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林森说。那一夜,小爱睡得极为安稳,像是很久前在书吧的那一夜,闭上眼睛,就一觉到了天亮,睁开眼,小爱看到自己昨晚居然忘了拉上窗帘,窗外是一片养眼的绿,阳光已经透满了整个房间。小爱从床上跳起来,收拾好自己出去,林森已经起床,客厅里的指针指向上午十点,小爱不好意思地摸摸后脑勺说:“我不知道自己能睡这么沉。”“睡得香是好事。”林森说,“你先去餐厅吃点早餐,我过会儿给你做午饭。”小爱笑笑地看着林森说:“来真的啊?”“我早说了我不会骗你,我会认真对待我说过的每一句话。”“那,我陪你做?”“你会?”“不会可以学嘛。”小爱说。“这态度不错。”林森说,“快吃早饭去!”小爱冲林森做个鬼脸,进了餐厅。好像是很久都没有做过鬼脸了,小爱也不明白,自己居然又有了做鬼脸的心情。早餐很简单,但相当可口,小爱三下两下吃完,跑进厨房去,林森已经开始在忙碌。一招一势还真像那么一回事,小爱做饭可真是不拿手,林森很快打发她说:“你去楼上参观一下那个露台吧。”“嫌我碍事了?”“是。”林森说。小爱乐得轻松,她跑上楼,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个宽大的露台,果然是漂亮到极致,小爱犹如进入仙境,而自己就是那个叫爱丽丝的小姑娘。三楼有个房间是虚掩的,小爱好奇地伸头望了一眼。墙上,全是离离的照片,每一张,都巧笑嫣然。房内的布置一看就是女孩子的。不用说,这是离离的房间。他用这种方式,在纪念一个已经离去的女人。可他对她说:“我会给你幸福。”这算什么?一瞬,梦醒了。几分钟后,小爱把那间房的门关上,神色平静地下楼。如果是场对手戏,纵然知道是输的结局,也应该要完成这一场演出。不是吗?厨房已经香味飘出,小爱想:饱餐一顿也是不错的,虽然真的一点儿也不饿。临暗(27)(11)临暗这一天,他和小爱都没有外出。他仿佛不必去做任何公事,小爱仿佛也可以不管任何世事。但是他们的交谈并不是很多,两人静静地对坐着,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聊一些无所谓的话题。黄昏的时候,他终于说:“回去把手续办好,我等你来北京。”“林先生,”小爱轻声地问,“你是当真的吗?”他看着小爱,容忍的,并不回答。小爱把头转过去,说:“对不起,我只是怕。”“好吧,那你好好想想。”“我去冲个凉。”小爱起身而逃。冰凉的水让小爱觉得清醒,是面对,还是逃避,却一直都想不出一个明确的答案。等小爱洗完澡出去,他已经不在客厅里,小爱上楼去找他,发现他坐在三楼的露台上,他在抽烟,他坐在那里,还是白色麻质的衣服,寂寞的表情,黄昏的夕阳下,浑身有金色的光芒。小爱一动不动,她在心底终于承认,这是一个自己深爱的男人。她早就爱上了他。只是,她从不敢想自己会属于他,就算他对她,是这般的宠爱。小爱真的是怕。黑夜就要来了。他们沉默地吃完了一顿饭,他不停地替她挟菜,小爱说“谢谢”。他说:“有没有听说过,爱一个人,至少要和他吃上一万顿饭,小爱,我再说一次,我是认真的。”“可是……”小爱想说,“可是我要纯粹的爱情。”但是小爱说不出口。这个世界,谁可以真正地去要求谁呢?他坐在那里,逆光,看不清他的脸。黄昏,真的是金色的,小爱终于说:“明天,我要回南京去了。”“好。”他说。(12)给凌晨两点。小爱打开房间的门,从二楼爬到三楼,赤着脚。月光如倾,像丽江那个初相遇的夜晚。她在他门口站了良久。深吸一口气,然后敲门。门很快就开了。“我冷。”小爱低着头说。他搂她入怀。小爱感到前所未有的踏实,一颗飘来荡去的心终于沉淀下来。心甘情愿的幸福,大抵就是如此吧。临暗(28)(13)又来了点点到机场来接小爱。南京正下大雨。点点对小爱说:“你要有心理准备,伯母身体有小问题,我陪她去过医院了,医生说,要调养。”“怎么搞的?”小爱问。“糖尿病。”点点说。“应该没事吧?”小爱问。“没事,就是人要受点折磨。”小爱心疼起来,像被谁的手忽然一把抓过,妈妈一生都不幸福。没想到老来还要受这样的罪。“还有一件事我要告诉你。”点点说,“离离的案子结了,李进来南京了,想见你。”“我不会见他。”小爱说。“我知道。”点点说,“他现在好像很有钱的样子,离离的事证明与他无关,我看离离生前挣的钱都归他了。偏偏这种男人好命,你说世道公不公平?”小爱心烦意乱:“不关我的事。”“我只是告诉你。”点点说,“你小心这种人。”回到家里,妈妈正在做晚餐。小爱放下行李:“妈,别做了,晚饭我带你出去吃。”妈妈说:“我还能动,浪费那些钱干吗?”小爱只好默默地帮她做事,她倒不像林森一样嫌小爱碍手碍脚,还耐心地教起小爱来。和小爱一起择菠菜的时候她问道:“听点点说你们编辑部要搬到北京去?”小爱说:“出版社老总是这个意思。要成立一个北京中心,好办事。”“你会去吗?”“也许吧。”小爱说。“我不是很想你去。”妈妈说,“北京好像不很适合你,你看你回来,不是发展得挺好的吗?再说,守着你我也安心些。”“妈,我的事不用你操心,你倒是要注意自己的身体。”“你不好,我的身体怎么能好得了。”小爱不说话。妈妈又说:“我看那个李进不错,人家都为你追到南京来了,还愿意在这里安个家。嫁了他,安安心心过日子,不是挺好的吗?”小爱:“你不要跟我提这个人!”门铃响了,小爱起身去开门,竟然发现门外站着的人是李进!手里拎着水果和一大堆的礼物。笑笑的。小爱要关门,李进不让。妈妈在身后说:“让人家先进来。”看来小爱不在家的时候,李进已经做足工作。小爱想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李进跑进房来,也不顾小爱妈妈在身边,扑通一声在小爱身后跪下,声泪俱下地说:“小爱,我知道错了,我要娶你,你让我娶你!”小爱冷漠地转身,像在看一场别人的电影。“你走吧。”小爱说,“过你自己的日子去。我与你是无关的。”“小爱,我爱你。”李进说,“我当初真的是迫不得已。”“我不想听任何解释。”小爱指着门口,“你给我出去!”“小爱!”妈妈出来阻拦。“你出去!”小爱走到门口,替李进把门打开。小爱妈妈过来关门:“快关上,让邻居看到像什么话!”小爱不让关,妈妈急了,眼前一黑,就要晕倒。李进从地上爬起来,一把扶住小爱妈妈,把她扶到沙发上坐下。小爱喘了喘气,回到自己房间,把门带上了。大约两分钟后,李进来敲门。小爱不理,李进在外面喊道:“小爱,我送伯母去医院,她好像不太好。”小爱拉了门出来,发现妈妈的脸色真的很差。她连忙奔过去问:“妈,你怎么样了,你没事吧?”“还是送医院吧。”李进说。小爱扶起妈妈,李进也过来帮忙。小爱这才看到李进手臂上的疤痕,很深的一道,丑陋地盘据着。小爱别过了头。临暗(29)(14)惊喜出版社的北京中心到底还是成立了。老总正色问小爱:“你真的不去主持工作?”“对不起。”小爱说,“我妈妈需要照顾。”“可以安排她去北京治病。”老总试图做最后一次说服,“要知道,娃娃没有你可不行,我们也不能把她再放到别的编辑手里去。”“我妈妈只愿意呆在南京。”小爱说,“更何况,我在南京不等于不做娃娃的书,还不是照样跟进吗?”正说着,小爱的电话响了,她接起来,是娃娃在那边喊:“你不来北京,我就回家陪妈妈,我早想回家啦。”“只要你不念书,随你的便。”“我不去四川签售。”娃娃来狠的。“那也随你的便。”小爱才不怕她。“呜……”娃娃拖着哭音说,“为什么你不肯来北京陪我,你是不是被那个老男人骗了,所以才会……”“不要乱讲。”小爱打断她说,“我在和老总谈话,稍候再电你。”“好吧。”娃娃说,“我是希望你来北京的,你来北京我就不用住集体宿舍了,这种苦我再也受不下去了。”小爱挂了电话,看着老总,坚决地说:“我不去北京。”“你不去北京你干脆哪儿也别去!”老总气得开始拍桌子。“你冷静了再找我。”小爱转身就走。“你站住!”老总说,“我告诉你,这是安排,这是必须,你不服从也不行!”小爱转身走出老总办公室。电话又响,这回是林森,他说:“何时来?”小爱不说话,只觉得眼泪就要掉下来。“怎么不说话?”林森问。小爱好不容易控制住自己,说:“没事。”“我感觉你有事。”“没事。”小爱说,“就是妈妈病了,要照顾她,有点累。”“哦?”林森说,“那你照顾好自己,别让我担心,好吗?”“嗯。”小爱说。点点追上来,拉住她说:“你怎么搞的,冲老板发火?不想活了?”“是。”小爱说。“好了。”点点说,“你现在是不是要去医院看你妈妈?”“不去。”小爱说,“有个神经病整天呆在那儿。”“我去赶走他!”点点撸撸袖子说,“我知道就是他让你烦心!”小爱是真烦,不是一般的烦。忽然,她很想躺在一个人的怀抱里,只有那个怀抱,能让她安心。从单位出来,小爱坐上一辆出租车,对司机说:“去机场。”他给过她那么多惊喜,小爱想,应该是回他一个惊喜的时候了。希望他看到自己的那一刻,脸上的笑容是真实的。晚上八点,小爱来到了北京。她并没有打林森的电话,而是直接打车去了林森的家。远远的,小爱看到别墅的灯温暖地亮着,她下了车,疾步往前行,想见一个人的渴望如同丽江的驼铃在心中来回撞击,发出清脆的回响。小爱在心里重复着三个字,她想,在扑入他怀里的时候,一定要说出这三个字。门铃响了。小爱咬着指甲,有些紧张地在等候。一直没有人来开门。小爱坐到他门口的台阶上,不想打他的电话。按小爱的揣测,屋内的灯亮着,他应该不会走远。就这么想着的时候小爱看到了那边走过来的两个身影,穿着一样的运动服,女孩骑在车上,他在旁边扶着她的车走。女孩笑着,他伸出手在替她擦汗。小爱惊慌地站起身来,躲到房子的另一边去,把自己藏起来,连呼吸都不许自己有。小爱知道,自己没有看错。那两个人,她都认得,林森和娃娃。临暗(30)尾声三月的束河古镇。春天。邮递员刚走,小爱在书吧里,把一批新到的杂志放到竹架上去。有一些客人来了,坐在竹椅上看书,一看就是一下午,不给钱,小爱也不说他,有时还笑笑地替他递上一杯茶。丽江,就是拿来磨时光的。自从来了丽江,小爱妈妈的身体就好了许多,只需吃些许药,帮着小爱料理一下书吧的事,母女俩过得很平静。往事,被藏入深深的海底。每个人,都最好不要被情感主宰,做自己的主,才是最好的。书吧开始慢慢地有名气,但是小爱坚持不让任何人拍照。如果谁非要拍,小爱会沉下脸来,让别人很难堪。又是黄昏,小爱抬头看天,每一天的黄昏,都是这样坚持着它的美,不肯离去,但总要离去,新的一天总要来临。旧的,总会被新的代替。杂志上,在介绍一个新的当红写手,是个帅哥,他叫凡凡。也许有一天,那个在书市如日中天的叫娃娃的人,会慢慢被读者所忘记,但这没有什么,她自会有她精彩的生活。小文,林森,或许对于她,都不过只是过客。小爱自然比不过她。在小爱的心底,至少赤脚从二楼走上三楼的那一夜,她是渴望永远的。妈妈在调电视,那台电视其实是新买的,但她想看的湖南台老是不太清楚,六十岁的老太太最近迷上看《超级女生》,喜欢李宇春,热情甚至高过十六岁的少女。频道转换间,小爱忽然看到娃娃,她做客一家电视台,在谈她的新书。老太太尖叫起来:“这不是娃娃吗,你看她长得是不是像春春呢?”小爱支吾着,眼睛却离不开电视屏幕。主持人在问:娃娃,我知道你一直坚持不上任何电视节目,这一次,为什么会打破自己的原则呢?娃娃说:我是为了我爸爸。我希望我爸爸幸福。主持人:此话怎讲?是不是说这本书讲的就是你爸爸真实的故事呢,我想读者们都很想知道噢。娃娃:小说毕竟是小说,不过我只想说,其实我以前不喜欢写作,但我是为我爸爸才写作的。这应该算是一个小小的计谋吧,虽然最后没有成功。但我真心希望有一个消失的人可以读到这本书,希望她回来,我们都想念她。其他的,我不想多说,大家看书吧。娃娃还是那么酷,她手里的那本书,叫《绝版老爸》。镜头扫过观众,小爱看到点点,老总,还有,他。第二天,小爱在丽江书城买到了那本书,这应该是娃娃出道以来写得最好的一本书,一个男人,女儿两岁的时候妻子就去世了,总是遇不对真正的爱情,直到四十多岁的时候,才遇到自己真正喜欢的女人,他真心的付出,却没想到还是与她擦肩而过。女儿为了爸爸的爱情,为了了解爸爸所爱的女人,于是主动去靠近她,了解她,并随时向老爸汇报关于这个女人的消息。就在父女俩都以为大功告成的时候,这个女人却又忽然消失在茫茫人海。…………娃娃说:每个人都在穷其一生追求自己的幸福,可是最可悲的事情就是,在幸福来临自己的身边时却又撒手让它飞走。黄昏真的是金色的,小爱站在书城的门口,望向古城的方向,小爱走到公用电话亭,一只手抚摸着自己高高隆起的肚子,另一只手拨通了那个拼命想忘却其实一直忘不掉的电话号码。小爱想问的第一句话是:如果我们的孩子叫乐乐,你会同意吗?懂爱的人,应该拥有一份快乐的生活。冰淇淋恋爱了六月,栀子花开了,大朵大朵的白。我和阿朵手挽着手,在校园这香香的夜色里漫步。阿朵跟我说起一个她才看来的笑话,我笑得拼命捏她的胳膊。她在路灯下停下脚步,看着我,正儿八经地说:“冰淇淋,你不能笑哦,你笑起来,连月光都会化掉呢!”“嘴甜。”我说,“要化也要先在你嘴里化掉才对。”阿朵稀里哗啦地笑。笑完了又说一句跟我说过千百次的话:“冰淇淋,我们谁也不要恋爱好不好,不然留下的那个好孤单的。”“放心。”我说,“我才不会晚节不保。”“我当然也不会。”阿朵说,“不过毕业后我就要和你比赛了,看谁先嫁出去!”这真是一个很伤感的话题,其实我们很快就要毕业了,在学校的日子只能以天来计数。而且毕业以后,我和阿朵就要分开,一个到南方,一个到北方。我和阿朵做了四年的好朋友,她是我的上铺,是她教会我叠漂亮的被子和在拥挤的开水房里奋力而得意地抢出两瓶开水来。阿朵有一头天然的鬈发,特别是洗过头后,鬈得惊心动魄,那是什么样的发型师也做不出来的效果,而且她性格大方,敢作敢当,非常的可爱。她则说从没见过像我这样小家碧玉似的女孩子,让人忍不住地想疼爱。我们一见如故。在我们班里,也只有我和她一直都没有谈过恋爱。别的女生和男朋友卿卿我我的时候,我和阿朵往往是在宿舍里恶狠狠地下着象棋,谁输了,都会急红了眼,扭着对方非再来一盘不可,直到终于有一方心服口服无心恋战才罢休。四年来,我和阿朵之间形影不离无话不说,亲密的友情令别人羡慕得发酸。但我和她之间也有些绝口不提的往事,那就是关于凌。我想我和阿朵是同一天爱上凌的。凌是我的老乡,比我们高一届,也是我们校乐队的主唱。他的声音略微有些沙哑,唱起歌来特别的有味道。我对流行歌曲并不是太精通,阿朵却是对各路歌手如数家珍。那一次老乡聚会我带着阿朵一起参加,凌一开场就抱着吉他来了一首罗大佑的《乡愁四韵》:“给我一瓢长江水呀长江水,那酒一样的长江水,那酒醉的滋味是乡愁的滋味,给我一瓢长江水呀长江水……”那时我们刚上大二,虽不算是新生,但这思乡的歌还是妥帖地呵护了我们愁肠百转的乡愁。那夜的阿朵显得格外的兴奋,看着凌的眼睛像夜空里亮晶晶的星星。可是凌先请我跳舞,他比我高好多,我在他的怀里非常的不自在,本就生疏的舞步凌乱而狼狈。凌说你叫倪冰对吧,我点点头。凌说早就知道有一个叫倪冰的漂亮的小学妹,没想到有这么漂亮。这之前没有男生这么夸过我,我疑心凌对所有的女孩都是这般的甜言蜜语,但我又有些喜欢他这样的甜言蜜语,他带着我跳舞的时候,阿朵正在唱一首王菲的歌,那歌词很有意思:“第一口蛋糕的滋味,第一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太阳下山,太阳下山,冰淇淋流泪。第二口蛋糕的滋味,第二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大风吹,大风吹,爆米花好美……”凌在阿朵的歌声里问我说:“那女生好像不是我们老乡?”“对,是我好友。她跟我一起来玩的。”“她的头发就像爆米花。”凌批评说。“你没听她正唱‘爆米花好美’?”我呵呵地笑着说。“还是你这样的女孩我喜欢。”凌的唇边扬起一丝微笑,“她俗气了些。”“如果你不喜欢我的朋友,”我推开他说,“也完全不必喜欢我。”“哦?”他又一把拉过我说,“好啦好啦,我承认爆米花好美好不好?我可不能让冰淇淋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