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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胥出奔

作者:须弥山主人 字数:33331 更新:2023-10-09 19:39:49

《子胥出奔》作者:钟松君  1、吹箫  我一生都在吹箫。  一生都鼓足丹田之气,吹箫。我不能泄半口气,不能让箫声中断,只要有人认为我还撑得住,我就不能垮。我不知道垮了之后会怎样,所以我更害怕垮掉。不知道会怎样总是最可怕的,知道了结果,能撑就撑着,不能撑也可以死心了。我的意思是,有的时候,虽然心里已经垮掉了,但表面上还得装着没有垮掉,还得吹箫。  太阳照在身上真暖和啊。我懒洋洋地半躺在街角的石阶旁吹箫,人们匆匆而过,很少停下来听我吹箫唱歌,只有几个人把同情心丁丁当当地丢在我身前的破碗里。  人们看到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疯子,吹着箫,形貌怪异。但以后人们会这样认为:这个人心里有一团怨愤之火,差不多已烧焦了自己。人们这样传说:在吴市,那个吹箫的疯子心里总想着,总有一天,他心中的火会烧焦整个楚国的国土;总有一天,他会再次名扬天下,让那些往他的碗里丢过铜子的人也因此感到荣幸,向他们的子孙讲述他的传奇。  从梅里到吴市,已不知吹了几天箫了。我赤着脚,两条裤管故意用石头磨破,还撕裂一个口子,露出大腿。我披头散发,脸上用烂泥涂上两把,心里恶心,神情却装得若无其事。就这样,我疯疯癫癫地半躺着,蜷起一条腿,把箫举到嘴边吹。  传说秦国有一个叫箫史的人,箫吹得特别好,结果成了秦穆公的女婿。但他当官的日子并没有什么作为,从来不参与朝政,整天和老婆弄玉厮混,最后和弄玉一起失踪了。我的箫吹得不够好,但是说不定也会有一个像弄玉那样的女人看中我,洗去我的伪装,和我一起过上平静的日子,或者一起失踪。如果我有箫史的运气,也不用到这里来吹箫了,可以直接凭借秦国的强大来安全地完成我的使命。我知道运气不好,只能装装想要完成使命的样子。  我的使命真让我烦心哪,我只是梦想着过上好一点的日子,却反而不得不把使命挂在嘴边。使命就是那种不得不干的事,或者是放不下的事,像我,其实不是一定要肩负这种使命的,一方面是形势所迫,一方面,也是自己找出来的。可是我如果从吹箫开始,完成了我的使命,那也就是说,我的箫吹得比箫史好。这与艺术无关,而与功业的成就有关。  我是在梅里决定吹箫讨饭的,因为我发现到了这里,我连人们说话都听不懂,想要拜访一个地位高的人来帮我解决生计,就更加困难。看门人没等弄明白我说的话,就会卖力地驱赶我,以示克尽职守。我很想从此就找一块破地儿,靠耕田养活自己,可是想起过去的繁华岁月,又不甘心起来,又想过体面的日子了。逃亡时的穷日子真是难过,我都害怕回忆了。  梅里是个小地方,城墙低矮古旧,如果发生战事,自然是不堪一击。可是如今这太平日子,舟来车往,市面很热闹,似乎预示着一个真正的城市即将从这个老旧的故都诞生。在这种地方,一个吹箫的疯子是不会太引人注目的,因为每天都有许多新鲜事吸引人们的视线,人们的好奇心被惯得不是太强就是太弱。好奇心强的人,蜂拥着去看更新奇的事物去了;好奇心弱的人,对周遭的变化视若无睹反应麻木。这两种态度都对我不利。所以我呆了几天后,看看情形不对,就带着芈胜离开梅里,来到了吴市。  吴市这地方比梅里大得多,看上去也比较安静,甚至有鸡伸长脖子到我的讨饭碗里来啄苍蝇,人们生活得也有规律,在市场上他们总会遇上几个认识的人。在这里吹箫,就显得比较怪异,我就是要让人觉得怪异。  三个衣着干净的小孩远远地站着听我吹箫,用手指指点点,忽然就爆发出一阵不怀好意的笑声,稚嫩清亮的声音带着恶意,显得特别纯粹。他们开始嘻笑着互相推来攘去,一边还偷偷向我张望。我不知道他们是要来抢我碗里的铜子,还是要学着我的模样作即兴表演,以便让我显得可笑,让我出丑。  这类事小时候我也做过的。有个叫接舆的人,每天“疯啊疯啊”的唱歌,我们跟在他后面也拍着手“疯啊疯啊”地唱,一些自以为是的人总是拔高他的形象,说他在唱“凤兮凤兮”,真是滑稽。有两种人会在市头上遇到这样的尴尬事,一种是疯子,一种是落难的英雄,因为英雄落难时就跟疯子差不多。像我此刻,既是落难英雄,又扮成疯子,所以如果没有小孩子来招惹,不能说我虎威尚在,相反,只能说我扮得不像疯子。  我看到其中一个小孩点点头,捡起一块石子向我扔来。接着别的小孩也开始向我扔石头,而且小孩越来越多,扔过来的石头也越来越多。不过小孩扔石头没有什么技巧和劲力,我一边吹箫,一边用箫尾将石头一一拨落,心里竟产生一点得意,似乎是在两军阵前显示武功。我想我居然已变得这样无聊,真得好好反省一下才是。  一颗人头连带着半条胳膊从一家店铺里伸出来,冲孩子们高声呼喝,孩子们就飞也似地走散了。那颗头似乎一点好奇心都没有,并没有看我一眼,很快又缩回头去。我想,刚才我露的那一手,是不是谁也没有注意到?连那些小孩,也没有注意到?  事情总是这样的,这些市井小人,注意到了又怎样?  吹了一段箫,我开始唱歌:  伍子胥,  伍子胥,  从宋到郑,  跋山涉水,  此身无依,  辛苦凄悲,  父仇不报,  何以生为!  如果我能让芈胜一起来就好了,我吹箫他唱歌,我就可以省不少心,讨饭也会顺利些儿。芈胜在郊外一所破屋里呆着,从梅里到吴市,我总是把他安置在郊外的破屋里。他年纪还小,身份又高贵,可不能丢人现眼,跟着我来讨饭,否则将来被人知道了,我的名声就会变臭。  我得爱惜我的名声,否则就无法真正过上好日子。但我知道,衣衫褴褛,扮成一个疯子躺在地上讨饭,并不影响我的名声,相反,将会传为佳话。当年百里奚何等落魄,还是秦穆公用五张黑公羊皮换来的,他也没有成为世人的笑柄,反而因为辅佐秦穆公做了霸主,都写进历史书里去了。我好歹是自由清白之身,并没有当过奴隶。在梅里,我就是举百里奚的例子,说服自己上街讨饭。  想起百里奚,我总会有些激动,心想,将来我总要再次名扬天下的。  2、被离  在我的心里有一个借口,那就是:扮成疯子就是我准备再次名扬天下的第一步。我不知道这样干对不对,因为一方面我想让人认出我,另一方面却又扮成疯子,似乎成心要韬晦。这样干的理由是,我事实上是把自己扮成了“风尘异人”,而风尘异人总是有机会引人注目的。  一个衣着破敝的中年人就在城门边斜着眼看我,那时我还不知道这个人名叫被离,他出现在这儿,是为了成为我向上层社会攀登的一块阶石。  那时我看见他这样注意我,他的脸上还露出很惊奇的样子,我就有些触动,心里微微发痒。  我出身贵族,但知道很多有本事的人都隐身在市井之中,供我们利用,我们总是称这些人为“风尘异人”。在关键时刻,风尘异人的力量不可小看,用得不好,有推卸责任的余地,用得好,可以改变我们的人生甚至历史的进程。  风尘异人因为有用,所以我们喜欢结交,并不嫌他们地位低下。我们给风尘异人“知遇之恩”,风尘异人就会为我们卖命。  其实“知遇之恩”有狗屁用?可是他们却十分看重,会因此感激涕零,不惜把性命交在我们手里。这就是风尘异人“异”的地方,让我们暗暗发笑。他们最多只是想要成名,有时甚至连成名也不想,只要你把他当风尘异人就可以了。  我那时还不知道那个衣着破敝、斜着眼看我的人名字叫被离,也是风尘异人中的一个,而且是一个特殊的风尘异人:风尘异人对当权者来说,是隐身在普通百姓之中的,而被离这个人,是隐身在风尘异人中的人,他因为算命看相的水平出色,被吴国公子姬光派来做风尘异人,以便物色真正的风尘异人。  事情是这样的,吴国有一个很麻烦的传统跟别国不一样,就是王位相传,兄终弟及。姬光认为,前吴王诸樊死后,他的弟弟余祭、夷末都当过了吴王,该由季札继立,可是季札要做圣人,不肯做王,那么王位就应该回到诸樊一房。姬光是诸樊的长子,自然该姬光即王位。不料夷末的儿子倚仗他父亲这座靠山,早就培植了势力,竟然也不谦让一下,连一声招呼也不打,就自立为王了。这就是当今吴王僚。  姬光当然气不过,暗中处心积虑,网罗人才,想争回王位,被离就是一个被他网罗的人才。可是吴王僚也不是省油的灯,他对自己的生命和地位珍惜着呢,据说他身上每天穿着三重铠甲。就拿被离来说吧,他在吴市四处走动,吴王僚就派人监视着。  被离当时发现我半卧在街头吹箫,在边上看了半天,轻轻叹了口气,慢慢走过来。他的脚踩着石板地面,像踩在草地上似的无声无息。他站在我面前,一声不响。我心里竟有些紧张,觉得有什么事情真的要发生了,只好低下头,装作没注意到他的样子,其实我一动也不敢动,屏着呼吸,已屏得眼眶发热,眼前金星直冒。  “你跟我来。”他轻轻地说。  没有人敢这样对我说话。  可是他竟这样说了,“你跟我来。”不是命令,不是邀请,不是对话,仿佛只不过是一句自言自语,并且一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竟然低着头顺从地跟在他后面。现在我是一个讨饭的疯子,一个假扮的风尘异人。  我低着头也比他高得多,所以我低头的姿势似乎是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比他矮似的,这让我对自己很不满意。我起身前对着那个破碗迟疑了一下,不知该不该带上。这一迟疑使我感到无比的窝囊和羞惭,只能偷偷地叹息一声:讨饭数十天,我已经销蚀得完全不是从前的我了,堕落真是容易啊,低头真是容易啊。  他走进堂前,就脱下外衣,同时有人送上一件干净衣服帮他换上。他叽咕了两句,就有仆人过来,打手势让我往里面走。里面是一个浴室。离上次洗热水澡的时间已太遥远了,腾腾冒出的热气几乎烫伤我的眼睛。  我摸着自己硬实的肌肉,直摸到脑袋上,不禁悲从中来:这大好头颅,好几次都差点丢了,不知道最终会落到谁的脚前,溅出一摊淋淋漓漓的鲜血?  换上新衣服,不禁精神一振,但衣服太新了,又有些不好意思――我知道我没出息,连穿新衣服也怕难为情,真是越来越老土了。  被离背着手站在客厅里看窗外。我不知道怎么招呼他,只好讨好似地冲他的背影笑了笑。我知道我笑得十分狼狈,可是当时我除了冲他的背影笑笑,也没有别的看起来比较合适的事可以做,好在并没有旁人看见我的尴尬。  “我听说楚国有个伍子胥在逃亡之中,”被离对着窗外,用楚国话说,“他的父亲和兄长都被楚王杀掉了。我想你一定是那个伍子胥。”  我吃了一惊,张口结舌地看着他的背影,说:“你是说……是说……”  被离摇摇头说:“你坐吧,我不会害你的。”  我想走到他身边,和他一起看窗外,也像他那样从从容容地说几句听上去挺有把握的话,这样,我就会显得镇定自若些,弄点英雄气概出来。可是我这时候英雄气短,在侧面的一把椅子上坐下,还不敢随便挪动屁股。我简直对自己失望透顶。  被离回头冲我笑笑说:“我知道他们就会得到消息,可是他们来得真快啊。”  看到我愕然不解的神情,他补充说:“大王派人来请你进宫朝见。”  果然,一个仆人进来,低声向被离说了几句话,又匆匆出去,接着进来一个衣着华丽的人,和被离又说了几句话,被离笑吟吟地送他出门。然后招呼仆人,让他赶快告诉姬光他遇到了我,同时也没忘了跟我寒暄:“这一路过来,挺辛苦的吧。”  我说:“辛苦倒也没什么,只是这条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尽头。”  被离点点头说:“看样子你不必再走啦,总不成天下人都瞎了眼睛,浪费伍子胥的绝世才华吧?哈哈哈!”他笑着说,“大王叫我请你过去。”  他的笑很有感染力,我心中稍安,觉得他这种漫不在乎的神情,让人不受拘束。唉,我竟然遇到人会有拘束的感觉!真是活见鬼了。  就这样,被离作为我向上爬的一级台阶,完成了他作为风尘异人的使命。  在我到被离家这不到两个时辰之中,虽然被离和他的家人之间很少说话,用的又都是难懂的吴地方言,但我已从他们闪烁的言辞中揣度出,被离是姬光的人,而姬光与吴王僚不和。阴谋和算计已经填满了吴国市井,让人没有喘息的余地。  不管怎么说,我又穿上新衣服了。  3、白衣  在我的感觉中,上次穿新衣服,是在两年以前了。这个感觉是不确切的,因为后来我还多次穿新衣服,就是在离开郑国时,我的包里还有两件没上过身的新衣服呢。我产生这样的感觉,是因为两年前我开始逃亡时穿上的那件新衣服。那是一件白色的袍子,用质料上佳的缎子,是我的朋友申包胥请郢都最好的缝衣匠做成,托人带给我的。  那时我年少浪漫,骄傲自大,对未来充满奇思异想,时常想像自己穿着一袭白袍,手执一柄长戟,站在战车上,冲锋陷阵,所向披靡,每次战斗,披着白袍出去,裹着血衣回营,出战时乱发飞舞风神潇洒,归来时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然后我会得到一个绰号叫“白袍将军”,所到之处敌人望风而走。  申包胥就是叫我白袍将军的,我和他都希望从他开始的这个绰号,将来会传遍天下。父亲在郢都时,我和申包胥总是在一起玩,骑着马带着随从穿越大山溪谷,手中的箭从弦上嗖嗖飞入丛林寻找猛兽。在路上,我们喜欢互相讲述一些不切实际的梦想。我很钦佩申包胥的才能,他虽然有一种文人气质,但与我一样果决勇猛,而且办事有一股韧劲。如果他想活,即使阎罗王派出全部勾魂使者,也勾不去他的魂。  父亲跟世子芈建来到城父,我和哥哥伍尚也在这个北疆小城住了下来,就这样与申包胥分开了。  那天我们出发离开郢都去城父,比世子芈建走得晚些。有很多刚送走世子的人没来得及回城,就顺便又来送我父亲,也有很多人来送我哥哥,但只有申包胥是来送我的。虽然有许多我和我哥哥的共同的朋友,但我知道他们是为我哥哥而来的,因为我哥哥才是我们家的合法继承人。  我爷爷伍举生前有直谏的名声,对国家的贡献不小,他死后,楚王熊居倒也没有忘记他的功劳,封我父亲于连,别人就叫他连公,封我哥哥于棠,别人就叫他棠君。我是小儿子,可没有这样的名份,我如果要有封地,还得凭本事一刀一枪从战场上去挣来,能不能真的挣到手,也只有天知道。所以别人只是在送别我哥哥时,附带地向我告别。我也不怪他们,只怪我自己生得比我哥哥晚。  申包胥和我是莫逆之交,从小一块儿长大,一块儿读书练武。他是唯一一个特地来送我的人。在郢郊,别人都向我父亲、我哥哥敬酒,唱着歌相送,只有申包胥和我坐在路边的大石头上相对饮酒,努力做出旁若无人的样子。  我记得那天申包胥穿着一身紫色缎袍,腰间束一条大红的宽带,挂着一柄长剑。开始时我们大笑,唱歌,看上去很豪迈。但没多久,气氛渐渐有些改变,他举着酒出神半晌,问:“你一直想做一件白袍,做好了没有?”  我笑笑说:“走得匆忙了,没能顾上。”  申包胥说:“我担心城父没有像样的缝衣匠,还是我给你做来吧。”他又出神半晌,说:“希望边境太平些,等白袍给你带到了再发生战事。”  我低下头说:“我年纪还小,又没真的带过兵,打仗也未必会让我去。”  申包胥抬着头,傻傻地看着天,说:“总之你有机会的,你有机会的。”  说真的,那时我有点不耐烦,因为在我的想像中,申包胥送别的场景应该是这样的:我们各自满斟一樽酒,重重一碰,一饮而尽,将酒樽向后一摔,听到当一声响,然后抱抱拳,两人的眼中就唰地飞下串串泪水,我一甩乱发,掉头不顾,跳上马飞驰而去,申包胥也转身回城,两人不再回头看一眼。  可是这样的英雄主义的送别场面并没有出现,相反,申包胥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也许他心里想的是我有机会出兵打仗建功立业了,他却还没看到希望;也许他想跟我一起去城父,我们有机会并驰沙场,破关斩将。  临别时,申包胥又婆婆妈妈地说:“真希望你第一次上阵,能穿上白袍。”他说这句话时,我正跟在我哥哥后面跨上马车,仆人们也正使劲把别人赠送的东西往马车上塞,场面比较乱,所以他的话显得特别迂腐可笑。我怕他还要唱起软绵绵的送别之歌来呢,幸亏他自己也感觉到了这种不协调,讪讪地笑着退到后面,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那样无辜,那样脸色苍白。  到申包胥让人把白袍给我送到城父时,我以为我的第一次临敌,真的会像想像中那样浪漫而威风,面对楚国的敌人,浑身散发出爱国主义的纯洁光芒――我怎么也想不到,第一次穿上白袍,正是我踏上叛逃之路亡命天涯的开始,面对的敌人是楚国的军队。  我遭到了袭击。  是楚王熊居派遣来的两百名精兵,由大夫武城黑带着,偷偷从郢都赶来,想杀我一个措手不及。不过从郢都到城父,隔山隔水相距千里,想要偷袭我,那也太夸张了。袭击我的不是武城黑带领的兵马,而是武城黑带领的兵马来袭这件事。这件事表明,我的父亲和哥哥已遭难了,他们已被狗贼的楚王熊居杀了!  所以我立即穿上申包胥带给我的白袍,准备逃走。我不怕武城黑,他的武功我知道,到战场上不过是一员平庸的将领;我也不怕他带来的两百名精兵,砍翻一二十人,他们马上就会作鸟兽散。问题是这里是楚国的地盘,楚兵只会越杀越多,我却只有一个,不会多起来,所以只好逃走。  我知道,就算我的父亲和哥哥还没有被杀掉,我这一逃走,他们的性命也一定不保了。可是我顾不得那么多,我如果束手就擒,被他们抓到郢都,也不过是多死一个人而已,我为什么要去陪死?陪葬也是陶俑或奴隶的事情,不是儿子或弟弟的事情。  这时我想起我的妻子贾氏,我得杀了她再走。我不能留她在世上的原因有三个:一是我带不走她,带着逃命等于是不想逃命;二是她是我的妻子,当然不能留下来给别人;三是她是一个女人,女人只会坏事,只会害人,这样说虽然不公平,但我还是要说,因为我的父亲和哥哥可以说是被女人害死的。  4、女人  孟嬴刚踏上旅程时,一定以为只是去作一次春游。到了春天,春风吹得人心里痒痒的,深处宫庭的女子就会有出门远足的冲动,漫山遍野的花草是理由充足的借口。  在我的想像中,虽然孟嬴被告知她要离开秦国,嫁到遥远的楚国,给楚国的世子芈建做妻子,而且带着一百车陪嫁,数十名宫女,但在最初的一段路中,她看到的景色与往年春游的情景没有多大的区别,而且身边还有侄子嬴蒲护送。只有那个说话口音难懂的楚国世子少师费无极来到她面前时,她才会觉得有些烦乱,心里发慌,因为费无极这个人每次出现,实际上都是在提醒她:她的命运就这样定下来了,将成为楚国世子的妻子,以后成为楚国王后。她想:山高水阔,大批随从跟着,浩浩荡荡地在路上行走,怎么感觉上却没有雍城里小户人家娶妻热闹呢。  在我的想像中,孟嬴也许并没有猜想楚世子芈建的长相和年纪,因为她生长在宫廷,明白作为王室的姑娘,结婚是政治的一部分,她的哥哥把她嫁到楚国去,不是因为她年岁渐长,需要嫁人了,而是因为她哥哥在与楚国的关系上需要有一种表示了。  我听说费无极第二次向孟嬴请安,闹出了一个笑话。他们到雍郊三十里外,辞别秦国送客的大臣时,费无极向孟嬴请安,看到了孟嬴的脸。在雍城第一次请安时,费无极可不敢仔细看孟嬴。这时他大着胆子从眼角看了一眼,清楚地看到孟嬴美丽的容貌,吃了一惊,忙向后退了两步,不料郊外地面不平,一脚踩空,摔倒在地。当时就有一句话在迎亲队伍中流传:“秦女美貌,少师跌跤。”  那个时候,费无极一定十分气恼。他觉得为一个不喜欢他的世子娶回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实在窝囊;为一个不喜欢他的世子的美丽妻子受人嘲笑,那是双倍的窝囊了。  其实,为世子芈建向秦国求婚的主意,正是费无极向楚王熊居提出来的,他的目的是向芈建卖好。  芈建的太师是我的父亲伍奢,所以芈建和我父亲是费无极的上司,但两人对费无极都挺讨厌。问题是楚平王熊居这小子,看见费无极就眉开眼笑,像爹爹看见儿子似的,别人的话怎么也听不进去。这样,费无极就仗着熊居这小子的威风,把别人都不放在眼里,连为熊居立下大功的大将斗成然也死在他的手里,所以芈建心里很恨费无极。芈建这个人别的都好,就是缺心眼,常常公开向别人说斗成然死得冤枉,弄得费无极心里害怕,千方百计想讨好芈建,免得熊居死后芈建继位,他吃芈建的苦头。  在我的想像之中,孟嬴进入楚宫时,就像回到家一样,一路上车辚辚马萧萧,已把她折腾得疲惫不堪,她心里想必松了一口气,低声说了句“总算到了”,只想早些上床休息。她一定没有想到,她其实已经进错了门,本来已经成为大家想像中的那种生活,却被人在不知不觉中改成了另一种样子;本来她应该前往世子芈建的府第的,却进了楚王的内宫;本来楚王熊居应该是她的公公的,却成了她的丈夫。  她当然想不到,她一向身处内廷,这一出嫁,造成了楚国的一次宫廷阴谋,造成了楚国士兵积尸如山流血成河的惨烈场面。  她当然更想不到,她一向身处西方,这一出嫁,使远在东方的吴国兴盛起来,成就了一代霸业――因为她的到来,迫使我千里逃亡,最终投奔吴国。  我们经验丰富,总是喜欢把一些坏事情推到女人的头上,因为这样做,可以为尊者讳,算起账来也方便些。这是女人对历史的重大贡献之一,即使像董狐这样的太史,想必也不忍心一笔抹杀吧。发明这个方法,那种巨大的借鉴作用是不可置疑的。反正女人如果想说话申辩,也没有人会认真听。  从北向南,从西到东,一路上与其说风尘仆仆,倒不如说是游山玩水。但时间长了,孟嬴越来越疲惫厌倦,倒不是因为想家了,而是对楚国产生了一种归心似箭的感觉。她因为厌倦而萎糜,终日在马车里睡眼惺忪,对眼皮底下发生事懵然不知。侄子赢蒲年纪幼小,对费无极的诡计当然更不明了。  听父亲说,孟嬴的侍女中有一个女孩,也长得十分漂亮。她父亲是齐国人,跑到秦国当官,为了拍马屁,就把女儿送入宫中,宫里都叫她齐女。那天晚上在一个驿栈里休息,齐女被费无极叫去。当时齐女心里很紧张,不知费无极会拿她怎样。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费无极竟会让她李代桃僵。  我和朋友申包胥有时在打猎的间隙,常常坐在大树下胡扯。他曾经书呆子气发作,分析过齐女这个人。  申包胥嘴里咬着草茎,仰头望天,弄得像诗人或哲学家的一样,说:  女子在宫中,当然会很寂寞,可是历代聪明的女子不少,当然也会想出很多中规中矩的游戏,所以,宫中女子的生活就有一种无聊的热闹。热闹完了以后,就会想像着别人的生活。  齐女就是这样,一个人的时候,心里就想着如果当初她父亲不到秦国来,也许她的生活不会这么无聊,也许她会被父亲送到齐国的宫中,和另一些宫女游戏。她看到那些年长的宫女很落寞地站在角落上,心里就想着几年以后,她也成了这个样子,她不过是照着她们的样子,再活上一遍。她觉得她需要有一种很坚韧的性格,才能活到老。  有时她也想,万一她遇上了一次机会,也许日子会好过些。但这个机会是,恰巧有一天国王闷得慌,恰巧又遇上她,恰巧又对她这样一个普通的宫女有点兴趣,一起做了一件事,做这件事时恰巧又能让她怀了孩子。总之,需要无数巧合,她才可能得到一段比较尊贵的日子,至于以后,也许就被国王忘记了,也许就被送到宫外去了,也许就被别的人害死了。她想了很久,得出一个结论:就是只享受一天尊荣,也比过一辈子冰冷的日子强。  这个结论对她一点意义也没有,那么多巧合,对宫女这个群体来说,还是有机会遇上的,但具体到某一个人,那简直是一点机会也没有,只不过是痴心妄想罢了。她想,也许这种痴心妄想,就是别人说的怀春吧。  也可能她作为陪嫁,嫁到宫外去。嫁到哪里,那是谁都不知道的。这样,可能会有一段让人手足无措的日子,可是熟悉了别处的生活,她又会回到原来的生活中去,也许日子清苦些,也许日子简单些,也许,可以到门外去走走,会遇上一些马车,马车里是一些和她一样的女子。如果日子更苦些,也许她会被打发去地里采桑。她听人说起过,采桑去时,可以遇到一个俊美的男子,和她调笑,和她相爱。  这样的日子,可能比闷在宫中有趣些。但是,过这样的日子的人,很可能会遇到没饭吃的一天,那么,第一个饿死的就是她。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愿意饿死。  申包胥说,这些念头在她心中转过很多回,但每回都是想了一半就跳到别的事情去了。当费无极找她去时,她很可能以为是和采桑去一样,以为踏进美丽销魂的传说之中了。  可是我听说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齐女进入费无极的房间时,心里充满了种种猜测。她是孟嬴陪嫁的媵人,所以有一种身不由己、命运掌握在别人手里的凄迷感。  费无极对齐女说:“我别的水平不怎么样,看相的水平挺好的。”  齐女低着头,心想:他是不是要给我看相呢?他想怎样给我看相呢?不知道我们这些侍女,是不是一个个都被他看过相了?  费无极又说:“我看你的相貌应该是个贵人啊。”  齐女心想:他这种花言巧语,说得倒顺口。  费无极悄悄关上房门,又看看窗外,连窗户也关上。齐女的心怦怦直跳,四面张望,想找到一个可以躲藏的地方,可是又想到在别人的房间里,就算躲起来又能怎样?只不过是像闭起眼睛一样,用自欺躲过了自己,怎么躲得过房间的主人?  她见他走过来,连忙低下头闭上眼睛。她听到费无极走到她面前,默不作声地站了半晌,不知道在干什么。她正想往后躲,却听他低声说:“我要跟你说一件事,你能保密呢,富贵不可限量;你不能保密呢,那也由得你。”  齐女听见他突然说话,吓了一跳,轻轻叹了口气,心想:要我乖乖上钩吗?恐怕不那么容易,总得有什么说话的余地罢。  费无极嘿嘿笑着说:“其实你也不用做什么,你只要听从我的安排就可以了,别的事都不用管。我有心要抬举你,让你做世子的正妃。”  齐女在宫里的日子久了,明白的事可不少,听到这几句话,心绷得像一面牛皮鼓,几乎连气也喘不出来。她知道费无极准备发动一场难以启齿的阴谋,她只有乖乖听从安排的份,如果不慎走漏半点消息,第一个死的就是她自己,而且脑袋掉到地上的声音,还不如丢一块石头响亮。所以她低着头,没有说话。  费无极沉着声音说:“你不说话就对了。有些事情大家心里清楚,也不用我多说。”  齐女听他的口气阴森森的,觉得也不用她去走漏消息,只要心里动一动念,费无极腰间的刀就会唰的一声抽出来。所以她低着头退出费无极的房间,直到回到自己的床上,还不敢抬起头来。  这个齐女后来就成了芈建的妻子。芈建和她生下的孩子芈胜,在我逃亡的后半程,与我时刻不离左右。我在城父的时候,跟芈建相处得不错,隐隐听他说起过这件事情。我想,如果她当初不同意费无极,也许会被杀掉灭口,由另一个女子取代她,那么,她和芈建生下的孩子,又会是谁呢。  5、扒灰  费无极在熊居那里实在没有花多少时间。  他乘快马比新娘子早一天到达郢都,匆匆入宫见到楚王熊居,告诉他送亲车队已到达郢郊百里开外,明天就可以入城了。熊居这小子从小是个色鬼,劈头问道:“你看见过新娘子吗?长得漂亮不漂亮?”――他就是听听新娘的相貌也能过干瘾。  这句话问得费无极心花怒放,他立即变成了一个诗人,出口成诗:“啊,我看见过的女子也不少了吧,从来没有见过像孟嬴这样美丽动人的姑娘。别说大王你的后宫之中没有,只怕天下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听说过去有一个妲己,还有个骊姬,美丽非凡,但毕竟徒有其名,现在都已变成了白骨,连见过她们的人也都死了,而且还是有两个,能比较能相提并论,那就算不得美艳绝伦了。可是这个孟嬴……真是无双无对,难以形容,似乎普天之下的美色,全都集中在她身上了!”  熊居听得眯起双眼,脸涨得通红,想了半天,望着屋檐不说话,然后慢慢叹了一口气,低声说:“唉唉唉……我虽然称为楚王,统治着泱泱大国,连周天子的命令也可以不听从,却没有遇到这样的绝色……这样的绝色,真可以说是……可以说是……虚过一生啊!”  费无极咳嗽两声,提高声音,说:“大王,有句话我想跟你单独谈谈……”  熊居点点头说:“好吧,什么话?”在边上侍候的宫女听了,就悄悄避了出去,她们当然是训练有素的,知道什么时候该消失。  费无极说:“孟嬴长得这样美貌,马上要到手边了,为什么大王不伸一伸手?”  熊居叹口气说:“说好了给儿子做老婆的,我自己拿过来,可不是乱伦了吗?”  费无极赞叹说:“大王果然是仁厚无比,可就是不会为自己打算!不过我倒有个两全其美的方法,大王可以如愿,世子也不会落空。”  熊居突然睁大眼睛,倒把费无极吓了一跳,身子不由得往后一缩。熊居俯过身来问:“什么方法可以……两全其美?”  费无极说:“接她来时虽然说是给世子的,但现在又没有送到东宫,根本还没有当世子的妻子,大王自己娶她过来,谁敢说三道四的?”  熊居说:“别人不敢说三道四,但世子他……怎么甘心?”  费无极笑着说:“放心,我早就打算好了。我看见孟嬴的侍女中,有一个齐女,她爸爸是齐国人,在秦国当官,身份也不低,而且她才貌也很不错,虽然比不上……比不上孟嬴,”他想此刻孟嬴还不是大王的老婆,叫一下名字也无所谓,“可是也不会辱没了世子。我虽然对大王忠心耿耿,但身为世子的少傅,对世子也不能委屈了。所以我的想法是这样的:先把孟嬴接进宫来,再把齐女冒充孟嬴,送到东宫,来一个调包计,可不是皆大欢喜?”  熊居不放心,说:“秦国派了公子嬴蒲来,怎么对他说呢?”  费无极故意沉吟了一下说:“这个虽然也不容易,但我也已经想了一个办法,不知道大王觉得怎么样。我们告诉他,楚国的习俗是这样的,要入宫先见公公婆婆,然后再举行婚礼,我想,他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家伙,又知道什么?”  像公公与媳妇不干不净的事,过去也曾有过,与楚国有关的,就是蔡景公之死。蔡景公当年给世子娶了楚国芈氏,自己却与她私通,结果儿子借口外出打猎,偷偷躲回家里,捉奸在床,将他一刀杀了。这种事情再机密,也早晚要发作,这谁都知道。可是熊居这小子色迷心窍,听到这样的计策,高兴得坐不住,跺着脚叫费无极快快去办,当然他也没忘了叫他保密。  费无极肯保密吗?当然不会。因为他用美人计的目的可不是讨好熊居那么简单,他要间离熊居父子的关系,让世子芈建当不成世子。所以他一边用心操办,一边通过各种渠道把内幕悄悄地泄露了出去。  他知道,从此孟嬴成了他的护身符,在楚王熊居的有生之年,芈建再也害他不得。他此后要做的是,靠着孟嬴这个名字,除掉世子芈建。这事现在已不是很难了,首先,以后如果要往芈建头上栽脏嫁祸,一提起孟嬴,什么事情都容易解决――只要说芈建为了孟嬴心存怨望,芈建是没有办法为自己辩白,连熊居自己也不得不相信。其次,熊居对芈建内心有愧,只好把他从身边赶走,免得每天看见他脸上尴尴尬尬的。有的人对谁心里有愧,就会痛恨谁,费无极自己是这样的人,而且他知道熊居恰好也是这样的人。  所以楚王娶媳的事,在郢都很快就传遍街巷。  费无极继续按计划行事,接下去是要让芈建离开郢都。他对熊居说,晋国之所以能称霸天下那么长时间,是因为地处中原,占有地利,所以楚国北疆的城父对楚国来说,是一个进可以攻退可以守的重镇,要派得力的人去守。这个人选当然非世子芈建莫属,他能力强,又是世子,不可能生异心。  熊居说:“城父这个地方虽然重要,但不过是偏远小镇,怎么能让世子亲自把守?”  费无极悄悄对熊居说:“大王和夫人生活幸福美满,是楚人的福气;世子到了城父,生活也许也会更加幸福美满呢。大家都方便了。”  熊居这才恍然大悟:可不能让世子知道了调包计,把他远远打发了才好。这样,世子芈建出朝坐镇城父,让东宫司马奋扬还是跟世子去城父做司马。临行前,熊居对奋扬说:“你给世子当差,要像给我当差一样。”  这事传到我父亲的耳朵里,父亲很生气对我和我哥哥说:“一定是费无极这狗贼捣的鬼,天下哪有让世子去边境守门的事?我得去向大王说明白。”  不过费无极料事如神,知道我父亲身为世子太师,一定不会甘心让世子受这样的窝囊气的,他就抢先对熊居说:“伍奢这个人是世子太师,对世子非常忠心,所以让他一起去城父,大王也可以放心些。”  就这样,我父亲带着我和哥哥一起来到了城父。  其实心存怨恨的人并不是世子芈建,我听说心里最不满的是孟嬴。宫闱秘闻和朝廷争斗陆陆续续传出来,这些传闻传得风快,人们津津乐道,我在城父、在逃亡路上、在所有停留的地方,到处都能够听到。  孟嬴起初并不知道自己在不知不觉间早已中了费无极的调包计,兴冲冲来到楚国,一心以为会嫁个小伙子,没想到嫁了个糟老头,而且是一个当了很久太平王、酒色过度缺乏活力的熊居,因此,她生活过得就很失色,整日不高兴。过了一年,孟嬴生了个儿子,熊居十分开心,把这个儿子当作了珍宝,就取名叫芈珍。直到芈珍周岁那天,熊居才对孟嬴说:“你嫁给我,我也对你不错,封你为夫人,我还把原来宠幸的蔡姬打发走,一心一意对你好,可你却每天愁眉苦脸的,脸上连笑影儿也从来没有过。”  孟嬴可不敢说她想嫁的是小伙子,只好说:“我哥哥叫我嫁到楚国来,本来我以为秦楚两个国家也一样强大,你跟我自然也年岁相当的。来了以后,见大王年富力强,只是我命不够好,生得太晚了。”  熊居大笑着说:“婚姻的事是前世注定了的,我年纪大了,你嫁给我虽然有些晚,但你当王后可已不知早了多少年呢!”  孟嬴听得这句话十分蹊跷,不敢问熊居,只好偷偷盘问宫女,才弄明白,她原先应该是嫁给世子的,如果她嫁给了世子,自然要等到熊居死后世子即位,她才能当上王后,现在她嫁给了现任楚王熊居,直接当上了王后,可不是早了好多年么。  弄明白其中的曲折,孟嬴想想自己青春年华白白浪费在一个老头身上,真是冤枉,可是她想不出什么办法改变处境,只好每天偷偷哭泣。熊居知道对不起她,想尽办法讨好不了她,最后使出一招:答应以后立芈珍为世子。孟嬴这才感到心里有些平衡。  世子芈建心存怨望的消息却不断从费无极的口中传入熊居的耳朵。费无极口才好,知道怎样编织长长的故事,一步步演进,让熊居慢慢相信。所以渐渐地,芈建心存怨望的程度似乎越来越深,变成有谋反之心,变成已里通外国,勾结齐国晋国等等。  在熊居听来事情是这样的:世子芈建因为老婆被自己的父亲抢走,恨恨地离开郢都到了城父,终日诅咒自己的父亲,处心积虑想办法报复夺妻之恨,最后连爱国之心也全部丧失,堕落成为卖国贼、楚奸,要借外国的兵马来夺回妻子,顺便争抢楚国的王位。  在费无极编织的谎言中,我的父亲是世子芈建的同谋,是策划者,在北方边境手握重兵,厉兵秣马,随时准备杀奔郢都。费无极见熊居将信将疑,最后哭着跪在熊居脚边,请求辞职,说:“大王如果不先下手为强,我先告别大王,逃到别的国家去,免得到时候玉石俱焚,也被世子杀了!”  熊居见他说得真切,好像世子的兵马已到了宫廷门外似的,害怕起来,而且本来就答应过孟嬴,要立芈珍为世子的,就扶起费无极说:“唉,想不到这小子一向老实,却会为了一个女子,对父亲也这样心狠手辣!我马上传令下去,废了他的世子再说。”  费无极说:“世子在外手握兵权,这样传令下去,只会激得他早日反叛,大王又没作好应战准备,只怕不妥当。我的想法是,既然太师伍奢是主谋,先召他来捉拿了,然后再暗暗派兵去抓世子,这样,一场大祸就消弭于无形之中了。”  听说要召见我父亲,我就觉得这是个阴谋,理由有三点:一,如果楚王熊居想要了解城父的防务和治理百姓的情形,可以让我父亲写报告,也可以派人来查看;二,如果熊居想要了解世子芈建的生活和身体情况,应该召见世子本人;三,世子芈建和齐女结婚后,生了个儿子叫芈胜,熊居作为爷爷,一面也没见过,如果不是心怀恶意,怎么也得带上芈胜,让孩子去认认爷爷吧。所以我劝父亲还是别去郢都自投罗网了。  可是我父亲认为做臣子的,要杀要剐也得听大王的,所以没有犹豫,向我们诀别后匆匆走了。我爷爷有直谏的名声,遗传到我父亲身上,也是草包脾气,见到楚王熊居,听熊居问起世子芈建有反叛之心,他也不考虑后果,大声说:“大王,你做扒灰佬,把儿子的老婆抢来给自己,已经十分可耻了,现在又听奸人的谣言,竟想对骨肉下毒手,你胸腔里长的究竟是不是人心?”  熊居恼羞成怒,命人将我父亲按倒在地。费无极在边上叹息说:“伍奢,连你也这样说了,可见世子怨恨大王之心,一定更深了。事情闹到这地步,只怕再也难以收拾。世子听到伍奢被逮捕,知道机密败露,还能不发动叛乱吗。听说世子已偷偷与晋国齐国勾结,这两个大国的兵马,怎么抵挡啊!”  我父亲连看也不想看费无极一眼,对熊居说:“可笑啊可笑,老话说疏不间亲,大王倒宁可相信小人嚼舌头,不肯相信自己的儿子了!”  熊居内心慌乱,对费无极说:“得派人去杀掉小畜生,得派人去杀掉小畜生!”  费无极对熊居说:“如果派人带兵去袭击,世子一定会听到风声,一样是激得他反叛,所以还不如让城父司马奋扬趁其不备一刀杀了,干净利落。”  6、奋扬  杀世子芈建的任务,落到了城父司马奋扬的肩上。  那天傍晚,我在奋扬的官邸,一边喝酒,一边谈论兵法。奋扬很有点军事才能,又有点傻气,所以才当了司马,我觉得他用兵也比较拘谨,少了些杀气。我们正在争论时,下人急急通报,郢都有人快马来到,带来大王的旨意。  我理当回避,但父亲去了郢都,算日程也刚到不久,就有人从郢都来,想必发生什么变故了,不能不关心,所以就躲入屏风后面去偷听。我听到的话让我目瞪口呆,想不到熊居这小子手段那么狠毒,竟对自己的儿子也不肯放过。郢都来人说:“大王有令,乘世子没提防,快快杀了世子,受上赏,如果世子逃走,你就是死罪!”  我的心怦怦直跳,脸上发烫。我一下子就明白了,事情到这地步,我的人生已经彻底改变。连世子都要杀掉,我父亲自然性命难保,说不定此时他的脑袋就已不在脖子上了。我想成为白袍将军、扬威疆场、建功立业什么什么的都成了泡影。  奋扬问:“太师伍奢已杀掉了吗?”  “大王还没决定呢,也许就这两天吧。”  奋扬说:“好吧,我去换件衣服,马上带人去。”  我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离开奋扬的官邸的,好像是从边门溜出去的。我在街上乱走,脑袋里一片蜜蜂和蚂蚁。等我清醒过来时,天已黑了,我发觉自己绕着我家的围墙在兜圈子,伸着两根手指,划着墙壁的砖头,像一个百无聊赖的孩子,手指已经磨得发麻。  我得赶快作出决定,我想我应该马上逃走,又想应该再等等消息,又想是不是通知哥哥一起逃走,又想星夜赶到郢都去营救父亲。在我的一生中,这是我第一次真正遭遇变故,是我最心乱的时刻。  忽然我想到世子芈建,他的处境最危险,奋扬随时会带人来杀他,应该先通知他赶快逃走。  有一个比较实在的想法,让我心神有些安定下来。可是我赶到世子芈建的府第外,却看见一大群士兵举着火把吵吵嚷嚷,也刚刚到达,最前面那个骑马的人,在火光中看来正是奋扬。我想我身材魁梧,从门口混进去目标太大,不容易成功,只好绕到后院去翻墙。  世子府第是城父最高大的房子,不过围墙不算太高,但要跳上去还得有一个助跑的过程。我退了十来步,昏暗中看准灰白的墙头冲过去,刚刚起跳,就看见墙上冒出一颗黑乎乎的头颅。我心里一慌,差点摔倒,急切中攀墙头的手马上变成抓,揪住那颗脑袋,结果是将一个大活人揪出了墙。他的怀里掉出了一些什么东西,是一把青铜酒壶和几块玉,还有一小袋珍珠。  这个人我认识,他是奋扬的家奴。  我以为他是听说楚王要派奋扬杀世子,所以抢先来世子府上偷东西的。其实他是奋扬派来通知世子逃走的,趁世子家忙乱,顺手偷了点东西。他说,世子已坐着马车,带着妻子和儿子,连夜逃走了。  “逃到哪儿去了?”  “去吴国了,他们说要去吴国的。”  “你不用骗我了,你的眼睛贼忒兮兮的乱转,就是在说谎!”  “不敢说谎……”  “你认识我是谁吗?”我用力捏住他的肩,听到骨头喀的一声响,紧接着听到他一声惨叫,大概肩胛骨已被我捏断了。我不禁对自己的手劲感到满意。  这样,他告诉我世子其实逃去宋国了。他还努力要我明白,因为我是伍子胥,跟他的主人奋扬是好朋友,所以他才决定告诉我的,并不是看在我手劲大能捏断他的肩胛骨的份上,换作别人,把他的肋骨全部捏断,他也不会说的。  奋扬对世子倒也忠心,我想,他宁可断送自己在楚国的前程,也要私自放世子逃走,我说他傻气是没有错的。可是我想不到他傻的程度会那么深:让他手下的士兵把自己绑起来,用囚车将自己押送到郢都。我想,这还不如自杀来得干脆呢。可是奋扬傻人有傻法子,傻人也有傻福气,竟有办法让熊居免去他的罪,仍旧官复原职,回城父来当司马。  奋扬放走世子,楚王熊居当然勃然大怒:“话从我的口中出,从你的耳朵进,难道那句话自己长了翅膀会飞,飞到世子的耳朵里去了?”  奋扬说:“我自己跟他说的。大王曾对我说过,‘你给世子当差,要像给我当差一样。’我当然要听大王的话了。我想如果有人叫我来对大王不利,我一定会向大王告密,大王叫我对世子像对大王一样,所以有人要对世子不利,我也得报告世子。后来想想,是大王要杀世子的,我没做到,罪不可恕,只有死路一条,后悔也来不及了。”  熊居说:“你私自放掉世子,还敢来见我,胆子真够大的!你不怕死吗?”  奋扬在关键时刻是不傻的,他想熊居既然问他怕不怕死,那就是还有活着的可能,所以必须装孙子,逃过一劫。他说:“不能执行大王第二个命令,是一条罪;如果怕死不来向大王请罪,是两条罪了。而且世子现在也没有反叛的迹象,实在没有什么罪名可以杀他,如果大王的儿子能够活下来,我死了……我死了也就罢了。”  熊居听他说得可怜,心软下来,说:“算了算了。反正那小畜生逃也逃了,世子的位置总算空了出来,可以让我的宝贝儿子阿珍来顶这个缺,你办事不力我也不追究了。”  7、送死  不追究奋扬,不等于不追究我父亲。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里,我哥哥问我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来,我懒得回答他,只是说:“如果大王杀了父亲,你打算怎么办?”  哥哥黑着脸说:“你这乌鸦嘴,从来说不出吉利话!父亲好好的,大王怎么会杀他?”  我叹了口气,说:“世子已经逃走了。大王让奋扬杀他,他听到风声,已经连夜走了。”  哥哥一愣,说:“那奋扬呢?他是不是一起逃了?”  “不知道,奋扬没那么聪明吧。”  奋扬获得赦免的消息传来,我哥哥还挺高兴的,以为我父亲也可以逃过杀身之祸。可是过了几天,鄢将师驾着驷马送来了我父亲的亲笔信。  鄢将师在朝中当右领,又是费无极推荐给楚王的人,我父亲别说身在狱中,就是还在当世子的太师,也不可能差得动他,所以这信当然是楚王熊居派他送来的。鄢将师说他先到我哥哥的封地棠邑去,打听到我哥哥在城父,又赶到城父来了。  我父亲的信是这样写的:“书示尚员二子:我因为向大王进谏,弄得大王不大高兴,现在身处监狱中待罪。大王因为我们家世代对国家有功,免去了我的死罪,要让大臣召开一个听证会,以便决定我的处罚,再改封你们的官职。一收到这封信,你们兄弟就星夜赶来郢都,如果迟了,会加重我的罪名。”  哥哥读了这封信,一声不响,就递给了我。  鄢将师对我哥哥说:“你们家世代忠臣,大王当然是不会忘记的。大王对我说,他冤枉了世子,心里觉得很内疚,因此已经准备升你父亲的官,拜他为相国,你们兄弟都封侯,你封为鸿都侯,你弟弟封为盖侯。”  哥哥说:“封侯什么的,我也不敢想,只要我父亲性命能够保住,我就心满意足了。”  鄢将师说:“这是大王说的,难道还有假吗?你也不用客气了。”  “那么……这是真的了!”我哥哥伍尚是个文人,人们都说文人的肠子要比别人多转几个弯,其实文人是最容易受骗的,因为他们的怀疑精神并不彻底,只会研究别人话中的破绽,不明白越是骗人的话破绽越少。鄢将师这几句屁话,就说得哥哥满脸笑容,心花怒放,连忙招呼下人准备酒菜,宴请鄢将师。这一顿,我喝了个大醉。  第二天,哥哥到我的房间里来,见我什么东西都没有打理,就催我赶快收拾。我说:“你相信鄢将师的话?”  哥哥说:“你觉得哪里不对?”  我觉得他真是愚不可及,只好分析给他听:“大王连世子也要杀了,怎么会赦免父亲?如果真的像奋扬那样赦免了,那可已经是莫大的恩典了,为什么还要给我们两个封侯?你有什么功劳?我又有什么功劳?这是诱骗我们两个去送死的,去了就别想活。”  “可是那封信确实是父亲的亲笔信,父亲怎么会这样骗我们?”  “父亲这个人你难道还不明白?他是一个草包,草包只知道愚忠,愚忠就往往不顾亲情。”我说到这句话,心里一酸,双眼发热,想在我们这个显赫的家庭,我也不过落得衣食无虑,并没有得到过什么封赏,现在却要我去为这个家庭送命,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我接着说,“依我看,父亲是怕他被杀掉后,我们两个要找大王报仇,所以还是大家一起死了干净,省得以后我们闹得天下大乱。”  哥哥却还是往好处想,说:“你这不过是自己的推测罢了。万一父亲信里写的是真的,我们如果不肯回郢都去,岂不是害死了父亲?”  “你怎么连这一点也想不通?”我大声说,“如果我们在外面,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大王心里有所顾忌,就不敢杀父亲了;你如果去了郢都,只能让父亲死得更快。”  “唉,如果事情真的已到了这一步,我还是要去郢都的。”他说了必须去的三条理由,“即使是父亲的最后时刻了,我也不能让他感到绝望;做儿子的,为父亲而死,也是理之当然;只要能见上父亲一面,死了也甘心,万一他们一不做二不休,害死了父亲,这最后一面也没见上,岂不是要抱憾终身!”  我想,哥哥靠着爷爷的余荫,算是封过了爵的,他要死就去死吧,我也不想阻止他,反正他是长子,这样去死也是他的义务。我可不想死,我没得到过我家的什么好处,一身本领也还没有施展的机会,既没有名垂后世的资本,也没有真正享受过荣华富贵,我怎么肯就这样死掉?  这是什么鬼世道,所有好处总是让长子先得着,封赏是这样,继承权是这样,就连逢年过节搞个仪式什么的,也是长子出风头,沾光,次子只能做做跟屁虫,即使是跟屁虫,做得成做不成也要看别人高兴不高兴。长子是父母一夜欢娱的结果,次子也是父母一夜欢娱的结果,可是这两个结果却如此不同,我一直不喜欢这种破制度。  所以,我没有跟哥哥一起去郢都,而是向他拜了四拜,算是诀别。我坚持认为,和父亲一起去死很不值得,倒不是怕死,而是不值得。哥哥不明白我说的不值得是什么意思,擦着眼泪问我要到哪里去。在这种时候,我当然得说得嘴硬一点,别让他觉得我其实一直心中怨气冲天,免得他死不瞑目,我说:  “谁能替我报仇雪恨,我就跟谁。”  为了加强语气,我又补充了一句:  “从此我只做一件事:复仇。”  我的话说得哥哥泪流满面,握着我的手说:“弟弟,我的智谋不及你,武艺也不及你。那么就这样了,我们各走各的路,我回郢都去殉父,是死孝,你逃到别的国家去,将来报仇雪恨,是活孝。从此一别,再也没有相见的日子了。”  他的话说得很动情,弄得我有些难受,甚至有些不安,觉得自己一向心胸太狭窄。  我送他到门口,看着他走到马车边,和鄢将师相互揖让,他说:“我弟弟不愿封爵,也强迫不了他,由他去吧。”  鄢将师朝我家的大门看了一眼,就扶着我哥哥上了那辆驷马驾着的大车。车子慢慢地辗过黄泥路,向城父城的南门驶去,车驶得很慢,一点灰尘也没有扬起,倒像是行驶在草地上似的。这样慢的速度,以我的阴暗心理推测,估计也是一种阴谋,鄢将师也许是希望我在最后一刻挡不住封侯的诱惑,跳上车去呢。  我站在门口,心里想,此刻追回哥哥还来得及,还来得及……车轮辗着路面,每响一下,我就重复一遍“还来得及”四个字。  仆人们都站在门外看着,和我一起站在门口的是左诚。他比我小着好几岁,他家离我们家很近,是邻居,他又特别佩服我,喜欢跟我套近乎,所以混得很熟。有一段时间,他常常和我一起去打猎,差不多成了我的跟班了。听说有人从郢都来接我们兄弟,他以为我也要走了,所以特意来送我。见我不准备走,就站在我边上,看着我哥哥出门登车。我不知道他对我们家发生的事怎么看,我也不想问他。  我说了几句“还来得及”后,对左诚摇摇头,叹了一口气,说:“杀掉个把鄢将师是易如反掌,要劝我哥哥跟我逃走,那可就难了。”  其实我知道,如果我父亲还有一线活着的希望,那就是我也一起回郢都去。我回去的结果,一是死,一是活,以我的推测,活的希望只有两成。我的境界可没有那么高,也不是像奋扬那样的傻瓜,怎么能冒这么大的险,以我的大好头颅,去换取我父亲和哥哥那点渺茫的希望。  父亲对我的评价是又勇又忍,勇是我一直在刻意塑造的自我形象,忍,真是说到了点子上,父亲其实也不完全是草包一个。  8、杀妻  我等待一个人,他是我家的仆人乙曲。在大夫武城黑到来之前,他及时赶回了城父。  在我哥哥出发的前一天,我就已派了乙曲去郢都探听消息。乙曲带回来的消息使我有些心安理得,因为我说得没错,楚王熊居和费无极这两个小子,就是想拿我父亲的性命和爵禄作为诱饵,让我和哥哥去自投罗网。如今,他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已派出了大夫武城黑来袭杀我。  这个消息说明了两个问题:我不去是对了,没有白白送死;我父亲的死也不是我害的,而是熊居和费无极作恶。  家仆乙曲从小就在我家,我就是他带大的,所以信任他。他老成持重,很能干,他探听到的消息还说明,我父亲对我的了解超过了我的估计。乙曲告诉我,在熊居硬逼我父亲写那封亲笔信时,父亲说道:“我的长子伍尚是个忠顺孝义的人,如果我叫他来,他一定会来的;我的小儿子伍员,智勇双全,而且自我中心,他才不会管那么多呢,谁叫他都没有用,他一定不会来的,如果让他逃走,楚国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父亲的这句话使我心怀感激,毕竟我是他生的,真的明白我的为人;另外,他说了这样的话,等于判了我的死刑,熊居若想安安稳稳过日子,一定不会忘记执行。所以我不能让他失望,也不能让他说过的话不算数,一定得逃走。  逃走之前,得先杀了我的妻子贾氏。  妻子看见我穿着白袍,很吃惊地说:“你怎么穿上这件衣服了?你不是要在上战场的时候才穿的吗?”不过她是个感觉特别灵敏的女人,冲口说道,“我们准备逃走了吗?那我得赶紧收拾东西了。”  我说:“不必费心了。”  她不明白我的意思,但真正明白了我们的处境,也就是说,她知道我的父亲和兄长已经死定了,眼泪就流了下来,说:“那也得带些钱啊。”  我淡淡地说:“我会带的,你放心。”  她看着我,点点头,擦干眼泪,像横下了一条心似的说:“我虽然是个女人,但也拿得起放得下,不是那种婆婆妈妈的女人。”她环顾了一下四周,用手拢了拢头发,说:“我们得赶路了。”  女人的那种决绝神色也是动人的,我想。我用右臂扼住了她的喉咙的一刹那,她脸上露出了笑容,说:“别肉麻了,还是……”  我不知道她接下去要说的是什么,因为我的手臂一紧,她就说不出话来了。她的双脚被我提得离开了地面,虽然也已做了两年少奶奶,养尊处优,可她并没有胖起来,身子还是那么轻,好像刚刚嫁给我的时候那样。我看着她的脸失色变形,她的眼睛发出锐利的光芒,轻轻地对她说:“不要怪我,我带不走你。”  然后,我用绳子套住她的脖子,将她拖到后房,挂在屋梁上,拉过一张小几坐下,静静地看着她在空中荡了一会儿。她的身子转着圈子,似乎在向上缩。我站起来,把小几一脚踢翻,突然放声大哭,一边把她解下来。  仆人们冲进来时,我正把她平放在地上。我伏到她身上,抱着她的尸体,把眼泪鼻涕往她身上抹,然后抬起头对仆人说:“我对不起她,我要她跟我逃走,可是她死活不肯跟我一起走,她说……她说,男子汉大丈夫,身负血海深仇,怎么能让一个女人拖累?她说她给我收拾东西,可是……她……她……”  我哭得这样凄切,是为了让仆人们通过我的哭声看到过去的美好时光,那时我和妻子是怎样恩爱,怎样相敬如宾,像一对模范夫妻,我的妻子又是怎样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仆人当着她的面打碎了陶罐,也一定不会挨骂。我坚信我的哭声一定能激起他们的种种回忆,原谅我们的一切过错,夸大我们最微小的好处。  果然,仆人们一个个也开始抹泪,哭是很能够互相感染的,而且这些天因为父亲和兄长相继被熊居拘囚,家里弥漫着一种不祥的空气,大家都明白好日子已经到头了,所以哭声渐渐大了。可我不能再哭下去,再哭下去就有损我硬汉子的形象,我站起来,胡乱擦了一把泪水,皱着眉头默默地看着仆人哭。等到大家都嚎成一片,已经营造足了悲戚气氛,我开始说话了:  “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大王已经派遣大夫武城黑到达城外,准备抓我回去治罪。大家知道我并没有罪,我的父亲和兄长也没有罪,只是大王听信奸人的挑拨。可是我如果束手就缚,以后就没有人给我的父亲兄长平反昭雪,所以我得活下去,我得先离开这里,等待事态平息、大王醒悟。”  仆人们的哭声渐渐止住了,我接着说:  “大家也都离开城父逃命去吧。家里的东西,反正也没有人管了,大家随便拿点儿,能变卖就变卖,不能变卖就留着自己用,在我家辛苦了这么多年,我也没有什么可以给你们的了。有一件事必须做到,就是千万千万别在城父逗留了……我只有一件事放心不下,就是我的妻子,一夜夫妻百日恩,我现在心已经乱了……她现在已不能跟我走,可是我也不能让她的遗体留在这儿。”  当即有几个人满口应承下来,让我放心逃命去,他们一定将我妻子好好安葬,还会保存好秘密,等到有朝一日我回来了,再把我妻子的墓穴指点给我看。我当然不会记得是谁应承的,可是我发现乙曲没有应承这件事,他忧心忡忡地看着我,不知道在想什么。我感到满意的是,因为交托了这件事,我的自我形象已塑造得差不多很完美,这是无形资产,到以后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派上了用场。  我用很突然的动作跪下,膝盖在地上发出咚的一声响,听上去像是下了好大决心似的。向妻子磕了几个头,并在心里默祷:“你吃亏就吃亏在当了我的老婆,死后变成鬼,千万要安心,别来找我麻烦。”妻子虽然死透了,却也十分配合,躺在地上一动也没有动。  然后,我躬身向仆人们团团作了一个揖,取出早已打好的包裹缚在背后,将弓挎在肩上,箭袋和剑都挎在腰间,掸掸白袍上的灰尘,头也不回,大踏步出门而去。  9、张弩  奔出将近一百二十里,我喘得气管也几乎被磨穿,像瘟鸡似的靠着路边的一个土墩休息。弓弦勒得我脖子疼,箭袋和宝剑也挺沉的,都摘下来丢在路边。我还是很爱惜我的白袍子的,如果弄脏了,这逃难逃得也太狼狈了,有损我的形象,所以我从边上搬了一块石头来,还抓了一把草擦擦干净才坐下。  我得静下心想想,该逃到哪儿去呢。  这时我才发现,逃往哪里是一件很费心思的事情。这些日子,我日夜都为即将逃亡的事兴奋,可是我缺乏逃亡经验,丝毫没想到逃亡是需要一个方向的,有可能的话,还应该有一个目的地,也许更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后面有人掩护,前面有人接应,那样才是完美的逃亡,可以载入兵书。  我想到的第一个去处是云梦泽,那里方圆八百里,树林茂密,随处都是藏身的地方,如果想躲过搜索,只要睡上一觉就可以做到。接着我想到吴国。吴国是楚国的世仇,一言不合就会打得血流遍野,躲到那里去隐姓埋名,楚国是鞭长莫及的。然后我想到北方的众多国家,都是大周的姬姓国,不会很卖楚国的账,楚国要求引渡,恐怕他们也不会花那么大的精力来找我。  可是最后我还是决定去云梦泽,当年孙叔敖就是避难隐居在那里。孙叔敖是楚国的名相,在我们的课本里专门有介绍。他在楚庄王时候被举荐,干出了几件革故鼎新富国强兵的事情,名扬天下。后来楚国打败郑国,将与晋国军队交锋,孙叔敖想退兵,但我的曾祖伍参料敌如神,连夜要求楚庄王进兵。结果楚国大获全胜,把孙叔敖给羞死了。总之,云梦泽那个地方有些福泽余荫,至少可以让我保住性命。人到山穷水尽的时候,不迷信也迷信了。反正我打定主意,要做缩头乌龟的了,去他妈的报仇雪恨,如果不是父亲强出头,我怎么会落到这种地步?  此时我逃跑的方向倒正是去云梦泽的方向。当然我躲藏的地方不能离楚王围猎的地方太近了,那地方我熟,当年常常和申包胥去打猎,每棵树的长相我都认得,想起来简直没有可以藏老鼠的地方。  太阳在西边沉下去,我得找个地方歇脚。  可是一阵水底雷似的声音隐隐传来。我熟悉这种声音,就好像铁匠的邻居熟悉打铁的声音一样,但我一时又想不起这声音是什么发出来的,听上去像一群牛在远处乱叫。我想这么个荒郊野外,怎么会有那么多牛?难道谁家的牛群也集体逃亡了?所以我爬上土墩,想看看清楚。毕竟一口气奔出一百多里地,我估计当时我的眼睛有点花,耳朵有点聋,连脑子也有点昏,因为我看见一大队马车冲过来,已不足一里地了,就是不爬上土墩,也能看得清清楚楚。  他们是来追我的。我转身就逃,连滚带爬地溜下土墩,奔出十几步,想到弓箭和宝剑还在土墩的那一边,出门在外,不能不带,而且东西留在那儿,只会给他们做路标,我赶紧猫着腰回去拿。  刚转过土墩,就听见他们发喊。他们发现我了。  我慌慌张张拿了弓箭就转过土墩逃跑,连宝剑也来不及取回。可是我突然发现前面是一片旷野,根本没有可以躲藏的地方,我只有两条腿,他们却有马车,人腿显然跑不过马腿,这我很清楚。  我是一个聪明人,而且勇力过人,又从来有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劲头,这时反而冷静下来,觉得横竖是一个死,应该死得像个人样,好歹也射死他们几个人。所以我咬了咬牙,又爬上土墩去,刚才溜下来的地方,差点让我滑倒,但百忙之中,我还是掸了掸白袍子上的泥巴草根。做什么事,形象都很要紧。  好在我的手中有弓箭,而且因为我膂力大,用的是强弩,一箭射过去,嗖的一声响,听上去也挺吓人的。当年楚国有好多出名的箭手,射术最高的是将军养繇基,膂力最大的是令尹斗越椒。后来斗越椒作乱,与养繇基阵中比箭,结果被养繇基隔桥一箭,贯脑而死。我的膂力能不能比得上斗越椒不知道,但射术肯定比不上百步穿杨的养繇基,所以我想还是射马比较保险些,一匹马倒了,驷车的别三匹马就只好乱窜,所以我决定先射倒一匹马再说。  爬上土墩,我先是大喝了一声,一是为自己壮胆,二是吓吓追兵。果然,追兵离土墩已不过六七十步,见我突然冒出来,都吃惊地拉住马。那些马正在急奔中,一时停脚不住,互相撞作一团。我粗着嗓子哈哈大笑一声,瞄好一匹马放箭,心里说:“拜托拜托,千万要射中马脑袋啊!”  这一箭放出去时,我已经懊丧不已,因为我心里太紧张,手臂乱抖,明显可以感到箭已偏高了。可是奇迹就是这样发生的,我虽然没有射中马,却射中了驾马的那个黑胖子的心窝。那黑胖子向前一扑,马都惊得乱跳。我的手劲大,黑胖子被箭射了个对穿,一定让楚国兵将倒抽一口冷气。这时我看清带兵的正是大夫武城黑。  武城黑这个人我知道,胆子太小了些。所以看见是他带队,我想我有希望吓退他了。其实这个时候,比的就是谁的胆子大,我如果被吓着了,只好乖乖的束手就缚;他如果吓不着我,我就有机会吓着他。他们大队人马赶来,幸亏我发现得早,吓着我的时间已经过去,给我缓过劲来,就开始吓他了。  我又抽出一支箭搭在弓上,对准武城黑,大声说:“你看见刚才我射箭了吧,我说射什么就射什么,百发百中的。”  武城黑看见我的箭对着他,跳下车子想逃。我心里发笑,说:“且慢,你也不用逃,你的腿快还是我的箭快,要不要比比看?”  武城黑只好站住,说:“你要射就射吧,我们那么多人,还怕你一张弓?”他说是这样说,但声音游移,显然心里很害怕。  我说:“本来我想一箭射死你,但我有话要带给楚王,就让你留着性命吧。你回去告诉熊居那小子,如果楚国不想灭亡,就不要动我父亲和兄长的一根毫毛;如果敢害我父亲兄长,我发誓一定杀入郢都,灭掉楚国,割下熊居那颗脑袋!”  这是场面话,应该先交代清楚。后来我才知道,正是这几句话,断送了我父亲兄长的性命,熊居那小子听了武城黑添油加醋的转述,勃然大怒,马上叫费无极将我父亲兄长押赴市曹斩讫。不过我没能预见到这些,预见到了也一样这样恫吓,毕竟我的性命就在此一吓。接下去看武城黑的了。他如果有血性,一定会指挥兵马围住土墩冲上来,我或者杀上几个士兵,然后被乱刀砍死,或者扔下弓箭赶快投降,要杀要剐随他的便,只有这两条路可以走。  可他胆子小,又不肯用撒腿逃跑的方法示弱,听了我的话,看看我手中的弓箭,跳上马车,指着我说:“好,算你有种,我不是怕你,既然你想要我带话,我这就去告诉大王,你在这里等着,我见了大王以后马上来抓你!”  他的场面话说得也不错,说完就往回溜,还不时回头看我有没有放箭。他也不想想,我敢放箭射他吗?射中了倒也可能让士兵们害怕,射不中怎么办?他们不就看出我箭法差劲了吗?那只能是死路一条了。而且他不逃走,别的军士又怎么敢逃?  所以,看见楚兵乱纷纷地逃走,连那个黑胖子的尸体也来不及带上,我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我知道,从此以后我将威震楚国,名闻天下,我父亲兄长算是没有白死,总算给我挣了个机会成为名人。  可我的身上和额头上已全是冷汗了,也顾不得爱惜白袍,用袖子猛擦一阵脸,心中实在快乐无比。  10、画影  眼看云梦泽是不能去了,我觉得还是去吴国比较安全。听说那地方靠海,海上有不少岛屿,要有船才能靠近,到了那里,随便找个地方躲躲就行了。如果我足够勤劳,还可以做个上门女婿,在那儿生儿育女,太太平平过上一辈子。  我知道武城黑回去后,楚王熊居一定不会放过我,还会派人来追杀。所以我连夜赶路,一刻也不敢停。谁知道一夜逃奔,天亮时又回到了那个土墩,被我射杀的黑胖子还在地上躺着呢,两只死鱼眼睛也圆睁着没有闭上。我胆子大,太阳又暖和,看了他一会儿,睡意渐渐上来,所以倒在黑胖子身边躺下。  不料黑胖子跟我有杀身之仇,不想和我躺在一起,气乎乎爬起来跳脚骂我,说我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竟不顾父兄生死,也不顾他黑大胖生死,他爹娘好容易把他生成这样胖大,我却仗着有几分蛮劲,把他的身子射了个对穿,让他哪还有脸到阴间去见爹娘?  黑胖子坐下来,呼呼地生了半天气,又说:“你口口声声说要报仇,其实一直觉得在家里受委屈,巴不得你老子和哥哥早些死掉,出出心中的气,自己呢只是想逃得性命!天下有这样对自己家里人出气的吗?老实告诉你,这仇你不报也得报,报也得报,你逃得过性命,逃不过命!”  黑胖子唾沫四溅,脸色凶狠,惊得我跳了起来,挖开眼睛,却看见他死在边上,一动也没动过。人们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句话是有道理的,我这次决意出逃,心里其实挺内疚,一合眼就梦见别人这样骂我了。这说明两点:一是我这人是有良知的,内心敢于对父亲兄长之死负责;二是我的心理素质还不过硬,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做了一点点亏心事,还是害怕鬼敲门,所以我需要锻炼,以达到做了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的境界。所以黑胖子也算是给了我一个锻炼的机会。  躺在死人边上不大安全,我只好爬起来继续赶路。我早就后悔的一件事是,逃出来时没有骑马,当时考虑到自己的形象,为了让我家的仆人和城父的百姓看得起我,不能逃得慌张,选择了步行,以为走到外面搞一匹马不成问题,不料一路上经过的村子都不过是几户人家的小村,根本没有马。  一连几日,我穿镇过村,还是没有搞到马匹,穿着的靴子越来越重,脚底板脚掌都磨出了血泡。有一次倒看见有人骑马,可是那人身边围着一大群手拿武器的奴仆,接近他很不容易,我观察了半天也没瞅到空子,只好放弃。  这匹马没能抢到,让我很不甘心。所以进入下一个小镇时,我也不急着赶路了,想四处找找,务必抢到马匹。可是我发觉这镇上的人很奇怪,总是远远地观察我,等我走近,就急忙走开。是不是我脸上有什么标记,让他们窥破了我抢马的意图?  事情真是透着稀奇。我走进一家酒店,逮住一个正想逃走的老头,问:“你怎么知道我要抢马的?说!”  老头急忙摇头,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我说:“那你看见我为什么要逃?我抢一百匹马也连累不着你啊!”  老头说:“伍大爷,伍老爷,放开我吧,我这一把年纪,也没多少日子好活了,让我太太平平过完吧。”  我说:“你这一把年纪,为什么叫我大爷?咦,你怎么知道我姓伍?”  老头说:“费太师已经把你的样子画影图形,今天早上在街上贴得到处都是,你长得这样……魁梧勇猛,别人一看都认得出来,你还是快快逃命吧……”  我回头问店家:“他说的是真的吗?”  店家本来在偷偷看我跟老头说话,没料到我这副凶巴巴的样子会冲着他,吓得两腿一软,坐倒在椅子上,说:“真的……真的,听说左司马……沈尹戍带了三……千兵马追……追……”  原来是这样,他们真的要赶尽杀绝,一点也不开玩笑。我说要报仇雪恨什么的,树立自己的形象,不过是想逃得体面些,看来是一大失策,都怪我从小养成吹牛皮的坏习惯。我在城父时是应该悄悄溜走,不该惹人注目,反正我从此隐姓埋名过日子,怎么虚荣心那么强,临走还口出大言给自己找麻烦?真是木匠戴枷自作自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可是习惯养成是很难改变的,就是在陌生人面前,不弄点气派也难受得很。我放下老头,冷笑着说:“捉我伍子胥一个人,也用得着三千兵马?嘿嘿!”  离开酒店,我连贴出来的图形也不敢去看就离开了小镇,所以也不知道他们画得像不像。只有赶快逃到吴国,否则被他们这样撒开大网捉拿,不出十天我就会被生擒活捉。  我只想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那就得先越过楚国国境。可是走不多远,长江就拦在我面前了。我想,要到吴国去,只要一直沿江东下就可以了,但我没有抢到马匹,也逃不了多远,我得先让他们以为我向北过了长江,其实却偷偷东下,这叫做声东击西……叫做声北击东。  我扯下白袍挂在江边的柳树上,脱下靴子扔在江边,造成游泳过长江的假相。我从背上的包袱里找出一双草鞋穿上,心想我真是深谋远虑啊,连草鞋都准备好了。  躲在不远处的山林里,我准备先睡一觉,也可以方便观察追兵有没有上当。一觉醒来,太阳已从左手移到头顶偏右了。沈尹戍果然带着追兵赶到,士兵捡到白袍和靴子,交给沈尹戍。沈尹戍对着长江看了好久,又朝长江下游望了望,下马坐在地上,让士兵四处搜索了一番,然后埋锅煮饭。  这一着真是毒招:他好像知道我就饿着肚子躲在一边似的。好在我意志坚强,没有被米饭的香气征服,一边吞着口水,一边看他们吃饭。为了抵御诱惑,我还脱下袜子拿到鼻子边闻,恶心自己,我从没闻过这种恶臭,弄得三天吃不下饭,所以效果确实挺好。  他们嘻嘻哈哈地吃过野餐,就开始收拾东西回去。我非常想去把他们倒在地上的剩饭捡来,可是怕他们埋伏,不敢冒险。  不管有没有设埋伏,毕竟他们已不准备再追赶了,想来沈尹戍找到我的白袍和靴子,基本上可以向楚王熊居交账,比武城黑强多了。这样我按原计划从容地顺流东下,走出十来里路,也没发现有什么危险,心情就快活起来,放下心开始唱歌:  疯兮疯兮,何德之衰也;  来世不可待,往世不可追也。  天下有道,圣人成焉;  天下无道,圣人生焉;  方今之世,仅免刑焉。  这首歌的原唱是一个叫做接舆的疯子,他因为常常被人叫做疯子,所以每次唱歌总是从“疯兮疯兮”开始。不过他的歌唱得实在好,嗓子是一流的,还能拍着大腿伴奏。这首歌很长,有几句的歌词我忘记了,但整首歌我还是唱得中规中矩的,很少走调。  11、异人  伍子胥,  伍子胥,  昭关难过,  须眉皆白,  此身无依,  惊恐凄悲,  兄仇不报,  何以生为!  这首歌我在梅里就已经创作完成,谱的曲子也哀婉凄恻,符合当代审美取向。我吹箫乞食的时候就反复唱着,希望能够找到知音。我在梅里扮成风尘异人,在我想来是一步好棋,能够引起别人的注意。但我还是有些担心,因为风尘异人并不罕见,不是每个风尘异人都会有机会出名的。所以我精心创作了这首歌曲,点明我的来历。如果流传开去,成为流行歌曲,我想我的机会即使在睡梦中也会把我叫醒。  我这样做已经不像一个真正的风尘异人了,倒像自己办了个拍卖市场。真正的风尘异人,是偶尔溅来的火花点燃他们生命中的松枝,而我,举着松枝到处寻找火花。  其实真正的风尘异人有两种,一种脑袋瓜好使,可以当谋士,一种武艺高强,可以当勇士。前儿在吴趋那地方,我就遇上一个勇士型的风尘异人,名字叫专诸。当时我就想,总有一天我要用到他。老天让我遇上他,如果不好好用他,实在说不过去。  那天我和芈胜才到吴趋,刚巧看见街头有一大群人在围观什么,人群里还传出饿虎吼叫的声音。这种场面几年前我喜欢,非得挤上去,与饿虎搏斗一番。但此刻我不喜欢,因为我不知道我们是否真的脱离了险境,热闹的地方,人多眼杂,很容易被人发现。但芈胜是个小孩子,喜欢热闹,一头扎进了人群,我只好跟过去。  我的个子比别人高出一头,所以我的目光很容易就越过了人群,看见里面的情景。一个长得头如石臼的怪人,手提一把杀猪刀,哇哇怪叫着跟一条大汉打架,人们在兴高采烈地劝他们罢手。  这个怪人就是专诸,饿虎般的声音是从他嘴里发出来的。那大汉满脸涨得通红,看来是被惹急了,闷声不响地撕打着。专诸用一只手跟他搏斗,另一只手提着刀,尽量不碰到大汉,所以看上去有些尴尬。我从小练武,看出专诸确实有绝艺在身。  专诸身后那间屋子的破门帘动了一下,一个女人的声音传了出来:“专诸,怎么又跟人打架呢?”专诸用力把大汉搡开,说:“我不跟你闹了。”就回身进了屋子。  这么一个怪人,看上去也是一条好汉,怎么怕一个女人?我当时就很奇怪,问别人,才知道那女人是专诸的妈妈。专诸虽然天生是个闯祸胚,力大无穷,一不高兴会用肩把人家的房子扛起来扔进河里,但很讲义气,又十分孝顺,即使你当众打他一个耳光,如果他妈妈在场,他也不敢发作。  我马上意识到,今天是遇上风尘异人了。我从小在公立学校里学习过公共关系之类的课程,还写过人际交流方面的论文,知道怎么和风尘异人相处,因此第二天就穿戴整齐去拜访他。  专诸看到我,惊诧地说:“我不认识你啊!”  “我是伍子胥,有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他说得直接,我当然也须得爽快,才能博得他的好感。  “没有。”他冷淡地说,“我向来不关心楚国的事。”  他一句话就说到楚国,说明是听到过我的名字的,他这样说的意思是,你们是贵族,身份显赫,即使是落难的贵族也是贵族。可我专诸对你们毫不在乎,从来不想结交。这就是说他内心是在乎的,只是不会向我的身份低头罢了。所以我将我的来历毫无保留地告诉了他,还郑重提出要求,要同他结拜为兄弟。我说,昨天看到他与人打架,知道遇上了一条好汉,好汉是非结交不可的,否则就会老大不痛快,会经常后悔得打自己的耳刮子。这几句话当然要说得豪迈。  专诸倒真是个性情中人,很激动地搓搓手,喘着粗气走来走去走了一会儿,走得脸上红彤彤的,然后好像是终于想到该怎么说话似的,痛快地说:“好啊,既然是这样,我们就先喝上几杯。”他赶紧打酒,又切了一大盘肉,让老婆去蒸,还没蒸多长时间又一叠连声叫搬上来,妻子说还没熟怎么吃?他的声音更大了,说:“没熟为什么不能吃?”结果就着一盘半生不熟的牛肉喝酒。我虽然逃亡多年,但从小讲究吃喝,家里的厨子又好,所以这生牛肉吃得我非常恶心,可又不敢显出恶心的样子。  我们说得投机,就把桌上的酒肉移到一边,开始比试掰手腕。他的手心比我热,但力气和我差不多,两人掰了老半天也没有分出高低,额头上倒都渗出了汗珠子,桌子嘎吱嘎吱响,再掰下去桌子只怕要挤碎了,只好笑笑收场,算是握手言和了。  他高兴得大拍桌子,把一盆牛肉震得满桌都是,看上去像个孩子。我比他大两岁,当然就做了哥哥。他让我拜见了他的母亲,又叫他妻子出来正式见我。她妻子是一个漂亮的女人,生得比我的妻子还要白净,一双眼睛水灵灵的,睫毛长得像扎了篱笆,看上去羞答答的让人心动。专诸这小子虽然是个粗胚,福气倒好。  在我拜见专诸的母亲时,天突然下大雨了,还响起了一个炸雷。我看见她脸色变得非常难看,好像我长得像鬼怪似的。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对她来说,我确实是个凶残的索命鬼怪,把她一家搞得家破人亡。我起先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  但我与专诸结义的事情还是很顺利,专诸也很高兴。我们聊到吴国,他告诉我说,据他的判断,当今吴王僚的才能算是不错的,但比起公子姬光来,还差着一大截,而且姬光看来很可能大有作为。所以不管想当官还是想报仇,都还是投奔公子姬光去比较可靠些。  风尘异人一旦与你结交,他可以把整个心都掏出来。  这样一来,我以后若要用得着他,他绝无二话。风尘异人就是这样傻,贵族说两句好话就可以让他为你拚命。这里面的原因其实很简单,一方面风尘异人觉得自己身怀绝技,内心十分自负,另一方面因为出身低微,在贵族面前会不自觉地自卑,这种自卑使他们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所以,结交风尘异人对我们来说,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这是贵族阶层的秘密。  从结交专诸这件事上,我又发现了风尘异人的另一种用途,就是可以让我效仿,用以接近手握重权、准备实现野心的贵族。我对报仇虽然不怎么热心,但过于朴素清苦的日子实在有些过不惯,大隐隐于市自然是不错的,如果大隐隐于朝,又可以隐,又可以锦衣玉食,更好。当然了,我说的这个隐,不是隐士的隐,而是隐藏的隐,主要是用来躲避楚国的追杀。所以到了梅里,我也扮成了风尘异人,在街头扮疯癫的乞儿,吹着箫讨饭,暗暗希望引人注目。  我出身高贵,与风尘异人属于两个阶层,所以我跟专诸结拜,专诸的内心深处是把这看作我对他有知遇之恩的了,这一点我很清楚。结果专诸真的给我用上了,他也就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是把专诸当作礼物献给公子姬光的,但专诸也把这一点看作是知遇之恩了。风尘异人是甘于成为这种交易物的,他们既是贵族间的交易物,又是贵族和他自己的交易中最委屈的一方。他们出售的是自己,收获的是什么呢?可能像流星一样胡乱发一道光,像昙花一样微不足道地开一次花,总之很少能有可以看到的实际利益。  开始被离在吴市发现我,并把我带到吴王僚那里时,我忘了专诸的告诫,还以为机会到了,就在吴王僚面前诉说父亲兄长遇害的经过,双手紧握拳头,手背上青筋像蚯蚓一样绽出来,说得咬牙切齿,双目火光直冒。我以为我的睫毛会烧起来,那效果就更好了。结果睫毛没烧掉,但说得头晕眼花,鼻子流血,差点昏倒在地。这个精彩场面让吴王僚大为感动,竟然一下子就让我做了大夫,答应出兵为我复仇。他好像早就准备了一支专门为我复仇的军队似的,快得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吴王僚答应为我出兵伐楚,报我的父兄之仇,可是公子姬光出来作梗了。他在吴王僚面前说,伍子胥只不过是报私仇,一个国家大举出兵,为一个臣子报私仇,那就是国家变成臣子的风尘异人,显然是自甘堕落。他又进一步分析说:吴国和楚国实力相当,打了那么多年仗,结果还是互有胜负。如果这次侥幸打了胜仗,高兴的是伍子胥,打了败仗,受到屈辱的却是我们吴国,这样的事情还是不做为妙。  虽然到吴国不久,但有些事情我已经明白啦。姬光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此时的心不在开疆拓土显扬国威上,而是在夺权上。他知道我是个能够安邦定国的人,他自己要用我,就不愿我被吴王僚利用,也不愿吴王僚送这个天大的人情给我。他不让吴王僚给我复仇的机会,是想让我帮他夺得王位,再由他给我机会复仇。这是钳制我的方法,他用得头头是道滴水不漏,即使在我眼里,他也是个高手。  遇上这种事情,我是很高兴的,因为这样,我可以有借口不复仇了。姬光这样计谋深沉的人在明里暗里四处活动,我在吴国人生地疏的,得小心周旋,更不能和吴王僚搅在一起,以免姬光准备充分发动起来时玉石俱焚。所以我借机会辞去大夫之职,带着芈胜到阳山心安理得地耕田去了。我还得装着鼓了一口气,好像在等待时机,以便不失脸面,让人说我忘了复仇。  姬光带着粮食和布帛偷偷来看我,问我走了那么多地方,有没有遇到过像我这样的智勇双全的人。他的意思我是明白的,希望我能成为他的心腹,在关键时刻为他献身,所以我就说出了专诸:“我算什么智勇双全啊,我见过的专诸,那才是勇士呢!”  我把专诸卖给姬光,是因为我讨厌姬光却不得不依靠他。人在矮墙下不得不低头,我需要低头的时候,低得比谁都快,比谁都低。我父亲曾说我这个人忍,这个“忍”字的意思,是残忍,也是隐忍。真所谓知子莫若父,他明白我的为人,我的隐忍功夫确实连自己也佩服。  说实在的,我心里讨厌姬光,为了当上吴王大搞阴谋,害得我不得不辞职,过不上好日子。在多年以后,我对人私下里说我痛恨姬光,我说,世界上我最痛恨的两个人,一个是楚平王,他杀了我的父亲和兄长,一个是姬光,他使我父兄之仇报不了。当然,我只不过为了面子,这样说说而已。  不过姬光这样倚重我,我多年积累的经验教训就会有用武之地,可以先助姬光夺取王位,送给他一个天大的人情,自然可以渐渐得到重用掌握权柄,去过幸福的生活。  可是我是贵族子弟,虽然落魄了,也不愿让姬光当作风尘异人来用,弄得没在楚国冤死,却在吴国送命,我还得为我的安全着想。我一边在阳山种田,一边暗中依附姬光。在傍晚时分,我坐在院子里吹箫,心中想着在楚国时衣食无忧的美好生活。  我推荐了专诸这个真正的风尘异人,给姬光在关键时刻做牺牲品。而专诸竟也答应了。  他当然答应,因为他这种人如果不答应,连流星一样短暂的光也发不出来。  我坐着姬光的马车去看望专诸时,专诸正蹲在街头的水井边上磨刀,准备杀猪。专诸家门户矮小,就连姬光也要低着头进去。姬光进了门,低头就拜,说了些久闻大名如雷贯耳之类的套话,又说早就想来看望了,只是没有人引见,十分遗憾之类的假话,弄得专诸很不好意思,一面还礼,一面请姬光上坐。  接着姬光就送上一大堆金帛,两个人推来让去搞了老半天,我也加入热闹,劝专诸收下。总之,大家都客客气气,虚情假意,互相心里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但说的场面话都十分漂亮,听上去好像是要交几十年朋友似的。  姬光可不是傻子,以为看过一次就可以让别人替他送命了,他得让专诸自己开口,所以就放长线钓大鱼。从此以后,每月送粮食、野味、布帛给专诸,还经常派人来向专诸的妈妈问好,专诸第一次碍着我的脸面收下了礼物,此后当然也不好再拒绝。他心里雪亮,姬光无非是要他去玩命,可是事情到了这一步,再不为姬光去玩命也有些说不过去了。  所以一次专诸见到姬光,终于憋不住了,说:“公子这样相待,我却没有什么报答的,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姬光就等着他这一句话,马上就要求专诸去刺杀吴王僚。  专诸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也知道吴国的传统,兄终弟及,传位到公子季札,他不肯即位,王位自然应该回到长房,而公子你就是长房的嫡长公子,轮不到当今吴王的,这些我都知道,吴国只怕没有人不知道这件事。可是公子为什么不让人用先王的遗命,劝当今吴王退位?”  姬光叹口气说:“如果他能听从别人这样的劝告,当初也不会抢王位了;如果我请人去劝他退位,他反而会先下手为强,把我嚓喀一刀杀了,以绝后患。”  专诸说:“你说的也有道理。”  姬光说:“他抢了我的王位,我与他势不两立,不是他死,就是我亡,没有别的选择。”  专诸说:“这件事,要我帮你是可以的,但此刻我还不能答应你。”  姬光说:“哦?这是为什么?”  专诸说:“这件事的成败此刻还不知道,不过无论是成是败,吴王身边卫士众多,我活着回来的机会却一定没有了,这个我们都清楚的是不是?”  姬光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又叹了口气。叫专诸为他去死,这话怎么说得出口?  专诸说:“我不是爱惜自己的性命,只是我的老母亲还在,我又没有兄弟,所以不能答应为你去送死。”  他这话太有道理了,谁也没法子反驳。  12、暗杀  姬光那天来看我时,连仆从也没有带一个,骑着马,垂头丧气的,把脸皱得像苦瓜一样。他说每天得向王僚磕头,心里特别窝囊,真有点等不住了,恐怕得另外再找个人去对付王僚,但要找一个像专诸一样的勇士,很不容易。他把专诸的话复述给我听,说:“他的话太有道理了,谁也没法子反驳。”  我说:“专诸的妈妈年纪不大,但身体一向不好,恐怕不用等多久的。”  姬光苦笑着说:“我看她挺健旺的呢,提着一桶水,一点不吃力。”  我笑笑,说:“是吗?”  我猜姬光那天回去,心情一定不好。可是我既然向他推荐了专诸这个替死鬼,不能让他重新打我的主意,让我去当刺客。我陷入了这样的两难之中:我如果答应去当刺客,性命不保;如果不答应,在吴国也待不下去,只好又去逃亡。所以我无论如何要让专诸早些摆脱他的母亲。  第二天我就去看专诸。专诸看见我很高兴,他如今有姬光资助,生活富裕,房子也大了,桌子也新了,不怕被我们掰手腕时挤碎。菜有七八个,有牛肉、狍子肉、野猪肉,还有果子狸肉,家里又请了厨师,烧得很精致。  不过我们没有掰手腕。专诸说姬光来过了,要他向吴王僚动手,可是他有老母亲在,不能轻身,所以暂时还不能答应。我大声说:“母亲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辛辛苦苦养你这么大,当然先要报答母亲的恩典,尽孝心是人最起码的本份啊!”  我的声音太大,惊动了专诸的妈妈,她走出来问我们什么事。专诸说:“没事没事,我们在聊天呢。”  “不对啊,你一向孝顺,根本用不着子胥教你,他这样说一定是有缘故的。”专诸的妈妈说的是当地方言,可是我在吴国待了这些日子,用心学习,脑子又好使,已基本上能听懂了。  我说:“伯母,专诸真是个孝子,这是有目共睹的。我刚才只是赞同他说的话,不是教他孝顺,我怎么配教他呢。”  她笑着说:“哦,他说了什么话呢?”  专诸说:“无非是瞎扯,没说什么。”  我说:“这话你还是让我说出来吧,也好让伯母知道你的孝心――昨天公子光来,希望得到专诸的帮助,可是专诸没有答应,说老母在堂,他不能去冒险。虽然他做的是名垂后世的事情,但他不为名不为利,把孝顺放在第一位。伯母有这样的儿子,真是有福气。”  专诸的妈妈突然收起了笑容,眼睛是浮出一层淡淡的青气,她慢慢挨着桌子坐下,叹了口气说:“俗话说,礼下于人必有所求。我虽然有点老糊涂了,但公子光的想法还是明白的。照道理说,他能做到这一步也不容易了。像他那样的人,总得有一大群人替他送命。可是上天生下我们这些人,微贱是微贱了些,但也不是专门给人家做刀剑使的。”  我看着专诸说:“是啊,父母养一个孩子不容易,穷苦的父母就更不容易,也更懂得珍惜人的生命。人活着,总得讲点人道主义。”  专诸的妈妈说:“人道主义这种大道理,我是不懂的。如果帮得上,帮帮公子光的忙我想也是应该的,我们穷人生活不容易,不是你帮我我帮你这样子才过来的吗?”专诸虽然已成了个暴发户,但她却还是把自己当穷人,还没把公子光赠送的财物当成自己的,她也许心中雪亮,这些东西公子光随时都可以拿回去。  她又说:“粮食布帛对公子光这样的富贵人家,是小事情;可是穷人家除了性命,还有什么?人再低贱,他的一条命也是性命啊,他们不当我们一回事,我们可不能不当一回事,你说对不对?”  “太对了!”我说,“对专诸来说就不止是一条命了!”  专诸忽然哭了。这么高大的男子哭起来的光景特别凄惨,从喉咙底下发出来的声音,就像刀在粗砺的石头上磨着。我想起那天我拜见专诸的妈妈时响起的一声炸雷,那声音跟专诸的哭声倒挺像,磨得人牙根发酸,耳朵发麻。  这样的效果我一点也没想到。我只是想办法让专诸的妈妈知道,她儿子准备为了公子姬光去拚命,但碍着她还活着,所以不敢轻易付出生命。没想到专诸孝顺过份,使我的计划突然出彩。  从专诸家里出来,我并没有回去,买了些酒肉在郊外鬼混了半天,看看天色发黑,才回吴趋城里。专诸身怀绝技,我得分外小心才是,如果让他发现了,别说我的计划,连公子姬光的这许多心血也白化了。  这座小城好像已经死了,暗沉沉的,一点光亮也没有,连狗叫声也没有。我的身体虽然蠢重,但走路的脚步还是很轻的。毕竟练过多年武功,而且在楚国的山地里上窜下跳惯了的。我爬进专诸家的窗口时,心想,原来我还有做贼的天赋,过去可都浪费了,害得我和芈胜一路逃亡过来,总是忍饥挨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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