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到底不是人。”方志安摇摇头。 “人类的历史是由人写的。”王佳佳说。 “那是甚么意思?” “如果是鸟写的,它们可能会说,鸟对人太好,人会爱上鸟,忘记了自己是人。”王佳佳扫着那只苍鹭身上的羽毛说。 “是的,人和人之间也有许多误解,何况是人和鸟呢?我以前有一个女朋友,她因为我买了—条烧肉去拜神而跟我分手。” 王佳佳笑了:“你为甚么会拜神呢?你不像一个会去拜神的人。” “那阵子我常常赌马,拜神是希望自己赢钱。” “你是赌徒?” “不,我只是想赢一笔钱,然后买一所房子跟她一起生活。” “她说过要你买房子吗?” “没有。” “那就是呀!” “因为很想和她有将来,所以,想买一所房子。可是,她不明白。我现在不赌马了,也没有房子。” “我记得你喜欢砌积木的。你砌过一幢房子,还拿了奖呢!你曾经拥有过一幢房子的。”王佳佳说。 “我从来不砌积木的,我没耐性。” “喔,是吗?”王佳佳怔忡了片刻,“也许我记错了,毕竟是很遥远的事。你还记得我们有个男同学名叫翁朝山的吗?” “对,我们常常一起玩的。” 王佳佳舒了一口气,说:“幸好,这一次我没记错。你们还有联络吗?” “小学毕业之后,已经各散东西了。” “你有没有他的消息?” 方志安摇摇头,说:“即使在街上碰到,也不一定认得出来。” “对了,今天晚上,由我来下厨好吗?”王佳佳说。 “你?” “你忘了我家里是开餐馆的吗?我去买菜,你下班回来就可以吃饭了。”王佳佳兴致勃勃地说。 里着王佳佳离去的背影,方志安有些茫然。人的记忆都是有选择性的吧:大家记着的事情,是不一样的。这个突然闯进他生命的女人,是来寻找哪一些记忆呢? 晚上,方志安回到家里的时候,王佳佳已经做好了三个菜。她捧着第四个菜从厨房出来。 “这个你一定喜欢的。”王佳佳鬼马地说。 “是甚么?” 王佳佳掀开盖子,说:“是黄芽白煮烧肉。是烧肉呢!” 方志安笑了:“你真是很会讽刺人!” 王佳佳做的菜很好吃,他想,一辈子和这个女人一起生活,也许是不错的。虽然,他对她的了解还是太少了。 “如果能够找到翁朝山便好了,我们三个人可以聚聚旧。”王佳佳说。 “对了,爱砌积木的,好像是他。” “是吗?我都把你们弄错了。真的没办法找到他吗?” “重逢也是要缘分的。” “他现在变成怎样呢?会不会已经结婚了?” “他也许已经忘记了我和你。” “会吗?”王佳佳脸上流露了惆怅。 “说笑罢了,你长得这么漂亮,他怎会忘记呢?” “有一次,我一个人躲在学校的小教堂里哭,你来陪我玩摇摇,你记得吗?” “我不记得有这件事。”方志安茫然说。 “哦,也许我记错了。”王佳佳低下头吃饭。 是他记性太坏了,还是她的记性太坏?他望着王佳佳,她一直沉默着,那个神情,充满了沮丧和失望,她要找的那一段记忆,是真实的吗? 他们默默地吃完那顿饭。 “我来煮咖啡吧。”方志安说。 在阳台上喝咖啡的时候,王佳佳没有再提起那些遥远的往事了。她只是拿着他那本《鸟类图监》,问他:“这是甚么鸟?这个呢?你都见过吗?” 他们因为往事而相聚;然而,这一刻,童年的记忆彷佛又变得陌生了。王佳佳的眼眸里,已经失去了重逢的神采。他多么愿意自己是她回忆中的那个人。可惜,他的确不曾在教堂里跟她玩摇摇。 夜里,方志安努力去做一个梦,希望梦回童年的日子;可是,他在床上翻来覆去,还是记不起王佳佳说的那些片段。 几天之后,王佳佳向他辞行。 “我要回德国了。”她说。 “这么快就走?” “嗯,餐馆需要我呢!” “我送你去机场吧。” “不用了。” 方志安替她拿下行李,说:“走吧,我送你。” 分手的时候,王佳佳抱了抱他,说: “对不起,我可能找错了人。” 方志安微笑着,从背包里拿了一份礼物出来,说:“给你的。” “是甚么来的?” “你拆开来看看。” 王佳佳把礼物纸拆开,是一盒香橙朱古力。 “本来想迟些才送给你,没想到你那么快要走。”方志安说。 “谢谢你。当我抬头看到天上的鸟儿,我会想起你。”临别的时候,王佳佳说。 方志安目送着王佳佳离去。他的确是方志安,可是,他知道她要找的是翁朝山。那些往事,是属于翁朝山的。 回到办公室,他打了—通电话给范玫因。 “出来喝咖啡好吗?”他问。 在Starbucks。见面的时候,范玫因说: “还以为安安和佳佳应该是一对的呢!海洋公园那对熊猫也是叫安安和佳佳。” “这个佳佳不是熊猫,是过境鸟。” “过境鸟?” “是一种在移栖时,短暂停留在某个地方,然后继续往前飞行的鸟类。” 范玫因灿然地笑了:“我们生命中,不是也有许多过境鸟吗?” “是的。”他微笑。 “你的鸟儿好吗?”她问。 方志安望了望自己身上的小鸟。 “我是说天空上由你管理的那些。” 他的脸红了,笑笑说:“还好。” 范玫因望着窗外的天空,说:“那就好了。有鸟儿的天空比较漂亮。” 方志安离开Starbucks,回到办公室。那只生病的苍鹭已经复原了,他把它放回公园里,看着它拍翼高飞。 过境的鸟,只是一个美丽的偶然。 第三章: 凌晨十二点半钟,林康悦驾着她那辆小小的敞篷车回家。车停好之后,她并没有立刻把收音机关掉,她还想听下去。夏心桔在节目里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可以让你回去人生某个阶段,你要回去哪个阶段?” 她又要回去哪个阶段呢? 她就要现在这种幸福的日子。 她走出电梯,一边哼着歌一边从皮包里掏出钥匙开门。门开了,她亮起客厅里的灯。翁朝山直挺挺的坐在沙发上,眼睛冷冰冰的,吓了她—跳。 “你还没有睡吗:” “为甚么这么晚才回来?”他幽幽的问。 “不是告诉过你,我今天晚上跟旧同学吃饭吗?” “玩得开心吗?”翁朝山微笑着问。 “嗯!我们很久没见面了。” “你今天打扮得很漂亮。”他说。 “是吗?”她今天穿了一袭黑色的紧身连衣裙,是去年买的,一直放在衣柜襄,没有怎么穿过。 她脱掉鞋子,在翁朝山身边坐了下来,依偎着他说:“李思洛结婚了,罗曼丽跟男朋友闹得很不开心。” “跟旧同学见面也要穿得这么漂亮的吗?”翁朝山的目光充满怀疑。 “你又来了!”她望着他,很想说话,最后还是把说话吞进肚子里。 “我去洗澡。”她站起来,走进房间里。 翁朝山玺着她颓丧的背影,他有点痛恨自己。 林康悦洗澡的时候,翁朝山也脱掉了衣服走进来。 “对不起。”他在后面抱着她,头搁在她的肩膀上。 “你为甚么老是怀疑我?”林康悦生气的说。 “我不是怀疑你,这么晚了,还不见你回来,我担心你。” 林康悦转过身来,难过地里着翁朝山,说:“你已经不再信任我了。” “没有这回事。”翁朝山拿了一块肥皂,在手上揉开了泡沫,涂在她身上。 “你知不知道每个女孩子在参加旧同学的聚会时,都会刻意打扮自己的?因为大家都不想在外表上输给对方。”林康悦觉得她因为那一袭黑色裙子而受了委屈,不能不说出来。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不回来,我便睡不着。”翁朝山说。 “你永远也不会再像从前那么爱我了,对吗?”她悲哀地问。 翁朝山捧着她濡湿的脸,说: “我和从前一样爱你。” 他拿起莲蓬头,替她冲去身上的肥皂和脸上的眼泪。 林康悦蹲了下来,脸埋在双手里。她应该相信他吗?还是,他所说的每一句话,只是爱的谎言? 翁朝山也蹲了下来,温柔地把林康悦掩着脸的一双手拉开,说:“快点穿上衣服吧,这样会着凉的。” 林康悦摇了摇头,把翁朝山手上的莲蓬头拿过来,搁在他的肩膀上,让热水缓缓流过两个人的身体。她坐了下来,紧紧地搂住翁朝山,双脚缠着他的身体。水蒸气在四周弥漫着,这一刻,除了水声和呼吸声,她甚么也听不见,也看不见翁朝山的睑,一种温柔的幸福降临在她身上,唤回了更加美好的岁月。 那个时候,她正和翁朝山热恋。一天晚上,她和罗曼丽在尖沙咀吃晚饭。吃完饭之后,她们在弥敦道散步。那一带有许多流动小贩的摊子,她在其中一个卖胸针的摊子上看到一个“Love”字的胸针。那个“Love”是用许多颗假宝石嵌成的。 “我要买这个!”她拿起那个胸针。 “不是吧?”罗曼丽摇着头问她。 “为甚么不?” “你不觉得很肉麻吗?” 但她始终不肯放下那个胸针。 “谁会买这个字的胸针?”罗曼丽说。 “你不需要“Love”吗?” “但是,没有人会把需要挂在胸前的呀!” 林康悦没有理会罗曼丽的劝告,坚持把那个胸针买了下来。 “要是你把这个胸针挂在身上,我才不要跟你一起外出。”罗曼丽笑着警告她。 她根本没有打算把那个胸针挂在身上。它很没有品味、很粗糙。然而,那一刻,她不听罗曼丽的说话,硬要买这个胸针,也许是因为正在热恋吧? 心里有爱,被人爱着,也爱着别人,整个世界都充满了爱,看到“Love”这个字,双眼也会发光。明明知道自己不会挂这个胸针,仍然买了下来,因为她正在享受爱,也正在感受爱。那个时候,她忽然理解,坏的品味,也许有幸福的理由。 她告诉翁朝山:“罗曼丽说,要是我挂上这个胸针,她拒绝和我一起外出。” 翁朝山听了,只是微笑不语。他的微笑里,充满了幸福。她从来没有在一个男人脸上看过这么幸福的神情。一向以来,都是男人许诺给女人幸福;然而、那一刻,她很想给他车福。可是,这个幸福的许诺并没有兑现。她曾经以为翁朝山是她最后一个男人了。后来,她却爱上了另一个人。 邵重侠是她的上司。大家认识的时候,他就知道她有男朋友了。 一天,她发现自己放在荷包里的一张照片不知甚么时候不见了。那是她四岁的时候在家里那棵圣诞树下面拍的,底片已经没有了。 到底是甚么时候遗失了的呢?她在家里怎么找也找不到。那天傍晚,她一个人在办公室里,翻箱倒箧的找。 “你在找甚么?”邵重侠问。 “我在找一张照片。不知道在甚么地方遗失了,那是我很喜欢的一张照片。” “是这—张吗?”邵重侠从皮包里掏出她遗失了的那张照片。 “就是这一张!”林康悦欢天喜地的说。她还以为,她会永远失去这张照片。 “你是在哪里拾到的?”她问。 “在咖啡机的旁边。” “一定是我买咖啡的时候不小心掉了的。你是今天拾到的吗?” “是四个月之前。”邵重侠说这句话时,耳根陡地红了起来。 她忽然明白了。 这个男人一直偷偷藏起她的照片。 她望着邵重侠,他满脸通红。谁能拒绝这种深情呢?那一刻,她爱上了他。那时候为甚么会爱上他呢?她心里不是已经有另一个人吗?那是她曾经相信的幸福。也许,她太年轻了。人在更年轻的时候,总是对爱情需索无度。 林康悦瞒着翁朝山,偷偷的和邵重侠见面。她用上了许多借口:开会、加班、跟旧同学众会、和罗曼丽吃饭……,为了另一段感情,她说了不少的谎言。而其实,她从来就是一个不擅于说谎的人。 一天晚上,当她从邵重侠的家里走出来,她看见翁朝山幽幽地站在对街那家便利商店外面等她。原来,翁朝山从家里跟踪她来这里。看到他的那一刻,她震惊得想立刻逃跑。可是,她能逃到哪里呢?她在他面前,惭愧得没法抬起头来。还是翁朝山首先问她: “你要跟我回去吗?” 她望着翁朝山,她从来没有在他脸上看过这么痛苦的神情。她是多么差劲的一个人?她在他眸中看到一个残忍的自己。甚么时候,她已经忘记了在弥敦道的流动摊子上买“Love”胸针的幸福?又在甚么时候,她开始义无反顾地背叛一段挚爱深情:而这一刻,这个男人的脸上甚至没有一丝怨恨。他来这里,彷佛是要带这个迷途的小女孩回家。 她回报他的深情,竟是背叛。她多么痛恨她自己? 两个人坐在那辆敞篷车上的时候,她掩着睑失声地饮泣,翁朝山一句话也没有说。收音机拧开了,夏心桔在节目里问: “无限的尽头究竟在哪里?” 这个问题,来自米谢·勒缪的一本小书,书的名字是《星星没有出来的夜晚》。 一个小女孩在暴风雨之夜,对于无限、生命、死亡、自我、爱与孤寂提出了许多问题。 无限的尽头在哪里? 她的哭声在寂静的夜里回荡,翁朝山却一直痛苦地沉默着,哭的为甚么不是被背叛的那个人呢?无限的尽头是爱。他用无限的宽容来饶恕一个不忠的情人。 他太爱她了,他是来带她回家的。冷冽的风从外面吹进车厢里,翁朝山伸手去后座拿起自己的外套铺在她身上。林康悦哭得更厉害了。她很想跟他说对不起,可是,在这一刻,“对不起”这三个字对他来说,太痛苦了,翁朝山也许宁愿她沉默。谁能忍受自己的爱遭受背叛和遗弃呢;那一刻,她才深深的知道,她爱的是翁朝山。她不能想像他从她的生命中消失。没有了他,那些日子将会多么难过? 林康悦离开了那家公司,离开了邵重侠。爱总是有轻和重。有些爱情轻盈,有些爱情比较重。岁月会决定它的重量。她只能辜负迟来的一个。邵重侠在她的生命里,远远比另一个男人轻盈。他的价值,也许是让她知道,她更爱翁朝山多一点。如果不曾爱过另—个人,她怎么知道,她最不能够失去的,是翁朝山的爱?她回到他身边,用以后的日子偿还她对他的亏欠。 可是,她曾经见过的,在翁朝山脸上的那个幸福的笑容,自她回来之后,彷佛就没有再出现过了。有时候,他会变得多疑和忧郁。 一天晚上,她发现翁朝山在书房里翻她的东西。 “你在找甚么?”她问。 “我在找我的电话簿。”翁朝山说。 她知道翁朝山在偷看她的日记。 自从她回来之后,翁朝山总是害怕她会再—次离开。因为内疚,她—次又—次的,由得他怀疑。谁叫她曾经辜负过他呢?也许,他还需要多一点的时间,才能够像从前那么相信她。她会等待。 今天晚上,她和几个旧同学见面,翁朝山竟然又怀疑她。他说是担心,她知道是怀疑。他是永没可能忘记过去的吧? 翁朝山把水笼头关掉,用一条大毛巾把她牢牢的包里着,温柔的说: “现在去睡吧。” 林康悦忽然觉得,她是他放在掌心的一只小鸟。她曾经从他手上飞走,她背叛过他,她愿意用她的余生去修补那道裂痕。 后来,有一天晚上,她在罗曼丽的家里陪着她。罗曼丽跟男朋友吵架了。她跟那个男人一起一年零三个月了,可是,那个男人依然想念着七年前的旧情人。他根本不爱她。 “我想去找那个女人。”罗曼丽说。 “那个女作家?” “嗯。” “你找她干甚么?” “只是去看看。” “你知道她住在哪里吗?” “不知道,但我可以去出版社碰碰运气。” “你要看些甚么?” “她在我爱的男人心中永垂不朽,我是既羡慕也护忌,要去仰望一下。” “别疯了!” “不去仰望,去自怜也是好的。你猜邵重侠会不会偷偷去看你,或者看翁朝山?” “我不知道。” “这个世界上,每天到底会有多少人去偷看旧情人和旧情人的情人呢?” 林康悦笑了:“有谁知道呢?被偷看的人,也许是比较幸福的。” “你爱的,到底是翁朝山,还是邵重侠?” “翁朝山。”林康悦甜丝丝的说,“他在我心中也是永垂不朽。” 今夜刮起暴风雨,林康悦那辆敞篷车在公路上飞驰。她想快点回去,翁朝山会担心她的。 她拧开车上的收音机,夏心桔的节目播出了最后的一支歌,那是DanFogeberg的《Longer》,地久天长。然而,这一段路却好像永远也走不完,她想快点回去。翁朝山一定还没有睡。他说过,她不回去,他是睡不着的。 当她打开门的那一刻,迎接她的不是温柔的等待,而是一张愤怒的睑。 “曼丽的心情坏透了,所以我……”她连忙解释。 “你真的是在她那里吗?”翁朝山问。 “是的。”她嗫嚅着,她从没见过他这么凶。 “这是甚么?”翁朝山把一个信封递到她面前。 她接过那个信封,里面是一张违反交通规例的罚单。 她不明白他为甚么这么愤怒。 “我忘记了缴交罚款!”她说。 “这张罚单是两个月前发出的,地点是跑马地,姓邵的那个男人,不就是住在那里吗?” “你以为我去找他?”她觉得受了很大的委屈,“那天晚上,我就是去跟旧同学吃饭。饭后,我送李思洛回家,她是刚刚搬到那里的,我事前也不知道。” “你真是一个说谎的高手,我比不上你!”翁朝山冷冷的说。 “我根本没有说谎!” “你说过的谎话实在太多了!今天晚上,又是跟姓邵的见面吧?” “你太过分了!”她向他咆哮,“既然你不相信我,为甚么还要跟我一起!你从来就没有原谅过我,那为甚么还要假装大方!” “是的,是我的错!”翁朝山痛苦的说。 “我不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