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 她把脸转了转,更深地埋入枕头里。 陶昂一愣,虽然被拒绝了,他却是极开心的,其实他的目的并非是取得这丫头的同意,不过想诱导她打破跟外界的隔阂而已,她愿意跟自己说话,哪怕只是两个字,也是大感欣慰的。 “为什么不要?”陶昂不打算放过跟这孩子深入交谈的机会。 流羽不肯再开口,小手更紧地抓住被单边缘,身子蜷缩得更厉害。 陶昂凝视她半晌,缓缓伸出手,小心地覆在她没有多少热度的额头上。 或许是天生太安静,或许是懒于应付,对这个小小的亲密动作,流羽没有任何排斥的意思,一动不动地任他掌心的温度沁入自己的身体,甚至还有些舒适地闭上了眼。 “这个病房,不该是你待的地方。” 良久,陶昂收回手,怜惜又黯然地低语一句。 虚掩的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多日未见的院长,步履稳健地走了进来。 见状,陶昂忙从地上站起,有些尴尬地朝院长问好。 “你是……”院长扶了扶眼镜,想了半晌才记起,“啊,是新来的小陶吧?!” “是的,陶昂。”陶昂让到一旁,说,“刚才碰巧路过,遇到阿萍,见她又拿药又抱着资料,就帮她把东西拿到这间病房来。” 院长笑着点点头:“你是新人,有空多在各病房走走,对增加工作经验是很有益处的。” 说罢,他走到流羽身边,亲切地摸了摸她的头,轻声询问她有无不适之类的问题,而这孩子则用只有院长才能听得到的微弱声音,简要地回答,看起来,两人之间有一种旁人无法企及的默契。 “院长……”陶昂思索一番,还是走到院长身旁,问,“可以问您几个问题么?” 回头看看他,院长转回去对流羽道:“睡一会儿吧,两个钟头后我给你做一次详细检查。”说罢,他示意陶昂同他一道走出病房。 站在走廊上,院长顺手掩上房门,问陶昂:“问吧。” “听说,流羽是个弃儿?” 院长点点头:“是的,但也不完全是。她的父母每个月都会把大笔治疗费打进医院账户。” “只是如此?”陶昂皱眉,“他们从不来看流羽?” “没错。”院长颇无奈地说,“从流羽入院后,她的父母就不曾露过面了。的确是比较违背常理。” “能联系到她父母么?”陶昂突然问了这么一句,紧接着又解释道,“怎么能这样把孩子扔在这里不管不顾!难道我们不能想想办法么?” “实在是无能为力。”院长摇头,“我们也试过联系他们,可他们当初留下的地址和电话全部都是假的。我也无法理解他们的行为。” “是这样……”陶昂有些泄气,转而又想到了流羽的病历,说,“还有流羽的年龄,据说在病历上竟然没有清楚的记载。” “唉,这是我们的工作疏忽。当年老院长在的时候,医院的管理比较松散。”院长有些无奈地说,又问,“流羽是个特殊的病儿,阿萍应该都告诉过你她的病情了吧?” 陶昂点头。 “我一直尽全力找出她身体不再发育的原因,希望有一天她可以健康地离开这里。”说到这儿,院长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有些着急地说道,“关于流羽的事,我们下次再说,我约了人谈事,得马上走了。” “好,您忙您的。”陶昂抱歉地说道。“不好意思耽搁您时间了。” “呵呵,年轻人里,鲜少有你这般细心又体贴病人的。”院长拍拍他的肩膀。 陶昂侧目看着关闭的房门,笑笑:“她本不该属于病房这种地方。” 院长微愕,旋即赞许地说道:“以后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尽管找我。像你这样的孩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院长挺拔的背影匆匆消失在走廊的另一端。陶昂挠了挠头,长这么大,很少被人“孩子”来“孩子”去地称呼,这种感觉,好像还蛮好的。 确定院长离开之后,陶昂再次回到流羽房里,那孩子已经闭上双眼,像是睡着了。陶昂走上前,悄悄从她枕头上取走一根她落下来的头发,然后退出了房间。 看看时间,已是下午两点半,之前略显空洞的走廊上,多了不少出来走动的病号或者陪伴的家属,前行的陶昂不自觉地回过头,流羽的单人病房在这层楼的最尾端,没有人会往那个没有前路的死角走去。 那里并没有肉眼可见的阻碍,可就是有一道无形的界限,决绝地隔断了那间只住着一个名叫流羽的孩子的127病房。 下楼走出住院部大楼,经过花园前时,陶昂的目光不自觉地又落在那丛盛开的胭脂花上,两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正嬉笑着站在花丛前,两个人手里各捏着两朵胭脂花,从花朵里抽出细长如丝的花蕊,又把花蕊挂在各自的耳朵上,美美地摇晃着脑袋,让那花蕊尾端的银白小球摇摆不止,仿若给自己戴上了一串最漂亮的耳环。 “哥哥,胭脂花开了,你帮我摘下来嘛!” “哥哥,你看我把花花做成耳环了!” “哥哥,我戴上我自己做的耳环了,漂亮吗?” 一个稚嫩而熟悉的声音潮汐般从某个虚无的空间里飘来,冲击着陶昂原本清静的心底。 小时候,他的妹妹总喜欢在初夏的时候,跑到家后面的围墙边,从长在墙根的胭脂花丛里摘下两朵,然后从花瓣中央小心地抽出带着一条长丝、尾端是个可爱小球的花蕊。然后摁在自己的耳垂上,故意晃着小脑袋让垂坠的花蕊动来动去。就跟眼前这两个小女孩一样。 如果,没有十七年前的那个夜,妹妹的笑容,本应跟着她一道长大、成熟,而不是永远成为他记忆里的一部分…… 一只小蜜蜂“嗡嗡”地在花丛上旋绕,又飞走,陶昂摇摇头,收回飘摇的思绪,继续朝医院主楼走去。 陶昂没有走大路,而是选择从那条两旁种满万年青的碎石小道抄近路上去,走了没几步,一阵嘈杂声从小道的另一侧传到陶昂耳里。 “验了血又怎样?相配又怎样?”一个穿着病号服的精瘦中年男人,跷着腿坐在小道后那排石椅上,皱眉拿着手机说,“骨髓是能随便抽的吗?万一出意外,谁能负得起那么大的责任?一个几岁的孩子,性命能比我的值钱么?我是不会去捐什么骨髓的!告诉医院那边,我拒绝,不要再来烦我!还有,如果他们敢把这件事透露给媒体,我会让他们以后的日子过得很难受。” 说罢,中年男人气咻咻地挂掉手机,扔给他身边的一个穿西装的年轻人。 “曹总……”年轻人小心翼翼地提醒道,“之前您那么高调地在媒体露面,并且呼吁大家都去医院验血,为那些需要骨髓捐赠的白血病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现在……” “你懂什么?”中年男人狠狠瞪了他一眼,“当初我这么做无非是为了提升我的个人形象,对我们集团的未来发展是很有好处的!谁会知道那个要死不死的病孩的骨髓真的跟我相配!” “是是……”年轻人被中年男人的语气吓得不轻,鸡啄米似的点头。 陶昂冷冷地扫了那两个人一眼,默不作声地继续朝前走去。 作为国内最顶尖医学院血液学专业的毕业生,陶昂拒绝了市内一所大医院的橄榄枝,主动来到永复医院就职,这事在这个位于市郊、前身只是个卫生所的二乙医院里,无疑是个不大不小的新闻,同事们对他的关注,自他入职以来就没有少过,加上陶昂生的清俊高窈,纤尘不沾的医生袍穿在身上,沉静干练,平添几分他人身上难见的风姿,有他在,医院里未婚嫁的女同事们,个个的工作热情都比往常激增数倍。血液二科的办公室,自此变得热闹非凡,莺声燕语往来不绝。 面对同事们的好奇还有女同事们如火的目光,陶昂总是一笑置之之,除了必要的寒暄交谈之外,他很少像那些老同事一样在没事时串门闲聊,但凡有点空,他大多留在办公室看看资料还有专业书籍之类。身为一个新到任两周的一生,陶昂非常认真地跟在科主任后面,穿梭于各个病房里,为一个月后正式上岗打好基础,他这样的表现,一度让所有同事刮目相看。 可是,从不迟到早退的陶昂,从上周开始,已经连续迟到七次了,甚至连周末的轮班也千方百计找人替值。科主任对他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同事们对他最近的“劣行”除了奇怪之外,也颇有微词。可陶昂毫不在意,每天依然面不改色地做自己该做的事。眼尖又爱八卦的小护士们还碰到他在某个午后,从花园里采走一捧胭脂花,然后一脸笑容地走进了住院部。 总之,陶昂的种种行为,都越来越被大家认作一种怪癖,问他,他要么笑而不答,要么转移话题,让人无可奈何。 这天,陶昂又摘一束胭脂花,走进了住院部三楼的127病房。 阿萍刚刚让流羽服完了药,正要离开便遇到了陶昂,瞅着他手里的花朵,她啧啧道:“我说陶医生啊,知道的是你在照顾一个素不相识的小病人,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里住的是你女儿呢!你对流羽真是太细心了!” 陶昂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这孩子一个人在这儿怪可怜的,反正最近我也不忙,有空就多来看看她。” “行行,就不打扰你来献爱心了。”阿萍朝他吐了吐舌头,走出了病房。 流羽像往常一样,半睁着眼睛躺在床上,身子蜷曲得像只病中的小猫,定定地看着前方。 “流羽,看这个,今天的胭脂花开得特别美哦!”陶昂又一屁股坐到地上,把花朵伸到流羽的枕头边,若有若无的清香缭绕了两人之间的空气。 流羽的长睫毛微微颤动一下,漂亮的蓝眸缓缓移动,视线落在花朵之间。 “咦?”陶昂突然瞪大了眼,看着出现在密集花朵间的一个小东西,“怎么有只蜜蜂在里头?!” 一只个头很小的蜜蜂,旁若无人地趴在花朵之间。刚刚摘花的时候,陶昂根本没有留意到里头正停着一只蜜蜂,而且这蜜蜂的胆子也真大,花都被摘了,它还不肯飞走。 再仔细一看,原来这蜜蜂的翅膀不知什么原因,少了一半。 “你先别动啊!”陶昂似是怕这只蜜蜂蛰伤流羽,赶紧把手缩回来,起身把花朝窗户那边拿去。 这时,一直比石像还静止的流羽半撑起身子,开口喊道:“不要伤它!” 陶昂有些诧异地回头,旋即朝她露出阳光十足的笑容:“傻孩子,我不会伤它的,我把它放到窗外的花盆里。” “不要。”流羽依然不肯,“它飞不起来,会死。” “那要怎么办呢?”陶昂走回来,为难地看着手里的小生命,“难道要我给它做手术,安一只假翅膀?” 流羽俯身从抽屉里拿出一个装药的空盒子,打开,道:“把它给我。” 陶昂照她的意思,把断翅的蜜蜂小心抖落到盒子里。 流羽把盒子放到枕头边,连盖子都没有盖上,看着盒子里的蜜蜂,她的大眼睛里划过一丝少见的柔和。 “你要拿它当宠物么?”陶昂重新坐下,打趣道,“流羽果然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啊,哈洽。” 流羽一句话也不应他,只看着盒子里的蜜蜂。 看着她的样子,陶昂一点也不介意,继续以开心的玉器跟她聊天,从胭脂花到天气,从天气到他今天吃过的饭菜。可是整个过程里,流羽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枕边的盒子,对她来说,陶昂就跟空气无疑。 “你……是害怕我,还是……不信任我?”自我表演很久后,陶昂把一直捏在手里的胭脂花插进柜子上的小花瓶里,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流羽的目光里有些微的闪烁,没说话,身子却下意识地蜷缩得更紧了。 “我不会让你一直留在这里的。”陶昂笑着摸了摸她的头,笑容下的严肃却一清二楚,“相信我,有一天你会健健康康地离开这个房间,像这些小蜜蜂一样,自由地来去。” “它已断了翅膀,如何自由?”流羽抬起眼,蓝得迷人的眼底,浮出与她年龄相当不符的成熟。 陶昂有些愕然,一时竟不知要如何回答。 流羽把脸深深埋进枕头,再不说话。 病房里的气氛,安静到连根针落地也能听到,花瓶里的胭脂花依然开得灿灯,作为房间里唯一的一点鲜艳颜色,努力地融化着莫名的窒息感。 陶昂再次起身,从流羽枕边拿起那个盒子,把里头的蜜蜂抖落到自己的掌心。 “你……做什么?”流羽突然坐起来,微皱的眉头间露出明显的敌意。 陶昂不回答她,只将另只手掌轻轻覆在蜜蜂上头,闭眼默念了几句谁都听不懂的话。一片淡绿色的光芒从他的指间缓缓渗出,点点星光一样的美丽光电悬浮其中,这情景,活像他手心里藏了一颗全世界最美的宝石。 片刻,他移开手掌,掌中那只断了翅膀的蜜蜂,居然生出一只崭新的翅膀,正跃跃欲试着重新飞起。 流羽的眼睛,第一次完全睁大了。 陶昂走到窗前,推开玻璃把手伸出去,那只蜜蜂顷刻间振翅而起,在空中旋绕几圈后,快乐地朝远处飞去。 回到流羽身边,他把食指竖到唇边,说:“嘘!要保守这个秘密!只能咱们两个知道。” 流羽有些呆呆地望着他,点了点头。 “断了翅膀也可以再飞起来的,只要你相信我。”离开病房前,陶昂回头朝流羽一笑,宛若六月最灿烂的一道阳光。 流羽看着他的背影,目光迟迟没能收回来。3 翌日,跟陶昂坐对桌的同事小姜,捧着饭盒,直勾勾地盯着陶昂明显带着倦意的脸,问:“你最近到底怎么搞的?迟到早退还逃轮班?”说着又压低声音道,“别说我没提醒你,再不改正,主任可真的要发飙了!” “嗯。”陶昂继续细嚼慢咽着饭菜,眼也不抬地看着报纸。 “哎,我是认真的,你这小子别以为主任是纸老虎,上次有个新来的……”小姜见自己的好心提醒没有换来一点回应,不由急了,可话没说完,便被窗外传来的刺耳喇叭声给打断了。 停车场在医院门口,至于驶入的车辆,医院有明确标识不得在院内鸣响喇叭,以免吵闹到病患。而这一连几声高音喇叭,嚣张地视医院规定为无物,将内里的安静打破得一塌糊涂。 陶昂跟小姜同时转过头朝窗外看——三辆黑色的BENZ头尾相连地出现在楼下,为首那辆不耐烦地响着喇叭,催促着前面的一辆POLO赶紧让出道来。 “大人物总算出院了……”小姜的脸上露出鄙夷的神情。 “大人物?”陶昂看着远去的车队,“谁?” “不就是明辉集团的老总曹明辉,瘦得跟猴儿似的。前些日子还大张旗鼓在报纸上呼吁大家都去验血捐骨髓的那个。”小姜低头往嘴里塞肉丸子,又说,“说是胃癌,看过好多家大医院,没辙,大约是死马当成活马医,来了我们这个小地方,还钦点咱们院长做他的主诊,说什么如果医得好他,他每年会以提供研究资金的名义,那一千万给医院。医不好的话,永复医院就不会有继续存在的机会了。” 陶昂笑了笑:“那看样子他是康复了?” 曹总……陶昂立即把这个身份同那天中午在花园里发脾气拒绝捐骨髓的中年男人重叠在了一起。 “应该是吧。我听负责那家伙的同事说,他今天出院。院长亲自主刀,顺利切除了癌变部分,没有发现扩散。”小姜如是道,“算那厮命大吧,听说之前他去过的每家医院,下的结论都是晚期,只能保守治疗。到了咱们这里,居然捡回一条命!” “呵呵,说明越小的地方,越是藏龙卧虎啊。”陶昂想到了院长,像他那般里里外外都透着一股子睿智的人,自不是一般庸医能媲美的,能妙手回春也不算什么稀罕事。只是,如果这个在外身披着无数光环被万人仰视的大企业家,背地里真做了那般见死不救的事的话,能捡回一条命,上天的确是厚待他了。 “咱们院长不仅人厚道,医术更是好得没话讲!”说到这些,小姜打开了话匣子,“知道有个画画的何万年么?” 陶昂点点头:“很出名的油画家,据说他的手笔,一幅画市价上百万。” “还不止呢,他旗下还有自己的广告和地产公司,论资产,大概不输给姓曹的。”小姜回忆着,“记得是两年多以前吧,那会儿我也才刚来,就听说这个名人住在咱们医院里。当时我还不信呢,专门抱着有何万年专访的杂志去他病房里晃悠,结果人家还以为我是去讨签名的。后来听说他患的是骨癌,入院的时候病况已经很不好了,但没想到在我们医院手术之后一个月,居然完全康复了。” “真的?”陶昂有些惊讶,“谁主刀?又是院长?” “可不是嘛!”小姜眼里闪出崇拜的光芒,“手术之后,院长亲自给何万年制定了一套治疗方案,反正就是一个月时间,何万年顺利出院了。之后我们院长跟何万年成了朋友,他常邀请院长去参观画展啊吃个饭啊什么的,听说他还要送一套别墅给院长报救命之恩,结果院长拒绝了,要他把价值一幢别墅的钱捐给了红十字会。” “哦……”陶昂对院长的崇敬之心又深了几分,转而却说道。“不过,我记得大概半年前,报纸上登出了一个头条,说何万年在自家游泳池晨泳时溺毙了。” “是啊,当时也算个大新闻了,因为死得突然,他们何家人还为财产分割成了一锅粥。”小姜有些惋惜地叹气,“唉,看来命运还真无常,本来以为何万年逃过一劫了,没想到还是丢了性命。” 陶昂笑笑,心底却蓦地有了些异样的感觉。 时间一天天过去,越发响亮的蝉声散布在梧桐树碧绿的叶片间,提醒着所有人炎夏的到来。陶昂租住的地方,跟医院只隔了一条街,从七楼的阳台上看过去,被漆成雪白的医院大楼,在六月的夕阳下,泛着淡红的颜色。 “已经死了?” 陶昂双手搁在阳台围栏上,摆着一个悠闲的姿势,双眼直视前方。 一只扑扇着翅膀、白身绿尾的鸟儿停在他面前,往那鸟儿的头部一看,见到的不是鸟喙鸟眼,竟是一张五官整齐的人脸! 这只人面鸟身的怪物,遗憾地向陶昂摇头,字正腔圆地说:“的确如此,您一连几个星期,天天以咒力召唤我驱策我,我能不拼了老命帮您查么。流羽的母亲,早在十年前就病故了,至于她父亲的下落我实在查不到。你也知道人类女性的头发上只保留母亲的信息,男性的头发上才有父亲信息。我无能为力。反正照我的直觉,他们不太太可能是那种每个月都按时给女儿存一大笔医疗费的有钱人啦。” “既然如此,那当初送流羽人院的人是谁呢?”陶昂深锁眉头,看向那只怪鸟:“你想办法替我查清楚吧!” “我无能为力呀!”怪鸟为难地扇着翅膀,像人类在用力摆手似的,“虽然咱们迷踪鸟号称妖怪中的金牌情报员,可是您也知道,我们的妖力是有限的,这次帮您查出流羽母亲的下落,已经大大伤我的元气了。您能提供给我的线索太少,我只能帮您到这里了!” “好吧。我知道你已尽力了。”陶昂叹口气,从衣兜里摸出一个散出淡金色光芒的布囊,准确地扔到了迷踪鸟的背上,“你的金币,双倍报酬。” 怪鸟的脸笑成了一朵花,忙不迭地说:“我遇到的所有雇主里,您出手是最大方的!不过我只怕以后没什么机会赚到您的金币了。现在那些猎人一个比一个狠,不管好妖坏妖,统统赶尽杀绝。我明天就要带着老婆孩子迁移到很远的地方了,您自己多保重。” “猎人……”陶昂冷笑,旋即看定迷踪鸟道,“我很感谢你帮我这么多才是,若不是你提供的情报,我是没有办法这么快找到她的。今后你自己多小心,快走吧。” “嗯。”迷踪鸟猛点头,接着又像想起了什么,叫住正打算回屋的陶昂,“对了!我在查流羽父母下落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些关于你们医院的怪事。” “哦?”陶昂停下步子,“什么事?” “我曾在你们医院顶楼的杂物房里,看到过一些跟流羽有关的资料。” “你跑去我们医院杂物房做什么?”陶昂疑惑地问,“你具体发现了什么?” “唉,怪我运气不好。那天偏偏就碰到个该死的猎人一路追杀我,幸好从你们医院上空飞过,就顺便躲进去避难呗,你知道消毒水能替我们隐藏妖气的。”迷踪鸟心有余悸地说着,又道,“我刚好就落进了顶楼那间杂物室,落地姿势不好,撞倒了一排架子,那些堆在架子上的纸摔落下来,散出了好些资料,我看到其中一张贴着流羽的照片,还有一些文件上贴着一些有名的富豪名人的照片。你说奇怪不奇怪。资料哪有收在杂物室的!可惜我大字不识一个,那些资料我也不知道是啥意思。” 陶昂想了想,点点头道:“我知道了,放心,我会处理的。你快些走吧,再被猎人盯上就麻烦了。” 说罢,他朝它挥挥手,然后头也不回地走进了屋内。 阳台外的空气里,闪出一道翠绿色的光华,绕成一个漂亮的圈,将迷踪鸟包裹起来,随着它长翅一展,光芒猛然收紧,迅速缩成个小小的光点,消失不见。 次日午后,陶昂照例带着一把胭脂花到了流羽的病房。 经过那次的小蜜蜂事件后,流羽对他的态度,渐渐与从前不同,每次当他带着花去病房探望她时,她那张总是如同沉在最深的海里的面孔,会在刹那多出一种活泛的颜色,只有陶昂能体会出,那种鲜活的颜色,叫希望。 虽然每次流羽的话依然很少,但是,两人间最初那种冰墙般的隔阂,正在渐渐消融。 一走进去,陶昂便看到流羽站在窗前,手指在玻璃上轻轻摩挲,迷人的蓝眼睛正怔怔看着从窗外飞过的鸟儿。 “流羽”,陶昂高兴地把胭脂花送到她面前,“你看今天这些花,颜色特别漂亮。” 胭脂花生动的红色,映在流羽白皙的脸上,竟将她的病容褪去了几分。看着这些花朵,她的眼里有刹那的惊喜,转瞬又归于无迹。 窗外的蜜蜂飞走了,流羽垂下手,抱着腿坐在了窗台前。 陶昂把花朵放到她面前,从其中一朵里头小心地抽出花蕊,然后轻摇着这个可爱的小圆球,轻声道:“以前,我妹妹最爱用胭脂花的花蕊做成耳环,呵呵,小汝孩都喜欢漂亮。” 流羽拿起一朵胭脂花,在指间轻轻转动,蓝眸里似有一层水雾,阻挡了外人想要认真探究的目光。 “摘下来,它很快就会死掉。”半晌,流羽稚气的声音从她幼嫩的唇间缓缓而出,“我喜欢它们,不想它们死。” “傻孩子。”陶昂习惯性地摸了摸流羽的头,“它们不会死的,明年的这个时候,又会开出一模一样的花朵。生命就是如此往复的。” “生命不是只有一次么?”流羽抬起头,直视着陶昂的眼睛。说着,她的目光又已到了窗外,停在楼下花园里,一个穿着病号服正跟父母开心做游戏的小女孩身上,微微翘起了嘴唇,淡淡的笑容像溪水流过,“外面,真好。” “你可以跟他们一样。等你康复了,我即刻带你离开。”陶昂握住她冰冷的小手,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人们,以及所有对流羽来说,难以触碰到的真实风景,“你会回到真正属于你的世界。相信我!” “真的?”流羽看着他,两个人的眼神有了真正意义上的交集。 “我发誓!”陶昂的神色从未如此慎重过,“我会带你到最好玩的地方去玩个够,那里没有让人讨厌的墙壁和天花板,只有望不到边际的宽阔,有很多鸟儿和花草在那里,你想跑多远、飞多高,都可以!” 沉默地对视片刻,流羽的眼底泛起希望的光彩,比任伺时候都闪亮,虽然只是短短一刹。 然而,她却在这时一下子抽回了自己的手,更下意识地将右手背到了身后,似乎生怕陶昂再来碰她。 以为他们之间已经建立起难得信任的陶昂,被她的举动搞糊涂了。 “不要……碰我的手。”流羽翕动着嘴唇,挤出这几个字,不悦中又有些迫不得已的无奈。 “好,我不碰。”陶昂愣了愣,毫不介意地笑笑,看着她不开心的脸,他又从衣兜里掏出个小小的、塑料外壳上印着小狗的记事本,翻开来,露出里头已有些泛黄的纸页来,边看边说,“这个本子是我妹妹的。以前她最喜欢在这上头东涂西画。” 陶昂侧着头,眼里是满满的怜爱与牵念,他的手指缓缓翻动着记事本,笑道:“这个,是她画的小狗……这个是蝴蝶……呵呵……”他的手指停在其中一页上,“这个,是她画的胭脂花。” 他把记事本送到流羽面前,指着那朵用粉红水彩笔画出、笔法稚嫩天真的胭脂花道:“你看,在这里面,花朵永远都不会凋谢。” 流羽专注地看着这朵纸上的鲜花,神情温柔得像是最软的一片羽毛。 “你妹妹她……”她抬眼看他,欲言又止地问。 陶昂的神情在此时凝固了片刻,缓缓道:“她离开我已经十七年了。我们的父亲,为了他的工作,在妹妹高烧不止的时候,仍然选择离开。那天晚上雷雨交加,年幼的我,背着妹妹去医院……”他竭力让自己保持平静,像在叙述别人的故事,“但是太迟了,我没能救回她,医生说,在她神志不清的时候,还在叫着父亲跟我的名字。” 陶昂面无表情,一拳击在窗台上。 流羽对他的言语与表现,没有表现出太强烈的情绪。她只是拿过记事本,指着其中一页道:“她跟胭脂花一样,还活在这里。” 她苍白的手指,停在一页纸上,上头画着个梳马尾辫的可爱小女孩,一手牵着个长胡子的高大男人,一手牵着个小男孩,画面下方,歪歪扭扭地写着“爸爸,哥哥,小希,永远一起。” 陶昂的心底像被一只温暖的手轻轻触碰了一下,他笑着摸了摸后脑勺,道:“本来拿这个出来,是希望你开心的,结果反而要你来安慰我了。你这个小丫头还真是有趣。” 流羽把记事本还给他,说:“你,是好人。” 陶昂一征,继而笑道:“你跟我认识不久,这么肯定么?” 流羽没有正面回答他,只说:“你跟他们不一样。” “他们?”陶昂心头一紧,“他们是谁?” 流羽皱了皱眉头,嘴唇抿得更紧了。 就在此时,流羽突然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豆大的冷汗迅速从额际渗出,双臂紧紧环抱住剧烈顾动的身体。 “怎么了?”陶昂急切地问。 “没……没事……”流羽摇摇头,嘴唇被自己咬得沁出了血丝,“一会……就好。” 果然,约一分钟后,她因痛苦而扭曲的脸孔渐渐舒缓开来,身体也停止了异常的颤抖。 陶昂抽过纸巾,小心地地替她擦去额头的汗珠,问:“你经常发生这种状况?” “嗯……”流羽点头,马上又摇头,“你……走吧,不要问我了,我很累。” “好,你先休息。我出去了。”说罢,他扭头看向虚掩的房门,从门逢里见到有人影闪过。 陶昂快步走过去拉开门,走廊那边除了几个护士和病人在走动外,没有任何可疑人物。 当夜,陶昂主动要求跟小姜换班,正为值夜班无法脱身会女友而苦恼的小姜求之不得,千恩万谢的闪人了。 夜里的医院超乎寻常的安静,跟陶昂一同值夜班的同事借着寻房的机会溜达到急诊室那边,跟两个新来的护士妹妹联络感情去了,剩下陶昂一个人在办公室里翻看资料。 巡房回来的陶昂发现月那同事还没回来,办公室里青白的灯光打在靠边摆放的一套基础外科用刀上,在墙上投出一个个怪异切锐利的影子,看得人无端端心里发毛。 陶昂关上办公室大门,穿过只偶尔走过一两个护士的空荡走廊,快步朝电梯那边走去。比起那些市区内的大医院,病人不多的永复医院,安静得就像身处另一个世界。 今天留下来值夜班,井非是陶昂为了发扬风格,他要借这个机会,去验证迷踪鸟告诉他的怪事。 他打听过,医院的确有一间常年废弃的杂物室,就在他办公室所在的主楼的顶层。 电梯里,陶昂发现顶楼的按键,明显比其他楼层的按键要崭新许多,看来平时少有人上去。 走出电梯,头顶上微弱的灯光把陶昂投在地上的影子拉得长而模糊。这层楼上有一个颇大的多功能会议室,还有个展示医院业绩的展览室,其余诸如什么内部员工活动室书报阅读室之类的,基本上从陶昂来医院起,就没见有几个同事上来过。 走过这些上锁的房间,陶昂径直来到位于走廊最里头、紧邻卫生间的杂物房。 房间上了锁,不过很快被早有准备的陶昂用万能钥匙熟练地打开。走进去,黑暗里,一股隐隐的发霉味道扑面而来。 陶昂拿出袖珍手电筒,小心避开脚底下歪倒的塑料桶和横摆的拖布之类,朝迷踪鸟所说的靠墙摆放的铁架那边走去。 几个两尺见方的旧纸盒散落在锈迹斑驳的铁架下,一摞写满字迹的纸页在滑开一半的盒盖下露出翻卷起的纸边,在手电光束的映射下,隐隐见到升起的尘埃。 陶昂揭开盒盖,把里面用细绳捆在一起的纸页取出来逐一翻看。这摞资料的前几张,无非是一些会议纪要之类,看日期,已经是十来年前的东西。一直翻过了十几页,陶昂的眼前骤然一亮一一 一张一寸的标准照,端正地贴在一张表格上头,照片里的人,正是流羽无疑。陶昂的目光顺着这标有“病历”二字的表格往下滑,越看神色越凝重。 姓名:流羽性别:女,年龄:8周岁,入院时间:1998年10月23日 难道这就是流羽遗失的原始病历?照这上头的数据推算,流羽的实际年龄已有18岁了,陶昂暗暗盘算着。 再往下看,记录的便是流羽的病情记录了,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异常。是谁把流羽的病历误收到杂物房里?陶昂带着疑惑继续翻看下头的内容,果如迷踪鸟所说的,他很快便发现了一张张贴着各个名人照片的表格,这些名人里有富可敌国的巨贾,有名满天下的艺术家,甚至还有领国的某政要,半年前猝死的何万年也在此列。这些表格并非病例,上头记载的只有这些人的姓名、入院时间及病因,还有出院时间,从这上面看来,这些人入院时的病情全部是危及生命的顽症,有的根本是无药可救的绝症。可是在永复医院经过一到三个月不等的治疗后,便全部康复出院。 在每张表格的后头,还附有一张或几张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已经泛黄的报道,内容全部是这些康复出院的名人,在出院后半年到一年时间内,不是车祸身亡便是游泳溺毙,最倒霉的要算那个领国政要,竟然因为在浴室洗澡时突发心脏病,无端端被淹死在澡盆里。翻到最后一页,陶昂愣了愣,这最后一张表格里的人,竟是刚出院不久的曹明辉!唯一的区别,是他的表格后尚未附上任何“死亡报道”。 这些东西,着实让人奇怪。谁把这些东西藏到了这里? 陶昂想得入神,却未发现他身后的铁架已悄悄起了变化一一 锈迹遍布的乌黑表面突兀地融化了,像搁在烈火上的蜡,无声且迅速地淌下,在地上盘积成一圈螺旋状的黑色雾气。整个铁架在不到三秒钟的时间内,完成了从融化到重组成一条直径约二十厘米的蛇状物的过程,此刻的它,如一条在黑暗里伺机觅食的蟒蛇,诡异地扭动着身躯,悄然朝前方懵然不觉的陶昂游弋而来。 正专已看着手中资料的陶昂,突觉后颈上扑来一阵直渗血脉的冰凉寒意,那一瞬间,致命的危险信号在陶昂的每条神经线上猛然放大。 陶昂将资料一扔,顺势一个侧翻,避到了身边的墙壁下,而一道冷中又带灼热的气流擦着他的左耳飞了出去。黑暗中,陶昂清楚地看到一束类似红外线的暗橘色光束一闪而过,“咻”地一声“钉”到了对面摞有小半人高的破洗手盆和塑料簸箕上,顿时便见到这堆破玩意儿“噌”地矮了下去,化成了一摊不辨颜色的黏腻污水,一动不动地凝固在地板上。 陶昂倒吸一口冷气,借着落在地上的手电的微光,回头一看,原来那铁架所在的地方,竟生出了一条昂首抬头的蟒蛇,可再一细瞧,那玩意儿并非是真正的蛇,只是一条裹着破烂铁皮、被一层乌气围绕住的怪玩意儿,“蛇头”的位置上,裂开一张锯齿状的“嘴”,一只杏核状的独眼就生在这张嘴的正上方,朝陶昂这边露出悚人的凶光,那张大的嘴里,隐约可见一个暗橘色的光点,时隐时现,像个活着的发射器,随时准备向敌人开火,刚才那束毁掉杂物的光线,必是从这张大嘴里发出。 果不其然,陶昂一口气还没吐尽,那怪蛇已然调转头颅,大嘴以一种足以断开颌骨的夸张角度悍然张大,一束利光对准陶昂的脑门射了过来。 见势不妙,陶昂赶忙匍匐在地,抱头滚到了旁边的空地上。 好一股浓得熏死人的妖气!陶昂剑眉一竖,快速从腰间的钥匙扣上取下一把打造成十字架形状的精巧弹簧小刀,摁住上面位于正中间的银色按钮,纤细地刀刃应声弹出,不料这刀刃又顷刻化为一道细如发丝的银白光华,以一种坚韧的一字型姿态刺向半空,似一柄被人娴熟操控的西洋剑,在阴暗的空气里舞出一朵剑花。 致命的光线又一次锁定了陶昂的心脏,誓不罢休的朝他身体刺来,这次陶昂没有躲,而是举起手里的武器,凝神瞅了个仔细,在光线离自己不过咫尺时,利剑一挥!只听“铿”一声响,银色橘黄两道光线在空中硬碰到一起,溅起火花无数,在虚空中拉出凌乱而激烈的线条,一人一妖的脸孔,在闪烁不止的光芒下忽明忽灭,那情形,不得不说是一种另类的惊心动魄。 怪蛇发出的光线,被陶昂的利剑斩成了两半,“咻”地朝两边分裂开去,伴着难听的咝咝声,消散于空气中。 见自己的武器似乎对陶昂没有立竿见影的作用,怪蛇大口一合,竟扭动身躯,粗壮的铁尾巴朝陶昂的头部猛地击来,那足有一米长的尾巴,所过之处带起的疾风,竟生生将周围那些挡路的纸箱杂物之类的东西刮飞到半空,然后僻里啪啦落到地上。 见状,陶昂纵身一跃,避开那条要命的大尾巴的同时,在半空中出脚往墙壁上一踏,突然回了身,敏捷地举起细剑,以迅雷之势往那怪物的头顶处直刺而下,而后厉喝一声,将全身力量凝聚于双手与武器之上,紧握住剑柄朝后一路划开去,从剑身上腾起的银光,与从怪蛇身体里飙出的乌黑液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两种颜色的激烈纠缠中,陶昂将这条怪蛇从头到尾一剖为二。 看着如烂泥般躺在地上、从断开的身体里汩汩冒出污浊液体的、全无当初凶悍的怪蛇,陶昂一口气刚刚松了一半,却不料那些流出来的乌黑液体像活过来似的,分成两边,快速地游走到怪蛇已成两截的尸体上,极快地将断面全部覆盖起来,如同往破损的墙壁上填补水泥一般,居然在短短时间内把这两半无用的尸身恢复成了两条完整的怪蛇,并且同时扭动起身子,从地上立了起来,脑门上的独眼,仇恨地瞪着刚刚差点让它灰飞烟灭的陶昂,两张大嘴同时张开,两束暗橘色的光束交织成十字形,以双倍的杀伤力朝陶昂扑来。 傀儡妖?!陶昂心中暗叫不妙。手起剑落,“唰唰”将袭来的光束斩落,由一而双的两头怪蛇自然不肯罢休,口里放出光束的同时,更是心有灵犀地同时摇起尾巴,双双朝陶昂击来,誓要他顾前顾不得后。 这时的陶昂,心里已明白若出手将这两只怪物一斩了事,只会让怪物的分身越来越多。 避让还击的同时,苦寻解决良方的陶昂,目光无意从两头怪蛇背后的墙壁上划过。雪白的墙壁上,剑光映着地上手电的光芒,映照着他跟怪蛇纠斗不止的影子,在那看上去颇为混乱的画面中,多出了一个不该出现的影子。 陶昂一边同怪蛇对抗,一边抽空火速再看了那墙壁一眼,确定那上头,多出了一个人影,虽然看不清面容只是团黑黑的影子,可是稍一留神便能看出,那人影的手臂正以某种奇怪且有规律的姿势在挥舞着,加上自己遇到的,是由人操纵,并且能以操纵人的咒力大小、具备再生能力的傀儡妖,陶昂断定那墙上的人影,才是罪魁祸首。 再这么无休止地打下去,对自己毫无益处。此时,陶昂急迫的眼光落在角落里一桶写着“香蕉水”的白色塑料桶上,他心下一动,在避开怪蛇的又一轮攻击后,蹿到墙角,提起那桶香蕉水冲到那堵有古怪的墙壁前,揭开桶盖将一整桶香蕉水泼到墙壁上,刺鼻的味道顿时弥漫了整个房间。 此时,两条怪蛇的尾巴已经又向他的身上砸来,陶昂机警地避开,跳到离墙壁约三米远的地方,举起手里的细剑,对准那墙上的人影,右手往剑柄上用力一推,细剑闪烁着耀目的银光,连它周遭的空气都被划出了火花,“嗖”地一声刺进了墙里。顿时,墙壁上的香蕉水被细剑激出的火花引燃,熊熊大火“腾”地燃起,将那堵墙壁紧紧锁在火海之中。 一声模糊但痛苦的呻吟从墙壁内发出,那道本不该出现的黑影消失了,而那两头气势汹汹的怪蛇,也在作势朝陶昂发起新一轮进攻的刹那,没有任何铺垫地消失了,只留下一捧颓然散落的黑色铁屑。 火光映照着陶昂表情全无的脸,他手指朝墙壁那方一指,呵了声“回!”,一道银光从火光腾腾的墙壁里飞出。准确地回到他手里。银光褪去,方才那柄罕见的细剑,又恢复到起初不打眼的小弹簧刀模样。 不等陶昂把弹簧刀收起来,房门外传来一阵大喊,伴着阵阵紧促的拍门声:“喂喂!开门!谁在里头!快开门!” 陶昂看看地上那些已经被怪蛇的黏液和迸溅的火花毁成一团团污泥的资料,皱皱眉,快步走到侧墙上的窗户前,顺手拿起下头的一个旧花盆。用力砸碎了窗玻璃,再推开窗户,然后跑到被他反锁的房门前,打开了门。 五个保安,大约是当天值夜班的全部阵容,在听到杂物房内传出的异响后,齐刷刷地聚集在门口,个个拿着警棍,神色如临大敌,跟在他们后头的,还有几个医生和小护士。 “有贼!”不等保安先开口,陶昂已经抢先说话,指着房里气喘吁吁地说,“我巡房回来,发现有个贼在我办公室里偷东西,我一路追他跑到这里,那家伙躲进杂物室,还想用香蕉水泼我要烧死我,结果还是没打过我,趁乱从窗户逃跑了,你们快追!” 闻言,保安们即刻兵分两路,一路赶紧跑到杂物室所对的地方查看,另一路跟众医生护士一道,提来灭火器跑进杂物室灭火。好好的一个夜晚,被搞得一片混乱。 事后,去追踪贼迹的保安回来说。因为杂物室在走廊的最里头,窗户外头除了个凸出的露台之外,没有别的退路,那毛贼定是顺着水管逃跑了。作为唯一目击证人兼受害者的陶昂,自然被作为重点保护对象,几乎所有值夜班的女医生女护士在得知陶昂勇斗歹徒的光荣事迹后,以各种理由来到他公室里,这个给他送热咖啡镇定,那个给他带来好吃的压惊,搞得他哭笑不得。听闻医院里有贼,病房里那些能走的的病号也纷纷心慌慌地跑出来,一群人在走廊里卿卿咕咕打听消息,嘤嗡声不绝于耳,众医生护士不得不集体出动,手忙脚乱地安抚他们,并劝他们赶紧回房休息。永复医院,很久没这么热闹过了。 一直折腾到凌晨,接到报警的警察来勘察了现场。在确定医院并没有人员与财物损失之后,又带着陶昂和两个在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的保安去警察局做了份详细的笔录。等到陶昂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医院时,已经是翌日上午十点多了。 作为勇斗歹徒的英雄,陶昂回到医院后,数量比昨天晚上多出两倍的同事,纷纷到他办公室来慰问他,喋喋不休的说话声让陶昂头痛欲裂,可是他还得装出一副笑脸来回应大家的好意。所有人都相信一脸疲态的他,是因为跟歹徒搏斗时消耗费了太多体力所致,谁又会知道,昨夜他斗的根本不是什么歹徒,而是一只货真价实的傀儡妖?! 不过,在应付这些不知情的同事的同时,陶昂发现跟他关系最好的小姜没有出现,那家伙在昨晚跟自己调班之后,到现在都没出现,排班表上明确显示,今天并不轮到他休息。 陶昂客气地把各位来访者,尤其是各女性友人一一打发走,然后故作无意地对坐在另一桌的同事笑道:“这小姜大概被女朋友用强力胶黏住了吧,今天居然旷工,我这个本该休息的人都还坚守岗位呢。” “他女朋友三个月前就到外省工作去了,想黏也黏不了啊!”同事耸耸肩道,“那家伙不知道跑哪儿去玩了。” “去外省了?”陶昂心下一惊,记得昨晚小姜跟他说的,调班明明是为了去陪女朋友。 正想到这儿,小姜一脸疲态地走进了办公室,右手掌上还缠着纱布。 “呵呵,正说你,你就来了。”陶昂若无其事地跟小姜打招呼。 小姜径直走到他面前,一脸惊讶地问:“刚才我一回医院,就听大家说你昨天晚上勇斗歹徒?!你没事吧?没受伤吧?” “我没事。让那小贼跑掉了。”陶昂微笑着摇头,目光落在小姜的右手上,“倒是你,好像比我更不妥啊,你手怎么受伤了?” “嗨,昨天晚上不小心弄的,别提了,倒霉到家。”小姜看着自己的手,悻悻地说。 陶昂点点头,没再多问,只是从小姜露在外头、明显发红且略有水肿的手指上判断,这家伙受的八成是烧伤。 小姜……陶昂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暗藏疑惑的目光不时扫过对面这个平时相貌平平、看起来毫无异常、很容易就被人忽略的年轻男人。 窗外的蝉声越发响亮,明晃晃的阳光驱散了由昨夜那场小小的骚动所带来的阴云,陶昂若无其事地做着自己的工作,心里的迷雾却层层积累。 下班后,陶昂拖着疲倦的身体走出医院,刚一出大门,手机响了。应该是用医院里的某部座机打来的。 “喂?!”他接起电话。 “你……怎样了?”一个稚嫩的声音,怯怯地问。 陶昂一愣,这个声音,不是流羽是谁?! “我很好啊,全身零件都齐全!”陶昂照例以一种轻松无比的声音笑着应道。 “昨晚,你遇到贼了?”流羽的语气里。焦急跟疑惑纠结在一起,“真的有贼?” 陶昂沉默了半秒,马上笑道:“是有贼啊,还是个挺厉害的贼呢!不过放心,再厉害的贼也斗不过我的,他被我吓跑了,搞不好还受伤了呢!” 街道两旁的车辆飞驰而过,赶着回家的人们行色匆匆,城市里独有的喧嚣在此刻,却完全被抵消在电话那端,一段更长时间的沉默中。 “你……能不能不要有事?”许久后,流羽的声音,越来越低落。 陶昂的心,莫名地抽痛了一下。 “傻孩子,我不会有事的。”他仰头看着红彤彤的晚霞,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像天空的颜色一样明朗,“我要有事的话,谁带你去外面最好玩的地方玩呢?哈哈。” 流羽没有回应,长时间的无声之后,挂断了电话。 陶昂捏着手机,深吸了一口气。喃喃道:“错误必须要在我这里停止……”4 那场夜斗盗贼的事件,已过去了一周,医院里一切如常,井然有序。陶昂在这段时间总是特别留心同事小姜的一举一动,可是,却没有发现任何他想要的线索。 陶昂将自己来医院工作的真正目的,掩藏得很好,并且决意把这个目的作为带进棺材的秘密,守一辈子。事实上,就算他说出来,也不会有人相信。 苦笑一下,陶昂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唯一让他觉得高兴的,是流羽那个孩子,或许不该叫她孩子吧,那个丫头,在他的陪伴下,慢慢地有了笑容。 可是,每次面对那双湛蓝得像海一样的漂亮眼睛,陶昂就无法抑制住自己心里的怜惜……以及内疚。 如果不是那次意外,流羽本该有一片自由的天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作为一可怜的病人,终日被禁足在封闭的病房里。 他靠在柔软的椅背上,侧目看着窗外葱笼的梧桐树叶,以及树下不远处,那一丛一丛的胭脂花,渐渐地,眼皮越来越重…… 荒芜的山顶上,一把明亮的十字形小刀被扔到了地上,在黑色的泥土里孤独地闪着光芒。 “拿起来!”一个严厉的声音在稀薄的空气里炸响。 “我不要!”一个孩子,用稚嫩的声音坚决地拒绝,“我不要跟你一样!我讨厌你!讨厌!讨厌!” “你必须拿起来!否则你就是个注定的儒夫!”那声音的厚重度,又多出几分。 “我宁肯当儒夫也不要跟你一样!” 迷离的光影中,一张孩子的脸,在悲愤的泪水中晃动不止。 一声长长的叹息,仿若把一生的遗憾与无奈都释放了出来。旋绕在山巅的空气,颜色越来越深,深得像一汪浓墨,又像从不见底的深渊里散发出的致命幽暗,把整个世界分割成无数的碎片,逐一吞没了…… 陶昂在冷汗淋漓中张开了眼。 擦去额头的汗珠,把杯里已经凉了的咖啡一口气灌下去,陶昂舒了口气,慢慢恢复了正常。 这时,小姜推门走了进来一见到陶昂就说:“刚才正好碰到院办的人,让我通知你,下午两点到院长办公室,院长有事找你。” “院长找我?”陶昂抓抓头,又问,“你知道是十么事么?” “我怎么知道!”小姜想了想,又说,“下周省里整个医疗系不是要开一次演讲大会么,我们医院也要派人参加啊,我想院长八成是要派你去吧。” “我去?”陶昂为难地笑了笑,想起当学生那会儿,别说当众演讲了,他连上课都从不举手发言。派自己去演讲,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下午,坐在院长宽敞舒适的办公室里,陶昂面露难色地看着手里一叠演讲稿,说:“院长,咱们医院里人才济济,一定要派我去吗?” 他的窘态让院长哈哈一笑,说:“这次的演讲大会,主题就是创新,所以我才打算派你这个新人代表我们永复医院。这也是一次难得的锻炼机会啊。” “可是……”陶昂指着演讲稿道,“在那么多人面前演讲,我真的怕应付不来啊。” “不要紧的。”院长宽慰道,“稿子我已经替你修改好了,你只要事先熟读。上台的时候大方些,别紧张,就像聊天一样把内容讲出来就可以了。这次演讲,对提升我们医院形象有一定的作用,把这个任务交给你,我相信我的眼光。” 陶昂捏着稿子,目光顺着上头密密麻麻的内容往下看,内容无非易十么“我们医院近年来又采用了什么什么新技术、引用了什么什么新设备”、“作为白衣天使,对病患不仅要有一颗天使般的心,更要用新知识新技术武装我们的翅膀,让我们在击败病魔的长路上飞得更高更远。” 看着这些程式化的句子,陶昂只觉得头痛。 “对了,这个演讲大会是有时间限制的,每个演讲人只有五分钟时间。”院长突然想起了这个,说道,“这样,我现在有些时间,你把这稿子念一遍,我帮你掐掐时掐时间,顺便看看你的语气是否够抑扬顿挫。” “啊?!”陶昂满头黑线地看着热心的院长,“真要念?” “现在出问题,总比上台出问题好啊。”院长点头道。 陶昂无奈,只得清了清嗓子,硬着头皮一个字一个字地把稿子念了下去。 一直折腾了大半个钟头,陶昂才被获准离开院长办公室,看着手里被院长用红笔标出的需要加重语气朗读的重点,他有点想哭。 三天后,继医院闹贼的风波之后,在陶昂的办公室内又上演了一场闹剧。 小姜远在外省的女友不知何故突然连夜从外地飞回来,拖着行李就上医院,找到小姜又吵又哭。听了半天,大家才明白,小姜这家伙趁着女友不在,私自跑去见网友,在替美丽的女网友做爱心宵夜的时候,不慎被烧伤了手。他的女友不知从哪里得到了消息,当即回来找他算账。两人把办公室闹得一塌糊涂,直到保安把他们硬请到保卫室,整个血液二科才恢复了平静。 “嘿,我说小姜那厮那天晚上怎么跟你换班,原来去偷食。”几个同事幸灾乐祸地嘀咕着,“活该!他的女朋友出了名的厉害,这下可有他苦头吃了。” 陶昂笑了笑,默不作声地收拾着被弄乱的办公桌。对于别人的感情问题,他毫无兴趣,他所明白的只有一点,就是他一直怀疑的小姜,不再有被怀疑的价值。线索又断掉了。 午后,心事重重的陶昂照例去到住院部巡房,刚一下到主楼大厅,还没迈出电梯,迎面就传来一个硕大的嗓门。 “啥?你说老牛住哪?听不清楚!这医院有两座楼,我不知道是哪座啊!”一个穿得有些土气的中年男人,拿着个样式古板的手机,左手提着一个脏兮兮的旅行包,在大厅里左看右看。 守在厅里的导医妹妹见状,赶紧上去提醒他声音放低些,并问他需要什么帮助。 “我想找人啊!顾三牛!昨天说是肺炎,送你们这儿来了!”中年男忙挂了手机,手忙脚乱地跟导医说。 陶昂摇摇头,举步朝外走。这时,身后的另一座电梯应声打开。不等陶昂走出两步,身后又传来那个中年男人的大嗓门:“咦?!这不是郑直,郑医生么!!” 陶昂停下脚步,好奇地回过头一看,被那男人一口一个郑医生叫着的人,却是刚从电梯里出来的院长。谁都知道院长姓王,这男人八成是认错了人吧。 院长看了看这个面露激动的中年男人,扶了扶眼镜,从面无表情到一脸茫然:“对不起,我不姓郑。您大概认错人了。” “认错了?”中年男人瞪大眼睛,把院长上上下下看了个仔细,笃定地说,“没错啊!我老涂的眼睛出了名的毒哇!你明明是郑直郑医生么!二十年前你在雾县小河村的卫生所里当医生,我儿子病得快死了,是你把他救回来的,我咋能认错啊!” 院长很无奈地看着这个男人,道:“抱歉您真的认错人了。我不姓郑,也从没有到过雾县。我还有急事,先走一步。” 说完,院长绕过那男人,快步朝外走去,见陶昂站在前头。礼貌性地跟他点点头,并不忘嘱咐一句:“周末就要演讲了,你得再加把劲准备啊!” “哦,知道了!”陶昂忙应道。 那中年男人看着院长远去的背影,很是郁闷地揉着眼睛,嘀咕道:“怪了,难道我真的认错了?不可能啊,他除了老了些,跟二十年前没啥差别,一样那么俊俏……”说着,他边挠头边在导医的带领下朝住院部的大楼走去。 这些话,一字不漏地被陶昂听在耳里。看那男人的神情,真是十万分委屈,边走还边不住地跟导医妹妹说我真的没认错人啊! 雾县,小河村,陶昂嘟嚷着这两个地名,突然神色一变。 陶昂请了两天事假,说是接到亲戚的电话,要赶回市区处理点急事。 次日傍晚,陶昂所站的地方,并非繁华的城市大道,而是一条尘土四起的乡间小路,油污遍布的拖拉机吐着黑烟慢吞吞地从面前开过,来来往往的农民挑着瓜果蔬菜之类的东西,大声地讲着笑话,偶尔还有一两只黄毛白毛的土狗汪汪叫着跑过。完全是一幅很纯粹的乡间风情图。 陶昂没有回市区,而是一大早就乘长途车赶到距市区七个钟头车程的雾县。 在当地人的指引下,陶昂顺着这条路一直走到两裸壮硕的银杏树下,然后朝左走了约几百米后,爬上一道斜坡,迎面便在一根电线杆下头见到一块歪放在泥里的石碑,上头刻着“小河村”三个字。 他舒了口气,摸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一一 “你确定二十年前雾县小河村里真有个叫郑直的医生?” “老同学,我可是金牌户籍警啊,你要我帮你查的人我能不仔细查么。还有,根据记录,二十年前这个郑直带着老婆和女儿到小河村的乡卫生所当医生,不过两年以后郑直就跟老婆离婚了,据我那个曾住在邻村的三姨说,是他老婆嫌他当医生没几个钱,跟着个有钱的生意人跑了。他女儿就一直跟着他。而十五年前,郑直跟他的女儿离开了小河村,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郑直的旧宅位置你替我查到了么?” “当然查到了!不过那块地已经被规划成林业用地了,上头的旧宅很快就要拆除,里头的居民都已经迁移到别处了,你要去就赶快。” 很快,陶昂挂断手机,照对方所说的地址进了小河村,一直往西面走去。 果然如他老同学所说,小河村里残破的围墙上用白石灰写满了大大的“拆”字,样式差不多的砖瓦房凌乱的排开,有的门窗大开,一看便知已久无人居了。 借个捡破烂的妇女背着大竹篓从衣着光鲜的陶昂身边经过,纷纷看了这个陌生生人好几眼,窃窃私语,其中一个更盯着他手里捏着的还剩下小半水的矿泉水瓶子,久久不挪开。 见状,陶昂把瓶子递给她,说:“拿去吧。”说着,他又看看前方,问道:“小河村里是不是有一片竹林?” 那女人忙高兴地把瓶子放到竹篓里,又顺手指了指右前方,答道:“就在那边,直走下去!”说罢,她又怪异地瞪了陶昂一眼,问:“你要去那里?” “是啊,有什么问题么?”陶昂看她神色有异,忙问道。他的老同学告诉他,那个郑直住的地方,在小河村里民居的最里头,紧靠着一片树林。 “竹林那边不干净啊!听说是住了蛇妖,十几年前。村里人养的家奋死了,尸体莫名其妙就不见了,可是没过几天,大家又在竹林里看到那些死了的动物又活过来了,可吓人了!”女人绘声绘色地描述着。 “有这样的事?”陶昂丝毫没有惧意,反而笑道,“死了又活过来,对你们来说不是好事么?怎么还说吓人?” “你不知道,那些活过来的动物,没过上七天,一个个又都死了,而且死相特别吓人,个个眼睛瞪得贼大,身子硬得像石头一样!呸呸,晦气。”女人朝地上啐了几口唾沫,边向前走边回头警告陶昂,“反正你要去的话,劝你小心,村里的老人都说,这些动物是被那条蛇妖吸走了魂儿,然后放它们回来害人的!” 陶昂笑着点点头,不作回应。 有那妇女指出方向,陶昂不费吹灰之力便来到一座白墙灰瓦的小院前。院落外头,一丛丛的竹子在暮风里摇曳不止,唰唰声响成一片,在离院子数十米远的地方,一片茂密地阻隔一切光源的竹林,赫然入目。 陶昂稍微用力推了推院门,锁在上头的铁锁就随着断开的把手掉下地。他走进院落,一群正在空地上走动觅食的麻雀马上扇着翅膀逃跑了,在这群小家伙翅膀发出的扑棱声消失之后,院子里除了风声和外头竹叶的响动,便再听不到其他。 陶昂站在院子正中央,看着眼前并排而立的两间瓦房,略一沉思,先推开了略大的那一间。 眼前所见的情景,跟他预想的差不多,只有布满尘埃与蛛网的老旧家具,摆在柜子上的镜子已经被灰尘蒙去了原有的光亮,桌子上摆放整齐的白色茶杯茶壶已经变成了灰色,墙壁上斑斑驳驳,到处都露着被湿气腐蚀的印记。 似乎没有谁愿意到这间房子来顺手牵羊,难道是因为这里靠近有蛇妖传说的竹林,让那些人望而生畏?!陶昂环视四周,粗略地下着判断。 他逐一打开每个柜子,仔细搜索着屋内所有角落,除了一些旧衣物跟无用的杂物之外,没发现任何对他来说有价值的东西。他关上衣柜大门,又走到还铺着被子的木床前,上面摆放的一对布枕头上,用红线绣成的一对鸳鸯清晰可见。他揭开被子,一边煽动腾起的灰尘,一边俯身用手掌按在床铺上,一寸一寸地往下移动,很快,他的手停在了床尾靠墙的那部分——手掌下触到了一块明显的凸起。 陶昂赶忙掀开床单和铺在下头的稻草,从一股散开来的潮湿霉味里,抓出了一个五寸见方的玻璃相框。 拿到光亮处一看,相框里的黑白照片是一个看起来颇幸福的三口之家。左边的女人,年轻貌美,一脸笑容地抱着六七岁的女儿,面容俊朗的年轻男子,温柔地揽着妻子的肩膀,他们中间的小女孩,梳着两个羊角小辫儿,齐眉的刘海下,杏仁般圆润的大眼睛灵慧过人。 陶昂有些愕然的目光,落在照片的右下角,一行用钢笔写下的小字——爱妻小梧,爱女宁儿,平安康乐,家和万年。落款只有一个“郑”字。 照片里的女人,陶昂不认识,可那男人,分明就是院长的年轻版,眉眼鼻口,无一不似,而他们中间的小女孩,除了发型不对之外,根本就和流羽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爱女宁儿……病儿流羽……两个本该存在于不同时间不同身份的人,在此时渐渐重叠起来。 二十年前的乡村医生郑直,二十年后的永复医院院长,这个男人,竟将自己掩藏得如此之好,害得自己白走了多少弯路! 陶昂取出那张照片收到钱夹里,转身便朝外走去,有了这个证据,他已经很清楚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 出了房门,他的目光落到旁边那间略小些的房间上,走过去一看,他发现这间房子的窗户,全部用防水又密闭的油布封死,从外头根本瞧不见里面,并且门把手上,全部缠了铁丝加固,还挂了一把特别大的铜锁。 陶昂费了几分钟才用万能钥匙把铜锁打开,一推开门,扑面而来一股熏得人作呕的腐臭与霉烂之气。 他捂住鼻子进去一看,这间房里只有一张木制小床,然后便是两排手工打制的书架,分别靠墙而立,可是书架上摆放的并不是书籍,而是一排残旧的花盆,盆里的泥土已经干成一块一块,种在里头的植物只留下一点露在外头的枯根,在另一张书架的下面,挨个摆着三个老式的樟木衣箱,全部上了锁。 陶昂蹲到那三个衣箱面前,扑面而来的臭味比刚才更浓几分,他断定这整间屋子的异味来源,就是这几个箱子。 他忍住令他窒息的臭味,用万能钥匙小心地打开了其中一个箱子上的铁锁,然后,掀开了箱盖。 一堆码放整齐的白骨,出现在陶昂面前。 他用力捂住鼻子,用钥匙小心地翻动着这些白骨,很快,他断定这些骨头并非人骨,而是属于猫科类动物。随后,他又逐个打开剩下的箱子,里头无一例外全部都是动物的残骨,有鸟类的,有犬类的。 虽然只是动物的白骨,可是透露出来的死亡之气,比它们本身所发出的腐臭味更让人难受。 刚才那拾荒的女人的一番话突然在耳边响起,死而复活,又活而猝死的动物,还有那些到永复医院治愈了绝症,最后却又纷纷意外而亡的富豪名人,那些死亡报道的剪报,全部在此刻拥挤到了陶昂的脑中。他努力整理着这些散乱的线索,渐渐地,他突然明白了些什么。 陶昂退出了房间,走出了这个充满疑云的院落。5 太阳已经落到地平线下了,天边只剩下一抹残红,白天灼人的署气已经消散得差不多,晚风一吹,还有些汗毛竖立的凉意。 陶昂站在院子外的泥地上,看看时间,此时已是晚上七点十分,离天黑还有些时间,他琢磨着如果加快步伐,能不能在天黑前走出小河村,到县城里搭乘回市里的末班车。 正要迈步,他身侧的竹林发出一阵快速的沙沙声,似是有人在里头疾行时擦碰到竹子,同时,一个白色的身影出现在他的余光中。 陶昂猛地转过头朝竹林那边看去,果然见到个白色影子一闪而过,转眼便没入了茂盛的竹林中。 “谁?!”陶昂下意识地喊了一声,拔腿便朝竹林那边追了过去。 交错横生的竹子把陶昂眼前的世界打造成了一个迷宫,他一边挥开倒垂下来挡住视线的竹叶,一边朝着他直觉中的方向追去。急促的脚步踏在铺满碎石和落叶的小道上,不断发出“喳喳”的声音,在这个寂静的村落里显得分外刺耳。 这片竹林的宽阔超乎了陶昂的想象,他一路追到一条比先前走过的小道宽阔些的山路上,朝前一看,那白影似在前方又闪现了一下,他一鼓作气顺着山路跑下去,一直跑到一条怪石嶙峋的山沟前时,他突然停住了脚步。 在离他不过几米之遥的一块大石上,院长颇悠闲地坐在那看报纸。 听到陶昂粗重的喘息声,他放下报纸,习惯性地扶了扶眼镜,侧头朝陶昂笑笑:“小陶,这里的空气比市里清新多了吧。” “呵呵,劳烦您亲自跟踪我,实在不好意思啊。”陶昂嘿嘿一笑,按兵不动。 院长摘下眼镜,望向前方的风景,道:“十五年没有回过这里,一点变化都没有。” “风景没变,人心变了。”陶昂无所畏惧地走到他身边,收起笑容,冷冷道,“就算你不来找我,我也会找你的,郑直。” 院长看着他,眼里没有半点诧异,依然像从前那样,像个最慈爱又睿智的长辈,微笑着。 “把蜂鬼的翅膀交出来!”陶昂开门见山,把手伸到院长面前,“那不是属于你的东西。” “交给你?”院长反问一句。 “对!”陶昂坚决地说。 “为什么你那么肯定翅膀在我这里?都已经十七年了。”院长的笑容渐渐消去,他站起身,以同样冷漠的眼神打量着陶昂,“你跟十七年前那个猎人,有什么关系?” “我没有你想象中那么笨。你以为十七年前发生的事,我就不知道真相么?!”陶昂冷笑,“十七年前的那个雷雨交加的傍晚,你抱着你病重的女儿想去县城医院急救,结果从泥泞的山路上失足滑下了山沟,清醒后才发现你的女儿……宁儿,已经气绝。” 院长的嘴唇突然紧紧抿在了一起,捏着报纸的手指攥在一起,指甲将报纸戳出了洞来。 “这时,一只被猎人追杀的妖怪——蜂鬼,从空中坠下,躲进你女儿的尸体里避难。你却误以为你女儿又活了过来,当猎人赶来要杀掉蜂鬼时,你拼命阻止。猎人见你护女心切,心生恻隐,不忍打破你的希望,可是他又怕传说中会伤人的蜂鬼对你不利,遂用他的金净匕首断了蜂鬼的翅膀并且交给你。有了这双翅膀,就好比握了个紧箍咒在手,只要用力捏一捏锦囊里的翅膀,蜂鬼的身体就会痛不可忍,同时,蜂鬼的法力都储存在翅膀上,没有了翅膀,它们就失去了自由飞翔的能力,更因为害怕那巨大的痛楚,从而不敢违逆手握它们翅膀的人的命令,会成为他们的傀儡,任由摆布。”陶昂平静地说着,目光锁定在脸色发白的院长身上,“想来,你起初并不知道猎人交给你这个锦囊的真正用意。但是后来,你不仅发现了,更用你自己的方式,把这偶然得到的宝贝的功用,发挥到了极致!”说到这儿,他双眉一竖,指着院长的面孔质问道:“近十年来秘密到永复医院治病的富豪名人,个个都在病愈后不久碎死,这个,都是拜你……和你操纵的蜂鬼所致吧!” 院长的手,颓然一松,报纸被风吹起,飘飘悠悠地落到了山沟下头,他抬起在那一刹那涨满血丝的双眼,强作镇定地看着陶昂,牵强地笑道:“呵呵,十七年前的事,你说得好像是你亲身经历的一样。”接着,他话锋一转,少见的鄙夷与病态的满足之情从他眼底流过,“至于那些所谓的富豪名人,他们本就该死,我多送了他们半年的生命,已经是莫大的恩患了。呵呵,他们以为,有钱就能买到一切,可是,在我面前,他们的钱,买不回他们的良心和性命。” 闻言,陶昂又朝他逼近一步,这个曾经风度翩翩的中年男人,一院之长,此刻突然有了一抹困兽般的低迷跟绝望,陶昂揪住他的衣领,逼问:“说,你怎么知道蜂鬼身上的秘密,并且加以利用的?” 院长拼命用双手掰开陶昂的钳制,神经质地整理着被陶昂弄皱的衣领,眼晴看向山沟下头,自顾自地说道:“那天,我带宁儿回到家后,她身上所有病症都消失了,我真高兴啊。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宁儿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整天整天不说话,连爸爸都不叫了,最可怕的是,她一连十来天不喝水不进食,竟然一点影响都没有。而且,有天夜里,她悄悄溜进我的房里,想偷走我扔在柜子里的锦囊,可没想到她刚一拿起那个锦囊,整个人就被弹开了去,手指被灼得通红。震惊之下,我想起那个黑衣怪人除了给我锦囊,还给了我一张写字的手绢,而我之前太过激动,根本没有打开来看过。”讲到这里,院长的目光闪烁不止,似是回忆起一段不愿意被回忆的东西。 “手绢上写了什么?”陶昂追问。 “汝女已亡,蜂鬼入体,握其双翼,可保平安。”院长苦笑起来,“那时我才明白,那黑衣人没有吓唬我,我真的遇到了妖怪。原来世界上有种妖怪,叫蜂鬼。其实我真的很矛盾,作为一个医生,看着自己的女儿死而复活,理智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一直过了很久,我才接受了我女儿只是个躯壳,面前的宁儿,是一个借尸还魂的妖怪而已。” “你没有被吓到逃跑么?”陶昂冷睨着他。 院长抱着头,痛苦地摇动着:“我想过逃跑。可是我又放不下她,虽然她只是个妖怪,可是她的身体,是我最爱的女儿。我没有走,就像宁儿还活着一样,我喂她吃饭喝水,教她识字。可是,我用尽努力,她对我付出的感情没有半点回应,看我的眼神总带着恐惧,甚至敌意。就这样,过去了一年。她整天待在房间里,哪里都不出去。”回忆到这里,他的眼中突地闪过另类的光彩,“有一天,我出外看诊回来,发现长在宁儿窗外的那株枯死多时的桅子花突然活了,开出了满枝头的花朵,香气扑鼻。更让我惊讶的,是在走进宁儿的房间时,我发现她抱着一只活生生的小猫玩耍,而这只无主的小猫,在头天夜里蹿到我家,当时已经口吐白沫站立不稳了,极可能是误食了鼠药,没办法救回。当天早晨我出门的时候,这小猫靠在墙角奄奄一息,那情况一定是熬不过中午的。” “但是当你回来的时候,发现这小猫居然一点事都没有了,好像从来没有中过毒一样。”说这句时,陶昂脸上没有惊讶,只有凝重。 “是的。”院长点点头,“我是个医生,我所掌握的知识无法解释我所见到的现象,我追问她,要她告诉我实情,起初她什么都不肯讲,我逼于无奈,拿出锦囊,照那黑衣人说的方法稍微用力一捏,她顿时就倒在地上,痛苦地全身颤抖,不住地求我住手。之后,她才告诉我,她是妖族蜂鬼里的一员,名叫流羽,蜂鬼,跟蜜蜂一样,长着能蜇人的刺,是生在右手食指上,可以刺入生物体内并注入毒素,注入活物体内的话,会让对方顷刻毙命,而注入尸体或濒死之物的体内,却能起到起死回生的作用。但是……”院长咬了咬牙,不再说下去。 “但是这种被蜂鬼的毒素起死回生的生物,其生命维持不了多久,会在一定时间后,因为脏器衰竭而无故碎死,且死状可怖。”陶昂替他说了下去,“你发现了这个秘密后,还去村民家偷走已经死去的家畜尸体,让流羽一次一次验证给你看,直到你确信这个神奇的事实。然后你带着流羽离开,借她这种特殊的本事,威胁她替你杀掉那些为了救命不惜金钱的富豪,为了你变态的心理!” “不是这样的!你根本不明白!”院长突然怒了,一拳擂到大石上头,鲜血顺着指缝流出,“那些人都该死,为富不仁,背地里尽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那个姓吴的地产商为了钱,竟然偷工减料造房,给县城孩子们修的学校,里头没有钢筋,七年前那场地震,校舍垮塌,多少孩子无辜丧命!还有那个何万年,生性好色,竟然连十五岁的少女都不放过。呵呵,难道他们都不该死?我看准了这些人渣怕死的心理,决定用流羽的异能,为世人做点好事。”院长的脸上突然露出了得意之情,“十五年前,我知道我们不能再留在小河村了,因为流羽的外貌没有任何变化,而且她的眼睛也渐渐变成了蓝色,村子里关于蛇妖的传闻也越来越多,所以我带着她离开了小河村,改名换姓到了外省,在外地流离了两年后,我回到忘川市,恰好遇到永复医院新建,我应聘去做了一名医生。在医院工作了三年后,也就是十年前,已经升职为副院长的我雇了一对夫妇,以流羽父母的身份,带着她住进了医院,我亲自出任她的主诊医生,伪造了她的病历和一切信息。流羽用她的特殊能力,给她的身体造出了一个患上白血病的假象,为了瞒天过海,我亲自给她做了一次骨髓移植手术。所以医院里的人从来没有怀疑过流羽的真正身份。”他冷冷一笑:“而我的计划,也可以就此安全展开。” 夜色已经彻底笼罩了整个小河村,寂静的山沟里,回响着呜呜的风声。陶昂的脸孔隐没在一片阴影中,只听得见他刻意压下怒意的声音:“永复只是一个小医院,你如何引得那些大客人来到这里?” “很简单。人都有求生的本能。病急乱投医的,大有人在。我只需要写一封匿名信,那些身患重病的有钱人,自然会来到我们医院,他们不会放过一丝希望的,为了活下去。”院长讥讽地干笑两声,“可惜的很,十年了,我才“治疗”了六个这样的病人。看他们千恩万谢地离开,对找奉若神明,还拿出一笔又一笔巨款作为对我的酬谢,我真是开心。我发现人类在被注射了毒素之后,毒发时间在半年至两年不等,这些家伙后来都死得很难看,要不就是开车的时候呼吸衰竭导致车祸,要不就是心脏病发被淹死,嘿嘿。真是痛快又不引人怀疑。其实我对他们所做的,不过是在给他们注射了麻醉剂之后,让流羽用手指在他们的颈动脉上轻刺一下而已。至于他们的不义之财,全部被我捐给了有需要的人,我也算是替他们积福了吧。” “呵呵,你希望全世界的有钱人都得上绝症,都来找你,是不是?”陶昂凌厉的目光刺透黑暗,似要刺入对方的血脉,“你以为你是一个很伟大的医生,惩恶扬善劫富济贫?你错了,你不是!你只是个借威胁一个无力反抗的妖怪,去干一系列玩弄人命的坏事的恶魔而已!你做这一切的缘由,根本就是因为你对你妻子抛夫弃女、跟有钱人跑掉的往事耿耿于怀!你一直异常仇恨你妻子,这种恨意几十年来都不曾消褪,你更憎恨那个带走你妻子的男人,也憎恨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够富有,这种种的恨,埋没了你的善良和理智。你对付那些身患绝症的有钱人,其实不过是把他们假想成当年带走你妻子的那个男人罢了。” 院长一直松开的双手突然攥成了拳头,天空中不知何时升起了一轮弯月,银白的月光下,映照出一张生着血红双眼的苍白脸孔。 “不!”院长歇斯底里地大吼一声,一把抓住陶昂的前襟大喊,“我是好人!如果我是坏人,这么多年,流羽有无数机会可以杀掉我!她知道,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 “对一个常年以剧痛来威胁她并且限制她自由,还要利用她来杀人的家伙,她会觉得你是好人?”陶昂呵呵一笑,“那天我追问流羽她所说的‘我跟他们不一样’的‘他们’是谁时,她突然痛楚难当。想来是院长你一不小心路过的时候,听到我们的谈话,然后请她闭嘴对吧。从那时候起,你已经开始怀疑我的真正动机了,到了夜里,我去杂物室找线索时,你借用蜂鬼翅膀的法力,召唤傀儡妖想要我的命,可惜你驭妖的本事不够,小小两只傀儡妖奈何我不得。”陶昂顿了顿,故作恍然大悟状说,“对了,我还忘记告诉你了,蜂鬼的毒素,对于拥有她翅膀的人来说,是无用的。如果有用,你一早就已经丧命在流羽手中了。你当真以为是她觉得你善良才不杀你么?可笑啊,呵呵。” “你……”院长汗如雨下,手掌下意思地按向了前胸的位置。 唰,一道剑光在空中划下一条绝美而锋利的弧线,陶昂的细剑在瞬间出鞘,离院长的咽喉不过半寸之遥。 “把翅膀交出来!”陶昂冷冷命令道,“我不是蜂鬼,你没有任何可以威胁我的资本。你想死在荒山野岭的话,马上交出来!” 垂眼看着剑尖的院长在愣了片刻后,突然放声大笑:“哈哈,陶昂,你说了那么多,目的无非是要从我这里抢走蜂鬼的翅膀而已。在知道蜂鬼的毒素可以起死回生,蜂鬼的翅膀有超越人类的妖力,你也心动了。到现在你还不肯承认,还要继续装正义么?”他把最后一句话的语气放得特别重。 “我再说一次,交出来!”陶昂的剑尖又近了一厘米,“同样的话不要让我说第三次。” “好,我给你!”院长思索片刻,从上衣的内包里掏出一个五彩丝线绣成的锦囊,递到陶昂面前。 陶昂正要结果锦囊,背后却突然响起一个怯怯的声音—— “你要拿走我的翅膀么?” 一直保持镇静的陶昂心下一惊,回头一看,一身白色病号服的流羽,从身后一块巨大的菱形山石后慢慢走了出来,蓝色的眼眸上的雾气,挥之不去,细致的脸孔上有一点淡淡的悲伤。 “流羽……你也在这儿?”陶昂一惊,蓦地想起刚才引自己进竹林的白影。 “我很害怕。”流羽走到他身边,细细的眉毛越锁越紧,小嘴不断地嘟囔着,“我真的……害怕。” 不等陶昂说话,流羽出乎意料地环抱住了他,小手紧紧扣在他的胸口处。 那一瞬间,陶昂明显感觉到从流羽身上传来的颤抖和恐惧,还有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