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带学生去表演小提琴。”她回答说。“对啊!是圣诞节。” 沈露仪喃喃地说。她终于明白郭轩华为什么一年圣诞假期之后没有再来。那顿饭,他和她都很少说话,大部分时间都是沈露仪在说话,并且时而用一种甜蜜的神情朝郭轩华望去,虽然她已经很努力去倾听沈露仪的每一句话,但她终归是茫然地想着其他事情。餐馆门外放着一座有一个人那么高的仿欧洲古董音乐盒,是个拉手风琴的小丑,音乐丝丝缕缕流转的时候,他的头会轻轻从左边转到右边,又转回来。那首老歌她以前听过,是关于一对小情人的:在那段初恋无疾而终之后,女孩一直期盼着跟她的情人重逢。许多年后的一天:她到教堂参加一个旧同学的婚礼。在那个神圣的祭坛前面,她见到了她当年的小情人,他成了主持婚礼的神父。一瞬间,一种伤感笼罩着她。她曾经想过他们之间许多的可能性,他选择的路,却断绝了她今生的幻想。这首歌,就是女孩在诉说一个轻飘飘却无奈的故事。这并不是她林珍欣的故事,却是他们重逢的调子。吃过饭后,沈露仪问她:“我们去看电影,你也一起去好吗?”“不了,我要回去做功课。”她离开小餐馆,独个儿朝苍茫的暮色走去。郭轩华跟沈露仪提起那张圣诞卡的事吗?他们才认识了五个月,她是比沈露仪更早一点认识他的。那又怎样?现在她羞惭地意识到那个灵魂私下的微笑不过是她一厢情愿的傻笑,太丢人了。走着走着的时候,她突然觉得脖子有点冷,这才发现自己把颈巾遗留在椅子上。她连忙掉转脚跟往回走。那条颈巾还在那里,孤零零地等着主人认领。桌子上三只他们用过的咖啡杯还没收拾。他的杯子里留下了咖啡的沉淀。她听说从沉淀可以占卜未来,她望着杯底出神,始终没看出什么来。那一层咖啡的沉淀不像预言,反而更像租书店里那段已逝的秋日时光,终于会了无痕迹,被时间滤洗。离开小餐馆,她朝露天广场走去。朱薇丽带着一群小孩子来参加音乐会。台下挤满了观众,台上一个合唱团在唱圣诗。朱薇丽看到她,抖抖索索地跑过来,朝她微笑说:“你不是跟沈露仪吃饭吗?”“吃完了。”她说。“今天很冷呢!” 朱薇丽搓揉着手掌说。她缩着脖子点头。“沈露仪好吗?在电话里听说她交了男朋友。”她酸溜溜地点了点头。“那个男孩子是做什么工作的?”“出版社的编辑。”“那不像她会喜欢的人啊!” 朱薇丽皱着鼻子说。她没回答,在冷风中哆嗦。“我们快出场了,你留下来听吧!” 朱薇丽把她拉到台边。她杵在那里,寂寞地听着圣诞佳音。那些日子,真的是了无痕迹吗?圣诞节之后的一天,她如常跟外婆在车站等车回去。一辆小货车停在盆栽店外面,工人把一盆盆卖不出去的圣诞话当作垃圾一样运走。“其实那些花还很漂亮。”她说。“没有人会把圣诞花六到明年圣诞的。”外婆说。这句话突然穿过许多寻常的日子在她心里回响。谁会留着同样的花度过新的时节?她怀里不是已经绽放过一株圣诞花吗?要是她不那么畏缩和羞涩,结果也许不一样。她常听的那个电台又开始招募唱片骑师,今年的口号是“你想要一个有点风险看刺激的人生吗?”她寄出了一封应征信,并且用心制作了一段配上音乐的独白。不久之后,她接到电台同志她去面试的信。这一天,电台的走廊上挤满来面试的人,他们叫她进去的时候,她没想到跟她面试的是她的偶像夏心桔。“你的声音很好啊!就是有点紧张。”夏心桔说。然后,她用她那低沉而迷人的声音问:“真的想要过一个有点风险但刺激的人生吗?那可能会有失业、失恋、甚至失意的可能的啊!”她嘴上带着微笑,笃定地点头。到了三三两两的相思鸟栖息在春日枝头的时节,她已经退了学,在电台上班,连一向镇静的外婆也给她的改变吓了一跳。在牵牛花开的时节,一个人闯进了她琐碎的日子里,然后又突然消失。一年后,在乍然相逢的失落里,他还给她的却再也不是琐碎,而是远方的地平线,那里,时间将有更美丽的脚步。第四章 租书店的圣诞林珍欣没想到会在租书店里再见到郭轩华,九月初的那天,她下午在店里帮忙,看到穿着凉爽衬衣的他走了进来。她愣了一下,他羞涩地微笑,问:“租书的手续还是跟以前一样吗?”“哦,是的。”她杵在柜台后面说。“有什么新书吗?”他问。“你喜欢看犯罪小说吗?我有杰佛瑞。迪佛的《棺材舞者》。你有没有看过他的《人骨拼图》?”杰佛瑞。迪佛的一系列侦探小说以全身瘫痪的神探林肯。莱姆当主角,是林珍欣近年最喜欢的侦探小说。“当然看过,连《人骨拼图》的电影版都看了。这本新书好看吗?“她雀跃地点头。然后,郭轩华首先说:“我回来学校教书,这一次不是代课,是长工。““哦,是吗?“她咧起嘴,没有继续说下去。自从在那家意大利餐馆见过面之后,她一直躲着沈露仪。过了一段日子,沈露仪打电话给她,埋怨她自从当上唱片骑师之后就没找过她。她推说是因为电台的工作太忙。沈露仪在电话那一头说:“我和他分手了。““你是说郭轩华?““还有谁?”“为什么?”“他不是我的类型,我也不是他那一类。”“那为什么会开始?”沈露仪笑了一下,说:“有些人只是过渡。”如果早点知道这个消息,林珍欣也许会比较高兴。这个消息却来晚了,最近,她和一个男孩交往。男孩名叫高田三,是一支新晋乐队的主音歌手,个子小小,不过,人很活泼俊俏。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电台举办的小型音乐会上。她当司仪,他的乐队是其中一支表演队伍。音乐会结束之后,她在巴士站碰到他。他尴尬地朝她笑了笑,说:“你也是等巴士吗?”她点了点头,看见他提着电吉他,穿着皮夹克等巴士的样子,心里觉得有点滑稽。“我住廉租屋。”他说。她笑了一下,没答腔。他靠在栏杆上,问:“你喜欢我们的歌吗?”他点点头。“我每晚都听你的节目。”他说。她有点受宠若惊,不知道说些什么 好。他那双孩子起的眼睛朝她看,说:“你的声音很好听。”她的脸陡然红了,回应他一个羞涩的微笑。那天晚上,巴士误点,车站只有他们两个人。他突然问:“你会弹吉他吗?”她摇了摇头。“下次教你。”他自信满满的说。她可没说过要学,却不知道怎样拒绝。隔天晚上,她做节目的时候,高田三走了进来,说是在找朋友。她知道他是来找她的。他待在直播室,一直等到她差不多做完节目才高辞。第二天晚上,他又来了,趴在她面前睡着。醒来的时候,他抱歉地说:“失眠几天了,听着你的声音好睡。”“你在家里听收音机也可以。”她说。他笑笑说:“别人没我这么幸运,可以坐在这里。直到目前为止,这是当歌手最大的好处。“她不能说自己一点也不感动。高田三不是她的类型。她不喜欢穿皮夹克,弹电吉他,手上戴着银戒指的男孩,她也不认为这种人会喜欢她。“你为什么老是盯着我的手指。“那天晚上,他在直播室问。“没什么。”她尴尬地说。第二天,他再来的时候,经常戴在手上的几枚银戒指不见了。他的聪明感动了她。渐渐地,她习惯了他有事没事都来直播室走走。她每天主持两个节目,一个在半夜,一个在中午。她常播他们那支乐队的歌。他歌唱得好,知音却不多。有天晚上,他出席一场音乐会之后,在直播室找她。他沮丧地趴在桌子上,一句话也没说。“有事吗?”她关心地问。他摇了摇头,继续趴着,突然又直起身子说:“我们出场的时候,观众喝倒采。”她难过地朝他看,说:“很多红歌星以前都被人喝倒采。”“就知道你会这样说。”他没精打采的2说。“你们会成名的。”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说,也许是预感吧。“等到我成名了,我会请你看我们每一场的演唱会。”他甜甜地说。他是喜欢她的吧?她心里想。不然他为什么天天来?为什么来是她面前那样孩子气?他有时会带自己喜欢的唱片来,央求她在节目里播。他会打电话跟她聊天,追着问:“你什么时候跟我学吉他?将来我红了,可就没时间教你了。”她咭咭的笑,没法想像将来的事。他既然喜欢她,为什么从来不说?好像是在等她开口。他要是稍微了解她,就知道她是不会开口的。终于有一天晚上,他离开直播室的时候,给了她一张门票,说;“明天我们在大学有个音乐会,你能来吗?”她独个儿去了那个音乐会。高田三满怀感情地唱出自己写的一首新歌,一首很动听的歌,他的歌声把台下的人都吸引住,那一刻,他发现自己喜欢了台上的他。她一直以为自己不会喜欢这类型的男孩,命运却爱跟她开玩笑。回去的路上,她街道高田三的电话。他紧张地问:“为什么找不到你?”“我走了。”“为什么不等我?”“很多人包围着你呢!恭喜你!”“你喜欢我的新歌吗?”他患得患失地问。“嗯,很好听。”那支歌说的是一个男孩的爱情和梦想。她总觉得歌词里有些话是他对她说的。隔天到租书店帮忙时,郭轩华却来了。他的样子一点也没变,话比以前多。“我听到你在电台主持节目。”他说,“哦,是的。”“你的声音很像一个人。”“谁?”她问。她以为他说的是夏心桔。他说:“邢立君。我初中时每晚都听着她的节目做功课。”“我也是。”她说,然后又说:“她的声音那么动听,我怎可能像她?”她羞涩地说。郭轩华为什么不早点来?前一天晚上,她离开音乐会。高田三知道她走了,在电话那一头说:“你在哪里?我来找你。”他来了,跑得浑身是汗,脸上带着兴奋的神色。“很多人喜欢我的新歌。”他说。他突然拉住她的手,说:“我们去庆祝!”郭轩华要是早一点来,她的故事也许会不一样。她把那本《棺材舞者》交给他,她刚看完,还没有放到书架上去。就在这个时候,高田三走了进来,像前几次一样,他很熟落地钻进柜台,把唱机里的唱片换掉,播的是他前一天唱的新歌。“我带了这首歌给你。”高田三亲昵地说。她尴尬地看了看郭轩华,郭轩华脸上的表情有点愕然。她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他拿了书,道了一声再见,走出租书店。“那个人是你朋友吗?”高田三问。“呃,是我朋友以前的男朋友。”“有点土。”高田三说。“我也很土。”她说。他露出一弯迷人的浅笑,说:“你不土。”她突然有些迷惘。高田三真的喜欢她吗?看着郭轩华离去的背影,她心理竟是有点怜惜的。“他是不是喜欢你?”高田三问。“谁说的?”“他的眼神说的。”“不会啦!”“你今天晚上会播这支歌吗?”她点了点头。“你会留心歌词吧?”他那双眼睛动人心弦地朝她看。她的脸红了。然后,他说:“今晚见。”他走了,她心里却有点混乱。待到夜里,她在节目里播那首歌的时候,心里竟想着郭轩华也许会听到。两天后,郭轩华来还书,他脸上的神情有点不自然。“书好看吗?”她问。他点了点头,又去看书。外婆在椅子上懒懒地打盹。她躲在柜台后面看书,眼睛没有看他。郭轩华会以为她和高田三是什么关系?他在乎吗?他会失望吗?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想要知道他的感觉。他借了一本书,登记的时候,他说:“你朋友那天播的歌很好听。““是他唱的。““他是歌手?“她点了一下头,在他眼里看到了酸涩的神色。以后的几天,她没去租书店,不知道他有没有来。后来有一天,她在一家时装店的橱窗前面碰到他。她想给自己买些衣服。商店橱窗里放着两套衣服。一套比较素净,是她喜欢的,一套比较新潮,是高田三会喜欢的。她不知道该试哪一套。这个时候,背后有人叫她,是郭轩华,他手里拿着一袋新书,刚从书店走出来。“真巧。”他说。然后,他指着素净的那套衣服,说:“你穿这些衣服会好看。”她惊异地朝他看,他尴尬地说:“只是我的意见。”结果,她两套衣服都买了。穿了新潮的衣服上班的那天,高田三并没有来找她。他近来很忙,他那首新歌唱得很好。她就知道他是有才华的。无数个夜晚,她一个人待在直播室里,时而朝直播室的大门看,希望下一刻推门进来的会是他。她发现自己一点也不了解男孩子。她不大搭理他的时候,他很在乎她似的。当她想念他,他却又不在乎了。直到一天傍晚,她在电台走廊上碰到他,他缠着另一个女唱片骑师,甜甜地说:“你会播我的歌吧?”她恍然明白了。他转过头来看到她时,脸上的神色有点尴尬,很快又变得亲切地朝她说:“珍欣,你好吗?”她仍然相信他是会成名的,到了那时候,他再也不需要用他俊美的色相去讨好她们这些唱片骑师,期望她们多点播他的歌。半夜里,她做完节目,一个人躲起来听歌。她起初并没有喜欢高田三,如今为什么会有伤心的感觉?她是为自己的天真伤心,她怎么没想到她手上握着在节目里播歌的权力?她伤心不是因为感到自己被利用了,而是发现自己并没有值得爱的地方。后来有一天,她在电台主办的一场音乐会上碰到他。他出场时,台下一大群年轻的女歌迷力歇声嘶地喊着他的名字,跟以前那种落寞,完全是两回事。她回去后台时碰到他,他靠在灯火阑珊的走道上抽烟。她以前没见过他抽烟。看见他时,他直了身子,她点了一下头,打他身旁走过。“成名的感觉 好,就像是拥有全世界。”他说。她笑了一下,没回答,瞥见他手上戴着几枚闪闪亮亮的银戒指。她想,他也许从来就没有打算不再戴这些银戒指。这个时候,她的手机响起,是母亲找她,告诉她,外婆在家里昏倒,给送了去医院。那是个难熬的夜晚,外婆患的是心脏病,要不是及时送到医院,也许连性命都保不住。在急诊室外面等候的那一刻,她突然发觉,有没有被利用,有没有值得爱的地方,甚至将来会不会成名,都不重要了。外婆虽然康复过来,但租书店再也做不下去了。自从她进了电台工作,就只有外婆一个人支撑这整间租书店,终于累坏了。外婆纵有多么舍不得外公留下的这片租书店,也不得不放弃。这是林珍欣长大的地方,她又何尝舍得?但是,人生总有告别的时刻,就像高田三唱红了的那支歌,歌词说:“我要走我的路,是告别的时候。”那天,她在租书店里把东西打包的时候,郭轩华来了。“我听到你在节目里说,你外婆生病了,她还好吗?”“是心脏病,做了手术,已经出院了,没什么大碍,但我们不放心让她继续回来工作。”停了一下,她说““书店要关门了。这些书,我打算送去给图书馆。“他眼里满是怅然的神色,放下手里的书,说:“我来帮你。”他没想到,他来了,她却要走了。他辞去出版社的工作,回来学校教书,无非是希望可以再见到她。他说不出喜欢她什么,她喜欢的书,他也喜欢。她播的歌,也是他爱听的。他和沈露仪分手,难道没有一点是因为她吗?在那家意大利小餐馆再见到林珍欣的那天,他恍然明白自己喜欢的是她。他不知多么懊悔没有早一点打开她送的圣诞卡,后来却已经晚了。“我和她分开了。”他说。也许是知道离别的时候来临,再不说就没机会了,纵使她也许会觉得他唐突。“我知道。”她朝他微笑,然后什么也没说。租书店隔壁的花店已经堆满了圣诞花,往年也个时候,她和外婆会把书店布置一下,今年去连圣诞卡都没有再卖了。“你那年送我的那种迷你圣诞卡,今年还有吗?”他突然问。停了一下,又说:“我直到去年圣诞才用到第三张圣诞卡,可以送圣诞卡的朋友愈来愈少了。”他说着说着脸红了。她恍然明白,他在一年后才看到那张圣诞卡。她百感交杂地朝他看。她送给他的那张圣诞卡,就像一封寄丢了的信,她以为已经落空了。隔了漫长的日子,那封信却又突然出现,提醒她,故事还没有完。“那种圣诞卡不卖的,你要的话,我可以送给你。”脸上漾着发自心底的微笑,她跟他说。第五章 第三章圣诞卡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一间喧闹的茶室里。他接到陈平澳的电话,要他带个口讯去那里给一个女孩子。“你叫他对我死心吧!总之想个办法将她打发。”“这不太好吧?”他为难地说。“我再见她,她有会对我有幻想。我这是为了她好。”陈平澳用一副悲天悯人的口吻说。“我没见过她,还是你自己去比较好。”“放心吧!她不会吃人的,况且我现在真的走不开。她叫沈露仪,大眼睛长头发的。”他想说不,陈平澳已经把电话挂断,他只好换过衣服匆匆赶去茶室。有时候,连他自己都不明白,他和陈平澳为什么能成为好朋友。他们从中学一年级到大学都是同学。两个人的性格南辕北撤。陈平澳是个万人迷,长得俊俏,画画又漂亮,从小到大都被女孩子簇拥。他自己却是个不擅长交际的书虫。走进去茶室的时候,他看到其中一个厢座里做着一个身材细瘦的女孩,一直盯着茶室门口,好象等人似的。他想,这个应该就是他要找的人了。他硬着头皮走到她跟前,问:“你是不是沈露仪?”女孩盯着他问:“你是谁?”“是陈平澳叫我来找你的,我叫郭轩华。”“他呢?他自己为什么不来?”“他有事不能来。”他撒了个谎。然后,他问:“我可以坐下来吗?”女孩没回答,死命咬住嘴唇,很想不哭,眼泪去已汪汪。他小心翼翼地坐在她面前,深怕惊动了她。女孩突然朝他抬气头,声音沙哑地说:“我可以在这里等他,他什么时候来?”“我想,他是不会来的了。”他支支吾吾地说。有那么一刻,他觉得自己像个刽子手,正要处决这个女人。女孩睁着那双可怜的大眼睛,问:“他是不是喜欢了别人?”那双像小狗般漆黑的眼哞朝他辉映着,充满了哀凄和惆怅。“我也不知道。”他耸耸肩。“他在哪里?你带我去找他好吗?”她的声音颤抖着。“我也不知道他在那里。”他抱歉地说。一颗眼泪从她脸上滚落,掉到她面前那杯喝了一半的奶茶里,她喃喃地说:“我早就应该猜到了。他约我来这种地方见面,根本就不想回来我身边。”“这间嘈杂的茶室的确不是谈情的地方。”他心里想。她那张脸皱成一团,无语。那一刻,他才发觉她穿了一件幼带背心,领口开得很低。他不敢正面看她,只好把视线移到她头顶。“他为什么派你来?”这句话不像个问题,反而是哀鸣。她的眼泪突然飞射而出,哇的一声趴在桌子上嚎哭。“呃,你别这样!”他慌乱地制止她,却发现自己一点也没有处理这种事情的经验。茶室里的人都朝他这边看,仿佛他才是那个始乱终弃的负心人。“我带离开这里!”她撑起身子,软弱地哀求。他大大地松了口气,匆匆结了帐,带她离开茶室,离开背后那些好奇的目光。从茶室出来,他觉得是时候告别了,然而,看到她那副无助的样子,他心软了,提议送她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