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凶猛》全集作者:轩辕鸿鸣第一章泪奔的青春公元363年4月16日,那天没有战争,没有名人死去,有一个孩子钻出子宫,面向世界大声啼哭。没有人知道他的一生将会怎样,但传说中,他是天上的战神。(注:采用公元纪年,是因为那是个皇帝批发兼零售的年代,当时神州大地上光提得上号的国家就有五个(东晋、前燕、前秦、前凉、代),年号有七个(隆和二年、兴宁元年、建熙四年、甘露五年、太始九年、太清元年、建国二十六年),在同一年有的皇帝死了,有的皇帝继位,因此年号多了。)说刘裕是裸奋哥,也不完全准确,因为他有个很牛的祖宗,楚元王刘交,刘交有个更牛的大哥——汉高祖刘邦(《宋书·武帝纪》),这是按照地球任意两个人都可以通过六个人产生关联所进行的推理,不管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不过刘裕似乎并不太感冒他那位斩蛇起义的祖宗。以至于年号也不会照搬。和所有伟大的帝王一样,后来的史书上都会有一些极端天气记载。比如刮风啊,下暴雨啊,冒香气啊,天上星星闪啊,到处放白光啊,反正就是要告诉你,这个人和别人不一样。刘裕先生也不例外,据说,这夜的产房通宵被神光所罩,满堂红亮,还有甘露降在了刘家祖坟的树上,即“神光照室尽明,是夕甘露降于墓树”(《南史·宋本纪》)。但他的父亲京口(今江苏镇江)丹徒功曹(县长秘书,科级干部,在当时=刚刚能解决温饱问题)刘翘却很不爽,因为儿子刚来,就把老伴克死了。没了女人,不是问题,问题是没奶。家里穷,更买不起牛奶、羊奶,刘翘越想越郁闷,再加上儿子克死老母,大大的不吉,生活的压力和封建迷信的毒害,让情绪无处发泄的刘翘举起孩子就要做出一些极端不和谐的动作……这时候,一个英雄母亲出现了,刘裕的姨妈,把自己刚一岁的儿子刘怀敬的奶给断了,用自己甘甜的乳汁哺育了这位未来的英雄,并且把他带回赵家抚养。也许通往成功的道路总是铺满荆棘,我们可爱的裸奋哥同志(本义,拒绝引申)一出生便经历了生与死的考验,这也让他的内心产生了一种因子:谁爱我,我就爱谁。当然,这句话还有另外一个意思,谁恨我,我就恨谁。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刘裕后来变成成功人士,进入上流社会,对当年没奶吃的兄弟十分照顾,先让他当了会稽太守之职(就是绍兴市长),之后又升任尚书(国务院某部委的部长)。可他这位兄弟脑子有点问题(估计是没奶吃把脑子饿坏了),能力低下,民主选举通不过,但是真名士自风流。刘裕毫不避讳自己的任人唯亲,是姨妈辛苦拉扯我长大,做人要知恩图报,不能忘本,提拔个智力低下的亲戚怎么了,谁要是再反对,我就让死去的姨妈把他带走(见《南史·列传七》)。当年的姨妈要是能听见这句话,在另外一个世界,也会很欣慰了吧。那个时代,小名特别喜欢用个“奴”字,排行最末的,就取名小奴(王荟);希望强壮的,就取名豹奴(桓嗣);出生齐地的,就取名齐奴(石崇);崇道信佛的,就取名僧奴(孙腾);个性强势的,就取名棘奴(冉闵);推崇华夏的,就取名黄奴(陈叔宝),等等。而刘裕因为寄养在姨娘家,所以取了个名字叫“寄奴”,就是这个“寄奴”,让人想起了亲情缺失,让人体味到生活的艰辛磨难。但刘裕用他自己的行动告诉别人,虽然命运负责洗牌,但玩牌的始终是自己,无论你抓着怎样一副烂牌,只要秉承“钢七连”的宗旨“不抛弃,不放弃”,最终也能让一个悲催的名字响彻华夏五千年的天空。来吧,刘寄奴,既然每个人的起点和终点都是一样的,就让这个过程无限精彩吧!老娘死了,生活还得照旧,于是老爸刘翘按捺不住空房的寂寞,又娶了个过气县令的女儿萧文寿,县令之所以肯把女儿下嫁,原因很简单,门当户对,都是穷人,再加上女儿实在老大不小了(22岁,在当时属于资深剩女)。客观地说,小刘裕的女人缘还是不错的,不管是姨妈还是后妈,都对他不错,很不错,后妈很快便鼓捣老公把刘裕接回来。一家人其乐融融,并且还恩赐给了刘寄奴两个弟弟,老二刘道怜(凡人)、老三刘道规(猛人),补充一句。刘裕原名刘道成,改名原因不详,可能这个裕字有发达顺利的意思,考虑到当时改名手续异常简单,可能和现在选车牌喜欢用“8”一样,冥冥中寄托着一种期望或心理暗示吧。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基层公务员刘翘同志在娶了两个老婆生了三个儿子,经历了生得起、养不起的尴尬之后,终于在生活的重压下撒手人间。因为贫穷,买不起棺材,只能找个山上土堆埋了了事,“贫约过甚,葬礼多阙”。后来刘裕当了皇帝,便有马屁精们来到埋葬刘翘同志的丹徒县候山,精辟地赞叹到:这真是个有天子之气的风水宝地啊!由结果推原因,浅薄!由屁股推祖宗,无耻!这是一个平凡到平庸的人,他对历史最大的贡献大概就是没有摔死那个未来气吞万里的皇帝吧。老爸死了,长兄为父,年幼的刘裕早早地体味到了生存的艰辛,就像一个作家所说:生活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而是上帝交给你的事实。为了有口饭吃,为了生存,为了孝顺后妈,照顾两个年幼的弟弟,刘裕的童年做过多种职业,种过地,砍过柴,打过鱼,卖过鞋,还兼职为祖国的医学事业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一次山中砍柴,刘裕无意中发现了一种能够医治刀伤的草药(估计砍柴不留神把自己砍了,就像吃饭不小心咬了舌头,属于误伤),后来行军打仗还经常用这种草药救治受伤的战士,战士们因此亲切地把这种草药叫做“刘寄奴草”,这种草药还被大医学家李时珍收录在《本草纲目·草部》中,以皇帝小名命名中草药,也算蝎子——独一份了。可不管做什么,都是孔夫子搬家——尽是输(书),累没少受,钱没赚着,在人来人往的集市中吆喝着那些破烂草鞋,叫卖一天也不知能否赚回一顿够一家四口的晚饭。可能他自己也不知道,究竟卖的是草鞋,还是寂寞。看着身边那些纨绔子弟整天无所事事,喝酒唱戏逛窑子,刘裕的内心是不平衡的,但他把这些不平衡深深藏在心里,也正是这种隐忍,让他冷静地观察着这个世界。这个冷酷的世界,使他从小就和别的小孩不同,没有童真和幻想,只有一团火焰,只要时机到了,便可燎原。我曾经问过一个朋友,为什么喜欢玩偷菜那么弱智的游戏?他的答案很简单:因为能升级,无限地升级。我听完后感慨非常,现实中也有官二代富二代,一出场就应有尽有——但这样也好,我们这些草根将会体验到有更多升级的快感,也许是一种自我解嘲的精神鸦片,但有希望人才不至于太沦落。生活也是这样,生下来,就必须活下去。刘裕也很快体验到了升级的快感,他成家了。刘裕的童年虽然营养不良,但并没有阻碍他的发育,他身高七尺六寸(相当于现在的1.83米),这在普遍缺衣少吃五短身材的古代,绝对是个鹤立鸡群的大个子。至于风骨奇特(宋书语),恕我直言,没看出来,倒是只见一个健壮的农家大叔(参见刘裕画像,顾恺之版)。萧文寿真是一个很不错的贤惠母亲,不仅为了三个孩子没有改嫁,还亲自操持刘裕的婚姻大事,让他娶到了自己第一个糟糠之妻——臧爱亲。臧爱亲,刘裕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一个朴实而又伟大的女人。她视刘裕为自己生命的全部,赡养老人,照顾弟弟,操持家务,开心着丈夫的开心,悲哀着丈夫的悲哀。即便生活艰苦,但她毫无怨言,任劳任怨,亲友邻里讥笑刘家的落寞,她却总是温柔陪伴在丈夫的身边,给他安慰和鼓励,用她的柔情和胸怀,抚慰着刘裕孤独的豪情和放纵的野性。二十多岁是男人一生最暗淡的时光,要什么没什么,而二十多岁却是女人一生最好的时光。珍惜身边的女人吧,她们是用最美好的时光陪伴你度过最苦闷的日子。这句话刘裕不一定听过,但一定很懂。都说女人的柔情是天底下最坚不可摧的武器,刘裕早已被这份深深的夫妻之情所感化,一辈子都对发妻念念不忘。等他称帝登上成功之巅后,更是不立皇后,而把皇后的桂冠永远地留给了早逝的妻子臧爱亲。一个男人,有个有奔头的工作,有个疼他的爱人,一生就足够了。有工作,早晨八点到晚上六点都是充实的;有爱人,晚上六点到早晨八点都是开心的。这就是成家立业。成家了,该立业了,烦恼也就来了。公元383年,东晋政府很开心,因为打赢了著名的淝水之战,前秦的百万大军(这是实数)在谢安老爷子的运筹帷幄下,在刘牢之、谢玄等一批虎将的横冲直撞下转眼灰飞烟灭,但有一个人很不开心。刘裕很不开心,因为他二十了,又升级了,当爸爸了。刘裕的女儿叫刘兴弟,从名字上看就应该知道刘裕毕竟没接受过高等教育,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还是很重的,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对这个女儿很好,非常好。但他还是不开心,因为老婆在接生的过程出现了点问题,以后很可能都没法要孩子了,也就意味着“兴弟”只存在于幻想当中了。这也不是太大问题,毕竟那个时代没有一夫一妻的限制,只要你有本事,娶多少个只在乎你小宇宙燃烧的程度和荷尔蒙分泌的速度了。问题是现在一家人已经有一顿没一顿了,富贵不能淫,那只是幻觉。萧伯纳说,人生有两大痛苦,一是得不到,二是得到了。没有孩子拼着命在造小孩,而孩子真的来了,随之而来的便是生存的压力,那可比小孩的体重沉多了。很明显,刘裕不愿意像自己的父亲那样在这份压力面前低头,他是个负责任的儿子、兄长、丈夫和父亲,自己是穷二代没关系,绝不能让自己孩子变成穷三代。事业是男人的春药,哪怕只有一点点,也可以让人发情好久。刘裕很早就懂这个道理,现在他要把这个道理变成真理。这个世界很堕落,老实说穷人比富人更容易堕落,因为穷人没有拒绝堕落的筹码。刘裕同志堕落了,不是他不想走正路,实在是正路太难走,比歪路难走多了,要不怎么说人间正道是沧桑呢。正路走过,当过农民,干过个体,还给寡妇挑过水(他后妈就是寡妇),一双勤劳的双手不但不能致富,反而混得越来越无地自容。这真是现阶段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而那些世家子弟们,整日喝酒嗑药(寒食散)吹水找小姐,还起了个相当高雅的名字——清谈,一群明明下流的人,怎么凑在一起就变成上流社会了呢?生活是一枚不可解剖的蛋。把壳打破,汤汤水水一塌糊涂。我从前有个坏习惯,喜欢站在路边看过往行人,每走过一个衣着光鲜的人,我就会在心里揣测,这光鲜的衣着之下,会不会有大面积的红肿溃烂。现在我把这习惯改掉了,因为我已经知道那个答案了。几段唏嘘几世悲欢,可笑我命由天不由我!《资治通鉴》说刘裕“勇健有大志”,所谓勇健的意思可能就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意思。身大力不亏,打架锻炼了他强健的体魄,杀人估计他那会儿没干过,但在他拳脚下伤痕累累的应该不在少数。而大志的意思应该就是爱吹牛吧,大话空话很多(经常把自己塑造成龙啊蛇啊之类的怪物),锻炼了他的口才,但没办法,这个世界是平的,是看结果的,你吹得再牛再好,结果你还是个下三滥。就在这岁月蹉跎中,刘裕变成了个地地道道的社会青年,俗称混混。应该说刘裕找到了组织,他在混社会上真的很有天分,就是那种一下子频道对了的感觉,自从吃了江湖饭,整个人都精神多了。很快他就凭自己的拳头和口才在京口一带有了名气。名气大了,不管是正面还是负面,都很有用,因为很多人都认识他,起码听说过他,这对未来发生的事情很重要。但光做老大也没用,混江湖的,还混得那么穷,实在是太没面子,于是他疯狂地迷恋上了一门手艺——赌博。赌博这个东西来钱快,当然,去得更快。可刘裕赌博和别人还不太一样,别的赌徒是为了赌而赌,而刘裕则是为了家人而赌。虽然目的不同,但结果都是一样的。于是可爱的刘裕同志经常早晨五点鸡都没叫就工作,晃悠了一天,混了点钱便拿去赌,凌晨一点鸡都睡觉了他还要出来贡献博彩娱乐业,从这时间上看,他就不愧是范仲淹的前辈,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人都有欲望,赌博无疑是激发人欲望的最上乘手段,赌博有句行话,小赌怡情,大赌发家;但赌博中又有另一句话,十赌九输。刘裕输了,输大发了,输了整整三万钱,还是当地一霸大地主刁逵的钱,至于一个大地主为什么能和一个身无分文的草鞋个体户赌这么大,史书没说,不过我们能推知一二。第一,刁逵=黄世仁。第二,刘裕想玩空手套白狼。第三,刁逵出千,让刘裕先赢后输,连理智都输光了。历史惊人的相似,一千多年后的明朝,又出现了个著名的赌徒,社会人渣——魏忠贤。应该说魏大妖人和刘裕并不具有可比性,一个是坏得冒泡的垃圾,计划生育的败笔;一个是人中龙凤,古今豪杰。但在赌博上两人有极大相似处,都是一个纯粹的赌徒。魏公公更纯粹一些,赌输后没钱给,被打得生活不能自理,依然无怨无悔,下次再来。两个人的目的也完全不同,为了快乐的混混生活,魏忠贤坚定地抛弃了家庭;而刘裕为了快乐的家庭生活,坚定地当了混混。所以两人赌输了之后,表现完全不同。魏忠贤为了怕挨揍,把女儿卖了还赌债,而刘裕为了祸不及家人,让刁逵绑在马桩上一顿暴打。我坚信刘裕被打时是没有皱一下眉的,因为你的软弱,只会激起暴徒的施虐欲,在家人面前低头没有什么,但在敌人面前绝不低头,这才是强人的准则。魏忠贤是个不守任何游戏规则,没有底线的人,刘裕也是个不守游戏规则的人,但他是个有底线的人,底线就是家人和亲情。一个不受任何束缚的人,最终上帝让他疯狂,割了一刀,成了九千九百岁。一个情有所属的人,最终上帝让他成功,没割那一刀,成了万岁万万岁。是的,只有一百岁,但就像桓温说的:一个遗臭万年,一个流芳百世。入魔和封神,就在那一刀一线而已。就在刘裕被打得很抽象的时候,他的一位阔朋友——骠骑长史王谧帮他代还了赌债,救了他一命。问题就在这儿,刘裕哪来的阔朋友?高干子弟,爱好高雅,品行端正,怎么看都和一个卖草鞋的二混子扯不上关系。想不通,我来告诉你,因为刘裕说谎了。科学家实验表明,一个正常人每天平均要撒六个谎,一年就是两千多个,这个实验还是美国科学家做的,乱世混饭吃的江湖人应该要多点,混江湖混出名的成功人士应该更多点,这是国际常识。谎言一,刘裕爱吹牛,是个大忽悠,刘裕有一次在个小客栈喝酒,为了省下酒钱,吃顿霸王餐,就先是喝酒装醉,倒头就睡,然后安排个跑龙套的小弟立刻大喊:“刘裕变成了一条五彩斑斓的龙!”他这一喊,酒保是不敢收他酒钱了,被他一顿骗吃骗喝,但也恰巧被王谧的一个家奴听见,王谧自然也就知道了这码事。信不信,不好说,但刘裕这个人,他肯定是记住了。(见《宋书·符瑞志》)谎言二,刘裕更爱吹牛,是个超级大忽悠。刘裕有一次到京口竹林寺晃悠,累了便躺讲堂廊下休息(故技重施),这时候他的一个小弟化装成个和尚,又大喊看见龙了,搞得全寺院的和尚都不念经了,都来看他,刘裕这时候立刻装起了A和C之间那个字母,故作谦虚地说:“低调、低调,眼误、眼误。”然后欲盖弥彰地故意深沉,让大家以讹传讹,为自己制造绯闻。王谧作为一个地方大员,消息灵通,自然更加记住了这个叫作刘裕的年轻人。好了,现在事情的真相清楚了,王谧作为一个地方官,当然不希望乡里乡亲地在自己的地头搞出人命,再加上刘裕这个年轻人早已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看他被打得很有种的样子,又心疼又佩服,再加上三万钱对他来说不过是几顿饭钱,如此好人为何不做。只是王谧却没有想到,他随随便便的一个救人动作就是一个冒险家在走钢丝,掉到这边就是成功人士,掉到那边就是万劫不复。假设王谧没有救刘裕,刁逵自然不会杀刘裕,毕竟是一条生命,留着活的还债不是更好。刘裕后来辉煌了,有了个优点,一般不记仇,有仇当场就报了,因此灭了刁逵满族,那么这个见死不救的王大人的脑袋估计也要换个位置了。王谧就这样在不知不觉间为自己和家人买了一张彩票,多年以后等到开奖的时候,他才发现,当年的三万钱,已经升值了不知几千几万倍。所以人没事还是要做点好事,即使不是好人,也不妨碍偶尔做点好事,只是捐钱要谨慎,救人要录像。这次挨打的经历是深刻的,刘裕一个人爬到了埋葬父亲的山冈上,脚下是万家灯火,也许还有不少枯骨,望着青冥长夜,感慨万千。人永远控制不了悲伤,就像生命控制不了死亡。当你需要的悲伤突然到达了你的心房,热泪就像打碎了暖瓶,哗的一下,全部汹涌而出,根本来不及躲藏,便哭得不成模样。你说这眼泪是鳄鱼的也好,是小白兔的也好,我相信刘裕都会认。为什么生活有那么多的路,但条条对自己来说都是死路?那个晚上,刘裕抚摸着满身的伤口,嘴里腥臭不堪,像咬破了自己的苦胆,也就在那个晚上,刘裕决定报复,向这个把自己逼得无处可走的社会报复,我相信,不用多久,我就会拥有让人不寒而栗的眼神,常态将是我的变态,变态将是我的常态。成群的崇拜者会匍匐在我的膝下,我会让天下人都感受到什么叫成功者的气场。人是猴子变异的,猴子是禽兽,所以人是变态的禽兽,我会成为驯服这群变态禽兽的人上人的!正在刘裕指天盟誓,于空无一人处发表励志演讲的时候,一则预言,改变了他的一生。第二章神秘的预言在介绍预言之前,先介绍下预言的主角,当时的皇帝——晋孝武帝司马曜。这个当时中华正统的皇帝,在历史留下名字不是因为什么盖世的武功或者糜烂的私生活,而是因为……因为他不是中国人,还因为三个女人,三个影响他一生的女人。对,晋朝的皇帝不是中国人,没错,你没看错,我也没写错。说来话长,国籍问题,得从他老子说起。他的老子叫司马昱,一生官运亨通,封王拜将当丞相,临死还被当时的权臣桓温(就是那个很从容地说不能流芳百世亦当遗臭万年,一定要过把瘾就死,绝不甘于平庸的主)给立为皇帝,理由也十分雷人,因为司马昱不是同性恋。这么个一生好运的人,总得有些不如意的地方,要不然世界太不和谐了,这时候上帝出现了,在关键时刻打碎承载司马昱幸福生活的那只糖罐子。司马昱有五个儿子,老大不听话,被自己一顿修理,当时年轻火气大,下手重把儿子给干死了。老二养到快成年了,马上可以领身份证了,一场病也呜呼哀哉了,老三老四老五更利索,刚出生连招呼都没打直接夭折了。然后,就是傻傻地苦等,他所有的老婆十年间没给他怀上一个种。那段时间,月光如水,照得人眉目生凉。几只晚睡的麻雀被月光惊醒,振翅远远飞去。在高大的宫殿里,一个又丑又脏俗称琅玡王爷的家伙经常半夜忽然翻身坐起,像疯子一样狠狠地抓着自己的头发,那些圣洁的、蔚蓝色的月光,在他胡子拉碴的脸上缕缕浮动,好像梦中的泪痕。成功人士最成功的地方就是所有的生活琐事,小到大便干燥,大到不孕不育,都会有一群非成功人士帮他出谋划策。这时的司马昱已经奔五了,各个器官已开始衰老,精力也在逐年滑坡。皇上不急太监也得急了,他的手下找到当时著名的巫师扈谦算了一卦,扈巫师拿卦一算,对着超级委靡的司马昱说没事,你有个老婆,会给你生儿子的,而且一生生两个,“后房中有一女,当育二贵男”。司马昱一听喜极而泣,仿佛裸奔在南极洲突然捡到一件“南极人”,立刻燃起了熊熊斗志,偏偏这个时候,他的一个小老婆徐贵人刚刚生下一个女儿。司马昱这下觉得扈巫师的话靠谱,便认定能给自己生儿子的女人就是这个徐贵人,于是接下来的365天,足不出户,和徐贵人天天从事着造人大计,堪称最模范的老公。顺便提一下,司马昱和徐贵人生的这个女儿叫新安公主,新安就是心安的意思,这个公主长大后成长为一个勇于追求爱情的猛女,一次出游看见了个帅哥,立刻决定今生非他不嫁。但问题是她已经嫁人了,于是立刻干了件天下女人都引以为豪的事情——休夫,然后便乐颠颠地跑去那个帅哥家里提亲。但是人家已经结婚了,而且夫妻感情非常好,正房是不可能的,要当也只能当小妾。但是堂堂公主,皇帝的亲姐姐,岂能倒插门当偏房,正常的女人估计会黯然神伤,挥挥衣袖,屁也不放就走。但猛女就是猛女,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因为她是公主,是晋孝武帝司马曜(预言主角)的姐姐,她便拿出了女人的杀手锏,天天到皇帝那儿去闹,结果逼得皇帝下圣旨,硬是拆散了那对活鸳鸯。故事到这里并没完,这个帅哥和他老婆感情实在太好,到了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地步,于是帅哥也做出了一件超级血性的事情,你不是贪我帅嘛,我把自己搞残,愣是拿着艾草把自己烧瘸了,血性得让人血崩。于是帅哥变衰哥,可新安公主是个猛到极致的女人,我的就是我的,好坏都是我的,只要你活着就必须娶我,不然就是抗旨,我灭掉你一家子。爱情和家人的性命,相信任何思维正常的人都知道怎么抉择,于是瘸子帅哥最后还是和心爱的老婆离了婚,乖乖地娶了这个公主。忘了介绍了,这个帅哥写的字也很帅,在历史上也很有名气,他叫——王献之。穿越回来吧,司马昱在“勤政”了一年后,徐贵人的肚子始终是瘪瘪的,看着自己的一年努力长满了绿毛,司马昱的火气很大,嘴臭得能熏死苍蝇。这时那些勤快的手下们更勤快了,立刻又请来了个许神仙。但他们却不知道,许神仙和扈巫师是朋友,行走江湖讲究花花轿子人抬人,于是许神仙便和老实可怜的司马王爷说,扈巫师说的没错,但是你的方法错了,怎么能守着一颗歪脖树,放弃整个大森林呢。应该广播种,勤耕作,不能把全部的子弹都浪费在一个女人身上。于是司马昱便把他所有的老婆都集中起来,挨个试验。很多男人都会想这事如果轮到自己身上那真是祖坟冒了青烟,可咱们的司马昱此时却恨不得把自己的祖坟扒了。因为他太多老婆了,大大小小差不多一百个,整个一个“钢七连”。全部弄完得半年,还是一天法定假日都不能享受,也没人颁劳模奖。以一敌百只有轩辕黄帝干过,自己一个凡夫俗子,四十大几,酒色入骨,肾也毁了,想一想都绝望。于是他经常自怨自艾,吃饭没味道,睡觉做恶梦,尿黄得像鲜榨橙汁,经常早上醒来,发现嘴里起了一个牛大的水泡,漱口吃饭不小心捅破了,疼得满地乱跳。他更常常在无人处暗弹伤心泪,悔恨自己年轻的时候贪图酒色,把生殖系统给透支了,四十岁的人,八十岁的肾,望着天上的星星一声叹息。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雪莱。世界很大,转角有爱,莫灰心,且随意。一个做好事不留名的江湖算子粉墨登场了。不用问,又是自己手下那帮泥腿子找来的,没办法,死马也得当活马啊,况且这位大哥确实很有料的样子,口口声声能把那个生儿子的女同胞给找出来。于是司马王爷便把自己的老婆全部排成行,列队迎接国检。可大仙一点也不满意,连看都不看,指着娘子军们问司马昱:洗厕所的有吗?没有。扫地的有吗?没有。做饭的有吗?没有。这些都必须有,不准有职业歧视,革命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下之分。于是王府里的所有雌性生物体都粉墨登场了。大仙一个接一个的相面,终于在队尾(宫中的女奴也分了好几级,地位最低的自然在最尾)停下,欣喜地指着一个高大健壮、阳刚威猛的黑妹大叫道:找到了,就是她了。司马昱欲哭无泪,这个娘们比自己还爷们呢。这个真的行?这个真的行!全场的观众都被雷到了,外焦里嫩的,王爷口味忒重了吧,她可是昆仑奴啊!“昆仑”一词,在中国古代除指昆仑山外还指黑色的东西,意思就是黑色皮肤的人。据《旧唐书·南蛮传》一百四七纪记载:自林邑以南,皆卷发黑身,通号为昆仑。另在《隋书》列传第四十七记载:林邑古国,其人深目高鼻发拳色黑。俗皆徒跣以幅布缠身。也就是说这个昆仑姐姐来自东南亚,但我对此又有些怀疑,因为昆仑姐姐不仅黑,还有个东南亚人没有的优点——高,又黑又高还是卷发,更符合非洲土著人的特点。如果是真的,那可谓天朝上国,海纳百川啊。司马王爷为了传宗接代的历史使命,把心一横,吃了一盘辣椒炒牛鞭,然后在众人的搀扶中颤抖着进了洞房。儿子,你将来一定要孝顺啊!家人们还是很体谅人的,没有一个说新婚快乐之类的伤人话,只是那个刚刚洞房的昆仑姐姐,深情地望着自己的夫君,用厚厚的嘴唇温柔地问道:你到底喜欢我哪一点?司马昱冷冷地道:我喜欢你离我远一点!夫非常之人,必有非常之能。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啊。几年的工夫,昆仑姐姐李陵容便为司马昱生下了后来的晋孝武帝司马曜和弟弟司马道子还有妹妹鄱阳公主,不仅圆满完成任务,还超额完成指标。即便是生了儿子,李陵容的身份也没有半点改变,依然是卑贱的“宫人”,因为在司马昱的眼中,她不过是个用来借种的机器,机器是不配得到宠爱和封号的,使命完成了,从哪里来便回哪里去吧。但她依然无怨无悔,默默地尽着自己做母亲和妻子的责任,抚养孩子成人,教他们做人的道理,直到亲手把孩子送上那万人瞩目又危机四伏的宝座上。伟大的母亲!虽然命运无从选择,却依然伟大!混血皇帝司马曜的时代到了。和他的名字一样,这注定是个耀眼的时代。他上台,准确的措辞应该是登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经手老爸的葬礼。他老爹简文帝司马昱下葬时,和以往的岁月相似,哀鸿遍野,哭声震天,鼻涕一把泪一把地叨念着“为什么走得那么早”“怎么就不让我代你去死”之类的煽情话,然后再一起跪倒,让新皇帝节哀顺变,化悲痛为力量,带领大家再接再厉,取得新的胜利。然后新皇帝再拿出早已写好的圣旨,找个嗓门洪亮声音磁性的太监照着读,前面通篇都是废话,只有最后两句话有用,大赦天下和赏赐群臣。然后群臣欢呼万岁,一场和谐大戏降下帷幕。其实所有人都明白,那群孙子们之所以比儿子还卖力,不是因为感情,不是因为忠贞,而仅仅是因为一个位置,一个屁股的位置——皇位。这个世界最厉害的永远都不是人,而是位置。但这出交接仪式所有人都只猜中了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尾,因为主角没按套路出牌,他没哭。儿子不入戏,孙子们表演再精彩也没用,因为他们只是个跑龙套的,死跑龙套的,剧情往哪边发展,男一号说了算。男一号面无表情,凝望着苍穹,他才刚刚十一岁,他的心灵并没有被这个世界所污染,就像三鹿没加三聚氰胺前那样的洁白无瑕。他独立风中,轻蔑地欣赏着这群奴才的表演。左右的大臣侍从急了,一个劲地劝他:陛下,这种场合,您该痛哭流涕才对,哪怕装装样子,干打雷,不下雨也好啊!青葱少年司马曜铿锵有力地答道:“我不悲伤,泪从何来?”易中天教授总结过国人的思维方式或心理习惯,其中之一就是“一事当前,不问是非,先问亲疏”,按照这个逻辑,我们的司马曜小朋友很快就会被戴上昏君逆子之类的大帽子,虽然不是绿色的,但一样不环保。哲学家萨特说得好:他人即地狱。很多东西都只是表象,也许,我从来就没有在你身边过。司马曜对父亲的感情就是这样,我根本就不是你的儿子,只不过是你传宗接代的附属品,只不过是你装点门楣的饰物。因为你从心里面就觉得我是一个黑奴的儿子,我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让你在祖先的牌匾下炫耀我行。更可恨的是你如此狠心地对待我的母亲,在为你生儿育女之后,她就被彻底打入冷宫。虽然在庆典上,你依然还会对我们母子微笑,但我知道,那笑只是个表情,与关爱无关。人在势,花在时。如今你不在了,凭什么要求我流泪!这就是一个真实的司马曜,一个有血有肉的性情中人,在生命的尊严和生存的压力下,更多的人会选择后者。但如果会有更多的成年人能有少年般性情的话,我相信,这种改变是可以强壮一个民族的。我相信,未来,会有那么一天!只可惜,现在并不是未来!司马曜也依然会为自己的随性而付出代价——血的代价。人生就像一杯茶,不会苦一辈子,但总会苦一阵子。李陵容终于熬出了头,司马曜继位后立刻加封她为淑妃,一个“淑”字,当之无愧。同时他大张旗鼓地向天下告示,我的母亲虽然是“昆仑奴”,但她也无愧为母仪天下的皇妃。我虽然有外族血统,但也是堂堂正正的中华帝王。为了向全天下表明自己是个合格的皇帝,年轻气盛的司马曜一亲政就放了三把火,好大的火,每一把都火气冲天。第一把火,实行“口税法”。简单点说,第一,因为当时士族大家私藏了太多田地,政府又没办法仔细丈量,便把以前的按田地大小纳税,改成按人口纳税;第二,王公以下,一视同仁,有户口的,全都交税;第三,服兵役劳役的,为国家作战的,就不用交。这样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以前豪强士族享受特权,不用交税,但偏偏他们又占有大片土地,现在好了,按人头纳税,都得交,一个也不能少;平民百姓没地或者很少一块地,却一大家子人怎么办呢?好办,去当兵吧,或者去服劳役吧,劳动人民最光荣,你就不用交税了。不要小瞧“口税法”,它让政府的财政收入大幅增加,让征兵更加顺畅,更重要的是,它推进了南方的大开发。豪强士族土地有限,但家丁却很多,手心手背都是肉,那阵也不兴下岗再就业,于是只能继续开荒,变荒山为良田,间接支援了祖国建设。还有就是这条政策透露着非常博大精深的社会管理原则:那就是政府权力的作用只应该用来协调社会各方面关系,不应该过多地干涉各个社会领域的自由发展。如果执掌权力的人不能从权力中任意获取利益,如果权力不是社会各个领域的左右力量,那么,这个社会的发展可能才是良性的。总之,权力是润滑剂,而不应该是方向盘。第二把火,就是打仗了。打仗其实是在打经济,因为有了这场改革,才会有后来那场惊天动地的胜利。对待母亲,让他得了个“孝”字,“淝水之战”让他得了个“武”字,孝武二字,当之无愧。如果这就到顶了的话,也未免太小看这个混血皇帝了,第三把火才是最大、最凶的那把,大到他的老子,他老子的老子,连想都不敢想。因为有过一无所有的经历,所以司马曜对到手的一切都备感珍惜,他相信,只有把这一切牢牢地握在手里,才是最安全的,于是他干了一件风险与收益都极高的事——加强皇权。当时的中央政府由琅玡王氏、颍川庾氏、谯国桓氏、陈郡谢氏四大家族轮流坐庄,控制各个要害部门,正常情况下想加强中央集权的任何举动都是风险超高的行为,基本上等同于自杀。但历史就是喜欢玩人,咱们的黑人皇帝居然一点风险都没遇到就干成了。他干成了,不是因为他多么高瞻远瞩、英明果敢,事实上,他成功了,仅仅是因为他什么也没干。他虽然什么也没干,但有一样东西是别人所没有的,他的命够硬。他用了刘翔冲刺的速度就把桓冲、谢安、谢玄、桓石虔等重臣先后克死,盛极一时的桓、谢两家后继乏人,青黄不接,便只好乖乖交出荆州、江淮地区的军政大权。然后他再让自己的亲弟弟司马道子(也是黑人)总揽军权,就这样,什么都没干的黑人皇帝完成了几代人的梦想,皇权得到振兴,真是时也、运也、命也。就在他春风得意的时候,那个神秘的预言终于掀开暗黑的面纱,并以癌细胞的扩散速度在大江南北传播。预言很简单,但很毒辣——“晋祚尽昌明”,就是说晋朝的国运亡于昌明,司马曜,字昌明。这则预言就是说,司马曜是一个亡国皇帝,败家皇帝。史书上说,司马曜出生时正是早晨三四点钟的太阳,因此他老爸给他取名叫做司马曜,字昌明。后来他老爸看过“晋祚尽昌明”的预言,立刻感到犹如2012到来,哭得死去活来。这明显是个谎话,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的谎话。《礼记·曲礼上》记载:“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簪子)而字。”也就是说昌明这个字是在他二十岁生日后才取的,那时他老爸早已经给阎王爷打工快十年了。“没有永恒的朋友和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造谣者只能是那些利益受到损害的人。拨开历史的迷雾,我们很容易发现,那些被逼交了税,让了位的四大家族的高干子弟才是谣言的始作俑者。虽然谣言很低劣,但丝毫不影响它的传播速度,既然晋朝的国运快完了,就意味着群雄要逐鹿,天下要大乱了。第三章混乱的前戏在人生的戏台上,我们每个人都是演员,而且绝大多数都是不入流的群众演员。在我们的戏台上注定每天都是直播,没有彩排,收视率不高,待遇很低。一个盒饭就可以让我们鞍前马后。至于被选上或者没有被选上,吃的是这份盒饭还是那份盒饭,就像飘零的树叶落在茅房的哪个坑里,其实根本不必问太多的为什么——摘自朋友的日记。然后这个朋友问我:我未满三十岁,离死还远,青春尚在,激情却无。我伤感地说:如果80后算老的话,也许我们真的老了。村上春树说:我一直以为人是慢慢变老的,其实不是,人是一瞬间变老的。刘裕就是在这一瞬间变老的。自从被狠揍一顿后,刘裕变得寡言少语,经常一个人走在田园看窗外无星无月的夜空。仿佛得了色盲,看什么都是阴沉沉的,只有黑白二色。偶尔出一下太阳,那只在明天的梦里。村头几个孤苦的老人在可怜地呻吟,刘裕突然感觉自己像一个身不由己的木偶,不知道自己一生将走向哪里。在几十年之后,会不会也像那几个老人一样,枯坐在生活的角落里,看着一切都摇头叹气?会不会也像他们一样,自觉地退出生活的前台,坐在那群孙子们绚烂的灯影里,一面抠着衰老的鼻孔,一面追忆自己万劫不复的青春?三十岁,他第一次觉得自己如此苍老。我这辈子最大的不足就是挨的打太少了,吃的苦太少了,对困境缺乏承受力。好在刘裕不是。暂时的沉沦是为了深深的思索,在思索中他终于找到了出路和勇气。往上爬,不断地往上爬,直到那最高的顶点,只有让所有人仰视,才不会有人瞧不起我,才不会被人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