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这个选择的可行方法是:“我会关闭蓝莓牌瓷砖股票账户,记录下一笔成功的投资。或者,我可以关闭蒂芙尼电机股票账户并记下失败的一笔。我更愿意怎么做?”如果将这个问题看做是在给你带来的快乐和给你造成的痛苦中作选择,你肯定会卖掉蓝莓牌瓷砖,以享受成功投资的乐趣。可以预料,金融研究中已经记录了大量人们售出自己的赢利股、保留亏损股的偏好,这被视为一种偏见,关于此还有一个晦涩难懂的名字:处置效应。处置效应是窄框架的一个例子。投资者为她买的每一只股票都开设了账户,并想在关闭每一个账户时都能获利。理性的代理人会对证券投资组合有一个整体的看法,会售出最无可能在未来赢利的股票,而不是去考虑它是赢利股还是亏损股。阿莫斯跟我说了他与一名财务顾问的谈话。这名顾问询问阿莫斯他的证券投资组合中所有股票的相关信息,包括每只股票的买入价格。当时阿莫斯温和地问:“难道这个问题很要紧吗?”这个顾问当时看起来非常吃惊,他显然一直认为心理账户的状态是值得考虑的因素。阿莫斯对这个财务顾问的观念的猜测可能是对的,但他将买入价视为无关紧要的却是错误的。即使对经济人来说,买入价也很重要,应该将其考虑在内。处置效应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偏见,因为对于售出赢利股还是亏损股这个问题,答案很明确,但并不是说选择卖哪只股票都无关紧要。如果你在意的是自己的财富,而不是直观感受,就会售出蒂芙尼电机这只亏损股,保留蓝莓牌瓷砖这只赢利股。至少在美国,税收能给人很大的刺激:你会意识到,卖掉亏损股可以减免税赋,而卖掉赢利股就必须得纳税。全美国的投资者都知道这个金融方面的基本事实,这个事实还决定了他们所做的一个决策,投资者会在12月卖掉更多的亏损股,因为这个月的税赋一直令他们忧心忡忡。一年中每个月都有税收优惠,但是在其他11个月份中,心理账户在人们心中的分量都重于金融常识。另一个反对出售赢利股的论据是对市场反常现象的详细记录,即最近升值的股票有可能还会继续升值至少一小段时间。这个净效应很大:预计卖掉蒂芙尼股而非蓝莓股的税后额外回报率在第二年是3.4%。在赢利的情况下关闭心理账户会令人心情愉悦,但这种愉悦是你花钱买来的。一个经济人不会犯这样的错误,在这一点上,那些运用系统2的经验丰富的投资者比新手更容易犯这种错误。理性的决策者只会对当前投资的未来结果感兴趣,经济人不会去考虑纠正先前的错误。当有更好的投资项目时,对亏损账户进行额外投资的决策被称为“沉没成本悖论”,这是一个代价高昂的错误决策,在大大小小的许多决策中都能看到其身影。由于买了门票而冒着暴风雪开车去看演出就是一种沉没成本悖论。设想一家公司已经在某个项目中投入了5000万美元。现在,这个项目误了工期,其最终回报的预计收益也没有最初计划的那样好。如果想要实现这个项目的最初目标,则需要6000万美元的额外投资。另一个提议是将同样的资金投入到一个新的项目中,且这个项目似乎可以带来更高的回报。这家公司会怎么做呢?通常的情况是,像冒着暴风雪开车那样,受到沉没成本影响的公司会继续将钱砸在那个不好的项目上,因为关闭这个项目的账户就相当于承认自己的失败,这是一种耻辱。这个情景属于四重模式中右上角那一栏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在必然的损失和不利的风险中作出选择,这样做通常是不明智的。从公司的角度来看,向失败的尝试增加投入是个错误做法,但对“拥有”这个前景并不明朗的项目的高管来说,却未必如此。撤销这个项目会给这个高管的履历上留下难以抹掉的污点,只能依靠该组织的资源再赌一把才能最大限度地保住个人利益,才有希望收回投资成本,至少可以尝试着延长清算日期。在沉没成本的状态下,高管的动机与公司的目标以及股东的利益都会不一致,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代理问题中常见的类型。董事会非常清楚这样的冲突,所以当某位执行总裁因受困于先前的决策影响而不愿避免再造成损失的话,董事会就会将其替换掉。董事会成员不见得认为新的执行总裁比原先的更有能力,但他们知道新的总裁不会有与原总裁一样的心理账户,在评估当前机会的选择时,他也就更容易忽视过去投资的沉没成本。沉没成本悖论导致人们在不被看好的事情上浪费了太多时间,例如不幸福的婚姻、没有希望的研究项目等。我常注意到,一些年轻的科学家宁愿苦苦挣扎于注定会失败的项目,也不会选择放弃,重新开始。不过,好在有研究表明这样的悖论至少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克服的。在经济学和商贸学的课堂上,沉没成本悖论也被视为一种错误理论。这样做显然会产生积极影响,有证据表明,这些领域的毕业生比其他人更有可能放弃会失败的项目。哪种选择会让你更后悔?后悔是一种情绪,也是一种自我惩罚。人们做出的许多决策都是因为不想后悔(“不要这样做,否则你会后悔的”是个非常常见的警告),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有很多后悔的事。有两位荷兰的心理学家对这种情绪状态作了很好的描述,他们注意到,后悔“总是与一个人本该更加了解的情感、不祥的预感以及对做错的事或失去的机会念念不忘等情绪形影相随,与严厉自责和改正错误的倾向形影相随,与‘此事如果没有发生该多好’或是‘如果再有一次机会该多好’之类的想法形影相随”。当你想象自己正在做某事而不是在想曾经做过的事情时,就会感到强烈的悔意。后悔是由替代现实的可用性引发的反事实情绪。每架飞机失事后,都会有关于一些乘客“本不应该”在那架飞机上的特别报道,他们有的是在最后几秒才订到的位子,有的是从另一条航线转机过来的,还有的理应早飞一天,但不幸延迟了才上了这架飞机。这些令人痛苦的事例有个共同特点,即它们都属于反常规事件。与正常事件相比,人们更容易凭想象搞砸这些反常规事件。联想机制包含了正常世界的典型及其规则。反常规事件会吸引人的注意力,还会使人们认为在相同情况下这些事件也应该是正常的。为了理解后悔与常态的关系,请思考下列情境:布朗先生几乎从不让旅行者搭便车。昨天他让一个男人搭了便车,然后他被抢了。史密斯先生经常让旅行者搭便车。昨天他让一个男人搭了便车,然后他被抢了。这两个人谁更可能感到后悔?答案不出我们所料:有88%的受试者认为布朗先生会更后悔,12%的受试者认为是史密斯先生。后悔与责备并不是一回事。实验人员问了其他受试者与上述事件相关的一个问题:谁会受到他人更严厉的责备?结果是:认为是布朗先生的占23%,认为是史密斯先生的占77%。与常态的对比可引起后悔和责备,但相关的常态是不相同的。布朗先生和史密斯先生体验到的情绪主要是由他们平时对待旅行者的方式决定的。让旅行者搭便车对于布朗先生来说是一件反常规事情,因此,大多数人认为他会更后悔。然而,带有批判性的观察者会将这两个人的行为与合理行为的传统常态相比较,更可能会批评史密斯先生,因为他总是习惯性地承担这种不可预知的风险。我们会忍不住说,史密斯先生是自食其果,布朗先生是走了霉运。但布朗先生更应被指责,因为他在这件事上的做法与他平时的性格不符。决策制定者容易感到后悔,而痛苦的情绪则对很多的决策制定都有影响。后悔的直觉非常一致,而且还很明显,下面这个例子就说明了这一点。保罗在A公司持有股份。在过去一年里,他想要将股份转移到B公司,但最终决定还是不那样做。现在,他了解到,如果他当时将股份转到了B公司的话,可以多赚1200美元。乔治在B公司持有股份。在过去一年里,他将股份转移到了A公司。现在,他了解到,如果他当时坚持保留B公司股份的话,可以多赚1200美元。谁会更后悔呢?结果很明显:8%的受试者说是保罗,92%的受试者说是乔治。这很令人好奇,因为从客观上来说,这两位投资者的情况是一样的。他们现在都拥有A股,而且如果拥有B股可多赚同样多的钱。唯一的区别在于,乔治没能赚更多钱是因为他采取了行动,而保罗则是因为没有采取行动。这个小事例说明了一个大道理:人们对由于不采取行动而导致的结果,会比因行动而产生的结果有更为强烈的情绪反应(包括后悔)。这个观点在赌博的情境下也得到了证实:人们下注并赢了钱会比其不赌但得到同样多的钱更快乐。这种不对称至少对于损失来说是强烈的,还可用来解释责备和后悔的原因。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玩忽职守和拿人钱财的不同,而在于默认选择和偏离默认的行动间的区别。你在偏离了默认情况之时,会很容易联想到常态,想知道默认情况是否会导致糟糕的结果。如果真会这样,那你的偏离和常态就可能成为自己痛苦的来源。当你持有一只股票时,你默认的选择不是卖,但当你早上碰见某个同事时,你默认的选择又变成了同意他的观点,即卖掉股票。出售一只股票与违背你同事意愿都是对默认选择的违背,也都可能让你后悔或招来责骂。在一个证明默认选择的影响力的实验中,受试者在计算机上模拟了21点游戏。一些玩家被问道:“你想要拿牌吗?”而另一些人则被问道:“你想要停牌吗?”无论问题是什么,如果结果并不理想的话,说“是”肯定会比说“不”更令人感到后悔。很显然,这个问题表明了一个默认的回答,即“我们有很强的意愿这样做”。另一个默认行动的例子是说球队在决赛中惨败与教练有关。这个教练理应对人员和战术进行调整,但他却没有这样做,因此,他被人责备,他自己也感到后悔。后悔的风险是不平衡的,其不平衡性体现在偏向于常规的、厌恶风险的选择这种偏见存在于许多情境中。如果某位顾客在购物时被提醒,他可能就会因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这名顾客在选择时就会偏向于常规选项,即更看好品牌。接近年末时,财务经理的行为也显示出了预期评估的影响:他们易于清理那些并非传统投资组合或是让人质疑的股票。另外,即使是关乎生死的决策都能被预期的评估所影响。设想有个医治重病患者的医生,某个治疗手段是正常且标准的,另一个则是不同寻常的。这个医生有理由相信这个非传统的治疗手段可提高病人的康复概率,但证据不足。使用这个与众不同的治疗手段的医生可能会面对极度的悔恨、严厉的责备,还可能被人起诉。以后见之明来看,医生很容易想到常规的选择,总是希望自己没有作非常规的选择。如果结果是好的,这个敢于冒险的医生就会得到好的名声。这是事实。但是,这种可能的利益小于可能的成本,因为成功通常是比失败更为正常的结果。因为害怕将来后悔而作出不理性的选择在许多情境中,损失的痛苦是获得的快乐的两倍,例如下赌注、禀赋效应以及对物价变动的反应等。损失厌恶系数在某些情况下会更高。你更容易在生活中比钱更加重要的方面产生损失厌恶,例如健康。另外,当“卖掉”重要的基金可能使你承担可怕的后果时,你会更加不愿卖掉这些基金。理查德。泰勒早期在消费者行为方面的经典实验就用了一个著名的例子,我将这个例子作了细微调整:你接触到了一种疾病,感染这种病会使你在一星期内快速且没什么痛苦地死去。得这种病的概率是十分之一。在此病尚未出现任何症状之前,有一种疫苗是有效的。你愿意付多少钱来打这种疫苗?大多数人都愿意付钱,但钱不是很多。面对死亡的可能令人不安,但是死亡的概率很低,所以想要躲避死亡而花掉大量积蓄是不合理的。现在,请考虑下面这个作了细微调整的例子:研究上面这种疾病需要一些志愿者。对志愿者的唯一要求是必须接触这种病,也就是说,你会有十分之一的概率会感染上这种病。那么,要是去做志愿者,你最低要多少钱?(你不能购买疫苗。)正如你可能预料的那样,人们当志愿者要的薪水会比他们买疫苗的最高定价高很多。根据泰勒的非正式报告,其常规比率大约是50:1。极高的售价说明了这个问题的两个特点。首先,你不会“出售”健康。这种交易不是合法的,高的定价反映了人们并不愿意参与其中,而可能因此而承担的不好结果或许也是你不愿“出售”健康的最重要因素。如果你在某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发现自己有了疾病的症状并将在不久后死去,你就会觉得去当志愿者比起没买疫苗更会令你后悔。因为你本可以拒绝“出售”自己的健康的,甚至是能在完全不考虑可以得多少钱的情况下拒绝。你本来可以坚持自己的默认选择,什么都不做。现在,这种与事实相反的情况会让你的余生都不得安宁。前面提到过的关于家长对有潜在危险的杀虫剂的反应也存在着是否愿意冒险的问题。受试者需回想自己正在使用的某种杀虫剂,且这10000瓶杀虫剂里有15瓶可能造成误吸和儿童中毒。另外,还有一种稍便宜的杀虫剂,但其导致中毒的风险也有所增加:10000瓶中有16瓶可使人中毒。实验者问家长,第二种杀虫剂(更不安全)要比第一种便宜多少时,他们才会去买?超过三分之二的受试者回应,无论这种新的杀虫剂定价多少,他们都不会买。他们显然反对拿自己孩子的健康做交易。若第二种杀虫剂与第一种的价格差额足够大的话,也有少数人是愿意买的,但愿意接受较小的折扣而买第二种杀虫剂的少数人会要求得到一笔钱,这笔钱比他们愿意为提高产品安全而支付的钱更多。任何人都明白也理解,为什么家长不愿为了钱而让孩子承担风险,哪怕只是增加一点风险。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态度对于我们想保护的人的安全来说,是不合逻辑且有潜在危害的。即使是最慈爱的父母,他们用来保护自己孩子的时间和金钱也是有限的(保护孩子安全的心理账户预算有限),因此,使这些资源的作用发挥到极致似乎很合理。通过买稍差的杀虫剂可以节约一小笔钱,但会增加孩子中毒的风险。然而,节约的这笔钱却可以更好地用在消除其他威胁孩子健康的事情上,例如买一个更为安全的儿童汽车座椅或是插座罩。禁忌权衡反对任何增加风险的可能,但这并不是利用健康预算的有效方法。事实上,相较于想要保障孩子安全的愿望,这种抗拒可能更多的是出于害怕自己会后悔。任何在考虑后接受了这种交易的家长都会假设,想到杀虫剂带来危害时他们后悔和羞愧的画面。人们极度厌恶为得到其他好处而以增加风险为代价的交易,监管风险的法律与规章充分体现了人们的这种厌恶。这种趋势在欧洲特别强劲。在欧洲,防止一切可能造成危害行为的预警原则是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学说。在监管的体制下,预警原则将安全检测的全部目标都放在了可能会做出对他人和环境有害行为的人的身上。多个国际组织都已说明,潜在危害的科学证据的缺失并不是承担风险的充分理由。正如法学家卡斯·桑斯坦指出的那样,预警原则代价高,而且对它作严格解读的话,它是经不起考验的。他提到了一连串无法通过预警原则考验的创新发明,包括“飞机、空调、抗生素、汽车、氯气处理、麻疹疫苗、心脏手术、收音机、电冰箱、天花疫苗以及X射线”。强势的预警原则明显是站不住脚的,但加强的风险规避却根植于我们强烈且普遍的道德直觉中,它源于系统1。强烈的风险规避意识与有效的风险管理形成的两难问题,还没有一个简单而又令人信服的解决方案。我们花了很多时间预测,并尝试去回避由我们自身造成的情感创伤。我们该怎样对待那些难以捉摸的结果,以及当我们记录自己生活时的那些自我惩罚(或偶尔的奖励)?经济人不应有这些情绪,而这些情绪对于人类来说却代价沉重。这些情绪会导致人们做出损害个人财富、政策力度以及社会福利的行为。后悔情绪与道德责任是真实存在的,没有后悔情绪和道德责任的经济人也许与这样的行为并无关联。因为害怕将来后悔而影响了你的选择,这样合理吗?对后悔的预感就像对自己快要昏厥的预感一样,是生活中的事实,并且需要在发现以后作出调整。如果你是位富有又谨慎的投资者,你也许可以支付某个昂贵的投资组合,这个组合即使不能够使你的财富收益达到最大,也可将你可能会感到的后悔程度降至最轻。你还可以采取一些预防措施,以防止将来后悔。也许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做到对可能会后悔的事心中有数。如果你能够在情况变糟糕时,先仔细考虑自己是否会后悔再作决定,那么你将来的遗憾也就可能会更少一些。你应该也知道,后悔总是伴随着后见之明的偏见而来,所以,任何你能做的、防止后见之明的措施都有可能是有益的。我个人躲避后见之明的方法是:在做有长远影响的决策之时,不要太过周密,但也不要完全凭偶然行事。如果你考虑到了一点点,你可能在事后说,“我本可以作出更好的选择”,这种后见之明就更会令你很不甘心。丹尼尔·吉尔伯特与他的同事们说,人们预见的后悔感觉往往会比实际体验的程度深,因为他们会低估自己的心理防御能力,即“心理免疫系统”。对此,吉尔伯特和他同事们的建议是,不应该过于关注自己是否会后悔,即使你有些后悔,其令你痛心的程度也绝对会比你想象中的程度轻。示例:心理账户“他对现金支付和信用卡支付有不同的心理账户。我不断地提醒他,钱就是钱,并没有多大区别。”“他一直保留着那只股票,只是因为不想在关闭心理账户时处于损失状态。这就是处置效应。”“我们在那家餐馆里发现了一道极其美味的菜,因为害怕会后悔,所以我们就不愿意再尝试别的菜了。”“售货员给我看了最贵的儿童汽车座椅,还说它是最安全的,我就不敢买比较便宜的了。这似乎是禁忌权衡在作祟。”第33章 评估结果的逆转假设,某人走进了附近的一家便利店,里面恰巧发生了抢劫案,他不幸中弹。你认定他是因中弹而导致右臂残疾。你的任务就是给这起抢劫案中的受害者设定赔偿金额。此人住所附近有两家商店,其中一家是这个人常去的。请思考以下两种情况:抢劫案发生在此人常去的那家商店。此人常去的那家商店的店主要去参加一个葬礼,商店不营业,这个人就去了另一家商店,而就在那家商店里,他中弹了。此人中弹的那家商店是否会对此人的赔偿有影响?你会通过联合评估对此作出判断,即将两种情况同时考虑在内并进行对比。你可以有自己的一套原则。如果你认为第二种情况会得到更高的赔偿,你就会给这种情况分配更高的美元价值。大家都会认同这个答案,即在这两种情况下,赔偿金应该相同。赔偿针对的应该是受害者受到的重创伤害,而抢劫案发生的地点对赔偿会有何影响呢?对这两种情况的联合评估会使你对赔偿过程中的相关情况产生同情。对于大多数情况来说,地点不是相关情况中的一个。在其他需要鲜明对比的情况中,思考较慢,且系统2也参与其中。这两种情况最初是由心理学家戴尔·米勒(Dale Miller)和凯茜·麦克法兰(Cathy McFarland)设计的,他们将这两种情况展示给不同的人看,并请他们作出评估。在他们这一跨学科的实验中,每位受试者都只看到了一种情况,并用金钱来衡量这个人的受害程度。他们发现(你肯定也猜到了)如果受害者受伤的商店是他不常去的那家而不是他常去的那家,他得到的赔偿会更多。人们自然会想“要是他去的是常去的那家店就……”正是这种想法引起了心酸这种与事实相反的感觉。系统1的替代和强度匹配机制将用金钱来表达对某件事的情感反应强度,使得金钱价值有了很大的不同。两项实验对比鲜明。几乎所有将两种情况放到一起来看(受试者包括在内)的人都同样认为悲痛不是合理的想法这一原则。不幸的是,只有在将两种情况放到一起看时,才能得出这个原则,而现实生活中,这两种情况不可能同时发生。我们通常用受试者组间模式体验生活,在这种模式中,可能会改变你的想法且有鲜明对比的方案并不存在,当然了眼见即为事实。因此,你的道德观不一定能支配你的情感反应,并且从内心角度看,在不同情况下大脑中生成的道德直觉都不是一致的。抢劫案中单一评估和联合评估的不一致属于判断和抉择中的逆转。偏好逆转(preference reversals)是在19世纪70年代被首次提出来的,此后几年,其他方面的逆转也相继被提出来。开启经济学与心理学的跨界交流偏好逆转在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间的对话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引起注意的逆转是由萨拉。利希滕斯坦和保罗。斯洛维克提出的,他们都是心理学家,在密歇根大学做毕业设计时,他们和阿莫斯是同一届的。他们就赌注的偏好逆转做了项实验,关于此实验,我会做简要说明。将有36个格的轮盘转两次,你可以在两个赌注中选择一个。赌注A:1三分之一6的概率赢得160美元,36分之25的概率损失15美元。赌注B:35、36的概率赢得40美元,三分之一6的概率损失10美元。你可以在无风险和有风险的赌注间选择:一个几乎肯定会赢,但赢得不多;另一个是赢的概率小,但可以赢一大笔,还有很大可能会输钱。现在请单独考虑每个赌注:如果你是该赌注的持有者,你最低会以多少钱卖掉它?记住,你不是在和别人讨价还价,你的任务是决定你真的愿意放弃这一赌注时,可以接受的最低价钱是多少。你来尝试一下。你可能会发现,在这项任务中,赢得的钱数尤为突出,你对赌注的评估被锚定在了其价值上。A赌注中支撑这一猜想的结论和卖价都要比B赌注的好。这就是偏好逆转,即人们会选择B而不是A。不过,如果他们只能在其中选一个的话,他们会认为A比B有更高的价值。就像是抢劫案中的那种情况,偏好逆转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联合评估将注意力集中到了情况的一个方面上,即A赌注没有B更稳妥,而这点在单一评估中则没那么突出。当选择联合评估时,致使单一评估中产生不同观点判断的特征就会受到克制或认为不相关,这种特征包括第一个例子中走错商店的受害者的悲痛和第二个例子中锚定奖品的心酸。系统1的情绪反应很可能会决定单一评估;而联合评估中出现的对比也常需要更仔细、更需要付出努力的评估,这其中需要系统2的参与。偏好逆转可在受试者间(within,subject)的实验中得到证实。在这个实验中,受试者对很多商品作出两套定价并从中作出选择。受试者都没有意识到自己选择时的不一致性,而且在面对这种不一致性时,他们的反应很好笑。1968年,萨拉·利希滕斯坦曾采访该实验中的一名受试者,这次采访堪称业界经久不衰的经典。萨拉和这个困惑的受试者(该受试者后来又愿意花一笔钱放弃自己刚选择的赌注,选择自己刚放弃的赌注,而且他多次改变主意)进行了详细的交谈。理性的经济人当然不易受偏好逆转的影响,因而偏好逆转现象被看成是对理性因素模式以及建立在理性因素模式之上的标准经济理论的一种挑战。这种挑战本可以被忽略,但却没有。就在偏好逆转现象被报道的前几年,有两位知名的经济学家戴维·格雷瑟(David Grether)和查尔斯·普莱特(Charles Plott)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其中就对利希滕斯坦和斯洛维克所描述的现象谈了自己的研究。这也许是实验心理学家第一次作出了引起经济学家关注的发现。对于学术论文来说,格雷瑟和普莱特的文章简介部分写得有些夸张,他们的意图很明确:“经济学家应该对心理学感兴趣,而且正是在心理学领域中构建起了数据和理论体系。从表面价值的角度来看,数据与偏好理论并不一致,而且会就研究重点生成更多经济学上的含义启示……”该论文指出了心理学研究成果不适用于经济学领域而设计的一系列实验。格雷瑟和普莱特列出了13种理论来解释最初的发现,并指出了精心设计的、可测试这些理论的实验。他们提出了很多假设,其中一种(当然心理学家会认为这种假设有些做作)是实验的结果本应该是心理学家得出来的!最后只有一种假设经受住了检验:即心理学家是正确的。格雷瑟和普莱特承认,从标准的偏好理论来看,这种假设是最不令人满意的,因为“如此一来,个人选择可依赖作出选择时的环境”,这显然与一致性学说相悖。你可能会觉得这一惊人结果使得经济学家们的理论基础假设受到了质疑,会引起经济学家的自我反思。但在社会科学领域中,包括心理学和经济学,事情不应该是这样发展的。理论基础应该是强有力的,而且要质疑某一既定的理论,只有一项发现是不够的。事实上,格雷瑟和普莱特那篇直言不讳的文章对认定经济学家(也可能包括格雷瑟和普莱特)的疏忽有着直接的影响。不过,这篇文章却对经济学家们正视心理学的研究起到了促进作用,而且促进了两个学科间的跨界交流。联合评估引发偏好逆转“约翰高吗?”如果约翰高5英尺,你的回答就会取决于他的年龄。如果他6岁,他自然是很高;如果他16岁,这个身高就算矮的了。你的系统1会自动检索相关信息,同时,你对高的概念也会随之调整。你还会根据类别来匹配各项参数,比如回答:“在餐馆里吃饭,多少钱的一顿饭可以和约翰的身高相匹配?”你的回答会取决于约翰的年龄,即如果他16岁,这顿饭就比他6岁时更便宜。但是,请看下面的说法:约翰6岁,他身高5英尺。吉姆16岁,他身高5.1英尺。在单一评估中,由于每个人的参照标准不一样,大家都会觉得约翰很高,而吉姆不高。如果你需要对比,比如“约翰是和吉姆一样高吗”,你会回答不是。这个问题不会引起疑问,也没有模糊不清的地方。不过,在其他情况下,即事物和事件在它们各自的情境中进行比较时,会造成对重要事情的选择不一致。你不应该形成单一评价和综合评价总是不一致的印象,也不应该认为判断完全是混乱的。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有多个范畴,因为我们有标准,例如,6岁的孩子或者桌子。判断和偏好在同一种类中是一致的,但当事物从属于不同的种类时,就是不一致的了。例如以下3个问题的答案:你喜欢苹果还是桃?你喜欢牛排还是炖菜?你喜欢苹果还是牛排?第一个问题和第二个问题中的事物属于同一个种类,你能立即回答出自己喜欢哪一个。此外,你可以从单一评估(“你有多喜欢苹果”和“你有多喜欢桃子”)中得到自己的喜好评价,因为苹果和桃子都是水果。由于不同的水果是通过相同的标准进行对比的,在单一评估和联合评估中,每种水果都可以直接进行对比,因而也就不存在偏好逆转了。与种类内的问题不同的是,苹果和牛排的对比没有固定的回答。苹果和牛排与苹果和桃子不同,从本质上讲,它们是不可以相互替换的,它们也不能满足同样的需求。有时你会想吃牛排,有时又想吃苹果,但你很少会在想吃苹果时说吃牛排也一样,或者在想吃牛排时说吃苹果也一样。假设你收到一封自己信赖的组织发来的电子邮件,要求你对某一事业作出贡献:很多繁殖海豚的地方都受到了污染的威胁,这导致海豚的数量减少。一个由私人捐献的特殊基金会成立了,并给海豚提供无污染的繁殖区。这个问题能引发什么样的联想呢?你是否意识到脑中闪现了相关事业的想法和记忆?你很可能会想起保护濒危动物的工程。你的系统1会自动评估其好坏,并对海豚在濒危动物中的排名生成一个大致的印象。海豚要比白釉、蜗牛或鲤鱼这样的动物更惹人喜爱,也就是说海豚比大脑自动进行对比的动物更受欢迎。你必须要回答的问题不是你是否更喜欢鲤鱼,你需要对此进行美元价值评估。当然,你可以从以往的经验中知道你从没有对这种要求做出过回应。设想你就是对这种要求作出贡献的人。和其他难题一样,对美元价值的评估可以用替代和强度匹配来解决。美元的问题是很难,但可以通过更简单的问题来回答。因为你喜欢海豚,你很可能会觉得拯救海豚是项善举。下一步(也正是自动进行的一步),你会将你对海豚的喜爱用贡献的大小来表达。你对以前对环境事业作出的贡献大小有意识,这份贡献与对政治或母校足球队的贡献有所不同。你知道对自己来说多大的贡献是份“巨大的贡献”,多大的贡献是“大贡献”或“一般贡献”,又或是“小贡献”。你对不同动物的态度也有所不同(从“非常喜欢”到“一点也不喜欢”)。因此你也能将自己的态度用美元价值来表达,自动从“非常大”到“较大”再到几美元。在另一种情况下,你接手了另一种诉求:雇农要在阳光下暴晒多个小时,他们患皮肤癌的概率要比一般人高很多。定期体检可以降低其风险。现要建立一个基金会支持面临患皮肤癌风险的雇农的体检项目。这是个紧急的问题吗?你在评估紧急事件的时候,这件事属于哪种类别呢?如果你自主地将这件事归为公共卫生问题,你很可能会发现雇农患皮肤癌的风险在这些公共卫生问题中排名不是很靠前,它的排名相对于濒危动物中海豚的排名来说,肯定会靠后。若将皮肤癌问题的相关重要性用美元价值来表示的话,你对其作出的贡献就会比对濒危动物的贡献要小。在实验中,海豚在单一评估中吸引到的贡献量要比雇农吸引到的多。其次,思考联合评估中的这两个例子。在这两种例子中,是海豚还是雇农应该得到更大的那笔捐款呢?联合评估中关注了单一评估中没有被注意到的一点特征,但其在被发现时,却被认为是有决定性的因素:雇农是人,海豚不是。你当然认识到了这一点,但这点在单一评估中判断时是不相关的。“海豚不是人”这一事实没有引起注意,是因为在脑中被激活的所有事情都具备这一特点。“雇农是人”这一事实没有在脑中浮现是因为所有的公共卫生问题涉及的都是人。单一评估的窄框架使得海豚有更高的强度得分,通过强度匹配,海豚会得到相应更多的捐款。联合评估改变了事情的表述:这一“人Vs.动物”的特点只有在将两者综合在一起看时才会凸显出来。在联合评估中,人们对雇农表现出偏好,并愿意捐献更多,比保护可爱的动物要捐得多。在打赌和抢劫案射杀人的例子中,单一评估和联合评估是不一致的。芝加哥大学的奚恺元对下面这个同等类型中的偏好逆转例子作出了贡献。被评估的对象是二手音乐词典。在单一评估时,词典A要更有价值,当然,偏向在联合评估中会改变。其结果正好表明了奚恺元的可评价性假设(evaluability hypothesis),即词条数在单一评估中没有价值,因为数量自身是没有价值的。而在联合评估中,这一点则显然使词典B更具吸引力,而且词条数比封皮状况更重要。同类案件判罚的力度为何不一样?我们有理由相信公正的管理在不同领域中受可预测的不一致性的影响。其中的证据部分可从实验中获得,比如对模拟陪审团的研究;部分可从对立法、管理和诉讼模式的观察研究中获得。在一项实验中,从得克萨斯州的陪审团中挑出了模拟陪审员,并要求他们去评估几起民事案件的惩罚性赔偿。这些案件是两个为一组呈上来的,其中一个案件提出人身赔偿,另一个案件是经济损失。模拟陪审员首先评估了其中一个案件,然后给他们看了同组中的另一个案件,并要求他们进行对比。下面是关于一组案件的总结:案例1:某个孩子在玩火柴时不小心点着了自己的睡衣,造成中度烧伤。生产这种睡衣的公司没有将这种睡衣制成耐燃的。案例2:由于某家银行的不慎处理,另一家银行损失了1000万美元。一半的受试者在将两个案例进行联合评估时,会先评判案例1(用单一评估)。其他的受试者在评估时,会将案件的顺序颠倒过来。在单一评估时,陪审员判给诈骗银行的惩罚性赔偿要比判给烧伤孩子的高,很可能是因为诈骗银行的案例中涉及的金额要大,是个高锚定。然而综合来看案件时,对受害个体的同情心会比锚定效应占更大的影响比重,因而陪审员判给孩子的赔偿金要比判给诈骗银行的高。平均来看几组这样的案件,联合评估中人身伤害的受害者所得的赔偿是单一评估中得到的赔偿的2倍。只看到孩子烧伤案件的陪审员作出的决定和他们的感觉相匹配。他们不能预测到给那家金融机构的大笔赔偿金会使给孩子的赔偿金显得不够。在联合评估中,关于银行的惩罚性赔偿金仍然锚定在损失上,而给烧伤孩子的赔偿金却有所提升,这其中反映出了陪审员对因疏忽而导致孩子受伤的愤怒。我们可以看到,理性通常会受到更广泛、更综合的框架的限制,而且联合评估显然比单一评估更广泛。当然,当能控制你所看到的人对你的选择有既定的兴趣时,你应该在联合评估时谨慎些。售货员很快就意识到改变购物环境能影响顾客的偏好。除了故意的改变外,你可以设想判断时用对比的方法(一定会包括系统2)会比单一评估更稳定,单一评估常会反映出系统1的情绪反应强度。我们希望任何想要得出周全判断的机构都能在评估单个案件时,为所作的判断提供更广泛的背景。我从卡斯。桑斯坦那儿了解到评估惩罚性赔偿的陪审员明显未能考虑到其他案例,这让我很惊讶。法律体系和心理学常识不同,法律判决更倾向于单一评估。在法律体系另一项关于不一致性的研究中,桑斯坦对比了不同美国政府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包括职业安全与保健管理总署和环境保护局。他总结道:“在范畴内,惩罚似乎是理智的,至少更严重的伤害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对于违背职业安全与保健的行为,最重的惩罚是针对不断的违反行为,其次的惩罚是针对蓄意且严重的违反行为,最轻的惩罚是针对未能保持其良好记录的行为。”然而,如果不同部门惩罚的力度不一样,你也不会感到惊讶,因为不同部门的惩罚反映了其特有的政治和历史,而不是所有地方都关心的公正。工人“严重违反”安全原则最多罚款7000美元;而违反野生鸟类保育行动可导致最高25000美元的罚款。每个部门制定的罚款与该部门制定的其他罚款相比都是明智的,但将不同部门的罚款相对比就显得很奇怪了。就像此章中的其他例子那样,只有将两个案例放在一个大框架下时,你才能看出其中的奇怪之处。同种类间的行政处罚系统是具有一致性的,但与其他种类综合在一起来看,却是不一致的。示例:逆转“我对英国的热量单位没有什么概念,但在看到空调装置的改变后,我对此就有所了解了。联合评估非常重要。”“你认为这个演讲非常成功,这是因为你将这个演讲和她的其他演讲作了对比。要是和其他人对比的话,她仍然不怎么样。”“当你将框架放大时,你就会做出更明智的决策,事实往往如此。”“当你单独看某件事时,你很容易受系统1的情感反应的支配。”….文.…;….人.…;….书.…;….屋.…;….小.…;….说.…;….下.…;….载.…;….网.…;第34章 善用框架效应,让生活更美好2006年世界杯总决赛是意大利队和法国队之间的较量。“意大利队赢了”,“法国队输了”,两个句子描述了这场比赛的结果,这两句含义相同吗?回答要看怎么理解“含义”这个词了。从逻辑推理的角度来看,这两个描述比赛结果的句子是可以互换的,因为它们所指的状况相同。正如哲学家曾说的,它们的真值条件是相同的:如果其中一个句子是正确的,另一个也是正确的。这正是经济人理解事情的办法。经济人的观点和偏好都是基于现实的,尤其是他们选择的对象,都是对这个世界的陈述,而且他们不会受到陈述所用字眼的影响。含义还有另一层观念,在这层观念中“意大利队赢了”和“法国队输了”的意思并不相同。在这层观念中,对某个句子含义的理解发生在你的联想机制中。这两个句子引发了不同的联想。“意大利队赢了”让人们想起了意大利队,以及该队为了赢得比赛所作的努力。“法国队输了”会让人们想起法国队,还有法国队为什么会失败,包括法国队的球星齐达内用头撞了意大利队队员。这两句话引起大脑的联想,即系统1如何对此反应,这确实有不同的“含义”。逻辑上相同的陈述引发了不同的反应,这一事实使得人们无法像经济人那样可靠且有理性。情感的框架效应很难抵挡阿莫斯和我将框架效应运用到了研究构想对信念和偏好的不公平影响中。以下就是我们曾使用的一个例子:若某赌注有10%的概率赢得95美元,有90%的概率损失5美元,你会接受这个赌注吗?若某彩票有10%的概率赢得100美元,有90%的概率什么也得不到,你愿意花5美元买这张彩票吗?首次,要花点时间弄明白这两个问题是相同的。在这两个问题中,你都要决定是否愿意接受某一不确定的可能,即拿到95美元或损失5美元。有人作选择会基于理性,他们会给出两个相同的答案,但这样的人是少数。事实上,其中有一个问题引起了很多正面的答复,这个问题是第二个。一个不好的结果如果被架构为不会赢的彩票的成本,比被简单地描述成输掉一个赌注更易被接受。我们对以下这个说法不应该感到惊讶:损失能比成本引起更强烈的负面感觉。选择不是基于现实的,因为系统1就不是基于现实的。从理查德·泰勒那儿学到的东西影响了我们构建的问题。泰勒告诉我们当他还是个研究生时,他就在一块木板上钉一张卡片,上面写着:成本就是没有损失。他在早期研究消费行为的文章中讲了一次争辩,那次争辩是关于加油站是否可以向用现金或信用卡付款的人收取不同的价钱。用信用卡支付的人强烈坚持不同的价格是不合法的,但也有可商量的余地:只要价钱上的不同是现金折扣,而不是信用卡附加费。他们的心理信念是合理的:相对于附加费来说,人们更容易放弃折扣。附加费和折扣也许在钱数上来看是相等的,但它们在情感上是不等的。在某项实验中,伦敦大学的一组神经科学家将框架效应的研究和大脑不同位置的活动记录相联系。为了得到大脑反应的可靠测量值,实验作了很多次的尝试。例图表明了其中一次尝试的两个阶段。第一,要求受试者想象自己收到了一笔钱,在此例子中是50英镑。然后要求受试者在肯定的结果和在轮盘赌中作出选择。如果轮盘指针停在了白色区域,她就会“得到”全部的钱;如果指针停在黑色区域,她就什么也得不到了。赌博的预期值当然是确定的结果,在这个例子中就是得到20英镑。同样的确定结果可以被构架成两种不同的方式:即得到20英镑或损失30英镑。客观的结果在两个框架下完全相同,而且基于现实的经济人会以相同的方式对这两个结果做出反应(不管框架的限制,只是选择确定的事情或赌一把),但我们已经知道人类大脑不会受限于现实。是接近还是逃避是经由文字引起的,而且当获得是确定的时候,系统1便会偏向于获得;若损失是确定的时候,系统1便又会规避损失。实验人员作了很多尝试,而且每位受试者都需要在获得和损失的框架内解决几个选择问题。正如所预期的那样,20位受试者都表现出了框架效应:在获得的框架下,他们更愿意选择确定的事;在损失框架下,他们更愿意选择赌一把。但是,受试者不都是这个样子的。有些人易受到问题框架的影响;而有些人不管框架,但他们作出的选择几乎和基于现实的人作出的选择一样。实验者相应地对20位受试者进行排序,并给这个排序一个惊人的标签:合理指数。受试者做每个决策时,大脑活动都被记录了下来。然后,所作的尝试被分为两组:1.受试者的选择遵从框架的尝试。在获得时,偏向确定的事在损失时,偏向赌一把2.受试者的选择不遵从框架的尝试惊人的结果让人们看到了神经经济学这一新兴学科的潜质,即研究在人们做决策时的大脑活动。神经经济学学家做了上千种这样的实验,而且他们了解到:大脑特定区域的“活跃”(表明氧气需求量增大,即神经活动加强)取决于任务本身。在个人专心于某一视觉对象、在幻想中踢足球、识别一张脸或思考一所房子时,大脑的不同区域会变得活跃。当个人有某种情感共鸣、情感冲突或注意力集中于解决某个难题时,大脑的其他区域会变得活跃。尽管神经科学家出于谨慎,没有使用“大脑的这种模式会……”这种说法,但他们对于不同大脑区域的“个性”已经很了解了,而且知道大脑活动对心理解释的分析已经大有进展。对框架的研究产生了三个主要的发现:在受试者的选择和框架相一致时,与情绪激发相联系的大脑区域(大脑扁桃体)会很活跃。这正是可引发情绪反应的词,如获得或损失产生趋向于确定事件(当该确定事件被构架成获得时)或避免确定事件(当该确定事件被构架成损失时)的动力时我们所预测的那样。因为情绪刺激词的缘故,大脑扁桃体可被快速访问,这点很可疑,很有可能是因为系统1的参与。在受试者没有顺从自己的意识时(即他们在已知确定的事是损失时,依然选择确定的事),和矛盾以及自我控制相联系的大脑区域(前扣带)会更活跃。拒绝系统1参与其中,显然会产生矛盾。最“理性的”受试者,即那些最不易受框架效应影响的人,大脑额叶区的活动会加强,该区域可将情绪和引导做出决策的理性联系起来。我可以从中明显地看出来,“理性的”个体不会都显示出强有力的神经冲突。似乎这些理性的受试者都是(经常,或不总是)基于现实做出决策的,少有冲突。这项研究通过把对真实选择的观察和神经活动的测量联合起来,对文字如何引起情绪反应,并“泄露”出最后的选择作出了很好的说明。阿莫斯和他的同事在哈佛医学院做的一项实验是情感框架一个经典的例子。受试者都是医生,实验者给受试者看了两种肺癌治疗结果的数据,分别是手术治疗和放射治疗。手术治疗可保证有5年的存活时间,因此,大家都愿意选择手术,但在短期内,手术要比放射治疗的风险更大。一半的受试者读到了关于存活率的数据,其他人收到了关于死亡率的相关信息。对手术短期结果的两种描述是:第一个月的存活率是90%。在第一个月里,有10%的死亡率。你已经知道了结果:在第一个框架下(84%的医生选择了它),手术治疗要比在第二个框架下(50%的受试者选择放射治疗)更受欢迎。两种描述的逻辑等价很明显,而且基于现实的决策制定者会作出同样的选择,不管她看到的是哪种描述。不过,我们都知道,系统1对于引起情绪的文字很敏感,在第二个描述中,死亡率就是会引起负面情绪的词,而存活率是引发正面情绪的词;90%的存活率听上去让人心安,而10%的死亡率却让人感到恐惧。这项研究的一个重要发现是医生和对医学涉猎不深的人(比如病患和商学院的研究生)一样,也容易受到框架效应的影响。显然,医学培训也阻挡不了框架效应的出现。“获得,损失”研究和“存活率,死亡率”的研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脑部造影研究中的受试者作的很多尝试时也碰到了不同的框架。他们能够认识到框架有分散注意力的作用,而且可通过采用一个共同的框架,或将“损失”转换成等量的“所得”,可使问题变得简单些。聪明的人(和机警的系统2)也需要学一学,而且有专长的几位受试者也会出现在实验者发现的“理性的”人中。相反,在存活率框架下读到关于两种治疗数据的医生没理由怀疑自己若在死亡率框架下读到相同的数据会作出不同的选择。重新构架是要付出努力的,而且系统2通常很懒惰。除非有明显的理由需要这样做外,否则,大多数人都会被动地接受在框架下的决策问题,因此很少有机会发现我们的偏好受框架约束而不是现实约束的程度。用框架性政策助推人们作出更好的选择阿莫斯和我通过一个例子来引入我们对框架问题的讨论,这个例子被认为是“亚洲病害问题”。假设美国正为一场来自亚洲的异常疾病作准备,这场疾病估计会夺取600人的性命。为战胜这一疾病,我们提出了两种方案。假设对方案结果准确的科学估测如下:如果采用了方案A,200人会获救。如果采用了方案B,有三分之一的可能会救600人,有三分之二的可能一个人也救不了。很多受试者都会选择方案A:他们更愿意选择确定的选项,而不想赌一把。方案的结果在第二种说法中有了不同的框架,如:如果采用了方案A,400人会死。如果采用了方案B,有三分之一的可能没人会死,而有三分之二的可能有600人都会死。请仔细看并对比两种说法:方案A和A的结果是相同的,方案B和B的结果也是相同的。然而在第二个框架下,很多人都选择赌一把。两种框架下不同的选择都符合前景理论。在前景理论中,根据结果的好坏,我们对打赌还是确定的事的选择也会不同。当结果是正面的时候,决策制定者更愿意选择确定的事(他们是风险规避者);当结果都是负面的时候,他们更愿意拒绝确定的事,愿意赌一把(他们会冒险)。这些结论在钱的问题上是选择赌还是确定的事时很适用。疾病问题显示出,当结果关乎生命时,同样的原则也适用。在这个情况下,框架实验显示:对风险规避或冒险的偏向都不是基于现实的。在同样客观的结果中,做出的偏向会随着不同的制定情况而反转。阿莫斯曾跟我说过他的某次体验,这次体验使得我们的故事更值得关注。阿莫斯受邀为一组公共卫生专家作演讲,这些专家要对疫苗和其他项目做出决策。他利用这个机会让这些医生们关注“亚洲病害问题”:一半的人看的是“拯救生命”的那个说法,而其他人回答的是关于“失去生命”的说法。如一般人一样,这些专家也易受到框架效应的影响。制定关于健康决策的专家也会被表面现象所左右,这的确让人焦虑,但我们必须适应重要的决策也受系统1影响(而不是掌控)的事实。更让人苦恼的是,人们在面对自身不一致时所发生的事情:“你在一种指定情况下选择肯定能拯救200条性命的选项;在另一种情况下,选择赌一把而不是接受丢失400条性命的事实。现在,你知道这些选择是不一致的,你要怎么抉择呢?”回答常是让人窘迫的沉默。作出原始选择的直觉来自系统1,而且并没有比偏爱获得20英镑而规避损失30英镑存在更多的道德偏见。确定能拯救的性命当然是好事,死亡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大多数人都发现他们的系统2在回答这些问题时没有道德直觉。我对伟大的经济学家托马斯·谢林心存感激,他为框架效应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在《选择与结果》(Choice and Consequence)一书中描述了这个例子。在我们开始对框架进行研究前,谢林的书就已出版了,框架效应并不是他主要讨论的问题。他提到了在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授课的经验,他授课的内容是税法中儿童的免征额问题。谢林告诉他的学生们说,每个孩子都应有标准的免征额,而且免征总额和纳税人的收入是不相关的。他问学生们对下面这个问题有何看法:富人的生育免税额是不是应该比穷人的更高?你的直觉会和谢林的学生们的直觉很相似,即认为给富人更大的免税额是不可接受的。谢林之后指出,税法的制定是恣意的。现有税法认定没有孩子的家庭是默认情况,每多生一个孩子,就多享有一些免税额。当然,税法也可以将另一种情况视为默认值,比如设定一个有两个孩子的家庭为默认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比默认情况中的孩子数量少的家庭就要额外缴纳免税额了。谢林又问他的学生们对于另一情况的看法:没有孩子的贫穷家庭是否要和没有孩子的富人家庭缴纳同样多的附加费?对此问题,你可能还会有和谢林的学生同样的反应,即和对第一个问题的反应一样,持强烈否定态度。但谢林告诉他的学生们,从逻辑上讲,他们不应该对这两个问题都持否定态度。纵观这两种情况,对于第一个问题来说,与没有孩子的家庭相比,有两个孩子的家庭相当于是在减税。但对于第二个问题来说,与没有孩子相比,有两个孩子相当于是在增税。如果在第一个问题中,你想要穷人因为多生孩子而享受到与富人多生孩子相同(或更大)的好处,那你就也该认为,穷人必须因为没有孩子而付出至少与没有孩子的富人相同的金钱。我们能看到,系统1在其中发挥了作用。它能对贫富问题产生快速的反应:在怀疑时,你会倾向于穷人。谢林的问题中令人意外的一点是,道德原则在其中没有发挥作用。对于同样的问题,受问题框架影响,道德原则往往会生成相互矛盾的回答。当然,你已经知道下一个问题会是什么了。你已经了解到你对问题的反应受到框架的影响,那么对于这个问题:应如何公平处理贫富两种家庭中儿童的免税问题?现在,你一定已经瞠目结舌了。对于穷人和富人间的不同,你有道德直觉,但这些直觉依赖于任意的参照点,而且它们并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关于《‘文》世界上真实《‘人》情况的问题是《‘书》每个家庭应该《‘屋》缴纳多少税,以及如何填写免税代码。你没有能指导你解决这些问题的强有力的道德直觉。你的道德感觉与框架相联系,与对实际情况的描述相联系,而不是实际情况本身。关于框架本质的描述是很刻板的:框架不应该被看成是种掩饰或曲解了潜在偏向的干预。至少在这个例子中(以及亚洲病害问题和是手术治疗肺癌还是辐射治疗的问题中),没有被框架掩饰或曲解的潜在偏向。我们的偏向是关于被架构的问题,且我们的道德直觉是关于描述的,而不是关于其实质的。不是所有的框架都是平等的,而且有些框架显然比其他对相同问题的描述(或思考)的方式要好。请看下面这组问题:一位女士买了两张价格为80美元的电影票。当她到了电影院时,打开钱包却发现票不见了。她会再买两张票吗?一位女士到了电影院,本想要买两张80美元的票,但排到时,她打开钱包却发现用来买票的160美元不见了。她可以用信用卡买票,但你觉得她会买吗?基于框架效应,看到此问题不同版本的受试者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大多数人都会认为:第一个故事中的那位女士如果丢了票会回家,不看电影了。而且大多数人相信,如果她丢了钱,她就会赊购票看电影。其中的解释大家应该已经很熟悉了,这个问题涵盖了心理账户和沉没成本悖论。不同的框架会触发不同的心理账户,且损失的严重性如何要看其指向的账户。若看某场表演的票丢了,人们很自然地会将损失指向“表演”这个账户。损失显然已经翻倍了,且远超过其应有的价值。相反,丢掉的钱会被记在“一般收入”的账户上:她会想电影院的常客比自己更穷,而且她会自问,自己可支配财富的减少是否会改变自己买票的决定。多数受试者都认为不会。对丢钱的规避可得到更合理的决策,产生更好的框架,因为损失已经(即使票丢了)“沉没”了,且沉没成本应该被忽略。已发生的事是不相关的,唯一要紧的事是电影院常客现有的选择及其可能的结果。无论她损失什么,相关事实是她在打开钱包前损失了些钱。如果丢票的人要问我的意见的话,我会说:“如果你丢了同等价值的钱,你还会再买票吗?如果会,就请再去买票吧。”广泛的框架和包括情况多的账户往往会导致更理性的决策。在下面这个例子中,两种框架引起了不同的数学直觉,其中一个比另一个更好。在2008年《科学》杂志中《每加仑汽油所跑英里数的错觉》的文章中,心理学家理查德·拉里克(Richard Larrick)和杰克·索尔(Jack Soll)确定一个案例,其中被动地接受错误的框架会产生高昂的成本和严重的政策后果。很多买车的人都列出了每辆车每英里所需的汽油量,并将其看成是影响他们决策的一个因素。他们知道高里程车的成本都较低。但美国常用的框架,即每加仑汽油能跑的英里数,却将个人和政策制定者引向了一个糟糕的方向。请看下面这两位想要降低其成本的车主:亚当原来的车耗油,每加仑汽油能跑12英里,现在他换了一辆更省油的车,每加仑汽油能跑14英里。贝斯爱护环境,她把原来每加仑汽油跑30英里的车换成了每加仑汽油跑40英里的车。假设这两位司机一年中的行程是相同的。换了车之后,谁的车更省油?你的直觉可能会和大多数人一样,几乎会肯定地认为贝斯比亚当更省油:她每加仑汽油多跑10英里,而不是2英里,也就是说她省了三分之一(从30英里提升到40英里)而不是六分之一(从12英里提升到14英里)。现在,请启动你的系统2算一算。如果两位车主都行驶了10000英里,亚当就是从833加仑减至714加仑,共省了119加仑。贝斯的耗油量就会从333加仑降到250加仑,只省了83加仑。每加仑汽油行驶的英里数的框架是错误的,应该被每英里耗油量框架(或每100英里耗油量框架,这在其他国家应用得较广泛)来代替。正如拉里克和索尔提出的,由每加仑行驶路程引起的错误直觉很容易误导政策制定者和买车的人。卡斯·桑斯坦在奥巴马政府中任信息与规制事务办公室主任。和理查德·泰勒一起合著了《助推》一书,该书是将行为经济学应用到政策中的基本手册。恰巧,从2013年开始,每辆新车上都会贴上“节约燃料和环保”的标志,而且此标志还包含每英里耗油量,这在美国尚属首次。不过,正确的构想框架都是用小字体排印的,而我们所熟悉的每加仑耗油量的信息却用大字体排印,但无论如何,大致的方向还是正确的。在《每加仑汽油所跑英里数的错觉》的发表和实施部分正确改革的5年内,也许是将心理科学应用于公共政策的重要时期。在很多国家,意外死亡后是否愿意捐献器官会在此人的驾照上标注。这则标注的构想又是另一回事了,在此,一种框架要比另一种框架更优越。很少有人会质疑是否愿意捐献器官的决定是不重要的,但有证据显示,大多数人会草率地作出决定。这个证据来自欧洲各个国家器官捐献率的对比(此对比显示出临近的且文化相似的国家有着惊人的不同)。2003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表示,器官捐献率在奥地利接近100%,在德国有12%,在瑞典有86%,而在丹麦只有4%。这些巨大的不同就是种框架效应,是由这个关键问题的模式引发的。高捐献率的国家要填决定不捐献的表格,不想捐献的人一定要填上某一项,如果他们不这么做了,则被认为是自愿的捐献者。低捐献率的国家要填决定捐献的表格,你必须填上某一项,才能成为捐献者。这就足够了。预言人们是否会捐献自己器官的最好且唯一的标志是默认选项的设计,这个设计不用勾选某项内容就可被采用。器官捐献效应与系统1控制下的框架效应不同,它可用系统2的懒惰给出很好的解释。若人们已经决定自己想干什么,会勾选这一项;如果他们还没有想好,则要想想是否要勾选这一项。我认为,人们要填的这张是否愿意捐献的表格与他们的决定相对应。我将器官移植表想象成要求人们解决算术问题:2加2等于?另一项中又有另一个问题:13乘以37等于?捐献率当然会受到这些数字的影响。当构想的作用得到认可后,一个政策问题产生了:应该采用哪种构想呢?在这个问题中,回答很明显。如果你相信大量捐献器官对于这个社会有好处,你就不会在有100%捐献率的情形和有4%的司机的捐献率的情形间保持中立立场。从这些例子中我们能反复看到,某个重要的决定是受该情况下完全无关紧要的特征的控制的。这似乎令人困窘,这不是我们想要的作出重要决定的办法。而且,这也不是我们想要体验到的大脑的工作方式,但这些认知错觉的实例确实是不容诋毁的。讨论的事项有理由与理性代理理论相抗衡。一个名副其实的理论可确定某些事件是不可能的,如果理论是正确的,某些事件就不会发生。当观察到“不可能”事件发生时,该理论就是被伪造的。有确切证据证明理论是虚假时,理论也还会存在很长时间,理性代理理论模式当然也能经受住我们看到的和许多其他证据的检验。器官捐献的例子表明了人类理性对现实世界有很大的影响。理性代理模式的信从者和怀疑者之间的一个重要不同是信从者只会理所当然地认为关于选择的构想不能决定对重要问题的偏向。即使在探讨这个重要问题时,他们也不会感到有兴趣,因此我们的决策常会有不好的结果。对此,对理性持怀疑态度的人不会感到惊讶。他们对无关紧要的因素会成为偏向的决定因素比较敏感,我希望读到本书的人能有这种敏感。示例:框架和现实“如果他们能对自己会得到多少钱而不是会损失多少钱有个框架的话,就会对将要发生的事有心理准备。”“通过改变参照点来重新架构问题吧,假想我们没有拥有过某个东西,我们会认为它值多少钱呢?”“对于损失,要在大脑中将其引入‘一般收入’,这样你就会感觉好一点!”“他们要你在他们的邮件列表中勾选以表明不加入他们。如果他们要你在他们的邮件列表中勾选表明参与的话,他们的邮件列表就会很短。”第五部分 两个自我第35章 体验效用与决策效用的不一致一直以来,“效用”这个术语有两种不同的含义。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在他的《道德和立法原则引论》(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中用了这样一句名言作为开头:“大自然让人类处于‘痛苦’和‘快乐’这两者的主宰下。它们指明了我们应该做什么,并决定了我们应该怎样做。”在这本书的脚注中,边沁为用“效用”来表示这些体验而道歉,说自己找不到更好的词了。为了和边沁对这个术语的解释区分开来,我现将称其为体验效用(experienced utility)。在过去的100年里,经济学家总会用同样的词去定义别的东西。经济学家和决策理论家在使用上面那个术语时,想要表达的是“想要能力”(wantability)这层意思,而我对此往往会用“决策效用”(decision utility)来表达。例如,期望效用理论就是控制决策效用的合理性原则,它与快乐体验没有关系。当然,若人们想要的正巧是自己喜欢的,喜欢的也是自己所选择的时候,“效用”的这两种含义就一致了。在经济主体都是理性的总体思路下,这种关于含义一致性的假设是内隐的。人们希望理性的经济行为人知道人们对现在和未来的看法,还希望他们作出将大众利益最大化的正确决定。如何测量体验效用?我研究体验效用和决策效用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异性已经有很长的时间了。当我和阿莫斯致力于前景理论研究的时候,我设计了这样一道测试题:假设某人每天都要接受一次痛苦的注射。原计划注射20天,现减至18天,请问人们对这种减少的感觉与从6天减少到4天一样吗?若不一样,你能说出理由吗?我没有收集结果数据,因为结果很明显。你也可以自己验证一下,若能将注射天数减少三分之一(即从6天减到4天),而不是十分之一(即从20天减到18天),人们往往愿意付出更多。在第一种情况下避免两次注射的决策效用要比在第二种情况下大,并且相较于第二种情况,人们都愿意为第一种情况付出更多。但是,这种区别是荒谬的。如果痛苦每天都是一样的,则按应该注射的次数而言,为两种减少的注射量分配不同的效用又有何道理呢?用我们今天的话说,这个测验题告诉我们:体验效用可以用注射次数来衡量。而且,至少在某些情况下,体验效用可用做评估决策的标准。决策者若想得到同等的体验效用(或免于遭受同样的损失)却分配出不同的效用是种错误。你可能会发现这种情况很明显,但是在决策理论中,判断决策是否错误的唯一标准就是看这个决策和决策人的其他偏向是否一致。我和阿莫斯一起讨论了这个问题,但是我们没有深入研究。多年以后,我又开始思考这个问题。怎样衡量体验效用?怎样回答像“在治疗过程中,海伦承受了多大的痛苦”或者“她在沙滩上待了20分钟有多享受”这样的问题?英国经济学家弗朗西斯·埃奇沃思(Francis Edgeworth)早在19世纪就对此类问题作了推测,并提出发明“快乐测量仪”的想法,这种仪器可衡量出一个人所经历的快乐或痛苦的大小。体验效用是会变化的,就像每天的温度或气压那样,其结果将被绘制成时间函数。海伦在治疗过程中或休假期间经受了怎样的痛苦或快乐就像是“曲线下的区域”。时间在埃奇沃思的构想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如果海伦在沙滩上待了40分钟而不是20分钟,并且她很享受,则此时她的总体体验效用就会翻倍。就像注射次数加倍会使治疗时注射的痛苦翻倍一样。这就是埃奇沃思理论,现在我们对于他的理论的构建情景有了更准确的理解。我和唐·雷德梅尔(Don Redelmeier)为一项研究而设计的,是关于两名病患经历的痛苦的结肠镜检查数据。雷德梅尔是多伦多大学的医生和研究者,早在20世纪90年代,他就将这项实验提出来了。现在,做这个手术时常会辅用麻醉药物和健忘症药物,但是在我们收集数据时,这些药物还未被广泛应用。实验中,每60秒我们就要求这些患者说出他们当前的痛苦程度。这些数据用一个范围的值来表示:零表示“没有任何的痛苦”,10表示“无法忍受的痛苦”。正如你可以看到的,在此过程中,每个患者的体验有很大的改变,患者A的体验持续了8分钟,患者B持续了24分钟。(过程结束时记录的数据则为零)。此实验共有154位患者参加,最短的过程持续了4分钟,最长的有69分钟。接下来请思考一个简单的问题:假设研究人员使用相似的疼痛范围值对两位患者的疼痛感进行测量,哪一位患者的疼痛感更强呢?无可争议,人们普遍认同患者B会承受更大的痛苦。痛苦程度相同时,患者B不会比患者A所承受的时间短,对于B来说,“曲线下的区域”显然比A的要大。当然,关键因素是B的痛苦过程持续时间更长。这些测量数据都来自瞬时疼痛的“快乐测量值”。当实验结束时,我们要求受试者评估整个过程中感受到的“痛苦”。图中的文字是为了帮助受试者回想他们感受到的全部痛苦,以及进而产生的快乐测量值。令人惊讶的是,患者没参加过类似的实验。统计分析揭示了两个结果,解释了我们在其他实验中观察到的模式:峰终定律(peak,end rule):整体的回顾性评级可通过将最糟糕时期和最后时刻的疼痛程度的平均加权而评估出来。过程忽视(duration neglect):过程的持续对所有疼痛的评估没有任何影响。现在你可以将这些规则应用到患者A和患者B的情况中。最糟糕的评估(8~10)对这两位患者来说是相同的,但患者A在过程结束前的最后评估是7,而患者B只是1。因此,对于患者A来说,峰终的平均值是7.5,而患者B只有4.5。正如预期的那样,患者A在此期间比患者B更痛苦。对于患者A来说,结束时也是个糟糕的体验,这真的很不幸,完全没有愉快的记忆。我们现在陷入了困境:测量体验效用有两种方法,即快乐测量值和回顾性评级,但这两种方法从系统角度而言是不同的。快乐测量值是有观察员从他人不同时刻的体验报告中计算出的数据。我们将这些判断称为过程,权衡,因为在计算“曲线下的区域”时,对各个时刻都作了相等的权衡:在疼痛强度为9时,两分钟的疼痛是一分钟的两倍。然而,本实验和其他研究的成果表明,回顾性评级对过程并不敏感,而且,相比于其他时刻,回顾性评级会权衡两个单一时刻,即高峰和末端。所以,哪一个更重要呢?医生应该怎样做呢?这种选择对医疗实践有所启示,我们注意到:如果目的是为了减少患者的痛苦记忆,那降低最为疼痛时的疼痛感就比将疼痛的过程减到最短更为重要。同样的道理,如果患者在过程结束时感到的疼痛相对较轻,他对此过程的记忆就会更好,那么逐渐减轻疼痛比急剧减轻更可取。如果想减少实际体验到的痛苦,迅速完成这个过程或许更合适,即使这样做会让患者更疼痛并给患者留下可怕的记忆。你认为这两个目标哪一个更好?我没有作调查,但我认为会有很多人选择痛苦记忆较少的那个。我觉得将这种困境看做是两个自我之间的利益冲突会更容易理解一点(这与我们所熟悉的两个系统不符合)。经验自我是回答“现在疼吗”这种问题的,而记忆自我则是回答“总体如何”这种问题的。我们只有通过记忆才能保存生活体验,因此,在我们思考生命时,唯一能采取的观点来自于记忆自我。我曾作过一个关于将记忆和体验区分开的困难的演讲。结束后,我听到了一名观众的评论。他说聚精会神地听唱片中的交响乐时,由于光盘有刮痕,快结束时产生了令人厌恶的声音,糟糕的结尾往往“毁了全部的体验”。但实际上毁的并非是体验,只是对它的记忆而已。经验自我几乎有了完美的经验,糟糕的结尾并不能将其抹去,因为这种体验已经发生了。这位听众将整个体验定义为失败,就因为它的结尾很糟糕,但他却忽略了40分钟的音乐带给他的快乐。实际体验真的毫无价值吗?混乱的体验以及对此体验的记忆是种认知错觉,而对这种体验的替代让我们相信过去的体验是可以被消除的。经验自我无法表达自己的感受,记忆自我有时又是错的,但记忆自我可以记录体验,并掌控我们从生活中学到的东西,而决策也正是由这个自我做出的。我们从过去的经验中学到的就是储存记忆,这么做未必是为了未来的体验。这就是记忆自我的专制性。记忆自我夸大了痛苦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