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出这扇门的那一瞬间,脑袋里不停地反刍着一句话。全世界,已经剧终。我的身体顺着门,无力地下滑,直至跌坐在地上,我抱住自己的双腿,脸埋进膝盖,眼泪大颗大颗地砸下来,而与此同时,在门的另外一边,许至君也呆坐在地上,久久没有动弹。我们隔着一扇门,就像隔着一条江,从此之后,再也无法泅渡。如果我的生命中有一台相机,只能记录为数不多的几个画面,我最愿意记得那一天,我在江水里缓慢地行走,我听到有人在背后叫我的名字,我回过头去……夕阳的瑰丽布满整个天空,站在大风凛冽的江边,我看见岸上的他神情哀伤地看着我,然后,他义无反顾地跳下水,向我走过来。那一刻,镜头碎了,画面却永恒定格。许至君,如你所言,你将最好的爱送到了我的面前,你已经尽你所能不遗余力地爱护我,你给我的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爱。我庆幸,我被你爱过。可是你爱我爱得从不快乐。我对你说过,我跟你以往认识的那些女孩子不一样。我不是那种健康的、明亮的女孩子,不是在那种富足的、温暖的环境中长大的女孩子,我不像她们,有很多很多的亲人,很多很多朋友。我只有一份爱,要么不付出,要付出,就是全部。你说你能够担负,但是我问自己,我凭什么叫你担负?我离开了,你的未来才可以去接受更好的爱,和被爱,你为我做了那么多,我唯一可以为你做的却只有这一件事。若得其情,责哀矜而勿喜。相信我,许至君,人的生命一定会比他的痛苦更长久,你会有美好的未来,有妻如花,有子如玉。你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你。那是一个没有任何悲伤和痛苦的未来,那是一个没有程落薰,美满结局。那通电话,是我离开你的借口,我的苦心,你不用懂。但是许至君,如果真有来世的话,我们早一点遇到对方,好不好?不要再让我们的爱,败给时间,好不好?在幽深暗蓝的水底,我屏住呼吸。如果说记忆会像繁星璀璨,最明亮的那一颗一定是你。让我闭上眼睛,回想你的音容笑貌。你是我寂寞永夜里,唯一的光明。你是无垠深海上空,唯一的星星。我们生活在这座城市里,这座城市的命运,就是我们的命运。七十年前一场大火,长沙化为灰烬,七十年后的今天,它却依然如此妖冶多姿。这是长沙教会我的,这座城市教会我的。长沙永不绝望。我们隔着门,互相沉默着,世上再也没有比这沉默更动听的声音了。[深海里的星星]番外篇 你是一抹少年蓝[楔子]在你出车祸的那天黄昏,我刚刚办好我的出国手续,回去的时候我一个人站在站牌下等着公车。因为身上没有零钱,于是我在站台旁边的报刊亭里随手拿了一份报纸,等我坐到车上的时候我才看到这份报纸的刊头有一行醒目的字:消失的宴洲岛。几个小时之后,我接到李珊珊的电话,她说:“苏瑾,他出了车祸,可能再也醒不来了。”顷刻之间,我的脑袋里如电闪雷鸣,风雨交加,记忆中你的眼睛那么明亮,泛着蓝蓝的光。睽违多时的眼泪汹涌而出,落在那个触目惊心的头条上:宴洲岛,剧终。[一]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晚上的夜空,我永远不会忘记你的笑容。那次旅行之前的一个礼拜我们所有人都以为那回事一个风和日丽万里无云的好天气,真正到了出发前的一天,天气忽然变了。我们一群人约好在学校附近的甜品店里商量对策,我一贯不喜欢迟到,可是当我收起那把大黑伞推门进去的时候,却发现有人比我到得还要早。你坐在我的对面,叫了一份红豆双皮奶,看到我的第一眼你朝我微笑,叫我:“苏瑾,过来坐。”那是我第一次跟你那么近距离地相处,之前我们虽然互相知道对方这个人,但也仅限于是知道一个名字而已,我相信你对我这么平凡的女生不会有任何印象,而我对你的了解也不过停留在那些道听途说的劣迹斑斑的桃花史。近距离看你,忽然有那么一点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女孩子喜欢你,一个个前赴后继,视死如归,壮烈得像含笑饮砒霜。你的嘴角总是带着一点邪气的笑,嶙峋的轮廓漂亮得像一帧剪影,最神奇的是你的眼睛,原本普通的眼白不知何故竟然泛着一点瓷器般的微蓝。你看上去那么美好而澄净,我实在无法将你同很多女生口中那个“谈恋爱就像玩游戏”一样的花心大少联系起来。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这几句话,说的大概就是你这样的少年吧。在我沉默地审视你的时候,你帮我也要了一份红豆双皮奶,你挑着眉毛说:“我吃过很多地方的双皮奶,没想到味道最正的居然在学校这个不起眼的小店里。”我不以为然地也挑了挑眉毛:“给我牛奶鸡蛋和白糖,我也能做出来。”这是我第一次跟你说话,那个时候的我根本不懂得女生的含蓄和矜持,甚至连为人应该低调和谦逊都不明白,你看了我一眼,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同学们陆陆续续都来了,一个个对着这突然骤变的鬼天气骂骂咧咧,在一群聒噪的人当中,沉默的你显得那么与众不同,甚至——高高在上。有女生畏畏缩缩地提出建议,说干脆取消这次野营。看得出大家都很赞同,在我那声:“不”脱口而出之前,你再次抢了先,你懒洋洋地环视了一周,轻声说:“要是你们都不去,我就一个人去。”过了半天,一直没有人说话,尴尬的气氛蔓延开来,你起身离开之前说:“愿意去的明天早上八点在校门口碰头。”看着你挺拔的背影,我生平第一次领略到了“气场”这个词语所蕴含的意义。大家在你走了之后开始议论你,有男生摇着头说:“到底是富家公子……”我不知道他们隐没在嘴里的内容是什么,也不想明白这些人是如何看待你,我默默地把面前那份双皮奶吃完,确实如你所说,味道很正。大家要散去的时候,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很轻但是很坚定:“明天我会去。”[二]我背着背包跟你坐上前往宴洲岛的巴士,你一直闭着眼睛,耳朵里插着iPodtouch的耳机,我手里翻着一本临上车前买的杂志,上面的内容乏善可陈。车开了半个小时之后,你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真没意思。”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听懂了你的意思,我头都没抬地回了你一句:“何必管那些人怎么想。”窗外的天空是阴霾的,可是你的笑容却那么明亮,你拔下一只耳机塞到我的耳朵里,竟然是陈奕迅很早很早的一首歌。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或许多年后的我想起那一幕,会嗟叹一声,原来早有暗示了。我们抵达宴洲岛的时候天已放晴,岛上的空气很清晰,与我们平日里在车水马龙的城市里所呼吸的浑浊的空气有天壤之别。你伸了个懒腰,漫不经心地开始观察起周遭的环境。岛上民风淳朴,虽然人烟稀少,但是我们看到的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朴实的笑容,他们的皮肤黝黑,看得出是常年日照的结果,然而他们的眼神中却蕴含着一些在喧嚣的城市里找不到的东西。宴洲岛是一个长三公里,最宽处四百米左右的小岛,我背着大大的背包跟在你身后漫无目的地走着,你一路都十分沉默,如果不是在我跟不上你的时候你会停下来等我,我会以为你几乎忘记了我这个人的存在。岛上有一片很大的西瓜田,正是西瓜成熟的时候,有几个小孩在田里跑着,我只觉得这个场景无端地叫人感动,鼻子一酸莫名地就湿了眼眶。你走到我的身边停下来,轻声说:“这些小孩子是来偷西瓜的,其实也不叫偷,因为都是自己家种的,不过大人们想把大的、好的运到岸上去卖,把小的、歪的、被水泡过了的留下来自己家吃,这个岛上的地是沙地,种出来的瓜特别甜。”我惊讶地看着你,我真的觉得很诧异,你怎么会晓得这些事情。你转过头来看着我,眼睛里仍然泛着那层瓷器般的微蓝光芒,你微微一笑,再也不肯说下去。那个时候的我,是没有“爱情”这个概念的,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所有的老师都对我啧啧称赞,死哦有的同学都觉得我枯燥乏味,我将最美好的青春全部贡献给了那一本本四四方方的教科书,一切都源于从小耳濡目染受到的教育——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你的出现,就像是推开了荒芜青春中的一扇窗户,让我知道了世界原来比书上描述的要宽广得多,无限得多。晚上我们住在一家小小的旅店里,我洗完头发出来吹风的时候,看到你在走廊上抽着一根烟,你的表情看上去十分寂寞。我正准备安静地离开,不打扰你的时候,你伸手招呼我过去。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多很多,最后你对我说:“我每年都会来一次宴洲岛,所以对这里的一切都很熟悉,但那是你知道为什么我每年都来吗?”我仰起头看着你,你看向远方:“我小时候,爸爸妈妈每年的结婚纪念日都会来这里,因为他们是在这里认识的……”你侧过脸来对我笑:“可是后来,他们很少一起出现了。”[三]我们在岛上待了三天,你像个带着妹妹过暑假的哥哥一样将生平所知倾囊相授。你教我捉甲鱼,岛上的甲鱼很多,经常可以一晚上捉一桶,可是你真的是个很奇怪的人,捉来的甲鱼你全部都放生了,我大惑不解,你却说:“重在过程。”岛上的芦苇很多,你背着你的单反相机给我拍照,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镜头后面那双眼睛是你的,我就会手足无措,摆出来的姿势僵硬,笑容扭曲。虽然不是个合格的模特,但我却是个天生的摄影师,我给你拍的照片每一张你都很喜欢,每一张你都赞不绝口,你的小善良大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给你拍的所有照片中我最喜欢那张抓拍的,我跟在你后面走,你回头看我之前,咔嚓一声,我摁下了快门。只看见你的白色T恤,看不清楚你的脸,这张照片后来被我冲洗出来一直放在我的钱包里,很多人问我这个背影是谁,我总是笑而不语。我们临走前的那个晚上,在水边散步,我很意外地看到了萤火虫。那是我第一次看到萤火虫,在黑暗之中明明灭灭,我像个无知的孩童兴奋得大叫,黑暗中我看不清楚你脸上的表情,你拍拍我的头,笑着说了一声“白痴”。你的手掌揉在我的发丛里的那一瞬间,我真希望我有那一把神奇的剪刀,能将这个片刻从我们的人生中剪辑出来,放到一个小盒子里珍藏起来。也算是良辰美景吧。那天的后半夜下起雨来,我竟然很不争气地感冒了,到了次日出发的时候,我昏昏沉沉地一脚从楼梯上踏空,若不是你眼明手快抓住我,只怕我就要摔个半身不遂了。你探了探我的额头之后蹙着眉说:“发烧了。”全身酸软无力的我在车上吐了好几次,最后终于什么都吐不出来了,你揽过我的头靠在你的肩膀上,小心翼翼地喂我喝水。我是什么时候知道自己爱上你的,大概就是在那个迷迷糊糊的时候吧。你的呼吸深深浅浅地扑在我的睫毛上,我听见自己血管里慌乱流窜的血液倒灌进心脏,继而又澎湃而出的声音,就像在岛上的夜晚,我听见的那些起起落落的浪潮。我当时心存天真,觉得那个美好的瞬间,可以保留到天荒地老。那三天的相处,完全颠覆了我最初在流言蜚语中所知晓的你,我近乎偏执地认为你是一个被误解的人,我甚至觉得我保留了那么久的爱情就是为了等待你的出现。你把我送到家门口,忽然叫我等一下,等你气喘吁吁再跑到我面前时,手中多了一袋退烧药和感冒药。那些红的绿的白的药丸,在我的抽屉里,一直安放了很多年。分开的时候骂我情不自禁地拥抱了你一下,你没有脸红,也没有露出分毫的青涩,你那么坦荡地应承了我,我把头埋在你的胸口。我轻声地说:“林逸舟,谢谢你。”你拍拍我的肩膀,你说:“都是朋友了,客气什么。”[四]某天自习课看见你站在门口叫我,我兴高采烈地跑出教室,却发现你是带着新交的女朋友来跟我一起吃饭,那种失望的感觉就像被人当头淋下一盆冷水。虽然我极力掩饰我的失落,但我毕竟不是表演系的学生,表情动作举止神态全要拿捏得恰到好处,我自问实在是做不到。我没有想到,你新交的女朋友——那个叫安宁的女孩子——目光如炬,竟然将我那些泄露的细小情绪尽收眼底。你们因为我吵架,你女朋友以女性天生敏锐的第六感指证我喜欢你,你愤怒地对她吼,你说:“苏瑾是我的好兄弟。”这些我当时都不知道,那是的我还经常傻乎乎地跟着你们一起逛街,我知道你喜欢的颜色,我知道你喜欢的食物,我知道你喜欢的酒吧,我知道你喜欢的衣服牌子……我并没有意识到在我们一次次的调侃和嬉笑中,安宁的脸色已经越来越难看了。这个世界上不会有毫无根据的爆发,只是在安宁的愤怒爆发之前,我还不懂得收敛,或许在潜意识之中我是心存炫耀的,炫耀什么,无非是我了解你。我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的那个人。我是这个世界上将你看得最重要的那个人,没有之一。安宁爆发在你生日的那天,原本是你们两个人的约会,你却很不佛那个是地叫上了我,比你更不懂事的我提着给你买的生日礼物挂了电话飞速冲向了徐记海鲜酒楼。我跟安宁送你的生日礼物都是衣服,她买的紫色的T恤,我买的白色POLO,你打开礼物之后对我赞不绝口,顺便教育她:“紫色是天堂地狱色,很挑人的,不过我穿什么都好看啦。”安宁沉着脸,这个时候的她已经毫不掩饰对我的反感了,在洗手间里,我自作多情地跟她说:“林逸舟喜欢POLO超过T恤,下次别买错了。”她抬起头从镜子中安安静静地端详我,那种目光让我不寒而栗。最后,她一句话都没有说,甩了甩手上的水,拉开门出去了。在餐桌上,你第一筷子就把扇贝夹给了我,然后笑笑说:“你最喜欢吃的。”回头你又夹了一筷子小鲍鱼放到安宁的碗里。我们谁也没想到,安宁沉默地把鲍鱼从碗里夹出来丢到了面前的碟子里。你怔了一下,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愉快,又夹出了一只虾给她,她依然板着脸从碗里夹出来丢了,三次之后,你忍无可忍地把筷子一摔,问她:“你怎么了?”安宁看着我,再看看你,过了很久,她吐出一句话:“我不要你给别人夹过菜的筷子来给我夹菜。”那一刻,空气仿佛都结了冰,周围有些人投来好奇的目光。几秒钟之后,安宁提起她送给你的生日礼物,眼泪大颗大颗地砸下来,她说:“我受够了每次三个人的约会,我受够了另外一个人比我更了解我男朋友的喜恶,我受够了你们把我当傻瓜。”她最后丢了一句话:“林逸舟,你知道苏瑾喜欢吃扇贝,那你知不知道我对海鲜过敏?”她走了之后,我们面面相觑了很久。最后你无奈地笑了,你说:“她太敏感了,她非要说你喜欢我。”“这样啊……”我低下头,看着盘子里的扇贝,“没错啊,我是喜欢你啊。”[五]过了很久我都不愿意去回想你生日那天,你听完我那句话之后,你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你说:“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类型啊。”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这是我唯一不了解你的盲区,我看见过很多跟你谈过恋爱的女孩子,她们像是夏天里的花朵,每一朵都很美丽,而每一朵的美丽又各有不同。或许,你不喜欢的是我的坚硬吧,安宁眼底的那些仓皇和无助永远也不会出现在我的眼睛里。你握住我的手,用前所未有的诚恳态度,你说:“苏瑾,做朋友长久得多。”我不动声色地抽回手,笑一笑:“那就做朋友好了。”说得是这样云淡风轻,可是回去之后我蒙在被子里哭了一夜,我很难说清楚我是为什么哭,是为了自己高傲的自尊心,还是为了我跟你之间名不副实的友谊,还是为了刚刚说出口就被判了死刑的爱情。那天凌晨三点,我接到安宁的电话,她的声音那么冷静决绝,她说:“你必须出来跟我见一面。”凌晨三点,在空旷无人的马路上,拥有一张巴掌脸的安宁哭得歇斯底里,她一遍一遍地问我:“你到底想怎么样?”我看着天上的星星,第一次,心里有那么那么浓烈的哀愁。我还没有崩溃,她倒先崩溃了,我拿她没有办法,只能打通你的电话,你睡意朦胧的声音传到我的耳中来,我只觉得无限羞愧。深夜的你,穿着白衬衣,开着你的车,停在我和安宁的脚边。你把安宁从地上抱起来,她象征性地挣扎了一下就妥协了,她依靠在你的怀抱里,半闭着眼睛,其实她已经赢了。我咬着嘴唇看着你,我不知道我的目光中是期待还是失望,我只知道,你转过头去没有看我。你离开之后,我蹲下来抱着自己,我觉得有那么一点点冷,我觉得我的心里空荡荡的,能听见寂寞的回声。过了一个小时,安宁的电话又来了,这次她仍然在哭,她说:“苏瑾,对不起。”我木然地握着手机,我知道肯定是你逼她来向我道歉的,柔弱的她自然什么都听你的,我问自己,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你逼着我去向另外一个女生道歉,我做不做得到?过了一会儿,答案清晰地浮了出来。我做不到。安宁在最后跟我说:“苏瑾,我是个小气鬼,我舍不得把林逸舟让给你。”我呵呵地笑,挂掉电话,眼泪流下来了,原来我也可以哭得这么含蓄,这么唯美,这么斯文,这么秀气,只是你那双微蓝的眼睛没有看到。[六]你跟安宁到底还是没有维持多久,你是天生注定就停不下来的人,后来我在程落薰的日志中看到她说你像传说中没有脚的鸟时,忽然之间,由衷地觉得她比我更懂你。你吸取了教训,不让我跟程落薰见面,最开始我不知道你是在保护我还是保护她,渐渐地,你同我说起她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笑起来。我从来没有看见你的脸上露出过那么柔软的表情,好像掐一下就会流出水来。你从不当着我的面接她的电话,每当她的名字在你的手机上亮起来,你总是走出去,避开所有人,你那双澄净的眼睛骗不了人。这次,你是真的在爱了。我站在墙角看着你的影子,黑暗之中你手中的烟明明灭灭,一瞬间时光倒流,回到宴洲岛那个晚上,那个有风穿堂而过的走廊,你看向我的那双眼睛,泛着微微的蓝色光芒。你多么像我在苍白青春里一抹清新的蓝色,这抹蓝色,我称它为少年蓝。我难过得说不出话来,你挂掉电话之后回头看见了我,一时之间我羞愧得不知如何面对你,只好踉踉跄跄地转身就跑。你追上来,抓住我的手,你皱着眉头问我:“苏瑾,你怎么了?”我仰起面孔看着你,像濒临溺水的人看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我说:“我不知道我要怎么办。”那个晚上我并没有喝很多酒,但是我借着那一点点酒意发了疯,我死死地抓着你的手不肯放开,最后你只好带我回你家,算是家吗?那个小小的公寓,没有一点人间烟火的痕迹,你说:“我十八岁的时候爸爸送我车,妈妈送我房子。”我躺在沙发上,脸埋在抱枕里,这个晚上,我已经没有自尊可言了。你坐在地板上,看着落地窗外的万家灯火,你说:“我不知道怎么跟你说,苏瑾,我其实很珍惜你,把你当成我最好的朋友,什么话都可以对你说,我不想亵渎这种关系。”我沙哑着嗓子问:“那程落薰呢?”你顿了顿,沉默了很久之后,轻声说:“她不一样。”只是这四个字就让我溃不成军了,我忽然觉得自己很傻,我原本可以优雅一点,追回好朋友的位置,做你最贴心的那个人,可是我非要把局面搞得这么混乱不堪。那天晚上我睡你的床,你睡客厅的沙发,半夜我听到你的手机响起来,我靠在门上听见你笑着说:“你真是千里眼,居然知道我身边睡了人。”紧接着你又说:“是男生。”我的手握成了一只拳头,脸上不自知地露出了苦笑。我身后的这扇门彻底隔开了我和你,等你熟睡了之后我悄悄地离开了你家。在卧室的书桌上有一个摊开来的本子。上面是我写的四句话。问我何所有,山中唯白云,只堪自愉悦,不堪持赠君。[七]我无声地离开了你的生活,不知道是不是那四句话的原因,你也很默契地不再联系我。我有些失落,失落之余我也为你高兴,你终于遇到你的同类,跟你一样孤独的那个人,名字那么好听的程落薰。我希望你们好好相爱,这样我才可以放心,只要你肯停下来,不管是为谁停下来,我都觉得欣慰。又是西瓜成熟的时候,我一个人去了一次宴洲岛,这次我自己备好了晕车药,感冒药,一路上没有人跟我说话,也没有人再往我的耳朵里塞一只耳机。我闭着眼睛,往事像黑白默片一样在回放。林逸舟,此时此刻的你,快乐吗?我到岛上的时候明显地感觉到岛小了许多,那个旅店的老板娘还记得我,她问我:“你男朋友呢?”我笑一笑,我说:“分手了呢。”如果你知道我这样回答会不会笑我呢?夜间老板娘跟我聊天,她说,宴洲岛总有一天会消失的,它的命运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就开始转折了,那是听说有人在宴洲岛附近挖沙的时候挖到了一块金砖。其实没有人见过这块金砖,但是在传说中,它是存在的,正是因为有它,这个小岛虽然屡次受到洪水冲击,但从未遭遇灭顶之灾。但它被挖走之后,宴洲岛失去了冥冥中的庇佑。挖沙船越来越多,越来越靠近这座小小的岛,它正一点点被蚕食着。我打开钱包,静静地凝视着那张照片,过了很久我给你打了一个电话,你那头很吵很吵,我根本听不见你说什么,索性就挂掉了。后来你发了一条短信给我,你说: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好不好?我想了一下,回了你一句答非所问的话:“岛上方一日,世上已千年。然而你那么聪明,你应该明白了我的意思是,我们真的回不去了。我要出国了,你早就知道我是那种活得很清醒的女孩子,我的人生是一步一步井井有条的,我唯一冲动的一次就是那次跟着你一起来到了宴洲岛,我唯一的失态就是那个夜晚紧紧地抓着你的手不肯放,我的青春中,你是唯一的意外。两天之后我离开了宴洲岛,我坐在巴士上看着它在我的视野中一点一点变小,忽然忍不住号啕大哭,车上的人都看着我,谁也不明白我哭什么。我曾看过这个世界上最美的一双眼睛,它干净,清澈,它是我生命中最洁净的一抹少年蓝。再见,宴洲岛。再见,林逸舟。庆幸是在它消失之前,我总算去看过它;庆幸是在你离开之前,我总算爱过你。残酷世界里有场美梦《星星》历时大半年,终于从我电脑里的WORD文档成为了你们面前这本厚重的实体书,我不知道此时此刻你们是什么心情,但我,着实觉得感悟很多。三月拟大纲,通宵赶稿,第一次的那三万字基本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过了很久,若若梨才敢跟我说当初她看到那三万字时,只觉得这本书没救了。那被枪毙的三万字如今依然在我电脑的某个文件夹里安安静静地待着,我想我应该不会删除它,尽管它不那么好,不那么美,甚至有些矫情做作,但它是我写出来的字,我不忍心将它干脆利落地扔进回收站去。但是,我不打算让你们看到它,任何地方我都不会把它贴出来。我要让你们看到我尽我所能写得最好的文字,就像现在你们在读的这本书一样,从三月到八月定稿,这五个月,不停地修改,不停地推翻重来,最无力的时候,我会关上我房间的门,关上灯,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剧烈而无声地哭一场。哭过之后,还是要继续,就像生活一样,跌倒了,还是要爬起来。在写《星星》的这段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间里,我经历了很多很多的事情,我大学毕业了,领毕业证的那天看着昔日熟悉的教学楼,食堂,女生公寓,还有公寓门口的樱花树,烈日当头,阳光让我盲。我一直不知道我住的那个公寓门口的树是樱花树,在之前的几年我从未意识到每年三四月那些纷飞的花瓣居然是樱花。等我知道的时候,已经到了不得不离开的时候。那天我坐在公车上,公车走的是我烂熟于心的线路,我看着窗外熟悉的景色,鼻腔里蹿起强烈的酸涩,我很难说清楚到底我是为什么难过,是为了如鸟兽散的同学,是为了不知道前路去向何方的自己,还是仅仅只为了那些曾经明亮璀璨而已再也回不去的大好青春。那个时候的我,差不多已经到了失恋的边缘。陪我走了一段时光的那个人,我们终于还是说了再见。我想,我或者只适合一个人的生活,我是一个多么缺乏安全感的人,永远是在用利刃刺伤别人以求自己的安全,我不在意自己的决绝,尽管这会伤害很多人。劫后余生的野兽终身都竖起耳朵时刻提防着猎人的脚步,我想我亦是如此。在我的贴吧里,我经常看到有女孩子写情书给许至君,她们称他为”许公子“,但整本书,我最最喜欢的,是林逸舟。我年轻的时候喜欢那样的男孩子,英俊,邪气,花心,当然还多金,嘿嘿。后来他死了,一直到死,他才弄明白程落薰在他人生当中的意义,而在此之前,他用近乎迷惑的语气对程落薰说,我不知道什么是爱。其实,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爱,迄今为止,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爱我的读者。这些年,没有你们,我或许早就已经远遁了。谢谢你们,在这么长这么长的时光里,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陪着莽撞叛逆的我,做了一场美梦,我把《星星》送给你们,我把我最好的青春,送给你们。——独木舟深海里的星星Ⅱ(出书版正文+后记手打完结)作者:独木舟编辑推荐 因为这本书,我们忧伤好多年! 花火工作室成立来最无法跨越的标杆巨作,暨2011年度白金重点作品. 独木舟最辉煌的超级经典,花粉一个阅读时代的光荣落幕。 从长沙到西藏,八千里路云和月,青春一路梦死一路老去。 向前看的每一处风景,都是生离死别的倒计时。 林逸舟,我多想像你一样,被深深爱过,然后化为灰烬。内容简介 我们总想着遗忘过去,但过去却并未遗忘我们。落薰终于鼓起勇气从悲伤中走出,去医院探望素然姐以及她的新生女儿浅浅,这才发现白驹过隙,原来那些刻骨铭心痛彻心扉的事情和青春都轰然远去了,被毁容的珊珊、在酒吧做事的康捷、成为单身妈妈的素然姐,每个人都在背负了人生的痛苦与挫折踽踽独行,那些爱情啊梦想啊早已杳杳,离开医院一起吃饭时,模范情侣李珊珊和宋远竟然因为小事就大起干戈,康婕也因为深陷在阿龙和母亲的争吵中郁郁寡欢,青春从纯白变成了现实的灰暗。程落薰决定出走,离开了长沙远赴云南,却邂逅了风趣幽默却喜欢跟她作对的陆知遥,他们之间有着许多细碎如沙的不期而遇,却堆积不成一座安宁的城堡。酒吧里康婕闹出了误会却认识了开朗的萧航,李珊珊决定改变自己却改变不了爱情与人生的命运……她们以为此去经年的人和事,是可以慢慢回到从前,可却无奈的发现,他们早已不同,包括许至君以及他身边新出现的女孩……楔子 后来的我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黄昏,一想起当时的景象,很自然地,原本有些暴躁或者焦虑的心情,就会很快平静下来,甚至近乎忧伤。 关于古格王朝遗址,我所知无几,如果不是途中陆知遥给我普及了一点儿它的历史,在我眼里,它不过就是几座荒山而已。 来的路上,陆知遥曾告诉我,这些密密麻麻漫山遍野的洞穴大多是居室,古格的住宿有严格的等级之分:王宫是给君主住的,山坡上是达官贵族的住宿,山下住的是奴隶,有的洞窟则是僧侣的修行地。 我大惊小怪地问:“住在洞里?那怎么生火做饭?” 他用一种“你没救了”的眼神鄙视地看了我一眼之后,放弃了和我交流。 暮色西沉之时,整个古格被一种悲壮而沧桑的气氛所笼罩,历史的陈旧感迎面扑来,可是在我眼里,这些大大的洞穴此刻已经完全退去了传说中的神秘感,只显得诡异和狰狞。 即使穿着厚厚的抓绒衣,我也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手臂上的汗毛一根根地立了起来。 站在光秃秃的、没有一点儿攀缘物的山上,原本就患有严重恐高症的我,此刻害怕得手心里都冒出了密密麻麻的汗来。 在我几乎快哭出来的时候,他的脚步声从我身后传来,看见我一动不动地蹲在地上,他好奇地问我:“你一个人在这儿干什么?” 我像濒临没顶的人终于抓到了救生圈,站起来的时候声音里都带了哭腔:“你到哪儿去了啊……” 不想再被他鄙视了,所以后半句“我怕死了”硬是被我生生地吞了下去。 他看着我,很无奈地笑了一下,然后在我已经汗湿的手掌心里放了一个东西。我拿近一看,那是一枚钱币。 “三年前我走这条线的时候藏了点儿东西在后面那个山洞里,今天去看,它居然还在那里。”他轻描淡写地说,“送给你,要不要?”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口袋里,姿态虔诚得就像曾经从林逸舟的耳朵上取下那枚耳钉,我知道这些都是我生命里的印记,只能一路带着走,不能丢。 那天晚上在扎达简陋的招待所里,五张单人床一字排开,在别人轻轻的鼻息声里,我听见邻床的陆知遥在小声地打电话订机票。我放在被子里的手下意识地握紧了他在黄昏时送给我的那枚钱币,胸腔深处忽然涌起一阵强烈的酸楚感。 我知道,分别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他挂掉电话转过身来的时候正好看到我还没来得及闭上的眼睛,我就那么直勾勾地看着他,不动也不出声。他那么聪明,一定能看懂我的眼神。 我们的手在两张床中间那个狭窄的过道中紧紧握着,可是没有用,握得再紧,我还是被一种浓浓的悲伤所淹没了。 快到中秋了,月亮差不多圆了,看着月光从年久失修的窗口洒进来,我的脑海里有个词语越来越清晰:失去。 我知道,我要再一次承受它了。 还来不及启齿说出心里深沉的依恋,分别就像列车般轰隆隆地驶来。 就这样,转过去的时候,黑暗中,我的眼泪缓缓地流了下来。第一章 星星沉寂[1]我们很多人都以为自己已经遗忘了过去,然而过去却并没有遗忘我们。 2010年的长沙看起来已经有一些陌生了,在我结束长途旅行回到这里的时候,整座城市因为修地铁的缘故被挖得坑坑洼洼的,原本就不够宽阔的马路更是经常堵得水泄不通。我和康婕相约在五一路碰面准备一起去DQ,可是当我从的士上下来时才愕然地发现五一广场的立交桥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被围起来的废墟。 整座城市被笼罩在厚重的灰尘里。 我站在人潮涌动的街头,茫然四顾,那些记忆中的鲜活场景如同雪花一样纷至沓来,可是它们,永远只能存在于记忆之中了。 康婕挽着我晒黑了的手臂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落薰,你离开得太久了。” 仿佛命运真的有一双无情的手,篡改了我的某部分人生,我像“刻舟求剑”那个故事里的主人公一样,在我做下标记的地方企图找回我失去的宝剑,然而我乘坐的船早已不在那片水城了。 我和康婕在DQ坐下来的时候我依然心有戚戚焉,原本想感叹一些什么,可是最终我什么也没有说出口。 康婕一勺一勺耐心地舀着加了布朗尼的冰淇淋,轻描淡写地说:“我还以为你一辈子都不会再来吃这个了呢。” 我知道她这句话的意思,虽然不太想提起过去的事,但我还是报以一个自嘲的微笑。 达利的名作《记忆的永恒》画了一只超乎想像的软表,仿佛要被烈日晒化了的钟表,诡异地把人和时间揉合进一个超级柔软的梦幻世界。 有时候我觉得我就处于那样一个世界里,在那里陈列着所有过去,没有被夷平的广场和一个接一个离开的人。这样想的时候,我就觉得整个天地好像都被颠倒了。 我们很多人都以为自己已经遗忘了过去,然而过去却并没有遗忘我们。 算起来大概也不是多久以前,但可能我们这群人活得太折腾了,所以三五天看起来就像十年八载一样。即使并没有过去多久,可是在我心里那已经是沧海桑田。 我第一次见到苏瑾,就是在DQ。 那是我人生中至今为止的最低谷期,终日蜷曲在房间里,日复一日麻木而茫然地数着桌上的台历,一天过去了,又一天过去了,一辈子,慢慢地就这么过去了。 就是在那样不忍回望的时候,苏瑾猝不及防地出现了,她在电话里说:“程落薰,我一定要见你,否则我走得不甘心。” 那是一次不太愉快的见面,也许也是我们俩这一生中唯一的一次见面。她上上下下仔细地端详着我,我也反反复复冷眉冷眼地打量着她。 我们都知道对方是谁,也都对对方不怀善意。没办法,即使我们原本只是两个陌生人,就算再街上擦肩而过也不会看对方一眼,但因为我们中间曾经存在过那个叫做“林逸舟”的人,所以我们永远都不可能使彼此的敌意如冬雪般消融。 我们没有说太多话,甚至没有刻意地提起他,只是在快离开之前,她突然幽幽地说:“要是没有你就好了,没有你,至少他现在还活着,开不开心是另一回事,最起码,他还活着。” 我像被一根很细很尖的针刺到了身体里对疼痛最敏感的那根神经,“噌”地站了起来,用尽全身力气才勉强维持住镇定,在我走过她身边时,她又轻声说:“程落薰,你永远不会明白我有多嫉妒你。” 那是苏瑾出国的前一天晚上,她执意要见我一面,后来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她就像一场瓢泼大雨,来得突然,消失得也迅疾。 我已不太记得她的样子了,只记得那晚我静静地注视着流光溢彩的街上那些摩肩接踵的陌生人,他们笑得很放肆。 我悲伤地想,林逸舟不在了,可是这些人晚上照样还去泡吧。 林逸舟不在了,可是苏瑾明天照样还是要出国。 林逸舟不在了,可是我还活着。 那样想的时候,就好像真的有一双手大力地撕开了我的胸腔,让我痛不欲生。 回想起那天晚上的情景,康婕似乎记得比我还清楚,她挑起眉毛道:“当时看见你呆呆地坐在路边的台阶上,真的觉得,谁都救不了你了。” 当时她打电话给罗素然,想要求助,没想到罗素然沉吟了半晌,跟她说:“你别管她,让她自己站起来。” 康婕愕然地握着手机怔了好半天,她不明白为人什么一贯亲和的素然姐在那么重要的时刻,居然不肯拉我一把,为什么在我的生命处于那么惨淡晦涩的低谷期时,她要做一个隔岸观火的人。 素然姐的苦心,要等到若干个日子之后,我们才能够懂得。 那段日子康婕几乎把一切空余时间都腾出来陪我,夜幕降临的时候她就会拿出化妆品来世细心地化妆,我躺在床上静静地凝望着镜子里的她一点点把原本干干净净的一张脸涂抹得妖娆魅惑,忍不住开口说:“其实你还是素颜比较好看。” 她回过头来对我笑笑,那个笑容里包含了很多东西,有无奈也有辛酸,有自嘲也有不以为然:“你去问问那些做小姐的,有几个是自愿的” 我一时之间哑口无言,她又补充道:“小姐卖身演员卖艺作家卖字,剩下的都是卖劳动力的,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用自身所有的东西去换那些没有的,公平得很。” 过了很久,我才幽幽地说:“你的境界越来越高了。” 她收拾好琐碎的东西,又笑了:“那是,他妈的哪个名人说的来着,生活是最好的大学,我他妈就是这所大学里最好的学生。” 日子就像一潭死水,我每天闭上眼睛的时候都希望在我睁开眼睛的时候会有一些改变,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总之能够触动我,能够令我真正地活过来就好,可是每天都不过是前一天的翻版而已。 直到那天深夜,康婕从酒吧收工,没有回她妈妈家而是来到了我家。 她换上拖鞋后第一件事不是去卸妆,而是在我床边坐下,认真地对我说:“落薰,今天我从你家出去的时候,见到许至君了。”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假装自己已经不记得这个人了。 假装从来没有一个人在跟我还不熟的时候,因为我不开心,便开车带我去买提拉米苏。 假装没有一个人在我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跟自己怄气的时候,带我去吃自助餐,贪便宜的我还非要撑得自己再多喝一口水就要爆炸的时候才停下来。 假装没有一个人因为我说我想要肯德基儿童套餐送的小公仔,就真的跑去连续吃了好几天的儿童套餐,直到凑齐那套后来被我很不当回事儿地丢在杂物箱里,我连名字都不记得叫什么的小玩意儿。 我甚至假装自己不记得在我决意放弃生命的那天傍晚,回过头去看到他不顾一切地跳下来救我的情景。 更重要的是,我假装自己已经完完全全不记得我从他那间公寓搬走的时候,他故意留给我的那个傲慢的背影,是那么孤寂。 是的,我装得很好,从来不提起他,甚至有时候我会说起林逸舟,可是我就是从来不提他。 因为说起林逸舟至少我还可以哭,但如果说起他,我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语气。 可是为什么,当这个名字从康婕口中说出来的时候,会像一把铁锤,准确地找到我胸腔深处心脏所在的那个地方,然后狠狠地敲了下去。 为什么闭上眼睛的时候,还能很清楚地看到那年夏天的某个晚上,他站在我家巷子口的路灯底下,睫毛如蝶翼般扑闪,语气温柔而坚定地说:“我爱你,这不仅意味着我想和你在一起,我说我爱你,就代表我承诺永远不会伤害你。” 许至君,你这个傻瓜。 “他似乎每天都会来。”康婕看了看我的脸色之后,小心翼翼地又补上一句,“要不……见个面?” 她语气里的疑问随着我的沉默一点一点消散在空气里,她等了好久也没见到我有什么回应,终于死心地转移了话题:“程落薰,我真怀疑你是不是耳朵聋了,现在跟你说句话就像在你面前放了个屁似的。” 我笑了起来,我还没说话,她就又否定了自己前面那句话:“不对,放个屁人家还会说臭……” 但从那天以后,我多了一个连康婕都不知道的秘密。 每天她从我家离开的时候我都会躲在窗帘后面,蹑手蹑脚地伸出头往楼下看,我看到她停下来跟他打招呼,说两句话,然后他就会抬头往我家的窗口看。 我知道我的样子看起来有些猥琐,可是还是忍不住去这样做,每次看到他仰起的面孔时,我都要捂着嘴,以免自己突然“哇”的一声哭出来吓到本来就已经被我弄得神经衰弱的我妈。 许至君很少笑,他总觉得一天到晚笑得跟朵向日葵一样是很幼稚的,所以他总是一副很淡定很优雅的样子,但我知道其实他那些淡定啊优雅啊都是装的。 我不是没看过他笑,带着他养的那条叫做“萨摩耶”的萨摩耶遛马路的时候他笑过,我心血来潮给他买了好几包被他故意说成“小碗熊”的儿童润肤霜时他笑过,还有那次,康婕打胎之后,他傻乎乎地站在她家冰箱面前整理那些过期的速冻食品时,忽然回过头跟我说:“嘿,你知道吗,今天我特别高兴,因为你有事的时候没有找林逸舟而是找我……”那时候,他脸上分明就是孩子气的笑。 可是许至君,为什么你现在再也不笑了? 很多很多负面情绪淤积在我心里让我濒临崩溃了,我总觉得只要再发生一点点什么不如意的小事,就会把我整个人彻底击溃。就在这个时候,浅浅降生了。 这个消息是李珊珊传达给康婕,然后康婕又传达给我的。她那天下了夜班已经三点多了,一进我家门还没来得及去卸妆就把我房间的门关上,两只眼睛跟夜猫似的闪闪发光:“落薰!素然姐生孩子了你知不知道!” 她那一声低吼把我彻底从混沌的状态中惊醒了,自从那次见过苏瑾之后,除了陪我妈去超市扛米扛油回家之外,我基本上再也没有出过门。我每天浑浑噩噩地待在房间里,不上网也不看书,手机也不开,除了发呆就是睡觉,睁开眼时不是天还没亮就是天快黑了。 我几乎都不记得,我还有一些好朋友,她们的人生并没有因为我的悲恸而停滞生活节奏。我几乎忘了去关心被毁容后的珊珊、一夕之间成长得像个大人一样的宋远以及怀着一个只能被称为“私生子”的孩子的素然姐。 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我既为素然姐感到高兴,同时也为自己的自私感到惭愧。 康婕脱下鞋子跳到我的床上:“惭愧是吧?没关系,还可以弥补,明天我们一起去医院看她,珊珊说了,你要是敢不去,她会提着菜刀来请你!” 第二天上午九点多的时候,康婕就仿佛像闹钟附体一样把我从床上摇了起来:“起来了!傻×啊!起床啊!” 我睡眼惺忪地甩开她的手:“我答应了你一定去,但也没必要这么早就起来吧,卖早餐的都没你起得早。” 话音刚落,一个枕头就重重地打在我的脸上,切伴随着康婕尖锐的斥骂声:“卖早餐的都是在我每天下班的那个时候就起来了,他们要是像你这样过日子早就饿死街头了。你他妈的快点儿起来,别废话了,我们还得去买点礼品,他妈的难道你空着手去啊?你好意思吗你!” 我本来就是那种一被吵醒就很难再睡着的人,何况现在还被这个泼妇用枕头砸过,霎时间,那仅剩的一点儿睡意也烟消云散了。 刷牙的时候看着镜子里自己那张苍白的脸,我怔了好半天。以前最讨厌的婴儿肥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现在的程落薰看起来,似乎真的有了一张不动声色的脸。 原来他们说的都是真的,不管愿不愿意,你真的会慢慢变成另外一个样子,不管你相不相信,这的确是真的。 因为太久没有出门的缘故,我的眼睛似乎不太能适应白天强烈的阳光,于是我翻箱倒柜地找出一副墨镜戴上。走在路上的时候,康婕还因此恶语相向:“又不是明星,出个门还戴这么大个墨镜,你以为有狗仔队守在你家门口等着偷拍你啊?” 我懒得跟她吵:“你再罗嗦一句我就不去了。” 她也毫不含糊:“随便你啊,李珊珊又没有拿菜刀威胁我。” 想起那个比康婕还要剽悍十倍的凶八婆李珊珊,我竟然在温暖和煦的阳光下打了个冷战。 我们四人碰面的时候最先开口的是康婕,她捧着自己的脸尖叫了三声:“我靠!你们是约好的吧!没事都戴着墨镜扮明星干什么?就我一个人没戴!我他妈是你们的保镖吗?” 坦白讲,我也被我和李珊珊还有宋远的默契感动了,这么久不见,我们三个还是保持着同步的装×范儿,真不容易啊。 真的很久不见了,以前总喜欢把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李珊珊现在居然是一头披肩的长黑发,并且还剪了个她以前最鄙视的齐刘海儿,再加上一副大大的墨镜,原本就只有巴掌大的脸,这下几乎全部被遮挡住了。 宋远把墨镜取下来对着大惊小怪的康婕说:“我就是不想被人当成是她的保镖才戴的你懂不懂啊!” 站在一旁的李珊珊没有答理那对神经病,她做了一件完全出乎我意料的事情。 她走到我面前,用力地抱住了我。 就在我被这个友情的拥抱感动得鼻酸时,她在我耳边重重地说了一句:“王八蛋,你终于出来见人了!” 熟人之间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的客套,我们经过简短的商量之后决定去买点儿水果,再买一束花就杀到医院去看素然姐。 买水果的时候我们几个白痴净挑自己喜欢吃的买,到后来宋远都要抓狂了:“到底是我姐生孩子还是你们三个生孩子啊!” “啪”的一声,李珊珊手里的包轻轻地打在宋远的脑门儿上:“我是没生过,但我为你打过呀,忘啦?” 周围那些清早跑来买菜的老人“刷”的一下都把目光投注在我们几个身上,我默默地转过身去,心想还是李珊珊聪明,知道自己要抽风就干脆连墨镜都不摘。 可是到买花的时候,我渐渐感觉到有点儿奇怪了,李珊珊拿着粉玫瑰和戴安娜对着阳光比对了半天也没决断出到底哪个更好看,可是当我说“你他妈不会摘了墨镜看啊”的时候,她回头冲我笑笑:“懒得摘了。” 我本来想说“你也真是太懒了吧,”可是康婕拉拉我的手,示意我不要再多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