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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们:给失败者的情书-3

作者:金陵雪 字数:17139 更新:2023-10-09 20:28:13

他还真是有耐心,孟国泰的七个儿子一个个问过去,终于轮到孟觉。  “行!行就行了!孟觉,你看罗伯伯的女儿行不行?”  孟金贵的独女孟薇嗤一声,充满不屑;孟觉一颗花生丢过去,扔中大侄女的鼻子。  “孟薇,你那什么态度。严肃点。”  苏玛丽坐孟薇旁边,下巴搁台上,眼珠子骨溜溜地转,这种场合她从来不说话的。只眼巴巴地看着罗宋宋旁边的位置——论资排辈,她不能离孟觉太近。  她根本不觉得罗清平发酒疯罗宋宋有什么可耻的。但罗宋宋不能不这样想。  “要不咱们就从了吧,不然你爸总唠叨个不停。”  后来孟觉不当回事儿地说过一次,但是罗宋宋不能把它不当一回事儿。  “这种事情以后不会再发生。”  她说到做到;无论罗清平怎样打骂逼迫,她再也没有在孟家的聚会上出现过,罗清平也没有办法再拿她来试探孟觉了。  罗宋宋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出来的时候,罗清平和宋玲都已经就寝了。她松了一口气,擦了擦头发,想起吹风机上次被母亲拿去吹地毯,放在客厅里了,于是去拿,经过主卧时,听见里面隐隐传来对话声。  “说起来,还是你有远见,送她去学琴。白放的学生非富即贵,真是终南捷径。”  “这和读名校是一样的道理。以前一个星期学六堂课,有时候还约着一起出去玩,这叫近水楼台先得月。孟觉心气多高,照样和她感情好。”  “你看看她今天的态度。皮痒了,欠揍。”  “她都这么大了,别打了,毕竟要脸面。”  “妈的,今天看智晓亮那么得意,真不舒服。如果当初比赛拿了奖,哪里轮的到他嚣张!”  “那你又能怎么办?去告他伤了宋宋的手?毁了宋宋的前程?嗤,你女儿要和你拼命的。”  “最起码也不能让他好过。别看他爸爸对我们还挺客气,不就是这件事情上面我们替他隐瞒着么。要是告智晓亮个蓄意伤人,我看他还怎么得意……”  主卧的门砰地一声撞开来,罗清平和宋玲惊得齐齐朝门口望去,罗宋宋顶着湿淋淋的一头卷发,站在门口。  “他不是蓄意伤人。智晓亮不是蓄意伤人。是一辆雪铁龙擦着了我们的自行车,我们摔倒了,意外谁也不想的。”  罗清平回过神来,冲罗宋宋怒吼。  “他本来骑自行车就不该载人!他妈的两百斤的大胖子骑车载你,这不是找死么?”  “是雪铁龙开上了非机动车道。”罗宋宋很冷静地讲事实,“我没错,智晓亮也没错,你们是因为找不到肇事的司机,才把所有过错都推到我和智晓亮身上。”  第七章  灵欲合一是一场成功演出的完美谢幕。  格陵国际俱乐部的总统套房内,大到一件浴袍,小至一只耳环,都充斥着暧昧和□的味道。交融,低喘,挣扎,呻吟,床单在手掌的攥紧下皱成一团,两具身躯纠缠不清,良久才依依不舍地分开,让呼吸慢慢平顺。  “你依然是演出前禁欲的么?”  智晓亮将脸埋在枕头里,闷笑了一声,不予回答。他的后背上残留着点点发粘的汗渍,发出诱人的体味;一只玲珑小手顺着他漆黑的发根向下抚摸,背脊曲线迷人,于是从脖颈滑到后腰,促狭地朝遮掩在被褥下面的身躯继续挑逗。  “孟薇,别闹我。”  不是开玩笑。智晓亮懒洋洋地翻了个身,瞥了孟薇一眼,后者弯起如初生玫瑰般娇嫩的唇角,俯身过来,亲了他一下。  他有点勉强;胸口翻腾的欲望已经得到满足,这种事后的亲密真虚伪。  “其实我们应该收敛些,毕竟这是在格陵。”孟薇抚摸着智晓亮因为激动而涨红的脸庞,感受着他那柔和清秀的线条,“我可不想让长辈们发现,他们都是老古板……”  不,这样的暗示,违反了游戏规则。她是个懂得何时刹车的女人。于是立刻住口。  “如果你在意,不见面就是了。”  智晓亮翻身坐起,伸手去捞散落一地的衣裤。  他能说出这样爽快的话来倒不是因为厌倦了孟薇。如果你没上心,又何谈厌倦不厌倦?他喜欢干净俐落的男女关系,见面,上床,分手,绝不拖泥带水,一旦有外界压力,势必要打破这种平衡。何必让大家难做呢。  这种话孟薇听得多了。但这一次还真是壮士断腕般地决绝;她唇角带笑——或者她连“腕”都算不上。  上个月她才做了阑尾割除手术,尚未痛到滚地就已经发现病症,当机立断切除,免去不少痛楚,这个智晓亮,估计也可以把她当作阑尾一样轻松割掉。  “真狠心。”孟薇难得在他面前展现小女人的一面,不置可否地叹着气,从背后抱住了智晓亮,不让他扣上衬衫扣子,带点撒娇的意味,将手探入他牛仔裤内,“哄哄我都不行?”  I come, I see, I conquer。Here,她的手指在这副精壮身躯上游走,从两腿之间回到左面胸膛,finally there。  智晓亮不知她今日怎么如此痴缠,摇摇头道。  “你知我最不会讲甜言蜜语。”  他从不撒谎,实在是绝世好男人;可有时候女人就爱听些谎言,哄得一时开心也是好的。孟薇一开始就对自己说过,智晓亮是不错,可是除了弹琴和上床之外,什么也不会,这样的天才,只适合做情人。就灵魂伴侣而言,八面玲珑,能言善辩的许达才是上等货色。  她一向坦荡:女人有权利将灵魂和肉体的需求剥离开来。她爱智晓亮,也爱许达——当然,两种爱是不同的——所以她不应该被苛责。  若这两个男人的身心都只忠于她一个,纵然会让她苦恼不知如何抉择,更多却是对她魅力的肯定。  她以前似乎不是这样的。什么时候心态变了?  “你在发呆。”  智晓亮穿好衣服,见孟薇还跪在床边若有所思,出声提醒。  “哦。”孟薇掩饰道,“有点累。”  “那你睡吧。我去客厅。想来点吃的吗?”  只要还是他的床伴,他就能无微不至地关怀到底;这该死的绅士风度真令人沉迷。  越是表现多情的人越无情。当年智晓亮会因为谈恋爱太耽误时间而将聂今舍弃,当然在孟薇越界之后,也会毫不犹豫地飞掉她。  所以,这是一场角力游戏。要想猎取这俄派钢琴手的心,若即若离才是最好的方法。她今天已经略有犯规,还是潇洒离去的好。  “不,我得回去。”孟薇起身披上浴袍,“替我叫辆车。”  “没问题。”  这回应又让孟薇有些莫名其妙的怒火升上来;她砰地一声关上浴室的门。  他其实是巴不得她回去吧?可笑。他真是一点温言软语也不舍得说。  椭圆镜子里映出的是一张小小的俏脸,有些生气又有些落寞。  “别这样,孟薇。”她拍了拍自己的脸,“别这样。”  她将头发梳拢,扎了个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和美人尖,准备放水洗澡。  氤氲的水汽升上来,孟薇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只是隔着一扇门,她已经开始焦躁。  他们这种地下关系已经保持了四年之久,如果没人动了情,大概还可以继续下去。  四年前的夏天,孟国泰的长孙孟薇还在班霍夫大街做业务实习,忙的脚不沾地,偏偏父亲孟金贵还能在密集的电话中插播进来命令她做交际女郎。  “你还记不记得智晓亮?本周五维也纳音乐厅的钢琴独奏会,是他签约环球后的首次公开演出。”  她知道智晓亮和孟觉的渊源,于是伸手去拿桌上的通讯录,寻她在奥地利的友人帮忙送花祝贺。  “好的,我会订一打薄雪草花篮送过去。”  “不。你亲自去,音乐会后的晚宴,你是明丰药业的代表。”  “我没有空。”她转着手中的钢笔,口不择言,“爸爸,我对孟觉以及他的朋友没有好感。况且我从来不认为胖子会成功。”  “孟薇,你就是一个来自格陵的乡下佬,少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孟金贵一字一句,“你得亲自去,或者我明天飞奥地利,请来接机。”  她没想过继续顶嘴;接待孟金贵,无疑是自讨没趣的事情。她厌恶孟觉,有很大一部分是就是孟觉和父亲的感觉太像,可是年龄又相仿,让她无所适从。  “好的。我明白了。”  演出当天下午她带了晚礼服坐火车孤身从苏黎世出发,傍晚到达维也纳金色大厅,大厅外有宣传海报兼场刊可随意自取,照片仅得巴掌大小,醒目的是演奏内容,她其实十分不耐,看都不曾多看一眼。  东方人在金色大厅表演已不是罕事,这个智晓亮若有自知之明,就该隐名埋姓,做幕后工作,何必腆一身肥肉来丢人现眼。  那时候她年少气盛,没有遇过任何挫折,为人处世都带着锋锐,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直接捧着装有薄雪草的水晶匣走进后台化妆间,零星两三人,她环顾一周,并未见到任何超重男子。  “请转交给智晓亮先生。”她将水晶匣交给工作人员,“我想我并不方便在这里等他……”  “等谁?”窗边一高挑男子转过身来,半边身子隐入夜色,一束顶灯柔光打在他手中乐谱上,映得他修长手指泛出象牙黄色,“我在这里。”  孟薇几乎立即认定,父亲一定是弄错了。不过是同名同姓的两个人而已。遇到过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孟觉和罗宋宋,当然很容易相信有同名同姓同专业的一双人。  “智晓亮先生?”  她无论如何也不能将此人和她印象中的那个智晓亮联系在一起。除非有人将他的原胚打烂重塑,否则绝不可能变成奥林匹克山上的健美之神。  “对。我是智晓亮。我想我认得你……”  智晓亮朝孟薇走过来,颇有明月拨开云雾之势;孟薇不记得他那天弹奏的曲目,却记得他的装束,他穿一件白色绸质衬衫,熨帖合身,胸前有两排褶皱,气质在娘娘腔和贵族间徘徊,他在梳马尾的孟薇面前站定,长腿碰着了椅背,那上面随意挂着他的燕尾服。  他看了看她的美人尖,突然展开笑容,他笑的时候眼角有与年龄不符的深深纹路,看上去顿感亲切。  “你是孟觉那个比他大一岁的侄女。”  她头一次没有因为这个头衔而感到羞辱,不觉点了点头。  “对。我叫孟薇。”  他们像欧洲人那样拥抱,孟薇藏住自己的心跳,免得让智晓亮听见。  “谢谢你能来。”  其实这个你,可以指代那天所有出现在智晓亮面前的格陵人。无论是谁,他都会很高兴,智大法官因为职业敏感问题,不能来维也纳为儿子捧场,当地华侨又多被日耳曼民族同化——老乡孟薇的出现,完美了这场演出。  如果有人再说格陵是文化沙漠,就叫他们来看看智晓亮这片绿洲。  孟薇被安排在二楼包厢内,和海顿胸像为邻。她学金融,不懂古典音乐,配备的单筒望远镜倒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她一直用右眼观察那个在庞大钢琴边的身影,出了音乐厅之后,竟然有点迎风流泪。  事后智晓亮问她,她坦然道。  “不是感动。我眼睛痛。如果我说你的观赏性大于你的音乐性,希望你不要介意。”  就是这句话让智晓亮觉得孟薇是个爽快人,值得交往。庆功宴上,音乐家,记者,还有环球公司的负责人大谈特谈古典音乐和西方文化,让孟薇觉得索然无味,完全不知道为什么孟金贵要让她来,莫非只是为了和这一堆缪斯宠儿做朋友。  “孟小姐。”一名法国女人在和她交换名片之后,突然换了蹩脚的中文和她对话,“明丰制药是非常好的公司。”  “谢谢。”她以法语作答,迅速地瞄了一眼那女人的名片,在一大串头衔中看到了法国一家知名药物实验室的名称,“真巧,克莱伯工程师,我们算半个同行。在这堆缪斯宠儿中认识您,真让我感到荣幸。”  “不,感到荣幸的应该是我。请原谅我的唐突,”外国人喜欢单刀直入,“不知道明丰制药对海外药物经营权有没有兴趣?我不愿意和代理商接触,他们太狡猾了。”  孟薇感觉双脚僵硬,这是父亲所没有提到过的突发事件,他在遥远的格陵偷着笑呢,想看看她有没有独当一面的能力。可是她并没有负责过这一类业务,如果是孟金贵在这里,他会怎样回应?她想他会放慢语速,展现诚意,但又不是那么的急切。  她字正腔圆地回答。  “克莱伯夫人,我们致力于一切有益于人类健康的药物推广。”  克莱伯工程师湛蓝的双眼紧紧盯着眼前这个过于稚嫩的东方少女,她在打官腔。  东方人的思维和他们的年龄一样神秘。  “你多大了?”  回答已经在孟薇的舌底了。但转念一想不对,于是含笑道。  “我属马。一匹拿冠军的黑马。”  她一语双关的回答,让克莱伯夫人会心一笑,也就不甚在意她二十刚出头的年纪。  “孟小姐,你应该听说过,我们公司最近研发出一种以薄雪草为主要成分的保健品……”  孟薇小时候常恨孟金贵天天应酬,甚至骂他生张熟魏,今日才知应酬原是变相工作,也要打醒十二万分精神,商机瞬息万变,稍纵即逝。她今日运气出奇得好,克莱伯先生是旅奥指挥家,音乐会结束后对智晓亮大为赞赏,大有合作之意;而孟薇又是智晓亮的朋友,故而克莱伯夫人才会主动接近她。  “在这里也要谈生意?”  智晓亮的发问,纯粹出于对另外一个平行世界的好奇。  孟薇转头看他,智晓亮长身玉立,已经换了一身黑色含前苏联军服元素的正装,别一只双头鹰胸针,被一群俊朗高大的俄罗斯人簇拥着,如众星捧月一般。  今日此地,他是主角。这是获得老柴奖后的智晓亮。这是在老柴音乐学院进修两年后的智晓亮。这是刚刚在维也纳金色大厅举行了首演会的智晓亮。格陵的智晓亮,原本她就记得不深刻,此时更是完完全全从记忆中剔除,片甲不留。  士农工商,她的确是属于最下等的一类,与这阳春白雪格格不入。  “当然不。我更希望你能够为我介绍这些帅哥。”  她真的就放弃了那几乎唾手可得的合约,挽着智晓亮的手臂离开,后来孟金贵又逼着她重回维也纳将这一单生意抢回。  “我不知你在想什么。”  在浪漫之都,她能想什么。席间大家频频举杯祝贺智晓亮首演成功,她发现智晓亮吃得单调,几近简朴,白面包蘸鱼子酱,伴矿泉水喝下去。  “你不喝咖啡,不喝啤酒,不喝果汁,那总喝过伏特加吧?”  “我不想醉得像个俄国人一样。”他笑,又正经回答,“它让我暖和,可是手一直抖,所以戒了。”  孟薇肃然起敬。在那种醉酒的大环境下竟然可以做到洁身自好。  “呵,不必崇拜。我也不是什么正常人类。我喜欢饥饿的感觉,它让我有欲望。”  所以,其实是他挑逗在先。他后来都没有对孟薇说过像首演晚上那么多的话。大约是头一次不好到手,有讨好嫌疑。智晓亮在老柴音乐学院的导师是个虔诚的东正教徒,尊重女性又是俄罗斯风尚,加之孟薇多喝了点,只觉得他整个晚上都风度翩翩,举止得体,以巴别塔来暗喻中西文化差异并非天堑不可跨越时整场气氛达到顶点——明天,他的经纪人就会发出通稿给各大报纸,称昨晚的演出盛况空前,东方少年征服了古老的音乐国度。他的黄金生涯就此展开,不可限量。  “英国有句谚语,三代富有才能出一个上等人。可是音乐能让你变成无冕贵族。来,为了霍洛维茨干杯!”  孟薇酒量自小培养出来,所以虽然两颊绯然,却非常清醒,以至于回到宾馆后,智晓亮一再确定她是否有自主意志时,她直接把他推到床上去,狠狠地咬了他的食指一下。  “在你这双手尚未投保之前,我得尝尝味道。”她借酒装疯,“我不爱鱼子酱。”  “我看你没醉。”智晓亮将她推开,“小点声儿。”  “你也没醉。你都没有喝酒。”  她趴在他身上,一双手尽往敏感地带摸。  “孟薇,别闹我。我不是正人君子。”  “我也不是无知少女。”她低声碎念,“嘿,智晓亮,你看我们多登对。”  两个在异国漂泊的游子,除了这个,好像再无可证明自己不寂寞的方式。  其实脱下衣服的贵族和其他发情男女并没有什么区别。智晓亮不够投入,但是绝妙的技巧足以弥补这一缺憾,以至于第二天早上孟薇醒来时觉得这真是一场梦,直到看见智晓亮站在窗边喝水,一如她昨天傍晚初次见到他一样,迷人得不像话。  他有点懊恼。  “我错过了练琴的时间。这可是两年来的头一次。”  他们俩都不是第一次,怎能说不是天作之合。他们的关系也非常简单,智晓亮在世界各地举办演奏会,孟薇就如同蝴蝶一般借考察市场为名,追踪来去,又或者他在维也纳录制唱片,她便常驻奥地利办事处,方便来往;若是实在没可能凑在一起,便不强求,反正并不是只有对方一个亲密伴侣而已。智晓亮有演出前禁欲的习惯,这使得他没有固定女友;而孟薇则在半年前同许达订婚,只是还来不及告诉智晓亮。  这一次,他们也的确是半年未见了。  第八章  孟薇整理完毕从浴室出来,已经又是神采奕奕的明丰药业第三代接班人。  人裸体与否真是差别极大,变成受衣物约束的万物之灵之后,理智也都回归本体,不再有刚才那样失控的感觉。  不过是肉体渴望,怎可做灵魂伴侣。  真是可笑。  智晓亮正在整理书桌上的资料。孟薇走过去,觉得倦意袭脑,于是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  钢琴手抬眼望她。女人每天要喝八大杯水来美颜,而孟薇是把咖啡当作水来牛饮,偏偏智晓亮下榻的地方往往都知道他喝矿泉水吃白面包蘸鱼子酱的习惯,也就只安排这些东西,每次孟薇会自觉带杯装速溶咖啡来,喝完了连杯子一起带走。  她在智晓亮面前从不避讳自己喝咖啡抽烟饮酒偶尔也吸点大麻的习惯——并未因为他而改变自身,这样很好。  “得签一百五十张场刊留下来。快来帮忙,我是没办法再拖了。”  孟薇拉开椅子坐下。  她模仿他的字迹也是惟妙惟肖。都是常年厮混练出来,智晓亮不爱签售,说是像极了读书时留堂罚抄名字。  “对小孩子来说,智晓亮三个字的笔画真真太多。”  于是孟薇便练着替他写,除了签名之外,若要写一两句话也是能糊弄过去。  “我以为你没有小时候。你应该一出生就穿着燕尾服坐在钢琴边。整个交响乐团为你伴奏。”  她爱听他讲小时候,感觉好像曾经一起和他长大过。可是钢琴手不太爱回忆,他一双眼只望向未来。  智晓亮大笑,显然是今天心情极好。  “你和孟觉他们一样。见我去洗手间都大惊小怪。尤其是罗宋宋,‘智晓亮,你也上厕所啊?你不是外星人么?’真让人想敲她脑壳。”  孟薇不喜欢听见罗宋宋的轶事。她对孟觉的一部分恶感来自于这明明是她小叔叔的人却对罗宋宋偏袒到了极点,从未站在她这一方过。罗宋宋是个胆小怯懦,阴沉多心的女人,而如此淡然的智晓亮,明显地,在心底也为罗宋宋留了一块位置。  这些让孟薇觉得不公平。她也渴望成为他们中的一份子。如果当初她没有因为讨厌孟觉而拒绝去白放的琴室一同学习,那么和他们一起长大的,至少还会有一个她。  而不只是罗宋宋,存在于他们的记忆中,每每提及童年,必然有这圈圈头的身影。  该转换话题了。  “真可笑,这哪里像你。”  她拿起一张场刊来看,上面有智晓亮的照片同简介,浓密头发微微卷着,遮住额头,发脚不长不短,极帅气,眯住眼睛,抬起下巴,小臂搁在钢琴上,望着琴房外的蓝天白云;另一张是坐在琴凳上,交叉十指支住下巴。  他五官分开来看不算多美,眼角耷拉显得傲慢之极。  孟薇想起罗宋宋为了拉拢和她的距离,讨好着对她讲秘密。  “智晓亮是大小眼。一只眼睛像爸爸,一只眼睛像妈妈。是不是很奇怪?”  智晓亮的事情几时轮到她来指手画脚?大小眼又怎么样?组合在一起多迷人。  “照片修的过了头,”她将场刊贴在自己脸上比划,“反而不好看。”  智晓亮坐在桌旁,翘着腿,一张一张地签着自己的名字,指关节微微使着力。他不惯下这种功夫,写着写着就不耐烦起来,同孟薇说起另一件事情。  “格陵爱乐有意向同我签半年约,做客席钢琴手。”  呵,他要留下来。  孟薇心神荡漾,放下手中签字笔。  他要为谁留下来?  她如同在麦芒上头跳舞,脚底传来尖锐痛感,淋漓畅快。  他是否也怀着和我一样的心思?可惜她太了解智晓亮,他不是个会去试探爱人的男子。  “你答应了?”  智晓亮摇摇头。  “暂时没有。但可能性非常大。”  这些年全球各地奔波劳碌,他早已疲倦得要命。有一段暂停的时间让他好好地休整,应该好好把握。况且他骨子里是格陵人,为格陵文化做些贡献是理所当然。  孟薇怀着复杂的心思去碰触对面这男人,智晓亮手中钢笔轻易地被孟薇抽走,他微怔,孟薇温热的手心已经顶住了他的指尖,小小的一只手,握着他修长的手指,说不出的柔情怜爱。  “还记不记得上一次我们在华沙见面?回来后,我和许达订婚了。”  智晓亮的表情的确有些惊诧;但又不是孟薇所希望的那种惊诧。  “许达?”  孟薇这才想起来自己从未在他面前提到过许达,可是为什么潜意识里却觉得至少已提到了千百次?或者她一直希望智晓亮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随时会给她道德约束,而智晓亮你,又会怎样处理?  “是生物学博士。”她想,这个话题正在超出她所能控制的范围,潦草回答,“和明丰有合作关系,做药物方面的研究。”  智晓亮抽手出来握握孟薇,表示恭喜。  “我一直以为你和我一样,是个没有时间结婚的人。能找到适合结婚的对象很不容易,好好珍惜。”  孟薇竖耳细听,想从他的语气中找到一丝丝的失落和不甘,却扑了空。  她的手臂像条蛇似的立刻溜走,消失在桌面下,过了很久才再次拿上来,如果智晓亮能细心一点,会发现她的手心多了一排充血的月牙印,那是指甲掐出来的。  “我们不能再见面了。”智晓亮轻轻道,“孟薇,对我来说,真是遗憾。”  无可否认,他们两人身体契合,可惜他做人有底线,道德高悬,不可凌驾。  孟薇只想苦笑。是谁说过齐人之福不好享?她只不过精神和身体渴求不同男人,不至于落到今天这一步。  她以为智晓亮是个洒脱的人,却原来也刻板如斯。  “你不也早就和你的钢琴爱人结婚了么?”她将咖啡杯往桌上一放,“结婚而已,算不得什么。”  “算不得什么,你又何必特特提出来。”  皆因我自作聪明,要看你如何反应。孟薇苦笑更甚,每个小姑娘大约都有这样的梦想,公主和王子结婚时,有白马骑士从天而降,自婚礼上将公主掳走,新郎锲而不舍穷追三千里——选择骑士或者王子?主动权在新娘手中。  可原来骑士冷静聪敏,挥剑斩情丝,片刻犹豫也无。不错,他们情到浓时也不曾说过半句我爱你,智晓亮何曾给过她机会?一切都是她自己会错意。  孟薇一颗心冷到极致,反而恢复了平常状态。  “不错,你的性格是知道了就不可能当没事发生。”  “我应当在送你上车的时候说这话。现在竟然有些尴尬。”  连天都助他;电话铃声骤响,孟薇知道是出租车抵达,收拾了便要开门离去,智晓亮取了外套在手,要同她一起出门。  一如他们第一次见面,绅士得不得了。  “我送你。”  “不必。”  她强硬拒绝;免得再给自己遐想空间。她孟薇不缺爱,不缺钱,不缺男人,何必栽到智晓亮手里。  真真不值得。不值得她心思百转千回,柔肠寸断。  若是要以眼还眼,不如回转上楼,对他冷笑。  智晓亮,你当作没事发生的,何止这一件。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罗宋宋为什么不弹琴了么?  她的手被你压断了。智晓亮,你骑单车带她上街,被雪铁龙刮倒,她右手被压在你身下,粉碎性骨折,割伤肌腱,又贻误最佳治疗时机,全国青少年钢琴选拔赛上出了大丑。哈,上一次我同她见面是几时?如今她右手还时常不自主颤抖,小小年纪,如得了帕金森一般,字也写不得,重新训练左手……  孟薇无声大笑;罗清平就连夫妻一周几次性事也能讲与孟金贵听,这事儿当然也一股脑儿地朝他倾倒出来,孟薇听在耳内,只会更加怜爱智晓亮——罗宋宋不自量力,受到这种教训乃是活该。  但如今情势不同,智晓亮做了负心汉——呵,孟薇唇角不自主逸出一抹笑意,她未放过心进去,又何谈负心?若特特将这一段说出来,反而显得她孟薇小家子气。况且这事除了加深罗宋宋同智晓亮之间的羁绊之外,并无好处。  孟觉和苏玛丽一回家,后者便嚷着要冲凉,孟觉回书房处理信件,听见客厅里电话响,慢悠悠晃出去接。  是孟金刚。  “老七,我一直打你行动电话,怎么没人接?”  孟觉看了看手机,原来没电了。  “专门躲你呢。你找我,准没好事儿。”  孟金刚讪笑两声。  “唉,兄弟当中,数你嘴巴最毒。玛丽呢?”  多奇怪。亲生父亲半夜打电话来询问女儿下落。  “在洗澡。”  苏玛丽围一条浴巾冲出来,害羞又兴奋。  “是不是爸爸的电话?”  孟觉将电话递给她,孟金刚同女儿聊了两句,无外乎天气学业之类,半分不曾碰触到转校的敏感话题。玛丽献宝般将自己的成绩夸耀一通,就连代表年级长跑也是荣光一件;孟金刚听得心不在焉,嗯嗯敷衍两声便叫女儿将听筒递给小叔叔。玛丽也觉得冷,抖抖索索往浴室跑。  “小叔叔,你多聊一会儿,我马上洗完,待会再和爸爸说话。叫他等等我。啊,或者,或者,我待会给他打。”  “还说我是你心里头第一名。”孟觉真是觉着委屈。  “什么?”  “小心滑倒。”  “老七,我已经想过了。玛丽住你那儿也不是长久之计,北京的学校师资优良,升学率高,全封闭式管理又可以培养玛丽的独立性,一举几得,何乐而不为?”  孟觉一针见血。  “你只是为了把她打发走,好梅开二度。痛痛快快承认这一点,对你来说就这样难?”  孟金刚一时语塞,良久喟然道。  “老七,你要知道我也有难处。我怕她们两个处不好,这又怀着个小的,我保证,最多一年,就接玛丽回来。”  他这话说的真让人心寒;孟觉停了半晌,才冷冷道。  “苏玛丽不是我的女儿。我对她千般好,也不如你今天打个电话给她。恭喜你,这世间上死心眼的小姑娘不多,你还正巧就碰上一个。别说你把她送到北京去,就是要赶她去新疆放羊,她也一准屁颠屁颠把行李都收拾好,半点不需要你操心。”  “你这样说我就放心了。”孟金刚笑得极舒展,“等会儿我就直接和她说。唉,说到底,我不如你了解她。老七,知道为啥那么多大家闺秀争着做孟家的老七媳妇么?不仅仅因为你生得好,性格也通透得很,善解人意。哎,看着你这些年身边也没缺过女人,咋没有一个长久的?真跟老大说的那样,你看中了罗清平的女儿?那小姑娘不是不好,就是,怎么说呢……”  “我不喜欢死心眼儿的。”孟觉断然道,“我的事情,你们少掺合。”  “我们这不是没掺合嘛,”小儿子,心肝尖儿,孟国泰多多少少心还是偏着孟觉,他的婚姻大事,孟金刚干涉不了,于是陪小心道,“罗清平几次想挑明,你大哥都把话岔开了,就是想着你还不至于选个残废……”  “玛丽,你爸有事儿和你说。”孟觉懒得听他废话,见苏玛丽擦着头发冲出来,赶紧将话筒递给她,“我进房间。”  “喔!”苏玛丽一下子跳进沙发里,长长的发尾猛地扫在孟觉脸上,孟觉闪开,苏玛丽却浑然不觉,兴高采烈地同父亲报告一天的行程。  “爸爸,我今天……”  孟觉回到卧室,还和上午出门前一般邋遢如狗窝,被子在墙角站立,游戏卡带随意散放在床头。  他换衣服,换床单,换被褥,脏的旧的全堆一边,留待明日钟点工来收拾。  不是不泄气。  确实,他对玛丽千般好,还是抵不过一个孟金刚。  同理,他对罗宋宋千般好,也抵不过一个智晓亮。  可是他又偏偏这样倒霉,从小到大都和这样的两个小姑娘厮混在一起。苏玛丽是亲侄女,甩不脱很正常,而罗宋宋呢?  他最近已经很少想起小时候,每次找罗宋宋玩,都有宋玲从中阻扰,于是在上学时刻特特转车到格陵大学家属区,猫在她家楼梯间,预备吓她一跳。等至不耐烦时,就听见罗家大门很响一声,紧接着罗宋宋被一脚踹出来,跌下楼梯,头朝下,脚朝上,校服裙子掀至大腿根,隐隐露出底裤。  “□养的,快滚。”  罗清平的骂声隐没在大门后面。  孟觉心底一窒,直觉排斥亲密琴友被家暴的事实。罗宋宋灵活地翻身弹起,拍拍身上灰土,又理好裙子,做无事状走到阳光下去,一边走一边摸手肘处有没有擦干净。  她不是次次都被罗清平这样欢送出门,那天是为了什么找她晦气,全然不记得。这事孟觉只见过一次,一次就足够。他是男子汉,要保护老弱妇孺,于是那天晚上在琴房,他直接走到罗宋宋面前去。  “罗圈圈,你爸爸是不是打你?”  他声音太大,连智晓亮都转过脸来,罗宋宋想也没想,立刻否认。  “谁说的?我爸爸从来不打我。”  “他踹你,你要会躲……”  “我爸爸从来不踹我。”  孟觉心想,哈,你撒谎,我要把你今天穿的底裤颜色说出来,看你还怎么否认。  “你怕他?你怕他干嘛,他打你是不对的,可恶。”  “你多管闲事。”她脸色灰败,在白炽的灯光下显得扭曲,“孟觉,你真讨厌。”  他没有说出自己在楼梯间看到的事情。直觉告诉他,他要是说出来了,罗宋宋就再也不会是他的朋友。  “好,你就嘴硬吧。总有一天你会被他打死的。那时候我才不会难过呢。”  罗宋宋毕竟摇摇摆摆地挺过来了,没有被罗清平打死,也没有打出畸形人格,他看着她一天一天顽强地长大,经历一般人都未必能忍受的苦痛——在大赛前夕被智晓亮弄伤了手,因为无法恢复到平时的水平而被父母嫌弃,看见夜光风筝追着要求带她离开。  “可是,我们明天还有比赛啊!罗圈圈,你要去哪里?”  “我输了。孟觉,我输了。”  未赛先输不是好兆头;他拿了全市第七,罗宋宋是第三十三,连安慰奖也没有一个,最后所有参赛选手上台和市领导握手,唯独没有罗宋宋。  他头一次急得跳脚,奖也未领就飞奔去罗家,眼前冒出许多金星,觉得她会似液化气罐般从楼梯上砰砰直落下来,爆炸,化为齑粉。  孟觉突然又有了那种心慌意乱的感觉。他心底永远有个女孩子被缚住双眼颤巍巍走钢丝,稍有偏颇便要死无葬身之地。  罗清平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在奔流,手指不自主地抽动着。  “罗宋宋,别找不自在。”  这略为亢奋的声调对罗宋宋来说太熟悉,她畏缩,下意识地往门口退。  “我没有找不自在。我是说事实。”  “什么事实?”罗清平冷笑着翻身坐起,好像要和女儿倾谈,“这么多年了,原来我不知道事实,你讲来听听。”  “这些年你们一直在描绘如果我没有受伤,应该会给你们带来多大的荣誉……”  “罗宋宋!你给我回房去!”宋玲尖叫着赶女儿走,“大半夜的不睡觉折腾什么!”  “宋玲,你发什么火,你女儿要给我们上课,好好听着。”  “可是我自己的事,我自己很清楚。即使我的手完好,也不可能超越智晓亮,永远达不到你们的要求。”  “哈,你的意思就是说全都是老子的错。老子活该养了个废物。”  他在等一个藉口。罗宋宋太清楚了。罗清平从不无缘无故地去揍流浪猫狗,但如果它们胆敢对他吠叫,就一定会被踹到飞起。  “说啊!”罗清平暴喝一声,“臭娘们儿,怎么不说话!嗯?没胆了?嗯?你他妈的和智晓亮一样贱……”  罗宋宋忍无可忍。  “当时及时去医院我至少不会变成废人!是你们在吵架,妈妈说要离婚,你怕她带我去医院检查一去不回,就把我们锁在家里,整个星期不让出门,一直到我连筷子都拿不起来了,才肯让我们去看骨科!”  “你不是说不疼么?不疼用得着上医院?!”  “我根本不知道粉碎性骨折是有多痛。我以为那种程度只是崴了手腕。”  “你是猪猡。”  “对,我是猪猡。生我的也是猪猡。”  她从来没有这样反击过,宋玲还没搞清楚女儿从哪里借来的胆子,罗清平已经骂着脏话从床上一跃而起。  “罗宋宋,你找死。”  罗宋宋开门欲逃,被一脚踹在后腰上,整张脸朝门把手上撞去,紧接着头皮一紧,已经被罗清平抓住顶发。  “我得好好教训你。”  他的气息喷在女儿的脖颈里;一把将她掀翻在地。  “罗清平!”宋玲坐在床上大叫,“别打的太厉害了!”  “臭婆娘,闭嘴!”  他左右开弓,打得罗宋宋的头撞在地板上砰砰直响;这种久违了的快感让罗清平很满足。  “我这是教你做人要有礼貌,知不知道?嗯?你还敢和我顶嘴么?嗯?”  罗宋宋拒不开口,挥舞着手臂抵挡;罗清平索性骑坐在她身上,继续大施拳脚。  他必须得找个人来承担这些,不是智晓亮,就是罗宋宋,反正整件事情里,他没有错,他最无辜!他低声下气,死缠烂打,娶到莫清芬的女儿,是为了能少奋斗二十年,结果呢,这个贱女人给他生了个女儿之后就坚决不肯再生第二胎;这个女儿明明有机会光耀门楣,现在却变成一无是处的废物。一天到晚只知道混吃等死——呵,她虽然动的不多,身材倒还保持得不错,脖颈修长,锁骨清瘦,胸脯饱满,两条还在踢蹬的长腿又是那么的结实有力……  罗宋宋感觉到父亲在腰上掐了一把。她咬着牙挣扎,紧接着又被伸进衣服里掐了一把。  从血缘关系上来说,他们是父女。  可她身材真他妈的好啊,皮肤又光又滑,这张脸看久了,也不是那么的难看。  看看她的双手双脚,真美极了。美极了。  罗宋宋感觉到了骑坐在自己身上的父亲发生了一些变化,她难以置信地推着罗清平,大声嘶叫。  “妈!妈!求你了!妈!妈!”  她什么也不敢说。她是个胆小鬼。她什么也不会说的。  这种想法让罗清平更加亢奋,他不再打罗宋宋的脸,而是揍她的肚子,直到宋玲发出尖叫。  “够了够了!她星期一还要上班呢!”  今天不行。时机不对。迟早会有那么一天的。  罗清平气喘吁吁地站起来。罗宋宋蜷缩着,一动也不动。她的眼皮肿起来,隐隐约约看见书架上掉下来一本书,书脊上写着《性格决定命运》。  性格决定命运。  “别装死,快滚出去睡觉。”  罗清平回到床上去。宋玲有点心惊,看着罗宋宋慢慢地扶着墙站起来,又痛苦地弯下腰去,咳了两声,然后蹒跚着走出房门。  “把门关上!”  她吓了一跳,责备地拍了丈夫一下。  罗宋宋带上门,拖沓的脚步声,慢慢上楼去了。  “你也打得太狠了!”  “我还嫌不够呢!妈的。老子养了她二十几年,骂老子是猪猡。”  他污言秽语全冒了出来。宋玲已不像以前那样觉得枕边人粗俗到觉得陌生。  “得了,少骂两句,睡吧。”  她睡得很不安稳。朦朦胧胧听见玄关处有响动,不知为何,直觉是罗宋宋离去。  “罗清平。醒醒,醒醒。”  生物教授没有即时醒来,翻个身继续睡死过去。宋玲也未动弹,沉心细听女儿换鞋,拖行李箱,一去再不会返。  第二天早上,罗清平看着女儿收拾一空的卧室大发雷霆。  “开什么玩笑!给我玩离家出走?你即刻打电话给她,叫她滚回来!”  宋玲别开目光。  “你看,手机在电脑桌上。”  罗清平如笼中困兽,团团打了几个转。他以为已经打掉女儿身上野性,没想到不声不响给他来这一手。  他自小灌输她离家出走的害处,小姑娘孤身在外,只有被奸或被杀的下场,全然忘记她已是成年人,不能再由他摆布。  “你说她去哪里了?”  有一刹那他觉得妻子是共谋。否则不会这样平静。  “能去哪里?她没得多少朋友。你去问问孟觉,他可能知道。”  “你嫌不够丢人么?”  宋玲不作声。罗清平觉得胸口怒气越来越盛,越来越盛,挥舞着双手大叫。  “我们哪一点对不住她?没给她吃还是没给她穿?离家出走?你等着,她最好乖乖回来,否则有她好看。”  第九章  他并不是当着罗宋宋的面威胁,这威胁便显得有些无力;罗宋宋走了,如格陵大学教职工家属区的一缕炊烟,冉冉腾空,消失不见。家长里短,流言蜚语,都没有觉察到罗家的异状——毫无存在感的罗宋宋,远不如她父母那般耀眼,再加上厄运接踵而来,年前呼声甚高的罗清平在“长江学者成就奖”评选过程中意外落马,罗家的死气沉沉,更像是为了这一噩耗而默哀。  若罗清平和宋玲不说,谁又会想到他们那如同提线木偶般生活的女儿罗宋宋,就这样扯脱了提线,直坠危险而不可知的深渊?  “章鹃,罗宋宋离家出走了!”  一日汤园园兴冲冲跑到酶学实验室来找章鹃,劈头便是一句,嘴角保持诡秘微笑,紧紧贴住室友身体,气息吹拂在她耳内,有亢奋的味道。  章鹃深知自己这位闺蜜总是传一些可怕的八卦出来,例如楼上的薛葵师姐曾被人包养,又或者孟觉师兄其实是不受宠的私生子,这些八卦都过于惊悚——须知八卦最大的乐趣便在于添油加醋,但章鹃却连复述都缺少底气。  “回去再讲。宋教授不喜欢我们工作时间聊天,见了又要骂。”  兴头上的汤园园不喜欢被人敷衍,尤其是章鹃。她肯纡尊降贵讲最新是非,是章鹃的福气,还敢推三阻四?  “你们老板在罗清平那里谈事情,一时半会回不来,你放心,”她勾住章鹃的脖子,为自己的聪明洋洋自得,“我耳清目明得很,不会害你。”  罗清平?章鹃心中微微一跳,觉得这称谓真是说不出的轻佻,轻飘飘地在她心头点过,抬了眼去瞄汤园园,后者大约也是觉着了孟浪,脸色微绯,旋即恢复正常,更怕暂停话题令章鹃多想,便搂了她肩头急急窃语。  “这事儿我只告诉你一个人,你可千万别再传出去了。哎,章鹃,不是我这人喜欢讲八卦,实在是为你着想,最近宋教授不是特暴躁?告诉你,就是为了这事儿。千金小姐脾气大,闹了点小别扭就离家出走——唉,你这人又马虎,在这节骨眼上千万别顶撞宋教授,知道不?”  这番“真挚”的劝告,章鹃也就“真挚”地接受了。  “我还以为她放春假去旅游了呢。”  “哎,就是前几天音乐会那天嘛!呃,也是凑巧啦,我和罗……教授在路上遇到,”汤园园一撇嘴,“你不知道,原来这罗宋宋神经兮兮的!一晚上打了几十个电话找爸爸,亏得罗教授有涵养,轻言细语地同她讲就快回来了,就快回来了,她还一直烦个不停!这么大个姑娘,没爸爸讲故事睡不着不成?我看她八成有恋父情结。”  章鹃突然歪着嘴角一笑。  “她有没有恋父情结我不知道,倒是生物系几个有名的帅哥她都痴缠过,像许达,孟觉,倒追上去,附贴大床,人家都不要——啧啧啧,如果换了我,早就没脸留在这里。”  “啊哟,这我倒没有听说过!”  章鹃没言语——这些破事儿,都写在地下室女厕所第三个蹲位的门上,指不定是哪位帅哥的拥趸气不忿,将罗宋宋骂了个狗血淋头,  “许达的谢师宴,她不请自来,搞得许达和他女朋友尴尬的要命;还有,她仗着和孟觉从小玩到大,硬生生把孟觉和沈西西拆散了。这种人,不骂不行。你要是不相信,咱们现在去看。”  章鹃也是一时兴起,拽了汤园园就想走,甫一转身,宋玲正似笑非笑地倚在实验室门口,一身土黄色的职业套装箍出一个圆滚滚的小肚子,胸部却干瘪着,看上去正是一个失意的中年妇女该有的滑稽可怜模样。  被偷听并不可怕,可怕之处在于章鹃根本不知道宋玲在自己身后站了多久,回想刚才身边走过的师兄师弟,似乎早早就已使眼色给她,但她偏偏没有领会。  汤园园只是听章鹃说过宋玲的变态,并没有真的见识过,所以在感觉到室友浑身打颤时,她还试图想挽回一点局势。  “章鹃,你技术真全面,我下次再来请教你PCR技术。再见。”  她经过宋玲身边时,毕恭毕敬鞠了一躬。  “宋教授,我是综合实验室的汤园园,罗教授的学生……”  “罗清平?好得很哪。”宋玲笑得云淡风轻,“上班时间四处乱逛讲是非,也只有他纵得出来。汤园园是吧?我记住你了。”  汤园园一向顺风顺水,众星捧月,又是没出社会的小姑娘,哪里被这样不动声色威胁过?面颊抽动了两下,僵笑着走出门去,听见身后宋玲用同样平心静气的语调对章鹃开火了。  “这么简单的一个实验,你做了快两个月也没有结果,别说什么你已经尽力了,就算你天天加班,一日做足十二个小时,做不出来,就是浪费,就是白搭。今天我们来好好分析一下,到底是你太蠢,还是我太蠢居然收了你这种学生。居然还有人来向你请教实验技术,简直笑死人。”  汤园园走到楼梯口,看见甜蜜补给的外卖员正上楼——三点三刻,正是该吃下午茶的时候,罗清平曾在香港做访问学者,将这种港派作风学了十足十,美味蛋糕加丝滑奶茶会令人心情愉悦,她要立刻回到自己甜蜜的世界里去。  宋玲果然是变态的。无需罗清平在汤园园面说妻女坏话,她自己看得见,宋玲和罗宋宋这一对废物,拖累得罗清平也够久了,如果不是罗宋宋的突然离家出走,罗清平会落选“长江学者成就奖”么?如果不是宋玲这种尖酸刻薄的性格,罗清平会一天到晚不愿意回家,宁愿和学生们一起吃食堂么?  仗义的汤园园见不得好男人受苦。她一定要献出自己所有的力量,将罗清平从这段失败的婚姻中解救出来。  在酶学实验室,挨骂是家常便饭。  章鹃双脚并拢,双手紧贴身侧,宋玲有几滴口水溅在她额头上,似针尖一般扎人。  “整个实验室,就属你的台面最脏乱,什么都敢往上堆。”  章鹃哀怨地扭过头去,喉咙里有什么东西一突一突地往外冲,宋玲看清楚点就该知道那两只纸碗装的是章鹃一动未动的饭菜,从早到晚,她半粒米都未进,可是宋玲根本不会心软。  “你自己不能平衡实验和生活的关系,还指望我来体谅你?别做梦了。”  其他同事各做各事,根本不敢劝架,只怕战火烧到自己身上,又或者骂得更凶。  “你有聊天的时间,就该把饭吃了,装可怜给谁看呢?典型高分低能……”  章鹃目瞪瞪地望着宋玲的嘴一张一合,宋玲的后槽牙里有颗被虫蛀烂掉了,黑洞洞的,章鹃盯着那个黑洞,突然就一头扎了下去,磕着了凳沿,软绵绵地蜷缩成一团,大家都伸长了脖子朝这边来,宋玲懵了,朝后退一步,急忙朝门口一指。  “快,那个谁,去把门关上!”  这个时刻,她首先想到的不是救助晕倒的学生,而是关上门免得叫旁人看见!  被点到的学生哦哦地应着,立刻弹起来冲去关门,就在门几乎要掩上的那一刹那,被一只手抵住了。  “哎哎哎,不至于吧,见我来了就关门?”  这男声伴着一股青草香味传来,满不在乎,充满笑意,又轻松得很,孟觉手上微微使劲,将门推开。他是风云人物,虽已毕业,久不在生物系出没,但谁会不认得这个生一对靓酒窝的大师兄?  “孟,孟觉师兄。不是,是宋教授让我关门。”  “大白天的关什么门?”他是来找罗宋宋,便未深究,直朝宋玲走来,“宋伯母……”  他一脚踏住了章鹃的头发;竟有一位小师妹双目紧闭,晕倒在实验桌旁。  “这是怎么回事?”孟觉急忙将章鹃扶起来,“快,谁来搭把手。”  “小姑娘太勤奋,连饭也顾不上吃,晕倒了。”宋玲立刻叫两名学生出来,“你们送章鹃去医务室。”  一圈围上来的人脸都是麻木的,章鹃鼻子里一股青草香味,哼了一声,睁开眼睛,恰恰看见孟觉的侧脸,正将她移到另一名男生的背上。  “小心一点。”  哦,是孟觉师兄。甫进校时,她和汤园园也曾经在篮球场边为这名大前锋摇旗呐喊,那是他们最近的距离。  她也见过孟觉赛后旁若无人,兜口兜面地把汗湿的球衫脱下来朝罗宋宋丢去,又从她手中接过蒸馏水大口饮下。  鼻子里一直都是那种淡淡的青草香味。章鹃的脸上粘着一枚草屑,她羞耻地,轻轻地哭了。  “别哭,章鹃,宋老师就是那个德行嘛。咱们赶快把毕设做完,赶快走人。”  同年级的男生轻声安慰着,楼梯转角处,撞见了从洗手间出来的罗清平。  “这是怎么回事?”他出声关切道,“病了?”  章鹃眼泪汪汪地抬起头来,头发凌乱,两条细而长的胳膊,关节处只有楚楚可怜的一圈,可爱至极。  “在实验室晕倒了。”  “快,快送医务室!你是宋玲实验室的?”罗清平低声咒骂,“不像话,不像话!待会我和宋玲老师会去看你,放心,没事。”  回到办公室,罗清平疲惫地往老板椅里一靠,最近他的前列腺好像出了点毛病,常在洗手间里一泡就是半个小时,尤其是和宋玲谈完罗宋宋的事情之后,简直淅淅沥沥个没完,连下午茶都错过了,汤园园特地拿了蛋糕和奶茶进来,见他心不在焉,知趣地退下了。  罗清平心知肚明,这不是宋玲第一次把学生骂到倒下。最近为了罗宋宋离家出走和长江学者成就奖落选的事情,他们火气都很大。  他拨了个电话给孟金贵。罗宋宋是属于他的,如果她要走,得先把欠他的债还清了。  想到女儿光滑紧致,凹凸有致的身体,罗清平禁不住地兴奋起来。啊,虽然罗宋宋不在,但是楼梯口撞到的那个小姑娘泪痕斑驳的脸庞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和女儿一样,她的手肘也只有幼细的一圈,说不出的可爱。  他已经完全忘记了被自己在面试中刷下的章鹃,却牢牢记住了这个楚楚可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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