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非洲[丹麦]卡伦·布里克森 著 周国勇 张鹤 译第一辑 卡曼坦与鲁鲁 ——“从森林,从高原,我们来了,我们来了。”恩戈庄园我的非洲庄园座落在恩戈山麓。赤道在这片高地北部的一百英里土地上横贯而过。庄园海拔高达六千英尺。在白天,你会感到自己十分高大,离太阳很近很近,清晨与傍晚那么明净、安谧,而夜来则寒意袭人。地理位置和地面高度相结合,造就出一种举世无双的景色。这里的一切并不丰饶,也不华丽。这是非洲——从六千英尺深处提炼出来的——浓烈而纯净的精华。色调如此干燥,象是经过燃烧,如同陶器一般。树木挂着轻盈而微妙的叶片。枝叶的形状显然与欧洲树木相异,不是长成弓形或圆形,而是一层一层地向水平方向伸展。几株高树,孤零零地兀立,犹如伟岸的棕榈。那骄矜而又浪漫的气势,俨然一艘艘八面威风的舟楫,刚刚收拢它们的风帆。树林边缘的线条别具韵致,仿佛整个林子在微微颤动。弯弯扭扭的老荆棘树,枝杈光秃,星星点点地散布在辽阔的草原上。不知名的蒿草送来阵阵香波,如同麝香草、爱神木。有些地方的香气浓烈得能扎痛你的嗓子。那些花儿,不论是草原上的,还是原始森林藤葛上的,都使人感到即将凋谢,点点簇簇,不胜纤弱——只是在大雨季开始时,莽原上才绽开一丛丛硕大、馥郁的百合花。在这里,你的视野开阔、高远,映入眼帘的一切,汇成了伟大、自由与无与伦比的高尚。这景色和你在其中的生活,最难忘的是天空。当你回首在非洲高原度过的日日夜夜,一种感觉倏然而过:自己恍若曾一度生活在空中。天空几乎不是浅蓝色,便是紫罗兰色。大片大片的云彩,轻柔而瞬息万变,在空中升腾,飘荡。苍穹充满着蓝色的活力,将近处的山脉与林莽涂上了鲜亮、深沉的蓝色。正午的天空十分活跃,象喷薄而出的滚滚岩浆,又象一池碧水潺潺流动,闪耀着,起伏着,放射着。它返照出的一切景物都放大了,变幻出奇妙的海市蜃楼。在这样高渺的天空,你尽可自由自在地呼吸。你的心境无比轻松,充满自信。在非洲高原,你早晨一睁眼就会感到:呵,我在这里,在我最应该在的地方。恩戈山长长的山脊自北而南,绵延伸展。它那四座王冠般庄严的顶峰,似青黑色的波峰凝团在蓝天下。恩戈山海拔八千英尺,其东侧高出周围原野二千英尺,而西侧的山势却陡然下降,分外险峻,猛地跌入东非大裂谷。高原的风,总是从北面、西北面吹来。就是这股风,直下非洲海岸与阿拉伯半岛,人们称之为季风,东风——相传是所罗门王钟爱的坐骑。这里的大地向浩茫的穹宇铺展,象是对天庭的抗衡。季风迎面吹拂恩戈山,那一处处山坡是我停放滑翔机的理想场地。乘着风势,滑翔机腾空直上,飞向山巅。随风飘游的云彩,常萦绕着山峦,或静悬于半空,或积聚于峰顶,化为雨水。而那些飘浮在更高处的云朵,无拘无束地作逍遥游,最终在恩戈山西侧——大裂谷炙热的大漠上空消融殆尽。多少次,我从我的住处远眺,追踪这些阵容强大的队列行进,我惊异地看着它们在空中壮游,看着它们登上峰巅,然后消逝在蓝天深处。我庄园外的山峦,在一天中不时地交叉变换它们的性格,时而显得如此亲近,时而又那么遥远。薄暮时分,天色渐暗,当你凝视群山,天空好象有一条细细的银边勾出茫茫峰峦的轮廓。随着夜幕低垂,那四座顶峰又磨掉了棱角,依稀圆润起来,仿佛是由于山脉自己的舒展伸长而致。登上恩戈山,放眼望去:南面,是广袤的平原,野生动物聚居之处,直逼乞力马扎罗山,东面和北面,是秀美如公园的原野,远处山脚下有一大片森林,吉库尤①自然保护区起伏蜿蜒一百多英里,与肯尼亚山相连——其间错落着一块一块的玉米田、香蕉园和牧草地,这里,那里,飘绕着浅蓝色的炊烟,还有一丛丛丘陵。可是西面大地骤然下跌,横亘着非洲盆地——一片干燥、月球般的景象。褐色的大漠不规则地缀着小小的圆点——荆棘丛、弯弯曲曲的河床连着一条条暗绿色的带子,那是含羞树的林带——树冠如盖,枝条四展,荆刺如针。这里是仙人掌的家园,也是长颈鹿和犀牛的故乡。①吉库尤,东非著名民族,分布在肯尼亚中部,人口约四百万,主要从事农牧业。山野——当你深入其中——寥廓、神秘,美丽如画,而且极富变化;有时为漫长的峡谷,有时是一片灌木丛,有时是绿草茵茵的山坡,有时是嶙峋遒劲的巉岩。有的山峰上甚至还簇拥着茂密的修竹。山中也不乏清泉,水井,我曾在那里野营。我在的时候,恩戈山聚居着野牛,旋角大羚羊、犀牛等。在土著老人的记忆中,还曾有大象出没。恩戈山区未能全部列入野生动物保护区,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划归保护区的一小部分以南峰上的灯塔标志为限。随着这块殖民地的繁荣,首府内罗毕发展为大城市,恩戈山区完全可能规划为无与伦比的野生动物园。我在非洲的最后几年里,许多在内罗毕经商的年轻人,每逢星期天便骑着摩托车进山,随意打猎。我想,那些大动物是远离山区,穿过荆棘灌木丛和石质地带,往南迁徙了。在山峦的边缘或四座山峰上,步行并不难。那里的草短短的,犹如草坪,灰色的岩石也多见风化。环着山边,峰顶上下,有一条野生动物踩出的小径,有如平缓的S形。野营的一个清晨,我来到这里,沿小径信步,发现一群大羚羊新踩出的脚印和冒者热气的粪便。这些温和的大家伙一定是日出时来到山边,排成一长溜散步。你难以想象,它们来此唯一的目的只是俯视足下的大地。我们在庄园里种植咖啡。对咖啡来说,这儿的地势略高了些。维持咖啡园,要付出艰苦的劳动。我们从未因此发财。但它却足以把你死死粘住,总有活等着做,没有空闲的功夫,而一般来说,你总是落后一步。在荒芜、凌乱的莽原上,开拓出一片土地,按规矩种植、照料,是令人神怡的。在以后的岁月里,当我乘飞机飞越非洲上空,我熟悉自己庄园的风貌,一见到这片土地,心中就充满骄傲——它静卧在灰绿色的原野里,显得那么鲜艳、青翠。我蓦地明悟到人类的心是怎样思慕有规则的几何图形。内罗毕四周的田野,特别是城区北部,展现出相似的丰采。这里生存着这样的人民;他们想的、谈的、做的,是咖啡的种植、修枝、摘果,就连夜里躺在床上,考虑的也是如何改进加工咖啡的设施。咖啡生长非一日之功,并不如你想象中那样一蹴而就。在你年轻、充满希望的年华里,你冒着淅淅沥沥的雨水,从苗圃里搬出一盆盆鲜绿的咖啡幼苗,与庄园里的帮工们一起,把它们栽在一排排湿润的土坑里——它们将在此扎根生长。你还得到野地里砍些树枝,为咖啡苗搭架遮阳——小苗需要在温馨、朦胧的环境里予以特别的关照。四五年后,咖啡树才开始结果。与此同时,你可能会遇到旱灾、病虫害,还有,那些顽强的野草会在你的田里骚扰——有一种叫“海盗旗”的野生豆类,外壳扁长、多刺,一碰上就缠到你的衣服、袜子上。有些咖啡苗移植不当,主根受伤,正当含苞欲放时,却枯萎夭折。一英亩地要种六百多株咖啡。我那六百英亩的咖啡园,耕牛拖着耙犁在田间来来往往劳作,坚忍不拔地走着成千上万英里的历程,耐心地期待着未来的犒赏。咖啡园里也时常呈现一片赏心悦目的美景。雨季初始,咖啡花盛开。细雨霏霏,薄雾朦朦,垩白色的花朵,犹如一片白云覆盖在六百英亩土地上,光彩动人。咖啡花有一股黑刺李般的淡淡的、略带苦涩的香味。一旦咖啡豆成熟,园里就变得一片艳红。这时节,妇女和孩子们随同男人一起,前来采摘咖啡豆。四轮车、两轮车吱吱呀呀地把咖啡豆拉到河边的加工厂去。我们的机器算不得上乘,但加工厂毕竟是自己规划、自己建设的,我们十分珍爱。它曾经毁于大火,我们又重新修建起来。巨大的咖啡干燥器转动着,转动着,咖啡豆在它的铁肚子里“嚓啦啦嚓啦啦”地翻滚,恰如卵石在海滩上经受波浪的冲刷。有时,在半夜里,咖啡豆干燥了,就得马上把它们从大罐里取出来。那真是有声有色的时刻——昏暗的大厂房里,点着许多盏防风灯,每个角落都悬挂着蜘蛛网,遍地是咖啡豆荚。在灯光的辉映下,一张张黝黑的脸庞充满期待,神采飞扬地围着干燥器。整个加工厂——你会感到——在这不寻常的非洲之夜,就象一颗明灿灿的宝石,镶嵌在埃塞俄比亚王的耳坠上。之后,咖啡豆要去壳、定级,手工整理分类,装入麻袋,用缝马鞍的大针缝口。最后,在凌晨,天色尚暗,我正在床上假寐,忽听得吆喝声、四轮车轱辘声、车夫前后跑动声四起。一辆辆大车摞满咖啡豆麻袋——十二袋一吨——每辆车由十六头牛拉着,沿着上坡路向内罗毕火车站进发。我感到庆幸的是他们途中只有这一段上坡路,因为庄园的海拔比内罗毕高出一千英尺。傍晚时分,我走到外面迎接归来的车队。牛累了,在空车前低垂着脑袋,一个小孩有气无力地引着它们。车夫们乏了,在道路上的尘土里拖着他们的鞭子。至此,我们做了力所能及的一切。咖啡在一两天内便送往港口海运出去。我们只有企望在伦敦的大拍卖市场上能交上好运气。我的六千英亩土地,除了种咖啡,零零散散还有一部分是天然森林,还有一千英亩分给佃农,他们称之为“夏姆巴”。①这些土著佃农,每人在白人庄园里占上几英亩地,然后每年为庄园主无偿劳动一段时间,作为回报。对于这种关系,我觉得佃农们并不这样想,因为他们大部分,甚至他们的父辈都生于斯,长于斯,他们更愿意把我视为他们庄园里的高级佃农。在我的庄园里,佃农的土地显然更有生气,随着季节的更替呈现不同的景象。当你走在踩得十分坚硬的小路上,两旁是沙沙作响的绿色帷帐,玉米长得高过了你的头,不久就要收获入仓。田里的芸豆熟了,妇女们前来采撷、打壳,豆秧、豆荚堆在一起,就地燃烧。在一年的某些时节,庄园里四处腾起缕缕青烟。吉库尤人也种白薯。白薯秧子象葡萄,在地上蔓生,犹如一张密密缠结的草席。田野里还可见到品种各异的大南瓜,黄澄澄的,绿油油的,夹杂着点点花斑。①夏姆巴·斯瓦希里话,意即农田。——译注不论什么时候,你穿行在吉库尤人的“夏姆巴”间,首先扑入你视野的总是一位老农妇弓腰翻地的背影,就象驼鸟埋首于沙土。每个吉库尤家庭,都有几幢圆顶的茅屋和粮仓。茅屋间的空地热闹而且繁忙,地面硬如水泥,大人们在这里碾米、挤牛奶,孩子们则追逐着小鸡奔跑。在蓝色的黄昏,我常到佃农茅屋周围的白薯地里打野禽。扁嘴鸽在枝干高大、叶片如穗的树上咕咕地清唱。我的庄园最初是一片大森林,这些树木是当年拓荒开田时留下来的,散立在“夏姆巴”四处。我庄园里还有两千多英亩的牧草地。这里,高高的牧草在劲风中海浪般起伏腾跃。吉库尤小牧童放牧着他们父亲的牛群。在凉季,他们随身带着小小的旧柳条筐,里面装着从家里带来取暖的炭火,有时免不了酿成草地失火,给庄园牧场招来灾祸。干旱的年月,斑马和大羚羊常下山来光顾牧草地。我们的城市内罗毕座落在群山中的一块平地上,距庄园十二英里。城里有政府大厦和许多大的中枢办公室。人们在这里管理着整个国家。一个城市对你的生活不可能不产生影响,你对它是褒是贬倒无妨。根据精神上的万有引力法则,它能将你的心吸引过来。夜晚内罗毕上空发亮的雾霭——我可以在庄园的某些地方眺望——使我浮想联翩,回忆起欧洲的一些大城市来。我初来非洲时,肯尼亚还没有汽车,我们去内罗毕骑着马或驾着六匹骡子拉的两轮车,到了城里,把牲口安置在高原运输公司的马厩里。我在那儿的时候,内罗毕还是一个混杂的城市——有富丽的石砖新建筑,有一大片瓦楞铁屋顶的老店铺、办公室以及带廊子的平房。尘土飞扬的马路两旁是长长的两排桉树。高级法院、土著事务部、兽医站,都是乱糟糟的。我真钦佩那些政府官员,他们居然能在炙热、阴暗的斗室中办理一切公务。尽管如此,内罗毕毕竟是一个都市。在这里,你能买东西、听新闻,在饭店进午餐或晚餐,或者,在俱乐部跳跳舞。内罗毕是生机勃勃的地方,它在运动,有如流动的水,它在发展,有如新生事物;它的面貌,一年一改,甚至你远足打猎归来,都会感到其变化。新的政府大厦盖起来了,这是一座堂皇、阴凉的建筑,里面有精美的舞厅,秀丽的花园;大饭店建起来了,大型的农业展览会令人印象深刻,姹紫嫣红的花卉展览,叫人留连忘返,本殖民地的准雅座剧社还时常上演小情节剧,为城市增添几分情趣。内罗毕在对你说,“充分利用我,充分利用时间——无拘无束地,贪婪地!”一般来说,我与内罗毕互相理解,颇为默契。有时我驾车穿过城区,忽然产生一种奇怪的想法:没有内罗毕的马路,也就没有世界。土著和有色人种移民的居住区,与白人区相比,要大得多。斯瓦希里区,在通往姆萨依加俱乐部的路旁,从任何意义上来说,名声都不太好。那是一个喧闹、脏乱,俗气的地方,一天到晚,都有一系列的事情发生。绝大部分房屋是用敲平了的煤油箱铁皮搭起来的,锈蚀程度不一,酷似珊瑚石。在那化石般僵固的结构中,一度发展的文明精神正渐渐消逝。索马里区位于内罗毕远郊,我猜想这与索马里人幽禁妇女的习俗有关。那时有几名俏丽的索马里少妇——全城闻名——来市场街居住。她们聪慧而令人迷醉,可把内罗毕的警察折腾坏了。正经的索马里妇女从不在城里抛头露面。索马里区四面受风,无遮无挡,尘土飞扬。这种情景,大概能令索马里人回忆起自己帝国的沙漠。多年来,甚至几代以来,居住在这里的欧洲人,对于游牧民族无意将住宅环境建设好这一点,是极为反感的。索马里人的房屋,拉杂地搭设在光秃秃的场地上,看上去好象是用一堆四英寸的铁钉钉在一起的,只能维持个把星期。然而,奇怪的是,无论你进入其中哪一间,都会惊喜地发现里面竟如此整洁、清新,洋溢着阿拉伯熏香的气息。室内有考究的地毯、帘幔,摆着铜器,银器和锋利的象牙柄短剑。索马里妇女举止端庄、文静,生性好客,乐观豁达,她们的笑声如银铃一般悦耳。我的索马里仆人法拉赫——我在非洲期间始终与我在一起——常带我去索马里村作客,我感到十分舒心,就象在自己家里一样。索马里人的盛大婚礼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传统节日。我作为贵宾,被引进新房。四壁和婚床上挂营闪光的古老编织物和刺绣。黑眼睛的新娘,好似元帅的军杖,直挺挺地站着。她身披丝绸,戴着沉甸甸的黄金、琥珀首饰。全肯尼亚的索马里人都做牲口买卖。他们在村里饲养一批灰色的小毛驴作为运输工具,我在那里还见到过骆驼——大沙漠傲慢与艰难的产物,象仙人掌一样,经受得起地球上的一切磨难,索马里人就是骆驼。部落间可怕的纠纷,是索马里人自己惹来的飞灾横祸。在这一点上,他们的感受、观点与众不同。法拉赫属于哈布尔一尤尼斯部落,这使得我在纷争中站在他们一边。有一段时间,索马里区的两个部落——杜尔巴一汉蒂斯与哈布尔一查奥罗——发生大规模械斗,枪声四起,火光闪烁,约有十至十二人身亡。这场火并迫于政府的干预而终止。那时候,法拉赫有个同族的年轻朋友,名叫赛义德,常来庄园看望他,是个很潇洒的小伙。当仆人们告诉我赛义德出了事,我委实痛惜。原来,那天赛义德在哈布尔一查奥罗部落的一户人家作客,恰巧杜尔巴一汉蒂斯部落一个怒气冲冲的族人打那里经过,随心所欲往墙上放了两枪。子弹穿墙而入,不偏不倚把赛义德的一条腿骨打断了。我向法拉赫表达对他朋友不幸遭遇的慰问——“什么?赛义德?”法拉赫声嘶力竭地喊道,“赛义德算是万幸了。他为什么要到一个哈布尔一查奥罗人家去喝茶呢?’内罗毕的印度人控制着市场街的大部分商店。那些印度巨商在城外修了小别墅,诸如杰瓦杰、苏莱曼·费杰、阿里丁那·费思拉姆,等等。他们都有一种癖好,喜欢雕花的石头台阶、栏杆、瓶饰,采用肯尼亚出产的软石雕刻而成,工艺十分拙劣——就象孩子们用粉红色的积木搭起来的屋架。他们在花园里举行茶会,用印度糕点招待宾客,那风味和他们的别墅一样。这些印度人很机敏,见多识广,彬彬有礼。在非洲的印度人,都是抱成团的商人。和他们打交道,你永远不知道你面对的是个人还是代表公司的头目。我曾去过苏莱曼·费杰的住宅。一天,我发现他大库房上的旗帜降了半旗,便问法拉赫:“是不是苏莱曼·费杰去世了?’“他半死,”法拉赫回答说。“怎么?半死也降半旗么?”我认真地问。“苏莱曼死了,”法拉赫说,“费杰还活着。”我在接管庄园前,酷爱打猎,经常外出旅行。可是我忙于庄园的事务后,就把来福枪搁置一边了。马赛依人——拥有牛群的游牧民族——是我的邻居,住在河的对岸。他们常有些人到我家来,抱怨狮子吃了他们的母牛,求我去为他们除害。只要可能,我总应允下来。多少个星期天,后面跟着一大帮吉库尤少年,我徒步在奥龙基草原上行猎,打一两只斑马给庄园劳工解馋。在庄园里,我打野禽,石嘴鸡,珍珠鸡——都是美味佳肴。但后来有好多年我不曾外出行猎。尽管如此,在庄园里我们常谈论起过去狩猎的经历。那些野营过的地方,在你心中永难磨灭,似乎你一生中有很长一段时光在那里度过。你会清晰地记得四轮车在草原上轧出的曲线,就象记着一位友人的面容特征一样。外出行猎时,我曾见到过一群野牛,在古铜色的天空下,它们一个接一个地从晨雾中走出来,一共有一百二十九头。这些魁伟、铁铸般的动物,长着水平弯曲的犄角,仿佛不是向我走来,而是在我眼前浇铸着,铸成之后就走过去。我也曾见到—群大象,在密密的丛林里穿行。阳光洒落在浓密的蔓藤之间。象群挺进着,似乎在赶赴世界尽头的约会。那是一块巨大的、珍贵无比的波斯古毯的边缘,点染着绿色、黄色和深褐色。我还一次次地观望过长颈鹿横穿原野的队列。它们的风度是何等古怪、和蔼,充满生命力。使你感到这不是一群动物,而是一组珍奇的长茎、色斑点点的巨大花卉在缓缓移动。我尾随过在清晨悠闲散步的两只犀牛。他们正在凛冽刺鼻的空气中嗅嗅闻闻,喷着鼻息。它们恍若两块有棱有角的石头在狭长的山谷里嬉戏,共享天趣。_还有,我曾在日出之前,一弯下弦月下,见到一头雄姿英发的雄狮,它正横越灰蒙蒙的平原,走在捕猎的归途中,在闪着银辉的草丛间投下浓浓的阴影。它的面孔一直红到耳根。非洲狮的乐园挺立着枝干粗壮的金合欢树,那微妙的、弹簧似的绿荫下,有一片低矮的草丛。中午休憩时分,雄狮踌躇满志地蹲坐在它的家族之中。在庄园那些单调乏味的日子里,回想起这一切,是令人欢欣鼓舞的。庞大的野生动物群依然在它们的领地里。只要愿意,我可以去看望它们。它们近在咫尺,给庄园增添了活跃,欢畅的气氛。法拉赫——虽然有时对农事兴趣颇浓——和我行猎过的土著佣人都时时渴望再次远行。在莽原里,我学会了谨慎行事,防止突如其来的意外。你正在打交道的生灵,虽然小心翼翼,胆小害羞,可它们的天赋是在你意料之外突然发起袭击。没有一种家畜能象野生动物那样静如处子。开化的人们已经失去了静谧的天性,他们只有向野生动物学习,补上这个空白,才能为其接受。轻轻地移动,不作任何突然的举动,是猎人的第一课,拿照相机的猎人更须这样。猎人们不可自行其是,必须顺应原野里的风、色彩与气味,必须统一行动。如果野生动物多次重复一种动作,猎人也要随着它动作。你一经掌握了非洲的节奏,就会发现在它的一切乐曲里,都有着相同的音符。我从野生动物那里学到的东西,在同土著打交道的时候也不无用处。爱女人爱其气质,是男人的特征,爱男人及其气质,是女人的特征。而南欧国家与民族却有一种偏见,认为那只是北欧人的脾性。诺曼底人一定是对外国产生了感情,首先是法国,其次是英国。这些旧绅士——在十八世纪的史书和小说中时有出现——经常云游意大利、希腊和西班牙,在他们的个性中丝毫没有南方的影响,他们迷恋迥然相异的事物。昔日斯堪的纳维亚的画家、哲学家和诗人初到弗罗伦萨和罗马时,对南方是何等顶礼膜拜。这些缺乏耐心的人们,对于遥远世界却表现出离奇的、不合逻辑的耐心。女人几乎不可能激怒真正的男子汉,只要男人保持男子气,决不可受到轻视,决不能被拒之门外。而那些性情急躁、一头红发的北欧人正与赤道国家和民族长期地、无休止地发生磨擦,吃尽了苦头。他们不能容忍自己国家或自己亲属的无聊之举,却可以屈从地忍耐非洲高原的干旱,烈日下的中暑,给牛群种痘,以及土著佣人的无能,他们的个性意识已在可能性中失落,而可能性意识存在于和那些善于协调,同化的人们交往之中。南欧人和混血种人不具备这一品质,却反过来谴责之,蔑视之。因此那些鄙夷多愁善感的情人的男人和那些对自己的男人缺乏耐心的理性女子,不约而同地对格林赛尔达①愤愤不平。① 格林赛尔达:毛尔斯华滋夫人的作品《杜鹃挂钟》中的主角至于我,从来到非洲的最初几周,就对土著萌发了深厚的感情。这是一种面向男女老少、非常强烈的情感。假设一个生来就同情动物的人,在没有动物的环境里成长,忽然与动物又有了接触;假设一个天生热爱树木森林的人,到二十岁时才第一次进入森林;假设一个和音乐有奇缘的人,偏偏到长大成人后才第一次听到音乐,那么,这些人便是现在的我。与土著相识后,我将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转为管弦乐。我的父亲是丹麦、法国军队的军官。作为杜帕尔驻军的一名年轻的中尉,他在家信中说:“回想在杜帕尔,我一直是纵队的一名军官,这固然是份苦差事,但十分荣耀。如同其他欲望一样,对打仗的盛情也是一种欲望。你爱士兵,就象爱年轻女郎——爱得发狂,姑娘们最清楚。但是爱女人在一定时期只是爱一个人,而对你的士兵的爱,却十分广泛,遍及全团,而且只要可能,你还愿扩大。”我和土著之间正是这样。了解土著并非易事。他们听觉灵敏,感情细腻。你要是吓唬他们,他们就会缩回自己的世界,之后在一秒钟之内象野兽那样突发一个动作,旋即消失——无影无踪。除非你很了解那个土著,否则想从他口中得到直率的回答几乎是不可能的。比如,你提一个直接的问题:“你有多少头牛?”他的回答永远叫人捉摸不透:“跟我昨天告诉你的一般多。”这样的回答,无疑有伤欧洲人的感情,正象提出那样的问题,同样会令土著在感情上为难一样。如果我们劝说或逼迫他们,以获得对他们行为的解释,只要有可能,他们便尽量退让,还会用古怪、幽默的想象,将我们引入错误的轨道。在这种环境里,甚至连小孩都具有玩扑克的老手的素质——不在乎你猜测他手中的牌是高是低,只要你捉摸不透真正的底牌。当我们一经突破他们的防线,探入到他们生存的里层,他们的行为宛如蚂蚁,你把小棍捅进他们的蚁丘,他们以不屈不挠的毅力,迅捷地、默默地将蚁丘的损坏部分清除干净——仿佛要抹掉不体面的行为。我们无从了解,也难以想象,他们对我们手中的牌究竟有什么可惧怕的。我个人认为,他们对我们的行为举止更为惧怕——因为你怕吃苦,怕死,但更怕突如其来的恐怖之声。尽管如此,有时很难分辨,因为土著精于以假象惑人。在“夏姆巴”,有时清晨你会遇到石嘴鸡从你马前穿过,好象它的翅膀已经折断,生怕被猎犬捕获。而实际上,它的翅膀安然无羔,也不曾担心会被猎犬追捕——它能选择适当的时机呼地一下子飞走——让它们一群雏鸡安然地待在附近什么地方。原来它是在转移我们的注意力。和石嘴鸡一样,土著出于其他一些更深的、我们难以预料的原因,也会假装害怕我们。或者说到底,他们对我们的态度,也许竟是某种奇异的戏谑。这些腼腆的人们根本不怕我们,土著在生活中的冒险精神远不如白人。有时在狩猎或庄园里,逢到紧张的关头,当我的目光与土著伙伴的目光相遇的一刹那,我感到了彼此间有很大的距离。他们对我甘冒风险漠然不解,这使我得到反思:在生话中,他们本质上也许更喜欢深水下的鱼——我们永远不会这样——他们一辈子也不会理解我们对溺水的恐惧。我觉得,他们之所以有这种信念,有这般游泳的艺术,乃是赖于他们保持着我们祖辈早已丧失的一种常识。非洲,较之其他大陆,更能给我补上这-课:上帝和恶魔是同一的永恒并存的权威,不是彼或此的永恒,而是旅进旅退的共同永恒。土著既不混淆不同的个性,也不分割本质。在游猎中,在庄园里,我渐渐对土著熟悉起来,并结成了稳定的个人关系。我们是好朋友。我不能不正视这样的事实:虽然我永远不可能深刻地了解或理解他们,但他们对我却看得很透很透。在我自己尚未下定决心的时候,他们就悟出了我将要作出的决定。有一个时期,我在吉尔吉尔地区有一处小庄园,住的是帐篷,我坐火车往来于恩戈与吉尔吉尔之间。吉尔吉尔一下雨,我会突然决定返回恩戈。正当我抵达吉库尤车站之际——离庄园还有十英里——我的一名佣人会牵着一头骡子来接我回家。我追问他们何以得知我归来前消息,他们转过脸去,显得特别不自然,好象是受了惊吓或是被惹恼了。这种神情我们也会有的,如果一个聋子执意要我们向他解释交响乐的话。每当土著面临突发的事件和声响,因我们而产生安全感时,他们会无拘无束地与我们倾谈,其坦率程度远超过欧洲人之间的交谈。他们并不是可以依赖的,但极为真诚。一个好名声——威望——对于土著是举足轻重的。有的时候,他们似乎是共同编排一套对我们的溢美之词,事后没有一个伙伴出尔反尔。庄园生活往往是孤独的。在夜的寂静里,分分秒秒从时钟滴下来,生命也恍如伴随着分分秒秒,从你身上滴落。你是多么渴望与白人侃侃而谈啊。但我始终感到这沉寂掩盖了土著的存在——他们好象与我分乘两架飞机,平行飞翔,回音此起彼伏。土著从肉体到血液都是非洲的。高耸在大裂谷里的龙戈诺特死火山,河岸边一棵棵偌大的含羞树,大象与长颈鹿,所有这些都比不得土著——寥廓风景线上的渺小生灵,他们才是真正的非洲。一切都是同一意念的不同表述,一切都是同一主题的不同表现。这不是异类原子的同类汇聚,而是同类原子的异类汇聚——恰似橡树叶、橡树果与橡树制品的关系。而我们自己,穿着长靴来去匆匆,与大地景观不时地发生冲突。土著与风景则协调一致。当这些高大、瘦削、黑肤、黑眼的人们旅行时——总是一个接一个地行走,因为土著的交通要道也都是狭窄的小径——他们翻地,放牧,举行盛大的舞会,给你讲故事,这是非洲在漫游,在起舞,这是非洲在给你欢娱。在这高原之上,你想起了诗人的佳句:我发现土著之伟大高贵移民之枯燥乏味自从我来到这里,这块殖民地已经或者正在发生变化。我尽可能精确地写下我在庄园的经历,写下有关这块国土以及栖息在高原、森林的人与动物的轶事,而所有这些,也许会有一种历史的意义吧。一个土著小孩卡曼坦是个吉库尤小孩,我佃农的儿子。我对佃农家的孩子们很熟,因为他们也在庄园里为我干活。他们喜欢在我的房子四周的草地上放羊,因为他们相信这里总会有趣事发生。在我认识卡曼坦之前,他肯定已在庄园里住了好几年,我猜想他过着一种离群索居的生活,就跟一头病兽似的。我是有一次在庄园里骑马时遇见他的,他正在那儿放羊,是你所见到的最可怜的土著。他脑袋大大的,身子出奇地瘦小,胳膊肘和膝盖鼓出来,俨若木棍上的痈疮。与大草原相形之下,显得格外渺小,给你一种奇异的印象:如此深重的苦痛也可以浓缩成一个小不点儿。我停下来同他说话,他一声不吭,似乎对我视而不见。他的脸扁平、瘦削,饱经折磨而极富耐心。他的双眸黯然无光,象死人一般。看这副横样仿佛他活不了几个星期。你甚至依稀看到专与死尸为伴的秃鸢从浅蓝的、炙热的空中冲下来,在他的头顶上盘旋。我让他明天早晨到我家来,我好想法子治疗他的浓疮。几乎每天上午九点到十点,我给庄园里的土著看病,就象所有的江湖医生,我也有一大堆病人围着,一般都有一二十人。吉库尤人惯于承受不测之事,对意外变故习以为常,泰然处之。他们与白人不同,绝大部分白人都竭力逃避未来的厄运。黑人对命运女神十分友善,安于一辈子在她手心里。在某种意义上,命运女神是他的家——茅屋里那熟悉的黑暗的,他扎根的深坑。对于生话中的任何变化,他镇定自若。他在主人、医生及上帝那里寻找的禀性之中,我想当首推想象力。也许正是基于这种力量,哈里夫·哈龙·拉希迪才得以在非洲及阿拉伯人的心中,保持着理想的统治地位。和他在一起,预料不到下一步将发生什么,也不知道在何处能见到他。当非洲人谈及上帝的个性时,他们就象在讲述《天方夜谭》,或是在叙说《约伯》①的最后一章。恰恰是这些无穷的想象力,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①旧约圣经中的人物,见《约伯记》。我也沾了土著这一特点的光,享有“医生”的美誉。我第一次来非洲时,曾与昔日的一位伟大的科学家同乘一艘汽船。这是他第二十三次出门,进行睡眠症的医疗试验。汽船上有他随身携带的一百多只兔子和天竺鼠。他告诉我,他与土著打交道的困难决不是他们缺乏勇气——面对病痛和大手术,他们很少流露出惧怕心理——而是他们对常规的极为厌烦,不论是周而复始的疗程还是整个操作的规范化。德国名医对此百思不得其解。可是,当我渐渐了解土著后,他们的这一素质也成为我最欣赏的禀性之一了。他们具有真正的勇气:对危险的由衷的热爱——对宣布他们命运的创造性的回答——大地对天堂之声的回音。有时我猜想,在土著的心底,真正忧虑的倒是我们卖弄学问的习气。在自诩为能者的那些人手中,他们死于悲伤。我的病人等候在我房间外的平台上。他们蹲伏着——瘦骨嶙峋的老人,一个劲儿咳嗽,眼珠骨碌碌转。苗条的年轻妇女,示意嬉闹的孩子保持安静。这些嘻嘻哈哈的儿童,眼睛黑亮,可惜嘴角擦伤了。母亲背着发烧的孩子——象晒蔫的花儿挂在颈子上。我常给一些烧伤病人进行治疗。吉库尤人夜里睡在茅屋里的火堆旁。那些燃烧的干柴或木炭会滚坍下来,滑到他们身上。有时我的药库里断了药,我会觉得蜂蜜不次于治烧伤的油膏。平台上的气氛活跃,惊心动魄,犹如欧洲的夜总舍。我一走出屋子,窃窃私语的声浪渐渐平息。安静孕育着种种不测的可能,而此刻,不测之事来到了他们面前。土著总是顺从地任我自己挑选第一位就诊的病人。我并不精于医道,只是知道一些急救常识而已。我这医生的名望是因为碰巧治好的几个病例而传播开来的,而且并不因我犯下的灾难性失误而减弱。说是我在每个病例中都能保证病人康复,又有谁晓得他们的健康周期在我的治疗下,也有缩短的时候呢?那个时期我真该获得专业特许——明摆着我是一位来自伏拉维亚的高明医生——他们确信上帝与我在一起么?有关上帝的信念来自于那些大旱之年,来自于夜间大草原上的狮群,来自于在孩子们独处的房屋附近转悠的花豹,来自于降落在大地上的蝗虫群——无人知晓它们从何而来,所过之处,片叶不留。他们对上帝的信念,也来自于神妙莫测的欢乐时光——蝗虫群飞过玉米田竟未曾停留,或者春季雨水来得早,来得多,原野花草茂盛,五谷丰登。于是,我这个来自伏拉维亚的“高明医生”在真正的生活大事中,不过是个旁观者而已。出乎我的意科,卡曼坦果真在第二天早上出现在我的房前。他站在那里,与另外三四个人稍稍隔开,直挺挺地耽着。那张半死的脸似乎流露出他毕竟恋栈生活的某些情感,现在决心碰碰运气,作一次最后的尝试,以争取留住生命。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显示出自己是一个优秀的病人。叫他什么时候来,他就什么时候来,从未错过。告诉他隔三四天来,他一准来。能记住这个数,在土著中可谓出类拨萃了。他以我前所未见的淡泊与坚忍承受着治疗痈疮的痛苦。在这些方面,我也许早该将他树为榜样,但我没能这样做,因为与此同时,他给我带来了许多忧虑和不安。极少,极少我遇上这么一个充满野性的创造物,一个与世如此隔绝的人,以某种坚定的、执著的顺从,脱离周围的生活,把自己封闭起来。我能够让他回答我的问题,但他从不主动说一个字,也从不正面看我一眼。他没有任何怜悯心,总是带一点儿轻蔑的嘲笑,说明他比别人懂得多一点儿自豪——当其他病孩流着泪清洗、包扎伤口时,他从来不屑一顾。他无意与周围世界发生任何接触,他经历过的接触把他伤得太重了。他在痛苦中所显示的灵魂之刚毅,乃是古代武士的那种刚毅。再没有比惊吓他更坏的了。他的放牧职能,他的哲学,使他对最坏的可能持有充分的准备。所有这些都体现于高贵的举止中,使人想起普罗米修斯的宣言:“痛苦是我的要素,恰如仇恨是你的要素。今日你将我肢解,我也不屑一顾。”“啊,你把最坏的事都干出来吧,你是万能的!”但对于卡曼坦这小小的躯体,这是令人不舒坦的,令人寒心的。上帝的意下如何?——我想——当上帝面对着这个小人物所表现出来的风度时。我清晰地记得他第一次看着我,向我叙述他的经历时的情景。这该是我们相识一段时间之后,我已经放弃了第一种治疗手段,正在尝试新的办法——我在书中查到的热泥敷法。我急于求成,以至将泥弄得太烫。当我把热泥糊在他的腿上,绑纱布时他叫了一声“姆沙布”,并扫了我一眼。土著借用这个印地词语来称呼白人妇女,只是发音稍有不同,又赋之以不同的涵义,变成了非洲语汇。此刻,卡曼坦口中发出的是求助的声音,也是警告的声音,就象一个忠实的明友在劝阻你不要再干那些事。事后,我是怀着希望回味这一幕的。我有当医生的雄心,我为泥敷得太烫而不安,但我毕竟还是高兴的,因为这是野小子与我之间的第一次理解的目光。这位沉溺于苦难中的不幸儿,所能期望的除了苦难还有什么呢?而今,从我的身上,他所期望的却不再是苦难了。然而,虽然我给他的疗程在进展,可情况却不见转机。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为他清洗、包扎腿疮,但这种腿疮远远不是我所能治愈的。常常是一处腿疮稍有好转,不久,在新的部位又长出脓疮。最后我决定进他到苏格兰教会医院去就诊。这一决定是至关紧要的,它孕育着充分的希望,给卡曼坦的触动很大——他并不愿上医院。他的牧童天职,他的哲学造就了他与世无争。我坚持开车送他去到教会,安排在一长溜的病舍之中。他在这全然新奇、神秘的环境里,禁不住瑟瑟发抖。苏格兰教会的教堂邻近我的庄园,在西北十二英里处,海拔高出五百英尺。而法国的罗马天主教会在庄园以东十英里处,地势较为平坦,低出五百英尺。我对这两个教会部没什么偏见,个人关系上都很友好,而且对他们互相之间那种无法调和的仇视感到遗憾。法国教士们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常与法拉赫一起骑马到那里去,望礼拜日早晨的弥撒,一则可以讲讲法语,二则是去教堂的路上,骑马别有一番兴味。这中间有很长一段路穿过森林局种植的金合欢树林带。在早晨的空气里,这些树散发的新鲜、雄浑的松树般的芬芳,甜美得令人雀跃。真是超群绝伦,罗马教堂不论在哪里,都笼罩着自己特殊的氛围。教士们自行设计、修建了教堂。土著团体给予了协助,他们为此感到自豪。这里有一座巧夺天工、灰色的大教堂,配带一座钟楼。大教堂矗立在开阔的庭院里,上面有平台和阶梯,周围是教会种植的咖啡园——本殖民地最古老的教堂,管理上也颇见功力。庭院两侧是带拱顶的餐厅和修道院建筑。教会学校和面粉厂位于河畔。你得登越拱桥才能进入教堂前的马路。教堂全由清一色灰色的石块砌成。当你骑马下坡来到它跟前时,它显得那么整洁、富有魅力,仿佛应该座落在瑞士的南方州区或意大利的北部。弥撒做完时,我的教会朋友们聚集在教堂门口等候我,邀我到庭院对面那宽敞、荫凉的餐厅小酌。在那里,听他们纵论本殖民地的种种现状,以至僻远角落里的奇闻,挺有意思。在亲切、仁慈的交谈中,他们也会神不知鬼不觉地从你那儿掏走你可能有的任何新闻,就象一群活泼的、棕色、多毛的蜜蜂——他们都留着又长又浓的胡须——停落在花朵上吮蜜。虽然他们对殖民地生活如此津津乐道,却始终过着法国式的海外生活。对于某些高层次的神秘性,则颇有耐心,颇为敬慕而且达观。你会感到如果不是那个未知的权威的安排,他们不会在这里,那带有高高钟楼的灰色教堂,那拱顶回廊,那学校,还有他们那整个的种植园以及教会所在地,也都不会出现在这里。一旦调令下来,他们所有的人都会撂下殖民地的种种事务,象蜂群似地飞回巴黎。在我巡游教堂,出入餐厅时,法拉赫一直牵着两匹小马。我们在回庄园的路上,他能感觉出我欢快的情绪——他本人是个虔诚的穆斯林,滴酒不沾,但他将弥撒与饮酒视为我宗教的协调仪式。法国教士们有时骑摩托车来庄园作客,与我共进午餐。他们给我讲拉封丹寓言故事,并对我的咖啡园予以指导。苏格兰教会,我不太了解。教区的上方以及周围的一大片吉库尤土地,风景都很壮观。可是苏格兰教会给我一种盲目的印象,它似乎对外界的一切视而不见。该教会费了不少力气让土著穿欧式服装,我认为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于土著无益。但它有一所很不错的医院。我在庄园的时候,这医院由慈善家、聪敏的主治医师阿瑟博士负责。他们挽救了庄园里许多人的生命。卡曼坦在苏格兰教会医院住了三个月。他住院期间,我去探望过一次。有一回我骑马去吉库尤火车站,路过教会,那里有一条路曾一度通往医院花园。我发现卡曼坦一个人在草坪上站着,不远的地方还有几伙正在养病的患者。那时候,卡曼坦好多了,能奔跑了。他见到我,便跑过来,隔着篱笆与我赛跑。他在篱笆里头小跑,就象围场里的一匹小马驹,眼睛老盯着我的小马,但没说一句话。到了花园的角上,他不得不停下来;我继续打马前行,回过头去见他象块木桩似地站着,仰着脑袋,目光追逐着我,酷似小马驹离开母马的神态。我频频向他挥手,开始他无所反应,继而突然高高扬起一只手臂,就象一支矗立的长矛。可惜他再没有举第二回。卡曼坦在复活节的礼拜日上午返回庄园,交给我一封医生写来的信,内称患者大有好转,基本痊愈了。他一定知道信中的部分内容,在我读信时,他凝视着我的脸,但又无意向我谈他的身体状况,他心中有更重要的事哩。他总是很含蓄地保持着他的尊严,可这回却神彩飞扬,透着抑制不住的胜利的喜悦。所有的土著对急剧的效果具有强烈的意识。卡曼坦仔细地用旧绷带把他的双腿从下包到膝盖,存心要让我大吃一惊。很显然,他不是从自己幸运的角度来看待这一激动人心的时刻,而是出自忘我,愿给我以欢乐。也许,他依然记得我是怎样一次次因治疗失败而陷入苦恼的,他也深知医院的疗效是令人惊喜的。他慢慢地、一层一层地揭开绷带,从膝盖到脚踝展现出一双平滑的小腿,只有几块淡淡的灰色伤疤。当他以其特有的冷静风度,足足让我乐不可支之后,又一次令我高兴得目瞪口呆。他宣布他已经是基督教徒了!“我喜欢你!”他说,又补充说他想我会奖他一个卢比,因为这一天恰巧是基督升天之日。他转身离开,去拜望自己的亲友。他的母亲是个寡妇,住在离庄园很远的地方。从事后我从他母亲那里听到的情形来看,我相信那一天是他性格发生变化的转折点。他对母亲畅叙了医院里的奇人异事之后,回到了我这儿,好象他理所当然是属于庄园的。此后,整整十二年,他一直是我的仆人,直至我离开肯尼亚。我第一次遇到卡曼坦时,他看上去好象才六岁,可他有个兄弟好象已经八岁。他的兄弟们说他是老大,那么,他起码九岁了,一定是由于长期患病,他的发育才如此缓慢。现在他长大了,但给人的印象还是一个矮个,或者说在某些方面的发育有点畸形,虽然谁也说不确切。日复一日,他枯槁的脸圆润了,走起路来也灵便多了。我并不认为他丑陋,但也许我是以创造者的目光审视他的。他的双腿永远细如木棍。他的形象总是令人疑惑,一半是滑稽,一半是魔鬼,稍加修饰,他完全可以坐在巴黎大教堂顶上俯视下界。他内心具有某些闪光及充满活力的东西,在一幅油画中,他可以成为浓墨重彩、不同凡俗的—个斑点。基于此,他在我家庭的画面上是别致的一笔。他的头脑并非总是那么清楚,至少在白人看来是异常古怪的。卡曼坦是一个富于思想的人。也许他常年在磨难中生活,养成了一种对一切事物的反应能力以及作出自己结论的习惯。他一生都是一个孤独的特殊人物。即使他和别人做一样的事,其方式也是与众不同的。我为庄园的农民办了一所夜校,有个土著教师执教。我从教会轮流聘请教员。我在的时候,那三家教会——罗马天主教会、英格兰教会、苏格兰教会都曾派教师来过。肯尼亚土著教育在宗教界很活跃。据我所知,那时除《圣经》和赞美诗集子外,还没有什么书被译成斯瓦希里语。我在非洲期间,曾计划翻译《伊索寓言》,但总抽不出时间实现这一计划。尽管如此,夜校对我来说,不失为庄园的一块乐土、我们精神生活的核心。我在这狭长的瓦楞铁顶的仓房里,不知度过了多少美好的夜晚。卡曼坦到时候与我一起来夜校,但他不和其他孩子一道坐在课椅上。他站得稍远,似乎有意识地捂住耳朵不听讲课。他为这些孩子的纯真而感到欢欣,他们是心甘情愿被送来听讲的。我曾见到卡曼坦一个人在厨房里,郑重地、慢慢地回忆、摹写他在夜校黑板上看见过的字母和数字。我心里明白,他不会和其他人一起上夜校,即便他很想上。在他生活的早年,他内心有些东西是扭曲的,或封闭的;而现在,可以说正常的事也非正常了。他以自己孤傲的心灵感觉到这种隔膜。当他发觉自己与整个世界不协调时,便认定世界是扭曲的。卡曼坦在钱上挺精明。他花销很少,曾与其他吉库尤人做了一系列合算的羊交易。他早早完婚。婚事在吉库尤世界里是十分昂贵的。我听到过他对钱财之无价值发表的颇有哲理的、高妙的见解。从总体来说,他与存在保持着奇异的关系,他能驾驭存在,却并不看重存在。他的天性里缺乏钦佩。他承认、赞赏动物的智慧,但在我与他相识的全部时日里,我只听到过他称赞过一个人。那是一个索马里少妇,曾在庄园里居住过。他在任何环境里,特别是面对他人的自信与自夸时,常常发出一种轻轻的嘲笑。所有的土著对于事情出了毛病或失败,总是怨天尤人或幸灾乐锅,这使欧洲人很反感,也很伤感情。卡曼坦则将这种个性发展到登蜂造极的地步,甚而至于自我嘲讽,无论是对别人或他自己的挫折、患难,他都异乎寻常地高兴。我发现吉库尤老年妇女也有这种心理。她们曾多次被篝火灼伤,累受命运的创伤。无论何时何处遇到命运的捉弄,总是万般情愿,似乎这种命运是其他姐妹的。在庄园里,我常让小男仆在礼拜天早晨向老太太们出售鼻烟,每逢这个时候,往往我还没起床,房子四周就有不少顾客拥着挤着,俨然一个陈旧的、乱哄哄的、光秃秃、干巴巴的家禽饲养场。她们压低嗓门嘀嘀咕咕——土著很少高声喧哗——从开着的窗户传进我的卧室。有一个礼拜日早上,吉库尤人轻柔、活泼的交谈声突然升调,变为欢快的潺潺流水、哗哗的瀑布般的音调。屋外准有可笑的事情发生了。我把法拉赫叫进来询问。他不太愿意跟我直说,因为这一切是由于他忘记买进鼻烟引起的。老太太们从老远赶来,扑了个空。这件事后来成了她们取笑的话柄。有时我在玉米田的小路上遇到一个老太太,她也会直挺挺地站到我面前,对我伸出一根尖细弯曲的手指,黝黑、苍老的脸上堆起笑容,皱纹都缩在一起,好象被一根神秘的线绷着。她准告诉我,那个星期天她和老姐妹们一起,走了多么长的路到我那儿寻觅鼻烟,结果我忘了采购.连点烟末都没买到——哈哈,“姆沙布”!白人常抱怨吉岸尤人不懂感恩。可卡曼坦决不是那种不知报答的人,他甚至在言谈话语中就表达了自己的感恩之意。我们相识多年后,他曾一次又一次别出心裁地为我做一些我并未要求过他的事。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要不是我,他早就死了。当然,他也用别的方式表达谢意。他对我特别仁慈,特别乐于帮忙,或者更准确地说,他对我特别克制。也许他心中念念不忘我与他是归属同一宗教的。在愚人世界里,对他来说,我是白痴之一。自从他来我这里当仆人,将他的命运依附于我,我感到他那双专致的、富于洞察力的眼睛在注视着我,期待着清晰、公正的批评。我相信,从一开始,他就将我为他治病所经受的烦难视作一种毫无希望的古怪举动。但他不论何时总对我表示出莫大的兴趣与同情,他竭尽全力引导我走出无知的境地。在有些场合,我发现他对问题进行长时间的思考,并且细心,解释他的指点,以便使我更容易理解。卡曼坦在我庄园上的仆人生涯始自照管家犬,以后又成为我看病的助手。我这才发现他的双手是怎样的灵巧,虽然那双手从外表看很难使人得出这种印象。之后,我派他进厨房当老厨师爱萨的帮手,爱萨被人杀害后,他取而代之,一直是我的厨师。土著通常对动物的感情很淡漠,但卡曼坦却与众不同,他在其他方面也是如此。他堪称养狗专家,与我家的几只狗相处得很融洽,还经常向我通风报信——狗在想些什么,想要些什么,或对外界有什么反应,等等。他养的狗从不长虱子。不知有多少回,我与他半夜里被狗的嗥叫惊醒,然后借着一盏防风灯的光亮,从狗群身上一个个地把“希亚福”一非洲大蚂蚁捉下来。“希亚福”专注地向前继续进军,一路上遇到什么就吃什么。卡曼坦在教会医院住院时,也一定是留心观察——哪怕是与他直接有关的事,他也既不敬畏。亦无成见——他是个爱动脑筋、有创造才能的医生助手。离开诊疗所后,他还常常从厨房里过来,参与诊治,向我提供很有益的建议,但作为厨师,他又判若两人。在他身上,自然力向前飞跃了一步,摆脱了才能与天赋的序列限制。事情变得神秘、不可思议——犹如你与天才打交道那样。在厨房,在烹饪世界,卡曼坦具有天才的一切禀赋,甚至天才的厄运——在自己的力量面前却无能为力。如果卡曼坦生在欧洲,并师承明智者,他极可能成为名人,以怪才留名青史。而在非洲的此时此地,他鹤立鸡群,在自已这门做饭的艺术上,堪称大家。我对烹饪颇有兴趣,我第一次返回欧洲游历时,曾在一家有名的饭馆拜法国名厨师为师,学习掌灶。我觉得,在非洲能做一手好饭菜,是很有意思的。由于我对烹调艺术这么入迷,这位皮罗切特破例允许我与他合营饭馆。现在,眼前的卡曼坦也如此热衷此道,不禁又勾起我的兴致。与他合作,证明了我眼光之远大。我想,没有什么能比这种对掌勺儿的艺术如醉如痴更神奇的了。不管怎么说,它在某些方面是神授的、命中注定的。我觉得就象一个重新皈依上帝的人,颅相学者向他指出人类头脑中神学理论的位置;如果神学理论得到验证,那么,神学本身就能成立,最终,上帝的存在也就确定无疑。卡曼坦的手在烹调上之灵巧令人惊奇。厨房里那些诀窍、门道,那些绝技,对他这双黑黝黝。弯曲的手,如同变戏法一般。这双手无师自通,精于炒鸡蛋、烙馅饼、调卤汁、制蛋黄酱。他具有一种特殊的化繁为简的天赋,就象传说耶稣小时候用粘土捏成小鸟,让它们飞上天一样。他把所有复杂的炊具都不放在眼里,似乎老用这些东西很不耐烦。我给他一个打蛋器,他搁在一边任其生锈,而将我修整草坪用的除野草的刀子拿来打蛋白。他打出的蛋白蓬松高耸,好象一片片轻巧的白云彩。作为厨师,他的眼光锐利,极其敏感,他能一眼挑出养鸡场里最肥的鸡。他用手掂一下鸡蛋,就能知道是什么时候下的。他琢磨出一整套改善伙食的方案,还通过某些关系从远方一位替医生干活的朋友那里,为我搞来了正宗莴苣种籽,而这正是我多年来未能觅到的优良品种。他对食谱的记忆力极强。他不识字,也不懂英语,那些烹饪书对他毫无帮助,他一定是运用自己特殊的系统化方式——对此我永远无从懂得——将学到的一切储存在他那其貌不扬的脑袋之中。他将每道菜都起了一个与请客时节有关联的名字。他称有的卤汁为“劈树的闪电”,有的则冠以“死去的灰马”。奇妙的是他从不将这些东西混淆。只有一样,我试图让他记住但未成功,那就是每顿饭上菜的次序。为此,在晚宴前我必须给我的厨师画一张示意图:第一是汤,第二是鱼,第三是鹧鸪或洋蓟。我不太相信卡曼坦的这一失误是记忆缺陷所致,我觉得,他心中肯定坚持认为一切事物都有限度,在那些无足轻重的事情上,不必浪费自己的时间。与一个怪才共事是令人激奋的。名义上,这厨房是我的,但在我们合作的过程中,我感到不仅是厨房,而且整个我们合作的世界,都转移到了卡曼坦手中。在这里,他透彻地理解我对他的希望,有时不等我说出来,他就把我的愿望变成了现实。但是说句实话,他究竟怎样或为什么干得如此出色,我还不得而知。一个人能在一门艺术上如此出类拔萃,可实际上他并不真正理解这门艺术的真谛,而且对它除了轻蔑之外,毫无感情可言,这真令我莫名其妙。卡曼坦可能对我们欧洲菜的味道究竟应该如何没有概念。尽管他的言谈,他与文明的联系,并不逊色,可从心灵上来说,他毕竟是不折不扣的吉库尤人,扎根于自己部族的传统,扎根于他对传统的信念,这是唯一有价值的做人之道。他有时也品尝自己烹制的饭菜,但脸色马上变得充满怀疑,就象一个巫婆从自己的煮皂大锅里蘸一点巫水尝尝。他专爱吃土著祖传的食物——玉米。在这方面,他有时也会忘乎所以,给我送来一份吉库尤风味——烤白薯或一团羊脂——活脱一条文明的狗,长期与人相处,会衔一块骨头来放在地板上作为礼物。我感觉得出,他在心灵深处将我们极端讲究地烹调食品视作绝顶愚蠢的行为。有时我试图从他嘴里套出他对这些事情的看法,但每次都没有结果。虽然他在许多问题上都极为坦率,但在某些方面又守口如瓶。这样,我们在厨房里充分合作,求同存异——而各自对烹饪的看法就束之高阁,不去论它了。我曾派卡曼坦去马莎依加俱乐部、我内罗毕朋友们的厨师那里学习——只要我发现他们那里有道新鲜菜。所以在他当厨期间,我家在整个殖民地总是以美味佳肴著称。这使我无比愉快。我渴望有人品尝我的艺术,很高兴有朋友来共进晚餐。卡曼坦却对任何人的赞誉都不动心。不过,他能记住常来吃饭的朋友们各自的口味。“我给伯克里·考尔先生做白葡萄酒炖鱼,”他说得很严肃,似乎说的是一个狂人,“他给你送来了炖鱼的酒。”为了得到权威的意见,我邀请我的老友、内罗毕的布尔帕特先生来庄园吃饭。他是老一辈大旅行家,费尼思·福格家族的后裔。他周游全世界,遍尝各地美食佳肴,他从不为未来伤脑筋,只要现在能尽情享受。五十年前的体育及登山书籍,叙述了他运动家的业绩,也谈到过他在瑞士和墨西哥的登山壮举。有一本专述打赌之最的书——《来得容易去得快》,可以读到他为了打赌怎样穿着晚礼服、戴着高帽子横渡泰晤士河——继而又更浪漫地畅游赫勒斯房海峡,象林达尔、拜伦那样。我是多么高兴他来庄园与我共进私人晚餐。为一个你十分崇拜的人物奉献亲手制作的佳肴,怎么不令人兴奋呢!作为酬谢,他谈论起对饭菜以及其他世事的见解。他告诉我,他在别处从未吃到过比这更好的晚餐。王尔斯王子驾临庄园晚宴,是我的极大荣耀。他对坎伯兰卤汁大加赞赏。这是唯一的一次,我向卡曼坦转达王子对他手艺的表扬时,他兴致勃勃地听着,十分入神。土著对国王不胜景仰,也喜欢谈论他们。好几个月以后,卡曼坦还很想再听听王子的赞扬,突然问我,就象法语读本的句子那样:“那个苏丹王的儿子喜欢猪肉汤么?他全喝下去了么?”卡曼坦在厨房之外,也处处表现出对我的关心。根据他对生活中的祸福利害的特有观念与判断,他总是愿意助我一臂之力的。一天夜里,午夜之后,他突然蹑手蹑脚地走进我的卧室,手里提着一盏防风灯,好象在巡夜一般。那还是来我家帮工不久的事,他还很小,站在我床边就象一只迷失方向的黑蝙蝠飞了进来,一双大耳朵张开着,又象是一小簇非洲磷火——那盏小灯。他讲话的神情特别严肃。“姆沙布,”他说,“我想你最好起来。”我起身坐在床上,十分窘迫。我想,要是有什么大事发生,该是法拉赫来接我。可我第二次让他离开时,他仍站在那儿。“姆沙布,”他又说,“我想你最好起来。我想是上帝来了。”一听他这么说,我真起来了,问他为什么这样想,他郑重其事地领我走进面西临山的餐厅。此刻,透过窗户,我见到了一幅奇特的画面。外面的山上,一股大火正在从山顶蔓延到平原,荒草烛天燃烧。从我宅子看去,山火好似一条垂线。看着真象是某种庞然大物在行进,朝我们走来。我伫立良久,注视着山火,卡曼坦在我旁边观察着。后来,我向他解释山火的起因,我意在安慰他,我感到他十分害怕。但我的解释没能让他真正信服。显然,他来叫我,是在执行某种使命。“是的,”他说,“也许是这样。但我想你还是起来好,万一真是上帝来了呢?”庄园里的狂暴斗士有一年,大雨季久久没有盼来。那真是可怕的、惊心动魄的经历,所有体验过这一天灾的农民都不会忘怀。即便是多年之后,远离非洲,当他置身于北欧潮湿的气候环境,偶尔在夜间昕郅蓦然而至的雨声,也会在梦中惊醒,高喊:“盼到了!盼到了!”在正常的年头,大雨季始于三月的最后一周,持续到六月中。雨季降临前,世界一天比一天热,一天比一天干燥,其灼热的程度,较之欧洲大雷雨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马赛依人——我对岸的邻居——每当这个时候,就放火烧荒,待第一场雨下来后,才能有新鲜的绿草供牧牛吃。草原上的大火在风中摇曳。长长的、闪烁若彩虹的青烟在草丛间弥漫。烧草的热气和焦味,就象从火窑中飘散出来,笼罩在耕地上空。极目远望,大片大片的云彩汇聚在一起,转瞬间又消逝得无影无踪。淡淡的雨雾给地平线涂上一道蓝色的斜线。整个世界只有一个念头。在傍晚,日落之前,大自然的景色靠得更近了,山峦也近了。在那清晰的青蓝、翠绿的色调之中,显得生意盎然,意境隽永。一两个小时后,你走出屋子,星星隐退了,夜间的空气如此轻柔、深邃,孕育着众望所归的善举。当那急促的、由弱而强的声响掠过你的头顶上空时,那是高高的树林里的风——不是雨,当它贴着地面席卷而去时,那是灌木、草丛间的风——不是雨;当它在低处沙沙作响时,那是玉米田里的风——它的动静酷似雨点儿,时不时使你真假难辨,甚至从声音中领受到雨水的些许润泽。仿佛,至少是在舞台上展现了你向往已久的东西——这也不是雨。然而,待到大地象一张音响板,发出深沉凝重的回响,世界在你的四周上下齐声轰鸣时——那才是雨。这雨就象要奔腾归海,如此急切;又象投入了久别情人的怀抱,如此真切。但是那一年,大雨久久没有盼来。那时候,似乎整个宇宙都与你离异。有时天气变得凉些,有几天还很冷,但大气中没有湿润的征兆。一切的一切,变干了,变硬了,恍若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力量和优雅都泯没了。无所谓坏天气还是好天气,而是对一切天气的否定,好象雨季被无限期地推迟了。阴沉沉的风象一股细细的气流掠过你的头顶,万物的全部色彩都消褪了,田野、森林的一切气味也消散了。一种失宠于巨神们的感觉缠着你。南方,横亘着火烧之后的草原,黑糊糊的,荒凉极了,到处是一条条灰白色的灰烬。盼不到雨,庄园的前景和希望日益暗淡,终成泡影。最后几个月的翻耕、修枝和栽种,都无异于傻子的劳作。庄园的活计渐渐停顿下来,寸步难移。草原、高山的泉眼干涸了,许多陌生的野鸭、野鹅飞临我们的池塘;在庄园边缘的池塘畔,斑马们赶在清早和落日时分前来饮水,一大排,足有二三百头,野禽乱哄哄地拥着踩着,当我骑着马在它们当中穿行时,这些小生灵竟毫无畏惧。但为了我们的牲口,我们得想方设法把它们轰走。一方方池塘的水位在下降。尽管如此,到池塘去仍不失为赏心悦目之事,那里,泥水间的喧闹似乎给褐色的景观打上了绿色的补钉。土著在旱灾之中变得沉默。关于雨水的前景,我从他们嘴里听不到片言只语,虽然你会认为他们比我们更懂得天气的征兆。他们的生死存亡全系于天气如何。对于他们,乃至他们的祖辈,在大旱之年丧失十分之九的牲畜的事并不罕见。他们的“夏姆巴”龟裂了,只有稀稀拉拉枯萎的白薯苗和玉米苗匍匐在地。过了一段时间,我从土著那里了解到他们的行为准则,在他们面前只字不能提起或抱怨灾难,就象切不可对蒙受耻辱的人提起往事一样。但我是欧洲人,在这里的日子还不长,不象在这儿生活了几代的某些欧洲人,能学会土著的这种听天由命的消极性。我还年轻,会本能地自我保护,我得把精力集中于某些事业上,如果我不想随同庄园路上的尘土、草原上的青烟一起飘逝的话。我开始在夜间写小说、神话和爱情故事,这能使我的心力远远地转移到其他国度、其他年代。我对一个常住在我庄园的朋友讲了不少故事。当我起身外出时,无情的风吹着,天空碧澄,闪着无数颗冷酷的星星。一切都是干枯的。开始,我只在夜间写作,后来,也常在早晨写。在田间,我很为难:要不要再翻一遍土地,再种上一次玉米?要不要摘掉那些凋零的咖啡果,保住咖啡树?日复一日,我犹豫不定。我习惯于在餐厅里写作,把纸张摊在餐桌上,写作间隙,我还要作庄园的账,作估算,还有一些农场主的信函要复。我的佣人们问我在干什么,我告诉他们,我在试着写一本书。他们把这本书当作拯救庄园的一项最后努力,非常关切书的进展。后来,他们常打听这本书怎么样了。他们会走进来,久久地站在一旁看着我写作。在嵌板的房间里,他们脑袋的颜色很接近嵌板,在夜晚:他们似乎只剩下一片白大袍,靠着墙与我作伴。我的餐厅朝西,有三扇长窗,对着整个的平台,草坪和树林。地势渐降,直至河边。河水成了我与马赛依人的分界线。你从屋子里望不见河水,但可以从岸边高大、墨绿的金合欢树的分布上,了解河的曲折走向。在河的另一侧岸上,又升起一片树木覆盖的大地。森林过去,便是青色的草原,一直延伸到恩戈山脚下。“精诚所至能移山,山能朝我走来。”风从东方吹来,我餐厅的门在下风,总是开着。因为这个缘放,土著很熟悉这屋子的西侧。他们在周围铺了路,时常与房间里进行的一切保持联系。出自同一动机,小牧童们也把羊群赶来,任其在草坪上吃草。这些小男孩赶着父辈的山羊、绵羊在庄园转悠,给羊群寻找一方嫩草地,这就在我文明的房子与野生动物之间架设了一条生命的纽带。我的佣人对牧童不太信任,不愿他们走进我的房间来。但孩子们对文明具有真正的爱与热情。文明对于他们构不成危险,因为他们随时可以离开。在他们眼里,文明的典型象征是挂在餐厅里的一座德国造的杜鹃自鸣钟。钟在非洲高原纯属摆设。一年到头,你完全可以从太阳的位置得知时辰,既然你不跟铁路打交道,可以根据你自己的意愿安排庄园的生活,钟的存在与否也就无关紧要了。但这座钟工艺颇为精细。每走一小时,粉红色玫瑰丛中便有一只杜鹃会撞开小门,蹦出来以清脆、高傲的鸣啭报告钟点。这神乎其神的机关,每回都能激起庄园儿童的兴奋感。根据太阳的位置,他们能精确地判断即将来临的午时打鸣时刻。十二点差一刻,我可以见到他们从四面八方汇集到我家来,后面跟着羊群——他们不敢把羊群留在远处。孩子们和羊群的脑袋,透过灌木丛和蒿草聚在一起,就象池塘里成群的青蛙的头一样。他们将各自的羊群留在草坪上,光着脚丫,轻手轻脚地走了进来,大的有十来岁,小的才两岁。他们举止庄重,保持着某种自行设计的来访仪式——他们可以在屋子里自由走动,只要不触动任何东西,除了回答问题,不能说话,也不能坐下。当杜鹃跳出来与他们见面时,孩子们爆发出一阵狂喜与抑制的笑声。有时还有这样的事:一个很小的牧童,他对放羊还没有什么责任感,却会在第二天一早一个人赶来,在钟前——此时机关闭合,并无鸟鸣——站立许久,用吉库尤话轻声曼唱对钟的热爱,然后规规矩矩地走出去。我的仆人笑话这些孩子,向我流露说他们太无知,还真相信杜鹃是活的。此刻,我的仆人们自己进来看我打字。有的傍晚,卡曼坦倚着墙,默然不语。他的眼球滴溜溜转,就象睫毛下有一对黑色水滴。他的神色似乎是一定要把这机关学到手,不但能拆开,面且会装上。一天夜晚,我伏案疾书,偶一抬头,正遇上这对凝聚着丰富思索的眼睛。“姆沙布,”过一会儿他问,“你自己相信你能写一本书么?”我答道:“我不清楚。”任何人要与卡曼坦谈话,必须设想在每一个词组前有一个长长的、含蓄的、似乎是很经心的停顿。所有的土著都是停顿艺术的大师,停顿,乃是为交谈开拓更广的言路。卡曼坦此刻作了长长的停顿,又说:“我不相信你能写。”我没有其他人可以和我一起讨论我的书,便放下稿纸,问他为什么。我这才发觉他早就在考虑今天的谈话,并且已经作了充分的准备。他站着,手背在身后拿着《奥德赛》,又慢慢把书放在桌上。“瞧,姆沙布,”他说,“这是一本好书。从这头到那头订在一起,就是你举得高高的,使劲摇晃,它都不会散开。那个写书的人是非常聪明的。可你写的,”他继续说着,带着轻蔑,又带着某种友好的同情心,“有的在这儿,有的在那儿。要是别人忘了关门,就吹散了,掉在地板上,你又生气。这不会是本好书。”他断言。我于是向他解释,在欧洲自有人能把所有的纸装订在一起。“装订完了,你的书有这本沉么?”他边问边掂掂《奥德赛》。看我没有马上回答,他索性将书递给我,以便我自行判断。“不,”我回答,“不会这么重,可图书馆里有些书,你也知道,轻得多。”“那么,也很硬吗? ”他又问。我告诉他,把书装得这么硬,是很贵的。他默默地站了一会儿,又表示他对我这本书抱有更大的希望。也许是出于他对此书产生怀疑,随后又悔悟,他把散落在地的稿纸一页页捡起来,码放在餐桌上。他仍没有离开,依然立在桌旁,好象在等待什么。良久,他一本正经地问我:“姆沙布,书本里讲的是什么?”作为解释,我给他讲了一段《奥德赛》中主人公与独眼巨人的故事。讲奥德修斯怎样自称“非人”,怎样把独跟巨人的眼睛剜出来,又怎样逃脱被绑在羊腹下的厄运。卡曼坦兴致勃勃地听着,并发表自己的见解:那头羊一定与朗先生的绵羊是一个品种,他在内罗毕畜展上见到过。他又反过来提起独眼巨人,问我那是不是吉库尤那样的黑人。我说不是。他又想知道奥德修斯是否与我同一部族或是一家人。“他怎么说,”他问道,“这个词,‘非人’,用他自己的土语么?请你说一遍。”“他说‘欧蒂斯’”,我告诉他,“他自称‘欧蒂斯’,在他土语里的意思就是‘非人’。”“你也得写同样的事么?”他问。“不,”我说,“人们可以写任何他们喜爱的事,我可能会写你。”刚刚打开话匣子的卡曼坦,这会儿又闭上了嘴。他低头看着自己,悄声问我写他的哪个部分。“我可能写你患病的事,写你怎么出去放羊。”我说,“你觉得怎么样?”他的眼睛在房间里扫视,最后含含糊糊地回答“西求伊(斯瓦希里语)——我不知道。”“你害怕吗?”我问。停了半天,他肯定地说:“是的,草原上所有的牧童有时总会害怕的。”“你怕什么?”我追问。他默然不语,过一会儿,他望着我,脸色变得镇定而沉重,两眼灼灼闪光:“我怕欧蒂斯。草原上的牧童害怕欧蒂斯。”没几天,我就听到卡曼坦向其他仆人讲述,我正在写的书到欧洲可以装订在一起,还说要做得象《奥德赛》那么硬实,得花好多好多钱。说话间还把那本书拿出来展示。然而他不相信我这书的封面能制成蓝色。卡曼坦有一种天赋在我家显得很有用。他什么时候想哭——我相信——他就一定会哭。要是我很认真地斥责他,他会笔直地站在我面前,注视着我的脸,神色专致而哀伤。这样的伤神在吉库尤人是偶尔才显露出来的。接着,他的双眼鼓起来,充盈着泪水。慢慢地,大泪珠一滴一滴地从眼眶滚出来,顺着脸颊流淌。我知道,这纯粹是鳄鱼的眼泪,换了别人,我根本无动于衷。可是卡曼坦流泪则另当别论。在这种时候,他扁平的、木头般的脸,仿佛又陷落在黑茫茫的,无限孤独的世界里——他曾在这个世界里漂泊多年。如此沉重、无言的眼泪,他会象放羊娃那么擦拭。这泪珠使我不安,并从知罪感的角度看待他的过失,无形中缩小了他的过失,我也就不忍再继续数落他。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令人心烦意乱的事。但我相信,基于我们之间存在的人类真正的了解,卡曼埋心里明白,我看穿了这些后悔的泪水,并无一丝一毫过高的估价——而实际上,他自己与其说是把眼泪看作哄骗的手段,倒不如说是在更高的权威面前摆出的一种仪式。卡曼坦宣称自已是个基督教徒。我不知道他对这一名词寓以什么含意。我曾有一两次试图盘问他,可他却回答说,我信什么,他就信什么;更绝的是,他说我本人一定明白我信的是什么,既然如此,我再问他就毫无意义了。我认为,这不仅仅是一种遁词,在某种程度上,倒真是他的信仰的坦露。他将自己置于白人的上帝之下。在服侍人的工作中,他随时准备执行任何命令,却不屑于去探究工作的制度是否合理——这制度恰恰很可能被证实为不合理的,如同白人自己的制度那样。有时碰上我的行为与他皈依的苏格兰教会的教诲有了冲突,他会问我究竟是谁对谁错。土著处世不执偏见,真令人吃惊,因为你满以为能在未开化的人们中发现愚昧的禁忌。我以为个中原因是他们对各种民族、部族都不陌生,也有赖于非洲地区人际交往频繁,首先是古老的象牙商人与奴隶,我们的时代乃是移民与狩猎大动物的猎人的时代。几乎每个土著,以至草原上的小牧童,在他的岁月里都与一系列的不同民族面对面打过交道,从西西里人到爱斯基摩人,英国人,犹太人,布尔人,阿拉伯人,索马里人,印度人,斯瓦希里人,马赛依人,以及卡维罗多人,等等。随着不断接受种种外来思想,土著遂成为具有世界性的人,而不是乡下佬、省城人或传教士——这些人是在一个统一模式的社会里成长,养成了一套固定的观念。白人与土著之间的误解,大都源出于此。以你个人的名义向土著表示你代表基督教,是颇有风险的经验。有一个名叫基他乌的年轻吉库尤。他来自吉库尤自然保护区,在我家当仆人。他是一个爱观察、爱思索、细心的佣人,我很喜欢他。三个月以后,有一天他求我为他写一封推荐信给我的老朋友谢赫·阿里·比·萨里姆——蒙巴萨沿海县县长。基他乌在我家见过此人。现在他说他愿意去那边干活。我不高兴他刚熟悉了家里的常规便匆匆离去。我对他说我宁可给他加工资。不,他说他离去不是为了更高的工资,而是他不能再耽下去了。他告诉我,他的决心已定。早在自然保护区,他就打主意,要么信基督,要么当穆斯林,只是还不知道究竟该信哪一位。为此,他来我庄园干活,因为我是基督教徒。他在我家干了三个月,考察基督教徒的行为与习惯。他准备再到阿里那儿干三个月,考察穆斯林的情况,然后再作抉择。我相信,即使是主教遇到了这样的事,也该与我同感:“我的上帝,基他乌,他应当在来到这儿时就告诉我呀。”按传统观念,穆斯林不吃任何外人宰杀的肉类。外出狩猎,这就成了一个难题:你只能带少量的干粮,仆人的食物要靠你打到的猎物。你击中一只羚羊,你的穆斯林仆人飞也似地冲上去,以便赶在羚羊咽气前亲手割断它的喉咙。你注视着他们燃烧起来的眼睛,内心十二分的不安。如果你看到他们站住,双臂和脑袋耷拉着,那就意味着羚羊死在他们动刀之前,而你必须另找一只,不然你的搬运夫们要挨饿。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我坐着牛车外出,在我出发前的夜晚,我碰巧在基加贝遇到穆罕默德·谢里夫。我问他是否能依照法规豁免一下我的仆人,待我们射猎归来再说。谢里夫是位年轻人,但很明智。他同法拉赫与伊斯梅尔谈了谈,宣布:“这位女士是耶稣的门徒。她开枪时会说或至少在心里说‘以上帝的名义’,这就使她的子弹与正统穆斯林的刀一样干净。在这次旅行中,你们可以吃她打的东西。”基督教在非洲的优势被各教会之间的互不容忍削弱了。在非洲时,每逢圣诞之夜,我总骑马去法国教会望午夜弥撒。一般这个时候天气很热。当你穿过金合欢树林带,你能听到远处教堂悠扬的钟声在清新、郁热的空气里荡漾。当你到达教堂,愉快、活泼的人们已聚在四周,内罗毕的法国和意大利店主也都携家带眷赶来了,修道院的修女们也全都到场了。成群结队穿着色调明快的服装的土著拥着挤着。壮观的大教堂燃起几百支蜡烛,辉映着教士们自制的彩色玻璃画。卡曼坦来我家后的第一个圣诞节来临时,我告诉他,作为教友,我将带他一起去望弥撒,我还以教士的口吻向他描述了在那里能看到的种种美丽景观。卡曼坦听了显得很激动,穿起了最好的衣服。可是当车到门口来接我们时,他焦虑不安地折回来,说不能跟我走了。他不肯向我透露原因,而且回避我的追问。是的,他不能去,他发现我带他去的是法国教会,而他住院时苏格兰教会曾严厉警告他不得与之来往。我告诉他,一切都是误会,他得马上跟我走。一言未尽,他在我的眼前忽然变得石头般僵硬,昏迷过去,翻着白眼,满脸冷汗。“不,不,姆沙布,”他喃喃地说,“我不跟你去。在大教堂里,我知道,有一个姆沙布很坏很坏。”我听了这话,感到非常伤心,但我想还是应该把他带上,圣母玛丽亚能打通他的思想。教堂里有一座与真人大小差不多的圣母塑象——蓝白相间。土著一般对雕像印象很深,尽管绘画对他们是难以想象的。于是,我许诺一定保护他,才把他带上了车。当他紧随着我步入教堂时,他的忧虑烟消云散了。这刚好是法国教会首次举办的圣诞弥撒。教堂里还有一尊巨大的雕像——耶稣出世——一个神龛及圣神家族,刚从巴黎运来,沐浴着蓝天那闪闪的星光。雕像周围有一百多只玩具动物、木牛以及洁白的棉毛羊羔,所有这些都丝毫没有考虑到它们尺寸的大小,一定在吉库尤人心中激起阵阵狂喜。卡曼坦信奉基督教后,不再害怕接触死人的身体。在这之前,他怕死人。当人们用担架把病人抬到我房前的平台上,那个不幸的病人死在那里时,他不象其他人搭一把手帮着把死者抬回去,也不随同别人退回到草坪上。他纹丝不动地站在路边,俨如一尊小小的黑黑的碑。我不明白,为什么不怕死的吉库尤人却一点不敢碰尸体,而怕死的白人倒敢于搬动尸体。这里,你又一次感到他们在现实生活中与我们大相径庭。所有的农民都知道,这是你难以支配土著的一个领域。要是你能马上放弃这个念头,无疑可以免去不少麻烦,因为土著的确是宁死也不改变自己的方式的。而今天,恐惧感已从卡曼坦心中消释,他的亲友害怕死人,也遭到他的数落。他甚至在现场炫耀,以夸示他的上帝的力量。偶尔遇到机会,我也考验他一番。在庄园那段日子里,我和他曾抬过三次死人。一个是吉库尤姑娘,在我屋外被牛车轧死,第二个是位吉库尤小伙子,在森林砍树时被砸死;第三个是白人老头,他曾在庄园住过,为庄园出过力,又死在那里。他是我的同乡,这位双日失明的老丹麦,名叫克努森。那一次在内罗毕,他跌跌撞撞摸到我的车前,自我介绍之后,央求我在庄园里给他一间房子,因为他在世上无立身之地。那时我正在裁减咖啡园里的白人职员,有一间空平房可以租给他。他在庄园安顿下来,住了六个月。在高原上的庄园里,他可谓独一无二的人物。他是地地道道的大海的创造物,好象与我们在一起的是一只折了翅膀的信天翁。他整个被生活磨垮了,又是患病又是酗酒,佝偻着背,红头发转白,变成一种奇异的颜色,仿佛是灰烬撒落在他的头上,又象是在盐里渍过,显出点点花斑。但他身上迸射的火焰,却是任何灰烬都不能掩盖、压抑的。他出生于丹麦的一个渔民世家,当过水手,后来成为非洲探险的先锋之一——且不论是什么风将他吹来的。老克努森这一辈子尝试过不少事业,比较起来,他更喜欢同水、鱼、鸟打交道,但哪一样都没弄好。有一次,他告诉我,在维多利亚湖畔,他曾经营过水平很高的捕鱼企业。绵延几十英里,张着世界上最好的鱼网,还有一艘摩托艇。但是在二次大战时,他失去了一切。他追忆的悲剧中,最伤心的是一场致命的误会,或者说是一位朋友对他的背叛。我不大清楚究竟是哪一种情形,因为这个故事他给我讲了很多遍,几乎每遍都有所不同。每讲到此处,老克努森的心境都异常沉重。不管怎么说,他的故事里总有些是真实的。为赔偿他的损失,在他居住在庄园期间,政府每天支付他一先令的养老金。所有这些,都是他来我这儿拜访时讲的。他在自己的小屋里感到不舒适,常常到我这儿来散散心。我派去侍候他的土著小孩,一次又一次地逃离他。他时不时拄着手杖,踉踉跄跄地一头扎向孩子们,把他们吓坏了。但他兴致高的时候,常坐在我的阳台上,边喝咖啡边给我唱丹麦民歌,显得神采飞扬。讲讲丹麦乡土语,对他对我都不失为一件乐事。庄园里发生的事,哪怕无关宏旨,我们也交换看法,目的无非是享受谈话的乐趣。但我对他并不是总有耐性,因为他话匣子一打开,就很难截断。他坐下来就不想走。在日常交往中,不难想象他是一位古代航海家或《老人与海》①中的主角。他编织鱼网,可谓精美绝伦——他自诩那是世界上最精致的鱼网——在庄园的小平房里,他编结皮鞭子——土著用的鞭子,材料是河马皮。他从土著或那依万霞湖边的农民那里买一张河马皮,如果运气好的话,可制成五十根鞭子。我至今保存一根他送我的马鞭,精巧而又适用。他这活计,弄得平房周围恶臭难闻,就象某些专食腐肉的鸟的巢窝四周一般。后来我在庄园里挖了个池塘,总见到他站在池塘边陷入沉思,身影倒映水中,就象动物园里的海鸟。老克努森胸膛凹陷,看上去虚弱不堪,却有一颗野孩子的心。单纯、暴躁、鲁莽、燃烧着好斗的火焰。他霸道十足,是一个罗曼蒂克的格斗士。他也是别具一格的卓绝的衔恨者:几乎对所有他接触过的人、所有的机场他都愤恨、暴跳如雷。他呼唤上苍降大火、下硫黄雨在这些人头上,用我们丹麦的说法,“把魔鬼画在墙上”,叫仇人们心惊肉跳。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他能煽动别人争吵斗殴,就十分开心,如同小男孩逗引两条狗或狗与猫撕咬那般。令人望而生畏又难以忘怀的是,他经历了漫长的艰难岁月,最终被生活的激流冲到宁静的小河滩上,本该收拢风帆颐养天年,可他依然孩子般地为自己的地位与逆境愤愤不平,大声疾呼!对此,我肃然起敬,并想起了北欧传说中的狂暴斗士。①海明威的名作。他从不谈自己,除了以第三人称“老克努森”,也从不停止炫耀与夸示,人世间没有老克努森干不了的事、通不过的路,也没有一个桂冠斗士不能被老克努森击倒。对于他人,他是个极端悲观主义者,他预见这些人终将因他们的所作所为而招致理所当然的、灾难性的下场,可对他自己,他又是个狂热的乐观主义者。他临终前,在我为他保守秘密的许诺下,向我透露了一个宏大的计划。这一计划的实施将使老克努森最终成为一个百万富翁,而令他所有的敌人都无地自容。他告诉我,他将从那依万霞湖底,打捞成千上万吨创世纪以来水禽积存的鸟粪。作为最后一次巨大的努力。他曾从庄园跋涉到湖畔,去考察,制定他伟大计划的细则。他在宏愿的玄光中溘然长逝。这计划包容着他最心爱的一切:深水、鸟类、隐秘的宝藏。所有这些,真切到甚至散发出不可言传的女子的神奇气息。在这项夙愿的顶端,他心灵的眼睛看到了老克努森手持海神的三叉戟,脚下踩着被征服的海涛。至于怎样把鸟粪从湖底打捞上来,我记不清他是否向我泄露过。老克努森的伟大探险与成就、他对一切事物所显示的超绝——他对我讲的这一切——明显地带着老人的种种弱点与力不从心之虞。于是,你会感到,你交往的是两个迥然相异的个人,背景上崛起的是老克努森的巨大形象——不可击败的胜利者,探险的英雄;而我熟识的却是他那佝偻着背、老态龙钟的仆人形象,就是这个“仆人”不断地向我唠叨老克努森的故事。这位矮小、卑贱的老“仆人”,一生中执行了老克努森的使命:维护、颂扬老克努森的威严,直至生命的最后一息。唯有他——除了上帝之外——真正见到过老克努森,因而他死后,那个离经叛道的家伙在任何人的心目中也就不复存在了。只有一次,我听到老克努森使用第一人称代词讲他自己。那是他死前两个月的事。他患有极其严重的心脏病——最后也死于此病——那时整整一周我在庄园没见到他,便到他的小平房里去探望。在河马皮的阵阵恶臭中,我发现他躺在床上,屋里空荡荡的。十分肮脏。他而如死灰,眼睛也深深凹下去。我跟他说话,他不搭言,也不出声。只是好久之后,我起身要离开时,他突然轻轻地,含糊地说了句:“我病得很重。”此时,听不到老克努森的口若悬河——他是永远不会病倒、不会被征服的。这是他作为另外一个人,他的“仆人”,仅有的一次允许他表达自己个人的苦难与哀伤。老克努森对庄园感到十分乏味,他常常锁上小屋外出,从我们的视野里消失掉。我猜想,这多半是他得到了消息——其他一些光辉的过去的开拓者来到了内罗毕。他会出走一两个星期,直到我们将要忘记他的存在时,他又会回来,那么憔悴疲乏,几乎拖不动病弱的身躯,也打不开门上的锁。而后,他独处几天。我相信,在这些日子里,他怕见我,他一定认为我不赞成他不辞而别,而且会利用他的体弱来压倒他的精神优势。老克努森,虽然时时歌唱水手的豪情,热爱着大海的波涛,但在心灵深处,他对女人十分不信任,视之为男人的敌人,认定她们的天性与原则就是要阻止他的人生探险。他死的那天,人们已有两周不见他的人影,庄园里无人知晓他外出是否归来。但这一回,显然他自己下定决心要干出破例的事,因为他是在到我住处的途中,一条穿过咖啡园的小道上突然倒下辞世的。我和卡曼坦是在傍晚去草原采蘑菇时,发现他躺在道上刚长出来的矮草丛中——时值四月,大雨季之初。确切说,是卡曼坦发现他的。在庄园所有的土著中,唯有卡曼坦同情他,甚至关心他,这也可谓寻常之中的不寻常。卡曼坦常主动给他送鸡蛋,并监督服侍他的那个小仆人,以防其溜走。这位老人仰躺着,帽子在他倒下时滚在一边,他的双眼没有完全闭上。他死了,却显得那么充实丰满。啊,老克努森,你终于找到了归宿——我想着。我想把他抬到他的平房里,但我知道,叫旁边的或在近处“夏姆巴”干活的吉库尤人来帮忙,是无济于事的,他们弄清我为什么叫他们时,会马上跑开。于是我吩咐卡曼坦赶紧跑回去,把法拉赫找来帮我。可卡曼坦却一动不动。“你为什么让我跑开?”“嗯,你自己明白,”我回答,“我一个人哪抬得动老先生?你们吉库尤人都是蠢货,连死人都不敢抬。”卡曼坦露出一丝无声的讥笑:“姆沙布,你又忘了,我是基督教徒哇。”说着,他抬起老人的双脚,我抬脑袋,向老人的平房走去。我们不时地停下来,把老人放下,歇歇脚。卡曼坦挺挺身子,直视老克努森的双脚。那模样,我看完全是从苏格兰教会里学来的。把老人安置在床上后,卡曼坦在屋里转了一圈,又走进厨房,想找条浴巾之类遮盖老人的脸——可他只找到一份旧报纸盖上。“基督教徒在医院里都是这样做的,”他解释道。这一段很长时间,卡曼坦一想到我在这件事上的无知,就好象分外满足。有时他和我在厨房里干活时,他心中充满兴奋,会突然笑出声来。“姆沙布,你记得么,”他说,“那次你忘了我是基督教徒,以为我害怕帮你抬那老人的尸首哩。”卡曼坦信教后,也不再怕蛇。我听到过他对其他男孩炫耀说,一个基督教徒在任何时候都敢踩住蛇头,踩扁它。我没有见到他这么干过,但有一回,一条鼓腹毒蛇在厨师房间的屋顶上出现时,我见到他在距屋子很近的地方,直挺挺地站着,表情沉着,双手交叉背后。我家里所有的土著小孩就象风吹稻草散开来,围成一个大圈,口中尖叫着。法拉赫进屋取来我的猎枪,把鼓腹蛇打死了。事后,余波平息,赛爱思的儿子——尼约莱问卡曼坦:“卡曼坦,你为什么不踩住毒蛇头,踩扁它?”“因为它在屋顶上,”卡曼坦答道。有一次我想试一试用弓箭射击。我体质健壮但很难拉开法拉赫给我搞来的硬弓。经过多日的练习,我终于成了一名出色的射手。那时卡曼坦还很小,常看着我在草地上弯弓射箭,似乎对我摆弄这玩艺疑虑重重。一天,他终于开口了:“你拉弓射箭,还配当基督教徒么?我想基督教的方式是用来福枪。”我打开《圣经》,指着哈加儿子的故事插图:“上帝和这位少年在一起,他长大了,住在旷野里,成了一名射手。”“好,”卡曼坦说,“他跟你一样。”卡曼坦诊治土著病人和医治病兽都有一套。他曾从猎犬脚上取出过无数破碎的木头、玻璃硬片,还曾医好了一条被毒蛇咬伤的狗。有一段时间,我在家里养着一只断了一个翅膀的鹳。它堪称从容勇敢的角色;它在各个房间里穿行,到了我的卧室,便投入一次次的决斗;时而与挂在墙上的短剑,时而与镜子里的自己。它跟着卡曼坦进进出出,使人不能不信服,它是在有意识地模仿卡曼坦呆板的步态。他们的腿几乎一样细。土著小孩很善于发现这种滑稽的模仿,见到他和它过来,便高兴地叫唤。卡曼坦知道这种玩笑,却从来不太计较别人对他的捉弄。逢到这种时候,他就吩咐孩子们去泥沼地捉青蛙给鹳吃。卡曼坦也是羚羊鲁鲁的总管。羚羊鲁鲁鲁鲁从树林里来到我家的时候,卡曼坦早已从草原来到我的庄园,进入我的生活。庄园的东面,是恩戈森林保护区。那时候保护区里几乎都是原始林子。说心里话,把古老的林木砍倒,换种桉树之类,是一件悲伤的事。古老的森林可以成为内罗毕的一个风情独特的胜地。非洲的原始森林是一块神秘的土地。你骑着马进入这古老的织锦深处,有的地方有些褪色,有的地方因年深而黯淡,而奇妙的是绿荫如此浓密。在那里,你见不到太阳,只是阳光穿过树叶,玩着种种游戏。灰色的真菌如一缕缕长长的胡须低垂在树上,蔓藤纵横交错,互相盘绕。这一切给原始森林平添一层玄妙、幽眇的氛围。每逢礼拜日,在庄园里无事可做,我常与法拉赫骑马到这里来,坡上坡下盘桓漫游,间或跨越一条条曲曲弯弯的林间小溪。林子里的空气清凉似水,洋溢着植物的芳馨。当大雨季初临,藤葛盛开鲜花之际,你骑着马穿行在一团团缭绕的花香之中。有一种非洲月桂树,它那奶白色的细小花朵有点粘手,散发出极为浓烈的甜香味,犹如紫丁香及峡谷里的野百合。随处都可以见到一节节空心树干用皮绳挂在枝杈上,这是吉库尤人为了采蜜而吸引蜜蜂作蜂房用的。有一次,我们从林子里刚拐出来,便见到一头挂毯似的花豹横卧在道路上。这里,在地面的上空,聚居着一个喧闹而不知疲倦的家族——小灰猴。只要一群猴子走过林间道路,那里的空气中便久久地弥漫着它们的气味——干燥、腥臊、耗子般的气味。你继续向前行进,会突然听到头顶上嗖嗖的匆匆的跑动声,那是猴群在赶路哩。如果你停在原处,静候一会儿,你会瞥见一只猴子正端坐树上。再过片刻,你又会感到周围整个林子都活跃起来了,这夥大家族象果实悬挂在枝头。光线或明或暗,它们有的呈灰色,有的呈青黑色。它们发出一种奇特的声音,就象出声的响吻,紧接着一小阵咳嗽。如果你在下面模仿这种声音,便可以看见群猴亲昵地左右晃悠着脑袋。可是你若突然一动,那么一瞬间,它们便都逃散了。你只能追逐着那渐渐减弱的窸窸窣窣的声响,眼睁睁地看着它们在树顶上拨开枝叶夺路而去,象一群鱼窜入波祷之中,消失在林木深处。一个炎热的中午,在恩戈森林,我穿过茂密的树丛,在狭窄的小道上,还见到了极为罕见的大野猪。它从我跟前倏然掠过,带着它的母猪与三只小猪,整个家族就象黑纸的剪影,形状相同,大大小小,背后是一片阳光照射的绿色。这是绝妙的景致,象森林池塘中的倒影,又象千年之前发生的奇景。鲁鲁是一只小羚羊,属于南非羚羊种。这个品种也许是非洲羚羊中最漂亮的。它们比欧洲黇鹿略大一些,栖息在树林或灌木间,性情羞涩,四处流动,不象平原羚羊那么常见。恩戈山及其周围地域却十分适合这种羚羊居留。你若是在山地野营,清晨或黄昏出去行猎,常会见到它们从灌木丛中窜出来,闪进林间通道,在阳光下,它们的皮毛闪着红铜似的光泽。雄羚羊有一对奇妙的旋角。鲁鲁是这样成为我家的一个成员的——一天早晨,我坐马车从庄园去内罗毕。前不久,我的碾面厂失火烧毁,我得一次次进城打官司,索取保险赔偿。那个清晨,我脑子里装满了数字与估算。当我沿着恩戈路行进时,路边有一小群吉库尤儿童朝我呼喊,循声望去,他们举起一只小小的羚羊给我看。我知道他们一定是在野地里发现这头小羚羊的,现在他们是想将它卖给我。可内罗毕那头的约会我已经迟到了,哪还有心想这类事,于是继续赶路。等我傍晚从城里归来,路过老地方时,又听到那熟悉的呼叫,那伙孩子还在那里,显得有点疲乏,失望。他们也许整整一天都在想法把小羚羊卖出去,此刻,更是急不可捺,要在太阳下山前达成交易。他们把羚羊举得高高地引诱我。但我在城里耽了整整一天,保险金又遇到一些麻烦,所以顾不得停下来搭话,只是扬长而过。回到家里,我也没想这些,吃了晚饭便上床了。可是,我刚合上眼,就被一种恐怖感惊醒。那些男孩和小羚羊的形象——此时已纷纷汇聚成形——站立在我面前,那么清晰,象画出来似的。我起身坐在床上,惊骇得象有人要掐死我一样。我想,那在它的捕捉者手里的小羚羊该怎样了呢?那些孩子整整一天冒着酷暑站在路边,将小羚羊双腿交叉高高举起。小羚羊还小,不能自己觅食。我自己一天路过两次,既象祭司,又象利未人①,根本不顾及小羚羊。而此刻它在哪里?我惶惶然起床,把所有的仆人叫醒。我命令他们,必须找到这只小羚羊,早晨给我送来。他们马上开动脑筋。有两个小仆人那天曾同我坐在一辆车里,对外面的孩子与羚羊也都没在意。可现在他们站了出来,详详细细地告诉别人时间,地点和那些小孩的家庭情况等。那是一个月色皎丽的夜晚,我的仆人们都走出屋子,分散在田野里,热烈地议论着。我听到他们在计较一个事实:如果找不到羚羊,谁都保不住饭碗。①利未人:古以色列人的一个支派,在公共礼拜上从事祭司以下的次要工作。第二天一早,法拉赫给我送早茶时,朱玛跟进来,双臂抱着小羚羊。那是一且雌羚羊,我们给它起了个名字,鲁鲁,据说是斯瓦希里语,意即珍珠。那时候,鲁鲁才有猫那么大,长着一双又大又文静的紫色眼睛。它的双腿那么纤细伶丁,以至使你担心它一蹲一起时,怎能经受得住一屈一伸。它那光滑如丝绸的耳朵,极富表现力。它的鼻子黑亮亮的,犹如长在地下的块菌,而那小巧的蹄子又活脱带有旧私垫里中国小姐的风彩——一双玲珑的缠足。抱着这样完美无瑕的艺术品——乃是罕有的机遇。鲁鲁不久便适应了这房子和房子里的人,它的行为举止如同在自己家里一般。在最初的几个星期里,房间里的打蜡地板成了它生活中的难题。它一离开地毡,前后腿便往四面滑,看似发岌可危,它却毫无惧色。后来,它学会了在光溜溜的地板上走路,发出一种连续的就象生气地敲桌子的声音。出奇地整洁、有条理,是它的习性,它又象小孩那样任性,可当我阻止它干那些它想干的事时,它的行为似乎在说:和为贵。卡曼坦用奶瓶喂它,夜间还得将它关在屋里。天黑后,豹子常在我住所四周出没,我们要非常小心地照管鲁鲁。它跟卡曼坦的关系很不错,老跟在他后面。卡曼坦不赞成它干什么事情时,它常常用小小的脑袋往他的腿上抵撞一下。它是那般漂亮,当你看到它与卡曼坦在一起时,你会情不自禁地把它和他视作美与善的绝妙的新图解。正因为这出众的美与潇洒,鲁鲁在我家为自己赢得了支配的地位,每个人都很敬重它。在非洲,除了苏格兰猎犬外,我从不养其他种类的狗。再没有比苏格兰大猎狗更忠实、更通人性的狗了。它们一定与人类相处几百年了,深谙我们的环境及生活,懂得怎样在其中周旋。你还能在古代绘画和花毯中找到它们的形象,它们的容貌、举止随着环境多见变化,但始终带有某种封建气息。我的第一条苏格兰猎犬名叫达斯克,是我新婚时收到的礼物。我一开始非洲生活——可以这么说,在“五月花”轮船上它就伴随着我。它生性活泼、慷慨。在二次大战开始的几个月,我为政府搞运输,它总跟着我随牛车穿越马赛依保护区。可惜两三年后,它被斑马伤害致死。那时鲁鲁已来我家,我还养着达斯克的两个儿子。苏格兰大猎犬对于非洲水土、非洲土著都能适应。这也许应该归功于海拔——高地赋予这三者的主旋律,大猎犬在蒙巴萨的海平线上就显得不谐调。高原上雄奇,寥阔的风景线,有了山峦,有了草原,有了江河,倘若没有大猎犬,似乎就不是完美的。大猎犬都是狩猎能手,虽然嗅觉比灵猩更灵,却主要凭视力捕捉动物。观赏两只大猎犬合作捕猎,是极为新奇的事。我骑着马,带它们闯入野生动物保护区——按规定是不允许的。在那里,它们会惊扰一群群狮子、角马,在草原四处迅跑,就象天堂所有的星星在空中东蹿西跳。我在马赛依区打猎,只要身边有大猎犬,从未漏掉过一只击中的动物。它们在原始森林里也显得很美,深灰的身影镶嵌在一片暗绿的树荫下。有一条大猎犬,单枪匹马咬死一只庞大的雄狒狒。在格斗中,它的鼻子被狒狒咬穿了,使其高贵的气质受到了损伤。然而,庄园里每个人都视之为光荣的伤疤,因为狒狒是害人之兽,土著深恶痛绝。大猎犬很聪明,知道仆人中谁是穆斯林,不得接触狗类。我初到非洲时,有一个索马里扛枪夫,名叫伊斯梅尔,他过世时,我还在非洲。他是旧时扛枪夫之一,如今没有这种职业了。他是那些本世纪初的狩猎行家培养出来的——那时非洲是真正的行猎乐土。伊斯梅尔对文明的了解全限于猎场,他讲的是行猎世界的英语,对我的猎枪,无论新式老式都能评论一番。他返回索马里后,曾给我来过一封信,收信人写的是“母狮布里克森”,信的开头是“尊敬的母狮”。他是一个道道地地的穆斯林,一辈子都不肯与狗接触,这给他的职业生活造成不少忧虑。但他对达斯克例外,从不计较我把它装在一辆骡车上,他甚至允许和它同住一个帐篷。他说这是因为达斯克认得出穆斯林,不会碰他、摸他的。实际上,伊斯梅尔是让我确信达斯克一眼能看出谁是真正的穆斯林。他曾对我说:“我现在知道了,达斯克与你属一个种族,他总是对人欢笑。”鲁鲁在我家的权利和地位,现在连我的大猎犬都明白。这两位行猎大将的傲气,在鲁鲁面前化为乌有了。它们在自己最爱待的牛奶盆前、火炉前受到鲁鲁的排挤。我在鲁鲁的颈圈上系了一只小铃铛,有一度,猎犬们一听到叮铃声从别的房间传来,就会顺从地从炉前温暖的地方爬起来,躺到其他地方去。当然,鲁鲁的举止风度优雅、洒脱,也实在无与伦比。它走来,卧下,完全象一位姿容秀美的大家闺秀,娴雅地提一提拖地的长裙,落落大方地坐下。它以彬彬有礼、略带挑剔的神采喝着牛奶,仿佛为女主人过分的恩宠而一有点不安。它总是要人搔它的耳朵背,那种富于自制的神态,就象年轻的妻子娇嗔地任丈夫抚爱。鲁鲁长大了,象一枝充满朝气的可爱的花朵,亭亭玉立。它苗条而又丰腴,从鼻子到脚,透出一种难以置信的美。它的形象就象是海涅一首诗的工笔插图。恒河水畔,有一群聪敏、温柔的小羚羊。但鲁鲁并非真正温柔,其内心隐藏着所谓的邪魔。它具有最典型的女性特征,全副身心地进行自卫,以保护自己的完美无缺,同时又全力以赴,决意进攻。它对抗谁?对抗整个世界,如果我的马惹它不高兴,它的情绪会失去控制,一头撞过去。我记得汉堡的海根贝克老人曾说过,在所有的动物中,包括食肉类,鹿是最不可靠的动物。你可以信任花豹,但你若是对牡鹿不备戒心,则或迟或早会遭到它从你背后发起的袭击。羚羊鲁鲁有的也正是这种气质。鲁鲁是我家的骄傲,即使当它的行为如一个真正不知耻的风骚娘们那般。尽管我们娇生惯养它,也未能使它高兴。有时,它一连几小时或整个下午外出。有时,她中了邪一样,对环境的不满达到了高潮。为了寻求自己心灵的满足,它会在房前草坪上跳起武士舞,就象撒旦跟前转圈狂舞的祈祷者。“啊,鲁鲁,”我心潮起伏,“我知道你出奇地健美,你能跃过你自己的高度。而此刻你是在向我们发怒,希望我们都死去。实际上,只要你下得了手,我们一定会死的。但使你烦恼的不是你此刻想象的那样:我们设置了过高的障碍让你跳跃。我们又怎么可能那样做呢,你伟大的跳高能手?事实是我们任何障碍都没设置。伟大的力量在你体内,鲁鲁,种种障碍也都在你的身上。关键是时机尚未到来。”一天傍晚,鲁鲁没有回家。我们在外面找了整整一周都没找到。这对我们所有的人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我们张贴了布告,可别人家也没见到它。我想到了河边的豹子。一天晚上,我向卡曼坦说起了豹子。他照例停顿了一会,没回答我,大概在消化我所缺乏的洞察力。几天后他才来找我谈这件事:“你相信鲁鲁死了,姆沙布?”我不愿说得如此直率,只是告诉他我奇怪鲁鲁为何久久不归。“鲁鲁,”卡曼坦说,“它没死,但它嫁人了。”这是个惊人的喜讯,我问他是如何得知的。“嗯,是的,”他说,“它结婚了,它与它的波瓦拿(斯瓦希里语,意即先生、丈夫、主人——译者)一起住在森林里。不过它没有忘记我们。早晨它常回到这里来。我在厨房后头的地上给它撒了一些玉米粒,在太阳出来时,它从树林那边回来吃玉米。它的波瓦拿跟它一起来,但怕见人,波瓦拿跟这里的人不熟,站在草坪另一头的大白树下,始终不敢接近我们的房子。”我吩咐卡曼坦下次见到鲁鲁来时叫我。没过几天,日出前他来叫我出去。那是个可爱的早晨,我们等候的时候,最后一些星星消失了。天空一碧澄澄,而我们周围的世界仍是一片暗淡,分外寂静。草是潮湿的,树下的坡地上闪着露珠,犹如发出淡光的银子。早晨的空气带着寒意,脸上感到些许刺痛,这要是在北欧,就意味着快要霜冻了。不管你有多少回经验 我想——这仍然是难以置信的,在这凉意与树荫之中,再过一两小时,太阳的炎热、天空的光亮都会令人忍受不了。灰蒙蒙的雾笼罩山峦,勾勒出奇异的形状。这时候,野牛若在山边吃草,就象在云里一样,这是十分寒冷的。我们头上的天穹渐渐地变得透明,就象一只盛着葡萄美酒的酒杯。刹那间,山顶轻轻地披上了第一束阳光。慢慢地,随着地球向太阳倾斜,山脚的草坡变成一片瑰丽的金黄,马赛依树林显得低矮了。河岸这一边,高树的顶端涂上了深褐色。此刻正是树林里的野紫鸽腾飞的时候,它们在河彼岸巢居,飞到我庄园的林子里寻觅野栗子。它们一年只有短短一段时间栖息在这里。这些野鸽子来得出奇地迅捷,简直象空中铁骑发动的袭击。我内罗毕的朋友们常到庄园来,趋早晨打野鸽。为了在太阳刚刚升起时赶到这里,他们常很早出发,到达时车灯还亮着哩。伫立在清澈平静的树荫下,眺望金色的山峦、明净的天空,你会得到一种感觉:实际上你行走在海底,水流从身边淌过去,你仰望着大海的表层。一只鸟开始鸣叫。接着我侧耳聆听,在树林不远处,传来铃铛的叮铃声。啊,喜从天降,鲁鲁回来了,回到它的老地方了!它近了,更近了,我能从它的节奏中获悉它的动作;它走走,停停,又走走,停停。拐过一所茅屋,它奇迹般出现在我们眼前。见到羚羊离房子这么近,我们一下子变得兴奋难抑。此刻,鲁鲁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似乎对见到卡曼坦有足够的思想准备,而见到我却感到意外。但它没离去,它望着我,不害怕,没有任何对过去小小冲突的记忆,也忘记了自己不知感恩而不辞而别的行为。树林里的鲁鲁,自强自立,层次更高了。它的心灵发生了变化,具有一种占有感——波瓦拿。假设我偶尔认识一位流亡之中的年轻公主,当时她还是一个王位的觊觎者,而后来我再遇见她时,她已经获得了她的权利,成为名副其实的王后。我与鲁鲁的重逢正带着这种色彩。当年路易斯·菲力浦国王宣称法国国王对奥林斯公爵不记恨,而今鲁鲁并不比路易斯更具有内疚之情,它现在是彻头彻尾的鲁鲁了。进攻精神在它身上已消逝,它进攻谁?为什么要进攻?它安稳地自立于神圣的权利。它完全记得我,并不感到可怕。它凝视我约有一分钟,那紫色的朦胧的双眼,十分冷峻,一眨也不眨。我想起来了,唯有上帝或圣母才不眨眼。我感到自己面对的是牛眼海拉。它从我身旁走过,轻轻地勾了一片草叶儿,又向前跃了一小步,继续往厨房后院走,那儿的地上有卡曼坦撒的玉米。卡曼坦用手指碰了一下我的臂膀,接着指向树林。顺着他指的方向,我看见一棵高高的野栗树下,有一只雄羚羊——象一幅茶色的小剪影衬在林子的边缘——长着一对漂亮的旋角,纹丝不动,木桩般立在那里。卡曼坦观察它一会儿,笑了起来。“你看这儿,”他说,“鲁鲁向它的波瓦拿解释,房屋那边没有什么可怕的东西,但雄羚羊仍不敢过来。每天早上,它想,今天一定要走近一些,可是一见到房子、人群,它又象肚子里落下一块冰冷的石头,”——这是士著世界的习语,常用来形容庄园农活的棘手——“于是,便又停留在树下。”很长一段时间,鲁鲁一清早来到我的宅子,它那清脆的铃铛声谕示太阳出山了。我常假寐以待,倾听着它的铃声。有时候一两个星期不见它来,我们很挂念它,便开始打听谁进山里打过猎。可不久我的仆人又通报:“鲁鲁来了。”就象是出嫁的女儿回娘家一般。我几次见到树丛中雄羚羊的剪影。卡曼坦是对的,它还没有足够的勇气一直走到房子跟前来。一天,我从内罗毕归来,卡曼坦正在厨房外瞭望。他迎过来,神色激动地告诉我鲁鲁来了,而且带着它的“托托”——小羊羔。几天后,我也幸运地在仆人的茅屋外遇见鲁鲁。它很警觉,不许人们靠近,足下有一只小小的羊羔,其动作之缓慢、美妙,恰好与我们初识时的鲁鲁一模一样。那天正值大雨季结束不久。在那些热季的日子,每逢黎明和下午,总能见到鲁鲁在住宅附近。有时连中午它也来,在茅屋的荫凉处休憩。鲁鲁的小羊羔不怕猎犬,任它们上下嗅闻。但它还不习惯与土著或我接触。要是我们试图抱抱它,母子俩会迅即离去。鲁鲁由于一度较长时期地离开我们,再不会靠得我们很近,让我们抚摸它了。但在其他方面,它仍是友好的;它理解我们想看看羚羊羔的愿望,也愿意接受一节喂它的甘蔗。它会走到餐厅敞开的门前,若有所思地张望朦胧之中的房间,但再没有跨进过门槛。那时它已丢失了小铃铛,来来往往,悄然无声。我的仆人请求我允许他们把鲁鲁的托托抓回来,象当初收养鲁鲁那样喂养它。但我总觉得,这样会糟塌鲁鲁对我们的君子式信任。我还觉得我家与羚羊之间的自由联合乃是罕见的、弥足珍贵的事。鲁鲁从野性世界来到这儿,是来表示对我们的友好的怀念。它将我的屋舍当作非洲自然景观之一,所以没有人能辨别在什么地方,一种景观消逝,另一种景观开始。鲁鲁知道森林里的野猪窝在哪里,也曾见到过犀牛交配。在非洲,有一种杜鹃鸟,每当热季的正午在森林深处鸣唱,就象世界心脏的铿锵有声的搏跳。无论是我,还是我认识的任何人,都一直无缘见到这种杜鹃。没人能告诉我它的模样。但是鲁鲁也许曾在细长的、绿色的鹿径上行走,头顶的树杈上正好有杜鹃栖息。那时我正在读一本书,写的是中国古代女皇的故事,其中说到生了皇子后,这位年轻的叶赫那拉氏衣锦还乡。她从紫禁城出发,坐在金色、绿色相间的轿子里,好不威风。我想,我的庄园现在也酷似年轻女皇的娘家了。两只羚羊,一大一小,整个热季都在我房舍周围转悠,有时间隔两三个星期,有时天天见到。在下一年雨季开始时,仆人们告诉我,鲁鲁这回又带了一个新生的羊羔来,我没见到,因为那时它们回来,距我家较远,但后来我在林子里见到了它们娘儿三个。鲁鲁及其家庭与我家的关系持续了好多年。这些羚羊常在邻近我宅子的地方,它们在树林里进进出出,似乎我的庄园是野生动物园的—个省份。它们来的时间,绝大多数是落日之前。开始,它们走进树丛,象精巧暗淡的投影,背景是深绿色。而当它们步出树丛,来到草坪,在夕照下觅食时,它们的皮毛又如红铜般闪光。其中之一便是鲁鲁,它走得更近,步态安闲,车辆驶来或窗户打开时,它会竖起耳朵倾听;猎犬也辨别得出它来的动静。随着岁月的推移,它的皮色渐深。一次,我与一个朋友驾车来到房前,见到三只羚羊在平台上围着盐巴——我撒在那里给母牛食用的。令人称奇的是,除了那只大雄羚羊——鲁鲁的波瓦拿站在野栗树下,昂着头——以外,来这里的没有一只雄羚羊,似乎我们在与森林中的母系氏族打交道。本殖民地的猎手和自然学家们对我们的羚羊颇感兴趣,野生动物监察官专程驱车前来看望它们,他还真见到了。一位记者采写了它们的通讯发表在《东非旗帜报》。鲁鲁及其一家来与我们作伴的那些岁月是我在非洲生活中最愉快的对光。出于这个原因,我终于将自己与森林羚羊的交往视为上天的一种莫大的恩惠、非洲友谊的标志。整个山野都处于这种温馨的气氛之中,吉样的兆头,古老的契约,还有那首歌:“快来,快来我的爱,随你喜欢——美丽的牡鹿还是飘香的山坡上年轻的雄鹿。”我在非洲的最后几年里,鲁鲁和它的家属越来越少见了。在我离开非洲的前一年里,我认为它们已有很久不曾来过了。世事变了。我庄园南边的土地分给了农户,森林砍伐、清理了,一幢幢房子盖起来了。许多新来的移民都是些瘾头很大的运动家,来福枪声在田野里回荡。我相信野生动物搬向西边,进入了马赛依保护区的树林里。我不知道一只羚羊能活多久,也许鲁鲁死了很久了。在黎明宁静的时光里,我时常,几乎总是梦到我听到了鲁鲁清脆的铃声,在我的睡眠里,我的心欢快地搏动。我醒来,期望十分离奇而又甜美的事情发生——快快发生,马上发生。当我这么躺着,思念鲁鲁时,我不知在它的生涯里,会不会梦到过铃铛。在它的心境里,是否掠过人与猎犬的画面,就象水上的倒影那样。如果我会唱非洲的歌——我想——唱那长颈鹿,以及洒在它背上的新月;唱那田中犁铧,以及咖啡农淌汗的脸庞;那么,非洲会唱我的歌么?草原上的空气会因我具有的色彩而震颤么?孩子们会发明一个以我的名字命名的游戏么?圆月会在我旅途的砾石上投下酷似我的影子么?还有,恩戈山上的苍鹰会眺望、寻觅我的踪影么?自从离开非洲后,我一直没听到鲁鲁的音讯,但我有卡曼坦的音讯,其他非洲仆人的音讯。此刻接到卡曼坦最后一封来信还不到一个月哩。连这些来自非洲的信件,都好象是以一种奇异、虚幻的方式抵达我这里的,与其说是现实里的消息,毋宁说象影子或海市蜃楼。卡曼坦不会写字,也不懂英语。当他或者我的其他仆人打算告诉我一些近况时,就去找专职代客写信的印度人或土著,告诉他们要写什么。他们坐在邮局门口的写字桌前,桌上铺着纸,放着钢笔和墨水。他们也不大懂英语,而且很难恭维他们懂得写作,但他们自信能胜任代人写信。为了炫耀他们的技巧,不惜在信中添加一系列的华丽词藻,使得信件艰深难以读通。他们还有个癖好,喜欢用三四种不同的墨水书写。不管其动机如何,给人的印象是他们缺少墨水,只好把不同颜色的墨水瓶底最后一滴墨水都吸出来。经过这些非凡的努力,写出来的信件就象来自古希腊特斐尔城的神谕。我收到的这些信自有深度,你会感到这里蕴含着某些一直积压在发信人心上的重要的信息,使得他徒步从吉库尤保护区走了漫长的路程,来到邮局寄发。然而,这些信息却包裹在一片浑沌之中。当那廉价的,脏乱的小纸片越过千山万水,抵达你手里时,似乎对着你絮絮叨叨,言之不尽,甚至大喊大叫,可是展开一读,又空空如也。但,卡曼坦在这方面,如同其他许多事情样,与众不同,另有一功。作为通讯,他有自己的表达方法。他将三四封信装在一个信封里,标上记号:一号,二号……这几封信内容相同,一再重复。也许他想通过重复来加深我的印象。这种手法,他在交谈时常用,每逢有什么事情他特别想让我了解或记住的。他感到相隔万里迢迢,与一位朋友保持联系殊为不易,而要中断这种交往,又于他十分困难。卡曼坦在信中说,他好长时间没有工作。听到这个消息,我毫不惊讶,因为他确实曲高和寡茕茕孑立。我培养了一个第一流的厨师,把他留在一块新的殖民地上。他的状况如同《天方夜谭》里的“芝麻开门咒”,而今开门咒丢失了,石头门永远关闭了,那些神秘的宝藏也从此不见天日了。这位伟大的厨师,思想深刻,知识面广,可人们从他身上见到的,只是两腿向外弯曲的小吉库尤人,只是脸孔扁平、毫无表情的矮个子。当卡曼坦徒步来到内罗毕,在代客写信的贪婪、傲慢的印度人面前站着,向他详细叙述要周游半个世界时,他该作何感想呢?信中的一行行字是歪斜的,用词是紊乱的。但卡曼坦具有伟大的灵魂,了解他的人仍可以从这支离破碎的音乐中听出动人的曲调,听出牧童戴维那张琴的回音。这是“二号信”:“我不忘记你,姆沙布,尊敬的姆沙布。现在你所有的仆人都不高兴,因为你离开了这里。如果我们是鸟,我们会飞来看你。我们再回来。再说你的老庄园是好地方有母牛小牛黑人。现在它们没有了母牛山羊绵羊没有了。现在所有坏人心里高兴因为你的老仆人们现在穷了。现在上帝在他心中知道这一切有朝一日帮助你的仆人。”在“二号信”中,卡曼坦倒是列举了一个实例——土著以怎样的方式对你述说扣人心弦的事。他说道.“如果你回,请写信告诉我们。我们想你回来。为什么?我们想你永远不会忘记我们。为什么?我们想你还记得我们大家的面孔和我们母亲的名字。”一个白人若要跟你说句亲热的话,会写道:“我永远不忘记你。”非洲人则说:“我们不想念你,因为你会忘记我们。”第二辑 庄园枪祸枪 祸十二月十九日的夜晚,上床前,我步出屋外,去看看天色会不会下雨。高原上的许多农民,我相信,此刻也在仰望苍穹。在幸运的年份,有时圣诞节前后会下一场大雨。这对小咖啡果来说,至关紧要。它们是在十月的小雨季开花结实的。今晚没有下雨的兆头,天空晴朗,繁星灿烂,悄悄地为胜利而喜悦。赤道的星空远比北欧丰富多彩。你能见到的星多,夜间你出来的也更勤。在北欧,冬夜太冷,你无从赏心悦目地凝望星空,夏天呢?夜空疏朗,如野紫罗兰那般暗淡,你又很难细细鉴赏繁星。赤道之夜具有罗马天主教堂与北欧耶稣教堂对比之下的某些特征,使你产生一种忙碌感。这就象在一间大厅里,人们进进出出,种种事务在运转。在阿拉怕半岛和非洲,中午的太阳热死人,夜间才是旅行、冒险的好时光。星星在这里命名,多少世纪来,它们一直是人类的向导。一列列长长的队伍在星星的引导下,跨越沙漠,跨越大海,走向世界的东南西北。车辆更适合在夜间行驶。骑着摩托,在星光下疾驰,是何等快活。在高原,你习惯于在月圆之时安排约会,拜访朋友。新月初上,你开始外出行猎,此后,有多少个月光溶溶的夜晚,是属于你的。于是,当你返回欧洲时,你会感到惊异:你那些城市朋友们生活的节奏竟然脱离了月球的运行,几乎对此一无所知。对于哈迪加的骆驼夫来说,新月标志着行动。一旦新月临空,骆驼商队即要登程远行。当他对着月亮仰望,他成了一名“哲人,在宇宙的月光之网中穿梭”。他望月望了多少回?月亮也成了他征服世界的象征。在土著中间,我享有一种声誉。在庄园里,好多次是我首先见到新月如一弯细长的银弓出现在落日的余辉之中,特别是一连两三年,我最早发现闭斋节的新月——穆斯林神圣的斋月。农民们缓慢地环顾天宇,先看东方,有雨的话,则来自东方,室女座闪着明亮的角宿一星;继而看南方,那南十字星座——大千世界的守门者,深受旅行家爱戴的忠实朋友,在它之上,闪闪烁烁的银河之下,有半人马座的阿尔法与贝他星。西南方向,天狼星放出异彩一一天宇之胜景;还有似在沉思的天蝎星。西方,恩戈山隐隐的轮廓之上,此刻出现三颗星星——天鹰、小马与海豚,犹如未经琢磨的闪光的钻石首饰。最后,转向北方,因为最终我们要回到北方,他们的日光扫视大熊星座,为天宇之浩渺而陷入冷静的思索。大熊星座透示着一种笨拙的幽默感,使来自北欧的移民发出会心的欢悦。夜间酣睡中入梦的人,深谙某种特异的欢乐——那是白天世界所没有的乐趣,安谧而令人神怡,犹如舌尖上的蜂蜜。做梦的人还知道梦的真正美妙在于无限自由的意境。这不是独裁者的自由——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世界,而是艺术家的自由,他没有意志,超脱了意志。真正的寻梦者的乐趣,不在于梦的内容,而在于梦的一切不受其干预,而完全在其控制力之外。梦乡里壮观的风景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层出不穷的斑斓的美景,丰富而神妙的色彩,条条道路,幢幢房屋,所有这些,做梦者甚至从未见过或听说过。梦境中出现一个个陌生的人物,或友善,或敌对,尽管做梦的人从未与之打过交道。梦中还反复出现飞天求索的意念,同样也令人欣喜若狂。人人都津津乐道那些美妙、富于情趣的奇遇。所有这些,若在白天回忆起来,便会失去光彩、失去神韵。诚哉斯言。因为它们属于不同的层次。而一旦做梦者在夜间躺下来,意识流又开始接通,梦的精华又出现在他的记忆里。彻底自由的感觉时时盘绕着他的心灵,象空气,象光,在他周身运行,这是人世间寻觅不到的福分。做梦的人是享有特惠的人,他无所事事,可万物皆降于斯人,给之以欢乐、以富有。在梦中,塔尔什的国王们向他顶礼膜拜。他将参与一场伟大的战役或盛大的舞会。他为自己在一切事件中所充当的角色感到茫然,梦给他带来殊荣,当一个人失去了自由的感知,当必需的意念闯入世界,当无论何处都充满急迫与紧张——要复信,要赶火车……当你必须工作,使梦之马疾驰迅跑,或使来福枪四处射击,只有在这些时候,梦开始衰竭,变成梦魇——那在层次上属于最贫乏、最粗俗的梦。觉醒世界里最接近梦的乃是都市之夜,那里谁也不认识,或是非洲之夜,那里也是无限的自由。正是在那里,事物在运转,命运在你周围演变。四面八方充满生机,而一切与你无关。在非洲,每当太阳一下山,空中的蝙蝠触目皆是,它们无声无息地巡游,仿佛汽车在沥青上行驶。夜鹰也飞掠而过,它蹲伏在路旁,双目因车灯的照射透出红光,蓦地在你的车轮前腾空直上。路上的小野兔们蹦着跳着,时而突然蹲下,又忽地窜起来,宛若微型的袋鼠。高草丛中蟋蟀在不息地吟唱。田野里飘荡着种种气味,天边流星坠落,俨如面颊上挂一串泪珠。你是享有特权的人,你享有这一切。塔尔什的国王们将礼品奉献与你。在马赛依保护区,几英里之外,斑马正在更换它们的牧场。它们一群群地漫游在灰色的草原上,象一条条飘带在草丛中起伏。野牛也出来了,在长长的山坡上觅食。我庄园的小伙们,三三两两地走来,一个个在草地上投下狭长的影子。他们快步走着,迳直朝着自己的目标,他们不为我工作,与我没什么关系。他们自己突出了自己的地位,放慢了脚步,因为见到了我丢在屋外地上的还在燃烧的烟蒂。他们边走边打招呼,“姜博(你好),姆沙布!”“姜博,莫拉尼(武士),你们去哪里?”“我们去卡赛古村,今晚那里有恩戈马(鼓乐伴奏的土风舞会——译者)。再见,姆沙布。”如果他们的队伍更大,会自带羊皮鼓赴会。你在远远的、远远的地方,便能隐隐听到鼓乐,犹如夜的手指上一根小小的血管在搏动。而突然间,在你的耳朵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传来一阵与其说是声响不如说是空气的强烈振荡——那是远处狮子的短促吼叫。狮子也在漫步,在行猎。事物运行在它所到之处。这一切不是周而复始,而只是扩大了视野。奉献给你的是,绵长的动物粪便,以及一眼泉井。我正在房前站着,一颗子弹落下来,掉到离我不远的地方。一颗子弹。接着,夜的寂静又一次笼罩四野。过了一会儿,我听见蟋蟀们在草丛中奏起它们单调的小曲儿,仿佛它们刚才停顿下来倾听四下里的动静,而此时又重振旗鼓。夜间一颗孤零零的子弹,蕴含着某种奇异的、至关紧要的内涵。仿佛有人向你大声疾呼一个词的,不再重复的信息。我久久地伫立在那里,思索着其中的涵义。在夜间这个时候,没有人会瞄准什么东西,而要想吓跑什么东西,那应该打两三枪。也许是碾面厂的印度老木匠波莱·辛格,开枪射击几条溜过院子的鬣狗。它们正在嚼吃挂在那里的羊皮带——下面吊着石头,用来制作马车的缰绳。波莱·辛格并非英雄,但他可能因为这些缰绳将茅屋的门虚掩着,扣动了板机。他一经尝到了英雄主义的甜头,一定会扳动双管猎枪,也极可能再压上子弹射击。但又怎么可能是一颗子弹——接着是一片沉寂呢?我等待着第二颗子弹,许久未见动静。我又一次仰望天空,仍然没有来雨的征兆。于是,我上床了,拿起一本书,让灯亮着。在非洲,当你从来自欧洲的海运货物中拣出一本值得一读的书时,你会那么认真地阅读,就象一个作者企望自己的书被他人阅读一样。你一边读一边祈祷上帝:愿这本书全象开头这几行引人入胜。在崭新的、深深的绿色轨道上,你的心在驰骋,在运输。两分钟后,一辆摩托车以可怕的速度在道上兜了个圈,停在宅子跟前。有人使劲地敲打我客厅的长窗。我套上裙子,披上大衣,穿上鞋子,拿过风灯往外走。屋外是庄园碾面厂的经理,在灯光下,两目圆睁,汗流浃背。他的名字叫贝尔克奈普,是美国人,一个特别能干、极有灵气的机械工,但他的心境总不安宁。对于他来说,事物要么是近乎百年盛业,要么黑暗得一丝希望之光都没有。我刚雇用他时,他对于生活,对于庄园前程及环境的观点变化不定,令我心烦意乱,就好象他将我置于一具庞大的精神秋千之上。后来,我渐渐习以为常了。这些忽上忽下的振荡,对活跃的亟需锻炼的气质而言,不过是一种日常的情绪而已,而极少有实质性的结果。对于精力旺盛的年轻白人,特别是早年生活是在都市度过的人,这是一种普通的现象。但是,他刚从悲剧的手掌中走出来,尚未决定:是充分运用自己的才智,以使饥渴的灵魂得以充分满足呢,还是尽少地显露才智,以便逃脱灵魂的冷酷无情?他处于这种进退维谷的状态,显得象一个非常稚嫩的男孩,向着生活迅跑,却又宣告大祸临头。他的语调如此结结巴巴。最终他运用了一小部分才智,因为这才智中并没有可供他戏耍的部分。命运又一次压倒了他。此刻,法拉赫从他的屋子里出来,与我一起听他叙述。贝尔克奈普告诉我这一悲剧是怎样平静地、愉快地开始的。他的厨师休假一天,趁其不在,厨房里开了一个招待会,主人是七岁的小伙夫卡贝罗——我一位老佃农的儿子,庄园近邻老狐狸卡尼努的儿子。天色渐晚,晚会越发欢腾,卡贝罗把主人的枪拿进来,在他那帮哥儿们面前,充当白人的角色。贝尔克奈普是一个地道的搞养殖副业的农民。他会侍弄阉鸡和肉鸡,在内罗毕展销会上推销纯种鸡。在他的走廊里,挂着一把枪,用于轰赶老鹰及黄鼠狼。以后我们说及此事,他坚持说枪未上弹药,是孩子们找来子弹,自己装上膛的。不过,这里我以为他记错了,孩子们即使想这么干,也很难做到,更大的可能是枪曾经上了弹药,忘记退出来就挂在席子上了。不管子弹怎么上膛的,卡贝罗在炫耀自己百般能干,大出风头时,子弹已压上了枪膛,他对着客人们瞄准,扣动了板机。“啪啪啪,一串子弹穿到屋外。三个轻伤的孩子,吓得逃出厨房。有两个,重伤或死亡。贝尔克奈昔临讲完所发生的事故,又长时间地作了一番非洲大陆式的诅咒。他讲述的时候,我的仆人们轻手轻脚地走出来。他们又进去拿来一盏风灯。我们取处了纱布、绷带与消毒剂。发动汽车会延误时间,我们便撒腿飞跑,穿过树林,直奔贝尔克奈普的住处。摇曳的防风灯将我们的影子忽而投向小路的这边,忽而投向小路的那边。一路上,我们时时听见短促的、断续的尖叫——孩子垂死的尖叫。厨房的门被甩向后面,似乎死神闯进去后又冲出屋子。屋里留下浩劫之后的惨景,犹如鸡棚里钻进了黄鼠狼。一盏厨灯在桌上点着,烟雾飘缭。小屋里仍弥漫着弹药味。枪横在灯旁。厨房地上血流四处,我脚底下打滑。昏黄的防风灯难以照亮任何细处,但使整个屋子笼了一片亮色。借着风灯的光亮,我所见到的那一切,便形成了我的记忆。我认识那些枪伤的孩子,他们曾在庄园的草场上放牧羊群。瓦玛依——乔戈那的儿子,一个活泼的小男孩,一度上过学,此刻却倒在房门与桌子间的地面上。他尚未断气,但快要死去,轻声呻吟着,却失去了知觉。我们将他抬到一边,以便转移。尖声叫喊的是瓦娘盖里,他是厨房夜晚聚合中最小的一个。他坐着,在灯光前倾斜着身子。血从他的脸上——如果还能称为脸的话——涌出,象水从管子里溢出。开枪的时候,他一定站在枪口的正面,整个下巴被打掉了。他的双臂上下舞动,就象水泵的摇臂,又如鸡被宰了脑袋,扇动着双翅扑腾。当你突然被带到这一灾难的现场,似乎只有一条路——射击场及田野的补救办法,你必须迅速地、不惜任何代价地以牙还牙,一开杀戒。然后你深知不能以杀戮复仇,你的头脑又转向恐惧。我的双手捧住孩子的头,绝望地按着它。仿佛是我害了他,他同时停止了叫喊,直挺挺坐着,双臂垂下,俨然木头人。我这才明白过来,该医治枪伤了。很难为一个半拉脸被打掉的病人包扎。你想法止血,又有令他窒息的可能。我得将瓦娘盖里放在法拉赫的膝盖上,让法拉赫为我扶住他的脑袋。他的头向前倾,我就无法包扎;他的头向后仰,血又要流下来,灌满他的喉咙。终于,他总算坐稳了,我将绷带一层层包好。我们把瓦玛依抬到桌上,举着防风灯仔细观察。他的喉部、前脚都中了弹。他出血不多,只有细细一道血从嘴角流下。这个小羊羔般充满活力的土著小孩,此刻这么安宁,真叫人惊诧不已。我们看着他时,他的脸色有所变化,显露出十分惊异的表情。我叫法拉赫回家把车开来,我们得抓紧时间把孩子们送往医院。趁等车的功夫,我打听卡贝罗的情况——他开了枪,造成一场血祸。贝尔克奈普对我讲了一个关于卡贝罗的古怪故事。几天前,他从他的主人那里买了一条短裤,准备从他工资里支付一卢比的裤款。枪响时,贝尔克奈普跑到厨房,他正站在屋子中央,手里拿着冒烟的猎枪。他看了贝尔克奈普一眼,然后用左手从新买的短裤——特地为这次聚会穿上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卢比,放在桌上;同时右手把枪也放在上面。交待完这最后的事,他逃离了。他实际上——虽然当时无人得知——是以这样的高姿态从地球表面消失。对土著来说,这是不寻常的举动,因为他们一般很会想法拖欠债务,特别是欠白人的钱,他们不大放在心上。也许那时对卡贝罗来说,颇似审判之日,他感到自己必须凛然视之。也许他是试图在危急时刻保护朋友。或者,面对这突发的事故,这呼呼啪啪的枪响,他朋友们的死亡,这个小男孩小小的意识深受震撼,他凌乱的神经末梢一下都凝聚到他的良知之中。那时候,我有一辆奥佛莱旧车。我无意描述它的任何缺陷,因为它为我尽心服务多年。但它极少能以两个以上的汽缸行驶。它的照明系统也老出故障。我常驾着它去参加姆莎依加俱乐部的舞会,用一盏包着红绸巾的防风灯作为尾灯。发动时,得推着它走几步。在这样的夜晚,可耗费了宝贵的时间。来庄园的客人抱怨我家的道路太不好走。那天夜里赶路的时候,我体会到他们言之有理。起先,我让法拉赫驾驶,我总以为他是存心往坑里或马车的旧辙里开,于是我索性接过方向盘来自己开。为此,车在池塘边停下,我摸黑在水中洗洗手。那一晚,到内罗毕的路似乎无穷远,我觉得走了那么久,足以从庄园开到丹麦了。内罗毕医院座落在进城入口处的山坡上。此刻,夜沉沉,一片安寂。我们费了很大的劲才敲开了大门,总算抓到了一个印度果阿族的老医生或助理医生,他穿一件古怪的长袍,人很胖,性情温和。他的举止挺奇怪,同一个手势,先用一只手打,再用另一只手重复一遍。当我帮着把瓦玛依从汽车里抬出来时,我感到这孩子挣扎了一下,可到了明亮的候诊室,他却断气了。老果阿人对他挥了一下手说:“他死了。”又朝瓦娘盖里挥一下手,“他还活着。”我以后一直没再见到这个老头,因为我再也没在夜间到医院去——也许他值的是夜班。他的举止令人生厌,但后来我感到,在一层层的白色大褂之中,命运本身似乎站立在门槛前,冷酷地支配着生与死。我们把瓦娘盖里送进医院后,他从昏迷中醒来,一阵阵可怕的巨痛开始折磨他。他使劲地抓住我及身旁的其他人,呼天抢地地哭叫着,陷入极度的痛苦。果阿老头给他注射了镇静剂,从眼镜的上面瞧着我说:“他活着。”我离开了他们——两副担架上,不同的命运:生与死。贝尔克奈普骑着摩托车随我们同来,好在路上帮我们推车发动马达,要是汽车抛锚的话。这时他认为我们该向警察局报告枪祸,于是我们驱车直奔小河街警察局——一路上是内罗毕夜生活的氛围。赶到那里,白人警官不在,办事员出去找他,我们在外面的车里等着。马路上有一条高大的桉树的绿地。桉树是高原老城的街树。夜间,长长的桉树叶散发出芬芳的特异的气味,在路灯的光芒下,桉树显得非同一般。几个土著警察推推搡搡地把一个健壮高大的斯瓦希里妇女带进警察局。她竭尽全力地反抗,抓他们的脸,猪一般地嚷叫。一伙打群架的也被带进来,走在台阶上仍指手划脚地吵吵嚷嚷。一个小偷——我判断——从马路上走来,后面跟着一大帮“夜游神”,有的为小偷说话,有的站在警察一边,为这案子高声争论不休。最后,一位年轻的警官驾到,我一眼看出,他刚从一个欢乐的晚宴那里赶来。他真使贝尔克奈普大失所望。他先是以极浓的兴趣、极快的速度记录枪祸的始末,继而陷入沉思,拿着铅笔在纸上慢慢地移动。末了,他停下来,把铅笔插回口袋里。在夜间的空气里,我感到寒冷。谢天谢地,我们总算能驾车回家了。翌晨,我还未起床,从屋外出奇的宁静中,我感到有许多人围在那里。我能想见他们是谁,庄园的老人们,蹲在石头上,撮着,嗅着他们的鼻烟,吐着唾沫,交头接耳。我也能推知他们要干什么:准是来告诉我,他们想就昨天的枪祸及孩子的死亡召集一个“基亚马”。“基亚马”是庄园的元老会议,经政府批准,处理农民间的任何纠纷。“基亚马”成员开会研究某桩刑事案或事故案。他们将为此座谈几个星期,一边吃着羊肉,一边谈论灾祸。我知道,这些元老现在想同我交谈事情的来龙去脉,他们也想——如果能办到的话——最后让我出席会议,作一裁决。此时我不想参加关于昨夜悲剧的无休止讨论,我起身牵马外出,避开他们。不出我所料,我一走到屋外,便见到元老们在屋子的左侧仆人住房附近围成一圈。出于他们会议的尊严,他们佯装未见到我,直至发觉我打算出门去走走,他们这才急不可耐地踉踉跄跄站起来,朝我挥动手臂。我也向他们招手,策马而去。骑马走荒原我骑着马,走向马赛依保护区。到那儿要过一条河。再往前骑一刻钟光景,便可到达野生动物保护区。我住在庄园里,要寻找一块能骑马过河的地方,可费了一番周折:坡道上遍布坎坷的石块,对岸的山坡又那么陡,而“一旦身临其境——欢悦的心会怎样兴奋得叫起来”。面前展现出一百英里一马平川的草原,空旷、起伏的原野。这里没有篱笆,没有一块块补钉似的地方,也没有道路。除了马赛依村落外,没有别的人居住。而那些马赛依村落有半年是空荡荡的。在这半年里,这些伟大的流浪者赶着牛羊去别处的牧场。低矮的荆棘树有规则地散布在草原上。狭长、幽深的峡谷,裸露出干涸的、又大又平的石板河床。在那里,你得找一条蜿蜒的小道引你过河。过一会儿,你渐渐感到旷野里是多么宁静。见景生情,我曾写下一首诗:高草在旷野起伏推进劲风一阵阵吹拂着在孤独与寂寞之中旷野、劲风与我的心一起游乐现在,当我回首在非洲的生活,我感到这首小诗从整体上来说是抒发一个来自匆忙、紧张、嘈杂世界的人,在一片深寂的国土上的心境。雨季头几天,马赛依人放火烧去干枯的旧草。当荒芜的原野如此坦露黑色的胸膛,你漫游其间并不赏心悦目:马的四蹄扬起焦黑的草木灰,沾得你浑身都是,迷住你的双眼。烧剩的草秸,玻璃般锋快,你的猎犬免不了划破四足。可是当雨季来临,旷野上绿油油的小草是那么鲜嫩,你恍若在弹簧上骑马,马儿乐颠颠的,有点儿狂放。各种各样的羚羊来到草地吃草,就象一个个动物玩具排列在铺着绿色绒布的台球臬上。你可能会闯入旋角大羚羊群。这些温顺的大个动物会让你接近,随即又蹦跳着离开你。它们的长角呈流线型,竖立在抬起来的脖子上;它们胸脯上的皮肤松软低垂,使它们看上去象个长方形,缓缓行动时又不住地晃悠。它们似乎是从古埃及的墓碑上走下来的,可是在那里,它们翻土犁地,又焕发出稔熟的、驯养的神采。长颈鹿则在保护区的深处。在雨季的头几个月里,一种粉白色的野花散着幽香盛开在原野。远远看去,旷野犹如覆盖一层白雪。从人的世界转向动物世界,我的心仍为昨晚的悲剧而哀伤。那些坐在我房前的老人,使我深为不安。在古时候,人们一定会有这么一种感觉,认为悲剧是邻近的女巫在作祟;或是在那悲伤的时刻,女巫将一个蜡制的小孩隐在衣袍之下,用亡孩们的名字为他洗礼。在庄园法律事务方面,我与土著的关系带有一种奇特的性质,因为位于一切之上的是,我需要一个和平的庄园,我离不开土著。土著佃农间的纠纷,如不能严肃地解决,就象你在非洲得的痈疮——人称“草原疮”:你若漫不经心,它们会表面上痊愈,而内层却继续溃疡,直至你动大手术从根上剜除,彻底清理才行。土著们也了悟这点,所以如果他们真正想把一件案子解决好,往往会来请我裁决。我对他们的条法一无所知。在那神圣的正义法庭上,我作裁决,常常如同一出戏的主演,连一句台词也记不住,而由于其他角色的提携才得以表演下去。这一任务,我的老人们将完整地、耐心地承担下来。有时也会发生这样的情况,主演受到冒犯,为其担任的角色震惊,拒绝演下去,离开舞台。逢到这种变故,我的观众会将它视作命运之掌的沉重打击,是超越他们理解的上帝的行为。他们默默地对待之,或喋喋不休地争辩着。关于公正的概念,欧洲与非洲不一,这一世界的公正却为另一世界所不容。对非洲人来说,只有一种方式用来抗衡存在之灾,即换位,他不追究一个行为的动机。不管你是埋伏待敌,在黑暗中扼杀之,还是你砍倒一棵树,一个过路人无意中被砸死,就惩罚而言,土著认为应是一样的。不论谁在什么地方给社团造成的损失,必须补偿——土著无暇也无意去衡量功罪。也许他是害怕这样做太过分,或他认为这类事是与他无关的。但要是罪过或灾祸须以羊群进行补偿,土著便会投身于无休止的讨价还价之中,时间对他无所谓。他引导你进入诡辨的神圣迷津之中。在那时候,这种行事方法有悖于我对公正的见解。在这些名堂中,所有的非洲人都一样。索马里人在心理上与吉库尤人大为不同,而且十分看不起他们。可是索马里人在自己的家乡也会十分认真地坐下来,对凶杀、强奸或诈骗等罪行处之以赔偿牲畜——他们十分钟爱骆驼、马匹,心中刻着它们的谱系与名字。有一回,从内罗毕传来消息,法拉赫十岁的弟弟——名叫布拉姆,用石头砍另一部族的男孩,打落两颗门牙。双方的代表们在庄园会面,坐在法拉赫家中的地板上成夜成夜地讨论这一事件。瘦削的老头赶来了,他们都曾到麦加朝圣,戴着绿色的头巾;神气十足的小伙子赶来了,他们尚未见过大世面,只在欧洲旅行家或猎手那里当扛枪夫;黑眼圆脸的男孩们也来了,腼腆地代表各自的家庭,一言不发,只是专心地听着,学着。法拉赫告诉我,这个祸闯得够严重的,因为那个男孩的容颜被毁了:到了男大当婚的时候,他会犯难的。他会借口因为缺了两颗门牙而不能正常生育或相貌丑陋影响新娘对他的爱情,而要求更高的补偿。最后的裁决是赔偿五十头骆驼。这些骆驼将从遥远的索马里买来,在此后的十年里作为对新嫁娘的补偿——让她不要计较新郎缺两颗门牙。也许婚姻悲剧的种子已经播下。法拉赫自己认为这个裁决是不幸之中的大幸。庄园的土著永远理解不了我对他们法律体系的看法,他们找我,首要的是补偿所蒙受的不幸。有一次,在摘咖啡豆的季节,-个叫瓦姆波依的吉库尤小姑娘在我房前被牛车轧死。牛车将田里的咖啡豆运到加工厂去。我是禁止任何人爬到牛车上去坐的,不然的话,每趟都有一大帮嬉闹的摘咖啡豆的姑娘和男孩抢着搭牛车——他们跑得比牛快——在庄园里慢悠悠地逛荡,这就使拉车的牛负荷过重。可是驾车的小伙们并不把我的禁令放在心上,也不忍心轰赶在路旁奔跑着央求搭车的小姑娘——她们长着一双双梦幻似的眼睛。他们能做到的是,临近我的住房时,叫姑娘们跳下车去。可是瓦姆波依跳下时绊了一跤,车轮轧过她小小的黑发脑袋,轧碎了脑壳。车辙里淌着一道细细的血流。我把她的老父亲和母亲找来,他们从田里赶到这儿,趴在女儿身上号啕大哭。我知道,这对他们也是重大的损失,姑娘已到了结婚年龄,将给他们带来一份丰厚的聘礼——绵羊啦,山羊啦,还有一两头小母牛。这一切都是姑娘生下来后,他们一直盼望着的。我正在寻思该给予他们多大的帮助,他们将我拦住,将怨与恨发泄到我头上,要我重重包赔。不,我说,我不予补偿。我对庄园的姑娘们说过,我不允许她们搭乘牛车,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一点。两个老人点头称是,没表示任何反对,但仍强硬地要我赔偿。他们的理由是:总得有人支付这笔赔偿。他们这样做,与头脑里根深蒂固的原则并不矛盾,也不超越相对论。当我中断讨论,转身返回宅院时,他们紧紧跟在我后面,并非出于贪婪或恶意,而是遵循一种自然法则。我仿佛成为一块磁铁。他们就地坐下,守在我屋子外。他们是穷人,又瘦小,又营养不足。他们就象我草坪上的一对小貛。他们坐在那里,直至太阳下山,我几乎分辨不出草丛里的他们。他们陷于深深的哀伤之中。骨肉之丧离,钱财之损失交织成压倒一切的绝望。法拉赫那天不在庄园。掌灯时分,我送钱给他们买羊吃。这一举动实属不妙,他们视之为一座被包围的城市灯干油尽的第一个征兆,又坐下来准备过夜。我不知道他们离开时是否怀有这一想法,如果当时并非如此的话。入夜,他们产生一个念头。得找驾牛车的小伙子索赔。这驱使他们默不作声地离开草坪,在第二天一大早赶往达戈莱蒂,那里住着我们的区长助理。这给庄园带来了一桩旷日持久的人命官司,招来了一大帮趾高气扬的年轻土著警察。可是区长助理所能为他们做的一切,充其量是把驾车的小伙子当作杀人犯绞死,但因为证据不足,又把他放了。在我与区长助理对此事不予理睬后,元老们也没召开“基亚马”。于是,那两位老人最终如同其他人一样,只有屈从于相对论的条法,尽管他们对此只字不懂。我渐渐对“基亚马”的元老们感到厌烦,我向他们袒露了自己的看法——“你们元老们,”我说,“只会对小伙子罚款,为的是不让他们积攒自己的钱。小伙子违拗你们不得,于是你们自己把姑娘们买到手。”元老们仔细地听着,小小的黑眼珠在他们干巴巴、皱巴巴的脸上闪亮,薄薄的嘴唇在轻轻地噏动,似乎在重复我的话——他们愉快地听着,一个无懈可击的原则第一次以语言表达出来。由于观点上的种种不同,吉库尤人的法官的身份使我拥有充分的周旋余地,对此,我还算满意。那时候,我还年轻,对于一切公正的或不公正的意见,主要是从被告的角度,而不是从法官的角度予以考虑。为了裁决得当,为了庄园的安定,我耗费了很多精力,经受了种种周折。遇到棘手的难题时,我常常闭门谢客,长时间地进行思考,以理智支配自己的头脑。这对于庄园的人们来说,不失为有效的办法。隔了很久,我还听到他们怀着敬意谈及某件案子如何复杂,以至没有人在一周之内能透彻了解。要使土著感觉到事情之难办,只消耗费更多的时间来显示罢了。至于土著为何愿意让我做他们的法官,为何如此看重我的裁决,对于这些,须从他们的神话心态或神学意识上寻找解释。欧洲人已丧失创造神话或教条的能力,我们在这方面的匮乏,乃是由于我们的历史未能为我们提供这些能力。而非洲人的精神意识却能十分自然地、顺利地通过了这么幽深的曲径。他们的此种天赋,在与白人的关系上极为强烈地显露出来。你能从他们给有过交往的欧洲人起的外号中领略到这种天赋,你若派人给一个朋友送信,或在车上打听去某位朋友家的路,就必须熟悉这些外号,因为土著世界只认可这些“名字”。我有一个离群索居的邻居,他家从不招待客人,于是被诩为“沙哈尼·莫加”——一只盘子。我的瑞典朋友艾里克·奥特有个外号叫“里沙西·莫加”——一颗子弹。他枪法颇准,只须一颗子弹便能打死猎物,这自然是尊称。我还有一个喜好赛车的朋友,雅号“半人半车”。土著也给白人起动物外号,诸如鱼、长颈鹿、大公牛,等等。他们在起这些绰号的时候,心中一定掠起过有关的古老寓言或神话。我相信,在土著的潜意识里,这些白人是被分解为人与兽的。此类外号具有一种魔力——一个人长年以其动物名字著称于周围世界,最终他自己也对这种动物产生了感情上的联系:他有了一种认同感。当他回到欧洲后,才会感到奇怪——再没人那么叫他了。有一回,我在伦敦动物园与一位退休的文官相逢。他在非洲时人称“波瓦拿坦姆包”——大象先生。他一个人站在大象馆前,久久地凝视着大象,陷入幽幽的沉思。也许他经常去大象馆。他的土著佣人也会顺理成章地料想他会去那里一-可惜在伦敦,没有任何老朋友,除了我这个来去匆匆的过客,对他算是知音。土著心理活动的方式颇为特异,与历史人物的精神相通。他们会自然地想象奥丁——北欧神话中掌管一切的至神——是为了看穿整个世界而剜掉了一只眼睛,他们也将爱神描绘成一个对爱情一无所知的孩子。同样,庄园里的吉库尤人对我这个法官奉若神明,而实际上我根本不懂据以判案的任何条法。也是由于在神话上的天赋,土著还会做出一些你无法防备、难以逃脱的唐突之事。他们能将你转化为一具偶像。我深谙这一过程,并对此有一评语供自己玩味——在我心目中,他们是将我神化为“厚脸皮的撤旦”的。与土著长期相处过的欧洲人会理解我的意思,尽管从《圣经》的角度来说此词用得不确切。我认为,即便我们在这块土地上开拓着种种事业,即便我们取得了科学技术的长足进步,即便我们享有英国统治下的某种和平,但在实用这一点上,土著着实胜过我们一筹。当然,他们不可能对一切白人都加以利用,而且利用的程度也因人而异。在他们的世界里,他们根据我们可资利用为“厚脸皮的撒旦”的程度,将我们加以排列。我的许多朋友——戴尼思·非乞·汉顿、戈尔波莱斯和贝克里·考尔,诺思劳普、麦克米伦——都被土著据其能力排于前列。德莱米尔勋爵居“厚脸皮的撒旦”之首。我记得,有一次我在高原旅行,适逢田野里蝗灾泛滥。上年蝗虫大肆活动撒下的虫卵已破土而出,大吃剩余之食。蝗虫所及之处,草叶荡然无存。这对土著是可怕的打击。尽管他们历尽磨难,可这场虫灾严重到难以承受的地步。他们的心碎了,呻吟着,嚎叫着,犹如垂死的犬,试图干那些绝无可能的事。那时,我偶尔向他们谈起我穿过德莱米尔庄园时见到遍地的蝗虫——围场,牧场无处不有。我还补充说,德莱米尔对蝗虫恼怒极了,失望极了。话音刚落,听的人就立刻安静下来,紧张情绪顿消。他们询问德莱米尔对自己的不幸有什么说法,并一再要我重复,而后便不再说什么了。作为“厚脸皮的撒旦”,我虽比不上德莱米尔勋爵那样举足轻重,但是,在不少场合,我于土著还是很有用的。在大战期间,土著世界对由非洲人组成的运输部队的命运颇为关注。庄园的佃农常常聚坐在我的宅子周围。他们一言不发,互相之间也无言以对,只是眼巴巴地盯着我,把我当作他们的“厚脸皮的撒旦”。他们毫无害人之心,我也不便把他们轰走,再说,即使轰走了,他们也会在别处团聚。这真是令人难以忍受的事。不过,以下一个事实使我得以度此难关——我兄弟的军团那时正在最前线——瓦埃米·里奇:我可以望着他,将他奉为我的撒旦。吉库尤人每逢大难降临庄园的时候,把我当作首席悼念者或亡夫之妇。这在那次枪祸中也是如此。因为我对伤亡的孩子表示哀悼,庄园里的人们便在心中得到宽慰,暂时将此事搁置起来。在不幸之中,他们把我当作全体教徒的代表,在以他们的名义独饮苦酒。这几近于巫术,一朝施行于你,就永远不可能完全摆脱。我感到这是一个痛苦的、极为痛苦的过程——被绑在杆子上,我企求挣脱出来,却难以办到。不仅如此,许多年之后,你还常常会想:“我居然遭受这样的待遇——我竟成了一个‘厚脸皮的撒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