取名字,平时就叫他做:“喂,那个内伤的。”直至他两岁半后才从一次呕血里得知他一早已受了内伤,这才开始着急请大夫为他治病。因此,日后,他长大了,懂事以后,当然仍然姓崔,但叫“内伤”倒是医他的人觉得未免难听,放是以“商略黄昏雨”词句为灵感,改名为“崔略商。”谁都以为这个时常咯血、身体赢弱、不到三个月就一脸苍桑并开始生皱纹的孩子,多半是养不大的了。可是他不但能活下来,并且还使很多无辜善良的人都能活下来。他还活得很有名。有人调侃他出身寒微,他母亲粗心大意,一至於斯,竟要过了两岁半才知道他得到内伤。当然,这世上,有的人像是叼了支金钥匙出世的,有的人像寄在金銮殿上出生的,有的人一出娘胎就骑龙背虎腰,比起来,追命的“家世”真是一无可取、一无所有,一切都要从头做起、白手凭空。可是追命却不是那么想。“我老爸遗传给我喝酒的绝活,千杯不醉,愈饮愈醒,这等本事不是阿猪阿牛阿狗阿猫能有的;”追命追述起来,不但自得其乐,还感恩莫名,“我娘却遗传给我对轻功的天份;跑得快,好追债,所以我第一份职业便是追债的。”他第一份“职业”果真是“讨债的”。可是也做不长。因为他心肠好。太好。他原替“苍屏派”追债,好不容易才给他追着的债主,结果,发现欠债的人又老、又病、又饿、而且人又好又老实,所以他把自己腰囊里的钱全部都“奉送”给对方了,而且还“护送”这半瞽老人“逃债”,一路护送到黑龙江。——这使得他给“苍屏派”追债,还下了十三金牌令,要“追”他的“命”。那时候还是人追他的命。而不是他追别人的命。人总有不得志的时候。名扬天下的人,也有他未成名的岁月。——成功的意义往往就是经历过很多失败。——成名的代价就是许多埋首奋斗的日子。可是,这对追命而言,是特别的艰辛。因为他很不幸。幸运一直没有选中他,但他少年时偏偏与不幸特别有缘。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如此而已。不幸就是幸运不再招手。对追命而言“幸运”这两个字,在他少年的时候一直都是“缘悭一见”,以致他日后每一次终於能够“有幸”时,他几乎都要说一声“久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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