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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碎是爱情最美的样子[完本 番外全]-痴梦人-11

作者:痴梦人 字数:13542 更新:2023-10-09 19:42:45

我愣在了门外,原来,我的精神也不健康了吗?  所以我才绝望,才看轻自己,才对未来丧失了信心吗?  怎么可能?  我一向教导自己要乐观积极的生活,总是努力去忘掉那些让我悲伤地事情;我也没有太压抑自己,以前只是极力克制着不流露对东霖的爱而已,难道,这样,就得病了吗?  人前乐观开朗的陈玉,从前像假小子一样的陈玉,竟是这样脆弱吗?  或许有可能,因为我早已记不起自己原来是什么样子了。  等待的季节  手术前一天的晚上,我向护士长请了两小时的假回家洗澡。  先帮早早洗,然后再自己洗。  从浴室出来,穿好衣服,他还没睡觉,正在客厅看动画片,我抱起他:“小姨去医院了,过几天再回来看你。”  他望着我:“小姨的病那时候就治好了吗?”  我用力点头:“对。”  他露出花一样的笑容:“那小姨你快点回来!”  我紧紧的拥抱他,说:“好。”  表姐夫开车送我回医院,表姐跟了出来,随着我一起坐进了后排。  要他们两个人送,似乎有点太隆重了,我劝她:“姐,你回去哄早早睡觉吧,姐夫送我就行了。”  “我叫阿姨陪着早早,你姐夫有话对你说。”  这样啊,我看向正在启动轿车的表姐夫,他回头看了我一眼,说道:  “我和你表姐商量好了,等早早再大一点,能够懂事的时候,就告诉他实情,让他知道你才是他真正的生母,我们只是养父母。”  我浑身一震,扭头看向表姐。  表姐望着我:“是你姐夫的意思。”  我又看向表姐夫,他没回头,驾着车,嘴里在说着:“早早应该会很高兴吧,他最喜欢的小姨,原来也是他的妈妈。”  我眼睛瞬间湿润了:“姐,姐夫,对不起……你们不必这么做……”  你们把早早视如己出,早早很幸福,我已经很知足了。  “姐夫要对你说对不起。我和你姐没有孩子,也不准备再收养别的孩子,早早天天叫着我爸爸,我已经习惯把他当自己的儿子了,所以姐夫要对你说对不起,不能把早早还给你。”  我急忙说道:“我没想要回来,早早就是你们的孩子,你们不用告诉他实情……”  是的,我可以一直做他小姨,由你们养着他,我只要能够经常看见他,就足够了,即使以后再不能有孩子,我也没打算要回来。  这点良心,我一直都有。  “这是我和你姐仔细考虑以后做出的决定。明天你安心的做手术,早早将来会有认你的一天的。”  眼泪溢出了我的眼眶,他们是为了消除我做手术的后顾之忧吧,即使明天我的子宫被切除了,我也将会有一个叫我妈妈的孩子。  是这样的吧?姐。  我只能含着泪说:“姐夫,对不起……”  没想到他这么开通,这么大度。  “你姐夫我可是在美国喝过几年洋墨水的,现在做的生意也主要是进出口贸易,你是不是有点低估你姐夫了?”  我抬起手背擦了一下眼睛,好像我真的低估他了。其实早就该知道他不普通了,表姐十几年不生养,他赚了很多钱,却始终对表姐不离不弃,我早就该看出来,他不是一般的凡夫俗子了。  我的手术定在早上九点,一大早,表姐夫和表姐就来了,谢丰到的更早,七点多就在医院了。  我坐在病床上,等着手术室推车的到来。住院一个礼拜,每天我都看见这个推车来带走病人,几小时或者更长的时间之后,这个人身上就插满了管子,昏迷不醒的被送回来。  表姐陪我在病房里等着,姐夫和谢丰侯在门外的走廊里。  八点一到,“咕噜咕噜”推车轮子的声音就由远及近,病房的门被一把推开,一个三十来岁的护士看着手里的卡叫着:“二十六床,陈玉。”  我怀着被屠宰的心情站起来向门走去,表姐跟上一步,抓着我的手握了一下。  推车停在门口,到了跟前,才发觉它有点高。我垫着脚尖背靠着它想坐上去,却没成功,刚想改用爬的,谢丰却上前了一步,双手托住我,把我一下举了上去。  我身体僵硬了两秒,目光看向他,他的脸就在我面前,好看的丹凤眼正凝望着我,目光交接,他的眼神很复杂,似乎有鼓励,又似乎有担心。我对他挤了个笑容,他抓着我的手,才缓缓的抽了回去。  我躺在了推车上,被推着,进电梯,出电梯,路过特别长的走廊,看雪白的天花板,和白天依然很亮的日光灯。  视线里,似乎就剩了满眼的白。  手术室门口,一路和护士聊天的一个助理医生终于把注意力转移到了我的身上。瞄了我一眼,她就停住了脚步:“耳环要取下来,要不等会电刀止血的时候会过电。”  谢丰就在推车旁,他立即弯下腰帮我摘耳钉。  他的手也很暖,脸覆在我面前,也隐隐散发出一种年轻男子特有的阳刚味道。我心忍不住一痛,想起了另一个人。  那个人那时候离我也这样近,他捏着我耳朵,对我说,这是送女朋友的第一件首饰,也是最后一件,以后,他只给他老婆买。  耳钉被谢丰取了下来,那样小的两粒钻,攥在他宽大的手里,不知为什么,我那么担心它们会从他的指缝间漏走。  如果掉在了地上,还能找得回来吗?  我望着谢丰:“给我收好。”  他点点头。  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掉了,再不会有第二个那样的耳钉。  手术室的门打开了,我被推了进去,门关上的那一刻,我忍不住对他喊了一声:“别给我搞丢了!”  手术室里,两个护士五花大绑的把我捆绑了起来,我尝到了俎上肉的感觉,麻醉师站在我头顶上方,往我脸上扣了一个罩子,然后说:“深呼吸!”  我深吸一口气,眼前闪过早早和东霖的脸,就睡了过去。  睡的很沉,身体没有知觉,全身只有十八克,灵魂的重量,很轻,飘在空中。  恍恍惚惚听到有人叫我,我却很累,很乏,只想深深睡去,不想答应。可那个声音很顽固,一直叫,一直叫,“陈玉!陈玉!……”一声声,很清晰,不停地呼唤,似乎我不理他,他就会这样无休无止的叫下去。  我只好睁开眼,朦胧的一片白光里,依稀是谢丰的脸,我想起了那两颗晶莹的钻,还在他的手里,现在,可以还给我了吧。  我努力的噏动着嘴唇,喃喃的吐出了两个字:“耳……钉”然后又睡了过去。  醒来时已是晚上,看见表姐,表姐夫和谢丰都围在我的病床边,表姐脸上有点激动,抚着我的额,对我说着:“小玉,你总算醒了……子宫留住了,就割了一个卵巢,另一个卵巢稍稍有点肿大,不过医生说没关系,以后逐渐会消肿的……你可以放心了。”  我想咧开嘴笑,可全身没有一丝力气,麻药已经退了,肚子翻江倒海般难受,似乎肠子搅在了一起,身体里所有的器官都挪了位,最后只能牵了下嘴角,又闭上了眼睛。  人类的复原能力是神奇的,十天以后,我已能下地走动,并且可以出院了。  一大早,表姐还没来,谢丰先到了。  他是来和我告别的,他要回A市了,机票是中午的。  他在上海陪了我半个多月,减轻了表姐的很多负担。这样做,他已是第二次。  房里就我和他,同病房的小嫂子昨天出了院,暂时还没有其他人住进来。  我挣扎着想坐起来。虽然可以下地走路,但是起身还是有点困难。  他俯身把我轻轻一拎,尽量让我不牵动伤口,随手又拿起枕头,垫在了我背后,好让我靠着。  做这一切,他轻车熟路,我看向他,他弯着腰,一只手还抓着枕头,也看我。  几秒钟的寂静无声。  几天前,表姐告诉我,我手术之后的那个下午,心跳曾一度不正常,有一段时间,每分钟只跳20下左右,当时,是谢丰一直在喊我,他每喊一下,我的心跳就增加一点。或许,那时我的灵魂已游离出了体外,是他的呼唤,把它像风筝样的拉了回来。  我的心跳,是在他的喊声里,渐渐恢复了正常的。  “谢丰……”  我想对他说什么的,却什么也没说出来。也许,也确实没什么可说的,或者都不能说。如果真有轮回,或许,我真的愿意抽出其中的一辈子,来回应他。  就在我恍神的两秒间,他忽然凑过脸来,在我唇上快速的亲了一下。  我赫然瞪大了眼睛,他已经抬起了头,轻声的说着:“就一次,就当是祝贺你出院。”  我竟然无法,也不忍,责备他。  他直起腰,转身背对着我面向窗户站着:“以后你别再生病了,不要让我老是可怜你,哪一天,你能让我不管你了,我就会自动的消失在你的面前。”  我觉得喉咙发紧,半天,才叫了他一声:“……谢丰。”  如果我不幸福,是不是他会一直像这样?这一辈子,注定了他会是那个被我辜负的人。  两个月以后,我的身体完全恢复了正常。  有早早陪着,我已经不太失眠,随着身体的康复,我的情绪也愈来愈趋于正常。但是,每隔半个月,我还是坚持去看一次心理医生。  我想让自己变成一个身心健康正常的人,能够真正乐观积极的生活,不依附于任何人,能够扛得住任何的风雨,也能承载未来漫长岁月里的任何击打。  是个坚强独立的人,而不是一个需要男人来安抚怜爱的小猫。  八月中旬,我在报纸上看见市郊的一家住读中学在招聘老师。我去应了聘。因为有所准备,所以在经过初选,试讲之后,我成了一名语文老师。其实这才是真正的学有所用,在大学,我读的是中文。  表姐和表姐夫知道以后都很吃惊,劝我不要去。因为离的远,要住学校的宿舍,晚上还要值班监管住读的学生。  我说:“姐,你不也去工作了吗?”早早上了幼儿园以后,表姐一直无聊,年初,终于开了一家礼品店。  “那你到姐的店里来帮忙,别去那个学校了。”她的店里需要售货员,也需要制作礼品的员工。  我对她说:“姐,我喜欢教书。”  十八岁的时候,父母就把我像小鸟一样放了出来,马上,我就二十八岁了,经过了十年,我又怎么能让自己退化了呢?  我始终是要独立的。  开学一个多月,我已经习惯了老师的身份,谢丰路过上海,来学校看我。  傍晚六点多,他看着我把上夜自习的学生赶进教室,然后上下打量着我:“你和莎莎还真是一类人,都是自讨苦吃的主!”  我对着他一笑,好象是的,我们俩都成了中学老师。  “莎莎还在当她的英语老师吗?”我问他。  暮色中,就见他的脸蓦地一黯,脸上忽然就没有了刚才的戏谑神情。  “她没做老师了。”  我愣了一下:“她……干什么去了?”  谢丰望着我,眼里涌动着说不清的情绪:“她找陆东霖去了,陆东霖去哪,她就跟着去哪。”  我怔在那,不知道自己那一瞬间是什么表情,只是感觉脸很僵硬。  许久,他才又问:“你准备就在这当老师了吗?”  “……嗯。”这是我的真心话吗?  “打算什么时候回A市?”  我长久的沉默。  他又说:“我给那小子打过几次电话,但他看见我的号码就不接,后来我换他不认得的电话打,可他一听是我的声音,马上就扣掉电话。”他低头自嘲的一笑,“陆东霖那小子恨死我了。”  我咬着嘴唇。嘴唇很痛,心也隐隐的疼。  “他现在很少回A市。我找过邓云鹤,只要他回来就让他通知我,可那小子死都不愿意和我见面,有一次好不容易碰见他,可他转身就走,跑的比兔子还快……”他停了一下,“我没敢追,那小子的眼神,恨不得要杀了我。”  我默默地听。  “不过那小子发疯似的在赚钱,邓云鹤笑的嘴都合不拢,说他连着拿下了几个标书,还搞了块地,他们公司正在向银行申请贷款,准备进军房地产业了。”  他看向我:“你打算一直让他误会下去吗?”  我没有回答,只是眼睛有点湿润,东霖这次没有借酒浇愁,他在努力工作,走出低谷。  时间逝得飞快,转眼几个月一晃而过,似乎秋都没秋过,就到了冬天。  学校放了寒假,我回到了表姐家。  早早也放了假。  年底,表姐的礼品店生意有点忙碌,有我在家,表姐就安心的把早早完全交给了我。我每天从早到晚的陪着他,前所未有的体验着当母亲的感觉,日子看似无聊,但在早早的笑声里,却格外的充实又快乐。  除了在夜里,看着早早的脸,想起另一个人的时候。  年三十又将临近了,我经常做梦梦到自己在吃饺子年夜饭。  有了早早,心的某一个地方仍然是空的。  即使是亲生孩子,也无法取代那个位置。  我又去看了一次心理医生。这次他对我说,以后可以不用来了,只是遇事要积极,不要刻意去压抑自己。  从医院回家的路上,看见许多的红灯笼,许多的“欢度春节。”  离过年还有十来天,但是性急的人们已经迫不及待的把节前的气氛制造了出来。  想起了A市的街。  这时候,也在张灯结彩了吧。那里的树比这里多一些,那里的江滩比这里大一些,那里的菜,都是辣的,那里的人,嗓门都很大。  想回去看看了。我生活了快十年的城市。  站在街头,我给谢丰打电话。  “谢丰,快过年了。”我大声对他说。  “我正有事找你呢。”他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什么事?”我的电话打得很是时候嘛。  “有人托我给你送个请柬,要你来参加他的婚礼。”  我愣了一下:“……谁?”  突然觉得心里有根弦绷得很紧。  很紧很紧,也许下一秒,就会断掉。  握着手机,我屏气倾听,周围的嘈杂喧闹瞬间都离我远去了。  “林立伟。后天他结婚,你要不要来?”  心头骤然一松,呼出一口气,眼前一团白雾,这时,才发觉在几度的低温下,手心竟然出了汗。  原来,我这么怕吗?  “你来不来?”电话里,谢丰还在问着。  “……来,我去定明天的机票。”  还是只会逃  我是在夜里到的A市,拒绝了谢丰要接我的提议,我说,我自己来,自己找住的地方。  我到的并不是一个陌生的城市,我才离开了它半年。半年,不应该改变很多,就算是深夜,我也能很容易找到落脚的地方。  从机场的大巴上下来,立在A市的街头,耳边飘来许久未听过的方言,我才有了真实的回来的感觉。  真的,我离开它,将近两百天了。  两百天,数着过来的,当初是那样决绝的弃它而去。  想起对表姐说,我要回A市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表姐当时就说,你早晚都要回去看看的。  就连表姐,都知道我不是为了婚礼而来的。  我又是为了什么回来的?  夜里十一点,这个城市还是让我有一种亲切的感觉,就连的士,也像是久违的。  第二天,我在离商场不远的一家机关招待所里醒了过来。不是本地人,是寻觅不到这种好地方的。这里的单人间一天只要八十元,但其实是远远的物超所值,原因,大约是因为沾了政府机关几个字的光。  走上熟悉的街头,吃了想念很久的很庸俗的漂着辣油的牛肉米粉,我去了商场。  何丽“啊,啊”叫了两声之后给了我一个拥抱,然后皱着眉向我抱怨:“真是没良心,说走就走了,现在圣诞啊,元旦啊的都找不到人替我代班了。”  我笑:“陪我逛逛,我要买件衣服,你要给我拿个最低价。”  “过年穿吗?”她问。  “不是,晚上要去参加一个婚礼,半年没买新衣服了。”  “活该!谁让你辞职的?”她一点都不留情。  是啊,我原来最多的就是衣服,特别是冬装,走的时候,很多都装不下,都留在了原来公寓的衣柜里,也不知后来的房主是怎么处理它们的。  选来选去,结果只买了件浅粉色的高领毛衫。A市的冬天很阴冷,即使是宴席上,脱了羽绒服,也必须穿保暖毛衣吧。  晚上六点,我才步出招待所在街头招了辆的士。  不想去那么早,似乎有点怕。  简单的装扮了一下,结果发现和没装扮是一个样。只是把及肩的头发梳的很顺,穿上新买的毛衣,涂了看不出的口红。  脸色依然有点苍白。  在路上,接到谢丰的电话,说他先到了,“我不陪你了,免得那小子继续误会,你自己来吧。”他说。  婚礼现场又是在梦湖酒店,离它越近,我就越想起许多回忆,只是这次再见东霖,他大约是恨着我的。  会是怎样的一个见面?  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莎莎肯定在他身边。  也许,我不该来。  我大约是最后几个到的宾客了。特意晚来,就是想淹没在客人里,没想到的是,在门口就看见了东霖和莎莎。  他们是伴郎和伴娘,在帮忙迎客。  东霖穿着黑色的礼服,里面衬着雪白的衬衫,打着精致的领结,长身玉立在门口,莎莎站在他身边,一袭绣着荷花的白色紧身旗袍,完美的身材被勾勒的淋漓尽致,如果不是他们胸前别着“伴郎”“伴娘”的小小缎带,所有的人,大约都会以为这是他们两个人的婚礼。  一对璧人,比新娘新郎更夺人眼球。  隔着车窗玻璃,我望着他们,的士司机找了我零钱。  “到了。”他提醒我。  看我坐着没动,他又说一句,“这就是梦湖酒店,没错的。”  我只好推开车门,走了下来。  的士在我身后“呼”的一声开走了,我孤零零的,立在了街边。  冬夜迷迷蒙蒙的霓虹也无法遮挡我的身影。  酒店门口迎客的目光随着的士的离去,都扫了过来。  骤然觉得自己站在了聚光灯下,仿佛雕塑,几乎要物化,却无处可遁。  瞬间就对上了东霖的视线,隔着五六米远,隔着几个台阶,隔着迷迷离离的灯光。  一无表情的脸,疏离的目光,没有惊,没有恨,没有痛苦,甚至没有反应,仿佛在看陌生人。  林立伟叫了起来:“莎莎,你的好姐妹总算来了!我一直担心请不动她!”他迎上前来,“快请进!快请进!”  麻木的脸终于有了点知觉,我对着他露出笑容:“恭喜你做新郎了!”  他故作意味深长的长叹一声:“终于有人要我了!”说完就笑了起来。  我舒了一口气,也笑。林立伟,还是一向的让人轻松。  莎莎走到我面前:“谢丰说你会来,我一直在等你。”  等我?莎莎,你终于不恨我了吗?  “我带你进去吧。”  我跟在她身后走上台阶,要路过东霖,三秒钟的不能呼吸,忍不住还是抬眸看向他。脑中闪过一个念头,如果他看我,我就努力的对他挤一个笑。但我想的太美,他冷冷的俯视着我,那样漠然冷淡的视线,瞬间就冰穿了我的心,我僵硬着与他擦身而过,仿佛我和他从未有过那样亲密的关系。  再深的爱与恨,在这样的目光中,都被抹的一干二净。  他把我当路人,我看懂了。  婚礼很隆重,大厅里挤满了人。  莎莎把我带到离门不远的一张餐桌边:“那边已经坐满了,你坐这,可以吗?”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密密麻麻的一堆人,我看见了谢丰,他向我轻轻点头,邓云鹤也在,也在对我颔首。  “没事,坐哪都一样。”我对他们回礼,说着掏出早已准备好的红包递给莎莎,“帮我给林立伟。”  她伸手接过,“嗯”了一声,忽然问:“你为什么不和谢丰一起来?”  我怔了下:“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哪次不是他陪着你来的?按理说,现在他更应该陪在你身边,不是吗?”  看我不回答,她语调顿时一变。  “你们没在一起!”用的是肯定句。  我只能沉默。  “我一直不太相信你和谢丰在一起的事实。我知道你们俩从大学时候开始就有点眉来眼去,但是,仅限于此而已。像你这种死心眼的人,怎么可能抛弃东霖要谢丰?只有东霖那个笨蛋才会相信,他至今都不了解你。你到底为什么去上海?”  她的目光有点咄咄逼人,好一会,我才对她说:“莎莎,有人在叫你。”她回头看去,真的有人在向她招手。  可她马上又扭过头来,依然用怀疑的眼神盯着我,我没在她的目光下退缩,直到她转身离去。  我能对她说什么?  如果她已经和东霖在一起,那再说这些,又有什么意义?  婚礼开始了。新郎新娘诉说着他们的恋爱经过。  原来新娘是莎莎在实验双语中学时的同事,是她给林立伟做的红娘,所以她才当了伴娘。  我跟着底下的人一起笑,看着新郎新娘幸福的交换戒子。  心里忽然就酸酸的。  想起有个人对我说,“我们直接买结婚戒指算了,你说好不好?”然后,在大雨里,他等了我将近三个小时,只是想等我一起去买一对可以这样交换的戒子。  现在,那个人就坐在前排亲友团的位置上,他的身边围着两个美女,一个是莎莎,另一个是位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孩,那个女孩似乎对他很殷勤,时不时的捂着嘴对着他窃窃私语。  东霖嘴角噙着笑,由着她说,既不靠向她,也不避开她,靠着椅背,坐的很挺,不时的被那女孩逗得仰头微笑,神情显得很轻松,也很愉快。  莎莎竟然容忍着,不去打搅他们。  不知不觉,我眼里只看见东霖。  看着他笑,朗朗的俊眉都舒张开了,神态宁静怡人,对身边的两个女人耐心温柔的不可思议。  这是东霖吗?  东霖从来对向他献殷勤的女人都是一副拒人几米之外的清冷表情,他几时有过这样的时候?  似乎他不记得有我的存在了,从他坐下开始,就一次也未曾向我这里瞄过一眼。  那样的伤害了他之后,也许我真的让他厌恶,不屑一顾了吧。  这样也好,我可以肆无忌惮的盯着他。  盯得太久,也丝毫忘记了掩饰,许是东霖无意中的一回头,视线竟被他抓了个正着。  心脏骤然停跳了两拍,想移走视线,却像被他的目光黏住了。  木呆呆的和他对视着,看不见自己那一瞬间的表情,只是感觉,全世界只剩下了他。  眼里有火辣辣的感觉在上涌,下一秒,也许就会变成水。  终于他淡淡的移开目光,看向了别处,仿佛是不当心看见了不想看的。  我听见心里有个坍塌的声音,某一个角落正在快速的陷落。  不该来的,或许不来,还能有份期待。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买单,那样愚蠢的逃离他,现在,该是你偿还的时候了。  婚礼进入了后期的高嘲,我却再也坐不下去了。当主持人说:“……熄灯,新郎新娘互相接吻。”大厅灯光悠地一暗,仅余舞台中央新人面前一团红色烛光的时候,我悄悄的起身走出了门。  我坐的餐桌,本来离门就不远。  所有人都在观摩一对新人的接吻表演,没有人会注意到我的离开。我本就不该来,因此也就该这样无声的消失。  来到街上,摸出手机看了下时间,刚刚八点,时间还很早,我走向几十米外的公汽站。  上了开过来的第一辆公汽。  就当是重温一遍A市吧,把那些熟悉的街,熟悉的夜景在脑中再细细的描绘一下,然后再回去。  冬夜八点的公汽上人并不多,我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  车里开着暖气,里外冷暖交替,玻璃上水汽蒙蒙的。  我回头望向酒店门口,恍惚看见昏蒙的灯光下有个颀长的身影奔了出来,但是眼里有忽然涌上的许多雾气,它阻碍了我的视线,让我看不真切。  公汽在提速,逝去的街道忽然变得幽黯,隔着两层水雾,我终究只看见移动的一团黑影,似乎跑到了街道上,离我越来越远,越变越小,渐渐隐没。  那个身影。  是我心里期盼的,一个幻觉吧。  不可能,是真的吧。  你想说什么  连续两天,我在A市游荡,像个舍不得投胎的魂灵。  去了许多的地方,江滩,城市广场,T大,走以前走过的路,坐以前坐过的车,吃以前吃过的美味,喝以前喝过的咖啡,心里惆怅的一塌糊涂,好像真的从此和这个城市要永别了。  唯独不敢去两个地方,东霖的公寓和我自己以前公寓的所在地。  可是,怎么能不去呢?  下午四点,我来到自己以前公寓的马路对面,站在报亭后面仰着脖子看我五楼的那个小阳台。  阳台上什么也没悬挂。  也是,冬天不会天天洗衣服。  现在住在里面的,是单身,还是情侣,还是一家三口?  那里的每样东西,从瓷砖,到地板,到一灯一椅,都是我在装饰市场仔细挑选的。怀着那样的心情,从此以后,有自己的蜗居了,可以居住一百年,再不怕风吹雨打,也不惧电闪雷鸣了。  是家的概念。  脖子酸了,向街两边望望,忍不住向那家房屋中介连锁公司走去,它就在不远处,想去打听一下,买我房子的,是什么样的人?  前台内的一位小姐一下认出了我,当时,就是她迫不及待的和我签订了房屋代售合同,我现在还记得她听我说出我想出售的价格的时候,她眼里的一丝惊诧。  想必,代理出售我的房子,让他们华丽丽的赚了一小笔。  “陈小姐,欢迎欢迎,有什么可以为你效劳的?”她很热情,还记得我的姓,她大约以为又有生意上门了。  我有点尴尬,要是对她说,我想打听自己的房子被什么人买走了,会不会让她觉得有点太BT,还是先扯一个理由吧。  “我想在这附近租一套房子,想来问问你们这有合适的没?”  她显然有点意外,想想也是啊,谁会几个月前把自己的房子贱卖,几个月以后再来租房子的?  看着她困惑的表情,我决定再扯一个理由。  “……我又回这里工作了。”好吧,谎话总是要用另一个谎话来圆的。  “噢!”她反应了过来,接着眼里放出精光,热切的望着我,“你想不想租你自己原来的房子?”  我嘴顿时张成了O型,这也太……顺利了吧!  三秒钟之后,我立即回答她:“想!多少钱一个月?”  可是心里却敲起了小鼓,你只是想回去看看,并不是为了长住,有谁愿意把房子只出租一个月的吗?似乎不太可能。  可是,那么想回家看看,那么想住进去,哪怕只是几天,也想试一试。  “八百一个月,一个季度起租,不用交押金。”她点着鼠标,估计在调客户资料。  “八百……一个季度……”  “这个价钱很便宜了!这种房子,一般都要一千到一千二左右,我看是你,才向你推荐的。”她说的,好像是真话,八百,真的很便宜。  可是,便宜归便宜,我只是想住几天啊!一个季度起租,那不就是二千四,即使不用交押金,我也是花了二千四住了几天而已,这样,是不是有点太奢侈?  “那个……可不可以……试租一个月?”  说完连自己都觉得在无理取闹。  那个房子,你比谁都熟悉,用的着试租吗?还有,有租房的人向出租方提出试租的吗?应该是倒过来才对吧。  前台小姐明显的愣了一下(其实她不是前台小姐),接着有点泄气的对我说:“我打电话帮你问一下吧。这个房子是两天前才来登记出租的,我觉得你蛮符合条件,才向你推荐的。”  “符合条件?”我忍不住问了一声,房东想要什么条件?  “房东明确要求只租给年轻的单身女性,租金由我们代收。但是要在他了解了租房人的真实姓名以后,他认可满意了,才可以出租。”  “什么意思?……光知道真实姓名还不够?还要……他满意?”  “是的。”前台小姐有点无奈的向我解释,“一般特别优惠的房子都会有些苛刻的条件。其实不瞒你说,在你之前已经有两个女的,因为名字让房东不满意,都被他否决了。”  大约是看见了我小小的惊诧表情,她接着强调:“这种事,我也是第一次碰到。”  “被他否决的……是什么样的名字?”我的名字,也会遭此厄运吗?  “一个是因为姓,被他No了。”  “……哪个姓?”  “说了你不要笑。黄。他说黄,有色晴嫌疑。”  我嘴瞬间张大了,半天才说出话:“还有一个呢?”  这一个,肯定是因为名,被他No的吧。  果然。“另一个,是因为叫玲玲,也被No了。”  “玲玲……怎么啦?”  “他说……太闹了。”说完,前台小姐就是一副垂头丧气被折磨的神情。  我半天说不出话。  “陈小姐,你的全名……”  我连忙说:“陈玉,尔东陈,玉是宝玉林黛玉的玉……啊,不对,玉是王字加一点的玉。”  宝玉林黛玉?两个早恋的初中生,色晴!宝玉更是有大大的色晴嫌疑,从丫鬟,到很多的姐姐妹妹,要是这样说,一定也会被No掉。  “要不,你等一下,我打个电话问一问。”她有点底气不足。  “好。”  我已经觉得租不到了。一个月,没可能吧。  我的公寓,现在属于这样一个有怪癖的人。  前台小姐拿起手机进了里面的房间,大约觉得和这样的房东通话,最好还是避开当事人的好。想想也有道理,无缘无故被当面以各种怪异的理由No掉,还是令人不愉快的吧。  两分钟以后,她冲了出来,竟是一脸的喜色。  “他同意了!他同意了!可以先让你试租一个月……简直太不可思议了!”她连着惊叹。  我再一次微微的呆掉,我的名字,给我带来了好运吗?  也就是说,我可以回我从前的家,去看看了。  签了一份简单的合同,刷卡交了钱,前台小姐就从铁柜里拿出了一把钥匙。  “给你,今天晚上你就可以住进去了,我还是例行公事,陪你走一趟吧。”  我跟着她走出中介公司,一边走,一边看手里的钥匙。没错,就是我原来的房门钥匙,房东,没有换锁。  抬起头,我问和我并排走着的前台小姐:“买我房子的,是个什么样的人?”  记得到上海的第三天,就接到中介公司的电话,说房子已经交易成功。那时候我脑海中印满了东霖心碎的眼神,所以只说了句“知道了”,就挂了电话。没几天,他们就把房款给我打了过来。  她突然像是有点兴奋:“噢,我记得很清楚。是个帅哥,个子很高,来了说了不到两句话,就和我们成交了。”  我的脚步没来由的就顿了一下。  她回头等我:“可是,没想到是个有点奇怪的人。不过,他对你的名字倒是很有好感,说听起来简单干净,所以立即同意租给你了。”  说着,她又像是自言自语,“我算是开眼界了,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什么样的怪人都有啊。”  “他叫……他姓什么?”  “对不起,这点他要求保密,我们要尊重客户的意见。”  “哦,没关系,没关系。”  是我想太多了吧。帅哥有不同的帅法,也有帅的不同标准,也许她眼里的帅哥,在我看来是要被直接过滤的对象,会有东霖的一半吗?如果有,也许可以算一个吧。  上到五楼,熟练的开锁,左一圈,右半圈,“嘎嗒”一声,我推门,铁门哐的开了。  我跨进屋内,站住了,放眼看眼前的客厅。  什么都没改变!  晶晶亮的地板,我特意定做的格子布艺沙发套,配小客厅的小巧原木餐桌,唯一有点昂贵的橡木椅子。  和我走的那天一模一样!  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然后,有一霎那的恍神,仿佛自己刚刚从商场下班回来,打开了房门,正准备进去。  甚至,东霖就会从哪个门里走出来。  前台小姐也跟了进来,站在我身边,她“咦”了一声,“和那时候一个样子哎。”  半年前,就是在那张餐桌上,她和另一个人和我签了代售合同。今天,估计是她第一次带人来看这个出租房。  低下头,我习惯性的去找拖鞋。总算看见了一点不同,地上,是一双崭新的小熊卡通棉拖,毛茸茸的,穿进去,一定很暖和。  可以穿吗?房东连这都配好了?眼前的一切,美满的有点不真实。  在我犹豫的当口,前台小姐从口袋里掏出了两双鞋套:“公司的规定,自备鞋套。”说着,她递给了我一对。  我接了过来。  走进客厅,我先去推书房的门。  忍不住又是一愣。没变!我那台用了三年多的台式电脑还好好地霸占着一面墙壁。  再去推卧室的门。  依然没变!我的床单,我的被子,我的枕巾,每一样,都是我熟悉的物品。  呼吸不知不觉变得小心翼翼了。  身旁是衣橱,我抬起胳臂,双手用力拉开,顿时怔在了原地。  衣橱里,悬挂着的,都是我当初留下的衣服,一排冬衣,大衣,毛衣,棉衣,分门别类,从长到短,被整齐的排列着。  前台小姐跟在我身边,她已经不说话,只是睁大了眼睛惊奇的看着。想必这也是她从未见过的,房东在出租给房客的衣柜内挂满了衣服,而且,都是不错的衣服。  转过身,我的视线被梳妆台上一个眼熟的模型吸住了。  我不是把它带走了吗?搁在了早早的房间里,这里为什么又出来了一个?  心脏猛烈地跳动起来。  屏住呼吸,走出卧室,来到客厅,我去向阳台。  我看见了那盆葱。  冬天,它们依然活得很好,还是碧绿,还是笔直。  眼睛瞬间湿润了,回身,我去最后一个地方,厨房。  没变!还是老样子。  站在冰箱前,我拉上面的门,一大袋饺子,一大袋汤圆,上面结着霜;再拉下面的门,冷藏格里,装满了小小的香梨。  我笑,睫毛上却有晶莹的东西在滚来滚去,终于,它们滑了出去,顺着脸颊慢慢的向下蠕动。  东霖,东霖,你知道我想回来看看的,是吗?  你想对我说什么?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以后,我再也不任性了。  不再做鸵鸟  我把中介公司的前台小姐送出公寓,她出门时用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的眼神看着我。  “你和房东是认识的吧?”  我望着她,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她又是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难怪呢……”  目送她走下楼梯,我关好门,回到客厅。  站着,环顾身边的一切,我突然想笑,又突然想哭。  东霖,现在,你在哪里?  我回了招待所,把房间退了,提着小旅行背包,在路边等车。  等的士,送我回家。  然后在家里,等东霖。  他已经知道我回家了,也许,说不定,有可能,他会来找我。  可也许他还在生气,不会那么快就转变。那样也没关系。倘若他不来,我就去找他。站在他面前,勇敢地面对他,也面对自己的真心,即使他依然是一副冰山面孔,我也决不逃走。  竟然拦不到的士,伤脑筋!  傍晚六点,是这个城市出租车交接班的时间,许多的士赶着回去交车,都不载人了。  我只能向公汽站走去,没办法,去挤一天中最拥挤的公交车吧。  走着,手机响了,是谢丰的电话。  把电话举到耳边:“谢丰,有事吗?”回A市以后,除了那天婚礼,我和他也没见过面。  “请你吃饭。”简明扼要,他一向和我没废话。  “吃饭?……现在?”现在我想回东霖替我买回来的家,哪都不想去。  “嗯,你还没吃吧?”  是没吃,可是……  “谢丰,要不改天吧。”  “你有事?”他顿了下,“……其实,是莎莎想见你,是她要我约你的。”  我顿时停在了街边。莎莎要见我,想对我说什么?会和东霖有关吗?  “你来不来?”谢丰在电话里问着。  “……哪个饭店?”不能不去吧。  半小时以后,我赶到了谢丰说的地点。  A市一家有名的怀旧餐厅。  不知谢丰选在这,是有意,还是无心。  不大的包间里,一整面墙上放满了陈年物品,老旧的烛台,嵌在镜框里的黑白相片,褪色的仕女挂历,每件东西,似乎都是为了要你去追忆一去不回头的旧光阴。  我们像大学时代那样围桌而坐。  服务员斟上菊花普洱茶,滚烫的水,注在玲珑剔透的玻璃杯里,淡色的菊花和琥珀色的普洱上下翻腾,一片片沉,又一片片浮,宛如小小的鱼,游在清澄的水里。  莎莎很沉默,话不多,晶莹的脸既不亲切,也不刻意疏离,神情施施然的,似乎真的不再恨我,也不再咄咄逼人。  菜色倒是难得的清淡,好像上海的口味,不辣,清清爽爽的。吃到一半,谢丰就站起身,借口抽烟,把我和莎莎留在了包间,让我们单独说话。  半天,我和她竟然谁都没开口。  曾几何时,我们总有说不完的话。  终于她先开口,却是闲话家常:“谢丰说你也去当了老师。”  “嗯,语文老师。”  她微笑,“学生不好缠吧,我那时候经常被他们气的想摔课本。”  我也笑:“还好。”  突然觉得好陌生,我和沙沙,怎么会用这样客套的话语来开场?以前好的时候,她总是直说心事,不好的时候,她就直说恨我。从来都是直来直去的。  现在,她似乎不恨我了,我却感觉到,真的在失去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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