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更高,路更窄,更陡。人不得不从牲口背上跳下来,拉着缰绳在前面用力拽。遇到突然出现的陡坡,牲口便成了主人,需要人用肩膀顶着它的屁股向前挪。只一天,李旭脚上离家时刚刚换上的厚底鞋便被磨漏了。脚指头带着血泡,从鞋前端探了出来。脚后跟也开了口,每迈出一步,脚前脚后就同时传来钻心的痛。肩膀上的茧子也不知起了多少层,顶着牲口屁股的时候,完全失去了知觉。大腿,胸口,粘粘的全是汗,与风中的尘土胶合起来,糊在皮肤上,偶尔一动,便散发出可以令苍蝇晕倒的酸臭味。徐大眼的境况看起来比他略好,价格不菲的长袍早已被树枝挂成了袈裟,贴身而穿的精致短褐也被挂得四处是口子,风一吹,便露出里边白皙,但肮脏的皮肤。一双爬山专用快靴,也与李旭脚上的鞋子做了难兄难弟,前面见“蒜瓣”,后边见茄蛋。李旭知道此时的自己已经和王麻子等人没了分别,一样脏,一样憔悴。想想这样的生活还要伴随自己很长时间,浑身上下就不寒而栗。想想父亲这么多年来过得全是这样的日子,却从来没在自己和母亲面前叫过一声苦,内心深处就更体会到了什么叫父爱如山。“我一定要赚到钱!”李旭用力推着坐骑的屁股,暗自发誓。这样的日子一定要早日结束,为了自己的将来,也为了父母。“天欲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劳其身形,饿其体肤,行弗乱其所为,增益其所不能!”坐骑前,徐大眼嘟囔着把缰绳挂在自己的肩膀上,拼命前拉。累成这样,他却一点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离家前,父亲本来告诉他,徐家可以利用买通官府的办法让他逃避兵役,甚至可以买来流民,冒充他去从军。但是,他拒绝了。或者说,他更想抓住这个机会到外边看看。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只有看到了,才能把学到的东西与外边的世界连接起来。这样,才有机会振兴整个家族。并且在浩瀚历史中留下自己的名字,如卫王杨爽,如大将军蒙恬,如虎贲中郎将罗艺。少年人缓缓向前,向前,双脚迈过万里关山。酒徒注:新书,请多多支持。第二章 出塞 (三 下)第二章出塞(三下)有一天,山,突然消失了。就像脚上已经变成了老茧的血泡一样,消失得只剩下几点痕迹。眼前的景物骤然开阔,无边无际,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荒野横亘在商队面前。几座‘小山孙子’在远处低低的趴着,用脊背顶起头顶上半圆形的蓝天。那天蓝得纯净,蓝得干脆,蓝到一点渣滓都没有。蓝天下,微微泛黄的野草翻卷着波浪,映出一层层风的痕迹。高可齐腰的草尖起伏跌宕,里边没有隐藏牛羊,也没有野兽,没有石头,除了草,什么都没有。一条大河就在不远处的草尖顶端丝绦般向南飘荡,无桥、无渡、也看不见帆影,如果不是那顺着风传来的哗哗水声,你根本无法相信其是真实的存在。“嗷!”地一声,商队里所有人都发了疯,扔下牲口,不顾一切地向大河跑去。这是濡水,草原上一条宽窄不定的季节河!见了此河,即意味着商队彻底走出了燕山,来到了他们的第一个目的地,奚部的游牧区。走出了燕山,不仅意味着此行成功在望。还意味着与山贼遭遇的几率减小了一半,大伙可以平平安安地赚一次安稳钱。激动之下,几乎所有年青商贩都冲了出去,不顾高原秋凉,手捧着河水狂饮。饮够了,则将身上已经分不清颜色的衣服扯下来向草尖上一丢,赤着身子走进河中央。李旭发现自己的胳膊和大腿都变结实了,撮掉半担老泥后,身上的肌肉从皮肤下面一块块紧绷出来。而在行程初始时总被磨破的双肩,现在已经感觉不到丝毫疼痛。洗尽泥巴和污垢,那些曾经火烧火燎的地方变得光滑、平整,肉垫子般,与别处皮肤迥然相异。这是生活留下的痕迹,此后将和他相伴,直到永远。徐大眼也变成了野人,一丝不挂地站在水里,与商贩们同样用河泥和草根来清洁身体。从河上游出来的寒风早已把他白皙的皮肤冻成了淡红色,而他却丝毫感觉不出河水的冷。只是一味地向身上撩水,撩水,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把自己彻底变成一个男人。在濡水河畔休息了一夜,孙九带着大伙再度动身。不再被大山的阴影所压抑,商队很快活跃起来。特别是杜疤瘌、王二麻子几个,自以为雇佣刀客立了首功,说话的嗓门格外响亮。“旭倌哪,旭倌!帮我把马肚带紧一下。行李歪了,向上推推。啧啧,你这小子怎么这么笨,连这点儿小事儿都弄不好!”“旭倌,旭倌啊,给杜叔把这件包裹挂到马背上去。三岁邙牛十八汉,你这么大个子,挺头竖脑的,怎么这么笨呢!”不知不觉间,李旭再次成了众人的小跟班儿。有了那一晚的经历,他已经彻底认清了这些叔叔伯伯们的“慈祥”。所以答应得不再那么痛快,即便是实在无法推脱了,也尽力做得“笨”一些。不是弄得牲口受惊,就是用力过大,把歪在左侧的行李推得向右歪去,再不就用力过猛,一下子拉断了绑带。但是,他自己和徐大眼的行李、牲口,总是被照料的干净利落,从来不会出现走到半路散架的现象。众人指使不动他,心里就落了气。有孙九在旁边镇压着,大伙也不敢过分拿他怎样。发了几回牢骚后,决定用其他手段让这小子得到些教训。打击一个年青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孤立起来。老江湖们走过的桥比李旭走过的路还多,很快就找到了收拾他的最佳策略。所以,杜疤瘌、王麻子等人快速变成了历史迷,纷纷围绕在徐大眼身边,主动要求他谈古说今。年青人都有表现自己的欲望,这一点,徐大眼也不能例外。他虽然自幼被按照智勇双全的标准来培养,双眼经常能发现别人所不能发现的秘密,但总体来说,如今的他心中还没有太深的城府,很快就落入了老江湖们的圈套。从霍去病封狼居胥,班超投笔从戎,到伏波将军马革裹尸,徐大眼娓娓道来。能来到草原上看看前辈英雄们的足迹,让他胸怀激荡。他本来就知识渊博,口才又佳,被王麻子等老江湖有意无意的帮腔,很快成了商队的核心人物。就连孙九、张三和那几个见多识广的刀客,每逢休息时,都喜欢围到徐大眼身边来,喝上一碗热水,然后听这个博学多闻的后生讲古论今。每逢此时,李旭总是坐在人群外围,静静地想自己的心事。老实说,他曾经忌妒过徐大眼,但现在,他看向徐大眼的目光却非常平和。经过那天跟徐大眼小酌,李旭领悟道,是自己和徐大眼的出身不同,决定了现在彼此之间的差距。在自己还沿着家乡门前的小河沟与伙伴们互相甩泥巴的时候,徐大眼已经开始在教习的指导下,分析总结《吕氏春秋》的精义。当自己跟伙伴们背着草筐追兔子的时候,徐大眼练习的是马槊、骑弓。自己刚刚开始识字启蒙,徐大眼已经背完了《孙子兵法》、《吴子兵法》、《黄石公三略》和《司马法》。自己曾经的人生最高目标,不过是当一名县里的户槽。而徐大眼,却从生下来就背负起了让徐氏家族崛起的重担。(注1)这种差距在短时间内无法逾越,同样是逃避兵役,自己是为了避免当一名死在半路的小杂兵。而徐大眼是为了给他一身的本事找到合适的价钱和出售时机。两军交战,徐大眼可以凭良家子弟的身份纵马舞槊,陪伴着主帅冲锋陷阵。而自己,想攒钱买一把合格的马槊,至少要在这条商路上跑上三年!但这些差距不是天堑,完全可以凭个人努力来慢慢弥补,九叔说得好,莫欺少年穷。自己还不到十五岁,有的是时间去学习。实际上,与徐大眼一路同行,自己已经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最重要的是,现在的自己已经不是易县县学里那个,除了书本外什么都不懂,同龄少年中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对手的李旭。想起在易县城时那个自己,李旭发现自己的确不虚此行。无论这一趟生意最后赚不赚钱,自己都看到了许多先前没机会看到的东西,领悟到了许多先前不可能领悟的人生道理。‘也许,这就是长大。’少年坐在火堆旁,悄悄地对自己说。小狼甘罗蹲在他的脚边,望着跳动的火焰,眼睛里闪出一串串金芒。离开濡水三天后,商队如期来到了奚人最大的一个部落所在。令人绝望的是,这个草原上数得着的大部落居然消失了。四下里空荡荡的,只剩下几千根东倒西歪的木桩,和一圈圈毡包留下的痕迹。仿佛告诉商贩们,他们没有迷路。只是主人家有大事要忙,上万家族成员在入秋后集体迁徙去了未知所在。商贩们抱着脑袋,陆续蹲到了地上。除了李旭和徐大眼之外,所有人出塞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趁着秋末冬初,天刚开始变冷的时候赚上一笔快钱。每年这个季节,胡人部落都会根据夏、秋两季所收集的干草数量,决定越冬牲畜的多少。大批老弱牲畜被宰杀,大批的雄性牲畜被卖掉,干肉、生皮、牲畜的价格都会在瞬间跌到谷底。只要平安走完这样一趟,整个冬天,商贩们的家中都能听见欢笑声。可是,奚人部落迁徙了。草原上手最巧,能提供精美毛毯和锋利佩刀的奚族部落迁徙了。商贩们没等开张即遭受到了重大打击。最大的一个奚人部落发生迁徙,其他小的奚族部落肯定也追随着移动。如果大伙不能在落雪之前把手里的货物抛售掉,这次买卖就可能血本无归。如果逾期不掉头南返,草原上突然而来的暴风雪,就有可能把这支小小的商队全部吞没掉。有人开始低声叹气,更多的人开始咒骂奚人缺德,搬家也不肯事先通知一声。商队的两个头领孙九和张三则铁青着脸,走到稍远的地方商量如何面对眼前的困局。突然而来的打击让李旭也感到很迷茫。临行前,父亲和他约定的第一落脚点,就是这个奚部。比起凶悍的突厥人来,奚部以脾气平和得多。更关键的一点是,这个部落距离中原足够近,家乡有什么风吹草动,李懋可以托商队以最快的速度把消息送过来。而这一切安排,都随着奚部的大搬迁落了空。草原上那一个个毡包留下的圆圈,仿佛还带着奚人的体温。告诉李旭,你的计划很完美,但世界变化实在太快。苍茫暮色里,毡包的痕迹散发出缕缕白烟。晚风吹过,把人们的咒骂声,哀叹声,远远地传了开去。告诉附近一切生灵,有一伙人被困在了这里。“嗷――嗷――嗷!”有野狼的声音远远传来,在数千根木桩间萦绕。“嗷-嗷-呜!”小狼甘罗扯着嗓子唱和。声音就像一个刚刚开始发育的男孩,纤弱,沙哑。绝望的人们立刻被甘罗的不恰当举动所吸引,一个个对它怒目而视。甘罗自知惹了祸,发出一声低低的呜咽,跳起来,逃到了李旭身后。“都是这个狼崽子闹的,整个一灾星!”王麻子突然跳起来,指着李旭骂道。“对,我早就跟九哥说,让他别带这个狼崽子。逆季出生,又是独伢,肯定不是好东西。他偏不听,偏不听,看看,祸事来了吧!”杜疤瘌气急败坏,撑着佩刀,从地上站起来,大声指责。都是这个爱惹事的小杂种和他的小狼闹的,刚出发,就让大伙赔了彩头。然后一路上就诸事不顺,走哪哪赔钱。在蓟县逛窑子,又碰上这个小灾星管闲事招惹胡人,害得自己差点软掉。出来赌两手换运气,反而又输了一百多文。“灾星,肯定是它!”人们无法解释奚人为什么不早不晚在他们赶来前迁徙,把满腹怨气发泻了出来。“它不是灾星!”李旭站直了身躯,山一般挡在小狼甘罗身前。杜疤瘌等人看自己不顺眼,这点他早知道。一路上对这些人的欺负,他也是能忍则忍。但李旭不能让他们伤害甘罗,这个小狼是他的伙伴,除了徐大眼外唯一的朋友。小狼甘罗从李旭身后跳出来,前肢下伏,后腿紧绷,喉咙里发出呜呜的低吼。这个威胁动作吓了杜疤瘌一跳,赶紧向旁边闪。不料脚下却绊到了跟烂木头,一下子磕了个狗啃屎。“嗷-嗷,呜呜!”甘罗发出胜利的吼叫,不屑地甩了甩尖耳朵,蹲在了李旭腿边。几个看热闹的人纷纷笑了起来,生活虽然苦涩,但如果你认真面对,总是能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发现些有趣的笑料。“你们两个灾星,今天有你没我。说吧,你们两个一起走,还是赶走这头小狼!”杜疤瘌在哄笑声中爬起身,“呛啷”一声,把短刀拔出了大半。王麻子紧随其后,手里握着根木棍,虎视眈眈地看向甘罗。李旭楞住了,他没想到有人居然这么无耻。抬头看向众人,却发现商贩中不少人相信王麻子的话,认为今天的意外完全由甘罗引起。而少数清醒的人,却抱了看热闹的心态,对王麻子等人的行径不闻不问。这种情况,是他预先没有料到,父亲也没叮嘱过的。四下张望,想找九叔求援,却发现孙九和几个刀客都不知去了哪里,附近根本看不见他们的身影。“赶那头小狼走,否则大伙还会继续倒霉!”受了王麻子的盎惑,或者单纯为了给自己找个发泄怒气的理由,十几个面目愁苦的商贩握着刀柄,慢慢地*了过来。“它不是灾星!”李旭喃喃地辩解,被众人逼得一步步向后退。杜疤瘌得势不饶人,伸出大手,准备把他拔拉到一边去。孙九说大伙不准欺负这混小子,老子赶走野狼,总没问题吧!手指尖传来的痛楚却告诉杜疤瘌,他又碰到了硬茬。抬起满是疤瘌的老脸,他看见自己的手指被一双白净,但有力的手掌掰成了直角。“哎!”“直娘贼”杜疤瘌和王麻子同声骂道。一个赶紧向后缩手指头,另一个抱着脚在地上乱蹦。小狼甘罗则趴在李旭面前,嘴里叼着半只草鞋,双眼冒出幽暗的光芒。“想打架,跟我来。拳脚,兵器,随便你们两个挑!”徐大眼不知道什么时候赶了过了,站在李旭身边,冲着杜、王等人说道。“你!欺老忤逆!”杜疤瘌甩动被掰痛的手指,对徐大眼不干不净地叫骂。“是你们两个为老不尊在先。疤瘌――叔!麻子――叔!”徐大眼拖长了声音答道。脚尖轻挑,把一根奚人迁移时遗弃的长木杆踢到了半空,伸手抄在手里,对众人说道:“一起上吧,还有谁想欺负人,我让你们欺负个痛快!”王麻子和杜疤瘌两人怎肯在一个小辈面前失了威风,拔出短刀,恶狠狠地跳步上前。还没等李旭找到趁手家伙迎战,徐大眼不慌不忙,把木杆向地上一捅,左右一拨,两个老恶棍已经滚地葫芦般摔了出去。这一手玩得实在是漂亮,连几个试图跟在杜疤瘌身后打太平拳的商贩都被吓蒙了。捂住腰刀,慢慢向后退去。杜疤瘌、王麻子见众人士气要散,大叫一声,从地上爬起来,试图携手找回场子。刚刚迈出脚步,膝盖处与上次同一个地方再度被木棍打中,腿一软,又摔了个狗啃屎。两个恶棍爬不起来了,躺在地上,哼哼唧唧地开始哭骂徐大眼欺负上年纪的老人。骂李旭的父亲不怀好心,弄个灾星儿子来坏大伙财路。骂其他商贩是窝囊废,明知道灾星在旁,却不敢出头。几个平素与杜疤瘌交好的商贩被挤兑到了死角,再度按着腰刀围拢了过来。徐大眼看得心头火起,木杆一摔,重重地砸在身边的草地上。“你们给我闭嘴,再乱嚼舌头,休怪我下手狠。想凭人多欺负人少么?谁敢上前,我姓徐的保证,整个河南诸郡,再没一家店铺会收你们的货!”此话一出,比手中的木棒子还有威慑力。围拢过来的众人立刻退了开去。杜疤瘌和王麻子也被吓得止住了哭声,瞪大了眼睛开始想别的歪主意。“好威风啊,好大杀气!”人群外,传来孙九的声音。众人皆吓了一跳,闪开一条通道,把孙九等人让了进来。“九叔!”李旭和徐大眼赶紧施礼。这下祸闯得有些大了。孙九是商队的首领,商队成员打架生事,完全归他处理。他刚才只听见徐大眼威胁众人,却没看到众人怎么欺负李旭。如果他想刻意偏袒王、杜等老江湖,完全可以凭着众人的支持,把徐、李二人赶出商队。在这样空旷的草原上,一没有向导,二没有经验,两个少年的结局唯有饿死一条。即便孙九秉公处理此事,为了维护商队的团结,他也可能顺从众人之意将甘罗赶走。寒冬将至,一个多月大的小狼在荒野中,基本上没有生存下去的希望。“人家欺负你,你不会还手么,非得*别人护着?”孙九狠狠地瞪了李旭一眼,恨铁不成钢地骂道。头稍稍偏向徐大眼,依旧是怒目而视,“他们是匈奴,还是胡人,值得徐大将军下如此重的手?”“九叔!”两个少年都红了脸。徐大眼见事不妙,赶紧扔下木杆,拱手赔礼:“晚辈失礼,请九叔责罚!““哼!”孙九怒气冲冲地哼了一声,把头转向了愤愤不平的大伙:“从这向北两天路程,有一个新迁来的霫人部落,很大。郝老刀兄弟他们上次去过,可以给咱们带路!咱们今晚连夜启程,后天上午就可到达!”“真的?”濒临绝望的人群立刻沸腾了起来,什么灾星,什么祸害,统统忘到了九霄云外。霫人是草原上有名的巧手,那里皮货精美,毛毯花式繁杂,百姓脾气也比突厥人善良。并且,霫部还提供一样好东西,在其他部族,无论多少钱也买不到!(注2)“千真万确!”被称为郝老刀的刀客红着脸向大伙保证:“两天之内肯定到达,一个半月前我从那里赶回来,认识他们的族长!”“这下,可发达了!”王麻子坐在地上,拍着大腿说道。鼻涕眼泪依旧东一道西一道地挂在脸上,人却笑得比拣了元宝还开心。“没出息!”孙九看看转眼中陷入癫狂状态的大伙,低声骂了一句。转过身,把李旭和徐大眼拉到了人群之外。“你们两个小东西,不知道尊敬长辈么!”孙九呵斥声几乎所有人都能听得见。商贩们得到了好消息,心情舒坦,早不把打架的事情放在心上。所以,也根本不在乎孙九给两个少年什么样的惩罚。“旭子!”孙九伸出手,轻轻搭在了李旭的肩膀上,低下头,用只有三个人能听见的声音安慰道:“今天的事儿别往心里去,人走路,难免有踩了狗屎的时候!”“谢谢九叔!”李旭感动地施礼。老人不擅长言辞,但说出的话里却充满了人生的智慧。偷眼看了看商贩们的反应,孙九低声叮嘱:“要么别打架,要打,就打得他们再不敢惹你。通常两个恶汉在一块混,谁也不敢欺负谁。一个恶,一个善,才是真正的大麻烦!”说完,孙九轻轻笑了起来,那是一种狡猾的笑容,却让人感到格外亲切。注1:《司马法》,论述的范围极为广泛,基本涉及了军事的各个方面;并阐述了古代用兵与治兵的原则。与《孙子》、《吴子》、《司马法》、《尉缭子》、《三略》、《六韬》和后世的《李卫公问对》并称武经七书。注2:霫人,曾经生活在内蒙古乌兰浩特一带少数民族,皮肤白皙,故又称白霫。参见《新唐书》。酒徒注:欢迎大伙多提建议啊,最好把错别字、历史错误也给找出来,酒徒将根据建议统一修改。贡献突出的读者将给予超级龙套角色。另外,本书主角不是李靖。马槊杆部是复合材料,如复合弓,不是硬木。本周六、周日不更新,周一继续一天两更。出塞 (四 上)出塞(四上)有了盼头,众商贩们心里的烦闷一扫而空。连夜启程向北,一口气居然赶了六十余里路,直到后半夜,才在郝老刀的带领下找了个丘陵背后的低洼地驻扎下来,生起火堆抵御草原上凌晨的寒风。草原上缺乏森林阻挡,所以夜风大得吓人。虽然躲在了土丘后,寒气依然直刺入骨髓来。而对于这彻骨的秋寒,商贩们绝不敢支帐篷为自己保温。只好把能裹的衣服全部裹在身上,而后抱着肩膀,缩卷着身体,围着火堆苦捱。关于为什么不扎帐篷,九叔给李旭的解释是:占地方越大的物件受风越大,万一地上的木桩打得不够牢固,大伙睡着时,连人带帐篷都有可能被风卷走。所以行李中尽管带着一件加厚的麻布帐篷,李旭也只好学着大伙的样子,抱着肩膀在火堆旁煎熬。如此冷的天气,第一次出塞的人怎能睡得着。片刻功夫,夜风已经透过重重寒衣,吹得小李旭的脊背像结了冰一样凉。他缩卷着身体转了半个圈,把脊背冲向篝火,没等脊背感受到丝毫暖意,前面的衣服又像铁一样咯在了胸口上。李旭被冻得实在难受,再次把脸转向火堆。就在转过脸的刹那,小狼甘罗轻轻地跃起,跳进了他的怀里。尽管近来一直过得是风餐露宿的日子,甘罗的身体却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在长大。此时的它已经有家中报时的公鸡般大小,毛绒绒的狼皮灰中带银,摸上去格外的暖和。也许是为了报答主人昨天傍晚的回护之恩,甘罗跃入李旭怀里后,就轻轻地卧下。温暖的身躯刚好贴在了李旭被风吹得最难受的腹部,让他登时感到一股浓浓的暖意。“你不是灾星!”李旭拍了拍甘罗的脑袋,心里说道。小狼仿佛理解主人的意思,把头回过来,轻轻抬起。一双淡金色的眸子刚好与李旭的目光相遇,看上去,竟然如星光般明亮。“睡吧!明天还赶路呢!”李旭再次拍拍狼头,用手挡住了它的眼睛。小狼甘罗慢慢地把头缩卷进了李旭的怀中,片刻后,以极低极其的声音,轻轻地打起了呼噜。“野兽有时候比人善良!”抱着小狼,李旭默默地想。抬起头,想找个机会跟多次给自己解围的九叔聊聊。既然九叔对自己一直很真诚,自己就应该把此番北行的真实目的告诉对方。欺骗如此一个善良、豁达的长辈,李旭心里无论如何都会感觉到不安。仔细看去,却发现坐在自己斜对面的九叔已经睡着了,一条亮晶晶的口水正从他口中缓缓流下来,被跳动的火焰照得闪闪发光。“这么冷的风中也能睡觉?”李旭惊诧地瞪大的眼睛。再度细看,才发现不光是孙九,郝老刀、王麻子等人都已经缩卷着身子睡熟。而不远处另一个火堆旁,张三叔呼噜声打得居然如雷鸣般响。借鉴徐大眼那天所说的观人之法,李旭的目光从同伴们的脸上一一扫过。他惊讶地发现,每个人在睡觉时脸上都带着不同的表情,同行的所有人中,没有任何两个人的表情完全一样。坐在自己左首的郝老刀是个卖命混饭吃的汉子,所以他睡觉时脸上的表情看上去非常凶悍,口里在打着呼噜,右手却紧紧握着刀柄,仿佛随时都可能跳起来,与人拼命。而市侩的王麻子的脸上却带着讨好的神色,仿佛正在与人谈着一笔生意,唯恐对方半途反悔的样子。缩卷在王麻子身边的杜疤瘌则撇着嘴,好像刚刚跟人起过争执,在火光的照耀下,他脸上的疤痕看起来愈发狰狞。所有人中,徐大眼脸上的表情最平静,睡姿也最优雅。只见他双腿盘坐,两手微垂于腿上,随着细而绵长的呼吸,胸口上下起伏。显然,他连睡觉的姿势,也是经过专门训练的。“细节背后,隐藏的往往是其生活经历。”李旭突然发现徐大眼的话非常有道理。留心观察熟睡中的孙九,发现九叔的腰刀插得位置很特别。队伍中除了几个刀客的兵器向来是握在掌心之外,其他人防身用的配刀通常是或左或右,很随意的一挂。而孙九的佩刀,却半横在左侧腰间,刀柄永远冲着右前方。即便是此刻在熟睡中,如果有人来袭击,他也能飞快地拔刀迎战。“九叔可能当过刀客,或者从过军!”李旭在心中得出结论,胸口处旋即涌起一股极其不舒服的感觉。他认为自己不应该偷偷探测一个对自己好的人的秘密。但是,连日来,张三叔、杜疤瘌,王麻子等人的所作所为,又让他给自己的举动找到了足够的理由。“是非善恶,俱不在表面。眼中看到的未必是事实,亲耳听到的,也未必是真相!”临别时,杨老夫子曾经这般叮嘱。但是如何透过人们的虚假的笑容,永不会兑现的承诺,观察到重重迷雾后边的真相,杨夫子却没有来得及指点。徐大眼的观人术刚好弥补了这个缺陷。经过训练的他可能从步校尉一杆兵器上,把对方的家世推测得八九不离十。李旭认为自己如果平时在细节处多留心,就绝对不会在一次被张三叔、杜疤瘌等人表面的热情所蒙骗。谎言说得再像真实,细节处也会露出端倪来。而抓住这些细节,就是抓住真相的关键。这是多日来,李旭领悟到的另一条人生道理。他知道自己已经不是易县城中那个懵懂少年,他能感觉到,自己像怀中的这头小狼般,在慢慢地,慢慢地长大……有了事情分散心神,半夜得寒气也不那么难熬了。研究了一会儿众人睡梦中的表情,想了一阵子连日来发生的趣事,李旭抱着小狼,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睡梦中,他看见一只狼,在雪地里,孤独地奔跑,奔跑。有一刻,他觉得那就是自己。酒徒注:一更,字数少了些。晚上二更时补足。请大家多多支持。第二章 出塞(四 下)天刚擦亮,王麻子等人就跳了起来,催促着大伙赶紧赶路。商贩们都知道霫人是一个特别喜欢迁徙的民族,从弱洛水到太弥河,方圆千里内都曾经有人说见过他们的足迹。如果大伙去得晚了,说不定霫人也和奚族一样突然间如露水般消失于草原上。倘是如此,所有人可能都要血本无归了。所以,也没有人抱怨王麻子毛躁,大伙就着冷风啃了块干饼子,匆匆忙忙向北一路狂奔。(注1)到了下午的时候,队伍的行进速度却不得不再次慢了下来。草原上的地势再度发生了起伏,不像万里燕山那样,一座山峰挨着一座山峰。而是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缓坡,无法用双目观测到其尽头。连绵山坡让人不得不跳下马拉着缰绳前行,驮货的牲畜也紧绷了四肢,一步步奋力向前挪动。按郝老刀等人的说法,这种地势被草原民族称作坝。不知道从何处开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算结束。除了去辽北秣鞨部外,其他地域只要向北走,都要经历这一道坎儿。所以从中原过来的商队很少走得这么北,但越是商队稀少的地区,大伙的赚头可能越大。(注2)听向导这般介绍,商贩们鼓足了精神,努力前行。大隋朝的赋税不算高,但各地方的官员有各地方的敛财手段。如果商队这次北行赚不到钱,明年个别人就可能因为完不成官府规定的杂税也失去再度踏上草原的机会。所以,即使只有一线希望,也没人打算半路折回去。对于筋骨上的劳累,李旭早已麻木。跳下马后,随即把青花骡子背上的负担,分了一小部分到马身上。小狼甘罗也被他从袋子中放下来,跟在自己身边慢慢向北爬。对于这种久违的自由,甘罗显然非常兴奋,围着李旭身前身后挨挨擦擦,仿佛根本感觉不到爬坡的劳累。商贩们见青花骡子身上的负担减少后,明显力气见足。也学着李旭的样子,把部分货物匀到了驮人的坐骑上。如此一来,商队的速度又多少提高了些,至少那些驮货的牲畜不再口吐白沫,看上去像随时会死掉般模样。当太阳再一次从东南方爬出来时,李旭发现自己迈出的脚步不再发软。眼前的荒野更加宽阔,更加苍凉。远山看上去更矮,顶峰处却个个发白,显然那是积雪的痕迹。周围的野草不再像濡水河附近那样高可齐腰,枯枯黄黄的,只盖到了人脚脖子。但草丛中却突然多出了许多小动物,肥胖的野鸽子、体态臃肿的沙鸡,眼睛巨大,耳朵却很短的怪异地鼠,不时在人眼前跃起,晃晃悠悠地逃向远方。更远处甚至有一大群粗颈,短尾,长着黄色皮毛的羊在悠闲的吃草。看见商队经过,负责警戒的雄羊只是抬起带着直角的头,好奇地观望。看样子,它根本没打算通知自己的同伴逃走。(注3)“就在这里休息一个时辰,让牲畜缓缓脚力。咱们已经上了坝,下午就能赶到目的地!”孙九与郝老刀等人碰了碰头,大声宣布。“呼啦!”队伍立刻开了锅。年纪老的商贩在草地上铺开行李卷儿,不顾冰冷,倒头就睡。年纪轻或体力足一些的商贩,则用平生最快的速度把坐骑上被的货物卸了下来,然后不顾牲口的抗议,跳上马鞍,挥舞着弓箭冲向了远处的黄色羊群。那是黄羊,性子温和,肉味鲜美。秋末正是其肉最肥,毛最厚实,跑得最慢的时刻。随便打到一头想办法弄回中原去,那结实的短角,棕黄色带有白毫的皮毛,都能卖上一个好价钱。“小心些,别跑太远!”孙九冲着远去的人群大声喊。他的话转眼被淹没在马蹄声中。商队中的年青人,除了徐大眼这个根本不在乎钱的富家子弟和李旭这个根本不认识黄羊为何物的懵懂少年,谁不希望顺手发一笔小财?片刻之后,营地中就只剩下了他、张三和几个实在疲惫得无力骑马老商贩,其他人几乎全部冲了出去。“原来那些羊是野生的!”李旭后悔地想。欲纵马去猎,却对自己的射艺实在没把握。摇摇头,殃殃地铺开行李卷儿。“还在为前天傍晚的事情生气?”徐大眼见李旭发蔫,走过来,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犯不着,有些人像狗屎,他们存在就是为了让你感到恶心。恶心到了你,他们的目的就达到了,至于自己有多臭,他们不在乎!”李旭被这个贴切的比喻逗得笑了声音,面颊上立刻出现了几条浅浅的褶皱。一路颠簸,让他的身板瘦削了不少,皮肤的颜色更深,更粗糙,并在耳根附近出现了几排依稀的黑毛。这让他看上去仿佛成熟了许多,根本不像一个不到十五岁的少年郎。“你怎么看上去一夜间长大了许多!”徐大眼转到李旭身前,皱着眉头看了看他。伸出拳头来,捶了捶他结实的肩膀,戏问。“是么?早上没洗脸的缘故吧!”李旭傻呵呵地笑着,目光中,却多出了很多复杂地东西。他非常钦佩徐大眼的目光之锐利。但昨夜自己具体想到了些什么,他却不愿意宣之于口。徐大眼也没太多的兴趣来研究李旭的变化,他的目光很快被远方传来的喧闹声吸引了过去。出猎的商贩们运气不错,才半柱香不到的功夫,已经有人打到了一头家犬大的小羊。放在马背上,正高兴地向回跑。而其他人显然将目标定在被惊得开始高速飞奔的壮年公羊身上,呼喝着,拼命催促坐骑飞奔包抄。羊群显然没有与人类作战的经验,慌乱地向远方逃窜。很快,就有几只体力稍差的成年羊脱离了队伍,惊叫着向两侧逃去。这更合了追猎者的心意,马背上,商贩们弯弓搭箭,一箭接一箭向猎物急射。“你们不去打猎?那黄羊皮是做靴子的上佳材料。穿在脚上,又轻,又暖和!”不知道什么时候,九叔走了过来,站在两个少年的身边低声询问。“不想跑脱了力,反而赔上一匹马!”徐大眼很不屑地说道。他的坐骑是一匹四岁口的枣红驹,比商队中任何一人的坐骑都好上许多。但算起每个人一路上步行的时间,除了几个刀客外,徐大眼能排在第一位。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不顾坐骑连日劳累的短视行为,绝对不可能在他这个爱惜马匹的人身上发生。“我,我不太会射箭!”李旭低声回答。黄羊,这个名字他记住了,下次碰到时,一定要打头大个的,把皮子硝了,托人送到老家去给父亲做双靴子。这些年为了自己安心读书,父亲从来没提起过北上的路有多累。很多时候,在父子两个的交谈中,漫长而又孤单的商路仿佛还带着许多诗意。“你的马鞍旁不是挂了把弓么?”这回轮到孙九诧异了。他曾经留意到,在整个队伍当中,只有徐大眼和李旭用的弓能拿到台面上。其他人手里的弓或木制或竹制,没一把是真可以用来作战的。听人提到自己的宝贝,李旭更觉尴尬。以前射得不准,他可以推说是自己手中的弓太差。而经过徐大眼的分析,此刻他已经知道舅舅给自己的束发礼是一把上好的骑弓。但是,自己拿着这把宝贝,在地面上都十射九空。颠簸的马背上开弓,更不可能射准目标。有这么好的弓却射不准箭,暴殄天物的行为实在令人汗颜。“挺大的男子汉,别动不动就脸红,拿弓来我看!”孙九见李旭神态扭捏,以为他弓囊里藏的是把样子货,笑着骂道。李旭答应一声,匆匆跑过去取了弓囊和箭壶来。孙九从囊中抽出弓臂,用手颠了颠分量,然后分开拇指和食指,量了量弓臂的长度,又仔细看了看弓耳的质地,不住点头。待挂好了弓弦,再从壶中抽出了李旭自制的羽箭,点头动作立刻变成了摇头。抽一支,摇一次,直到把头摇成了波浪鼓,才将箭壶丢还给李旭,冲着徐大眼说道:“把你的羽箭借几支来用,旭子这壶箭全错了。骑兵弓,却用步兵箭,能射得准才是怪事!”徐大眼闻听此言,赶紧双手把自己带的羽箭奉上。以他的观人之术,孙九显然是行过伍的,否则他挂刀的位置不会如此规矩,人的性子也不会如此豪爽。只是孙九在军中到底干过什么差事,武技能到达什么水平。以徐大眼目前的能力,还是推测不出来。眼下孙九要求试箭,正是送上门来的好机会。一射之后,徐大眼保证自己能把孙九曾经行伍时间的长短推测得八九不离十。孙九从徐大眼手中接过箭壶,拔了一支在手,飞身上马。双腿在马肚子下轻轻一磕,一人一骑立刻纵了出去。徐、李两个少年见状赶紧策马跟上,才跑出一里多路,赶得正巧,几头失了群的大个黄羊被商贩们追逐着,横冲过来。好孙九,搭箭开弓。只听“绷!”地一声清脆的弓弦响,跑在最前方的,个头最大一只公黄羊应声而倒。孙九一手持弓,纵马冲上,马背上微微俯了一下身子,断喝一声喝“起!”。单手将猎物从地上掠了起来,横搭在身前,纵马而回。“好!”不但是商贩,连跟过来看热闹的刀客们也喝了一声彩。在疾驰中发箭射中目标已经非常不容易,更难得的是孙九一箭就射穿了黄羊的脖颈,非但立刻夺走那畜生的命,连皮子的完整性都得到了保全。“那是自然,九哥当年用命于高大帅麾下,也曾万马军中射落过萧摩诃帅旗。要不是被某些王八蛋贪了军功,九哥至少也能做到校尉!”张三叔撇了撇嘴,得意洋洋地向刀客们吹嘘。(注4)众刀客甚为惊诧,纷纷围拢来探听当年大帅高颖兵伐南陈的旧事,并打听到底是谁这么有本领,居然能让素有公正严明之称的高颖将军徇私,听凭他强抢孙九的夺旗之功。孙九却不肯多言,只是拔了羊脖颈上的箭还于徐大眼,然后把整头羊丢给张三,命他安排人手将羊肉烤了给众人尝鲜。众人见孙九如此沉稳,对他愈加佩服。特别是几个刀客,眼看目的地即将到达,轻狂之态尽现。见识了孙九射艺后,也纷纷收敛自己行为,不再信口乱吹。孙九拎着把空弓转回李旭身边,却不松弓弦。指着打在弓臂上的标记向李旭解释,“这是开皇年间为了讨伐南陈,专门打造的骑弓。集中全国的制弓名家,费了数年之力,能达到这种档次的,也不过千余把。这么硬的骑弓,你偏拿它当步弓来射,当然不可能射得准!”“请九叔指点!”李旭与徐大眼见了宝贝般,祈求道。“拜师需要磕头的!”杜疤瘌拎着只比兔子大不了多少的黄羊从旁边走过,悻悻地说道。孙九也不理他,把弓交还到李旭手中,手把手指点了他一遍握弓的位置,双臂和身体的基本动作,然后说道:“这有何难,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军中有专门的歌诀,每个骑兵都会背。”说罢,将弓又握在自己手上,毫不避讳别人偷听,低声吟唱:“势如迫风,目如流电;满开弓,紧放箭……”(注5)“就这?”跟过来“偷艺”的几个刀客不相信地叫。走刀头的人讲究藏技,少一个人学会自己的本领,自己在路上的安全性就多上一分。像孙九这般当着众人面随便把歌诀唱出来的行为,他们从来没听说过。“说着容易,做着难。歌诀谁都会背,能射准的,一百个人里找不出一个!”孙九头也不回地说道,将弓再度交还给李旭,笑着叮嘱:“其实还有两个字的秘诀,大伙都明白。无他,‘手熟’而已。你多练几次,自然能领悟其中道理!”说罢,跳下坐骑,摇摇晃晃地走向张三叔,帮他剥皮烤肉。李旭握着弓,高兴得已经忘记了下马。无意中找到了自己射箭不准的原因,并且听到了军中骑射的歌诀,这些收获固然令他喜出望外。内心深处更高兴的却是,自己在徐大眼处“偷”学来的观人之术,第一次使用居然就蒙了个八九不离十。九叔的确曾经弃商从军,只是在军中被人抢走了功劳,所以才愤而回头。如果将来自己学好了武艺,安顿好了父母双亲,是不是可以像徐大眼一样找场能必胜的战争给自己谋个出身呢?九叔的功劳被人所贪,所以他退出了行伍。如果自己运气比他好一些,也许能熬到旅率(百人长)位置吧。这些梦虽然很遥远,但毕竟还可以做一做。好过了在草原上常年奔波,累得连做梦的机会都没有。作为一个懂事的孩子,李旭不敢把父亲的谋生之业看低了。但他却非常害怕,怕自己有着一日变成像王麻子、杜疤瘌那样的人,麻木而无耻。“傻楞着干什么呢,还不把弓收起来!”徐大眼见李旭又开始发呆,用箭壶轻轻敲了敲他的脑袋。随即,从壶中分出一半羽箭,塞给了李旭。“徐大哥,这,这怎么好意思!”李旭赶紧推脱。徐大眼用的东西都比较考究,这样精致的半壶箭不知道价值几何?虽然二人已经成为朋友,但随便拿朋友的东西,可不是李旭的习惯。“拿着,防身!”徐大眼低声叮嘱。四下看了看,发现周围没人注意自己,压低了嗓子说道:“九叔刚才是故意立威,事情有些不妙!”“故意……!”李旭低低发出半声惊叫,后半声旋即被他自己硬憋回了肚子。好端端地,九叔立威干什么。难怪他素来很平和的一个人,居然会突然卖弄起射技来!原来他是故意给卖弄给众人看的。给谁看呢?这支商队中,除了河北、河南各地聚拢在一处的商贩,就是几个兼职当向导的刀客。难道他们…….?“咱们被几个陌生人引着,千里迢迢赶到这,人困马乏。如果对方是纵横草原的马贼,咱们可就等于一群自己送上了门去的大肥羊!”徐大眼背对着众人,向李旭做了一个刀抹脖子的姿势。“即便今晚找不到霫部,也不能让商队乱了套。所以,九叔必须露一手,防着别人,也防着自己人绝望之下,故意生事!”“噢!”李旭轻轻地点头,缓缓爬下了马背。如果不是徐大眼提醒,这些蛛丝马迹后隐藏的玄机他一样也没看出来。想想可能发生的战斗,他感到浑身一阵发紧,两条腿不由自主开始颤抖。如果遇到马贼,商贩们的心本来就散,根本组织不起有效反抗。以张三叔的为人,肯定丢下大伙自己先逃了。而向王麻子,杜疤瘌之流,能不为了活命而帮马贼提绳子就已经是仗义。九叔找不到帮手,总使武艺在高,能挡得了对手几个?“别害怕,有我在,没人能伤到你!只要我有一根木棍在手,三两个杜疤瘌那样的根本*不近身!”徐大眼信誓旦旦地保证,见李旭依然面色苍白,轻轻用胳膊碰了碰他,低声安慰道:“那天遇到突厥人,是因为家伙不趁手,一把马鞭…….”“谢谢徐兄,到时候,我不会给任何人添麻烦!”李旭把徐大眼给的羽箭一支支插入自己的箭壶,缓缓地回答。徐大眼用的箭的确很精致,虽然比步弓用的箭短了几分,但箭杆更平滑,箭锋更尖锐,尾羽修得整整齐齐,就像斜插着的几把刀。“这小子变得真快!”徐大眼看了看李旭,惊诧地想。就在插箭的一瞬间,好朋友突然像变了一个人。懦弱、胆小、木呐,这些平素与他如影随形的毛病相继消失,代之的,是山一般的沉稳厚重。“九叔前天说得好,我不能什么事情都*他人来帮!”李旭边收箭,边努力地提醒自己。注1:弱洛水,即沙拉木沦河,在今内蒙赤峰翁牛特旗与巴林右旗之间。太弥河,故道在今白城附近。注2:秣鞨。在今吉林、黑龙江与被俄国占据的库页岛一带,曾为隋末大国。注3:黄羊。学名蒙古瞪羚,曾经在我国内蒙古地区广泛分部。体长100~150厘米,体重一般为20~35公斤,但最大的可达60~90公斤。曾经是草原牧民冬季的主要食物,现在濒临绝迹。注4:隋伐南陈之役,此战主帅为杨广,实际指挥者为老将高颖。注5:见于唐代王据所著《射经·马射总法》新书,敬请支持。第三章 旷野 (一 上)第三章旷野(一上)事实总是出乎人们预料,当你对前途开始绝望的时候,希望往往会悄然而至。下午申时,正当商贩们走得筋疲力尽,心中充满绝望的时候,一大群羊,凭空出现在他们正前方的草原上。羊群,那是真正的羊群,足足有上万头,白云般从枯黄的草地上“飘过”。商贩们惊呆了,一时间居然忘记了欢呼。有羊的地方肯定有牧人,如此大的一群羊,则意味着一个空前富庶的部落于此间存在!之前大伙在途中所受种种苦难,马上就能收获到丰厚的回报!没等他们从震惊中缓过神,三名身穿褐红色皮衣,衣角和马棕上绑着无数铃铛的牧羊人飞速驰近。两前一后,彼此保持着五十步左右的距离。最前两人中一人弯弓,一人手持号角,在距离商队二十步左右带住了战马。“远方而来的客人,是什么风把你们吹到了苏啜部的毡帐前!”持弓的人提高了声音,用速度极快,但唱歌般悠长的突厥语问道。如今塞上诸国以突厥最为强大,其余一众部族纷纷依附。所以突厥语几乎是北方部落的通用语言,经常行走于塞外诸部的商贩们为了交易的需要,每人都能对付上一两句。听到牧人的问话,大伙赶紧把手从兵器上离开,向对方表示自己没有恶意。作为众人的头领的孙九则纵马缓步上前,先用右手按住左肩,躬了躬身体,然后依次用突厥语和汉语回答:“秋风把我们从中原吹来,我们跋涉千里,只为把货物与朋友分享!”“尊贵的客人,中原距此可不止千里,途中有高山大河阻挡,是谁给你们做向导,是谁指示了我们毡包的位置?”持弓的人微微躬身还礼,却不肯将箭离开弓弦,追问的语气里充满了警觉。也不怪霫族牧人多疑,此地天气远比中原寒冷。每年八月,天空中已经开始飞雪。所以,不熟悉草原的汉族商贩绝对不敢在八月后还到草原深处冒险。而眼下已经到了九月初,秋雪早下了两三场。在牧人眼中孙九这大帮人的身份实在可疑,比起商队来更像敌对部落的探子。没等孙九向牧人解释自己为什么这个季节还敢深入草原内部,带路的郝老刀在队伍后已经不耐烦地扯着嗓子骂了起来,“苏啜杜尔,难道你忘了两个月前跟你在火堆旁同饮一坛子酒的郝家老刀了么?难道你们家埃斤就是教导你这样对待客人么?”(注1)那牧人听到骂声,脸上的表情先是一愣,旋即露出了明快的笑容。手中的弓依然举着,箭却从弓弦上松了下来,换了种柔和语气对郝老刀说道:“你是郝家的附离(突厥语,狼,亦指侍卫,敬语),我记得你的酒量。但草原上没有永远的朋友,昨天你带着哈达离开部落,转头亦可能手擎弓箭而来!”“我们有弓箭,却只会射向拦路的土狗。我们有刀枪,却只用来对付被长生天诅咒的强盗。我,中原人孙九,以及我的朋友,绝不会将让刀箭染上善良人的血!”孙九再次躬身,用突厥语交涉道,“你可以纵马到我们的身后,看看草原上可有马蹄溅起的烟尘。朋友可能欺骗你,你的眼睛却永远不会背叛他的主人!”牧人见孙九说话如此坦诚,提防之心渐渐去了。被郝老刀唤做苏啜杜尔的那牧人策马向前,绕过孙九,径直奔向商队的背后。另外两个霫族牧人依然拎着报警用的号角,手却缓缓地垂到了马鞍前。在商队左、右、后三个方向驰骋了二里左右的一个大圈子,发现的确没有大队人马到来的迹象。苏啜杜尔快速跑到了孙九的面前,收起弓箭,屈身直到马首,“鲁莽的杜尔给长者赔罪,你们的确是朋友。草原秋来后豺狗肆虐,所以我不得不小心提防!”说罢,回头向距离商队最远的那个牧人大喊了几句,命令他赶快回部落去给族长送信,说远方有贵客到来。然后伸直手臂,向所有商贩做了个请的手势。商贩们早已耽搁得不耐烦,却不敢快速向前奔。跟在孙九和苏啜杜尔之后,慢慢地向远处炊烟飘起的地方*近。半柱香的时间过后,天地间隐隐传来的风雷之声。前方烟尘大起,百余匹战马洪流般奔涌而来。商贩们哪里经历过这么大阵仗,一个个脸色发白,目光不停地看向孙九。只要领头人一声令下,大伙就立刻抛了辎重远遁。孙九却镇定地用突厥语与那个名字叫杜尔的苏啜部牧人聊着天,二人仿佛谈得非常投机,不时还迸发出一阵大笑。爽快笑声使得商贩们渐渐安心,手按在护身短刀的柄上,继续前进。片刻之后,迎面滚来的洪流越来越近,一杆天蓝色,绣着一队人字形高飞天鹅队列的大纛,从骏马之间高高地挑将出来。“诸位贵客在此稍后,我家埃斤亲自前来相迎了!”苏啜杜尔用突厥语说道。接着,打马上前,远远地迎住了那杆大纛。洪流慢慢减速,在即将与商队相遇的地方,嘎然停滞。一个身披淡绿色斗篷,衣服四周镶嵌着褐红色黄羊皮边的中年男人,冲着众人躬身施礼:“从中原来的兄长,白天鹅的后人苏啜部兄弟欢迎你们光临!”“白天鹅的子孙恭迎中原来的兄长!”队伍前方,六十多名身穿黄羊皮夹袄,精赤着胳膊,头发和衣服下摆上缀满铜铃的霫族壮汉同时躬身。“白天鹅的子孙,中原来的兄长特来看望自己的手足!”孙九弯腰表示回敬。众商贩学着孙九的样子以手按肩膀,俯身施礼。蹩脚的突厥话说得南腔北调,动作的整齐程度也远远不及对方万分之一。那苏啜部首领见商贩们动作混乱,脸上反而绽放出了笑容。侧转身,向后招了招手,二十几个身穿彩色锦衫,衣角缀满银铃的女子立刻跳下马背,从皮袋中倒出一碗碗香气浓郁的酒浆。族长甩蹬离鞍,举起第一个铜碗送到了孙九马前,两个女子随后跟上,双手拉开一条洁白的哈达。六十多名壮汉同时下马,举着酒碗来到众商贩面前,边走,边歌。歌声婉转悠长,无法辨识其中词汇,旋律中却包含了浓浓的欢迎之意思。徐大眼几次欲跳下马背,都被李旭牢牢地拉住了胳膊。临北行前,父亲曾经向李旭灌输了许多突厥人的规矩。霫人既然依附于突厥,其中规矩想必与突厥相差不大。此刻如果徐大眼跳下马背,肯定会给主人留下不好印象。而商队中其他人虽然成心看着两个少年出丑,一旦影响到他们的生意,想必也不会原谅少年人的无知。孙九接过族长中的酒碗,躬了躬身子,先用手指沾了几滴洒向蓝天。又重复了一次,把酒浆洒向大地。最后,才捧起酒碗,对着族长谢道:“中原人孙九感谢长生天安排这次机会让你我相逢。中原人孙九愿草原见证你我的情谊。苏啜部的兄弟,让我们共同畅饮此碗!”那族长见孙九等人丝毫不怠慢霫族人的礼节,脸上的笑意更浓。从族中少女手中捧起洁白哈达,翘起脚,轻轻地搭在了孙九的脖颈上。孙九弯着腰,以极其不舒服的姿势坦然相待。直到族长搭完哈达,才举起酒碗与族长对饮,然后轻轻地跳下了马背。众商贩待孙九和族长饮毕了第一碗酒,也捧起酒碗与苏啜部霫人共饮。随后,纷纷下马,在霫族人的帮助下,牵着坐骑走向部落聚居之所。几十名霫族女子用歌声相伴,一直将客人送进部落的第一道围栏。热情的霫族男人们则肩抗手抬,将商贩们的货物卸下,整齐地摆放进族中特意腾出来的,几座*近部落中央的大毡包中。商贩们享受到了贵客待遇,浑身的疲倦一扫而空。特别是王麻子、杜疤瘌等人,自从饮完了酒后,眼睛就眨也不眨,直盯着倒酒的那些霫族女子看。那些女子也不害羞,反而回之以微笑,并且不时以尽量简单的突厥词汇拼凑成句子与王麻子等人交流。“那一碗是下马酒,未饮之前,你是万万不能下马的!”两个少年走在队伍最后,低声交流。有着父亲多年熏陶,李旭也懂得一两句突厥语。把突厥族的规矩和方才孙九和族长的交谈大概向徐大眼介绍了一遍,徐大眼听得满头雾水,又是迷茫,又是好奇。“你那天替我出头,打了王麻子和杜疤瘌。他们几个老江湖怀恨在心,一定想方设法让咱两个出丑。一会儿进了帐篷,你多留心。草原人性子虽然直,对族中规矩却执着得很。”李旭低声叮嘱道。不知不觉间,他与徐大眼已经调换了在互相照顾时的角色。注1:埃斤,部落长的称呼,等同于渠帅。苏啜杜尔,突厥名字,意思即为苏啜部的健儿。第三章 旷野 (一 下)才安顿好了坐骑,早有好客的主人用铜盆打来井水,招呼众人洗手净面。此举暗合汉语中“洗尘”之意,所以徐大眼不用问也明白其中道理。看看众人先后把手伸进了面前的铜盆,也跟着捧起了井水。草原上天冷,井水很寒。抹在脸上,登时让众人清醒了几分。待大伙都洗完了脸,换上了干净衣服。部落首领又热情相邀,请商贩们到大帐中奉茶。对于主人家的美意,孙九不敢推辞,说着感谢的话跟在了首领身后。就在这当口,本该跟随在孙九身后的商队副头领张三却突然脚下没了力气,步子越迈越小。看到张三如此,王麻子、杜疤瘌等人彼此使了个眼色,陆续把脚步放缓。很快,众人就把徐大眼“让”到了孙九身后。徐大眼知道有几个老商贩居心叵测,所以事事小心,一改沿途中义气纵横之态。唯恐不小心走错一步路,说错一句话,成为众人日后的笑柄。但是百般小心之下,却没料到入帐的次序也有花样存在。他跟在孙九身后缓缓而行,眼看就来到了大帐口。李旭心道一声不妙,快行两步,直接插到了孙九和徐大眼之间。“小兔崽子!一会儿叫你好看!”张三心里暗骂。在喝“下马”酒时,他与杜疤瘌等人已经打定主意要出徐大眼的丑。如果当时不是被李旭硬拉着,徐大眼肯定会成为今日霫人部落中最不受欢迎的恶客。此刻见李旭再次于大伙的圈套中横插了一杠子,心中对他的积怨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