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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揭秘红楼梦》(合集)-3

作者:刘心武 字数:105771 更新:2023-10-09 19:13:21

最后一句是整个诗的一个大结束,叫做“彻旦休云倦,烹茶更细论”,就结束了这篇诗。  这就是中秋夜大观园即景联句的三十五韵,你想妙玉重要不重要啊?这三十五韵你算一算,她一个人做了十三韵,而林、史二位合起来才做了多少韵?做了二十二韵,每个人只做了十一韵。所以曹雪芹他早就预设了妙玉这个人“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她很了不起,黛玉湘云读了她的续诗赞赏不已,说道,“可见我们天天是舍近而求远,现有这样诗仙在此,却天天去纸上谈兵!”这当然也是作者想传递给读者的信息,就是妙玉是个诗仙。  再往下读,你就会发现,曹雪芹他有一个对比性的描写。大家记得在第四十一回,他写贾母她们品完了茶,走出栊翠庵,妙玉这时是什么表现啊?妙玉是“送出山门,回身便将门闭了”。但是这一次,她们熬了夜,二位离开的时候天都快亮了,她“送至门外,看她们去远,方掩门进来”。这对妙玉来说是很难得的。一个那么孤傲的人,这样的行为是很罕见的。作者为什么这样下笔?我觉得,他是告诉我们,妙玉是一个收束性的人物,是一个要把事情翻转过来的人。她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有点警幻仙姑的那个味道了,她预示到这些人物的命运,她觉得这两个人走了就不知道哪天能够再见了,细读能读出这种味道。这些文笔都是值得我们推敲、品味的。  想必有红迷朋友要问了:既然妙玉是一个收束性的人物,翻转性的人物,那么她在八十回之后到底有哪些作为呢?从前面的几讲可以看出,我把在前八十回中能够查到的线索都查了,该用的也都用到了,包括所有的脂砚斋批语,也没能提供这方面的明了答案。难道对妙玉结局的探索,就只好到这里终结了吗?  妙玉究竟后来在八十回以后有什么重要情节,值得作者在前面这么样地铺垫,值得他最后考虑来考虑去,把薛宝琴这么一个重要人物都排除在金陵十二钗正册之外?尽管现在我们所掌握的线索确实非常少,可是,也还可以再做一些努力。  大家知道,在《红楼梦》版本学的研究领域里面,曾经出现了一件聚讼纷纭的趣事。就是在上个世纪的六十年代,在南方的扬州,有一个人,姓氏比较怪,姓靖,叫靖应。这个靖先生当时家境已经没落了,大概是一九六四年前后——大家也知道那个时代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他家境没落,自己的生活也很一般,甚至可以说比较困难。但是他们家祖传留下了很多古书、线装书,最后因为住房狭窄,他就把这些书都堆在顶楼上头。大家知道南方那个房屋结构,有时候一层上面的屋顶是木板,有一个梯子可以到上面去,上面的空间一般不用来住人,是用来堆放东西的,南方有的地方把它叫做堆房。这些古旧书籍陆陆续续也失散了不少,但是他们家原来是一个书香门第,留下的也还很多,就堆在上面。有一天,他有一个朋友说想借书看,他说你自己上去挑吧。这个人上去一看就有一部《石头记》,是手抄本,八十回本《石头记》,就拿回家看了。这个人对《红楼梦》感兴趣,对红学研究也有一定兴趣,他就发现这个本子上的脂评——不说正文,只说它的脂砚斋批语——和当时红学界所公布的一些批语不太一样。同一句批语,它上面或者多一些字,或者少一些字,还有一些批语是红学界所公布的其他版本里面都没有的,就是独家的批语。于是这个人就拿一个笔记本给抄下来了,抄下来以后,当时他也不知道红学家都住哪儿,但是知道很多都在北京,也知道他们所属的大概机构,比如说文学研究所啊,某某大学啊,于是他就把自己抄录的靖藏《石头记》的这些脂砚斋批语寄给了这些人,引起了这些红学界专家的重视。当然这个过程在那个时代、那个时期是比较迟慢的,这一点大家都能够理解,年纪大一点的人都能理解,这种事情在那个时候做起来周转速度快不了。最后红学界专家对这件事就很重视,觉得研究《红楼梦》就是要搜集各种《红楼梦》的古本,如今新发现一个手抄本,它上面还有异文——“异”就是不同的、“相异”的那个“异”——特别是批语上有新的脂砚斋批语出现,他们认为这是天大的事。于是,他们就开始跟那个人联系,说能不能够把你们这个《石头记》送到北京来,由我们专家来看一下。这个朋友得到这个信以后很高兴,就去找这个靖先生,靖先生也很高兴。在这之前,借书的人看完以后,就把这个书又还给靖先生了,靖先生就让他自己把书放到那个堆房上头去,他就把它放上去了。等到北京要调这部书的时候,他们上楼翻,却怎么都没有,怎么都找不到了。他们家人最后说了,说前些天有人来收废品,他的夫人——他夫人没参与这个事,不知道——就把楼上的很大一堆书,说老堆在那儿特讨厌,就把一批这样的废旧图书论斤约了,所以就怎么也找不到了。这就是红学版本史上有名的一个靖本谜案。在那个时代,那个情况下,那家的人就是把它当废纸卖了也算不得什么,是不是?但是后来就引起红学界的争议,说究竟有没有这个东西,有没有这本书,对不对?会不会是寄信的人他编造出来的一个事情?但是靖先生和那个人也很着急,楼上所有的书他们说都不能再动,一本本地保存,一本本地检查,最后却发现楼上剩下的这些书都不是什么独特的书,都是别人那儿也有的不稀奇的东西。不过他们在有一本书里面就发现了一张纸,这张纸是从靖本《石头记》上脱落下来的,这张纸现在还存在,因此就证明这部书是存在过的。他们不可能最后再去假造这么一张纸吧,这张纸上还写了一些字,而且还有一条独特的批语,我在这儿就不细说了。  我为什么说这个靖本《石头记》呢?因为靖本《石头记》在那位靖先生的朋友所抄录下来的独家批语中,有一条批语涉及到妙玉在八十回后的故事。这是我们在其他版本中都没见过的,惟独在最后当废品卖掉的那部珍贵的手抄本里面才有的。  这个批语,抄录者记录下的文字,错乱不堪,后来经过红学专家仔细校正,才可以读通。批语是这样的,是在第四十一回,说“它日瓜州渡口,各示劝惩”。“它日”就是以后了,这是在介绍八十回后,脂砚斋她所看到的,曹雪芹已经写出来的,关于妙玉的情节。“瓜州”我们都知道,是长江边上的一个渡口,古代就是一个很有名的渡口,“两三星火是瓜州”,古人有这样的诗句,意思是晚上离它还远,就能看到它岸上的灯光。“各示劝惩”,究竟劝惩什么?怎么样地“各示劝惩”?这比较难懂,但模模糊糊可以知道,这段发生在瓜州的情节里,有“劝告”和“惩罚”的内容。后面又有一句,“红颜固不能不屈从枯骨,岂不哀哉?”“红颜”,这应该是指妙玉,“固不能不屈从枯骨”,“固”是固然的“固”,“红颜固不能不屈从”什么呢?“枯骨”,一把老骨头。“岂不哀哉?”这个就好懂了,整个儿是个悲剧。这条独特的批语,就暗示了妙玉在八十回以后的命运,以及她对别人命运所起的作用。  当然这个依据应该说不是一个很坚实的依据:第一,这部靖先生所藏的靖本《石头记》现在找不到,迷失了。收废品的人是不是就一定把它毁掉了?也难说,也可能碰见一个热爱《红楼梦》的人,留下来读了,秘藏起来了。究竟这部书在现在的中国,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很难说,无从查证。第二,是不是真有这样一条批语?他们所找到的,留下的那页纸上的批语,可不是这个批语,就连那页纸和那条现在看得见的批语的真伪,现在红学界也看法不一。所以,我只能说我个人相信关于妙玉的这条批语是真实的,如果说是故意作假,单就这条批语而言,我想不出假造它的作案动机。而根据这条批语,我觉得就可以推测出来在八十回后关于妙玉的情节。  前面曹雪芹是有铺垫的,当仆人向王夫人讲述妙玉的来历的时候,曾经说过,说她的师父圆寂的时候跟她怎么说啊?说她“不宜还乡”。记不记得啊?是吧?如果她留在京城的话,她没事儿;她如果还乡的话,对她不利。曹雪芹写林黛玉,也说她三岁时来了个癞头和尚,因为她有病总不见好,那和尚要化她出家,这就跟妙玉幼时的情况很相近。当然她没有出家,但是和尚就说了,她如果想要病好,一生不能听见哭声,而且除了父母之外,外姓亲友一概不能见。结果呢,她还是违背了和尚的警告,见了外姓亲友,寄人篱下,天天以泪洗面,那么,这就不能不是一个悲剧的结局。你可能会觉得,曹雪芹这样写,是在宣扬宿命论,但这也是他的一种艺术手法,就是一个人被警告不能怎么样,生活的逻辑、性格的逻辑却偏偏造成了她逆警告而动,林黛玉是这样,妙玉也是这样。他前面写下师父警告妙玉“不宜还乡”,显然不是废文赘语,又是草蛇灰线,伏延千里。  八十回后,他就有意识地写到,由于某种原因,妙玉选择了往南走,往她家乡那个方向走,也就是所谓“风尘仆仆”。她一路风尘往南走,就到了哪儿?到了瓜州渡口。怎么叫“各示劝惩”?这个分析起来比较艰难。但是结合下一句,我们可以设想一下,什么又叫“红颜固不能不屈从枯骨”?“枯骨”显然是对恶势力,而且是上了年龄的恶势力的一种形容。我在上一讲里面分析这个妙玉,关于她那支《世难容》里面所讲到的,她也有过美好的青春。甚至我还预测,她有过大胆的、独立自择的爱情,我甚至还联想到,既然卫若兰跟史湘云在八十回后有戏,陈也俊这个名字的出现就不是偶然的,很可能就和妙玉有关系。但是妙玉这种不为世俗所容的、不合时宜的对爱情婚姻自由的追求,不但遭到了一般性的反对,你请注意,邢岫烟跟贾宝玉说,她不仅是不合时宜,还权势不容。那“权势”很可能就是“枯骨”,可能有类似贾赦那样的老色鬼看上了她,强迫她嫁过去,她则选择了坚决抗争。就是鸳鸯那样的平时很随和的女性,尚且可以在关键时刻抗婚,何况她那样的身份,那样的性格了,对不对?因此,她才离开了江南,到了北京,而且躲在寺庙里面,最后更躲进了大观园的一个尼姑庵里面,离政治中心、离社会的繁华地区就很远了。  妙玉在八十回后,为什么没有听从她师父的劝告?师父说她“不宜还乡”,在佛教界,一个师父圆寂的时候跟你说的话,那是绝对要遵守的;而且书里交代了,她那个师傅会演先天神数,是会算命的。但是妙玉义无反顾,坚决南下。据我推测,她就是去解救贾宝玉的,并且在那样一个复杂的情况下,她还解救了史湘云。而解救这两人的条件就是必须要屈从“枯骨”,“枯骨”就很残酷地提出来,如果你牺牲自己,我就可以放这两个人一马。这“枯骨”想必是一个权贵,比如忠顺王那样的人,最终她“红颜不能不屈从枯骨”。虽然她有如美玉陷入泥淖,但她是一个很高尚的人,她最后牺牲自己,所谓“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并不是她在那儿假出家、假惺惺、假正经,不是那样的。这是说她最后自愿牺牲,陷落在污泥里面。那么她是一块碎掉的玉吗?她是一块有污点的玉吗?曹雪芹在第五回的判词和《世难容》曲里写得很清楚,她是“美玉无瑕”,她是一块美玉陷在了污泥里面,她没有“玉碎”也就是并没有成为“碎玉”;她以屈从“枯骨”的代价,使贾宝玉和史湘云历经艰难困苦以后重新遇合,得以最后共渡残生。你说这样一个女性,多高尚啊!这样一个女性在贾宝玉一生当中占据一个重要地位,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吗?这样一个女性,你如果看了八十回后的内容,如果真有这样的文字,你就会觉得,她被列为金陵十二钗正册的一个成员当然够格,甚至她排在第六,也是顺理成章的。  当然以上这些,都是我个人的一些推测,仅供大家思索时参考。我通过秦可卿入手来研究《红楼梦》,又因为我前面很多讲都是讲秦可卿,所以有的人就误会了,以为我就是研究秦可卿那么一个人物,其实不是的。《红楼梦》是一个艺术宝库,一个思想宝库,一个文化宝库,一座巍峨的宫殿,我从哪个窗口往里望更好呢?我迈过哪一道门槛走进去更好呢?我个人先选择了秦可卿做原型研究。到这一讲时,大家已经很清楚了,我不仅是研究秦可卿,我的原型研究延伸到了贾元春,现在又延伸到了妙玉。当然我的研究还要延伸到更多的领域,比如说金陵十二钗的其他各钗,我都有研究心得。不过,由于贾宝玉是大家公认的《红楼梦》第一号人物,大主角,我既然说自己的研究覆盖到《红楼梦》的各个方面,那么,我在对贾宝玉的探究方面究竟有什么心得,现在该向红迷朋友们汇报了。  《红楼梦》一开头就写到女娲补天炼石,弃下一块没用,有读者说,那块石头下凡,就是贾宝玉吧?可是曹雪芹又写了关于神瑛侍者和绛珠仙草的神话故事,神瑛侍者下凡也是贾宝玉呀,那么究竟女娲补天剩余石、神瑛侍者,还有第八回薛宝钗托于掌上细看的通灵宝玉,以及贾宝玉本人,他们之间是怎么个对应关系啊?我的下一讲,就先来探究这个问题。  第二十四讲 玉石之谜  贾宝玉无疑是《红楼梦》的第一号角色,探讨《红楼梦》不能不涉及到他。我的秦学,并不是只研究秦可卿,我只是从秦可卿入手,先弄清楚曹雪芹写作这部书的时代背景,他的家族和他的个人命运,他的创作心理,他提笔时所面临的巨大的外部压力和内心痛苦。我已经在上面几讲告诉大家,我认为曹雪芹他心里是有政治的,不可能没有,他是有政治倾向的,具体来说,他和他的家族都对康熙皇帝充满感情,但对雍正就不一样了。他们家本来以为接替康熙当皇帝的应该是康熙两次立起来的太子胤,他们家跟这位差一点就成为清朝历史上的第五位皇帝的太子关系密切得不得了,但是后来的事态,却是雍正当了皇帝。雍正对他家很不好,给治了罪,他对雍正皇帝心怀不满,是很自然的事。后来雍正暴亡,乾隆继位,乾隆努力平复雍正时期留下的政治伤痕,曹家从这种怀柔政策里获益,所以曹雪芹他对乾隆应该又是比较能接受的。他不想干涉时世,也就是说他并不想在乾隆朝充当一个持不同政见者,写一部表达反乾隆统治的书。他不想搞政治,但政治这东西,它却轻易饶不过曹家。废太子的残余势力,特别是胤(雍正时这个名字已经改成了允)的嫡长子弘皙,自以为是康熙的嫡长孙,想谋夺皇位,为此当然也要广搜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曹家不消说是首选之一。于是曹雪芹的父辈又卷进了弘皙逆案,由此他家遭到毁灭性打击。乾隆处理完弘皙逆案后,销毁了相关档案,以致曹雪芹他家到了他那一代,简直就没留下什么官方的正式文字记载了。但我们根据同时代的一些非官方资料,可以知道曹雪芹确实是曹寅的孙子,而且他撰写了《红楼梦》这部巨著。  《红楼梦》里有政治,有政治倾向,甚至有“赖藩郡余祯”那样的政治黑话,还通过书中林黛玉这个角色,骂皇帝是“臭男人”,这些我前面已经讲过了。但是我也一再地告诉大家,曹雪芹写这部书,他最终的目的是要超越政治,达到更高的精神境界。上面几讲我分析妙玉,就指出妙玉形象的塑造,已经体现出作者的思想超越了一般的政治情绪,他告诉我们,有比关注权力属于谁更重要的人生关怀,那就是不管在怎样的政治社会情势下,都要保持个体生命的尊严,要自主决定自己的感情、生活方式与生命归宿。  但是更能体现曹雪芹对政治的超越,体现他那超前的,甚至可以说具有永恒性的,在全人类中都普遍适用的人文情怀的艺术形象,那还是贾宝玉。  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曹雪芹真是呕心沥血地来塑造他。他给他设计了一种来自天界的身份。  不过,有位红迷朋友跟我讨论,他说他读《红楼梦》,读得有点糊涂。《红楼梦》第一回开头,就写到女娲炼出了三万五千六百零一块石头,三万五千六百块都用去补天了,单留下一块没用,这块石头便被弃掷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它因为自己无材补天,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后来来了一僧一道,在他面前谈起人间的情况,它就乞求他们把它携入红尘,去经历一番人间的悲欢离合、生死歌哭。于是那仙僧就大施魔法,让它可大可小,最后变成扇坠般大小,还给镌上了字,就把它带到人间,让它下凡到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了。那么,这块下凡的石头,是不是就是书里的贾宝玉呢?  我告诉那位红迷朋友,石头不是贾宝玉。他不服气,他说,第五回《终身误》曲,头一句就以贾宝玉的口气说:“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木石前盟”不就指的是贾宝玉跟林黛玉的自由恋爱并发愿要结为夫妇的誓言吗?第三十六回,贾宝玉午睡,薛宝钗就坐在他的卧榻边绣鸳鸯,他忽然梦中喊骂:“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贾宝玉自比为“石”,那不就说明,他是那块女娲补天剩余石,下凡到了人间吗?  我提醒那位红迷朋友,贾宝玉在天界是谁,书里可是有明确交代的。也是在第一回,你往下看,就写到甄士隐这个人,他做梦,梦见一僧一道,说要去找警幻仙姑,把一些有待下凡的“风流冤家”交给她做具体的安排,并且说要把一件“蠢物”夹带其中,让它一起下凡经历经历,记得吧?后来甄士隐上前搭话,还请求把那“蠢物”拿给他看看,人家也就让他看了,但并没有暗示那“蠢物”就是以后的贾宝玉。反倒是在看“蠢物”之前,甄士隐听见仙僧讲到一个天界故事,就是在西方灵河岸三生石畔,注意啊,那可是一处跟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完全不同的空间,在那里,有一座赤瑕宫,里面住着个神瑛侍者,他现在也要下凡去。因为他每天用雨露浇灌一株绛珠仙草,那仙草修成女身,也要下凡,所以说到了人间,那女子就要把一生的眼泪,用来报答这位神瑛侍者的灌溉之恩。而这才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天界身份啊。  红迷朋友就扳上手指头了,说这下子有了多少个概念,出现了多少个问题啊:  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的那块女娲补天剩余石,从仙界到人间,究竟化为了什么啊?  贾宝玉既然是天界赤瑕宫的神瑛侍者下凡,赤瑕、神瑛都指的是玉,他在凡间的名字本身也说明他如宝似玉,他怎么又自称是石,笃信“木石前盟”“木石姻缘”呢?  甄士隐在梦里和第八回薛宝钗在梨香院所看到的那块通灵宝玉,应该是女娲补天剩余石变化成的吧?那么,作为“侍者”的贾宝玉,他所侍奉的“神瑛”又是什么名堂呢?  这位红迷朋友注意到,通行本的《红楼梦》可能为了省事,修改简化了古本《石头记》的有关文字,把女娲补天剩余石跟通灵宝玉跟神瑛侍者全画了等号,意思是它们三位一体,到头来都是贾宝玉。这样一来,一些古本里头用女娲补天剩余石口气写下的叙述文字,当然也就被通通删掉了。比如古本里写元妃省亲,有段文字就是用石头的口气写的,说只见园中说不尽的太平气象,富贵风流,此时回想当初在大荒山青埂峰下,那等凄凉寂寞,若不亏癫僧、跛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能得见这般世面……还说本欲作《灯月赋》《省亲颂》,以志今日之事,但又恐入了别书的俗套什么的。这位红迷朋友说,他读到古本里这样一些文字,一度认为曹雪芹是把贾元春的来历,设计成女娲补天剩下的那块石头,因为想写《灯月赋》《省亲颂》的,应该是贾元春啊。  我觉得,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仔细阅读古本《石头记》,是完全可以捋清楚的。  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的那块女娲补天剩余石,缩成扇坠般大小,镌上了字,本是没有修成人身的一件东西,所以仙僧称它为“蠢物”。它单独是无法下凡到人间的,只能是在警幻仙姑将一干风流冤家布散人间,安排投胎入世的时候,顺便夹带于中,因此它其实就是贾宝玉落生时,嘴里所衔的那块通灵宝玉。第八回薛宝钗托在掌上细看,它大如雀卵,虽然用了一个“大”字,其实是说它很小,因为雀儿下的蛋,体积是很小的,一个胖大的婴儿落生时衔在嘴里——不是完全包含在闭合的口腔里——是完全说得通的。所以说,贾宝玉是贾宝玉,通灵宝玉是通灵宝玉,只不过他们同时来到人间,而且贾宝玉后来天天佩戴着它,共生存,他们之间有一种神秘的关系,贾宝玉一旦丢失了它,生理上精神上就会出现严重危机,曹雪芹是这样来设计的。  按曹雪芹的构思,青埂峰的石头被夹带着下凡,后来被贾宝玉时时佩戴在脖子上,成为了一个见证者;它有灵性,在王熙凤和贾宝玉双双被赵姨娘暗算——通过马道婆把他们魇了——几乎死去的情况下,由于仙僧到来,把它拿在手中持诵,结果像它上面镌刻的文字所宣称的那样,除邪祟,疗冤疾,叔嫂二人康复如初。由于它有灵性,不是一般的佩带物、吉祥物,因此,贾宝玉到了何处它固然也就见闻到了何处,但是,贾宝玉没把它带到的地方,它也能全知全晓。作为人间悲欢离合的见证者,它最后回到了青埂峰,空空道人发现了它,那时候它已经恢复了巨石的形态,并且上面写满了字,什么字?就是《石头记》,就应该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些文字,它们正是空空道人抄录下来,传布到人间的。  因为书里空空道人称呼那块女娲补天剩余石“石兄”,二者讨论了石头上的文字,因此有的论者认为,《石头记》,也就是《红楼梦》,它的作者也就应该是“石兄”,这个“石兄”在生活里真实地存在着。那么曹雪芹是什么人呢?他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虽然做了这么多工作,但他只是一个编辑,他整理编辑了“石兄”的原始文稿;也有的人只承认《红楼梦》里的诗词歌赋是曹雪芹的手笔,是他填入别人的文稿里的;更有人说曹雪芹是“抄写勤”的谐音,此人的工作主要是抄写人家已经写出的文稿。有的人因为以前没接触过红学,看到我这样介绍一些人的观点,可能会大吃一惊,并且仅仅因为立论新奇,就很乐于认同,甚至去跟亲朋好友频频道及。其实,《石头记》也就是《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谁,红学界从过去到现在,是一直存在歧见的,除了认为原作者是“石兄”的,还有认为是曹,或者认为是曹顺,或者认为是曹寅另外的侄子的,更有人仅仅因为第一回正文和批语里先后连续出现过“吴玉峰”“孔梅溪”“棠村”的名字,就认为其作者是吴梅村(因为三个名字里各有这个人姓名里的一个字)……我觉得,关于《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谁,以上这些观点,以及另外提出的见解,都是应该允许存在的,都可以作为读者的一种参考。但是,经过红学界多年的研究讨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独创作品,这个论断是被绝大多数人肯定、认同的。我个人也坚信《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提出作者是其他人的论者,完全是猜测与推想。比如关于作者是吴梅村的猜测,吴梅村(1609—1671)是明末清初的一位文人,死在康熙十一年,他所生活的时间段和他个人的经历以及他印行的诗文,跟《红楼梦》并不对榫,因此《红楼梦》不可能是他写的。  曹雪芹拥有《红楼梦》的独家著作权,有不少文献都可以证明。比如富察明义写了十二首《题红楼梦》组诗,他在前面小序里就直截了当地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胜。“撰”就是著述的意思,没有编辑整理的意思在里头,某某人撰就是指某某人著。富察明义生于乾隆初年,曹雪芹大约在他二十七八岁的时候才去世,他们是同时代人。尽管曹雪芹在世时他们不认识,但富察明义得到的信息应该是准确的。曹雪芹去世五六年后,另一位贵族,永忠——他是谁的孙子,或者说他爷爷是谁呢?就是前面我多次提到的康熙的第十四阿哥胤祯(“赖藩郡余祯”的那个“祯”就是他名字里的一个字,雍正当皇帝以后把他名字的两个字全改了,胤字改为允,祯字改成很怪的一个字,示字边加一个是,再把是字最后一捺拖长,放进一个页字,读作“提”)。这当然是血统很高贵的一个皇家后代——他从一个叫墨香的人那里,得到了一部《红楼梦》,读完后非常激动,一口气写了三首诗,第一首是这么写的:“传神文字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第二首里又赞:“三村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他是曹雪芹的同代人,他知道《红楼梦》是曹雪芹写的,如果他认为曹雪芹只是一个编辑者、抄写者,他会这么写诗,称曹雪芹为“曹侯”,赞扬他的文笔吗?好,不多罗列材料了,其他各种关于《红楼梦》是这个那个写的主张,都拿不出一条如此过硬的佐证来。  其实关于出现在楔子(这部分文字在甲戌本《红楼梦》里才有)里的“石兄”,他不可能是《石头记》的作者,而且曹雪芹也不可能只是披阅增删的编辑者,脂砚斋在批语里有非常明确的申述:“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狯已甚。后文如此妙处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括弧里的字是原抄形误,经红学专家校正的,为避免琐碎,以后不再加这样的说明。)  我说《红楼梦》具有自叙性、自传性,但是它的文本并不是用一个人讲述自己的经历那样的口气来写的。我们现在写白话文,讲究叙述人称,一般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用第二人称的比较少,也有两种或三种人称混用的。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还没有关于叙述人称的这些个文学理论,但他的叙述文本却非常高妙。我认为,他设定一个天界的石头,说它到人间经历一番以后,又回到天界,回去后石头上出现了洋洋大文,这样一来,既避免了一般以“我”的口气讲述的主观局限性,又避免了一般以“他”的口气讲述的客观局限性,使得整个文本呈现出梦境般的诗意。  那么,既然贾宝玉并非石头下凡,他怎么又自称跟林黛玉的缘分是“木石前盟”呢?贾宝玉在天界——跟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不同的一处空间,西方灵河岸三生石畔——住在赤瑕宫里。赤瑕,我在讲妙玉的时候其实已经顺便讲到了,你还记得吗?就是有红色疵斑的玉石。脂砚斋批注指出,这是病玉。贾宝玉在天上就不是什么无瑕美玉,曹雪芹这样设计,是有深刻意蕴的,跟后来贾雨村说贾宝玉也属于正邪二气搏击掀发后形成的那种秉性是相通的。贾宝玉在天界是神瑛侍者——瑛,你去查词典吧,什么意思呢?不是无瑕美玉的意思,瑛是“似玉的美石”,本质是石头,只不过像玉罢了。所以,虽然家长们认为贾宝玉他如宝似玉,他自己却知道自己更接近石头,就算是玉也是块病玉,所以他把自己跟绛珠仙草的姻缘,说成“木石姻缘”,这是非常合理的。当然,女娲补天剩余石是夹带在贾宝玉嘴里一起来到人间的,这说明早在天界,他就注定要侍奉“神瑛”,也就是这块特别的石头。神瑛侍者的名称应该也可以做这样的理解。  周汝昌先生最近写出一系列文章,提出他的独特见解,认为“木石前盟”“木石姻缘”里面的“木”都是指史湘云,连“金玉姻缘”里的“金”也是指史湘云,因为史湘云佩戴着金麒麟。他认为贾宝玉对林黛玉是怜多于爱,林黛玉向贾宝玉还泪,是认错了人,其实神瑛侍者是甄宝玉,贾宝玉才是青埂峰下的那块大石头……周先生是我秦学研究始终如一的最强有力的支持者,我是他的私淑弟子,我对他的钦佩感激难用语言表达。而且不少听我讲座看我红学论著的人指出,我的总体思路,许多观点,是追随周先生之后的。当然,有的是不谋而合,有的是我先提出来得到他肯定的,比如对太虚幻境四仙姑的诠释,月喻太子,认为贾珍是贾氏家族最具阳刚气的男子,为他说“好话”,等等。因为与周先生观点重合处甚多,以致有的听众读者怀疑我是否剽窃了周先生的学术成果。在这里我顺便说明一下,凡我讲述行文中与周先生观点重合处,其使用宣扬,都是得到周先生允许的。说实在的,我的这个讲座,从自我动机上说,就有替周先生弘扬他的观点,使之更加普及流布的意思,只是我不便一再点明,这样的观点是周汝昌前辈最早提出,并曾予以强有力论证的罢了。但是,毕竟我的研究心得,也有与周先生不同甚至抵牾之处——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那么说到这里,我就要跟大家说明,我是不同意周老关于石头、神瑛侍者、木石前盟、金玉姻缘(他认为薛宝钗的金锁是“假金”,史湘云的金麒麟才是“真金”)、贾宝玉对林黛玉并不存在爱情、林黛玉错把贾宝玉当甄宝玉爱了,以及史湘云才是《红楼梦》第一女主角等观点的。我的观点,上面已经讲了不少,下面我接着来阐述。  我进行的是原型研究,前面已经指出过,我认为贾宝玉的原型就是曹雪芹本人,所以我认为《红楼梦》具有自叙性、自传性、家族史的特点。但说书里艺术形象有原型,并不是说二者就划了等号,也不是说作为艺术形象的原型一定是一对一的,有的就是两个人合并成的。比如我前面就给你很详尽地分析过,北静王的原型就是生活里的祖孙两辈,是两个人,曹雪芹经过综合想像,把他们合并为了一个青年郡王的飘逸形象。  曹雪芹究竟生于哪一年?红学界有很多种说法,我个人是膺服周汝昌先生的考证。他指出,《红楼梦》文本里写贾宝玉生日,没有明点是几月几日,但曹雪芹第二十七回写四月二十六日交芒种节,大观园女儿们饯花神,探春还特别跟宝玉讲到为他做鞋的事,那其实就是为哥哥准备的生日礼物;紧接着又写冯紫英请宝玉赴宴,跟去的小厮里忽然出现双瑞双寿,这两个名字之前没有之后也再没出现;又写清虚观张道士在四月二十六日为“遮天大王”的圣诞做法事,宝玉本是应该去的;他还在宝玉住进大观园后,点出外面人们都知道荣国府里这位十二三岁的公子诗写得好书法也不错;又写在宝玉和凤姐被魇得生命垂危时,仙僧忽然出现,拿着通灵宝玉持诵,对那通灵宝玉说: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通灵宝玉并不是贾宝玉,但那“蠢物”却是夹带在贾宝玉嘴里,跟他一起来到人间的,他们在人间的岁数当然相同,可见书里所写的那一年,主人公贾宝玉十三岁。查万年历,雍正二年,即公元一七二四年,这一年闰四月,二十六日恰是芒种,从那一年算到书里所写的乾隆元年——我在前面已经详细论证了上面那些情节的真实历史背景是乾隆元年,这里不再重复——恰是十三年,生活真实与艺术描写是对榫的。曹雪芹确是以他本人为基础,作为原型的核心,来塑造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的。  有人可能要问了,那曹雪芹为什么不在书里明说贾宝玉的生日呢?他写别的很多人物的生日,都很明确地写出日期,比如贾元春是正月初一,薛宝钗是正月二十一,林黛玉是二月十二,探春是三月初三,巧姐是七月七,贾母是八月初三,王熙凤是九月初二,等等。既然笔下都写出四月二十六了,怎么就不肯明说那天就是宝玉的生日呢?我认为,第一,他以自己为原型来塑造贾宝玉的形象,但他的生日是在一个闰月里,闰月不是每年都有的,如实交代很麻烦,另去虚构一个日子又不愿意,而这样含蓄地写,也很有味道。第二,这是最主要的原因,他实际把贾宝玉从外貌到精神都理想化了,已经很难说是他自己的自画像;他固然是原型,但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里,也吸收了真实生活中一些他所熟悉的人物的因素,他笔下的贾宝玉,最后已经成为一个谁也无法取代的独立的生命,这也正是他艺术上的绝大成功。  裕瑞,这个人我一开讲就提到过,他大约出生在曹雪芹去世八年以后,不是一个时代上离曹雪芹很远的人。他的长辈,跟曹雪芹同时代,有的是认识曹雪芹,与之有过交往的。他在《枣窗闲笔》里有这样的记载:“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其人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景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又闻其尝作戏语云: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云。”这记载应该是可靠的。  有的红迷朋友见我引出这么一条资料,对其中所说的关于曹雪芹的性格、才能、生活与创作状况的说法,可能会全盘接受,但是对其中有关曹雪芹外貌的描述——虽然裕瑞是根据亲身与曹雪芹交往过的前辈姻戚对曹雪芹外貌的形容所写的——就可能难以接受。大家可能会问,怎么会是这样的呀?生活原型居然是这么一种模样,跟书里贾宝玉的面貌,简直是完全相反啊!  我却觉得,事实可能恰恰就是这样的。曹雪芹著书时,本人就是“身胖头广而色黑”,他撰《石头记》,对与之交往的一些朋友也是不保密的。他的好友敦诚寄怀他的诗里有“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的句子,他去世后另一好友张宜泉伤悼他的诗里也有“北风图冷魂难返,白雪歌残梦正长”的说法,可见他们都知道曹雪芹是在村居写书,而写的就是《红楼梦》;八十回后虽然也写了,但还来不及修理毛刺,统理全稿,后面的就迷失了,可惜不完整,本应是一个长梦,却残了。  从生活的真实到艺术的创造,作者有非常宏阔的想像空间。曹雪芹少年时代可能不胖,头也不显得过大,皮肤也不是黝黑的,但也未必有书里贾宝玉的那种容貌风度。第三回里通过写林黛玉初见贾宝玉,形容他是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第二十三回写贾政一举目,看见宝玉神彩飘逸,秀色夺人,再看贾环呢,人物委琐,举止荒疏;特别有意思的是,曹雪芹他还让赵姨娘说出这样的话,她说贾宝玉长得得人意儿,贾母、王夫人等偏疼他些也还罢了——连赵姨娘也承认他形象好;到了第七十八回,那时候已经抄检过大观园,晴雯已经夭亡了,宝玉身心都遭受了重大打击,但是曹雪芹还写了那么一笔,你有印象吗?秋纹拉了麝月一把,指着宝玉赞美,说那血红点般大红裤子,配着松花色袄儿,石青靴子,越显出这靛青的头、雪白的脸来了。曹雪芹就是这样来描写贾宝玉的外貌风度的,这应该是一种对原型生命的二度创造,结果塑造出了一个独特的艺术形象,比生活本身的那个存在更真实,更鲜明,更富诗意,具有了不朽的生命力。  正像我上面一再强调的,曹雪芹写《红楼梦》,目的并不是要写一部政治书。他有政治倾向,他把大的政治格局作为全书的背景,但他写作的终极目的,是要超越政治,写出更高层次的东西,表达出比政见更具永恒性的思想。他塑造贾宝玉这么一个形象,就是奔这个更高的层次去的。  书里面的贾宝玉,跟书里那些“双悬日月照乾坤”的政治,也就是最高权力之争,是有纠葛的。他跟冯紫英这些政治性很强的人物过从甚密,甚至由于跟蒋玉菡交好,还被卷入了忠顺王和北静王之间的蒋玉菡争夺战,为此被父亲贾政打了个皮开肉绽,而且之后他也并没有悔改。他也经常表达一些政治性的观点——凡读书上进的人,他就给人家起个名字叫“禄蠹”;又毁僧谤道——在那个时代,皇权是和神权结合在一起的,僧道都是皇帝所笃信的,雍正在这方面尤其重视,他登基前,他那个雍王府就已经整个儿是座喇嘛庙的气象了,现在给我们留下了一处北京的名胜雍和宫;贾宝玉还有过对“文死谏,武死战”的讥讽性抨击;他对当时政治的理论基础孔孟之道大放厥词,说除“明明德”外无书;与对现实政治的厌恶相匹配,他在行为方式上则懒与士大夫诸男人接谈,又最厌峨冠礼服贺吊往还等事;甚至于仅仅因为薛宝钗劝了他两句读书上进的话,他就愤愤地说:“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的女儿,也学的沽名钓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这些,大家都是熟悉的,过去红学界分析贾宝玉,必定要提到,而且会据之得出他具有反封建的进步思想的结论,说他是那个时代里的新人形象,有的还更具体地论证出,贾宝玉是当时新兴市民阶层的典型形象。  从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里提炼出上述因素,加上他跟林黛玉如痴如醉地偷读《西厢记》,大胆相爱,愿结连理,向往婚姻自主,由此做出他具有反封建、争取个性解放的思想的正面评价,我是赞同的。但是,我觉得这样理解贾宝玉,还是比较皮毛的。其实,曹雪芹塑造这个人物,并不是着重去表现他对不好的政治的反对,以及他身上如何具有好的政治思想的苗头。我个人的理解,曹雪芹想通过贾宝玉表现的,是对政治功利的超越。  曹雪芹写《红楼梦》,他的创作心理中是有政治因素的,写这样一部具有自叙性、自传性、家族史性质的小说,他无法绕开他的家族在康、雍、乾三朝里所经历的政治风暴,无法绕开政治风暴中他的家族的浮沉毁灭,他无法不写秦可卿、贾元春那样的与政治直接挂钩的人物,特别是秦可卿,这个角色的所谓神秘之处,就是政治的隐秘面、狰狞面被掩盖上一层美丽的纱绫。但是现在我要告诉你,曹雪芹在写这部书时,他有一个自我控制,这一点从古本《石头记》里可以找到蛛丝马迹。他原来曾经想把关于秦可卿的故事写得更多,“家住江南姓本秦”,大概想把秦可卿的家庭背景虚构到江南去。当然,究竟他原来设计的,是哪条江的南边——也不一定是长江的南边——现在无从测定。我上几讲讲妙玉,说在第十七、十八回里,有个仆人向王夫人汇报妙玉的情况,有的红迷朋友听了就来问我,你为什么不说那个仆人是谁呢?不就是荣国府大管家林之孝吗?——我是故意不说林之孝这个名字,因为讲妙玉的时候我不能伸出这个枝杈来。现在,终于到了必须枝杈出去的时候了。那么,我告诉你,在几个主要的古本《石头记》里,第十七、十八回向王夫人汇报情况的那个仆人,写的并不是林之孝,而是秦之孝!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几个古本的文字状态完全一样,显然不是抄写者抄错了,而是曹雪芹最初就是那么设计的,他设计荣国府的大管家跟秦可卿一个姓!一般来说,跟女主人汇报,应该是由女管家出面,应该是秦之孝家的,而不是秦之孝,除非这个姓秦的仆人身份十分特殊,而所要汇报的事情又实在机密,但几个古本也写得完全一样,就是秦之孝,而不是秦之孝家的。这部书在流传的过程里,由于后面写到荣国府管家时,都写的是林之孝夫妇,他们还有一个女儿林红玉,也就是小红,因此,后来的抄写印行者就把前面的秦之孝先改成了林之孝,又改成了林之孝家的,当然,这样就前后一致了,由女仆向女主人汇报,也顺理成章了。  我的判断,就是曹雪芹最早写第十七、十八回(两回还没有分开)的时候,他根据生活原型构思人物和情节时,还想糅进更多的政治内容。  那个时代,在真实的生活里,贵族家庭的仆人是其动产,跟房屋等不动产一样,可以被主人随意支配,比如赠予亲朋好友什么的。曹寅在世时,与两立两废的太子胤关系非常密切,双方礼尚往来,互赠仆人是完全可能的。到了小说里,曹雪芹把来自胤家的女儿设计为姓秦,也让她养父姓秦,很可能,他还设计了几个属于同一系统的角色,全设计成秦姓。那么,秦之孝,在真实的生活里,可能就是从胤家来的,到小说里,他就跟秦可卿同姓。我推敲,秦之孝夫妇这对仆人,也是有生活原型的,本来曹雪芹想通过这样的角色,熔铸进更多一些的政治性色彩,但他后来进行了自我控制,觉得不能让小说文本那么奔泻下去,他要超越政治,写更高层面的东西。于是,后来他就不去让秦之孝夫妇这样的角色承担那样的使命,他把秦之孝的名字改成了林之孝,这样这个角色就和“家住江南姓本秦”的那条政治线索彻底地脱了钩。  尽管如此,小说里关于林之孝夫妇的文字,还是留下了一些曹雪芹早期构思的痕迹,他本来打算把他们写成秦姓一支,把他们和秦可卿勾连起来。也许在真实的生活中,这对来自胤家的仆人,在胤被彻底废掉后,在曹家采取了低调生存的姿态。这种情形被写入小说里以后,王熙凤说他们一个天聋,一个地哑,也是很低调,尽量不去显山露水。而且,林之孝家的应该已经是个中年妇女了,她却拜年轻的主子王熙凤为干妈,想必那人物的原型也是采取这样的办法,来尽量转移他人视线,隐去自己那“不洁”的来历。小说里林之孝两口子身为荣国府的大管家,却并不仗势把自己女儿小红安排为一、二等丫头,小红在故事开始时,只是怡红院里一个管浇花、喂雀、给茶炉子拢火的杂使丫头。第二十六回,写小丫头佳蕙去找小红,小红却说出了两句惊心动魄的话:“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谁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我一度不大理解,这话怎么让小红来说呢?她哪来的超过贾府诸人的见识呢?竟大有秦可卿的口气!后来我琢磨出来,如果林之孝这个人物曹雪芹原来是写做秦之孝的,这个人物的原型就可能是跟秦可卿原型一样,来自同一大背景。那么,他的女儿在家里,听那其实并不天聋地哑的父母私语,听他们感叹原来的主子好景不常,特别是太子一废和二废之间也就是三五年的事儿,听得多了,自然也就比其他的丫头们能够看破。她不寄希望于在府里长期发展,攀个高枝也只为学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情也得见识见识;自己发现府外的廊下芸二爷还不错,就换帕定情,早为出府嫁人之计。顺这样的思路琢磨下去,曹雪芹尽管下笔十分狡狯,我觉得自己也没有被他瞒蔽了去。又想到第六十一回,大观园里丫头们为争夺内厨房的控制权,一时搬倒了柳家的,于是林之孝家的赶紧安排了秦显家的去取代柳家的——曹雪芹原来是想在书里设计出上、中、下几种秦姓的人物啊,由秦之孝提拔本来在园里南角子上夜的秦显家的,太自然不过,本是同根生嘛!但曹雪芹最后却放弃了将秦可卿带来的政治投影扩大化的计划,他把秦之孝改成了林之孝,尽管留下了我上面钩稽出的这些蛛丝马迹,但林之孝夫妇在小说里终于成为了跟政治无关的角色。他一定为自己的这个改动得意,因为写到“慧紫鹃情辞试忙玉”时,写林之孝家的来看望贾宝玉,宝玉一听立刻急了,认为是林黛玉家派人来接她了,叫把林家的人打出去,贾母也就命令打出去——把秦改为林,还可以派上这样的用场,当然还是改了好。  曹雪芹在从生活原型到艺术形象的创造性劳动中,不断调整他的总体设计与局部设计,而且因为他虽然大体写完,却来不及统稿,剔掉毛刺,因此,我们现在看到的文本中,出现了一些明显的笔误和矛盾之处。比如第四十八回写林黛玉教香菱写诗,她跟香菱讲作诗的ABC,说,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起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的对虚的……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说错了,这是不应该的,也是曹雪芹不该写错的。中国古诗词,对对子,应该是虚的对虚的,实的对实的,说成虚对实实对虚是一个低级错误。有趣的是所有古本,这个地方全这么错着,高鹗、程伟元也没改,一直到现在的通行本,也没人去改,就那么印。我想,这是因为没什么人会因为曹雪芹这么一个笔误,就去讥笑他,就去否定他的整本书,或者去否定林黛玉这个形象。这种不改动,并不影响我们对《红楼梦》的阅读。  但是,书里的有些交代,形成前后矛盾,让读者纳闷,还是应该深究一下的。比如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说贾赦有两个儿子,长子叫贾琏。后来书里也写到贾赦另一个儿子贾琮,黑眉乌嘴的,年龄似乎比贾环还小。但奇怪的是,书里人们都称贾琏二爷,他的妻子王熙凤也就连带被称为二奶奶,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有人说,这是按宁荣二府的大排行叫的,贾珍是大爷,所以比他略小的贾琏是二爷。但是既然讲究大排行,那贾宝玉就应该跟着往下排,他应该被叫做三爷,贾环则是四爷才对,可是,书里宝玉也被叫做二爷,贾环则被称做老三。况且,如果是论大排行,那该把贾珠也排进去,那宝玉应该是四爷,贾环则是五爷了。显然,贾政的儿子是单排的,大爷是贾珠,所以二爷、三爷是玉、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认为,这是因为在真实的生活里,贾琏的原型是有个哥哥的,只是曹雪芹想来想去,觉得把这个人写进来没多大意思,也太枝蔓,因此,就把他省略掉了。但是,生活里头,王熙凤的原型,这个二奶奶实在太鲜活生猛了,白描出来就是个脂粉英雄,而且二奶奶这个符码称谓,像嵌入了这个人物的身体一样,若改口去叙述她的故事,倒别扭了。因此,曹雪芹就保留了二奶奶这个家族中的口头语,也就连带保留了对贾琏原型称二爷的口头语,最后便形成了现在这么一个文本。  其实,曹雪芹可能一度也想交代出贾赦有个比贾珍、贾琏年龄都大的儿子,他甚至都设计好了一个名字。第五十三回写贾氏祭宗祠,有一个古本,就是现在还藏于俄罗斯圣彼得堡的那个古本《石头记》,其中写祭祀场面,有一句是“当时凡从文字傍之名者,贾敬为首;下则从玉傍者,贾玫为首”。“贾玫”两个字清清楚楚,应该是曹雪芹一度根据生活真实设计出的名字,以完满贾琏是各房单排的二爷的身份,但他并不想再去写这个老大的故事,所以谐音为“假设没有”的意思。  尽管我们现在看到的《红楼梦》有这么一些没有剔除尽打磨完的毛刺,但曹雪芹对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的刻画,仅就八十回而言,已经是非常完整丰满、光彩照人了。  我们可以算一算,贾宝玉在书里,他自己和别人给他取了一些什么名号?  王夫人初见林黛玉,告诉她说,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混世魔王。这两个称谓虽然没有流布开,却也着实说明,以那个时代那个社会那种制度的正统价值标准来衡量,贾宝玉确实具有叛逆性、颠覆性、危险性。再说清虚观的事儿,还记得吗?在四月二十六,张道士做了个什么法事?为谁的圣诞做法事?书里写的,是为遮天大王的圣诞做法事。遮天大王,这是个什么样的符码啊!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谁的象征?前面讲的还记得吗?四月二十六,其实也就是生活中的曹雪芹和书里贾宝玉的生日啊,这一笔还不够惊心动魄吗?  大观园里,探春发起诗社,大家都要取别号,薛宝钗对宝玉说,你的号早有了,“无事忙”三字恰当得很。后来又说,天下难得的是富贵,又难得的是闲散,这两样再不能兼有了,就叫你“富贵闲人”也罢了。“无事忙”和“富贵闲人”的符码说明了宝玉的另外一面,就是他并不一定是要去颠覆现在的政治,他是要超越现实政治,去忙活他自己选定的事情,他有另样的追求。什么样的追求?他更小的时候,就给自己取过一个别号:绛洞花王。他还把自己的住处题为“绛芸轩”。他认为自己是红色洞天里的一位护花王子,他觉得他的生存意义,就是要去体贴青春女儿们花朵般的生命,保护她们不被污染,不被摧残。  根据我的理解,第一回里的女娲补天剩余石,下凡后是通灵宝玉,并不是贾宝玉,贾宝玉则是神瑛侍者下凡。但是通灵宝玉后来回到了青埂峰,恢复了巨石的形状,上面写满了字,那些文字里有这样一些脍炙人口的句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钗裙哉?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其短,一并使其泯灭也……其实这都是作者曹雪芹的话语,既不必胶柱鼓瑟地非说是“石兄”写的,更不能说是贾宝玉的独白,这是曹雪芹高妙的艺术想像。正如第一回里写到石头口吐人言时,脂砚斋批语说的,“竟有人问口生何处,其无心肝,可恨可笑之极!”  关于贾宝玉,要进入他的精神世界,了解他的人格构成,我们必须弄清楚两个概念,一个是仙人提出来的,一个是凡人论证的。那么,究竟是哪位仙人与哪位凡人,分别提出、论证了哪两个概念呢?下一讲,我会同大家一起探讨。  第二十五讲 贾宝玉人格之谜(上)  上一讲我已经点明,曹雪芹塑造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是大体以自身为原型的,那他当然不能挥去他的家族及他自身与那个朝代的政治,也就是权力斗争,或者说权力摆平以后的权力运作相关联的那些可以说是刻骨铭心的记忆,那些生命感受。他在写《红楼梦》时,是把这些生命感受熔铸进去了的。但是,他的了不起之处,就是他在并不否定自己的政治倾向、政治情绪的前提下,意识到了人类精神活动有高于政治关怀的更高境界,那就是生命关怀。他笔下的贾宝玉,有着特殊的人格,而正是在对贾宝玉人格的刻画中,曹雪芹把我们引入了一个比政治更高的层次,一个更具有永恒性的心灵宇宙。  还记得上一讲末尾我提出的问题吧?我说有一个仙人和一个凡人,分别对贾宝玉的人格构成提出和论证了两个概念。他们是谁?是两个什么概念?  先说那个凡人。他就是贾雨村。贾雨村这个人物有点奇怪,在小说一开始,他就和甄士隐一起出现。他们两个的名字,谐音分别是“真的事情隐去了”和“用假语村言来讲给你听了”,是这样的一组对应的意思。“假语”好懂,“村言”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村野之谈,在野者的话语,跟主流话语不一样的讲述。读过《红楼梦》的人,对甄士隐的印象都比较好,对贾雨村就难有什么好印象了。“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时他已经昧了良心,特别是后头,作者写他为了讨好贾赦,更主动制造冤案,把民间收藏家石呆子所藏的古扇抄来没收后献给贾赦。连浪荡公子贾琏都觉得他这样做太缺德,并因为跟贾赦说出了这类的意思,还遭到贾赦毒打,以致平儿骂他是“半路途中那里来的饿不死的野杂种”。这个角色在曹雪芹的八十回后应该还有戏,高鹗写他在贾家倒霉时不但不救援,还背后狠狠踹了几脚,应该是大体符合曹雪芹的构思的。在第一回甄士隐念出的《好了歌注》“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一句旁,脂砚斋有个批注,说这句指的是“贾赦、雨村一干人”,说明贾雨村这个政治投机分子,最后也没落个好下场。  按说曹雪芹设计出贾雨村这个人物,以他“风尘怀闺秀”开篇,他的名字的谐音又意味着是进入了在野的话语,而且又把他设置成林黛玉的开蒙老师,就算是要塑造出一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又何必越往后越把他写得那么坏,那么不堪?这是我一直在思索的问题。这里也把问题交给大家,希望听到有见地的解释。  不管书里后来把贾雨村写成一个多么槽糕的“奸雄”,在第二回他和冷子兴在乡村野店的一番谈话的情节,在那段描写里,曹雪芹却是通过他,论证了一个很重要的概念。这个概念不仅诠释了贾宝玉的人格,也是一把使我们理解书中诸多人物,包括妙玉、秦钟、柳湘莲、蒋玉菡等的钥匙。其实,就连书外的一些生命存在,比如胤,也都可以在这个概念下获得应有的理解。  贾雨村在第二回里那一番关于天地正邪二气搏击掀发赋予一些特殊人物,使他们成为异样存在的论说,我小的时候总也读不下去,看到那里一定会跳过去,觉得既深奥,又沉闷,简直不理解作者写那么多“废话”干什么。现在一些读者也是读那一段的时候没耐心。但现在我懂得了,那段文字很重要,与其说是书里的贾雨村想说那段话,不如说是作者曹雪芹想宣泄自己积郁已久的观点心音。我劝真正想读懂《红楼梦》的朋友们,还是把那段话细读几遍的好。当然,我还是前面一再申明的那种立场,就是我从来不觉得自己的理解就一定对,从来不认为读《红楼梦》都得照我建议的那么读,我只不过是自己有了领悟,想竭诚地报告出来,与红迷朋友们分享罢了。  贾雨村在乡村酒店告诉冷子兴,其实也就是曹雪芹想告诉读者,不要把喜欢在女儿群里厮混的贾宝玉错判为淫魔色鬼。他指出,清明灵秀,是天地之正气;残忍乖僻,是天地之邪气。世上有的人,一身正气,有的则一身邪气,但是还有另一种人,是正邪二气搏击掀发后,注入其灵魂,结果就一身秉正邪二气。这种秉正邪二气而生的人,在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成大凶大恶;置于万万人之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倡。贾雨村还列举出一个长长的名单,绝大多数是历史人物,来作为这番话的例证。这份名单的人数有人统计过,但数目难以确定,因为其中一个例子是“王谢二族”,这是东晋的两个家族,王导是一家,谢安是一家,王家最有名的是书法家王羲之,谢家我想出一位女诗人谢道韫,但这两家里一共有几位是秉正邪二气的呢?算不清。  这里我不细说贾雨村所举出的例子。我读他拉的名单,最惊讶的是里面有几位皇帝: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这些皇帝在政治上全是失败的,从政治学的角度上看,全是反面教员。唐明皇我前面讲“双悬日月照乾坤”的时候讲到了,这个人给人印象最深的不是他政治上的作为,而是他跟杨贵妃的爱情故事。本来他作为皇帝,拥有三宫六院,大群美女供他享受,似乎犯不上对宫里女子动真感情,可是他却对杨贵妃动了真情。他和杨贵妃的爱情故事成了后来文学艺术的一大资源——洪创作的传奇《长生殿》,一直演出到今天,还有无数的诗歌、小说、戏剧、舞蹈、绘画、雕塑……到了现代,又加上电影、电视连续剧……相信以后还会产生出更多的文学艺术作品。而且这个故事还渗透进工艺美术,进入中国普通人的生活。现在人们旅游,到了西安,很多人绝不会放过华清池,这传说是唐明皇和杨贵妃洗浴的地方。这个皇帝在政治上一塌糊涂,但是他却通过感情生活,成为情痴情种的典型,创造出了比政绩更吸引人、更流传久远、更普及,以致闹得家喻户晓的,在人类中具有普适性的另一种价值,想想也真令人惊异。一个平头百姓,他不清楚唐太宗——那是一个政治上很有成绩的皇帝——周围的人未必嘲笑他,但是如果他不知道梅兰芳那出《贵妃醉酒》里的女主角是杨贵妃,不知道戏里那天杨贵妃是因为哪个皇帝没来找她而郁闷,而醉酒,那就太可能被周围的人嘲笑了。细想想,这种事挺奇怪的,而曹雪芹就是通过贾雨村解释了这个现象,论证出,有一种人就算当了皇帝,他也可以超越政治,不去创造皇帝本来应该去创造的那个价值,却去创造出了另外的价值。  陈后主,陈叔宝,这是一个时代上比唐明皇大约早一百年的皇帝,南北朝时期南陈的最后一个皇帝,一个亡国之君,一个非常荒唐——所谓又向荒唐演大荒——的一个皇帝。说他荒淫无度,绝不冤枉他。他喜欢歌舞,整天听歌观舞,饮酒作乐。这本来没什么好说的,这样的家伙,应该是个彻头彻尾的反面角色吧,但是曹雪芹却通过贾雨村的话,也把他列为了秉正邪二气的异人。也就是说,此人政治上只有负面价值,但在其他方面却有可取之处。他的爱歌舞,并不是光让别人给他创作歌曲舞蹈,他只是白白地欣赏,不是的;他本人不但欣赏歌舞,而且参与创作,甚至可以说是热衷于创作。我们都熟悉唐朝杜牧的两句诗,“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诗里所说的那首《玉树后庭花》,就是陈后主自己作词,并参与编曲、演唱的,歌唱时还配以舞蹈,他简直就是一个醉心于这种歌舞的总策划、总导演,他亡了国,却创造出了精美的艺术作品,因此曹雪芹通过贾雨村,就肯定了他这方面的价值,认为他也算是一个情痴情种。另外,唐明皇也热衷艺术创造,陈后主的那个《玉树后庭花》失传了,唐明皇编导的《霓裳羽衣》大歌舞,现在还有人在努力地复原。  宋徽宗,是个更著名的亡国之君,但他的艺术才能、艺术成就,那陈后主和唐明皇就没法子比了。你到文艺类词典里去查,陈后主和唐明皇是查不到的,但一定能查到赵佶,就是宋徽宗的名字。他是中华民族历史上最杰出的书法家之一,他创造了一种独特的书法体,被称为“瘦金体”,一直流传到现在;他的工笔花鸟画达到了超级水平,甚至拿到全世界的绘画宝库里去,跟其他民族的顶尖级画家的画作相比,也毫不逊色。《红楼梦》里写鸳鸯抗婚,她嫂子跑到大观园里,想说服鸳鸯当贾赦的小老婆,招呼鸳鸯说有好话要说,鸳鸯就大骂她嫂子,用了一个歇后语:“宋徽宗的鹰,赵子昂的马——都是好画(话)儿!”你看,宋徽宗的鹰画得那么好,都成民间歇后语里的话头了。这样的人真奇怪,不好好地去当皇帝,不在政治上、在统治术上去下功夫,却全身心扑向了艺术。曹雪芹竟也通过贾雨村之口,指出他也是个情痴情种,这种人身秉正邪二气,关心的不是权力,却是审美。  我不知道其他红迷朋友怎么想,反正,我把贾雨村的论证细读了以后,开始,我真有点难以接受,特别是他对这三位皇帝的一定程度上的肯定,这算什么样的价值观啊?去认同这样的价值观,那我们在当下的社会生活里,岂不就会变成了脱离政治,失却社会关怀,放弃社会责任,为艺术而艺术,或者为学术而学术,钻进象牙塔里成一统,管他民间疾苦民族振兴,那么样的一种人了么?  我们读《红楼梦》,目的不能是“活学活用”,我们不必到《红楼梦》里去找可以直接用于现实的思想观点、行为模式,《红楼梦》主要是给我们提供了很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但是,这也不等于说,《红楼梦》对于我们今天的人没有思想上的启迪,没有可借鉴于我们现实生活的因素。  三个政治上糟糕的皇帝,只是在曹雪芹通过贾雨村就秉正邪二气的异人的论点举出的历史人物里,占有很少的比例。我觉得,那是极而言之,极端的例子,我们没有必要胶着在上面,钻牛角尖。  曹雪芹主要是想通过贾雨村的论证来说明贾宝玉,指出贾宝玉的人格价值所在。因为按封建正统的标准,贾宝玉完全是个反面形象。大家都很熟悉第三回里直接概括贾宝玉“反面价值”的两阕《西江月》,历来人们引用滥了,我不再引。当然,那些词句表面上是在否定,其实却是赞扬。贾宝玉没有按封建正统创造出价值,但他却从另外的方面,创造出了正面价值,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他对社会边缘人的喜爱与关怀。  一些论者分析贾宝玉,强调的只是两点:一是通过他和林黛玉偷读《西厢记》以及其他的行为,认为这些表现了他们在共同的思想基础上自由恋爱,争取婚姻自主;一是他痛恨仕途经济,反孔孟之道,因此给他一个反封建的总概括。恋爱自由,婚姻自主,这是贾宝玉所追求的,对此我没有怀疑。但是笼统地说贾宝玉反封建,我就有所怀疑。我读《红楼梦》的心得是,贾宝玉厌恶、对抗的只是那个社会的政治。他最怕逼他读书,去准备科举考试,去为官做宰,去官场揖让,去成为一个“国贼”“禄蠹”。但是,对非政治的封建社会的价值观,比如伦理方面的观念,他是不但不厌恶、不反抗,反倒是膺服,身体力行,甚至乐在其中的。  比如他对母亲王夫人,第二十三回写到,他从外面回来,进门见了王夫人,不过规规矩矩说了几句,便命人除去抹额,脱了袍服,拉了靴子,便一头滚在了王夫人怀里,王夫人也就用手满身满脸摩挲抚弄他,宝玉也搬着王夫人的脖子说长道短的……这是一幅多么温馨的母子依偎图。当然紧接着就写到贾环故意推倒油灯,想烫瞎宝玉眼睛的情节。贾环下这个毒手,除了别的远因近由,其中一个因素就是贾环患有皮肤饥渴症,王夫人是不会去爱抚他的,他的生母赵姨娘虽然把他当做争夺家产的一大本钱,对他把得很紧,却并不懂得对他进行爱抚。书里写到贾环在薛宝钗那边跟香菱、莺儿等赶围棋作耍,输了,哭了,回到赵姨娘那里——那是赵姨娘第一回出场——她见了贾环,是怎么个表现,记得吗?她不但没有去爱抚、摩挲自己的儿子,反而劈头劈脸就是一句:“又是哪里垫了踹窝来了?”所以,从未得到过父母爱抚的孩子,就会患一种皮肤饥渴症,羡慕、嫉妒那些被父母爱抚的孩子,贾环品行很差,他就把那嫉妒化为了下毒手的行为。书里写贾宝玉即使在那种情况下,也还是为贾环掩盖恶行,说如果贾母问起,就告诉是他自己不小心烫着的。在第二十回,书里还干脆直接写出,说贾宝玉心里有个准则:父亲叔伯兄弟中,因孔子亘古第一人说下的,不可忤慢,只得要听他这句话。可见宝玉反对的只是读书科举、当官搞政治,至于构成封建思想体系里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伦理观念,他是认同的,照办的。  贾宝玉怕他的父亲,特别害怕贾政逼他读书,逼他见贾雨村那样的政治官僚,不愿意走贾政逼他去履行的科举当官的“正道”,但是,这并不是说他就恨他父亲,就全面地反对父亲。他遭父亲毒打,并不是一次反抗行为造成的,前面已经分析过,那件事有很具体的触发因素,有某种偶然性在里头;要说必然性,也不是宝玉反封建的那个必然性,而是“双悬日月照乾坤”的那个必然性。第五十二回,写宝玉出门,去他舅舅王子腾家。他骑上马,有大小十个仆人围随护送。当时出府有两条路径,一条要经过贾政书房,那时候贾政出差外地并不在家,但宝玉却坚持认为路过贾政书房必须下马。仆人周瑞说,老爷不在家,书房天天锁着的,爷可以不用下来吧,但宝玉却说,虽然锁着,也要下来的。后来他们走了另一条路径,不经过贾政书房,宝玉才没下马。这样的过场戏说明什么?曹雪芹写它干吗?我认为,他就是要很准确地刻画贾宝玉这个形象,宝玉并不像今天一些论者所概括的那样,可以简单笼统地贴上一个反封建的标签。  第五十四回,写荣国府元宵开宴,贾珍贾琏联袂给贾母敬酒,屈膝跪在贾母榻前,在场的众兄弟一见他们跪下,都赶忙一溜跪下,这时曹雪芹就写宝玉也忙跪下了,你记得这样的细节吗?曹雪芹还写到,史湘云当时就嘲笑他,意思是你凑个什么热闹?因为我们都知道,宝玉成天在贾母面前,最受宠爱,在礼数上,他是可以例外的。但是曹雪芹就很清楚地写出来,宝玉不反封建大家庭的这种礼仪,不但不反,还主动严格要求自己,哥哥们既然跪下了,自己作为弟弟一定要跟着跪下。  不举更多的例子了。我想根据这些例子说明什么?说明要把握贾宝玉的人格,贴个反封建的标签是说不通的。他最突出的人格特点,其实需要从另外的角度加以说明。  他确实是贾雨村所论证的那样一种秉正邪二气的怪人。他对当时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的反叛,不是体现在反家长、反封建伦常秩序上,而是体现在他对非主流的社会边缘人的兴趣和关爱上。  秦钟这个人物,我总觉得,他的生活原型,可能与秦可卿、秦业的原型并没多大关系。在真实的生活里,这个人或许只是一个别家的穷亲戚,一度到曹家私塾借读,到了小说里,曹雪芹把他设计成秦业的亲儿子,秦可卿名分上的弟弟。无论在生活里还是小说里,这都是一个社会边缘人,以那个社会的正统价值标准去判断,应该说是一个无聊的人,一个荒唐的人。但是宝玉第一次接触秦钟,你看曹雪芹怎么写的?他写宝玉痴了半日,心里想,天下竟有这等人物!如今看来,我竟成了泥猪癞狗了,可恨我为什么生在这侯门公府之家,若也生在寒门薄宦之家,早得和他交结,也不枉生一世;我虽如此比他尊贵,可知锦绣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根死木头,美酒羊羔,也不过填了我这粪窟泥沟,“富贵”二字,不料遭我荼毒了!——千万不要把这些话草草地读过去,我以为很重要,这才是真正揭示贾宝玉人格的内心独白。在社会边缘人面前,他,一个位居社会中心地位的侯门公子,居然产生了这样的思想,这不但在那个时代是惊人的,就是挪移到今天,又有几个高官富豪的子女,面对着底层平民的子弟,能够这么想,涌动出这样的情绪来呢?这不是什么政见,但这样的思想情绪,不是比某些政见更具有正面价值吗?如果更多的人能具有这种向下看,然后自我批判,主动亲和下层的情怀,社会还怕不能趋于和谐吗?不用为这种思想行为贴标签,也很难找到一个现成的标签,曹雪芹通过贾宝玉所宣示的这种思想情愫,实在是很伟大,具有穿透时代的力量,放射出永恒的光辉。  秦钟在第十六回——我觉得是相当草率地——被曹雪芹写死了。秦钟临死前,还说了后悔以往看不起一般俗人,劝宝玉回到求功名的路上去那样的让我们败兴的话。但整体来说,秦钟在世时是个率性而为的人,他为情而生,为情而死,他与智能儿那股子争取恋爱自由的勇气,是宝玉和黛玉望尘莫及的;临终前的悔语,可以理解成被社会压抑、摧残而扭曲了的心音。这个人物的名字,谐的就是“情种”的音,这个多情种子,应该是有原型的。但十六回以后,这个人似乎也就被作者,被贾宝玉,被看小说的读者,逐渐地遗忘了。但是,到第四十四回,书中出现了一个更加属于社会边缘人的柳湘莲,贾宝玉跟他的关系,也和跟蒋玉菡一样。蒋玉菡虽然被忠顺王和北静王都视为香饽饽,双方死磕,谁也不放弃,互相争夺这个人,但蒋玉菡是个戏子,实际上也是社会边缘人,王爷们是把他当做一个心爱的物件争夺;贾宝玉却是跟他平等交往。而柳湘莲更是一个异数,更加奇怪,他会串戏,又非戏子,世家出身,却已破落,耍枪舞剑,赌博吃酒,眠花卧柳,吹笛弹筝,无所不为,宝玉跟他竟又投缘。忽然,这一回写到宝玉跟柳湘莲在赖大家见了面,一见面,头一句话是什么?你记得吗?注意了吗?宝玉问柳湘莲这几日可到秦钟的坟上去了?柳湘莲就告诉他,去过,发现有点走形,还花钱给修好了。作者没有忘记秦钟,宝玉没有忘记秦钟,我们能随便就把秦钟忘了吗?作者写这些是在传递什么样的信息?我认为,我们一定要懂得,宝玉的人格构成,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他喜欢一些这样的社会边缘人,而这些社会边缘人也喜欢他。他觉得像秦钟、蒋玉菡、柳湘莲这些人,灵魂没被现实政治污染,跟这些性情中人交往,可谓这里有泉水,这里有真金。这些人看重他的,也正在于此,惺惺惜惺惺,边缘共乐。宝玉身在社会中心,一个侯门里面,身为贵公子,他却从心里头把自己边缘化了,这真是乖僻之至!  宝玉为蒋玉菡的事挨了父亲痛打。贾政打他,只是恨他给家里惹祸,是从政治上考虑,贾政是一个政治动物。当然贾政打宝玉也是因为贾环“手足眈眈小动唇舌”,密告他淫逼母婢未遂——那当然是夸大了事实,是贾政把宝玉往死里打的火上浇油的因素——但是贾政就是把宝玉打死了,他也还是并不懂得贾宝玉。宝玉挨打后,薛宝钗托着治疗棒疮的丸药来看望宝玉,第一回忍不住流露出无限的爱意,说了句“早听人一句话,也不至今日”。她还是不大理解宝玉,宝玉挨打,其实跟她平日劝说宝玉读书上进什么的并无直接关系。林黛玉毕竟最知宝玉之心,她对宝玉抽抽噎噎地说道,你从此可都改了罢!她知道宝玉喜欢跟那些社会边缘人交往,这时宝玉就长叹一声,说你放心,别说这样的话,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愿意的!这句话我以为非常非常重要。  在说到贾宝玉关爱青春女性之前,我花了这么多力气来分析他对男性中的社会边缘人的特殊感情,我以为是必要的。这也是许多读者往往忽略掉的一部分内容。有些读者对这样的问题感兴趣,就是贾宝玉跟秦钟、蒋玉菡、柳湘莲这些人,有没有同性恋关系?从同性恋角度来分析贾宝玉跟这些人,特别是跟秦钟的密切关系,也不失为一种可采用的学术角度,我不反对,而且,我的阅读感受是他们之间确实有一些同性恋的味道。但我主要是从社会边缘人这样的角度来理解他们的,他们都属于正邪二气搏击掀发后赋予禀性的那一类人。曹雪芹通过对贾宝玉和这些人物的描写,提醒我们注意人类中的这一批异类,他号召我们理解、谅解、容纳甚至肯定他们的独特存在价值,这是非常高层次的思想。这种思想在二百多年前就如此鲜明地被提出来,构成了我们中华文化、中华文明当中的一个耀眼的光斑。  当然,贾宝玉给读者最深刻的印象,还是他对待青春女性的那种特殊情怀,他所发表的那个宣言: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这种情怀,跟上面所分析出的他对社会边缘人的看重,是相通的。因为当时那样的封建社会,是一个男权社会,妇女整个儿是被压抑,处在男权社会边缘的。但是,贾宝玉的“女儿水为骨肉”的观念,是把那个社会里的女性,又加以细致划分的。例如第五十九回,怡红院的二等丫头春燕跟莺儿说,宝玉说过那样的话,他说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珠宝,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老珠子了,再老了,更变得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分明一个人,怎么变出三样来?有的读者很皮毛地理解,说宝玉是嫌女人越老越没有姿色。也许有这样的因素在里头,但宝玉的这一观点的核心,是他痛恨那个男权社会的主流观念。青春女性在那个时代,处在社会最边缘,她们被禁锢在深闺里,轻易不许迈出二门、大门,但也正因为如此,她们相对来说较少受到政治污染,灵魂也就如水清爽。曹雪芹在全书楔子里更是直接写出了他的观点,他说,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又说,闺阁中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其短,一并使其泯灭也。他刻画出一个贾宝玉,通过宝玉对闺阁中青春女性的欣赏、呵护,来体现他这样一种情怀。  闺中女儿,青春易逝,而且到了一定年龄,父母就要包办婚姻,安排她们出嫁。一嫁了人,就难免被热衷仕途经济的丈夫同化,即使是那些丫头出身的嫁了人的仆妇,参与了贵族府第的管理,也就开始变质。在第七十七回,宝玉目睹周瑞家的往外带司棋,凶神恶煞,说如今可以动手打司棋了,宝玉恨得只瞪着她们,看已远去,才指着周瑞家的背影愤恨地说:“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帐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他说奇怪,其实他心里还是明白的,并不奇怪。这时书里又紧接着写,守园门的婆子听了好笑,就问他,这样说,凡女儿个个是好的了,女人个个是坏的了?宝玉点头道,不错!不错!婆子们就想再问他,说还有一句话我们糊涂不解,倒要请问请问——有意思的是,写到这里,曹雪芹并没有接着写她们究竟问的是什么,以及宝玉怎么回答,反而是用另一个更具紧张气氛的情节,将之截断了。不知道红迷朋友们琢磨过没有,婆子们是觉得还有一句宝玉说的什么话糊涂不解,想再问个明白?  其实,守园门的婆子想问的话,可以从第七十一回里得到消息。在那一回里,贾母过生日,亲戚里来了四姐儿和喜鸾,这是两个小姑娘,她们听见尤氏说宝玉:谁都像你,真是一心无挂碍,只知道和姊妹们玩笑,饿了吃,困了睡,再过几年,不过还是这样,一点后事也不虑;宝玉怎么回答的呢,他说,我能够和姊妹们过一日是一日,死了就完了,什么后事不后事!于是大家就笑宝玉呆傻,李纨笑说,就算你是个没出息的,终老在这里,难道姊妹们都不出门的?这里“出门”就是出嫁的意思。喜鸾后来就很天真地搭话,说二哥哥,等这里的姐姐们都出了阁,我来跟你做伴。李纨她们又笑她,说难道你将来就不出门?而上面说的那些守园的婆子想问宝玉的,应该就是这样的问题:难道闺中女儿永不出嫁?  闺中的女儿,到头来要出门,出阁,出嫁,嫁了男人,就会沾染男人浊气。怎么个浊气?官场上争权夺利,商场上争钱夺利,名利场上争名夺利。于是这些女儿就变质了,变成死珠子、鱼眼睛了。贾宝玉希望女儿们青春永驻,永不嫁人,永不被污染,永远清爽,这实际上是办不到的,但他就那么固执地追求,追求永开不败的花朵,永远新鲜芬芳的花朵。  这种追求,最后的结果肯定是破灭。但是在破灭之前,宝玉就抓紧一切机会,来欣赏、呵护青春花朵,来为她们服务、效劳,甘愿为她们牺牲,化灰、化烟也在所不惜。贾宝玉对青春女性的膜拜,其实也就是曹雪芹对青春女性的膜拜,在那个时代、那种社会里,这实在是惊世骇俗的。就是搁到今天,放在全球视野,从整个人类的角度来说,这种特别看重青春女性生命价值的观点,也是很新颖的,对不对?  有红迷朋友跟我讨论,说王熙凤和李纨也都是嫁了人的,宝玉不是也跟她们很好吗?不是把她们和黛、钗、湘、迎、探、惜一视同仁吗?——她们在宝玉眼里,跟别的“嫁了汉子”的妇人相比,可能确属例外。但是,你仔细读,就会发现,他是写出了王熙凤嫁了人当了家,手中有了权力,就失去纯洁变得污浊的一面的,他赞赏她的才能,却揭露、批判了她的恃才胡为。李纨,有红学家认为是曹雪芹笔下一个没有缺点的人物,其实大不然,关于她的缺点问题,我将在后面揭示。  其实,贾宝玉跟黛、钗、湘等主子姊妹们那么好,即使从最世俗的角度去看,也不难解释,而他的令人纳闷之处,在第七十八回里,被贾母点出来了。记得贾母怎么说的吗?她说,我深知宝玉,将来也是个不听妻妾劝的,我也解不过来,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孩子,别的淘气都是应该的,只他这种和丫头们好却是难懂!我为此也担心,每每地冷眼查看他,只和丫头们闹,必是人大心大,知道男女的事情了,所以爱亲近她们,既细细查试,究竟不是为此,岂不奇怪?想必是个丫头错投了胎不成?  宝玉跟丫头们好,贾母难懂,你懂不懂?  曹雪芹通过一个仙人,解释了贾宝玉的这种情怀。那仙人是谁?就是太虚幻境的警幻仙姑,她提出了一个概念,解释了宝玉的特殊人格心性。  这个概念,就是“意淫”。  “意淫”这个曹雪芹创造的语汇,因为里面有一个“淫”字,历来被人误读误解。现在有的人写文章,把它当成一个绝对贬义的词汇,理解成“在意识里猥亵”,甚至“在意识里跟看中的人性交”那样的含义,说谁“意淫”,就是批评谁心思不正,下流堕落。这样理解“意淫”,绝对歪曲了曹雪芹的原意。这个概念是曹雪芹通过警幻仙姑,在第五回快结束时,很郑重地提出来的。建议大家再细读相关的那些文字。  警幻仙姑跟贾宝玉说:“吾所爱汝者,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也。”这当然把贾宝玉吓一大跳,宝玉就忙道饶,说自己因为不爱读书,已经被家长责备,岂敢再冒“淫”字,自己年纪小,不知道“淫”字为何物。这时警幻仙姑就给“意淫”下了定义,她说,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滥淫之蠢物耳;那么贾宝玉呢,她认为他不是这样的,而是脱俗的,是超越皮肤滥淫的,她说,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也就是仙界众仙姑们——把这种痴情,推之为意淫。“推之”就是推崇为,充分地肯定为,可见“意淫”在这里被确定为一个正面的概念,一个不是一般俗人所能具有的品质,是贾宝玉天分里、人格里,一个非常值得推崇的优点。那么,对青春女性不存皮肤滥淫之想,没有轻薄猥亵的心理,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态度呢?警幻仙姑进一步说,意淫二字,惟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确实,这两个字眼,我在这里引用,都有心理障碍,毕竟有些听我讲座,读我文章的,还是些少男少女啊,现在我却告诉大家,这两个字眼,竟然是个正面的概念,在曹雪芹笔下,它是个褒义词,我也担心会有人认为我心术不正,误人子弟,嘲谤睚眦。但是,毕竟曹雪芹就是这么个意思。你看他后面写贾瑞,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两次被王熙凤耍弄,还不死心,后来得到风月宝鉴,人家跟他说一定要反照,他非要正照,跑到镜子里去皮肤滥淫,最后死掉——他那个正照风月宝鉴的意识行为,曹雪芹使用了“意淫”的字眼吗?你去细翻翻,细查查,各种版本都查查,没有。曹雪芹的“意淫”不是那样的意思,你怎么能误读误引,非用这两个字来表达类似贾瑞那样的意识行为呢?  尽管“意淫”这两个字有一定的敏感性,但是要把曹雪芹塑造的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读懂读通,这个字眼是绕不过去的。  第五回最后,就在警幻仙姑提出了“意淫”这个概念后,她就把乳名兼美字可卿的妹妹介绍给了贾宝玉,使他初尝男欢女爱的滋味。有的年轻读者对这一笔很不理解,说这不是流氓教唆吗?我个人认为,曹雪芹安排这样一笔,是有其用意的,他通过这样的梦中经历,传达给读者一个明确的信息,就是贾宝玉这个男子,在故事发展到那个阶段的时候,他的心性都成熟了。这一笔非常重要。否则,会有人对以后他在女儿群里厮混产生另样的理解,比如贾母因为参不透他为什么跟丫头们那样好,就一度怀疑他是不是男儿身、女儿性,用今天的术语来说,就是他是否是个双性人?有位红迷朋友就跟我说,因为是私下里讨论,他很坦率,不避讳,他就说,也许是被某些绘画、戏曲、影视里头的贾宝玉造型影响,特别是不少戏剧影视,总让女演员来扮演贾宝玉,这就让他总觉得贾宝玉不像个男人,有些女里女气。或者说他也许是个中性人,要么是双性人,他跟那些小姐、丫头们在一起,似乎没有什么性别意识。因此,说贾宝玉对待女性的观念态度如何具有进步性、超前性,他不大赞同。他认为,可能贾宝玉自己在性别认同上有偏差,所以跟青春女性混在一起时,误以为大家是一回事儿。  曹雪芹可能是生怕读者误会,他还特意写了宝玉梦遗,紧跟着又写他和袭人偷试云雨情,就是要告诉读者,尽管宝玉还小,但他是个正牌男人,生理上健康,发育正常。这个前提是非常要紧的。否则,意淫可能要被误解为他性无能,因此只能在意识里去淫乱。  脂砚斋在批语里把警幻仙姑提出的概念进一步简化,她说,按宝玉一生心性,只不过“体贴”二字,故为“意淫”。也就是说,宝玉的这个人格特点,其实就是对青春女性格外体贴,全身心地体贴。  小说里写宝玉对青春女性的全身心体贴,例子太多,最突出的,是第四十四回中的“喜出望外平儿理妆”和第六十二回的“呆香菱情解石榴裙”。这两段故事大家很熟悉,我不必再讲述一遍。我只是提醒大家,要注意曹雪芹除了写贾宝玉亲自为平儿拈取玉簪花棒等化妆品,剪鲜花为她簪在鬓上,又为她熨衣、洗帕等等行为,还特别写到他的心理活动,说他因自来从未在平儿前尽过心,而平儿是个极聪明极清俊的上等女孩儿,比不得那些俗蠢拙物,深为恨怨,没想到一场风波以后,竟能在平儿前稍尽片心,这让他心内怡然自得,歪在床上,越想越欣慰。这些想法,也许还比较肤浅,下面他接着想,就想到贾琏惟知以淫乐悦己,并不知作养脂粉——作养在这里是像培养花儿般那么去呵护的意思;又想到平儿并无父母兄弟,独自一人,供应贾琏夫妇二人,贾琏之俗,凤姐之威,她竟能周全妥帖,也真不容易,想到这里,不觉洒然泪下,趁别人不注意,他索性尽力落了几点痛泪。这就是宝玉的“意淫”,也就是脂砚斋换的那个我们更能接受的说法,“体贴”。这种情怀的具体呈现,里面哪有丝毫皮肤滥淫的邪意,哪有正照风月宝鉴的下流心思,这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极度尊重与关怀。尤其是,贾宝玉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他不是不懂得性,不是性无能,可是面对平儿这样一个聪明清俊的美丽姑娘,他所思所想所叹所伤,却是这样一些内容,这样的人格品质,难道不是纯洁高尚的吗?  香菱换裙那段情节,你也应该特别注意曹雪芹对宝玉的心理描写。他写宝玉低头心下暗想,可惜这么一个人,没父母,连自己本姓都忘了,被人拐出来,偏又卖了这个霸王。又想,上日平儿的事也是意外想不到的,今日更是意外之意外的事了。所谓意外,就是他平日一直存有对这两位青春女性的爱惜之心,只是没有机会充分表达出来罢了,而两个偶然的情况,竟然使他能像完成行为艺术的创作一样,使他的这种心情在两位女儿面前,有了一次充分而圆满的宣泄。  当然,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是一个具有复杂性的、血肉丰满鲜活的艺术形象。书中有一回集中展现了贾宝玉人格的五个层面,而且写得那么自然流畅而又跌宕起伏,我个人对此佩服得五体投地。那么,你无妨猜猜,我说的是哪一回?  但愿我们不谋而合。下一讲见分晓。  第二十六讲 贾宝玉人格之谜(下)  上一讲最后我问,如果从《红楼梦》八十回书里,找出最集中地展现贾宝玉人格复杂性的一回,选哪一回最合适呢?这其实是一个可以有很多种答案的问题,因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读者的感受不尽一样,选择也就不尽相同。我现在就要告诉大家我的感受,我认为第三十回是最集中地展现了贾宝玉人格的各个层面的一回,下面请听我给你讲讲我的阅读心得。  这一回的回目是“宝钗借扇机带双敲 龄官划蔷痴及局外”,当然有的古本这回的回目跟这个不太一样,但差别不是很大。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有的古本不说龄官,而写作椿龄。为什么是椿龄?书里没交代她的名字是椿龄,只说她跟别的买来唱戏的小姑娘一样,都给取了个带官字的艺名。但我认为,这个回目里的椿龄二字,不会是写错了,不会是偶然的,而应该是一个伏笔。后面写因为朝廷里薨了老太妃,贵族家里不让唱戏了,元妃也不再省亲,因此贾家就把所养的梨香院的小戏子们遣散了。其中有一个死掉,不去算了,剩下的有八个愿意留下来当丫头,就分到各房去了。书里也开列了那八官的名单和去向,里头没有龄官、宝官和玉官。龄官哪里去了?是否嫁给了贾蔷,或是又有别的什么命运?八十回里就没写了,但估计八十回后,曹雪芹笔下还会有她,她为什么又可以叫做椿龄,那时一定能让我们明白。  附带说一下,《红楼梦》的回目都是八个字两句话,但各回八个字的诵读节奏是不一样的。比如“甄士隐—梦幻—识通灵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是AAA—BB—CCC的节奏。这种节奏的回目最多,但也有别样节奏的。比如“村姥姥—是—信口开合 情哥哥—偏—寻根究底”,则是AAA—B—CCCC的节奏;“手足眈眈—小动唇舌 不肖种种—大承笞挞”则又是“AAAA—BBBB”的节奏;“宝钗借扇机带双敲 龄官划蔷痴及局外”呢?我认为这两句的读法,节奏并不是对称的,前一句是AA—BBB—CCC的节奏,读做“宝钗—借扇机—带双敲”,后一句则读作“龄官—划蔷—痴及局外”,是AA—BB—CCCC的节奏了。这样过细地读《红楼梦》,也许有的人不以为然,但是我个人认为,这也是很有意义的,可以从中体会到我们母语,方块字,它的声韵美,节奏美。例如像“情切切良宵花解语 意绵绵静日玉生香”这样的回目,实际上就是优美的诗句。诵读并体会回目的意境,对理解《红楼梦》各回的内容,是非常重要的。我的一位朋友,就常跟我讨论《红楼梦》的回目,比如“不肖种种大承笞挞”,他认为应该读作“不肖种—种大承笞挞”。“不肖种”当然是指贾宝玉,“种大承笞挞”,就是一打趸地,被算总账地痛打了一顿。您认为他的见解如何?可能您觉得这么去读是钻牛角尖,那您就还按自己的读法去欣赏《红楼梦》吧。  不管怎么个读法,第三十回总是不会跳过去不读的吧?这一回,从时间上来说,是一个夏日的午前到午后,总的时间流程大约也就三个钟头左右,地点场景呢,虽然有几次转换,但也无非是荣国府大观园那么个空间里头,故事情节是不间断的。我觉得,这回所描写的,基本上可以分为五幕。  第一幕,时间是午前,众人去贾母那边吃午饭前。故事发展到这一回的时候,虽然有了大观园,但大观园里还没设厨房,住在里面的宝玉和黛、钗等要吃饭的话,还是要出园子去上房。地点呢,是在潇湘馆。  这一幕的故事,紧接上一回。上一回中因为到清虚观打醮,张道士给贾宝玉提亲,宝玉又从那里得到了一个金麒麟。本来薛宝钗的金锁所带来的“金玉姻缘”的阴影,已经让林黛玉堵心,一金未除,又出一金,于是黛玉就跟宝玉闹别扭,而且这回可闹大发了,应该说是八十回里闹得最凶的一回,最后更惊动了贾母,贾母说他们是“不是冤家不聚头”,急得流眼泪。这一幕里,宝、黛就是在那样一个前提下见面的,是宝玉主动找上门来,想跟黛玉讲和。黛玉那个性格,心里明明活动了,感受到了宝玉对她的一片真情,嘴里却还偏要说些刺激宝玉的话,先说要回家去,宝玉说跟了去,又说要死,宝玉就说你死了,我做和尚——这当然既是表现宝玉情急之下口不择言,同时也是一个伏笔。因为按曹雪芹的构思,八十回后宝玉应该是两度出家,而第一回出家,就是因为黛玉之死。这回里还有一些两个人的对话,以及对他们肢体语言的细腻描写,其中就写到,黛玉见宝玉用簇新的纱衫的袖子擦眼泪,就把自己搭在枕上的一方绡帕子,拿起来摔到宝玉怀里。宝玉擦过眼泪,就挨近前些,于是,应该说就出现了八十回书里,一个惊心动魄的镜头——宝玉就伸手拉了黛玉一只手,两个人就各有一句话。那说的话你可能记得,不记得可以去查书,这里我主要是想跟你强调,这是宝玉在八十回书里,主动地跟黛玉亲热所出现的惟一的一次身体接触。而且,从后面的情节可以知道,黛玉对他这次主动的身体接触,嘴里怎么说是另一回事,实际上并没有拒绝,并没有马上甩开宝玉或抽出自己的手来。  有人可能会说,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男女授受不亲,公子小姐讲恋爱,眉目可以传情,肢体怎敢接触,这是一种常规,没什么可分析的。但贵族公子,也如俗话所说,龙生九子,子子有别,做事风格并不完全一样的。比如我在前面已经讲到的贾蓉,他辈分比宝玉小,年龄却比宝玉大,是宁国府里三世单传的贵公子。第六回刘姥姥一进荣国府,曹雪芹通过刘姥姥的眼光,描述他是面目清秀,身材俊俏,轻裘宝带,美服华冠。这位公子恪守男女授受不亲的行为规范吗?在第六十三回写他爷爷去世,他回家奔丧,见了两位姨妈,打情骂俏,甚至滚到尤二姐怀里去,丫头们看不过,提醒他热孝在身,那两位又毕竟是姨娘家,他竟撇下两个姨娘就抱着丫头亲嘴,说我的心肝,你说的是,咱们馋她两个,情形不堪入目。当然,这不是讲恋爱,但就是讲恋爱——如果贾蓉也真能有点像样的爱情的话,估计他也不会斯斯文文,他一定也是会有大幅度的肢体语言的。贾宝玉享有更多的贵公子特权,他如果真想怎么样,也未必不能一试。他跟袭人,早就试过嘛,而且后来这也不是什么秘密。晴雯早在住进大观园前就说过,你们那瞒神弄鬼的,我都知道。这话虽然不是冲着袭人说的,但宝玉听见,只有无言以对的分儿。后来在怡红院,晴雯更干脆对袭人说,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顿时气得袭人满脸紫胀起来,但也无可奈何。  我说这个干什么呢?我其实是想强调,曹雪芹写宝玉和黛玉的恋情,他写出了一种圣洁之爱。“意绵绵静日玉生香”那一回,两个人在同一张床上,你看他们相处的情形,既亲密,又纯洁。当然,读者们都知道,作者有一个神话式的预设,就是他们是两个从天上下凡的生命。但是,神瑛侍者和绛珠仙草一旦下凡,除偶尔的梦游,生魂回到天上那样的情况不算外,他们在荣国府里,在大观园,在人间,自己是并不知道自己来历的。因此,他们的相爱,主要还是因为精神上的共鸣和异性间的一种相互吸引。他们两个的精神共鸣,已经有许多人指出,读者们自己也可以做出判断,我不再在这里细说。我现在是要破除一些误解和理解偏差,比如有人认为二玉之间只有精神共鸣,没有肉体吸引,那样的话,与其说他们是恋人,不如说是战友了。宝玉爱林妹妹,当然是灵肉一起爱。前一讲讲过,贾宝玉是一个生理上和心理上都成熟了的男子,不是没有“性趣”,不是性懵懂、性无能,也不是在性取向上拒女求男的同性恋者,他对女性的身体美是有感受有冲动的。例如第二十八回中,他请求薛宝钗把腕上戴的红麝串褪下来给他细看看,宝钗少不得褪下,这时曹雪芹就写到,宝玉见宝钗生得肌肤丰泽,看着她那雪白一段酥臂,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道,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生长在了宝姐姐身上。这是写宝玉的性心理,写得非常准确。  贾宝玉爱林黛玉,爱到铭心刻骨的地步。“诉肺腑心迷活宝玉”那一回,宝玉说,好妹妹,我的这个心事,从来也不敢说,今儿我大胆说出来,死也甘心!什么心事呢?他说,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又不敢告诉人,只好掩着!我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这是多么惊心动魄的话!这说明他对林妹妹绝不仅仅是思想上的志同道合,曹雪芹写宝玉爱黛玉是灵肉一起爱,都写到了这个分儿上了,我们要是再不理解,可真辜负了作者的一片苦心了!当然,宝玉说出这几句电闪雷鸣般的话时,黛玉已经走开了,他是在发呆的情况下,也就是说这个时候,他这个情种已经达到情痴的程度,他都没搞清楚对面站的已经不是黛玉而是袭人了,就把心底里最深处的隐私公布了出来。结果当然把袭人吓得魄消魂散。袭人不由得叫出了什么话来?记得吗?也如电光急火般啊,袭人叫道,神天菩萨,坑死我了!所以,曹雪芹他写宝哥哥爱林妹妹,是全方位的,是有性心理描写的。袭人后来忍不住跟王夫人说那些话,不少论家都说她是告密,有的还特别分析出,她是宝钗的影子,她们都是在思想意识上站在维护封建礼教一边的。这样分析我不反对,但是,我个人的感受是曹雪芹其实是在写人性的复杂。袭人听到了宝玉那本来绝对不想让她听到的话语,感到可惊可畏,十分不安——原来宝玉跟她做爱,其中有拿她当替代品的因素,这真是坑死她了啊!所以袭人的所谓告密,除了思想观念上的原因,恐怕也有另外的、容不得宝玉再那么发展下去的更隐秘的原因。  把宝玉对黛玉的爱情中精神以外的因素发掘到这个地步,我想说明什么呢?我想说的是,纵观八十回大文,宝玉对黛玉的爱,那么深刻,那么浓酽,但是对黛玉,在未正式结为夫妻前,他对她绝无苟合之想,他自我控制,甚至可以说是抑制,连肢体接触,都非常谨慎。这种爱,那么圣洁,那么高尚,令人感动,令人钦佩。宝玉对黛玉的爱,有一个非常明确的目标,就是娶她为妻,为正妻。他对黛玉、紫鹃引用《西厢记》里的话,“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若共多情小姐共鸳帐,怎舍得你叠被铺床”,把他的态度宣示得非常明白。后来紫鹃还非要“情辞试忙玉”,他除了发一些措辞非常古怪的誓言,还对紫鹃说,我只告诉你一句趸话,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如何?  在第三十回的第一幕里,曹雪芹再次描写了二玉之间爱得死去活来,出现了宝玉对黛玉的一次主动的肢体接触,而黛玉心里头其实是对之容忍、接受,甚至享受的。这个肢体接触滞留的时间应该是比较久的,因为底下就跳出了一个人物,又是人未到声先到,先听到一声喊,好了!原来是王熙凤来了。她奉贾母之命而来,把两个聚头的冤家带出潇湘馆去,带出大观园,带到贾母那边的上房。她向贾母汇报说,她在潇湘馆看见二玉互相赔不是,倒像黄鹰抓住了鹞子的脚,两个都扣了环了!  这一幕,写宝、黛之恋,突出写了宝玉对黛玉的爱是灵肉俱爱,却又圣洁高尚,比后来对理妆的平儿、换裙的香菱的那种体贴,更高一个甚至几个层次,突出写了他的这个人格特征。若认为宝玉对黛玉的感情是怜惜多于爱情,是与书中大量的描写不符的。认为林黛玉够不上《红楼梦》的第一号女主角,也是不能服人的。脂砚斋,被认为是史湘云的原型,她有条批语怎么写的呢?她说,余不及一人者,盖全部之主惟二玉二人者。脂砚斋的这个话,我完全膺服。  接下来的第二幕,时间跟上一幕紧接着,地点是在贾母的屋里。这个时间应该一起吃饭,但曹雪芹省略了吃饭的过程,直接写了宝、黛、钗的又一次心理冲突,内容就是回目前一句所概括的,大家都熟悉,我不必再复述那些情节。我只是要提醒大家,注意这里所出现的那个小丫头靛儿,有的版本又写成靓儿,我个人比较倾向于曹雪芹的原笔是靛儿,是谐“垫背”的那个“垫”的音。这个丫头在前八十回里只出现一次,但我估计八十回后她是要再出现的。就像小红怀疑黛玉偷听了她的机密,会疑忌黛玉,并会因此派生出一点情节一样,这个靛儿不过是问了句扇子的事,宝钗就对她那样声色俱厉,她哪知道宝钗是借她问扇的这个机会,用话敲打二玉呢?她人微身贱,当时也只好忍气吞声,但以后她的情况有了变化,再遇到宝钗,她会怎么说怎么做呢?大家可以揣想。我认为,曹雪芹他特别善于写人性的复杂,命运的诡谲,他并不是从概念出发来写人物的,他笔下的宝钗给我们的总体印象是温柔蕴藉,但偶尔也会金刚怒目,甚至伤及靛儿那样的无辜。  这一幕里,因为环境的转换,宝玉也只好尽快调整自己的情绪,以适应那样的人际应对。有人认为贾宝玉既爱黛玉也爱宝钗,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如果说他作为绛洞花王,一个护花的王子,对所有的青春女性都有一种爱意,那么,宝钗是最华贵的牡丹花,他焉有不爱之理?他爱得只会更多。书里多次写到他对宝钗的美貌、风度、博学、诗才的激赏,甚至在上面我所引的那个例子中,他对她的身体也产生过“摸一摸该多惬意”的想法。但是,那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爱情,他娶妻,娶正妻,还是要娶林黛玉。哪怕有所谓“金玉姻缘”的说法,娶宝钗困难少甚至无困难,而娶黛玉困难大甚至有难以逾越的困难,他也坚决要娶黛玉,笃信“木石姻缘”。为什么?就是因为从严格意义上的男女情爱角度来说,他对黛玉灵肉俱爱,连缺点也爱,连病态也爱,虽然他对宝钗那丰满的美臂有一种欲望,但那既然是宝钗的,他就从心理上放弃。对林妹妹的身体,他也绝不轻亵,必须是在婚后,在林妹妹心甘情愿并且觉得舒服的情况下,他才会去享受那热望中的东西。这种情怀,在那个时代,在他那种身份的贵族公子里,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就是在今天,他的这种爱情观和婚姻观,也是可取的。  但第二幕所写的,不再是二玉的爱情,而是宝玉的人生困境。他希望在爱黛玉的前提下,也跟宝钗保持一种亲密的闺友闺情关系。但宝钗那冰雪般的身体里,其实也有努力压抑的青春火焰,那是吞进多少冷香丸也扑不灭的,看到二玉公开地因情而闹,又因情而和,她心里能好受吗?宝玉一句把她喻为杨贵妃的失言,她竟那般支撑不住,甚至说出“我倒象杨妃,只是没一个好哥哥好兄弟可以作得杨国忠的”这样古怪的话来。这句话,有人认为是骂宝玉不中用,不能在仕途经济上发达,其实,其中另有重大原因,我将在下面的讲座里加以揭秘,这里且按下不表。  这一幕里的宝玉是悲苦的。他生活在一个温柔富贵乡里,除了赵姨娘、贾环,几乎人人都对他好,捧凤凰似的,但即使如此,他和黛玉的爱情不仅仍然具有非法性、危险性,而且,他不能只是跟黛玉讲恋爱,他还要应付各方面的人际,不能让家长发现他那越轨的心思,也不能让宝钗对他看得太透因而心里头太难过。他希望有一种人际间的平衡,希望家长们能容忍甚至接受他和黛玉的爱情,并顺势导出一个遂心如意的婚姻,又希望自己能继续和其他姊妹,特别是宝钗和湘云,保持最亲密的闺友闺情关系。用今天的话语来说,就是希望“双赢”,他高兴,大家都高兴。这种情怀,也是宝玉人格组成里的重要因素,但生活、人性,都终于不能给予他这样一种平衡。而这一幕所表现的,就是他在失衡后产生出的大苦闷。  于是就有了第三幕。稍微写了点过场,和前面对荣国府的空间布局的描写吻合,可见是有庭院原型,并且很可能在提笔前画出了平面图的,所以写得一丝不乱。第三幕应该是在第一幕结束两小时左右之后,紧接第二幕,场景最后定格在王夫人的上房。  一个苦闷的、暂时陷于抑郁状态的男子,他解除苦闷摆脱抑郁的方法,就是不怎么高明的情感发泄。当然,解决这个问题有上策,比如去读优美的诗歌,听优美的音乐,或者去思考形而上的哲学问题。但往往在急切里,在混沌中,人就会不由自主地采取了中下策,那就是放任自己形而下的情感宣泄,不是以高尚的东西而是以粗鄙的东西来慰藉自己,麻醉自己。曹雪芹就这样来写贾宝玉,他没有把贾宝玉的人格内涵一味地拔高,他生动地写出,贾宝玉的情愫里,也有形而下的东西。其实早在前面的一些章回里,他已经写出了宝玉的“下流痴病”,他爱红,爱吃丫头嘴上的胭脂——这其实是一种含蓄的说法,谁是傻子?当然知道那其实是在干吗。在今天看来,这也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起码是不雅的。  第二十四回里,鸳鸯奉贾母之命来怡红院传话,说贾赦病了,宝玉应该去看望、问候,并且要他代表贾母去表示关切。这时趁袭人进里面去收拾出门的衣服,宝玉就把脸凑在鸳鸯脖颈上,闻那香油气,还不住用手摩挲,觉得鸳鸯皮肤的白腻不在袭人之下,便爽性猴上身去涎皮笑道,好姐姐,把你嘴上的胭脂赏我吃了吧,一面说,一面扭股糖似的粘在了鸳鸯身上。你想想这是什么样的情景儿?按现在的说法,这就是对鸳鸯进行性骚扰,而且鸳鸯还不是父母辈的丫头,是祖母的丫头,你说宝玉像不像话?  曹雪芹刻画宝玉的形象,不是树立一个榜样,让读者去学习。后人有的肯定宝玉,说他反封建,但反封建有这么反的吗?他的这种行为,搁在什么时代什么制度下,都不可取。曹雪芹他就是要写出一个活人,他使我们相信,那个时候那个空间里,就有那样一个生命存在,他挟带着其人性中的全部复杂因素,就那样地度过了他的人生。他笔下的贾宝玉,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认识价值,让我们见识到真实的人性。他在第二回已经通过贾雨村告诉了我们,宝玉属于那种秉正邪二气的人,他的人格因素里,有圣洁的形而上,也有粗鄙的形而下。  在第二十四回,鸳鸯是坚决地拒绝了宝玉的性骚扰,她高声唤出了袭人,宝玉不得不中止了他的下流行为。当然,袭人虽然责备了他,鸳鸯虽然拒绝了他,但也都并没有全盘否定他,因为她们也都感受到过宝玉那像护花般的对青春女儿的细心体贴。  丫头里面,也有比较轻佻,不但不拒绝宝玉的骚扰,而且还主动招惹他的,王夫人身边的大丫头金钏就是一个。在第二十三回,宝玉等人住进大观园前,贾政夫妇召见众子女,宝玉自然也赶到。在门外,金钏就上前赶着跟宝玉说,我这嘴上是才擦的香浸胭脂,你这会子可吃不吃?这一笔,是三十回这幕的伏笔。曹雪芹的这种几乎每一笔,甚至每一个字眼都草蛇灰线、伏延千里的写法,有的人他就总觉得,不可能吧?这么写累不累啊,这么读累不累啊?当然可以不这么去读,读时不去推敲这些细节里的名堂,但是我认为,曹雪芹他就是这么写的,这是他独有的写法,是把方块字的叙述技巧发挥到极致的表现。这是我们本民族,我们的母语里所产生出来的高妙文本,即使我们今天写小说不再这么写,至少我们欣赏《红楼梦》的时候,还可以这么来欣赏,对吧?  三十回第三幕,是风云乍变的一幕,那非常戏剧化的场景,那些细节,我也不在这里细重复了,大家一定记得。金钏乜斜着眼乱恍,在宝玉说要把她讨到怡红院去后,说,你忙什么,金簪子掉在井里头,有你的只是有你的。那么这一句作为伏笔,所伏的情节并不在千里以外,只隔一回,就是“含耻辱情烈死金钏”了。这再次说明,曹雪芹他就是那样的笔法,细节描写,人物说话,往往既符合当时的情景,又是一个伏笔,所伏的结局只在早晚之间。  宝玉对金钏的调笑,后来被贾环夸张地描述为“淫逼母婢未遂”,这固然属于别有用心,但宝玉在这幕里所展现的人格缺陷,也很难用什么理由来加以遮掩。一两个小时前,在黛玉面前还是那样心中充溢着圣洁的情怀,连挨近拉个手都仿佛是在做一件冒昧已极的事,却仅仅在大约两个小时以后,就非常自然地转换了一副形而下的粗鄙心态,无论是口中言辞还是肢体语言都令人齿冷,你相信这是同一个人吗?我跟不止一位红迷朋友讨论过,他们对宝玉和金钏的评议各不相同,甚至互相抵牾,可是,没有一个人觉得曹雪芹写得牵强,都说情节的流动非常自然,宝玉这个人物显得真实可信。  第三幕的高潮,是原来似乎是僵尸形态的王夫人忽然翻身起来,照金钏脸上狠打嘴巴子,指着她大骂,宝玉则一溜烟逃走。宝玉逃跑以后,这一幕还继续了一段,就是王夫人叫人来,把金钏撵了出去。  宝玉这个生命,挟带着他人格中的全部因素,一溜烟从王夫人的正房跑出,回到了大观园里,之后又怎么样了呢?于是,出现了第四幕。  在前面,大观园盖好了以后,贾政领着一群清客,带着宝玉,各处浏览题匾额的时候,书里就写到,他们过了荼縻架,再入木香棚,越牡丹亭,度芍药圃,入蔷薇院,出芭蕉坞……没想到这个似乎只是点染性的过渡句里,也有伏笔。到了第三十回,蔷薇院的花架,就成了第四幕的布景。  按说在第三幕里,宝玉惹了祸,他应该心里头很乱,不可能再把注意力转移到别处去。但是,一来他还不知道王夫人不仅是打骂了金钏,还在一怒之下,立刻唤人来把金钏撵了出去;二来,为了使下面的情节发展合理,曹雪芹特别写到当时的大观园里,赤日当空,树阴合地,满耳蝉声,静无人语,这样的客观环境,能够使人慌乱的主观意识平静下来。结果,他就写宝玉听到哽咽之声,被那声音吸引到蔷薇花架的这边,朝花架那边寻声觅人,于是就发现了龄官画蔷。当然,到这一幕完结时,宝玉只模模糊糊觉得那画蔷的女孩是十二官之一,并不能确定究竟是哪一官,而且也没参透她画蔷究竟何意,只是这一幕把他人格中的那个体贴青春女性的情怀又高扬了起来。他心里想,这个女孩,外面的情形已经到了这么个忘我痴迷的地步,心里正不知怎么受熬煎呢,她又那么单薄,心里哪里还搁得住这么熬煎,可恨自己不能替她分些过来……龄官画蔷的谜底,是到三十六回才揭开的,宝玉亦从中悟出人生情缘,各有分定,那是后话。在这一幕,曹雪芹再次去写宝玉对青春女性的泛爱泛怜,一扫大约顶多半小时前,他在金钏面前的那种形而下的轻薄姿态。那也是贾宝玉?这才是贾宝玉?究竟哪个是真,哪个是假?让读者看得眼花缭乱,吃惊不小。但我也相信,绝大多数读者读这回文字,不会因为作者写他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其表现是那么样地跌宕起伏,转换多样,就觉得宝玉人格分裂,或者觉得作者文笔牵强。  曹雪芹就那么厉害,他写这一回,也好比作诗,起承转合,竟是那么天衣无缝,写到第四幕,已算写绝了,没想到,他还有让读者心里更难平静的第五幕。  第五幕的时间,紧接第四幕。实际上这一回的叙事,在时间上最为紧凑,没有丝毫间断。而这最后一幕的地点,是怡红院。舞台效果呢,应该是雨渐来、渐大。  第四幕末尾,已经开始下起阵雨。龄官发现花架外有人提醒她避雨,以为是个丫头,道了谢后就问,姐姐在外头,难道有什么遮雨的?后来龄官一定是弄清楚了那是宝玉,她便跟贾蔷说了,贾蔷眼皮儿杂,见人多,就把这事当笑话说了出去。到得第三十五回,就出现了两个婆子跑来看望宝玉。宝玉素习最厌愚男蠢女,死鱼眼珠般的蠢婆子本来应该是决计不见的,但是那天他却破例接待了那两个婆子。为什么?那两个婆子来自通判傅试家,从这名字就可知道,这个通判是个趋炎附势之徒。但是傅试虽然不怎样,宝玉却听说——注意,仅仅是听说——傅试的妹妹,叫傅秋芳,已经二十四岁了,仍待字闺中,据说也是个琼闺秀玉,才貌双全。宝玉居然就对这位几乎比他大十岁的女子——书里是怎么说的?叫做——遐思遥爱之心,十分诚敬!这又是怎么回事?贾雨村说不能把宝玉看成淫魔色鬼,那么,宝玉这是什么心理?  好在曹雪芹在那一段情节里,很快就安排那两个婆子有一段对谈。她们见过宝玉后,非常惊讶,一个说——那是她们亲眼看见的——玉钏,金钏的妹妹,因为给宝玉递汤的时候,不小心把汤打翻在宝玉手上,宝玉挨了烫,不顾自己,反倒急着问玉钏烫了哪里,疼不疼。那婆子对此评论说,怪道有人说他是外像好里头糊涂,这可不是个呆子?另一个婆子就跟上去说,说宝玉自己被大雨淋得水鸡似的,反告诉别人下雨了,快避雨去。她怎么知道的?想必是龄官告诉贾蔷,贾蔷告诉傅试,傅试学舌给妹子,经过那么个途径,她们知道的。她们当然都觉得这很可笑,但曹雪芹一定有信心,就是他相信读者们会自己对宝玉的这种行为表现做出自己的,并不觉得可笑,而是觉得可羡可敬、可喜可佩、可歌可泣、可赞可叹的反应。而这个婆子底下的话,我觉得就是曹雪芹本人,爽性借她的口,来对宝玉做深度描绘了。我希望现在的读者们,一定不要忽略这些句子。那么曹雪芹写下的是些怎样的句子?他是这样写的,说贾宝玉时常没人在眼前,就自哭自笑的,看见燕子,就和燕子说话,河里看见了鱼,就和鱼说话,见了星星月亮,不是长吁短叹,就是咕咕哝哝的,且是连一点刚性也没有,连那些毛丫头的气都受的……这位傅家婆子的话,真是比贾雨村那长篇大套的议论,听起来还深刻,通俗地勾勒出了宝玉的人格。  宝玉当然不是淫魔色鬼,他对傅秋芳遐思遥爱,我觉得,也许还有另外一个因素,就是在那个时代,傅秋芳那样的一个姑娘,从十四岁起家里就可能开始给她找婆家,她哥哥可能更妄图以她为本钱,跟豪门贵族攀亲。总未有那样的人家接受,固然是一个原因,傅秋芳自己坚决不肯轻易嫁人,肯定是更重要的原因。这应该也是一个秉正邪二气的乖僻之人,竟到了二十四岁还没有出阁,还在等待一个符合自己心愿的姻缘,想起来,怎不令人肃然起敬?这个傅秋芳,八十回后肯定有戏,未必遂了她自己心愿,但她与宝玉,应该有些纠葛,也许她也是宝玉落难时,伸出援手的角色之一。  宝玉的泛爱,也不仅是爱青春女性,他爱天上的燕子,爱水里的鱼儿,他跟星星月亮对话,他能把自己跟宇宙融为一体。脂砚斋在批语里透露,全书最后的《情榜》,宝玉的考语是“情不情”,就是他对天地间一切无情的事物,也能赋予真挚的感情。这是多么了不起的情怀啊,他的人格的最高层次,真是达到了“侔于天”。按说,我们给他一句赞颂:“大哉,宝玉!”似乎也不过分。  但是在第三十回第五幕,曹雪芹竟写出了更出于我们意表的戏剧性场面,对那一幕大家印象一定很深刻。那就是,大雨中他敲怡红院的门,里面没人料到是他回去,迟迟没有人理他,最后是袭人去开门,宝玉一肚子没好气,门刚开,就一边骂一边伸脚猛踢,把袭人踢得晚上吐血,不觉将素日想着后来争荣夸耀之心,皆尽灰了。这是宝玉第二遭对丫头发威,第一遭是在第八回,大家还记得吧?我曾经讲得很多,就是枫露茶事件,他酒醉后跟茜雪发火,导致茜雪被撵了出去。  大约半个多小时前,在第四幕里,宝玉还是个护花天使,但回到怡红院,这第五幕中,他却陡然又成了摧花纨。  这一回,大约也就六千多字,每一幕,也就用了一千多字,而宝玉人格的五个层面,就都写到了,而且写得那么流畅,那么自然,天衣无缝,真实可信。  什么叫大手笔?不知您对此怎么个感想,我是服了。多好看的《红楼梦》,多了不起的曹雪芹,多耐人琢磨的贾宝玉。  我这样地总结了贾宝玉人格的五个层次,从低到高:  第一个层次:纨公子本色,以我为主,有发怒施威的特权。  第二个层次:戒不掉形而下,爱吃胭脂,以轻薄调笑解郁闷。  第三个层次:享受闺友闺情,渴望平衡,在细微体贴中快乐。  第四个层次:笃信木石姻缘,圣洁之爱,绝对尊重绝对专一。  第五个层次:追求诗意生活,融进宇宙,能以真情对待无情。  当然,关于贾宝玉,可以讨论的问题还很多,但是下面我必须要快点讲讲林黛玉和薛宝钗了。我想大家最关心的应该是,为什么曹雪芹总把黛、钗并列?如果说高鹗所写的林黛玉焚稿断痴情、魂归离恨天并不符合曹雪芹原来的构思,那么,林黛玉应该是怎么死的呢?下一讲,我就要涉及这个话题,且听下回分解。  第二十七讲 黛钗合一之谜  上一讲末尾,我提出了关于林黛玉和薛宝钗的问题。其实,关于这两个角色的问题还很多,比如就有红迷朋友问我,林如海的大笔遗产,林黛玉怎么没有继承到?又有红迷朋友问,薛宝钗后来的命运似乎跟贾雨村还有关系,是真的吗?面对这么多的问题,我觉得还是要先讨论大问题,这大问题就是,总体而言,对黛、钗这两个人物,我们应该有怎么样一个评价?曹雪芹塑造她们,明明有鲜明对比的用意,那怎么又会有黛、钗合一的艺术设计?  从思想上说,林黛玉对封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不以为然,她从不劝贾宝玉读圣贤书谋取功名,对自己的个性不但不收敛,还相当地率性张扬;而薛宝钗呢,确实是一味地迎合封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在封建家长面前尤其懂得收敛个性,处处乖觉讨好,总是劝说贾宝玉走“仕途经济”的“正道”。从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以来,这样认识黛、钗,算是抓住了本质,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这方面的论述非常之多,我不再重复举例说明。  上世纪五十年代以前,有的红学家完全从自我审美感悟出发,觉得黛、钗如两山并立,二水分流,各现其美,各尽其妙,提出黛、钗合一的观点。有的读者,当然,主要是男性读者,则黛、钗同赏,认为如果娶妻如钗、交友如黛,那可是人生有大福。这实际上也是在意识里形成了一个黛、钗合一的格局。更有一些读者,男读者、女读者都有,他们更喜欢宝钗一些,觉得那才是理想的女性;黛玉嘛,身体不好,有病,而且很可能是肺结核,传染性很强的一种病。这且不去管它吧,那个性格啊,小心眼儿,说话尖酸刻薄,刀子嘴,还未必是豆腐心。比如她形容刘姥姥是“母蝗虫”,虽然不是当着刘姥姥说的,但是这样背后嘀咕,尤其所丑化贬低的是一位农民,心地实在是不厚道。这个表现,无论如何也归纳不到“反封建”里头吧,可以说是流露出了十足的贵族小姐的优越感,很要不得!这些观点、读后感,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后期,要么是受到批判的,要么是处在非主流的状态。  把黛、钗之间的思想差异以现代的观点加以揭示,当然是对《红楼梦》的一种很好的读法,这样读,也就是把《红楼梦》当做一部具有反封建正统观念的进步的书,从中获得巨大的认识价值。通过贾宝玉和林黛玉这两个艺术形象,还可以分析出来,曹雪芹是在他们身上力图展现出社会新人的某些特性,从而也就可以给予曹雪芹本人很高的评价。就是说,这个作者很了不起,他塑造出了具有进步性的典型形象,在那样一个黑暗的时代,居然能画出一道闪电,照亮历史前进的路径。  到了今天,人们阅读《红楼梦》,似乎已经没有了什么框框条条,对黛、钗这两个形象,持什么观点、抱什么态度的都有。我个人觉得,以现代意识为坐标,把黛、钗的思想差异揭示出来,指出黛玉这个形象的主流是反封建的,具有进步意义的;同时指出宝钗这个形象是顺应封建的,带有消极性,还是站得住脚的。这对我们阅读、理解《红楼梦》,还是非常有好处。  我读《红楼梦》,觉得黛、钗的思想差异,曹雪芹不是无意中写成那样的。认为黛、钗只有性格差异,没有思想差异,那不符合《红楼梦》文本的实际情况。但是,黛、钗合一,又确实是曹雪芹写这两个人物的一个总体设计,这不是因为我要反对以现代观点分析黛、钗这两个艺术形象,而非要来纠缠的。  上面已经详细讲过,第五回写金陵十二钗正册,第一页是一幅画、一首诗,分明是黛、钗合一。《红楼梦十二支曲》中的《终身误》一曲,是用宝玉的口气咏叹,但也分明是把黛、钗合在一起说。后来警幻仙姑把其妹介绍给宝玉,明写那女子是,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而且,那美女的乳名,偏叫兼美,表字是可卿。你看,明明后面要写到很多黛、钗两个人的不同思想意识,不同的表现,可是曹雪芹他在文本里,对这两个人物的总设计却是这样的,他就是合一,就是兼美。这个谜,难道不应该也给它解开吗?  脂砚斋,我认为是曹雪芹的合作者,也认同其生活原型是曹雪芹的一位姓李的表妹,在书里面,她则被塑造成史湘云那样一个艺术形象。她批书,是明确指出了的,说,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当然,即使脂砚斋确实是曹雪芹的亲密合作者,她也未必能完全领悟曹雪芹的思想高度,她对八十回后情节的透露,对曹雪芹艺术手法的分析,参考价值是大于她对作品思想性分析的。我坚持认为,曹雪芹写黛、钗这两个艺术形象,是刻意要写出她们的思想和行为差异的。当然,他不是把一个一味地往正面写,一个一味地往负面写,他写出了每一位性格的复杂,人性的诡谲,他写出的不是肯定或否定的概念,而是活鲜鲜的生命存在。但不管怎么说,他对薛宝钗规劝贾宝玉读书“上进”,是持明确的否定态度的;对林黛玉的不以功名利禄为意,是旗帜鲜明地加以肯定褒扬的。特别是在第三十六回,他借贾宝玉之口批判薛宝钗,下笔是不留情面的,还记得他是怎么写的吧:“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儿,也学的沽名钓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这总是前人无故生事,立言竖辞,原为导后世的须眉浊物,不想我生不幸,亦且琼闺绣阁中亦染此风,真真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好家伙,简直要把薛宝钗从水作骨肉的系列开除出去,归到泥作骨肉的须眉浊物系列里头去了!而且更直接写出,独有林黛玉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所以深敬黛玉。  如果脂砚斋的原型真是史湘云,不知道她对曹雪芹在第三十二回里那样写湘、宝对话,究竟作何感想?那段情节还记得吧?贾雨村跑来拜见贾政,又要会见宝玉,宝玉不得不去。史湘云见他满心不高兴,就劝说他,你就不愿读书去考举人进士的,也该常常地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那些仕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事务,日后也有个朋友,没见你成年家只在我们队里搅些什么!请大家注意,其实,前八十回书里并没怎么明写薛宝钗劝谏贾宝玉,倒是非常具体地写了史湘云如此这般地来劝谏贾宝玉。而贾宝玉呢,就老实不客气地让史湘云走人,说,我这里仔细污了你知经济学问的。当袭人告诉史湘云,说薛宝钗为此也碰过钉子,极为难堪,幸而是宝姑娘碰的钉子,要是林姑娘,不知道会怎么哭闹呢。宝玉就说,林姑娘从来不说这些混帐话,若她也说这些混帐话,我早和他生分了!生分,就是活着的时候就分手,断绝关系。这些文字,很难做别的解释,比如说宝玉并不真爱黛玉,他对黛玉主要是怜惜,同情黛玉寄人篱下、体弱多病而已;也很难从这样的描写里得出在前八十回里,宝玉实际上爱的是史湘云的结论。脂砚斋在第三十二回,写到宝玉说那些话是“混帐话”后,有一条脂批,说是:写足憨宝玉,殊可发一大笑!她竟然只觉得那是写宝玉的性格而已,似乎并没有认识到,这是在写宝玉这个人物的思想,非常重要的思想!  但是,在上面我所引用过的第三十六回的那段文字,就是宝玉愤恨立身扬名那一套居然污染了闺阁。那段文字下面接着就写,宝玉不但有言论,而且有行动,他祸延古人,除四书外,竟将别的书焚了。在这个地方,出现了一条脂批,说,宝玉何等心思,作者何等意见,此文何等笔墨!简直是赞赏有加。我觉得,这就说明,脂砚斋对曹雪芹在《红楼梦》里所表达的思想,还是有一定理解的。她懂得,曹雪芹写一个贾宝玉,一个林黛玉,两个人不在“混帐话”的指导下生存,是离经叛道的,非同小可的。她也容忍曹雪芹以她为原型,在前八十回里,写出一个其实完全不懂仕途经济的史湘云,只跟着薛宝钗原型那样的人学舌所遭遇到的情况。  说黛、钗这两个艺术形象,思想行为都有明显差异;而且从本质上说,一个是封建礼教的叛逆,一个是封建礼教的忠臣,是尖锐对立的,这样的立论,我大体是认同的。但我的读后印象是,在前八十回里,这两个人的思想差异或者说本质上的对立,都是折射式的,两个人并没有在这样的大是大非上形成哪怕是一次的正面冲突。她们的正面冲突,都表现在因对宝玉的感情而引发的短兵相接之中。林黛玉是刻薄大师,不知您认为书里头,黛玉对宝钗最刻薄的一句话是什么?我认为,那是在第三十四回,宝玉挨打以后,黛玉自己因为心疼宝玉,两眼哭肿,像桃儿一般,可是,后来她立在花阴下,看见宝钗走过,发现人家眼睛上有哭泣的痕迹,就嘲笑说,姐姐也自保重些儿,就是哭出两缸眼泪来,也医不好棒疮!你听听,这叫什么话?只许自己眼睛哭成红桃一般,不许人家眼有泪痕,说这样尖酸的怪话,这样的冲撞,恐怕不能说是以反封建的思想,去向忠于封建的思想开炮吧?就算你黛玉追求恋爱婚姻自由,怕宝玉被“金玉姻缘”的邪说拐走了,“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那也犯不上这么出语伤人啊!  宝钗在关键时刻也绝不吃素。书里宝钗对黛玉最厉害的一次回话是哪次?您的看法不知道跟我会不会不谋而合?我认为是在第三十回里,黛玉问宝钗在她哥哥的生日宴席上看了几出什么戏,薛宝钗就故意说,我看的是李逵骂了宋江,后来又赔不是。宝玉一旁就说,这出戏叫《负荆请罪》呀——宝钗就干脆把炮口对准黛玉、宝玉两个人,气呼呼地说,原来这叫做负荆请罪,你们通今博古,才知道什么是负荆请罪,我不知道什么是负荆请罪!几句话说得二玉脸红无语,所以说宝钗也不是一味地装愚守拙,温柔敦厚,她一金刚怒目,也够尖酸刻薄的。但是,这场正面冲突也只能说是三角恋爱的情感冲突,很难说她那就是用坚持封建礼教的一套,来抨击二玉的离经叛道。就这个情节而言,我觉得确实分析不出那样的内涵来。  到了第四十二回,这一回写到,因为黛玉在前面玩牙牌的时候所说的牙牌令里,用了《西厢记》《牡丹亭》里的句子,宝钗就要审问她。玩牙牌,说出那样的令词,是犯大忌的。其他人听出来没有,不得而知,可能是没听出来,或许以为不过是两句戏词儿。那个时代封建贵族家庭的青年男女,看《西厢记》《牡丹亭》的戏不算越轨,读那样的书,却要被视为下流行为。薛宝琴作的十首怀古题材的灯谜诗,最后两首牵扯到《会真记》和《牡丹亭》,薛宝钗就“随处装愚”,说:“前八首都是史鉴上有据的,后二首却无考,不如另作两首为是。”黛玉辩解说,戏里有的,李纨也说,说书唱戏,里头都有,甚至算命求的签上的注批里也提到,意思就是可以从读书以外的途径得到那样的信息。李纨最后更明确地说,况且又不是看了《西厢记》《牡丹亭》的词曲,没关系,留着吧,两首诗不用另作。宝琴作诗的情节,已经是第五十一回,但对我们理解那个时代的一种多少有点古怪的封建礼教规范,即可以从戏曲曲艺里头知道,却不许直接去阅读那样的书籍词曲,有加深一步理解的作用。  记得我最初读第四十二回,读到宝钗把黛玉叫到蘅芜院,让黛玉跪下,说要审问黛玉,我就想,啊,封建卫道者和封建叛逆者,这回肯定要正面冲突、决一雌雄了!但是,往下一读,不对,竟是写黛、钗两个人的和好。这一回的回目,不但毫无火药味,倒充满温馨的氛围,叫做“蘅芜君兰言解疑癖”,不是“谰言”而是“兰言”,“兰言”就是知心话;不是引出激烈的辩论,而是解除了对方的怀疑癖病,黛、钗从此和平相处,直到八十回最后。这不是黛、钗合一是什么?  这一回脂砚斋特别批道,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一。这条批语很重要,她说《红楼梦》这书到第三十八回就已经过了全书的三分之一,可见曹雪芹已经写成的,或已大体拟好回目,计划要完成的《红楼梦》不是一百二十回,实际比这个数目要少。如果是一百二十回,那么到第三十八回就不是过三分之一,而是不足三分之一。估计曹雪芹的书稿至多是一百一十回,很可能是一百零八回。脂砚斋认为,曹雪芹并不打算把黛、钗的矛盾冲突贯穿全书,在全书过三分之一以后,就有意结束她们之间的摩擦冲撞。她那个话,就是说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也是在这一回的批语里说的。她还说,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也。她已经看到了八十回后黛玉死去后的情节,她那时以为我们这样的后人,这样的读者,早晚也能看到,而且会获得跟她一样的感受。但是,曹雪芹所写的八十回后的文字,后来却被所谓借阅者迷失了,我们哪里看得到,我们只好去想像,但想像黛、钗名虽二人却一身,不知您的想像力是否能达到那个程度,反正,我得坦白地说,困难。  我个人阅读《红楼梦》的感受,首先是黛、钗名不同,人也明明白白地是两个。但是,到第四十二回,她们竟和好了。这也确实是曹雪芹的原笔原意,两个对立面本来可以比喻为两张牌,到这一回以后,却合为了一张牌,一个是这边牌面,一个是那边牌面,密不可分了。曹雪芹为什么要这么写?  更值得推敲的是,曹雪芹让笔下的贾宝玉也对黛、钗合一感到惊讶。第四十九回写到贾母深喜宝琴,连宝钗都醋意大发。宝玉一向深知黛玉有些小性儿,他正怕黛玉因此心中不自在,可是,展现在他眼前的情景,所听到的话语,却是黛也不嫉妒琴,钗也不讥讽黛,大大地出乎宝玉的意外。这时候曹雪芹就写人性了,他怎么写的呢?宝玉看到黛、钗合一,心中闷闷不乐!按说,黛玉对宝钗放心了,也就不会再跟他宝玉就什么“金玉姻缘”使小性子闹闷气了;宝钗不再逮机会嘲讽他和黛玉了,天下从此太平,他耳根也可以大大地清净,应该是高兴还高兴不过来呢,怎么反倒会闷闷不乐呢?这就是人性的奥秘了。爱情的甜蜜,其实其中有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就是恋人对情敌的防备,以及必要时的主动出击。当然,这个部分过分膨胀,闹得沸反盈天,是会恶化爱情的;但这个部分完全消失,面对情敌,甚至在增加潜在的情敌的情况下,居然完全无所谓起来,那么,爱情也就有了缺陷,就显得淡而无味。宝玉面对黛玉真诚地把宝钗当姐姐把宝琴当妹妹待,他就若有所失,就闷闷不乐了。  黛、钗合一,当然不是两个人完全合并为一个人,只是她们不再冲突,从相互防备到相互慰藉,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曹雪芹通过宝玉私下里去问黛玉,给了一个解释。宝玉借《西厢记》里一句话,就是:“是几时孟光接了梁鸿案?”他这是问黛玉,是几时她跟宝钗尽弃前嫌,和好到如此地步的?黛玉就告诉宝玉是怎么一回事儿:她说错了酒令,宝钗不是去向家长告发,而是私下里给她提醒,实际上进行保护,后来更怜惜她寄人篱下,派人给她送来上好的燕窝和洁粉梅片雪花洋糖,从那时候起,她就改变了对宝钗的看法。她对宝玉说,谁知宝钗竟真是个好人,我素日只当她藏奸!宝玉这才明白。  宝玉明白了,作为读者,我们也跟着就明白了吗?我开头,说实话,还是不怎么明白,后来,多读了几遍,又细想一番,才算明白过来。  在那个时代,如果宝钗背靠背地不让黛玉知道,也不摆出正式告密的架势,只是趁一个机会,在她母亲或王夫人,或干脆在贾母面前,聊闲篇地淡淡说起,黛玉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西厢记》《牡丹亭》的邪书词曲,读得入了迷,以致那天玩牙牌,说牙牌令,竟然连续说出了两句。那么,纵使这些家长不至于去追查、去责备黛玉,黛玉在她们心目当中,也会立刻就成为不轨之女。薛姨妈、王夫人本来就防着黛玉,如果不是有贾母在,也用不着黛玉犯错误,她们早就包办二宝的婚姻了;那么如果贾母知道黛玉竟然偷读邪书,喜欢“淫词浪曲”,她在为宝玉选择媳妇的时候,天平就一定会向宝钗倾斜。但宝钗在这样一种情势下,竟然没有藏奸告密,而是把黛玉引到蘅芜院私室,诚恳谈心,不仅劝诫黛玉要小心谨慎,更向黛玉坦白,你还记得那段话吗?宝钗怎么说的?她说,你当我是谁?我也是个淘气的,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人缠的。那时候,她家大人藏书里,诸如《西厢记》《琵琶记》,以及《元人百种》,无所不有,家里弟兄们背着她看,她也背着弟兄们看,当然,全都背着大人一一看过。这么说,其实宝钗在看所谓“邪书”,读所谓“淫词浪曲”方面,时间比宝玉、黛玉早,种类比他们也多,算得上是个先行者。我们都该记得,早在第二十二回,宝钗就跟他们介绍过《鲁智深醉闹五台山》那出戏里的一阕《寄生草》,如果不是读过那词曲,光凭看戏,她怎么背得下来,而且还能分析出那么多道道?宝钗告诉黛玉,自己其实是个过来人,后来被家长发现,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这才丢开了。当然,宝钗毕竟是宝钗,她免不了对黛玉一顿训诫,说女儿们只该做些针黹纺织的事才是,黛玉虽然感谢宝钗对她的真诚与保护,却也未必就从此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规范去想去做。实际上在四十二回以后,这两个人大体上还是各行其道,但是双方成了朋友,不再猜忌冲突,合好为一,这是事实。黛、钗合一,不是人的合一,而是人际上的合一。  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安排,设计出黛、钗合一的情节?这才第四十二回啊,按全书一百零八回计算,一半都不到,两个本质上对立的艺术形象,就不互相冲突了。这说明,尽管我们后人有的按照现代意识,比较强调黛的反封建和钗的顺封建,喜欢看她们两个一再地冲突。可是,曹雪芹没有满足这种心理需求,他虽然在下面也还是写到黛、钗的重大差异,比如第七十回她们二人所填的柳絮词,仍然各唱各调,大相径庭,但是,起码从写黛玉不再尖酸刻薄,尤其不再对宝钗摩擦冲撞这一点上说,岂不是磨去了她的棱角,减弱了这一艺术形象的抗争性?  我的看法是,曹雪芹他这样设计,是因为在他心目里,黛、钗尽管思想有别,追求不同,但她们同是闺阁囚徒,同样受到封建礼教的压抑,都属红颜薄命,都应给予理解、同情,为之惋惜、哀悼。  第七回,就是周瑞家的送宫花那一回,就写道,薛宝钗胎里带来一股热毒,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暗示,她其实和其他贵族家庭的青春女性一样,从先天说,她身腔里也是一副渴望自由、向往爱情的,热烘烘甚至可以说是热辣辣的灵魂。在这个生命的本原上,她跟黛玉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到了后天,她在封建家长的教训下,就自觉地以自由恋爱、流露真情、张扬个性、独来独往为错,为耻,为罪,为孽,她就以最大的努力来压抑自己,给自己的灵魂降温,一直降到冷冰冰的程度。书里写道——当然,那是一种艺术手法——一个秃头和尚,给介绍了一个奇怪的海上方。那药丸需要怎么配制?我不在这里重复,你应该有印象,就是说,简直难于上青天,几乎牵扯到每一个重要的节气,要求非常地苛刻。那段文字,其实是一个隐喻,就是说她那个生命,年年月月,日日夜夜,都必须战战兢兢,规规矩矩,才能压住先天的热毒,达到所谓端庄贤淑。她的美,书里多次写到,但也一再地点出,那种美,属于“任是无情也动人”的冷艳。  黛玉一旦听到宝钗口吐心曲,达到理解,当然也就谅解了宝钗以往的种种,得出宝姐姐“竟真是个好人”的结论,也就不奇怪了。  黛玉明爱宝玉,宝钗暗恋宝玉,宝玉却只爱黛玉,但他们都不能获得恋爱与婚姻的自由。那个时代,尤其是那样的家庭,婚姻是由父母来包办的。曹雪芹在第四十二回让黛、钗合一,不再以她们之间的思想行为差异和摩擦冲撞为情节的推动力,那么,他改换了什么样的情节推动力?我以为,一是他从纵深开拓读者视野,像从第五十五回到第六十一回,除了其中第五十七回去写慧紫鹃试忙玉,他用了六回书,把笔触延伸到大观园内外的中下层人物,让读者领略到更多种生命的更多样的生死歌哭,他让我们知道矛盾无处不在,而种种利益的、性格的、情感的冲突,必将导致一个大悲剧的发生。贾府先是内乱,然后将会外患与内乱交织,他要腾出手去写山雨欲来风满楼,最后是呼喇喇大厦倾,这是他要充分展开去写的。另外,他就要写宝玉究竟娶谁当了媳妇,这个结局,主要是由荣国府的家长来决定,但荣国府的家庭权利结构有一定的特殊性,那就是,只要贾母活着,贾政和王夫人在宝玉娶亲的问题上,就不能不尊重贾母的意向、贾母的决定。  一位红迷朋友跟我说,他反对宝玉跟黛玉结婚,因为黛玉母亲姓贾,是宝玉姑妈,二者为姑表亲,血缘太近,从优生学角度考虑,他们如果近亲繁殖,会生下呆傻孩子。相对而言,宝钗虽然也是表妹,但其父母均系外姓,他们是姨表亲,血缘稍微要远一些,但要是搁在现代社会,也不该结婚,因为埋伏着下一代的隐患。总之,宝玉尤其不能娶黛玉。这位红迷朋友说,据他所知,就是在旧时代,一般也不让亲姑表兄妹结为夫妻。他说,真不懂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来设定宝玉、黛玉这两个恋人的身份。  在旧时代,确实,一般也不提倡亲姑表兄妹婚配,但如果是堂姑表兄妹呢,那就没关系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果加以撮合,谁都会认为不成问题。  我跟那位红迷朋友说,书里虽然把贾政设计成贾母的亲二儿子,但其原型其实是曹,本是贾母原型李氏丈夫曹寅的一个侄子,在曹寅和其亲生子曹相继死去后,才过继到曹寅名下,成为奉养李氏的儿子。在真实的生活里,这母子二人并无直接的血缘关系。我在前面的讲座里已经讲过,书里的贾赦,虽然被说成是贾母的大儿子,其实在真实的生活里,根本只是曹的一个哥哥,并没有一起过继到李氏名下。因为曹雪芹是写一部带有自叙性、自传性、家族史的小说,他就没有彻底地去虚构,没有写贾母的大儿子贾赦住在荣国府的正院正房,尽袭了爵的长子奉养亲母亲的孝道,他还是按真实的生活来写,写过继来的儿子跟母亲住在一起,这是《红楼梦》文本的一大特点:当生活真实与艺术假设发生冲突时,他往往会牺牲艺术假设的合理性,去求得描写的真实性。  那么,我们也就可以知道,在真实的生活里,李氏的儿子死光了,女儿本来还有一个,嫁了人,生了她的外孙女,但是不久也死了。于是,她把那外孙女从江南接到北京,转化到小说里,就是林黛玉。贾母那样珍爱宝玉,可以理解,因为按那个时代的思维,过继来的儿子是个成年人,礼数上是母子,感情上很难达到交融。但是,孙子是看着生下的,一天天捧凤凰似地养大,那就跟亲儿子生的无异,可以建立起深厚的感情关系。这种生活中的真实情况,在书里被描写得细致入微,大家都熟悉,我就不再举例说明。那么,林黛玉来了,而且,后来她父亲也死了,就常住荣国府了,贾母对她为什么那么疼爱,在住进大观园以前,一直把她留在身边,跟宝玉一个待遇,对黛玉的个性张扬,她看在眼中,听在耳里,却放任自流,不加约束,那究竟是为什么?大家想想贾母的生活原型,李氏她每天睁开眼,虽说名分上有儿子,有儿媳妇,有儿媳妇内侄女来她跟前逗趣,把她奉养得不错,但真正跟她有血缘关系的究竟是哪个?说老实话,就只有一个,她亲女儿的亲女儿,她的外孙女,也就是林黛玉的原型。  这么一捋,你就该明白了,在真实的生活里,宝玉的原型和黛玉的原型,在血缘上,并不是亲姑表兄妹,再拿来跟宝钗的原型一比,啊,那宝玉原型跟宝钗原型的血缘,反而离得近多了!要从优生的角度考虑,反而是宝玉原型跟黛玉原型结婚,更合适。  由于在真实的生活里,贾政原型是过继到贾母原型门下的,因此,转化到书里,你就可以感觉到,只要贾母在,在家庭的大事情上,尤其是宝玉娶媳妇的事,贾政夫妇就是有主意,也不敢轻易表露,是必须看贾母眼色,听从贾母安排的。贾母呢,她知道自己跟贾政、贾赦的关系都是极为微妙的,因此,也就轻易不露峥嵘。第七十九回,写到贾赦做主,将迎春许配给孙绍祖,贾母是什么态度呢?她虽然心里不乐意,最关键的一条,却是想到这是人家亲父亲的主张,何必多事出头?因此只说“知道了”三个字。可见真实的生活里,迎春的父亲跟贾母只是同族晚辈与族中老祖宗的那么一种很隔膜的关系,迎春只是另院别房寄养来的一个堂孙女儿,所以贾母不便表示意见,否则,不会这样行文。  附带说一下,我在前面讲贾府婚配时,分析出邢夫人是贾赦的续弦填房,有红迷朋友来信跟我讨论,说你光说邢夫人没有生育,就断定她是后娶的,逻辑上不完满,因为也可以解释为她虽然是头娶的正妻,但不生育啊。那么这里我做一点补充,就是关于迎春的出身:在古本《红楼梦》上,有许多不同的写法,但在甲戌本上,写的是赦老爹前妻所出。甲戌本是目前我们所能看到的,相对而言最早的一个抄本,它关于迎春出身的设定,应该是可信的,那么邢夫人是续娶的,也就可以明确了。曹雪芹在对迎春出身设计上的犹豫,看来主要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他要把这个角色,跟探春、惜春更严格地区别开来,以展现不同出身的贵族女性在大家族中不同的处境和心理,如果迎春也写成庶出,那么就容易跟探春的故事重复。  贾母可以对迎春的出嫁采取不干预的消极态度,那么,对黛玉,她能消极吗?在真实的生活里,那个时期的李氏,她举目一望,眼前人头不少,但谁是她真正的亲人?当然,是黛玉的原型,她嫡亲的外孙女儿,还有她从小养大的凤凰——宝玉,如果这两个人结合在一起,成为夫妻,那不是最美满的安排吗?  当然,还有一个人,跟贾母血缘很近,就是湘云。小说里写得很清楚,她是贾母的娘家人,是贾母侄子的女儿,这个侄子和他的夫人都亡故了,是她另外两个侄子——保龄侯史鼐和忠靖侯史鼎夫妇——轮流在收养、照顾湘云。当然,湘云在血缘上,比黛玉离得远一点,但毕竟血管里流着她娘家的血,因此书里写着,在大观园盖起来之前,湘云到了荣国府,也是跟贾母在一个大屋子里住。在真实的生活里,李氏和她的李姓的侄孙女——史湘云的原型——应该就是这样一种血浓于水的感情。  书里面所写,我们应该是看得明白的:王夫人、薛姨妈两姐妹,是一心想让宝玉娶宝钗的。对于黛玉,她们首先是绝对看不上其个性的张扬。王夫人讨厌晴雯,后来她明白地说出来,一是她眉眼像黛玉,二是轻狂,虽然没说那狂样也像黛玉,其实就是那么一个意思,黛玉在她眼中心里,也分明是个勾引宝玉的“狐媚子”。撵晴雯、四儿等,不过是扫外围,最终的目的,是将宝玉从黛玉的所谓“勾引”中解救出来,去迎娶宝钗。所谓“金玉姻缘”,不过是她们散布出的一种舆论,实际目的,是通过这个婚姻把贾家的财富地位更牢靠地掌握到王家手里。薛姨妈呢,在慧紫鹃试忙玉以后,更感觉到黛玉对她们姐妹的计划是个大障碍,于是爽性趁机住进潇湘馆,把黛玉控制起来,使宝玉和黛玉的感情交流更加地不方便。所以,虽然书里写的尽是些太太小姐们说说笑笑吃吃喝喝的似乎祥和温馨的场面,其实,那也是没有硝烟的战场,进行着暗地里的较劲儿,那是一场夺宝之战。  贾政那个时候,还没有去考虑宝玉的婚事,小说里后来让他出差在外,更管不了许多。那么,夺宝战是在谁跟谁之间展开呢?难道是在王氏姐妹和贾母之间展开吗?书里不是有很多处写到贾母对宝钗的夸赞么?高鹗续书,他设计了一个“调包计”,计策虽然是王熙凤首创,贾母也是赞同支持的,还写到贾母最后厌烦了黛玉,任她孤独悲惨地焚稿断痴情。那么,究竟在宝玉娶亲的问题上,按曹雪芹的构思,贾母是怎么想的?在黛、钗之间,她这架至关重要的天平究竟朝哪边倾斜?黛、钗的结局,究竟是怎样的?我在下一讲里,继续跟您讨论。  第二十八讲 黛钗婚配之谜  在上一讲开始,我提到一个问题,就是黛玉的父亲林如海死后留下的遗产,她好像没有得到,为什么?由于上一讲主要是讨论黛、钗合一的大问题,这个问题就没来得及探讨,现在,我们先来研究一下这件事情。  书里对林黛玉的母亲贾敏,从贾家嫁到林家,那个林家的情况,交代得是很清楚的。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祖上也曾袭过列侯,贾代善和史太君夫妇将贾敏嫁进这么一个门第,应该说还是门当户对的。林家封袭过三世,到林如海父亲,又袭了一代,到了林如海,就从科第出身,这样,林家就既有钟鼎之家的底子,又有书香门第的特色,这是一个很不错的家庭。书里故事开始的时候,林如海是前科探花,升至了兰台寺大夫,正管理鹾政。“鹾”这个字读做“搓”,就是我们日常生活里离不了的咸盐。林如海被皇帝钦点为巡盐御使,这是不小的官,而且是美差、肥差,过去有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连所谓清官——知府也算不得什么大官——不着意去贪污受贿,尚且可以获得那么多的财富,巡盐御使比知府大多了,你想想,油水肯定不会少。当然,《红楼梦》里的官职,基本上都是把现实中存在的,参考更古的时候的一些官名,加以变化来设定的,并不是清代官职的照搬。这当然是因为,曹雪芹下笔时必须非常小心,在那样一个文字狱盛行的历史时期,他有不怕,该吐的气一定要吐出,所向往的一定要弘扬,非常有勇气的一面;也有不必作无谓的牺牲,以艺术想像跟现实政治、现实社会拉开距离的,非常睿智的一面,这是我们理解《红楼梦》文本特色不可或缺的一把总钥匙。  林如海官不小,他再清廉,财产也少不了。书里又交代,他在黛玉之前,生过一个儿子,但养到三岁就夭折了,林家人丁寥落,只有些堂族亲戚,没什么亲支嫡派的,林黛玉母亲贾敏去世后,林如海明确表示过不再续正妻,后来林如海自己又病死了,大约还剩下几个小老婆,都没给他生育过子女。那么,林如海死后的财产,归了谁呢?难道都让他的那几个小老婆分去了吗?  首先要讨论的问题是,林如海的遗产,林黛玉有没有继承权?如果林黛玉是个儿子,那么,不用讨论,当然有;如果林黛玉在父亲去世前已经出嫁,那么,父母应该在她出嫁时,已经用嫁妆的形式,分配给了她应得的家产。嫁出去的闺女泼出的水,当了别人家媳妇,经济上就脱离了父母,跟婆家一起算另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了。但是,微妙的是,林黛玉虽然寄养在外祖母家里,却又还没有出嫁,因此,按那个时代的财产分割规则,她父亲的那些小老婆不能将她排除在外,应该分给她一部分家产,作为她今后的嫁妆。  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林黛玉所分到的那部分财产,究竟在哪里呢?首先,不在她自己手里,这是我们看故事情节可以搞得很清楚的,林黛玉在贾府,完全是寄人篱下的状态:第四十五回,她对薛宝钗说,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这就说明,虽然她跟贾母血缘上最近,有贾母这把大保护伞,待遇还是高规格的,可是,人心险恶,府里还是有些小人对她歧视;当然,这也主要是因为她这人自尊心超强,她父母双亡后,一点家产没有继承到,也就是说,从经济上看,她没有根基了。  贾母,她那么疼爱黛玉——身边跟她血缘最亲近的骨肉——难道在林如海死后,她就不能过问一下她的宝贝外孙女儿应得的那份遗产吗?从书里描写上,看不出来她有所过问。因为,以那个时代的道德与行为规范而言,她不便于过问。林氏是另外一个家族,虽然是儿女亲家,但经济上各自独立,各有族长,各有经济隐私,她一个外姓人,就算辈分高,也不能随便插嘴。再说,她可能也不那么在乎,她的私房是相当充实的,一个宝玉,一个黛玉,一娶一嫁,她是乐于全包的。第五十五回王熙凤和平儿议论起家里的婚丧嫁娶,你还记得吧?就提到,二玉的婚事,使不着官中的钱。官中的钱,请你一定要注意这个概念,书里多次出现,就说明,整个荣国府,它有一个总账房,经济上有总预算,许多钱是要从总账房支取报销的,比如府里各个等级人口的月银,又叫月例,是按身份确定数额,定期发放的。这笔钱,都从王熙凤手里过,她每次从总账房一打趸领出来,先不往下发,私下拿到外头放高利贷,等有了利钱,再取回来,发到各房各处去,于是一再形成不按时、拖欠的情况,有一次连袭人都忍不住抱怨。这是书里一个贯穿性的情节,引发出许多的矛盾冲突。八十回后,王熙凤的这种非法取利的行为,给她带来了报应,这里不细说了。总之,一般的婚丧嫁娶,是要动用官中,就是荣国府总账房的钱的,但二玉例外,贾母自有梯己钱拿出来——而且一定不会少——用在他们的婚事上。贾母知道,林如海去世后,黛玉没得到财产,但是,她特别疼爱她,只要她健在,黛玉就会从官中那里得到高标准供应;而且,一旦出嫁,就连官中也不依赖,她会让她的这个外孙女儿得到很多嫁妆。  林如海生病去世,是贾琏带着黛玉去扬州先探视,后留下参与丧事的。林氏宗族处理林如海遗产,贾琏肯定是介入了,他代表黛玉出面表态,或谦让,或力争,都是说得通的,黛玉自己怎好问他?贾琏回到都中荣国府,肯定要向贾政汇报,如果他说并没分到多少,贾政也未必深究,不管是多是少,黛玉未成年,又不马上出阁,贾琏就说所有分到黛玉名下的财产,动产不动产全折成银子拿回来交到了官中,以备黛玉出阁时作为嫁妆,贾政可能也就以“知道了”三个字了结此事。真实的生活里,贾政原型只不过是贾敏原型的堂兄弟罢了,他成年后才过继到贾母原型跟前,对黛玉原型的事情不可能那么关切,大面上过得去而已。  那么,在黛玉所得的父亲遗产这件事情上,贾琏做手脚是非常便当的,他可以略微往总账房——也就是官中——交出一部分,其余的绝大部分就贪污归己了。当然,王熙凤是不会放松他的,那么一个厉害的老婆,他绕不过去,不可能逃脱王熙凤的监察。因此,应该是他们两口子,联手鲸吞了黛玉应得的绝大部分遗产。  有人可能要说了,你这全是猜测、推理吧?从书里能找到根据吗?能找到。第七十二回,写到贾琏王熙凤夫妇对来自宫里的太监问他们借银子——所谓借,其实差不多就是白送,还回来的可能性非常之小,那些太监其实就是敲诈勒索——不胜其烦,可又只能是想方设法地应付。就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先后说了一些关于钱财的话。王熙凤甚至说,把我们王家的地缝扫一扫,就够你们贾家过一辈子,还提到自己和王夫人从王家带了丰盛的嫁妆嫁到贾家,说了那样的丑话,弄得贾琏很难堪,于是,贾琏就说了这样的话,你记得吗,不能忘记啊,曹雪芹绝不是随便那么一写,他是在给我们传达一个很重要的信息,什么信息?贾琏有一句话是这样的,他说,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可见他发过这样的财,以前发过这样的横财,还想再来一次,但似乎那机会是再难得到了。从书里往前头捋一捋,他怎么会发过这么一笔横财?找不到别的线索,惟一的可能,就是他护送黛玉回扬州,先说是去探视生病的林如海,去了,林如海就死了,成了奔丧。那么上面我已经分析得很清楚了,林如海遗产一定不少,又没有续娶正室,又没有别的子女,剩下的那几个小老婆,身份都不如黛玉这个未出阁的亲闺女,竞争力有限得很,再加上贾琏以黛玉的代理人身份拼命力争,黛玉名下获得三二百万银子甚至更多的财产,是完全可能的。  在有的古本上,三二百万写做三二万,可能是抄书的人觉得三二百万这个数字未免太多,就给改了,但缩水一百倍,似乎又显得过少。不管怎么说,贾琏发过一笔横财,曹雪芹在这里写下一笔,肯定是有用意的。后来读书的人推敲出,那就是他贪污的林如海家分给黛玉的遗产,这个判断,应该是八九不离十。  但是,不管那笔遗产的具体数目是多少,林黛玉自己,一点也没有得到,成了一个荣国府里的寄食者,一个没有经济根基的闺女。虽然人们表面上不敢跟她流露出什么,但是黛玉心里清楚,她还是会因为这一点遭人歧视的。特别是,她到荣国府没多久,就来了个薛宝钗,脖子上每天总戴着个金锁,又从薛姨妈和王夫人那里放出风来,说宝钗命中要嫁给有玉的公子,那不是指贾宝玉是哪个?“金玉姻缘”之说,甚嚣尘上,给林黛玉带来深重的精神压力。当然,薛家那时候也开始衰落了,薛宝钗没有了父亲,哥哥又是那么一个颟顸的家伙,但是,毕竟还能从皇家那里支取到大笔的银子,继续为宫廷当采办,自己家也还有别的买卖——例如,鼓楼当铺恒舒号,就是他们家的——从所谓经济根基上说,薛宝钗还算得是个富家的女子,这一点,林黛玉是没办法跟她比的。在黛、钗合一之后,两个人说知心话,双方都承认,她们在经济状况上,存在非同小可的差距。因此,钗就在经济上支援黛,送燕窝洋糖什么的,黛也就接受这份经济馈赠。  上一讲里,我已经分析过,在贾母还在世的时候,宝玉的婚事,娶谁为媳妇,不管王夫人心里头有什么算盘,也只能暗地里拨动算盘珠,到头来,还得贾母说了算。那么,贾母心里头究竟怎么想呢?一度考虑过薛宝琴,这个先不谈。眼前的两位闺秀,黛玉和宝钗,她究竟想让宝玉娶哪一个?她心里头的那架天平,究竟朝哪边倾斜?  上一讲提到,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人们基本上形成一个共识,就是黛是反封建的,薛是拥封建的,而贾母呢,她是封建家庭宝塔尖上的人物,是个老封建,因此,她自然是更喜欢钗,为宝玉娶媳妇,从她那里,就很可能是弃黛而取钗。又因为那时候,绝大多数论者都把高鹗续的后四十回跟前八十回混在一起分析,高续写了“调包计”,写了贾母的喜钗厌黛,这些情节又成为戏曲改编的重头戏,因此,取钗弃黛似乎已成颠扑不破的真理。  当然,我觉得,人们对《红楼梦》,对具体到贾母在宝玉娶媳妇的问题上对黛、钗二人的取舍,天平究竟朝哪位倾斜,完全可以做出不同的分析,各自保留不同的看法,像上面所说的那样一种看法,我也很尊重。但是,现在我要把自己的看法讲出来,供大家参考。  宝玉的婚事问题,形成情节波澜,最早是在第二十八回。临近端午节,贾元春派夏太监出来给贾府的老太太、老爷太太、公子小姐们,送颁赐的节礼,本来这也没什么稀奇,但是,这回的颁赐,宝钗那份跟宝玉完全一样,品种多而且高级;黛玉呢,则跟迎、探、惜等一样,比如宝玉认为最能衬托出女性腕臂之美的红麝串,她就没有。这是什么意思?历代的论家几乎都认为,这是元春在指婚。当然,元春可以更明确地指婚,可能是她考虑到宝玉年纪还小,就先这样比较含蓄地来表达她的一个意向,就是她觉得,将来她这个弟弟,应该娶宝钗为妻。  我不是从根本上反对元春指婚说,但是,我觉得大家要注意到,接下去的情节里,我们并没有看到本应是紧接而来的反应,王夫人和薛姨妈首先应该感到高兴,对不对?贾母似乎也应该有个态度出来啊,毕竟这是元妃的意思呀,可是,看不到相关的文字,反而是写了些别的事情。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大家千万别忘了,就薛姨妈而言,她那宝贝女儿的前途,首选,并不是嫁给宝玉。他们家为什么来都城?其中一个很大的目的,是要让宝钗参加选秀,以成为陪侍、才人、赞善。书里以宝玉为本位,叫宝钗姐姐,叫黛玉妹妹,前面我分析过,故事进展到那个阶段,宝玉是十三岁,那么,宝钗大体应该是十四岁,黛玉应该是十二岁。细心的读者一定会发现,第四十五回,应该也是宝玉十三岁那一年,黛玉有句话,说,我长了今年十五岁,这与前后文都不对榫,而且各个古本,一直到通行本,这句全一样,这是怎么回事?我想,是个笔误,而且也不一定是曹雪芹本人造成的,有可能是后来抄书的人抄到这里,觉得十二太小,把二描改为了五,而这个抄本成了后来各种转抄本的底本,于是就都成了黛玉十五岁。这里不细讨论黛玉的岁数问题,还是来说宝钗,宝钗肯定比宝玉大,宝玉十三她就十四了,十四正是参加选秀女的年龄,她家带她到都城,为的就是能像元春一样,先选进宫里做女史,然后一步步升上去嘛。那么,究竟宝钗参没参加选秀女呢?我觉得,她参加了,而且应该就是在第二十八回那个时候去参加的。但是,她却没有被选中,只是曹雪芹写得很含蓄,没有明写,是暗写。而元春的端午节颁赐,给她的一份格外优渥,第一层意思,应该是安慰她,安慰这位美丽而聪慧的表妹;其次,才可能是,表达了那样一个意向,就是既然进不了宫,那么,将来可以嫁给宝玉,成为她的亲弟媳妇。  确立了这样一个思路,我就觉得,从那以后的一连串情节都容易解释了。不信你再细读读,那后面的情节里,宝钗显得非常烦躁,心情似乎总是很抑郁,频频失态,出人意表。还记得那几句对话吗?宝玉不过是因为百无聊赖,问了句宝钗为什么不去她哥哥的生日宴上看戏,她表示了一下嫌热,宝玉随口把她比喻为杨贵妃,她就那样地恼怒,仿佛被揭了伤疤一样,甚至于恨恨地说,我倒像杨妃,只是没一个好哥哥好兄弟可以作得杨国忠的!原来我百思不得一解,她说什么不行,怎么会说出这样的怪话来?现在我懂了,她选秀失利,不是因为她模样差,风度次,而是因为她没有过硬的后台,朝中无人,虽有一位表姐封了贤德妃住在凤藻宫,但贵妃是不能干涉朝政的,不能插手宫廷选秀事宜的,除非有皇帝本人的特许,而元妃显然也并没有被授予那样的特权。因此,宝钗本来就对宫廷选秀的不公平满腹牢骚,而宝玉又偏拿那样的话来灌她的耳朵,难怪她脱口而出,说了那样的话。摸清了她的内心活动,怪话也就不怪了。  按说,元春通过端午节颁赐,表达出了让二宝结合的意向,贾母如果也心存这个意思的话,她是一定要呼应的。可是,从书里往下的描写来看,她却毫无回应,是她头脑迟钝?不可能,我认为,她是装傻,你元春不是并没有明确指示,只是个暗示吗?那么,对不起,我就不接你这个茬儿。贾母不接茬,王夫人、薛姨妈即使心中暗喜,也就只好暂时不动声色。  接下去,就写到清虚观打醮,嘿,波澜陡起,元春的指婚,只是个暗示,那张道士给宝玉提亲,却是明明白白的。于是,贾母就发话了。那段话非常重要啊,你要读懂,不要误会。  我在前面,讲贾府的婚配之谜,得出的结论是,贾府在娶媳妇的问题上,向来是不含糊的,对门第出身、根基家业,那是非常讲究的。那一讲出来以后,马上就有若干个红迷朋友,以各种形式向我提出了同样的问题,他们就说,第二十九回,清虚观打醮,张道士给宝玉提亲,贾母回答他的话里,有一句非常明确,叫做不管他根基富贵,就凭这一句,你那贾府婚配原则里,讲究根基富贵这一条,就站不住脚了。他们问:怎么解释贾母这句话?她为什么要这么说?  现在我就来回答这个问题。  请注意,贾母说那段话,不是光跟张道士说,她是说给在场的所有人听的,而在场的人里面,有一位,她是特别要她听清楚的,那不是别人,就是薛姨妈,而薛姨妈听见了,也就等于告诉王夫人了。  贾母的话,是这样说的,她说,上回有个和尚说了,宝玉命里不该早娶,要等再大一点以后再定。这不但是一口回绝了张道士,也等于是间接地否定了元春的指婚,她宣布,这个时候,谁都别来张罗宝玉定亲的事。接着她就说,表面上只针对张道士,其实,是敲山镇虎,她话里有话,她说的什么?她说,张道士你可如今打听着,打听好了来告诉我。其实这些话是虚的,她何尝真要张道士插手宝玉娶媳妇这件只能由她独裁的事,她拿着这些话做幌子,她就说了,不管她根基富贵,只要模样好,配得上就好,便是那家穷,不过给他几两银子罢了,只要模样性格儿难得好的。贾母知道,在这个关键时刻,必须让王夫人、薛姨妈知道,黛玉虽然没得到什么遗产,根基不富贵了,但是模样好,配得上宝玉,你们心里头笑她穷吗,那很好办,我有的是银子,还拿得出来,到时候不过是给她一副丰盛的嫁妆罢了,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当然,贾母不是不知道黛玉性格上有缺点,就性格而言,她也确实喜欢宝钗,曾经几次夸奖过,但在究竟宝玉将来娶黛还是娶钗这个问题上,她心里的天平是稳定地朝黛倾斜的。所以,她开头都没提性格,最后,可能是考虑到应该把话说得圆通一点,才补充说,只是模样性格儿难得好的。贾母的话,王夫人、薛姨妈不可能听不懂,这很杀风景。元春的指婚效果等于零,把宝钗嫁给宝玉的可能性在锐减。当然,她们也不会死心,因为生活里充满变数,她们还会在以后设法争取,期盼贾母心里的天平改变那倾斜的方向。  所以说,贾母是在极其特定的情况下,说不管根基富贵这句话的。第五十回,贾母一度对薛宝琴动了念,其实对宝琴家的大致情况,她应该还是有所了解的,但既然是要考虑婚配,那么,书里就写得很清楚,贾母不但向薛姨妈细问宝琴的年庚八字,还细问她家内景况,可见,哪里会在给宝玉娶媳妇这样的事情上,真的放弃根基富贵这一条原则。其实,说黛玉穷,那也只是说给王夫人、薛姨妈听,以针砭她们自以为宝钗阔的优越感,黛玉其实还是有根基的,而且是富贵根基,那根基就是贾母本人,泰山石敢当,谁可小觑?  因此,我还是坚持前面讲过的观点,贾府,以及四大家族别的家庭,在娶媳妇上,对根基家业,那是绝对不马虎的。第七十回有一笔交代,不知你注意到没有,说偏近日王子腾之女许与保龄侯之子为妻,凤姐又忙着张罗,看看,这就是他们那种家庭标准的婚配模式。  宝玉和黛玉,虽然听见了贾母对张道士的表态,但是他们完全不懂。回到家里,宝玉只是生张道士的气,黛玉呢,本来宝钗的金锁就让她堵心,忽然宝玉又得到一只金麒麟,收起来留着要给史湘云,史湘云自己早就佩戴着一只金麒麟,一金未除,再添一金,“金玉姻缘”的阴影更加浓重,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就跟宝玉怄气。这一回,两个人可闹大发了,真可以说是闹得沸反盈天,最后闹得惊动了贾母,贾母是怎么个反应呢,她说二玉“不是冤家不聚头”,说她没有一天不为他们两个操心,说她咽了气,就眼不见心不烦了,可又偏不咽这口气,自己抱怨着,也哭了。这样的描写,难道还能做出别的解释吗?我觉得,只能解释为,贾母一直在对二玉最后的结合保驾护航,但是这两位孽障,却全然不懂得她的一片苦心,非要胡闹。但即便这样,只要贾母一息尚存,她就还是要尽力地让二玉这两个冤家聚头。  贾母如此纵容二玉,她那想最后让二玉婚配的意图,已到了不避嫌疑,府里众人皆知的程度。书里一再地点明:第二十五回,王熙凤跟黛玉说,你既吃了我们家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做媳妇?当黛玉说她贫嘴贱舌讨人厌后,她又说,你给我们家做媳妇,少什么?你瞧瞧,人物儿门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上?哪一点还玷辱了谁呢?按说,王熙凤在利益关系上,是王夫人一头的,但凭着她的乖觉,她已经看得很清楚,有贾母做主,黛玉是会嫁给宝玉的,这是一桩早晚会出现的事实,与其对抗,不如早点接受下来,因此,放胆开这样的玩笑。  第六十五回,贾琏的仆人兴儿跟尤二姐、尤三姐介绍府里的情况,说宝玉已有了,只未露形,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则都还小,故尚未及此,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  就是薛姨妈——一位心里头最不希望二玉婚配的人——住进潇湘馆以后,一次宝钗在场,这样跟宝钗说,你宝兄弟老太太那样疼他,他又生的那样,若要外头说去,断不中意,不如竟把你林妹妹定与他,岂不四角周全?薛姨妈说这个话,可能是想观察黛玉的反应,是一次火力侦察,但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贾母心里那架天平的倾斜方向,人人清楚,脱口可出。当然啦,曹雪芹他就写了那样一笔,就是紫鹃听见了,忙跑过来笑道,姨太太既有这主意,为什么不和太太说去?紫鹃这话很厉害,你注意到她是怎么说的吗?她不是说,为什么不和老太太说去?而是说,为什么不和太太说去?紫鹃确实聪慧,她知道,二玉婚姻的障碍,实际上就在王夫人那里。贾政作为父亲,虽然有最大的发言权,但他是不会忤逆贾母的意向的;王夫人呢,如果贾母非常明确地表达出她的决定,她当然也只能硬着头皮服从。但是,贾母也轻易不会那么做,那么,你贾母既然可以对元春的指婚意向装糊涂,我也可以对你这个婆婆成就二玉婚姻的意向一样地装糊涂,双方还很有得一斗。当然,那一定会是微笑战斗,是一种软磨硬泡的长期较量,看谁能笑到最后。  贾母心中的天平倾斜表现得最淋漓尽致的一次,是在第四十回。她领着刘姥姥到大观园各处去逛,先到了潇湘馆,因为前面对潇湘馆的室内陈设情调已有若干描写,到这一回就不再细写,只说窗下案上设着笔砚,书架上磊着满满的书,刘姥姥以为是公子的书房呢,贾母就笑着告诉她这是自己外孙女儿的屋子。显然,贾母对黛玉的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都是满意的,后来提出窗纱颜色不对头的问题,但那并不是黛玉自己造成的一个缺点。吃完午饭,就写贾母领着刘姥姥到了蘅芜院,宝钗住的地方,贾母是头一回进去,原来书里只写到院中景色,屋里情况没写,情节流动到这个地方,才细写,说进了屋子,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无,案上只有一个土定瓶中供着数枝菊花,并两部书,茶奁茶杯而已,床上只吊着青纱帐幔,衾褥也十分朴素。贾母一看,是怎么个反应呢?她的反应非常强烈,说,使不得,虽然她省事,倘或来一个亲戚,看着不像!不像,就是不像样子,有失体统,那么一个意思的简缩语。贾母底下的话,一句比一句厉害,说,二则年轻姑娘们,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我们这些老婆子,越发该往马圈去了!这是非常生气的话,是非常严厉的批评。全书里,贾母对儿媳妇孙媳妇众女儿,从来没有过如此尖锐的批评,对黛玉就更没有过这样的指责。很显然,宝钗为了迎合封建家长,为了从居处的室内布置上体现出自己的内敛,自己的无才便是德和温良恭俭让,她把事情做过了头。也许,那真是她多年形成的生活方式和审美趣味,并非刻意造作,不是因为那天估计到贾母要来,再特意调整过一番的景象。但不管怎么说,她天天吞食冷香丸,把身体和灵魂里面应有的热度,也当做毒性给排除掉了,以致外化为居室布置以后,就让贾母觉得触目惊心,甚至感到那是一种反讽,似乎在无言地表达,我们年轻姑娘要这样生活才算符合圣贤规定的礼数,年纪再大,那就还得再做减法,灭绝人欲,以增女德,啊,贾母受刺激了,她看了就脱口而出,说我们老婆子,越发该往马圈去了!大家想想,经受过这样的刺激以后,贾母还可能让这么个矫情的女子,这么个让她觉得自己只配去住马圈才能维系住女德的年轻姑娘,成为她的孙子媳妇,跟她的心肝宝贝活凤凰宝玉,聚在一起过日子吗?我认为,这以后,贾母心里那架天平,就更不可能朝宝钗倾斜了。  但是,到头来,二玉还是没能结合。宝钗呢,她得到了人,却没能得到心,人家心里吟唱的是: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脂砚斋在批语里指出,二玉事在贾府上下诸人,即看书批书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书中常常每每道及,岂其不然,叹叹!她很早就把八十回后的结果透露了出来,那就是二玉的婚事到头来还是不行,令人扼腕叹息。  那么,究竟为什么二玉这两位有情人,终于还是成不了眷属呢?  我认为,那是因为,有比儿女婚配更紧迫的事情接连袭击贾府:八十回后,节奏加快了,写到贾家的败落。而在这个过程中,当第一波打击来临时,贾母就因惊吓加重了原有的病情,死去了。贾母一死,黛玉就完全失去了依靠,宝玉的婚事,王夫人就可以一手操纵了。贾政在政治旋涡中,本来就惶惶不可终日,哪有很多心思来考虑宝玉娶媳妇的事,王夫人跟他说宝钗很好,他本来对宝钗也有好感,至少没有什么恶感,又是亲上加亲,双方知根知底,没有反对的必要,当然同意。薛姨妈不消说遂心如意,宝钗自己呢?应该是一种复杂的心情。真想看到曹雪芹八十回后的文字,看他如何写宝钗在那样一种情况下,由家长包办,嫁给了宝玉的心情。那是很难写的,但我们有理由相信,曹雪芹又会写得入情入理,令读者掩卷喟叹不已。  高鹗续书,一般人都认为,最精彩的部分是林黛玉焚稿断痴情和魂归离恨天,在他笔下,黛玉是那样死去的。但是,经过对曹雪芹前八十回文本的分析,参考脂砚斋的批语,有的红学家指出,曹雪芹笔下的黛玉之死,不是那样的。  在高鹗的续书中,直到宝玉出家以后,宝钗还活着,而且她还给宝玉,给贾家,生下一个后代。这个跟贾蓉、贾兰同辈的人,如果真有,按曹雪芹的设计,应该取一个草字头的名字。请大家注意,现在我们写贾兰的“兰”字,因为是用简化字,显示不出繁体字的兰花那个“兰”字上面的草字头了。曹雪芹他设计贾家各辈分的男人,是严格地按偏旁取名的:贾敬那一辈是文字辈,连女性也跟着那么取名进入排行,如黛玉的母亲叫贾敏;贾珍那一辈是玉字辈,前面我提到过,祭宗祠的时候,有个古本里写的是,玉字辈由贾玫打头,那应该是贾琏的哥哥,他只出场一次;底下,就是草字头的一辈,高鹗续书,应该给宝玉的儿子取一个草字头的名儿才靠谱,可是,他却取了个名字叫贾桂,木字边,这很奇怪。他写后来贾兰和贾桂都参加科举考中,因此贾家兰桂齐芳,重新走向繁荣富贵,这肯定是跟曹雪芹的构思满拧的,跟第五回的一系列预言背道而驰。  那么,跟着问题就来了,如果说高鹗笔下的黛玉之死,并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那么,八十回后,曹雪芹写黛玉之死,是怎么设计的呢?有红学家认为,黛玉是沉湖而死的,这可能吗?宝钗嫁宝玉后,生孩子了吗?宝玉出家后,她是依然活着,还是死去了呢?下一讲里,我们再一起讨论。  第二十九讲 黛钗结局之谜  前面我引用过一条脂砚斋批语,说到三十八回,全书就超过了三分之一的篇幅,可见她所看到的曹雪芹的原稿,全书不到一百二十回,可能是一百零八回或一百一十回。八十回后,要用二三十回来收束全书,可见,情节的流动一定会加快。我估计,首先,会写到元春的惨死,那对贾府当然是非常沉重的打击,彻底地伤了元气。紧跟着,就应该是贾府的第一次被追究,可能就被抄了家,大家应该都还记得,第七十五回,写到了荣国府为江南甄家藏匿财物,甄家被皇帝查抄,他们居然跑到都城贾家寄顿罪产,这是严重违反王法的,而贾家也就替他们藏匿这些本来应该交给皇家的东西,当然属于胆大妄为。元春死后,这事被皇帝发觉,就重点针对荣国府先进行了一次惩治——那是顺理成章的,应该出现这样的情节——荣国府就先乱起来了。贾母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本来就有了病,加上惊恐,就死了。再后来,皇帝会发现,贾家的问题不仅是替甄家藏匿财物,他们家根本就属于“月派”政治集团,原来他们家藏匿秦可卿的事情,已经给予过宽恕,让那女子自尽了结,对外还允许说是正常死亡,允许大办丧事,后来因为元妃的关系,对待他们家一直很好,万没想到,三个年头过去,发现这家人竟然还跟义忠亲王老千岁的残余势力勾结在一起,参与谋反,那还了得!于是,新账旧账一起算,宁国府藏匿秦可卿的事情,旧事重提,原来的宽免作废,诸罪并究,当然,藏匿皇族罪家子女的罪过最大,因此前面第五回写下预言——“造衅开端实在宁,家事消亡首罪宁。”荣、宁两府,在第二波打击中,就呼喇喇大厦倾,昏惨惨灯焰尽,秦可卿的预言也就化为了活生生的现实,贾府的人是各自须寻各自门,树倒猢狲散,家亡人散各奔腾。那么,在大厦倾倒的前后,有不少的人,是被迫寻到了死亡之门,前面第八回里还有两句诗,记得吗?很恐怖,叫做“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而黛玉和宝钗就是在狂风暴雨中先后陨落的两位红妆。  黛玉这朵凄美的芙蓉花,应该是陨落在宝钗那朵冷艳的牡丹花之前。  上一讲末尾,我已经分析到,贾母一死,黛玉顿失靠山,她跟宝玉的结合彻底无望,她活着已无盼头,没有了生趣,只能是以死了结。  曹雪芹在前八十回里,写下很多伏笔,预告八十回后,她的死亡原因,以及死亡的方式。  根据第一回里面所写到的,二玉的一种命定的关系,作为天界的绛珠仙草,黛玉下凡,是为了向先她一步下凡的,在天界于她有雨露灌溉之恩的神瑛侍者,也就是荣国府的宝玉,来还泪的。那么到了黛、钗合一以后,到第四十九回,曹雪芹就写到,宝玉说,大概意思是,你这人,每天总要哭一会子,才算完了一天的事。黛玉就说,近来我只觉心酸,眼泪却像比旧年少了些的,心里只管酸痛,眼泪却不多。当时宝玉还说,这是你哭惯了心里疑的,岂有眼泪会少的!曹雪芹写得很巧妙,他等于是告诉读者,下了凡的二玉,并不自知他们在天界的身份和关系。但是,根据命运的设定,下凡后的黛玉,她那个眼泪,跟别的凡人不一样,却是有一定的总量的,那个总量,应该也就是在天界被灌溉的雨露的那个量。因此,黛玉那个话,你还记得吗?其实就是告诉读者,绛珠仙草对神瑛侍者的还泪,剩余量是越来越少了,那么,一旦泪尽,当然也就是完成了偿还灌溉之恩的任务,就要再回到天界去了,也就是说,人间的黛玉,她的生命就结束了。尽管这以后,书里还写了几次黛玉哭泣流泪,但她将泪尽而逝,这是文本的神话式预先设定,后面一定会这样来写的。  从人间凡人的角度来看,黛玉体弱多病,第三回她一出场,就是那么一种身体面貌怯弱不胜的状态,她的不足之症,是一望而知的。当然,曹雪芹塑造的这个形象,虽然病态,却极有美感,叫做有一段自然的风流态度,虽非健康美女,却又胜似健康美女,宝玉爱她,固然首先是心灵相通,但对她的外貌风姿,也确实是为之倾倒。第二十五回,写宝玉、凤姐被魇病重,薛蟠也来探视,古本里有一句,说他忽然一眼瞥见了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在那里。后来的通行本全把这句话删去了,可能是觉得通过薛蟠的眼光来写黛玉的美,不恰当,似乎是玷辱了黛玉,其实,我觉得这一笔很重要,否则,会有读者觉得宝玉对黛玉外貌风度的欣赏,不过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罢了。有了这一笔,就可以知道从纯客观的角度看去,黛玉之美,也是足能令人惊魂的。但是,黛玉多愁多病,毕竟是个问题,第三回黛玉说自己打小从会吃饭时起,就吃药,从未间断过,眼下还在每天吃人参养荣丸,于是,贾母听了就说,这正好,我这里正配丸药呢,叫他们多配一料就是了。贾母所说的“他们”是谁呢?就在这个地方,有一条脂砚斋批语:“为后菖菱伏脉。”菖菱应该是两个人,贾菖和贾菱,这是贾氏家族里跟贾蓉、贾兰一辈,草字头辈里面的两个人,他们虽然不是荣国府或宁国府的正式成员,但是,他们被安排在荣国府里办事,后来不是贾芹、贾芸等贾氏宗族的府外人士,也都到贾琏、王熙凤麾下谋到了差事吗?贾菖、贾菱也属于这种人,他们入府办事应该比贾芸早,第二十三回一开头就提到他们,说元妃省亲后,匾额对联题咏都确定下来,要磨石镌字,这事贾珍负责,因为人手不够,又把菖、菱两个叫来监工。当然,那只是临时的任务,平日这两个人负责什么呢,应该就是负责配药的,荣国府里的总管理机构下面,有一个专门的药房,管配药等事宜。脂砚斋看到过八十回后有关菖、菱配药的情节,而且那情节应该跟黛玉有关,所以,才会在第三回这个地方特别注明,这里是个伏笔,伏延千里。而所谓“千里”以外的那段情节,会是怎样的呢?有红学专家推测,是菖、菱配错了药,导致黛玉服用后,恶化了病情,使她痛苦难熬,本来精神上就受熬煎,再加上错药加剧病情,黛玉也就断绝了活下去的念头。这应该是黛玉死亡的第二个原因,作为凡人,在人间,在荣国府里,活不下去的一个具体原因。  贾菖、贾菱配错药,是无意的,还是有意的?应该是有意的。可是,他们为什么要那样做?他们两个人,应该跟黛玉无冤无仇,没有利害冲突,从自身利益出发,犯不上那样去害黛玉,那么,他们应该是受人指使,谁指使了他们?有的红迷朋友可能会怀疑王夫人和薛姨妈,会不会是她们,在贾母还在的时候,就故意让菖、菱配些不但不对症,还起反面作用的药,给黛玉服用,以造成她慢性中毒,从而最终失去与宝钗在嫁给宝玉方面的竞争力呢?我的看法是,那不大可能,从八十回书里对王夫人和薛姨妈的总体描写上看,她们都没有那么歹毒。那么,不是她们,又会是谁呢?古话说,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如果把王夫人、薛姨妈比喻成螳螂,她们竭力想得到一个将宝钗嫁给宝玉,以形成王氏家族全面控制荣国府的局面,那样一个“蝉”;那么,别忘了,有比她们更焦急,而且什么歹毒的事情都做得出来的另外的存在,那就是赵姨娘和贾环。贾环曾推倒蜡烛台想烫瞎宝玉的眼睛,赵姨娘曾用贿赂的方式,让马道婆去魇宝玉和凤姐,使姐弟二人几乎堕进鬼门关;那么贿赂府里药房的配药人,让他们配出慢性毒药,去给黛玉服用,以加快黛玉的死亡,那样的事情,他们做起来当然不会有任何心理障碍。事实上,赵姨娘和贾环,就是更可怕的黄雀,他们是不但要获得那“蝉”,“螳螂”也想照单全收。有红迷朋友会问,赵姨娘、贾环为什么要这么干呢?下什么慢性毒药,下副猛药不就结了吗?但那样太露形迹,搞不好就自我暴露了。下慢性毒药,那意思也不是说在药里明显地加入有毒的成分,也就是故意不对症,查药方测药质,全没明显问题,但是服用以后,只有反作用。菖、菱二人长期管配药,一定很精,他们见钱开眼,昧良心做这样的事是完全可能的。有红迷朋友又会问,赵姨娘、贾环害死黛玉,那不是为宝钗嫁给宝玉开路吗?二宝婚配,王夫人势力扩张,那不是对他们更不利吗?但是,赵姨娘、贾环,他们旁观者清,深知宝玉爱的是黛而不是钗,黛如死亡,宝一定悲痛欲绝,很可能殉情死去,宝玉死了,王夫人、薛姨妈的美梦也就彻底破产了,那时贾环作为贾政惟一的儿子,继承荣国府全部家业,也就水到渠成了,是不是?所以,第三回的短短一条脂砚斋批语,可以让我们推测出这么多八十回以后的内容。当然,你也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不过,我觉得这样去分析,还是符合逻辑的。  贾母死去后,失去靠山而又病重泪尽的黛玉,就决定自己结束在人间的生命,她选择了什么样的死法呢?我认同周汝昌先生的考证,那就是,八十回后,曹雪芹的原笔,是写黛玉沉湖而死。  我们都记得,前面已经说得不少,第七十六回,黛玉、湘云联诗,她们联出的最后两句,湘云那句是“寒塘渡鹤影”,林黛玉那句是“冷月葬花魂”,这两句诗,实际是把她们两个最后的命运,勾勒出来了。  “冷月葬花魂”,有的本子上写的是“冷月葬诗魂”,通行本也选择了“诗魂”,其实,曹雪芹的原笔就该是“花魂”。“花魂”是一个《红楼梦》里出现过多次的语汇,比如第二十六回末尾,写黛玉哭声感动了花鸟,就有两句形容:“花魂默默无情绪,鸟梦痴痴何处惊。”再如黛玉的《葬花吟》里:“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细考究各种古本,有的先把“花魂”抄错成“死魂”,再辗转地抄,有时候可能是一个人读,另外几个人笔录,南方口音又s、sh不分,就进一步把“死”听成了“诗”,“诗魂”流传下来,很可能就是这么一个过程。  “冷月葬花魂”,就是湖心倒映着寒月,而如花美眷,就沉入湖中,魂消魄散。  有的人一定会说,黛玉葬花,她看见宝玉用衣服兜着桃花瓣,将那些花瓣抖落到水里,不是发了话吗?她说,撂在水里不好,你看这里的水干净,只一流出去,有人家的地方脏的臭的混倒,依旧把花糟蹋了,那畸角上有我一个花冢,如今把它扫了,装在这绢袋里,拿土埋上,日久不过随土化了,岂不干净?可见黛玉如果自比为花,她是希望土葬的,是不愿意水葬的。你现在说八十回后,在曹雪芹笔下,她是沉湖而死,难道曹雪芹他会前后自我矛盾吗?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我们再来读《葬花吟》,下面这些句子,大家是耳熟能详的:“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细品这些诗句的意蕴,我们就感觉到,黛玉在这些悲词里,实际上表达着强烈的向往,那就是,希望自己能被人爱,与爱人结合,并且过一种正常的生活,有一个正常的生命结局,不被玷污,不被抛弃,也不自我抛弃,最后能正常地安眠在“香丘”里。但是,她的这个理想,却总在被现实蹂躏、碾碎,《葬花吟》里另外一些诗句,也表达得很清楚:“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艳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那么,怎么办呢?她“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去找一个更干净的归宿,但是,“天尽头,何处有香丘?”她没有找到,她现在如此体贴落花,但当她自己有一天也成为落花时,却不会有人为她准备香丘——“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所以说,如果一方面曹雪芹写出黛玉强烈地追求幸福和生命的正常结局,一方面又写她最终事与愿违,花落水流红,沉湖而亡,那并不能说是自我矛盾,他是在写,一个美丽的生命在那样一种社会环境里,无法根据自己的意愿安排自己的生与死,但是,那又是一个倔犟的生命,她生时抗争,死,也由自己来安排,包括那具体的形式。  花落水流红,是《西厢记》里的名句,第二十三回,写黛玉隔墙听曲,就特别引入了这个句子,又特意让黛玉联想到其他类似的句子,比如唐诗里的“水流花谢两无情”,李煜词里的“流水落花春去也”,很显然,这就都是在暗示黛玉生命的结局,都有花魂入水的意思在里头。  黛玉在书里,被称做“潇湘妃子”,她写诗就属这个别号。传说中的潇湘妃子,指舜的两位妃子娥皇与女英,舜出巡时死于苍梧,她们两个就奔赴九嶷山,先是啼哭,染竹成斑,后来就泪尽入水,死在江湖之间。黛玉的这个别号,既点出她爱哭,是泪尽而亡,也预言着她的结局是入水殒命。  第七十回黛玉填一阕《唐多令》咏柳絮,第一句就是“粉堕百花洲”,百花洲是水域,花粉堕水,这应该也是暗示。  第四十四回,大家看戏,正演《荆钗记》里的《男祭》一折,贾宝玉刚偷偷出去私祭金钏回来,他掩饰得很好,这时候偏黛玉跟他说,这王十朋——王十朋是戏里的男主角——也不通得很,不管在那里祭一祭罢了,必定跑到江边上来作什么?俗语说睹物思人,天下的水总归一源,不拘哪里的水,舀一碗看着哭去,也就尽情了。我觉得,这是一石三鸟的文字:首先,暗示别人都猜不出来宝玉去哪里了,但是黛玉猜出来了,意思是你就在大观园舀碗井水,也就祭奠了金钏了,何必跑到外面远地方去?再一层意思,是暗示将来黛玉也会入水而死,这是一句所谓的谶语;第三层,就是预告八十回后,有宝玉舀水祭黛玉的细节。总之,这不会是一句可有可无的废话。  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众女儿抽花签为戏,每支签都暗示着人物的性格命运,黛玉抽到的是芙蓉花,签上写着“风露清愁”,有句诗是“莫怨东风当自嗟”。我们都知道芙蓉花有两种,一种陆生的,一种水生的,水生的也就是荷花,那么黛玉是哪种芙蓉呢?到第七十八回,写到小丫头告诉宝玉,晴雯死后成了芙蓉花神,于是宝玉就写了《芙蓉诔》来祭奠晴雯。书里写得明白,那小丫头本是胡诌,因为看见池中芙蓉盛开,就随口那么一说,但宝玉很认真地写出了《芙蓉诔》,还拿到水边去读,读完以后,黛玉忽然出现,两个人就讨论那诔词,改来改去,最后改出两句是:“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垅中,卿何薄命。”成了祭奠黛玉的诔文了。可见黛玉若以花为喻,那么她就是水芙蓉,就是荷花,她后来沉于湖而未被污染,作为一个凡间女子,她再弱小,沉湖后的尸体也还不至于像那些花瓣一样流出大观园去,最后势必也还是会被埋于黄土垅中;而作为仙界的绛珠仙子,沉湖后,她就又升华到太空,回到仙界,回到西方灵河岸三生石畔。她的生与死,都如诗,如歌,如梦,如幻,异常美丽,异常动人。  第七十九回,写迎春出嫁后,宝玉天天到紫菱洲一带徘徊。脂砚斋在这个地方批道,先为对景悼颦儿做引。很可能,黛玉沉湖的具体位置,就是大观园里的紫菱洲。  元春省亲那一段,写到演了四出戏,第四出是《牡丹亭》里的《离魂》,其实就是第二十出《闹殇》,脂砚斋批语说,这是伏黛玉之死。那么你去细读这出折子戏里的唱词,就会发现有两句是:“人到中秋不自由,奴命不中孤月照,残生今夜雨中休!”“恨匆匆,萍踪浪影,风剪了玉芙蓉。”可见黛玉这朵玉芙蓉的确是陨落在浪影中,而时间呢,是在中秋节,应该就是“三春去后”,那第四个年头的中秋节,在她和湘云凹晶馆联诗的整一年后。  请大家注意,我一再地使用着一个概念,就是沉湖,我没说投湖,投湖是站在岸上,朝湖里跳,一个抛物线,咕咚,掉下去,动作急促,非常惨烈。黛玉不会是那样的,她是沉湖,就是慢慢地从湖边朝湖心方向一步步走去,让湖水渐渐地淹没自己。黛玉她活着时,是诗意地生活,她死去时,也整个是在写一首诗,一首凄婉的诗。这是一个把生死都作为行为艺术来处理的诗性女子。  像黛玉葬花,那绝对是行为艺术,不像宝钗扑蝶,宝钗扑蝶是一次偶然的,甚至对宝钗本人来说,是一次失态的行为,是她虽然吞了许多的冷香丸,想压抑下青春女性的烂漫天性,却没能压抑好,所形成的一次春光泄露。黛玉葬花,她是有整体构思,准备得非常充分的,是蓄意而为,自我沉醉的。你看曹雪芹的描写,她去葬花,肩上担着花锄,锄上挂着花囊,手里还拿着花帚,她那么个病弱的人,能使用市卖的锄头笤帚吗?一定是她自己精心设计,小巧轻盈,造型美观,让紫鹃、雪雁、春纤等丫头,按她的指导,包括那个花囊,一起制作出来的。她还事先选好了葬花的地点,也就是香丘,那么也就一定设计好了路线,更事先就写好了《葬花吟》,在葬花的过程里逐句吟唱。黛玉葬花,堪称是近乎完美的行为艺术,放之四海,与今天各种五花八门的行为艺术相比,无论是其内涵还是其外在的形式,水平都绝对一流。这当然是曹雪芹的艺术想像、艺术创造,是他通过书面文字所完成的一次行为艺术。想想真令人惊叹,二百多年前,我们的老祖宗,就有这样瑰丽的行为艺术设计,那个时间段上,别的民族,别的文化里头能达到如此水平的行为艺术,究竟有几许?希望能有人做出比较研究,那是很有意义的。  黛玉的诗意生存,是宝玉的榜样,宝玉也是尽其毕生力量,追求在大地上诗意地、率性地烂漫生存,但宝玉跟黛玉比,就未免稍逊风骚。可以再随便举点例子,第二十七回,那还是在跟宝玉生气的情况下,黛玉从潇湘馆往外走,她边走边嘱咐紫鹃,说你把屋子收拾了,撂下一扇纱屉,看那大燕子回来,把帘子放下来,拿狮子倚住,烧了香,就把炉罩上。你细想想,这是一般地命令丫头打扫屋子吗?这实际是一个艺术家,在指导助手帮她完成一套行为艺术,或者叫做装置艺术的创作啊!第三十五回,写她听见所养的鹦鹉念诗,她就命令丫头把鹦鹉站的那个架子摘下来,另挂在月洞窗外的钩子上。于是进了屋,自己坐在月洞窗内,隔着纱窗,那纱窗应该用的是霞影纱,银红的纱窗外,是凤尾森森、龙吟细细、翠绿润泽的庭院。窗外的鹦鹉架上,站着美丽的彩色鹦鹉,黛玉就隔窗调逗鹦鹉作戏,又把素日自己喜欢的诗词教那鹦鹉念……你想想,那是怎样的生活。王熙凤的生活方式,书里也有详细的描写,比比看,王熙凤的那种生活里有权势有富贵却没有诗意,所以说,如果宝玉和黛玉能够结为夫妻,那不仅是爱的结合,也是诗的结合啊。  但是,在那个时代那种社会那样的家庭里,曹雪芹很忠实地写出了现实的严酷,二玉没能结合,黛玉泪尽,失去了外祖母这惟一的靠山,又病情加重,她就选择了沉湖,来诗意地告别人间。黛玉沉湖的具体景象,大家可以自由想像,那应该如同一首凄美哀婉的长歌。  有人激赏高鹗所写的黛玉之死,我也认为那是他续书里写得最好的部分。但有人说如果曹雪芹真写了黛玉之死,恐怕也未必能写得有高鹗好,这个判断我就不敢苟同了,曹雪芹“冷月葬花魂”的总体设计,实在是如诗如画,如梦如幻,长歌当哭,动人心魄的。  第五回里金陵十二钗正册首页,黛、钗诗画合一,画的是两株枯木上悬着一围玉带,又有一堆雪,雪下一股金簪,那旁边的判词是四句诗:“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画与诗都象征着黛、钗二人的名字,这不消细说,有的红迷朋友提出这样的问题,就是枯木悬玉带的画和“玉带林中挂”这句诗,是不是在暗示黛玉是在树上上吊而亡呢?我认为不是,上面我已经举了很多证据,告诉你曹雪芹多次暗示,黛玉之死与水有关,就是沉湖。我猜想,他写黛玉沉湖的步骤,很可能是先解下腰上的玉带,悬在湖边树上,而且,很可能她的披肩,长长的纱巾,也让风吹到树林里,挂在那里。我已经分析过,黛玉在日常生活里,例如她葬花,都是作为行为艺术来精心处理每一个细节的。那么,她沉湖而死,这是她在人间最后的一次行为,她一定会尤其地艺术化、诗化,她是从容不迫,问心无愧,那样地结束她人间的生命,回到仙界里去的。  那么,宝钗呢?她在八十回后的命运,前辈红学家有许多揭示,对有的关键情节的推测,我都认同,比如在家长包办下,她嫁给了宝玉,她有所谓“停机之德”——东汉有个乐羊子,他外出求学,中途辍学而归,他妻子本来在织布,见他回来就停止织布,停下来不是表示高兴,不是说,啊,你可回来了,而是非常不满意,并且就当着他的面割断了布上的经线,那布匹就“嘎嘣”裂为两半,什么意思呢,就是责备丈夫,说他不该中断学业,应该继续去谋求功名,如不继续去读书上进,就跟那断裂的布匹一样,不成材,没有用了!宝钗在嫁给宝玉以后,非常地遵守妇道,举案齐眉,对宝玉照顾得非常周到,跟乐羊子妻一样,德行很高,但是宝玉觉得很不幸福。“可叹停机德”,她这种德行令人叹息却并不令人高兴,“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宝玉内心里不爱她,弄得婚后的宝玉没有爱情,没有诗意,只有痛苦,只有郁闷。  脂砚斋透露,八十回后有一回的回目是“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可见到了家族败落、自己处境也很糟糕的情况下,宝钗和凤姐这两个人还是不改其思想性格,宝钗不知道是抓住了宝玉一句什么话,又对他实行讽谏,无非还是要他读书上进,参加科举,谋一个所谓的前程。你想宝玉烦不烦啊!二宝婚配,应该是在黛玉沉湖不久,宝玉曾经跟黛玉说过,还记得吗?第三十回,他说黛玉死了他就做和尚,在婚后,甚至是新婚的当天,他就跟宝钗说清楚,他不会跟她圆房,他要像和尚那样,起码,要成为一个居士。也许他真自己跑出了府去,在哪个庙里待了一阵,后来大约迫于家族和社会的压力,又一度回到家里,在风雨飘摇的家里没待多久,遭逢巨变,他也被逮入狱。在那以后,又经过一些波折,他应该有第二度出家,这回一定是真成了和尚。宝玉两度出家当和尚,前面是有暗示的,曹雪芹他那《红楼梦》的文本,信不信由你,就是那么个特点,似乎是无意随手写下那么一笔,结果,后面的文字就会显现出来,全有埋伏,这是精心设计的伏笔。有的人总是说,那么写累不累啊,这么读累不累啊,但我们面对的就是这样的文本,怕累,可以不这么读,或干脆不读,但真细细读进去,就会体会到,曹雪芹他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不是那种仅凭一点灵气,一挥而就的轻松写法。他自己说他写得辛苦,爱尔兰的那位乔伊斯,他那部《尤利西斯》,就写得很累,读起来绝不轻松,大比喻套小比喻,话里有话,有无数层意思在里头,不仅是爱尔兰人,不仅是英语世界,包括我们——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多少人佩服啊,出了两种全译本,不少人买到后精读,一唱三叹,说你看多了不起啊!是了不起。那么,对我们老祖宗传下来的——曹雪芹的《红楼梦》,这可是远比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出现得早的文学创作啊——我们有什么理由怀疑里头也是充满玄机的呢?好,还是来说《红楼梦》里关于宝玉两次出家的伏笔,就在第三十一回,黛玉、宝玉跟袭人一起说话,袭人说到一口气不来死了倒也罢了,黛玉就笑说,你死了,别人不知怎么样,我先就哭死了,这时候宝玉就说,你死了,我做和尚去!于是黛玉将两个指头一伸,抿嘴笑道,做了两个和尚了,我从今以后都记着你做和尚的遭数儿!这难道又是废文赘语?不是,这就是伏笔,伏后文,宝玉在八十回后,是两次出家。  早在第二十一回,脂砚斋就在批语里说:“宝玉之情古今无人可比,固矣;然宝玉有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看至后半部,则洞明矣!”我在前些讲里多次告诉你,曹雪芹在全书最后的《情榜》里,给宝玉的考语是“情不情”,就是他对甚至是完全无情的事物,都能去赋予感情,那么,对婚后的宝钗,他怎么又会那么无情呢?脂砚斋告诉我们,那是一种“情极之毒”,就是因为他对黛玉太有感情了,在那个时候他不能接受另外的妻子,尤其不能接受所谓以“金玉姻缘”为舆论前导的包办婚姻,而且,从极度尊重宝钗出发,他觉得不应该跟宝钗过虚伪的生活,于是,他采取了极端行为,就是出家当和尚。脂砚斋接着批道,宝玉有三大病:一是恶劝,厌恶宝钗、袭人等劝他走仕途经济之路;一是重情不重礼;还有就是情极之毒。脂砚斋说,正因为宝玉有情极之毒,所以后文里宝玉才能悬崖撒手,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她说,这是宝玉一生偏僻处。  也是根据脂砚斋批语,我们可以知道,八十回后,大约是在贾府因藏匿甄家罪产而遭受第一波打击后,不得不遣散大批丫头奴仆,袭人也被点名索走,多半是让忠顺王府要走了,后来嫁给了戏子蒋玉菡。袭人被迫离府时,嘱咐宝玉说,好歹留着麝月,麝月在照顾宝玉方面——八十回里几次写到——很有袭人的作风,而且她这人性格平和,不招人注意,所以只要还允许宝玉夫妇留下丫头,哪怕只让留一个,他们就一定留下麝月。在贾府遭遇第二波打击前,那段岁月里,宝玉不管怎么说,他有宝钗那么美貌,而且那么有德性的妻子,又有麝月那么忠心,模样也很不错的侍婢,又有蒋玉菡袭人夫妇暗中供奉他们。按一般俗人的想法,也算幸运,应该珍惜了,可是,宝玉却因为有情极之毒,居然忍心离开钗、麝去当和尚,悬崖撒手!  宝玉婚后,究竟跟宝钗有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呢?高鹗的写法,是他们还生下了儿子贾桂——后来贾家“兰桂齐芳”嘛;有的红学家则推测出来,宝钗是难产而死,二宝虽然没有后代,但是他们有正常的夫妻生活,宝钗是怀过孕的。曹雪芹在八十回后,会是怎么写的呢?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曹雪芹去世七八年以后,有位富察明义,在他的一本《绿烟琐窗集》里,有《题红楼梦》的二十首绝句。前面的讲座里我提到过,红学界有所谓“四条不解之谜”的说法,那第四条谜指的就是明义的这二十首绝句。其实明义的这些绝句,从诗歌创作的角度来说,思想内涵不怎么高明,艺术性甚至可以说相当地差,那么,为什么红学界重视它,而且纷纷去破解,聚讼纷纭,以致使它成了不解之谜呢?那就是因为,明义说,“曹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固然使曹雪芹的著作权得到了肯定,但是,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古抄本,书名几乎都是《石头记》,明义看到的,却已经叫做《红楼梦》了,他说:“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抄本焉。”“未传”就是没有流传开,社会上一般人根本不知道,看不到,而他却看到了抄本,他看到的那个抄本怎么不叫《石头记》而叫《红楼梦》呢?他看到的那个抄本,究竟是只有八十回,还是一个不止八十回的全本?从他写的第十七到二十首来看,似乎他看到的是一个故事完整的本子,第十八首写到黛玉,“伤心一首葬花吟,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说明他看到了黛玉之死,他同情黛玉,甚至想去改变小说的结局。第十九、二十首写到“石归山下”“王孙瘦损骨嶙峋”,还意味深长地感叹:“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这都说明他看到的全本应该不是别人续的,而是曹雪芹的原笔。  明义的诗,对应该是前八十回里的故事,概括得也有些奇怪,红学界争议很大。这里不去参与关于明义二十首绝句的全面探讨,只挑出一首来细说说,那就是第十七首,它的四句是这样的:“锦衣公子拙兰芽,红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锦衣公子”当然是说贾宝玉,“拙兰芽”是指他不善性行为;“红粉佳人”,我觉得说的是宝钗,“破瓜”,有的人觉得这样的字眼非常刺眼,粗鄙,甚至下流,但在那个时代,却是一个可以入诗的词汇,“未破瓜”的意思就是还是处女。这就是告诉我们,他所看到的那部手抄本里,后面的故事,就是锦衣公子宝玉和红粉佳人宝钗虽然结婚了,却并没有过正常的夫妻生活。当然,也有研究者认为,这四句都是写宝玉和黛玉,说的是第十九回,宝玉和黛玉同榻聊天,意绵绵静日玉生香,那段故事,这里不展开辩论,不过分歧如此之大,可见说这些诗是“不解之谜”绝非偶然。我的看法是,后两句可能是说十九回的情节,但头两句,不可能是说二玉,明义不至于有那样的心思,就是觉得二玉既然同榻聊天,就可能发生性关系,只是他们由于种种原因,没那样做而已。我认为他不至于写出那么一种感慨,他叹息的,应该还是二宝虽结为了夫妻,却并没有过正常的夫妻生活。  在八十回后,究竟宝钗死没死呢?应该是死了,但根据这个人的一贯性格,她不会自杀。第七十回,大家写咏絮词,根据我前面分析,她已经参加过选秀,已经被淘汰掉了,但是,她仍然固执地认为,不能悲观,她写的那阕《临江仙》,反驳了黛玉那阕《唐多令》里的“粉堕百花洲”的悲叹,“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她仍然向往着:“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她嫁给宝玉后,当然就希望宝玉能回归“正道”,凭借“好风”,在科举考试中金榜题名,她会把这样的人生目标坚持到底。但是,严酷的现实最后彻底碾碎了她的向往,贾家在接踵而至的打击中瓦解崩溃,四大家族,包括她娘家,一枯俱枯,她应该是在抑郁中、焦虑中因病而亡。“金簪雪里埋”,她可能是死在严寒的冬季,她彻底地冷了,僵了,再不用吞食冷香丸,也失却了香气,悲惨地化为了白骨。宝钗的命运,尤其值得我们深深地喟叹,她从思想立场上来说,是忠于那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是拼命压抑自己的人欲,去迎合那个社会的规范的。但是,那个社会里的政治,那种虎兕恶斗的权力之争,对个体生命的价值是毫不顾忌的。你就是忠于我的价值观,你所属的那个家族如果被宣判为罪方,而且遭到了失败,那么,对不起,也就会把你像蚂蚁一样,一脚碾死,管你是否曾经努力地劝说过你那个家族的成员,如何地走“正路”,你自己又如何地自我收敛,自我灭欲,努力地做到中规中矩,到头来,你就还是个随逝水、委芳尘的下场!曹雪芹他就这样升华着《红楼梦》的主题,他等于在告诉我们,个人是历史的人质,个体生命无法从时代社会的大框架里逭逃。这样的主题,在全世界,特别是在西方,是到十八、十九世纪,才在文学中冒头的,可是曹雪芹在十七世纪上半叶就写出来了,真是非常地超前;而且,他通过宝玉、黛玉、妙玉这些形象,还表达了冲破这种“人质”身份的努力,那就是,坚定地避开主流,在边缘寻求完整的个人尊严,追求诗意的生与死。  宝钗必死,在第八回,她和宝玉互看佩戴物那段情节里,通过作者咏通灵宝玉的一首诗,把这个意思表达得非常清楚。那诗里说,“好知运败金无彩,堪叹时乖玉不光;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通灵宝玉并不是贾宝玉,是一个见证者,它见证着书里每一个角色的命运,这几句诗就暗示着,宝钗最后变成了白骨。她还不像二玉,书里为二玉设计出了一种非人间的天界身份,无论是死去回到天上,还是继续留在人间,都还不至于成为白骨,但宝钗只有那样一个非常悲惨的结局。  其实所谓“不解之谜”,不止前面总结出的那四条。第一回,写贾雨村中秋节高吟一联云:“玉在椟中求善价,钗与奁内待时飞。”表面上,这当然是表现贾雨村这个人的野心,但脂砚斋有非常明确的批语,说“表过黛玉则紧接宝钗”,又说“前用二玉合传,今用二宝合传,自是书中正眼”。可见,也是伏笔。但是,宝玉怎么会在匣子里追求一个高价钱,宝钗又怎么会在妆奁盒子里“待时飞”呢?宝钗固然是向往“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可是,第一回明白交代,贾雨村他姓贾名化,字表时飞,别号雨村。薛宝钗怎么会等待贾雨村呢?一位红迷朋友跟我讨论,他说他就猜测,宝钗在宝玉第二次出家后——那时候贾雨村夫人娇杏死去了——就成为了贾雨村的续弦夫人了。我告诉他,他那个思路不可取,你想宝钗一生是多么尊崇封建礼教,从一而终,这个封建道德规范,她一定实行到底,她不可能再嫁给任何人。但脂砚斋批语说得那么肯定,说这个对联是“二宝合传”,而且是“书中正眼”,我们不能别的地方相信脂砚斋,这个地方就偏不相信。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条不解之谜,愿大家都来参与破解。  我的初步理解,现在讲出来,仅供大家参考。我认为是这样的,第一回先讲了天界的事情,告诉读者二玉是从天上下凡来的,那段文字是二玉合传。而那个对联呢,则是预告人间的故事,宝玉是个既有天国之爱,又有俗世之婚的人。那么他和宝钗,就是二宝,在八十回后,会陷于俗世困境,宝玉在贾家第二次被抄被惩治时,锒铛入狱,在狱里被派击柝,就是打更,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后来,皇家允许外面的人花钱将他赎出,但是监狱非常黑暗,多少钱也喂不饱相关的官员,因此,宝玉一度就总在那黑匣子似的监狱里,盼有一天,有人出了一个相关官吏能接受的大价钱,把他给放出去。宝钗呢,她盼时飞,很可能确实是盼贾雨村,盼这个人出面,来缓解甚至解除她和她家族所面临的窘境,希望能帮助把宝玉赎出来。我特别注意到,第四十八回,平儿讲强夺石呆子扇子的事情,骂贾雨村是“半路途中那里来的饿不死的野杂种”,不是面对别的人,就是跟宝钗一个人私下里说的。宝钗因此深知贾雨村是个奸雄,在混乱的政治局面里,这种毫无操守、惟利是图的奸雄,往往恰可利用其特点特长,来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宝钗虽然是个极为尊崇封建道德规范的人,但又是一个特别善于权变的人,在不牺牲自己的根本利益,比如贞操、尊严等方面的前提下,牺牲些金钱或者不那么重要的人际关系,以求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她是很有灵活性的。比如第二十七回,她扑蝶扑到滴翠亭,偶然听见小红和坠儿说私房话,而小红她们眼看就要推开窗户,在那个紧急时刻,她就不惜使用金蝉脱壳的伎俩,把小红她们的注意力转移到黛玉身上去。这样做,按封建道德标准衡量,也属于嫁祸于人,是很恶劣的,但曹雪芹就写出了人性的复杂,宝钗在特定的情况下,为了自己的利益,她也会采取非常灵活的应变措施。我认为,脂砚斋对那个对联的批语,所透露的,就是二宝在八十回后会有的一种状态。当然,最后贾雨村不但没有帮忙,还落井下石,宝钗在惊恐忧郁中死去,而宝玉却被人以重金赎出,赎他的,可能是傅秋芳。  黛、钗的结局,大体就是这样。下一讲,我们将探讨史湘云,有红学专家根据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判定八十回后将写到宝玉最终和史湘云遇合,最后他们生活在一起,白头偕老。这可能吗?如果真是这样,贾宝玉又怎么谈得到悬崖撒手呢?“石归山下”又怎么解释呢?看来,我的揭秘之旅,真是前路漫漫。但是,我从中获得的快乐,真是难以用语言充分表达,愿您也能随着我的讲述,对《红楼梦》产生更浓厚的兴趣。下一讲见。  第三十讲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谜  在《红楼梦》里,金陵十二钗正册各钗,几乎都有一段文字对她们的身份来历加以说明:第一回讲到黛玉的天界身份,第二回、第三回具体写到她的家庭和自身情况;第二回通过冷子兴,交代了元、迎、探、惜和王熙凤,巧姐虽然没有具体介绍,但是说清楚了王熙凤也就等于说明白了她;第四回一开始交代了李纨的家庭背景,后来又交代了宝钗;第八回末尾是关于秦可卿来历的交代;第十七、十八回里,通过仆人向王夫人汇报,把妙玉也介绍得很详细。但是,前十九回里,一直都没有出现过的史湘云,在第二十回里突然出现,作者只用一句话写道,且说宝玉正和宝钗玩笑,忽见人说,史大姑娘来了。这史大姑娘何许人也?之前,之后,都没有一段文字很明确地加以说明,似乎这个人根本用不着介绍。当然,对于书里的人们来说,她还用得着介绍吗?上上下下的人们对她都熟,甚至可以说是滥熟。书里写道,宝玉听说她来了,抬身就走,宝钗就让他等等,说一齐瞧瞧她去,然后就到了贾母那里,就只见史湘云大笑大说的。  这个一出场就大笑大说的美丽姑娘,她的身份是需要读者从后面的情节流动里,去自己感受出来的。关于她,居然没有特设一段文字,或用作者的叙述语言,或通过书中某人之口,加以集中说明,而是让她如此突兀地忽然登场,这样的笔法确实令人纳闷。  读者后来从种种零碎的细节,从书中人物的片断话语,可以大体弄清楚她的基本生存状态:她是贾母娘家的人,是贾母的一个侄孙女。原来史家人丁旺盛,也有好大的花园,花园里有个枕霞阁,但是对于史湘云来说,那只存在于老辈的怀旧之谈里,她出生后,就没有在那样的亭阁里玩耍过。不过,后来大观园里有了诗社,她参加后,就用了个“枕霞旧友”的别号。她的父母,当她在襁褓中的时候就双亡了,从此,她就只能靠本家亲戚代养。她的两对叔叔婶婶轮流抚养她,一个叔叔是忠靖侯史鼎。第十三回写秦可卿丧事,有一笔写的是,接着,便又听见喝道之声,原来是忠靖侯史鼎的夫人来了。古本《石头记》里,这个地方就出现一条脂砚斋批语:“史小姐湘云消息也。”但是正文里并没有她的名字出现,后来通行本才在这句话后面加上“带着侄女儿湘云来了”,算减缓了一点第二十回她大笑大说地出现的突兀。后来第四十九回,又写到她另一个叔叔保龄侯史鼐,说史鼐迁委了外省大员,要带家眷去上任,于是贾母就把史湘云留在荣国府长住。前面讲座里,我讲到贾母原型是苏州织造李煦的妹妹,证据之一,是李煦有两个儿子,大的叫李鼐,二的叫李鼎,说书里虽然把姓李改成了姓史,但贾母的两个侄子仍然写成大的名鼐、小的名鼎。有红迷朋友就问,你怎见得书里的史鼐是老大呢?这可以从第四回“护官符”的附注里分析出来,史家祖上被封的是保龄侯,这个爵位一定要由家族的长子来继承,可见史鼐是老大;史鼎是因为有另外的功劳,皇帝再给封的侯,名称就不是祖上的那个名称,另叫忠靖侯。这两个叔叔抚养史湘云,不过是尽宗族的义务。她的两个婶婶,对她是相当苛刻的,让她每天做很多的针线活,很晚才能睡觉休息,特别累,所以史湘云实际上是很可怜的,她最愿意到她的祖姑贾母这边来,贾母也特别疼爱她。在黛玉进荣国府以前,她是那里的常客,袭人原是伺候贾母的,她那时每回来了,都是袭人服侍她,她们俩还说过一些悄悄话。但是,我以上所总结出来的,全靠文本里分散在各处的零星信息,这么重要的一个角色,很奇怪,竟没有一段文字,集中地交代一下她的身份背景。  黛、钗、湘,有人说是书中三足鼎立的角色,三位美女。但是,我们细想一下,又有点怪,曹雪芹对黛、钗都有很具体的肖像描写,写到她们那各具特色的面容。比如写黛玉,第三回从宝玉眼中看出,是两弯似蹙非蹙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注意其中那句“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好多古本上,这句乱作一团,用墨笔点改来点改去,有的写作“含情目”“一双俊目”,甚至“一对多情杏眼”。通行本上则印成“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那就不但把黛玉眼神改歪了,性格也弄偏了,都是不对的。周汝昌先生曾亲自去圣彼得堡的图书馆,查验了那里的一个古本,书上明明白白、清清爽爽地写着,是“含露目”。“烟”和“含露”恰好对应,应该是曹雪芹的原笔原意。我很佩服他的这个结论,黛玉就是那样的眉眼,非常独特,活灵活现。宝钗呢,第四回就写到她肌骨莹润,举止娴雅,第八回也是通过宝玉的眼睛,去看宝钗的面貌,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跟黛玉比,是另一种美。后来书里把黛玉比喻成芙蓉花,把宝钗比喻成牡丹花,跟对她们的外貌设计是相配套的。同时,书里用那么多笔墨写史湘云,也曾写到她的身材,例如第四十九回写到她打扮成“小骚达子”模样,越显得蜂腰猿背、鹤势螂形,可见她细腰高身挑,手臂修长;又如第二十一回,曾写到宝玉没等黛、湘起床,就跑到她们的住处,看见湘云的睡相是一把青丝拖于枕畔,被只齐胸,一弯雪白的膀子撂于被外,而与之对比,黛玉却是严严密密裹着被子安稳合目而睡,这就不仅是写睡相,把人物的不同个性也刻画出来了。但是,虽然写到了这些,前八十回文本里,却始终没有像对黛、钗那样,写到湘云的面庞眉眼,她这朵海棠花究竟是什么样的面相,只能靠我们去凭空想像。当然,这也说明了曹雪芹的厉害,不止对湘云,像对妙玉,还有许多的角色,他都并没有去写他们的肖像,但我们闭眼一想,却觉得那人就活现在我们眼前;当然,每个读者所想像的,并不一样,甚至差距很大,但是,却又都坚信,那就是书里的某个角色。  更有意思的是,曹雪芹写史湘云,写她咬舌,口齿不清,把“二哥哥”叫成“爱哥哥”。写一个美女,却写她有这样的缺陷。第五十九回,写湘云晨妆时,两腮作痒,原来是又犯了杏癍癣,就问宝钗要蔷薇硝来擦,宝钗说前儿剩下的都给了宝琴了,又说黛玉配了许多,让丫头莺儿去取。可见她们这些美女,天天耳鬓厮磨,一个人脸上长了癣,就会传染开去,大观园的美女们,脸上有时也会长癣。曹雪芹开卷就说“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他“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我认为,他这就是写实,这些人物就是都有生活原型,他当然加进了艺术虚构成分,比如对二玉,还给他们设计出了天界身份,构思出一段灌溉和还泪的神话故事。但是,他的艺术功力,还是主要体现在鲁迅先生所概括的那八个字上,那就是:正因写实,转成新鲜。大家想想,历来书里写美女,可有像他这样写到腮上杏癍癣的?虽然他写了美女们的这个小缺陷,读者不仅不会因此失望,反而更相信这是些有血有肉的,真实的存在。  关于史湘云,大家都很熟悉的那些情节,我不细说了,比如她的醉眠芍药,跟黛玉葬花、宝钗扑蝶一样,是书里最优美的场面,成为后世无数画家画了又画,赏画人赏了又赏,永觉新鲜动人的可以说是永恒的绘画题材。我的讲座第一讲里就讲到,清朝时候人们就把她醉眠的憨态画出来欣赏,连骡车窗子上都画的是她。如果一群红迷朋友聚在一起,要求每人各举一例,来说明湘云的可爱,那么大家所举出的例子,可能完全不重复,不必一定去说她醉眠芍药。比如,就会有人举出她亲自在铁丝蒙子上烧烤鹿肉,当黛玉讥讽她的时候,她还说了句十分有名的话,记得吧?她说,是真名士自风流!那么,也就会有人举出另一个例子,就是荣国府里养的那些唱戏的姑娘,后来被遣散,有的不愿走,就分给各人当丫头。分到湘云名下的,是唱大花面的葵官,她把葵官装扮成男子模样,因为葵官姓韦,她就给她取了个别名,叫韦大英,什么含义?就是,惟大英雄能本色!这两个情节并不连接,但是,你想想,是真名士自风流,惟大英雄能本色,是不是一副很好的对联啊?如果加一个横批,你说加什么?我说加“霁月光风”,估计你能同意,这四个字是从第五回关于她的那支《乐中悲》里挑出来的,很显然,这副对联,把史湘云这个人物的基本性格和思想境界勾勒出来了。她跟黛、钗很不一样,黛悲观尖刻,钗自敛平和,她呢,倜傥潇洒,有男子气概。书里也写到了,她常女扮男装:第三十一回,说她有次穿上宝玉的衣服,贾母望过去,以为就是宝玉,直招呼,说快过来,仔细那上头挂的灯穗子招下灰来迷了眼,她只是笑,不过去。史湘云的生活原型,跟贾母的生活原型相连属,是最容易确定的,她就是曹雪芹祖母家——李家——李鼐、李鼎的一个去世得较早的兄弟的女儿,也就是他的一个李姓远房表妹。我认为,书里写的关于湘云的那些情节,包括细节,基本上都是有原型事件、原型细节的,甚至像贾母跟她说的那个话,说别让灯穗子上的灰掉下来迷了眼,都是生活里实际出现过的,如果完全虚构,很难写出这一笔,很难想像到贵族府第里挂的灯,那灯穗子上也难免有积存的灰尘。  按说,湘云是一个透明度很高的人物,有回大家一起看戏,唱戏的戏子装扮出来,凤姐说像一个人,像谁?其他人都觉得像,都不说,她却毫不犹豫地说出来,像黛玉,宝玉就给她使了个眼色,后来惹得黛玉跟宝玉怄气,她也很不高兴,宝玉就跟她解释,甚至赌咒发誓——宝玉的赌咒总是奇奇怪怪——这次是说如果没安好心,立刻就化成灰,让万人践踏。湘云绝对快人快语,她听了就说:“大正月里,少信口胡说这些没要紧的恶誓、散话、歪话,说给那些小性儿,行动爱恼的人,会辖治你的人听去!”小性儿、行动爱恼、会辖治宝玉,这些对黛玉的评语多么准确呀,她就那么淋漓尽致地一口气说了出来,这是多么憨直爽朗的性格!  我所接触的红迷朋友里,固然有最喜黛玉或最喜宝钗的,但厌烦黛玉,对宝钗摇头的也不少,不过一提到湘云,几乎没有不喜欢的。关于湘云,其实谜团并不少,先讨论两个比较好解答的问题吧。  一个问题是,曹雪芹为什么要写湘云也跟宝钗一样,劝宝玉读书上进,走仕途经济的所谓正路?甚至于为此,差点被宝玉轰到屋子外头去。一位红迷朋友就跟我说,读到那里,他觉得很遗憾,为湘云遗憾,那不就等于说,湘云再美丽,再聪慧,也入了国贼禄鬼一流了吗?比起黛玉,那就简直是一个先进一个落后,甚至不仅是落后,简直是愚昧谬误了。很显然,这位红迷朋友,思维定势,被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某种流行观点束缚住,弄得僵化了。我在关于宝玉的那几讲里,表明了我的看法,就是曹雪芹写那些情节,写宝玉那些言论,那些行为,是认真的,他确实在肯定宝玉和黛玉的那种超越当时主流价值观的,带有叛逆性和进步性的思想情绪。但是,把书里的人物简单地按反封建和顺封建或者叫拥封建来分成对立的阵营,加以褒贬,那绝不是曹雪芹希望于我们的,因为那绝不是他的初衷。他笔下的宝钗,我上一讲已经说到了,实际是那段历史、那种社会环境下的一个悲惨的人质。为了生存,为了不被现实抛弃、碾碎,她拼命压抑自己的合理欲望,包括情欲,试图用内收外敛的办法来达到适者生存。但是,到头来,她也还是逃不脱被无情碾碎的悲惨命运,这哪里是一个所谓的顺封建、拥封建的反面形象?这是又一种美丽被黑暗吞噬的悲剧,是一个值得我们深为惋惜的、很珍贵的生命。但是湘云说那样的话,跟宝钗还不同。宝钗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宝钗具有某种深刻性,是看透了,但是不去忤逆,还存在幻想,还希望哪怕是像柳絮那样的轻薄无根的东西,也终于还是能“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湘云却是一派天真烂漫,她在仕途经济这类问题上,跟她不认识当票一样,她不懂,没有什么定型的思想意识,她不过是跟着宝钗学舌罢了。虽然话赶话的情况下,遭到宝玉抢白,那段情节确实是表现并肯定二玉的进步性,但并不等于是在表现与批判湘云的落后性甚至反动性,我认为曹雪芹他是在写湘云的性格,她就那么没心没肺,口无遮拦。当然,她也是历史的人质,她虽然说过“双悬日月照乾坤”的牙牌令词,其实那只是作者借她的口暗示书里故事的具体背景,并不是写她有政治意识,她是并不知道悬在他们头顶上的日月之争,将会怎么彻底影响他们的命运的。作者通过第五回,通过秦可卿临终遗言,甚至通过小红那样的角色说出“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让读者意会到,金陵十二钗,她们这些美丽的青春女性,头上随时可能坠下利剑,但是她们自己大都浑然不觉,她们吟诗填词,赏菊食蟹,簪花斗草,欢声笑语,这是多么让人心碎的似水流年,如花美眷……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前八十回里,如果说二玉和二宝已经构成了一种三角恋爱的关系,那么,湘云跟宝玉是怎样一种关系?湘云是否爱宝玉?宝玉是否爱湘云?我可以很明快地告诉你我的看法,要说男女间的情爱,他们之间就是没有。要说闺友闺情,互相欣赏,在一起经常是非常地快乐,有时候闹点小矛盾,甚至发生点不算太小的摩擦冲撞,那就仿佛干净的池塘里,水上添了些浮萍,不但不破相,倒更显得多姿多彩,更有韵味。到头来,他们闹过别扭,还是和好如初,从这个角度来说,她们之间有兄妹之爱,而且爱得很深。  其实,在第五回《乐中悲》里,已经点出了这一点:“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我觉得,在前八十回里,湘云的这个品格展现得非常充分,她那时还不懂得男女间的情爱,她没有从严格的男女情爱角度上爱宝玉,也没有去爱别的任何男性。她鹤势螂形,与其说她爱女扮男装,不如说她爱中性造型。  湘云是贾母娘家的血肉,贾母像疼黛玉那样疼她,那么,怎么不见贾母将她与宝玉婚配的迹象呢?难道你看出来了吗?我是真看不出来。湘云虽然父母双亡,但是她有两位封侯的叔父,两位婶子就算对她比较苛刻,但他们对她的抚养,以及安排她的出嫁,从封建宗法伦理上说,责无旁贷,也是容不得别人插手的,即使是她的祖姑,毕竟还不是亲祖母,也不便于干预。当然,贾母如果真有那个想法,也可以找人去说媒求亲,把她要来嫁给宝玉,但贾母确实觉得宝玉还小点,还不必马上娶亲,何况贾母眼前又有黛玉,黛玉从血缘上比湘云更亲,她已判定二玉“不是冤家不聚头”。在这种情况下,湘云的叔婶可不觉得湘云还小,他们的想法必定是,早一天把她嫁出去,早一天卸下担子。因此,在书里我们就看到这样的描写:第三十一回,她又来到荣国府,大家笑她话多,王夫人就说:“只怕如今好了,前日有人来相看,眼见有婆家了……”到第三十二回,又通过袭人说:“大姑娘,听见前儿你大喜了!”湘云红了脸,吃茶不答,她没否认,可见是真的订了婚了。接下去,袭人还说了一段话,大意是十年前,她俩在贾母房里西暖阁住着,晚上一起说过悄悄话,那时候湘云并不害臊,但现在却害臊了。十年前,那湘云应该还是很小的一个懵懂小女孩,她说过什么呢?周汝昌先生认为,她说过想嫁给宝哥哥的话,我觉得这不失为一种很犀利的具有穿透力的思路,但是证实起来,就比较困难。我觉得,不必坐得那么实,但她应该是跟袭人说过,想当新娘子——小孩子过家家,女孩子想当新娘子,拿块红布做盖头学着玩,是完全可能的,我小时候,就曾和一群小男孩小女孩玩过装新郎新娘的游戏。总之,从书里这些描写看,湘云是订了婆家确定了丈夫的一位姑娘了,尽管她自己似乎还不是很清醒,也不去考虑以后如何,只管叽叽呱呱,笑一阵,说一阵,继续过天真烂漫的优游生活。  但是,既然订了人家,就得嫁到那家去。那么,湘云究竟嫁出去没有呢?嫁给了谁呢?回答这个问题,就不那么容易了。特别是,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后半句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是什么意思?读者都知道,湘云一直戴着个比较小的金麒麟,那应该是一只雌麒麟;而宝玉呢,从清虚观张道士那里,得到了一只比较大的、文彩辉煌的金麒麟,应该算是一只雄的,他一直留着要给湘云,却不想粗心丢掉了,而偏巧又被湘云的丫头翠缕捡到。到第三十二回,接着写这件事,湘云就笑宝玉,说幸而是这个,明儿倘或把印也丢了,难道也就罢了不成?宝玉笑道,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这个,我就该死了!不要一看见这样的对话,就给两个人贴意识形态的标签,看重官印的是封建正统意识,宁丢官印不能丢麒麟的是反封建。这里双方都不过是打比喻,无非说明,宝玉非常重视这只大些的金麒麟,但湘云还给他,他也就伸手拿了,并没送给湘云,让她凑成一对来佩戴或收藏。那么,怎么会“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呢?因为这两只一大一小的金麒麟,就埋伏下一对白头发的“双星”。“双星”,过去一般都是指牛郎星和织女星,也常用来代指一对恋人、一对夫妇,那么,这里的“双星”难道就是指宝玉和湘云么?但是,一条脂砚斋批语把问题搞得更加复杂,就在第三十一回最后,这条批语说: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线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那么,这“白首双星”中的一星,也可能是若兰,也就是第十三回,参与秦可卿丧事活动的那个卫若兰。我在讲妙玉的时候讲了,虽然这个名字在前八十回正文里只出现那么一次,“冯紫英、陈也俊、卫若兰等诸王孙公子”,就那么一句话,但是,他却是一个后数十回里有重头戏的角色。湘云是嫁给他了吗?他们白头偕老了吗?前面我已提到过,在第二十六回,还有一条批语说:“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使有关卫若兰和金麒麟的这个伏笔,更增加了神秘色彩。  再仔细看,第三十一回前头,还有一条批语说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所谓间色法,是中国画的一种技法,颜色里,比如红色,从色谱上看,正红以外,其左右还有许多与其逐步接近和逐步离开的中间过渡色,比如微红、淡红、浅红、嫩红、粉红、桃红、杏红、洋红、银红、金红、深红、朱红、赤红、火红、紫红、赭红、暗红、黑红等等,先用了一种红做底色,再在上面使用一种跟它有差别的红,这种做画方法就叫使用了间色法。曹雪芹已经设计了一个金玉姻缘,就是二宝一个有通灵宝玉一个有金锁,王夫人、薛姨妈她们一直在造舆论,说有神奇的和尚说了,戴金锁的就是注定要嫁给有玉的,这本来已经给黛玉造成了难以治愈的心病,二玉之间也闹出了许多的纠纷。那么他又再设计出了第二种金玉姻缘,就是戴金麒麟的女子和有玉的公子的姻缘,这就使得情节发展更加地花团锦簇、迷离扑朔,这是一般的俗手绝不敢尝试的。书里就写到黛玉在双金的刺激下,大闹特闹,也写了宝玉的赌咒发誓,他哪个金玉姻缘也不认,固守木石前盟,笃信木石姻缘。但是到了八十回后,黛玉死去之后,是不是宝玉自己也没有想到,他虽然拒绝了金锁,最后却意外地跟金麒麟邂逅,成就了一段好姻缘,并且白头到老,双星永伴呢?  你看,这谜团越滚越大,简直已经是个乱麻团了。究竟曹雪芹他卖的什么关子,埋的什么伏笔,打造的什么闷葫芦?从过去到现在,红学界聚讼纷纭,莫衷一是。  有红迷朋友会说了,急什么,第五回不是有关于湘云的册页诗画和曲子嘛,看看那里头说了些什么,湘云八十回后的结局不就清楚了吗?好,我们就一起来看。金陵十二钗正册,湘云排第五位,涉及她的那一页,画的是几缕飞云,一湾逝水,画面可不喜幸,是悲凉的气氛。那云那水固然是暗示着她的姓名,但云飞水逝,说明她最后是靠山山崩,傍水水枯,结局应该也是非常不幸的。关于她的判词,第一句“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不必解释了,第二句“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应该还是表明湘云的性格命运,夕阳欲敛,景况不妙,但是她还沉得住气,面对暗淡的前景,她不是紧闭双眼,而是睁大眼睛,虽然水逝云飞,却仍固执地寻求生存的空间与生存的可能。从这个册页里,我们可以知道湘云后来能够坚强地面对不幸,可是,却并没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一丝影子。  那么再来看关于她的曲。那支《枉凝眉》,我认为是合吟她和妙玉,这属于一家之言,且不论,但是,《乐中悲》公认是写她的,在这一点上各方都不会有争议,那么,我们现在就只推敲这支曲。首先要注意,曲名不是《悲中乐》,而是《乐中悲》,就是说,在最后,湘云能够得到快乐,但是在快乐当中也有深深的悲伤。依然把落点定在悲字上,告诉读者,到头来还是悲剧。曹雪芹把《红楼梦》整个儿设计成一个大悲剧,他打破了在他之前的那个文学传统,那种套路窠臼,原来那些作品的写法,不管前面和中间多么悲苦,甚至一直悲苦到结尾之前,但是最后总还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苦尽甘来,破涕为笑,大团圆,大开心,到头来还是喜剧的结局。曹雪芹写《红楼梦》,真是了不起,他在我们民族的文学发展历程上,第一次自觉地、成功地构思出、结撰出一个彻底的大悲剧,在这个总体设计的框架里,他不可能将湘云排除在外。  《乐中悲》的头一句:“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这句不用讨论。它的第二句:“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则需略加探讨。前面已经引过,说过我的看法。“霁月”就是雨雪后转晴,雾气消散所露出的特别清朗明亮的月亮。这句里的“英豪”有的古本作“英雄”,有红学家认为是曹雪芹原笔,我也不细说了。接下去,大问题就来了,“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这句明白地告诉我们,她跟一位才貌仙郎结合了,而且打算白头偕老,这样的幸福婚姻,等于给她的命运来了一次平衡,把她幼年时因为父母早亡所造成的那些坎坷,都给“准折”了,也就是抵消了。那么,才貌仙郎究竟是谁呢?  周汝昌先生提出一种看法,认为才貌仙郎说的就是宝玉,宝玉才貌双全,自不消说,他是天界的神瑛侍者下凡,称他仙郎也很恰当。他们在八十回后遇合,结为夫妻,誓言要博得个地久天长,以抵消湘云幼年的那些坎坷痛苦,所以曲子里这样写,这也很切合第三十一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暗示。但是,这支曲到这里并没有结束,下面还有,“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又何必枉悲伤!”如果才貌仙郎说的是宝玉,那么,从这句看,终久还是人去屋空,也就是说,最后的结局依然不可能有什么偕老的“白首双星”。曲子里还说,这既然是命中注定,也就只能是默默地接受,不必枉自悲伤,这也切合了曲子的名称,就是虽然有一段快乐美满的姻缘,但是到头来还是并不能久长,还是一个悲剧的结局。  你看,湘云的结局究竟是怎么回事,仔细一讨论,难度竟如此之大。  许多红迷朋友都知道,红学界里,最早是周汝昌先生考证出,史湘云的原型不仅是曹雪芹的一位李姓表妹,而且,就是跟他合作的脂砚斋。关于脂砚斋,红学界也是争论很大的。你仔细读现在古本里的那些批语,有的有署名,有的没署名,署名也有好几个,有的只出现一两次,比如松斋、梅溪、立松轩,可以不必深究,但是,署得多的除脂砚斋外,还有畸笏叟,这个署名比脂砚斋更怪。那么,脂砚斋与畸笏叟,究竟是一人而前后署了两个名,还是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人?看那些批语,肯定是女子口气和很像女子口气的比例很大,但是也有少数批语,不大像女子的口气或者是那个时代女子不会有那种说法的。所以,你得知道,红学这个领域里,几乎在每一个问题上,不仅是大问题,就是小问题,也总是有争论,至今没有形成某论一出众人皆服的局面。这也许恰恰是《红楼梦》能形成一门红学,能让我们大家在这一公众共享的学术空间里撒欢打滚,获得快乐的独特之处吧。好,关于湘云的原型就是脂砚斋的根据,大家可以去看周先生的书,我不在这里细介绍他的有关论证,我要说的是,我是认同周老的这一重要观点的。  虽然我总体上认同周老的观点,但是,在对八十回后史湘云命运结局的推测上,我跟周老的看法有重大的不同。  我认为,《乐中悲》曲里所说的才貌仙郎,不是宝玉,而是卫若兰。脂砚斋批语,不管是署脂砚斋还是畸笏叟,既然就是湘云的原型,那么,她对涉及到金麒麟的那些批语,就一定可信,她会乱批吗?她明确告诉我们,宝玉所得到的那只金麒麟,一度到了卫若兰手中,可见金麒麟是一个中介,使湘云和卫若兰一度发生了关系。再看书里,早在第三十一回,就说湘云订了婚,一直到八十回结束,也没说取消了这个婚约,可见,到八十回后,她一定是出嫁了,应该就是嫁给了卫若兰。卫若兰是一位王孙公子,跟湘云应该是门当户对,而且,从曹雪芹给这个角色取的名字——我们都知道《红楼梦》里角色的名字,往往是一眼能看出妍媸贤愚的,卜世人、詹光、单聘仁等一看就是坏名字,卫若兰一看就是好名字,说他气味如兰草般清雅,可见是一位很不错的丈夫,说湘云嫁给他,是厮配得才貌仙郎,也无不可。像妙玉,曹雪芹并没有给她设定一个仙界的身份,但赞她“才华阜比仙”,那么卫若兰之所以被曹雪芹那么肯定,可能还不仅是才貌特好,他在八十回后射圃一段情节里有重头戏,而且佩戴着那只大金麒麟,可能是他和湘云结婚时,宝玉送给他的。八十回后的射圃情节,不会是像第七十五回里所写的,贾珍搞的那种以练习射箭为幌子所组织的享乐活动,而很可能是“月派”人物以练习骑射而采取的一次政治行动。我这样猜测不能说毫无道理,我在前面讲座里很多次讲到冯紫英,那是个“月派”政治人物吧,那么,在第十三回,卫若兰的名字就跟冯紫英排列在一起,那不会是偶然的。本来,湘云嫁给卫若兰,算是对以往因为父母双亡而形成的早年坎坷有了个补偿,可是,卫若兰所参与的“月派”谋反行动失败了,湘云就不是一般的寡妇了,她作为罪家的一个犯妇,恐怕所经历的那些事情,就超出我们的想像力了。为什么有关卫若兰射圃的文字会“迷失无稿”?如果仅仅是些闺友闺情的内容,也许那些文稿就还不至于“迷失”吧?乾隆一个堂兄弟叫弘,他知道《红楼梦》,也能得到抄本,但是他就是不敢看。他的一个侄子,就是康熙的十四阿哥——在二阿哥被废后一度最有希望成为康熙的继承人——他的孙子,叫永忠,永忠看了《红楼梦》而且写了三首诗,弘连那诗都读了,却还是在那诗上头写了这样的批语:“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卫若兰射圃一段文字,估计就是严重的“碍语”,借去看的人或因为害怕,或认为将其销毁是保护了曹雪芹,甚至是别有险恶用心,就说是“迷失”了,到今天,我们就再也看不到,弄得在这里讨论,史湘云后来究竟怎么了?我就猜测,卫若兰出了事死了,临死前,总算把那只大金麒麟留给了湘云,让她设法找到宝玉。  那么,“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伏的是谁呢?我的推理是,确实应在了宝、湘二人身上。湘云在卫若兰死后,历经磨难,后来大概是在瓜州渡口,通过妙玉,得以跟宝玉遇合。那时候湘云应该是别的什么都没有了,但还珍藏着那一对金麒麟,宝玉见了,一定百感交集。  这样解释,虽然算得融会贯通,但是,仍然有一个问题存在,必须再做努力,加以破解,那就是如果宝、湘遇合后就白头偕老,那么,也是脂砚斋批语里说的,宝玉最后是悬崖撒手,意思就是大彻大悟,都还不是一般地出家当和尚,应该是彻底地了结了尘缘,回到天界,回到西方灵河岸的三生石附近,回到赤瑕宫里,继续当神仙,当神瑛侍者去了,那么,湘云不就被他撇下了吗?又怎么谈得到是白头偕老呢?  历来的研究者,专业的也好,业余的也罢,不管是怎样的一个思路,到头来都会遇到这个最难啃的难题,特别是如果认为湘云的原型就是脂砚斋,而脂砚斋不仅做编辑和批注的工作,甚至还参与创作出点子,让曹雪芹删什么、补什么,有时候,干脆自己执笔。像前面提到的,她就可能执笔写了凤姐点戏的那段情节,我们现在看到的第六十四回、第六十七回,就可能是她补全的,因此,她怎么会让自己的批语跟三十一回的回目去发生冲突呢?她不可能去做前后自相矛盾的事。那么,不矛盾,前后一致,顺理成章,宝、湘苦难中会合以后,又该是怎么个情况呢?怎么既“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又保持一个大悲剧的结局呢?如果宝、湘后来就那么一直生活在一起,白头偕老,虽然贫穷,不也很幸福吗?又怎么会是个大悲剧呢?那不是跟西洋古典童话,比如《格林童话》的那些公式化的结尾雷同了吗?不管故事里的王子公主、靓男俏女遭遇到什么磨难,故事最后,他们总是结合到一起,于是,故事就以那样的一句话结束:“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认为,曹雪芹是不会那么写的,他就是要写一个属于全人类的,充满哲理意味的彻底的悲剧,他把最有价值的事物,最美丽的一群女性,她们如何被命运撕碎,惊心动魄地写出来,给我们看,令我们惊悚,让我们感悟,让我们产生大悲悯,在祭奠了这些牺牲品以后,立下誓愿,要更尊重生命的花朵,要让大地上出现更合理的生活,要努力让诗意融会进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生命,每一种事物……  因此,认为《红楼梦》最后,宝、湘是一个近乎喜剧的白头偕老的结局,显然不符合全书的宗旨,也不符合他艺术上的总设计、总构思。  为了破解“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有的研究者就绞尽脑汁,去另辟蹊径,比如,说白首双星是张道士与贾母,张道士是荣国公的替身,两个人在清虚观见面时,都已白发苍苍,而在这回里,出现了金麒麟,所以说是因为麒麟,写到了这么两个白发老人;而对“双星”的解释,则是说参星与商星,永不能靠近结合。那么,这段情节里,就埋伏着一段他们的“前传”:他们曾暗中相爱,有情人未成眷属,贾母嫁给了贾代善,张公子就愤而出家进了道观,成为张道士,之所以说是荣国公贾代善的替身,也是那么一种暗示。正因为贾母年轻时候也曾浪漫过,所以,当贾琏因为跟鲍二家的偷情,引发出凤姐泼醋大闹的风波以后,她才会对贾琏和大家说:“什么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你听了这样的解释,怎么个感想?我对做出这样解释的人抱尊重的态度,只是不信服,因为,贾母跟张道士见面,是在第二十九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回目是三十一回的,对不上榫,而且,书里明写湘云有一个小点的金麒麟,宝玉得到过一个大点的金麒麟,解释这个回目,绕开宝、湘二人是不行的。  我在前面的讲座里提到过,我认为宝、湘后来应该是在苦难中,因妙玉牺牲自己,成全他们,而遇合,就相濡以沫,共渡残年。现在我把思路又捋了一遍,要补充一点,就是,虽然曹雪芹写书时,湘云的原型还在,但在书里,这两个艺术形象终究也还是没能就那么生活到永远,说他们白头是指他们在苦难中,未老先衰,白了少年头。由于来自难以抗拒的追索迫害,湘云很可能彻底地云散水枯,她也成了“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里的一位红妆。宝玉看破一切后,悬崖撒手,自己回到天界灵河岸,跟他一起落草的通灵宝玉,就回到了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还原为一块巨大的石头,因为已经见证了人间的悲欢离合、生死歌哭,上面就出现了一部《石头记》。在第五回里,《红楼梦》十四支曲的引子里,仙女们唱的最后一句是:“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怀金悼玉,怀的不仅是宝钗那个金,更是湘云那个金,悼的不仅是黛玉,也是妙玉,而且,其实也是怀念和悼念所有薄命的美丽青春女性。  说到这里,我已经把金陵十二钗正册里的六钗进行了一番探究,不知道听众、读者诸君还有没有兴致?在我,可谓兴致方酣,下一讲我将跟大家一起讨论迎、探、惜三春的命运结局,特别是探春远嫁,她究竟嫁给了谁呢?对于她来说,远嫁究竟是福还是祸呢?她后来还有家可回吗?还回得来吗?下一讲见。  第三十一讲 迎春、探春、惜春命运之谜  迎春,有红迷朋友跟我说,简直是整出戏里的一个大龙套,在八十回里戏份儿很少,估计八十回后也无非是写一下她嫁给“中山狼”孙绍祖以后,被蹂躏至死,不会有更复杂的情节。前八十回里,“懦小姐不问累金凤”一回,为她立了正传,黛玉说她是“虎狼屯于阶陛尚谈因果”,就是来吃人的野兽都蹲在门外台阶上了,却还在屋里慢条斯理地说些个因果报应的空话,她就是那么一个滥好人。这位红迷朋友问我,你以“揭秘”为总题,但是,迎春的命运书里已经写得很清楚,似乎已无秘可揭,你究竟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的确,笼罩在迎春身上的迷雾较少,我这个讲座,尽量把握一个原则,就是大家都已经熟知的,或者是别的专业、业余的红学研究者已经写到过讲到过的,就尽量从简。有的稍微说得详细点,或者是因为我个人的研究是在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或者我必须与之有所争鸣驳辩的。我说得最多,展开得比较细的,都是比较独家的,跟别的研究者不同的一些研究心得。  那么,对迎春,我个人比较注意的,首先是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涉及到她的时候,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种不同的文字?前面我已经提到过这件事,现在再详细讨论一下。  在通行本里,冷子兴说到迎春,是这样交代的:二小姐乃是赦老爹姨娘所出。那么,她的出身,就跟探春完全一样,没有丝毫区别了。但是从小说故事里看,她虽然懦弱,却并没有因为是庶出而遭遇歧视麻烦,她自身心理上,也没有因为是姨娘养的而自羞自惭的丝毫阴影。曹雪芹犯不上非写两个庶出闺女的故事,这应该不是曹雪芹原来为这个角色所设计的出身。要弄清曹雪芹的原笔原意,还是得细查古本。那么,几种主要的古本里,都是怎么写的呢?  甲戌本说的是:二小姐乃赦老爹前妻所出。  俄罗斯圣彼得堡藏本是: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妻所生。  庚辰本则是:二小姐乃政老爹前妻所出。  己卯本是: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女政老爷养为己女。  戚蓼生序本是: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妾所出。  除了戚序本,因为妾跟姨娘概念相同,跟后来的通行本意思一样以外,我举出的另四个古抄本,竟使得迎春的身份又出现了四种不同的说法,加起来,总共有五种之多了。俄藏本的写法,我之所以不取,那是因为,如果迎春是贾赦的妻子生的,那么,邢夫人就该是迎春生母,但是在第七十三回中,邢夫人到迎春住的地方数落她——俄藏本也是这么写的——邢夫人跟她说,况且你又不是我养的,倒是我一生无儿无女的,一生干净,这就前后矛盾了。因此前面说她是赦老爹之妻所出一句,显然有误。庚辰本说她是贾政前妻生的,不但跟第七十三回的情节有很大矛盾,而且,还派生出了新问题,那就是,王夫人不是原配,是续弦,这就跟书里的大量描写都严重错位了。己卯本的说法最耐寻味,那意思就是说贾赦把迎春送给贾政去养了,为什么要这样说呢?这些文字不可能都是抄书中的笔误,把“花魂”错写成“死魂”,又听读为“诗魂”写了下来,还有线索可循,关于迎春出身的写法,有的句子里的字数和用词都差别甚大,不可能是看走眼或听错音或一时马虎的结果,那么,这种版本现象怎么解释?  我在前面有一讲里已经说过,我认同甲戌本的写法,就是明确告诉读者,迎春是贾赦前妻生的。因为这样定位以后,八十回里所有关于迎春的情节,包括五十五回凤姐和平儿谈论府里的婚嫁之事,说“二姑娘是大老爷那边的,也不算”等等,就都前后左右、高低上下完全一致,没有矛盾了。  但是,现存的甲戌本是残缺的,没有第七十三回。而第七十三回里,邢夫人对迎春说的话,现存古本文字有差异,大体而言,是把迎春生母的情况,更加地复杂化了。以庚辰本为例,邢夫人数落迎春时,出现了多层意思:  一层,在责备了琏、凤二人“竟通共这一个妹子,全不在意”后,说“但凡是我身上吊下来的,又有一话说,只好凭他们罢了,况且你又不是我养的”,这话很明确地表明了迎春是别人所生。那么,生迎春的是谁呢?  紧接着,邢夫人道出了第二层意思,她以贾琏为本位说,“你虽然不是同他一娘所生,到底是同出一父”,听那口气,似乎迎春出生时,她还没有来到贾家。  第三层,点明“你是大老爷跟前人养的,这里探丫头也是二老爷跟前人养的,出身一样”,那么,这就跟甲戌本第三回所交代的,迎春“乃赦老爹前妻所出”,冲突了,但正如我前面所引的那样,庚辰本自己前后矛盾更大,因为这个本子第三回说迎春“乃政老爹前妻所出”。  第四层,“如今你娘死了,从前看来你两个的娘,只有你娘比如今赵姨娘强十倍的,你该比探丫头强才是,怎么反不及他一半!谁知竟不然,这可不是异事!”这第四层意思最耐琢磨。如果是完全虚构的小说,把迎春的出身情况写得这么复杂干什么?邢夫人对迎春生母和探春生母的对比,应该不是从其个人品格上去比,而是从其在家族地位上进行对比。迎春生母怎么就比赵姨娘“强十倍”?  把这四层意思捋一遍,我就觉得,应该是这样的一种情况:贾赦先娶一正妻,生下贾琏,后来死去;邢夫人嫁过来之前,其“跟前人”,也就是一个妾,生下了迎春,为什么这个“跟前人”“比赵姨娘强十倍”,而且邢夫人认为根据这个“十倍强”的因素,判定迎春应该比探春腰杆硬,否则就成了“异事”?惟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这个妾后来被扶正了,但是,不久却又死去了,在这之后,贾赦才又迎娶了邢夫人为填房,而邢夫人却一直没有生育,所以她说“倒是我一生无儿无女的,一生干净”。  形成了这样一个思路以后,我就对第三回曹雪芹在交代迎春的出身时,为什么那么样地思前想后,换了许多个说法,有了理解。因为这个角色是有原型的,这个原型确实是小老婆所生,说“妾出”没有错,但这个妾生她以后被扶了正,又死了,当然也就可以说是“前妻”,因此,迎春原型虽然出身跟探春原型类似,但她的生母又确实比纯粹的小老婆“强十倍”,她虽然懦弱,却也就不一定有探春原型那样的因是庶出而派生的自卑感。  我对《红楼梦》这部著作的总看法,一再地告诉大家,就是它是一部带有自叙性、自传性、家族史特点的小说。有红迷朋友问,你说的这三项,似乎概念重叠,能说说它们之间的区别吗?所谓自叙性,就是从小说叙事学的角度分析它,它虽然总体上是第三人称的叙述方式,但是,又具有第一人称的味道。第一回的写法尤其明显,设定一块女娲补天剩余石,让它化为通灵宝玉,随神瑛侍者一起下凡,经历一番人间的暖冷浮沉,作为可以随时以第一人称说话的见证者。这个文本策略非常高明,其中有些叙述语言,比如第十五回写馒头庵里的故事,有这样的句子:“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帐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这就是把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糅合在一起的句法,极具特色,不是任何一部以第三人称写成的具有自传性的作品,都有这样的叙述策略,这是很难得的,值得特别强调一下。而自传和家族史,概念上也有区别:有的自传只在涉及到自己的经历时顺便写到家族;而《红楼梦》呢,如果说曹雪芹以自己为原型来写贾宝玉,这个角色的戏份儿非常大,但是也并非每回每段都写他的事情,有些情节,有些人与事,和他已经没有直接关系,但却是他所属于的那个大家族里不能不叙述到的,于是加以了展开描写,比如贾珍负暄收租,尤二姐和尤三姐的故事等等。  我之所以说《红楼梦》这部书里的人物差不多都是有原型的,就是基于它的这三个特点。当然,小说里有的艺术形象,比如警幻仙姑,一僧一道,空空道人,是否也有原型?我的看法是,当然不能把话说死,这些角色,就很可能是纯粹虚构的了。但也有红学家就考证出,像跛足道人,暗指八仙里的铁拐李,因此和李煦,就是贾母原型他们家,有关系,依然值得深究。有人一听自己觉得不入耳的见解,就斥为胡说八道、奇谈怪论。不爱听,可以不听,听几句,不中听,发出些批评的声音,也是合理的,但是气急败坏,必欲封其嘴堵其说,那就不对头了。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对不对?何况我们所涉及的,不过是红学研究,学术领域里的一些分歧,大家心平气和地平等讨论,好吗?还是牢记蔡元培,蔡先贤他那句话吧:多歧为贵,不取苟同。  好,我现在就要告诉你,我研究迎春原型真实出身的心得。迎春肯定是有原型的,是曹雪芹的一位堂姐,是他一位伯父的女儿。既然生活里有那么一个真实的存在,你曹雪芹把她照直写出来,不就结了吗?干吗犹豫来犹豫去,一会儿这么写,一会儿那么写,弄得几种原稿上的写法,因为传抄的途径不同,都流传到了今天,让我们还得讨论一番?这就涉及到从生活到艺术的创作方法问题。我前面说了,当生活的真实跟艺术虚构的总框架之间发生难以协调的大困难时,曹雪芹往往是牺牲虚构的合理性,来忠于生活的原生态。像贾赦这个角色的写法就是如此,前面讲得很清楚了,这里不再重复。有的写法,比如像对朝代背景,他一是故意模糊,二是不惜略有错乱,这就不仅是一种艺术处理,也是一种非艺术性的避惹文字狱的做法了。像秦可卿原型之死,应该是在乾隆登基之后,由于贾元春原型告密,秦可卿原型不得不死,但乾隆大施洪恩,此事内部解决,对外遮掩,就算结案,因为元春原型举罪不避亲,精神行为都堪嘉奖,因此对她在宫中的地位进行了提升,小说里夸张为才选凤藻宫、加封贤德妃。这个内在的逻辑虽然存在,但是具体到分章回,曹雪芹却先用第十三回到第十五回写秦可卿之死,到第十六回才暗写皇帝登基和贾元春提升。有的听众读者就来问我,应该是把十六回劈成两半,把十三回到十五回内容镶嵌进去,写秦可卿之死什么的,才符合生活中真实事件的顺序呀,小说里怎么写成这个样子呢?我想,这就是因为曹雪芹处在非常困难的写作环境里,他既得有艺术性方面的考虑,也得有非艺术方面的考虑。我们今天来研究《红楼梦》文本,也就不得不既有纯文本的研究,又得有关于他的写作环境,也就是康、雍、乾这三朝的政治局面的研究。我想这是《红楼梦》的特殊性所在,也是红学特殊性的所在,希望大家能理解我这样的一种思路。  具体到迎春身份的确定,我觉得,因素倒可能比较单纯,与政治应该没有牵扯。我觉得己卯本里那个说法,说她是赦老爹之女政老爷养为己女,应该是生活真实的记录,迎春原型,就是曹把她打小从哥哥家里接到自己家养大的那么一个女儿。生活的真实里,可能曹并没有元春那么样的一个大女儿,元春的原型,是曹氏家族里曹雪芹的一位大堂姐,却并非他的亲姐姐,因为曹在探春原型出现前,并没有亲女儿,而又喜欢有个女儿,而哥哥那时因为原配亡故,一时尚未续弦,有个女儿,难以照顾,他就从哥哥那里,把迎春原型抱来代养,但是曹后来在有了曹雪芹之后,又有了个女儿,而哥哥也续娶了,这样,迎春原型虽然还在他和他夫人身边住,但也算是归还他哥哥了。最初曹雪芹写这个姐姐,打算把这些情况都如实地写出来,己卯本上的那个句子,就是留下的痕迹。但是,后来可能考虑到把这样一个过程写出来,意义不大,而且还会搅乱对元春这个角色的定位设计,于是就改来改去,最后,还是写她是贾赦前妻所生,既符合生活的真实,也满足小说的故事需求。  大家一定注意到了,曹雪芹关于迎春的命运,总强调她的不能自主,也放弃自主,她任偶然因素左右自己,无可奈何。第二十二回,她写的灯谜诗,谜底是算盘,但诗里所表达的意蕴并不是精于计算或有条有理,还记得吗?她写的四句是:天运人功理不穷,有功无运也难逢;因何镇日乱纷纷?只因阴阳数不同。贾政虽然猜出来是算盘,但心内沉思道,娘娘所作爆竹,此乃一响而散之物;迎春所作算盘,是打动乱如麻;探春所作风筝,乃飘飘浮动之物;惜春所作海灯,一发清净孤独;今乃上元佳节,如何皆作如此不祥之物为戏耶?贾政是越想越闷。我们现在只说迎春,她的命运,就像打动乱如麻的算盘,全是别人算计她,她自己绝不想算计别人,只求能过点清净日子,但是,没想到最后所面临的,竟是最残酷的,被“中山狼”所蹂躏、吞噬的结局。  第三十七回,探春发起组织海棠诗社,迎春担任副社长,负责限韵,这时候她说了一句话,非常重要,不知你注意到没有?她说:“依我说,也不必随一人出题限韵,竟是拈阄公道。”后来她果然采取了拈阄方式,走到书架前,抽出一本诗来,随手一揭,是一首七言律,这就定下来大家都要写七律,她掩了书,向一个小丫头道,你随口说一个字来,那丫头正倚门立着,就说了个“门”字,迎春就宣布,大家的七律都必须用门字韵,十三元,跟着又要了韵牌匣子来,抽出十三元那一个小抽屉,让那小丫头随手拿四块,结果拿出的是“盆”“魂”“痕”“昏”,于是,就规定大家写诗都得用这四个字押韵。这段文字,表面上看起来,不过是写大观园女儿们结社写诗的一些具体过程,其实,曹雪芹他是刻画迎春的性格,像迎春这样的懦小姐,这种同一社会阶层里的弱势存在,他们的惟一向往,只能是在抓阄的过程里抓到个好阄——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偶然,这是很危险也是很无奈的。  除了算盘诗谜,在前八十回里,迎春还有一首诗,就是元妃省亲时,不得不写的一首“颂圣诗”,她写的那首叫《旷性怡情》:“园成景备特精奇,奉命羞题额旷怡;谁信世间有此境,游来宁不畅神思?”她的生活理想,非常单纯,就是希望能在安静中,舒畅一下自己的神思,别无所求;她绝不犯人,只求人莫犯她,能够稍微待她好点,她就心旷神怡了。但是,连这样低的一个要求,命运的大算盘也终于还是没有赐予她。  想到迎春,我就总忘记不了第三十八回,曹雪芹写她的那一个句子:迎春又独在花阴下拿着花针穿茉莉花。历来的《红楼梦》仕女画,似乎都没有来画迎春这个行为的,如今画家们画迎春,多是画一只恶狼扑她。但是,曹雪芹那样认真地写了这一句,你闭眼想想,该是怎样的一个娇弱的生命,在那个时空的那个瞬间,显现出了她全部的尊严,而宇宙因她的这个瞬间行为,不也显现出其存在的深刻理由了吗?最好的文学作品,总是饱含哲思,并且总是把读者的精神境界朝宗教的高度提升。迎春在《红楼梦》里,绝不是一个大龙套。曹雪芹通过她的悲剧,依然是重重地扣击着我们的心扉,他让我们深思,该怎样一点一滴地,从尊重弱势生命做起,来使大地上人们的生活更合理,更具有诗意。那些喜爱《红楼梦》的现代年轻女性们啊,你们当中有谁,会为悼怀那些像迎春一样的,历代的美丽而脆弱的生命,像执行宗教仪式那样,虔诚地,在柔慢的音乐声中,用花针,穿起一串茉莉花来呢?  说完迎春,我先说惜春。书里说惜春是宁国府贾珍的胞妹,他们的父亲贾敬,故事一开始的时候,就已经住到城外道观,基本上不再回家了,连家里人给他过生日,都坚决不回城,只在除夕祭宗祠的时候,短暂地回来一下。书里没有出现贾敬的夫人,估计是已经过世了,也没有贾敬的姨娘出现,或许有,但略去不写,惜春大概是贾敬原配所生,说是贾珍胞妹,应该是他们既同父也同母的意思。书里说贾母爱女孩,把惜春也接到荣国府,放在眼皮下来养,应该是真实生活中,曹寅夫人李氏实有的一种情况。书里前面说惜春身量未足、形容尚小,到八十回结束,她应该也还不大,但是,第七十四回为她立正传,“矢孤介杜绝宁国府”,我们却发现,她思想早熟,出语犀利,看破一切,义无反顾。  惜春的结局是出家为尼,第五回关于她的册页,画上是一座古庙,判词里最后一句是“独卧青灯古佛旁”;高鹗续书,说贾家后来一切恢复如初,她就在栊翠庵里取代妙玉——要是真那么消停,她也不必入太虚幻境的薄命司册页了。我前面已经分析过,栊翠庵是元春省亲时才盖起来的,非古庙,无古佛。八十回后,应该是在贾家第一次被皇帝抄家前夕,惜春先知先觉,出家为尼。后来虽然可以到古尼庵里去投宿,但每天过的是缁衣乞食的生活,缁衣就是黑颜色的衣服,她穿一身黑色尼姑服,沿街化缘乞食,孤独而悲惨。  惜春确实先知先觉。第五回关于她的判词,第一句就是“勘破三春景不长”;《红楼梦》十二支曲里,关于她的那一首《虚花悟》,头一句是:“将那三春看破,桃红柳绿待如何?”这跟第十三回秦可卿托梦中的偈语“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的意思是完全一样的。“三春”就是指三个美好的年头。如果非把“三春”作为人来理解,那么,既然是以惜春为本位,“三春”就该指元、迎、探。元、迎八十回后会相继惨死,可以说是“景不长”,探春是远嫁,虽然别有一种痛苦,却不能说是“景不长”。“将那三春看破”后紧接一句,“桃红柳绿待如何?”更意味着“三春”就是季节时间方面的指称,“桃红柳绿”就是“好景”,“待如何”的答案也就该是“景不长”。  惜春在荣国府自己窝里斗,抄检大观园后,就彻底地心冷如铁。她的丫头入画,被抄出些男人用的物品,其实后来尤氏过目,无非是些入画哥哥从贾珍那里得到的一些可怜的小赏赐,私下托人带到妹妹这里来寄存。尽管私自传送东西有违府规,却也算不得什么严重的罪过,尤氏的意思是责骂一番也就罢了,惜春却决意不要入画,大家要特别注意她的这句话:嫂子来的恰好,快带了她去,或打,或杀,或卖,我一概不管!我初读《红楼梦》时,读到这里就一愣,入画那点错误,说或打,或骂,或罚,我一概不管,也够狠心的了,怎么一个擅长画写意花鸟的美女,撵起丫头来,居然说或打,或杀,或卖,我一概不管!为这么点事情,卖了杀了,你竟然也不管,这是何等冷酷的心肠啊!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来刻画惜春?是不是他写这句时,一时随意,未加推敲,下笔过重?  现在的人们,一般都不知道封建社会皇帝抄家的厉害了,我也是看了一些资料以后,才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据乾隆时萧写的《永宪录》续编里记载,雍正朝有个学政叫俞鸿图的被抄家,他妻子听说抄家的来了,就立即自尽。这倒也罢了,他有一个孩子,还不懂事,抄家的进来并没有马上对付他,可是,那孩子见到那景象,就当场活活地给吓死了。那时被抄家的官员,自己被逮走,家里的成员,如果皇帝没有特别的恩准,就一律不被当做人,而是当做“动产”看待。打骂不算回事儿,皇帝或将其赏给他喜欢的官员,一般是就便赏给负责去查抄的官员,或者就“充官”,拿到人市上去当商品卖掉,不仅仆人绝对是这样的命运,就是原来的太太姨娘,公子小姐,也会一样地如此处理。那么,比《永宪录》更可靠的史料,就是雍正朝的内务府档案,里面明确记载,贾母原型李氏,她的亲哥哥李煦,在雍正元年就被抄家治罪,他的家属仆人,男女老幼一共二百余口,先在苏州变卖。有的人因为李煦在当地原来官声不错,不忍心买,有的虽然对他无所谓甚至恨他,但是想想也不知以后还会怎么样,就无人愿买,无人敢买。那么,雍正就下令让把这些人像运货一样运到北京来,在路上,死掉一名男子、一名妇人、一名幼女,最后押到北京的一共二百二十七人,其中李煦的妻妾子女十名,仆人一共二百十七名。押解他们的官员,是江南理事同知,叫和升额。这些人员被押送到北京后,先变卖其中二百零九人,那八个人呢,因为李煦当时在狱中,他的案子还没审完,这八个人是活口,需要先过堂,挨打自不消说,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或杀,或卖。负责卖这些人的官员,是崇文门监督,也有名有姓,叫五十一——不要对这样的名字感到惊讶,那时候满人里用数字做名字的并不罕见。那时候卖这些朝廷治罪的官员家里的所谓犯男犯妇的地方,就在北京崇文门外。现在人们到了那个地方,会看到很漂亮的商厦,很美丽的花坛绿地,但是在曹雪芹所生活的那个时代,就有五十一那样的官员,在那里负责把皇帝抄家抄来的活人,作价变卖。这里讲的不是小说,是雍正朝甲辰年,也就是雍正二年(公元一七二四年)十月十六日——当然是阴历的十月十六日——那一天的内务府档案上所记载的内容。  知道了曹雪芹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是怎么个情况,再来读《红楼梦》第五十七回里惜春说的那些话,我们就懂得了,那不仅是刻画一个角色的性格,而且是非常写实的笔墨。因为我们都知道,真实的生活里,李煦在雍正一上台的时候,就被抄家治罪了,但是,对曹,雍正是在四年以后才查抄了曹家,雍正六年将曹逮京问罪,当中是有个时间差的。所以,惜春原型作为贾母原型李煦妹妹的一个堂孙女儿,她是完全可以比其他族中的人感觉更加敏锐,对抄家这类事更感到恐怖的。书里写到那几回,已经写到江南甄家被抄,写到外头还没抄进来,贾家自己就抄检起大观园来了。别的人听见甄家被抄,也许仅仅是不愉快,却还在糊里糊涂地寻欢作乐,惜春却更有悲观的预见性,她说把入画带出去,或打,或杀,或卖,脱口而出,并非夸张矫情,而是这个角色的原型,这位曹家的姑娘,虽然年纪小,却耳闻了李家,也就是她堂祖母家,如上面我所引的那些历史事实。一家老幼奴仆,抄家后被打,被杀,被卖——被杀,之所以可以说在被卖前头,再回想一下,我上面所引的内务府档案,李家不就有三个人在押解赴京的路上死掉了吗?那也是变相的死刑啊,对不对?还有那八个必须过堂的人,他们有的可能就被判死罪杀掉,如果不是死罪,也不收监,那就再拿去卖掉,因此,或打、或杀、或卖的排列顺序,是有道理的。我原来觉得应该按对生命的严重性来排列,被杀应该搁最后,就是因为不懂曹雪芹下笔的历史背景,不知道李煦被抄家治罪后的这些具体情况。当然,惜春的原型不可能看到当时的官方档案,但是,崇文门变卖罪家人口是公开的,皇家不但不予保密,还会用贴出告示一类方式来晓谕天下,让人们感受到皇帝的威严,更小心地来当一个皇权下的顺民。  把这样一个大背景弄明白了,第七十四回里惜春的那些话就更好懂了。惜春说,善恶生死,父子不能有所勋助;又说,我只知道保得住我就够了,不管你们!她公开地断绝了与宁国府的关系,估计八十回后,她应该是在贾府第一次因为藏匿甄家罪产,导致被查抄的前夕,就离开荣国府出家当尼姑了。小说前面就一再地点出,惜春很早就有当尼姑的念头,甚至在贾府局面不错,并无危机的情况下,她就公开说了要剃发为尼的玩笑话,所以,当事态发展到必须选择一种逃避方式的时候,“歧熟焉忘路”,出家当然是首选。她既然在贾府被皇帝抄家前,已经毅然出家,抄家后,官方查不出她有具体参与家长犯罪的事实,那么,就有可能不予追究,不再被逮捕,被打,被杀,被卖。在贾家所经历的三个春天将尽的时候,她将三春勘破,注意,是“勘察”的“勘”,不是“看见”的“看”,她有预见性,她判定到下一年就会出现恐怖局面,她就实行了自救,尽管那以后她青灯古殿独处,缁衣乞食苟活,比被打,被杀,被卖略好,但也非常凄惨。估计惜春的原型,就是那么个情况。曹雪芹写她,又给我们显示出另一种人生悲剧,一种在政治大恐怖下,卑微地惟求自保,以冷漠和隔绝来延续自己生命的艺术典型。  最后,再来说探春。  探春,曹雪芹在第五回设计金陵十二钗册页时,把她安排在第四位,这真是很高的规格待遇。有红迷朋友在听了我前面关于妙玉排序之谜那一讲以后,来问:你既然说曹雪芹他还是有等级观念的,那么,按你的考证,秦可卿是皇家的骨血,比所有其他各钗等级都高,应该排第一位哇,就是不排第一,也不能排在最末位呀!我认为,曹雪芹在排册子名单的时候,他虽然定下了主子身份的入正册或副册,不考虑比如说晴雯那样的他激赏和怜惜的丫头进入正副册,确实有等级观念在里头,但是,这只是一个粗线条的框框,并不是说,他只从血统地位上来排序。比如探春,虽然是主子小姐,但她分明是庶出的,按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庶出的地位比嫡出的低。上面已经跟你说清楚了,迎春是嫡出的,而且,长幼有序,也是那个时代必须遵循的一条等级原则。如果曹雪芹只是死认血统出身的等级,那探春绝对应该排在比她大的迎春姐姐后头。但是,他考虑来考虑去,不仅把她排在了迎春前头,还排在了史湘云和妙玉的前头。这就说明,在主子小姐媳妇这个大的等级框架范围内,他排序就比较灵活,是一种综合性评估,除了世俗价值观所确定的那个地位,还要考虑这个角色本身的素质,在书里戏份儿的多少。当然,还有他对这个角色的珍爱程度,以及如何达到一种大体的平衡,等等。应该说,能进入他设计的正册,哪怕排在最后,都说明是他心中所珍爱,所首先不能割舍的角色,想想薛宝琴那么一个美丽聪慧,几乎没有缺点的女性,到头来没排进正册,就应该懂得,排在正册后面,甚至排在末一名,应该也是很不错的。秦可卿排在最后一位,我想,一个最主要的因素,是她在第十三回就死掉了,是前八十回里惟一死掉而且死得那么早的一个角色。我的研究,是从秦可卿这个角色入手,通过原型研究,来揭示隐藏在《红楼梦》显文本后面的潜文本,去理解曹雪芹创作的苦衷与追求,之所以称秦学,本是一句玩笑话,弄假成真,也只是当做一个符码,以突出我这研究的独创性。那些认为我只研究秦可卿,只对书中的清史背景感兴趣,只重视皇家血统等等的误会,听到这里,读到这里,应该可以基本消除了。  第十三回末尾,古本上有两句话:金紫万千能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通行本删去了,是不应该的。这两句很重要,当然是具体针对王熙凤协理宁国府而说的。秦可卿给王熙凤托梦,一开头就说,你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曹雪芹写金陵十二钗,绝不是只想写出一些不同的沉溺于个人情感的女性,关于这些女子的故事也绝不能简单地概括为爱情和婚姻悲剧,他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动机,就是要写这些女子的才能,而且绝不局限在文才诗才画才等方面,她刻意要塑造出具有管理才能的杰出女性,也就是赛过男人的脂粉英雄。除王熙凤之外,他还花大力气写了探春,探春理家,遇到的情况那比秦可卿丧事要复杂多了,面对各个利益集团各种积蓄已久的矛盾冲突的一次次大爆发,探春克服了自己因是庶出而遇到的特殊困难,其管理才干得到了充分发挥,也取得了相当好的效果。历来的论家已经做过很详尽的分析,我不再重复大家都很熟悉的那些例子和结论。  大家都知道,探春最后是远嫁,不是嫁给了一般的男人,去过一种平庸的生活,而是有其一番独特的作为。第五十五回,赵姨娘为兄弟赵国基死后的丧葬赏银一事来跟探春聒噪,探春急切中有这样的话:“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这当然是很重要的伏笔,她在八十回后,果真就像男人那样地出去了,但那是不一般地出去,那是一去难返的流放式的远嫁。但是,这个美丽、睿智而有管理才干的女性,会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以释放自己的才能来抗衡内心的痛苦。  第五回里关于探春的册页诗画和《分骨肉》曲,大家都熟悉,从“清明涕泣江边送”和“一帆风雨路三千”等词句可知,她出嫁的时间,是在清明节,一个鬼节,一个按说最不适合办喜事的日子里;所嫁往的地方呢,是要坐船,从江边出发;路程呢,在三千里以外。那么,她究竟嫁到了什么地方,嫁给了谁呢?不知道你注意到那册页上所画的内容没有,说是画两个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关于图画的说明既然说是一片大海,船又是大船,就可见虽然出发的地方不是海边而是江边,但驶出江后,还要漂洋过海,那三千里基本上都是水路,要经过一番起伏颠簸,很长时间才能达到目的地。曹雪芹对太虚幻境薄命司橱柜里册页画面的设计都极简洁,没什么废笔,但是,关于探春的画上,是两个人在放风筝,为什么要画两个人?  曹雪芹在书里提到过一些外国,第十七、十八回,贾政说怡红院的西府海棠又叫“女儿棠”,是从女儿国传过来的种。中国古代一直有关于女儿国的传说,说那国家全是女的,没男人,生育的方式是入水洗浴时受孕,也能生出男孩,但养不到三岁一定死掉;第二十八回提到一个茜香国,国王是女的,她给中国皇帝进贡,有种贡品很奇怪,是系内衣的汗巾子;第五十二回写到真真国,地理位置在西海沿子上,这个国家的女孩子披着黄头发,打着联垂,而且其中一位还能写中国诗;第六十三回提到福朗思牙,专家们有说指法兰西的,有说指西班牙的;此外还提到过爪哇国、波斯国、暹逻等等。  那么,探春远嫁,远到漂洋过海,究竟是到了什么地方呢?八十回里既然出现了以上一些外国的名字,那么八十回后,探春所去的地方会不会就是这当中的一个呢?还是曹雪芹另外再设计出一个地方,一个外国,或者不说外国,说番邦,给取另外一个名字呢?我认为,根据曹雪芹惯用无意随手、伏延千里的手法,他后来写探春远嫁,所去往的地方,就应该在八十回里设下伏笔,那么,在上面所列举的名称里,我觉得最可能的,就是茜香国。  茜香国不清楚是以哪国为原型再加以虚化的国家。它当时的国王是女的,但跟出产“女儿棠”的女儿国应该不一样,不会也是一个没有男人的国家。那么这个国家跟中国的关系,就可能很微妙。女国王居然把系内衣的带子,其实就是内裤的腰带,作为给中国皇帝的贡品,这或者说明那国家还没有像中国那样,出现比较高级的文明,显得有些野蛮愚昧,或者说明两国之间有些纠纷,这样进贡具有某种故意不恭的挑衅性。总之,我觉得曹雪芹设计出这样的国家这样的贡品,不会只是仅仅为了用那腰带——到了中国当时叫汗巾子——来作为蒋玉菡和袭人后来结合的伏笔,可能还有一石数鸟的用意。  我们都注意到,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时,探春抽到的是写着“瑶池仙品”的杏花签,上面的诗句是“日边红杏倚云栽”,签上说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大家于是就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这些情节所传递的信息是很清楚的:探春今后的婚姻是“日”指配的,她嫁出去以后,地位是王妃,而出嫁的季节,就是杏花盛开的清明时节。  如果是茜香国和中国发生纠纷,中国皇帝为了缓和矛盾,答应把中国的公主或郡主远嫁给茜香国的女国王的一个儿子为妻,那是完全可能的,八十回后如有那样的情节,是不足为奇的。而中国皇帝又哪舍得把真正的公主和郡主嫁到那种相对而言还很不开化的蛮荒之地呢?就完全可以用冒牌货,声称是公主或郡主,嫁到那边去,起到像历史上王昭君一样的“和番”的作用。那么,在书里的贾家,首先是荣国府,因为藏匿江南甄家的逆产被严厉追究的关口,贾政献出探春,以供皇帝当做公主或郡主去“和番”,是有可能的。探春的美貌、风度、修养、能力,恐怕是皇家的公主郡主们都难匹敌的。茜香国使臣一看,肯定满意,就是茜香国女王或王子亲自来过目面试,也绝对不会失望。这样,探春远嫁过去,身份当然也就可以说是王妃。  当一个王妃,那还能算薄命吗?一位年轻的红迷朋友跟我讨论,我就对他说,如果是在中国,在北京,那时候的一位贵族家庭的小姐当了一个王妃,那当然不仅对她个人来说算得幸福,她的整个家族,也会为她而骄傲。曹雪芹的姑妈,就嫁给了平郡王,是一位王妃,《红楼梦》里应该是没把她作为原型,塑造成一个艺术形象,但是上面引的那句“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应该是曹家女儿们开玩笑时说过的一句真话,被曹雪芹很自然地挪用到了书中。探春的原型,未必真是像王昭君那样,以那样高的身份规格送去和番,也许生活中的真实情况,只不过是皇家赏给了某个远域部族的中等首领,当然目的还是政治性的考虑,所谓威猛并施,你那部族叛乱我就坚决镇压,你如果表示投降归顺,那么所赏赐的就不仅有物品,还有活人,探春的原型就应该是那样的一种活人赏赐。因此,这种远嫁,即使真达到王妃的名分,说穿了也还是充当人质,纵使像探春原型那样“才自精明志自高”,去了以后发挥出一些管理方面的才能,也还是要哀叹“生于末世运偏消”,不是什么幸福快乐的事情,依然得算是红颜薄命。  第七十回末尾,写宝玉和众女儿们放风筝,探春放的是一只凤凰,这本来很吉祥,但是,忽然又飘来一个凤凰风筝,似乎更吉祥,更怪的是又来了个门扇那么大的喜字风筝,还发出钟鸣一般的声音,这不更锦上添花了吗?两只凤凰一大喜,多好的象征啊,可是,那三只风筝最后竟是绞在一起,三下齐收乱顿,结果呢,线全断了,三个风筝全都飘飘摇摇远去了,竟是很糟糕的一个局面。我认为,这就喻示着,探春的远嫁,表面上体面,其实,是双方政治较量当中的一个互相妥协的产物,借用第五十三回贾珍说的那个歇后语,叫做“黄柏木作磬槌子——外头体面里头苦”。于是,再想想,第五回册页里关于探春那幅画,为什么一定要画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放风筝,船上那个女子为什么掩面泣涕?就是象征着,休战可能是短暂的,两只风筝随时又可能绞成麻花,齐收乱顿,线断无常。第二十三回,探春的灯谜诗,有一句就是“游丝一断浑无力”,她远嫁后,其实也可以说是命若游丝。  高鹗续书,倒是写了探春远嫁,但是嫁出去没多久,就回家探亲来了。这是不符合曹雪芹的悲剧性构思的。她是断线风筝,有去无回。脂砚斋在她的灯迷诗后有条批语说:“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悲哉伤哉!”可见,第一,她的远嫁,不是在贾家遭遇灭顶之灾,彻底败落之后,应该是在荣国府为甄家藏匿罪产的事情刚刚爆发,第一波打击初来的时候;第二,她远嫁没多久,皇帝就把宁荣二府参与“月派”谋反跟当年藏匿秦可卿的罪行新老账一齐算,那时候应该是几乎没有什么再可以回旋的余地了,但是,对她的处世应变能力的激赏,竟使批书人认为在那样一种近乎绝境的情况下,如果她还没远去,竟仍然可以做到使诸子孙不至离散;第三,这条批语的口气,让我们感觉到,“此人”,也就是探春这个角色,在真实生活里是确实存在的,而书里的故事,也是大体都存在的,否则,对一部完全虚构,人物全凭想像捏合的故事书,犯不上去做这样的设想,去哀哉伤哉地悲叹。  我还特别注意到,第七十一回写贾母庆八十大寿,特别写到,有一位粤海将军邬家,送了一件重礼,是一架玻璃围屏。那个时代,玻璃是比较难得、非常贵重的材料,贾母的丫头,有好几个就用贵重的东西命名,琥珀、珍珠、翡翠之外,就还有玻璃。我前面已经举过很多例子,告诉你曹雪芹他常常在似乎无意之间,写到一个人物的名字或一件道具,似乎是可有可无的废话,其实,那都打着埋伏呢。那么,我就隐隐约约感觉到,这位送玻璃围屏的粤海邬将军,从名称上能看出是负责海防的武官,他在八十回后,也许就是负责安排探春远嫁事宜的人物之一。书里说贾母特意叮嘱凤姐,说好生收着那围屏,她要留着送人的,那么,八十回后就应该有这架玻璃围屏出现,不知究竟派了个什么用场,在故事发展中是否起到了一定作用?  那么,讲到这里,我把金陵十二钗里的九钗,都分析到了。下一讲我会跟你一起讨论王熙凤母女和李纨这三钗。关于王熙凤判词里的“一从二令三人木”究竟是什么意思?巧姐为什么要列在正册里?书里还有一个大姐,跟她是一个人吗?我要跟你说,李纨不但不是一个道德上完美的人,而且在贾府事败后,她人性的阴暗面暴露得相当充分,令人寒心,你会相信吗?希望我下一讲的内容,仍然能引起你的兴趣。  第三十二讲 王熙凤、巧姐命运之谜  荣国府的建筑布局,在曹雪芹笔下是清清楚楚的,历代都有红学家根据书里描写来画出其平面图,没什么太大差别,争论比较少。大观园盖在荣国府东北边,描写也很细腻,但是复原起来,就没荣国府那么容易,究竟那些具体的建筑景点是怎么个布局,研究者之间一直争论不休。  王熙凤呢,她本不是荣国府的人,她是贾赦儿子贾琏的媳妇,他们两口子本该跟贾赦、邢夫人住在一起,在那里就近侍奉父母公婆,以尽孝道,这是那个时代那个社会最普遍的,一般也不应该违反的伦理定位和行为模式。就是搁到今天,父母在,屋宇又宽大,儿子儿媳妇尽赡养责任,也应该是尽量跟他们住在一起,如果父母那边住房宽敞也不住,反而跑到叔叔婶婶家里去住,也会让人觉得怪怪的。  但是,曹雪芹笔下,贾琏王熙凤夫妇却住在荣国府里,具体位置是在府里中轴线的西北,贾母住的那个院落后面。贾母那个院落最北边,是坐南朝北的抱厦厅,再北边呢,立着一个粉油大影壁,影壁后面是一个小院落,那就是贾琏、王熙凤的住处,里面的具体情况,第六回作者通过刘姥姥的眼光感受,描写得非常精细,我不重复。  荣国府里住着贾氏老祖宗贾母,前面已经讲过了,其实最古怪的,还不是贾琏王熙凤夫妇住进来,而是贾赦作为长子,为什么不带着媳妇住进去,他又袭了爵,应该由他和媳妇住进荣国府中轴线上的正房大院,就近侍奉自己母亲才是。但是,书里不是写得含糊,而是交代得清清楚楚,贾赦夫妇另住在一个黑油大门的院落里头。更古怪的是,那个黑油门的院子紧挨着荣国府,只不过是拿墙隔开。袭爵的大儿子住的院子要跟亲母亲住的地方完全隔开,两边的人互相来往,都必须先出自己院子,另进一个大门,进了大门,还要再进仪门才能相见,何必如此麻烦呢?在那隔墙上开扇门,岂不是两下里都方便了吗?越细加推敲,越让人费解。  有的读者,容易把贾赦住的院子跟宁国府闹混,宁国府虽然也在荣国府东边,但应该是更在贾赦院的东边,贾赦院比较小,北边围墙外面应该还是荣国府的范围,而宁国府可能比荣国府还要大些。在大观园出现以前,就有园林之盛,书里屡有描写:第十一回通过王熙凤的眼睛,以《园中秋景令》形式,表现得最充分。后来为迎接元春省亲,就把贾赦院北墙外荣国府的一些空间,跟宁国府北边一些原有园林,打通连接,盖了个周边三里半大的大观园。书里说,荣、宁二府原来不是一墙之隔,而是一巷之隔,但是那条巷子不是公共使用的官道,而是贾氏自家的私产,所以可以放心地使用。  读《红楼梦》,应该把故事里的这三个基本空间搞清楚。最容易弄错的,就是以为贾赦跟贾珍住在一起。不是的,宁国府在荣国府东边,所以称做“东府”,贾赦那个比较小的院子跟荣国府挨在一起,跟宁国府有一巷之隔,它往北的长度比两个府都短,是那么一个独特的空间,荣国府的人提起时,一般称做“那边”。因为宁国府比较大,它的大门虽然跟荣国府在一条大街上,但未必取齐,可能还要往南一些,所以,像第七十五回,尤氏从荣国府回到宁国府,隔窗听见邢夫人兄弟邢大舅酒后发牢骚,就跟丫头银蝶说:这是北院里大太太的兄弟抱怨她呢!“北院”,指的就是贾赦住的那个黑油大门的院落。  我的研究方法,说了好多次,主要是作原型研究,原型也不仅是人物原型,还涉及事件原型、细节原型、话语原型等等方面,那么空间原型、场景原型、物件原型也都在我的研究范围之内。通过这样的研究,我的基本看法就是,曹雪芹他写这部书不是凭空虚构,这部书具有自叙性、自传性、家族史的性质。那么他这样来设定、描写荣、宁二府和贾赦居处,也是有生活依据的。当然,他又并不是直接地去写自传、家族史,不是写我们现在叫做报告文学那样的作品,因此,他笔下的故事空间布局,也就在原有的真实空间存在的基础上,进行了很多的艺术加工,像大观园就相当地夸张,从生活素材出发,经过他的想像描写,已经升华为一座人间难有的准仙境。  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在书里安排贾赦和贾政的住法?前面已经讲过,不再重复。那么,他为什么非要把王熙凤安排到荣国府贾母院子后面的一所小院里住呢?按说,即便贾赦就那么住在隔壁的黑油大门里,她帮荣国府王夫人理家,每天坐车过来不就行了吗?书里一再写到,邢夫人就天天从那边来荣国府这边给婆婆贾母请安,从未间断过,邢夫人都不怕麻烦,王熙凤怎么就不能也天天辛苦点,来来去去呢?尤氏住得比邢夫人远一些,不也常常地来荣国府办事吗?  我想,这是因为王熙凤这个人物的原型当年或许就那么出格,偏来叔婶家住,而且,婶子也就是她姑妈,说是帮她婶子姑妈管家,其实,她先以讨好老祖宗站住脚,然后就逐步达到独揽大权,反宾为主,成了实质上的当家人。这位当家人给曹雪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成为一个能引起他旺盛创作冲动的人物,因此,虽然生活实际里,贾赦原型既非贾母原型所生,也并没有跟他弟弟贾政原型一起过继过去,但为了把王熙凤原型淋漓尽致地写进书里,他就合并同类项,把贾赦原型也说成是贾母儿子,而且是长子,他为此甚至不惜悖理。有趣的是,他的这种处理方式,并没有引起历代众多读者的质疑,他是成功的,人们都为王熙凤这个血肉丰满的艺术形象折服,这个角色在中国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不朽典型。  关于王熙凤,历来红学研究者的分析评论可谓汗牛充栋,一般读者对她在茶余饭后的议论也非常之多。美学家王朝闻在上世纪后期出版过厚厚的一册《论凤姐》。在前八十回里,王熙凤这个形象已经被曹雪芹写足,可谓光彩照人,活灵活现。曹雪芹写出她独特的人格,她心灵、行为的复杂性,超过了书中其他任何一个角色。她有的想法令人毛骨悚然,比如第六十一回,因为大观园里出了盗窃官司,那时候她病了,由探春等代理府务,平儿来跟她汇报情况,针对破案,她说:“依我的主意,把太太屋里的丫头都拿来,虽不便擅加拷打,只叫他们垫着磁瓦子跪在太阳地下,茶饭也别给吃,一日不说跪一日……”可是,仍然是她,在王夫人发狠抄检大观园的时候,她却扮演了一个跟王善保家的完全不一样的角色——晴雯挽着头发闯进来,豁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捉着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这是非同小可的抗拒行为,而且,应该说首先是针对她的,但是她竟一点也没生气,反倒大有维护之意。就算她知道晴雯曾是老太太身边的,而且老太太对其印象也一贯不错,但是王夫人已经当着她的面斥责晴雯为“妖精”,肯定是要被撵出去的了,她却还偏能容忍晴雯的放肆,这就说明,她心灵里又有王夫人等绝无的独特的情愫,她对晴雯的纵性率为,竟有欣赏之意。  曹雪芹笔下的王熙凤,简直把人性中所有尖锐对立的因素,全都熔为一炉,融会进这个生命里去了,而且,毫不牵强,随时显现。善与恶,正与邪,好与歹,贤与愚,刚与柔,温与猛,苛刻与宽容,贪婪与施舍,狂傲与谦和,胆大与心细,收敛与放肆,诙谐与庄重……她真是全挂子的本事,要哪样有哪样。读者当然都记得,弄权铁槛寺,她果然不信什么阴司报应,恣意妄为,导致两条人命尽失。后来为了逼死尤二姐,又故意打起官司,官司打完,又让仆人旺儿去害死原来跟尤二姐订过婚的张华,以达到灭口的目的,尽管最后旺儿没有下手,也说明她狠毒起来,那是不管不顾的。但是,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总体而言,曹雪芹是欣赏她、肯定她的,所特别欣赏与肯定的,就是她的管理才能。“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募此生才”,曹雪芹希望我们能对她的罪过一面有所体谅,她这样一个人,如果不是生于“末世”,如果不是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中生活,固然她人性中还是免不了有阴暗面,但是她性恶的外化,所做的坏事,就可能会少一些;曹雪芹希望读者们都能跟他一样,一起赞叹这位女性出众的组织能力与指挥气魄,他是把王熙凤当做一位脂粉英雄来塑造的。  上面我讲到,荣国府的建筑格局,书里写得非常清楚,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就是在府内那些建筑群之间,是有过道,或者叫夹道,这种过渡性空间的。曹雪芹不仅写了很多发生在华屋美榭的主建筑里的故事,而且也绝不忽略这些过渡性的小空间,他设计的很多情节,都有意识利用了穿堂过道,比如王熙凤对付贾瑞,苦设相思局,第一次利用了两边都有门的穿堂,第二次利用了屋后的小过道。书里多次写到角色如何经过这些过道。第七回周瑞家的送宫花,她从梨香院出发,先过王夫人正房后头,在三间小抱厦中逗留后,就穿夹道从李纨后窗过,越西花墙,出西角门,去往凤姐住的小院。第八回写宝玉要去梨香院,怕遇见父亲,绕路而行,路过穿堂,于是碰见了府里的清客相公詹光、单聘仁,后来在过道里又遇见库房总领吴新登、仓上头目戴良等七八个管事的头目,外加一个买办钱华,跟他纠缠了一阵。这样的描写多余吗?一点也不多余,曹雪芹是得空便入,稍带脚就向读者传递了很多的信息,把荣国府这座宏大的贵族府第,那日常生活的运转,以及除了主子和一般丫头男仆外,还有众多种复杂的人员存在点染了出来。而且,他利用谐音,使我们知道府里管库房过秤的,竟是“无星戥”——那个时代的称重量的衡器,依靠戥子和准星来确定具体数额,那么竟由“无星戥”来负责这方面的事务,可见荒唐;而管仓库往外发东西的头目呢,叫“大量”,这里的“大”要读成“戴”,你看贾府用的是些什么管事的人!买办的名字则是“钱花”,花钱如流水,给你去采买东西,贪污了多少且不论,拿着府里的钱绝不心疼,哗啦啦一顿猛花;至于所谓清客相公,就是府里贾政养来供他下班后陪着聊天、吟诗、写字、画画的一些无聊的存在,一个是只知道一味地“沾光”,另一个更可怕,是“善骗人”,特别善于骗人,而贾政那样的迂腐老爷也就由他去骗。作者让这样一些角色在宝玉路过府里穿堂过道出现,一来符合那种人物所被限定的府内活动区域,二来也是有意点明,这是些墙缝里的寄生虫一般的存在。  前面讲宝玉的时候,我提到过第五十二回,宝玉要去舅舅王子腾家,在厅外上马,李、王、张、赵、周、钱六个大男仆,还有四个小厮,簇拥着骑马的宝玉往外走。为避免过贾政书房,从角门就出去了,在过道里,顶头看见府里的大管家赖大,宝玉笼住马,表示要下去,以表尊敬。赖大就忙过去抱住他的腿,不让他下马,他就在马蹬上站起来,用这样的肢体语言表示了敬意。书里写这些细节,就是为了让读者领略大家族里的那些礼仪。然后,又写到一个小厮带着二三十个拿扫帚簸箕的人进来,他们见了宝玉,就都顺墙垂手立住,为首的小厮趋前给宝玉打千儿请安。曹雪芹笔触就这样精细地扫描到府里的最底层,比小厮还低微的扫地的杂役。那么再出一个角门,门外还有六个大仆人的六个小厮和几个马夫,最后是一支十来匹马的马队,浩荡而去。  我说了这么多关于荣国府过道穿堂角门之类叽里旮旯的事情,你一定要问我了,不是在探究王熙凤的命运吗?这些过道穿堂、扫过道的小厮,这些扫帚簸箕什么的,跟她有什么关系呢?大有关系啊!  第二十三回,贾政王夫人把众子女找去传达元妃旨意,让府里众小姐和宝玉入住大观园。传达完,让宝玉退出,宝玉慢慢退出,向金钏儿笑着伸伸舌头,然后带着两个嬷嬷一溜烟跑了,往哪儿跑?往所住的地方,贾母的那个院子跑,这就要过夹道,经穿堂。这本是淡淡的一笔,但是,就在这个地方,脂砚斋有一条批语,说:妙!这便是凤姐扫雪拾玉之处,一丝不乱。  脂砚斋读过八十回后曹雪芹写成的文稿。她就告诉我们,荣国府的这么个夹道边的穿堂门前,这么个不起眼的旮旯,会在后面发生一件重要的与凤姐有关的事情,就是她竟沦落到了最底层,成为一个严冬在那里扫雪的杂役,而就在那时,有一次,她竟从雪里拾到了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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