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我虽纳闷,也不怎么关心。问题是我也得听从孙武的调度,带兵进击楚军,冒着枪林箭雨,冲锋陷阵。和别人单打独斗我也不怎么怵,因为我这几年勤练武功,没怎么耽搁;可是一到混战时候,万一有个闪失,我岂不成了牺牲品?我一生向往着过太平日子,经过多年浴血努力,总算达到了大隐隐于朝的目的,却因为有武勇和复仇的名声,终于还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不是太冤枉了吗? 囊瓦半夜里偷袭吴国军营的计策太老套,早就被孙武识破,痛揍一顿。他的运气实在不好,逃回去的路上遇上的两支伏兵,正好是唐侯和蔡侯带领的。他虽然低下头,还用袍袖遮住了脸,但还是被他们一眼就认出来了。两个人一看见囊瓦,哈哈大笑。蔡侯对唐侯说:“你看,这个狗娘养的也有今天!”两人连忙将双手在嘴边卷成筒形,对囊瓦高喊: “囊瓦,还我肃霜马!” “囊瓦,还我玉佩貂裘!” 可是打仗时候,士兵的呐喊声乱七八糟,把他们的叫声都淹没了,不知道囊瓦有没有听见。他们商量了一下,就传令下去,让士兵齐声高喊。他们也没有排练,只是说了说口号的内容,传令官举着小红旗指挥,只听见一阵打雷似的巨响,山鸣谷应,几里路外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囊瓦,还我肃霜马!” “囊瓦,还我玉佩貂裘!” 37、破楚 我坐在战车上,远远的望见郢都的城门,心里竟有些激动。城头上飘着吴国的旗帜,雉堞上伏着吴国的士兵。我这辈子从来没有想过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忽然怀念起我的朋友申包胥,他如果处在我的地位,一定能写出一首非常抒情非常复杂的诗,甚至可以广泛流传,还能传之后世。我逃亡的路上,申包胥曾放过我一马,我发誓要报仇,这些我都不会忘记。如今我如愿报仇,申包胥在哪儿?我希望他不要在乱军中丧命,他是我少年时代惟一的朋友。 当年我离开这里,一心想上沙场痛杀外国兵将,为楚国建功立业,申包胥也满心希望我能这样,还送我到城外。此时我回来了,却是带着外国兵将,杀败楚国军队,将楚王赶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 打败囊瓦后,吴国军队兵分三路进发。我分配到攻打麦城,虽然也算得上是一个军事要地,但攻打起来比较容易些。因为这个城市的名字取得不好,叫“麦”,守城的楚国将领又叫斗巢,姓得也不好。斗巢带兵出来迎战时,我没有跟他在阵前决胜负,只是装样子冲了两次锋,暗里却使用驴子拉磨的战法,高筑营垒,七骗八拐,又派人混进城里,半夜偷袭,使尽了种种下三滥的手段,将这一斗麦子碾碎了。 孙武进攻纪南城的方法是水攻,引了漳江水,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纪南城虽是郢都的屏障,却没能挡住大水,也没能挡住吴兵。孙武看到随手就有便宜可以捡,就带兵顺水而进,越过纪南城长驱直入,楚王和文武百官吓了一跳,来不及带上家眷细软,就急急的顺水而退。孙武军队进入郢都,除了有十来个士兵不小心掉下竹筏被竹片刺破肚子外,没有别的损失。 他的仗打得这么容易,让我挺羡慕的。 伯嚭显得兴高采烈,带着一些吴国将领在郢都城门口等我。他说大王已经进城了,我们得商量一下报仇。 我心里有些奇怪,我们痛快淋漓,轻轻松松地将楚兵打得大败,攻破了楚国的国都,作为楚国的叛臣,仇已经报到家了,还想干什么?难道将郢都再攻打一遍? 可是伯嚭觉得这样远远没有出够气,他说:“我们在楚国失去的是什么?仅仅是你和我的幸福生活吗?还有我们的亲人,我们亲人的家园。你想想我们是怎么离开楚国的?除了一身烂衣服,还有什么?” “你有什么办法呢?”我问,“楚王算是你的仇人,可是他已经逃走了。” 伯嚭牙齿咬得格格响,说:“是啊,他逃走了,我会想办法逮住他,食肉寝皮!可是你的大仇人已经埋在地下,再也逃不走了。” 他说了这样的话,我该用什么表情呢?我只好装出茫然若失的样子,叹口气说:“是啊,他死了,我永远无法报仇了。” “你就这样放过他?他的坟墓还在,他死得多安稳啊。”伯嚭冷笑着说。 他身边的吴国将领哈哈大笑,说:“对啊,伍将军,我们都会帮你的,把他从坟墓里挖出来,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这时我已经明白,伯嚭用心深刻,一心想抓住楚王,来个乱刀分尸,又怕别人说他以臣弑君,就事先找个垫背的,让我去挖楚平王熊居的坟墓。熊居那小子死有余辜,不过挖坟墓却总是很过份的事,以后别人就是要谴责,也只会针对我,不会针对他了。他为了做有损名誉的事情,先让我坏了名声。 他带了一帮人在城门口等我,根本不是因为我和他遭遇相似,同仇敌忾,急于跟我庆祝攻破郢都。他是想在众人面前将我挤兑住,一是让我不能推托,二是让我不能反悔,三是要把掘墓的事情传开去。 我知道我落入他的算计之中了,只好说:“先见了大王再说。” 伯嚭笑着说:“是啊,大王和军师都在等你呢,取得这样前所未有的胜利,他们都兴致很高。” 我淡淡地笑了笑,说:“这个自然,北方那么多国家,跟楚国打了多少年仗,从来没有讨得便宜,我们一举攻下郢都,从此威震天下。” 伯嚭说:“伍将军这样英勇善战,当年却伤在女人手里,真是让人不敢相信。” “女人?什么女人?”我心烦意乱,心里想着伯嚭让我去掘熊居的坟墓的事,问出这句话才想起他说的是秦国的孟嬴,“是啊,费无极弄了个秦国女人来,结果会是这样,谁也想不到。” 伯嚭嘻嘻笑着说:“听说孟嬴美貌无比,年纪也不算老,正当盛年,脸上只怕还没有一点皱纹,大王见了一定会喜欢。当年楚平王为了她,不惜除掉世子,还害得伍将军家破人亡,所以她实际上也是你的仇人,所以你如果将她献给大王,是一举两得的好主意。” 大家都哈哈笑起来,说:“美貌小姑娘固然好,美貌的女人,经验丰富,更过瘾!伍将军愿意将她献给大王,也是对大王一片忠心,为国争光。” 我干笑两声,心里早已经勃然大怒,气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伯嚭这个狗娘养的,他只想借我的手来满足他阴暗的心理。好吧,我让你得到最大的满足! 我破罐子破摔。 吴国大军攻入郢都后的所作所为,可以说是令人发指,人神共愤的。这些事情并不是乱兵失控,经过孙武的整顿以后,吴国军队的纪律是当时天下最好的。那些事情,其实都是我建议阖闾干的。我虽然心狠手辣,可是也根本不想这样干,都是因为还有一个更心狠手辣,也更阴险狡诈的伯嚭,是他激我干的。我性格虽然也比较阴沉,可是从小练武,暴躁起来常常不顾后果。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我不想替自己辩护,可是我更不想替伯嚭背黑锅。 见到阖闾后,在我提议之下,吴国士兵首先在郢都大掠十天,抢劫百姓财物,强奸良家妇女,都一律不予追究。按照惯例,军队攻克一座城池,如果没有紧急军情,一般是大掠三天。纵容士兵大掠十天的事,还从来没有过。这也算是一个纪录。 我建议阖闾夜夜宿在楚宫,先让楚王的夫人和他做爱,然后将楚王的众多妾媵一个个睡过来。楚王的母亲,就是从秦国嫁过来的孟嬴,既然是绝色,当然不能放过,我极力劝阖闾赶快享用。我发现这使我有另一种邪恶的快感,比我自己去奸污孟嬴更痛快。 可是孟嬴最后还是保持了贞节,不是因为我保护了她,而是阖闾自己良心发现。孟嬴关了门窗,拿着剑随时准备自杀,并用周礼上的大道理责备阖闾,阖闾脸上过不去,只好派兵保护孟嬴的房子。阖闾后来很可惜地说:“当国王其实也很受约束,要讲究国格,照顾整个国家的名声,如果我不是国王,早就强奸了她。”当时我心里后悔得要命:真不该建议阖闾去干,我应该自己去干。 楚国百官都没能带走家眷,所以我和孙武、伯嚭带着几个高级将领,一家一家搜索过去,让随从抢财宝,我们自己专门找官员的妻妾姐妹女儿奸污。我有一种做禽兽的快乐,一种渲泄的快乐。 楚国富足强大,楚人又天性浪漫,所以历代楚王都荒淫无道,几乎个个是寻欢作乐的高手,这在天下是有名的。可是郢都建城以来,从来没有这样规模浩大地淫荡过,从来没有像这样,在大白天,全城都充满性交的呻吟和叫喊声。 尽管孙武跟我关系一直很好,在打仗时,我们配合得也不错,可是为了楚国的宗庙,我们竟然在阖闾面前吵了起来。我这些天头脑发热眼睛发红,如果照镜子,可以看到自己简直像一条恶狗,所以说到楚国宗庙,我要求全部拆毁,孙武却还保持理智,坚决反对。 孙武的看法是这样的:楚平王废世子霸儿媳杀忠臣用奸人等等,终于得到了这样的报应,这是老天的惩罚。如今我们要做的是,将前世子芈建的儿子芈胜从吴国接来,让他接替楚国王位,楚国人想想芈建那么可怜,一定会支持芈胜,楚国就会社会安定,不会发生动乱;芈胜当了楚王,自然也会感恩图报,会向吴国世世朝贡,楚国从此就成了吴国的属国,这样既有名又有实,将来要到中原去称霸,不过是举足之劳。 我当时满心是被伯嚭激发出来的怨毒,报复雪恨的愿望竟变得比任何时候都强烈,像火一样烧我的心,虽然一向爱护自己的名声和面子,这时却顾不得了,我大声说,灭掉楚国如今只是举手之劳,将楚国的版图归入吴国,吴国就成了最大的国家,即使要取代周天子也指日可待了,还要建立霸业干什么?我认为,孙武的魄力不够大,对旧秩序没有足够的认识,甚至还有些怀恋,没有树立不破不立的思想,而我们要进行的是全新的事业,不能用周朝礼仪来规范。 一场架吵下来,阖闾批评了我,认为我这样子说话有些过份了,会让别国诸侯怀有戒心。但他也觉得我的想法比较伟大,也比较刺激,就下令将楚国的宗庙一把火烧掉了。放火烧宫殿宗庙,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光荣传统,这倒不是我们首创。 这件事充分证明,灭亡楚国的事业,普天下只有吴国能够办到。 唐侯和蔡侯,从囊瓦家里找到了玉佩貂裘和肃霜马,都献给了阖闾。我估计他们出了这口恶气后,从复仇的狂热中清醒过来,对形势作了判断,害怕阖闾看中他们的宝贝,所以抢先献给阖闾,免得到时候又遇上囊瓦一样的人索要,反而被动。这也让他们的报仇显得正义一些。他们领兵回国后,我还是算不清那笔账:他们冲锋在前,享受在后,夺回的宝物又转手送给了阖闾,那他们自己究竟得到了什么? 这些日子,我体力透支过多,非常疲劳。我除了去楚宫见阖闾议事,就都躺在床上休息,也没有去现场看焚烧楚国宗庙,回想这些天郢都发生的事,心里突然一阵惊悸,隐隐的非常害怕,有一种闯了弥天大祸的感觉。楚王这个看上去非常牢固的宝座,竟像陶罐一样易碎,遭到了这样的报应。我觉得我到时候一定也会遭到报应的。 38、鞭尸 伯嚭阴魂不散,又跟几个人嘻嘻哈哈地来看我。我一听到伯嚭像公鸭似的笑声就觉得恶心:他们一定是来催我去挖楚平王熊居的坟墓。 这次伯嚭带来一个驼背的老头,背驼得像背着一个灌满水的牛皮袋;一身脏兮兮的旧衣服,似乎几十年前穿上后就从来没洗过;头发都白了,也脏得发黄;脸上全是皱纹,我还以为看到了一张从阴沟里捡来的秃羊皮。 那老头看见我,马上伏到地上叩头,喉咙里发出咕咕咕的声音。 我皱着眉头对伯嚭说:“他是谁?你找这么个人来干什么?” 伯嚭嘻嘻笑着说:“你不认识他了吗?他这辈子可是为你活着的呢。” 老头抬起头来,眼睛定定地看着我,似乎泪水就要流出来了,说:“少爷,你怎么一头白发了?不过还是那么身强体壮,我看着心里真开心。想不到还能活着见到少爷,老天也算待我不薄了。” 他说的是地道的楚国话,我听着有一种做梦的感觉。听他说话的口气,倒像是我小时候家里的老仆人,可我好像从来没见过他,一点也想不起来,可能这些年来他的容貌变化太大了。我抬抬手说:“你起来吧,真不好意思,离开这么多年,我认不出来了。” 老头说:“我是乙曲,一直跟着少爷的,不知道少爷还记得不记得?少爷小时候,最喜欢跟我摔跤了。” “哦,哦,哦,”好像是有这么一个人,我从他的脸上看到了当年的仆人的一点影子,记得那时他头发还黑黑的,“是你啊,乙曲,你怎么变得这么老了?” 乙曲站起来,说:“少爷,你的头发……你还年轻啊!” 我说:“我的头发就这样白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倒像只白头翁。” 乙曲侧过身,用脏袖子擦擦眼泪,又回过头来说:“我听说你要去挖平王的坟墓,就急忙赶来了。那个地方,一般人哪里知道?说出来你不会相信,他的坟墓在水下面,在寥台湖下面!他自己作孽太多,就是怕死掉后被人挖出来。他想不到我会费尽心思打听到那个地方。你多叫上些人,我这就带你去。”他喋喋不休地说着,慢慢转过身,也不看我,也没有看伯嚭,低着头顾自出去了。 我看了伯嚭一眼,心想这家伙本事可真大,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我的老仆,而老仆恰巧又知道熊居那小子挺尸的鬼地方,真是上天安排的。我对乙曲的背影说:“不要急,洗个澡,换件衣服再去啊。”可是乙曲没有理睬我,也许他年老耳聋,没有听见。我只好让人多准备些东西,到门外给他;一边传下命令,让兵将即刻集合,跟我去挖熊居的尸体。 伯嚭乘我忙的时候,匆匆告辞走了。 乙曲坐一辆马车在前面带路,我引着本部人马,浩浩荡荡出东门而去。路上两旁站满了人,都指指点点,大声议论,我听见他们都在说我要报仇雪恨,去挖熊居的墓。就连我的士兵也还没弄清楚这是去哪儿,那些闲人倒都知道了,我想,这又是伯嚭那小子干的好事,到处散布流言,生怕人家不知道我有多缺德。 城外连天的衰草都沾满了烂泥,这是孙武水攻留下的,弄得路不像路田不像田,枯树上有几只乌鸦缩着脖子,好像冻得发抖。要不是乙曲,我可能只找得到寥台湖,根本找不到寥台,更不知道熊居的坟墓。 根据乙曲的指点,在寥台东侧,派一名士兵潜下水去,果然发现了一个石砌的建筑。我忘了叫人在湖边生火,也没有带来被褥,那名士兵上岸后冻得嘴唇发紫,只好派马车赶紧送他进城。 我站在寥台上,看士兵们往湖水里扔沙包。几万人向湖里扔沙包的场景,我还从来没有看到过。前不久孙武进攻纪南城,也是几万人扛着沙包去拦截漳江的水,那场面恐怕也未必会比这里更大。 乙曲驼着背,面无表情地站在我身边。他已换了新衣服,却好像穿不惯,看上去像一只猴子。我想问他是怎么知道熊居的坟在这里面的,但没有开口。分别这么多年,他是怎么过来的?有没有娶妻生子?在我家的时候,他还是个老光棍。我觉得他有很多话要跟我说,但不知道为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围在沙包里的湖水快排干时,露出一具石椁,凿开石椁,是一口棺材。用手腕粗的绳索栓住后,数百个人一齐将棺材拉上岸来。我走到棺材边上,士兵才打开棺材。我先捏住鼻子,怕有恶臭,可是棺材里面不过是一大堆衣服和石头。 在石椁下再揭开一层厚厚的石板,又是一口棺材,这次没有拖上来,直接就打开,还是一堆石子和铜块。清除了这口棺材,又揭开一层厚石板,露出了第三口棺材。凿开棺材板,这次,看见了一具尸体,尸体边上有许多金玉宝贝,倒没有什么尸臭。 我登上棺材,用脚踢了那具尸体一下,倒还有弹性。揭开一层布,看见熊居那张脸,比我见过的老了很多,可我还是能认出他来。据说他的尸体用水银殓过的,所以能变成木乃依,连皮肤的颜色也没有变化,甚至还有些红润。看上去他睡得非常安详,不像是做过很多亏心事的样子。 熊居的尸体被拖到岸上。我站在尸体边上,有点不知所措,不明白费了那么大劲弄他出来,究竟有什么意义。老实说,我对他一点感觉也没有。他虽然曾经是我的君王,又杀了我父亲兄长,可是我早就不恨他了。我如果一直在楚国,能混到什么样子?不可能比在吴国混得更好,追根溯源,还是熊居的缘故。可是我当然也不会感激他的,因为他的凶残荒淫,我出生入死,吃尽了苦头。我也不想说他对我已恩仇相抵什么的,我只是不想跟他有什么关系,仅此而已。 所以我此时更痛恨的是伯嚭,我的事情,为什么他老是要插手?事情弄到如今这地步,士兵们出了一番力气后,都在看热闹,熊居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乙曲也算对我有功劳,只有我,傻乎乎地对着一具尸体,下不了台阶。 别人都以为这是我一生等待的时刻。人人都说,我是为了这一刻才活着,才没有跟着我哥哥到郢都陪父亲去死。 天知道我其实一直都在避免这一刻! 如今,再也拖不下去了。 熊居脸色如生地躺在湖边,如果边上没有我们这群人,看上去倒像是在等待情人。我放了一根草茎在他的嘴边,这样就更像了,悠闲自在,自得其乐,也许应该用一顶草帽斜斜地盖着他的脸。士兵们看见我的举动,都大笑起来。 我知道很多折磨活人的方法,但怎么折磨一个死人,却一点经验也没有。想让士兵去捉一群乌鸦来啄熊居的肉,可是乌鸦不容易捉,捉来了也未必肯当着那么多人表演啄尸体,乌鸦有乌鸦的尊严。 幸亏我看见了我的亲兵,他捧着我的九节铜鞭,站在边上。 我取过铜鞭,照着熊居的脸狠命抽了一下。他脸上的骨头咯一声折断,皮开肉绽,额头凹了进去,却没有血流出来。我觉得我像一只失去了尊严的乌鸦,开始在众人面前啄食熊居的尸体。 第二鞭打在熊居的下巴上。他的下巴就向下豁开,好像咧嘴笑着。这张脸变得非常恐怖,凹着额头,张着歪嘴不怀好意地笑着。周围的士兵发出一阵低呼。 第三鞭打在他的鼻子上。这一鞭将他的脸彻底砸烂,变成一团糊肉,看上去虽然恶心,可是已经不可怕了。有人蹲下身子开始呕吐。我看看我的九节鞭,上面沾着许多烂肉,心想我不能再带走它了,得另外再打造一根。 接下来我开始打他的胸部,隔着衣服打下去,砰的一声,却没有打断骨头。三鞭下来我已经打得手软了,喉咙痒痒的也想吐。 我不能吐。我得计个数,打到一定程度就可以收手了。我回头让亲兵给我端一碗水,喝了两口,再让他数着,提起鞭子,从胸口打到大腿,再从大腿打到脑袋,然后问亲兵:“打了几下了?” “五十三下。” 这个数字显然不是一个可以结束的数字。可是我实在不想再打下去,心里恨着伯嚭,就当作接下去的鞭子是打在伯嚭身上的。这样,我照准熊居的胸部,鞭子像鼓槌似的落了下去,直打得额头冒汗。我这时却有了一种奇怪的快感,喉咙吼、吼、吼地喘着粗气,双目裂开,血流到脸上。 亲兵看到我这种疯癫状态,一定心里害怕起来,发现此时我需要一个完整的数字结束鞭打,声音就大起来,说:“两百九十六,两百九十七,两百九十八!” 我这时想到,虽然不是我的本意,可是我来报仇,总得像个报仇的样子。刚才只想着该怎样处置这具尸体,忘了搞一个报仇仪式。此时处置结束,这报仇演说却不能再忘了。免得让人觉得我做事情缺乏章法。 因此,最后两下,我分别打在熊居的左右两只耳朵上,接着用鞭梢插进眼眶,将熊居的两只眼珠子捣了出来。然后,我的右脚踩在他那个已经稀巴烂的胸口,用鞭子指着他,用嘶哑的声音说:“打你的耳朵,是因为你听信奸人谗言,挖你的眼珠,是因为你看不到忠良。你伤天害理一辈子,报应来得迟了,可是再迟的报应也是报应,你想逃也逃不过。你当年下毒手残酷杀害我的父亲和兄长,没想到你自己会死无葬身之地吧!” 说到这里,我觉得我的演说主题不够深刻,应该有一个升华,就接着说:“你一辈子荒淫无道,多少性命无辜丧在你的手里,今天,我,在这里,替楚国千千万万的冤魂报仇伸冤,料你也不敢不服!”说着将铜鞭在熊居的肚子里一插,将他钉在地上。 士兵听完我的演说,纷纷鼓掌,一时掌声雷动。我吩咐亲兵,将熊居的棺材都拆毁,将他陪葬的东西各自分掉,衣服全部焚烧干净。然后登上马车回去。 我急急登上马车,是因为刚才对着那具尸体,恶心得很,一进入马车就抓过一件衣服一通狂呕,胃里痉挛了好一阵,才稍稍舒服了一些。 马车辘辘地往回走,我听到车外踢踢沓沓的响声,好像有人在跟着车奔跑,但渐渐追不上了。我从车子的小窗口望出去,是乙曲,跌跌撞撞地追赶着我的马车。我正想叫马车停下,载他回城,他却大声喊起来,声音带着哭腔,听上去非常绝望: “少爷,少奶奶的坟墓!少爷,少奶奶的坟墓在哪儿,你不想知道了?” 我揭开车帘,将包着我的呕吐物的衣服扔到路边,用汗巾擦擦嘴巴,半躺在靠背上,疲倦地闭上了眼睛。 39、无衣 这些日子在郢都最流行的一首歌是《无衣》,在街头巷尾到处听到有人在唱这首歌,有时半夜里也会有一个尖嗓子从窗外窜进来,声音在营帐内到处游走,不知疲倦,弄得我在睡梦中拚命咬牙,好像有一条细绳子在锯我的耳朵,早晨醒来两耳通红。这首歌非常动人,唱的和听的都会被打动,常常能看到街边聚着一群人,边唱边流泪。这真是一首好歌: 岂曰无衣, 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 修我戈矛, 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 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 修我矛戟, 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 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 修我甲兵, 与子偕行。 要说我俗气也行,说我大众化也行,我非常喜欢这首歌,它一唱三叹无往不复,有一种沉痛的关怀,有一种一言不发地埋下脑袋,额前飘着一绺头发,暗暗地发狠的决心。 傍晚,吃过晚饭后,我就从案下盒子中拿出箫,来到帐外,吹着这首歌的曲调。往往就会有几个亲兵轻轻走过来,站在我身边唱。然后在军营外,也会有几个老百姓应和。晚霞渐渐地淡下去,亲兵们的脑袋、肩膀、身体,渐渐地黑下来,黑到夜色里去。我停止吹箫,和亲兵站在露天底下,不动也不响,冷风吹来,老百姓的歌声也一阵一阵传进来。 这段日子,我出去追过楚王,可是没有追上,倒打听到囊瓦的消息,他在郑国,我就宣扬说要进攻郑国,逼得他自杀身亡。别的时候,也没有什么事,在郢都混日子,等待阖闾出台新的计划。 那天阖闾对我们说,要马上颁布一项禁令,让大家执行。他说:“如今有一首流行歌曲在到处传唱,这首歌是从秦国传过来的。秦国已经出兵,要帮助楚国恢复失地,也就是说准备跟我们吴打仗了。所以这首歌是反动歌曲,必须严禁士兵和百姓瞎唱。” 伯嚭低着头,谁也不看,说:“这首歌题目叫《无衣》,这几天唱的人非常多,我听到过好多次,应该抓上几个治罪。”他也好几次听到过我吹奏这首歌的,他这样说,是不是也想将我抓起来治罪? 孙武轻轻咳一声,说:“起先大家不知道这首歌是反动歌曲,到处传唱,是因为它曲调好听,所以连我也蒙在鼓里,跟着唱过几句,实在是对敌人不够警惕。我们知道,越是反动的东西,越要披上一件漂亮的外衣,来诱惑和腐蚀纯洁的心灵。不过我想,治理天下要恩威并用,不知者不罪,过去唱过这首歌的,既往不咎,今后不许再唱就是了。” 这次伐楚,孙武的功劳是第一,我排在第二。他知道在郢都唱过这首歌的人太多,如果抓上几个,只怕人人自危,说不定士兵会发生哗变,所以自己先挑一部分责任,免得弄出乱子来。阖闾总不好意思抓孙武吧。 我自然马上支持,说:“想不到这首歌竟然是反动歌曲,幸亏大王明察秋毫,识破了秦国的险恶用心。如今首先是赶紧颁布禁令,其次是想办法对付秦国军队。我们见识不够,应该像大王一样时刻警惕,才能避免被胜利冲昏头脑。” 阖闾点点头,说:“既往不咎,再犯严惩,就这样吧。颁布禁令的事就让伯嚭来做。不过最新的情报说,我弟弟夫概已与秦国军队接触过了,而且首战不利,已带兵回国。我也得回去看看。这里的事情军师和伍将军先主持着。” 回军营的路上,孙武跟我走在一起,伯嚭却没有跟出来,他一定跟阖闾还有体己话要说。我想弄明白那首歌究竟是怎么回事情,索性跳上孙武的马车。 孙武告诉我说,《无衣》这首歌是申包胥去秦国求救兵时,秦伯唱的。申包胥之所以到秦国去,是因为楚王是秦国的外甥,外甥家里有事,当然只好去找娘舅帮忙。申包胥也真能吃苦头,一路步行,穿破了十八双鞋子,最后只好用衣服裹着脚走,脚上血泡全磨破了,将衣服染成一块深褐色的烂布,这样才走到了秦国,也难为他一片忠心。 孙武说,秦伯开始理也不理他,只管自己在深宫喝酒取乐。申包胥没有办法,就孤零零地站在宫外院子里,哭了七天七夜,十来只秃鹰在他头顶盘绕着,就等着他倒下,可以吃他的肉。他却没有倒下去,衣服也没有换,澡也没有洗,饭也没有吃,水也没有喝,简直是与体能极限挑战。总算见到秦伯了,他将楚国的事情一说,秦伯觉得这个事情推托不了,就唱了《无衣》这首歌,派两名大将带兵来救楚王。 孙武说,这首歌是秦伯当着申包胥即兴唱出来的,可见他的文学素养和音乐天份都很高。据说他唱的时候非常动情,声音都颤抖了。申包胥先是听着,听得泪流满面,然后也跟着唱起来,他声音沙哑,唱到后来只看见他嘴巴和喉咙在动,听不出一点声音了。唱完以后,他才答应喝水吃东西,然后再洗澡换衣服。看来,申包胥倒也很有艺术家的天赋,而且可以做一个非常敬业的优伶。 我说:“他一向喜欢文艺,说话酸溜溜的。” 孙武说,这些情报是间谍从楚国的残余部队里得来的,昨天晚上才快马送到。可是奇怪的是,《无衣》好几天前就已经在郢都传唱了。流行歌曲流传的速度之快,范围之广,真让人想不到。这件事可能并不这样简单,依我看,郢都一定有很多楚国的奸细,每个楚国的老百姓都可能当奸细,因为爱国之心谁都有一点的。他们就等着楚军和秦军到来,大举攻城,然后来个里应外合。在这种形势下,天时地利人和都已经失去,我们只能体面地退兵,不能再傻等下去,否则运气好的话狼狈逃回,运气不好就只好做俘虏或者战死。 听到秦国出兵,说不定晋国齐国为了保持均势,也会出兵夹击,事情眼看要闹大了,形势变得这样快,我们都有了退兵之心。 阖闾回吴国去的路上,就听说了夫概篡位的消息,急忙召我们班师。孙武叫我以芈胜为借口,与楚国谈条件,然后体面地撤兵回吴。夫概叛乱得真是时候,要不是他,说不定我们还得与秦兵打上几仗,这要冒多少生命危险啊。如今,我们可以名正言顺地回去过太平日子了。 申包胥当年发誓,如果我灭掉楚国,他一定会保卫楚国。如今看来,我们两个的誓言差不多都实现了。其实他在去秦国前曾派人来见过我的。他听说我将楚平王熊居的坟墓挖开,还鞭打尸体三百下,就写了一封信来责备我。信上说,平王将坟墓做在水底下,也算怕了你了,你带着外国兵攻破郢都,焚毁楚国的宗庙,如果要报仇,也报到家了,为什么还要挖坟鞭尸?你难道忘了,不但你曾是他的臣子,连你的爷爷父亲都曾是他的臣子。这样过份的人,天下只有你一个。 我让申包胥派来的人带去的口信说,我们是老朋友了,论朋友交情,我自然应该不让你为难,可我跟楚国的仇不共戴天,我年纪越来越老了,以后还有机会再来楚国吗?正所谓日暮途穷,所以只好倒行逆施了。 我这样含含糊糊回答,是因为我内心深处对自己非常厌恶,我实在不想多事,不想真的践誓复仇,都是情势所逼,没办法才走到这一步的。做人就是这么难,当别人都以为你是什么样的人时,你就得做成那样的人,没有别的选择。可是这些话我却不能出口,连对最信得过的朋友申包胥也不能说。 多年前从郑国逃到吴国,此后我还从来没有离开过,一向在吴国养尊处优,过上了一段安定的生活。我说过喜欢这样的日子,因此阖闾叫我们撤兵时,不仅士兵们都欢天喜地的,我也特别开心。 不必再想出花样来对付楚国了。伯嚭想出来的,或者是伯嚭激我想出来的那种种花样,对付的是楚国,受折磨的却是我自己。虽然楚国是我的老家,可是我并没有留下什么美好的回忆,我只想离开,从此不要听到楚国的任何消息。在回去的路上,我坐在马车里,用鼻子轻轻哼着《无衣》。 40、入吴 我没有想到会在溧阳遇到一个美丽的女子。 她低着头在桥下洗绵纱,裸露的手臂和小腿粉嫩,身材苗条,就像芦苇一样。夕阳越过桥身照下来,将水分成明暗两部分,水底被照亮的沙子晶晶发光。她将纱浸入水中,就只剩下水面一圈圈水波,偶尔会闪出几片金光。 我坐在桥头休息,一直看着她。芈胜靠在我身边,在吃一个饭团。 她站起来,用力绞干绵纱,放在木盆中,然后端起木盆,磕在腰部,用左手扶着木盆外沿,轻轻地从我面前走过。她的神态看上去有些老成,显然年纪已经不小了,但是长得非常周正,脸上皮肤光洁细腻,身材婀娜。 我想像着她衣服里面玲珑的身体,看着她的背影渐渐远去,心里好像融化了似的。我已多久没有女人了啊,我这样想着,拉住芈胜的手,悄悄跟在她身后。 过了桥,就拐入一条小路。又走了半里地,她进入一个竹林。我们跟进竹林,看见她正在几间草屋前的空地上晾晒绵纱,一根麻绳的两端系在两棵树上,已挂了两件衣服。看见我们,她的脸一红,就进了房子。 一会儿,一个脸上有很多麻点的老妇人出来,问:“你们有什么事?” 我弯弯腰,笑着说:“我们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肚子饿了,想讨碗饭吃。” 老妇人又一连问了三个问题:“你长得牛高马大,怎么会养不活自己?看你的样子也不是讨饭的人,怎么落到这地步?那边有很多户人家,为什么到这里来讨饭?” 我低着头,装出一副老实的样子,说:“唉,就是因为从来没有讨过饭,所以不敢在人多的地方开口。” “进来吧。”老妇人犹豫了一下,让我们在堂屋坐下,端出两碗饭和几个菜,说,“我们孤儿寡母的,家里不宽裕,你们就将就些吧。” 我站着请芈胜先吃,芈胜刚吃过一个饭团,有点吃不下去。我轻声说:“快点吃吧,等会儿还要走远路呢。” 老妇人说:“你为什么不吃?” 我说:“这是我的主人,所以要侍候他先吃完。” 芈胜慢慢扒着饭。我看到屋角放着两只水桶,出去挑水。老妇人阻拦不住,只好给我指点水井的方位。 等挑好水,芈胜也吃完饭了。可是那个美丽的女子始终没有出现,使我非常失望。我坐下吃了三大碗饭,天色已经昏暗,有点不甘心,走到门口,开始帮她们劈柴。芈胜站在我对面看着,我叫他离远些,免得碎柴片溅起来,落到眼睛里。 他忽然捂着嘴不怀好意地笑笑,悄悄说:“你是不是看上了那个姑娘,想做她们家的女婿?” 我瞪了他一眼,恶狠狠地说:“我想让你做她们家的女婿!”老实说,在这里住下来,我倒是挺愿意的,又安静又舒适。 进入吴国境内,我以为我会狂喜,会大哭,会一蹦三丈。我们终于越过了楚国和吴国的边界,却一点感觉也没有,只是回头看着来时的道路,那不过是黄泥地和杂草。我想,在边境并不安全,楚国军队也可能越过边境追捕我们,然后再向吴国道歉,求得凉解;吴国知道他们不过是追捕逃犯,可能会大加谴责,却不会随便挑起战端。不过这种解释没有说服力。 我忍不住去想以后的事。如果我在这个偏僻的地方住下来,种种地,打打猎,就可以打发掉这一辈子,什么复仇,什么扬名天下留名后世,都可以不管。 可是我会不会甘心这样?我过得惯这种平淡无奇的日子吗?我知道世上有很多人都在猜测着我的去向,预测我的计划。他们喜欢看热闹,无论我是成是败,他们都可以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我为什么要满足他们?为什么不能让他们空等一场? 这时老妇人又走出来,说:“客人,不用干了,你们是走远路的人,没有那么多时间的。” 她想赶我们走。可是我装作不明白她的意思,涎着脸说:“天色晚了,能不能在你们家门口屋檐下,让我们过一夜?” 老妇人脸一沉,说:“你不要想歪了。我们过惯了清静日子。桥那边有很多屋檐可以让你过夜。” 我脸皮发热,说:“好吧,我只是想报答你的赐饭之恩,你既然这样说,我们不好意思再要求留下了。”说着和芈胜走出了竹林。 那天晚上,我们就在桥下安顿下来。我坐在那儿出神,想着刚才那个女子还在桥下洗绵纱,现在桥还在,我也还在,她却不在了。 芈胜笑嘻嘻地说:“你是不是觉得特别丢脸?” 我气愤愤地说:“我们是去讨饭的,还怕丢脸吗?” 他说:“天下也没有你这样性急的人,见了人家一面,就想要她当老婆。我给你出个主意,我们在附近住下来,你找个事做,赚点钱,常常去看看那户人家,慢慢的就熟了。” 我想这小子越来越放肆了,睁大眼睛说:“你忘记你父亲是怎么逃离楚国的了?你忘记你父亲是怎么死的了?” “我没有忘,”他说,“只怕你已经忘记了!” “我怎么会忘记?你闭嘴!”我一巴掌打过去,打到中途,改变方向,重重拍在地上。 这是我一生中最丢脸的事情。 我这样一个众人心目中的英雄,在逃亡路上,竟然会这样没出息,对一个下等女子动心。我想当时我确实厌倦了逃亡生活,这段日子虽然只有两年,却漫长得没有尽头。如今我老了,那段日子却还常常出现在我的梦中。我那时不知道到达了吴国,是不是到达了逃亡的终点,担心又会有麻烦事等着我。 麻烦事总是在不断重复,像是一种宿命。在楚国,莫名其妙地卷入那场跟我毫无关系的宫闱事变;在宋国,我以为可以安顿了,可是那里忽然发生了内乱,引来楚国的军队;到了郑国,世子又生出野心,弄得死无葬身之地,我也只好再一次逃离。如果在吴国也遇到类似的事情,我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去? 踏入吴国的地盘,就像踏入绝地,这种害怕的心情越来越强烈。 所以我才会做出这种丢脸的事,被那个老太婆奚落。我是不能丢脸的。其实那时我悄悄离开溧阳,也没有人知道我在这里丢过脸。可是那不过是两个女人,这口气我怎么也咽不下去。 我腾地站起来,大步走向竹林。我想像着我怎样一巴掌用力打在那个年轻女子脸上,打得她嘴角流血,心里就有一种快感。我悄悄绕到草屋后面,用力推开窗户爬进去。不料草屋不够结实,窗台忽然塌下,我一跤摔在地下,膝盖一阵疼痛。 我还没有爬起来,左厢的木门一声响,听到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什么事?婆婆,你为什么不点灯?” 右边噗噗几声,果然点亮了灯,那个老妇人的声音说:“不知道,什么声音?好像有人爬进来了。”她走出来,手里倒没有拿灯,却拿着一根扁担。 我再也压抑不住怒气,抽出剑直砍下去,一下子将老妇人劈成两半,一股血腥气扑鼻而来,让我精神一振。 那女子吓得哇哇乱叫,冲上来向我乱抓,说:“你这个无赖!你这个无赖!” 我嘿嘿笑着,一剑刺进她的腹部,左手抓住她的头发,说:“我会给你编一个美丽的故事的,你放心。” 她渐渐软倒,终于瘫在地上,乱发遮住了她的半边脸。 我叹了一口气,在她身上擦了擦剑,傻傻地看着她,说:“我怎么会这样?我怎么会这样?”我坐倒在地上,用手抚摸着她的头发,说:“我不想这样的,我只是……我只是有些难过。” 她呼出一口气,我听到她低声说:“你……是个……恶鬼。” 我是个恶鬼,我知道我是个恶鬼。 事情怎么会这样?我并不想杀掉她们,我不认识她们,她们也不认识我。她们只道有一个大个子似乎想沾她们的便宜,除此之外她们对我一无所知,也许她们每年要应付好几个像我这样的人。 对我来说,也只是似乎被她们羞辱了一顿,想给她们找点麻烦,或者打她们一顿,出一口气。可是我竟杀掉了她们。我虽然会杀人,杀过不少人,可是我从来没想过,会杀掉这样两个女人。 我坐在她身边,低声抽泣。其实我不是因为觉得被老妇人奚落了,才让我满心羞愤,而是两年来的逃亡生活,两年来一心想隐姓埋名的屈辱,使我心中积聚了太多窝囊气,积聚了太多怨愤,使我的心理越来越狂野扭曲。我只是想发泄罢了。 深夜,一个陌生的国度,幽僻荒凉的独家村,风吹竹叶的沙沙声,破破烂烂的低矮草屋,昏暗灯光照在墙壁上摇曳变幻的黑影,两具血淋淋尸体夸张的姿势,一把凝结着血珠的利剑,还有我,一个著名的楚国流亡勇士,头发蓬乱坐地哭泣。这样怪异的情景,让我感到无比虚假,脑袋晕淘淘的,意识扩散到遥不可及的远方。 “我们走吧。”一个声音传来。 我吓了一跳,回头看见芈胜,怯生生地站在塌了半边的窗外,不知道他站了多久。我忙站起来,心里大骂道:他奶奶的,我这副鬼模样怎么能被他看见?我心里骂出这句话,吓着了自己,因为我发现,我竟然暗暗的又起杀机,想杀掉芈胜。 他又说:“我们走吧。” 我走进老妇人的房间,用她点着的松枝灯点着了蚊帐。火很快就燃烧起来。我跳出窗口,拉着芈胜的手,站在院子里,看火势必必扑扑地吞没草屋。 “我知道,她们是自己不小心失火的,不是你放的火。她们也是被火烧死的,不是你杀的。”芈胜信心十足地说。 火光映红了他的脸,可是我从他眼睛中看到了一种恐惧。我感到他的手在我的手中微微颤抖着。我想抱起他,他浑身哆嗦了一下,还是顺从地让我抱了。 我一言不发,抱着他离开竹林。 芈胜犹豫不决地说:“其实,她是投水死的,她本来给她的丈夫送饭去的,可是因为同情我们,结果给我们吃了,她觉得这样做对不起她丈夫,所以投水自杀了,对不对?” 他没有等到我的回答,又说:“其实这里根本没有发生过火灾,我知道。” 他心里害怕,所以不停地说话,一边观察着我的神色。 我冲他笑了笑,说:“你说得对,你以后一定会有出息的。” 他突然紧紧抱住我的脖子,放声大哭,说:“伍叔叔,我一定不会乱说的,我已经懂事了,你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我轻轻挪开他的胳膊,替他擦着眼泪,温和地说:“你放心,我怎么会杀你?我们经历了那么多苦难,以后我们要想法子一起过上好日子。” 他点了点头,抽咽着说:“我真的已经很懂事了。” 我将脸贴在他湿湿的小脸上,说:“我知道,你一直很懂事的。不要害怕,”我走过桥,继续往前走,没有向桥下看,“我们已什么都不用害怕了,因为我们已经到了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