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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瑞安23-12

作者:温瑞安 字数:10686 更新:2023-10-09 20:26:52

很有说服力。——说服力首重理由。也就是说:龙舌兰这番话说的头头是道,连孙青霞眼里也浮现了一种特异的神色。那神色很有点“刮目相看”的意思。——“刮目相看”的意思却是:本来不知道你如此厉害的,现在才知道:以往把你给小觑了。然而,这大队人马显然没有“小觑”孙青霞和龙舌兰。他们在那手执十字架、额嵌大成蛋的“怪人”所做的手势下,已全减速,以一种非常缓、非常慢的“马步”迫进。但仍是进。没有停。也不是退。所以孙青霞和龙舌兰仍有机会交换意见:“你以为‘叫天王’不知晓‘义薄云天’是八无先生一伙的?他既要对付我,围堵我,难道就会轻易放过这‘用心良苦社’的分支?”“那至少他们也不肯定你就在这儿。”“但我的确是在这儿。”“可是你若不出头,他们的反而情势不致那么严重。”“哦?”“因为光是言尖夫妇领导的‘义薄云天’,他们不想与‘用心良苦社’公然为敌,至多只首肯‘流氓军’来荡平,但若你我在这里仍活生生的,迟早‘叫天王’都会全力扑灭这儿——流氓军人多势众,只要有几个逃得了回去,这十八星山上“用心良苦社”的唯一势力,就得给铲平。”“你是说我这样出面帮他们,反而是害了他们?”“你是在逞能,不顾大局。”“你何以见得:‘流氓军’不知我就在这里?”“本来只是推测,现在已然肯定。”这时,那圆型马队来的愈来愈慢,马上的人见这一男一女只顾说话,却完全没把他们放在眼里,不禁更加狐疑起来,来势可放得更慢了。“喂!”那成蛋怪人还如此向他们吆喝了一声。孙青霞却不答理。龙舌兰也不理睬。“你何以确定?”孙青霞倒似十分尊重龙舌兰的意见。“如果他们一早已知你我在此,就不会错愕——他们不惊讶就不致放缓来势,既然惊疑,就是不知我们会在这里,所以已可断定。”孙青霞反问:“如果我们不乍然出现,又如何试探出他们知不知道我们就在这儿?”这次轮到龙舌兰怔了怔,玉坠也似的悬胆鼻也似荡了荡,睁大了眼睛,问:“你是说——你是故意跳下来,试一试‘流氓军’是不是知道你来?”孙青霞这次还没有回答,那咸蛋怪人已向他们十分不耐烦的喊了话:咄!我们是‘铜锣拗义军’,这次乃奉廷今扫荡‘十八星山’的流寇、匪盗言尖一众人等,不干事的,即行回避,否则格杀勿论!”孙青霞和龙舌兰一个俊、一个俏,忽然这样跳出来拦道,这干“流氓军”固然凶悍,但领袖却是进退有度的悍角色,一见有疑,发觉有异,当即先试探后行动,要弄清楚底细才出手。只听孙青霞冷哼道:“你们这种人还敢自称‘义军’?当日南单城守将就是听信了你们是‘义军’,放你们入城,所以全城给烧杀殆尽,惨死无算;昔年西池子的乡民,就是以为你们既有王命在身,不致乱来,便予以放行,结果全乡鸡犬不留,抢掠一空。——你们这种畜牲也算义军?呸!”那咸蛋怪人十字枪一挺,马队赫然同时勒住,马蹄犹自腾动不已。咸蛋怪人瞳孔收缩,厉声问:“阁下是谁——!?”孙青霞反问:“你又是谁?”怪人道:“我是‘铜锣军’的三当家,小姓余,人称……”孙青霞打断道:“你就是‘流氓军’中的‘小妖怪’余华月?‘流氓军’的兽兵中,要算你还有点天良未泯!”怪人依然不动气,只无奈的笑了一下,仍向孙青霞和龙舌兰追问他最想知道的答案:“就算我是‘小妖怪’——军内兄弟可是称为我‘余天师’呢!我倒是专收魔除妖的,不意却给江湖宵小传为‘小妖’!却不知二位高处大名,咱们素无恩怨,却来插手此事!”孙青霞道:“谁说我们向无夙怨?”“小妖怪”余华月道:“我跟阁下倒素昧平生,却不知恩怨何来?”孙青霞淡淡地道:“你听了我名字,自然就会知道恩怨何在了。”“小妖怪”和马队跟孙、龙二人相距大约三四丈远,他已知来人必有来历,一面悄悄发出暗号,一面作第三次问询:“正要请教大号。”孙青霞大刺刺地道:“我是孙青霞。”——“孙青霞”三字一出,果然在马队中引起骚动。连那怪人的脸上,也发生了一种极其奇怪的异象:他额上的咸蛋,忽然好像裂开了一下:一对蝴蝶,好似自那蛋中飞了出来。也许这只是幻觉,但孙青霞确实是看到了这种特异的景象:——尽管那可能只是刹那之间的错觉,或是幻觉。孙青霞也已讶异。他只把话说下去:“你要是小妖怪,我就是老妖怪,你知机的就马上收队回去,否则,必然斗不过我,给我收了杀了,也只不过是大妖吃小妖,别人救不了、也管不了!”4.鸳鸯蝴蝶这番话一说,龙舌兰不禁寒了脸色,向孙青霞低声叱道:“你这样张狂,他岂有退路?他若无退路,这一仗岂不是非打不可!?”孙青霞冷然道:“你怕打仗?别怕,仗由我来打便是。”龙舌兰一听更怒:“你这是逞个人之能!应付这些流氓军姑娘没个怕字,但你这样一揽扰,流氓军和五个当家的一定跟‘义薄云吞’没完没了。你死你事,可不要害人!”孙青霞这才冷哼道:“我就是要把事体闹大。”龙舌兰本勃然大怒,正要发作,忽见孙青霞冷漠的脸色出奇的凝重,便蹙颦玩味孙青霞这一句话来。却听孙青霞又向马队扬声喝道:“知机的你们就立即滚,连叫天王都收拾不了我,就凭你们也来讨打!?”孙青霞这么一嚷嚷,那百来骑上的汉子,全都变了脸色。他们全都脸有怒色。全都怒目瞪着孙青霞,巴不得马上将他撕成碎片似的。孙青霞依然敌我。他这时脸上的冷、傲、和漫不在乎之色,足以触怒一切在场的人,包括龙舌兰,以及王大维。大胃王手持二木条,交叉背向孙青霞而立,正面对另一个马上的人。这人皮肤黝黑得像给烤焦了一样,但眼尾的皱纹很多、很密,也很深刻,简直深如刀刻,却折成白纹。是以黑白分明。这人也并不高大,穿的是全身窄衣短打玄黑劲装,神情、身段都十分剽悍。他跟其他骑士一样,怒目瞪视孙青霞,然后,又望向那脸上仿佛镶了个瓷制咸蛋在额的汉子,好像都要看他指示、只候他一声令下似的,脸上都出现了极为期盼的神情。——那大概就是渴望放手一战的神色吧!可是,那“小妖怪”余华月却更加谦逊,甚至可以说,更加的谦卑:“阁下就是大名鼎鼎的‘风流剑侠’孙青霞孙少侠?久仰大号,闻名遐迩,早欲晋谒左右,但素未谋面,未便唐突,不意能在此地拜谒侠风,实为三生之幸……”孙青霞听了个半天,怪眼一番:“你虚伪够了没有?”余华月道:“我这是尽晚辈之礼,仰仪之情,也吐自肺腑,顶多只是客套,决非虚言。”——这干人说是“流氓军”,但从余华月这号称“小妖怪”的三当家看来,谈吐却是礼数有加,且亦礼仪周周。然而孙青霞仍是傲慢不领情。只听他道:“什么晚辈!你年龄比我还大,假惺惺作态个啥!要打便打,用不着娘娘腔的扮可怜。”此语一出,“流氓军”的人都发出咆哮和怒骂。就连龙舌兰和大胃王脸上也露出嫌恶之色。余华月却更是谦恭:“孙大侠骂的甚是!不过,既然孙大侠在此,且执意要维护‘义薄云吞’的话,就冲着孙大侠的面子上,我们也不好动手。”话一出口,马上骑士尽皆哗然。那黑汉子第一个不服气,扬枪抢棍咆哮道:“老三!你让这种人作啥!?就凭这么一站出来,说几句话,咱们就摇了尾巴滚回去么!这样在老大面前如何交待,你不敢上,我上,我戳他娘格一百三十二个窟窿。”众骑士都大声叫好。余华月持十字枪一挥,大家又静了下来——显得这些马上衣衫褴楼、狞脸狰目的汉子们虽对这“三当家”对待孙青霞的忍让极不服气,但对他却依然十分服从敬重。只听余华月却向孙青霞一笑表示无奈,道:“无论如何,只要孙大侠在此,我们的确不敢造次。不过,现下情形,孙大侠也是眼见的了:如果只凭一个人站出来说几句,咱们就如此退兵,不但回去必受大当家严责,日后也必让武林同道笑脱大牙,况且,今日来的众家兄弟也必然不服,在下我也不好交差。我与孙大侠素昧平生,坦白说,而今眼前的到底是不是孙青霞孙大侠,我也无从辨别——”说到这里,他故意顿了一顿,才道:“我一向尊敬孙大侠,名剑风流,非凡作为。在下也极愿看在足下面上,暂不踩平‘义薄云吞’小栈——可是,阁下也理当知道,孙青霞大侠名成之后,假冒他的、顶替他的、充当他的、用他名字招摇撞骗的人,每个城里总有十一二个,在下为审慎起见,也为孙大侠清誉着想,总不能听人说几句话便拍拍屁股撤了军,这对谁都不好交待。万一日后江湖上有识之士,都误以为孙大侠与这黑店的人狼狈为奸,那就更令孙大侠含冤受辱了。”说到这里,只听那黑汉子领着那一众骑士吆喝道:“余三当家,跟这种充字号的多说什么,宰了他算了。”那余华月依然不为所动,只笑眺孙青霞。孙青霞几次挑衅,见依然不能使余华月对怒,当即敛起嚣气,沉声道:“我先要知道一件事。”“知无不告。”余华月答。“你跟言老板是怎么结的仇?”“我跟言尖无仇无怨,若说有隙,那是我军和‘义薄云吞’的宿怨。”“哦?”“这家黑店专门包庇罪恶滔天的重犯,目无王法,咱们奉有王命,为民除害,要铲除此等败类久矣。”“胡说!”只听言尖自“义薄云吞”二楼窗子伸出头来,气极嚷道:“我这儿只收容含冤受屈的义士、烈士,给你们这些鹰犬走狗逼得走投无路的好汉,好人,你少来含血喷人!”“含血喷人?”余华月眯着眼,忽然一牵马辔,让出一个缺口来,嘴里讥诮地道:“我可是有证有据的!”只见他身后有三四骑,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在“小妖怪”余华月示意之下,一名青年汉子立即戟指言尖怒骂:“就是他!我们保镖路经此地,投宿此店,这家伙给咱们上了蒙汗药,结果害得我们既失镖银,八九兄弟多丧命于此役中——只我溜得回来,剩半条命,就是将这等伤天害理的畜牲绳之于法!请义军为我出头!请三当家替我嫖局申冤!”言尖气得鼻子都歪了。他几乎就要穿窗而出。但于情扯拄了他,只扬声回了一句:“我们从没见过你。你这是血口喷人,受人唆使。”她话未说完,另一马上的少妇就尖叫了起来,哭哭啼啼的道:“——就是她!就是她!我夫妇去年投宿此客栈里,外子就是着了她的道儿,给剁成包馅儿——她就算是化了灰我也认得她!”另一个断了一臂的汉子则悲愤的说:“我的女人和我这一只手臂,都是因为误投此店,而给毁了的!——我要你还我个公道来!”还有一个老年汉子,只抢天呼地的哭叫了几声:“儿啊!媳妇呀!孙子哇……你们死的好惨啊!天公无公,恶人当道,还敢号称是义薄云天哪!”他啥也不必说,只那么个呼叫几声,人闻者莫不为之鼻酸。一时间,马上的汉子尽皆大声吆喝起来,可见群情沸荡已极。龙舌兰忽然在此时说了话。ㄒㄨ丅合鏶 ㄒㄨㄒΗJ、CоM在众口署骂声中,她的语音还是非常清晰。她在马上一拱手,向那最先发话指骂言尖的汉子。“敢向兄台贵姓?”那汉子一愣,一时不知所措,只好求助似的望向余华月。余华月点了点头。在一刹间,孙青霞又仿似乍见他额顶似是扑出了一对鸟雀:酷似鸳鸯的一对鸟儿。这使得孙青霞不禁心中寻思:一,这是幻觉,还是实境?二,怎么只要望向这“小妖怪”那镶着似咸蛋壳似的额顶时,就会有的幻觉?三,这“咸蛋”到底是什么东西?用什么事物制成的?究竟有何用途?他心中迷惑。也因迷惑而生提防,且更加警惕。这时,那黄发汉子已回答道:“我……我姓吴……”“大名?”龙舌兰追问。那蓬首汉子嗫嚅了一阵,又偷去瞧余华月的脸色,才豁出去了似的道:“我叫吴子劲,你是谁?”龙舌兰也不答理他,只追问下去:“可有外号?”那汉子又愕了愕,遂而摇首,“没……没有。”龙舌兰道:“真的没有?”那汉子挺了挺胸:“没有就没有,有什么好遮瞒的。”龙舌兰忽又问:“你在镖局中待过多久了?”满头黄发的汉子计算了一下,昂然道:“大概……也有五年了!你是什么人?为何要我回答你的问题?”龙舌兰嫣然笑道:“这可怪了。谁都知道走镖的最喜替人取绰号、叫花名的,看阁下的样子,也有两下子,江湖武林走得去遍,怎会连个外号都没有?”那汉子看清楚眼前不过是亮丽女子,气势倒壮了起来,昂声道:“谁说我没有外号?说予你们也无妨,我就叫‘狮子摇头’吴子劲是也!”龙舌兰吐了吐舌尖,“哇,好厉害。”又问:“那你原来自何地?”“莱阳。”“莱阳?”“便是。”“那贵镖局的大号是——?”还未等吴子劲反应过来,便抢着猜伐:“我看准是‘金轮镖局’,困为莱阳一带,最著名的就是这家镖局,要不然,就一定是‘扶济镖局’了,因为它威名最盛!”那汉子简直连肩膊都阔了些,哼哼的道:“我便是那‘扶济嫖局’的镖师。”龙舌兰笑了。笑得丽丽的。也诡诡的。然后她道:“是真的么?你没记错吧?是‘扶济’么?‘扶济嫖局’的总镖头金倚伦可是跟我有点交情的唷!”吴子劲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只说:“你去问金总镖头吧?我可是他得意宠将呢!”龙舌兰促狭地笑了一笑。她这样笑起来的时候,阳光一照,却很有点狡狯的味道。像一头狐狸。可是雨水也微湿了她的前额的刘海和眉鬓,这样看去,她笑得再阳光少女,但眼神还是忧悒的。——幽幽。——悠悠。——也优优。——且优忧。只听她语带惋惜的道:“好可惜,金老总如今就在这客店里,他却从来没听过你这号人物。”这一回,吴子劲顿时脸色大变。这次只白不红。——想不变色也不行了:他怎料到“扶济镖局”的总镖头恰好今回就住在“义薄云吞”里。这次想不认栽都不行了。孙青霞斜里看看龙舌兰,笑意里仿佛也有点邪邪的。——这真是一个聪明的女子。——也是一个好玩的女人。——实在是一个聪明而又好玩的女子。孙青霞如此寻思。他看透了龙舌兰的用意。还有用心。吴子劲一时对答不上来,余华月却向龙舌兰拱手道:“龙女侠好。”龙舌兰奇道:“你怎么知道我是龙舌兰?”余华月道:“龙女侠英气迫人,美艳不可方物,又具侠骨丹心,这一番话说了下来,自见机抒,妙意巧心的,若不是龙姑娘,却还是谁?近日来,龙女侠和孙大侠一并联袂,千山登遍,万径行尽,成为江湖上人所最瞩目的一对鸳鸯剑侣,蝴蝶侠侣,有谁不知?何况,龙捕头的‘一花五叶’神箭,这绿色小剑往背上一挂,还有谁认不出龙女神捕的侠踪圣驾呢!余某眼浅识薄,拜会嫌迟哩,要不然,我这位吴小兄弟,也不必装腔作势,到底还是让龙捕头当耗子一样捉弄了。”吴子劲挣红了脸,跟他的一头黄发正好相得映彰,“你……余三当家……你这算——!”余华月径自道:“龙姑娘,这不像话的确没能逃得过你的法限,他不错是姓吴,但名为中奇,不是子劲,外号‘刀笑剑哭’,当然不是什么‘狮子摇头’之类的古怪称号,他其实是咱们的七当家。”这番话,形同把什么机密都向人给抖出去了,那绰枪黑汉第一个就忍不住:“老三,你搞什么鬼,来砸咱们自己兄弟的台!”余华月依然平心静气。“老五,咱们穿了,别撑了。”那“老五”自然就是“流氓军”里的五当家程巢皮,但而今却大惑不解:“什么穿了?咱谁也没漏底!”余华月叹了一口气,“在明人面前,咱们一上阵,就连底都泄了。”程巢皮忿忿也悻悻地道:“三哥又何必老长他人志气,尽灭自己威风!”余华月只好微笑向龙舌兰温和的问了一句:“其实并没有‘扶济镖局’,是不是?”龙舌兰嫣然笑了。“我一向喜欢人谈话温和的。”“所以我回答你。”“没有。”5.战蚤余华月道:“当然也没有‘金轮镖局’?”龙舌兰道:“有,不过不是在莱阳。”她吃吃地笑道:“况且,他说话也没有山东口音。”余华月正色道:“就算他身份可疑,但也不见得其他人的话就不可信。”龙舌兰笑着,像只小狐狸,一般美,一般媚,一般慧黠可人,道:“假如你给我喝的第一杯茶是有毒的,我会不怀疑接下去第二、三、四杯茶是不是也有毒?”她吃吃地以纤指向吴中奇等人指笑道:“何况,若这儿真是黑店,那这黑店也可真太大意了。每次做案,总有重要活口留下,倒似生怕人不知道:我家开的是黑店似的,你巴不得叫人代为宣传呢!”余华月一时默然无语。那吴中奇气得恨声切齿:“你这疯女人,骚蹄子,看我把你大卸八块,我宰了你。”龙舌兰也不动气,只叉腰道:“过来呀,大镖师,我等你宰呢!”说时,桃花眼儿一瞟,两绺长发发稍就含在两片薄荷叶似的樱唇间,美煞也媚煞了。只听言尖沉声道:“龙女捕头,谢谢你。”他说话一向响,就连这番沉声的几句话,也还是闷鞭炮似的响。但这闷炮声中充满了诚意和谢意。他这时已悄没声息的走到龙舌兰身边,轻快得就像一只跳蚤。他全身躬起,将全力都摆在战斗上,就像一只战蚤。孙青霞曾见识过他的轻功,故不为奇,但龙舌兰却几乎没给他吓了一跳:他一向步履沉重,声音响亮,予人莽烈的感觉,却不意有这么灵巧的轻功!——可见得世上一切真功夫,都是练出来的,而不是生出来的,更不是看出来的。此际龙舌兰、孙青霞、王大维,加上言尖等四人,背并而立,正好对着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应敌。只听程巢皮长枪一抖,又喊了一声:“三哥——”余华月点点头,和声的道:“我知道。”程巢皮的脸色就像刚给鞭炮炸过一般,黑煞神也似的,瞪住余华月:“余三哥,咱们总不能给这一男一女的一站出来,才说几句话,就给吓退回去吧?你一声令下,我朝他奶奶的三百一十七个对穿洞!”余华月和气得近乎老气的应了一声:“我明白。”程巢皮吼了一声:“那你还等个屁?发令啊!”他愤怒得似连眼边的皱纹都快脱落下来,持枪的手也气得快要拗断了枪——尽管那枪杆子是精铁打铸的,看去沉甸甸的,至少也有七八十斤重,但在他手里就像脆枝枯桠一般易折。余华月抬目,这一刹间,孙青霞感觉(抑或是错觉),他抬的不是那眉下的两只眼睛,而是印堂上的那颗“大咸蛋”——仿佛寻颗蛋才是他真正的“眼睛”。第三只眼。——只不知他的“第三只眼”是不是也能“通天”?俗称成佛后即开“天通眼”,眼前这余华月,翻眼望人之际,像一个不知从哪颗星宿莅降的神人异物,多于像一个活在世间的人。只见那余华月“怪眼”一翻,向孙青霞等人摊了摊手,道:“想必孙大侠、龙捕头已看得出来,我余某人也不好不作交待。”孙青霞一哂道:“异曲同工。”大家一时都不明白他此语何所指。孙青霞道:“不久前我还打了一仗,对方已是先把退路摆好,至少可以自保、免死,他才肯出手一搏——你不是第一位。方式虽然不同,但效果一样。”余华月听了,居然脸也不红,只问:“有这样的人么,却不知是谁?”孙青霞也不隐瞒,只道:“任怨。”余华月倒似真的吃了一惊:“‘任氏双刑’的任怨!?”孙青霞淡淡地道:“任劳任怨的任怨。”余华月吐舌道:“你们得罪的人也不少呀。”孙青霞道:“所以才不在乎再多你一个。”余华月郑重澄清:“我们不止是一个人。”孙青霞道:“所以我要给你一个交代。”程巢皮在后大喝道:“留下你的狗头来,那就是最好的交待。”余华月额上的咸蛋又似是分裂了一下,这一次,仿佛飘出一对鸳鸯来,但又一闪即没。他举起了十字枪,但枪头向下,左右晃了一晃。和巢皮的眼睛立刻亮了。黑而亮的眼睛,眼里好像点燃了一对火炬:黑火。然后他就出了手。未出手前,他飞身而起,像一道黑色的旋风。他自马上一跃即起,一枪刺向大胃王。大胃王自客栈飞身跃出之后,就一直盯着这黑汉子程巢皮。程巢皮一动,他立即就迎了上去。他的步子很大。他一步就迎上了那朵“黑云”。程巢皮人在半空,如同密云里迸出一道闪电:他一枪就戳了下去。枪搠大胃王的胃。大胃王手里的两支木条一交叉,格住了程巢皮那闪电一枪,且双手上下一报,前后一扣,已搭架住“天下一般黑”程巢皮手上的枪。枪在程巢皮手中。大胃王一招已扣住他的枪,且正发力要把他的枪夺过来。他用力一扯,枪是拉过来了。可是枪折了。枪折为二。枪也裂而为二。这一刹间,连枪尾也铮地弹出了一截枪尖。大胃王手上的两支木条一扳一挑,虽然可以夹得住一支快枪,但当然制不住那断为两截的枪。也阻不了程巢皮的去势。大胃王一愕之间,巢皮已掠到孙青霞的头顶。这时,他双枪又驳成一枪,一枪就向孙青霞的头皮扎落。滚滚乌云中的一道激电。电殛。孙青霞没有抬头。他甚至没有举目。他仍看着余华月。只看余华月。他盯着小妖怪,却没理会正飞掠在他头上发出狠命一击的“黑神鸦”程巢皮。程巢皮正一枪刺下。枪快。绝。且厉。一枪直扎孙青霞之头顶。孙青霞没有动。他没有闪躲。他甚至没有抬头。一枪刺下。眼看要着——忽然,枪改了向。枪尖一偏。枪也改了势。枪尖仍刺落,但戳向的在眼看刺着孙青霞天灵盖之一刹间,改为刺向龙舌兰脸颊。这变化极快。就像程巢皮本来就是要扎向龙舌兰而不是刺向孙青霞一样;然而孙青霞好像也早知道程巢皮这一枪刺的一定是龙舌兰而不是他一样。程巢皮的枪势一偏。——龙舌兰立即遇险。这电光火石的刹那,孙青霞这才动了。他动的是手。也是剑。剑在手。手中有剑。剑是好剑。手是名剑手的手。高手的手。——这剑术高手已然动手。动剑。一剑刺出。枪影迅即没去。血光暴现。这时,天空暴现一蓬血。“黑云”忽然一折,像一头受伤的黑龙,倏地折翼般的跄踉而去,骤降至余华月的身边。可是余华月却在这瞬间已不在他身边。他已冲向孙青霞,快的就像雾雨中的一道鬼影,也像大白日里的一只战蚤。他手中有枪。这是一把很特殊的枪:十字枪!他一枪便往孙青霞的胸腹扎去。——由于他的枪型特别,所以每一出手,就等于在同一时间里,他的正枪锋是刺往孙青霞的胸,但上枪尖却是撩向孙青霞的下颌,下枪口却是扎向孙青霞的小腹。一枪三刺。一出手,同时攻向三个目标:而且是要害。——只用一招。高手也有松懈的时候。是人就难免有疏忽:就算是一流顶级高手,在某些特殊的时候,也会有疏失:例如在得意的时候,伤心的时候,疲倦的时候,胜利的时候……孙青霞刚刚才一招伤了程巢皮,头向上仰,正是得心应手,这一刹间,余华月认准了:出手!余华月的十字枪这才出手,忽见眼前一花。“花”的是孙青霞忽然不见了。但“花”的确是开在自己的前面。只不过,那是“剑花”。这一朵“剑花”美极了,灿丽极了,冷冽极了,简直让人惊艳已极,为这绝倒。——接近这“花”,如果要付出任何代价,他都是心甘情愿的。余华月忽然明白了一件事:——难怪那么多高手也死在孙青霞的剑下了,他们大概也受不住这一朵“剑花”的诱惑吧?余华月当然不想死。他曾经生了一场大病,连他贫穷的父母也觉得他必死无疑,把他扔弃到邻乡路边了,可是,他又死撑着爬回家里来了,使父母亲都大惑震讶,不忍心再丢弃他。那时,他才不过四岁。他有一次给数十只恶狗追噬,身上总共有三十一处伤口,几乎是遍体鳞伤,但他就是不死。之后,他吃了二十七次狗肉。——其中有四头是给他在那一次负伤中当场杀死的,所以不算。那时,他才八岁。到他十三岁的时候,给一群流氓持凶器的围殴,情形比给狗咬更糟,他简直是体无完肤,然后,再给扔到沟渠里,打他的人,都以为他死了;救他的人,只不过是做善事来埋葬他。不料,他却在泥土掩盖他半身的时候,悠悠的转醒过来。——要是那好心人先用泥土覆盖他脸孔,那他就死定了。他仍然活着。不死。他不肯死。他觉得只有能活下去,才是一切,要不然,一切都是徒然。所以,这之后,他学武功,是为了保护自己,然后,他又以自己的武力,保护了一大群人,其实他也需要这一大群人来保护他,以壮他的声势。他当然不是一开始就加入“流氓军”,“流氓军”的老大要等到他一个人做了三百四十二人合起来都干不成的惨案之后,再候他天涯流亡到头来无处遁身只好逃入十八星山,再直驱“峻峨山”,“东方蜘蛛”老大这才特别礼待、收容他,把他推举为“流氓军”的三当家。他所做的一切,都为了使自己活下去:不受人欺侮但又能欺侮人的活下去。因此,乍见“剑花”的余华月,绝对不要做扑火的飞蛾:他不想死。他一向都不爱美。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能更愉快的活下去。为了这一点,他不惜“毁容”,在自己脸上装上了许多“竹签”,又嵌镶了一个类近成蛋壳的事物,都是为了在对敌时可以求存、求胜,乃至让自己更舒舒服服的活下去。他甚至扬言:自己喜欢的是丑,而不是美。因为但凡“美”的事物,都不长久。花如是,女子如是,连家庭也如是……所以余华月扬言:他不要家庭。——生孩子做什么?又不便杀了吃了,含辛茹苦养大后又可能叛逆自己,养来做啥?——娶老婆作什么?不如见到有美丽动人的女子,奸而杀之可也,又何必娶来养在身边,一怕她偷人,二怕她报仇,三怕她这不喜来那不顺,那多烦!所以他决定终身不成家。他只愿当强盗。——只要当了强盗,他所作所为,就一切都可不必负责任了。这就是他的想法。这只是他的想法,但他的杀法,都在这十字枪的枪尖上!他本要一枪就搠死孙青霞。——他原早就知道,如果跟前这人真的是孙青霞,可不易斗,决没那么容易将之放倒。是以,他攻出这一枪之前,早已想好了第二招、第三招、第四招……的应变法。他总共想好了十招,一招比一招狠,一招比一招绝。但他就算能想到孙青霞及时避得了,也想不到他会立即反攻:“剑花”当头而开。余华月空然用手一拳打在自己的鼻梁上。“格”的一声,他的鼻梁发出了仿似折断的声响。——这个要害关头,这人打断自己的鼻子干什么?鼻梁断了,会疼。但看余华月的模样,痛的绝对不会是他,而是他的敌人。他的鼻子就像一个机括。一个枢纽。——那就是说,往那儿一按,某种机关就会即时发动。对余华月的敌人而言,这通常就是他们丧命、丧生的时刻。因为余华月这往自己鼻上擂一拳,竟把他原镶嵌在耳上、颔下、唇上、眼上的竹签,一股脑儿一蓬银针斜雨似的全迸喷出来。全激射向孙青霞。6.我已认输这一下遽变,令在旁观战的大胃王、言尖、龙舌兰等,莫不为之大惊失色:大家都知道余华月脸上嵌着银晃晃的竹签。这是一个事实。大家也都只以为这只是“小妖怪”镶置的饰物——正如一些保持了远古风俗的民族一样,喜把金银珠宝、乃至避邪助威的“饰品”(甚至是人骨、骷髅)往脸上、脖上、身上佩挂似的。没想到,这绝非饰物,而是暗器。而且是极其厉害的暗器。一发不可收拾。“小妖怪”余华月就是这个样子,他不怕丑,也不怕难看,更不怕难堪,他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要为了存身、活命、夺得胜利、成功。所以他成功了。他成功的暗算着了孙青霞。孙青霞大叫一声,全身一躬,仰天倒下。“流氓军”的人,顿时齐喝了一声轰天彩来。——他们都跟随这“余三当家”出征打仗多次、久矣,自然心里清楚他的杀手铜,他们内心也早就期待三当家的能使杀手把那态度嚣张的家伙干掉。果然得手。余华月一向是待人态度越是谦逊,下手就越重、越是厉害、毒辣。他一直以来都认为:要害一个人,就得对他友善;若是待对方不够友善,那就是对敌状态了,那又如何成功的害得了对方?因此,他常常得到成功。正如这一次,他也取得了胜利。孙青霞倒下了。——他的“飞签一杀”自是支支淬毒。由于余华月姓“余”,武林中正有一个著名的帮派“飞斧队”,队员大多是“余”姓高手,组合而成的,余华月一度加入成为其中一员,在七次战役中夺过功,两度使用过这“夺命飞签”。但他却受到“飞斧队”副队长“飞斧神幢”余铭铃的责难:“你怎么在暗器上淬此厉毒?”“既然用暗器对付人,那就是旨在杀人了——既要杀人,何不淬毒?”“就算淬毒,也不必动用这种‘拉柴’之毒。”“这毒只是够毒,也没啥不好?”“还说没什么不好!这毒只要沾了,不死的人也得要变成半身不遂,或双手、双脚、四肢都不受人的控制,这样对一个武林高手而言,形同废人,未兔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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