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单走人,罗宋宋一直贴在孟觉背上,随着他走路的动作,小脑袋左摇右晃。孟觉笑着揽住了她的肩头。 “傻瓜,是不是要我背你呀?” 罗宋宋摇摇头,抵着孟觉的后心往前走。 “快,我们去乌托邦。” “你不是不愿意离开格陵吗?” 罗宋宋顿时像个泄了气的皮球:“格陵没有乌托邦吗?” “当然有。等我请个假,帮你去找。” 孟觉打电话回去报备,既然喝了酒,他晚上就不打算开车了。他先送罗宋宋到了她楼下,醉鬼坚持自己没醉,为了证明给他看,走着直线把孟觉送到他楼下。孟觉当然不会让罗宋宋自己回去,再次把她送到公寓门口。 “你就乖乖地回去睡觉吧。” 等他乘电梯下楼时,罗宋宋又急速冲了进来。 “我还是送送你——我是罗宋宋嘛。” 孟觉真是拿她没有办法。可是除了比平时固执外,她还真没有一点喝醉的迹象。两栋楼隔着两三百米的距离,他们硬是来回走了五回。连保安都惊动了,问他们是不是丢了钥匙,要不要去找物业帮忙。 两个傻冒一阵大笑,拉着手一溜烟跑到楼下,刷卡进去。 “哎,这是我家。” “胡扯。别送了,你回吧。”罗宋宋挥了挥手,走进电梯,按了六楼。 孟觉也走了进来,按了九楼。 “咦,你进来干嘛?” “我住九楼。” “两栋楼合并了?……好像是的。”转眼六楼到了,罗宋宋稳步走出电梯。 孟觉按着掣等她。他心里觉得特别好笑,好笑之余心里又漾着不一般的情思。 罗宋宋晃了一圈,灰溜溜地回来了:“怎么开不了门呢?” “楼层没到。” “哦!”罗宋宋恍然大悟,“早说嘛。” 等到了孟觉的公寓,罗宋宋立刻欢呼一声,脱掉鞋子,撒丫跑进客房。 “哎呀,终于到家了。” 她一沾着枕头就睡死过去。孟觉看她睡着了,才又出去了一趟。 到了半夜,他听见客房有悉悉窣窣的声音,立即惊醒。 “咦,我的灯呢?” 黑暗中的罗宋宋抱怨着,她摸了半天也摸不着自己心爱的台灯。 孟觉忍住笑。 “醒了?这是玛丽的房间。” 这下糗大了。罗宋宋一看夜光闹钟,凌晨两点。 “好像倒了时差。”她揉着眼睛,“清醒了。” “对了,有样东西是你的。”孟觉拿来一个大盒子,在她床边打开。是一个巨大的菱形风筝,缀着几十只发光二极管,一闪一闪。 “哎呀,还真让你找到了。”罗宋宋讶道,“你……刚才出去买的?” “广场上很多人在放风筝。”他说,“看,一觉醒来,它就带你到了乌托邦。” 罗宋宋摸着风筝,一排排的LED灯泡发出幽幽的红色光芒。她关上盒子,探身亲了孟觉一下。 “谢谢你。我真的很高兴。” 孟觉抵着她的额头,轻声道。 “把你的心完全地放在我这里,就永远都不会伤心了。” “拿去吧。”她拉着孟觉的手,伸进自己的衣服里,颤抖着声音,“它是你的。” 她穿的是前扣式棉内衣,只要他的手略动一动,就能解开——孟觉还是把手抽了出来。 “睡吧。明天还要上班。” 倒了时差的人居然很快又睡死过去。倒是孟觉翻来覆去难以入睡,于是走到厨房去喝点冰水。 “给我也喝点。”罗宋宋吐词不清地站在厨房的门口,见孟觉没有反应,她走向前去,从他手里一把夺过水。 孟觉猛然转过身来,狠狠地吻住她。他饥渴地吮吸着她的唇瓣,作为回报,将嘴里的水渡过去给她。 不知是冰水还是舌头的魔力,撩拨着她的神智,全身发软,如痴如醉,紧紧地抓着他的背才不至于瘫软下去。 他吻了很久才依依不舍地松开,亲昵地蹭着她的鼻尖,喑哑着嗓子问她。 “还要不要?” 星眸半睁,罗宋宋咽了口口水:“要……” 他的一双手臂将她箍得更紧,冰箱门被重重地带上了。半瓶冰水咕噜噜地滚到她脚边,她晕头转向间踩上去滑了一下,还不及呀一声,孟觉已经将她拦腰抱起。 贴近他的胸膛,满耳朵全是他急如鼓点的心跳声。知道这颗心是因她而钟情,羞涩之余她又不禁感到荣幸。 “你的心跳得好快。” “你也是……”他还没说完,又急不可耐密密麻麻地吻下去,仿佛她每一寸每一分都妙不可言,不能放过。 她难耐地扭着不盈一握的腰肢,脚趾蜷缩,挑逗地划过他的大腿。她比掉进青要山的水潭更狼狈,里里外外都湿透了。他得意极了,手指从她的锁骨之间滑下去,轻佻地将一路遇到的衣物一一解除,一波波的燥热从两人相贴的肌肤间传来,她最私密的地方也在磨蹭中颤抖得厉害。她恍然大悟——他一定是在脑海中演练过千百次,不然动作不会这样熟稔而狂烈。只是在关键时刻,他托着她的腿弯,侵入的姿势是青涩而僵硬的。一刹那她觉得腰要断了,抓着他的手臂,抑制不住痛叫出声。听着令人心醉的呻吟,孟觉伏在她身上,一边在温暖潮湿中律动,一边轻轻地噬咬她的脖颈。 “……我爱你……” “……我也是……” 在身体如此契合的情形下,什么话都是多余的,每个深吻都触发他更狂暴地深入和占有。热汗落在她的胸脯和小腹上,又被用力吮干。她迷失在这幸福的晕眩里,抽搐着弓起身子,却被他抓住,一翻身按住了她的腰侧,令两人契合得更紧密。 狂乱颠簸中她昏昏沉沉地想:颠鸾倒凤是不是这个意思?可是她思考不下去了,几次要死掉,而他还没有结束的意思。 极乐过去许久,他才恋恋不舍地抽离,喉咙里残留着几声喘息,将她抱到洗手间去。花洒下,孟觉轻柔地帮她擦拭污迹,她看见他的手臂上有两条十公分长的抓痕。 “疼不疼?” “你问我?” 他吻着她的脖颈,一手抚摸着她的胸脯,一手朝下滑去,时轻时重地挑捻揉捏着。 “不要……” 花洒里持续不断喷出的热水,抽打在她的背上。她无力地将臂肘撑在洗手台上,羞得抬不起头来,再次觉得腰要断了。第四十四章 章鹃先去西苑美美地吃了一顿麻辣烫,然后拿着两串鸡翅慢悠悠往寝室走。自从和孟金贵在一起后,她一直吃不饱。 今天已经是离校的最后期限,学校里到处上演着离别的戏码。有年轻的情侣站在树下,男生将行李往地上一掼,红着眼睛大吼。 “那你想我怎么办?” 今时今日的章鹃可不会浪费时间看吵架。津津有味地啃着鸡骨,她打开了寝室的大门。 汤园园下午要去澄海路办签证,正在一堆垃圾里找她的荣誉证书。突然听到开门声,回头一看,原来是肄业的章鹃啊。 “你来了?”汤园园正是志得意满的时候,说话的声音都欢快得很,“好久不见了。” 章鹃哼了一声。 “喂,快把你的东西都收收。”说着,汤园园就一屁股坐在床上开始发短信,“我的几张校级证书也不知道被你塞到那里去了。签证要用。” “你的东西别问我。” “不问你问谁?”汤园园翻了个白眼,“我不在这里住,你好歹把寝室收拾一下。看看多乱!还有酸奶,你不喝就扔掉,都长霉了,真恶心。” 章鹃冷冷道:“好久不见,你说话还是那么刻薄。你的酸奶关我什么事?我又不住寝室。” 汤园园把手机收起来:“这么说,外面的传言是真的啰?哎哟,还真没看出来,你这件衣服是迪奥的吧?” 她正得意呢,汤园园讥道:“花里胡哨的,真难看。衬得你老了十岁。” 章鹃大怒。汤园园和罗清平的风风雨雨已经闹得全校皆知,人称罗宋汤事件,她竟然还敢出言讥讽? “总好过你穿艾格的破T恤!” 任由她搓圆捏扁的奴隶居然敢一句九顶,汤园园立刻瞪起一双眼睛,还没等她发难,有学生们经过半敞着的寝室门口,见里面有人,不知是有意还是无心,故意喊了一句。 “就是这个寝室,专出小三。” “那个和罗清平搞上的?” “不然还有谁?除了她,还有个傍大款的……” “长什么样?” “傍大款的那个还可以……挺清纯……” 她们的声音渐渐远去,房内的两人都傻了。 一个想着汤园园做第三者什么也得不到,还是穿以前的旧衣服;一个想着章鹃不过以色侍人,将来难免下堂,都对对方产生了怜惜之心,反而没有再吵下去。 章鹃把路易威登的包包往堆满旧书的桌上一放,挽了挽袖子,露出卡地亚的手镯,默默地蹲下去开始收拾杂物。过了一会儿,汤园园也开始动手收拾了。 “这些是你的……还要吗?”她将两本厚厚的英语书递给章鹃。章鹃转过身来,脖子上挂着一件观音,在轻轻晃荡。 “按斤卖还得几块钱呢……算了,扔了吧。” 汤园园没话找话:“你的玉真绿。绿得吓人了都。” 章鹃拿两个指头拈着玉佩给汤园园看。 “这是老坑玻璃种的,最好的翡翠。原来戴在他脖子上,我要,他就给我了。” 汤园园想到古话说“男戴观音女戴佛”,但难得没和章鹃抬杠。 “肯定挺贵的。” 汤园园终于在一堆卷子里找到了那几本荣誉证书,放在她带来的纸袋里。 袋子里还有两本暗红色的证书。章鹃看到了,手一伸:“给我看看吧。” “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两个破本子。”虽然这样说,汤园园还是把毕业证和学位证递给了章鹃,“……你真的不再想办法了?哪怕再读一年……” 章鹃将证书丢还给她:“没必要。我对格陵大彻底失望了。” 汤园园有点心慌,如果章鹃知道是她和罗清平从中使坏,会不会……不会的,她马上就要飞到大洋彼岸,去开始全新的生活了。这里的一切她都不再想不再管。 收拾过后的寝室更加脏乱,章鹃只是拿了一些日用品和小饰物,汤园园的杂物更是不准备要了。值班室的大妈来看了几遍,催促她们赶快整理。章鹃把东西一收,正准备离开,汤园园忸怩着把自己的电子词典拿出来了。 “你的词典……后来一直没有找到吧?给你。” “你出国不是更需要么?” “没关系的!”汤园园大方地将电子词典塞进她手里,“英语真的很重要,你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有机会,还是最好拿个大学文凭。” “那这个给你。”章鹃一时激动,豪爽地将腕上的手镯褪下来给汤园园,“我祝贺你能有出国深造的机会。将来学成回国,不要忘了我。” 汤园园不肯收,章鹃硬要塞,汤园园只好问她要了手机上古琦的手机链。 “一定要送,就把这个给我。镯子我绝对不收。” “好。” 汤园园替她拿了一部分东西一起下楼,分手的时候,两个人还抱着掉了眼泪。任谁看了,都会为她们姐妹情深而感动。 “你一定要保护自己。” “你也是。” “被欺负了要告诉我。” “你也是。” 汤园园想了想,低声道:“我不会和罗清平一辈子。你也是,要及早为自己打算。” “我知道。” “保持联系。” “保持联系。” 到最后,汤园园也没有告诉章鹃,这部电子词典其实就是她章鹃的。 当初她不问自取,也只是想玩两天,没想到章鹃把事情闹大,她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先声夺人,在电池盖后面刻上名字,镇住了章鹃。 何必告诉她?那会将最后一点点的温馨也破坏殆尽。 不过这个归属问题对她们来说也不再重要了。她们已经不再是当初为了一点点鸡毛蒜皮吵得不可开交的单纯女生。 这四年同寝生活的乐与愁,都只存在于记忆中了。 当关不报侵晨客,新得佳人字莫愁。 孟罗两人沉溺于交欢运动。除了上班之外,每一分每一秒都腻在一起。一旦开窍,就会食髓知味,什么都想尝试。在孟觉的启发下,罗宋宋惊奇地发现这项运动,居然还有那么多的花样。他连说话都变的轻薄起来,每每闹得罗宋宋面红耳赤,总怀疑他哪句话里有弦外之音,又或者哪个动作是另有所图。孟觉也发现了她这份心思,愈发喜欢逗弄平时不苟言笑,一本正经的罗宋宋了。他有绝对身高优势,每每一进门就拦腰抱住正要夺路而逃的罗宋宋,转上几圈,然后双双摔倒在沙发上——这种小孩子都懒怠玩的把戏,他们却乐不可支,乐不知疲。 两人浓情蜜意,自然忘了时间飞逝。孟觉五六天没回去,孟家打了好几个电话来请。最后孟金贵的电话是打到了罗宋宋的手机上,很客气地说某杂志约了周末做访问,要拍一张全家福。 “请罗小姐代为转达一声就可以了。“ 为此,孟觉不得不回去一趟。罗宋宋正好抽空做了卫生,又去药店买东西,回来的时候经过双耳琴行,看到一个中年女人叉着腰在琴行门口很大声的质问一名女员工。 “……人呢?“ 那小姑娘不过二十一二岁,打扮得花红柳绿,嘴里还嚼着口香糖,双手一摊:“今天周末,她没上班。” “她住哪里?” “不知道,反正不在员工宿舍。” “你怎么一问三不知?有你这种服务态度吗!” “你又不买琴,还来要求我有服务态度。”小姑娘嘟哝了一句,那女人愈发凶恶了:“知不知道你们老板还要靠我老公吃饭呢!把聂今叫出来!今天非炒了你不可!” 罗宋宋走近才发现中年女人竟然是宋玲! 数月不见,她虚胖了许多,气色相当不好,手臂上的肉皮也随着怒吼左右晃荡:“快叫聂今出来!“ “哎!那不是罗宋宋吗!”小姑娘眼尖,罗宋宋想避也来不及了,“快,行行好,这个人找你。” 说着,她就哧溜一声缩进去,把玻璃门给紧紧关上了。隔着玻璃门她还不停地嚼着口香糖,好奇地往外张望。 刚才还怒发冲冠,气焰嚣张的宋玲,看到罗宋宋突然出现,整个人立刻变得无比祥和,想要过来挽她的胳膊,罗宋宋一侧身躲过,急急赶自己的路去了。 “宋宋。” 罗宋宋低着头直往前走,宋玲气喘吁吁地跟在后面。 “宋宋,你走慢一点,妈妈走不动。” 外婆说她已经和罗清平断绝关系,可她刚才还搬出罗清平的名号吓人——罗宋宋只觉得一阵恶心,愈发加快了脚步。 “宋宋,我刚才也就吓吓她,其实我已经很久没有和你爸联系了,他搬出去住很久了。真的呀,你外婆应该告诉过你啊。” 罗宋宋一阵狂奔也累极了,不由自主地脚步放慢了一些。但仍然没有让宋玲追上。 “你现在住哪里?哦,云阶彤庭。这个社区还不错,附近的地皮已经涨到一万四了啊……你是一个人住还是和人合租?外婆把工资卡给你了吧?里面有六万多,你拿去用呀,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不要舍不得。” 罗宋宋拔足奔进小区,宋玲仍然气喘吁吁地跟着她,保安也未加阻拦。 “宋宋啊,坐一会儿吧。妈妈走得很累啊。” 她不想回去,也不想打扰孟觉,在小区里转了几圈,见始终甩不掉宋玲,而宋玲又在不管不顾地大声疾呼,几乎要崩溃了,干脆往人工湖边的石凳上一坐,爱怎样就怎样吧。 过了半分钟,宋玲也坐了过来。罗宋宋立刻转过身,拿背对着她。 宋玲呼哧呼哧喘了一会气,将女儿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才小心翼翼地开口。 “宋宋,这几个月你过得好吗?” 罗宋宋把包放在膝盖上,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宋玲的辩护弱弱地从身后传了过来。 “……家属区里很多家长都打小孩。以前住北九的时候,邻居范老师,他的小孩就是打着出了国。那小姑娘学习成绩多好,又乖又孝顺,前年还把父母都接出国去了。所以我才没有阻止罗清平打你,老人也说,棒下出孝子,我们也是希望你有出息,打得越狠,越有出息……” 她罗里啰嗦地解释着,背对她而坐的女儿突然硬邦邦地抛出来一句话,口沫横飞的宋玲没听清楚:“什么?你说什么?” “外婆打过你?” 宋玲一时哽住,又心虚地解释道:“挨打算什么……我那时候上山下乡多艰苦。成天泡在水里插秧,小腿被蚂蟥咬得全是洞,肉也没得吃,你爸……不说他,不说他。我只是想表达这么一个意思——我们也是艰苦过来的。我真的没有想过,对你来说挨打是不可承受的。你一直都是很柔顺,很抗压的女孩子。你在其他家长中间风评一直不错,也很给我们长脸……” 难道只有挨打么?还有那些无休止的羞辱,责骂,诅咒……他们何尝把她当过一个人? “罗清平一直恨你,因为你不能传宗接代;但我是个女人,如果我也重男轻女,那像话吗?我只是……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夹在你们中间,我也很为难啊。我真的没有想到他会那样对你。我也恨我自己!宋宋,你是我的女儿,妈妈一直都是心疼你的。你爸虐待你的时候我也一样地痛啊。”她不停地为自己开脱,“我不知道那天晚上放你走是对是错,现在看见你好好地住在这里,我也就踏实了。“ 罗宋宋紧紧咬住嘴唇;看女儿一直没有回应,宋玲也越来越泄气:”上次外婆来看你,回去之后掉了眼泪。她说她骄傲了一辈子,临了临了家却散了……“ 不出她的意外,这句话给罗宋宋带来了很大的震撼。虽然心肠还是硬的,但她再也无法无动于衷了。 “宋宋,妈妈给你道个歉……对不起。”宋玲慢慢地站起来,“妈妈走了。” 罗宋宋坐在湖边呆了很久,两边耳朵嗡嗡直响,心也跳得慌。 最终她还是追了过去;远远地,就听见宋玲发出哀嚎的声音,拿着纸巾大声地擤鼻涕,哭得几乎要背过气。 这眼泪终于把她的心泡软了。虽然她还是喊不出那两个字来:“……我送你上车。” 宋玲立刻破涕为笑,把她的手抓得很紧:“好!好!“ 可是后来她还是被宋玲拽上车了。云阶彤庭是个大站,过江的车一般没有位置。罗宋宋突然惊觉,宋玲的外貌残到了这个地步,居然有人主动让座。 一落座,宋玲立刻非常低声下气地对坐在自己旁边的女大学生说:“能不能麻烦您给我女儿让个座?她……” 罗宋宋正要阻止,那女孩子二话不说就站了起来,在宋玲一叠声的谢谢中摆摆手:“没关系,反正我马上就下车了。” 宋玲立刻招手叫罗宋宋来坐。 “宋宋,你工作累不累?我看你脸色不是很好,眼圈发青。 “ “还好。“ “是不是经常要加班?聂今太过分了……“ “你不要去烦聂今。她帮了我很多忙。“ 这样说着,她不小心打了个哈欠。 “你睡一会儿!睡一会儿!“宋玲拍着自己的肩膀,”靠在妈妈的肩膀上。来,靠在妈妈的肩膀上,没关系。“ 罗宋宋想,也许一车的人都在看她们上演“母慈女孝“的戏码。 其实她不知道,连她自己都有点被感动了。她忘了也是在这辆公交车上,她把孟觉的生日蛋糕带回去,宋玲一会喝令她吃完,一会不许她动,冷笑着要她拿去给罗清平看看。结果她被暴躁的罗清平打个半死,还被糊了一头的蛋糕,宋玲不耐烦帮她洗,一铰了之。 上辈子的事情就留在上辈子吧。 第四十五章 宋玲紧紧地牵着罗宋宋的手,走进格陵大的校园。 这里是她从小到大生活,学习,玩耍,工作的地方。还只有七八岁的时候,她就能够很老练地为新生指出如何从西南角的格陵大讲堂走到北苑最美味的清真食堂去。格陵大几番翻修,更新,拆了建,建了拆,她曾经对IC卡电话亭无限新奇,现在全校覆盖无线网络已是等闲事。 这天地更新的如此快,为何人和事却一成不变?走进家属区,重见熟悉的一张张面孔,罗宋宋有些恍惚又有些惧怕。宋玲将罗宋宋的手都要捏疼了。这是她再也不能失去的依赖。 “哎哟,宋老师回来了。” “是啊,回来了。“宋玲满脸堆笑,把罗宋宋的手捏得更紧,几乎捏断。 那人点了点头,等宋玲和罗宋宋走远,才对着她们的背影啧啧两声:“啧啧!大罗老师跑了,小罗老师回来了。真有意思!” 回到家里,一切果然不同。所有家具全部换过,一点罗清平的痕迹都没有留下。原本布置的像个酒店大堂的客厅换掉了金碧辉煌的装饰,铺着全新的驼色地毯,靠近厨房的墙边放着一架簇新的钢琴。莫馥君和宋玲在厨房里忙碌,她坐在客厅绣着保加利亚玫瑰的布艺沙发上,像个新入狱的囚犯,十分后悔犯了罪。 “宋宋,以后这就是你的房间。“宋玲和莫馥君低语了几句,擦着手跑出厨房,将左手第一间次卧打开——那原本是宁可空着也不让她住的,”你来看看好不好?“ 囚犯怀着悲凉的心情去参观自己的牢房。梳妆台,衣柜,公主床上堆满松软的枕头,蕾丝边的幔帐,组合式电脑桌上摆着一部最新的27寸iMAC。 整个房间的色调是温暖的鹅黄,她简直要受宠若惊了。 “这幅画好看吗?” 宋玲指着床头的壁画,是布格霍的《爱神》,丘比特拢着翅膀,交叉双手,古灵精怪,眼波流荡。 “多像你小时候,一头卷发。” “你外婆和我睡大房。“见得不到罗宋宋的回应,宋玲喋喋不休地比划着,”外婆晚上要起夜,所以我们住在带卫生间的主卧里。以后我准备把你的房间和书房打通,做衣帽间,我给你买很多好看的衣服,小姑娘总穿的这样破破烂烂的怎么能行?” “我在阁楼上有一盏灯。” “阁楼?装修师傅说可以把阁楼带的阳台封闭起来,做成玻璃温室,养些花花草草,以后我们可以坐在阁楼上,喝喝茶,赏赏花。宋宋,你看怎么样?“ 过了。太过了。罗宋宋心想。 “你看看哪里还有不合意的地方,我们再改。“ 宋玲让她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待一阵,培养感情。她退出去的时候,居然还替罗宋宋掩上了房门。 “宋宋,我帮你把门关上吧。“ 她的女儿惊讶地转过脸来,摇了摇头。 这样的闺房,是每个女孩子都渴望的吧?梳妆台上放着一部未拆封的iphone,但她感兴趣的是那张相框。 照片是她很小的时候和外婆还有宋玲一起拍的。她系着红领巾,穿一件鸭子图案的毛衣,下面是一条灯芯绒裤子,眉头紧紧地皱着,好像在无言地反抗:“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把我们三个框在一起?” 高压锅在厨房里发出咝咝的声音。罗宋宋听见宋玲在大声地对外婆说话,就像女儿对母亲撒娇:“我的腿有点疼。“ “怎么回事?“ “宋宋累不过,我让她靠在肩膀上睡,但是车太颠簸了,我又叫她躺在我的腿上睡。她睡得可舒服了。“宋玲呵呵地笑着,”我看她上班挺累的,想叫她回来工作。时间有弹性,离家近,也不用太累。“ “下次打的回来。工作的事情让她自己定。你也不要总做出这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我还不知道你?要知道,哀兵战术只能用一次。“ “知道了。“宋玲端出一盘水果,”宋宋,来吃葡萄。“ 罗宋宋慢吞吞地走了出来,肩上还挎着从进门就没有拿下来的包。她走进厨房,打算和外婆告个别。 “宋宋,你最爱吃的八宝糯米饭已经蒸上了。” 要拒绝一个系着围裙的老人很难。但罗宋宋必须硬下心肠:“外婆,我不吃了。” 老人失望了:“为什么非要和你妈誓不两立呢?” “以后有空的时候,我会过来看您。您就不要再往伯牙路去了,太远了,辛苦。” 老人低声哀求:“宋宋,看在‘那个人’的份上,留下来吃饭吧。” “谁?” “我知道你骑虎难下。所以我还请了一位你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他原本今天有个午餐访谈,为了你,他推掉了。” 罗宋宋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把他叫来干什么?他那么忙!” 她有点为难,有点不安,也有点放心。莫馥君笑道:“他那么讨人喜欢,我们就不会尴尬了,对不对?” 墙上的对讲机响了起来,正吃着葡萄的宋玲扑过去接起:“来了啊,快上来吧。” 智晓亮捧着一盆墨兰来到了罗家门口,按响了门铃。给他开门的罗宋宋,脸上甜蜜的笑容急转直下,变成错愕。 “是你?!” “是我。” 智晓亮受到了莫馥君和宋玲的热烈欢迎,几乎赶得上国宾待遇。 “外婆,好久没有见到你。“ “是很久了。上次见面,你还这么胖,这么壮呢。”莫馥君比划着,“现在长得这样瘦,不健康!” 智晓亮又和罗宋宋打招呼,但是罗宋宋已傻掉了。在琴行,聂今不是已经暗示外婆,自己和孟觉在一起么?外婆还说会和自己好好谈谈,为什么今天又请了智晓亮?莫馥君还对着外孙女眨了眨眼睛,仿佛自己做了多么值得表扬的事情。 “看,你的事情外婆记得多清楚!”她低声道,“听说你离家出走也是为了他?” 罗宋宋气愤地看着宋玲,直看得她低下头去,嘴唇蠕动着,吐出葡萄籽和皮。 莫馥君亲手做了一桌小菜,食材都是她大清早跑到农贸市场挑选,有一道清蒸多宝鱼鲜美至极,罗宋宋却觉得难以下咽。 莫馥君一直叫智晓亮多吃一点:“饭菜还合口味吗?” “好吃。” “喝点果汁好吗?” “好的,我来倒吧。” 他起身倒冷饮,宋玲大声道:“不要给宋宋倒,这几天是她生理期。是不是?” 罗宋宋这个月还没有来,但她觉得就这个问题去严肃地回答是或不是实在太荒谬。 于是罗宋宋没有吱声。智晓亮误解了她的沉默,放下碗筷:“不舒服?喝点热汤吧。” “她不是不舒服,”莫馥君对智晓亮说,“她是看到偶像太激动。以前学琴,次次给我打电话都提到你——你新学了什么曲子,你拿了什么奖。你的成就就是她的快乐之源。” 罗宋宋打岔:“外婆,我也经常提到孟觉。” 莫馥君脸一板:“我不喜欢那个小暴发户!看起来乖巧,孟家的精明和奸诈都刻在骨子里!” 罗宋宋心一沉,正要分辨,宋玲自以为是地出来打圆场:“那日记本里怎么只写到智晓亮呢——‘如果永远都无法超越他,我就默默地看着他的背影好了’;‘今天收到他的生日礼物——铅笔盒,真开心’;‘他要去莫斯科了,好难过,能不去吗?真想一辈子和他在一起学琴’……” 智晓亮专心听着宋玲将罗宋宋的日记摘要一一朗诵,天真地认为这是一种母女之间无话不谈的表现。他哪里不知道呢?只是这些年来谁也不曾在他面前挑破豆蔻,显露小女儿情态。他的伴侣多数成熟果决,每段关系都是各取所需。如此娇憨可爱,让智晓亮怦然心动:“如果我有日记习惯,大概不会愿意给父母看。” 罗宋宋终于知道宋玲本性难移。这种不尊重他人隐私的态度已经融入她的血液,自己都意识不到自己错,怎样期望她改? 宋玲一脸尴尬:“我知道,这种做法不对。宋宋,对不起。” 罗宋宋知道自己掉进莫馥君和宋玲预先挖好的陷阱里:“智晓亮,你不必为难,那都是过去的事情,千万不要放在心上。” 她本来就长了一张寡寞的长脸,不怒自威,怒极反笑,那脸色更加扭曲,吐出的字眼也像一块块冒着烟的干冰,掷于桌上,将原本“融洽”的气氛完全冻结。 吃完饭,宋玲还没有放罗宋宋走的意思,又或者为饭桌上的不愉快补救:“宋宋,你不是喜欢小动物?我们下午去宠物店,买一只小狗怎么样?” 罗宋宋正在厨房帮莫馥君洗碗,听了宋玲的建议,只顶一句:“然后我们一起折磨它?” 莫馥君大摇其头:“罗宋宋,你太没有礼貌,叫客人多尴尬。” “在饭桌上,只有制造尴尬的人不尴尬。” 莫馥君知道罗宋宋容易心软,所以想用绕指柔将她缠住,最好和智晓亮两个送做堆;没想到宋玲个糊涂鬼,一而再,再而三地说错话。 “她年纪大了,给她时间慢慢改。” “我没有时间……” 这句话深深地伤害了莫馥君:“你没有时间?!你年纪轻轻,在我这样的老人面前说什么没有时间?日积月累的伤害,吃个饭就弥补了——我看起来是这么不通情达理的人吗?有时间就来家里坐坐,和我们说说话,这样很难为你是不是?我迟早是要死的,到时候你和你妈就是相依为命了!” “外婆,你怎么了?”罗宋宋这才感到了不对劲,外婆虽然有高血压,但一向情绪控制得很好,“你是不是病了?” “我没病。”莫馥君把抹布一扔,“你不要咒我。” 第四十六章 还是智晓亮说,有事要先走一步,可以送罗宋宋过江,罗宋宋也想趁这个机会遁走,便答应了。她洗过手去沙发上拿自己的包,结果却扑了个空;再一看,宋玲不在客厅。 她气得立刻杀进为她准备的所谓“闺房”,果然看见宋玲正翻掏着她的包,不知多认真! “你干什么!” “看我这个臭毛病。我只是想看你带了痛经药没有。”被逮个正着,宋玲尴尬地笑笑,她也不是故意,只是养成了习惯,罗宋宋的日记本里有什么,包里有什么,那都是要经过她检阅的,“……可是,宋宋,为什么你的包里有这个。” 她手里拿着一盒避孕药,是早上罗宋宋去药店买的;罗宋宋已经气得发昏,劈手夺过,几乎站不稳。 “你用它调荷尔蒙?不会吧,你一向很正常。”宋玲道,“宋宋,妈妈是关心你……是谁?孟觉?他会对你负责任吗?” 受够了。罗宋宋眼前发黑,抖着手将避孕药塞进包里。 宋玲懊恼道:“早知这样,就不叫智晓亮来了。我没想到你和孟觉已经发展到了这个地步。孟觉相对智晓亮来说,当然条件更好。只是你外婆不喜欢他。” 等罗宋宋和智晓亮出门,她又关切地对女儿附耳:“你一定要叫他带套!” 罗宋宋下定决心再也不回这个恐怖的家,夺过包就和智晓亮一起下了楼。司机专心开车,坐在后座的两人都觉得尴尬,智晓亮试图和罗宋宋聊聊聊。 “今天怎么没有看见你爸?” 罗宋宋淡淡道:“他和女学生私奔了嘛。” 智晓亮愕然,但见罗宋宋并无忸怩,坦然接受,话语中甚至有解脱之意,似乎不介意多说几遍:“对不起。” “你不过是出于礼貌问一下,不需要讲对不起。” “好,我绝不讨人嫌。” 过了一会儿,罗宋宋突然道:“智师兄,你的妈妈是什么样子的?我只知道你爸爸很严厉,可是从来没有听你提起过你妈妈。” “虽然我没有提过我妈妈,但你应该听过她的声音。” “什么?” “你们不是最爱看动画片?亲爱的小朋友们,接下来请收看动画片《雪孩子》。” 罗宋宋吃惊道:“这是以前少儿频道播动画片前的旁白啊!我小时候一听到这把声音,就好开心。” “我妈以前做配音工作。她十八岁就在儿童广播电台当播音员,后来又调到格陵电视台的少儿频道,从旁白做起。” “你保密工作做的真好。” “我三岁的时候她就辞职了。我爸工作太忙,我又要练琴。她毫不犹豫地决定牺牲自己的事业,全心全意地照顾我们。在国外,他们完全不能理解中国母亲的伟大之处。” “有这样的妈妈,可以听到很多睡前故事。” “恰恰很少。我妈虽然是配音演员,但私下里沉默,不爱说话。我爸上班总是滔滔不绝,所以回到家里也很少开口。我就更加木头木脑了。有一天中午妈在客厅看书,我在琴房抄谱,爸在书房忙,妈突然哎呀一声:‘我以为自己活在梦里呢。’。我问她怎么了,她笑笑说:‘傻儿子,梦是没有声音的呀。’。” “真羡慕你有一个好妈妈。” “你看,这就不公平了。我把我的事情都告诉你了,可你却不肯告诉我。” “你有这么好的妈妈,还听我的破事干什么?”说着,罗宋宋就转过脸去看窗外了。 他是多么地渴望能够了解她,她却已经拒他于千里之外了。 “罗宋宋,我和孟觉,谁弹得更好?” 朱行素走进排练大厅时,智晓亮正在弹奏《伦敦德里小调》。 这是一首非常简单,琅琅上口的爱尔兰民歌。但正如老饕要考厨师的水平,就会叫他炒个白菜,拌个豆腐来吃吃,最考钢琴家功力的恰恰是这种简单到不需要任何指法技巧的乐曲。智晓亮的双手被赋予了独立的灵魂,在琴键上跳跃,舞蹈。音符好似一颗颗水银珠泻出,在地上弹跳着,渐渐消失;又好似身轻如燕的少女,在镜上踮起脚尖跳舞,在冰上轻盈地滑旋,无人欣赏,永不停歇。 毫无疑问,他想表达的是美丽而又无望的爱,正如歌词所说,倘若痴心错付,宁愿变成苹果花,在情人脚底碾碎,死无葬身之地。 那个瘦瘦的女孩子,对智晓亮一定很特别。 这样想着,朱行素朝那唯一的听众走去。 那唯一的听众有一头十分惹眼的卷发,简直不像东方人。她正沉醉于音乐中,突然听见旁边有人插嘴:“我一向觉得,这支乐曲最好的诠释是男孩子穿红色短裙,吹长笛;女孩子穿白色长裙,拨动竖琴。两个孩子都要是金色的头发,已经知道长雀斑很可恶的年纪。钢琴始终不如人意。” 听众反驳:“怎么会?他以指腹滑过琴键,配合脚踏板的力度,在一个长音中体现出不同层次,以达到竖琴和长笛结合所产生的综合感受。其实这种指法不稀奇,自霍洛维茨大师首创以来,有很多人效仿。但是能出神入化地运用,可不容易。” 朱行素大感兴趣:“咦?你也学过?你叫什么名字?” 那观众这才转过头来,看见是朱行素,顿时尴尬起来。“朱老师,我叫罗宋宋。” “你叫我一声老师,可见也吃过这碗饭。你是谁的弟子?擅长谁的曲子?” 短短一曲终了,智晓亮下台来做介绍:“她和我,还有孟觉一样,都是白放老师的学生。她是天生的左撇子。” “那巴赫一定弹得很好了。” 罗宋宋仔细观察朱行素的表情,在听到孟觉这个名字的时候,她非常自然,一点尴尬都没有。 智晓亮问罗宋宋:“现在可以说了吧——你觉得我和孟觉,谁弹得更好?” “你是专业的,他是业余的。” “这个答案我相当不满意。” 朱行素道:“智先生,这样push一位小姐可不绅士。” 罗宋宋谦逊道:“是我琴艺退步太多。对了,乐陶陶最近怎么样?” “我正推荐乐陶陶去奥加滕学习。” 不,她听出来了。朱行素心想,她只是故意隐瞒,还转换话题。真是滑头——咦,为何我用挑剔目光审视她?不不不,她和我毫无关系。 他的思想已经被禁锢在钢琴中,渴望破笼而出——她不相信这个听出了演奏技巧的女孩子没有听出智晓亮所要表达的含义。 “罗小姐,我在离开格陵之前,会举行一次内部音乐会,演奏曲目定为皇帝。我会和智晓亮同台演出。” “皇帝协奏曲?”古往今来,一国不容两帝,贝多芬的皇帝协奏曲只会有一位天子。她和智晓亮谁是主角?罗宋宋顿时大感兴趣:“可惜是内部音乐会。” 朱行素拉着罗宋宋的手,笑道:“我和罗小姐一见如故,所以有个不情之请——每个钢琴家在公开表演前后都有自己的减压方法。比如有人躺在浴缸里一整夜,有人要夜御七女,我的方法很简单,只是逛一次街而已。我对现在的格陵不太熟,不知道罗小姐可否充当向导?” 罗宋宋听的有趣,于是问智晓亮:“你呢?有什么规矩?” 智晓亮被她问得哑口无言。 朱行素笑道:“我刚才已经告诉你了啊。” 第四十七章 朱行素身上有股很熟悉的竹叶香味,罗宋宋带她去了晶颐,东贸等大型百货商场,女钢琴家都大摇其头。 “我不在这些地方买东西。” 于是转战格陵最繁华的海伦路。沿街皆是各大国际品牌的旗舰店,没有谁的门面做成大众化的糖果色,都是最自我的暗金,哑灰。一面面广告牌好像猎猎的战旗,让扫货的粉红兵团们杀红了眼。 这也是罗宋宋第一次来这条街。所有商品的标价全是欧元,因为欧元一贯□。各国信用卡皆可使用,以当日汇率换算。 朱行素拎的是一只路易斯威登的经典款大包。罗宋宋全身上下都是路边摊货色,不超过两百元——还斜挎着杂牌包。 她倒无所谓,是人穿衣服,不是衣服穿人。朱行素舒了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格陵满街都是仿品,叫人生恨。还好,用水货的女人不敢走上这条街,即刻会原形毕露。” 罗宋宋心想,原来她嫌弃的是这个,所以只逛海伦路。 “罗小姐,你知道这里以前什么样吗——啊,那时候你可能还没有出世。这里是一片荒地,附近几个渔村在这里做海鲜交易,空气中都是腥味。让我看看,爱马仕的专卖店在哪里。” 罗宋宋正要去看路牌,朱行素背着路易斯威登的包,径直走到古驰的门口,问道:“爱马仕专卖怎么走?” 真是叫人佩服的五体投地。 朱行素先买了两本记事本,四条围巾热身,然后便开始一个店一个店地逛下去。她逛街和别的女人不同,似乎对自己走过的路线十分清楚,绝对不会重复踏上原先的路线,拂过的衣架也绝对不会再沾。她买东西很快手,衣服裤子甚至不试,看中了直接拿最小号即可。一班Sales强作镇静,但眼睛直发绿光,她们虽然是见过大场面,但这样的客人也确实百年一见。她刷的是瑞士一家百年银行的无上限信用卡,正面用激光打出一枚持卡人的指纹。 有sales甚至破天荒地亲自拿一件深灰色的风衣推荐给她,被朱行素否决了:“颜色太暗了。” 她看一看罗宋宋,又笑一笑:“有别的颜色吗?鲜艳一些的。” 于是她又买下一件五位数的杏色风衣。 “罗小姐有男朋友吗?” “有。” “就是智晓亮刚才提到过的孟觉吧。”朱行素又背过身去,专心挑选衣服。 她还买了许多男士衣袜,包括一对情侣表。罗宋宋听见sales窃窃私语。 “看来是真的。听说她要和瑞士一位银行家结婚了。” “那对表款式太年轻。” “这你就孤陋寡闻了。听说那位银行家今年才三十二岁,有世袭子爵的头衔。” “天哪!真叫人嫉妒。” 罗宋宋本来想帮朱行素拿几个袋子,Sales们也殷勤地过来推荐送货上门服务,统统被朱行素拒绝。 “那样还有什么逛街的意义?我就喜欢双手拎满名牌袋,最好还勒出红印,上车时也不要放在车尾箱,全部簇拥着我,那时才感觉自己有女王气势。” 扫货完毕,她们坐在街角的咖啡厅喝咖啡,标价令人触目惊心,每一口都好像在喝金子。 “罗小姐自己点些甜点来吃吧。”朱行素将菜单递给她,“不要客气。我如果不是年轻的时候太爱吃甜的,把牙齿都吃坏了。幸好现在懂得节制,不然老了可怎么办。” 罗宋宋也就不客气,点了一客有奶油馅的牛角包。她中午吃的很别扭,现在早已饿了。 “你累不累?”朱行素一边看她啃面包,一边闲聊式地问她。 “心好累。我平时买一件一百元以上的衣服都要斟酌半天。逛了这么久,也觉得低于四位数的衣服怎么穿得?长此以往,我要变成拜金女了。” 朱行素哈哈哈地笑起来。她笑起来很放肆,引得那些低头小口啜饮咖啡的贵妇们都纷纷侧目。这一双双聚焦而来的目光中罗宋宋似乎看见一张熟悉的脸,但只是一闪而过,就已经消失了。 “拜金不要紧,只要有这个资格。你如果嫁给有钱人,就要适应这样的生活,不要小家子气。” 庞然慢慢地喝着咖啡。她今天穿着一身黑衣,是纪梵希当季新款,夸张的金属腰带将她的腰身收得极紧,十指上鲜红的蔻丹,慢慢地翻看着一本法国杂志。 司徒勤差不多这时候会打电话过来了——果然,电话铃声响起。 “庞小姐,你在哪里?” “我刚做了指甲,在海伦路喝咖啡。”如果是以前认识她的人,一定会诧异于她的改变。她的声音这样懒洋洋,简直不像以前那个充满活力的庞然。 “什么颜色?” “大红色。” “很好。正好衬你新车的颜色。” “好的呀。”庞然软软地回答。 “我叫司机开过来接你。你转一转,练练手,六点整到我家来吃饭。是时候介绍我的表弟给你认识了。” “好的呀。”她继续软软地回答。 司徒勤轻笑一声:“除了拜金之外,你真是无可挑剔。” 庞然反诘:“我不拜金,你能认识我?”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庞然继续慢慢地翻她的杂志。听见十点钟方向传来一阵放肆的大笑,她抬头望了一眼,竟好像看见熟人,但并不真切。大约过了十来分钟,一辆全新红色minicooper停在了街口。 她原先还存侥幸,见司机已经下车朝咖啡馆这边走来,顿时怒火中烧——她明明说的是Z4,却只有minicooper。就好像上次说要爱马仕的铂金包,千辛万苦找孟杜丽聪拿到排队号,结果后来换成凯利。 她只爱飞机上的司徒勤。司徒勤是IT新贵,一手创立网上王国interron。买了一架湾流5,自己却玩小型喷射机。大概原因是他的身高仅有一米六五,坐在机长座上,可幻想自己是巨人。 是司徒勤先看上了身材高挑的她,主动搭话:“庞小姐,可有男朋友?” 某次她在机上为司徒勤服务,襟翼全闭的情况下他还可以拉起机首,滑回机道,一瞬间庞然就爱上勇敢果断的小矮人。 可是一下飞机,司徒勤就变得婆婆妈妈,罗里罗嗦,自私小气。庞然如何撒娇扮痴,使尽了手段,司徒勤也没有承认他们之间的关系。哪里晓得今天突然就要带她去见家人了呢。 正焦躁中,随着那司机越走越近,她突然心一惊,险些叫出来,司机先看见了她。 “庞小姐。” “哦,是你。我记得你。” “庞小姐好记性。” 她起身,看了看十点钟方向的罗宋宋。她正和一个女人谈笑风生,四周围簇拥着无数的名牌拎袋。有个袋子倒了,里面一条爱马仕丝巾掉出来,就那样随意地落在地上。而她们两个聊得那样投入,完全没注意。 那司机人高马大,坐在minicooper里十分拘束,于是换了庞然开。 庞然与他交谈:“不是因为我投诉,所以你被迫换了工作吧?” “霞客是正规旅行社,他们很尊重游客的意见。当然,你也不是唯一投诉我的人。” “就你那脾气,怎么还能找到这份工作?司徒最不喜欢别人一言九顶。” “庞小姐,我是复员军人,学过格斗术,有A级驾照。司徒先生请我一个,等于司机加保镖。” “这么说,以前在旅行社开大巴倒是明珠暗投了。” “不能这样说。” “以前你只是一个大巴司机,现在你为司徒开车。” “一份工作而已。” “是吗?我感觉你的火气可没有以前那么大了。” “庞小姐不也一样么。” 这是庞然第一次仔细端详他。他脸很黑,牙齿很白,油油的头发压在一顶帽子下面。 “你听说过司徒的表弟吗?” “听说过。司徒先生非常疼爱这位表弟。” “疼爱?不见得吧。至少司徒从来没有在我面前提起。” “司徒家所有人在二十年前的一场海难中丧生,只剩下司徒先生和表弟卢先生。但是卢先生有个怪癖……” “什么怪癖?” “疼恨有钱人和高科技,司徒先生首当其冲。司徒先生曾经说过,只要有人能改善他和他表弟之间的关系,他可以付出全副身家。卢先生喜欢的东西,司徒先生就是走到天涯海角也要帮他弄到。” “我对姓卢的都没有好感,个个都是怪胎。” “卢先生读完书出来找了几份工作都做不下去,也是司徒先生暗地里替他找好位置。对了,司徒先生的表弟叫做卢睦峰,和庞小姐是同事。” 是时候介绍我的表弟给你认识了。 庞然突然福至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