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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熊培云-3

作者:熊培云 字数:24391 更新:2023-10-09 20:27:09

……干了个多月,生产没有结合工作,自己的生产果然落了后,眼望着人家田里禾苗“发乌”,自己禾苗“变黄”,心里更不耐烦,就干脆开什么会都不去了。工作同志找我谈,我就直截了当对他说:“要开会八升谷一天。”有人问起我:“假如大家都不干工作,反动派来了怎么办?”我说:“有毛主席在。”我忘记了自己翻身作了主人,忘记了地主阶级、反革命分子时刻在阴谋死灰复燃,忘记了保田、保翻身果实是每个翻身农民自己的事,更看不到革命的幸福前途。这自私落后的念头,一直害了我好几个月。??……但我开初转变时,我还只知道要“保家”,还看不清革命的远大前途。区委书记就介绍我看苏联《红十月集体农场》的画片,叫我到长沙市参观了许多工厂,还看了《锦绣河山》等影片,使我不仅到了长沙,还看到了祖国人民两年来的伟大建设和美丽的远景。当我第一次坐上工人老大哥制造出来的汽车,走进工厂,我心里更明亮了:工人兄弟是一天到晚和机器大生产在一起的,因此他们对革命事业坚决、勇敢、忠诚,毫无个人顾虑。这又使我联想起只有在共产党、工人阶级领导下,农民才能洗刷缺点,走向社会主义。于是我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共产党教育了我,挽救了我,使我没有做一个只看见自己鼻子尖下一点利益的糊涂虫,而且初步树立了共产主义的人生观,成了一个光荣的共产党员。我自己走了一段弯路,感到痛心。所以我常常用现身说法,耐心地帮助想“歇劲”的农民兄弟醒过来。“李四喜”现象并非孤案。土地改革完成后,在当时有许多农村干部产生了“革命成功论”,比如山西襄垣县一个党支部书记公开宣布解散党组织:“我们支部参加了抗日、打老蒋,现在分了地,日本、老蒋都打倒了,任务完成了,所以我们的支部宣布解散。”透过“李四喜思想”大讨论,不难发现建国初期部分农民与乡村干部有着怎样的简单与纯朴。对比其后岁月里农民群体乃至各个阶层所遭遇的挫折,这场讨论的本质其实是革命者如何退出革命的问题。这些人因为想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而参加革命,又因为不断革命回不到自己的土地上。他们本来只是需要土地,却被告知还有天堂。几十年后,当历史翻过国家全能而社会无能的一页,生活在今天的人们早已领悟:让本国国民能够自由地生活与生产,自主地选择留在乡村还是进入城市,才是中国当下最重要的政治,也是二十世纪以来中国最需要完成之革命。革命的目的不是革命,而是生活本身。任何高蹈理想的政治最终还是要回到可以感知的现实的大地上来。毫无疑问的是,每个人对幸福的体验源于切身感受,而非一堆有关主义与幸福的公式或者推理。正如你可以分析出一个柠檬有什么化学成分,却不能分析出它是什么味道。事实上,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一些农民开始以自己的方式组织生产、分田单干,同政治性生产或者命令型经济脱节,也正是基于农民自主的生活、理性与感受。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6.幸福的自留地(1)值得一提的是,在合作化过程中不少农民还有保留自留地的权利。1955年11月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除了规定“社员的土地必须交给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使用”外,同时留了一个缺口,允许社员在不妨碍参加合作社集体劳动的条件下,经营家庭副业。同时,为了照顾社员种植蔬菜或者别的园艺作物的需要,应该允许社员有小块的自留地,但要控制在全村人均所占土地的5%以内。简单说,自留地的作用“主要是给社员用以种植毛猪所需要饲料之用,及种植自食蔬菜之用”。(《关于自留地计产及与毛猪饲料关系问题的认识》,《江西粮食通讯》1957年11月19日)中国重新回到了一个“雨我公田,遂及我私”的时代,一个“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刘少奇语)的时代,直到后来进入“大公无私”的时代,连“我私”都没有了。在以后的漫长岁月里,农民的主体土地已经收归集体所有,并由集体统一耕作,但是自留地的命运则出现了很大的反复与摇摆,一段时间内收归集体耕作,一会儿又下放给农民经营。在“只准大灶烧火,不准小灶冒烟”的“大跃进”时代,许多自留地直接变成了公共食堂的菜园。自留地效应小时候我不知道家里的自留地与生产队里的农地有什么区别。不过,每次听到父母谈到自留地,或顺着母亲的吩咐去菜园里摘辣椒或掰茄子、豆角、西红柿的时候,心里总是有着某种难以言状的温情,你仿佛在野外找到了一种家的感觉。及至年长,有了些阅读与阅历,渐渐了解了那个时代的真实背景以及曾经发生过的饿殍遍野的惨剧,我才知道自留地对于当时的农民来说,更像是一个个搁置在夜航船上的救生圈。广袤无边的原野,有一片属于你家的微小而唯一的土地,就像小王子在B612星球上有唯一属于他的一朵玫瑰花。遗憾的是,在一个权力压倒权利的年代里,没有谁能给绵羊画上一副嘴套,给玫瑰画上一副铠甲,而如果他失去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土地,那么世界上所有的土地在那一刻都将失去光彩。自留地的价值并不止于浪漫,在现实生活中它更具有令人折服的效率。杜润生在《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一书中这样谈到“自留地效应”:“农民对自留地和集体统一经营的土地,所持态度不同,经济效益则大不一样。2分自留地等于1亩集体地的收入,种粮食产量起码要高出1倍,甚至更多。”据说,他山西老家不少地方自留地能达到亩产1000斤。同是在这本书里,杜润生为土地至今未能真正属于农民而深感忧虑:“没有长远投入的中国农民,在世贸组织中将更缺乏竞争力。几乎所有可与中国农产品在市场上竞争的国家,都没有土地调整一说,这些国家的农民,都拥有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并能够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对其土地进行长期投资。”有自留地,小堡村的父老乡亲才可能像托克维尔笔下刚刚获得土地的农民一样等待收成,把他们的心和种子一起埋进地里。让公田长荒草吴思先生曾写过一篇《让公田长荒草》,将古代的井田与二十世纪中国的集体经济进行了对比,认为公田、私田就是人民公社制度下的大田和自留地,区别只在于各自的比例不同。井田制中公田不过九分之一,而在人民公社时期大田占了全部耕地的97%。前者只需要花费庶民的十分之一时间耕种,而后者却只能在业余时间种。但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相较于井田制里的公田与人民公社的大田,个人耕种的私田与自留地的产量却高出很多。原因很简单,现在是“社员在公田里不像在自留地里那么好好干”,而过去是“民不肯尽力于公田”。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6.幸福的自留地(2)对此,睿智的《吕氏春秋》早有论述:“凡人主必审分,然后治可以至,奸伪邪辟之涂可以息,恶气苛疾无自至。夫治身与治国,一理之术也。今以众地者,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迟也。主亦有地,臣主同地,则臣有所匿其邪矣,主无所避其累矣。凡为善难,任善易。”(《吕氏春秋·审分》)意思是说,凡是君主,一定要明察君臣的职分,然后国家的安定才可以实现,奸诈邪僻的渠道才可以堵塞,浊气恶疫才无法出现。修养自身与治理国家,其方法道理是一样的。现在用许多人耕种土地,共同耕作就缓慢,这是因为人们有办法藏匿自己的力气,分开耕作就迅速,这是因为人们无法藏匿力气,无法缓慢耕作。君主治理国家也像种地一样,臣子和君主共同治理,臣子就有办法藏匿自己的阴私,君主就无法避开负累了。凡是亲自去做善事就困难,任用别人做善事就容易。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将田分给众人种,不仅是一种分权,也是一种分责,权责对应,大家种地的积极性也就高了。后来者小岗村1957年春天,中共中央决定开展一场全党范围的整风运动。从这年5月上旬到中旬,中共中央统战部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举行座谈会。在5月13日的座谈会上,张奚若提出了反教条主义的问题。其后又将毛泽东及其倡导的时代概括为“好大喜功、急功近利、鄙视既往、迷信将来”。具体表现为:一、好大喜功,总误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大,不管人民的生活和消费者的需要如何,只要组织规模大才过瘾;二、急功近利,表现为强调速成,把长远的事情用速成的办法去做;三、鄙视既往,许多人忽视了历史因素,一切都搬用洋教条,把历史遗留下来的许多东西看做封建,都要打倒;四、迷信将来,认为将来一切都是好的,都是等速发展的。历史记住了安徽小岗村几位走进镁光灯下的农民,然而事实上分田单干并非在七十年代末才开始。“歃血单干”与其说是一个事件,不如说是一场持续了二十几年的运动。早在1956~1957年间,因为反对合作化,在不少省市有过一次“拉牛退社”、“包产到户”的风潮。1956年的《人民日报》还发表文章,提到了安徽芜湖地区生产组包工包产、四川江津包产到户,并认为这些做法“是完全对的”。(何成《生产组和社员都应该“包工包产”》,《人民日报》1956年4月29日)当然,这些“资本主义主张”很快被批判禁止。六十年代,由于对集体生产丧失信心,包产到户在一些地方再度出现。农民说,远看1953年、1954年,近看自留地,这些都比集体搞得好。有些人还将单干称作他们的“总路线”,而政府之所作所为,是“张果老倒骑驴,一步一步退”。据杜润生回忆,1962年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70%以上的生产队在短期内解体,推行“包工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成为西北全区的一大政治事件。而全国各地陆续发生的不同形式的单干,据统计约占20%~30%左右。时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的曾希圣也支持搞“责任田”,而这“责任田”在实行后亦被称为“救命田”。只是这个做法很快受到了压制。在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上,曾希圣受到严厉批评,并被免去第一书记的职务。相较而言,此时农民经营的“责任田”与其后小岗村村民顶风作案、按下的血手印在本质上并无区别。到了1978年万里当书记时,小岗村却在不经意间成了引领潮流的时代英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6.幸福的自留地(3)据说当时有老干部调查万里治下的包产到户,并责备万里脱离社会主义。万里便问他,“社会主义和人民群众,你要什么?”答曰:“我要社会主义!”而万里的答复是:“我要群众!”农民还是那些农民,他们的思想既谈不上进步,也谈不上落后,他们所做的都依旧是相对于大时代而言显得近乎卑微的自救。区别只在于两个时代对村民自救与自治的态度。新时代的态度是“可以有”,而此前,从普通农民到改革者,因为没有获得国家的支持,他们的主张与实践稍一冒头,便像不但无用而且可能导致火灾的烟头一样被掐灭了。类似普通人成为先行者的故事有很多,比如赣南学生李九莲的悲剧。1969年,因为在给部队男友曾昭银的私人信件和日记里诉说了自己对形式主义和个人崇拜的反感、对林彪政治动机和刘少奇政治结论的怀疑,李九莲被男友告发,迅速被打成现行反革命。两年后,林彪倒台,李九莲不但未被平反,反而在盛行“两个凡是”的1977年,也就是“文革”结束之后被杀害,理由是自我鉴定上的反动言论。而就在此前一年的5月,李九莲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读到这个标题,读者一定倒吸一口凉气。因为这正是两年后引发思想解放大潮的“真理标准讨论”的核心议题与核心观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观点并不伟大也非创新(以前我也曾在胡适的作品中读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伟大的是在逆境中坚持这一观点的人。当守卫常识的人变成了先知,悲剧不是正在到来,而是已经到来。董时进的预言在《山坳上的中国》一书中,何博传提到1985年第5期《湖北财经学院学报》上的一张图表,上面没有任何坐标,全部的说明不过是一段结论——“上述曲线的差异,正是社会主义优越性之所在”。何博传将这种没有经过任何论证而直接得出政治结论的图表称为“神话式政治图解”。今日世界,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再互相为敌,而是取长补短,对于类似“神话式政治图解”,人们往往一笑了之。然而其中有多少人可以当之无愧地声称自己没有生活在一个个未经推理的神话结论里呢?有一次聊天,柴静突然问我:难道你没有那么一天,如梦方醒,意识到现实生活和我们小时候通过教科书相信的美好社会不一样?我说没有啊,因为我很少通过教科书相信什么,我对时代的判断更多来自底层的经验与生活。拜改革开放之所赐,今日民众不再闭目塞听,大多能相对从容地正视本国体制的诸种弊端与不足,不再以一个笼统的“社会主义优越性”来回避问题,这也是今日改革的动力或者民情之所在。在此,我想说明的是,自小生长在乡村,在中国的最底层,让我深知生活的艰辛,可以近乎本能地拂去时代的虚饰。而从经验出发,同样是人类理性的开端。八十年代后期,也就是我读中学的时候,有件事让我一直耿耿于怀,那就是为什么我没有一张小时候的照片,而近现代历史上许多人物都有。这当然不是因为江南空气潮湿没有保存好,而是因为我生在农村没有机会拍照。是的,乡村贫穷、落后,但为什么滞步不前?事实上在二十里外的县城,早在南昌起义之前便已经通了火车。虽然年少无知,我还不知道追问中国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走了怎样的弯路,但类似的经历让我对经验之外的说教与推理多少有了些免疫力。如果我正忍受着饥饿的煎熬,我是断不能通过天花乱坠的概念推理出自己拥有酒足饭饱的幸福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6.幸福的自留地(4)说到饥饿,我已经没有多少切身的记忆。母亲偶尔会说起我小时候如何营养不良以及现在的小孩们如何油水足。不过,对于发生于五六十年代的大饥荒,我从大人们那里还是了解了一些。据祖母说,她有个女儿便是因为营养不良夭折的。“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父亲十岁左右,每餐分到的口粮只有一两米,而大人是二两米。由于吃不饱,父亲只好和村里的孩子们一起去挖野菜,或者跟着爷爷去山里剐柚树皮充饥。这不是个好差事,因为许多树皮都被别人剐干净了。而这些替补食物,早先都是一些猪食。人吃起来,不是出现解手困难,就是肚子会疼。我的父母一直患有胃病,恐怕和这场大饥荒不无关系。母亲常常和我提起的是她之所以没有念完小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饿得头晕,书包都背不起”,后来索性不去了。事实上,此时江西的饥荒还不算最坏。这场被称作“三年自然灾害”的灾害,死亡人数虽然民间有三千万或者四千万之争,但就官方公布的数字来看,至少也在千万之上。而在极端的年代,人们甚至被剥夺了最卑微的自救的权利,要饭还要乞讨证,否则是“给社会主义抹黑”。不过,再严密的追堵,还是磨灭不了人们求生的意志。在我印象中,直到八十年代,仍然经常有来自安徽、河南甚至江苏等省的逃荒者路过小堡村要饭。后文提到的小堡村有位妇女,便是在六十年代初跟着她的母亲以及三个兄弟姐妹一起从江苏逃难而来的。说起这场大灾荒的起因,村民似乎仍停留于重复当年官方的解释:一是因为遭遇了“三年自然灾害”,二是被苏联逼债。当然历史并非那么简单,几十年间,有心梳理历史或者不忘过去的人注意到,灾难的起因在于当时的内政出现了严重的问题。甚至,网上还有人在争论一个问题:在灾难发生的年份,中国是否同时在向苏联出口粮食?1755年,当伏尔泰为里斯本大地震中死去的四万生命愤慨不已时,卢梭则回应道:发生灾难,错误不在大自然,因为不是大自然“把两万家庭聚集到六七层的楼房中的”。卢梭接着说,假如居民散居开来或是以另外的方式居住,“那么地震的次日,我们会在20个不同地方看到他们高高兴兴地活着,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我是在《饥荒与政治》一书中读到上述材料的,这大概也是有关“风险社会”的最早论述吧。作者西尔维·布吕内尔认为,把眼前的困难归咎于自然环境、所谓的人口过剩或者食物产量降低等因素,就像许多外部观察家所言(他们或无知,或仓促,或不怀善意),这实际上意味着在解释饥饿现象时无视政治因素在当时发挥着多么重要的决定作用。而按现在的危机干预理论,饥荒的发生通常都会有前兆,比如食物储存逐渐枯竭;市场上的食品价格提高,出现替代品(可食用的野生植物、动物);最健壮和最有才能的家庭成员忙着为留在原地的人找寻食物;有社会意义或象征意义的物品被变卖;用于生产的牲畜被杀;等等。从食物匮乏到人口大量死亡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制止一场饥荒只需几个星期。若非政治上出现了严重的问题,这场饥荒怎么会没有预警,又怎么会持续几年时间?毛泽东听说信阳死了许多人还不相信,以为是阶级敌人在造谣搞破坏。春种秋收,大量守着农地的农民活活饿死,不得不说是二十世纪最大的悲剧。他们有种粮食的义务,却没有获取粮食的权利。纵观全局,这次大灾荒源于一连串事件:兴无灭资、强制农民集体化、“大跃进”、强征农民余粮等,而最重要的一条是当时的社会反对意见已无立锥之地,这也是我在整理董时进相关资料时的一个最深感受。当政府或领袖开始统领一切、决定一切时,丰富的社会被国家装进一个篮子,如卢梭所说的,将所有人都“聚集到六七层的楼房中”的危机就会随时出现。前文提到,董时进在1950年前后曾经上万言书反对毛泽东主政的土改,并坚持认为土改只是“慷他人之慨”,并从逻辑上推断出“一旦田地社会化了,什么人也没有田地”。言路受阻后,1951年他继续在香港出版专业书籍,指出当年正在启动的农业集体化的种种弊端。对于呼声甚高的“苏联经验”,董时进的批评是,“苏联的集体农场是否能算是成功,是否真比单体或家庭式的农场好(就有关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的各项条件而言),是另一个问题。但我确知道,世界上最好的农业和最富的农民,都不是在苏联,而是在所谓资本主义国家。我也知道,苏联的农民一般都愿意成立独立的家庭农场,只是在政府的强迫下做了集体农场的场员。退一步说,即使承认苏联的集体农场有一部分的成功,然而也要知道,苏联是苏联,中国是中国,两者土地人口的情形,和历史的背景均判若天渊。”与此同时,董时进更尖锐地指出:“这种制度(集体农场和国营农场),完全是回复到封建和农奴制度,绝不是什么农民合作,扩大经营,提高效率的意思。我一向以为这个办法是要不得的,害处很大的。我预料将来惹出许多乱子,杀死及饿死许多人之后,终究还是要作罢的。我不懂共产党的先生们,和高唱集体农场入云的先生们,何以如此胆大。自己对于农业有何研究及经验,对于家庭农场和集体农场有何比较的研究及经验(政府在短时间内办了少数几个农场,无论成绩如何,都是不配称经验的),竟敢把这关系国家命脉和几万万人民生活的农业经营制度,拿来当试验品!”像那个时代孤独的先知一样,董时进所预言的许多事情在后来都一一应验了。董时进并不是什么先知,他只是一个自始至终保持其独立精神的知识分子。曾经,他是孤独的。他所在的时代忽略了他,并且受到了这种忽略的惩罚。历史所能赋予他的荣耀,恰恰是我们透骨的哀伤。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自序 我的村庄我的国(1)还是从十年前说起吧。2001年春节,我回江西老家过年。基于岁尾年关的一些观察与感悟,以及对过去生活的回忆,我写了一篇题为“一个村庄里的中国”的田野调查,浮光掠影地讲述了当地农民几十年来的生存状态与生活变迁。这些文字随后发表在《南风窗》上。之所以有此文章,得益于两方面的推动,一是因为偶然发现当时的《南风窗》上有不少关于中国底层社会的调查与评论,这些鲜活且有责任感的文字不仅让我的世界豁然开朗,也让我羞愧——同样是“提着笔杆子进城”的有志青年,为什么我在自己工作的报社一直碌碌无为,渐渐忘记了自己最热爱的乡土,忘记了故乡的那些人和事?二是受到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一书的启发。准确说,不是因为书中的观点,而是因为书的名字。我说“黄河边的中国”打动了我,并非我想照葫芦画瓢,由此炮制出一个“长江边的中国”来,而是说它让我相信:在每一个村庄里都有一个中国,有一个被时代影响又被时代忽略了的国度,一个在大历史中气若游丝的小局部。(一)时常有人会问,为什么你能够平心静气地去做一些事情?对此,我着实没有太多感悟。如果非要说明,无外乎两点:一是在农村长大的孩子,种过庄稼,尤其能体会什么是“要那么收获,先那么栽”(胡适语),所以多年来我能够像我的农民父亲一样本分,凡事尽职尽责;二是我同时坚持了一个原则,即在什么年龄做什么年龄最重要的事情,非你不可的事情。具体到这本书,回到我的本乡本土去记录一个村庄的命运,由此省思这个国家一个世纪以来的波折,既是我的夙愿,也是我应有的担负。任何人都可以思考中国的前途,但没有人能代替我回到这个毫不起眼的小村庄。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个村庄是为我而存在的。几十年来,我熟悉这里的一切,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它,更有热情去记录它。有时候,“舍我其谁”未必需要多大勇气,你只是在做一件非你完成不可的事情。而且,我相信我回忆的激情同样只能通过写作平息。至于这个村庄,姑且叫小堡村吧,它地处三乡交界,就行政地理而言,差不多是中国最偏僻的地方。记录这样一个村庄,有时候我也难免会打退堂鼓。在中国无比广袤的乡村,它既不像江苏的华西村那样“富得流油”,可以成为人们解剖时代进步的一个标杆,也不像河南上蔡县的一些村庄那样“穷得流血”,许多农民因为“血浆经济”染上了艾滋病——否则,我一定会像陈为军那样拍一部《好死不如赖活着》。甚至,每当我想到夏多布里昂笔下迷人的故乡贡堡、梭罗枕畔云飞雪落的瓦尔登湖时,我偶尔还会因为我的村庄事迹寥寥、乏善可陈而暗自伤感。不过,这种遗憾转瞬即逝。我虽然不在这个村庄出生,却在那儿度过了童年与少年时期,对那里的一草一木、乡土人情总算是熟悉。而这些岁月,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决定了你的人生格调以及对幸福的直接体验。是的,这样一个村庄不足以成为先进或落后的典型,但正是它的平凡打动了我。曲港跳鱼,圆荷泻露,寂寞无人见。这里永远是世界的边缘、新闻的盲点。生活在这里的一代代人,他们的生命从不被人注意,他们像草木一样见证四季,又似屋檐飘雨,小径风霜,自生自灭。尽管这些人也会迫不得已卷入时代的风潮,然而他们又都是无名氏,具体到每一个人的命运,幸与不幸、恩恩怨怨却也总是孤零零的,仿佛与世界无关。他们从不曾在自己所处的时代里呼风唤雨,即使是那彻夜欢笑与啼哭,也难被外人听见。所谓“芸芸众生”,还有比这更具代表性的吗?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自序 我的村庄我的国(2)在中国浩如星海的无数个自然村里,它不过是卧于万花丛中的一粒微尘。而我,因为曾经在故乡的青山上终日游荡或在田间烈日里辛劳,切身体会了这片土地上的平凡生活,而且至今仍和那里的人们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愿意把它当作我观察时代兴衰与人生沉浮的窗口,并相信透过它悄悄然的消长以及时而浮起的喧哗,我更有机会理解这个时代以及深藏其中的土生土长的力量。完成这一切并不需要什么雄心壮志,我唯一能做与想做的只是和《霍顿与无名氏》里那只天真的小象一样,告诉大家那一粒灰尘里有一群寂寞而鲜活的生命,同时借助我对时代的梳理,还原他们的生活面貌。如果有人像影片中的袋鼠妈妈一样坚持“凡是没看见的就都不存在”,那我也没有办法。我只能希望大家在看不见时能够用心去听——并且相信小人物有大命运。(二)按照最初的想法,我会从村庄史的角度将那个田野调查继续下去。不过,事情很快有了变化。一方面,在“出国还是下乡”这个问题上我最终选择了赴法留学。那是一种精神上的还愿,心想自己迟早还是会回来,若要下乡将来做也不迟。何况,到时候自己更成熟,只会做得更好,于是就这样耽搁了几年。有些变化则完全在意料之外,那就是回国后我发现自己对记录这个村庄的命运渐渐失去了兴趣。问题并不在于我此后究竟有多繁忙,一切还得从另外两件事说起:一是上文发表后引来了不少关注,而且很快有几家国外媒体的记者找到了我,要求亲往采访。就像美国历史学家费正清所说,中国是“记者的天堂”,外国记者想深入中国社会的热情我多半是能理解的,我爽快地答应了他们的请求,给了他们小堡村的地址。没多久我得到消息,美国《新闻日报》的记者到当地连续做了三天采访。当中国女翻译带着那位金发碧眼,像是从彩电里走出来的美国记者赶到这个村庄采访时,立即引起了前所未有的轰动,甚至“惊动了市里”,以至于他们最后不得不“落荒而逃”。令人费解的是,那位美国记者在采访村民时竟然将我的那篇文章以及未刊发的素材复印了许多份,逐一送到了每家每户手中。正是这一冒失的举动,让中国的农民伯伯们发现自己并不光荣的辛酸生活被我“曝光”了。尽管我在杂志中隐去了地名和人名,尽管个中悲情故事在当地早已尽人皆知,人人不以为意,但当他们看到白纸黑字时仍旧十分不高兴,有的甚至愤怒至极。村民们的这些反应并非不能理解,他们有自己的舆论小环境和审丑标准,同时又没有能力把握你在文章中究竟想要表达什么,断章取义也属正常。而被报道对他们来说更意味着种种不确定性,一切足以令他们不安。在此情形下,你不能不通人情地说我是在通过你们的苦难生活为中国农民的命运鼓与呼。即使是出于好意,我也没有权利要求他人为这个时代的进步多做牺牲。一切猝不及防。如果美国记者当时没有复印相关材料满村子找人对号入座,我与村民们的关系至少不会一度弄得这么糟糕。有猎户害怕我“曝光”了他偷猎将会受到惩罚,于是要求我赔偿可能的损失;有村民认为我记了他“旧仇”,要不怎么连外国记者都带来了?甚至有人说为我在村口准备了锄头……而我当时又未在现场,不能向他们好好解释或者补偿他们。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自序 我的村庄我的国(3)另一方面,似乎我又得感谢来访的美国记者,正是他将我的村庄推进了国际视野。就在我抵达法国没多久,这家美国报纸出版了“中国发展三部曲”的长篇专题,而我的文章《一个村庄里的中国》即是其中《后进的中国》之全貌。几位村民包括我父母阳光满脸的照片出现在美国的报纸上。而且,报道还配了一幅只有两个地名的中国地图:一个是标着圆点的北京,一个是标着圆点的我的村庄。不瞒读者,虽然我并不认为北京的分量比我的村庄重——北京是政治意义上的首都,而我的村庄是我的心都——但当我在地图上看到这个村庄与北京平起平坐时,仍然抑制不住内心一点点可怜的虚荣与欢喜。当然,我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如前所述,因为美国记者的鲁莽,使我一时间失去了那些村民们对我的好感。尽管这些乡亲最终会原谅我,但是这次“带路党”的经历使我和我的村子有了一种难以启齿的隔膜。如此横生枝节或多或少让我自觉无趣,渐渐消隐了继续写下去的热情。再后来,我甚至厌恶回到这个村庄,因为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我时常为自己生长在杏花春雨的江南乡下而庆幸,然而不幸的是,当我怀着乡愁游学归来,再次回到我的村庄时,发现我梦中的精神家园近乎无存。出国前,我曾经历过一次家里的老房子因移民建镇被拆得一干二净时的空空荡荡,谁知到如今连山川也变了颜色:河流和道路一样都被荒草淹没,村里的山地被村干部以极其低廉的价格莫名其妙地卖掉七十年,甚至连村庄附近长了一两百年的古树也被树贩子卖到沿海某省美化环境去了。甘地曾经说过,“就物质生活而言,我的村庄就是世界;就精神生活而言,世界就是我的村庄”。其实“我的村庄就是世界”何尝不是一种精神生活。一个人,如果深爱着一个村庄,你摧毁了他的村庄,也是在摧毁他的精神世界。电影里那位甘愿与船同沉的“海上钢琴师”不正是如此么?当这生命的摇篮沉沦时,我又一次感到了失去家园之痛。也正是因为这种耻辱和失落,有一次当我有事路过这个阔别已久的村庄时,我竟然只待了短短十几分钟——不是因为我匆忙,而是因为故乡不再。还记得海子吗?1989年春天,诗人回了一趟安徽老家,感到了巨大的荒凉,“有些你熟悉的东西再也找不到了……你在家乡完全成了个陌生人”。(三)然而,生活又是那样神奇,那些你仿佛已经忘记去做的事情、被抛弃的理想,总会派出信使,在你睡着的时候来敲你的门。出国留学之前,我曾通读了十二卷本《胡适文集》。这套书让我有机会静下来,告别日日繁忙的工作,就像传说中的印第安人一样停下来“等一等自己的灵魂”,找回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无意有缘的是,在我几年间日日辛苦写完了百余万字的评论,回国后认真读完的另一套书同样与胡适有关。这是因为我在南开讲授一门新闻评论的课程,内容包括上世纪三十年代胡适主编的《独立评论》。近一百年前的中国,那是一个多么似曾相识的时代!我常常想,今日中国人若想找到中国的前途,不妨从当年被日军侵华中断的诸多时论中去找,去那个开放而真诚的年代里找,许多观点足够自由与深刻。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自序 我的村庄我的国(4)同样是在《独立评论》上,我读到了在今日中国一度成为“显学”的“三农问题”。从理论到实证,当时的许多学者、官员以及学生都参与其中。而在若干相关文章中,给我触动最大的莫过于农学家董时进发表在1932年的《乡居杂记》系列评论。正是这组评论的开篇让我重新拾起了归乡的热情:我素来认为要知道乡村的秘密,和农民的隐情,惟有到乡下去居住,并且最好是到自己的本乡本土去居住。依着表格到乡下去从事调查,只能得到正式的答案。正式的答案,多半不是真确的答案。我因为要明了乡间的情形起见,早想回到我乡村老家去住些日子——不是去做乡村调查,只是去居住,希望藉着居住,自然而然的认识乡下。感谢《独立评论》,它让我有幸认识了几十年来在中国一直被忽略与淡忘了的董时进;感谢董时进,因了他“到本乡本土去居住”的建议,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我终于离开了紧张而喧闹的都市,独自回到了故乡幽僻荒远的村庄,继续我七年前未完成的旅程。很显然,相较奥运,我更关注命运。心想虽然物质层面的故乡不再,但故乡的人还在。也是因为写到董时进,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的熊景明老师找到了我。2009年年初,在网上读到我的相关文章后,景明老师对董时进也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并且尽可能多地帮我搜集中英文资料,希望我在随后路过香港时去取。景明是一个对事业对朋友有着无比热忱的人,她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如果你找到了喜欢做的工作,就等于一天也不用工作”。是啊,近十年来,我过的何尝不是如此简单而快乐的生活!最为巧合的是,端午节去景明家中作客,竟意外发现我俩同一天生日,她长我三十岁,而且农历生日是各自老家的小年。感谢命运,因为寻书与写作,我的生活总是充满奇遇。(四)由于心中一直有这样一个愿望,又受了董时进先生文章的启发与鼓励,2008年学校一放暑假我便动身回了老家,继续做一些调查与随访。一个多月后,我回到城里,并在MSN上遇到了《南方都市报》的何雪峰兄。雪峰兄做事利落,又是个热心肠,当他知道我回乡写作的打算,二话不说便邀请我在评论周刊上开一个“乡村纪事”的专栏,“写一年不就是一部书稿吗?”有这样一个专栏催自己完成一部书稿,我当然求之不得,即刻应允。就这样,这个专栏一直写到了现在,远超过了当时的一年计划。只是限于篇幅,每次完稿后我都会提前做不少删节。过去几年,由于稿约太多,有时候我一天会写三四篇评论,论速度也算是倚马可待。而现在,三四天也只能写一篇乡村专栏。一来稿子写得长,每期差不多都有四千字左右;二来精耕细作,翻阅搜集到的资料、淘旧书、打电话核实、在网上讨论,真可谓费时费力。至于写作方法,我也想有些自己的尝试,即我所谓的“三通主义”:一是时间上打通。本书所要涉及的内容,既有我三十余年的亲身生活阅历与见证,有过去六十年中国农村建设的荣辱与沉浮,同时不忘打捞民国时期那一代乡村建设者的努力与挫折,即我说的打通三十年、六十年与一百年。简单说,借着乡村这个题材,我试图以自己的方式解释二十世纪的中国历史,探寻历史何以至此。二是地理上打通。我出生在乡村,后来进了城,又出国留学,跑了些地方,我不想在写作中辜负这种阔远。这也决定了本书写作是以我老家农村为原点,扩散到周围村庄、一个县、一个省乃至全国,包括我所亲历的城市文明、我所了解的国外乡村生活。三是理性与感性打通。我实在无法用行话来写作,正如我过去无法用新华体去写新闻。现在同样做不了那种只讲枯涩道理而淹没自己个性,甚至隐藏写作情感的学问。我只能一如既往,坚持我所坚持,一方面在材料与逻辑上做足工夫;另一方面也要让读者看到我的写作不只是一种理性的思考,还是一种关乎心灵的生活。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自序 我的村庄我的国(5)几年间不断回到乡村,也是我不断思考与修正观点的过程。十年前我认为我的村庄很快就要消失,不过后来我慢慢改变了主意。正如我提到的法国人在大规模城市化过程中重拾乡村主义一样,我同样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回到乡下去,我也会尽可能多地回到乡下去住。我看到乡村沦陷,也看到乡村在生长。(五)我的家乡在历史上堪称毫不起眼;她从没出过有名的物理学家、溜冰选手或总统;此地人多半是人性社会中极不显眼的金子;伐木工人、农夫、渔夫、长工、小工匠与制作扫帚的人……不善狡诈,拙于温柔,此外还有一份感动人心的耐性。就在本书即将完成的时候,我终于抽空读完德国作家齐格飞·蓝茨的《我的小村如此多情》,并时常为里面的嗜书魔击退敌人的故事、乡间愉快的葬礼慨叹不已。大概六十多年前,蓝茨在书中虚构了一个叫苏莱肯的村庄,并且为它杜撰了二十个意味深长的故事。据说,蓝茨是为了让新婚妻子认识他的故乡,爱上他的亲友,才写的这本书。里面有对人性宽厚而幽默的嘲讽,有对自然与传统价值的脉脉温情,以及对工业社会的审慎质疑。如蓝茨所述,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故事他完成了对乡土含蓄的爱意表达。书是几年前在香港买的,之所以直到最近才开始读它,是因为我过于享受这个书名,以至于我都不忍心去翻开。和苏莱肯不同的是,小堡村却是真实的。我能在GOOGLE地图上精确地标出它的经度和纬度。它至今依旧贫穷落后,没有水泥路,没有公共路灯,每次回去都让我有一种深彻骨髓的痛感。偶尔,我也会问自己为什么经常回来。当然我自己更清楚的是,我愿意花几年时间来写这本书,既是因为我有着诠释时代的热忱,也有着敝帚自珍的心结。我的村庄是一个能够让我褪去浮华、回归安宁的所在。我常和朋友们谈起,夏夜,每当我躺在故乡的屋顶上,看满天繁星,我的生命仿佛立即回到原点,人生的一切苦楚都烟消云散了。有件事我一直难以释怀。八十年代读中学的时候,我曾经迷恋写诗,并在学校创办了文学社。有一天我去上学,正好与村里的一位伯伯同路。一路上我们不经意地聊着。当这位伯伯问我将来有何打算时,我毫不犹豫地回答“给你们写诗啊”。我天真地以为这位伯伯会夸我关心农民命运、有理想,然而得到的却是一声叹息——“写诗有什么用?我们又看不懂。”那是我年少时刻骨铭心的一幕。我知道,那位农民伯伯同样是看不懂这本《一个村庄里的中国》的。可我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呢?我已经将我的生命交付给我的文字。这方面我真的是有负父老乡亲了。如果我做官或者经商,对于他们的命运会有货真价实、立竿见影的改变。至少我不必像过去这一年那样,为了修好村口几里长的乡间公路,还要一次次东奔西走,找有关部门喝酒求情。而作为一个时代的观察者与书写者,我所能希望的是有更多的人能够关心农民,关心每个具体的人的命运,了解这片土地,以谋求一个村庄乃至一个国家的改变。“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这让我爱到绝望的十六个字,仿佛浓缩了我在江南乡下的所有美好记忆,甚至包括一些并不存在的记忆。漫山遍野的栀子花、映山红,翩翩飞舞的蝴蝶与蜻蜓,各种不知名的树丛与野果……少不更事,总想着去外面的世界闯荡,那时候不知道自己内心埋下了怎样一粒乡愁的种子。时至今日,当这粒乡愁的种子已经长成大树,我更能体会为什么乡愁是所有痛苦中最为高尚的痛苦,是可以恩泽灵魂的无私之欲。带一本书回家乡,也算是了却平生一个心愿。愿我的故乡和所有人的故乡永远阳光明媚,空气清新,万物生长;也愿我几年来的这点思考与写作,能够为读者呈现更多真实的大历史与小历史,打开一段温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熊培云2011年8月20日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1.谁人故乡不沦陷?(1)天无私覆也,地无私载也,日月无私烛也,四时无私行也。行其德而万物得遂长焉。——《吕氏春秋》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罗素《幸福之路》“我刚刚离开我的摇篮,世界已经面目全非。”大约在两百多年前,当夏多布里昂回到湿漉漉的布列塔尼故乡时,曾经这样感慨。因为在那里,作家再也寻找不到“儿时的圣马洛了”,小时候曾在船舶的缆索间玩耍,现在港内看不到船;而自己出生时的公馆也已经变成了旅店。故乡,游子梦里的天堂,和作家远去的岁月一起,一去不返。作为一个异乡人,我曾经在一个雨水涟涟的季节穿行大西洋边的圣马洛。那几天圣马洛正在举行一场帆船比赛,满街都是敲锣打鼓的人。到了晚上,更是热闹非凡。孤身一人,远在异国,虽然当时我还没有认真读过夏多布里昂的许多作品,但对他笔下 “望不见故乡,望不见童年”的伤感却一点也不陌生。无论是在那次旅行之前,还是之后,我都体会到了那种因失去故土家园而独有的刻骨铭心的疼痛。和夏多布里昂不同的是,在我的疼痛里不仅有失去故土的惆怅,更有失去故土的羞耻。一切是那么猝不及防地发生了,而且是在一个风平浪静的年代里,这里没有硝烟蔽日的战争,没有饿断人肠的饥荒,更没有手握刺刀一进村子就牵猪抢鸡的日本兵。故乡的方尖碑我在江南乡下生长了17年,和我的农民父亲一样,曾经向往城市没有泥水的生活。然而当我终于提着笔杆子进城,发现这里不过住着一群有房屋没家园的可怜虫。只有乡村,才是游子栖息灵魂与双足的地方。疲惫的时候,我不必像城里人一样去桑拿房或歌舞厅,我只要买张还乡的车票便可以了。回到村子里,就像回到电影《海上钢琴师》里的那艘轮船之上。望着童年的老房子,无论在外面的世界有多少挫折困苦,即使失去一切,都有信心从头再来。又因为,我原本一无所有,或者我并不需要那么多。不幸的是,2000年以后,当老家的房屋被移民建镇的风潮彻底淹没时,我栖居乡村的信心与骄傲已荡然无存。曾经生养我的村庄如今变成一片废墟,我从此成了一个在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失去了村庄的流浪汉。(《寻访罗曼·罗兰》)在法国克莱蒙西寻访罗曼·罗兰时,我同样暗自感叹。在我的精神世界里,此后几年间在老家发生的一件事比拆房子还要严重,那就是村子里的一些古树被远道而来的树贩子连根盘走。坦率说,尽管我也时常遭遇人生的挫折,但很少失去内心的安宁。然而,当我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知道老家的古树早在几年前便被人强买一空,其时内心不可不谓翻江倒海,无以诉说。我曾经看过一部名为《柠檬树》(Lemon Tree)的以色列电影:巴勒斯坦女果园主萨玛,为了保卫自己的果树,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新邻居、以色列国防部长告上法庭,因为以色列当局出于安全考虑要砍她的果树。尽管以色列当局表示将给予萨玛足额的补偿,但在她看来,这些柠檬树不仅有自己的记忆和生命,同时也是她与父亲甜蜜生活的见证者与给予者,而这一切是任何钱财都无法补偿的。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有一些难以割舍的人与事。对于我来说,最能牵动我的故乡之物,便是村边晒场上的那棵老树。它有几十米高,不仅在我孩提时代给了我昂扬挺拔的斗志,同样见证了这个村庄的几百年历史;而当我有朝一日离开故土、远足他乡,它又是那样温情满满,成为游子望乡之时的归所。就像《乱世佳人》里陶乐庄园里的大树,总会让离乱中的孩子挂念,梦萦魂牵。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1.谁人故乡不沦陷?(2)没有树,土地会失去灵魂。在我眼里,晒场边上这棵高大挺拔的古树之于这个村庄的价值,无异于方尖碑之于协和广场,埃菲尔铁塔之于巴黎,即使是出于审美或者某种心理层面的需要,它也应该永远留存。记忆中,这棵大树同时支撑起了这个村庄的公共空间。尤其是在耕作季节,劳累的人们多会在这里休息、闲聊,而那些伸出地面的巨大树根也为大家提供了天然的长条板凳。据村里的老人们说,早在几代以前,曾经有人想卖掉这棵树,一位有公益心的老人便自己掏了钱将这棵树买了下来,目的就是为了让子孙后代忙完农活时有个好地方乘凉。就是这样一棵古树,被树贩子里应外合,名义上以“2000元”(最初是1000元)的价格在光天化日之下连根刨出,然后运走。回想上世纪八十年代,我曾经在这棵大树旁,边收割水稻,边听崔健的《一无所有》,与父母在田间地头忙着“双抢”。而现在,虽然表面上我在城市里过得意气风发,掸去了泥土,却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心底的家园。“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离开乡村的游子写下了“故乡沦陷”的文字。他们站在中国与世界的不同地方发问——为什么我们曾经“热爱的故乡”,变成了一个自己不愿回去或回不去的地方?两种“得罪人”2008年,我先后回了三次老家。第一次是在春天,年少时的一位好朋友开着车将我送回小堡村。然而,在村里我只待了十几分钟,因为这十几分钟已足够我去看那个大坑了。好在我终于克服了内心的倦怠与艰难。这年夏天,为了给这个村庄做一些见证与记录,我重新回到了乡下,并且在此居住了不短的一段时间,走访了些村民,发现他们也许更需要安慰。在这里,没有谁不为卖树之事唉声叹气,没有谁不为曾经与自己朝夕相伴的大树被人谋夺而“心中辣痛”。这年年底,当我又一次回到村里时,人们还在谈论发生在几年前的这桩令人羞耻的事情。一位外出打工的中年男子,甚至和我谈起自己如何试图呵护余下的树根,只希望它有朝一日能发新枝。而当年花钱救下这棵大树的,正是他的爷爷。其实谁都知道,那些曾经见证了几代人生命的树,自从被挖走后就再也不会回来了。如果在当时,村里奋力配合卖树的人知道此举会招来千夫所指,并且成为其一生的污点;如果村民们能够预想到古树被挖走后自己的内心将从此失去安宁,长痛痛于短痛,相信许多人会重新选择自己当时的态度。而在当时,村长就像“中了邪”,村民都像马铃薯一样散落一地,无依无靠、无人组织,三三两两的抗议,也都方生方死,寂寞如烟花。到最后,可怜这一村老少,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这棵大树被人削枝去桠,像个巨型弹弓一样装进长车,“运到江浙一带去”。由于车身过长,临出村时还撞坏了一户村民的屋角。而此前刚铺好的一段石子路,似乎也只是为了方便外贼前来偷运东西。从此往后,当面的质询也都变成了经年累月背后的耳语——村长何来如此动力与坚决,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不顾村民或明或暗的反对,以六七百元或一两千元的价格贱卖当地的一棵棵古树?北京一位在环保组织工作的朋友和我说,她有个亲戚在做这种缺德的生意。这种古树被卖到城里,好的能值一二十万元。当然,村民的反对也并不齐心,在我问及此事时,许多人都说自己当时之所以没有挺身而出,是因为“不愿得罪人”,全然忘了村长无视村民意见与权利,得罪诸位在先。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1.谁人故乡不沦陷?(3)关于是否“得罪人”这个问题,2009年春节我和一位村民有过交谈,他的逻辑很值得回味:“如果我反对村长卖树,那我就是和村长结了私仇,因为我的反对是针对村长个人的;而村长卖树不会和我结私仇,因为他得罪的是大家,而不是针对我个人。”在他看来,同样是“得罪人”,境界还不一样。但我又不得不承认,这个荒谬的逻辑解释了中国的许多问题。中国人不是公私不分,而是分得太精明了。这些古树当时之所以能被强行买走,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随着城市向农村的开放,村里的大多数青壮年农民常年都在外打工,对村里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疏于过问和了解。二是有恃无恐、内外勾结。据称在卖树之时,先是树贩子“绕村三日”,踏破反对人家的门槛,而后当地若干干部与混混又纷纷到场,名义上是来劝说村民卖树,实为施压,让村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据村里主张卖树的人说,自己当时也是给上级做了个顺水人情。三是村庄小,本不足20户人家,容易分化瓦解,任何反对卖树的声音都会显得很尖锐、很“得罪人”。除此之外,同姓、杂姓混居也是一个原因。尤其是在近几十年,村里本姓与浊姓家庭各占一半,虽然平时赌起钱来其乐融融,但具体到“卖祖业”这件事上,浊姓人家基本上没有“话事权”。而且,面对这种“得罪人”的事,他们也“乐得不说话”。高贵的糟粕树贩子当时看中了三个地方的古树:一是我在上面提到的居于晒场边上的大树,树底是村民集体乘凉与议事的好去处;二是村中旧祠堂后的树;三是村后坟山上的树。最后,尽管遭遇抵抗,前两处的树还是被连根卖掉。当村民们以“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反对卖树时,立即遭到训斥:“现在每家都有电扇了,如何还需要大树乘凉?”祖坟边上的几棵古树被保留了下来。它们没被卖掉,是因为有留守村中的壮士愿以祖宗之名誓死捍卫。几处古树的不同命运多少有点耐人寻味。财产集体所有与同宗同族都不足以阻挡权力与资本的合谋,倒是那几座孤零零的、私有的祖坟,那些曾经被视为封建糟粕的思想与观念,为这个村庄守住了一点底线,留得了一点尊严。的确,在今日中国,许多农民仍保留了一点朴素的信念,把关系到家族命运的祖坟看得和生命一样重要。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些祖坟像私有财产一样,直接对应到每户人家的具体权利,对应了具体的“责任人”,如果谁不去捍卫自己的祖坟,任人挖掘,不仅自己觉得在权利上吃亏,受了没顶的侮辱,同时也会被周围的人笑话,在乡间从此抬不起头。如上所述,我曾经因为自己在乡间自由无拘的生长而骄傲于世,无论漂泊到怎样的天涯水涯、异国他乡,终有一方灯火可以眺望,一片土地可以还乡。然而,因为这些古树的逝去,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时常无限伤感。2008年夏天乡居期前,我重上庐山,在白鹿洞书院看到一副对联:“傍百年树,读万卷书。”可叹的是,和许多珍爱家园的朋友一样,我们能读破万卷书,却无力护住这百年树。贩奴船每个村庄都是一座圆明园,里面都有奇珍异宝,都值得保留。然而,类似人文与生态悲剧并非只发生在我所在的村庄。近些年来,这种摧毁他人故乡的罪恶早在江西省乃至全国各地蔓延。2007年7月新华社编发的一篇报道,简要地描述了发生在江西的移栽古树案,追问什么样的古树被盗,那些古树名木被卖到了哪里?农村盗卖古树名木成风的背后,有着怎样的利益链?城市绿化巨大需求为何引发“大树进城”热?据警方透露,树贩子在一些乡镇偷盗或非法收购香樟树,以每棵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买下,贩运到浙江、上海等地牟取暴利。一些古树常常在一夜之间被连根拔起,不翼而飞。有些犯罪嫌疑人甚至开着大卡车和挖掘机公然进村挖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1.谁人故乡不沦陷?(4)人挪活,树挪死。曾经有记者采访非法倒卖大树、古树的树贩子,据称大树的死亡率很高,他们有时候买进十棵树甚至要死六七棵。如此高的死亡率,让我不禁想起了当年连接非洲大陆的贩奴船。事实上,即使侥幸活下来的树,也只留下一个光秃秃的树干,成了“断头树”或“骨架树”,早已没有了当年枝繁叶茂的万千气象。与此相关的时代背景是,在中国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近年来各大中小城市在绿化上都加大了政府投入,努力创建一个所谓生态良好的人居环境。尤其是一些大城市在建设“森林型生态城市”的口号下,热衷于“大树进城”,将那些在深山老林里生长了几十年甚至数百年的大树搬进城里。而一些房地产“大盘”,也以百年古树为“卖点”,标榜自己所建为生态小区之典范。据林业专家透露,不少进城的大树成活率很低,为了使移植进城的大树成活,需要为其“吊水”、“打针”,甚至盖起“空调房”,24小时不间断地喷水保持水分。即使是这样,还是有70%的大树最后变成了干柴。生活在城里的人为什么要买走乡村的古树,要去破坏当地的文化与生态?是金钱万能吗?在我了解到上述幕幕情景,以及深藏背后的弱肉强食与不择手段之后,如今每当我在城里看到哪个地方突然多了一棵古树,我首先想到的便是——这是谁的故乡被拐卖到了这个角落?而我的故乡又被那些唯利是图的家伙拐卖到了何方?在贩奴船里,它是生是死?许多善良的城里人在一棵棵移栽的古树上看到了风景;而我,只看到了偷窃、抢劫以及杀戮与残酷。“谁能不顾自己的家园,抛开记忆中的童年,谁能忍心看那昨日的忧愁,带走我们的笑容……”我时常怀想八十年代,怀想那个理性与心灵的花朵并蒂绽放的时代,以及那个时代里有爱也有家园的歌谣。没有谁愿意抛舍自己童年时的田园与记忆,没有谁愿意故作忧伤。尽管我所谈论的村庄原来也几乎一无所有,尽管它现在也在生长希望,然而,当我看到近年来故乡沦陷的种种,并且为此伤感时,我总是同样忍不住去想——笼罩在普通中国人身上的最真实的黑暗与无奈,不是遥远非洲的某场屠杀,不是地中海东岸的冤冤相报,甚至也不是外国势力对本土势力的觊觎,而是这片土地上的势如破竹的弱肉强食,沦陷了一座座城市,淹没了一个个村庄。抵制大树进城2011年3月,许多人又在抗议南京砍树的问题,它让我再次听到“南京!南京!”一般的悲鸣。持续几年的砍伐,对于多灾多难的南京城来说,无疑是又一场灾难——不只是生态灾难,也是人文灾难。民国时期种下的数以千计的法国梧桐,只因为某位官员的一两句话,便被削足斩首,痛何如哉!痛何如哉!将心比心,我是尤其能够深切体味南京市民失去大片梧桐树的悲痛的。我也非常喜欢法国梧桐,从中学校园到塞纳河畔,再回到现在居住的小区,我庆幸自己的生活一直有这些大树相伴。最美的是夏秋两季。烈日炎炎的时候,宽大的梧桐树叶为你遮出一片阴凉;待天渐凉,秋意已深,满地枯叶又让你在大自然的四季更替中感悟生命轮回,于凄凉中还能体味一丝温暖。而如果有人突然将这些树集体谋杀,甚至尸骨无存,你关于树的生命与生活,就在这停止了。让我深感不幸与不安的是,在相关新闻报道中,我读到有人建议通过“大树进城”的方式补救砍树给南京城带来的破坏。一切真应了“铡刀落在自己脖子上最重,落到别人脖子上最轻”这句话。为什么要如此剜肉补疮?也许,只有那些有着同理心的人,才能真正体会他人的痛苦。如果有人一棵棵买走南京城里的大树,相信南京人也会心痛。要建设,不要暴力;要美化,不要用暴力来美化。在随后的专栏文章中我呼吁受够了“建设暴力”的人们,抵制南京砍树的人们,也请一起抵制“大树进城”。成片大树被砍伐,让南京市民感受到家园沦陷的悲伤,如果由此再兴起一拨“大树进城”的浪潮,又将在弱肉强食中毁坏多少人的故乡?当越来越多的故乡成为游子回不去的地方,自私自利的人啊,你以为自己是在移栽古木与森林,实际上是在将他人的故乡下葬。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2.墓畔回忆录(1)喜欢阳光与海滩的法国人说:“La vie est belle(生活是美好的)。”当才子佳人们为自己常做一些拿不出手的“坏梦”而懊恼不已时,我却只有庆幸的份儿。在大多时候,我做的都是一些美梦,以至于我在上大学时竟情不自禁,发出“一夜无梦,无异于小死一回”的感慨。而我在这里所说的美梦,既不是什么异想天开的事业,也不是没有马赛克的春梦,而是无数次梦见自己在飞翔——以手为翅,或飞越大地山川,落于清风秋树,或引身而上,直问碧蓝天心。及至醒时,飞梦了无痕,虽觉惆怅无比,却也知道感恩,感恩这无以言说、无人体会的自由与超越之美。有一年,我甚至为此准备了一个绘图本,以记录自己不期而至的飞梦以及时有不同的“飞行原理”。然而,生活并非只有美梦。自从知道老家的古树被人拐卖之后,我也做了一些不好的梦、伤感的梦。比如,就在上一篇专栏文章在《南方都市报》发表后的转天中午,我安静地躺在沙发上,伴随着《乱世佳人》的主题曲My own true love入睡,便做了这样一个噩梦:我开车回到了乡下,载着几位村民到附近的一个村庄。在那里,我看到许多无根无顶的枯树正被装上一辆大卡车。突然,有一位村民对我说,那不是你家的枣树么?我听后一惊,便想去问个究竟,谁知怎么也追不上那辆车了。只见那车不顾一切冲向高地,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而我一向轻灵的双脚也像是被什么东西缠住,举步维艰。待终于走上山坡,坡上有家锯木场,询问主人,主人亦自称不知车子已驶向何处……在梦里,我拼命地想找回那棵树。然而,一切无济于事,竟至哭醒。假如我是一位电影导演,一定会拍这样一部电影,讲述一个像我这样的游子,在一个弱肉强食的年代里,徒劳无功地寻找一棵原本属于自己故乡与童年的树。而且我相信,拍摄这样一部电影,一定能在某种程度上反映这个时代真切的风貌,见证并且抚慰无数伤痛的心灵。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在漫长又如白驹过隙的人生之中,对于自己的生死,我们通常置之度外,并不畏惧。就像俏皮话里说的,我来到这世界上,并没想活着回去。维特根斯坦也说过,人是不会经历死的,因为凡是经历了死的都已经不是人了。我们虽不亲身经历死却见证了无数的生离死别,故土不再,亲人不再,往昔不再。我们畏惧的是,在自己活着的时候守不住那些美好的事物。而且,我们无一不面对这些,无一不在各自的有生之年,年复一年见证死,见证美的消亡,任凭她在可望不可及处褪尽容颜,谢了芳菲,或像金色流沙从指间流逝。就这样日复一日,一次次近乎绝望地体验什么是“人生因为有美,所以注定是悲剧”(王尔德)。两棵树细心的读者会留意到,在我上面叙述的梦里有两棵树的影子。一棵是前文提到的立于村南晒场上的被人拐卖的古树,它高大挺拔,气宇轩昂;另一棵则是我自家的枣树。两种意象揉合在一起,成就了一个有根有据的梦里故事。谓之“有根有据”,是因为它们或多或少与我年少时的生活经验与感受有关。就像革命时期的电影《小兵张嘎》描述的那样,乡下男孩子们最喜欢且最擅长的户外运动就是爬树。我有一些朋友,谈到自己做的噩梦时总免不了有“从树上掉下来”的情节,而我却是不劳烦夜里做梦,便在大白天里直接从树上掉了下来。在我记忆中,两次最危险的事情都发生在夏天,一个采摘的季节: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2.墓畔回忆录(2)一次是在摘桑葚时,不留神从一棵桑树上掉下,好在肚皮有阻力,身体弹性好,当时只掉到了一半,就被树枝挡住了;另一次则是站在自家高高的枣树枝上,就在我划船一般摇向树梢之末,去摘那些熟得发裂的红枣时,谁知这树枝不堪承受,放低身段反抗,将我甩到了邻家的瓦屋顶上,做了一回“屋顶上的骑兵”。没有果树,何来伊甸园?在乡下,果树就是果树,它们与人为邻,应季开花,应季授粉,也被应季采摘。相较而言,这些树在城里的命运则大不相同。只要你稍加留心,就不难发现,在一些小区里或多或少也会有几棵果树,只是它们所结下的果实多半会烂在枝头,无人过问,无人采摘。甚至在冬风萧瑟、白雪皑皑的时候,你仍然会看到上面挂着许多腐烂了的果实。之所以如此,想来一是因为如今物质充裕,城里人已经彻底告别了从前的饥饿;二是因为城里人的生活充分商品化或者买卖化,人们习惯通过购买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因此可以无视大自然触手可及的赠与,任凭窗外的果实“从夏留到秋,秋留到冬”,窸窸窣窣,自生自灭。采摘这一门古老的生活技艺,被他们忘得一干二净。梭罗在《瓦尔登湖》中感慨:大多数人,即使是在这个比较自由的国土上的人们,也仅仅因为无知和错误,满载着虚构的忧虑,忙不完的粗活,却不能采集生命的美果。操劳过度,使他们的手指粗笨了,颤抖得又太厉害,不适于采摘了。又或许是,在许多城里人眼中,再好的果树也只是风景树。就像中国一些大大小小的城市里,虽然也有万家灯火,但它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那都只是一道风景。我也因此时常在想,以人与物为风景,失去了也不在意,不正是城市里陌生与疏离随处可见的缘由与写实?许多人,虽然做了几十年的老邻居,偶尔也会互相闻见隔壁的一点点响动,一点点悲喜,却永不相识。祖母坟可怜故乡这些桑树与枣树,在2000年前后因为村庄“移民建镇”被整体性搬迁,从此人气散尽,少了生机。当村民们将原来的宅基地还给了大自然,这些果树很快被野草与藤条吞噬,没两年便一一枯死了。对我而言,由于桑树离旧宅较远,谈不上有什么刻骨铭心的记忆,倒是自家门前的那棵枣树,曾经朝夕相伴,所以一直留存内心。大学毕业那年,我曾经发表过一篇纪念祖母的短文,也算是一篇简略的“墓畔回忆录”,着重叙述了祖母与枣树的故事,以及注定会影响我一生的十七岁那年的成长。岁月悠悠,往事如昨,转眼间大学快毕业了。四年来,每当我在校园里低眉垂首,爱得忧郁、想得惆怅时,我总会想起我的祖母。无论我漂泊到哪里,只要想到她,我就不会寂寞无援,就不会在现实的羁绊间踌躇不前。……祖母是患了场急病死的,前一天祖母对父亲说肚子不舒服,父亲没大在意,抑或因为家境并不宽裕,心想人老了总会有些不适的。祖母淡淡地叹了口气,似乎也没放在心上。然而第二天,祖母的病情急转直下,当附近的乡村医生束手无策时,父亲已经慌了手脚。我这一生,永远不会忘记祖母临终时的情形,和半路上我可怜的父亲叫天无力的绝望与苦痛。当时父亲和姑姑用板车推着祖母沿着弯曲的山路正一步紧似一步地往医院赶……祖母终于来不及抢救,死在了半路上。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2.墓畔回忆录(3)……我对自己严格到残酷的地步,我只许努力学习,不能有半点偷懒与欢娱。上完晚自习,我甚至会爬上教学楼的楼顶,在黑漆漆的夜幕里朝着生养我的村庄跪拜。为我死去的祖母默哀,并藉此鞭策自己负重前行,使受伤负罪的心有所慰安。……徐志摩说:“所以不曾经历过精神或心灵的大变的人们,只是在生命的户外徘徊,也许偶尔猜想到几分墙内的动静,但总是浮的浅的,不切实的,甚至是完全隔膜的。”此时我才明白其中的深意。在人生或许空虚的幻梦中,祖母的死,毕竟是陡起的奇峰,开始激励我这彷徨者,使我渐渐感悟到一些幻里的真、虚里的实,并在这片痛苦而宁静的天空底下,穿越人生的浮华和肤浅,开始我真正生命的历程。(《祖母坟》)“曾经以为我的家,是一张张的票根,撕开后展开旅程,投入另外一个陌生……”亲爱的读者,我不能说这寥寥几段文字能准确反映我在乡村寂寞而清贫的生活,但它扼要且真切地记载了我的一段心路历程。而且,在那个动荡的、高唱《驿动的心》的年代里,我内心所受的煎熬事实上远甚于此。感谢生活,这段痛苦的经历并没有擦去我内心的明亮与自由,而是让我切实地体悟了底层社会的艰辛,一代代勇往直前的奋进与担当,并由此视同时代的所有奋斗者若当年之我,心怀宽容与慈悲,理解他们的成就与挫折,以及所走过的弯路。祖坟偎依着村庄我的祖母被葬在这个村庄的几棵古树底下,这里算是村庄的“公墓”了。相较于那些地震波一样向外扩张的大而无当的城市而言,乡村世界的一个美好就在于“祖坟偎依着村庄”。站在自家屋顶上,你可以看到这里的一切生命,以及他们最终的归宿。事实上,这也是当年我时常在巴黎城内的几个墓地里徜徉流连,久久不愿离去之原因所在。巴黎不仅让我体验了镂刻千年时光的城市之美,也让我看到了“祖坟偎依着村庄”的乡村之美与人道之美。若干年后,在我真如祖母所愿,有了一些出息时,我也曾经多次想过为祖母修一座坟、竖一块墓碑。然而,每要行动之时,总又少了些动力。这自然不是受制于我的懒惰与漫不经心,而是因为我年少时在乡村的一些所见所闻。小时候在老家周围青石墓碑随处可见,只是它们多半不是立在坟地之中,而是被附近的村民就地取材,或被支在水塘里用来洗衣服、铺路或是被砌了猪栏。如此悲凉的光景,甚至不若武林豪杰墓之“无花无酒锄作田”。而这种身不由己,对未来的不安,在我读到杨继绳先生《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一书时更是心有戚戚焉。在《墓碑》序言中,作者深情地谈到自己的父亲,并且“在摆脱蒙骗和追求真实的努力中”,一步一步地弄清楚了“父亲死去的社会背景”。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乡村兴起了“为先人修建墓碑的风气”,杨继绳也一直想给自己的父亲立一块墓碑,然而,每当想起家乡1958年以来的那些墓碑的命运,总也免不了打退堂鼓:“有的被拆来修建水利设施,有的在大炼钢铁中用来做土高炉的底座,有的则铺在路上任千人踩、万人踏。”所以,与其如此,不如在心里为先人立碑,“至少它不会遭人践踏,也不会被人拆除”。如果能被诉诸文字,当然更好,因为“即使我在这个世界消失了,这个文字表达的心声,将存留在世界各地的一些大图书馆中”。原谅我在这里连篇累牍地谈论自己过去的一点心事。透过它,您也许已经支离破碎地了解到我,一个生长于乡村的平凡生命,如何因为年少之时的家庭变故,完成了自己鲜为人知的成年礼;如何因为要担起一户贫穷人家的生活重负,放下锄头与诗歌,从寂寞自在的乡村遁入城市;如何将这时代的贫困与不公的罪恶,简化为加诸一己之身的责罚。在接下来的章节里,我还将与诸位一起见证的是,近百余年、六十年、三十年来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中国乡民,各自通过怎样的方式一次次离开他们爱与恨交织的土地,留下如今一个个偶尔喧哗却常年空空荡荡的村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3. 为什么不是农民拥有土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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