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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浮生物语_全集-13

作者:裟椤双树 字数:12408 更新:2023-10-09 20:23:39

他的注意力全不在她的身上,只专注翻阅着手里的《多粒子系统量子论》,边看边摇头,放回去又取了本《时间简史》,再看,依然摇头,至于《论地球磁场的异变》、《宇宙生命的现在与未来》等等书籍,更是被他扫了两眼就不屑地扔回原处,淡淡的说了声:“垃圾。”“烁……”她走近一步,不死心地小声呼唤他的名字。“叫我主人,或者阿努比斯神。”他的视线没有任何偏移,冷冷合上手里的书,“你现在是什么样子并不重要。那些只有愚蠢的人类才会问出口,俗气的问题,我不希望再从你的口里听到。”暮眼中的光彩渐渐黯淡下去,将布囊放到地上,低低地说是,主人“出去吧。”他左手指一动,布囊便飞到他的手里,掂了掂,又道,“继续努力,我们还有一点点时间。”他走到放在书架旁的地球仪前,缓缓地转动这蓝色的大球,“三王一线……呵呵。”“主人放心。”暮退到房门前,转身离开时,看着他夺人心魄的侧影,那张于心中沉淀辗转了千百年的脸庞,不禁黯然低喃,“我以为你会喜欢……”七我昏迷了大半天,直到翌日半晚才醒来.沧瞳找了他家的厨师,给我带来了美味之极的病号大餐,吃的我泪流满面,大赞这只猫有道德良心.他跟玄终归相信了我,相信现在这个落魄的女人,就是曾经那侠肝义胆貌美如花,淡定中又有叛逆,冷漠下暗含热情的树妖老板娘.沧瞳凯说,这辈子他很少记住谁的眼神,除了那只比他还臭屁还傲气的树妖.虽然我现在面目全非,可是那说话的腔调,不屑的目光,还是能对号入座的.玄很愤怒,说一定要宰了暮那个妖孽,替我拿回一切.如今沧瞳凯已知道了自己真正的身份,他们正在想办法,汇集所有可调动的力量,要与不停里的妖孽决一死战.对,我的"不停",在我几乎不知情的形势下,从一个无害并且有益的甜品店,变成了妖怪的坟墓.这是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事,包括我。我离他那么近,甚至偶尔会远远看它一眼,可我竟没有发觉任何明显的异常。直到沧瞳凯告诉我,从十天前开始,每到深夜之后,一股奇怪的蓝雾还有一群怪鸟,就会从猛个地方汹涌而出,大肆捕猎各种妖怪。就连他的同族们也都不得幸免,那些修为略低的猫妖,已经被抓走了好几十只。他跟玄一路追踪,竟发现蓝雾与那些骷髅鸟,竟是从我的不停里“发源”出来的。这场不其而至的灾难,然所有稍微具有灵力的妖怪们都感到即将到来的恐惧,连潜伏在我身边的张大虾都预感到危险,不敢出门。唯有我,毫无察觉。“不过这不怪你。你本身不是太聪明,何况现在还没了法力。”沧瞳凯终于找到了“报仇”的机会。这死孩子。我无心与他计较,目前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在我的不停里,暮那个疯女人到底干了什么好事。如果昨夜经历的那一场灾难是他一手策划,那她的目的在那里?一直默不作声的玄,蹲在桌上作深思状,作为一只有思想的猫,他忽然转过头来,对我讲:“在一切行动之前,我们是不是应该先把真正的你拿回来?如今你连一只骷髅鸟都不能应付,这非常麻烦。”沧瞳凯用力的挠了挠头,问“你仔细想想,你认识的人里,有谁能够不经旁人任何提示,人出现在的你并且喊出你的名字?”“要有这个人,我早飞奔而去了。”我叹息,或许九厥可以试试,可这居无定所的家伙,等找到他回来,只怕暮的黑手已经荼毒万千无辜了。不过就算是九厥,我也对他没太大信心,能穿透一副陌生皮囊,看到真正的我的人——一个已经永远消失,另一个不知所踪。抚摸着手腕上失而复得,两次救我于水火的赤金文龙平安扣,浅浅热度仍在,敖炽那张总是高傲不屑,偶尔又遍及孩子气的脸孔,总是对我呼呼喝喝吵吵闹闹的声音,在脑中越发清晰。如果我的记忆没有错乱,在送给我这个平安扣之后的三天,敖炽就彻底消失在我的生活里了。他消失的头一天晚上,我们之间爆发了我们认识以来,最大的一次争执。七我昏迷了大半天,直到翌日半晚才醒来。沧瞳找了他家的厨师,给我带来了美味之极的病号专用大餐,吃的我泪流满面,大赞这只猫有道德有良心。他跟玄终归是相信了我,相信现在这个落魄的凡俗女人,就是曾经那侠肝义胆貌美如花,淡定中又有叛逆,冷漠下暗含热情的树妖老板娘。沧瞳凯说,这辈子他很少记住谁的眼神,除了那只比他还臭屁还傲气的树妖。虽然我现在面目全非,可是那说话的腔调,不屑的目光,还是能对号入座的。玄很愤怒,说一定要宰了暮那个妖孽,替我拿回一切。如今沧瞳凯已知道了自己真正的身份,他们正在想办法,汇集所有可调动的力量,要与不停里的妖孽决一死战。对,我的“不停”,在我几乎不知情的形势下,从一个无害并且有益的甜品店,变成了妖怪的坟墓。这是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事,包括我。我离他那么近,甚至偶尔会远远看它一眼,可我竟没有发觉任何明显的异常。直到沧瞳凯告诉我,从十天前开始,每到深夜之后,一股奇怪的蓝雾还有一群怪鸟,就会从某个地方汹涌而出,大肆捕猎各种妖怪。就连他的同族们都不得幸免,那些修为略低的猫妖,已经被抓走了好几十只。他跟玄一路追踪,竟发现蓝雾与那些骷髅鸟,竟是从我的不停里“发源”出来的。这场不期而至的灾难,让所有稍微具灵力的妖怪们都感到了即将到来的恐惧,连潜伏在我身边的张大虾都预感到了危险,不敢出门。唯有我,毫无觉察。“不过这不怪你。你本身不是太聪明,何况现在还没了法力。”沧瞳凯终于找到了“报仇”的机会。这死孩子。我无心与他计较,目前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在我的不停里,暮那个疯女人到底干了什么好事。如果昨夜经历的那一场灾难是她一手策划,她的目的在哪里?一直默不作声的玄,蹲在桌上作深思状,作为一只有思想的猫,他忽然转过头,对我讲:“在一切行动之前,我们是不是应该先把真正的你拿回来?如今你连一只骷髅鸟都不能应付,这非常麻烦。”沧瞳凯用力挠了挠头,问:“你仔细想想,你认识的人里,有谁能够不经旁人任何提示,认出现在的你并且喊出你的名字?”“要有这个人,我早飞奔而去了。”我叹息,也许九厥可以试试,可这居无定所的家伙,等找到他回来,只怕暮的黑手已经荼毒万千无辜了。不过就算是九厥,我也对他没太大信心,能穿透一副陌生皮囊,看到真正的我的人——一个已经永远消失,另一个不知所踪。抚摸着手腕上失而复得,两次救我于水火的赤金纹龙平安扣,浅浅热度仍在,敖炽那张总是高傲不屑,偶尔又遍及孩子气的脸孔,总是对我呼呼喝喝吵吵闹闹的声音,在脑海中越发清晰。如果我的记忆没有错乱,在送给我这个平安扣之后的第三天,敖炽就彻底消失在我的生活里了。他消失的头一天晚上,我们之间爆发了我们认识以来,最大的一次争执。八其实,我与敖炽,本来就是在针锋相对的火药味中相识的人。初见彼此之时,他还是那条桀骜不驯,因谈玩而为祸人间的孽龙,我还是那初得人形,跟在子淼身边,懵懂任性的小树要,我笑他丑,他骂我苯,我们一开始就是不可调和的敌对关系。那时,他可以毫不怜香惜玉地给我一计耳光,而我回敬他的耳光也毫不逊色,我们在空中碰撞的目光,几乎擦得出火来。他说,我是第一个敢对他动手的女人,他要我用一辈子来偿还这计耳光。世事玄妙,我未料到,真是应了他那句狠话,在之后那段漫长岁月里,在那个曾让我刻骨铭心的人消失之后,长留在我身边的,真是只有熬炽了。他口里说着厌弃我的话,却一次次把我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用他自己的方式,替我修补破成了片的灵魂。他常常一边骂我,一边教我各种有用的法术与修炼的精髓。公平讲,我能拥有如今的千年修为,敖炽居功至伟。他是我的老师,我的朋友,我的敌人,各种关系混杂,但我们就是无法跨越那最后的一条线。在任何人眼中,我们都应该是一对情侣。可在我的心中,我一直否认,一直抗拒。这种无法定义的关系,横在我与他之间,越过了无数个世纪。不知从几时起,敖炽每年都会照着人类的习惯,送我一个求婚的戒指,说总有一天我回老老实实戴上。那些放在篮子里的各式戒指,越积越多,但我从未戴上其中任何一只。可敖炽还是坚持着这个习惯。他的性格,好像从来没有变过,永远只听从他自己的意愿与执着,从不管我愿意不愿意,刻在他骨子里的狂妄与骄傲,我想,应该得益于他天生尊贵的身份。是的,敖炽并非一条真正被视为妖物的“孽龙”,以“孽”形容,只怪他行事太出格,性格太倔强。他本是东海龙王的嫡亲孙儿,王族血统,傲视天下。而这东海龙族,不仅善水善火,且能降妖伏魔。镇守一方,身份尊容不输佛神。敖炽本可以腾云四海,逍遥天下,却被我这只微不足道的树妖栓住了脚步。有一千年了吧,我数不出来我们在一起有多久,当一些事情成为习惯时,连遗忘都成了习惯。这一千年里,我们争执无数,长期保持互不相让的势头,可是,我有怎能否认,我们一直相依为命。我们讨厌一个人,往往因为彼此太相似。我们喜欢一个人,也因为彼此太相似。可有些话,我始终都讲不出口。他也是。还记得那个晚上,我整理衣柜,发现少了一件衣裳——那件一直被我小心收藏在锦盒里的绿纱衣。那是我第一次以人的姿态出现在这个世界时,子淼送我的第一件衣裳。哪怕过去了这么长时间,衣裳里头的每一条丝线,还是缠绕着昨日的点滴,抹灭不掉的回忆,悲伤的,美好的。其实,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想留下一个与故人有关的纪念。子淼对于我而言,是我到死都不能忘却的人,只是到了今时今日,我对他的怀念已与爱恨无关。如果没有子淼,就不会有我。没有子淼,裟椤还是那棵长在浮珑山顶,与寂寞为伴的孤树,连个名字都没有。他是我最珍贵的回忆,我感激他。丢失了这件衣裳,如同丢失了过去,我的生命突然被切割得不圆满了。那时的感觉就是这样。我发疯似的找,屋子几乎被我拆了,可是找不到。直到敖炽回来,他轻描淡写地说,他替我新买了一堆衣服,发现衣柜空间不足,所以替我把那些旧衣服都扔了,包括那个锦盒。他总是如此自以为是,总是如此喜欢替我做决定。我强忍住心口那把快要从出来的怒火,冷着脸,让他去给我找回来。他说,扔了就扔了吧,一件又破又旧的衣服,老搁在那儿也不嫌麻烦。还找什么找!我又说了一次,你去给我找回来。说这句话时,我的眼神回到千年之前,我与他第一次正面冲突时。他愣了愣,干脆一屁股坐到了沙发里,无能为力地耸耸肩,无所谓地说,一件垃圾而已,我忘了扔哪里了,楼下垃圾桶吧,不过刚刚有垃圾车来过,要不你自己跟去找找?垃圾!他的言行,终于彻底激怒了我。我们开始争吵,各种能一语戳中对方要害的言辞,从两个从不知相让的人口里,爆发而出。他讥讽我旧情难忘,那男人都死了那么久了,还把他的遗物当成宝,愚蠢之极。我骂他不过一介莽夫,见识浅薄,不懂感情不懂尊重,这么多年了,毫无长进。从星座学上说,我是生于严冬的射手座,他是诞在盛夏的狮子座,同为脾气暴烈的火相星座,一旦冲突,天雷地火。最后,他指着我的鼻子骂,你就是还忘不了那个男人!原来,他心里,一直是这么看我的。心突然就被冻住了。枉他在我身边这么多年,这些朝夕相伴的日子,真真是白过了。他竟从未真正了解过我。真正气极时,我反而是最安静的。短暂的沉默后,我正视他的眼睛,一如千年前我们第一次交锋时的情景,用最平静的声音对他说——你让我厌恶。显然,他还记得从前的那一幕,记得当时,我不撒谎的,冷漠的眼神。“滚。”我转身回到了卧房,关上房门前,我头也不回地说,“我再不想看到你。永远。”房门关上,我没有听到他有任何回应,也不想听到。我憎恨被人自以为是地误会,别人不懂我,我不介意,可是,你怎么可以不明白我!这次冲突的结果,是我一场暗自的眼泪,与他二十年的杳无踪迹。我很少哭,他也从未离开我超过四十八小时,因为这场在之后看起来幼稚之极的争吵,我跟他走向了两条无法再相交的平行线。对于妖怪来讲,二十年的时间不过弹指一挥。可是,再丢失了敖炽的二十年里,每一天,每一月,对我而言都是电影里的慢镜头。平复下来的我,对于那天的行为,多少有些懊恼。毕竟,他对我的保护与陪伴,那些实在的关怀,的确不该被一件衣裳全盘否定。我用了许多方法找他,找不到。他就像蒸发了一样。我真生气啊,为什么这次你又这么听我的话呢?我让你滚就滚,还滚得这么一望无际。敖炽留下的,除了满衣柜的衣裳,一篮子钻戒之外,就只有这个赤金纹龙平安扣了。记得吵架那天,我曾气得将着平安扣的绳子扯断,扔到窗外。谁知翌日醒来,这东西又好好地系在我的左腕上。我再扔,它还是会回来。必定是敖炽的鬼把戏,不咋地他在这个平安扣上下来什么法术。我无奈,只能任它叮叮当当响在我的腕上。现在,我才明白他给我这个东西的用意。他曾说过,他最怕我这个笨蛋,在他不在我身边时,被别的妖怪吃掉,这实在太丢脸了!我以为,我已有千年修为,怎么也算妖怪里的高手,能威胁到我安全的物种几乎没有,他的担心不会变成现实。却不曾料到,时至今日,还是他敖炽,用另外一种方式,将我这个“笨蛋”救了回来。想得到这儿,我红了眼眶。沧瞳凯与玄不解于我的失态,更加不知道我片刻的失神是为了谁。玄伸出他的猫爪在我眼前晃了晃,把我的魂招了回来。“我要去一趟不停。”我揉了揉眼睛,突然站起来。“你去能干什么?打探消息这种事,已经有人去做了。”沧瞳凯看了看窗外,“应该快回来了吧。”很快,一只黑色的蝴蝶,扇动着一对生着暗蓝花纹的美丽翅膀,翩翩然停在了我的肩上。“对不起,我也没办法替你解开咒语,如果不是他们告诉我,我根本认不出你。”蝴蝶很无奈地对我说,“你也真是衰,搞成这个样子。”这蝴蝶,不是枯月,又是何人。“你来了……”我突然不知说什么好了。“我早说过那婆娘在这屋子四周动了手脚,你看,所有打出去的电话都是不在服务区。”“难怪我给她的电话老打不通,去不停找她,她又总不在店里。”“现在不停里头的那个不是她好吧!”“也不能完全说不是,起码那个人形还是她的。”“应该扒掉那婆娘的皮!”“那岂不是变成你的同类了?”“骨妖里没有这样使花招害人的货色!少扯到我们!”一个身形高大,被帽子墨镜口罩长风衣裹成木乃伊的大嗓门男人从门口走进来,随之而入的,还有另外一个高挑挺拔的身影,以及一片亮眼的湖蓝色头发。“咦,醒啦?”九厥走过来,坐到我身边,无视我讶异的眼神,随意摸了摸我的额头,“嗯,不烧了。你这小树妖,真是不能让我省心哪。”简单的动作,熟悉的语气,他没有半分疏离与不自在的眼神,让心魂一直飘来荡去没有归依的我,突然踏实了。“我说树妖,你不用担心,那个偷走你皮的婆娘,不会嚣张太久的!”顾无名摘了墨镜,一拍桌子,那两个黑洞洞的骷髅眼里,喷出的全是抱不平的怒火。他的脾气还是这么冲。“你们……”我竭力让自己像从前一样淡定,但一看到围绕在我身边的这些家伙们,却酸了鼻子。那股在心里千回百转的感动于安心,慢慢沸腾我的血液。我就知道,我不会一个人。“她居然要哭了……”沧瞳凯惊讶地看着我,小声说,“她以前,脸上永远只有让人讨厌的,狡猾的微笑。”“这样子还蛮好看的……”玄歪着脑袋看我,“起码比较像一个有喜怒哀乐的正常人。”另外几个纷纷表示赞同。“你们几个……”我赶紧擦擦眼睛,顺势给了离我最近的九厥一拳,恼羞成怒道,“再嘲笑我,我就剁了你们!”“你现在也只能拿菜刀剁人了一点法力都没有。丢人!”九厥从不怕在我面前毒舌,只是在我发飙之前,他话锋一转,对众人道,“你们有没有想过,被动认出裟椤的人越多,主动认出她的人就越少,她被解咒的可能性就低。”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怔住了。我突然想到了什么,问他们:“你们怎么会不约而同地出现在我身边?你们虽然都是不停的客人,可你们彼此间并不认识。而且你们说,暮声被动过手脚,我的任何信息都无法传递出去。”我看向沧瞳凯与玄,问:“最先知道我身份的人是你们,我昏迷的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沧瞳凯坚决地摇头:“不是我们通知的。我们根本不认识你这些乱七八糟的同伙!”话没说完,他就被顾无名揍了一拳,顾无名拧着他的耳朵道:“小猫妖,这里个个都是你的长辈,说话小心点!”枯月扇了扇翅膀,从虚空中抖落出一个红得喜庆的信封,说:“我们收到了这个。”九厥,顾无名,也掏出了同样的玩意儿。我打开信封,里头,竟是喜帖。为什么会是喜帖?我翻开那散发着甜甜香味的帖子,一行一行读着刻在一片红色里的字句。别的我没有看到,我看到的,只有——新郎: 敖炽/新娘: 裟椤 敬上多扎眼的几个字呀!我要结婚了,居然我自己还不知道。当然,这个还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被结婚”的对象——敖炽!这个名字,此刻足以让情感完胜理智。喜帖上注明的婚礼时间与地点,就在明晚,午夜零点,浮珑山脚,东海别墅。最末处,还有一行小字——宾客请于婚礼前一天午时至XX市XX街179号“暮声”**,接待人:沧瞳凯/玄“我发誓,对此我们都很郁闷。”沧瞳凯道,“你是被结婚,我跟玄就莫名其妙成了接待人,一个大中午的,暮声里就来了这些家伙,个个问东问西。然后一对口供才明白,我们不知被谁给耍了。”事态的发展越来越出乎意料,我不期然想起那天,我翻到的,恶魔牌。也许,那个一直不曾露面的恶魔,的确已在朝我们,不止我们,朝我们所处的整个世界,步步逼近。我看向窗外渐黑的天空,竟又看到了那幻觉般的一幕,那些灰黑的暗涌,比之前更显浓厚,张牙舞爪地吞噬了残留的光线,却还不罢休,贪婪无边。九我突然心悸得难受,手里的喜帖被攥成了一团。“这天色看起来……真是说不出的诡异。”枯月停在窗边,又飞回来,“我似乎有种明天看不到太阳升起来的奇怪预感。”不止他,别的人都有。连我这个临时的“凡人”都感觉到了不妥,何况这帮修为不低的妖怪们。顿了顿,枯月又说:“我刚刚去了不停,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那些源于店里的奇怪东西,在白天似是完全蛰伏的。我没有看到那个女人,只有胖子跟瘦子在抢吃的。昨夜发生的那场屠戮,没有在白天留下任何痕迹。”众人面面相觑。“可不可以找个地方让我躲一躲?贵圈实在……太乱了!”一直缩在角落里,只敢听不敢说的木偶张大虾,小心地挪了过来,愁眉苦脸地问。对啊,我竟还没有追问贵张大虾的来历。之前我为维持生计,抱着试试的态度去找一个会做棉花糖的帮工,我还当是运气好,还没走出两条街就看到在街边买棉花糖的张大虾,那时候他还是个人类,起码我以为他是。最让我庆幸的是,他的脚边居然还摆着一块“求兼职”的牌子,我与他,一拍即合,关键是他要的工钱很少,我完全可以负担。那时候,他的出现对于我这个刚刚落难的家伙来讲,简直是雪中送炭的奇迹,而卧只顾着高兴,竟没有想过张大虾的出现,巧合得有些过分。我一把抓住张大虾,厉声问:“老实跟我讲,你的出现,是巧合还是故意?说!不如我让他们把你拆了当柴烧!”此话一出,众人纷纷挑眉,九厥更是噗嗤一笑,朝我竖起大拇指:“啧啧,这样才像你嘛。”“我我我……我不知道呀……”张大虾吓得更结巴了,深褐色的木头脸几乎渗出汗来,“我在地里睡觉……有人把我拖出来变成了人……要我装成买棉花糖的小贩等你来来来找6要我照应你的日常起居……”果然是一场预谋!“谁指使你来的!”我抓住张大虾的肩膀使劲摇。“我真的不知道!”张大虾带着哭腔求饶,“您饶了我吧……我只知道他比我厉害好多……身上的灵力……好强……他隐身的……说我不照做就要拆了我当柴烧……”他伸出他僵硬的木头手掌,在肚子上摁了摁,一个可以放东西的小暗格在他的肋骨处打开,接着他取出一个鸽子蛋大小的珠子,胆战心惊地交给我说:“这是是是他给我的好处……我不敢要了……都给你们!求你们放我走吧……趁现在是白天……我怕!”九厥拿过那珠子以端详,道:“这不是东海的千年蚌珠么,价值连城呢。”东海?我一捶桌子,敖炽……这家伙一定在附近!但是,九厥他们均表示,没有感应到附近有任何与东海龙族这种强大物种有关的气场。难道是我的直觉错了?“你走吧。”我松开张大虾,于是他连滚带爬跑出暮声。站起身,我把手里皱成一团的喜帖朝桌子上一拍,抬头道:“这么重要的一场婚礼,我怎么好意思缺席。”我知道,浮珑山脚下,从来就没有一座叫“东海”的别墅;我也知道,这场所谓的婚礼,更像一场鸿门宴;我还知道,这一去,我再无回头路。但,我必须去参加“我的”婚礼。暮,还有你的主人,我们的对决是不是正要开始?还有你,敖炽,如果你真的回来,为什么不肯来见我?“要去浮珑山的话,咱们稍后就得启程。那地方挺远。”枯月提醒道。“好,就这么办,先吃点东西,然后出发去浮珑山。”我深吸一口气,神情颇有些视死如归的悲壮。十“如果以后你真要结婚,答应我,千万别选在初冬的半夜举行婚礼!”九厥站在浮珑山顶,边呵气边搓手,认真的说。现在还是清晨,物品让九阙带我来到了山顶。主力在这块已熟悉的像我身体一部分的地方,吹着已有了刺骨之意的山风,看脚下的风景,远处的云海,我的思绪干净平和的像一片无波的湖水。我总是不停的跑来跑去,忘记了什么叫归属感。直到再回到这里。曾经与子淼住过的山洞,无色花仍在老地方,枝叶摇曳,未有改变。我的手指从洞外石壁上,那三十道划痕上抚过。这是当年我亲手刻在石壁上的,是我记录时间的方式。从变成人形,来到这个世界,我最初的三十年,就在这里度过。那时,这里有和煦的阳光,变幻的四季,还有我开心的笑声,子淼温柔的身影。当然,还有敖炽不离不弃的陪伴。桃桃花仍在,人面全非。我作为一棵树的寂寞,在这里终结,而我作为娑椤的孤独,又在这里开始。这就是所谓的循环?“你的表情,不像是去参加婚礼,而是参加葬礼。”九厥在我背后轻笑,“我认识的你,不是个悲观的人呢。难道模样变了,性子也变了?”我居然没有跟他斗嘴,只说“就把我送到这里吧,晚上不必跟我同行。”临走前吃的那顿饭,被我间接动了手脚,九厥出手,在沧瞳凯他们一拨人的饭菜里,下了些利于睡眠的东西。如果真的会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我希望,殃及的只是我一个。九厥不说话,转身走到山顶最高的地方,伸了个懒腰,不同意也不反对,只看了看手表,说:“都快十点了,怎么天还像破晓前那么暗?”“已经十点了?”我还以为现在很早。那些被我看了千百年的云海,没有了阳光的照耀,每一层都像夜色下的海面,翻滚着黑白缠绕的浪。四周寂寂的风声与暗淡浑浊的光线,显然会误导每个人的时间观念,将黑白颠倒。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天亮?日蚀?不可能这么久。“大大的不妥。”九厥喃喃,扭头对我一笑,“小树妖,今晚你同不同意,我都得去喝你的喜酒。”风声变得怪异了,呜呜的声音,从山脚下盘旋而上,一阵大过一阵,起初像一个孩子在小声哭泣,后来变成了一群人的嚎啕,听者不寒而栗。我俯瞰着根本看不到底的山脚,突然对九厥道:“知道么,当年这里枉死过许多人。他们把我当做可以满足他们愿望的神树,不顾一切的想爬上来膜拜我,希望我赐给他们幸福。孤独到无聊的我,很乐意被他们当成神,享受被崇拜的感觉,同时看着无数男女,老老少少在攀爬时失足落下。”“我知道,子淼告诉过我。这也是他将你留在身边修行的原因。不过,你也不必介怀。你救过的人,已经远多于因你而亡的人。”九厥摸摸我的头,如是说道。我们并肩坐在那块大石少年上,我的头靠在九厥肩上,两人像欣赏世间最美的景色一般,看眼前堪比末世的场面。天空根本没有放亮的意思,风月刮越猛,山顶上的砂石被吹得四处乱滚,纷纷哗啦啦坠下山去,发出咔咔的脆响,像无数人被扭断了脖子,骨头碎成了一块块。离夜晚越近,死亡的味道越浓重。我从衣兜里摸出那张死神牌,看看,又放回去。我会一直带着它。十一当九厥的手表指向午夜零点时,我与他站在这座三层高的巨大别墅前,看着大门上写的“东海别墅”四个字,不禁相视一笑。我们早晨来的时候,这块地方还是一片荒无人烟的凹地,短短十几个小时,就高楼起平地了。白色的大理石覆盖着整座建筑,在这个白天与黑夜完全混淆的时刻,显眼而突兀地立在这里,想一大堆被累积起来的白骨,冰冷而坚硬。两个贴在大门左右两根石柱上的“囍”字艳丽有余,喜庆不足,总让人想到一个苍白面目的女人,却有一张艳红得过分的唇门突然开了,朝两边缓慢滑动,门里的人,似是知道外头站了“客人”。几个年轻姑娘,长得一摸一样,也穿着一摸一样的鲜红旗袍,热情地朝我与九厥笑着,脸声音都一样:“客人来了,这边请!婚礼马上开始了哦!”刚一进去,大门立即徐徐关上。两道厚厚的石块碰撞在一起的声音,足以让你我的心下沉几寸。引路姑娘们的身姿,个个都轻盈无比,穿行在两旁都是花朵的廊道里,边走边发出咯咯的笑声。精美的壁灯每隔两米就有一盏,水蓝色的灯罩,雕刻着轮盘与羽毛,从灯下浸楚的光亮,不是灯泡,而是一支支白色的蜡烛。旗袍姑娘们不是在走,是在地面上滑行,或者说飘荡,那些穿着红色高跟鞋,纤细美丽的小脚,微微踮起,脚跟始终未曾着地。走了快五分钟,他们停在一扇高高的,巴洛克风格的大门前。“贵宾来啦!”他们分成两排,替我们推开了门,尖起嗓子喊。实在抱歉,我怎么听这句“贵宾来啦!”怎么像吊唁时喊的“有客到!”九厥那乌鸦嘴说的倒也不错,我完全不像来参加一场婚礼,而是葬礼。 大门里,灯火辉煌,白的的地上,所有家具都是红色的,红桌子红椅子红花瓶,连酒瓶酒杯都是半透明的红色玻璃。大厅正对面那半月形的show台上,一支乐队正在演奏,大提琴与中国笛,中西合璧,热闹非凡,乐者们无一例外穿着红色的礼服,抱着红色的乐器。  我的视线,几乎湮没在一片血色里。  是,我的第一反应不是红色,是血色。  无数比我们早到的“贵宾”们,在大厅中央翩翩起舞,男男女女,年长年轻,个个盛装打扮,光芒四射。  所有人都很投入,很高兴,每张脸上都笑容灿烂,舞步曼妙。没有谁多看我跟九厥一眼,大家完全沉浸在幸福的海洋里。  大厅两旁长长的餐台上,摆满了五光十色,丰盛到奢侈的食物与酒水,长着一模一样脸孔的年轻侍者们,穿着红色小西背,系着红色领结,熟练而殷勤地往客人们的碗里添加食物。  每扇窗户上都贴着“囍”字,每一笔,都跟这个不中不西,不新不古,不人不妖的鬼地方格格不入。靠西的墙壁上,又一个几乎与墙面一样大的屏幕,里头是大厅里全部景象的现场直播。那些飞扬的裙角,飘荡的乐曲与笑声,在镜头的不断转换中交织成奇怪的组合体。  我的目光落到屏幕左下方,却是暗暗一惊。  与show台紧邻的地方,立着一个足有两人高的转轮,一半金色,一半黑色,中心是一柄箭状的指针。转轮的中心,一块类似水晶质地的斑斓晶体,流动着奇妙的彩光,一环一环地闪耀出来,往整个大厅扩散。转轮正下方,摆着一座做工精致的天秤,秤盘与秤座上,刻着奇特的象形文字。以我对金子天生的敏感度判断,这天秤绝对是用足金打造的,而且从它的构造与装饰来看,这天秤历史悠久,不是刚做出来的摆设。  “好浓的妖气……”九厥看着转轮里的发光体,不太舒服地咳嗽几声,低声一笑,“这是我见识过的,最不像婚礼的婚礼。”“妖气……”我自然是闻不到的,只朝那些宾客们努努嘴,“他们应该都不是人类吧。”  九厥摇头:“他们恰恰都是人类。”他又看看那些侍者,还有是不是从大厅里穿过的旗袍姑娘们,道:“这些才不是呢,笨树妖。”  “我当然知道这些不是。没有人类会脚跟不着地地飘着走路。”我白他一眼,旋即我为自己说的话愣了愣——非人类,且脚跟不着地……我突然想起了一个传闻。再看那高耸着的转轮与天秤,它们完全没有身为“装饰物”的美感,只透着一种严苛到残酷的公平与巨大的压力,站在它们面前,不自觉便会将自己推上等待一场裁决的,无形的审判台。  多么明显又奇怪的感觉。  在这个大厅里,纵使华丽陈设处处可见,耀人眼目,有许多都比这两件东西的外表瑰丽十倍,可稍微有些眼里的人,应该看出,这里,谁才是真正的主角。  转轮,天秤……脚跟不着地的姑娘……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人。但是,可能么?他不是一直作为“另一个世界”的人而存在的么?  我下意识攥紧了九厥的手臂,正要对他开口时,却冷不丁在人群中发现了两个熟的不能再熟的身影——胖子跟瘦子,端着一大盘绝对超载的食物,边吃边笑,当又美女从身边走过,瘦子的眼神还是像万能胶一样粘过去。  两个死鬼在这里干什么?不知道这是龙潭虎穴么!  哦对,今天是“裟椤”的婚礼,他们俩的老板娘结婚,他们的出现理所当然。  他俩好像也发现了我,屁颠屁颠迎上来,欢乐地说:“老板娘也邀请暮小姐来了呀?太好了!可算见着个熟人了!”  对于他们两个,但凡是美女,都是熟人,这个我很了解。只是,你们真是死到临头还不知道!  瘦子看了看我身边的九厥,又奇怪的问:“你是九厥大叔吧?为什么不进去找老板娘呢?莫非你怕冷落了新欢……”他指着我,暧昧地笑。  我一把打落瘦子猥琐的爪子,愤愤道:“你为什么不马上滚回你的不停?!”  “哇,干嘛突然这么悍妇,你以前不是个很斯文的小妞么……”瘦子委屈地揉着被打红的爪子。  这时,婚礼进行曲突然奏响,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几大束玫瑰色的灯光,齐齐打向一直缺少着主角的Show台。  灯光晃花了我的眼睛,掌声揪起了我的心,我的全部注意力,都落在那扇从Show台左侧缓缓打开的大门上。  此刻我才意识到,婚纱的确是女人这辈子最漂亮的衣裳。我呆呆地站在这里,看着另一个“我”,被那个曾在我身边停留了千百年的男人,温柔地牵了手,款款而出。  白色的婚纱,没有任何繁复的修饰,简单别致,唯一奢侈的,只有腰间那细细的一束镶钻腰链,恰恰好地衬出夺目又不嚣张的贵气。婚纱下那个婀娜的身体,娇羞地挨近身边的男人,比他略略落后小半步,一种完全听从他带引的姿态。她的表现,让人从心里认定,哪怕前头是悬崖万丈,只要是这个男人牵了她的手,她也会义无反顾地跳下去。  因为信任,因为依赖。  这种心思,装不出来。  可,那女人是暮啊,难道她已经高深到可以“内外兼修”,连情绪都可以以假乱真?  还是……她与敖炽真的发生了一些我不知道的事?  对于这一点,我狐疑,又有些针扎般的疼。  他的身躯,依然挺拔健硕,宽阔的肩膀总让人想到一座最坚固的山脉,还是习惯略略仰着头,眼神永远都看在比别人更高的地方。强势与傲气,他从不掩饰。那张一直让我怀疑是鬼斧神工才能雕成的脸庞,俊逸未改,与时间隔绝,看不到风霜,更没有沧桑。  唯一改变的,是热度。  站在离他那么远的地方,我依旧感同身受地发觉,他没有了当年的热度。  是,我记忆中的那条孽龙,是我世界里的第二个太阳,这个比喻虽然不够优美,但我觉得最恰当。他的身上,真的具备了天际那一轮骄阳所拥有的全部元素,炽热,光明,乃至暴烈。  热度,是敖炽独有的标记。  在我们朝夕相伴的岁月里,我甚至不需要张开眼睛,就能从那一片扑面而来,而实际上除了我之外别人都没有发觉的“热浪”里,知道他正在朝我靠近。  从前我不明白,只当自己太过讨厌这个家伙,所以身体有了“过敏”反应。  后来,我才懂得,原来这就叫默契。  我丢失了二十年的人,现在就在我的面前,牵着另一个女人的手。  他们比肩而立,他们深情对视,他们朝彼此绽放笑容。  他向来宾们致词,欢迎所有人的到来,见证他们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刻,高调大气,又斯文礼貌,情绪熟练老到,像事前排练过无数次,只等着天衣无缝的亮相人前。我不肯承认那个男人是他,我这么害怕他对别人山盟海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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