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个,只见一下这个商人吧,跑码头来上海,相当辛苦啊!”筱月桂转过脸来,对护士长说。 余其扬进来,脸色有点憔悴,手里没有捧花,而是带了一包莲籽。他走进来,脸上没有明显的表情,只是说:“家乡送来的,去年晒干的莲籽,熬鸡汤最补身子。” 筱月桂呆呆地看着他,他也呆呆地看着她,忽然一把抓住她的手,马上想松开,可是她握住了他,握得紧紧的。她说:“其扬,我真怕你会不来看我。” 他有点窘。她想坐起来,他连忙扶起她,并帮她拉过枕头垫在背后。他说:“怎么会呢?是我把你送进医院的,不巧因急事被师爷叫走了。这不,刚回来。”他看着筱月桂,把手放在她的手上面,“师爷要我去了一次长江沿岸码头,这算是正式向各码头宣布我是上海洪门山主,长江沿岸龙头老大。”他笑了笑,“十二年没做的事,现在补起来,其实我明白他们想要沾点好处,用大头衔套我而已。” 筱月桂笑着说:“那就祝贺你了,终于成了洪门山主。” 余其扬说:“谁都明白,上海洪门的第一把交椅,是你筱月桂,只有你才能把洪门里的各种纠纷争斗摆平。师爷一路上直说你有胆有识,一眼就看到大局症结所在,对你心服口服,还说他们那批人保证今后一切听你调遣。”他突然停住,不说下去,“小月桂——” 筱月桂摇摇头,“你陪我坐一会儿就行了。别说不相干的别人的事。我不想知道了。” “你是对的,不说别人的事。”余其扬期期艾艾地说,“说我们的事。”他把双手放在她的肩上,脸有点红地说:“我仔细想了一下,我不能没有你。我以前的担心,只是担心自己的面子,怕被人说。但是没有你,就像一个被子,没有里子,面子也没有了。”他似乎把这些话在心里准备了很久,却是很真诚的。 她听着,拼命控制住自己,不让泪水往眼睛里来。他说了一连串的话,最后说:“因此——结婚的事,我想说,有小月桂做我的妻子——” 她伸手捂住他的嘴,“我没有说过这话,别提这个事。” “听我说。”他掏出一个精美的天鹅绒盒子,打开来,里面有一枚亮闪闪的钻戒。 “其扬。”泪水终于冲进了眼眶,但是她还是忍住了,没有让它流出来。她竭力露出笑容,把盒子拿在手里,不接这个话题,只是说:“我想请你亲自出马做一桩事,不知你肯不肯。” “请说。”他拿起她的手,把脸放在上面。 她边抽回自己的手,边说:“荔荔明天就到黄山拍外景。目前孙传芳与南军大战,皖南离战场不远,败兵转眼变强盗,兵荒马乱,容易被人乘乱偷袭,我不放心。你既然做了长江各码头山主,我求你再走一趟,保护她一次,好吗?” “我可以派最可靠的人做保镖。”余其扬说。 “不,不,我有点心悸。上次师爷只是半心半意来诈我们,已经弄得差点出人命。三爷说得对:其他人打荔荔主意就更麻烦。出了上海,局面就更不知道了。这次你一定护她一程,答应我。” 他不知说什么好,叹了一口气,才说:“你应当明白,这不是很方便的事,荔荔这个小丫头,不是听话的年龄,我怕——”的确,他现在看见荔荔比谁都害怕。 “我根本不相信那个事,一疑心就犹豫。像黄佩玉那样事到临头,还怕此头为难,那头得罪,结果死无葬身之地。你们两个人,”筱月桂决断地说,“我不愿意失去任何一个。其中任何一个不在了,我也就不在了。” 她心里只有这两个人,只有这两个人能让她流泪,不顾一切,甘愿承受一切牺牲。她说:“荔荔电影拍腻了,会去欧洲留学。那时就不用天天提心吊胆了。在这之前,你千万帮一把。” 他脸色有点尴尬,“我想我还是离开荔荔远一点为好,这个孩子控制不住自己。” 她索性把问题说明白了:“你放心,我筱月桂从来最明白男女之事,你我都是过来人,还有什么想不通的?如果你真的觉得荔荔很可爱,你无法拒绝她,那么我筱月桂夹在中间又何必呢?” 曾经新黛玉没有拦常爷和十六岁的她,难道她连当年的新黛玉都不如?她清晰地回忆起来,的确,常爷爱上她时,已过五十,四十岁的新黛玉已经与他相好了二十年。想想,当时新黛玉的心里是如何难受!她以前不知,现在轮到她知了,老天爷就是如此作弄人。 当余其扬的背影消失在门口,她伏在枕头上,泪水哗哗地流了出来,她那副心碎的样子,护士长都不忍心看,就默默地守在门前垂泪不已。筱月桂抽搐着身体,手抓紧枕头,任泪水源源不断地淌入枕头里,仿佛枕头就是一个专吸泪水的容器,她知道这一生再也不会嫁给任何人,一辈子将一个人度过。她哭自己的命,那个人几分钟前还在这床边,握着她的手,是她硬把他的手给推到她再也够不着的地方。他一走出这房间,她便开始想念他了,她明白她对自己那么残忍,等于强迫自己离开他,永远失去他。 她记得她说过的每一句话:“电影再赚,也赚不回一个女儿。我准备把电影公司卖掉。爆得大名,对荔荔没好处。” “我知道你想念舞台,你不喜欢做生意。”他又重新变成以前那个他,体贴地说。 太晚了,太迟了,她已经下了决心。“那倒不一定。”她说,“我从小穷怕了,如果你能帮我一把,投资实业,我觉得可以投资房产。” 他的脸真诚,甚至想都不想,就说:“那就好,我们一起来经营力雄银行。” “不,你说得对,我不能做你的副手,当然我也不可以当你的老板。我自己当自己的老板总可以吧!为什么我不能当中国第一个女投资家?” 他说她当然能,他简直要为她喝彩,认识她二十年,还是对她估计不足。就在这时,筱月桂把手里的天鹅绒盒子放还到他手中,“就为了这个原因,我们不能结婚。” 这么说,能给她和他一个下台阶的更好的托词。她记得在那一瞬间,他的脸色变得苍白,好像有一层白霜盖满。她就当没看见,又说了一句:“我们不能结婚。” 她说完这话,感觉有一个人,不对,是一队人举着黑伞,脚步嘈杂地走过她和他的身边。她定了定神,再去看时,房间里没有打伞之人,只是窗外下起了大雨,打得窗玻璃哗哗响。 第二十八章 一个礼拜后,筱月桂回到极司非尔路家里,李玉和秀芳把她安置到她自己的卧室中,她靠着枕头坐在床上。“家里有什么事吗?”家里一切依旧,她的卧室里还是有花,是她最喜欢的夜来香,难怪在走廊里,她已感觉到一种熟悉的香味。 秀芳说:“没有什么太急的事。大部分我们都已经处理了,你休息过来了,再一桩桩说给你听。” 李玉说:“今天上午我去看了一下姆妈,她竟然回到老西门一品楼那幢房子里去了。你知道的,那幢房子十年前就被她改做旅馆。” 筱月桂点点头,她知道新黛玉做的这件事。 “姆妈留了一间给自己。”李玉转了个身,把一双绣花拖鞋放在床边,这才说,“她现在搬进那间房子长住。” “她这么念旧?也难怪,一品楼当年是她一生最兴头的日子。” “她说日子快到尽头了,她整个搬了回去,想在那里等。” “她真快死了?才六十多吧。”筱月桂吃了一惊,扳着指头算算。她记得新黛玉把她从乡下带到一品楼时,正好四十,现在二十个年头过去,她应当只是六十过了,最多六十二,怎么会想到去等死? “我看她气色败了,真的快到头了。”李玉说。 筱月桂双手一撑,从床上坐了起来,“真的?”李玉以前告诉过她,做过这一行的女人,大都活不长。新黛玉也难逃这命,竟然就要在她身上兑现了? 李玉神色挺严肃,“我怕她随时会咽最后一口气。”筱月桂知道李玉在这种事情上头脑清楚,不会夸大其词。毕竟她年龄大,见得多。 “那赶快给我准备准备,我去看看她。”筱月桂说,“希望她不会不见我就走。” 李玉没想到,“小姐你不必太着急了,这不会是一天两天的事。” “你刚才说她随时会咽气,万一她不等我自己去了呢?”筱月桂说,“毕竟,二十年了,许多事多亏了她。” 傍晚时分,一品楼完全失去了往昔书寓的任何一丁点热闹和艳冶气氛,清寂凄切。房子年久失修,木柱上只剩下剥落的油漆,墙板间的缝裂着,天井石缝里长了青苔和野草。说是客栈,看起来客人不多,也许都是小商人,忙碌去了,厨房里好像有烟气,门槛全是脏黑污迹。 筱月桂顺着吱嘎响的楼梯走上二层,顺过道直接走向里面,在自己的房间停住了。她和常爷的那间房不存在了,被隔成两个小间,另开了门。 她慢慢走过去,穿过回廊,从走廊墙上裂开的一条缝隙往外看,后院里的桃树已经被砍掉了,金鱼池成了洗衣槽。 曾经她在这里,谛听悠扬的江南丝竹,看一个个着鲜衣的美丽的女人们,细弹琴弦低唱,羡慕她们说不尽的优雅。管事高声叫喊局票,叫女人们出局的声音真是悦耳!“你的眼睛像猫,瞧上去温顺,骨子里却不知女孩子的羞涩。”新黛玉在这走廊上,对十六岁的她这么说。 现在一切都不再存在,可能不久,只剩下旧房骨架的这块老西门地皮,也会被水泥大楼吞没。她心酸酸地侧过身来,对直朝新黛玉以前的房间走去,她记得那间堂而皇之的凤求凰厅。 外厅所有的家具都没有了,空荡荡的,连那些字画吊灯都不见了。里屋的门虚掩着,她轻轻推开,走了进去。新黛玉一个人躺在床上,半垂着旧旧的帐纱。房间里很幽暗,筱月桂走近,撩起帐纱,挂在钩上,这才伫立在新黛玉面前,静静地看着她。 满头白发的新黛玉费力地睁开眼睛,淡淡地微笑说:“我怎么总觉得一品楼里少一点东西,原来不就是少个小月桂吗?!” 新黛玉拉住筱月桂的手,叫她把房间里的窗帘拉开。窗帘拉开,一束斜阳照进来,反而加重了屋子里的清淡和凄凉。“点灯,点上灯。”新黛玉喘着气说。 李玉和秀芳这才从走廊进屋子来,去找台灯开关。筱月桂走回床边,坐了下来。新黛玉让筱月桂将脸转到光亮处,左右端详了很久,“小月桂真是个越长越漂亮,永远不现年龄的女人!”新黛玉摸摸筱月桂的脸,“还是那么白白嫩嫩的,都三十六了吧!” “我要老的。”筱月桂说,“姆妈,你告诉我,你要坦白告诉我:女人老了,应当怎么办?” 新黛玉说:“你小月桂是天下第一明白人,我就直说。女人开始老了,就自己往后退,免得让别人嫌,逼着后退。不过你还远远不到这时候。你不仅是驻颜有术,你是服过仙丹,青春永在。” “什么时候一个女人就开始老了呢?”筱月桂几乎是自语道,“我不是说外貌,外貌说不清楚。我是说,什么时候一个女人应当认老了?” 新黛玉好像知道筱月桂心里在想什么,她拉住她的手,慢吞吞地说:“到她开始可怜自己的时候。” 筱月桂听了,沉默良久,最后说:“谢谢你,姆妈。你说得非常对。”她走过去,从梳妆桌上取过一把断掉一颗齿的木梳,对新黛玉说,“姆妈,我想给你梳一梳头。”这才把新黛玉扶了起来,让她靠在自己的身上。 新黛玉费力地坐起来,她对李玉说:“把镜子端来。”那梳妆台上的镜子太重,秀芳赶忙给李玉搭一把手,她俩一人扶一边,端着镜子,让新黛玉照自己。 筱月桂将新黛玉的散乱的头发合拢在左手里,右手轻轻地梳着,给她梳一个髻。那脖颈叠着皱纹,筱月桂的手贴着,看见镜子里的新黛玉在默默地流泪,忙把自己的手绢递过去。 “我是高兴哪!”新黛玉喃喃地说。 “我知道,姆妈。”筱月桂眼睛湿透了,轻轻地回答。 报纸标题: 联合财团十八层新都饭店建成,财团董事长筱月桂女士亲临主持。 新都饭店位于三马路上,是一幢高耸入云的塔式摩天楼建筑,也是在上海市中心雨后春笋般出现的摩天楼中,完全由中方资本控制的最早几幢之一。虽然建筑师还是请的德国人,承包的建筑商却是上海有名的荣记营造公司。 新都饭店是旅馆娱乐与办公室多用的楼房,筱月桂的公司有好几间办公室,但是她特地在可以俯视整个上海的顶楼,给自己保留了一套房。 开张仪式极为隆重,商政学各界中外人士纷纷前往祝贺,贵宾几百人。 饭店经理对着满堂的宾客大声宣布:“恭请中国第一女实业家筱月桂女士剪彩。” 正厅堂跨三层,上上下下人都在看,闪光灯哗哗照着,刺得人眼睛痛。筱月桂穿着贴身手绣丝缎旗袍,颈子上钻石项链闪闪发光,神采奕奕。满堂客人在评论筱月桂: “真是国色天香啊!” “又会唱戏又会做生意,不简单。” “都说上海黑社会的粗胚子就只服她一个女人!” “真是百年第一女子。” “此等人物,恐怕也只能出在上海!” 她剪开红彩绸,满堂都在鼓掌。红绸并不对着大门,而是在一层二层之间的一个钢铁怪物之前。 饭店经理高声说:“这台自动楼梯,叫做‘平步青云’,特地从德国定制,全世界还没有几架。”他按了一下电钮,“轰隆”一声,钢铁怪物开始卷动,所有的人都吓得往后一缩。他请客人踏上自动楼梯,客人都犹豫不敢。这东西样子太可怕,要把人卷进机器里去似的。 筱月桂优雅地一点头,说:“那么我先上,该我的头彩。” 饭店经理大声喊好:“筱月桂,筱老板,中国‘平步青云’第一人!” 筱月桂努力控制自己,脸上不露出任何胆怯之色,脚踩高跟皮鞋,稳稳地踏了上去,在机器恐怖的轧轧声中,冉冉上升。周围发出一片惊叹,而她越升越高。 乐队奏响音乐,酒会开始。不少人在自动楼梯前排起长队,跃跃欲试,有出洋相左歪右斜的,有尖叫的,有跌倒的,更多的人最后一步不敢踏出,需要有人拉一把才不至于出事故。饭店经理和饭店人员都忙着照应。 大家的注意力全被这新鲜玩意儿吸引住的时候,筱月桂悄悄走到一边,搭电梯一直升到最高层。她推开走廊的侧门,走到屋顶上。 整个上海一览无余,这已经不再是洋场十里,而是三百多万人的远东第一国际大都市,高楼大厦,像一层层山峦重重迭迭,中国这块国土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这奇景。 而另一边隔着浩浩渺渺的黄浦江,可以看到江对面浦东那一带,除了河边的仓库船厂,依然是田家阡陌。同样阳光,照着完全不同时代的两个国度,两个国度都铺展得无边无垠,一直延伸到天边,不见尽头。 景色壮观,似乎丝毫没有使她动心,筱月桂如同在自言自语地说:“偌大一个上海,几百万人,我怎么就没有一个亲人?”她不禁悲从中来。 她发现自己睡觉时手握得紧紧的,经常是枕头滑到身边,如一个人陪伴她,一种非外人能知的落寞蚀空了她的内心,听见里面狂风在呼啸。 就在她离开医院的第二天,清晨电话把她弄醒,是余其扬,他已把荔荔护送到黄山。“我不能没有你,我必须得尽快回到你的身边。”一听到他的声音,她整个身体都绷紧了。 “你是要我的,对不对?”他说。 她努力镇定自己,不让自己心软。她再次拒绝了他。她在心里对他说,要知道我是一个女人,我更是一个母亲! 当电话那边死寂一般的安静回应在她耳边,她才感觉那不过是做了一个梦而已,余其扬是不会再回到她的身边了,她和他之间彼此永久地失去了对方。 地平线移远,她的目光退了回来,看楼下近处的层层屋顶,低矮的黑瓦民居,夹在西式的平顶之中。她的眼光越移越近,走到栏杆边上,看下面笔直千仞的谷底,是车水马龙的街道和行人。这个活人的世界,永无疲倦地运动的人和车,东去西往不知忙碌着什么。她看得着了迷,脱了鞋子袜子,一条腿跨过栏杆,骑在上海身上再次往下看。 楼下的马路开始往更深处沉下去,猛地往下落。她开始出现幻觉,觉得深渊底下是另一个世界,那里不再有她心头的沉重和苦恼,那是她最早见到的上海,那些灰黑的瓦楞下,是她最早认识的欢乐,就是常爷与她在床上时那种飞出肉体的生命欢乐。她闭上眼睛问:“上海,你真的要我试试怎么飞起来?” 她索性把另一条腿也跨过来,都伸在栏杆外。 现在她看到她自己的光脚,一双秀丽的脚,踩在整个上海之上。下面正在进行着舞宴、酒会,音乐仿佛响在耳边,她站了起来,轻轻地踩着音乐的节拍,在石沿的边上走了几步。深渊的诱惑使她的舞步分外轻盈,她觉得心境很久没有这样愉快了,天宽地阔,可得个大解脱。 突然,她紧紧抓住栏杆,害怕地问自己:“大脚丫头,没出息的,你在可怜自己吗?” 有人从顶楼的楼梯间看见筱月桂在栏杆外面行走,慌张地奔回楼里,叫起来:“筱老板跳楼!” 一群人气喘吁吁奔了上来,饭店经理跑在头里,他慌张地四顾栏杆外,已经空无一人, 他立即扑到栏杆上,看千仞直壁之下的上海马路,下面人头攒动,好像是出事了。鲜红的夕阳正从楼与楼的空隙,落进整座城市,光影灿灿,这群人看糊涂了。 再仔细一看,是人们拥在新都饭店门口,想往里进,看新鲜。 饭店经理觉得奇怪,问刚才呼救的人是怎么一回事,那人也说不出个名堂。经理赶快指挥手下人满处寻找,“看看顶楼筱老板自己的套房!” 她的房间里没有人。 他们心急火燎地寻找,终于在楼下舞厅找到了筱月桂,她已经换了一件镶满闪闪银片的白旗袍,乳尖高耸,腰肢细软,正在朝宴会厅走。 在大厅里,许多人围着她,有中国人也有西方人,穿西服打领结的侍者送来了酒水。她手握一杯香槟,脸上红扑扑的,神采飞扬,与十多年前走进礼查饭店让全堂惊艳的筱小姐一样,脸上怡然自得的神情如昔。那时候她一无所有,除了借钱做的一身旗袍,那时她一路受阻受苦,活得精彩;现在这整个上海都认识她,把她当作神话里的人物,有钱有势,才貌双全。但其实她是一个没有人能够来爱的人,心空空旷旷,再没有火焰腾起,更没有归宿。 就像我看她的手纹时一样,她这一生里命运线上多分歧,手纹是会随着岁月变化的,留不下来的终是留不下来。 在那个隆重的剪彩宴会上,那些人轮流着与她敬酒,或干杯。她手下的一群跟班、保镖,包括三爷等人,远远地在宴会厅一角忠心地站立着。侍者端着托盘,里面是小巧玲珑的点心,乐队的音乐突然从舒柔变得热烈起来。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我敬爱的读者,你已经不耐烦了。你想知道为什么我能够采访到筱月桂本人,又怎么会变成她的亲密朋友,让她和我作如此详谈。 上海依然在,甚至那些建筑依然在,到处可以遇到筱月桂那样的女子!但是物是人非,萧条异代不同时!人本身是最脆弱的,最容易消失的。我几次看到筱月桂的影子:有一次在福州路上,行走如燕,轻盈得令人羡慕,她是那种永远不会变老的女人;有一次在南京路上,她闲散而逍遥,看着橱窗,思考一番,然后掉头而去。可不是,现在店里好东西真是不多,噱头不少,筱月桂那样的女子最笑话噱头,她是讲究“实惠”的上海人,不喜欢虚火张致。至于“时尚”?她就是创造时尚的人。 好了,我现在要终结这本书了,这些人物在1927年春天以后的命运:筱月桂办成了多少实业;余其扬究竟会不会跟她相伴终身,哪怕不需正式结婚;常荔荔有没有去欧洲,成为一个莎学专家?这些事,每个上海人都知道,这些事,已经成为上海历史的一部分,成为“上海”这个词内涵的一部分,不需要我来告诉你。 不过,你依然想要知道我的职业秘密。 我可以用一些时间机器,超光速隧道,如此之类的手法。可惜,好莱坞电影用得太多,俗了。大手笔能翻俗为新,我不是这种大手笔。主要的问题是我不愿弄虚作假:毕竟,我写的都是真正实在的历史人物。 或许你会说:明白了,女诗人本色而已。 我在上海上大学时的确写过诗,在校园外的咖啡馆,有人看到过我买了一杯咖啡,两个小时涂了四页大胆的胡扯。 柏拉图三千年前就认定了诗人是最会撒谎的人,上海虽然离柏拉图说的“理想国”还差一小步路,但是诗人几乎一个不剩全部被放逐。 我不会做这种自讨苦吃的事,当然不靠想像说事。 我知道在结束这本书之前,我必须告诉你,我怎么会见到筱月桂,怎么会知道了她那么多隐私,那么多隐秘而不可告人的想法。 好吧,我可以告诉你,就是在那个时刻,我见到了她。就是在那个时刻——那个我在前面有意跳过没有写的时刻: 她走在一条冷清清的街上,她不明白往日夜里喧哗无比的街,怎么变得就她一人似的。店铺门外依然挂着旗幌,悬着彩灯,照着女子好看又好听的名字,居然没有人光顾。只有那两扇红门里热闹异常,欢声笑语,好像常爷,甚至余其扬也在里面。她听见了新黛玉的声音:“月桂呀,快进来,碍手碍脚呆在门口干什么?” 常爷是死了,新黛玉也死了,里面那些人都是不在人世的人。可余其扬呢,当然,他还活着,不过她在心里已经为他举行过葬礼了。她一直都是爱他,从看见他的第一眼,她就未能抹去他的影子,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爱一个人,她牺牲掉自己也爱他。 她站在门口,不愿意去推开门。她背对着门,静了静心,这才转身朝里看去。 她看见自己大着肚子,新黛玉让她回到这儿来,好有个照应。果然她回来不久就临产了。那个惨白的黄昏,接生婆往这儿赶来,焦急地跨进门。她已经在挣扎,身上汗和泪混和。接生婆在说:“使劲!用力!” 她痛极了,大喊救命!李玉秀芳都在身边帮她。新黛玉在凤求凰厅里坐卧不安,突然她听到一声响亮的哭声。 “是个千金,恭喜。” 新黛玉闻声赶来,“呀,常爷的女儿!” 筱月桂晕了过去,她感觉自己的灵魂离开榻床,朝回廊走去,下楼梯,过天井,推开一道大门。她像现在这么站在这儿,觉得夜从未如此墨蓝,最后一轮打更声之后,街上出现了穿白衣的行人和小贩,还有女人们,在这个城市做各种生意的女人们,一个两个,更多的人,各种职业女人,甚至有像我这样写字的女人。 她摸摸自己的脸,还是那么嫩滑,那么生动。她知道,她必须启程了。她走出来,加入到我们之中,她知道我在等她。 2003年10月 后记 我们一家都是“土生土长”的重庆人,靠着山脚岸边长大,天天看嘉陵江水清长江浪浊。一家子围着小收音机听本地“言子”,笑成一团。只有一个人不一样,那是我父亲。 父亲是抗战时被抓壮丁来到重庆的,重庆人叫他“下江人”。父亲一辈子没学会说哪怕勉强过得去的重庆话,幸亏他是个木讷寡言的人,不得不开口时才开口。开口便是天台宁波口音,很像上海话,与重庆话就隔了千里万里。只有我能听懂父亲的话,所以做了义务翻译,由此拣了几句半通不通的上海话。 父亲一辈子都想顺江水而下,回到长江入海的那片广阔的平原,那生育他的土地,但他只是一个病休的川江拖轮驾驶,在家烧饭做家务,六个孩子数着米粒下锅。社会最底层的人物,能有什么奢想?只能闲下时看着滔滔江水,男人家也不能尽落思乡泪。 但是父亲是个大度的人。街坊上有痞子看见他软弱可欺,对他说话如凶神恶煞,让我这小姑娘怒火直冲天灵盖,恨不得一刀挥过去。父亲却不记恨,当这种人需要他帮忙时,比如借盐借米,父亲照样给,别人不还,他也不要。有一年坡下有户人家起火,父亲提起灭火器,就往坡下冲,火灭后,他的脸和一身衣服都熏得黑糊糊的。 今年上他的坟,我带了百合花和一本写我成长的书,烧完了纸钱,烧这书,火旺旺的,父亲在另一个世界读得很快。我一边陪伴父亲读这本书,一边对他说了上面这些话。血缘关系固然重要,父亲与我之间,却超越了父女天伦:他虽不是我的亲生父亲,却是我最爱之人,他身上的善良、同情心,使一个像我这样的女孩子未葬于污浊的黑暗之中,因为他的存在,让我始终对这个世界不彻底绝望。 父亲生前有个愿望,希望骨灰回家乡。母亲和哥姐都不肯,怕父亲的魂回了老家就回不到重庆。所以那年我从伦敦回来,兄弟姐妹一起选择了面临长江的山坡,让他的坟朝向江水,以便他的灵魂顺着江水去家乡探望,再顺江水回来。 但是,父亲的愿,我必须还。八十年代末我到上海读书,我学得不够地道的上海口音,让我在上海商贩手里吃了不少苦头,连坐公共汽车都被指错方向,售票员厌烦地说:“外地人,拎勿清。” 近年我到上海做过几次签名售书之类的事,上海记者却惊喜我能学上几句宁波腔。 最终我与上海还是“隔”。 但是,作为小说家,我却有一个多年修炼得来的移魂术:我能让我的主人公替我还父亲的愿:在上海长大——冒险上海,征服上海,败绩上海。 冥冥之中,我觉得父亲会喜欢这个故事,让我代他生活在上海。 我从重庆到上海,与所有的外地人一样,被上海人看做小月桂一样的乡下人。这没有什么错,并非每个上海人都是大慈大悲的佛陀,不必皆知众生苦。 我想问自己,上海引以自豪的现代性是怎样出现的?这成了我的一个悬疑。我不得不想像“如果我与上海一起长大”。 而我母亲的第一个丈夫是个袍哥头子,他在旧重庆的西餐馆,或是两江一带码头呼风唤雨,对女人却很有流氓本色。母亲还是逃离了他。 我开始设计这本小说时,本想写一个革命者怎么一步步成为一个黑道人物,后来发现最可写的是一个女人,如我的母亲,她那双大脚,如何从乡下踏入摩登世界。怎么遭遇奇迹,陷入地狱;又从地狱返回,历遍人间。 这才出现这本“虚拟自传”。 写完这本小说初稿,去年已落的桃花,又一次花开,又一次花落。我很想让父亲知道,我花了整整一年半时间,为他还了一个愿。 我今年回重庆,去上坟的那天夜里,梦见父亲,背景是一片烂漫的桃花,他还是一口天台话:“客舍如家家如寄,谁问花开尚如昔?”这半通不通的奇怪言语,把我惊醒了,难道父亲的灵魂陪我当了文人? 我看拂晓的窗外,果然如父亲托梦所言,梦中的那片桃树,长到了梦境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