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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爱与死-4

作者:林贤治 字数:42403 更新:2023-10-09 19:38:11

《一个人的爱与死》危险的意义  一个反抗者的精神文本(1)  如问中国自有新文学运动以来,谁最伟大?谁最能代表这个时代?我将毫不踌躇地回答: 是鲁迅。……当我们见到局部时,他见到的却是全面。当我们热衷去掌握现实时,他已把握了古今和未来。要了解中国全面的民族精神,除了读《鲁迅全集》以外,别无捷径。  ——郁达夫  的确,如果把五四运动仅仅理解为怀有明确目的去除旧布新的群众运动的话,鲁迅就不能说是五四运动的真正代表。他体现着新与旧的冲突;同时也体现着另一些超越历史的更深刻的冲突。他从不曾得到他的同时代人胡适和周作人所曾享有的那种宁静的心境,但他却是比他们中间任何一个都更其伟大的天才。  ——〔美〕 夏济安  西方文化忽略了鲁迅的作品实为一种耻辱,任何无知的借口都无法弥补这个疏忽。  ——〔美〕 詹姆逊  小说: 人·鬼·灰色影子群  对于现代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作用,实在不亚于文艺复兴运动之于欧洲。然而,它的发动,并不如我们今天悬想般的轰轰烈烈,无宁说是静悄悄地进行。《新青年》编辑导演的答王敬轩的“双簧信”,就是著名的例子,目的是要弄出响声来,让全社会知道。这是寂寞的。至少,当时处于边缘地带的鲁迅是这么感觉的。为了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前驱者,或者也因他未能忘怀于往日筹办流产的《新生》杂志的寂寞的悲哀,他终于在黑暗的铁屋子里呐喊起来,但从此,中国便有了首批新型的白话小说。  鲁迅自己说过,他的文字有两类,一类是为别人乃至为敌人的,一类是为自己的。依照这种说法,小说当介于两者之间,既有明确表达问题意识和社会责任的方面,也有抒写个人情愫的方面。说到小说创作,他说:“我仍抱着十多年前的‘启蒙主义’,以为必须是‘为人生’,而且是要改良这人生。”正是人生,把别人和自己统一到他的小说里来了。  鲁迅的第一部小说集《呐喊》(1923年出版)。  因为志在启蒙,作为小说家,鲁迅一开始就教他的读者把世界当作问题来理解,也就是说他必须把一个充满疑问的现实世界揭示出来。这是一个吃人的世界: 吃与被吃,各种各样的吃。鲁迅把世界截然分为上下两大层面,在小说中,虽然也着意暴露上流社会的堕落,却更多地倾注了内心的悲悯,描述底层的不幸,那许许多多人们的被吃的情形。有学者统计说,《呐喊》、《彷徨》计25个短篇中,便有13篇描写了24个人的“狂”与“死”。死亡家庭成员有四种人: 革命者或先觉者,知识分子,普通人,还有儿童。统括起来,都是社会的无权者和弱势者。夏济安对鲁迅小说里的黑暗面有特别深的认识,他指出:“鲁迅是一个善于描写死的丑恶的能手。不仅散文诗,小说也如此。他的小说中很多生动的形象都有着那样一种苍白的色调,呆滞的目光,缓慢而静悄悄的动作,以致在死亡完全抓攫他们以前,他们就已经有点像死尸了。丧仪、坟墓、死刑,特别是杀头,还有病痛,这些题目都吸引着他的创造性的想象,在他的作品中反复出现。多种形式的死亡的阴影爬满了他的著作。”一个恐怖的、悲惨的、荒谬的世界何以能够长存?对于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国民来说,这是一个问题。对此,鲁迅的小说并没有给出答案,其实当时作者本人未必便有答案,惟是留下艰难摸索的印迹,作为暗示读者的记号而已。  我们看到,鲁迅的每一篇小说都有若干个线头,可以由读者把它们同其余各篇的线头任意接续到一起。于是,诸如生存权利、权力资源、权威关系、集体行为、规范与行动、个人选择与社会选择、同一性与异化等等,都落入到一张无限展开的闪烁不定的罗网里。无论从哪一个端点出发,都会找到最深远的根据;也无论沿着哪一条线路追索,同样会发现为周围的异己力量所牵掣的个体。鲁迅的小说,可以说是异形而同构的。所谓同构,并非是故事结构的雷同,而是通过苦难的叠加,主题的重复,强调存在的本质所在。这种相似性,使得同一个社会事件或个人行为,同时在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里进行,并且经受同样的震荡。作为启蒙思想家,鲁迅不能不重视一个病态社会的精神状况。在他那里,有两个中心意象: 一个是关于“铁屋子”的,一个是属于“荒原”的。不同于封闭和压迫,荒原感是敞开的、弥漫的、延绵的,人坠入其中而无可措手,其实这也是一种深渊感。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作者的笔触,并没有停留在对普遍的痛苦、恐怖和焦虑的一般的表现上面;其中一个很大的特点,是往往把这些异常强烈的尖锐的悲剧情感,化为一种寂寞感呈现出来。寂寞也是多种多样的,有先觉者的寂寞,勇士的寂寞,知识者的寂寞,但也有劳苦者的寂寞。像鲁迅这般细微地描画小人物的寂寞,在中国作家中几乎是没有的,在世界作家中也非常少见。  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鲁迅的伟大之处,还不只在于抚慰寂寞的灵魂,当众多的个体组成“孤独的人群”时,鲁迅又把寂寞的消极的方面放大了给我们看,它是如何易于导致主体感的丧失,自由意志、热情和力量的消解。这就是看客形象系列的创造。看客的形象是混沌的形象。在庄子寓言里,凿窍而混沌死。但是,中国社会往往缺乏手持斧凿的精神战士。这是可怕的。  文学是经验的产物。作家无论如何夸大想象的作用,在一定意义上说,他的文字都带着自传的性质。鲁迅的小说,所写大抵是个人经历和见闻,即便如《故事新编》,均取材于古代神话、传说和史籍,而许多人物,也都是他所熟悉的,是穿戴了古衣冠的现代人。他无须编造离奇的情节,只须在记忆中选择日常性的材料,深入发掘其中的意义,然后把这些富含意义的材料加以改造,或由此生发开去。他喜欢使用“拼凑”的方法。理论家叫作“典型化”,而且把它划归到写实主义的名下,未免过于狭窄。他使用这一方法,其实是出于主题的需要。他要求集中。个人的生活印象因集中而变得尖锐、鲜明和特异起来,思想与美,就在这惊异中产生。  /* 37 */  《一个人的爱与死》危险的意义  一个反抗者的精神文本(2)  说到鲁迅小说的艺术,可以说,他没有太多的花样,相反是突出的简洁。不同于思想道德方面的叛逆,在审美方面,鲁迅对中国传统文化多少还表现出一种亲密感。他的叙述语言,总是文白夹杂,坚持不肯彻底白话化,或者欧化,像瞿秋白茅盾徐志摩等人那样。由于白话尚未发展成熟,他宁可求助于传统,以保留丰富的表现力。首先是语调,其次是文字的节省问题。他在《我怎样做起小说来》(1933年)一文中说:“中国旧戏上,没有背景,新年卖给孩子看的花纸上,只有主要的几个人,我深信对于我的目的,这方法是适宜的,所以我不去描写风月,对话也决不说到一大篇。”在答北斗杂志社问时还谈到:“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宁可将可做小说的材料缩成sketch,决不将sketch材料拉成小说。”关于人物,他并没有太多地在性格刻画方面用力;也许,这同中国人的个性缺乏有关,但是首先跟他的关切点有关。这是一个有着十分明确的“问题意识”的作家。由于他重视的是人的精神状态,因此,他根本不像一般作家那样斤斤于性格描写的技巧,甚至可以说,他的小说人物多是“类型化”的。在现实主义理论中,“类型”比起“典型”明显属于较低层次,但是在鲁迅的意识中,首先需要彰显的是思想革命——所谓“遵命文学”之“命”——的意义,社会学的意义,其次才是美学的意义。由于这类型别具象征的意味,形而上的意味,因此不是现实主义理论所可以规范的。这些类型化人物,游移于故事与寓言、写实与抽象之间,在现实主义文学画廊中明显地属于异类,是他戛戛独造的富于思想文化内涵的系列形象: “精神形象”。他特别重视人物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往往从人物的位置和关系的变化中展示命运的残酷性。其中,他说最俭省的方法是画眼睛。在《祝福》里,是直接画祥林嫂的眼睛。在《阿Q正传》里,安排阿Q画圆圈,其实也是画眼睛。《白光》的结尾写科举失败后投水的陈士成“十个指甲里都满嵌着河底泥”,同样是点睛之笔。在鲁迅小说中存在着许多这类形象鲜明、内涵丰富的细节。所以,美国学者威廉·莱尔总结说,鲁迅在语言使用方面有着“斯巴达的倾向”。  鲁迅小说在情节结构和人物设置方面,对比是明显的。夏济安指出,他的修辞力量大多来自强烈的对比: 光明与黑暗,沉睡与觉醒,吃人者与被吃者,人和鬼,先觉者和庸众,战士和周围的敌对势力,站在叛逆者一边的和压迫毁灭他的人。这种对比结构,在鲁迅那里,是真实存在着的社会历史结构。他的对立思维或逆向思维,其实缘此现实政治而来。在小说中,他通过反语技巧的使用,天才地表现了对立方面固有的和潜隐的冲突。这里有情境性反语,也有描述性反语,尤其前者,在传统小说中是极少见的。周作人认为,鲁迅的反语技巧是接受了果戈里、显克维支、夏目漱石等人影响的结果;实际上,个人创造是主要的,这在《故事新编》中有着特别富于个人风格的表现。反史诗,反神话,反“绝对的过去”,如此集中的解构的主题固然前所未有,而其中的互文性、隐喻、幽默、反讽等技法的娴熟,同样无人可以追随。反语在鲁迅小说中是一个大系统,夏济安称为“伟大的‘熔合体’”,充满内在张力。在这中间,不但有着光明和黑暗的轮廓分明的对峙,而且满布着不断游移变化着的灰色的影子群。  诗意的创造,也是鲁迅小说的一个显著的特征。《狂人日记》、《明天》、《故乡》、《兔和猫》、《鸭的喜剧》、《社戏》、《在酒楼上》、《孤独者》、《伤逝》等都是极富诗意的。他利用诗意的情感性、氛围性、象征性和多义性,创造他的小说美学。比较一般的作家,他多出一个潜意识世界,梦的世界。他耽于其中,因此,他的作品,既有官能的纯粹性,被折磨的肉体气息,又有玄学的神秘幽深;内部世界与外部表现之差,在这里被诗意给消融了。从美学风格来说,本土遗产中只有李贺的病态的想象约略相似,明显的,他是从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契诃夫、阿尔志跋绥夫、安特莱夫以及迦尔洵那里获取了更多的资源。伍尔芙在比较俄英两国文学时指出,俄国人对灵魂和内心有着深刻的理解,说:“我们从所有俄国大作家身上都可以看到圣洁品质的特征。正是他们这种圣洁的品德,使我们为自己的没有灵魂的天真品质而感到羞愧,并且使我们如此赫赫闻名的小说家们变得虚饰和欺骗。”同时又指出:“深深的忧伤,是俄国人的典型特征,正是这个特征创造了他们的文学。”鲁迅的小说是有灵魂的小说,他的忧愤极为深广。因此中国古典小说中的那类因果报应,道德说教,道教的出世哲学,  鲁迅一生共写了八百多篇杂文,这是最后一篇文章——《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  儒教的英雄主义,还有名士气和市民气的混合物,“大团圆”等等,完全与这个异类作家无缘。若论知识谱系,他是与俄国作家更亲近的。  然而,鲁迅毕竟是一个属于现代中国的作家。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开拓者,偶像破坏者,他可以毁弃传统的一切,却固执地保留了由它孕育的苦难,身为奴隶的屈辱的永久性见证。正如一位评论家说福克纳的小说里有“古老的声音”那样,在鲁迅的小说中,同样鸣响着这样一个声音,世世代代从未中断的深沉的声音,东方大陆的声音。  杂文: 讽刺家的轻武器  杂文的写作,对中国现代的思想家和文学家鲁迅来说,可以说是一个身份性标志。  在新文学运动初期,鲁迅同时进行小说、新诗和随感录等多方面的写作,但是很快地就告别了新诗,随后也告别了小说,惟是集中地写他的杂文。斗争的紧迫,心情的芜杂,已经不容他耽留在记忆和寂寞里了,因此,放弃创作而抓住一种便利于文明批评和社会批评的杂文样式,对于一个启蒙战士来说,实在是最自然不过的事。然而,反对他的人据此讥评他为“杂感家”,喜欢他的人也无不以他的中断创作为憾。无论在哪一面,都一样忽略乃至抹杀了鲁迅杂文的真实价值。  /* 38 */  《一个人的爱与死》危险的意义  一个反抗者的精神文本(3)  的确,杂文不是现在的新货色,正如鲁迅指出的,是“古已有之”的一种文体。所谓“汉来杂文,名号多品”,文论家刘勰便把16种文体划归杂文范畴,并且把它们都看作是“文章之支派”,“暇豫之末造”。在鲁迅那里,杂文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广义相当于“杂著”,鲁迅说他编书时,“只按作成的年月,不管文体,各种都夹在一处,于是就成了‘杂’”。狭义是文体的用法,准确一点说,是应当叫作“杂感”或“短评”的。鲁迅说:“短短的批评,纵意而谈,就是所谓‘杂感’”。这里包括了三个要素: 一是批评性,二是轻便性,三是随意性。作为一种文体,杂文因鲁迅的实验性的运用而变得更纯熟、更完整、更丰富,既富含思想又饶具艺术的意味,从而带上范式的意义。  中国现代杂文史是同鲁迅的名字连在一起的。许许多多用于批评的、驳难的、讽刺的文字,常常被称为“鲁迅风”。事实上,鲁迅的杂文是无法仿制的,它明显地带有个人天才创造的特征。  不问而知,鲁迅杂文的首要特点是它的批判性、思想主动性、直接性。他对杂文的要求是“感应的神经、攻守的手足”,这种对社会上的日常事变的敏感,来自作为一个公共知识分子的批判立场;而这一根本立场不可能属于单一组织或团体的,而是人类的、社会的、民间的,但又是全然立足于个人的。惟其是个人的批判立场,才能始终保持一种独立性,并藉此与强权者相对抗。瞿秋白说鲁迅的杂感是一种“社会论文”,“战斗的‘阜利通’”,但是必须看到,鲁迅的战斗是个人性的,他的杂文不仅仅表现为观念和理论上的斗争,而且有着灵魂的搏战,因此获得一种自觉的“荒凉和粗糙”,那为他所不惧惮也不想遮盖的“风沙中的瘢痕”。  其次是互文性。鲁迅杂文的材料来源十分丰富,从神话传说,文史知识,社会新闻,个人琐事,直至身体语言,由“面子”、头发、胡须、牙齿而腰臀、膝盖、小脚,简直无所不包。我们说鲁迅是一个百科全书式的作家,却并非是那类罗列知识的博学家;所以这些知识材料,在他那里都因战斗的调遣而作着十分机敏的处理。文本性、副文本性、超文本性,材料的交互作用,在鲁迅杂文中蔚为奇观,形成一个庞大而幻变的互动系统。我们注意到,鲁迅视“正史”为伪史而常常使用野史、笔记的材料;还应当看到,他充分利用了现代传媒相对发达的条件,即利用新闻和杂闻的材料进行写作。尤其杂闻,那种无法分类、不合规则、没有条理、荒诞离奇竟或平淡无奇的事件,是鲁迅所重视的。当他一旦从某个边缘地带和反常状态中发现了它们,便迅即发掘那里的触及人类深层状态的隐匿的潜力,揭示控制人类生存的公开或神秘的法则,总之力求突出其否定的本质。同野史、笔记的“反历史”(conterhistory)的使用一样,鲁迅对于新闻和杂闻的使用,将驳杂的材料在秩序的颠覆与重建中交织到一起,目的则在于反现实。  瞿秋白说鲁迅杂文是“文艺性的论文”,所谓“文艺性”,最大的特点就是形象化概括。对于中国和中国人的评述,鲁迅常常使用两个手法: 一是形象化,一是类型化。譬如说中国社会是“铁屋子”,漆黑的“大染缸”,说中国文明是“人肉的筵宴”,说权力者的精神毒害为细腰蜂式的“毒螫”,武力讨伐为“血的游戏”,专制统治的原则是“动物主义”;又称“吃英雄饭”的老英雄为“吃教”,称创造社的革命文学家有“创造脸”,是“才子加流氓”,他们对革命和文学的态度是“脚踏两只船”;称周扬等“拉大旗作为虎皮”,“以鸣鞭为惟一的业绩”。杂文中的许多概括性的说明,都运用了比喻,由此及彼,以使意义豁显;但也惯常地把本质性的特征直接抽取出来,划分类型或制造典型,单刀直入,十分精警。对于中国历史,他只须拿两句话来概括,便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与“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的循环。这样的例子很不少。鲁迅说“砭锢弊常取类型”,又说:“我的杂文,所写的常是一鼻,一嘴,一毛,但合起来,已几乎是或一形象的全体”。其中有一种特殊的类型化手段,就是瞿秋白发现的,他在“私人论战”中使重要的论敌的名字变作了代表性符号,如章士钊、陈西滢、“四条汉子”等等,都有着特定的文化内涵。所谓“知人论世”,鲁迅的杂文所以具有如此高度的概括力,显然同他对中国的历史和现实环境的深入认识有关,尤其在中国人的精神方面。所以,他可以很自信地说:“中国的大众的灵魂,现在是反映在我的杂文里了。”  偏激性,也是鲁迅杂文的一大特点。他自白说:“我的作品,太黑暗了,因为我常觉得惟‘黑暗与虚无’乃是‘实有’,却偏要向这些作绝望的抗战,所以很多着偏激的声音。”在《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中,还特意提出“偏激”与“中庸主义”相对论列。著名的例子是《青年必读书》的答卷:“我以为少——或者竟不——看中国书,多看外国书。”典型的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为此,同“痛打落水狗”一类结论一样,招来不少谤议。其实,偏颇不仅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方法,因为我们所面临的世界,并非处于公平和公正的初始状态,因此他必须向弱势者,反叛者或改革者倾斜。当群众因愚庸或卑怯而固守弱者的地位,甚至漠视乃至反对为他们的利益而牺牲的人时,是特别为他所嫉恨的。他在《即小见大》中说:“凡有牺牲在祭坛前沥血之后,所留给大家的,实在只有‘散胙’这一件事了。”像《战士和苍蝇》、《别一个窃火者》、《拿破仑与隋那》等前后许多文字,都表达了这样一种战士的孤愤。  鲁迅杂文中备受注目的特点,恐怕莫如讽刺了。论战的文字自不必说,就算文化随笔,也不同于蒙田,论说人生也不同于培根,他缺少西哲的那份安静超脱,那份形而上,在自由言说中仍然迫不及待、随处闪耀讽刺的机锋。鲁迅的讽刺不乏直接的攻击,可以寸铁杀人,但是也有许多讽刺在隐蔽处闪现,尤其当他身处严密的书报审查制度之下,如他所说,“一到觉得有些危急之际,也还是故意隐约其词”。这类讽刺,在鲁迅那里常用于三种情况: 一是好用反语,私人论战中应用尤广,或者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或者反话正说,正话反说,完全的“推背图”式。二是隐喻,这是“钻网”的最好的法子。三是与此相关的影射。小说中的形象如《奔月》的逢蒙、《理水》的文化山上的众学者,都能让读者很容易联想到他们的原型;杂文也如此,《阿金》所以被禁止发表,鲁迅听说过,这同当局猜想影射第一夫人宋美龄有关。还有一种放大的影射,即是借古讽今,利用千百年专制历史的前后时段的相似性,顺利进入现实禁区。如说秦史、魏晋史和明清史,在鲁迅杂文中是比较突出的。讽刺这一手法,使鲁迅的杂文特别地富于生气,大大驱除了小说般的幽黯,而处处充溢着短促而明亮的笑声。托马斯·曼说,讽刺的笑声,正是“人文主义铁匠店里铸造出来的最有力的武器之一”。  冯雪峰说鲁迅的杂文是诗和政论的结合,指出了诗意作为一个基本元素的存在,构成为其他杂文家的作品所稀缺的品质。事实上,鲁迅杂文中的诗意表现不只限于政论,还有史论,以致对哲学文化内容的渗透。在杂文中出现的诗有两种: 一种是语言形式上的,如《圣武》、《夏三虫》、《小杂感》、《无花的蔷薇之二》、《火》、《夜颂》、《半夏小集》等,凝炼、睿智,直接的启示或充满暗示。尼采的影响随处可见,直至最后说的“最高的轻蔑是无言,而且连眼珠也不转过去”仍然是尼采式的。还有一种表现是环绕涌流于字行中间的,那是作者的天生仁爱的外化,以非战斗的内涵契合于战斗,是一种人性化氛围,一种温和的气息,一种柔情,对整体的文字结构而言,造就一种内在的刚柔兼济的节奏。  /* 39 */  《一个人的爱与死》危险的意义  一个反抗者的精神文本(4)  以上种种特征,是通过富于个人笔调的语言组织起来的。自然,无论何种文体,都需要某种特殊的叙述语调,但是对杂文来说,似乎显得特别重要,因为它没有像小说的情节,诗的分行,或戏剧的对白一般可以作为文体的显著的外部标志,惟靠笔调把自身同其他言论性文字区别开来。鲁迅把自己的杂文同创作分开,可能是从艺术想象的角度出发;实际上,小说是虚构性写作,杂文则是非虚构性写作,应当一样划归文学创作的。笔调是文学性的最基本的,也是最个人化、风格化的表现。在中国现代作家中,鲁迅的笔调是独异的,文白夹杂,庄谐并用,这在杂文中尤其突出。由于进攻性的需要,又因为心性孤傲,视群敌为无物,所以锋利,明快,洗练,激越而又从容,有清峻通脱的一面;但是,由于文化环境的险恶,执拗地反抗屈从而不得不作深沉的韧性的战斗,所以文风也有很平实沉着的方面。加以天性多疑善怒,行文不免常常流露质疑和抗议的语气,频频使用诸如“然而”、“却”、“究竟”一类连接词,形成鲁迅时常自称的“吞吞吐吐”、“弯弯曲曲”的风格。  鲁迅的杂文,不但具有巨大的思想价值,而且具有巨大的审美价值。对于后者,郁达夫有一段话说得很精彩:“至于他的随笔杂感,更提供了前不见古人,而后人又绝不能追随的风格,首先其特色为观察之深刻,谈锋之犀利,比喻之巧妙,文笔之简洁,又因其飘溢几分幽默的气氛,就难怪读者会感到一种即使喝毒酒也不怕死似的凄厉的风味。”显然,对于鲁迅的杂文的评价,是并不在小说之下的。  至于同样为郁达夫所说的,杂文中“反映着‘五四’以来中国的思想斗争的历史”的史的意义,就更不消说了。  评论: 理性的锋芒  文章界域,本来是极可弛张的。鲁迅发表的文字,除了小说,我们几乎都把它们归入杂文一类。对于一个思想战士来说,这种归纳,本来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但从读者方面考虑,分类细一些,当更便于理解和掌握。在信中,鲁迅把《花边文学》和《且介亭杂文》分别称作“短评”和“杂论”,可见在他那里是可以细分的,而且“评”与“论”明显有别。相对于杂感,他还多次说到他有一本评论集,这意义好像并不曾引起大家的注意。其实,评论在他的文字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他本人就说到,《二心集》是“最锋利”的。  为了改造国民性,鲁迅认为,必须设法“注入深沉的勇气”和“启发明白的理性”。从文体论,最富于理性色彩的,便是评论,鲁迅的评论,从大的格局上说,可分前后两部分。前期以论为主,重在自由平等观念的阐发;后期以评为主,重在文学和社会问题的剖析。在后期,鲁迅参加了几次重大的论争,这时的评论,不只是现象的评论,而且是评论的评论;也就是说,他已经把社会改造的基本理念转移到针对知识分子自身的斗争实践上来了。的确,他是一个游击战专家,如果说,杂文体现了他的灵活多变的游击风格的话,那么评论则是从正面发动的进攻,庄严,平正,率直,推进式,以集中而强大的火力形成一种摧毁性打击。  早在留日时期,鲁迅同时沿着两条平行的路线开展他的文学活动: 一是搞翻译,再就是做评论: 《人之历史》、《科学史教篇》、《摩罗诗力说》、《文化偏至论》、《破恶声论》,都是启蒙的大题目。这些评论有三个要素: 一、 世界眼光;二、 历史经验;三、 危机感和责任感。五四时期的评论,如《我之节烈观》、《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娜拉走后怎样》等,论教育,论道德,论妇女,论社会改革,一样是大题目。不同的是,此时的论文不再羁限于西方现代观念的介绍,而是以介绍过的观念对本土文化传统实行批判。当作者进入新的论述范围,尤其是卷入女师大风潮以及相随的各种现实中的斗争之后,评论明显地增加了一个要素,就是个人经验的介入。《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和《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就是前后两个著名的例子。经验性可以激活思想观念中的东西,从而使读者产生一种在场感。  由于战斗的需要,鲁迅虽然在文体上作出了自己的选择,但是在行文中,却也常常打破彼此在形式上的限界,同时使用最富于个人智慧和力量的手段。在评论中,习惯使用一些日常性材料,以支持他的论点,正如政治家  潘恩将他的关于人权的政治小册子命名为“常识”一样,这样的常识,可能并不见于知识分子的词典,却是实实在在的常识,有一种真理的自明性;在论战中使用,则具有特别的杀伤力。比如在《“硬译”和“文学的阶级性”》中反驳梁实秋所谓的“普遍的人性”时,他这样写道:“自然,‘喜怒哀乐,人之情也’,然而穷人决无开交易所折本的懊恼,煤油大王哪会知道北京捡煤渣老婆子身受的酸辛,饥区的灾民,大约总不去种兰花,像阔人的老太爷一样,贾府上的焦大,也不爱林妹妹的。”这是常识,当然无可辩驳。此外,还有一大特点,便是比喻。其中有的带有总体的象征性,如说“无声的中国”,说“老调子已经唱完”等;“痛打落水狗”,“脚踏两只船”之类,取喻是为了突出事物或事象的典型性;更多的比喻乃出于论证过程的需要,目的以图像化代替逻辑推理。在《文艺与政治的歧途》的演讲中,当鲁迅说到“政治家最不喜欢人家反抗他的意见,最不喜欢人家要想,要开口”时,便援用了原始部落和动物世界中的事例,说是猴子的首领要它们怎样,它们就怎样,又说部落里的酋长要他们死,也只好去死。题为《关于知识阶级》的演讲同样使用了这个比喻,只是别有意义,  鲁迅在《“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一文中,彻底批判了买办文人胡适、梁实秋等鼓吹的地主、资产阶级人性论。  旨在证实思想自由对于颠覆一个专制政体的作用。在反驳“第三种人”时,有一个有名的比喻:“要做这样的人,恰如用自己的手拔着头发,要离开地球一样,他离不开,焦躁着,然而并非因为有人摇了摇头,使他不敢拔了的缘故。”自然,他的评论有许多精警之处,仍在于直话直说,短兵相接。《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就是这样。他说:“首先应该扫荡的,倒是拉大旗作为  鲁迅发表《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表示坚决拥护党的抗日统一战线政策。  虎皮,包着自己去吓呼别人;小不如意,就倚势(!)定人罪名,而且重得可怕的横暴者。”又说:“抓到一面旗帜,就以为出人头地,摆出奴隶总管的架子,以鸣鞭为惟一的业绩——是无药可医,于中国也不但毫无用处,而且还是有害的。”完全以率直出之,由伦理而政治,造就一种质疑、抗辩的风格。  /* 40 */  《一个人的爱与死》危险的意义  一个反抗者的精神文本(5)  彻底的批判精神是鲁迅评论的灵魂。正是批判性使他的评论不同于学院派,或者官派。胡适和他的朋友曾经创办过《现代评论》、《独立评论》等刊物,其实所载不是讨匪的檄文,便是媚官的策论,遗风是很古远的。倒是鲁迅这个从莽原和荒坟里走来的不挂任何好看的名目的人物,以他的野性文字,显示了评论这一文类的现代性与独立性。  散文: 记忆断片  我们说鲁迅的散文,习惯地指他自己称之为“回忆文”的《朝花夕拾》集子内的文章,其实还有不少收在杂文集里,明显地如一些悼文,此外,  鲁迅所著散文集《朝花夕拾》。  还有题作“夜记”者,或相类似的文字。目前所见的“夜记”有三篇,据许广平回忆,鲁迅是准备写十多篇,一并以《夜记》为名出版的。后来书没有出成,但他确曾把一批较为散漫的文字集中另存一处;说明在他那里,有一类文字同杂文是有所区别的。  即使按照狭义的散文概念,这样的文字在鲁迅集中为数也颇不少,鲁迅的散文突出的是,所写全是关于“人事”的方面,表面看起来,题材显得相当狭窄。他始终远离自然,这却是的确的。即便文中夹杂写景的文字,也都是为了写所感,而与风月无关。例如《怎么写》所写的一段便如此:   寂静浓到如酒,令人微醺。望后窗外骨立的乱山中许多白点,是丛冢;一粒深黄色火,是南普陀寺的琉璃灯。前面则海天微茫,黑絮一般的夜色简直似乎要扑到心坎里。我靠了石栏远眺,听得自己的心音,四远还仿佛有无量悲哀、苦恼、零落、死灭,都杂入这寂静中,使它变成药酒,加色,加味,加香……  文字是漂亮极了的。就算这样的段落,作者也很悭吝,总是把笔端尽快地收束到人事中来。  鲁迅散文的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自我经验的表现。日常生活中的自我表现在鲁迅散文中有三种不同的方式: 一是个人回忆录,收入《朝花夕拾》里的文字,基本上是按照个人生命史的线索,有组织地进行叙述的。这类文字,使用的是直叙和白描手法,形象的再现非常生动。然而,在由个人贯穿起来的若干个小小的镜面里,我们仍然可以从中窥见民间的形象,迅速而又迟缓地变动着的时代的面影。像《无常》中的迎神赛会,《二十四孝图》和《五猖会》中的旧式儿童教育,《琐记》中的《天演论》出版前后的知识社会氛围,《范爱农》中的革命的降临与终结,都因为个人的介入而表现得特别真切。第二类是纪念和悼亡的文字。比较《朝花夕拾》,这类文字的重心明显地从自我转向他人,久居于作者心中的敬爱者与挚爱者。《记念刘和珍君》,《为了忘却的记念》、《忆韦素园君》、《忆刘半农君》、《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是其中的名篇。鲁迅对人物的评价,并不限于道德文章本身;他总是不忘把他们置放到历史的大背景下,从改革和进步的视角切入来看待各自的缺失或贡献,憎爱分明,且极有分寸感。这里仅以《忆刘半农君》的结尾为例,他写道:“我爱十年前的半农,而憎恶他的近几年。这憎恶是朋友的憎恶,因为我希望他常是十年前的半农,他的为战士,即使‘浅’罢,却于中国更为有益。我愿以愤火照出他的战绩,免使一群陷沙鬼将他先前的光荣和死尸一同拖入烂泥的深渊。”明澈,宛转,博大,深沉。这部分文字,最充分地体现了作为战士者鲁迅的健全的理性和丰富的情感,是他的散文中以大提琴演奏的最具抒情的华章。第三类既非个人回忆,也非回忆他人,但又与此种种相关,还夹杂了许多别样的材料,而统一于作者即时的感悟。作者题为“夜记”者,盖属于这个部分。所谓“夜记”,鲁迅在一篇文章的附记里说是“将偶然的感想在灯下记出”的那种“随随便便,看起来不大头痛的文章”。大约“夜记”是介于散文与杂感之间的一种特殊品类,不同于正宗的散文,是由于它的杂;而不同于一般的杂感,则又因为它多少与自我的经历相关。《怎么写》如此,《在钟楼上》如此,《做古文和做好人的秘诀》也如此,连后来的《阿金》、《我要骗人》、《这也是生活……》、《女吊》、《死》也无不如此。这里有记实,有时评;有生活,有哲学;有激愤,有幽默;有生之热情,又有对死的讥嘲。恰如一面大海,波谲云诡,吐纳万物而变幻莫测。这就是一个天才作家的创造力。  鲁迅写作散文,大抵处在激战或大病过后,或者经过一场劫难之后的精神休整时期。因此,相对获得一种“痛定”的闲静,有了抒情的余裕。他的散文是特别富于抒情气质的。这种情感,比较杂文的战斗豪情,偏于绵长、凝重和深沉,显示了精神渊深的方面。在大体上完成小说创作之后,他的寂寞感,内心深处的某种倾诉的欲望,多借了散文和通信的形式流露出来。扩大一点说,其实通信也是散文。惟是在他作着平静的叙述时,却因时时翻动的记忆而恩仇交迸,于是在柔肠中乃见侠骨的暴突的锋棱。  散文诗: 灵魂的战栗  散文诗可以说是一种边缘文体,既具有诗的美质,又不受格律的拘限,而能享受散文的散漫自由。在中国古代,《庄子》或《楚辞》的个别断片,魏晋南北朝的一些小赋,如《小园赋》、《枯树赋》之类,约略近之。但是,作为一种完整的文体形式毕竟是从异域移植过来的。中国现代散文诗的产生,从发表的作品看,当始于1918年,基本上与新文学运动同步。一批诗人如刘半农、沈尹默、郭沫若等人都曾有过尝试性写作,却十分幼稚。鲁迅的《野草》的出现,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鲁迅自称是一个散文式的人,他写过几首新诗,确是不押韵的,可是本质上是一个诗人。当他善感的心灵受到触动,或身在大苦闷中而意欲作诗的突围时,采用散文诗的形式是适宜的。在写作资源方面,无庸置疑的是,他接受过尼采和波特莱尔的影响,用他的话说,是摄取了“‘世纪末’的果汁”。尼采是旧轨道的破坏者,一生与“庸人”作战,著作多用箴言集成;波德莱尔写人间“罪恶的圣书”,没有尼采似的强者的力,而竟陷入颓唐。两人在鲁迅这里构成一种奇异的结合,他以一个东方人的巨大的创造力,吸纳了代表日神与酒神两种完全相悖的原质,使《野草》充满内在的张力,虽然篇幅有限,却显得更博大,更深遂,更富于瑰奇的色彩。  鲁迅从来视生命为第一义,重视无数个体生命的保存、充实和发展。他的小说和杂文,就是面对生命遭到压迫和残害所作的抗议性言说。《野草》同样表现出对生命的极度关注,不同的是更多地从客体返回主体,是作者对于生命的一个自我眷顾与反思。他明白地把世界分为“身外”和“身内”两部分,个体生命于是成了黑暗的承担者,或竟至于黑暗本身。《野草》有两组词: 人与兽,友与仇,爱与不爱,生与死,形与影,梦与醒,过去与未来,等等。它们不可分割地共同构成为一种关系,一种境遇,一种选择,概括起来就是: 绝望与反抗。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 41 */  《一个人的爱与死》危险的意义  一个反抗者的精神文本(6)  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诗句多次为鲁迅所称引,不妨看作是《野草》全书的大纲,倘置换为鲁迅自己的说法,则是:   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  鲁迅毫不讳言在他看来乃是实有的黑暗与虚无,却又认为,不是没有可能从反抗中得救。希望在这里被悬置起来了,反抗成了惟一可把握的现实。反抗若从外部看,或许是快意的,如《这样的战士》,有一种热情昂扬的调子。但是,更多的是一种挣扎,带着时间的重负和精神的创伤,如著名的《过客》,它有着加缪的《西西绪斯神话》一般的意涵,却显得更加悲壮。如《复仇》,如《颓败线的颤动》,如《死后》,在报复中一样有着内心撕裂的痛楚。当作者专注于自我解剖时,那敞开的深渊般的黑暗,无疑地更为惊心动魄。《影的告别》、《求乞者》、《墓碣文》等篇的文字占去全书大半,鲁迅虽谦称为“废弛的地狱边沿的惨白色小花”,却大可以移用雨果形容波特莱尔的话来说:“创造了一种新的战栗”。在作绝望的抗战中,斗争的双方并非是一个战胜另一个,而是永远的缠斗不休。存在者要自由的生存,就不可能逃避斗争,一如不能逃避黑暗。鲁迅一面揭示生存的荒诞与生命的幽黯,一面依然抱着充沛的人文主义激情,这是他高出许多存在主义者的地方。他说,他的哲学都包括在《野草》里面。这是一个自称为“奴隶”者的哲学,与一般的自由哲学家的哲学是很不一样的。  哲理性,即思与诗的结合,是《野草》的一大特点。它通过大量的象征,画面切割,即时场景的设置去表现,也有直接诉诸于一种箴言式的话语的。而象征,又往往经由梦境的创造进行。《野草》23篇中有9篇写到梦境,好梦如《好的故事》,恶梦如《墓碣文》,作者一面沉浸其中,一面又力求摆脱。我们都生活在弗洛伊德说的露出海面的冰山之上,作者则经常潜入海底,明显地比我们多出一个世界,多出另一层冲突。读者可以在梦幻中思考它精确而又众多的歧义,摸索它同现实的对应性联系,探测作者的灵魂的深度。  《野草》的语言风格也很有特色。激越、明快、泼刺、温润,它都具有;但是更多的是深沉悲抑,迂回曲折,神秘幽深。作者表现的主要是一种悲剧性情绪,它源自生命深处,许多奇幻的想象,其实都是由此派生而来,因此,最富含热情的语言也都留有寒冷的气息,恰如冰的火,火的冰。《死火》中描写死火:“一切青白冰上,却有红影无数,纤结如珊瑚网。”《野草》的语言,正是那青白背景上的无数张开而又纠结在一起的红艳的珊瑚枝。  作为一部灵魂书,《野草》开辟的境界,在中国的精神史和文学史上,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并置于同时产生的如艾略特的《荒原》等西方现代文学经典之列,一样卓然不凡。  诗: 旧瓶装新酒  作为诗人,鲁迅新诗旧诗都做过。从当时寥落的诗坛来看,鲁迅的新诗是有着自己的创造的,朱自清对此有过公允的总结。可是,除了后来几首讽刺诗以外,他不再写作新诗。因此,说到鲁迅的诗,实际上说的还是他的旧体诗。  鲁迅的旧诗写作有两种情形: 一是有不能已于言者,非言说不可,如集中的悼亡诗。二是应友人索墨而作,用他的话说是“偶尔玩玩而已”。比起小说杂文,写诗于他不过余事。他说他是“不喜欢做新诗的”,“但也不喜欢做古诗”;开始时,并不曾起意编入集中,这是的确的。然而,就在这样的诗作当中,仍然可以随处看到他作为一名思想战士的丰神。  鲁迅的旧诗,首次由友人杨霁云编入《集外集》内。集子送审时,文章被抽掉而保留了旧诗,鲁迅写信给编者说:“《集外集》止抽去十篇,诚为‘天恩高厚’,但旧诗如此明白,却一首也不删,则终不免‘呆鸟’之讥。”所谓“明白”,就是指诗中的讥评时政的内容。如集内的《送O.E.君携兰归国》、《无题·大野多钩棘》、《湘灵歌》、《无题·洞庭木落楚天高》、《二十二年元旦》、《悼丁君》等,对于政府的专制高压,剪除异己,荼毒生灵,践踏文坛,抗议是明白的。后来收入《集外集拾遗》的,还有《赠邬其山》、《无题二首·大江日夜向东流》、《无题·血沃中原肥劲草》、《赠画师》等,暴露自“清党”开始的系列血腥镇压的事实,直指南京政府,态度可谓激烈。其余诸篇亦系感时忧世之作,总之是明明白白表示不满的。  这些诗作由于有感而发,并非为了发表,所以,能够在一种自然状态中体现其固有的美学品格。鲁迅在文化观念上无疑是一个全面反传统的人,但是在审美方面,却是传统文化的优秀的继承者。他喜欢汉代石刻,明代版画,写文章喜欢夹带一些古字而不肯随俗,因为喜欢骈体文以致在文中也用了许多对偶句子,连书名也做出对子来,像《呐喊》对《彷徨》,《三闲集》对《二心集》,《伪自由书》对《准风月谈》之类。写旧诗大概也可以算得是他的一种不忍抛舍的积习罢,不过,以律绝短小的篇幅,抒一时的愤懑,除了内在生命的必需之外,论文字的经济,实在是一件合算的事。  旧诗作为一种文体,早已获得它绝对的完成性。鲁迅说诗至唐代已经做完,就是这个意思。那么,他既利用这种旧形式,又将如何翻得出如来的掌心?  一是内容的突破。五四以后,许多新文学家“勒马回缰作旧诗”,都没有像鲁迅这样集中于政治的。他喜爱的诗人屈原和杜甫,写的都是政治诗,但是,所谓“荃不察余之中情兮”,所谓“致君尧舜上”,都无非在忠君的范围内打转,“而反抗挑战,则终其篇未能见”。鲁迅的旧诗,“立意在反抗,指归在动作”,是自千年以降从未有过的一种“摩罗”精神。二是风格的多样统一。鲁迅在旧诗形式中采用近体,近体在唐代萌孽出来便随即成熟,特点是不长于叙事而善于抒情。其中杜甫和李商隐是诗路不同的两位作家,后代无人可以逾越。鲁迅的《哀范君三章》、《无题·大野多钩棘》、《亥年残秋偶作》,苍凉沉郁,是典型的老杜风,又《送O.E.携兰归国》、《偶成》、《悼丁君》、《秋夜有感》,清丽绵密,则明显是小李风格。二者兼而有之的颇不少,还有别具风格者,澹荡如《送增田涉君归国》、诙谐如《自嘲》、放纵如《悼杨铨》,都是随意剪裁。至于“怒向刀丛觅小诗”,“但见奔星劲有声”,“于无声处听惊雷”一类,则无论如何是鲁迅所独有的了。  在古诗源中,鲁迅多取典于《离骚》,返顾高丘,哀其无女,是不同时代的清醒者的傲岸,悲愤与寂寞。屈原的“芳草美人”的象征手法,是他所常用的。李贺被认为是屈原的传人,也是他喜欢的诗人,周作人甚至怀疑他爱读安特莱夫也与李贺有关。在李贺身上,他吸取的是近于唯美主义的怪异的想象色彩。集中的《湘灵歌》,便是最突出的李贺式作品。但是,他更多地是把屈原的骚体和李贺的古歌行中的美学元素融入近体中来,使之更富含古典的意味。许寿裳对他的旧诗有很高的评价,说是作诗“虽不过是他的余事,偶尔为之,可是意境和音节,无不讲究,工夫深厚,自成风格。”即便在思想内容方面要求很现代,他也不愿意作美学的牺牲;且看他虽然有个别谐谑的诗章,在总体风格上,也仍然保持着一种严整的、蓄势的、暗示的姿式,而不像后来的散宜生诗一味的“打油”到底。  新文学家作旧诗,往往不是沾带了过多的名士气,即一味的“旧”,便是不惜稀释为大白话,做“大众的新帮闲”,美其名曰“革新”。鲁迅说过:“旧瓶可以装新酒,新瓶也可以装旧酒。”许多新人的旧诗,其实大抵是用了旧瓶装的旧酒,许多看起来新,其实仍然是旧。惟鲁迅用旧瓶装了最新的酒,且是“家酿”;且细心拭擦旧瓶,使之焕发昔日的永在的光辉,一如济慈《希腊古瓮颂》里所颂赞的那样。  /* 42 */  《一个人的爱与死》危险的意义  一个反抗者的精神文本(7)  序跋: 书边的事实与精神  古来序跋是一种文体,现代的理论家则把它们划归散文的范围。虽然,它们能像其他散文一样写人状物,叙事抒情,但毕竟与书人书事有关。  在鲁迅全集中,序跋的篇目颇不少。其中除了为自己的著作,  鲁迅为友人作的最后一篇序文《曹靖华译〈苏联作家七人集〉序》。  以及亲自编校的古籍和译作做的说明之外,还包括评骘的文字。古籍的序跋比较简略,没有太多的发挥,基本上属于学术性质。译文的序跋却很可注意。因为多少带有文化比较的意义,以异域作参照来批判本国的社会和文学,算得上是比较集中的。  关于译事,从开始的时候起,鲁迅就抱着“拿来主义”的态度,希图借此改造中国的国民根性,思想和文学;此外,还有一个目的,如他后来所说,是盗“天火”来“煮自己的肉”。早期翻译《月界旅行》,旨在破除迷信思想;翻译《域外小说集》,则在提供文学范本,这些都在序文中写明白了的。20年代译阿尔志跋绥夫的小说《工人绥惠略夫》,译厨川白村的短评集《出了象牙之塔》,译武者小路实笃的剧本《一个青年的梦》,用意都在于疗救许多中国旧思想的痼疾。他特别欣赏厨川对本国的缺点施以猛烈抨击的态度。在《出了象牙之塔》的后记中写道:“日本能有今日,因为旧物很少,执着也就不深,时势一移,蜕变极易,在任何时候,都能适合于生存。不像幸存的古国,恃着固有而陈旧的文明,害得一切硬化,终于要走到灭亡的路。中国倘不彻底地改革,运命总还是日本长久,这是我所相信的。”从20年代后期起,他翻译了不少苏联“同路人”作家的作品,大部头的文艺论著,还有关于文艺政策的小册子。由于他痛感中国“革命文学家”的极左理论的破坏性,当左翼文艺勃兴之际,他不能不从中国现实斗争的需要出发,寻求科学理论。然而,他并没有像一些教条主义者那样,把某些党派理论奉作“圣经”,却习惯把正反双方的理论比照译出,而且在序文或附记中,还能不时看到他的独立的批评。  知识分子的势利是不可容忍的。在翻译界,大家向来看重文学大国、文学大师、文学经典,欧美文学作品大量地被译成汉语,其他国家的文学状况则罕为人知,这是一个事实。鲁迅着重翻译俄国以及东北欧一些小国的作品,完全的反其道而行之。他公开说:“我是向来不想译世界上已有定评的杰作,附以不朽的。”在这里,译者固然有以被压迫的共同语境来启发国人的意思,而通过翻译,为弱民族伸张正义也是的确的。反势利即是反潮流,这需要翻译家特别的眼光和胆魄。鲁迅在爱罗先珂作品的附记里明白写道:“广大哉诗人的眼泪,我爱这攻击别国的‘撒提’之幼稚的俄国盲人埃罗先珂,实在远过于赞美本国的‘撒提’,受过诺贝尔奖金的印度诗人泰戈尔;我诅咒美而有毒的曼陀罗华。”世上有几个人能够说这种话呢?  鲁迅为人作序,是非憎爱十分鲜明。作序的大约包括这样两种人的书: 一是死者,一是青年。对于有为的青年的书,他反复强调文艺与时代的关系,称许他们在作品中表现出来的勇敢实践的精神。  鲁迅所译的《域外小说集》。  “我们在日本留学时候,有一种茫漠的希望: 以为文艺是可以转移性情,改造社会的。因为这意见,便自然而然的想到介绍外国新文学这一件事。但做这事业,一要学问,二要同志,三要工夫,四要资本,五要读者。第五样逆料不得,上四样在我们却几乎全无;于是又自然而然的只能小本经营,姑且尝试,这结果便是译印‘域外小说集’。”  ——引自鲁迅:《域外小说集序》  对于已故的革命者的书,如李大钊,他虽然认为作为理论“未必精当”,却热情赞扬说是“先驱者的遗产,革命史上的丰碑”;如殷夫,他完全撇开诗艺而从诗人的主体性,从诗的主题和内容出发,发掘诗作的“别一种意义”,使之提升到中国社会改革和文学建设的层面作深度阐释。他由来主张,人是先于作品的。  至于个人著作的出版,鲁迅大抵给加写一篇序跋之类,这是他喜欢做的,他常常在序跋中述说个人的境遇,包括成书前后的情形,或者借此释愤抒情,像《〈呐喊〉自序》、《写在〈坟〉后面》一样寂寞悲哀的文字,在他的杂文集中是较为少见的,因此,很可以通过这类序跋,寻绎他在生活、写作和与此相关的精神迁变的真实轨迹。《伪自由书》、《准风月谈》、《且介亭杂文二集》的后记都写得很长,很特别,几乎全是由报章有关书报检查的消息或是造谣中伤的文字拼贴而成。鲁迅多次说到要保存“中国文网史上极有价值的故实”,大约这就算得是“立此存照”了罢。他曾经说:“我的杂文,所写的常是一鼻,一嘴,一毛,但合起来,已几乎是或一形象的全体,不加什么也过得去的了。但画上一条尾巴,却见得更为完全。”可见,序跋是他整体杂文写作中的一个有机的部分。  序跋本来依附书籍而存在,鲁迅却能统摄全书的神魂而赋予它们很大的独立性,不即不离,若即若离,反客为主,挥洒自如,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在他那里,并不存在文式的等级差别,每作一文,无论大小,从来箭不虚发。  /* 43 */  《一个人的爱与死》危险的意义  一个反抗者的精神文本(8)  书信: 在盔甲背后  作为一种文体,书信有它的特殊性;正如日记一样,带有一种隐私性质,能够较为真实地反映作者的生存状态,尤其是精神方面。就拿鲁迅的书信来说,其中有部分内容,在别的文体中便很难见到,例如对人际关系的态度,对于左联的态度,等等。因此,这些书信不但富于文学价值,而且具有文献价值;透过它们,可以进一步窥探历史幕后的文化运动的秘密。  鲁迅有一部公开的书信集,就是《两地书》。这是他同学生和爱人许广平的通信,出版时,并没有作什么改动,事实上,情书中的公共空间明显地大于私人空间。如果仅就私人空间观察作者的思想和情感变化,也是很有意思的。开始时,他出于师道,因应学生的提问给出诚实而又“世故”的答案,却拒绝以“导师”自居;当爱情关系确定之后,又不免瞻前顾后,不愿相爱的人为自己做牺牲;及至爱人表示牺牲的决心而给他“一条光”时,终于欣喜地表示  鲁迅的一生,共写了五千六百多封书信(据有记载的)。这是他写给友人的最后一封信。  “我可以爱”,又说是“置首一人之足下,甘心十倍于戴王冠”;沪上同居不久即北上省母,小别期间的那种眷顾体贴之情,真可谓极尽人间的温柔,展现了一个战士丰饶的精神生活和美好的人性内容。  对于兄弟,他是关怀备至的。周作人同他决裂之后,他仍然注意收集有关周作人的信息,尤其在日本侵华之后。他不满于周作人在政治上的退守,但是当左翼青年群起批判周作人的自寿诗时,却有辩护之意,先后在信中指出: 自寿诗“诚有讽世之意”,“还藏一些对于现状的不平的”,并且反对趋同当局“卸责于清流或舆论”的做法。至于交友之道,他自己概括起来是“取其大而舍其小”,即注重大节。他是十分珍重友情的,在信中颇以一生能有几个朋友自慰;即便有朋友分道扬镳,也仍能以朋友的事业为念,如对林语堂,他在致曹聚仁信中说:“语堂是我的老朋友,我应以朋友待之,当《人间世》还未出世,《论语》已很无聊时,曾经竭了我的诚意,写一封信,劝他放弃这玩意儿,我并不主张他去革命,拼死,只劝他译些英国文学名作,以他的英文程度,不但于今有用,在将来恐怕也有用的。他回我的信是说,这些事等他老了再说。这时我才悟到我的意见,在语堂看来是暮气,但我至今还自信是良言,要他于中国有益,要他在中国存留,并非要他消灭。”如此念旧之情,感人实深。  由于鲁迅时时虑及中国的前途,所以,也便有了他同青年的广泛交往。他的书信大部分是写给青年的;而毕生的命运,可以说都与青年密切相关。他在信中说过,青年对他是可利用时则竭力利用,可打击时则竭力打击,悲愤之极时,还有过“退避”之意,然而,只要青年需要,仍然乐于被利用。30年代初,他参加发起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当时有议论说他是做人踏脚的“梯子”,他对此表示认同。他说:“中国之可作梯子者,其实除我之外,也无几了。所以我十年以来,帮未名社,帮狂飚社,帮朝花社,而无不或失败,或受欺,但愿有英俊出于中国之心,终于未死。”随后加入左翼作家联盟,同出于这种甘作牺牲的动机。  鲁迅与左联的关系,由来是一段夹缠不清的历史,有人加以歪曲的利用,有人则利用它再行歪曲。其实,略一翻查此间的书信,或进或退,为敌为友,界线是分明的。从1934年下半年起,他的书信开始不断出现“悲愤”一类字眼,见得出心情明显转坏。其中一个原因,是当局政治文化高压手段的加强,另一个原因是左联内部出现集权主义与宗派主义的倾向。他信里说是“横站着作战”,处境的艰困可想而知。对于党团书记周扬等,他称之为“元帅”、“工头”、“奴隶总管”,是极度憎恶的,然而,为了不使亲者痛而仇者快,只好采取隐忍的态度。1935年4月,他在给“左联”之外的两位青年作家写信时,再次以受伤的野兽自喻,袒露了“令人寒心而且灰心”的难堪局面。他一再退让,临到最后起而反抗,可谓“逼上梁山”。值得指出的是,他的“营垒中的反抗”,在中国现代知识分子中具有“原型”性质,富于启示的意义。但是,这一意义长期遭到涂改和掩饰,至今仍然没有充分地给显示出来。  即便如此,鲁迅无论生前死后仍然被攻击为褊狭、忮刻、险恶,有“党见”,有“领袖欲”,“要做偶像”,等等。鲁迅根本不想做什么“盟主”,不要任何“纸糊的假冠”,对于自己,惟是争取独立自由的生存而已。他的关于辞谢诺贝尔奖金候选人提名的书信是大家所熟知的,他说他“不配”,“还是照旧的没有名誉而穷之为好”。对于一位朋友要他做传的建议,他明确答复说,他是不写自传也不热心于别人给他作传的,又说倘使像他这样平凡的人也可做传,中国将一下子有四万万部传记,可以塞破图书馆。如果说,鲁迅书信有一种特别的力量,首先是人格魅力。如此伟大、健全的人格,通过书信的表现,明显要比别样的文体来得直接而鲜明。  此外,就是语言魅力。鲁迅的书信语言很有特点: 简约,凝重,柔韧,在白话文自由舒展、明白晓畅的基础上,着意保留古代散文的节奏音韵之美。这种味道十足的风格化语言在别的作家那里是没有的,比较鲁迅的其他文字,也都非常独特。  /* 44 */  《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也谈假如鲁迅还活着(1)  书稿校改完毕,翻开当日的《南方周末》,恰好见到黄宗英回忆毛泽东与罗稷南对话的文章。  1957年7月。“反右”运动风云初起。  7日晚上,毛泽东在上海中苏友好大厦接见上海文教工商界代表人士,并举行座谈。席间,翻译家罗稷南向毛泽东发问:“主席,要是鲁迅今天还活着,他会怎么样?”“鲁迅么——”毛泽东略微动了动身子,爽朗地答道,“要么被关在牢里继续写他的,要么一句话也不说。”  文中所载,最早见于周海婴的《我与鲁迅七十年》一书,文字略有出入,对话内容是一致的。但不久,这段故事即为学者所否认,以为证据不足。而今,“现场”中人站出来说话了,何如?然而事实又开出了另外的难题: 果真如此,应当如何解释毛泽东关于鲁迅的前后论述的矛盾性?如何确定鲁迅在中国政治革命中的基本立场?  对于鲁迅,毛泽东从来是既有赞扬,也有批评的。抽象的赞扬如著名的《新民主主义论》中的“文化英雄”和“三个家”的论断,鲁迅逝世周年在延安做的新“圣人”的演讲;具体的有论鲁迅的晚期杂文、《阿Q正传》、《自嘲》诗等。毛泽东横空出世,雄视古今,从未如此高度评价一个人,因此很自然地被一些大学者和小丈夫当作“神化”鲁迅的滥觞。对鲁迅的批评相当婉曲,如宣告“鲁迅的杂文时代”已经过去的讲话,通过对鲁迅杂文所作的时间性规限,实质上否定批判的普遍意义;也有明白批判的,在给周扬的信中,就指鲁迅对中国农民革命缺乏认识。由于批判性意见不多,流布范围较小,所以不曾引起大家的注意,只记得鲁迅称说的那类“阳面大义”的赞誉之辞。其实,在毛泽东那里,鲁迅的精神遗产以其固有的价值,已然被转化为一种文化资本。这样的资本,同样可以垄断,可以流通,可以随机利用。所谓“团结,利用,改造”,毛泽东对鲁迅的态度,与他对待广大知识分子的态度是一脉相承的。至于“毛罗对话”中的意见,相对而言应当算得是“私见”,令人震惊的是,这私见却被毛泽东本人公开了。  毛泽东何以在这时公开他的私见?是否出于一种文化策略的考虑,即所谓的“阳谋”?对此可以存而不论。重要的是,毛泽东这个适时公开的私见,是早已形成的成熟的看法呢,抑或率尔作出的错误的判断?这里涉及一个如何理解鲁迅的政治哲学的问题。  我认为,毛泽东的判断是准确的。他的判断包含了这样几层意思: 一、 无论是新政权还是旧政权,对于权力,鲁迅始终怀有个人主义的反抗;二、 鲁迅对强制性的政治思想运动是反对的;三、 鲁迅的反抗方式只能是写作,一旦停止写作便一无所有;四、 鲁迅是不妥协的,自然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也是不妥协的。早在上世纪20年代,鲁迅便做过一个题为《文艺与政治的歧途》的演讲,从政治文化学的角度,揭示了政治家和文艺家的冲突的必然性;40年代,在延安一度“挂帅”的王实味也写过题作《政治家·文艺家》的杂文,明显地搬用鲁迅的观点。凡这些,毛泽东是清楚的。他的关于知识分子“两重性”的论述,就不仅来源于马列主义的经典,而且来源于中国的历史教训,以及他个人的人生阅历和斗争经验。他深知,像鲁迅一样的知识分子,本身含有反利用的成分。对于知识、观念形态的东西,他不抱信任的态度,对它们的工具性一直保持警惕;他认为,那是可以超越阶级和时代的界限,既能为革命所利用,也能为反革命所利用的。  在鲁迅的思想人格的深层结构中,我们观察到,真理、权力、自我三者形成怎样一种互动的关系。而权力,确实是居间最活跃的因素。对于权力,鲁迅同福柯的看法有相似之处,即认为它无所不在,具有很强的渗透性。权力可以通过话语进入真理,使真理异化或失效,思想的意识形态就是明显的例证。对鲁迅来说,真理不可能是超验的实在;它是一团活火,通过对权力——首选是话语权——的对抗,同时通过自我关怀、自我证实与自我反思,进入道德主体并有助于自身的完善。人类的真理说到底是个人的真理,与人类主体性息息相关,所谓“根柢在人”,是认知与伦理的叠合。可注意的是,鲁迅自青年时代说过“悲真理之匿耀”的话以后,不复提及“真理”,甚至公然嘲笑“公理”、“大义”之类。他是坚持真理性而反对真理话语的。  政治权力无疑是多元权力的核心。当鲁迅以真理——“人”——的尺度审视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权力机构时,他不能不一再陷入绝望之中。虽然他呼唤先觉战士的产生,自己却是后知后觉,所以不断有着蒙受“革命”的威吓和欺骗的记录;但也因此得以确认自己的“奴隶”身份。事实可以校正真理。现代奴隶的存在就是一个真理。鲁迅以权力划界,将社会分出权力者和无权者两部分,又以自由划界,将无权者分成奴隶和奴才。对于权力者,他是对立的,挑战反抗的。他的反抗立足于自我,是个人性的,即时介入斗争的集体,也常常与组织——形成新的权力中心——相冲突。在他那里,权力总是呈强势的,控制的,压迫性的,尤其是国家的权力。为此,他决不希图通过国家代理的方式,利用权势者实现自己的理念;他的理念,其实也是属于社会而非国家的。也正是他作为公共知识分子与胡适等智囊知识分子不同的地方。  /* 45 */  《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也谈假如鲁迅还活着(2)  在中国,发端于19世纪末而盛行于20世纪初的无政府主义思潮有两个思想成果:其一,是宣扬个人自由与个体自治;其二,提出并实行以个人为起点的社会革命与文化革命。五四新文化运动接纳了这两个成果,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运动是这一激进思潮的产物。后来运动转向了,队伍分化了,或者高升,或者退隐,或者作新的聚合,这些都可以视作权力关系的变化;但是,权力的性质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鲁迅这个堂吉诃德,依然坚持自己的选择,以个人的方式推进思想革命。在思想文化层面上进行的社会革命,是对政治权力的根本性消解,但是,由于目标过于远大,又是独立进行,故而在短时期内看起来简直近于无效。学者指责鲁迅只有破坏而无建设,倘从国家权力中心的观点——“国家的理性”——看问题,自然是不无道理的。  知识分子的实质地位如何?无权者而已。从大清帝国到国民党的“党国”,从随随便便杀人到书报审查制度,知识分子的生存空间极其有限,惟靠个人的自由的抗争。对此,鲁迅是清醒的,准备充分的,所以称作“绝望的抗战”。他不但反对专制统治,也反对“奉旨革命”,临到最后,还夺“元帅”的“鞭子”,拒绝进入“统一”的“天罗地网”。一般而言,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是冲突的,鲁迅却很特别,社会责任直接体现在自由选择上面。在黑暗王国里,反抗即责任,何况为社会而反抗。  毛泽东在回答罗稷南的问题时,异常尖锐地指出鲁迅身上的突出的存在:个人主义与自由意志。其实在此,他已经有力地触及了个人行为背后的隐形结构。然而,鲁迅的自由——权力哲学长期成为禁区,即使有人论及,也都十分薄弱。而今,毛泽东以猜想的形式打破了这个禁区。我们发现,在科学研究中,猜想可能比实证准确。  1984年,“清除精神污染”运动刚过,即着手写作这部鲁迅传记,完成已是1989年。整个80年代中后期,我同时生活在两个世界——现实世界和鲁迅世界——中间,感受是深切的。传记的框架,也就是鲁迅的人间性,就在真理、权力、自我三者的互动关系上展开,自由与权力构成基本的内在张力。90年代的空气很祥和,鲁迅的话题似乎颇吵闹;差堪告慰的是,至今翻检旧作,仍然觉得没有什么特别需要增添的,也没有太多的东西需要删汰。而这,正好是自己多年不见长进的根据,很教人汗颜的。  (注:此文是作者为其著作《人间鲁迅》修订版而作的后记,有删节,标题为编者所加。)  /* 46 */  《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五四、鲁迅与胡适(1)  李慎之先生:  拜读过近年来先生的一些大作,得知先生如此高龄,仍在社会思想领域里作艰难的探索和启蒙工作,实深感佩!  顷接今年第五期《书屋》杂志,即将先生给舒芜先生的信读完,文中谈五四,谈启蒙,谈鲁迅与胡适,结合个人经验道来,尤足启发来者。先生的论题均是大问题,其中有些我亦曾思考过,与先生颇出入,今不揣谫陋写出,就教于先生;因先生是公开刊布的,故不另付邮,权当公开信发表。冒渎之处,乞希鉴谅。  首先是五四精神,抑或从“个性解放”说起。  我同意先生说的“个性解放”是五四精神的一个部分,五四运动作为一场精神运动来看,前前后后确乎有着更为丰富的意义,但是,它无疑是最基本的部分。什么叫“个性解放”呢?蒋梦麟写过一篇《个性主义与个人主义》,称个性解放为个性主义,其实与个人主义是同一个东西,只是前者多表现在文化教育方面,后者则表现在社会国家方面,都是以个人价值为本位的。这是“以平民主义为标准之个人主义”,要旨是“国家社会有戕贼个人者,个人将以推翻而重组之”。对此,五四的代表人物是有共识的。陈独秀在比较东西民族的思想差异时说:“西洋民族自古迄今,彻头彻尾个人主义之民族也。”对于个人主义,他的阐释是:“举一切伦理,道德,政治,法律,社会之向往,国家之所祈求,拥护个人之自由权利与幸福而已。思想言论之自由,谋个性之发展也。法律之前,个人平等也。个人之自由权利,载诸宪章,国法不得而剥夺之,所谓人权是也。人权者,成人以往,自非奴隶,悉享此权,无有差别,此纯粹个人主义之大精神也。”看得出来,陈独秀并没有像先生那样,把个人主义从民主、法治、自由主义那里分开,恰恰相反,在意涵方面,它与后者是有密切联系的。胡适提倡易卜生主义是有名的。在文章中,他把这位挪威戏剧哲学家称作“最可代表19世纪欧洲的个人主义的精华”。倾向社会主义的李大钊,同样反对“压服一切个性的活动”,倡言“真正合理的社会主义,没有不顾及个人自由的”。五四活跃一时的无政府主义者更不用说了。而鲁迅,早于1907年,便撰《文化偏至论》,标举先觉善斗之士,力疾鼓吹个人主义。他认为,欧美之强,根柢在人,说是“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若其道术,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至于《摩罗诗力说》,则把诗作为人类内在精神的一种象征性形式,仍属意在个体反抗;在一片顺世和乐之音中,可谓不同凡响。鲁迅一生所坚持的“思想革命”,即先生说的“启蒙”,便发端于此。总之,个性解放,个人主义,乃是五四的灵魂。正因为“自觉至,个性张”,才能一时间产生那样蓬蓬勃勃的,至今被我们视为启蒙旗帜的知识分子的自治运动。当时的知识分子,几乎无不以“个人”解构家族,解构国家,解构传统观念,风俗习惯;一旦消除了个人的自觉意识,一个群体,一场运动,只是一群如古斯塔夫·勒庞所称的“乌合之众”而已。事实上,转眼之间,历史便开始轮流上演一类万喙息响的哑剧,一类乱糟糟的闹剧,如此一直拖完了将近一个世纪。  上世纪20年代中期,郭沫若、瞿秋白等一群青年共产党人便开始批判个人主义,而蒋介石和他的御用文人们则极力宣扬国家主义,集权主义,“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并以此否定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陈独秀组党了,胡适入阁了,只余一个鲁迅——自称他的思想是个人主义与人道主义相消长——荷戟彷徨复呐喊。中国没有个人主义的立锥之地。正因为这样,才有了后来的如先生所说的“大的意志”。从思想史的方面看,可以说,五四精神的沦亡也就是个人主义的沦亡。  其次想说的是:“斗争”何以成为问题?  现今的知识界,好像谁都把可恶的“斗争”同鲁迅联系起来,连先生也如此;甚至因为鲁迅主张“打落水狗”,便说“不免为先生盛德之累”,实在很使我感到意外。斗争在鲁迅这里,从来是以小对大,以弱对强,与权势者自上而下,以强凌弱,以众凌寡的所谓“批判”或“斗争”是大两样的。话语这东西,如果真的不经分析便可以混淆黑白的话,那么对于鲁迅的斗争,则应当换成另一个语词,就是“反抗”。这种基于自由意志的个体反抗,居然有人拿它比附上个世纪60年代的红卫兵运动或别的“痞子运动”,真是匪夷所思。  在过往的人为的阶级斗争和政治运动里,确实“树立”过不少斗争的英雄典型;但是,在此期间,不也出现了像张志新、遇罗克一样的人物吗?谁可以否认他们曾经同恶势力作过斗争这一事实呢?连先生大为称颂的顾准,其实也都是在暗暗地做着斗争过来的。鲁迅说:“人被压迫了,为什么不斗争?”我以为,这是千真万确的。见到“斗争”的字眼,便感到恐惧,或厌憎到要呕吐,除非把自己置于如鲁迅说的那类“万劫不复的奴才”的地位里去;不然,只能说明了我们从来未曾像鲁迅,或像张志新遇罗克顾准们那样斗争过,只是一味挨“斗争”而已。  /* 47 */  《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五四、鲁迅与胡适(2)  与此相关的是“宽容”问题。先生在信中高度评价宽容精神,其实,从伏尔泰、洛克以来,“宽容”一词,都是针对政治和宗教迫害而发的,而且主要是针对国家权力和集团势力而发的。对于无权者个人,免受损害还来不及,如何可能形成“霸权话语”而要求他“宽容”呢?伏尔泰在著名的《哲学辞典》中撰写过“宽容”的条目,还专门写过一本题名《论宽容》的书,他就认为,宽容精神是有原则的。在著作中,这个主张宽容的人经常使用一个词,就是“败类”;有意思的是,有一个时期在给朋友的信中,最后都要写上一个口号样的短语:“消灭败类”。一望而知,“消灭”一词是很不“宽容”的,然而,正是终生对“败类”所作的不妥协的斗争,使伏尔泰成为“欧洲的良心”。至于鲁迅,在先生看来是太缺少宽容精神——谢泳先生称之为“民主风度”——的了。先生列举的“打落水狗”一说,出于鲁迅的《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篇;在整本杂文集《坟》里,恰恰这是作者自己最看重的文章。这缘由,或者正如他所说:“因为这虽然不是我的血所写,却是见了我的同辈和比我年幼的青年们的血而写的。”其中说的“落水狗”,比喻的是“反改革者”,而且是咬人、咬死人的“反改革者”,明显比伏尔泰的“败类”还要“败类”。文章的“结末”实在太好,太精警,而且已经回答了好像作者早已料到的关于不宽容的诘难似的问题,先生不妨多读几遍。为了免劳翻检,今一并抄在这里:“或者要疑我上文所言,会激起新旧,或什么两派之争,使恶感更深,或相持更烈罢。但我敢断言,反改革者对于改革者的毒害,向来就并未放松过,手段的厉害也已经无以复加了。只有改革者却还在睡梦里,总是吃亏,因而中国也总是没有改革,自此以后,是应该改换些态度和方法的。”果然,文章发表以后两个月,三一八惨案便发生了。眼见北京政府枪杀了大批请愿的学生,主张“费厄泼赖”的林语堂随即撰文表示收回他的看法,也就是说,不再“宽容”了,并且对鲁迅表示大佩服。可惜后来的人,把这段故实连同刘和珍们的血全给忘记了!  第三、相关的还有革命问题  先生称:“鲁迅倾心革命,胡适倾心改良”,这个概括大抵上是不错的。  不过,首先得弄清楚的是,革命在鲁迅那里是什么意思?他说过:“‘革命’是并不稀奇的,惟其有了它,社会才会改革,人类才会进步,能从原虫到人类,从野蛮到文明,就因为没有一刻不在革命。”显然,鲁迅的革命观,是包括了先生说的改良在内的,所以他又有“大革命”和“小革命”的说法,小革命即指渐进式的改革。但是,当世上的人们都大叫着“活不下去了”的时候,他是赞成和拥护革命的。自辛亥革命以来,他经历的太多了,只是被称作“革命”的都是假革命;就像他说的,革命前是奴隶,革命后反而成了奴隶的奴隶了。但正因为这样,他才会主张一切都得从头来过,也就是说,得有一场真正意义上的革命。他反对把革命描述为非常可怕的事,“摆着一种极左倾的凶恶的面貌,好似革命一到,一切非革命者就都得死,令人对革命只抱着恐怖”。他对革命的理解,我以为是充分的,用他本人最简洁的话来概括,就是:“革命并非教人死而是教人活的。”仅仅在做革命的奴隶,还是不做奴隶而革命这一点上,便把他同胡适,以及后来以各种方式宣告“告别革命”的尊贵的学者区分开来了。  “革命”这个词,首先是资产阶级发明的,正如“自由”、“平等”、“博爱”、“人道主义”一样,理论上如此,实践上也如此。为什么要革命?因为有巴士底狱。一个如此坚牢的监狱般的社会,如果不给毁掉重建,如何可能“改良”?托克维尔著《旧制度与大革命》,明白地指出,大革命来源于旧制度,革命的规模和手段其实是早经旧制度预设好了的。所以,那个时代的人,深明革命是属于他们的自由权利,因此必须把它写进大宪章。著名的法国《人权宣言》,列述各项受保障的人权,其中之一,就是“对压迫的反抗”。这就是革命,即洛克说的“革命的人权”。既然革命乃基本人权之一,就意味着它是天然合理的。“人民主权”理论其实说的也就是这个意思。我们可以任意谴责假“革命”之名的各种暴力性政治行为,但是对于革命本身,又有什么权利去否定它或贬损它呢?  第四、民主与法治  先生特别看重“规范”的民主,“制度化”的民主,也即民主宪政。在信中,先生说这“规范”是五四所确立的,其实是不确的。五四处在礼崩乐坏的阶段,运动中没有人会考虑到给政府修宪,将民主法制化。其时的民主,意谓平等、自治,就像“科学”一样,只是一种精神,观念,不“规范”的运动。正是在这样的民主的感召下,才有了对抗政府的行动,有了平民教育,有了“神圣劳工”的新崇拜,以及嗣后的劳工运动。知识分子以此埋葬了知识分子,这在历史上是很带戏剧性的事。那时候,“立宪政治”是受冲击、受批判的对象。陈独秀就认为,它是19世纪的过时的事物,不但不能保障人民的信仰、集会结社和言论出版“三大自由权”,反而沦为“一班政客先生们争夺政权的武器”。他说:“倘立宪政治之主动地位属于政府而不属于人民,不独宪政乃一纸空文,无永久厉行之保障,且宪法上之自由权利,人民将视为不足轻重之物,而不以生命拥护之,则立宪政治之精神已完全丧失矣。是以立宪政治而不出于多数国民之自觉,多数国民之自动,惟日仰望善良政府,贤人政治,其卑屈陋劣,与奴隶之希冀主恩,小民之希冀圣君贤相施行仁政,无以异也。”“共和宪政,非政府所能赐予,非一党一派人所能主持,更非一二伟人大老所能负之而趋。共和立宪而不出于多数国民之自觉与自动,皆伪共和也,伪立宪也,政治之装饰品也,与欧美各国之共和立宪绝非一物。”所以,他主张以“自由的自治的国民政治”取代立宪政治,实质上要的是先生说的“实质民主”,也即“直接民主”。这样的民主,可否实行另当别论,但至少在五四时期是一种普遍的理念。后来到了抗战期间,陈独秀提出“大众的民主革命”,反对“国社主义”及“格柏乌政治”,与五四时期的民主思想一脉相承,但毕竟未能完全脱离党派政治的理论框架;即便如此,以未脱羁囚的在野之身而言政治,挑战苏联及共产国际霸权,无论如何是可敬佩的。  “好政府主义”者的胡适,受先生推许的地方很不少,大的方面,当是在五四初期狠狠地“破”了一下以后,转到“立”的上面,即帮助国民党政府设计并实行民主宪政,慢慢“改良”。实际的情形如何呢?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十多年后,在抗战时期,才在各种政治力量的促成之下,发起“宪政运动”。主持修宪工作的最高首脑,也即党的最高首脑蒋介石,这是决定一切的。经过几番折腾,各种委员会成立过了,各种会议开过了,却是无疾而终。此间的一些言议,如“结束党治”,“保障人民思想、言论、结社、出版等自由”之类,包括胡适的主张人民参政,规定政府权限等,不能说没有一定价值,就是不能实行。因为这里存在着一个为胡适们一致承认的前提,即一切通过政府。这是一个政治悖论。胡适们徒有拯救“党国”之志,其奈政府专制腐败何。结果意欲“改良”而不能,反倒愈“改”愈“劣”;等到《中华民国宪法》出台,不出三年,这政权就一命呜呼了。  /* 48 */  《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五四、鲁迅与胡适(3)  鲁迅在《天上地下》、《中国人的生命圈》和《文章与题目》等文章中,揭露了国民党反动政府反共卖国的卑劣行径。  也许,鲁迅确如先生所说,重“实质民主”而轻“形式民主”。但是,说到根由,却并非如先生说的那样,是出于对规范的民主缺乏认识。早在留日时代,他就在先生指为不怎么高明的那两篇文章中批判过“国会立宪”之说了,大概这与他自觉为“奴隶”而非“公民”的角色认知有关,也与以“精神界之战士”的使命自期有关,因为他实在不是那类专家型学者或政治智囊人物,根本无须了解那样成“套”的“规范”。此外,这也跟他对政府的构成,也即国家的性质的看法有关。国民党的所谓“国民政府”,根本不是像美国那样的民选政府,而是在“清党”大屠杀之后建立起来的,靠所谓的“党军”和特务政治撑持的,完全剥夺了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利的流氓政府。1927年以后,鲁迅多次论及“流氓”,看来,他是跑到民主的背后窥测和捣乱去了。在中国现代政治辞典中,“流氓政治”与“民主政治”实在是绝好的一副对子。总之,他不会与这样的政府沾边儿,“好政府”也不沾边儿。在一次讲演中,他已经表白得再清楚不过了:“偏见如此,”他说,“所以我从来不肯和政治家去说。”  第五、关于知识分子,专家学者,廷臣及其他  知识分子的分野,分化和转化问题,是一个大问题。先生对鲁迅和胡适的评价,看来主要同这个问题有关。  知识分子的定义如何,真是言人人殊,正因为如此,知识分子作为社会角色的具体规定,通过何种方式在社会上发挥作用,以及作用到底有多大,等等,也都没有划一的看法。我认同的是,所谓知识分子,首先得有相当的专业知识,他立足于自己的专业,关心专业以外的广大社会,并且以自己的理想价值,设法加以干预,批判,改造。一般而言,知识分子是不结盟的,即使参加某一个社团或组织,他也能够以固有的自由的天性,超越本阶级本集团的利益局限。但是,他无论如何不会与权势者合作,而是站在无权者一边,挑战主流社会;因此始终保持独立的身份,在言论方面,也持毫不妥协的姿态,即使在失去自由的情况下,仍然得以曲折的形式,表达个人的基本理念和良知。知识分子操使的是批判性的个人话语,他们主要通过言论而非组织的联络,在社会上构成为一个“压力集团”。在本质上,这是一种无权势者的结合,通过舆论,向权势者“叫板”。所谓知识分子的作用,就显面而言,其一就是舆论压力,以此促使或迫使权势者作出让步和改革。倘使没有舆论;甚至连言论也没有,那么压力将降至零点。但是,仅此还不能说知识分子的职能便被取消了,因为通过零散阅读,他仍然可以在社会上传播思想的星星之火。此外,还存在着一个隐面作用,就是独立人格的,道德的,审美方面的影响。先生似乎太看重知识分子在政治层面的影响,而且主要是通过政府的合法形式发挥的影响,所以会想到拿尼采和杰弗逊作比较;说到鲁迅,贬之以民主宪政的认识问题,“被利用”问题,也都是这样。其实,鲁迅的价值完全落在社会方面,即使当时的中国社会未曾形成一个知识分子集团与之呼应,也仍然无损于他的力量和作用。鲁迅的伟大是本体的伟大。他是东方抵抗知识分子的典型。  与知识分子不同,专家型学者一般执著于他的专业,甚至不问政治。倘若一旦成为官员,进入决策层,那么作为知识分子或学者的角色就要发生根本性蜕变。胡适20年代闹闹别扭,30年代就从边缘进入权力中心,成为廷臣了。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民族问题加剧,这时,中国的知识人、科学家和技术人员便有了一个与国民党政府进行全面合作的契机。1932年国防计划委员会的成立是一个标志,最初班子50人,都是学术界有名望的人物。至1935年,蒋介石的“人才内阁”或“行动内阁”敞开大门,以胡适为首的《独立评论》圈子内的人物纷纷入阁,基本上都做了部长或委员。这是知识分子的胜利呢,还是全面溃败呢?先生举惟一的一个证明“胡适关心的面要比鲁迅为宽”的例子,就是40年代末,胡适出任北大校长时,曾向“当局”提出把一批研究原子物理的年轻科学家聚集到一起,研究原子科学。先生所以称道,并不在自然科学发展本身,而在此举可以增强国力,到底是廷臣的意见。就像先生说的那样,即使中国在这方面的发展“不致落在苏联之后”又如何呢?苏联此后的结果又如何呢?在胡适的思想中,自由主义已然转向,作为廷臣,是不能不让位于国家主义的。就在陈独秀称之为“党权为重国权轻”的时候,胡适哪怕试图加强“国权”,壮大国家的力量,实际上还是稳定了“党权”;因为当时的中国乃是“党国”,这种极权主义政体的性质是不可能自动改变的。  从启蒙知识分子到一般学者再到廷臣,胡适一生的道路,在中国知识分子中间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的。传统士人便一直在廊庙与山林之间兜圈子。请允许在此抄引一段洋鬼子李普曼的话,因为我觉得借此描述胡适一类人物是最恰当不过的,他说:“把追求知识分子与行使政治权力结合在一起是不可能的;那些试图这样做的人,结果不是沦为相当恶劣的政客,就是成为冒牌的学者。”自30年代以后,胡适基本上与独裁专制的政治代表人物为伴,且以“诤臣”自许。这是胡适的喜剧,也是胡适的悲剧。知识分子角色的存在,是以远离权力门槛为前提的。正因为这样,五四的一群——包括当年的胡适在内——才有了一种反叛的精神,自治的精神,破坏偶像,狂飙突进的精神。五四精神的沦亡有种种原因,来自知识分子内部的,则有胡适的背叛。因此,说胡适在五四时期是一个代表人物则可,若以他服务于国民党“一党专政”下的“民主、政治、宪政”建设为五四精神的代表则不可;说胡适一生多少保持了自由主义的一些理念则可,因为他仍然可以借此向蒋家讨价还价,若以此讨价还价为自由主义的轨范则不可;若说可,也无非是中国特色的自由主义罢了。  /* 49 */  《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五四、鲁迅与胡适(4)  第六、关于鲁迅的“被利用”  其实,鲁迅在生前死后都在被利用。至于先生说的“被利用”,乃专指政治人物的利用,实际上,说是“被改造”也许更确当。先生认为,鲁迅被“圣人”化的命运,他本人是脱不掉干系的。信中举了三个理由:一、鲁迅从来未曾以“理论的形式”提出其个人主义的主张。我不知道,个人主义思想的存在本身,是否可以为鲁迅开脱一点责任,还是非带上“理论的形式”不可?鲁迅首先是一个文学家,他的话语形态自是不同于逻辑学者的,先生这里未免强人所难。二、“相信苏联”。鲁迅对苏联的态度,与他对“奴隶”在新政权的地位及相关的状况的评估有关。的确,终其一生,鲁迅对苏联的态度没有根本的改变,这里有多个方面的原因,比如信息的封闭,从北洋军阀政府到南京政府的反宣传等等;但是,毋庸讳言,鲁迅轻视“形式民主”,不免要给他的思考留下某些“空洞”,对首创“一党专政”政体的苏联缺少必要的警觉,或者造成觉悟的延缓,都未尝不是一个原因。但是,他对苏联的许多做法是仍然持有保留态度的。即使如此,无非说明他实在并非那类无过的“圣人”而已,那么“被封为圣人”者与非圣人之间有什么关系呢?三、先生指鲁迅“在和郭沫若、周扬到杨邨人这样一些人战斗的时候,自认为是同导师们的思想是一致的”,这“自以为”不知根据何在?我对鲁迅知之不多,只知道他从来是反对“鸟导师”的。  第七、鲁迅与胡适的留学背景  先生为了说明胡适与鲁迅的高下,有一段说到两人的留学背景。不同国家的文化背景,在留学生那里产生不同的影响,这是一个事实。至于影响的正反深浅,关系到综合的因素,往往因人而异。先生在信中说:因为明治维新后的日本在“民主制度”方面极不成熟,所以鲁迅在那里接受的现代化思想“天然是有残缺的”;至于胡适,因为有幸留学在美国,而美国又是“天生的现代国家”,因此他“天然地站在历史的制高点上”。把一个国家的文化形态完善程度对应于留学生的思想状况未免太简单化,倘如此,对于土生土长的本国人来说,则大可以无视其他条件,直接由所在的国家、种族来判定优劣了。  八、鲁迅有过“超越五四”的说法吗?  鲁迅在这封复胡适的信中,对胡适企图在《新青年》上发表“不谈政治”的宣言,进行了坚决的抵制。  先生说:“鲁迅的悲剧,其实也就是超越五四的悲剧。”但先生并未引鲁迅片言只字,只引了瞿秋白的话;因为鲁迅有过“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一联赠瞿秋白,所以在先生那里,瞿秋白的账也便成了鲁迅的账。这种逻辑推理,有点近乎“株连”。鲁迅一直慨叹“五四失精神”,可以说,他本人便是五四精神的招魂者。至于“超越”之说,于他不但未曾有过,而且简直讨厌;批评创造派的要点,便是反对“超时代”。  第九、关于鲁迅被“误导”和被鲁迅“误导”  先生引了某“研究者”的话说:“可以证实的是鲁迅后来似乎接受了组织的领导。”说到“组织”,有点语焉不详,如果指的是一般社团,鲁迅30年代就在左联的组织里。左联多有共产青年,也有党组的,鲁迅所以加入,与当时共产青年被屠杀,被缉捕,不能见容于专制政府有关,自然也与他的信仰有关。但是应当看到,这是有条件的,是一种自由选择,虽然受“导”,在他本人却是一点也不迷“误”。他的清醒,透彻,只要参阅左联成立的当月(1930年3月)27日致章廷谦信即可。冯雪峰,瞿秋白,确乎是鲁迅的朋友,受到他们的一些观点的影响是可能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以鲁迅的多疑和固执,要他改变自己不是一件轻易的事。事实上,他与瞿秋白、冯雪峰在许多相同的问题上,比如翻译,比如大众化,比如知识分子问题,比如统一战线,看法并不一致;而且只要一比较,总是鲁迅显得锋利,稳健,而且深刻得多。  鲁迅对“组织”这东西是一直存在戒心的,且看他对许广平信中询之以是否加入“团体”问题的答复:“这种团体,一定有范围,尚服从公决的。所以只要自己决定,如要思想自由,特立独行便不相宜。”他后来所以加入一些团体,如左联,又如中国自由大同盟,中国民权保障同盟,要而言之,都是为了与政府对抗的缘故,目的借个人以壮大社会反抗的力量。这类团体在构成方面并不严密,因此,他的加入是以不致损害个人的自由意志为前提的。如果个人与团体之间发生冲突,他或许有“顾全大局”而隐忍的时候,如他在信中曾经说到过的,如受伤的野兽一样,钻入林莽间舐干伤口的血迹,不让人知道;但这也是有限度的,一旦超出自设的限度,就要公开反抗了。这反抗,正是他在组织里保持的个人自由。左联的情况就是这样。他不能让个人屈从于所谓的“组织”,或什么“元帅”之类,且看他最后的反抗——答徐懋庸的万言长文是最有代表性的反抗文本——是多么勇猛,庄严,富于道义的力量!  至于说到鲁迅“误导”别人,包括先生,大约这要同“接受主体”有关的罢。至少我相信,鲁迅不同于别的“教唆犯”,他没有说要别人相信他,相反倒是要别人不相信他,他说他没有那样给别人指明出路的本领,连对诚恳请教他的学生也如此;此外,他把他的东西写出,就像他打的比方那样,“所有的无非几个小钉,几个瓦碟”,一并摆在地摊上,任人挑拣。而先生以为合用,何以不挑这个而偏拣那个呢?  历史怎样演变可以存而不论,不过,倘使先生当年确是出于鲁迅的引导,才奋起同一个独裁专制的政府做斗争的话,我至今仍然得说,这“导”并不见得便“误”,无论对鲁迅,对先生,都很可以引为光荣的。  第十、最后,说说破与立  /* 50 */  《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五四、鲁迅与胡适(5)  先生说“启蒙应当有破与立两方面的意义”,这是的确的。对于破与立,行文间虽然未曾作优劣之分,但毕竟倾向于以“立”为上。在比较鲁迅不如胡适时,先生指鲁迅主要是“破”的,而胡适则主要转到“立”的上面去便是。学界大抵也持类似的看法。其实,破与立其来有自,所司不同,彼此亦往往交互为用,不可取代。作为一种象征性符号,破与立可以作许多引申,例如:知识分子就是破的,学者和廷臣是立的。知识分子同学者廷臣一样使用共同的专业知识资源,但是通过批判,却能以社会问题激活既有的专业知识;学者和廷臣惟在积累,学者积累学问,廷臣则积累权力化的操作技术。扩而言之,社会运动也是破的,五四运动就是最大的破,而宪政建设一类则可以说是立的了。但是,社会运动——自然不同于蒋介石以“党国”名义制造的“新生活运动”之类的政治运动和文化运动——的能量是不容低估的。先生屡次申言继承“五四精神”,应当被认为是对五四作为社会批判运动的作用所做的高度估量;如果舍弃了批判,舍弃了破,在禁锢严密的传统文化面前,陌生的西方现代观念将无隙可乘,那么所谓的“五四精神”剩下的会是一些什么呢?在一定的历史场合,破比立甚至显得更为重要。  说到鲁迅的“立”,先生指为“因为创造社的攻击而学得的新思潮,又因为冯雪峰与瞿秋白的介绍而向往的新世界。”但不知先生之“新”何谓?鲁迅留学时介绍19世纪后叶的“新神思宗”算不算“新思潮”,其自立的“人国”算不算“新世界”?如果“新”乃指共产主义,在中国,也非鲁迅首“立”;但于接触和阅读,则要比创造社辈早得多。他确曾说过感谢创造社“挤”了他看了“几种科学底文艺论”,仅此而已;也确曾说过“相信惟新兴的无产者才有将来”,这也是他一贯的与“有产者”相对立的平民意识的表现,并非宗共产主义的宣言。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思想资源,正如其他主义一样,无疑丰富了鲁迅,却未曾改变鲁迅。他有他的思想。既能容纳新潮,又能抗拒时流,此之谓真正的独立的思想者。  退一万步说,即使鲁迅毫无其他的“建设性”可言,没有立,只有破,我们就能小觑这样一个中国社会的清道夫吗?在一个充斥着官僚学者聪明人奴才和大量看客的中庸而且苟且的“老大帝国”里,鲁迅的存在本身,就是最大的立。  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讨论,大的方面是朝野之分,国家集团与个人之分。如果连根本性的问题,譬如像“革命”,“斗争”,“主人”与“公仆”,“奴隶”与“奴才”,“乱”与“叛”,“流氓”与“战士”,“自由主义”与“好政府主义”,“权威主义”,“宪政主义”与“动物主义”等一些语词,到底是什么含义还未及弄清楚,虽然给中学生编了“公民教科书”,也怕难免“误导”。至此,忽然想起鲁迅写的一首打油诗《公民科歌》,说的是周实先生老乡的事,不觉哑然失笑。实在扯远了,就此打住。  即请  夏安  林贤治〖〗  5月20日,深夜里  /* 51 */  《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鲁迅三论(1)  论鲁迅与狼族有关  如果说鲁迅是狼,或者说他的身上有狼性,都会教人觉得怪异的。然而,实际的情形确乎如此。他是好斗的,在一个为儒教所浸淫的几千年的“礼义之邦”里,便不能不成为异类。最早把鲁迅与狼族联系到一起的是瞿秋白。他在《〈鲁迅杂感选集〉序言》中有一个经典性的说法,就是:“鲁迅是莱谟斯,是野兽的奶汁所喂养大的”;“从他自己的道路,回到了狼的怀抱。”据罗马神话,莱谟斯和罗谟鲁斯兄弟二人,出生之后被遗弃在荒郊,吃母狼的奶长大。后来,大哥罗谟鲁斯创造了罗马城,趁着大雷雨升为天神;而莱谟斯是藐视庄严的罗马城的,他永远不能忘记自己的乳母,所以终于回到故乡的荒野。这是两条不同的道路。在这里,惟有在这里,莱谟斯“找着了群众的野兽性,找着了扫除奴才式的家畜性的铁扫帚,找着了真实的光明的建筑”。  鲁迅最大的幸运,是因为他过早地承担了不幸。在少年时候,由于祖父的下狱和父亲的病故,他沦为“乞食者”,为世人所遗弃。这段“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人生转折于鲁迅个人来说,实在太重要了。由此,他获得了旷野,获得了野性,获得了永久的精神家园;由此,他怀疑一切,惟执著于生命中的信念和生活中的真理;由此,他开始进入搏噬般的韧的战斗。  首先是旷野意识。中国知识分子群体的形成,是相当晚近的事情,即使他们为现代的知识和观念装备起来之后,仍然拖着祖先士阶级的尾巴。在传统士人中,是只有山林意识而没有旷野意识的。山林是宁静的,隐逸的,超社会的,其最后的道路是通往宫廷的。被尊为“中国自由主义之父”的胡适,不就是一个廷臣吗?旷野意识也不同于西方的广场意识。广场是现代民主社会的产物,是人人得以表达个人意志的所在,是人们进行平等对话和自由交往的空间。在中国,从满清的君主专政到国民党的一党专政,既没有公共空间也没有私人空间,只有一间充满呛人的血腥气味的黑暗的“铁屋子”。可以说,“旷野”是鲁迅所发现的,或者说是他所开拓的。他必须在禁锢中获得属于自己的空间。还在本世纪初,他便呼吁建立“尊个性而张精神”的“人国”,那是一片“自由之区,神之绿野,不被压制之地”。事实上如何呢?他发现,“中国人当是食人民族”,而且这种关系甚大的发现,竟知者寥寥。著名的《狂人日记》,就是对中国吃人社会的深刻描绘。其中,吃与被吃,都是在一个大家互相联络的“罗网”中进行。这样的“罗网”无边地扩展,于是,我们从《阿Q正传》的末尾看到了“连成一气”的“眼睛们”;从《示众》中看到了无数看客的蠢动的头脸;从《复仇》中看到广漠的旷野,从四面奔来的赏鉴杀戮的路人,围绕着十字架的可悲悯可咒诅的敌意;从《颓败线的颤动》中,一再看到无边的荒野,还有暴风雨中的荒海的波涛。直到临终前,鲁迅在一次大病初愈后写成《“这也是生活”……》,我们仍然可以从中读到这样的句子:“外面的进行着的夜,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这是十分感人的。忘却一己的病弱之躯,依然怀想着“无穷”与“无数”——正是狼式的广大,一种犷悍中的温柔。  鲁迅对人类社会的关怀,大体倾注于底层,也称“地底下”。这个半人半狼式人物,充满无限的同情,抚慰般描述众多的幼小者,弱势者,被压迫者和被损害者。但是,如果仅仅止于现实的复制,他与一般的现实主义者将没有什么区别。其实,现代主义作家也多是仰赖现存世界的。就说卡夫卡,当他说“一切障碍都在粉碎我”的时候,眼前的现实是不可抗的。如果说现实是可怕的,难以改变的,那么,这与现实的是合理的这样的结论有什么两样呢?一个胆怯的小公务员作家与一个傲慢的宫廷哲学家,竟然走到一起来了。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不幸”和“不争”是现实,然而鲁迅悲悯而且愤怒了。只要面对现实,他就露出了狼的本相。他不但要暴露现实,而且要改造这现实,用他的话来说,即是“战取光明”。“战”是“韧战”,一面搏击巨兽,一面自啮其身,如此构成了鲁迅的狼化过程。他瞻望未来,却不曾耽于未来。做梦是好的,梦梦则是空想主义者了。当然,空想主义者不见得比现实主义者渺小,空想毕竟多少带有否定现实的性质。但当空想主义者一旦找到实践的道路,便成了我们所惯称的理想主义者。在理想主义者的头顶,是始终有着希望之光的照耀的。然而鲁迅是绝望的,他把所有通往希望的出口都堵死了,而在黑暗中作着绝望的反抗。因此,比起别的战士来,他总是显得更为勇猛而悲壮。  小说《长明灯》描写一个疯子,眼睛“含着悲愤疑惧的神情”,始终不屈服地坚持着高叫:“我放火!”有趣的是,鲁迅是曾经以“放火者”自居的。那疯子,“一只手扳着木栅,一只手撕着木皮,其间有两只眼睛闪闪地发亮”——而这,不正是一幅狼的肖像吗?  鲁迅要喊醒铁屋子里熟睡的人们,要教会人们反抗奴隶的命运,必然为权力者所不容,首先则为权门所豢养,为正统意识形态所庇护和纵容的知识者群所不容。其实,这也是一群狼,是专门捕食弱小者的;所以,瞿秋白称鲁迅是宗法社会和绅士阶级的“逆子贰臣”。总之,他是叛逆的狼,是孤狼。包围他的知识者群在主子面前是驯良的走狗,是叭儿,但是对付知识界的异类则是异常凶险,虽然样子可以装得十分庄严,公正,平和,“费厄泼赖”。在鲁迅的反抗文本中,除了权势者的无知与专横以外,我们还看到,适合于“特别国情”的“特殊知识阶级”,“假知识阶级”,是如何袒护枪杀群众和学生的政府,如何维护太平秩序,如何制造偶像,如何散布流言,如何“吃教”,如何撒娇讨好,如何禁锢书报,如何以“实际解决”相威吓,如何讴歌“东方文明”,醉心于“骸骨的迷恋”,等等。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结束,鲁迅目睹了知识界的升降浮沉,体验了对一代启蒙知识分子的期待的幻灭,于是,不得不坚决地反戈相向;不管论敌——躲在权力背后的各式“学者”,“文人”,“文痞”,“文探”——如何谣诼诅咒,他也一个都不宽恕。他有一篇文章的题目是:《我还不能带住》,明显地咬住不放。这是典型的狼的风格。  /* 52 */  《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鲁迅三论(2)  鲁迅告诉萧军和萧红,要保留身上的“野气”。这个老奴隶,总是向青年奴隶灌输狼性,兽性,野性,而非家畜性,奴性。在中国,再没有第二个人像他这样对奴性——奴才性和奴隶性——施行如此猛烈的攻击的了。奴性是中国统治者几千年来文治武功的积累,是所谓“国民性”的致命的根本,正是它倒过来加固了封建宗法社会的根基,因此,他这个“轨道破坏者”才不惜以毁灭自己为代价去毁坏它。他曾经说过,在他的思想里面,有着两种主义——人道主义和个人主义——互相消长。这种个人性,对他来说,其实是一种狼性,也即斗争性,复仇性。在斗争中,无须遵从别的什么命令,圣旨或指挥刀,完全的“自己裁判,自己执行”。为什么不说“爱”呢?为什么不说“和平”呢?在虎狼成群的时代,爱与和平,往往成为奢侈品和麻醉品,成为卑怯的托词。他认为,对手如羊时当然可以如羊,但是,如果对手如凶兽时就必须如凶兽。让别的知识者去做他们愿意做的山羊或者胡羊去吧,他则必须做狼!  像这样一匹单身鏖战的孤狼,怎么能不受伤呢?但见他流亡,生病,果然提前死亡!青年时在异域,他长嗥道:“今索诸中国,为精神界之战士者安在?有作至诚之声,致吾人于善美刚健者乎?有作温煦之声,援吾人出于荒寒者乎?”30年后,他呻吟般地说:“敌人不足惧,最令人寒心而且灰心的,是友军中的从背后来的暗箭;受伤之后,同一营垒中的快意的笑脸。因此,倘受了伤,就得躲入深林,自己舐干,扎好,给谁也不知道。我以为这境遇,是可怕的。”在小说《孤独者》的结末,他写了一匹幻觉中的狼,从沉重中挣扎而出的狼,分明受伤的狼,“当深夜在旷野中嗥叫,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  即使是这受伤的声音,穿过大半个世纪而达于今天,仍然如此撄人心,让人产生奋起搏斗的欲望——大约这就是鲁迅的力量所在罢。  论鲁迅什么也不是  毛泽东在文革期间给江青的信中说,鲁迅与他的心是相通的。对此,恐怕很难置评,因为鲁迅本人便多次慨叹过,说是人与人的灵魂不能相通。在政治家与文艺家之间,他还有过一个著名的讲演,说是两者处在“歧途”之中,不但不能划一,反而时时“冲突”。在讲演里,政治家和文艺家的称谓都是不带前缀的,好像使用的方法并不是“阶级论”,而是“文化论”。但是,无论如何,毛泽东给予鲁迅的评价是很高的。他在《新民主主义论》中,用三个“家”——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来概括鲁迅,也都不失为精确。然而,长期以来,三个家的内容被掏空了,按时髦的说法,全被“解构”掉了。  先说思想家。在国民党时期,“一个政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极权之下,一个异端思想家,还有置喙的余地吗?乃至20世纪50至60年代,被称为“左”的思想路线开始肆虐,文化大革命时达于“顶峰”,几亿人民使用一个战无不胜的大脑,根本用不上别的什么思想。的确,鲁迅的名字在当时被抬到跟江青一样高——都被称为“旗手”——的位置;但是,这里与其说是利用,毋宁说是歪曲、阉割和毁灭。作为一个思想家的思想,始终未曾获得其独立的地位;一样是毛,被附在某一张皮上。知识界,更确切地说是学院派,又将如何看待这位“思想家”的呢?他们认为,他并没有建立起自己的思想体系,没有体系的思想当然谈不上什么“思想成就”,结果仍然是毛,这回竟连皮也没有,飘飘荡荡,恍兮惚兮,实在可以归于虚无的。  再说革命家。什么叫“革命”?最高指示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革命是造反,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鲁迅也曾有过类似的关于革命有血,有污秽的说法,但是,他又说过这样的话:“至今为止的统治阶级的革命,不过是争夺一把旧椅子。去推的时候,好像这椅子很可恨,一夺到手,就又觉得是宝贝了,而同时也自觉了自己正和这‘旧的’一气。”  与仙台医学专门学校同学合影。(1904年摄于日本仙台左起第一人为鲁迅)  关于无产阶级革命,他分明表达了“革命是并非教人死,而是教人活的”这样的思想;那类“好似革命一到,一切非革命者就都得死”的“革命者”,是他所憎恶的。结果,他遭到了一批“革命文学家”的围攻,后来还得挨“元帅”的“鞭子”和“军棍”。这样说来,他的革命性也就变得很可疑。事实上,他思想中的“人道主义”和“个人主义”,便长期被当作“资产阶级货色”,而为“革命”所拒绝。到了20世纪90年代,连革命本身也遭到我们尊贵的学者的唾弃了,堂而皇哉地宣布说是要“告别”了,那么,他这个“革命家”还将剩下些什么呢?  从日本回国后。(1909年摄于杭州)  至于“文学家”,怕也得打大大的折扣。说是“学者”罢,编辑校勘一些古籍,顶多是拾荒一类工作;而算得上“学术著作”的,只有一部《中国小说史略》。然而,据留洋回来的陈源教授说,这书还是“剽窃”日本人盐谷温的。关于创作,他不过写过薄薄的三个短篇小说集,加起来还不如一个长篇的规模;而且,其中一个亦古亦今,不伦不类,颇有违于小说的“文体规范”。终其一生,非但没能写出长篇,后来竟连短篇也产生不出来了。只有杂感,除了杂感还是杂感。早在30年代,即有人讥之为“杂感家”——那意思,当然是指杂文写作算不得创作。在讥评家的嚷嚷中,就有施蛰存;他在《伏尔泰》一文中说,鲁迅的杂文是“有宣传作用而缺少文艺价值的东西”。几十年后,海外学者夏志清在其撰写的文学史中,对鲁迅小说的估价是明显偏低的,更不必说杂文,其中说:“杂文的写作更成了他专心一意的工作,以此来代替他创作力的衰竭。”对于夏志清,我国学界发表了不少为之鼓吹,甚至近于膜拜的文字,那么这些评判,庶几可以看作对鲁迅的“定评”了。  巍巍鲁迅,于是乎变得什么也不是。  /* 53 */  《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鲁迅三论(3)  好在从弃医从文的时候起,鲁迅就并不想做什么“家”。虽然以文艺改造国民性的志愿不可谓不宏大,但毕竟不是那种“经国之大业”;惟是一项精神使命,且由个体生命独立承担。嗣后,新文化运动勃兴,他坚持提倡“思想革命”,其实无非延续从前的“精神界之战士”的旧梦。当写作成为专业以后,他依然不改“业余者”的身份,而以社会为念;文学于他并非一门技艺,而是批判的武器,说是反抗的武器也许更确切些。鲁迅是一个本质主义者。由于看重的是战斗,所以会谢绝为今日中国作家所艳羡的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谢绝为自己作传;所以会无情地亵渎“导师”,抨击“学者”,嘲笑“作家”的头衔,而乐于在沙漠中叫啸奔走;所以会低首战士,而一再加以礼赞。在《这样的战士》中,他写道:“他毫无乞灵于牛皮和废铁的甲胄;他只有自己,但拿着蛮人所用的,脱手一掷的投枪。”何谓战士?战士是战斗的一分子,是最基本的,原子般无从分解的。鲁迅主张“散兵战”,这样的战士则是没有组织,没有番号的,战阵中只有敌人和他自己。除了倾听内心的声音,他无须等候将令;除了捐付自身的骨头,热血与精神,他无须期待友军。他没有友军,只有自己,除了武器一无所有。  这样的战士实在难以命名。以传统的眼光看,鲁迅什么也不是,而他也确乎不需要自己是什么。他只知道“否”,不知道“是”。他把既定的世界视为无物,他在“无物之阵”中战斗,老衰,寿终,以致终于连战士也不是。什么也不是,这种边缘位置和非常形态,正好显示了作为战士者的战斗的彻底性,独立性与独创性。  每一个思想战士,都赋予自己以具体的战斗需求和特殊的战斗方式。18世纪法国启蒙主义者纷纷撰写哲理小说,着重的是理性的普及形式。其实,对于“思想”这种东西,最合适的语言载体应当是简约的,灵便的,易于出击的。从克尔凯郭尔到尼采,这些反体系哲学的战士,其主要的文体形式都是短篇的,断片的。其实,蒙田是,帕斯卡是,撰写“条目政论”的百科全书派也是。本雅明坦言,他所追求的最好的形式是断片式的。鲁迅的写作,所以由小说而杂文,乃是从斗争情势的需要出发而作的选择。在别的意义上,或也可以视作自由战士生命形式的一种外铄的结果的罢。总之,杂文是属于战士的。鲁迅熔铸中西,戛戛独造,把它的功能发挥到了最大的限度:写人,状物,记事,释愤抒情,固无不可;而尤长于论辩,腾挪变化,精光四射,寸铁杀人。他曾经作文为杂文辩护,但所辩护的也并非文体本身,而是战斗性,是寄寓其中的一种“杂文精神”。  今天,据说鲁迅已经变做了一块“反动”的“老石头”。鲁迅,战士而已。如果一定得以石头为喻,那么,除了妨碍权势者及其吧儿,怎么可能对求自由的人们构成威胁呢?其实鲁迅什么也不是,他所以终于做被文人看得可恶的文章,用他自己的话说,惟是不能已于言罢了。也就是说,他和他的文字的存在,说到底只是一种声音。而这声音,恰恰是反霸权话语的,是奴隶的反抗之声,自由之声。  在“无声的中国”,有谁否认得了,这是稀有的声音,惟一的声音?!  论鲁迅越少越好  王蒙五年前在一篇题作《人文精神问题偶感》的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我们的作家都像鲁迅一样就太好了吗?完全不见得。文坛上有一个鲁迅,那是非常伟大的事,如果有五十个鲁迅呢?我的天!”在知识界,算是第一次提出一个鲁迅的多少以及与此相关的利弊问题。  此论一出,舆论小哗。不过,仔细寻思起来,也不能说王蒙说得没有道理。至少,鲁迅本人就说过希望自己的作品“速朽”的话。他还说道:“我有时决不想在言论界求得胜利,因为我的言论有时是枭鸣,报告着大不吉利事,我的言中,是大家会有不幸的。”存在决定意识。文艺是植根于社会的。设若“大不吉利”的报告一多,说是地塌天倾,大家岂不乱作一团?不问而知,像这样的言论当然越少越好,最好少到没有,但闻韶箾悠扬,凤凰翔舞,海晏河清,天下太平。俟时,我们全体都可以拥有像王蒙那样的精神面貌:安详,轻松,潇洒,快乐主义——岂不妙哉!  然而毕竟有一个鲁迅,真叫“死人拖住活人”!这就给我们出了一道难题:既然死去60年以后还能被人称作“非常伟大”,而这样伟大的人物又得控制产生,那么,他的存在到底意义何在?  说到鲁迅,应当是公认的直面人生,暴露黑暗的代表性作家了。对于我们,他所以变得特别宝贵,就因为他一生以不退役的战士要求自己,严肃、紧张、顽强地进行着他的工作。他说:“好的文艺作品,向来多是不受别人命令,不顾利害,自然而然地从心中流露的东西。”但是,中国几千年只有“瞒和骗”的文艺,也如他所说:“《颂》诗早已拍马,《春秋》已经隐瞒,战国时谈士蜂起,不是危言耸听,就是以美词动听,于是夸大,装腔,撒谎,层出不穷。现在的文人虽然改著了洋服而骨髓里却还埋着老祖宗,所以必须取消或折扣,这才显出几分真实。”能够像鲁迅一样,“真诚地,深入地,大胆地看取人生并且写出他的血肉来”,还能说不伟大吗?至于有人认为,社会上“大不吉利”的事一多,反映到文艺中来,鲁迅式的人物也就随之产生或竟多将起来了——其实这是想当然耳。君不见,在那黑暗而漫长的年代里,就只出了一个鲁迅!文化大革命闹了十年,朝野都说是民族的大悲剧,不是竟连一个鲁迅也没有吗!  自然,也不见得鲁迅少了,“大不吉利”的事就必然跟着减少。要鲁迅或鲁迅式的讽刺家不存在,便须改革社会。这样就又回到由王蒙引出的问题里来:当革命已在进行,社会已在改变,或者被我们看得光明极了,这时,鲁迅的存在还有意义吗?  有关歌颂和暴露问题,早在50年前,或者更早的时候就已经在文艺界被提了出来,所以也就有了结束“鲁迅的杂文时代”的号召。文革完结以后,所谓“歌德”与“缺德”,还有“新基调杂文”之说,其实也都是旧日的余波。问题是鲁迅这个顽固的老头子,  为英文译本《阿Q正传》所摄。(1925年7月4日摄于北京)  /* 54 */  《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鲁迅三论(4)  并不像有一种意见认为的那样,只是讽刺敌人,并不讽刺人民的;在光明所到之处,在革命营垒内部,仍然执著于批判,闪耀着天才的讽刺的锋芒。对于辛亥革命,他早就感觉到而且说出了:这是一场“换汤不换药”的革命。说到阿Q可否会做“革命党”的问题,他的回答是肯定的,并由此透露了对革命的一种较悲观的看法:“民国元年已经过去,无可追踪了,但此后倘再有改革,我相信还会有阿Q似的革命党出现。我也很愿意如人们所说,我只写出了现在以前的或一时期,但我还恐怕我所看见的并非现代的前身,而是其后,或者竟是二三十年之后。”在20年代国共合作时期,广州成了国民革命的策源地。在这里,当国民军攻克沪宁,人们为传来的胜利消息而欢欣鼓舞时,他大泼冷水,说是“庆祝和革命没有什么相干,至多不过是一种点缀。庆祝,讴歌,陶醉着革命的人们多,好自然是好的,但有时也会使革命精神转成浮滑。”“坚苦的进击者向前进行,遗下广大的已经革命的地方,使我们可以放心歌呼,也显出革命者的色彩,其实是和革命毫不相干。这样的人们一多,革命的精神反而会从浮滑,稀薄,以至于消亡,再下去是复旧。”真是深刻极了。但是,这同高尔基在十月革命过后对布尔什维克和苏维埃政府所做的批判,不是一样的“不合时宜”吗?后来,他成了“左联”的盟员,对党团书记周扬等大为不满,以至于最后公开决裂。在著名的长文《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中,他指周扬们“左得可怕”,“抓到一面旗帜,就自以为出人头地,摆出奴隶总管的架子,以鸣鞭为惟一的业绩”等等,决然道:“首先应该扫荡的,倒是拉大旗作为虎皮,包着自己,去吓呼别人;小不如意,就倚势(!)定人罪名,而且重得可怕的横暴者。”要是时间换成了几十年后的文革,这些论调,还不算是“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吗?不过那时,连周扬本人,同确曾以“反党”、“反革命”的罪名被他打下去的胡风、丁玲、冯雪峰等人一样,也已经被打倒了。  对于自诩为“革命文学家”者流,鲁迅的批评是:“往往特别畏惧黑暗,掩藏黑暗”,“不敢正视社会现象,变成婆婆妈妈,欢迎喜鹊,憎厌枭鸣,只检一点吉祥之兆来陶醉自己,于是就算超出了时代。”他指出,“仅大叫未来的光明,其实是欺骗怠慢的自己和怠慢的听众的。”可见无论对于光明或黑暗,敌人或自己,鲁迅都一样持批判的态度的。就像他曾经说的那样,意在揭示病根,引起疗救的注意。批判,即如针砭和解剖,可有谁愿意接受这一份疼痛?  的确,“疼痛是无人想要的礼物”,正如一位美国医生布兰德所说。但是,凭着长达50年的从医实践,尤其是同麻木的麻风病人打交道的经验,布兰德确信疼痛对人类的健康起着关键的作用。在他所著的《疼痛》一书中,便不惜篇幅赞誉疼痛。他说:“不管怎样,人类有疼痛这一卓越特权,人类的意识在经历疼痛之后很长时间里仍能萦绕心头。但是,人类意识也能改变疼痛的真正情景。我们能够与之相处,甚至能控制它。”又说,“我认为疼痛不是侵略性的敌人,而是一种忠诚的信息,这种信息通过我自己的身体来警示我一些危险。”因此,他建议:“倾听你的疼痛。”恰恰鲁迅也用过这样一个容易为人所忽略的概念:“痛觉”。  为了消灭痛苦,让我们疼痛吧!让我们热爱给予我们疼痛的人!何况,鲁迅所给予我们的,还不仅仅是疼痛!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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