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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雪漫-《两个人的下雪天》-2

作者:饶雪漫 字数:14307 更新:2023-10-09 20:29:13

有阳光有流水  还有微风吹  这些对那些好我想追我想逃  其实我也害怕  可不可以就这样停下来  我要多一点时间好让我再想一想  ------陈绮贞《让我想一想》  这一年的秋天,感觉特别长。树叶老早就黄了,可依然生机勃勃地黄在枝头,迟迟不肯凋落。我们做着没完没了的习题考没完没了的试,校园变成一个了无生趣的象牙塔,走不出去也根本无暇走出去。  叶细细没空减肥了,整日缠着于枫给她讲题。偶尔,我们有空在秋天的校园里漫步,脚步凌乱,胳膊碰着胳膊。事实证明,读书是很折磨人的好心情的,叶细细的“淑女屋”不穿了,变成很随意的白色体恤。我漫不经心地问她:“想考哪里的学校?”  “想和他考到一起。”叶细细抿嘴笑着说:“我们都喜欢上海。”  “很好啊。”我说。  “天意你笑一个吧。”叶细细忽然说,“我想看你笑。”  “神经。”  “是真的,你笑起来可好看了,可是你真的好久没笑了。”  “哎,别让我为难好么?”我求她。  她耸耸肩:“好吧,我亲爱的冰美人。”  也许我真的很少笑,但其实我的心情并不算是太坏,除了在家里,会感觉到轻微的压抑。  博文的葬礼结束后,我和妈妈之间有过一次长谈,说是“长谈”。其实差不多都是她说我听。最后的结果是:只要我期末考试能进前二十名,以前的一切便一笔勾销不再提起。我不知道这所谓的“以前的一切”都代表着些什么,但为了耳根清静,我差不多是屈辱地接受了这个协议。  叔叔听我说到“屈辱”,笑得什么似的。然后他敲我的脑门一下转开话题说:“复旦中文系,南大中文系,北大中文系,你向往的是哪一所?”  “我向往有什么用,还得人家要我呢。”我酸溜溜地答。  “努力呗,你又不笨。”叔叔说,“你生来就是学中文的,我看你发表的作品,比那些作家的写得还要好!”  “高考才不管你这些!再说了,我妈说是垃圾。”我说,“就说我才在少年文艺上发表的那篇小说《欲望的舞蹈》吧,我妈一看这题目就差点晕过去,我就知道她想歪了,其实我想说的只是一个高三的学生对自由生活的一种渴望而已,哎!”  “哈哈。那你现在还写东西么?”叔叔问我。  “没空。”我说。  我在撒谎,我早就已经找出了那篇曾打算写给博文但中途停止的长篇小说重新开始了,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坐在电脑前敲字的时候,只要想到博文,灵感就会绵绵不绝且不断闪光,比我任何一次的写作都要轻松和迅速。  我愿意相信叔叔所说的,总有一天我会痊愈。或许写作,就是治愈伤口的最佳方式吧,就像凌夏可以在他自己的歌声中感受到极致的快乐一样,写字让我有飞翔的感觉,不管是在什么样的环境下,我都无法做到放弃。  至于发不发表,反倒成了其次。  “天意以后就当个作家吧,”叔叔说,“我支持你。”  “其实文章写得好的人很多啊,哪里有那么容易。”我谦虚地说,“可以做喜欢的事情也许就是一种幸福,你说对不对?”  “这话挺有见地!”叔叔笑着说:“对了,你明天去跟丁老师说一声,他儿子我已经重新安排了,让她不必再担心。”  “老丁一直想请你吃饭。”我说。  “呵呵。”叔叔只是笑。  “对不起,叔叔。”我低着头说。  “你这孩子,好好地干嘛说对不起?”  “我知道都是因为我,所以你才不能坚持你的原则。”  叔叔宽慰地看着我说:“瞧,都会说体贴人的话了,谁还敢说我们天意不够成熟?”  “拜托,我都快十八了呃。”  “多好的年纪!”叔叔说,“我做梦都想回到十八岁!要不是常常跟你在一起,我真会觉得自己越来越老啦!”  “那这个周末我们再去听歌?”看他心情好,我赶紧试探着问。  “真是对不起,这个周末我出差。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啊,”他捏尖了嗓子学我说话:“不过呢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就是一种幸福,你说对不对?”  对呀,没错。  所以为了幸福一回,周末的时候我还是决定去听歌。  叔叔这块挡箭牌不在,为了避免妈妈无休无止的询问,我决定拉上叶细细。叶细细很高兴可以做我的同谋,因为她也正被学习搞得头晕目眩极需放松。那晚七点,叶细细来我家喊我,以到同学家补课为由,我们很容易地撒了谎,不到八点已经稳稳地坐在了秀水Bar里面。  酒吧里的人还不算多,凌夏看到我们走过来说:“喏喏喏,两个坏丫头,快考试了还来泡吧。”  叶细细嘻嘻笑着说:“你就是凌夏吧,天意老在我面前夸你。我倒要来见识一下你到底唱得有多好,是不是她吹的!”  “是吗?天意你老夸我?”凌夏盯着我说:“牛皮破了我可不负责任哦。”说完,朝侍应一招手说:“给两位小姐来两杯澄汁,我请客。”  “NO,NO,NO,红酒!”叶细细胡闹。  “真的?”凌夏问。  “到这种地方喝澄汁还给人笑死。”叶细细说,“天意你别怕,有我罩着你。”  “我怕什么,还怕喝不过你?”我说。  “那两位小姐悠着点,不能都醉了,背一个我还背得动,背两个就成了问题。”凌夏说到这里,台上的乐队已经在用音乐催他,他朝我们挥挥手,赶紧上台去了。  凌夏说:第一首歌,乐队今天才写完的,叫《凌晨两点的秀水街》。  “有意思。”叶细细晃着脑袋说:“听听看。”  凌夏的声音极具弹性,低的时候显得深情迷离,高的时候又格外轻松自然,不经意之处还会有一些略微沙哑,让人不由自主地沉溺其中:  凌晨两点  我走在无人的秀水街  那年的秋天  我们在这里许下永远  今天的你  已经飞到海角天边  于是今年的秋天  一直都没有过完  哦,这没完没了的秋天  哦,这短得可怕的誓言  哦,我无法忘掉的从前  哦哦,这凌晨两点无人的秀水街  ……  叶细细在我耳边说:“我敢说,这家伙是在这条街失恋的,瞧他那深情的样!”  “这是表演而已。”我说,“怎么样,唱得如何?”  “还行。”叶细细挺专业的样子,“不过乐队这样唱是没前途的。”  “那要怎样?”我问她。  “太深情了些,要颓废你懂不懂?”她一边说一边扭着身子怪声怪气地唱起来,“我不想活了,活了没劲,我他妈不想活了……”  我赶紧捂她的嘴:“唱什么呢,吓死人!”  “真的!”叶细细很认真地说,“我去看过很多地下乐队的表演,都是这样子的,过了十二点,还唱带点‘色’的呢,他们这种清纯派,呼呼,要吃香很难哦。”  “呀!”我瞪大眼说,“看不出来你这家伙挺前卫的,这种表演也去看?”  “不是啦。”叶细细赶紧晃着双手,“这个是听说的,不是亲自见的。”  “谁说的?于枫?”看她着急的样子,我故意逗她。  “他?”叶细细把头凑过来说,“胆子小得像老鼠,你知不知道,他抱着我的时候会全身发抖,嘿嘿……”  “Shut!什么呀!”我蒙住自己的耳朵说,“你是不是喝醉了,乱说!”  “老实交待!”叶细细继续凑过来,逼供一样地问:“博文有没有抱过你啊?有没有,有没有?”  有的。  还记得那是一次下了晚自习,为了可以多走一会儿,我和他绕路回家。我们经过一颗很奇怪的树,树上开满了白色的花。我靠在树边,他的手伸过来,扶住了树干。袖子轻轻地贴住了我的衣服。我不敢看他,于是仰起头来看天,满天的星星让我头晕目眩,然后他拉了我一把:“走吧,天意,该回家了。”  那应该是我们最亲密的接触,一场没完没了的发生在秋天的可恶的记忆。  “打住吧。”叶细细喝下一大口酒说,“你的脸红了!”  我有些恼羞成怒地夺下她的酒杯,往桌上重重地一放说:“别喝了,胡说八道的真是讨厌!”  “是你讨厌!”叶细细忽然喊起来,“你整天板着一张脸,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你的。可是我们有什么错呢,博文已经死了,死了!这是事实,你必须接受!”  她的喊声太大了,以至于很多的人都转头朝我们看了过来,台上的音乐也做了稍稍的停顿,凌夏正一边唱一边担心地看着我们。  “你没有权利让他那么担心。”叶细细的声音从高喊迅速地低了下来,夹杂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伤感。  “什么?”我不明白,“你说谁?”  “于枫!”叶细细一字一句地说,“我说于枫!他关心你,他心里只有你,你不要装做不知道!你也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整日楚楚可怜的就是为了得了他的关注和同情!”她说完,站起身来飞奔了出去。  我总算是听明白了,可是,这都是什么鬼话!简直滑稽到了极点!  我独自地坐着,脑子里乱作一团。就连沮丧,都全然失去了力气。  一首歌完毕,凌夏很快就从台上下来了,他坐到我身边来问我:“你的朋友,她怎么了?怎么走了?”  “她神经。”我说。  “瞧你,可别哭。小姑娘们吵吵架是必然的事。再见面就会好啦。”  “凌夏。”我说,“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特别的背。”  “那伸出手来让我给你算算命?”凌夏说,“让我看看你什么时候走运?”  “你会?”我半信半疑,不过手心已经是放在了桌面上。  “嗯。”凌夏看了看,煞有介事地说,“最近是背点,多事之秋嘛,等冬天到了就会好起来的。”  “可是,你刚才还唱,秋天没完没了。”  凌夏笑呵呵地伸手打自己的脸一下说:“算我瞎唱!下面来首快乐的!”说完,他三步并做两步地跳上台去了。  你不许哭哦  你不许哭  你要是哭  我就挠你痒痒  哎,你不许笑哦  你不许笑  你要是敢笑  我就迟到  我是故意迟到  让你难过让你心焦  我亲爱的姑娘你听好  你不许哭也不许笑  只许你安静地陪我  陪我白头到老  ……  凌夏一面唱一面朝我竖起大姆指,酒吧里的客人嘘声一片,暧昧的目光纷纷投向我,就连侍应生也特意走到我身边说:“别苦着脸啦,要跟你白头到老啦。”  我真是哭笑不得。  刚巧那晚来了个试唱的女歌手,凌夏对我说:“走吧,今天我们一起回家。”说完,他长长的胳膊放到我肩上来,拽着我的衣服就把我拖出了酒吧的大门。  我拂开他的手一个人往前走。  他哈哈笑着说:“小丫头片子挺害羞呢。”又追上我说,“你放一百二十个心,我可是百分之百的正人君子。”  “小人都这么说自己。”  “一眼就看出我是小人,厉害。”凌夏说,“怎么样,现在心情好些没?”  “凌夏,我要是说这个世界挺滑稽你会不会骂我老气横秋?”我问他。  “老气横秋。”他看着我说,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  我笑,问他:“那些歌都是你自己写的吗?”  他并不答我,而是说:“对,就是这样,你笑起来挺好看的。”  我想起叶细细,她也曾经说过,我笑起来挺好看的。哦,叶细细,原来她是如此的恨我,可我却一直以为我们还算是好朋友,这个世界还能说不滑稽么?  “你在想什么?”凌夏说,“被我夸得走神了?”  “我忽然很想去看一颗树。”我对凌夏说,“你陪我去么?”  他想了想,点了点头。  于是我和他打的去了那条我和博文曾并肩走过的街,我差不多有一年没有去过那条街了,一切都是老样子,只是那颗树没花了,我甚至怀疑,那夜满树的花会是我一个美丽的错觉。凌夏宽容而沉默地站在我身边,过了许久才说:“天意,你真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子呢?”  “是吗?”我转头问他。  “是的。”他微笑着说。很快又补充:“不过挺可爱。”  “谢谢你的安慰奖。”我说。  他又哈哈笑起来:“也许你忘了,我们见面的第一天,你就给过我很好的建议,直到今天,我都在考虑这件事。”  “什么事?什么建议?”我真的是不记得了。  “辞职。”凌夏说,“你走向你的家门,然后转过头来让我辞职,我当时就想,这丫头怎么这么了解我呢?”  我想起来了,当时凌夏问我何时练歌大家不会有意见,我就顺口胡说让他辞职来着,谁知道他竟会如此地在意。  “缘份是很奇怪的东西。很高兴你喜欢我的歌,这说明我们有缘份呢。”凌夏说完,忽然拉我一把说,“走吧,天意,该回家了。”  他的语气,和那晚的博文竟如出一撤,我在瞬间跌进时光的遂道,心晃悠悠地老半天回不到自己的身上来。  “走啊。”凌夏又说。  “哦哦。”我慌乱地应道。忽然想起凌夏的歌:  哦,这没完没了的秋天。哦,这短得可怕的誓言。哦,我无法忘掉的从前。哦哦,这凌晨两点无人的秀水街……  哦,我该如何,才可以走得出这往事没完没了的纠缠?第五章 高三症候群  像一双翅膀自由自在飞翔像毕卡索的画像  幸福是说不出酸酸甜甜的糖  你会一种魔法让夜晚都发光  123睁开眼美丽人生在月光下跳舞  都忘了有地图只有手心的温度  我们慢慢走过花草香的小路  -----梁静茹《美丽人生》  第五章高三症候群  渐渐地喜欢上夜晚。  爸爸妈妈都入睡了以后,我可以不必再装模作样的微笑或是思索。所有的伪装都可以卸去,我用最真实的心情在电脑下敲下一些字,给自己。在这之前依然是上网,QQ很久没开了,就算开,也没有什么好友。信箱里依然有一封信,这回的落款大大方方地写着“于枫”两个字。信很短:“习惯了每个周末往你信箱里发一封信,节哀顺便,祝一切都好。(别忘了周一要考英语)。”  我回了信,也很简单:谢谢,晚安。  虽说因为于枫,昨晚的我多少有些难尴,但我相信这些误会迟早都会消除。晚上有过一个电话,来电显示是细细家的,不过她没有说话,“卡嗒”一声挂掉了。我也没有打过去。还是不要解释最好,越描只会越黑。  我只希望她不会太过烦恼。我也相信她不会,照她的性格,应该会比我更先忘了这件事才对。  我写给博文的故事开始变得越来越长,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若即若离》。博文带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的,他虽然离去却又仿佛从未离去,让我不忍回忆却又偏偏回忆。我一边敲下一些细节一边更多地认识自己,在这之前,我从没想到自己竟是这样一个怀旧得要命的人。  那晚的写作相当的顺利,写到男主角对女主角说“我会回来的,无论我走得多远无论我走到哪里”的时候,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我删掉了那个句子,那个酸酸的句子,我不情愿看到它。  凌晨二点,我写累了,又睡不着,于是跑到阳台上去看星星。对面阳台上的窗哗的一下拉开来,是凌夏,他正在抽烟,烟头在黑暗里忽明忽灭。  “嘿!”我说,“唱歌可要保护好嗓子。”  他笑:“这么晚还不睡?”说完了又紧接着说:“可别告诉我你睡不着。”  他先知先觉,我要出的话只好堵在喉咙口。好半天才转换好话题:“对了,你的乐队叫什么?我一直忘了问。”  “秀水街。”他说。  “你好像对秀水街情有独钟?”我好奇地说。  “小妹妹,这可不是我喜欢的话题。”他狠狠地灭掉烟。  “对不起。”我说,“我睡觉去了。”  “敏感的小姑娘,所以容易受伤。”凌夏说,“即然都睡不着,不如我们聊聊吧。”  “我可不愿意再为一个陌生人受伤。”我开始反击。  他笑:“高三很苦吧?”  “废话,难道你没念过高三。”一说到高三我就浑身没力气,于是把手肘放在阳台上,撑起我的下巴。  “当然念过,念书念到眼睛滴血。天天对自己说,你考不上就完了,考不上你他妈就去死吧。”他说粗话,不过并不显得粗俗,一双眼睛在夜里闪着迷人的光茫。  “我很喜欢你的歌词。每一首歌。”我由衷地说。  “听说你作文很不错,常常发表文章。”  “你听谁说起?”我惊讶。  “和叶阿姨讲电话的时候她提起的。”凌夏说,“我在和她商量,要把这边的门窗都换掉,以后就可以在家里排练了。”  呵,真没想到他和别人讲电话时居然会提到我。  “你学什么专业?”对他好奇,我继续采访。  “国际贸易与金融。”他很老实的答。  “哇,你一月拿不少钱吧。”  “多少算多?”他机智地反问我。  “吃喝玩乐足够就行。”我说,“再说你赚两份工资,很多人都想的啦。”  “唱歌不赚钱。信不信由你。”他说,“我只希望可以把乐队养起来。”  “你挺白痴的。”我说他。  “都这么说。”他照单全收。  “我也挺白痴的。”想起博文,我骂自己。  “会忘掉的。”凌夏完全知道我在说什么,他安慰我说,“偶尔想起,痛也是一刹那而已。岁月会把你渐渐地变得无情,呵呵。”  他的口气多像叔叔。  我沉默,再次跟他说再见。  “好好睡。”他叮嘱我,“一觉醒来,艳阳高照。”  “下周末我再去听你唱歌。”我说。  “高三咧,”他扫兴地说,“别太任性。”我转身走掉。关上阳台门的时候,想起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和某人挺像。  我真的,挺,白痴。  星期一一大早,叶细细在学校门口等我。见了我,忸忸捏捏地说:“对不起呵,前天发酒疯咧。”  我从自行车上跳下来,拍拍裤子不以为然地说:“什么事?我早忘了。”  “嘿嘿嘿。”她不好意思地笑着,拍马屁似的过来要替我推车。我赶紧说:“拉倒吧,你细胳膊细腿的,被人看见还以为你欺负你。”  “你就欺负我吧。”叶细细肯求地说,“你看我居然说出那些混帐的话!”  “打住!”我可不想再提。  “YES!”叶细细说,我没想到一向开朗大方的她竟比我还不能释怀。我们默默地走了一段路,她终于说出最想说的话:“不要告诉他,可好?”  “细细。”我停下来微笑着看着她说,“我真的忘了,也请你不要再放在心上好么?”  “我听你的。”她说。  走到教室门口的时候看到老丁,她冲我很慈祥地笑了一下。却凶巴巴地对叶细细说:“看你穿的是什么鞋子!”  我这才注意到叶细细的鞋子,是双花花的卡通鞋,底很高,圆圆的头上顶着一朵盛开的大菊花,挺另类的一种美,老丁当然是看不惯。  “快要考试了,心思还在这上面!”老丁继续唠叨着。正巧于枫背着书包侧身经过,也微皱着眉看了一眼叶细细的鞋,叶细细的脸微红起来,很不高兴地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去了。  早读课下了后,于枫走到我面前,递给我一本数学参考书说:“昨天逛新华书店看到的,顺便多买了一本,我想对你会有用。”  “哦。我已经有了。”我赶紧说,“巧了,也是昨天买的。”  “是吗?”于枫说,“那真是巧了。”  “谢谢你啊。要不你给细细吧,也许她用得着。”估计细细正在朝着这边看,我压低声音,表情尽量自然地说道。  于枫把书收起来说:“好呵,听说你请数学家教了?”  “嗯。”  “教得还好吗?”  “一般吧。”我说,“就昨天来过一次,听说是师大数学系的尖子,不过我问他一题他起码算了十五分钟,还跟我妈提出要交通费,呵呵。”  于枫笑:“有什么不懂的你也可以问我。”  “好的。”我说。心里却想,我可不想挨叶细细的白眼和拳头。  他终于从我的位置前走开。走到叶细细座位的时候,我发现他并没有把那本参考书递给她,而是径自地走了过去。叶细细很努力地埋着头,没有跟他说什么。  第一堂是老丁的语文课。她的课上我一惯是神游四方,不知不觉又开始构思起我的长篇小说来。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叶细细正被抽起来回答问题,我听到她很大声地回答说:“我不知道。”  “不知道就不知道。”老丁生气地说,“那么大声干什么!难道不知道还有什么值得得意的!?”  “不知道!!”  叶细细这声“不知道“比上一次还要大声和理直气壮。  全班笑得一塌糊涂。  老丁吓一跳:“吃错药啦?”一边问一边从讲台上下来,一直走到叶细细的身边。把她书下的纸一抽说:“倒让大家都来看看你画的是什么!”  那张画被竖起来,画上是一个美少年,穿着夹克衫,有一双沉默而深情的眼睛。有好事的男生喊起来:“这不是于枫嘛!”  叶细细从老丁手里扯回那张纸,在瞬间撕得粉碎,人就趴到桌上嘤嘤地哭了起来。  老丁也绝,课也不上了,人靠在叶细细的桌上,抱起双臂,一幅“等你哭完我再上课也不迟”的样子。于是教室里安静极了,只剩下叶细细的哭声,一声比一声急促。好在下课铃声及时地响了,老丁对着继续哭的伟大事业的叶细细大声说:“哭完后来我办公室!“  说完,人收拾起教案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我第一时间跑到叶细细身边,埋下头哄她说:“好啦,别再让人家看好戏了!”  她不理我。  我挠她痒,她很不高兴地把我的手拂开了。我只好走到于枫身边说:“去劝劝啊,眼睁睁看她这样哭啊。”  于枫站起身来去了,果真是一物降一物,没一会儿叶细细就不哭了,站起身来和于枫一起出了教室。  我心稍安。  我相信于枫有能力让叶细细安定下来。  高三了,压力大,偶尔犯点神经是正常的事,相信老丁也不至于太过为难她。果不其然,她一会儿就从老丁办公室回来了。一上午的课老师都在留堂,我也没时间再去跟她说话,一直到中午放学,教室里的人都走光了,我喊她说:“走啊,快去食堂。”  “吃不下。”她有气无力地说。  “还在发酒疯?”我没好气地问她。  “你去吃吧。”她说,“晚了打不上饭了,别管我。”  “那我就陪你饿吧。”我把饭盒往她桌上一放。这招挺管用,她站起身来说:“要不我们出去吃点好的?”  发脾气的人最大,我只好乖乖地陪她到必胜客。再乖乖地掏钱请客,只求她大小姐可以开心。  说是不饿,谁知道她吃得比我还要多,一大块的披萨塞进嘴里瞬间就无影无踪,我好心提醒她:“小心会长胖。”  “胖就胖。”她说,“反正也没人在乎。”  “你呀,我看是得了高三综合症。”我骂她说,“没有一天是正常的。”  “你说他为什么不喜欢我?”叶细细忽然抬起头来对我说:“你跟我说实话,我是不是很不可爱?”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欢他,可他居然这样对我。”叶细细把叉子往桌上一摆,眼圈在瞬间就红了。  “在我看来……”我慢吞吞地说,“叶细细是个挺可爱的女生。而于枫,他也非常喜欢你。你完全是在庸人自扰。”  “真的?”她不相信。  “他不是天天替你补课?你一哭他不是赶快来劝?你用用脑子嘛,整天都不知道是在生什么闲气!”  她卟哧一笑,嘴里却仍然说:“他那样做,还不都是被逼的!”  “其实以前,博文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也不觉得,可是现在……”我说不下去了。叶细细见我语气不对,赶紧说:“对不起,对不起,伤心的往事别再提。”  于是我们都低下头来狂吃,吃得饱饱的回到学校。只见于枫正坐在篮球场边看书,见了我们站起身走过来说:“去哪里了,到处都找不见你们。”  “你管我?”叶细细骄情得要死。  “去必胜客了。”还是我老实。  “下午要考英语。”于枫说。  “要你提醒!”叶细细越发不像话。  “你今天怎么回事?”叶枫也火了,“我看老丁说得没错,真是吃错药了!”  我作势走开,让他们这对冤家吵去。叶细细却硬拉住我不放,“你别走,人家等了这么久,你一走还不失望死!”  “叶细细你别胡说。”我呵斥她。  “我是胡说吗?”叶细细看着于枫,“我给你机会,你现在可以告诉天意我是不是在胡说,你有胆子就说!”  “疯了。”于枫把头扭到另一边,气咻咻地看着天空。  “还是不够胆子哦。”叶细细讥笑着说,“早上送复习资料的时候倒是挺有胆子的,只可惜人家不领你情,碰了一鼻子灰吧。哼!”  原来她真的什么都看到。  于枫被她这么一说,脸上挂不住了,看了看我们,拂袖而去。  叶细细扑在我身上大哭起来。我连忙把她拉到操场边上,无可奈何地说:“你今天就折腾我吧,把我也折腾出毛病来你就遂心了。”  “我太失败了。唯一的安慰是败在你手下。”叶细细的哭声总算小下去。我被她哭得心烦意乱,狠狠心说:“像你这样的疯婆子,我要是于枫我也不要你!”  “我也不要他!”叶细细说,“我从今天起就跟他一刀两断,明天就找个新男朋友给你们看看!”  “佩服。”我说,“我等着看。”  “夏天意你没人性!”她喊道,“我失恋呃,你好歹安慰我一下不行啊。”  “安慰。”我说,“您挺住。”  “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她开始乱骂,好在我不是男人,所以继续留在她身边等她的疯劲下去。  “我不去上课了。没脸。”她说,“我想出去走走,你替我把书包拿着,放学的时候我在‘鱼鱼吧’等你。”  鱼鱼吧是我们学校附近的一家漫画吧,书挺不错,一杯咖啡只卖五元,凭学生证还可以八折,挺不错的。  出去走走也好。看她那样也没办法正常上课。  “好吧,别乱跑。”我叮嘱她,“走走心情就好了。不是还要考上海的大学么,下不为例,再胡来我可饶不了你。”  “去他妈的上海!”叶细细说完,转身就跑掉了。  我决定和于枫谈谈。  那天的英语试试题格外的难,考完后交卷已经近六点。我背着我的书包,一只手拎着叶细细的,喊住于枫说:“等我一下?”  “她去哪里了?”于枫问我。  “你若真关心她就不要这么气她。”我说。  “冤枉啊,大人。”于枫也有幽默的一面。  “喏。”我把书包递给他说,“她现在正在‘鱼鱼吧’看书呢,你去赔赔礼,只当一切没发生过。”  于枫把书包接过来,对我说:“别信她的那些鬼话,无论我做什么,你应该知道原因。我和他一起长大,如亲兄弟一般。”  我当然知道他说的“他”是谁。我用手势制止他说下去。然后我说:“细细挺敏感,你不应该让她伤心。”  “你们女生……哎。”于枫话说了一半,拎着叶细细的大书包走掉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一定是想说女生的心思真是难猜,呵呵。  我回到家,有个远房亲戚今晚六十大寿,爸妈都去吃饭了。我吃完一碗泡面,想想叶细细和于枫,觉得心里很烦,正好听到凌夏开门的声音,我就一把拉开了门。问他:“怎么你没去秀水吧?”  “今晚我们乐队休息。”他说,“吃过了?”  “吃过。”我靠在门边,“你呢?”  “在外面糊了两口。呵。”他笑着邀请我,“要不进来坐坐?”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进凌夏的家,上一次只是在门口看了看。他有很多的CD,差不多摆了半面墙。那多CD都是我从没见过的,我好奇地拿在手里看了又看。凌夏递给我一罐饮料,在我身后说:“这些都是我的宝贝。十年前我就开始收集了。”他把一盘黄舒俊的CD拿在手里对我说:“这里面有首《未央歌》听过吗?高三的时候,我差不多天天在听这首歌。”  我不好意思地摇摇头。  “《未央歌》是一本很不错的小说,作者是鹿桥,里面有四个主人公分别叫蔺燕梅,童孝贤大余和宝笙,后来,歌手黄舒俊把这个故事改成了一首歌,相当不错。来,我放给你听听听。”  当大余吻上宝笙的唇边我总算了了一椿心愿  只是不知道小童的另一个秘密是否就是蔺燕梅  在未央歌的催眠声中多少人为它魂萦梦牵  在寂寞苦闷的十七岁经营一点小小的甜美  我的朋友我的同学在不同时候流下同样的眼泪  心中想着朋友和书中人物间究竟是谁比较像谁  那朵校园中的玫瑰是否可能种在我眼前  在平凡无奇的人世间给我一点温柔和喜悦  你知道你在寻找你的蔺燕梅你知道你在寻找你的童孝贤  你知道你在你知道你在你知道你在寻找一种永远  我的弟弟我的妹妹你们又再度流下同样的眼泪  喔!多么美好的感觉告诉我你心爱的人是谁  多么盼望你们有一天真的见到你的蔺燕梅  伍宝笙和童孝贤为我唱完这未央的心愿  这个叫黄舒俊的歌手我以前并不熟悉,这首叫《未央歌》的歌也和我以前听过的很多歌非常的不同,“在寂寞苦闷的十七岁经营一点小小的甜美……”这歌词简直美得不可思议。我由衷地对凌夏说:“真好听。你把歌词给我抄抄,我一定要把它推荐给叶细细。”  “那天和你一起来听歌的小姑娘?”  “是啊,”我说,“她最近老是发神经,发得我也差点神经错乱。”  “呵呵。”凌夏笑着说,“黄舒俊还有首歌叫《恋爱症候群》,我们那个时候就老称自己是高三症候群来着。不偶尔发点疯那非人的高三怎么过得去?”  “叶细细要听你这么说一定对你无限感激。”我不好意思再呆在他家里,于是说,“我得回去看书了,”  “等你考完了,我天天放好听的歌给你听。”凌夏送我到门口,手忽然拉住门把说:“等等。”  我看着他。  “晚上别再那么晚睡,第二天该没劲上课了。”  “那你晚上还在阳台上唱歌吗?”我问他。  “你要是想听,我就唱首《催眠曲》吧,呵呵。”  “那就算了,别在我作业没做完的时候就把我唱睡着啦。”我笑着一把拉开门,正看到从楼梯上走上来的妈妈,我没想到她居然这么早就回来了,手里拎着一个便当,想必是给我带的晚饭。  她肯定也没想到我会从凌夏的房间里走出来,于是人怔怔地呆在那里,眼珠子都快掉下来的样子。  我心里咯噔一响。  坏了。第六章 白色圣诞节1  十二月最后几天冷得可怜  我和你分开整整一年  我送给我自己第一个平安夜  溶化在人群里面电台中响起温馨的音乐  街上的人双数的心多甜单数的泪多碱  我都了解两个人的下雪天  下在心中的雪谁也看不见  ……  ----许慧欣《两个人的下雪天》  第六章白色圣诞节  进门后,妈妈什么话也没跟我说,拿起电话就打爸爸的手机。爸爸好象喝多了,妈妈跟他说半天也不得要领,只好气愤地扔了电话。  “你别瞎想。”看她六神无主的样子,我主动招认说,“我只是去他家看了看他的CD,他有很多的CD。”  “你怎么知道他有很多的CD?”妈妈的反应飞快。  “他搞乐队的,CD当然多喽。”明知道没用,我还是继续苍白地解释着。  “你怎么知道他是搞乐队的?”她继续紧逼。  这回我倒是放松了,咕哝着说:“整幢楼里的人都知道。”  “你少跟我贫嘴!”妈妈怒吼:“你给我跪下!”  我疑心听错了,从小到大,妈妈对我虽说是挑剔了些,但也从来没有这么的凶狠过。我怔怔地看着她,她见我没反应,拿起桌上的一本书就朝我扑过来,那是我才买的一本参考书,书不算厚,被妈妈卷起来,一下又一下重重地打在我身上。我没有躲,任她打,她终于打中了我的脸,新书的书页在我的脸上划出一道血痕。她这才住手,人摇摇晃晃地坐到沙发上,用手捂住脸,嘴里喃喃地说:“天塌了,女儿居然变成这样,天塌了!”  她的小题大做让我痛心极了。我默默地看了她几秒,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怕她出什么事,我在房间里拔爸爸的手机想让他早点回来,可是他一定已经烂醉了,根本就不接。我又打开门看了一眼妈妈,她仍然陷在沙发里哭泣,哭声高一阵低一阵。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女儿已经堕落了,女儿一有机会就和男生呆在一起,女儿让她丢脸极了……我对她既同情又愤恨,可是我实在是无能为力,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才可以让她相信我的清白。  夜里十点多,爸爸终于回来了,是叔叔开车送他回来的。妈妈把自己反锁在卧室里不肯出来,是我出去开的门。叔叔把爸爸扶到椅子上坐好,问我:“你妈呢?”  我用下巴指指她房间。  “怎么了?”  “在生我气呢。”  “你又做什么事让你妈不高兴了?”这回说话的是爸爸,他人虽然站不稳,脑子却好像挺清醒的。  “等你酒醒了问她去吧。”我说。  “怎么跟你爸爸说话呢。”叔叔吩咐我:“去,倒杯热茶来!”  我到厨房里去倒茶的时候听到叔叔在敲妈妈的门,可是里面半天也没有声音。等我出来,叔叔着急地说:“你妈是在里面吗?到底出什么事情了?”  我耸耸肩。  正在这时,妈妈却一把拉开了门,看着我说:“对不起,我还没死呢。你现在胡作非为还不到时候!”  “我可没有胡作非为。”我不服气地顶嘴。叔叔做个手势,示意我禁声。  妈妈三步并做两步走到爸爸面前,把我倒给他的茶一把拂到了地上,厉声说:“你喝,你喝,你女儿将来比你还没出息我看你还喝得下!”  爸爸浓眉一竖,摇晃着站起来说:“谁……谁说我女儿没出息!”  “我!”妈妈尖叫着,“就是我说的,不信我们走着瞧!”  爸爸笑着上前拉拉妈妈:“别吵,给兄弟看笑话!”  “你怕人家看笑话,人家都看了你大半辈子笑话了!”  “嫂子,好啦,好啦,”叔叔连忙上去劝妈妈说,“你和大哥快去休息吧,让我来跟天意谈谈?”  “跟她有什么好谈的?从明天起关禁闭!”  “好好好,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妈妈指着我:“我今天给你叔叔面子,你要是有脸就自己跟你叔叔说,说你都做了些什么,怎么会变成这种样子,你好好跟你叔叔说说!”  妈妈声音尖厉,看着我的眼睛充满了怨恨,我终于忍不住哇地一声大哭了起来。叔叔牵着我,把我带进我的房间,关上了门。  “说吧说!”叔叔扶我坐下,“到底什么事?”  “我抽烟了吸毒了,谈恋爱了做舞女啦!!”我抽泣着乱说一气。  “过份啦!”叔叔虎起脸来,“好好跟我说!”  “反正在我妈眼里我就是这样!可是天知道,我不过是从隔壁男生的房间里出来被她看到而已,我只是去听了一首歌,这有什么不对吗?”  “秀水街的那个?”叔叔记性倒是不错。  “嗯,他叫凌夏。”我说,“我们是相当普通的朋友。在我不开心的时候,他的音乐给我很多的安慰。你信与不信,都仅此而已。”  “我信。”叔叔笑着说,“但是我想告诉你一件事,今晚你妈妈只吃了一丁点儿东西就惦着回来给你送吃的,她亲口对我说,我要赶快回去,不能让天意吃泡面,就要考试了,那东西一点营养也没有。”  我的心缩了一下,我也相信,叔叔说的是真的。  “别和妈妈吵。”叔叔说,“你和她有代沟是事实,可是填平它并不只是你妈妈一个人的责任。如果你事事都和妈妈交心,她就不会对你有那么多的疑虑。”  “太难。”我说,“没有办法沟通的。”  “那就慢慢来。”叔叔说,“你奶奶直到现在还管我,不可以吃太多肥肉不许和女秘书讲太多话不许讲手机超过半小时,简直比我老婆还专政,呵呵,把子女从头管到脚是天下妈妈的通病么。”  “你就会护着她!”  “那是表象。”叔叔呵呵笑,“你还真不知道我护着谁?快睡吧,等我有空了约你,你陪我去秀水街听歌去?”  “真的?”  “叔叔什么时候骗过你?不过我有个条件!”  “说吧。”我泄气。  “周末前把你妈妈哄哄好,晚安。”叔叔说完,拿起他的大衣回家了。  夜里入睡的时候,隐约听到阳台那边又传来了吉它声。从没有听过的曲子,显得悠长而落寞。我困极了,没有起身,就这样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妈妈照例比我走得早。爸爸的酒醒了,问我:“昨晚又和你妈吵啥来着?”  “你问妈吧。”我说。  “她让我问你。”爸爸说,“你们这对冤家,让我说什么好?”  我一边喝稀饭一边埋着头问爸爸:“你是不是也觉得我现在变得不可救药了?”  “谁说的?”爸爸看着我亲切地笑了笑说:“我家女儿我心里有数。”  “可是妈妈……”  “哎!”爸爸打断我说,“你别放在心上,你妈的疑心病又不是一天两天,再说了,她要是不爱你也不会管你,她数落什么你只当没听见就是,快吃,吃完了快去上学吧。”  我点点头。  冬天终于来了,早晨的天的暗灰色的,我穿着厚厚的棉袄出门还是冷得瑟瑟发抖。在小区门口,西装革履的凌夏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天意,早!”  “早啊。”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敢看他的眼睛。  “昨晚,没事吧?”他问我。  “什么事?”我死要面子,欲盖弥彰。  “哦,那就好。”他说,“害我担心了一夜。刚才看到你妈妈,她上班去了。”  “对,我妈上班挺远的,所以她走得早。”我忽然想起来,“你那么早就在这里干什么?”  “没什么。”他说,“呼吸呼吸新鲜空气么。快走吧,不然要迟到喽。”  “好,再见。”  “等等。”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来递给我,上面写着一个电话号码,对我说:“这是我的手机,想听歌的时候打我电话。”  “好。”我把那张纸接过来,再次跟他说再见。  说完再见,我们就往不同的方向而去。我忽然想起几米的那本很流行的书《向左走,向右走》,这种无端的联想让我心里非常的不安,于是我努力地剔除了它。  学校还是老样子,高三的教室里永远都有怎么赶也赶不走的紧张气息。叶细细的疯劲算是彻底过去了。和我说话的时候,细声细气的,眼睛看着窗外,一幅对什么都很漠然的样子。我把凌夏给我的电话号码抄在笔记本上,然后把那张纸撕成条扔出去。叶细细眼睛一瞄说:“是电话号码还是爱情密码啊?”  “我才没你那么浪漫。”我轻笑着,把她的头按到桌上的书里。  我们都小心翼翼地不提于枫这个名字。可是我认出了那本参考书,是那天于枫递给我而我没要的那本。体育课上,叶细细不小心扭了脚,是于枫第一个跑过来,背着她上了医务室。我傻傻地跟在后面,叶细细在于枫的背上冲我做鬼脸。爱情的甜美让她忘掉所有的疼痛,我不是一般的羡慕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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