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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瑞安25-6

作者:温瑞安 字数:11601 更新:2023-10-09 20:24:13

窗外夜色将明未明,仿佛出的那一边有人吐了一口血,在适当的时候会一跃而成为一颗圆心。铁手和猛禽在看“飘红小记”。“飘红小记”装订成一册,但里边却分成三集,显然是分二个不同的时期记下来的。铁游夏和刘猛禽当然先按照秩序,看第一集。这第一集首页写下了“晓红”二字,大概在记下里边内容时的心情,也像破晓时分那样的红一般的喜不自胜、锐不可当吧?“晓红”黑字体绢秀,勾勒问自具一股英气,而逗撇间又流露出一股娇憨的媚意,有些句子,闪烁着惊艳般的才情;有的想法,交织着无法按捺的才气。有时像一首歌,有的像一句诗,像一记绝笔,透露着风华与风情。虽然这些到了第二集“乱红”后,已全变成了风霜与沧桑。猛禽和铁手在这迫促的时间里,当然无法一一详读“飘红小记”,他们当然也不及一一抄誊“晓红篇”的内容,琐记,可是,当铁手神捕与黑夜鬼捕读罢此集,掩卷冥思,不胜追回之时,心中所出现札记里的情和物,人和事,不仅是浮光掠影,也是永志难忘的。在“飘红小记”首篇“晓红”里,摇红姑娘大致上是这样记下了她那扬眉的岁月。惨绿的遭际:她有一个十分愉快的童年和相当愉快的少年。那时候,她母亲依然在生。摇红的娘是“山东神枪会”孙家外系“安乐堂”堂主公孙自食的掌上明珠:公孙小娘。公孙小娘貌美如花,不但在武林中是出名的美女,在江湖上受到年青侠客,名士的爱慕与追求,连”神枪会”里各堂子弟,高手,也有不少人拜倒在公孙小娘的石榴裙下。公孙小娘不但人美,人心也好,广结人缘,门里门外,大家都疼爱她。她还得到乃父”一柱擎天”公孙自食的真传,轻功极佳,还精通“弹指听声,听音辨穴,金钗索命、银针度活”四大诀法,不但能文,而且能武,非但贤慧,又有侠裂义气,正是人人称羡最后,因为“神枪会”中主事一切的“一贯堂”堂中三大堂主之一的公孙落寞大力撮合之故,公孙小娘终于下嫁“一言堂”中出类拔萃但比她年长许多的战士:孙疆。公办小娘与孙疆共结鸳盟之后,孙疆事业,更是蒸蒸日上,不久,原来主持“一言堂”的总堂主“三刀六洞,一枪七杀”孙自烬,在歼灭“乌有帮”吴氏兄弟十八骑一役中,为“四分半坛”陈氏昆仲伏袭,回返总堂,饮恨而殁。孙疆迅速摆升为“一言堂”总堂主,因其过人威望,以及出手声势,江湖上已多称他为“山君”而不名。孙疆因得公孙小娘及所需的“安乐堂”资源供应,源源不绝,加上孙氏夫妇,对外持内,都头头是道,“一言堂”及“山君”声名,更是不胫而走,扶摇直上,而且权力和影响力也愈来愈大。这时际,摇红便出生了。摇红出世之前,好像还有一个哥哥,叫做孙兵,但才诞生不久便天折了。为此,孙疆夫妇都待摇红为至宝。那时候,孙疆的性情并未变得像后来的暴戾和嗜杀,对妻女呵护备至,一家人过得十分和睦思爱。——对于摇红本身成长以前,尤其是在她懂事之前的事迹,在“手记”里只是略作记述,并不详尽,那是因为她年纪还小.就算是父母结合时候的种种事迹,她也多是从风闻中听说的。不过,关于这段“一言堂”与“安乐堂”的传说与软闻,年纪较长的铁手和猛禽,都不陌生,耳熟能详。的确,直至她未及以弃前的一段少年岁月,她仍是在十分幸福。充满关爱的气氛下渡过。公孙小娘多携同她到“娘家”渡过。外公对她,疼宠有加,而且“安乐堂”资源丰富,亲系众多,谁都对这位冰雪聪明而又有闭月羞花之容的小女孩,疼惜呵护,使她纯真的童稚,惨绿的少年岁月,过得十分丰富,温馨而多采多姿。那时候,孙家嫡系和外系的人常聚于一堂,包括长孙。公孙、仲孙的亲友,多在“安乐堂”欢聚,——安乐堂,真可谓是东北武林中一块“安居乐业”之天堂。对于孙摇红,在“安乐堂”的岁月,都是平安,快乐的。那儿有疼她的亲人、长辈,同伴,丫鬟、家丁,一家子乐也融融。在夏天,他们在荷塘捉青蛙,在草坪放风筝,四婶静静地给她吃的莲子冰糖,青虎表哥偷偷塞给她的泥塑娃娃在许多仲夏之夜,摇着扇听大人们真的和假的故事,不觉神往……大家都特别疼她。在冬天,有一年下了一场瑞雪,梅花都在一夜间吐艳,万树千技挂满了冰花,青霞表叔特别送了给她一座刻着她生肖的冰雕,六叔私下买了件连帽金红碎花滚绒袄给她过年……那一年,爆竹欢天,一地的白雪点缀了破碎的红喜。——谁都喜欢这善解人意,俏丽可人而又擅吹笙编曲的小女孩。她喜欢替庭园里的花花树树取名字,连猫猫狗狗也不放过。她如果喜欢一颗果子,眼看它长大了,成熟了,她也不舍得吃,当它是活的,有生命的,别人吃了它她也会为它哭。有次她骗一向十分疼爱她的“奶娘”何大妈,梨子因为受了她情之所钟,还“展出”了她的名字来。何大妈对她的活初不以意,不料往梨树下一站,霍然真的看到梨子的黄绿相间处,真的呈现了个“红”字。可把她唬得不敢再吃梨,甚至连水果都不敢吃了。后来还是“十二叔”孙巨阳为何大妈开解:说那“红”字想必是摇红姑娘拿纸儿写了先贴上去的,梨经久日晒雨淋,日渐成熟,撕去纸儿,那“红”字自然就呈现不同色泽,仿似与生俱来一般。博学多闻,机智过人的孙十二叔这一说,才释了何大妈之疑。那些日子里,摇红爱笑爱闹,与手帕交公孙邀红乘舟采荷,临风钓雪,朝阳喂雀,夕照吹签,日子不知过得多写意,后来她年纪稍长,家里亦有些了些转变。那当然是不愉快的递变。但不快之变迁却来自快意平生的男子。因为“安乐堂”里,出现了两个非常出色的人物,两人都很年轻,两人都很不凡。一个叫孙青霞。一个叫公孙扬眉。孙青霞那时候大约二十余岁,原本是神枪会里“拿威堂”的后起之秀,但他好像是因为不喜欢“拿威堂”的杀伐过重,故向负责决策的“一贯堂”提出内调至“安乐堂”;这可能也因他一向对堂主公孙自食为人仰仪之故。这人非常与众不同。山东孙家的人都以枪法成名,他偏练出绝世的剑法,独创一格,一路进攻,绝少防守,名为“一直剑”。他的剑法就像是流出来的,而不似是刺出来的。他的动作也似是流出来的,而不是做出来的。连她的娘亲也忍不住如此赞他的轻功:“看到他那么美妙的身法,还以为自己是残废的。”可是孙青霞对她娘亲更是心仪。他曾对孙巨阳孙十二步盛赞过公孙小娘:“那么高雅曼妙的气质,谁也模仿不来,跟她站在一起,好像自己是从地底里长出来的,一身是泥。”当时,孙青霞在武林中已很有名。他的武功很好,击败强敌无算。当然,也树敌无数。他出名除了因为战绩,也因为他风流之故。凡他过处,都留下薄幸之名。到处留情。但他的情也似风过不留痕。由于他过于不同凡响,曲高和寡,又有拈花惹草浪子之名,且出手又过于凌厉利辣,决不纵敌,也不姑息养好,故他的宿敌,甚至同门都背里称之为“淫情剑魔”。他不管。也不理。他才不在乎这个。他自觉没有对不起人,就不管人家怎么想。——仿佛只要他喜欢你,看得起你,你叫他“王八蛋”他也没关系,如果他不喜欢你.憎恶你,就算你向他趴地叩头大叫“大爷”、“大侠”,他也一剑要你的命!他就是这种人。摇红的娘也很欣喜孙青霞。有次她听娘亲跟十二叔孙巨阳说过:“只有这样卓尔不凡的人,才能光大咱们‘山东神枪会孙家’的门楣。”另一个人,可比孙青霞更年少。那时候,他完全是名符其实鲜衣怒马、快意恩仇的惨绿少年:他是公孙扬眉!公孙扬眉是六叔公孙余酩的儿子。独子。他跟孙摇红一样,都是集万千宠爱在一身的“神枪会”新锐。公孙扬眉是个爱扬眉的少年。他的眉很漂亮,像两片黑色的羽毛。他深受孙青霞影响,舍枪法而练剑法为主,而且,很早就在“神枪会”群杰中脱颖而出,他自创一套“扬眉剑法”,未到二十岁已转战东北,博得声名,还三人京师,不胜无归,不但早已扬了眉,还成了名。那可正是英雄年少们“扬眉剑出鞘”之时刻。可是,这两个男人,日后对“神枪会”(尤其“安乐堂”与“一言堂”)影响甚矩,对孙摇红母女的一生,影响更大!3.娥眉赋入画公孙扬眉在他惨绿少年时,已扬眉吐气,在武林中争了一席之地。如果说孙青霞原是“神枪会”中“拿威堂”的英雄,那么,公孙扬眉摆明了就是“安乐堂”的侠少。两人都飞扬侠烈。两人都教人触目。两人年纪大约相差十岁,但在一次比斗后(没有人能得悉那一场比拼的结果)两人更是惺惺相惜,相互推重。且相交莫逆。不过,孙摇红认识公孙扬眉,却不是先见面,而是透过画。她先欣赏的不是公孙扬眉的人,而是他的画。她从手帕交公孙邀红那儿看到了好些画。有的是山水。(怎么画山水也也画得那么激情,而且有志气!)有的是花木。(怎么画花花草草,也绘得那么有感情,而且还注入了深情!?”)有的是仕女图。孙摇红最欣赏的是他画的女子:(怎么这么像我!)(他见过我呜!?)(他是谁呢?)摇红这样欣赏着画,发现每一张仕女图的女子,的确都很像是她,不觉脸颊也微微烧烫起来了。连何大妈、孙十二叔,邀红、小红……都觉得他画得像她。“一颦一笑简直都是一模一样嘛!”他们都这样说。当她得悉画者年纪还只跟她仿佛的时候,一颗芳心,还抨碰抨碰的跳如鹿撞,以致小红,邀红调笑着说要介绍画者与她相识的时候,她因为羞怯,和一种莫名的亲近,还有不知原由但有点像近乡情更怯的俱意,而断然拒绝了。虽然拒绝了之后很后悔。不过的,有缘的,终究还是会有缘的。——虽然有缘不一定就有分,有结果。公孙扬眉画那些画的时候,也一早听说过家族里有一位那么标致的美人儿。可是他从来就没有见过她。也不恃别渴望见她。他只是寂寞。他才华洋溢,但早熟令他提早寂寞。他打马扬鞭,迎面扑来的不只是风,还有寂寞。他看长河落日圆,那是个圆而红的寂寞。他望大漠孤烟直,那是条直而长的寂寞,他长街械斗,浴血苦战,取得胜利,还有附带的伤。痛和寂寞,他纵横转战,险胜大敌,斩杀强仇,赢回来的是荣誉,拥戴和寂寞。他画画,其实画的不是山水,不是花草,不是美女,而是寂寞。他弹指听声,听到的是寂寞。他养了头小狗,好像收养的是寂寞。他的才情好像是用寂寞写成的。剑法也是。丅Х丅匼集 Т×ㄒНJ、СоM寂寞。寂。寞。寂寞。寂寞。而且孤绝。那时仍十分年少飞扬的他,却是怕真的去爱。他觉得深爱很容易便会毁掉一个人,甚至要比恨来得更具杀伤力。爱是要付出自己。所以容易轻易输掉自己。——爱得大苦,不爱也罢。是以他怕爱。他刻意逃避去爱。直至他遇上了摇红。听到了她的笙。她的心曲。那天黄昏,目送归鸿,晚霞满天,残晖依依,穿过画楼西。她在“安乐堂”的后花园“潇湘馆”,忽然感触万千,于是吹起里来,那是一曲“乱红”:乱红飞过于秋去,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他听到了一种悠悠扬扬的乐声。他还完全体会到那音乐里的寂寞。他在夕照里闻笙。怔住。他忽然觉得好伤心。痴了。他找到了她。见到了她。震住。——他这一辈子,不是为了见她而来的吗?这个六生三世的约会,怎么自己几乎忘了,差点就错过了呢?如果就这样错过了,自己就白来人间这一趟了。公孙扬眉遇上了她,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他以前在剧战中不会害怕.在激斗中不曾害怕,在生死关头忘了害怕,然而当他遇上了摇红,他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害怕。他害怕自己不够英俊好看,摇红会看不上他。他害怕自己太粗鲁无文,唐突佳人。他害怕自己今天没闻笙而觅,那么一场邂逅就成了永世的撼恨。他害怕自己会早死,因而不能和她长相厮守。他害怕自己失去记忆,以致不能力她长相思。他害怕自己害怕成真。他害怕害病。他害怕害怕。他怕……他怕失去了她,其实他根本不必担心。因为她一看见他来,就知道是他了。他来了。是他来了。她知道她这一辈要等的,应等的,以及唯一等的人,终于出现了。她喜欢他神情间所流露的傲气,仿佛,每一举一动,都足以掩盖了星星和月亮的柔辉,每一举手,一投足,都说明了。月亮太老了,她的光华已照不清他们的脸。星星太软弱,她们自己也看不清前面的路向。可是他只对她专注。对她深情。她迷上他说话时的语气,好像这么一句:“读书和学习加上期待将来,就是系住现在自由自在的过活之绊脚石。”要是由别人来说,那不知多无知和无礼。但在他说来,却只是霸气和爽气。还有诚意。直至他们在一起,已经分不清谁是谁,也分不开的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她是孙摇红;她才晓得,原来他就是公孙扬眉。但那时候他们已下定决心,各自准备用他们分别是十八及二十年来的生命交杰养精蓄锐的力量来轰轰烈烈爱一场,并且用心应付和承担这件事的一切后果。到这时候,她才知道画画的是他。原来用剑的手,也可以画出这样的画的。她为他吹笙。他爱听。爱得像在感受一个凄凉好梦。他为她画画。他画她。她在潇湘馆里低垂娥眉低吟赋,他就为她描,为她绘,为她画出千种气质百种风情,金风细细,叶叶梧桐聚,花红如火,乱飞如血,她把一种千呼万唤更与何人说的。千言万语的无声,会注入画笔里。画成。人人说像,叹为观止。本来大家对这对“金童玉女”,自是人人称羡;对他们的恩爱,更不羡鸳鸯。可是她独认为不像。因为再像,很像,更像她的女子,在他未见过她时,未见过她前,都已经画出来了,写出来了,以致他见到她之后,所画的女子,反而变得遥远了,不真实了。唯一像的反而是气质。以及那一种不可言说的风情。4.潇湘画里的女子读:‘飘红小记”到这一段落的时候,铁手忽然想起在“飞红居”壁上的画:那湘画里的女子。——那女子的笑靥是灿丽的,眼色却是寂寞的。她的衣袂像水波一般流动,一动是一种风姿,千动是千种风姿,谁都可以情估得出,画者对画中女子心中有万种牵置,都为伊之一蟹一笑而牵动。他为她而牵痛。纤痛。可是她的倩影仍流露出让人无法释怀的孤寂,像孤独了百年,寂寞了千年,如果画中女子的美是永恒的,那么说,她的孤寂也一样不朽了。为什么他会这样画她呢?为啥他会在热恋的时候画出这样的一个她来呢?铁手知道他的为人。他是那种站在任何地方就像他就是这地方的主人的那种人。飞扬而不跋扈。铁手了解他那种人。他本来就认识这个人。他私下有一半是为这入而特别赶来这儿的,他不但已为这个人而闯“一言堂”,还会为此人而登泰山。他既来了,已别无选择。铁手听过他说起她的事:他甚至认为,自己浑身上下。甚至连头发也在爱着她。而他是一个能光凭眼神就足以把敌手捣成碎片的年少英侠。可是他为何要这样画她?在爱得那么真。那么深。那么疯、那么狂的时候,他笔下的她,依然是那么忧、那么郁、那么哀凉、那么凄然!——难道他在和她最甜美幸福的时候,已觉察到他们的未来,是一个绝大的不幸?一个没有底止的深渊?铁手不知道。铁手没有问。那时候她只知道他在恋爱。他们在京师,相交莫逆,但他还是要急急回东北。因为她还在那几,他的心一早已飞了回去;后来,就没有他的消息了。铁手那时还没有看过这幅画。但他却在一场战斗中而认识他,两人不打不相识,而致惺惺相惜:他便是人称“扬眉剑”或“扬眉才子”的公孙扬眉。破晓时分。铁手与猛禽还在读“晓红”。他们即将出发,上泰山,杀山枭、救摇红。但他仍来读完,“飘红手记”的“晓红篇”。他们还在读。读她。这个黎明特别冷。外面传来调度兵马的沓响,杀伐之气愈来愈炽。事实上,“一言堂”在这些日子一直都是杀气腾腾。但在,‘一监院”内,名捕铁手,还有鬼捕猛禽,都在细读“飘红”,在体味摇红的心思,虽然一个只觉得心头有点凉,另一个却脸上发寒。——这儿也那么冷,山上一定更寒凉了吧?山上有没有下雪?——她可支撑得下去?“晓红”篇到了后头,已有了明显的转折:首先是流言。由于公孙小娘常盘桓在娘家的“安乐堂”,难免蜚言丛生。人们开始窃窃私语,交换消息:最初是传公孙小娘跟孙十二有不可告人的关系。孙十二为了避嫌,不想连累公孙小娘,因而毅然放弃一切,在声名狼藉中远离东北,主持浙江一带“老母洞”有关“神枪会”与江南同道的联系。另一说是:孙疆得悉孙巨阳与爱妻有暧昧,大为震怒,曾亲找上孙巨阳算账,孙疆怒斥孙十二:“不该连自己的嫂子也起狼子野心。”孙巨阳则驳孙疆:“可侮辱我不可侮及小娘。”于是两人大战于“安乐堂”内,“山君”孙疆重创孙巨阳,孙因而负伤逃命,在“老母洞”养命存活,勉强维生,功力己大不如前,亦不再问江湖事。可是流言并没有因为孙十二的销声匿迹而消淡。这一次传言的对象,是孙青霞。他的声名一向就不甚好,但在“神枪会”里,因为剑法最好,才干过人而向来受人注重。女的依然是公孙小娘。许是因为她长得标致,虽嫁人,育女后,依然明艳照人。她未婚前,只是一池丽水,可是婚后的她,却似一波又一波金色的涟漪。少女的她,让男人觉得没有她是惨绝人衰,然而有了她就像靓绝人寰。可是,少妇的她,却像不是年长了。随岁月苍老了,而是琢成了,随岁月流金起来,她姣点得这般明目张胆,仿佛不是长大的,而是姣大的。偏偏孙青霞也是翩翩俗世佳公子,而且放荡不羁,无视于世俗藩篱。人们对天子骄子(女)的看法往往是:不是过于期许,那就是宁可玉碎。流言对他们而言,绝对不予瓦存的余地。孙青霞可不是孙巨阳,他面对传言,坚定反击,就像他不惜杀虎屠熊,披上了它们的皮,为了迎接一场崂山下至昆仑的大雪一样……可是小娘不行。她毕竟是个女子。她受不住种种的冲击。流言伤人,有时比刀刃更甚。孙青霞再坚定,坚强,也不愿强她所难,加上他任意行事,凭一己任侠之心,好恶之志,在东北已树敌不少,在“神枪会”亦已四面楚歌,他亦对“大口孙家”的种种制度有诸般不满。所以,他最后决定尊重她的决定,他也步孙十二的后尘。他走。离开了东北。他甚至更进一步,还脱离了“神枪会”。公孙小娘则口到了“一言堂”。——惟有跟夫婿在一起,她才可以免疫于流言,传闻。她带摇红离开了“安乐堂”。这时候,从手记里已明显可以感觉出来:她对父母之间所酝酿的冲突和磨擦,已感到十分焦虑不安。可是她自己那方面,尤其在感情一事上,却不致太过失望。因为孙疆虽然对妻子有无苟且之行大为紧张,并且震怒,但却并不反对摇红与公孙扬眉往来一事,还大力招揽。所以公孙扬眉加入了“一言堂”。他还得到倚重,成为孙疆身边的强助。摇红虽然回到了“一言堂”,为她父母的事深感惶惑,但毕竟这件事并没有使她和公孙扬眉分开,只不过,她再也不能回到和见着:外公那一家子的和睦与温馨。她回到了她的“家”。因为这“家”让她感到相当“陌生”,所以她种了许多花。大红的花。当公孙扬眉逐渐得到“山君”信重,寄于重任,忙于奔命之时,她就在大片花圃中流连踯踢,伴她渡过许多许多、许多许多、想念想念,想念想念的日子。可惜,好花不常开。花无千日红。“晓红篇”迄此的忽止,像一记风华正茂的绝笔。旭日东升。天色大明。阿尔泰山的硕大巨影,已透过日照;映人正整衣待发的铁手与猛禽之眼窗里。上山的路,崎岖峻峭,但已成为他们激扬心志中的眼街。他们眼界本就很高。就只看手段若何?运气如何!------四大名捕震关东--第二章 多劫女子第二章 多劫女子1.货物、禽兽和她她知道自己运气不好。从前的她,当然不是这种看法,她只知道自己很开心。很快活,人人都疼她,自她出生后,父亲的事业便蒸腾日上,威名盖世,而她寄住在外公家里,“安乐堂”也就十分兴旺。好景,她住的潇湘馆莲花都开得特别茂盛,特别美也特别香,疼她的六叔也发了财,惜她的何大婶也临老生了对双胞胎,连她养的猫猫狗狗,也又肥又壮,精乖灵俐,有只鸟还会讲人话,连她据说世上己罕见的瑞兽:灌,她也养活了一对,且还会在喜庆节日时“欢欢”。“欢欢”的叫个不停“过年春节的十五天里,还会一只叫“恭恭恭恭”,一只叫“喜喜喜喜”。就算她种的红辣椒,居然会长出只茄瓜来。连娘看了,也忍不住说:“这是大红长出了大紫。”只不过,在五、六年前,一切都突然在一夜之间转变了。那一夜,从泰山匆勿刮来一阵狂风,大概要急急赶到崂山那儿去吧,花儿在一夜间落尽,次日花圃里残红片片,遍地狼藉。这之后,她的运气就每况愈下,从没有好过。这时候,她才知道原来以前种种际遇,都是好运气。原来好运气是这般难得的。可惜她在得到它的时候,没有及时加以好好珍惜。人总是在失去时才怀念曾经拥有。不再拥有时才知道珍惜。她现在是个不幸的人。——一个多劫的女子。她正在应劫。——劫难何时了?被劫重重,有时她真想死。可是她不能死。至少现在还不能。因为她还有心愿未了。——她本是个容易感恩的人,她对一切都心存感激,感谢父母生她。亲人育她、大家疼她,感谢她所拥有的美丽健康,甚至对四时递换、花开花谢都生感动,直至到了现在……而今,她是个有仇必报的女子。她已仇深似海。她有血海深仇。红红旭日深深恨。层层云海。片片仇。不只是仇,也愁。她看到这个人,心里就发愁。——事实上,“他”只怕不能说是一个“人”。这样的一个“人”:他的头发一根根戴起,像狼牙棒,又似箭诸,但偏是中间一大片却成一口陡然发生的湖,连一根毛发也没有,可是占据那几的却不是头皮,而是青青蓝蓝、在日光直射时阴阴隐隐的闪烁,在月光映照时鬼鬼崇崇的蠕动着的鳞片。可是他亦不是“鱼”。……尽管他理应睡得不太熟,但四只獠牙依然露出嘴巴,喀嚓喀嚓,像在咬一只有壳的瓜,有时还突然啐骂几声,挥击几拳,山上偶然出没的走兽,乍听也会夹着尾巴逃走,连一向大胆的东北熊也不例外。那时候,他的脸突然发青,獠着牙,伸长着舌头,在舔他布满了青头苍蝇的疗疮——其实那儿是一个烂肉团,按推理应该是他的鼻头。他一睡下去,再干燥的地方也为之湿润,因为他的口水流了一大滩,多是青的,有时也带黄的,但不管青的黄的,都一定有脓。这时分的他的确“青脸獠牙”,可是他又不是牙獐、河麝。……乍看还以为他有三只脚,尽管三只脚里没有一只是完整的,一只看到了浓、血,还可以看到白骨;一只则像獠的前足,那就像猎犬差不多,传说只有远古的部落检犹跟人猿杂交后才会发生的现象,而检犹称为??、荤允,相传是给黄帝驱逐到朔方以北的民族,在殷周时还活动在陕西、甘肃一带。只有一条(也就是第三只)腿最像是人脚,不过,仔细看去,它是生长自最后一根脊骨与股缝之间,那应该是尾巴,而不是腿。不过,他也并不是爬虫。……这样的一个“人”,真的是“人”吗?能称为“人”么?能以“人”相待么?摇红每想到这里,就悲愤得想哭。绝望得想死。可是,她却因为悲愤而不可死,绝望而不能哭。她要活下去,要报仇,就不能死;更没有奢侈去哭泣哀恸。尽管,这是荒山,日照依然寒,寂静但危机四伏,而她只是个弱女子,好像一件给人废弃的货物,伴着她的,是一只兽……突然,陡然的,那只“兽”兀然很骤然的霍然惊醒。——像在醒梦中碎然给人扎了一刀似的惊跳了起来。不过,这又像他一贯以来的醒法。他好像从来都不曾好好的,安安详详的醒来过,正如他睡去也一样。——只怕有日他死去的时候,也一样会像疆尸一般的忽然弹跳起来吧?他遇敌般的弹跳起来,又跄又踉,又惊又怕,像一头给人踢醒的老狗。他左右四顾,如惊弓之鸟,两翼一张一合,像狂嗅什么气味。然而他只要一移动,这清新爽朗的山上云空,就布满了他的腐臭——也不知是他身上“穿着”那破破烂烂。褴褛的“布碎”还是根本是从他身体里外发出来的气息。他起来得很慌张。他那一双眼(其中一个只是一口“洞”),明显的由暗红转青,然后变成幽幽的碧。然后他马上“找”她。直至他看见她了,眼色才又转成了暗得发紫的红。当他发现她也正望着他的时候,必会垂下了头,或调开了视线,这时,他的眼光又是令人幽慌慌的鬼碧。摇红发现他每次都是这样。——至少每次醒来都是这样。可是,这一次,他咧着牙,映着旭照,摇红甚至清楚的看见:他上下大齿间还挂着纠缠未断隔夜而胶粘的唾液,而且显得比任何一次惊醒都来得恐慌、惊怖。“唱喔啊——喔鸦……”他前面鼓尽了声,也只能发出几个打从喉头缝里逼挤出来几乎毫无意义的兽鸣,使人意会到他本来就是枭禽,会说人话只是一个错觉,“……有人来了……”摇红听了,只觉一阵昏眩。“有人来了”。——他说有人来了,必有人来,一定不错。因为他是兽。他有野兽的本能。摇红仿佛又听到,那些兵刃,利爪、锐齿、撕裂肌骨的刺耳声响。她好像又看见:那些暴现的血光,遍地的血红,和嗜血的妖兽,在腥风血雨中恣肆,欢腾……“走!”他跳了起来,吆喝了一声。然而,疲备不堪抑或是拒绝再逃的她,却欲振乏力才站起来,足伤就一阵剧痛,一时连站也不稳,面对旭阳,只觉心头,眼前,一阵闹暖的红,几乎就一个跟斜裁下峻峭的悬崖去了。那头兽一伸手,就抓住了她。手大如熊。比熊掌还厚。更粗。——也更臭。他没有长而尖锐的利爪,但指甲又平又扁,藏满了污泥,像一片片的铲子。他一耸肩,就把她接背在肩上。然后他就飞纵,急窜,像给三百一十二名猎户和两百三十一只猎犬追杀的兽,义无反顾的亡命的逃。走!——路上风迎面,劲而急吹,她闭上眼,只觉得臭。泰山高,越上高峰,摇红越觉得自己已沉沦,掉下深不见底的渊源。她就像一件货物,任由命运和山兽一般的他,来摆布。2.本来是风景这儿风光绝美!风光无限。从这儿望过去,山风如瀑,一衣带水,阡陌绵亘,平畴万里,旷无涯际,万壑千峰,尽收眼底。山影、树影、石影、云影交织成优美胜景,红云金日,漫天飞芒,舞尽长空,巧夺苍穹,山峦起伏,嗟峨奇石,无一处无风景,无一处不成风景,连在空茫无边处,都是风,都是景。虎山势若虎。摩天岭擎天而立。那“怪兽”藉屏风岩为屏,一路直上,以气吞万里如虎的步姿,登罗汉崖口,越高的他越要上,越陡的他越要挑,他拔足狂奔,喘气呼呼,浑忘了他背上还有个人似的。他那打了几十个招,活像在那儿缠了条蟒身似的脖子,那儿有块布,绑了个结,头后就挂了个小小的包袱,摇红的脸就枕在包袱上面。狂奔的是这头怪兽,而不是她。她完全不用力气,也许,这些日子以来,她已无力可用,甚至没有气力去生存。她枕着那小包袱,看着他亡命的翻山去越岭去,几次几乎失足,越险的风光就越美,危到极处居然感觉似惊险,她忽然发觉:能够这样不死不活的存在,也是一种幸福。……就在她刚体会到这一点的时候,她身下的怪兽突然停了下来。陡停。他一停,就像块给骤然给魔法点成的石头,僵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甚至没有喘息。——那比狂奔逃亡更加突兀。静,止。摇红仿佛听见大颗的汗滴聚结成河沟,淌过粗糙难闻的厚皮折痕间。摇红逐一唆过周遭一列列,一座座如同罗汉一般的威猛,且形象个个不同的奇岩异石,忍不住向身下的他:“——怎么了!?”没有回答。静。止。陡地一声大喝:“出来!”人倒没马上出来。出来的是七支枪。七种不同颜色的枪,七道尖锐破空的风声,疾投向他!射向他也形同刺向她——因为这时候,她和他是连成一体的!看到了这出手枪法,她的心己沉了下去:她知道来者是谁。——“孙氏七虎”,耍的当然是“花枪”:七色夺命血花枪!她更知道“一言堂”已下了“决杀令”:要不然,给个天“孙氏七虎”做胆子,他们也决不敢出手如此了无忌惮。一网打尽!她明知孙疆会下令决杀,但却没想到:命令会来得那么快,那么急,那么不留余地,那么六亲不认!尽管她早已情知后果,她也早已知道没有好结果,但一旦发现来得这么快,这么无情,这么决绝狠心,她仍是忍不住心一酸,眼里一热。——这样绝情,只有自家的人才能做得出来!这一刹间,她已无视于生死:死生亦不足重视。她闭上了眼,等“七色花枪”,将她扎上十四个透明窟窿。在闭上双目之前,她仍觉初升的太阳红。好红。红得像花。像血。像一颗突然受伤的心。她已无力闪躲。她也拒绝再逃。她不避。她在等。等死。在这等死的瞬间,掠过她心里的,有一个结:本来是风景,是谁迫她上了绝路?铁手也不明白:在看“飘红手记”上册的时候,他看到的是一个幸福少女的情怀,开心女子之纪事——却怎么会演变成要命的伤害,遭掳被劫的下场?他想象不出那样的一对壁人,那样的一双爱侣,男的正英雄年少,风华正茂,女的温柔多娇,备受宠护,怎会闹到如此地步:家庭破碎、花落人亡,一个失踪、一个遭劫?他因为不能理解,所以更要追看飘红手记的第二集,首页上只写了两个悲凉的字:“惨红”。红是喜庆的颜色。红色夺目。红不惨,至多只带点凄厉。——为何叫“惨红”?红色就像是怵目的风景,都是为何走上了凄惨的绝路?3.终于走上了一条绝路在手记的,“惨红”篇里,摇红姑娘离开了肥城的“安乐堂”回到了雪野庄的“一言堂”。重返“一言堂”的她,初只觉有点陌生,继而觉得有些不习惯,可是,她是越来越不能适应,愈来愈不自然,甚至还觉得愈来愈渐不对劲起来。最不对路的一个要害是:她的父亲,已不再是记忆里的好爹爹。在她寄住于外祖父公孙自食度过美好岁月之前,父亲孙疆是个爽朗,慈蔼,令人可依仗的好爸爸。他很少动怒,但不怒而威。他很少大声说话,但轻咳一声也让人有肃然起敬的份量。摇红记得:就算是因为有段时候跟“拿威堂”的那对“挫神枪”孙拔牙、“怒神枪”孙拔河兄弟因为对她起不轨之意,而发生大冲突之际,他一连六天六夜未合过眼。一直未曾歇息过,但他眼神依然清朗、明晰,一点也没有红筋、黑圈。摇红就记得,有一次,父亲跟“拿威堂”的总堂主“青龙僵月枪”孙出烟决战三百回合后,依然谈笑自若。甚至连发丝都不曾乱。——爹爹就是有的是这分气定神闲,谁也比不上。还在童稚中的摇红,深植在她印象之中,是父亲有力而温厚的臂膀,时置于她股腰间,造成“人手摇篮”,为她摇摇荡荡。娘亲则在旁微微笑着看。夕阳,红得很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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