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这句话时,我居高临下,气势十足,群众们被我的气势震慑,没有任何人动弹,现场连一根针掉下去的声音也听得见,衬得林乔拆酒箱子的声音越发清越。 他宁愿挑战两斤白酒也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我觉得他真是个傻瓜,说到底也只是个游戏而已,他完全可以告诉我们最让他感到焦虑的性幻想对象是吴孟达。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很快我就遭到了报应。而且我觉得自己一定是全中国报应来得最快的人,因为下一轮里,连过渡都没有,我立刻就成了被拷问的对象。 拷问我的女同学害羞道:“我就不问你太高难度的问题了哈,问个简单点的吧,你的初恋对象是谁啊?” 我说:“流川枫”。 她说:“不说实话就咒你一辈子嫁不出去。” 我说:“好吧,我还是大冒险吧。” 她眉飞色舞地说:“成,那你也喝两斤白酒吧。”于是我瞬间看出他原来是林乔的一个粉丝,替林乔报仇来了。 林乔醉眼迷离地朝我望了一眼,递过来两瓶酒。我说:“你们配合这么默契,怎么不结婚呢?” 他撑着头,突然笑了笑。 那一夜,我和林乔双双大醉。 我只记得不能酒后吐真言,所以直到意识清醒的最后几秒还在心里暗暗告诫自己千万不能吐真言,这个心理暗示严重干扰了我的注意力分配,大部分注意力都放到嘴巴上去了,就没能好好注意身体。 我果然没有酒后吐真言,而在酒后乱了性。 按照林乔他妈的说法,我小小年纪就是个狐狸精,勾引他的儿子,长大了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我一直不能承认那天晚上是我主动扒掉了林乔的衣服,况且,我根本就没有那天晚上的记忆,但有录像带为证,这次酒后乱性,林乔才是受害者,而我是加害人。 我是被砸门声吵醒的。 我一向并不愿意回忆这一段,一有回想起这些事情的兆头就需要立刻做点别的什么将其打断。 那就像是一出诡异的木偶剧。门内是林乔,门外是头天晚上一起聚会的一个女同学,旁边站着苏祈。 苏祈嘴唇咬得死紧,脸色煞白。 女同学尴尬道:“那个,我只是来拿我的DV,半路碰到苏祈……” 林乔说:“你等一下。” 苏祈终于哭出来:“太脏了,你们太脏了。”一把掀开林乔杀进客厅,拿起茶几上的DV转身就跑了出去。 林乔也立刻追了出去。 我从清醒过来睁眼开始,所看到的不过是林乔的一个背影。而搞笑的是,直到他们一前一后双双冲出我的房子,我才慢慢搞清楚苏祈的那句“你们太脏了”是什么意思。 那时候我真是惶恐啊,又惶恐又震惊又不能置信。 这事不能告诉我妈更不能告诉我外婆,但没有大人的指引,我一个十八岁的无知少女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必然要茫然不知所措。幸好那时候为了和国际接轨,国家开始提倡素质教育,恢复了高中的生理卫生课,让我知道这时候还有一件事情可以做并且必须做,那就是去买避孕药。我哆哆嗦嗦地来到药店,哆哆嗦嗦地买了药。完了之后去附近的公园坐了一上午。 那天太阳分外毒辣,我在三十七八度的高温里冻得瑟瑟发抖。 其间的心路历程实在太复杂,以至于如今我根本不能记清,只记得最后我做了个决定,决定再也不能见林乔了,并且必须得把这件事情快点忘记。 可是这件事注定不能默默无闻。 把DV忘在我家的那位女同学,她把机子打开后就一直忘了关上,DV记录了我和林乔酒后乱性的全过程。苏祈看了带子后深受刺激,吞了半瓶安眠药自杀了,幸亏抢救及时才没有酿成惨剧。 我到现在也没搞清楚那盘带子最后怎么会辗转到林乔父母的手上。但当天下午,他的父母就拿着带子来找我。 我刚把门打开,林乔他妈迎面一个耳光扇在我左脸上。随之而来一通痛骂,大意是,苏祈和他们家门当户对,双方家长都很赞成两家结亲,全都是因为我勾引了她儿子,让苏祈心灰意冷,对林乔有了意见,才闹得要自杀。苏祈已经说了,如果我肯跟她下跪道歉,并发誓永远不和林乔再有什么交集的话,就原谅林乔。她觉得,如果我还有点羞耻心的话,就应该立刻去苏祈病床前给她下跪道歉。 我怒不可遏地说:“这件事又不是我一个人的错,为什么要我一个人负责?” 他妈冷笑了两声说:“不是你的错?不是你勾引我儿子会犯这种错?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十六岁就生了孩子是吧,你这种人,作风还能好到哪里去?” 那时我的生活还没经历过什么挫折,太年轻气盛,虽然也晓得自己确实对不起苏祈,可终于还是没有答应去她床前下跪认错。而没能在苏祈刚入院就去她病床前跪一跪这件事,终于成为短短二十四年来最让我后悔的事情。 半个月后,我妈因为涉嫌贪污被拘留。一个沾亲带故的叔叔偷偷跟我说,你妈这是被人整了。 我去苏祈他们家楼下跪了两天,苏祈抱着手臂对我说:“你现在知道错了么?可惜晚了。” 我妈贪污的罪证确凿,被叛了十年。她倒想得开,觉得自己是罪有应得。贪了就贪了,迟早要还的。但如果不是我的话,我想,她至少可以还得稍微晚一点。 我们家的财产基本上被没收干净。幸好政府宽大处理,还给我们留了套房子。虽然是镇上的祖屋,但至少可以住人。外婆一气之下病倒,全家的重担都落在我一个人肩上。而在高考分数明明超了T大录取线几十分却仍然没有被T大录取的情况下,我也终于不幸崩溃。 那个夏天花红柳绿,每天的日头都很毒辣,但总让人情不自禁地觉得骨头冷。 八月下旬的一个晚上,外婆开始咳血。镇上的医生说,这病得马上到大医院去治,老人家拖久了怕出大事。那时全家上下只有三百多块钱。我觉得再也不能支撑下去,决定立刻自杀。 我去文具店买了特别锋利的刀片,去菜市场买了土豆、排骨和半只鸡,又去丧葬店买了点纸钱。 那天中午,我给外婆和颜朗做了顿特别丰盛的午饭。下午,一个人去镇外的河边上烧了半篮纸钱,算是烧给我和外婆,因为我预计在我自杀不久后,外婆的病也将要支撑不下去,我们就可以在地下团聚了,而那时,我们一定要过得快快乐乐的,所以,钱很重要。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圣诞快乐~~~ 第十章 作者有话要说:看正文之前,希望大家能先看看作者有话说。呃,我要声明的是,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然后,朋友问我这两章为什么这么写,我其实有考虑过颜宋的性格,觉得如果有什么能打倒她的话,那只能是生活。 这文不是报告文学,就一个YY的都市童话,所以请勿效仿,年少的单身妈妈其实没几个有好下场的,颜宋运气好,主要是因为她是都市YY童话的女主。 三生的书7号上书会,一月中旬就正式上架了哈,谢谢各位一直以来的支持!传说镇外的这条河曾经结果了不少条人命。 最近的是一个儿子死在我们镇上的老寡妇。老寡妇是山里人,他儿子年轻的时候向往山外的繁华,于是到我们镇上来打工背煤渣,背了没两年,因为蓄意谋杀被抓,判了死刑,被枪毙的时候刚满二十五岁。 十三年后,镇上派出所一个英明神武的警察抓了个抢劫犯,因为抢劫犯竟然抢到了这个警察正在追求的姑娘身上,让神武的警察格外不能容忍。案子办得又干净又利落,不仅落实了抢劫犯的抢劫罪名,还顺便查出来他十三年前犯过一条人命。至此,在花样年华被枪毙的老寡妇的儿子终于沉冤得雪。 老寡妇听闻这个激动人心的喜讯,连夜从外地赶过来,去他儿子的坟上放了挂鞭炮上了柱香。市里还专门来记者采访了老寡妇,并给老寡妇买了面锦旗,让她给破案的警察送去,第二天,以《党的好儿子张xx勇擒劫匪七旬老太敬献锦旗》为题在日报上发了个头条。 看着多年来一直默默无闻的小镇的名字出现在市里的日报上,镇民们都很高兴。而正当大家端着这份报纸读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当天下午,七旬老太跳河了。尽管亲眼目睹的群众立刻跟着跳下去抢救,老太依然自杀成功。 我在河边烧纸钱的这个下午,透过污浊的河水,仿佛看见了水中的老太。 而那时抬头天空正蓝,低头死水微澜,方圆十里不见人烟,正好很有跳河自杀的氛围。我想早走也是走晚走也是走,跳进这条河还有前辈们跟我做个伴,运气好的话漂流到远方,也帮家里省了一副棺材钱,于是有点跃跃欲试。正当我准备一闭眼跳下去的时候,似乎听到有个声音说:“姑娘,你肚子饿不饿,肚子饿着就别来跳水了,不然死了也一直饿,一直饿着太难受了,太难受了。” 我一惊,觉得肚子确实有点饿。 很多年后,我想,如果那时候没那个声音劝阻我,我就一定跳下去了。 即使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武装了自己,并且考研的时候政治考了91的高分,至今我仍坚信那个声音属于当年跳河的老寡妇。老寡妇之所以要救我,是因为我妈自己掏腰包帮她买了副棺材下葬,没让她千里迢迢曝尸荒野。可见,人在做天在看。 但我下定了决心要自杀,并且认为只有自杀才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回家吃了一顿饱饭做好准备工作之后,在外婆持续不间断的咳嗽声中,我拿出了中午买的明晃晃的刀片。 我找了半天腕动脉,刚刚成功找到,刀片才滑下去一点,三岁的颜朗就跌跌撞撞跑了进来。他一看到我手中的凶器和已经开始滴血的手腕,立刻哇哇大哭。外婆在里间好不容易止住咳嗽,问:“朗朗哭什么呢?” 我说:“没什么没什么,他尿裤子了。” 外婆没再说话,又是一阵急促的咳嗽。 我抱着颜朗亲了一口说:“乖儿子,你先出去玩一会儿。” 颜朗没有动。 我高中三年因为学习和早恋忙得不可开交,和颜朗在一起的时间太短,没有察觉他已成长得如此聪慧。 他带着哭腔悄悄问:“妈妈,你是不是快要死了?” 我说:“没有,我就是这两天上火,放点血。” 他说:“骗人。电视里有演这个,你快要死了。” 我觉得心里堵得厉害,说:“如果妈妈真的要死了呢?” 他立刻说:“你不要朗朗了么?” 我说:“你看,外婆坐牢了,老外婆又得了这么重的病,妈妈上不了大学,也没有别的本事,要不起你了。” 他说:“我每天吃饭就只吃一点点。” 我说:“你只吃一点点也没用啊,老外婆要吃饭,妈妈也要吃饭,总有一天会把饭全部吃完的。” 他说:“那我就一点点都不吃,全给老外婆吃,全给妈妈吃。” 我说:“傻儿子,不吃饭你会饿死的。” 他被我劝服,想不出更有力的说法来反驳,只好转移话题,泪水包在眼眶里,着急地说:“可妈妈死了朗朗怎么办啊?” 而我终于忍不住落下泪来,我说:“妈妈觉得难受,撑不住了。妈妈死了以后,就会有阿姨来把你领到一个有很多小朋友的地方,天天都有饭吃,还有好玩的玩具可以玩。” 他撞进我怀里说:“妈妈,那你把朗朗也带走吧。我知道你说的那个地方是孤儿院,外婆以前就常说,朗朗不听话就把朗朗送到孤儿院。孤儿院的小朋友最会欺负人,妈妈不在的话,朗朗一定会被欺负死的。”说完,伤心地哭了起来。 我对于那个夜晚的最后记忆,是外婆艰难地靠在门框上,深深凹陷的双眼中蓄满了泪水,我和颜朗紧紧抱着,哭得不可开交,窗外飘进桂花香,带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而十八岁那个夏日气息浓郁的暑假,我总是能在空气中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血腥味,即使此后我再也没有尝试过自杀。 生活就像是一趟长跑,只要能□地跑过那个最痛苦的临界点,不需要下载任何数据包,人的体能就可以自动升级。自杀之后,我的体能虽然没有升级,不能像李x志那样成为不死之身,但命运确实升了点级,不再像之前那样倒霉了。 这具体表现在八月底,我居然收到了来自F大的录取通知书。 F大是一所扎根在祖国边疆的三流大学,因为太过偏僻,已经快要倒闭。只适合考不上大学的有钱人入读。我本来已打算放弃,但第二天就有一位农民企业家找上门来,希望资助我读完大学,前提是我必须协助他们拍摄一个以我和他们工厂为主角的专题片,并在这个专题片中千方百计从侧面烘托他们工厂是一个多么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 本来我想让他们把资助我读书这钱拿来资助我外婆治病的,但企业家认为资助我外婆治病看不出他们企业对中国教育界的关心,就看不出他们企业的责任心,况且关怀孤寡老人已经不流行很久了,现在流行资助贫困大学生。 我和他讨价还价了一下午,他一拍脑门:“你这小姑娘真是不好说话,算了算了,当我做善事,顺便帮你外婆把病也治了,但你要成为我们企业的长期代言人,每年都要拍一个专题片哈。哎,你也是运气,要不是前段时间我去出差了,让周围的贫困大学生全被我竞争对手资助了,你能占我这么大个便宜么?” 我说:“是是,我运气好,我运气好。” 我是真的觉得自己运气很好。 进大学之前,我对自己十八年来的人生做了个小结,觉得人生太莫名,酸甜苦辣一个都不能少,而唯一让我遗憾的是,在幸福的时候没有过足幸福的瘾,等到不幸的时候再来回忆这段往事,才觉得吃了大亏。 幸福这东西不像女人的经期,一个月准时来一次,这次没做好准备工作下次还可以继续调整。而是一张船票,过期了就没法再用了。于是我做了一个决定,决定今后的人生,再也不能干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的傻事,哪怕幸福只露出一个小尾巴,也要竭尽全力牢牢将其抓住。并且,不愉快的事情就让它随风飘散,从今以后我要重新做人。 从那时起,我开始试着忘记,忘记高三和它的暑假。 但主动遗忘的难度系数太大,必须得找个帮手,于是我加入了学校的心理协会,以便于每个星期都能免费接受一次心理辅导老师的心理辅导。而在他孜孜不倦的辅导之下,这段记忆简直茁壮成长,每一个细节都栩栩如生,使我的心灵长期笼罩在严冬之中,急需一碗鸡汤来温柔呵护。可就连科学也不能成为我的心灵鸡汤,这简直令人绝望。 后来,我读鲁迅的杂文,重温《为了忘却的记念》,第一段话是这么写的:“我早已想写一点文字,来记念几个青年的作家。这并非为了别的,只因为两年以来,悲愤总时时来袭击我的心,至今没有停止,我很想借此算是竦身一摇,将悲哀摆脱,给自己轻松一下,照直说,就是我倒要将他们忘却了。”这话深深震撼了我,让我刹那间得到灵感,也准备写一本书,竦身一摇,以此忘却过去,继往开来。 十六岁到十八岁,我做的错事太多,不忘记就没有勇气好好生活。 《忏悔录》写了两年,被我的导师相中,润色之后用了个挺伤感的笔名出版了。 那时候正流行青春伤痕文学,这些文学有的关于欺骗、有的关于倾轧、有的关于愚弄、有的关于背叛,和《知音》有得一拼,从而广受读者青睐。而《忏悔录》里既有欺骗倾轧又有愚弄背叛,简直是集大成者,况且导师还帮我修改了结局,使它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全方位立体化展现出一个悲惨少女既疼痛又疼痛的青春伤感往事,于是更受读者青睐。 导师帮我改的结局是,女主人公宋小米抱着外婆儿子一把火点了祖屋自焚,并马到成功。宋小米的妈妈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自杀。多年后,平安镇上前镇长的老房子徒留下一片废墟。男主人公带着妻子女儿来镇上接任镇长,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火就是整顿街区。宋小米当年自杀的祖屋一举被推土机推成坦途,上面修了商品房,男主人公为了发动大家都来买这个商品房,自己先认购了一套,从此以后和妻子儿女在新家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想,这样的结局,它怎能不大卖。 而当我第一次看到这个结局时,却觉得,如果当年我一念之差自杀遂了,搞不好事情就真的会发展成这样。 林乔带着苏祈和他们的女儿把日子过得有声有色,多年后,他们都忘了在混乱的青春期曾遇到过一个叫颜宋的姑娘,那姑娘被他们害得家破人亡,日子过不下去,只好带着家人一起自杀了。 我越想越入戏,越入戏就越庆幸自己还活着。 后来我本科毕业,就业形势严峻,被迫考研,成功进入T大中文系读公费研究生。外婆的身体好起来,并且在《忏悔录》稿酬的帮助下,她得以住进镇上的养老院,过稍微好点的生活,而颜朗也转学到C市来跟着我。在幸福的时候就要懂得惜福。我觉得现在过得就挺幸福。 更深露重,寒气逼人,一个穿得跟皮球有得拼的姑娘从我们身边走过,机警地瞟了我们一眼,突然撒脚丫子飞奔起来。我想,这现场确实挺像持刀抢劫的,而那姑娘穿得如此厚重竟然还能健步如飞,人类的潜力真是不可捉摸。 林乔那一双漂亮的黑眼睛隐在金丝眼镜背后,又深沉又沉默。 一阵冷风扑面而来,我哆嗦了一下说:“嗯,我过得挺好的,这些年。” 他没说话,半晌,一只手抬起我的下巴:“你哭了?” 我愣了一下,一甩头:“妈的,眼睛进沙子分泌点□冲一下不行啊。非要我说这些年过得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你才高兴?你他妈变态啊你。” 他僵了一下。我趁着他那一僵赶紧挣扎出来。一溜烟跑了。 跑到一半回头一望,他还在路灯下愣着。 第十一章 秦漠说第二天要来看颜朗。 我预感周越越这辈子如果还有机会见上秦漠一面的话那注定只能发生在明天,于是打算助她一臂之力。 我说:“周越越,告诉你一个天大的好消息,秦漠明天要来探颜朗的病,你没课的话也过来吧,搞不好还能跟他合个影。” 她说:“谁?” 我说:“秦漠啊,你崇拜的那个建筑师,上过电视上过杂志的,秦漠秦大师。” 周越越惊讶地注视着我,我想她一定是被这突如其来的喜讯震撼了。 一个白大褂的医生从我们身边走过,被周越越一把抓住。我想她这也太激动了,下一秒可千万别扑到人家身上去。 还好周越越没有扑上去。 周越越说:“医生,能给这姑娘打个B超吗?” 我正想着这事儿实在峰回路转,怎么就要给我打B超了,她立刻又追加了句:“你们这儿B超能打在脑门儿上吧?” 我愤怒地踢了她一脚。 深夜,麻醉效力散了,颜朗疼得醒过来,哼了一会儿,我把他抱在怀里,直到后半夜他才重新睡着。其间一直没哭,这小子比我想象中坚强。 虽然不相信秦漠会来探望颜朗,但第二天大早,周越越还是旷课来到我们的病房。她这样迫不及待,很容易叫人看穿,况且她还画了淡妆。但可惜她来得不是时候,对床青年上厕所去了。 在等待青年从厕所归来的这段时间里,周越越削完一个苹果,并把削好的苹果扔进了垃圾桶,把苹果皮递给了颜朗。颜朗接过苹果皮看了半天,默默地也扔进了垃圾桶。 我说:“周越越你不要紧张,你昨天不是跟人聊得挺好的吗?” 周越越说:“昨天我就是抱着见到帅哥不搭讪白不搭讪的心态上的,比较放得开,但今天不一样了,昨晚上回去以后我躺在床上仔细想了想,越想越觉得他长得真像我初恋男朋友啊,那乌黑的头发……” 我打岔说:“你初恋男朋友是个光头。” 周越越说:“你别打岔,我初恋男朋友要头发长起来了简直就跟他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 因为周越越的初恋男朋友其实长得很像葛优的缘故,所以我也不是很敢苟同她的这个想法。 我说:“你继续你继续。” 她正准备继续,然而门被推开了。 一位漂亮姑娘探头进来:“罗斯福住这儿吗?” 周越越说:“啊?美国人?” 漂亮姑娘白了她一眼:“无聊。”说完退了出去。 我们都不知道周越越到底哪里无聊了,正在反省,走廊上突然传来惊天动的一声吼叫:“斯福!她干嘛挽着你,她是谁?” 我们听出这是刚那个漂亮姑娘的声音,觉得这姑娘要不是学声乐的要不就是菜市场卖菜的。因为等闲人实在很难得有这么宽的音域和这样强大的爆发力。 颜朗问:“私服是什么?” 我愣了一下说:“私服是相对于官服而言的,是未经版权拥有者授权,非法获得服务器端安装程序之后设立的网络服务器,本质上属于网络盗版,而盗版的结果直接分流了运营商的利润……” 周越越打断我的话说:“靠,哪有那么复杂,斯福就是罗斯福的昵称。走,看热闹去。”说着率先推开了门。 门外笔直站着对床的文学青年罗斯福,他身后两个年轻姑娘正在大打出手。姑娘A一边打一边泪眼婆娑地望着他:“你到底喜欢哪一个?” 姑娘B趁机用锋利的指甲在姑娘A脸上抓了一道痕子。而其间,姑娘A又念念不忘地问出了第二句话:“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我现身说法地对周越越道:“你看,爱情里最容易受伤的始终是废话最多的那一个。” 周越越抱臂皱眉,驻足旁观,形容沉默。 罗斯福说:“我是爱过你的,我现在也爱着你。”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姑娘A露出了幸福的笑容,放松了戒心,脸上立刻又添了两道痕子。罗斯福不忍猝睹地闭上了眼睛:“我爱你,也爱莎莎。你看过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没有?你们两个对我来说,一个是红玫瑰,一个就是白玫瑰。” 周越越终于不能忍受,骂了声娘,转身回到病房中。 我猜她是对自己看人的眼光幻灭了,而我果然猜得没错。 周越越说:“这世道,怎么连帅哥都开始猥琐了?” 我说:“这跟世道没关系,你别冤枉世道。很多帅哥都很猥琐的,倪震还偷吃呢,陈冠希还艳照门呢。” 她点了点头:“话是这么说,但这也太无耻了,长得高长得帅就了不起啊,又不能当饭吃。” 我其实很想告诉周越越,科技进步了,社会发展了,东方卫视的“莱卡我型我秀”和“加油!好男儿”标志着我们国家现在也进入男色时代了。继70年代末邓小平同志成功带领我们实现了科学技术对于生产力的转化之后,我们的媒体也成功带领帅小伙们实现了生殖力对于升值力的转化。如今,长得帅不仅能当饭吃了,还能拉动内需促进国民经济增长了。但是我们也不能骄傲,相对于日本这种把牛郎事业发展成一国文化的国家来说,我们国家还太逊色,在这方面对于帅小伙的开发还很不够,还有很大进步空间,还需要继续努力,迎头赶上。 然而,看着周越越感伤的侧脸,一瞬间我也有点感伤。一感伤了,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第三十二次,周越越未恋爱就失恋。不是她不想恋,是这个社会实在缺乏安全感,没有让人放心恋爱的条件。 窗外是漫天的大雾,这个冬天有点寒冷。 颜朗一直关注着门外的动向,隔声效果并不太好的门外,文学青年罗斯福说:“我就只有一个人,你也爱我,你也爱我,你们都爱我,又不打算放弃,怎么办?看来只能竞争上岗了……” 我想这现实太不现实了,直追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是魔幻一般的现实,真是魔幻现实主义。 门外的骚动久久才得以平息。红白两朵玫瑰终于达成共识,决定公平竞争。看来她们都看过《创业:如何用别针换宝马》这本畅销书,因为两个人共同决定谁能先在半年内用五百块赚到五万块谁就算赢,罗斯福就娶谁。 我感叹道:“五百块赚五万块,看来她们只能去倒卖AV了。” 周越越说:“倒卖什么AV啊,干脆倒卖自己得了。五百块本钱全拿来买保险套。一次一百,一天十个就有一千,一个月三十天就有三万了。” 我说:“你不能让人家例假还上工,这就太不人道了。” 周越越赞同道:“也是,例假得休息,休息五天吧,这一个月也有两万五,两个月就赚到了。” 我说:“下海两个月就上岸,这也太没有行业忠诚度了,起码得半年吧,到时候嫁妆也赚齐了。” 周越越沉默了一会儿,叹口气道:“你说那俩女的怎么就那么贱呢,为了个猥琐男值得吗?真替她俩的妈憋得荒,生她们还不如生两块叉烧。” 我说:“你这就不懂了,人家这是为了追求真爱,你别歧视人家。” 时间一晃,就到中午。颜朗刚动了手术,需要禁食一天。但我和周越越都得吃饭。就在我拿了钱准备去买两个盒饭的空隙,门再次被推开。 让我和周越越都无比惊讶的是,门口居然站的是林乔的现任女朋友韩梅梅。 说起来韩梅梅也算是高中和我同校了三年,但我对她其实并不了解,只记得她是个又认真又有毅力的女孩。 四年之后,她凭借自己过人的毅力一路过关斩将,终于成功挖掉了苏祈的墙角,真是苦心人天不负,有志者事竟成。 但我们都没有理她。我走过她身边时,被她拉住。她皱眉说:“颜宋,别出现在林乔面前了,让大家都好过点,就算以前林乔对不起你,但这么多年他受的罪也够多了,该还的都还了,你怎么还不放过他?” 我说:“同学,我很无辜的,我跟你男人的关系其实挺单纯,有点像杀人犯和被害人的关系。除了重生小说的女主角,没有哪个被害人重生之后还想主动靠近那个杀人犯让他再杀一次的。我就是个一般的被害人,心态也特别一般,我对你男人没有任何企图,也没怎么不放过他。你看,你如果有空就多管管你男人,让他别主动出现在我面前了成吗?” 周越越没忍住,哈哈笑了两声。 韩梅梅扫了一眼我手里的十块钱,淡淡说:“你们这么多年,我也是看在眼里的,林乔他并不爱你,但一直觉得内疚。他想要补偿你,但不知道该怎么补偿。”说完,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这是两万块钱,你先拿着。” 我说:“两万日元?” 她笑了笑说:“人民币。没什么别的意思,林乔既然是我男朋友,他的事也就是我的事。他不好意思直接给你钱,我给你。我知道你现在最需要的就是钱,毕竟单亲妈妈不好当。”顿了顿又说:“不过,我其实也是有点私心的,为了大家好,你拿了这钱,毕业找工作能不能别留在C市了?” 周越越说:“宋宋,你就只值两万块钱。” 我说:“没法子,女大学生才值钱,女研究生都不大值钱的。那什么,你是要蛋包饭是吧?还要加大头菜不?对了,同学,手,麻烦放一下。” 颜朗说:“妈妈,我想吃叉烧饭,再买个叉烧饭。” 我转头去瞪了他一眼,企图用目光打消他对叉烧饭的执念,却看到周越越的瞳孔突然放大,而此时,沉沉的男低音从背后响起:“你才刚动了手术,吃什么叉烧饭。” 这声音实在太熟悉,我回头一看,浅灰高领毛衣黑羊绒大衣的古典美男正立在门口,左手拎着一个保温桶,怀里抱着两只盒子。 我喊了声秦老师,赶紧两步过去接过他手里的东西,看清楚是一个奥特曼和一个SD娃娃。 周越越连话都说不清楚,秦了好久也没秦出个所以然来。 颜朗则在瞬间的震惊之后清晰无比地喊出了秦漠两个字。我赶紧扑过去堵住他的嘴才没让他接着说出什么大逆不道的话来。而我已经可以想见颜朗接下去要说的话。他肯定是要说:“秦漠,你是不是真的染指了人家清纯玉女郑明明?” 我在颜朗耳边低声告诫:“小子,安分点,这可是你恩人,昨晚上要不是人家开车送你来医院你早就GAMEOVER了。” 颜朗被我唬住,没再说什么,把头转向了一边。 我看着手中的盒子说:“秦老师,这几个是?” 他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下:“我说要过来看朗朗,秘书就一定让我带上。是一个SD娃娃……” 颜朗立刻说:“我才不玩SD娃娃,那都是女生玩的。” 我想这可真是情敌见面分外眼红,颜朗实在太不给秦漠面子。 秦漠愣了一下,说:“这本来就不是送给你玩的,是送给你妈妈玩的。还有一个奥特曼……” 颜朗又立刻昧着良心说:“我也不爱玩奥特曼。”该句话和秦漠一本正经的“也是送给你妈妈玩的”同时响起。 颜朗顿觉大丢面子,只好说:“我妈妈也不喜欢SD娃娃,也不喜欢奥特曼。” 秦漠抬头看我,漆黑的眼睛里带了点笑意:“是吗?” 我觉得不能让秦漠下不来台,但又不能明显地背叛颜朗,想了半天,犹豫说:“奥特曼关注宇宙,我也挺关注宇宙的,都是同道中人,我很欣赏他……” 颜朗立刻不满道:“妈妈!” 我接着说:“至于那个SD娃娃,就实在太贵重了。”颜朗满意地点了点头。 秦漠笑了笑:“你不喜欢就送同学吧。” 我正预备再推辞一遍,一直立在一旁当柱子的韩梅梅突然说:“我先回去了。” 颜朗说:“嗯,有空再来玩。” 周越越终于从死机中重启:“你那两万块钱到底还给不给?” 韩梅梅脸上绯红一片,转身跑了。 秦漠微微皱眉道:“什么两万块?” 周越越在那儿一个人乐了半天,反应过来是谁在和她说话,立刻亢奋道:“秦老师,你是真的秦老师吧,能给我签个名吗?啊啊啊,忘了带笔和本子了,你等会儿啊,我去借个笔。”说着旋风一般冲出了病房。 颜朗翻了个白眼:“真没出息。”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新年快乐~~ 由于初稿的这一章写得太啰嗦所以重新加工了一下,锁了两个小时,真是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