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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娴 悬浮在空中的吻-6

作者:张小娴 字数:20885 更新:2023-10-09 19:21:56

鲤·逃避  鲤编辑部在露天的烧烤店里喝啤酒的时候,看到隔壁桌上有个很美的女孩,突然喝多了,跑去厕所里吐,回来后又捧着垃圾筒吐,然后她就像所有喝多了酒的女孩一样,开始哭,一直哭。  我们静默着,看着女孩,心里想为什么那么美的女孩也会与我们一样,有那么多的痛苦,后来又觉得自己傻兮兮的,每个人其实还都生活在那另一个平行世界里面,在那个平行世界里栖息、痛苦、逃遁、想象、快乐……  我们在这桌围着热腾腾的烤串,可是各自散去回家的时候,突然有秋天的风吹过来,冷得缩起脖子,沿着夜路往家走,一边想着要找个人一起过冬天啊,一边也想要缩回我们自己的精神避难所里去,想要暂时地脱离开熟悉的日常生活,想要随着耳机里的歌声滑到另外的轨道去。喝醉了再哭一次,也很美好。  这期态度,我们找来一些朋友与大家分享她们的避难所。生活总是会有它过分无趣和苛刻的地方,于是我们或许需要走一次夜路,看一次偶像的演唱会,回忆一段最好的时光,或者继续做一些永远不会实现的梦。Madi在文章里说,那些国际居民们在看到日食的时候都喃喃地说,we are so fucking lucky。  所以,快要冬天了,希望你们也都找到一个可以过冬的避难所。take a little nap(1)   Dewpearl在大学毕业后当了一段时间的英语老师,后来遇到了她的丈夫,再后来就一起开了这个隐没在上海弄堂里的咖啡馆,取名叫Nap。开咖啡馆是很多人坐在办公室里的人的梦想,大概是因为他们觉得这种生活很不一样,很脱离轨道,很……怎么说呢,浪漫。  小Dewpearl的浪漫是这样的,下午的时候去弄堂口买一斤盛在水盆里的虾来,白灼以后蘸着芥末当零食吃,有空的时候做个提拉米苏冻起来等朋友来一起用勺子挖了吃,院子里种着各种植物,夏天的时候推门出去,整条弄堂的丝瓜藤上居然都结出了真正的丝瓜,朋友们随时都会来做客,所以,就让我们先只看到这些美好吧。   B叔是个超人。他在工作之余,还看很多书,写很多书评,看很多电影,写很多影评,去很多地方走很多路拍很多照片,然后将这些照片以他自己独特的归类方式贴在他的blog上面。除此之外,他还会在半夜看很多球赛,在卡拉OK唱很多不同类型的歌,在咖啡店泡很长时间说很多话开很多玩笑画很多画。   我在想效率高是不是因为喝咖啡比较多呢?B叔定期在我这里订一包来自波多黎各的名叫优科特选的咖啡豆。可能也不完全是这个原因吧。我觉得效率高的最大原因应该是他会安排时间。比如,他会在喝咖啡聊天的时候看一下表,说:“九点三刻的时候,我再要一份芝士蛋糕。”   B叔的Blog叫“看的见风景的房间。”有很多读者很多粉丝。曾经有读者杜撰了一个暗恋B叔的人,写一个blog叫“看的见[看的见风景的房间]的房间”。还有好多粉丝会在我们的留言本上给他留言,有人说:“你的blog更新太慢了!”B叔就很委屈,每天一篇还叫慢吗……   没有人知道B叔的脑袋里蕴含了多大的能量。他总是会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想法,在我们的留言本上留下了很多光怪陆离的景象。当你一本本的翻那些留言本,你一定会注意到有一个人总是喜欢用很多颜色的水彩笔来画画。那一定就是他。今年B叔每次来都会在留言本的最后页签个到。也是五颜六色的。但是最近他发现,好像越来越多人开始这样签到了,还都写在他旁边……。大富翁小子是美国人。他从血统上来说是中国人,但不会说中文。他在中国呆了很久,也只学了2句话——“星巴克在哪里?”“厕所在哪里?”噢, “你好”也是会的。他甚至还试图去教鹦鹉说“你好”,只是人家鹦鹉早会了,发音比他还标准些。   有天他自己发现了我藏在桌子下面的大富翁,问我们会不会玩。在座的基本都是菜鸟。他极力怂恿,于是菜鸟们答应和他玩一把。虽然规则和棋盘都是中文写的,但我们甚至需要他来说怎么玩。也有人完全不懂英文,这游戏居然也就这么玩起来了。残念……   我以前从来不知道大富翁是可以彼此做交易的,而这正是大富翁小子热衷于此的原因所在。据他女朋友说,他在美国玩的时候经常被人打,因为他每次和人交易占了便宜后马上就得意地说出来。有鉴于此,在他试图和我们任何人做交易的时候,我们都不答应,即使是对双方有利的。看他一脸坏相,管他要什么都说“NO!”菜鸟们之间则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彼此交易得非常愉快。而他总会在脑门上猛敲一记,大叫:“This is the dumpiest deal I’ve ever met!”然后作昏倒状——敲得还真响哦……   虽然菜鸟彼此之间很团结,但要把他这个老手弄破产也是需要一些运气的。而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其他人一个接一个进监狱,棋盘上只剩他一个人掷色子,每走一步几乎都要支付别人巨额的房租,于是——他就这么破产了。可怜他女朋友,回去的一路都在听他抱怨:“我在美国从来都赢的,我怎么可能会输?怎么可能?……”take a little nap(2)   角斗士女是上海人。她总是喜欢先把奶油球吃完再喝黑咖啡。有时候甚至可以一直吃奶油球,吃完自己的吃别人的。但自从教会了她玩角斗士(Blockus),她就玩的一发不可收拾,不再不停地吃奶油球了。角斗士女的宣言就是——“我希望只玩blockus。不截稿。不回家。不用电脑。”并且时常做梦都是那些五颜六色的小方块。痴迷程度可见一斑。   这游戏有4人玩的版本,每次结束捡棋子那声音跟搓麻将一样哗啦哗啦响。不过有一件事很神奇,就是我们从大年初五搓到大夏天,从月升搓到月落,每盘都是她赢——这也太玄乎了吧!(我们就真的这么——逊吗?)其实B叔玩角斗士也很厉害的。但是和她2人对决的时候,还是输的多赢的少。一般来说,经常在一个地方泡的客人时间长了彼此都会认识。但是,由于角斗士女偶尔回一次上海,而大富翁小子也是间歇性待在上海,其他时间全世界飞来飞去,所以,他们虽然时常泡在我这里,但一次也没遇到过彼此。   有一天,大富翁小子注意到了角斗士女在留言本上的留言。我就顺便告诉他,这个女孩子是个作家,写了好多书了,不玩大富翁,只玩角斗士。然后,大富翁小子就突然说他要给她匿名留一段话。(嗯?难道要说服她放弃角斗士玩大富翁?)他问我要草稿纸,我随手抽了张纸巾给他。他无奈地看了我两眼。(干嘛?我又不知道你当真的咯!)他在那张薄薄的餐巾纸上涂涂改改写了蛮长时间。最后再用稍微工整一点的字迹抄在留言本上。我看了两遍,还是不太明白他到底要干吗。我说你好像写了一堆废话,别人怎么回应呢?他若有所思,说她是个作家嘛,如果她愿意敞开自己,就有很多话可以说。(好吧。)其实,他再多待一会就见到角斗士女了。但是他说这事最好玩的地方就在于大家从来没见过,彼此不认识,通过留言了解对方。   他走后不多久角斗士女就来了,当然,还有B叔和常常聚一起的朋友们。我就把留言的事儿给说了。于是一帮人开始猜他是谁。(呃……)   在我的催促下,角斗士女答应写回复了。她说她被催着来留一个言……如此云云。总之还是一堆废话嘛!B叔在另一边做了忠实的翻译,连画都翻了(就是翻过来再画一遍)。同时也给他留了言。   待大富翁小子再次过来翻看他的留言时,他发现不只一个人给他留了言。尽管是英文,但很多话他完全看不明白,比如:“你妈妈叫你回家吃饭。”“你吃的不是饭,是寂寞。”……这留言的事儿据我后来进一步了解,感觉还挺复杂。大富翁小子说在纽约就有人做这样的事。不同种族,宗教背景,肤色的人之间相互留言,碰撞出思想的火花。最后甚至有人编成剧本。各么,他还会再次给角斗士女留言吗?   角斗士女会认真的考虑回复吗?   这事最终会变成一个剧本吗?我想这些又会是另一个故事了吧。还有好多人好多事好多可爱的小片段,我不知道该怎样写出来。虽然我们咖啡馆现在只卖咖啡豆,不再对外供应咖啡做咖啡馆了,但我们一直有一个空间提供给朋友们,一个大家可以共享的客厅。有缘人总归会有机会认识,熟悉;故事每天仍在继续;生活依旧忙碌;留言依旧五彩斑斓。   有人问我和老公一起这开店的这两年有什么收获。我想想,除了这堆好玩的朋友们,好像我的上海话进步很多哎。嗯,比如我知道什么叫“一天世界”啦!就是——一塌糊涂的意思。好像也不能完全这么解释。那么,就造个句吧——   “Nap咖啡馆很嗲的!”   “有多嗲?”   “嗲的一天世界!”巴黎,我爱你(1)  高维安在法国的最后一年,搬到了巴黎,她租了一个并不宽敞的阁楼,但是从窗户就可以看到埃菲尔铁塔上的灯,那时候她在巴黎的中文电台有一个工作,每天晚上她都会去那儿念新闻稿。她大概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回上海来,做一个时尚杂志的编辑,当然后来她还是回来了,在淮海路的弄堂里租了一间屋子,走出来就是闹市,这或许与巴黎颇有相像。  她常常会写到过去的那三年或者四年,她大概还并不确定自己的生活到底该安置在什么地方,至今她都还保存着在波尔多念大学时穿过的粉红色舞鞋,虽然并不会跳舞,但是她记得那些穿过树林以后,去上过的舞蹈课。有些事情与现实无关,比如说她看到巨鹿路上一个拉手风琴的白胡子老头,大概也会想念起巴黎。  1.   下午出门的时候,在马勒塞卜大街上看见一对年老的夫妻,他们坐在路边的长椅上,这一天,巴黎刮很大的风,于是,他们互相依偎着。他们的面前放着一只黑色的旅行箱,上面贴着一张写了黑色大字的纸,说,我急需一份工作。我不知道他们从哪里来,他们的全部行李就是一只旅行箱,来到马勒塞卜大街上的时候,他们大约已经走了很多路,然后就再也走不动了,所以只有在这路边的长椅上停下来。他们的长相有些奇怪,男人的面孔饱经沧桑,而女人则有一张有些苍白浮肿的脸。他们的年纪也许并不是很大,我在看见他们的时候认为他们是一对年老的夫妻,大约是因为苦难的人总是更加容易显得苍老。他们坐在那里,男人用手搂着女人的肩膀,表情都像凝固住了一样,一动不动。他们在那里的样子,忽然让我想起一个古老的讽刺的中国寓言,那个守株待兔的农人的故事,让人觉得这副画面就更加心酸了。   而在冬天到来的时候,圣马丁运河边搭起了很多帐篷,住着这个城市里大多数无家可归的人,他们在那里过冬,在城市里圈起一块地,好像一个小小的村落,一顶一顶的红色的帐篷,排列在天使爱美丽打过水漂的有着一道道墨绿色闸口的河道边,看起来色彩鲜艳,仿佛行为艺术。没有人知道那些城市街道里的流浪汉他们都是从哪里钻出来的,他们为什么被抛弃在街上,四处流浪,对他们来说,这大概是一种被选择的生活方式,奋不顾身地从原来的生活中抽身而出,变成一枚寄生虫,一只寄居蟹,轻飘飘地度日。有时候,他们叫人同情,而又有的时候,他们的确足够叫人厌恶,譬如在电视新闻里,一个男人朝着镜头喊,他们拒绝去政府为他们安排的临时住处,他们要的,是一处永久的房子。这个念头让我忍不住笑了出来。   我还见过在奥斯曼大街的一处地铁通风口的一对男人和女人,对流浪汉们来说,地铁站或者这样的地铁通风口都是绝佳的庇护地,在冬天,那里会冒出暖气来,而在夏天的时候,则有阵阵冷气。汽车和行人在他们的周围来来往往,而他们拥抱着,钻在睡袋里,醒来的时候,他们和其他流浪汉聚集在一起,喝罐装啤酒,吃三明治,拿往来的行人说笑,在没有钱了的时候,问路人讨一点钱。他们的身边会有一两条棕色的大狼狗陪伴他们,他们总是一些身材高大的男人,头发像棉絮一样卷成一条一条的,沾上了一些邋里邋遢的颜色,大约是因为身形瘦小的男人们经受不了这样的日晒雨淋,风吹雪打。他们总是自顾自地忧伤,或者欢乐,你可以尽情想象,他们的原来,原来的他们,也许是个才华横溢的青年,也许是个超级大倒霉蛋。那时候,我在想,在他们的眼睛里,这个世界该是什么模样的呢。   还有一个干瘪的老头子,我每次都能在圣奥古斯丁的地铁站台上看见他,他总是坐在那里,白天,或者晚上,用同一种姿势,佝偻着身体钻在一件不合身的脏兮兮的风衣里面,颤巍巍的手指头间夹了一根粗壮的雪茄,冒着诡异的烟。那雪茄的味道把周围的空气都熏染到刺鼻难闻。他低垂着双眼,只看见手指间的那根烟,没有人知道他的那根烟要抽到什么时候,也没有人知道他要坐到什么时候。巴黎,我爱你(2)  2.  我是在地铁里看见她的,一个年轻的手风琴手。当我在车门即将关上的瞬间冲进一节地铁的时候,我听见一阵手风琴的声音。那声音是极其欢快的,如同一切的手风琴发出的声音,因为几乎没有任何手风琴手可以拉出忧伤的曲调来。于是叫人心情愉快起来。拉琴的是一个女孩,很瘦,没有发育好的样子,穿着旧而且过时的衣服,也许从东欧来,某个破产的国家。她的琴声听起来那么欢快,可是她的脸孔上却有着淡漠的忧伤的表情。  一直觉得手风琴的声音是很适合巴黎的地铁的,那绿色的地铁,在黑魆魆的隧道里像地老鼠一样穿行的时候,很需要一些这样跳跃的鲜活的旋律来搭配着,就好像到了爱美丽的电影里一样。  曲子结束的时候,女孩到每个座位面前去讨钱,她低着头,不说话,只是伸出一只手,黑乎乎的,看起来很脏。没有人理会她,一个人也没有,当她走到我跟前的时候,我也是很无情的摇了摇头,因为口袋里根本没有硬币。她看起来很沮丧,顿了一顿之后,又开始拉起了一首曲子,这一次,我觉得她是在拉给自己听,也许她太沮丧了,只好用一些欢快的手风琴的声音来给自己一些欢愉起来的理由,她的脸孔上继续挂着麻木的表情。我看着她的手风琴,是很小很破的一架,有2枚琴键的塑料壳子甚至都掉了,露出里面木头的质地来。可是她还是努力的演奏着,我看到她的那双手,在那破败的琴键上表演的时候,每一个手指头竟然都变得如此灵巧好看,如长了翅膀般飞扬起啦。可是,整个车厢的人,仍旧没有人搭理她。或许,是碰巧大家的口袋里都没有硬币,或许,是觉得这样的卖艺人实在太多。她继续只好一个人兀自地拉着。曲子还没有结束的时候,车到了站。她停下来,打开车门下了车。然后就停在那里,就不知道何去何从。  她看起来很瘦很瘦,有一个小小的干瘪的身体,肚子上贴着一架破旧的手风琴,地铁开走的时候,人们看见她的背影,仍旧立在那站台上,渐渐远离。巴黎,我爱你(3)  3.  隔了好几天,才想起来写浮日广场,那个迷路的礼拜天的下午,在马莱区的小街巷里转悠了很久,找不到出口。那时候才想起来,那是巴黎还剩下的唯一一个与奥斯曼无关的城区,因此几乎是游离在这个城市地下错综复杂的地铁系统之外的,要找到一个就近的地铁站,也是要破费一番功夫的。  在巴黎住了如此久,总是留恋在奥斯曼150多年前下令建造的并且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石头房子间,竟是第一次去那里,比起那些千篇一律的森严的石头房子们来,那个没有被奥斯曼改造过的旧巴黎的模样,那些高高低低的颜色各异的旧房子竟是那样别样生动,熙熙攘攘的,甚至歪歪斜斜,充满了人情味。许多人在今天想象着,如果没有奥斯曼的改造,巴黎应该是一个更加美好的城市。只是,有了那些石头房子,巴黎才成为今天的巴黎,才有那些别人没有的矜持和华丽。   我是在那个午后去浮日广场拜访雨果的家的,它在那个四方形的被砖头房子环绕起来的广场的一个转角上,即使在礼拜天,这里仍有巴黎别处没有的热闹,那种带着一点点喧嚣的温暖的市井气息,在走廊上,有架着画架卖画的落魄画家,画两只形影相伴的胖猫,或者一只寂寞的狗,在房子与房子中间的过道里,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男人在唱歌剧,声音诡异,空灵得如同来自中世纪的某个城堡,还有一个中年男人组成的小乐队,在一个被废弃的铺子前,两架手风琴,两家大提琴,还有一些其他的木管乐器和一个扬琴,他们大约统统都是来自某个破产的东欧国家,他们演奏的欢快的乐曲让整个广场的气氛都变得跳跃起来,有时候,他们也唱,整齐的富有和声的男声小合唱,声音浑厚动听,可是,唱歌的时候,他们的脸上没有笑容,甚至看起来有些无奈和忧伤,和那声音是多么的不匹配。   从雨果的客厅的窗口,也可以看见这座广场,以及广场中央的儿童乐园,有了这样的风景,即使在冬天,也不会感到冷清,据说,在这里,作家常常会与和他同时代的那些大文豪们见面。这里有一个中国式客厅,摆满了来自中国的瓷器,宫灯,以及有些滑稽的烙画,很多都是作家的情人朱丽叶?德鲁埃的收藏,昏沉的灯光里,美人以及遥远的东方文明一道,曾经给过他多少灵感呢?据说,这是一段从最初的一夜情演变而成的50年的爱恋,从30岁认识朱丽叶开始,雨果每天都要给她写一封情书,直到75岁的朱丽叶死去为止。巴黎,我爱你(4)  4  从蒙巴纳斯火车站出发的公交车经过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区域,然后一直可以到家的楼下。在从马德琳娜教堂去往奥斯曼大街的春天百货的路上,从一晃而过的车窗里,我瞥见一条小街上的一家旅馆的招牌。在巴黎,这个全世界游客最多的城市里,有太多这样的小旅馆,它们毫不起眼地散布在各个景点附近的小街巷里,如麻雀般细小却五脏具全。很小的接待处,很小的电梯,很小的卫生间,很小的电视机,可是,在招牌底下也分明的挂着两颗或者三颗星。  而这条小街上的这个招牌还是叫我眼前一亮的,在三颗星的上面,写着旅馆的名字,它叫乔治桑。我于是开始欢快起来,原来在这个城市里,还有一个叫做乔治桑的旅馆。  在2006年的夏天,我每天都会穿过来自19世纪的长廊,那里有很多铺子,卖各种有趣的东西,在走廊的一个拐角处,也有一家小小的旅馆,它的名字叫做肖邦,在门厅里,摆着一架立式钢琴,上面郑重地摆着钢琴家的石膏头像。第一次发现他的时候,实在很惊喜,因为实在喜欢肖邦。  而现在,还有乔治桑。肖邦和乔治桑。这两个名字摆在一起的时候,就是一个故事,一段爱情。故事的开始是乔治桑在巴黎那金壁辉煌的贵族沙龙里遇见了弹琴的肖邦,那个面色苍白,清瘦而忧郁的波兰青年,他一定有一双极其好看的手,让那位在十九世纪法国文学黄金时代里特例独行的充满男子气概且有一个男人名字的女作家着迷不已。她并不漂亮,抽烟酗酒,满口粗话,而且已经开始发胖,可是后来,他还是爱上了她。他们曾经在一起生活了九年。在与她分手后,年轻的钢琴家便陷入了才思枯竭中,再也没有写出什么要紧的作品来。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说,我真想再见她一面。39岁的钢琴家死在巴黎,热爱他的法国人为他在马德琳娜教堂举行隆重的葬礼,据说,有3000多人前往送行,可是,唯独没有乔治桑。  而现在,人们能够在离马德琳娜教堂不远的地方,找到一个叫做乔治桑的小旅馆,不晓得算不算是一个弥补。我不知道这两个旅馆和两个恋人是否果真有怎样的千丝万缕的关联,但仅仅这两个名字,就已经足够叫人浮想联翩了。我对自己说,假使多年后能够成为一名游客再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如果它们还都在的话,那么,一定要在肖邦旅馆住一夜,再去乔治桑旅馆住一夜。黎,我爱你(5)  5.  一直想去莎士比亚书店,在网上抄了地址,后来不知道怎么一直没有去成。今天出了圣米歇尔地铁站,往圣母院的方向走,突然就在旁边看见了它,其实,是先看见那只在无数人的照片里都见过的黑猫。实在太喜欢这个可爱的书店了。在塞纳河边有一间这样的书店,里面或许杂乱无章地堆满有好看的封面的书,大约再也没有更加幸福的事情了。可因为我属于穷人状态,只好买了一本3块钱的特价的都柏林人,那些篇目,大多还是大学时上专英课时找来看的。  这两天也总是在下午的时候往玛莱区去,终于对那些蜿蜿蜒蜒的小巷慢慢摸出一点点门道,喜欢那里满街的那些干净明亮的卖裙子的铺子,一条条试,但还是忍不下心来掏钱买它。  离开巴黎前的最后那段日子,我在读海明威,年轻的时候住在巴黎的海明威,也非常的穷,他甚至有时候为了节省下一顿午餐的钱便要对妻子说谎,他对妻子说要与朋友一起去餐馆,其实却是一个人去了卢森堡公园散两个钟头的步,然后饿着肚皮回家。而在莎士比亚书店买书的时候,他也总是赊账,好在女主人总是慷慨善良。  而我呢,我舍不得买书,然后在圣路易岛上的堤岸上吃掉一只号称巴黎最好吃的冰激淋,心想着要买好看的裙子去希腊,并以要成为时尚从业人员的理由道貌岸然的准许自己买一只昂贵的包回上海。而据说当年的斯坦因总是穿得奇奇怪怪的,因为她很乐意地把钱用来干别的了。其实现在想来最悲哀的事情不是没有钱。大约应该是没有文化。巴黎,我爱你(6)  6.  下午,一个人去了巴黎的娃娃博物馆。在别的城市旅行的时候,对别的博物馆提不起太多兴趣,却总是兴致盎然地要去类似玩具博物馆或者娃娃博物馆的地方,譬如在慕尼黑的时候,或者哥本哈根,还有布拉格。   可是,有时候,在自己住着的城市,总是很少想起来去博物馆,也不知道有这样一间娃娃博物馆,偶尔翻到的时候,便立即想着要去。大约于我来说,博物馆这样东西,还尚未进入日常生活的范畴,仍然停留在上层建筑的精神高度。唯有每月的第一个天除外,那是例行的博物馆日,原因全是因为在那天,巴黎的大多数博物馆都会免费开放,于是被宠坏掉了,说到底,大约也就是不愿意从口袋里掏出那几块钱买一张门票,而甘愿月复一月地等。   这个娃娃博物馆在蓬皮杜中心后面的一条死胡同里。走进去,拐一个弯,右手边是一大片建筑工地,如同在上海时常能见到的景象,而另一面,胡同的尽头,则是截然不同的画面,一面充满爬山虎的墙,一扇被绿色藤蔓植物包围起来的黑色铁门,门里面,一幢小楼,一座庭院,散落着一蓬正在盛开的迎春花。招牌上写着,这里就是娃娃博物馆。   一路走在我前面的是一个老太太,她也是一个人,径直地往胡同的尽头走,满怀喜悦。在这条路上,不管年纪有多大了,任何人,大约都是怀着一种小女孩般的心情等待推开那扇门。   在那些摆满各式娃娃的橱窗里,便是各个年代的童年。最最古老的娃娃有一张皮革制成的面孔,和木头的身体及关节,她们还没有一双会眨的眼睛。后来,赛璐珞娃娃一度成为流行,却又马上被塑料娃娃取代。也有一些棉布娃娃,经久不衰,有时却神情诡异。据说,在巴黎的女人们都不能裸露出头发上街的年代里,娃娃们也都必须戴上帽子。有洁白的面孔的陶瓷娃娃大约都是来自意大利。而好莱坞的娃娃们不再有一枚硕大的脑袋,身材曼妙。20世纪初,美国人和德国人发明了泰迪熊,成为男孩女孩共同的新宠。   每个女孩都需要一个娃娃。在第一次从巴黎去威尼斯的路上,遇到一个美国女孩,跟我一般年纪,她一个人去佛罗伦萨看她的老师,在飞机上,她拿出一张小纸片给远在美国的男朋友写信。她对我说,在每个地方都会写一封信,然后寄掉,好让他知道她的行踪。飞机降落的时候,她打开她的行李箱,里面先露出来的竟然是一只旧掉的布娃娃。那时候,我偷笑着想,那大约是从最小的时候就开始,在每天睡觉的时候,都需要抱着才能睡着的伙伴。每个女孩都需要善待她的娃娃。记得在从上海去武汉的夜火车上,隔壁的坐位有一个头发梳成足球状的黑人小女孩,在漫漫长夜里无聊过分,颇为残忍地掰掉了一只赤裸的赛璐珞娃娃的手,便遭到了所有人的厌弃,大概每个人都会想,不爱娃娃的女孩,一定不是好女孩。   大约,在梦璐唱“钻石是每个女孩最好的朋友”之前的很久,娃娃就已经是我们最好的朋友了,而时至今日,在这样的娃娃博物馆里,有还没有来得及听过这首歌的小女孩经过玛丽莲娃娃的面前时,都会忍不住赞叹一声。We are so fucking lucky(1)  之前好多次坐在北京的小饭馆里,听madi说她要辞职,去旅行,去拍照片,后来她就辞职了,去大理拍嬉皮士,在她走之前的blog里,她写过一段话,让我们觉得一定要摘抄在这里,给大家看到才好。  她写:“一路来,朋友在身边,电话不断响,即使新闻也在扰。我确实离开了我们的城,情绪渐平稳,却无法闭眼不看周遭事。我们说安全感,它缺失于我们,当我们离开父母,离开家乡,离开爱人,离开朋友,离开坚强的内心。夜里我们喝着梅子酒说世界末日,说新世纪会到来,说未来会有三头六臂。预言并不多值得相信,却透露着人们的惶恐。地球一面对付着自己的孤独一面屡屡让我们丧失安全感。是否如今,我们连行走在自己星球上都没有足够的信心和勇气。如今这个预言日真的昭示着一个更好的精神世界的到来,我也将为它狂欢至新的太阳升起来。”一开始并没有想要去看日食,三百年等一回却被我赶上的好运气并没有带给我多少实感。那时候我已经辞了职,计划了一个月的旅行,即将要走,仍旧是上不来什么兴奋情绪。似乎所有的感官触觉都被关上了,我知道我需要一些刺激。     昆明是生猛的。直到计划中一个月的旅行结束后,我改变回京的行程,从上海再度折返回云南,这感觉才突然迎面而来,那是《李米的猜想》里面周迅开着出租车寻找她的爱情的那个城市。   从机场出来,我在出租车候车道上张望,想着说会不会再遇到两个礼拜前离开昆明时,一日里两次遇到的那个出租车司机。第二次载到我,他开始和我攀谈。“你的文身做得很好,一定很贵吧?”他又指着自己左手臂上粗糙的花朵图案说,“这些都是自己一针一针刺下的。”而后他对我说起,二十岁的时候就独自坐火车到北京签美国,想要到在洛杉矶开中餐馆的舅舅家帮忙,可这个签证的旅程从北京到上海又到广州,从二十岁到了五十岁,“如果签下来的话,我就不会在这里开车了。可现在也不会再想了。”   修路和建设带来的堵塞也并没有让我感到烦躁,尽管马路颠簸,离开连日阴雨的上海,这个城市塞车的气味都是清爽的,我真的猛吸了一口气,觉得放松了下来。昆明首先打开了我的味觉。小时候喝过的汽水瓶那样装起来的新鲜芒果汁,山竹很甜,随处能吃到的牛干巴炒饭,市集里、马路边能买到各种泡菜、酱瓜和酸笋,没有多少把这家食物带进另家饭馆的禁忌。而一旦你体会到那些酸,那些辛辣,你就开始接近云南。   那一晚我们去吃傣家菜,一整栋油腻腻的竹楼只剩下我们还在吃,每一个菜都在猛烈地刺激味蕾,而周围那些皮肤黝黑,一边择菜一边看傣话歌MV的年轻服务生们,才最让我们觉得刺激。我们实在不好意思打扰他们工作后的余兴节目,赶紧吃完下楼,外面一整间房铺满择好的绿色蔬菜,还有一桌子新鲜站立着的笋,而服务生那边,则是一阵拖椅子排排坐的骚动。傣话歌很不赖。再上路。当公路边田野深处那些画着鲜艳蘑菇的白族房子,以及山坡上颇为奇异的卡通形状蘑菇亭子开始出现,我就知道,大理就要到了。   上一年来大理也是七月,农历的火把节比今年要早,整条街都是耍着火把的人,拿一袋朋友递过来的松香游街,把松香往火里扑撒,每个人都在挑逗经过的每个人。而到了古城中心的十字路口,青年们已经围成一个人追逐火,火追逐人的大圈,只要想经过,必须有胆子突围一下。一路走下来,总是变得灰头土脸,头发里一股焦了的味道。   而今年的话题是日食。渐渐的我听到,那些常驻大理,或是常常经过大理的各国青年们,都在谈论日食。  We are so fucking lucky(2)  去年来大理,我认识了日本男生Tomi。从美术学校毕业以后再次去印度旅行,他在那里学习瑜珈,学习制作和吹奏古老的澳大利亚乐器didgeridoo。从印度回来以后,他觉得他不再需要那么多东西了,于是只带了背包、乐器和练习contact juggling用的水晶球,开始四处旅行学习技艺。   上一年,Tomi带我去爬苍山。走到半山上,已经可以脱掉鞋子,踩着草地和溪水走,土地的柔软似乎原本就和我们的足底是契合的。Tomi指着远处的房子说,刚来大理的时候,他就住在那里学习太极。从那个位置,我能看到整个大理古城和另一边的洱海,那时将要下雨,天空是青色的,从天一直连到山里面。   而今年见到Tomi,他刚从武当山回来。他在那里呆了四个月,仍旧是学习太极,每天早晨听着钟声起床,练习直到日当空,吃饭,打扫,休息过最热的午后再练习,每天的生活很简单,面对的只是山和水。我总觉得他在和自己的身体对话,和自己的欲望做抗争。他说他戒掉了烟,酒也是在回到大理之后才慢慢的开始喝一些。用他的话说,他是在寻找能量,一些神秘的力量。他说这些年,他最大的改变是开始了解自己,开始尝试从另一个角度看日本。   Tomi来大理等待前往成都,日全食对他来说是很重要的事情,而中国的长江沿线城市都在最佳观测带上,成都是最靠近的一个城市,他会从那里再往山上走。这几日在大理,他仍是每天去小操场或是古城门外练习太极,在古城夜晚最热闹的时段,他会和几个朋友在酒吧街上玩杂耍,赚一些旅费。他的水晶球表演很妙,可是杂耍赚到的钱总不会多, 我于是在他们结束表演后去给他们买啤酒。 那一天有人出手大方,往箱子里放了一张五十块,第二天他们去买回日本咖喱,在旅馆煮饭请大家来吃。     傍晚我提着本地酿的梅子酒去,在爬满紫荆花的院子里吃罢晚饭,旅馆的小妹爬上屋顶除草。我们于是一个一个都爬了上去,那日是大理这些天里最美的一个日落,天空从暗红色变做紫色,无比斑斓,猫咪一家在表演飞檐走壁。就那样坐在那里看天空的变化,我就明白,和大自然之间的距离是在改变着我的心境的,那样的感动似乎真的是一股来自宇宙间的力,将你整个包裹起来。   7月22日越来越近,大家越发热烈地查看google earth,讨论路线。我多少开始有些心动,而我旅行的原计划是往香格里拉看一看藏区,这个季节,听说花都已经开了。   磨磨蹭蹭的,Coco和我,想着不如还是不要去香格里拉,留在大理晒太阳就好了。Tomi已经去了成都,他发短信来说,“我真的还是喜欢在路上。”而到了晚上,本来打算去成都的那拨大理日食团改了主意说,不如去香格里拉德钦那边就好,我便立即说,那我们也去吧!     在香格里拉,几乎是每晚去那个没有门牌的茶馆听藏歌,才让旦和拉姆老师的声音透彻到让所有的人几乎要屏住呼吸,从藏族喇嘛手中找到的法器敲打出的调子让空气都肃穆起来。   第一晚去茶馆,同去香格里拉的日本男生Usk就加入了即兴演出。古老的澳洲土著乐器didgeridoo发出的声音有如藏僧吹奏的法号,才让旦很惊喜,邀请我们第二天下午再来,加入排练。在中国做自由翻译的西班牙女孩Christina在香格里拉已经住了一阵子,她住在茶馆里,练习印度鼓。这个下午,拉姆老师让她也一起来试一试。   那个下午,藏式窗子透进来的光极为柔和,拉姆老师一直唱一直唱,偶尔停下来休息,她笑说她几乎可以不停下来。才让旦说他知道拉姆老师的声音还有很多很多的可能性,新的乐器能把她记忆中的歌声重新找回来。   而其实也并没有去德钦,日食的前一晚,大理日食团齐齐赶到,坐在四方街的烧烤摊旁,和卖烧烤的阿姨一起对着报纸研究,便把行程改到一小时路远的尼西乡。而我们原本已经约定到才让旦那里再演一次。   夜里11点的演出结束之后,从院子里走出来,那满天的星星是几乎要铺到地上了,才让旦站在我们身后,很认真的说,你们一定要再回来。在香格里拉车站遇到的藏族小伙子开车带我们走山路,他一路上探头过来和我们说话,我太困了,全然不能好好同他对话,只记得他的眼睛很亮很亮。   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在村口的尼西客栈住下,却又不肯睡了,坐在面对公路的阳台上喝酒聊天,夜狗在打架,飞蛾扑灯火。   第二天清晨,被闹钟叫醒。窗口望出去,远处山边那排白色房子里升起炊烟,天刚亮起来,空气很清澈。一切都在预兆着好天气。   我们提着酒,沿着几乎没人的公路往白塔走,当地人说那里会看得很好。我从没有想过中国这样一个没有多少人知道名字的小村子会有这样美这样好的公路,两旁都是?得很好的松树,松果落一地,小松鼠在跑,花果然都开了,牛在远处散步吃草,他们跑进林子去摘了一串一串的蘑菇。   白塔边的空地上,一边能看到雪山,一边太阳正在升起来,光从山后面映过来,我的皮肤从没有这样敏感的感受到阳光带来的温度变化。那帮总被Coco称做神叨叨的大理国际居民们,捡来一地碎石,围出一个太阳笑脸,又有人不知道从哪里找出一整块牦牛头骨。我只记得我在不停的不停的拍照,他们时不时的吹奏起来,或是玩起杂耍。天色暗下去的时候,我们数出来三颗星星,他们都在喃喃的说,we are so fucking lucky。他们造了乌托邦(引子)  他们造了乌托邦(引子)  鲤编辑部作家大概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因为当别人被训诫说,世界有多残酷,你们一定要勇敢地去面对的时候,作家们却堂而皇之地继续做着他们的白日梦,只有他们的白日梦不断,这个世界的白日梦才不会断,人们才有偶尔逃脱的出口。他们每天都在自己亲手创造的乌托邦里摸打滚爬,写作是一面直面自己的镜子,但是跨过去,却仿佛也能直接跨到镜子的另一端。  在那儿,一切都可以更改形状,世界上可以更残酷,更自由,更美好,什么事情都可以往极致里一路滑过去,总之,那个镜子里的世界能够满足我们的一切想象。  但是当我们沉溺在小说家造出的乌托邦里时,也会偶尔想起,这一切的缔造者,那些从不露面的作家们,他们在干嘛,他们是否感到厌倦,他们是否想回到真实,还是他们已经又开始创造那另一个乌托邦。  本期沙龙请来书评人btr与我们一起聊作家的虚拟人生,或许我们只是想知道,当作家们造出了一个又一个的乌托邦以后,他们自己,又躲去了哪儿。  btr:你有没有玩过second life啊?周嘉宁:是不是就跟sims模拟人生差不多的一种游戏啊?btr:对,差不多。我们就把second life看作是一个平行的世界好了,小说也好像是这样的一个虚拟人生,建构了我们生活之外的另一个平行世界。人们写小说总是基于这样一个理由:这个世界不够好,所以要写一个更好的,或者这个世界不够有趣,所以要写一个更有趣的……或者我这个人不够吸引人,所以要创造一个更吸引人的角色。但是这个平行世界又多少与现实生活有些关系,比如说你自己的小说里,总也逃脱不了与现实有关系的那一部分。周嘉宁:写作的时候不一定是在写自己,但是却一定是在写一个与自己有关的世界,哪怕这个世界成型于文字的时候,变成了一种你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模样,变成了另一个时空里面的平行世界,但是其实你也能够分明地感受到,在那个平行世界里,有一个与你一样的人,她也在呼吸,你能够听到她呼吸的声音。周嘉宁:我其实打心眼里排斥一种作家,就是他们明确地知道自己心里的黑暗面在哪,但是他们对此采取逃避的态度,唯恐被别人发现,啊,原来他们是这样的!他们在写作的时候变得如此小心翼翼,回避各种情绪。btr:这个就像剪纸,回避了黑暗面的小说,有价值的变成了剪下来的东西啦。但是加入他回避得好,回避得有技巧,那也是有趣的小说啊。周嘉宁:这种有趣应该极其符合你的审美范畴。btr:在法语里面,有一种完全用真人真事写成的小说,叫做roman a clef,就是带着一把钥匙的小说,小说成为了了解真事的钥匙。但是最近在卫报上就有一个关于此类小说的争论,很多人认为完全写真事的小说,是不道德的。A S Byatt最近发表了一篇文章,她的观点就是:这就好像是挪用了他人的生活和隐私。当然这扯得稍微有点远了。我们还是继续说,活在小说里吧。周嘉宁:这几天我在看《恶搞研习营》看得还蛮高兴的。除了里面那些短故事外,整个框架故事也深得我心。它说一群想成为作家的人,自己报名参加了一个封闭式的培训班,被困在里面以后他们的作家妄想症就开始发挥作用了,纷纷觉得如果没有更苦难的生活的话,他们的写作就无法出位。所以,他们先是破坏了电力,暖气……然后开始自残,跺掉了自己的手指脚趾等等,当然也有人死掉,所有的灾难都令他们兴奋,因为他们觉得灾难是财富。有些作家们,其实他们的生活中从未经历过真正的苦难,或者那些困难其实只有一天那么短暂,但是在小说里,他们可以忘情地把这一天无限地拉长,变成一年,或者一生。btr:这就是素材的放大效应。不过作家也有很多种,有的是挖掘自身来写的,比如说最近很热门的Robert Bolano,他写的《荒野侦探》就完全是他自己诗人式的流浪生活。所以说作家的虚拟人生,有的时候是镜子,有的时候则是补集。就好像里克写的托斯陀耶夫斯基,他就在小说中找到了自己人生的补集,一个自己不够写的时候,小说里就会冒出来一个双胞胎。btr:博尔赫斯说,有人讲《堂吉诃德》其实是堂吉诃德写的,塞万提斯只是个读者,博尔赫斯觉得这个念头最令人感到不安的地方在于,假如塞万提斯是读者,人物是作家,那么我们这些真是存在的人,就可能只是别人笔下的人。其实我觉得好的小说就应该有这样的功能。周嘉宁:这个说法与我玩sims的时候产生的想法很一致,就是当看着自己造出来的小人在屏幕里面换衣服、洗澡、叫外卖皮萨、上班、谈恋爱或者搞派对的时候,就常常会产生出恍惚感来,他们的生活明明就跟我的差不多嘛,那么我的头顶上又是谁在操控鼠标。周嘉宁:说到这个呢,很多人现在写的blog也都是虚构的,或者是抄来的,这也算是一种欲望的投射,其实作家的虚构也有共通的地方。小说家在小说里做着同样的事情,小说就变成了一种慰籍,现实真残酷啊,而小说家们就幸运一点,他们可以正大光明地做做梦。btr:其实对于读者来说也是一样的,他们在看小说的时候,总是把自己代入当中的一个人物,就是所谓的sympathize with character,就像是RPG游戏一样,或者也可以叫做是感同身受吧。周嘉宁:对,这是读小说的快乐之一,就是别人讲出了你隐约感到却无法描述的东西。btr:有一个法国评论家说,真正好的小说,就是当你从小说里抬起头来的时候,会用一种新的眼光看这个现实世界,觉得哪里不一样了,就像去看了个什么摄影展以后,再出来拍照片,大概也会感觉很不一样。童年是个乌托邦(1)  从来没有见孟想穿过平常女孩穿的衣裳,上次见她,天气渐凉,她从衣橱里翻出件袍子出来,问,穿上这个会不会很像道姑?她住在东四的一个四合院里,算塔罗牌,煮毛豆子,种丝瓜,与一只叫常喜的暹罗猫在一起,她的朋友曾经问她,是不是你把你的男朋友变成了一只暹罗猫陪你睡觉啊!  本想让孟想写写她的塔罗牌女巫生涯,但是她并不愿意,与那个神秘的世界相比,她大概更愿意躲回到她的童年时代去,她说她在山里长大,这段时间里,她很少看塔罗牌,却选择了记录梦的方式。  从梦里醒来的时候,不要挪动身体,不要睁开眼睛,这样才能够把梦记住,她说,梦总是在试图告诉你些什么。   在城市里生活了二十几年,却发现自己并没有变得更驯良。他们仍会说我野,莽撞,或者太容易袒露感情。但我想这或许并不是什么坏事,如果许多年后,我仍旧像个野孩子,那也是值得庆幸的。   童年对我来说是个乌托邦。欢乐寂寞,有笑有泪,绿色山谷开满野花朵,我是徜徉其中的小孩。  捡柴、放牛、养蚕、缫丝、打猪草、采灵芝、捡橡子、摘桐油疙瘩、夏天会在深潭里洗澡……  这些事列举不完,当时觉得寻常,长大后知道原来大部分人的童年并不是这样。   我也曾抱怨小时候没有得到父母长足的关护和爱,对他们把我寄养在小山村的事情耿耿于怀,但在许多年后,我知道生活在大自然中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多么的珍贵和庆幸。   更重要的,当我年岁渐长,当我在生活中遭遇困顿,我仍旧可以像小孩子那样躲在被窝中哭泣,可以闭上眼便重新回到那时候的山与森林中去。我想一个人生活过的土地,是可以不断给予他力量和勇气的。从两岁到七岁,我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虽然已是八十年代初期,但在我们那里,仍是不通电的。每家每户都用煤油灯,而且都是自己做。现在想来,真是不可思议地遥远,因为在城市里,比我大十来岁的人说他们从记事起就在用电灯,哪里用得着自己做煤油灯!   其实做煤油灯很简单。把用完的墨水瓶洗干净,添满煤油,瓶口上放一枚铜钱,弄一段棉线从铜钱中间穿过去,一头儿放进瓶子里,一头露在外面当灯芯就可以了。不过,为了防止灯芯从钱孔掉进去,一定是要打个结的。但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比较大的一个困惑是:为什么棉线不会被烧掉呢?   在那些没有电的年月里,听收音机、看电视当然更谈不上了。也因此,山民们发明创造了许多属于自己的娱乐方式。   山里的村庄一般都是依河而建的,夏天的夜晚村民们就端着饭碗坐在河崖上的大石头上边吃边聊天。聊庄稼、各家的猪和牛、要采集的药材,或者邻村或更远的村庄的人事八卦,常常能聊到半夜。   小孩子们有他们的事情。抓萤火虫、捉迷藏,或者趁着月光玩“斗鸡”,就是板着腿互相撞击。你不知道,那时候萤火虫真是多,吃饭时不小心,还会一下子掉进你饭碗里!一晚上每人都能很容易地捉上几十只,睡觉时弄个网兜挂在蚊帐上,半夜起来尿尿不用点灯了!   另一个好玩的是捉螃蟹。虽然那时候山里不通电,但所幸还可以用手电筒。天黑以后拿着手电筒去河里照螃蟹,螃蟹们本来在河底沙滩上移来移去的,你一照,它居然就不动了!一晚上弄上十几二十只,扣在灶房里,第二天吃油炸河蟹,好吃死了。不过遇到向我这么馋的,常常是耗着大人,点着油灯当夜就烧火弄来吃了。  童年是个乌托邦(2)   家族中的爷爷辈曾有过一段光辉历史——占山为王当土匪。刚解放时家族也曾因此遭遇许多变故,但血液中无法改变的是,我的叔叔也热爱枪支,并且用火药自制了一把土枪,当然,是用来打猎的。   所以那时候我经常有很多野味可以吃。野鸡野兔是常有的,但因为野生的动物个头儿都不大,常常很容易就被我吃光了。我奶奶说我那时候常有的动作就是把那个洋瓷碗扣在脸上舔碗底儿,然后是吮指头。   因为打猎的缘故,我叔叔常常会带小鸟回来给我。曾经有两只画眉,我养了一段时间,但可能它们太小了,吃东西很成问题,不久就死了。后来有一天,叔叔兴高采烈回家,让我猜他的夹克衫里藏的是什么。猜来猜去没猜中,掀开一开,居然是一只羽毛未丰的小鹰!   鹰有多神气?可是那些普通的鸟所无法比的!你看它的眼睛、它的爪子、它的神气,你就知道了。这只鹰我很小心地喂养它,每天都带着小伙伴们去挖蚯蚓、捉蚂蚱、逮河虾给它吃。有时候栓根儿绳子牵着,有时候直接让它站肩膀上,然后去村子里的学堂上课,或者放学时带它去蚕山上巡逻、收鸟。   说到“收鸟”,就不得不说那些蚕宝宝们。每年育蚕时每家都买好几张蚕纸,那上面挤满了黑色的小卵。等那些卵出来之后,就放不下了,然后就见爷爷奶奶把它们一个个放进顶筐里,转移到后山的柞树嫩叶上。蚕宝宝们就这样一点点长大,但有很多嘴贱的鸟儿会来啄食它们,所以叔叔做了很多“缩弓”在蚕山上,像机关一样,鸟一碰到就会被夹住,所以每天傍晚都要去“收鸟”。   而我养的这只老鹰,我奶奶也常常把它拴在菜园子里吓唬那些小鸡。因为小鸡总是喜欢去啄菜,人总跑过去赶太麻烦,把老鹰往地里一拴,那些鸡刚一过去就被吓得屁滚尿流了。   长大后曾有很多人问我这只鹰的下落。实际上是,它在我8岁回城后不久,便丢了。是被人偷走了,还是终于回到了它所想去的森林之中了?我奶奶说她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们那个村庄也就七八户人家,离集市也远,蔬菜粮食自己种,肉类也大多是自给自足。特别是过年的时候,按规矩是家家都要杀猪的。一头猪从开春儿喂到年尾,图的就是年底吃个肉不缺。一过小年(腊月二十三),就能听见大人们站在自家院子里互相喊话,有时候还是隔着一条河,说的差不多都是:你家什么时候杀?明儿早起!你家呢!我家那头最近掉膘哩!   猪不是谁都能杀的,每村都有一个“杀猪的”,也就是屠夫。杀猪要排队,要跟屠夫预约。先是在村里的打麦场上支口大铁锅,铁锅有多大呢,直径差不多有两米了吧?锅里烧上水,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滚着浪花。   排好号的人家一大早就把自家猪赶来,然后村里的叔伯们协力,把猪给捆上。捆住要捆好,不然猪急了也咬人。但捆的时候猪也太可怜人了,惨痛的样子就像是知道自己要奔赴刑场似的,一万个撕心裂肺。但小时候很奇怪,好像从没觉得这声音有多凄惨,因为小孩子们常常是在被窝里正赖床,一听猪叫就兴奋得不得了。“杀猪了!杀猪了!”棉袄棉裤一套,灶房抄起个馍馍就直奔打麦场了。   小孩子兴奋啥呢?一个个挤在“杀猪的”旁边,为的却是那个猪膀胱!猪膀胱有什么好玩的?城里的孩子在这方面可就太孤陋寡闻了。拿到猪膀胱的小孩,会在一堆孩子的簇拥下,到河边挤掉猪膀胱里面散发着馊味的尿,然后从麦秸垛上抽一根麦管,插到膀胱口上往里面吹气。使劲吹使劲吹,使出吃奶的劲头吹,一直吹得腮帮子通红、下巴骨散架,猪膀胱就被吹成一个气球了。   这个气球和你在大街上买到的有什么不同?没什么不同。你的是橡胶做的,俺的是肉做的。童年是个乌托邦(3)   关于禹三伟的故事,我一直犹豫要不要写。有些悲。但每一次回忆,想起这个男孩子,我还仍旧觉得怀念、温暖,也许还有一些欠疚吧。   我们村的学堂很小,就在打麦场的旁边,一所老房子,土打墙,前后各有两个小窗户。总共有三个年级,附近两三个村子的孩子,加起来不到二十人,而且都在一个教室里上课。其实除了这三个年级之外,还有个“半年级”,相当于城市里的学前班。   上课的时候老师讲完一个年级讲另一个年级,一会儿学数数儿,一会儿学加减乘除;一会儿念aoe,一会儿看图说话写作文……总之,老师把我安排进半年级没多久,我就把乘法口诀背得滚瓜烂熟了,后来他就让我读一年级了。   禹三伟则是笨一些,半年级上了两年,还一塌糊涂,问啥啥不会,老师说他这是“吊猪娃”,反正养不肥,吊着呗。   我那时候太神气,说起来还是个城里人,又养着一只老鹰,我奶奶还开了个小卖铺,有吃不完的糖,所以就很受大家拥戴。禹三伟也想拥戴我,但他总是脏兮兮的,鼻涕拖着,裤子掉着,头发像鸡窝,还总没骨气的样子,所以我爱欺负他。   禹三伟家在邻村,他们村没有小卖部,他常常从家里偷了鸡蛋,去我家小卖部换糖吃。有时候早上刚偷了,还没来得及换,就在课间被我追打的当儿,啪嚓一下掉地上。看着地上碎裂的鸡蛋壳和一摊黄,同学们嘻嘻笑,他就很无措,还害怕有人向他妈告状。   有时候我们一帮孩子会在打麦场上打着玩。禹三伟爱找我玩,但不知为何,这个男孩子总打不过我。我常常一个扫荡腿,就把他扫翻了。听大人们说,我那时候也很乖的啊,但自己想起来,怎么那么凶悍,那么坏啊!   后来发生的事情是,有一天我们在河对面的树林子里玩,禹三伟上了树,因为那树上有一窝新生的喜鹊,他想掏了幼鸟回家养。我还记得那是一棵很高的鬼柳树,旁枝丛生,稍微歪斜,长在一块很大的青石板缝里。   禹三伟瘦,个子小,灵巧,爬树很厉害。爬到鸟窝处的时候我们大概只能看见他的屁股,然后看他从窝里掏了一只幼鸟在衣服兜里,大家就叫,这个说,我也要一只,那个说,我也要一只。禹三伟继续伸手掏鸟窝,这时候听见嘎嘎两声叫,母鸟回来了。母鸟看到有人伤害她的孩子,就使劲扑过来。我们在树下也看不清,只是叫他快下来。   所有的事情就是在这一瞬间发生的。禹三伟踩空了树枝,从高处掉下来了。   之所以悲,是因为这个孩子掉到石头上,摔到头了。流了很多血。可是,最近的医院,也要走十里的山路。   后来听大人们说,禹三伟的母亲抱着她走到半路,就已经断气了。但她还是把他抱到了医院。然后又把他抱了回来。   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每天放学时她的母亲都来学堂,拎着他的黄挎包在打麦场上喊:三伟!三伟!回家了,孩子,回家了,我的娃……”每次路过,我都忍不住在她旁边站立,心里觉得涨涨的,老想掉眼泪。但村里人都说她疯了,大人们呵斥我,不要我再靠近她。   而我后来知道,禹三伟其实是抱养的。他妈妈,并不是亲妈妈。写到这里,忽然又有些想掉泪。童年的伙伴在那个年纪永远地消失,生命对于他来说只有八年。而许多年后,我成为一个成年女子,并且生活在远离那个山村的繁华的城市里,而他,永远都是一个孩子,永远都在那片山野。   或许,对于我来说,每一次怀念,都是一次回归。寻物(1)  译者的话:  我所知道的角田光代,以《幸福的游戏》获海燕新人奖出道,除了是2005年的直木奖得主(《对岸的她》),还拥获各种文学奖项。光环之下,让我印象深刻的却是她在短篇集《摇滚妈妈》前言中的话。她一直想创作出色的短篇,并觉得如果写了特别好的短篇,那种喜悦是最好的奖赏。  短篇不被出版人看好,是全世界的现实。用大长篇来抓销量,也是简单明白的做法。  纵然如此,热爱短篇的角田仍在不断书写着长篇之外的短作品。她的文风和大多数日本女作家有所区别,细致却不纤细,常透过女主人公的视线来呈现让人轻叹的世间相。如《摇滚妈妈》中,未婚先孕的女孩回到自己长大的海港小镇,镇上的人们众说纷纭,女孩的妈妈一言不发,却突然开始在家练习架子鼓,仿佛其千言万语都凝固在激烈的鼓声之中。  角田光代的这篇《寻物》也带有其一贯的鲜明风格。女儿,母亲,外婆。三代女性的性格与生活凝固在简短的场景和对话中。偶然读到之后,我在博客写过一篇简介,其中提到:如果说长篇如同大餐,我其实更爱如同一道道下酒菜的短篇。好的短篇,确实是可遇不可求,无论作为读者,还是作者。  就这样,偶然遇见,倏然心动,并因《鲤》而有机会把它翻译出来分享。也希望大家喜欢这个故事。   那天的事我记得很清楚。我当时中学二年级。   从学校回来时,坐在餐桌旁的妈妈正在哭泣。我心想,咦,我从未见过哭泣的妈妈。   老太太呀,已经不行了。已经不行了呢。妈妈一边哭泣,一边对木然站立在当场的我说道。老太太指的是妈妈的妈妈。是说她就要死了吗?我这样想着,却没有说出口。我觉得若是说了会让妈妈哭得更加厉害。   外婆是在几周前住院的。在四人间最里面的床位。如果坐在床边,能看见极其广阔的天空。   从见到哭泣的妈妈的第二天开始,我每天前往医院。基本是从学校回家时过去,有时候逃了课去医院。尽管外婆看起来不像是马上要死的人,但妈妈说的话一定是对的吧,即便在探视时间以外去病房,护士们也不曾责备我。   如果在午后早些时间到医院,妈妈也罢姨妈们也罢都没有来,外婆一个人躺在床上。她有时看电视,有时和邻床的人聊得正酣,一见到我,便毫无兴致地说声“哦,你来了”,紧接着便吩咐事情。   去买软包装的葡萄汁。买登有好多八卦的周刊。这个,给我扔到住院患者用的洗衣篓里。买三张明信片回来。   办完了事,我往摆在床边的折叠椅落座,和外婆一起看看电视,翻翻刊有八卦报道的杂志,如果外婆睡着了,我就在那里写作业,或是眺望窗外一望无垠的天空。寻物(2)   “哎,羊子,我想找本书。”   有一次,外婆这样说道。   “行啊,什么书?我去买。”   “楼下的小卖部可没有。我猜得去大书店才行。”   “明白了。明天下课后去看看,什么名字的书?”   外婆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从摆在床侧的桌子抽屉里拿出纸和笔,戴上眼镜,在上面写了些字。我看向她递过来的便条,那上面潦草地写着我不知道的名字,以及我不知道的标题。   “咦,没听过呢,这样的书。”我说。   “你呀,什么都不知道,你听过的书反而比较少吧。”   外婆说道。她就是这样说话的人。   “出版社是哪一家?”   “这个嘛,你问书店的人就知道了。”   “好的。我找找看。”   我把便条放入短裙的口袋,外婆向我招了招手。她从床上探出身子,凑近我的耳朵。   “这件事谁也别告诉,不管是你妈妈还是姨妈。你一个人去找。”  外婆的呼吸有着不可思议的气味。若被问到是好闻还是难闻的气味,那么是后者,那属于我未曾闻过的种类。当我闻到那味道,不知怎的,想起了哭泣的妈妈。   根据外婆的话,第二天,我带着便条去了大型书店。当时还没有电脑这玩意儿,店员啪啦啪啦地翻阅着厚厚的本子帮我查询。   “这个,书名对吗?”店员仿佛困惑般向我问道。   “我想是对的。”   “作者名也没错?没瞧见有相应的作品呢。”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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