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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熊培云-4

作者:熊培云 字数:25697 更新:2023-10-09 20:27:10

“地就在那里摆着。你可以天天见到它。强盗不能把它抢走。窃贼不能把它偷走。人死了地还在。”近百年前,一位农民向社会学家费孝通这样感慨。同样在赛珍珠的小说《大地》里,农民王龙和阿兰将土地视若生命。由于农产所得的银元没有其他安全的投资渠道,又怕遭人抢窃,王龙认为只有把钱变成地最值得、最安全。任何财产都会遭到抢劫,只有田产与大地同在,不管有哪方强盗来犯,都夺不走土地。王龙一家人逃荒归来后房子遭破坏,用具被偷光,只有荒芜的土地安然独存。他趁农时播下良种,当年就得到很好的收成。所谓“Good Earth”,就像女人的子宫一样,可以播种孕育。自古以来,农民相信传给儿子的最好的东西就是地,地是活的家产,钱是会用光的,可是地却取之不尽。农民占有土地的动机也与这种安全感有直接关系。农民想不到的是,这强盗抢不走、窃贼偷不走的土地,在特定的年代却可以像变戏法一样变没了。奈伯斯的葡萄园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早在百年前,曾经在中国生活过半个世纪的英国传教士麦高温(J. Macgowan)有这样一段感叹:纵观中国历史,自古以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一观念已经达成一种共识。那耸入云霄的群山、果实累累的山谷、未被开垦的荒野及富饶的平原,莫不归属于皇帝。因此,无论什么时候,如果国家需要任何财富用于公益事业,它只需简单地向现有的财富占有人提出征用要求,并向其支付财富实际价值一半的价钱就可以了。其实,这样一笔费用只能算是对财富所有者的一种感情上的慰藉,而不是对他作为真正的财富所有者的承认。如果阿拉伯国王是一个中国皇帝的话,他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把令人垂涎的奈伯斯葡萄园(Naboth vine yard)据为己有。他只要派几个臣子去将葡萄园征用就可以了,而奈伯斯也会马上屈从于他的命令,并在情感允许的情况下体面地隐退,将自己的财富予以奉送。(麦高温,《中国人生活的明与暗》)相较“波茨坦磨坊主”与重庆的“史上最牛钉子户”而言,这里的奈伯斯算是上了《圣经》的“钉子户”了。据《旧约·列王纪上》记载,耶斯列城住着一位叫奈伯斯的平民,他的葡萄园靠近以色列国王亚哈的宫殿。有一天,这位国王对奈伯斯说:“把你的葡萄园给我做菜园吧,因为它靠近我的宫殿。我可以把更好的葡萄园换给你;如果你要银子,我可以折价补给你。”尽管国王彬彬有礼,开出的条件也不薄,不过奈伯斯却以“万不敢将我先人留下的产业给你”一口回绝了他。扫兴的亚哈只得回到宫里,茶饭不思。一位久经沙场、杀人如麻的铁血国王竟然败倒在一位平民的葡萄园外,怎不令人懊恼?就在国王亚哈一筹莫展时,王后耶洗别为她的夫君宽心:现在以色列全国都归你治理,你只管起来心情畅快地去吃饭,我一定能让你得到他的葡萄园。随后,王后就以亚哈的名义给耶斯列城里的长老贵胄写了封信,要求他们构陷奈伯斯并置他于死地。这些没骨头的长老贵胄果然依计而行,最后以谤渎神和王的罪名将奈伯斯拖到城外一个水池边用石头打死,流在地上的血被一些闻腥赶来的野狗舔净。就这样,在王后的帮助下国王得到了奈伯斯的葡萄园。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3. 为什么不是农民拥有土地?(2)既然是圣经故事,接下来该上帝出场了。由于国王夫妇杀了人又得了平民的产业,上帝将不幸的预言带给了亚哈和耶洗别——“狗在何处舔奈伯斯的血,也必在何处舔你的血!”“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别的肉。”这一切最终无不应验。几年后再次与亚兰人征战时,亚哈受重伤大败而逃,最后死在战车上。部下将他埋葬后把战车拉到当年打死奈伯斯的水池边,准备洗尽车上的污血,这时一群野狗赶来争舔车上血污。亚哈死后,其子亚哈谢继承王位,然而一些年后亚哈谢手下的一名将军起来造反,夺了王位,将亚哈谢杀死,并赶到耶斯列城把当年设计杀害奈伯斯的王后从窗子扔下被马踏而死,结果她的尸体被野狗吞吃……伴随着物权意识的觉醒,今日中国人更愿意从物权而非报应或者神力的角度来理解这段故事。然而,即使是这样荒蛮的岁月,我们还是看到了以色列国王当年的闷闷不乐。亚哈作为以色列历史上最邪恶的王之一,就在此前曾率兵与亚兰人恶战一场,杀死了十几万亚兰士兵,大胜回朝。不过,在内政上亚哈显然还没有像中国皇帝那样,做一位理直气壮的“抄家型选手”,其治下的臣民也没有像陈丹青所说的那样做成了“望不到边的奴才”——至少像奈伯斯这样的平民知道向国王说不。如前文所述,在中国能够对权力与资本单方面或联袂入侵稍作抵挡者,与宗族文化相关的祖坟算是一个。小堡村村民之所以保护住了村边的几棵古树,便是仰仗了树荫底下的一片祖坟。当然这只是一种盲目乐观。回顾中国历史,在权力压倒一切的时候,这些“死人之家”(祖坟)和活人之家(屋舍)一样,虽然能抵挡岁月流逝、风雨相袭,但只要“国王的卫兵”一到场,便立即土崩瓦解、溃不成军。麦高温继续谈到当年中国民众对政府是何等畏惧:有位祖上颇为风光的中国学者,为抗议工程队在他家祖坟边装电线杆子,于是跳进刚挖的坑里,表示誓死保卫自己的祖坟与家族的荣耀。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一位中国官员过来只说了几句话便一切over了。他走到坑边,指着那一长排幽灵般竖立在平原上的、一眼望不到边的电线杆对坑中人说:“像你这样一个具有学识和能力的人竟然做出如此孩子般的行为,我感到惊讶。你应该十分清楚,这个王国的每一寸土地都属于皇上;你现在拥有的一切荣誉都是皇上赐予的。这条线是根据皇上的旨意而修建的。难道你敢违抗圣旨吗?你应该知道,他有权下令逮捕你和你的妻儿,并把你们碎尸万段,而没有人会怀疑他拥有这样的权力。”短而有力的话让这位中国学者如梦方醒,他立即站起身,向那位官员深鞠一躬,为后者三言两语救了自己的命而感激不已。随后,满身尘土的他默默走开了,留下的工人们则继续干他们的活。此时讨论这位中国学者如何不顾国家建设或过于自私,显然是无的放矢,没有抓到重点。相较这位不知名中国学者面对王权时的哑口无言,一百年后的今天,这个国家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知识分子开始参与到政治与社会的改造和建设中来,并且不时发出关乎历史与现实的追问:获得土地是中国农民千百年来的梦想,几十年前的土改使广大农民分得了土地,集体化却变戏法似的剥夺了他们的土地私有权,然而为什么没有遭到农民大规模的强烈反抗?为什么农民没有权利离开脚下的土地?而这一切,在当时又是怎样发生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3. 为什么不是农民拥有土地?(3)政争年代的土地革命对于普通农民而言,土地是基本的生产资料,是生活的寄托之所。而在改朝换代的年代里,土地更是政治动员的重要筹码。中国历朝历代的农民起义,莫不与打破既有土地分配格局有关。而发生在二十世纪的中国革命,平均地权既是革命者的最初梦想,也是动员农民拥护并参与革命的集结号。1921年中共建立之后,一直以工农同盟为其革命主力。1927年,在国共合作及共产党积极组织农民运动的前提下,国民党领导下的国民革命军能够攻克武汉、南京及上海等长江以南地区。国共分裂后,共产党开展了长达十年的“土地革命战争”,以“打土豪,分田地”获得了贫下中农的支持。直到抗日前夕,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下,宣布停止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改采以“二五减租”的方式推动农村土地政策。检讨蒋介石政权如何失去在大陆的统治,除了时代的因缘际会,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它没有高度重视孙中山所提出的“平均地权”,至少是没有及时推动土地改革。年轻的共产党能够在三十年代前后在赣南建立起红色苏维埃政权,同样在于他们将地主的土地分配给了农民。而国民政府,作为一个精英政府,虽然内部有些人士认识到,必须组织农会以巩固下层基础,尤其要实行“二五减租”,以争取农民支持,但是实际情形是,党内有的主张土改的青年激进分子被以“共产党”之罪名逮捕下狱。国民政府奠都南京后,1928年10月颁布《训政纲领》,成立五院,实施以党治国的所谓“训政时期”,党中央即制定土地法原则九项,交立法院于1930年制定《土地法》,同年6月30日由国民政府公布施行,此将成为国民政府实施平均地权政策之正式法令。直到1936年才公布《土地法施行法》,由于未施行土地测量与登记,土地法仍是一纸空文。一方面,自是因为国民党丧失了当年的革命精神;另一方面也因为牵涉到自己的利益。历史一次次证明,革别人的命不易,革自己的命更是难上加难。抗日战争刚刚结束的时候,蒋介石在中国的声望可谓如日中天,然而其后发生的内战,毛泽东领导下的军队之所以很快扭转颓势、反败为胜,这一切不得不归功于共产党的战时土改政策。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写道,“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让了一大步,将‘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改为减租减息的政策。这个让步是正确的,推动了国民党参加抗日,又使解放区的地主减少其对于我们发动农民抗日的阻力。这个政策,如果没有特殊阻碍,我们将在战后继续实行下去。首先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减租减息,然后采取适当的办法,有步骤地达到‘耕者有其田’。”然而一年后,这个承诺因内战发生了变化。1946年5月时,内战即将爆发,迫于国民党的大举进攻,毛泽东开始采取激进的土改。据美国学者胡素珊分析,“共产党人从未正式宣布战争是他们改变土地政策的原因,但他们在1946年开始表达态度,只有土改才能动员农民拥护他们反对国民党。这一因果关系看起来十分清楚。”(胡素珊,《中国的内战——1945—1949年的政治斗争》)这就有了1946年5月4日的《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著名的《五四指示》),中共中央决定将抗战以来的减租减息政策,转变为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政策。随后,又在1947年10月10日颁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激进的土改政策由此展开。没收地主的土地及全部财产,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和财产,以“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方式平均分配土地。一年之内,即完成了老解放区和东北新区的土改,使解放区近亿农民获得土地。由于它事实上已经成为革命的一部分,也因此酿成无数悲剧。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3. 为什么不是农民拥有土地?(4)阶级仇恨与保卫革命成果成了动员底层民众的两大法宝。只要国民党军队来犯,它就自动站到了新分到土地的广大农民的对立面。对此,毛泽东的结论是,“三个月的经验证明:凡坚决和迅速地执行了中央五月四日的指示,深入和彻底地解决了土地问题的地方,农民即和我党我军站在一道反对蒋军的进攻。”而且,这场“流血土改”之所以反对地主自动献出田地,同样是因为经过公开的斗争可以起到动员的作用。对此李炜光先生一针见血地指出:“国民党在中国大陆失败的根本原因并不是腐败之类的问题,而是它不明智的土地政策,由此它失去了农村,失去了农民的支持,也失去了战略主动权,一着被动,满盘皆输。”(李炜光,《李炜光说财税》)值得一提的是,《五四指示》发布不久后,毛泽东曾经考虑以发行土地公债的方式征购地主的土地。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除了陕甘宁边区,各根据地都没有采纳这种通过赎买进行的“和平土改”方式。而蒋介石退到台湾以后所进行的土改,正是这种方式。几乎与此同时,国民政府也在着手土地改革。1946年4月,国民政府公布了《土地法修正条文》。转年元旦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也明文规定国民经济应以民生主义为基本原则,实施平均地权。所有土地,属于国民全体。人民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应受法律之保障与限制。私有土地,应照价纳税,政府并得照价收买。相较于这种和缓的政策,解放区激进的立竿见影的土改政策显然更受民众欢迎。国民党内的一些派系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认为:“中国的土地问题,比以往任何时代都严重,它已使我们的国家和民族走到一个前进或落后,兴隆或颓败的关头上;如果我们不能解决它,它会解决我们!”(萧铮,《土地改革五十年:萧铮回忆录》)关于这点,后文仍会继续提到。不过历史没有给国民政府太多时间。革命的暴力以其摧枯拉朽的效力走在了以立法手段争取不流血的和平土改的前面。而国民政府未能实现的和平土改,也即是后来台湾土改的前奏。只是败退台湾的国民党政府,为重新开天辟地,也为争取台湾更多民众的支持,须臾未敢拖延。昙花一现在《重新发现社会》一书中我着重谈到,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发展,暗合了一个重新发现社会的过程,即社会从国家体制中不断走出,复归其自由、自我、自发生长的本性。中国之所以在经济与社会等方面取得今天的成就,即在于此。较之此前,一直回溯到上世纪五十年代,则是一段国家吞并社会的历史。其时所谓的社会主义,亦可谓“有主义,无社会”。而这一切正是中国农民的土地权与迁徙权这两项重要权利得而复失的时代背景。自古以来,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是世世代代中国农民的梦想。1949年后,新成立的中国政府即在全国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其代价之大、情状之惨,已非今人所能想象。根据费正清等主编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65),在这场暴烈的运动中,大批地主,大概有100万到200万被处以死刑,而且,发动起来的群众还经常对地主实施无节制的野蛮暴力,并由此导致一些“额外死亡事件”。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3. 为什么不是农民拥有土地?(5)此一阶段,区别于苏联的是:苏联是通过土地国有化消灭了土地私有化,依照工业生产方式建立了集体农庄、实现农业集体化;而中国是将土地直接分给了无地或者少地的农民。也就是说,土地改革使土地成了农民的私有财产。然而,这一切竟又像是水月镜花。如野夫在《尘世·挽歌》中所写的一样:土改终于结束。贫雇农尤其是无业游民拿到土地证和别人的浮财时,几乎相信他们真的翻身做了主人,他们一起载歌载舞地走进了新时代。但是乾坤甫定,从互助组到合作社再到人民公社的上市,刚拿到手上的土地和浮财转眼又被拿走,翻身农民最终是两手空空。迄今为止,我们还在为三农问题疾呼,还在为争取农民的基本国民待遇而求告。农民拥有地权很快被证明只是昙花一现。从1953年开始,刚刚获得土地的农民迎来了农业合作化浪潮,几年之间又将尚未焐热沤肥的土地悉数交公。这一政策的推行主要分为三步:首先是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土地仍归农民私人所有,但是集体统一耕作,按比例分红;然后是“高级社”,农地全部转归合作社集体所有,集体耕作,取消了土地报酬,按照劳动工分分配,农民失去了土改后获得的土地的所有权和耕牛、农具等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只保留了不超过总土地量5%的自留地;最后是在1958年进入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时期。1956年6月,《高级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入社的农民必须把私有的土地和耕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为了扩大合作化,国家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如在税收、农业贷款等方面,国家对合作社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单干农户因此必须承受比合作社社员更多的压力,渐渐处于一种被国家抛弃的状态。此外,一个决定性的影响就是1953年建立起来的统购统销政策完全切断了农民与自由市场之间的联系。一边是政策倾斜的利诱,一边是统购统销断了出路,再加上仍受着纯朴国家理想的驱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加入进来。据我在《江西粮食通讯》上读到的一份发言,到1956年2月,小堡村所在的九江市的农户都加入了农业合作社。当合作社最终享有对土地、耕畜等的所有权时,公有制便新屋落成了。就这样,土地“变戏法”式地重新回到国家之手,到1985年中国政府正式宣布人民公社制度解体时,土地最终也没有回到农民手里。“高潮”与“绝种”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曾经明确指出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五种经济形态和中国稳步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的发展前景,包括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个体经济以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到了1955年,毛泽东认为“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并严厉指责主张积极稳步发展合作社的副总理邓子恢为“小脚女人”,从而加快了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邓子恢极力主张的“四大自由”(土地买卖自由、雇工自由、借贷自由、贸易自由)和“确保私有财产包括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受到了毛泽东的激烈批判——“什么‘四大自由’,‘四小自由’都不能有。”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3. 为什么不是农民拥有土地?(6)为了迅速推进农业合作化,在1955年9月,毛泽东还费心劳力亲自编了一本《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方面要为农业合作化指明方向,另一方面还要“使那些动不动喜欢‘砍掉’合作社的人们闭口无言”。一个月后,作为会议材料,该书若干样本发放到了七届六中全会的与会人员手中。正是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发表了“让资本主义绝种”的讲话:我们现在有两个联盟:一个是同农民的联盟,一个是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我们现在搞一个同资产阶级的联盟,暂时不没收资本主义企业,对它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也就是为了搞到更多的工业品去满足农民的需要,以便改变农民对于粮食甚至一些别的工业原料的惜售行为。这是利用同资产阶级的联盟,来克服农民的惜售。同时,我们依靠同农民的联盟,取得粮食和工业原料去制资产阶级。资本家没有原料,国家有原料,他们要原料,就得把工业品拿出来卖给国家,就得搞国家资本主义。他们不干,我们就不给原料,横直卡死了。这就把资产阶级要搞自由市场,自由取得原料,自由销售工业品这一条资本主义道路制住了,并且在政治上使资产阶级孤立起来……土地改革,使我们在民主主义的基础上同农民结成了联盟,使农民得到了土地。农民得土地这件事, 是属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性质, 它只破坏封建所有制,不破坏资本主义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这一次联盟使资产阶级第一次感到了孤立。一九五○年,我在三中全会上说过,不要四面出击。那时,全国大片地方还没有实行土地改革,农民还没有完全到我们这边来,如果就向资产阶级开火,这是不行的。等到实行土地改革之后,农民完全到我们这边来了,我们就有可能和必要来一个“三反”“五反”。农业合作化使我们在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基础上,而不是在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基础上,巩固了同农民的联盟。这就会使资产阶级最后地孤立起来,便于最后地消灭资本主义。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是很没有良心哩!马克思主义是有那么凶哩,良心是不多哩,就是要使帝国主义绝种,封建主义绝种,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在这方面,良心少一点好。我们有些同志太仁慈,不厉害,就是说,不那么马克思主义。使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在六亿人口的中国绝种,这是一个很好的事,很有意义的好事。我们的目的就是要使资本主义绝种,要使它在地球上绝种,变成历史的东西。凡是历史上发生的东西,总是要消灭的。世界上的事物没有不是历史上发生的,既有生就有死。资本主义这个东西是历史上发生的,也是要死亡的,它有一个很好的地方去,就是“睡”到那个土里头去。(《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五篇《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正是在此大背景下,在“全面学习苏联”、“赶英超美”、“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等口号指引下,个人财产甚至包括个人渐渐被国家化,成为国家机器上的一个零件。1956年8月,毛泽东发表了那个有关“球籍”的著名演说:“你有那么多人,你有那么一块大地方,资源那么丰富,又听说搞了社会主义,据说是有优越性,结果你搞了五六十年还不能超过美国,你像个什么样子呢?那就要从地球上开除你的球籍!”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3. 为什么不是农民拥有土地?(7)“中华人民公社”自从有了合作社,有了集体,过去农民与国家的二元关系也开始让位于国家、集体与农民个人之间的三角关系。一个挣工分的日子从此开始了——准确地说,由于没有议价权,是一个几亿人为国家打工的时代开始了。农民从此有了一个新的称呼——社员。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时的中国已经消灭了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在农业生产合作社改为人民公社后,工农成为一个阶级。在人民公社遍地开花、节节胜利时,康生甚至从马恩原理出发,建议毛泽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更名为“中华人民公社”。当然,这一提议并没有被采纳。试想,如果将“主席”这个称呼改为“社长”,其受到的阻力是显而易见的。“毛社长”本人也不会答应。在国家化、公有化过程中,合作社实行了农业、供销、信用三社合一,又把乡人民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乡民委员会和社管理委员会合而为一,实现了政社完全合一。并且,在农业生产大跃进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社办工业和文化教育事业,大办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等公共福利事业(从这方面说,此时农民的待遇比现在许多无地、无业、无社会保障的“三无农民”似乎要好些,至少前者还有社会保障)。当然,福利的目的并非福利本身,而是为了让农民能在军事共产主义的条件下全情投入“一天等于二十年”的革命生产。农业生产同时也是一种意识形态活动,工作时农民在田间地头都竖起了毛主席语录牌,以争取“思想生产双跃进”。事实上,那时候不光炼钢要“大跃进”,粮食要“大跃进”,歌曲也要“大跃进”。有统计说,当时全国各地搞赛歌会,一年下来群众创作的歌曲有好几万首。不怕倾家荡产在设立合作社之初,的确有不少农民抱以很大热情,否则这一国家化、公有化过程不会在几年间如此顺利展开。合作社的好处十天十夜也说不完,最有代表性的是“七不怕”:一不怕两极分化受剥削;二不怕天灾和人祸;三不怕没钱花;四不怕鳏寡孤老没人管,死了没人埋;五不怕小孩没学上;六不怕劳力没活干;七不怕倾家荡产。此处最具讽刺意味的是“第七不怕”。当时,因为人民公社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纪律化”,整个社会变成了一座兵营。在普遍的“无私的贫困”之中,许多人其实都已经“倾家荡产”,成为穷得只剩下国家与领袖言行的政治随从。从逻辑上说,此时的国民,不是不怕倾家荡产,而是无家可倾、无产可荡。一些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县乡,将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全部改成全民所有制。改变所有制后,一切财产归全民所有,不仅生产资料,大部分生活资料也归全民所有。为了破除私有观念向共产主义过渡,社员的私宅可以随时被拆除,以便住到定居点去;鸡、鸭、猪和树林也都归了公,砸了锅炼铁,家家户户不再冒烟,全去吃食堂。而“(共产主义的)食堂就是天堂”,许多农民真切地感受到了“翻身得解放”,第一次享受到了一生中最风光也绝无仅有的“公款吃喝”。到1959年年底全国农村已办公共食堂近400万个,约有4亿人在食堂吃饭,占人民公社总人数的。在河南这一比例达到了,而江西的比例则为61%。当赫鲁晓夫嘲讽中国人搞共产主义是喝大锅清水汤,而苏联是“土豆烧牛肉”时,反对者则认为“到了共产主义,热量也不能太多”。(《中共党史专题讲义(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3. 为什么不是农民拥有土地?(8)上世纪九十年代,漫画家廖冰兄曾就“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的大跃进运动画过一幅题为“异想天开”的漫画。一群举着“人民公社是天梯”、“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好”等条幅的社员,兴高采烈,手舞足蹈,而在他们头顶上,几位袒胸露腹坐在云端的古人也打出了一个条幅,上面写着“原始共产主义天堂热烈欢迎20世纪50年代炎黄子孙登天”。漫画家嘲讽在那个全党全民头脑发热的年代,人们真诚地以为天天敲锣打鼓,就可以以最落后的生产力进入共产主义天堂,由于这是反科学的不实事求是的运动,得到的是反效果的“大跃退”,其结果只会退到了衣不蔽体、食难裹腹的原始共产主义。生产力暴动“在过去,想吃饭没饭吃,那是天灾;有饭吃你不吃,那是破坏生产工具。”在香港的一次演讲中,我这样感慨那个逝去年代以人为工具的荒谬。谈到后来收获美名无限的包产到户,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安徽凤阳县小岗村村民按下的血手印。其实,在三年自然灾害发生后,包括周恩来、邓小平、刘少奇、杨尚昆、陈云、邓子恢等中央高层都陆续提到了包产到户。只是,作为高层之高层的毛泽东对此十分不满,并将包产到户提到了“是要无产阶级专政还是资产阶级专政,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政治高度。在那样一个国家高高在上的时代,人们对国家理想抱着最大善良愿望的时代,许多人毫无异议地顺从了国家制定的并不深思熟虑的政策,相关宣传也是一边倒地赞扬合作社的好处。如弗里曼等作者在《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中所说:在中国农村,新制度的合法化不是民主,而是农村汉子们狂热的爱国主义。相较过去,他们相信新国家是他们的,而毛泽东是他们的领路人。同样,在黄树民的《林村的故事——一九四九年后的中国农村变革》一书中,一位村党支部书记这样谈到农民加入高级社时的社会心理:“村里有的人很不愿意把祖产交出来,在私底下抱怨政府用强制的手段要大家加入合作社。”但是,“农民都对毛主席和党深信不疑,他们大概都以为,这种种改变,都是为了政府宣传中所说的共产天堂的到来做准备吧!”当然,零星或日常的反抗仍时有发生。比如一些农民砍伐树木、宰杀耕牛、退社、瞒产私分,等等。有的农民因政府明令禁止宰杀耕畜,就故意砸断驴腿,再要求杀驴。当年这些被毛泽东称为“生产力暴动”的日常的抵抗或者弱者的抵抗,留给后人的却是一种“财产的末日”的印象。即使到了后来,木已成舟,无法退出合作社时,一些生产队以及社员也不忘继续这种日常的反抗。在江西,据赣南行政区11县43个农业社的调查,隐瞒和偷窃粮食在100斤以上的便有43起。理由很简单,怕国家多征收粮食,怕口粮不够吃。有人甚至公开说:“单干加自由市场,等于猪肉加香油,肥上加肥;合作社加统购统销,等于咸菜加稀饭,越吃越没味。”(《新华半月刊》,1957年第21号)至于“单干加自由市场”的好处,在几十年后的改革开放中,无论是农民,还是其他从国有体制中走出来的公民,多有深切体会。然而在当时,这一切都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而被严厉批判。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3. 为什么不是农民拥有土地?(9)历史有着惊人的相似。事实上,这种反抗在苏联搞集体化的时候同样大规模地出现过。由于采取了消灭富农的政策,苏联的农业集体化受到了富农的强烈抵抗,这些人带头宰杀牲畜,从1929年到1933年间,全苏联的马和羊减少了近三分之二,牛和猪减少了近一半。苏联富农抵抗农业集体化的后果是:几十万户富农的生产资料、贵重物品和不动产被没收,并被强行迁往遥远的西伯利亚或北极。他们中有不少人因为反抗而被枪毙,也有为数不少的人死在前往西伯利亚或北极的途中。只是,这些问题在当时并没有完全暴露出来,而各国共产党人从苏联宣传物中所知道的,仅仅是苏联农业集体化运动的成绩和经验。没有人能够惊曝内幕。为了学习苏联集体农村的经验,1952年,中国曾经派一支农民代表团考察苏联,这些从未出过国门的中国农民,看到苏联的康拜因(联合收割机)以及集体农场里一应俱全的公共设施,难免羡慕不已,近乎不约而同地相信:“苏联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苏联的优点太多了,说也说不完。”另一方面,五十年代的相关资料同样表明,这一“意识形态经济”在实施过程中沾染了不少强制色彩。今日中国拆迁运动如火如荼:“哪个地方拆迁不死几个人的?”已为人所不齿,而当年山东曹县的入社口号就是“哪个运动还能不死人,看死的是什么人”。据曹县县委事后的统计,全县有80%的社是在直接、间接的威胁下办起来的。在山西广灵县,有一个村动员农民参加合作社,县里派来的干部在会上要求70%的农户入社,为此整整开了半夜会,谁报名放谁走。如此光景,难免让人想起袁世凯当年搞的总统选举,如果不投袁世凯的票,列位就只能守着票箱饿肚子,谁也不许回家。我因为年纪小,没有机会参加“生产力暴动”,但是温柔的反叛还是有的。读小学二年级的时候,语文课本里有篇课文叫《颗粒归公》,讲的是“泥人张”创作了一件很有时代特色的泥塑:一位怒目圆睁的佤族少年,以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姿势将一篮子稻穗高高举起,以驱鹅护粮。那个年代,语文课首先是政治课。那难得一见的动漫效果,让我对年少时所受到的公有化教育有了深刻印象。虽然并不知道那个“颗粒归公”的时代已接近尾声,但是在此前后几年间,和绝大多数乡下孩子一样,我也是身体力行,对那个时代投过反对票的。比如在寂静的夏天,在社员们忙完收割、打完谷子之后,在暴风雨到来之前,我便时常和村里的孩子们一起,三五成群地跑进稻田,像工兵排雷一样捡拾大人们落下的谷穗。只是,那时候的我们,这些成长中的“劳力士”与“苦力士”,带着人类亘古有之的自私的本性,都忘记了公家的仓库,待到吃饭收工之时,便直接提着那小捆的稻穗回家喂鸡去了。《论人民公社》2010年12月的《炎黄春秋》介绍了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兰州大学《星火》杂志的作者们对农民的关注。在《粮食问题》、《农民、农奴和奴隶》、《论人民公社》等文章中,作为有知识的“农民的儿子”,他们认为“劳动人民,首先是农民的一般生活水平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收入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这是我们评论人民公社好坏的重要标准和尺度”。在他们看来,“当前农村的巨大变化之一,就是农民的贫困与破产,农村中出现了新兴的阶级——农村无产者。”他们要追问的,正是导致农村惊人的贫困、农民无产化的原因。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3. 为什么不是农民拥有土地?(10)这些农民之子更要质疑的是国家体制和农民的关系,即农民在国家体制中的实际的而不是口头的地位。而在此之前,即五十年代初,董时进表达了类似看法。一方面,他反对土改,认为中国没有欧洲的封建制,这在先秦就已经消失了。中国“富不过三代”的现象也表明中国没有大地主,而是孙中山所说的那样,中国最真实的情况不过是只有小贫和大贫之分而已。中国是“自由买卖,诸子平分,没有世袭”。与欧洲的长子继承制完全不同。而且,以他对革命与社会主义的路径分析,“耕者有其田”可能只是权宜之计,政府最终有可能将一切土地社会化,即收归国有,而国家(政府)变成独占全国土地的大地主。当全国的田地都归政府管理时,由政府组织集体农场时,农民都变成政府的雇工,成群结队地为政府耕种。收获物除一部分用来养活农人而外,其余全部都须缴给政府,供给城市人民、工厂工人、公教人员、军队等食用,以及运输出国。为此,董时进打了一个比喻:现在政府对贫农说:“来,我分给你几亩地,一个犁头,一头耕牛,你去好好的耕种。”政府把田指给农人了,把牛和犁也交给他了,农人感谢了政府的恩惠。同时,政府对耕牛说(至少是在心里面那样说):“来,我分给你几亩田地,一个犁头,一个农人,你快去好好的耕种。”牛也会感谢政府的恩惠吗?当然人们知道牛是不会感谢政府的,因为分给牛几亩地、一把犁和一个农人,对于牛是没有什么好处的。那么,分给一个农人几亩地、一把犁和一头耕牛,对于农人又有什么好处呢?农人只是替政府耕种,自己并得不到好处,还不是和牛马一样吗?名义上说是把地分给农民,实际上和把地分给耕牛有何分别呢?发现董时进接下来有必要对董时进做一点补充。无论读者是否赞同董时进的观点,我不得不说的是,发现董时进是我写这本书的一个意外收获。至少,我看到一个我所期许的具有独立人格的知识分子,而这种品质是任何一个现代国家都不可或缺的。谈到中国的“三农”问题,许多人首先能想到的多半是费孝通和他的《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和《江村经济》等作品。至于与费孝通同时代的董时进究竟是谁、有过怎样的主张,恐怕很少有人知晓。2008年我开始写有关董时进的文章时,曾经试着在谷歌(Google)上分别检索两人的名字,发现费孝通的结果是237000条,而董时进却只有1400条。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以后,作为“中国‘三农’问题第一人”的董时进渐渐湮没无闻。与此相关者首推特殊年代里中国教育与舆论之环境。几十年间既然他未能出现在教科书与主流媒体上,那么许多人包括像我这样的求知者与董时进的相逢便注定只能是偶遇——就像前文提到的,我也是在胡适的《独立评论》上偶然发现了他,并且很快断定适当了解一下董时进当年的见解以及其身折射的时代命运,将有助于加深我们对当下中国农民问题的理解。董时进1900年出生于重庆垫江,1924年赴美留学,获康奈尔大学农业经济学博士学位,1925年回国。著作有《农业经济学》、《农民与国家》、《国防与农业》、《农村合作社》、《粮食与人口》、《农人日记》等。历任国立北平大学农学院教授、主任、院长,国立北京农业大学教授、主任,国立北京大学、燕京大学、交通大学、国立北平大学法学院等教授,国民党政府国防设计委员会委员、江西省农业院院长等。1945年10月任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1947年创建中国农民党,任主席。两年后,由于反对土地改革,农民党被迫解散。1950年赴美定居,执教于加利福尼亚州州立大学,又任美国国务院农业顾问,其间著有小说《两户人家》。1984年在美辞世。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3. 为什么不是农民拥有土地?(11)董时进的侄女董保静夫妇曾经写过一篇纪念文章,对董时进生平作了简要的概括:综观其一生,与“农”字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为农师,任农官,办农刊,立农会,建农党,创农场,著书立论,撰文论述,多是言必称“农”。1986年,政府给大新农场的补偿款万元人民币,他早有遗嘱,捐赠给西南农学院作为奖学金。伯父真可谓一生务“农”了。(董保静、胡荣伦,《董时进伯父的性情和政见》)在我所搜集到的材料中,印象最深的是董时进与胡适之争,在《重新发现社会》一书的序言中我还特别提到这场“笔战”。1933年4月3日,董时进在《大公报》上发表《就利用“无组织”和“非现代”来与日本一拼》一文,提出全民动员对日作战,面对中国国力与军力无法抗衡日本之事实,“到必要时,我们正不妨利用百姓的弱点,使军阀惯用的手段,去榨他们的钱,拉他们的夫。反正我们的百姓好对付,能吃苦,肯服从,就拉他们上前线去死,尽其所有拿去供军需,他们也不会出一句怨言。”对于这段话,胡适读后非常愤慨,并在4月16日出版的《独立评论》(第46号)发表《我的意见也不过如此》,对董文提出率直而严厉的批评:“老实说,我读了这种议论,真很生气。我要很诚恳的对董先生说:如果这才是救国,亡国又是什么?董先生的‘我们’究竟是谁?董先生是不是‘我们’的一个?‘他们’又是谁?董先生又是不是‘他们’的一个?这样无心肝的‘我们’牵着‘好对付,能吃苦,肯服从’的‘他们’‘上前线去死’,——如果这叫做‘作战’,我情愿亡国,决不愿学着这种壮语主张作战!”在这里,胡适秉持自己一贯的自由主义立场,决不可以以集体利益或长远目标之名让个体白白送死,决不可以为了某个崇高理想而不择手段。胡适说,“我极端敬仰那些曾为祖国冒死拼命作战的英雄,但我的良心不许我用我的笔锋来责备人人都得用他的血和肉去和那最惨酷残忍的现代武器拼命。”在胡适看来,那种不顾现在的长远打算显然是靠不住的。对此,董时进随后在《我们最多只有两条路》(《独立评论》第48期)一文中有所辩解,“诚惶诚恐向他(胡适)老人家告罪”,并批评“胡先生是断章取义”。董时进称自己只是反对不战先降,即使打败也要给日本人一些创伤。“我说反正不御外便要起内战,何如一致为国牺牲。”“世界断没有本人不好好抵抗,而旁人会代出死力的。”“我的那番话,或者可以说是一些伤心话,或愤慨话,但绝非丧心话。”而且,编辑按语也说董是“一字一泪”。不过,虽然被胡适当头棒喝,董时进不但不恨胡适,“反而觉得他天真得烂漫可爱。要是看见那番话,(而没了解真意)还不生气,那真是没良心了。”对于这段公案,我后来找到董时进在美国的儿子董保中老先生,他的观点是“我站在胡适一边”。二是董时进反对毛泽东的土地改革政策。1950年前后,正当费孝通在复刊后的《观察》杂志上给知识分子做思想工作,强调“不改造就落后”(《观察》,1950年2月1日)的时候,董时进却在给毛泽东写公开信《董时进上毛主席书》,并且自费铅印,四处散发。即使不去通读该信全文,透过那些“供批判用”的文章,尚可以零星看到董时进当年有着怎样的主张。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3. 为什么不是农民拥有土地?(12)1950年4月16日出版的《观察》里有一篇没有署名的批判文章——《关于董时进上书反对土地改革问题》。该文称,董时进君为反对土地改革,曾上毛主席一信,并又印了到处散发过。北京农业大学应廉耕、韩德章诸教授,曾在校内发动师生,举行过几次座谈会。其中一次是有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的几位老会员出席的。该文即系该次座谈的记录摘要。董时进的文章,大家都见到了,所以现在不需要我来详细介绍。概括地说来就是反对土地改革。他的根据是认为:旧中国农村土地是“自由买卖”的,租佃关系是一种“自由契约”,所以它不是封建性质的土地制度,因此,就不应该进行土地改革。……当这个腐烂了的地主阶级,将被从他们封建宝座上拉下来的时候,自然要拼死挣扎的。董时进的上书,就是这种挣扎的呼声,里面有恐吓、有诡辩、有哀鸣、有欺骗,总之应有尽有,归结到底还是一个,请毛主席恩典恩典,不要进行土地改革。……过去在国民党统治下他(董时进)与我们争论时,始终是反对土地改革,主张地主土地私有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在解放以后,却主张国家应向地主收买土地分配给农民。还说什么暂不要进行土地改革政策,等将来再一步走向社会主义。从上面这些批判内容可以看出,董时进当时主要是从自由契约的角度反对当年的土地改革;董时进认为造成农村贫富悬殊的主要原因不是“地主剥削”,而是政治混乱、法纪不存,是依靠政权和军队的贪官污吏肆意掠夺农民,即所谓的“政治剥削”。而“主张国家应向地主收买土地分配给农民”,也表明董时进并不认同既有土地分配事实,并希望政府能以一种和平的、基于利益赎买的“经济土改”(如台湾随后进行的第一次土改)取代流血的“政治土改”。在1949年12月间寄出的这封信里,董时进向毛泽东提出,“大战以后,开国之初,最急之务莫如安定秩序,医治疮痍,使人民休养生息,不宜再有摇动人心之举。”而不是让有地者惶惶不安的土改。更何况,基于此前共产党屡次声明保护私有财产,“若是无故夺去一部分无辜人民的财产给另一部分人,不惟不公道,而且与中共保护私有财产之声明不合”。在后来的书中,董时进谈到自己花了很长时间思考信中的内容,同时不无感叹地谈到这封信的石沉大海——“不记得是过一天或两天,报上就发表了他(毛泽东)已抵莫斯科的消息。他这一去差不多就是两个月,耽搁了两个月回来,政务丛集。哪里还有工夫来理会我那一封早成明日黄花的旧函。”三是组建中国农民党。抗战胜利以后,中国出现了一个政党发展的高潮。在众多小党派中,作为农民利益代言人的中国农民党于1947年5月12日在上海成立,董时进当选为主席。关于建党宗旨,董在成立宣言中作了如下解释:“中国之所以闹到目前这样糟的局面,病根是因为农民不能做国家的主人,只做了别人的武器和牺牲品。因此认为欲使中国成为一个太平富强的民主国家,非培养农民的政治能力,并将他们团结起来,使能行使公民的职权不可。”在经济方面,中国农民党侧重于乡村建设,以谋求同城市平衡发展。中国农民党在国民党时期的活动一度转为地下。1949年,由于董时进在解放区的土地改革高潮时反对土改,“使农民党成了地主党”。迫于形势,同年6月25日,中国农民党在北平发表《中国农民党为停止党务活动致力生产建设宣言》,随后解散。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3. 为什么不是农民拥有土地?(13)中国农民党先后发展党员800多人。这个人数在现在看的确有点寒碜。真正了解西方民主制度的人却会对此不以为意。在政党林立的民主国家,党员数量通常也并不多。比如,2008年法国以拳头和玫瑰为标志的社会党党员人数也不过万,所占比例不及法国总人口的千分之四。相较于同时代不知所终的知识分子而言,董时进无疑是幸运的。而在他和另外三个胞兄之中,命运最悲惨的是四弟董时光。五十年代初,被美国当局以亲华之罪名驱逐出境,回重庆后执教于西南师范学院;然而,在1957年反右时因反对官僚主义而招祸,被划为右派分子。1957年四川人民出版社曾经出版过一本书,书名即《驳斥董时光等右派分子谬论》。1961年在劳改中客死他乡,终年48岁。熟悉反乌托邦小说《1984》的人习惯把1984年称为“奥威尔年”,而董时进家族在“奥威尔年”有两件事值得记载:一是5月13日,曾经翻译过雨果的《九三年》的董时光被正式平反;二是董时进因患肠癌在美病逝。在写作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有幸联系到董时进在美国的儿子董保中教授,他已年届八旬。以下内容根据我们的聊天记录整理而成,读者可以借此简单了解董时进当年的理想与生活。我父亲是1950年(大概是八九月)离开大陆的。乘火车自上海经深圳到了香港。离开大陆我想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共产党不接受他领导的农民党,因为共产党此时代表了农民,而农民党因为我父亲帮地主说话反倒成了地主党;二是他不同意毛泽东的土改政策,给毛泽东写那封信后受到了很多批评(可我不记得我父亲受了批判);三是他已经感受到了解放后他最不愿看到的一些情况正在发生。我父亲没去台湾,因为他不是国民党,而且在香港属于“第三势力”的人士比较多,说话、谈论都比较自由。我没有和我父亲一起去香港。他是一个人先去的,不久后我母亲也千辛万苦到了香港。当时我在南京金陵大学英文系念书。1950年底快过春节的时候,我以家人团圆为由,跟家里的一位朋友赶往香港。由于不会说广东话,我进不去香港(九龙新界)。那位会说广东话的朋友就先进了新界,然后把我的情况告诉了我父母。正好我父亲认识当时正在香港做研究的加州大学中国史教授 Joseph Levenson 夫妇。多亏他们的帮助,我才进了香港。在香港住了一段时间,1951夏季我们一家到了美国,一直在加利福尼亚伯克利一带居住。最开始我父母和在大陆的亲属偶尔还有点书信来往。后来,由于有各种运动,大陆的亲友就不敢再通信了。我父亲在美国的生活极为简单,来往的人里主要有胡适、蒋廷黼、赵元任、张君劢、张禹九(张君劢弟弟)、前上海圣约翰大学校长沈鉴治等老朋友,此外还有几位他以前的学生。他那时候的收入几乎全靠写作和演讲,谈的主要还是些中国问题。至于他是不是做过美国政府农业方面的顾问,我想是一些人的想象。他只是在加州大学做过短时期的研究。在当时,我们这些做儿女的也都是难民,在念大学或是才开始工作,少有能力资助他。初来美国生活不易。刚到美国时我去印第安那州的一个小学院 Manchester College 念书,有点奖学金。但是,因为生活所迫,没多久我又回到了加州。那时正值韩战,美国军方需要大量汉语人才,我就开始受雇于美国陆军语言学校,专门教美国军人汉语。那时我们中文系有近九十多位教员,系主任是音乐教育家李抱忱。这样就解决生活问题。另外就是我母亲也画油画赚点钱。她曾经跟徐悲鸿学过画,参加过画展。我们还开过一年的小铺子,卖点吃食,勉力维持吧,算是没赔也没赚。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3. 为什么不是农民拥有土地?(14)由于经常外出演讲,我父亲到过美国很多地方。奇怪的是他后来也一直没有去台湾,虽然国民政府内有不少他认识的人。大陆开放后我父亲回国几次,对于大陆的开放改革抱以很大的希望,结果使得台湾方面很不高兴。我父亲去垫江老家看过我祖母的坟墓,不过据他说坟墓是地方当局临时做的!说到江西,我父亲是1934年到的南昌,任江西省农业院院长。农业院在南昌城外三十华里的莲塘,那里建得很现代化,有自己的发电厂和自来水厂。据我现在的了解,那个农业院可能集中了那时中国最优秀的农业研究人员。好像当时国民政府也想把江西建成一个模范省。据我母亲说,我父亲最先“改良”的事情就是停止每周一的“纪念周”。你知道什么是纪念周么?就是全部人员集合在大礼堂或是操场,升旗、念总理遗嘱、唱国(党)歌,然后是“领导”训话或是讲话。我父亲最讨厌这些,所以一上任就把升旗、“纪念周”等活动全部取消。国民党也没管他,那时江西省的省主席是熊式辉。记得有一年,国民政府主席林森来看农业院,从此我父亲跟林森结交得很好。在抗战时,我们还去过住在歌乐山的林主席的家。另外,我知道的就是我父亲做院长时很严肃。有一次农业院一个同事结婚,众宾客闹新房,热闹得很。可是我父亲一来,就没人闹了。他要大家闹,可是没人闹。他待了一会儿,没意思,就走了。他一走,大家就又开始闹了。我记得我母亲四十岁生日那天院里的同事(都是我们的伯伯、伯母、娘娘)来庆祝。好热闹,好开心!一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为什么那么开心热闹?因为我父亲外出不在家。再后来,因为日本人打过来,农学院恐无法继续维持,我们一家便在1937年陆续离开了。经长沙、武汉乘船回到重庆。我父亲留在莲塘直到年底。说到抗日,当时的南昌市长朱有骞是我的舅舅,他是工程师,做过南昌市工务局长,好像也协助过建立马当要塞,抵御沿江上来的日本军舰。这是我小时候听说的。你文章里写到的我父亲跟胡适辩论抵抗日本的事,我以前并不了解。不过现在看来,我站在胡适那边。我从小在北京上幼稚园,就会唱“打倒列强,打倒列强,除军阀,除军阀。努力国民革命,努力国民革命,齐奋斗,齐奋斗。”不过什么是军阀,我就不懂了。反正知道日本不好。有一次在北京跟父母游中山公园(北海?),看见一小群穿着很整齐的人,说是日本人,我就要去打他们。记得战争开始,那时我才八岁,就开始每天看报,看挂在父亲书房墙上的中国地图,了解战争情况。那个时代,我父亲的私人生活,我以为很难说简单。我父亲1900年生于今重庆市垫江县,20岁左右到美国留学。你在《两户人家》可以看到,他在去美国前依父母命结了婚。我母亲两岁时就做了孤儿,跟着哥哥一起长大,好在有姑父熊希龄的照顾。她先是嫁给了一个没人知道的四川人。可是我母亲到底是五四时代的人,认识我父亲后就一定要跟我父亲结婚。那是我父亲从美国回来在北大农学院教书以后的事了。当时我母亲那边的家人都很反对。由于姑父熊希龄的原故,在北京时她一直和几个兄弟姐妹、堂表兄弟姐妹住在一起,就连跟我父亲结婚以后也是如此,生活得极为愉快。我母亲去世前曾经写了一部回忆录。顺便提一下,熊希龄的事可以说的太多了,他的一生很值得研究。他的大女儿熊芝嫁给我的舅舅朱霖。熊芝的英文名是 NORA,是易卜生《傀儡之家》的主角。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3. 为什么不是农民拥有土地?(15)说到家教,我母亲没有刻意教我们几个孩子如何做人,倒是给了我们不少好书看(我记得有希腊神话故事),好的唱片(我现在还记得,也还会唱一些从唱片里学到的歌)。母亲在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学的是“幼稚教育”,她教我们唱歌。在重庆沙坪坝,我最开始读的是南开中学。我喜欢南开,但没有念完。我个子比较高,坐在最后一排,可是眼睛近视看不清黑板,又不愿意戴眼镜,同学会笑戴眼镜是“四眼狗”。因为担心数学过不了关会留级,我就转到中大实验班去了。转学时有个智力测验,人家发现我英语不错,就收了我。除了英语,我对政治也比较感兴趣。当时主要订了两份报纸——《中央日报》和《新华报》,不过也经常换。我当时的立场是“反共但是并不拥国”,有点倾向于“第三势力”。南开中学那时候倾向国民党,蒋介石也喜欢来南开中学看看,当时抗战正酣,我们学生也很拥戴他。他来的时候,我们都跑过去向他敬礼,那时穿的都是童子军装。但是,自从看了一本美国人写的政治书,我对民主开始倾心。1946年春天到了上海后,我的政治观比较确定了,属于民主外加社会主义,算是费边(Fabian)社会主义吧。我在金陵大学读的是外语系,那时候还经常写信给家里,有时也会批评共产党,弄得我母亲很担心。我特别注重于戏剧文学是受夏济安(就是著名的夏志清的哥哥)先生的启发。我总是将文学与政治联系起来,所发表过的讨论中国现代戏剧文学的论文都是跟当前政治有关。1982年以后我先后多次回大陆,主要是参加一些研究性质的事情。有几次回四川及重庆,跟老家的人团聚。奇怪的是,我们很少谈及我们的家事。记得我读初中时,当时家在重庆的井口,我父亲买了一个农场,里面多半是果树,有苹果、桃子、蟠桃、柠檬等等,现在都没有了。也许是不愿意再揭疮疤,土改、反右、大跃进、文革……过去的苦难太多了吧。我父亲1984去世,我母亲1987去世。我们兄弟姐妹四个:我,董保和(妹),董保峨(弟),董保嵋(妹)。董保嵋是临床心理专家,于1996年因肝癌去世。我们都是在1951年感恩节那天到的美国。我父亲共有四兄弟,他是老大。老二董时敏,也就是在重庆的董保静的父亲。你看《两户人家》中董可法(即我父亲)的兄弟们,可以了解一些。此处我不愿意多说。老三董时恒,重庆大学体育系毕业,后在成都的西南体育学院任教。四年前在成都去世。老四董时光,极为严肃,也有幽默感。解放前曾翻译法国作家雨果的《九三年》。他曾在西南联大学医,可是受不了解剖尸体,就转入成都华西大学改学教育。大概在1847年左右去美国Colorado大学留学。之所以选择Colorado 大学,主要是因为一首歌,“Moonlight on the River Colorado, how I wish that I were there with you……”叔叔这个罗曼蒂克的理由,我从未和人谈起过。大概只有我知道,我是跟他学的这首歌。他最后的人生你知道。和我父亲一样,大陆改革开放后,我的看法变了很多。可是近两年来,我在网上看到太多负面的东西。像我这样生活在海外的人,只希望这个国家越来越好。对于董时进这个被遗忘的知识分子,学者谢泳有这样的一段评价:五十年代最初的日子里,中国著名大学里很多知名的教授都参加了土地改革,并且回来后写了文章。其他专业的教授写文章可能还有应景的成分,但是像当时清华大学教授潘光旦、全慰天、吴景超,他们都是社会学家,对中国社会问题过去都有非常高明的看法,但他们也写了针对董时进“江南无封建”说的文章,来证明土地改革的必要性。还有孙毓棠,他也以专家的身份写了《江南的永佃田与封建剥削》。一个时代,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知识分子在整体上丧失了独立性,是这个时代最大的耻辱,也是知识分子最大的耻辱。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4. 为什么是土地拥有农民?(1)旧时代有旧时代的自由。早在古罗马时代,为了摆脱贵族的控制,许多平民带着武器和生产工具离开罗马城,要到城外去建立真正属于自己的国家。面对这场“古罗马式罢工”,准确说是“罢国”,贵族与元老院不得不做出让步,满脸堆笑追上平民议和,平民随机提出要求,有权否决元老院决议的保民官制度即是由此而生。幸福,首先源于可以选择。一个人有可选择的权利,也就有了谈判的权利。只有人人都可以自由抉择,人类生活与人类利益才有可能从整体上达到最优。无论是“出埃及记”、“出罗马记”,还是我即将展开论述的“出乡村记”,背后的逻辑都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随心所往、自由迁徙的权利。尽管迄今为止,自由迁徙的权利在上世纪50年代的新中国得而复失,尚未重新成为一项宪法权利,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将要描述的“出乡村记”里的自由内涵势必贯穿了整个中国历史。中国人经常争论的一个问题是:“农民该不该拥有土地?”支持者多半认为那些土地本来就是农民的,国家理应归还地权。而反对者里也有不少替农民与政府“着想”,比如“有些农民孩子要读书,但手头没有钱,他要卖地;有些农民赌博赌输了,他要卖地,甚至卖宅基地、卖房子;把土地卖掉的农民就会成为失地农民,如果失地农民构成一个庞大的社会阶层的话,那么中国社会动乱之日就在眼前了,这是中国历史告诉我们的一个经验教训。”(魏城,《中国农民工调查》)李昌平同样担心农民会卖掉土地换酒喝。大凡神志清醒者,都知道这种担心只是酒话——凭什么断定农民不会安排自己的生活与财富?天底下,因为赌博而卖掉自己的土地者又有几人?上述争论并非本节讨论之重点。考虑到五十年前农民土地的得而复失,五十年来城乡分治限制了中国农民的迁徙自由,并上溯到千百年来各色帝王及其走卒对农民与流民的严苛控制,在此我更想说的是,在农民与土地之间中国似乎还有一个问题同样需要解答,即“土地该不该拥有农民”?普天之下,莫非民土我曾对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与今日中国的“普天之下,莫非国土”,“莫非王土”与“莫非国土”实乃土地所有制上的两个极端,前者土地属于一人,后者则属于所有人,但终究都不是“普天之下,莫非民土”,不是属于具体的个人。当农民失去土地又不能自由流向城市时,他们面临的是双重剥夺:一方面,原本属于他们的土地被收归集体所有,继而实际上为国家或者政府所有;另一方面,因为严厉的户籍政策,他们不得不困守故土,真的变成“土地拥有农民”了。此时,农民已经成为帝国土地上的附属之物,即我说的“帝国稻草人”与“帝国不动产”。不能离开的天堂是地狱。没有谁是最后的胜利者。历代帝王的“地盘政治”虽然表面上风光无限,但对于王来说,同样暗藏无限危机与凶险。既然皇帝乐意如此“家天下”,乐意把有限政府变成“无限政府”,自然要担负“无限责任”。也正是这个原因,每逢改朝换代、王权破产清算之时,昔日莺歌燕舞的宫廷立即变成人间地狱,上吊的上吊,跳井的跳井,一夜之间所有政治权谋都开始让位于自由落体等力学定律。同样,在现代社会中,如果政府过度集权也会面临这种危情。关于这种危险以及有限政府的好处,清末的统治者已经开始察觉。1906年8月,载泽等五大臣出国考察各国宪政归来时曾递交《奏请宣布立宪密折》,折中提到实行君主立宪的三大利。其中第一大利便是“皇位永固”: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4. 为什么是土地拥有农民?(2)立宪之国,君主神圣不可侵犯,故于行政不负责任,由大臣代负之,既偶有行政矢宜,或议会之反对,或经议院弹劾,不过政府各大臣辞职,别立一新政府而已。故相位旦夕可迁,君位万世不改……至于那些被禁锢在土地上的人们,不仅要随时承受来自权力的种种侵害与剥夺,同样因为不许自由迁徙而丧失最后赖以自救的权利,其危险好比当一只船即将沉没之时,船上所有的旅客竟被禁止弃船逃生。斯宾格勒曾在《西方的没落》里感慨人变成农民后就像变成了一株植物:“他生根在他所照料的土地上……敌对的自然变成了朋友;土地变成了家乡。在播种与生育、收获与死亡、孩子与谷粒间产生了一种深刻的因缘。”其实,人对土地的感情是一回事,自由又是一回事,而且没有谁天生是权利上的“植物人”——如果社会足够开放,如果农民的地权能被承认与保护,如果农民可以自由买卖自己的土地甚至弃地而走(如旅客在紧要时“弃船求生”),他们就会恢复“人挪活”的本性。这样的时候,他们的境遇就不再是“土地拥有农民”而是“农民拥有土地”了——正如是公民拥有国家,而非国家拥有公民。逃亡满天下说到农民进城,很多人都会想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民工潮。事实上,早在民国时期,中国知识界便已经开始关注当时的“民工潮”。根据1923~1925年的抽样调查显示,农村人口的离村平均数为%,而进入30年代,农民离村率有了大幅攀升。据1933年国民政府中央农业实验所对22省农户的调查,统计出“全家离村之农家”共有1920746户,占报告各县总农户的%;“有青年男女离村之农家”共3525349家,占报告各县总农户的%。到1935年,全国22个省中举家外迁至城市逃难、做工、谋生、住家的户数比分别为%、%、%、%,四项合计达%,到别村垦荒、务农、逃难的占%。同一时期对青年男女离村之去处的调查表明,因各种目的离村进城的达%,而到别村务农或垦荒的为%。(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转引自《近代中国农民进城的社会史考察》)1923-1925年不同地区农民离村规模比较地区 全人口 离村人口 离村人口率(人) (人) (%)江苏仪征 2084 30江苏江阴 3414 80江苏吴江 1372 67 8安徽宿县 3478 105山东沾化 5857 513直隶遵化 9085 241直隶唐县 6177 281直隶邯郸 4236 77直隶盐山 803 70浙江萧山 10355 795和今天一样,在中国近代城市人口性别年龄结构中,农村人口流入城市者主要是男性青壮年人口,根据《独立评论》的老作者李景汉的调查,在1338位被调查者中,20岁至49岁“离村”的农民,占到%。另据陈翰笙等人调查,广东、广西及河北等省的离村人口中,男性占85%以上,而年龄在20-40岁之间者,占四分之三以上。与此相伴的,自然是农田大量抛荒。1932年,《农业周报》刊文指出,“强健者多逃入城市,另谋糊口;而所残留于乡村者大都老弱贫病者流。农民麇集都市,都市固嫌人口过剩;但农民离乡,则农村基础根本动摇,农村经济惟有日见摧毁。”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4. 为什么是土地拥有农民?(3)至于农民为何抛家舍业或者拖家带口进城,理由自然繁多。比如,天灾、人祸。天灾古已有之,至于人祸,主要指胡适所谓“五蠹”(贫穷、疾病、贪污、愚昧和扰乱)之一的扰乱。近现代中国满目刀兵之祸,最惨酷者莫过于太平天国运动。而江西在中国历史上更是有名的战场。为了天堂,多少人失去故乡。在中国冗长的历史里,“外患”往往都是偶发的;而“内乱”则多为历史的“必然”。在《晚清七十年》一书里,旅美历史学家唐德刚先生这样概括太平天国运动,“时至晚清,改朝换代的周期已届,政府的统治大机器彻底锈烂,社会也百病丛生。广东洪秀全,一个典型‘三家村’土塾师,科场失意,转以‘拜上帝会’之名,于广西聚众起事,企图建立一个梦想中的‘小天堂’。一群狂热信徒被逼上梁山,化宗教信仰为政治力量,终至酿成死人无数的‘太平天国’大悲剧。”二十世纪中国对太平天国的美化始于孙中山。为了反抗清廷,他公开号召同盟会会员、革命志士宣传太平天国,宣传洪秀全,以激发斗志。据宫崎寅藏《孙逸仙传》记载,孙中山甚至首先以“洪秀全第二”自居,因此大家便以“洪秀全”来称呼他。之所以如此,一是出于对太平天国运动史料缺乏足够的了解;二是出于政治目的。不过,孙本人在这方面还算清醒,他只赞赏太平天国反清的“民族主义”,但并不欣赏太平天国“只知有民族,不知有民权;只知有君主,不知有民主。”因为这样,“即使成功了,也不过是历史上的又一个封建王朝而已。”但是,在对太平天国的评价方面,孙中山的确没有开一个好头。由于过度拔高太平天国的历史地位,其后国共两党对具有反叛精神的太平天国运动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抱持一种肯定的态度。到“文化大革命”时期,“四人帮”对洪秀全的吹捧更是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洪秀全几乎成了真理的化身。事实上,对于太平天国运动不仅西方学者不以为然,中国知识界也一直不乏反对的声音。除了胡适、钱穆认为太平天国是背叛孔孟、违反中国道统的邪恶政权,冯友兰同样否定太平天国运动,因为“太平天国是要推行神权政治。假如太平天国统一了中国,那么中国的历史将退到黑暗时期。”及至八十年代,在不少讨论会上,一些学者指责太平天国靠巫术起家,“上层搞特权,下层讲平均”,人民全无自由,《天朝田亩制度》是公开在搞奴隶制。许多西方人对此也颇不以为然。清帝逊位以后的几十年,中国依旧战乱无数。据统计,仅自1927年夏—1930夏天这短短3年中间,动员10万人以上的内战就多到近30次。由于长期战乱,大批散兵游勇变为土匪,一些没有生活来源的流民也加入了土匪队伍,不少地方因此成了土匪世界。河南南阳等地的农民外出耕田,有的甚至要背扛枪支以防止土匪抢劫。由于盗匪横行,一些农民只好求生于相对安定的城市。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农民的这种用脚投票很多具有逃难的性质。而这种用脚投票的传统在中国历史上也并不少见。以先秦为例,除了纵横家穿梭于各国之外,奴隶也经常逃跑。商代奴隶主贵族为了对付奴隶逃亡,采用断足等酷刑,惩罚逃亡奴隶。如此岁月,如果说统治者教化民众不外逃是为用脚投票避孕,那么以断足禁止奴隶逃亡则属于给用脚投票结扎。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4. 为什么是土地拥有农民?(4)然而,尽管面临各种可能的伤害,甚至死亡,追求自由终究是人的本性。据《秦汉逃亡犯罪研究》记载,西周逃得最多的一次能够逃走三百户。到春秋时期,随着社会变迁的加剧,以政治逃亡为主,外加民众逃亡(民溃)、士兵逃亡(师溃)的逃亡几乎成了各国人口流动的主要方式。和以前以后的时代不同的是,春秋时的中国气象万千,对于用脚投票、四散奔逃者,各国政府见怪不怪,除了瓜分他们的财产外并不追捕。对于逃到本国的人,即使不殷勤接待,至少也不搞现代国家的遣返。此时政治松弛,邦国林立,由于有“市场政治”这一得天独厚的条件,各国民众在用脚投票方面的确是收获了前所未有也后所未有的自由。之所以说“后所未有”,是因为秦汉以后天下一统,社会被严格的户籍制度所控制。从今往后,社会成员没有得到政府许可,取得合法手续,私自脱离户籍的迁移都将被视为犯罪。除了上述逃亡的原因以外,二十世纪初中国农民出乡村同样得益于当时渐成气象的城市化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费孝通在三十年代出版的《江村经济》一书中谈到,此前一二十年,上海附近的城市机缫丝业的发展极快,城市工业吸引了大量农村人口。江村周围的蚕丝厂也是遍地开花,许多女青年被吸收到工厂里做工,江村16-25岁的女青年共有106名,“80%以上现在村外的工厂或在合作工厂工作。她们就是新的挣工资的人”。每当我重读《江村经济》里的这些段落,经济与社会生活中似曾相识的场景,难免会想起无以数计与小堡村村民一样满身力气的男男女女,他们因为中国城乡分治这一基本国策几十年不许外迁或打工,尽做“帝国稻草人”;而且,同样是他们,见证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民工潮像民国初期一样在这片土地上卷土重来。这种“而今迈步从头越”的折腾,又怎能不给人一种光阴虚掷、今夕何夕的历史悲情?一个多世纪以来,上溯到更遥远的年代,无论农民所为何由走出乡村,最真实的理由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都有逃避灾祸、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而且,他们也有这方面的动力。正是这些权利的保守以及这些动力的驱使,使他们从一个死气沉沉的社会里走出来。不幸是,曾经冷暖自知、谋生天涯的背井离乡,在极端的时代竟然成为可望而不可及的理想。而这种权利,在新中国建国之初是得到宪法保障的。户籍戒严1954年,中国颁布实施第一部宪法,其中规定公民有“迁徙和居住的自由”。然而,1956年、1957年不到两年的时间,国家连续颁发4个限制和控制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文件。1958年1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标志,中国政府开始对人口自由流动实行严格限制和政府管制,第一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这意味着在事实上废弃了1954年宪法关于迁徙自由的相关规定,实行城乡的隔离与分治。到1975年,宪法正式取消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此后便一直没有恢复。简单说,几代中国人的这项宪法权利和农民获得的土地所有权一样,变戏法般给变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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