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阳光灿烂的星期天。胖子跟瘦子很灰姑娘地挥舞着扫把与抹布,鬼鬼祟祟在我跟九厥身边盘旋,努力窃听我们的谈话内容。我得承认,这么多年了,每次见到这个天生一头湖蓝色头发的男人,我都会暗骂,这老东西,还是帅得惊天动地!早在我刚刚修成人形的时候,便结识了九厥,他常常来我居住的浮珑山,找另一个男人下棋。那时候,我无限讨厌他一口一个小树妖地叫我,但以后却因为有了他一次又一次的相助,我才安然度过。谁说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我跟九厥就是领军人物!“能采访您一么?”我坐在他对面,夸张地举起啃了一半的什果奶油甜筒,伸到他面前,“请问,丁小错是你的徒弟,还是欠你钱的路人甲或匪兵乙?”“徒弟啊。”九厥喝了一口杯里的红酒。他的饮料,历来只有酒,没其他。我收回“话筒”,挑眉质问:“哪有师父故意整蛊徒弟的?那条装着灵犀剑的链子分明是你搞的鬼!让她来找我帮忙,也是你故意下的套!”“徒弟的业余作用就是被师父整蛊。谁让她私吞《阿凡达》的电影票!”“你的人品果然像你的头发颜色一样变态。”“谢谢夸奖,你的冰激凌要化了。”我一口吞了甜筒,没好气地说:“你这样把她扔进另外一个时空,不怕她出事?”“别忘了她是一只灵犀,还在月老身边服役过。她应付得来。万一应付不来,那就活该倒霉。九厥边喝着从来都不给我付钱的霸王酒边问,“你信不信命运这个东西?”“信命,不认命。”我答得干脆。“呵呵。”他的眼神突然延展得很遥远,“如果有机会重来一次,既定的命运,是否能被改写?”“没有如果。”我摇头,“已经发生的,无法改变。”“未必。”九厥狡黠一笑,摊开手掌,一盏纤小精致、雕成羽翼形状的朱红灯盏浮现而出。“观时女仙的朱雀灯?”我一惊,脱口而出,继而贼贼地一眯眼,坐到他身边,“偷的?”“切!”九厥不屑地白我一眼,“三界之中,我粉丝成群。不过借用一盏灯,有何难!”他引进杯里最后一滴酒,转着酒杯,自言自语般道:“个人的一生里,都有一个必须要去的地方,一个必须要见的人,一分必须要正视感情。妖怪也一样。”他突然庄重的神态很快又恢复到惯有的变态,坏笑:“其实我只是想做个实验。”丁小错到现在依然不能接受,自己从一个马桶里调到另外一个时空的事实。那只邪恶的树妖说什么来着,对,她给了自己一道符,让她贴到吞掉项链的马桶上,还叫了她几句古怪的咒语。然后……眼前有无数犀利光芒闪过,那个马桶在眼前华丽丽地裂开两半,露出个发出诡异白光的洞,一股根本无法挣脱的吸力涌出牢牢地卷裹住了她,一把将她拽进了洞里。她从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女高中生,变身成北宋乾兴年间的草根平民!在她愤慨“穿越”这种俗气的现象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在她恍然大悟灵犀剑是穿过了时空缝隙落在这座古城里,在她更一步意识到北宋人民对人名币毫无觉悟时,天可见怜,她也会饿,也要吃饭的!城里大大小小的酒楼店铺里,招工告示上都明确表示要男不要女。幸而她还不太笨,偷来一套男人衣帽换上,大摇大摆进了这家客栈,在开出只要管饭不要工钱后,成功挤走别的应聘者,成为这家“一间客栈”的实习店小二。今天是第七天,没有灵犀剑任何消息。这几天,汴京里的人流量明显多了很多,本地居民,外来客商,潮水一样在城里穿梭。丁小错听店里的伙计说,七日后是上元灯节,为这一年一度的盛会,各方来客纷至沓来。那,他也是来观光的?丁小错的目光,投向拿个临窗的位置。那男人是昨夜来一间客栈投宿的,跟城里人的打扮不太相同,立领窄袖,黒衫高靴,仆仆风尘,没有多余的行李,只有一个包裹,一方三尺长一尺宽的狭长木盒。那木盒从不离他的身。现在是晚餐时候,店里人声鼎沸,来用餐的客人络绎不绝,丁小错便给客人上菜,边时不时朝窗边偷瞄一眼。他靠在椅上,微偏着头,乌黑微卷的头发用一根灰色麻绳不羁的系在脑后,看似悠然地观望着窗外景色,叫的酒菜一口未动。外头,斜阳正浓,逆光而视,男人挺秀的轮廓,剪影在一片暖黄的窗口上。她看得入神,他的影子,似乎从窗前挪进了心里,不期然勾起一抹奇怪的牵念。“臭小子!发什么呆!客人催呢!”猪头掌柜一烟杆敲在丁小错头上。“是是是!丁小错端着酒菜,想都没想那男人面前,“客官您的菜来啦!”“送错了吧?”男人转过头,瞟了满脸堆笑的丁小错一眼。她这才彻底看清了他的模样,那张脸,具备了一切可被鉴定为丰神俊朗的条件。俊美之外,一身浑然天成、不怒而威的震慑,便如一只小兽,暗暗蹿进你心里。然而,此刻蹿进丁小错心里的,不只是那一只“小兽”,他的眉眼,他的声音,他的一举一动……“我……是不是认识你?”丁小错突然问。“怕是小个认错人了。”他低声且礼貌地回答她“我一定见过你!丁小错不知哪来的执着与肯定,自己都吓了一跳。男人不再理会她,把头转向窗外一阵清脆的马蹄声从远处靠近,一队身着胡服的商旅,行色匆匆从北市而来,路过客栈时,丁小错看到了在满货物的马匹,为首那匹马上,端坐一个薄纱遮面的绿衣女子。一色的深黑乏味之中,那碧绿如玉,甚为鲜艳。马队在客栈门口短暂停留,绿衣女人下马,对身后的同伴低声交代几句,独自进了客栈。她落座在他的对面,似是再相熟不过的朋友。丁小错故意慢慢吞吞地把送错的饭菜短道邻桌,拼命竖起耳朵听身后的动静。“东西呢?”女人的声音,温婉到甜腻。“人呢?”他的手,扶在木盒上。女人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以掌覆于其上,挪开来,那薄薄的信封深深嵌入了实木的桌面里,那层薄纱下,浅笑拂动:“北堂垦,都说你是个多情种子,果不其然,为了叶霓裳那个女人,什么都肯做。”北堂垦?丁小错手下一滑,酒壶斜倒,洒了一桌。这名字真耳熟。对方的讥讽,他似是全不放在心里,唰一下将木盒横放到绿衣女人面前:“灵犀剑是你的了。”灵犀剑?!丁小错猛一回头,绿衣女人正眼角带笑,翘起兰花指打开木盒。一抹利光从盒子里闪过,伴随而出的,还有丁小错再熟悉不过的“味道”。灵犀剑!果真是灵犀剑!虽然它现在是以一把真正的剑的形态出现,但她万分确定,盒子里装的就是她看管了数百年,如假包换的灵犀剑!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丁小错实在是抑制不住内心的狂喜,将托盘一扔,转身眼冒绿光地朝那女人手里的木盒狂扑过去……北堂垦拎小鸡一样拎着丁小错的后衣领,重重把她扔到冷硬的地上。离她不到三米远的地方,是深不见底的万丈悬崖。“给我!”他伸出手,看着被丁小错死死搂在怀里的剑盒。这半道杀出的小子,逃跑的速度跟抢东西的动作一样快的离谱,刚刚他甚至幻觉地以为这家伙的双脚根本没沾地。其实丁小错刚才的确是在御风而行,只怪她法力太浅,还是“跑”得不够快,居然被一个人类给追上。“不给!”丁小错把剑盒搂得更紧,扯着嗓子大喊 ,“灵犀剑是我的!”“我不想动手。”北堂垦步步逼近,月光映亮一张冷漠的脸,看上去不像是开玩笑。丁小错一转眼珠,突然扑上去,一把抱住北堂垦的腿,鼻涕眼泪的嚎道:“英雄!!!实不相瞒,小的我抢你的剑,也是迫不得已呀!一帮神秘人绑架了我父母,要我七日之内那灵犀剑去交换,否则就要二老的性命。不曾想到此剑竟然在英雄你手里,我一时情急才动了邪念!英雄,您饶了小的吧,小的家里只有我这个独子,我要有什么闪失,我爹妈也活不了啊!”这番声情并茂的哭诉,让北堂垦的神色略有缓和。“神秘人找你要灵犀剑?”他蹲下来,看着这个身材单薄的小子,那双灵光溢出的杏核大眼里,盛着一汪清亮的月色,竟漂亮的不像个男儿家,他略一失神,将目光转向别处,“先把剑给我。”他话音未落,身后的树林骤然蹿出一阵疾风,一条绿影从天而降,伴着一声冷哼:“想不到你北堂垦也干这出尔反尔的勾当!”客栈里的绿衣女人终是追了上来。“灵犀剑依然是你的。”他也不解释,双手扣住了剑盒,示意丁小错放手。丁小错拼命摇头,死不放手,这一放手,何年何月才能再相见?犀利的气流划开了沉默的空气,一支带着倒钩的三叶镖从绿衣女人手里飞出,直指丁小错的心脏。叮!一声脆响,北堂垦屈起手指,轻巧弹开了三叶镖。“今晚月色甚好,不宜杀人。”他扶起,准确说还是一把拎起了丁小错。“北堂垦,你惹不起我背后的人。”绿衣女子取出一支响箭,作势要发出,“还有不要以为已拿到那封信,知道叶霓裳的藏身之处就万事大吉。只要我响箭一出,我们的人永远会快你一步,将她剁成肉酱!”北堂垦掌下稍一用力,剑盒便从丁小错手里飞向了绿衣女人。“我的剑啊!!”丁小错喊得撕心裂肺。“同样希望你们信守承诺。”他冷睨了绿衣女人一眼。她打开剑盒,检查无误后别有深意的对他一笑:“莫说区区一把灵犀剑,将来,连天下都是我们的,成大事者,当然守诺。快去接回你的女人吧。哈哈哈。”女人的身影满意地消失在夜色中。北堂垦拿出那封信,看完后一把撕掉扔下悬崖,全然当身边那个捶着心口满地滚的家伙透明。眼看着北堂垦对自己的卖力表演全无反应,丁小错一咬牙爬起来冲到山崖边,对着夜空作狼嚎状:“爹啊娘啊,儿子是救不了你们了!我……我没脸活下去了!就让这深深的山崖埋葬我这颗羞愤的心吧!”北堂垦转身,打算离开。丁小错一愣,赶紧提高分贝:“我跳了啊!!”北堂垦充耳不闻,举步前行。“喂喂!我真跳了啊!!”丁小错一横心,再往前迈了一小步,一些碎石从悬崖边缘落下去。北堂垦依然不回头。“北堂垦你……”丁小错急的一跺脚,在她变了脸色的同时,只觉脚下一轻,咔嚓一声响,她站的地方,被她一脚跺裂开来。惊叫之下,意外堕崖的丁小错情急中抓住崖边一根也藤蔓,整个身子悬在半空中。“救命啊!”她仰头大喊。以这根藤蔓的承受力VS她的体重,应该不会超过两分钟。“撒谎也要撒得像样一点。”北堂垦的脸出现在她的头上,蹲在崖边,一副看热闹的清闲模样。“我……我没撒谎……”丁小错哆嗦着,继而狮子吼,“你赶紧把我弄上去啊!”“在这根藤蔓断掉前 ,希望你还有时间把你抢灵犀剑的真实目的说完。”北堂垦朝她投去同情的一瞥。“我都说了灵犀剑是我的是我的!我只是拿回我自己的东西!”丁小错看了看脚下,那一片深不见底的黑暗让她头晕目眩。“那你继续吊着玩吧。我走了。”北堂垦站起身。“喂喂!我没有说!我看管灵犀剑已经数百年了!灵犀剑是我师父交给我的!那天我看完电影就弄丢了它,我跟着它一不小心来到了宋朝,我叫丁小错我是九百多年以后的人大爷您赶紧拉我上去啊!”丁小错急得眼泪都要飙出来了,最不妙的是,她分明听到藤蔓上有裂开的声音。可耻啊,身为一只灵犀,她居然连飞天都不会!!!要这么活生生地吊在悬崖上被这个男人欺负!!“丁小错……小错……”北堂垦低念着这个名字,若有所思。就在这当口,嘭一声响,连着丁小错的一声尖叫,藤蔓断成两截!冰凉的风飞速擦过丁小错的耳际,她的身体霎时变得很轻,灵魂都要飘荡出去一般,空中的那轮明月,仿佛不是离自己越来越远,而是越来越近,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人影,衣袂飞扬,奋不顾身。北堂垦……丁小错闭眼之前,喃喃喊道。“这条鱼是我先看到的!”十岁的丁小错,一身粉裙,叉腰站在河边,对着那个看起来与她年纪相若的男孩生气地大喊。“可先抓到它的人是我。”男孩举起手里那条颜色少见、五彩斑斓的鱼儿,放进鱼篓。“你好不要脸!”丁小错跳到男孩面前仰头怒视着比自己高半个头的他,又找了一块石头站上去,知道自己可以以俯视的角度跟他说话,“谁看到了就是谁的!”男孩把鱼篓甩到背上,冷睨她:“看到了就是你的?那你还看到了天,看到了地,难道天跟地都是你的了?”“你……”丁小错哑口无言,小脸涨成了个通红通红的番茄。男孩扔下她,独自往河岸上走。“可恶可恶!”丁小错气极,盘腿坐下,双手捏诀,默念了几句咒语,一道荧光飞绕的浅粉色光圈在她掌中生出,只听她低呵一声:“去!”那光芒如箭射出,毫无痕迹地从男孩后背穿了去,从心脏所在之处穿出,又围着他绕了两个圈儿后,嗖一下回到丁小错手里,她双掌合十,很快,光芒消失。睁开眼,她一脸坏笑。“北堂垦!”她站起身,朝他的背影喊了一声。男孩一愣,停下脚步回头狐疑地看着她,这可是他们第一次相遇,“你怎知道我名字?”“嘻嘻,我不但知道你的名字,我还知道你的生辰八字,知道你最讨厌最讨厌的人的名字!”他的表情越是惊讶,她就越高兴。北堂垦看着她洋洋得意的样子,摇摇头,转身就走。“喂喂!你不许走!喂!”丁小错从石头上跳下来,跺脚大喊,“臭小子,好不给面子!好吧,北堂垦,有你好看的!”天界,月老殿,姻缘房。丁小错站在满室的泥娃娃之间,搜索。世间男女,凡在姻缘册上有登记的,这里都有一个刻着他们名字跟八字的泥娃娃。男左女右,一条红线绑住一对泥娃娃,整整齐齐,纹丝不乱。月老负责配对,手下的小红娘们则负责按照月老的配对给这些男女们绑上红线,缔秦晋之好。红娘们除了青鸟,就是灵犀。青鸟善飞,传讯奔走是她们的责任,偶尔也会为世间有情人做些鸿雁传书之类的工作;灵犀善听,可倾听人类心中所想,继而对症下药,帮解心结。严格来说,丁小错还不是红娘,她年资尚浅,只能听出别人的名字与生辰八字,以及明显的好恶对象,如今只在见习阶段。不过,她今天要做的事,不需要年资,也不需要多少法力。一个男泥娃娃握在她的左手,背面清晰刻着——北堂垦,一个女泥娃娃握在她的右手,背后的名字是——叶霓裳。她将两个娃娃放在地上,摸出一条从月老那里偷来的红线,将两头分别拴在北堂垦跟叶霓裳的手上,还特意打了个死结。做妥后,丁小错摸出从别的小红娘那儿借来的小金剪刀,将原本拴在北堂垦手上的红线捏在手里,说:“姑娘啊,北堂垦这种讨厌鬼,嫁给他肯定没好日子好过,我这就帮你脱离魔爪,给你另找个更好的夫家吧。”金光一闪,那根原配红线一分为二!正幸灾乐祸,姻缘房外突然传来月老的咳嗽声,吓得丁小错赶紧将泥娃娃胡乱一放,溜之大吉。再后来,那个偷溜下凡时遇到的男孩,姻缘房里动的手脚,被贪玩的丁小错遗忘到九霄云外。彼时的她眼里,这不过是一场孩子气的,无足轻重的恶作剧。直到很久以后丁小错才知道,对别人的恶作剧,最终会变成给自己的一场噩梦“丁小错!”有人叫她的名字,声音熟得要死。“师父!”她大叫,想睁开眼,眼皮却像被粘上一般,只能勉强睁开一半,一片摇摆迷蒙的光影中,一个人影向她走来,“师父是你吗?!是吗?!”“这么销魂的男低音,不是我是谁!”九厥的脸,渐渐清晰。“师父救命啊!我掉到北宋了,灵犀剑被人抢走了!我要回家!”她想站起来,却分毫不能动弹。“找到灵犀剑,然后打开它。否则,你就一辈子在北宋端盘子吧!”“打开它?什么意思?”“‘心中有眼,眼中有心。’记住这两句话,灵犀剑,只有两个人才能打开。好自为之!”“师父!别走啊!”丁小错睁开眼,猛地坐起身,一头冷汗。彻底清醒后,映入眼帘的是一方幽暗的山洞,壁上生满潮湿的青苔。北堂垦站在洞口凸出的石台上,抬头仰望——运气不错,刚刚好有这么一块凸出的山壁借助他们俩。如今,想再回到山顶,起码得休息一个时辰。踉跄着走到洞口丁小错对北堂垦的第一个问题是,我们死了没有?第二个问题是,你把灵犀剑给了谁?北堂垦坐下来,闭目养神,继续当她不存在。刚才,九厥传递给她的话,言犹在耳,在北宋端一辈子盘子,这种结局太惊悚了。丁小错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不再嬉皮笑脸,“能不能帮我?我只是……想回家而已。”北堂垦睁开眼。“这里不是我的世界。”她皱眉,咬着嘴唇,抬头直视他的眼睛,“聪明的人能从对方眼睛里分辨真实与谎言。我解释再多也未必有用。只希望你可以相信我一次,哪怕我们才刚刚认识。”他们真是刚刚才认识的么?他突然在心里问了一个自己都觉得愚蠢的问题。“我会拿回灵犀剑。”说完,他又闭上了眼。他运功调息,她安静一旁。越看这男人的脸,她越不愿把视线挪开。并不是因为他好看……一些奇怪的东西在心底蠢动,想埋藏已久的种子,迫不及待要破土而出。北堂垦要去的地方在关外,曲曲折折,离汴京足有三十日路程。他的未婚妻,还在那片叫“不尽原”的荒漠上,等着他去带回。汴京城外,他要丁小错留在京城,待他归来之后,必将灵犀剑带回。丁小错不肯,她要同行。那晚,他背着她,从山崖下层层跃上,他宽阔的背脊,毫无隔阂的地感触着丁小错的每一次心跳。万丈深崖,因为他的体温而变的不足为惧。曾几何时,仿佛也是这样,她一言不发地伏在他的肩头,任由他带着自己,去任何一个方向。可是,他们不是才刚刚相见的陌生人么?自己,是不是哪里出了毛病?“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她拍胸脯保证,“而且,这一路山高水远,有个人陪你聊天儿也好啊!”“我不喜欢说话。不需要谁陪我聊天。”他翻身上马,“去不尽原,路途遥远,地势险恶,你这种弱不禁风的小孩子是吃不消的。在一间客栈等我。”说罢,不容她反对,他绝尘而去。这么多年来,他习惯了独来独往。玉面鬼王,是江湖中人送他的名号,江湖中没有任何一人能让北堂垦替他做事,给再多报酬都不行。但有一个人除外,只要是她想要的东西,北堂垦必会全力以赴替她拿到,包括皇帝头上的明珠。这个人,就是叶霓裳。她是普通珠宝商人的女儿,北堂垦青梅竹马的恋人,当年北堂垦父母双亡,是叶霓裳的父亲收养了他,还把这个掌上明珠托付给他。后来,叶家因故从京城迁至雁门关附近,远离江湖,不沾世事。传说叶霓裳姿容明媚,艳绝人寰,想一亲芳泽的狂蜂乱碟从不曾断绝,可是碍于北堂垦的名号,对美人,这些家伙也只敢远视,不敢冒犯。但终还是有人敢冒大韪,一夜间突破了防卫重重的叶宅,绑走了叶霓裳。在给北堂垦的信里,只有一个要求——用他的灵犀剑换叶霓裳的姓名,以及清白。落款者,赵四。赵四是谁,他没兴趣。他只要叶霓裳平安。其实偶尔想想,对叶霓裳好,更像习惯与义务,与感情似乎没有多大的关系。但,他最终还是会娶她的。叶父临终前,他亲口承诺要照顾叶霓裳一生一世,今年上元灯节,就是他二人完婚之日,如今看来,婚期只能延迟。交出灵犀剑的瞬间,他曾有刹那的反悔之意,这把剑是父母留下的遗物,父亲临终前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此剑,当用北堂家的性命相护!可是,为了她,他终是交出了灵犀剑。此去无尽原,北堂垦有一种危险的预感。白马奋蹄,踏起一路尘土,晨曦之下,北堂垦朝着目的地快速前进。转过一条蜿蜒山路,北堂垦突然一勒缰绳,白马尖利的嘶鸣一声,前蹄腾空,若不是他骑术精良,只怕早被甩下马背。丁小错毫无预警地站在他的必经之路上,双手大开,整个人成大字型,拦住了他的去路。扬起的马蹄离她不到半尺。北堂垦怒斥:“不要命了!”“带我一起。”丁小错垂下脑袋,揉着衣角,撇着嘴,要哭的样子,“别人吓我一个人。”对付北堂垦这种霸道男人,装可怜比什么都管用。于是,白马背上,丁小错放心窝在北堂垦怀里,一路疾驰。天色渐渐暗去,开阔的荒地上,除了他们的马蹄声,还有远处野兽的嚎叫,以及如刀的寒风。衣衫单薄的丁小错冻得瑟瑟发抖,扬起的风沙打在脸上,刺刺地疼。她开始真诚地想念自己的家,包括那个可恶的酒鬼师父。如果她安全回归,一定会跟那些成天沉迷在穿越小说里的傻姑娘们说,珍惜生命,远离穿越!正胡思乱想之际,北堂垦突然在一块寸草不生的山坡上停住了马。丁小错转过僵硬的脖子,狐疑地看他。他放开缰绳开始解外衣的衣扣,边解边用一种相当不纯洁的眼神盯着她。这这……她现在的身份可是个男人呀!!!“喂喂,你要干什么……”丁小错本能地护住自己的前胸,紧张地嚷嚷,“我没有断袖之癖的!”呼啦一声,他的外衣“飞”过来,将她的身子严实地包了起来,北堂垦还顺手牵起一只衣袖,绕在她的脸上充作面巾。三两下的工夫,丁小错成了个粽子。“你……”丁小错惊讶地转着眼睛。“驾!”他一声大喝,继续上路。风沙不停,严寒依旧,丁小错闻着从他衣衫上散发出的独有味道,之前的寒意一扫而空。就跟着他走吧,没有目的也好,没有方向也好,有他一件衣裳御寒,有他一双臂弯围绕,去哪里都好。就这样,两个人走下去吧。身在颠簸的马背,她困倦的眼皮渐渐沉重……下凡前,月老曾告诉丁小错,“修复”比“破坏”困难千万倍。每个人的原配红线只有一根,一旦断掉想要重生,办法只有一个——你丁小错必须用尽一切办法,让这个男人的心从错配给他的叶霓裳身上转移到你自己身上。只有北堂垦真正爱上始作俑者的你,他与叶霓裳之间的红线才会断开,被你剪断的原配红线也会复生。如果你办不到,结果只有一个……生不如死。另外,还有一个附加条件,就是不可以使用任何法力干扰人心,必须以一个凡间女子的身份,接近北堂垦,继而让他爱上自己。月老殿里的红娘前辈们教她,要让一个男人爱上你,跟他在一起的时间越多越好,即“日久生情”。这便是他死也要让北堂垦带上她一起去无尽原的缘由。一个月时间,够不够日久生情?连夜赶路,直到翌日傍晚,他们才在一条三岔路口前看到一家路旁野店。饿得快死的丁小错被他从马上抱下来扔进了店里。简陋的小店里没有客人,正在炉灶边打盹的白发老人,见来了新客,赶忙迎上来。热气腾腾的饭菜味道,渐渐浓郁。“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北堂垦抽出双筷子在手里旋转把玩,看了左顾右盼的丁小错一眼,“很久以前。”“肯定没有!”丁小错拨浪鼓似地摇头,赔笑道,“我这样的小人物,哪有那个荣幸是玉面鬼王的旧识。”他双眼半眯:“你怎知我的别号?”坏了,总不能告诉他,早在她下凡前就已经把他的底细查了个清楚吧。“我听到那绿衣女人叫你北堂垦,江湖上谁不知道玉面鬼王北堂垦啊,加上你英俊的外表和过人的身手,你别想否认!”她强装镇静,说完马上把头转向别处。他淡笑,又问:“你说只有灵犀剑才能救你爹娘。你凭什么认为我会帮你把灵犀剑拿回?”“啊你刚不是已经答应我了么?”丁小错一愣。“我只答应说真话的人。”北堂垦的眼神一变,扣住她的手腕,“你给我的理由,可信度太低。”“痛!”丁小错叫出了声,脱口而出,“我没有恶意我只是来帮你的……”话一出口,她慌忙闭上嘴。“帮我?”北堂垦一把将她揪到自己身边,“帮我什么?你究竟是什么人?”“我我……”丁小错结巴着,半晌说不出下文。正在二人僵持不下时,一声吆喝传来:“客官,您的饭菜!”北堂垦慢慢擦掉剑上的污迹。一片狼藉的野店里,桌椅翻倒,碎碗遍地,一条足有半人长的红脚蜈蚣躺在一片污浊的黏液里,头部有个大洞,死得很彻底。它的身上,还套着已经被撑破的人皮,一个白发老头的轮廓。荒山野林,总有妖精。丁小错从老头端来的菜里嗅出了古怪的味道。那些寻常的酒菜里,混了蜈蚣精的毒液。北堂垦应该感谢她,因为她及时阻止他吃掉那块喷香的卤牛肉。当然,她更该感谢北堂垦出神入化的剑法,她的三脚猫功夫,根本不是对手。他挥剑回鞘,天边最后一抹残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丁小错望着他的侧影,脑子里突然迷茫一片,那些在心里蠢蠢欲动的莫名感觉,翻腾地越发强烈。她情不自禁回忆,拼命回忆,仿佛意识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东西。一路来的风景,颠簸的马背,他的衣裳,三岔路口的野店与蜈蚣精,甚至此刻天边最后那抹斜阳,都在暗示她一件事——她来过。同样的路,她走过。同样的人,她见过。同样的事,她做过。但她想不起细节,唯一清晰的,有个人站在夕阳之下,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而且,他一直就在那里从不曾离开,与时间无关。“上马!”他在马上朝她伸出手,“天亮之前就到西河镇了。”夜里,飘起了零星的雪。一路上,她变得沉默。她想起北堂垦杀死蜈蚣精之后说的句话。他冷冷看着蜈蚣精的尸体,说,妖怪果然都如此丑陋,令人厌恶。他的眼里,是不加任何掩饰的鄙夷与厌弃。如果,他现在被他搂在怀里的人,也是一只化作人形的妖怪,他会如何?丁小错紧抿着嘴唇,心事重重。她发现自己竟开始贪恋他的怀抱了。在她的记忆力,见过的帅男人太多了,却从没有一个让她有如此的感觉。这真糟糕。他们才认识几天而已。离春天还很远,她就花痴症大爆发了么?路过一条薄冰覆面的河水时,他停住,翻身下马,朝河岸边的石堆走去,回来时,手上多了一个挂着冰凌的红果子,“这是酸果,冬天的荒野里唯一可食用的东西。”他把果子塞到丁小错的手里,“你肚子里的咕咕声听起来很是讨厌。”饥肠辘辘的丁小错吞了吞口水,一口咬下去,面部表情瞬间扭曲。真酸!她强忍着咽下果肉,再吃第二口时,果肉比之前甜了,第三口更甜了。吐掉果核,他满意地舔舔嘴。除了留在齿颊上的香甜,还有那么一点奇怪的感动。她分明看到北堂垦把酸果给她时,扎在他手里的小刺和几道泛红的划痕。如他所说,天明之前,他们终于到了一个像样的小镇,西河镇里那家小酒店里的包子真好吃啊,还有糯米酒。她吃了整整十二个包子,三碗糯米酒。他慢条斯理地吃着鸡腿,说,你是我见过的,最能吃的女人。丁小错差点被包子噎死。他知道自己是女人?“你……你怎么知道的?”丁小错上下扫视自己,一身男儿装毫无破绽。他一口饮尽碗里的烈酒,说:“一路背着你从崖下到山顶,前心贴后背,若这样我都分不清你是男是女,岂不怪哉?”丁小错脸一红,低下头慌忙啃包子。她窘迫的样子,有几分可爱。北堂垦的嘴角请不自禁地翘了翘,她说她是九百年后来的人,这理由着实荒唐。但,更荒唐的是,他居然有一点相信。对这个从天而降,言行出格的丁小错,北堂垦承认自己开始好奇了。在一本叫《月老爱情指南》的书里,有一条是这么说的——爱情,通常始于好奇。可惜的是,丁小错跟北堂垦都没看过这本书。九百年前,月老还没出版该书。这个晚上,北堂垦坐在房间里,擦拭着自己的佩剑,一夜无眠。无尽原,叶霓裳,还有那个神秘的赵四,在他心中来来回回。墙壁的那一头,躺着酣然入睡的丁小错。他甚至能想象到这个在马背上都能睡着的小妞,此刻流着口水的难看睡姿。事实上丁小错现在的确是以这样的姿态窝在被窝里呼呼大睡,他猜得一点不错。叶霓裳从来不会有这样“难看”的时候,她像鸟儿珍惜自己的羽毛一样爱惜着自己的美丽。她的罗裙是最完美的,细致到连绣到上头的一朵花,都盛放得恰恰好;镶嵌在上头的珠玉宝石,每个都是上品中的上品;她的胭脂水粉,是专人制作,香味,颜色,独一无二,她不允许别人跟她拥有同样的艳丽。他放下剑,走到窗边,推开窗户,寒风和着雪花贴到他脸上,很舒服。无尽原,不是终点,就是起点。他突然冒出如此古怪的预感。离开西河镇。第三天,他们在那片尘土飞扬的狭隘山路前,遇到了一拨正打劫一队商旅的马贼。马贼对商旅里的男人大打出手,对女人动手动脚,她看不过去,跳出去逞英雄,却被马贼们追得鸡飞狗跳,大喊救命。收拾完马贼,北堂垦告诉她,不会游泳就不要去救人,天下间的闲事是管不完的。她说,能管多少是多少吧。见死不救,会内疚。他摇头。第五天,他们借宿在一户农家。她自告奋勇做晚饭,几个时辰下来,饭菜颗粒不见,却烧了人家的厨房。他掏钱赔偿。夜里,她敲他的房门,把一个烤得面目全非的番薯放到他面前,说是刚从地里偷来的,是烤得最成功的一个了,之前害得他没晚饭吃,当补偿好了。他看着一脸黑灰的他她,哭笑不得。第十天,风尘仆仆的他们,路过一处集市。她的眼睛,粘在了那些玲琅满目的货品上,尤其对那些做工精良,充满塞外风情的女装,更是恋恋不舍。他买了一套给她。雪白厚实的裙衫,边缘是金线绣成的云朵,系上披风,将那连着绒绒毛边的帽子翻过来戴上,最纯净的颜色映出一张白瓷飞颊的脸孔。她抓着帽檐,冲他咧嘴一笑,说谢谢,真好看。他从没见过哪个女子能笑成她这般难看。但,他居然有些喜欢。前行的路上,她的新衣随风而动,带着她身上特有的香气,淡而悠长,跟任何胭脂水粉都不一样。靠在他的臂弯里,她依然很聒噪,想到什么说什么,酒鬼师父,树妖巫婆,阿凡达。那个世界,不是他能了解的。他竟隐隐有些失落。第二十天,离雁门关已经不太远了。他们在一个村落里歇脚,补充水粮。村民们很淳朴,流着鼻涕的孩童们在他们身边嬉笑,新奇地打量这对外来客。大漠里的夕阳,比哪里都浓墨重彩。地面上起伏不止的线条,朝远方延展,与满天霞光糅合成完美的构图。她把糖块分给孩子,与他们追逐嬉闹,教他们唱歌,什么喜羊羊暖羊羊。土墙边的几只小羊咩咩叫着,把脑袋朝着歌声的方向。炊烟从村落里袅袅升起,他与她并肩坐在土墙下的干草堆上,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看着眼前如诗风景,心都止不住地开阔起来。在这里修一座小房子,外头围上栏杆。然后在屋后开一块地,种菜。”她歪着脑袋,晃悠着双脚,随意却又诚恳地比划着,“然后在那里,修个牛棚羊圈鸡窝什么的,还要养一只牧羊犬,然后每天带着羊群去放牧,羊儿吃草,我就坐在山坡上看书,狗狗在前头跑来跑去。”她与我说越来劲,脸颊在夕阳下偷着明媚的玫瑰色,“当然啦,身边最好还有一个人。我们牧马放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隔三差五出去旅行一下,逛逛热闹的集市,或者回到喧闹的城市花天酒地一番,沾染一点人间烟火,然后再回到我们的家,继续恬恬淡宁静的生活。”“以后这房子会变成一座牧场,因为他们养的动物越来越多。有个傻瓜每天都会做很难吃的饭菜,然后整天像一只乌鸦一样缠着别人聒噪不止。有一天,他手忙脚乱地给马儿接生,看着刚出生的小马,她居然又哭又笑。”他看着她一脸憧憬,自然而然地接过话头,指着前方道,“就在那里,她就如患了失心疯一样跳来跳去。”自若的神态,仿佛他真的看到了他所描述的情景。“我的形象哪会这么败坏!”她白了他一眼,旋即一愣,说,“咦,这些话可不像是玉面鬼王该说的吧?”“这样的生活很好。”他仰头倒在干草上,深深的一个呼吸,惬意的望着天空,虽是回应,更像是跟自己说话。一路上,在她的纠缠下,他断断续续的告诉了她许多事。包括他的身份,叶霓裳,他们即将成婚的事实。他跟谁结婚,这并不关他什么事吧?她要做的只是牢牢“粘住”他,拿回灵犀剑她就可以回到自己的世界了,这里的一切不会在她生命里留下任何痕迹。因该是这样才对。但为什么现在一些固有的,觉得不可能会有变动的念头,仿佛被那片夕阳融化了一般,开始动摇。那一场她想象中的生活,木屋,栅栏,羊群,还有那个陪在身边的人,突然从轻飘的虚无变得有了重量,慢慢沉进她的心里。如果真的可以天高云阔,木马扬鞭,岁月静好;真的可以相知相惜,携手到老……那找不找得到灵犀剑,回不回得去,又有什么关系?!她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大跳,赶紧转了话题,“你很爱你的未婚妻吧。”“十岁之前,我甚至讨厌她。”沉默了半响,他笑笑,“我父母与叶家是故友。他们去世之后,霓裳的爹从乞丐堆里把我找了回去。那时她是富家千金,骄傲跋扈,终日对我颐指气使。后来,也许是年龄增长之故,彼此间的感情有了变化。她对我渐显温柔,而我也总想把最好的给她。这样算不算爱?”她摇头:“我也不知道。”他转过头,等疲倦的马儿吃饱喝足,他们又将踏上行程。其实他想留下来,建一个牧场,心无边界,看云卷云舒、自由自在,是他最真实的愿望。许久前他曾跟叶霓裳说过,却被她讥笑,说他胸无大志。她想要的,跟他想要的,从来不一样。丁小错学他的样子,躺下来看天,嘴里反反复复哼着一首老歌里的几句——我想起你描述梦想天堂的样子,手指着远方画出一栋一栋房子。你傻笑的表情又那么诚实,所有的信任是从那一刻开始。他从没有听过那样的曲子,但他喜欢上了歌词,也喜欢她安然哼歌的样子。奇怪的是,在那一场想象出的生活里,那个与他一同策马同行穿风踏雪的人,不是叶霓裳。《月老爱情指南》里有一条说的是——当你爱上一个人时,会自然而然赞同并延续对方的梦想,哪怕只是一场看似是随意的闲聊。无尽原上,密布着无数高大诡异的天然石柱,将这片不毛之地割裂成路径交错的迷宫。抵达的时候,是正午。北堂垦放缓了速度,从北面那两块张牙舞爪的巨石之间穿了进去。丁小错的眉头从未如此深锁,从她一进入这片石林开始,一种难受的压抑就像只粗糙的大手,紧紧攫住了她的心脏,有点喘不过气。天气并不差,可这里却是个阳光照不进的地方。身边那些嶙峋怪异的石柱,像盘踞于此的妖魔,隐匿在一片死气沉沉的颜色里,透着危险的气味。但丁小错的难受,不是因为恐惧,而是悲伤,像一滴墨掉进水里,从一个点,扩散出一整片阴霾。尤其当他们穿出石林,一块直指天空、形似出鞘之剑的山壁横陈而现的刹那,这种悲伤骤然浓重。那如剑的山壁,刺入的不是虚无的空气,而是她的心!她慌忙将头转开不敢多看,手心里沁出里冷汗。北堂垦觉察到她的不妥。“怎么了?”他问,怀里的她呼吸不匀,瑟瑟发抖。“啊……没事。”她赶紧摇头,搪塞道,“可能我有点晕马……”普天之下只有丁小错能创造出“晕马”这种名词!北堂垦笑出了声。丁小错愣了愣,这是她第一次听到他这样笑出来。她没回头,把头埋得更低。越往前越不安。一座用石条建成的,堡垒般雄伟的大宅,霸道地出现在视野之中。谁会在这片荒原上修筑如此奢华的房子?丁小错咂舌。远远的,一个人影朝他们迎来。叶霓裳的确是个艳惊四座的女人。美的贵气,美的锐气。连看人的目光,都似带着玫瑰刺。她扑到北堂垦怀里,嗔道:“怎么现在才来。”“没事吧?”他轻扶住她的双臂,不着痕迹地略略拉开两人的距离叶霓裳摇头,目光投向他身后的丁小错,皱眉:“她是谁?”“朋友。我应承了要将灵犀剑借她。”在叶霓裳面前,他从不隐瞒。丁小错朝叶霓裳敷衍地笑了笑。她不喜欢这个女人,就像不喜欢这整片无尽原一样。吃醋?!这个词比穿越还可怕的确有一点,又不完全是。北堂垦,叶霓裳,两个名字突然像烙铁丝的,猛地刻在她的大脑上。北堂垦……叶霓裳……那条鱼是我的!我知道你叫北堂垦!我还知道你最讨厌的人是谁!断断续续的句子,在丁小错嗡嗡作响的耳边渐次响起。面前,叶霓裳正在冲他发脾气,坚决反对北堂垦替自己那会灵犀剑。北堂垦不摇头,不点头。身后那个一身黑袍,头裹面巾的男人,恭敬而立,刚才是他在屋外迎接,带着他们进屋,走过曲折的走廊穿过数十道房门,才来到这个宽敞无比的拱顶房间,里头的家具奢侈华丽,一应俱全,每个墙角,都燃着一盏长脚青铜飞鹤灯。“主人瞩我仔细照顾霓裳姑娘,待北堂公子大驾光临。”蒙面男人垂首道,“主任还吩咐,夜间天气恶劣,请远道的客人们歇息一晚,明早再行赶路。”“不必了。我们这就离开。”北堂垦朝蒙面男人一抱拳,“承蒙照顾。告辞。”正要离开,他的手臂却被叶霓裳抓住,只见她柳眉微皱,捂住心口,说“北堂,我……”话音未落,她晕倒在北堂垦怀里。“霓裳!”他忙将她抱回床上躺好,焦急的唤她的名字。“霓裳姑娘身子娇弱,本已染了风寒,加上与北堂公子重逢,大喜过望,这才一时支持不住。公子不必担心,待在下为姑娘熬一碗人参汤服下,数日当可醒转。”蒙面男子上前替叶霓裳把了把脉,旋即又道,“如果工资执意要离开,在下就为霓裳姑娘多准备一件冬衣,以防外头风寒再伤及姑娘。”北堂垦略一思索,冲他摆摆手,看向一直沉默的丁小错:“今晚就在此歇息一晚吧。待霓裳恢复之后,我们再上路。”在绑架犯的地盘过夜的感觉,真别扭。青铜灯里的光线诡异摇曳,细细的白烟从灯盏里飘出,像白色的小蛇,在空气里妖娆扭动,晃的丁小错心神不宁。陷阱!不要留下来!她想这么喊。可话出了口,却变成:“好吧……”“这位姑娘,请随我去别间客房。”蒙面男人走到丁小错面前,“这边请。”“丁小错。”北堂垦突然抬头,“你留在我身边。哪里都不许去。”她回头,略有愕然。或许是她多心,她凑巧看到躺在床上的叶霓裳眉头皱了皱,不是痛苦,是怒意。“哎呀,没事啦。你留在这里照顾她吧。我杵在这里可不太好。”他冲他哈哈一笑,转头对蒙面男人道,“劳你带路。”北堂垦一个箭步冲上来,抓住她的胳膊,低声斥道:“你当这里是什么地方?”“我一个打酱油的,跟你们这些绑架案一点关系都没有,应该不会有人对我怎么样吧?”她不以为然地说,又凑到他耳旁,“不过提醒你,别忘了你答应我的事。”“好吧。”他看着她明亮而坚决的眸子,松了手,“自己留神。”他终究是抓不住她的。出房门前,她又回了一次头,看他,然后发现,他也在看自己。夜深,不尽原上降下鹅毛大雪,瞬间染白了整个世界。一队契丹兵马,从远处渐渐逼近……炉火熊熊,照一室暖意。北堂垦坐在床边的椅子里,闭目假寐。昏睡不醒的叶霓裳,张开了双眼,试探着喊了他几声。北堂垦睁开眼,心下一喜,上前道:“醒了?”“北堂……”叶霓裳面露紧张之色。“怎么了?”北堂垦问。她下了床,从床下拖出一个长方形的金漆木盒,放到北堂垦面前:“那蒙面男人在你到来之前,威胁我一定要将你留下,再把这盒子亲手交给你。他……他逼我吞了一个药丸,如果我照做,他就给我解药,如若我不肯,三天之内必将容颜尽毁。我……”“到我身后去。”北堂垦打断她,然后,慢慢打开那金漆木盒。熟悉的光芒划过,不是暗器,不是毒雾,躺在木盒里的正是他的灵犀剑!北堂垦一惊,一把抓起灵犀剑,五指深深陷入剑柄上的凹印之中。“啊?!真的是灵犀剑?!”叶霓裳花容失色,也诧异的伸出手去,将五指放在剑柄上剩下的五个凹印之中。一把灵犀剑,就这样在自然不过地被他们二人同时握住。“北堂垦放手!叶霓裳再利用你!”他们的房门砰一声被人撞开,丁小错气喘吁吁地大吼。北堂垦疑惑地盯着这个疯子般大跳大叫的丫头这厢的叶霓裳,却像没看到丁小错似的,只呆呆地看着灵犀剑,喃喃:“怎么……全无反应?”她的指甲,几乎都要陷入剑柄之中,“不可能……不可能……”“北唐家的灵犀剑,只有北堂垦与跟真正心有灵犀的女人才能开启!”丁小错怒指她,“你从来都不懂什么叫心有灵犀,你对他只有利用罢了!”“你……”叶霓裳的脸色变得煞白,“你在胡说什么?”丁小错鄙夷地斜视着叶霓裳:“你倾慕的,一直都是那个叫赵祉的老男人!”叶霓裳如遭雷击,平白的从容的娇媚一扫而光,失态地喊出了口:“你说什么?”“真宗皇帝的第四子,信王赵祉,当朝天子的亲哥哥。”丁小错的语气,斩钉截铁,“多年前篡夺皇位失败而被流放关外,但他称帝之心不死,一面与契丹勾结,一面寻找太祖赵匡胤留在关外的地下宝藏,一旦得手,外有契丹狼狈为奸,内有宝藏充作军费,攻下皇城指日可待。而开启宝藏的钥匙,就藏在灵犀剑里!”叶霓裳发了疯似地朝丁小错冲过来,却被北堂垦一把拽住。“继续说。”)北堂垦出奇地平静。丁小错走到他身边,一身豁出去的气势,说:“你们家世代都是御用铸剑师,当年,北唐家奉太祖之命锻造灵犀剑,将宝藏钥匙封藏起中。太祖驾崩之后,北唐家遵从密诏,代代守护此剑,保护宝藏不落入奸人之手。也霓裳的爹本来就是契丹混入大宋的奸细,赵祉与叶家早有往来,赵祉知道了宝藏钥匙就在灵犀剑之中,可是碍于你这玉面鬼王的身手,怕硬抢难以如愿,便开始策划一场完美的绑架。当然,这需要叶霓裳的全力协助。”叶霓裳的呼吸慌乱不堪,连鼻尖都冒出了冷汗。丁小错不屑地说:“你从来都没有喜欢过北堂垦,在你眼里,他永远都只是个可以为你取回无数珍宝的工具而已!”他越说越生气,“可是,就算他为你取尽天下珍宝,你也不会满足。你真正想要的,是当上一国皇后,权倾天下!”“我……”叶霓裳的身子开始发抖,惊惶地看着雕像般凝固的北堂垦,“别……别听她胡说!不是那样的!”“赵祉不就是这么跟你许诺的么?他一朝称帝,你就是那母仪天下的正宫皇后。这样的男人,才是你‘爱’的。”丁小错不依不饶,“你们以为,知道宝藏藏匿的位置就在这座石屋之下,又拿到了灵犀剑就大事可成,却没想到这把剑不是靠硬来就能打开的!剑柄上的十个凹印,不是为了造型好看,而是为北堂家的后人与她的真命天女准备的,只有他们同时将手指握在凹印里才能开启。你一贯自信于北堂垦对你的心意,以为自己就是他生命里的无双,所以你要继续演戏,‘苦等’着北堂垦来拯救你,只要他一到石屋,你便使诈让他跟你一起打开宝剑,拿到钥匙!”他顿了顿,深吸了口气,“万一是有阻碍,你甚至想过,哪怕砍下他的手臂,也要完成你当皇后的心愿!”“你……”叶霓裳的脸几乎都绿了,仿佛被人当街扒光了衣裳,失态地大吼,“你究竟是什么人?”“我是……”丁小错一转眼珠,“我是天生神力罢了。信不信我能窥听人心?”窥听人心?他的模样,不似开玩笑。叶霓裳与北堂垦俱是一惊。丁小错一笑“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叶霓裳,你不配接受他的心意。如果你们彼此果真相爱,刚才灵犀剑就不会毫无反应!”房间里死一般的沉寂。“北堂,你……你信她?”叶霓裳扑上去抱住她,“你认识我这么多年,你相我还是信她?”北堂垦直视着叶霓裳的眼睛,推开她,说:“我并不知道灵犀剑的秘密,也不知道如何开启它,爹娘从未提及,只是想来救你罢了,叶家养我成人,我不想多说什么……你走吧。”没有任何理由,他相信丁小错说的每一句话,他的眼睛,他的神态,有一种让他能看见的诚实。他并没有被人愚弄的难过,也没有怨恨,居然还有点释然。“你这j i a n人!坏我好事!”见北堂垦如此对自己,叶霓裳发狂般的朝丁小错冲过去将她扑倒在地。就在北堂垦上前阻止时,一阵阴风从门口扫来,满室灯火俱灭。待到灯火再亮,北堂垦发现,丁小错与叶霓裳皆不见了踪影。“大人,大人留步!”空地上,叶霓裳踉跄踩在冰雪上,追赶着,一把抱住蒙面男子的腿,“我是北堂垦的未婚妻,他此生最爱的女人是我!我一定能打开灵犀剑!求您转告王爷,再给霓裳一次机会!霓裳定能……”“王爷会另觅他法的。开启灵犀剑一事,不劳姑娘再费心了。”蒙面男人甩开叶霓裳,漠然消失在风雪中。“不……不要!”叶霓裳趴在地上,撕心裂肺的哭喊,如同被猎人射中了心脏的野兽。丁小错揉着脖子,咳嗽着从雪地上坐起来。刚才那蒙面男人出现时,叶霓裳正死命箍住他的脖子,也不知怎的,就被那男人一道拎了出来。“你这见(被屏蔽- -.)人!”叶霓裳回过头,红着一双眼睛,绝望地朝丁小错扑来,“是你!若不是你,我便是未来的大宋皇后,光宗耀祖!见人!见人!”叶霓裳的力气变得奇大无比,骑在丁小错的身上双手紧紧卡住她的脖子,杀之方能泄恨。叶霓裳,你跟北堂垦根本不应该有交集!是我年少无知,为泄恨才将北堂垦与你拿红线绑在一起!北堂垦对你的心意,只是那红线硬加给他的,有名无实,有形无心!我本是一只灵犀,来到世间,只是为匡正被我捣乱的北堂垦的姻缘!丁小错挣扎着,那些一直在心底蠢蠢欲动的东西,终于破土而出,沉眠九百年的记忆,疾风雷电般冲击着丁小错每一条血脉。一团白光从丁小错的双脚透出,迅速蔓延到全身。白光过处,她的衣衫尽化,裸露出的皮肤上,长出一片厚厚的鳞甲,火热的气浪,将丁小错托到了半空,叶霓裳死死捂住了自己的嘴巴,骇异的望着空中旋转不止的丁小错,强光将半壁夜空照成了白昼!待叶霓裳再睁开眼时,眼前哪里还有丁小错的身影,站在她面前的,是一头她未所见过的怪兽,身如虎,头如牛,脚如象,雪白的鳞甲遍及全身一条中间生着白纹的弯角端端长在它的额头。如此看去,不仅怪异,更是奇丑无比。怪兽摇摇头,喉咙里发出难听的低吼,前腿焦躁的在地上乱踢。“你……你……”叶霓裳在三魂七魄回来之后,呆呆看着眼前这只怪兽,半晌,他突然疯子般拍手大笑起来,指着它大喊,“你竟是一只妖怪!妖怪!好!好啊!”怪兽的小眼睛看着这个几乎癫狂的女人,鼻子里蹿出呼呼的热气。“你长得这么丑!他不会喜欢一只妖怪的!哈哈哈!”叶霓裳手掌拍的啪啪响,“老天有眼!丑陋的妖怪!你会吓跑所有人!所有人!”她竟兴奋的唱起了歌,快乐地在原地转起了圈。“丑妖怪!丑妖怪!羞羞羞!哈哈,我能做皇后啦!我能做皇后啦!她又笑又哭,倒在地上昏死过去。怪兽低下头,迟疑片刻,快速朝石林方向奔去。013她几乎都想起来了月老殿,红娘,被他间断了红线的北堂垦。从穿越回北宋遇到他的第一天时,她走过的路,做过的事,这一整条轨迹,早在九百年前就存在过,大同小异,殊途同归。九百年前,她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下到凡间,遇到北堂垦。九百年后,她又为弥补自己的过错回到过去,依然遇到北堂垦。九百年的轨迹,九百年后的命运,因为那把遗失的灵犀剑的重叠。月老说过,匡正这则错误时,不可使用法力,否则人形失,原身现,三年不可恢复,石屋里,她动用了灵犀的本领,偷窥了叶霓裳的内心,知道了所有的真相。她顾不了许多,只有一个念头,救他!北堂垦,离开不尽原!不要去找我!不要走上那山壁!远远地,她看到了他。在天际微明的时候。他的黑衫,醒目的在雪地上飞驰,口里,大声喊着她的名字。她满心欢喜与期待,正要迈步,突然停下。“妖怪果然都是如此丑陋,惹人讨厌。”——这是他说过的。“他不喜欢一只妖怪的!”——叶霓裳的怪笑还在耳旁。她是一只妖怪,一只难看的灵犀,这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事实。北堂垦,出色的玉面鬼王,他希望与自己一起塞外牧马,逍遥天下的人,不会是一只丑陋的妖怪……她得心里,生出此生最深最深的胆怯。她的脚步,不期然地朝后退去。三年,三年后再来找他吧。如果那时候,他还记得自己……她掉了头,在他发现子之前。第二天她总觉得不安,想去看他,看他是否还在不尽原上找她的下落。穿过石林,却被一地的尸体与鲜血震惊。死的大多是契丹士兵,也有几个汉人。她顺着血迹狂奔,一路追到那块如剑刺出的山壁上。 满地的积雪,被某种锋利的力量割裂掀起,露出下头的泥土。蒙面男人斜靠在一块大石上,尸体已经僵硬,断了只手臂,咽喉上一道深深的伤口。而他,半跪在地上,心口上露出一个血洞,紧握在右手上的灵犀剑,深深插入地下,支撑着他不倒下去。她呆呆地走到他面前。他的眼睛没有闭上,固执地望着她走来的方向。北堂垦,死了。14今天距离丁小错穿越门事件,已经过去了一个月。晚上,九厥又来我的“不停”蹭饭吃。“月老拜托你照顾丁小错九百年?”我知道九厥这家伙,几杯酒下肚,什么事都会跟我八卦的。“那老头子是天界为数不多的不惹我讨厌的老东西之一。”九厥点点头,啃着手里的蜜汁鸡翅,“对丁小错这个丫头,他也算爱护有加了。”“灵犀剑也是月老动的手脚吧。”我笑笑。“丁小错乱牵红线,扰乱人间姻缘,在天界肯定是呆不下去了,不把她送到人间避难,早晚被抓到天狱里关一辈子。不过,还好月老把丁小错关于北堂垦的全部记忆都封在她拿回来的那把灵犀剑里了。否则,以这种情伤的程度,丁小错绝对会在我面前当九百年的祥林嫂,谁受的了。”他美滋滋地大嚼着,“不过,不管怎么样,要不是月老对她心有怜悯,抽走她的记忆,这丫头就算不被天界严惩,也会为自己干的事痛苦到死的。你知道的,伤口不管多重,总有痊愈的一天。但遗憾不一样,它会跟随你直到生命的终结。九百年前,眼看心爱的男人死在自己的面前,这种疼痛和遗憾,换成谁都很难承受。”我啜一口酒,说:“丁小错要谢的人不只是月老,还有你这个变态吧。”“我没做什么啊。不过是找观时女仙借来朱雀灯,让我的笨徒弟玩玩穿越而已。”他不以为然地撇撇嘴,开始进攻麻辣排骨,“如果最后,她还是不肯以自己的真面目出现在他面前,我也只能叹一声实验失败,承认命运是不可更改的。”我不是天界中人,可我知道,观时女仙手里可穿梭时间的朱雀灯,每九百年才点亮一次,想用它,一看交情,二看代价。他跟女仙关系不错不假,可是,要将朱雀灯里逆流时间的法力取出,伪装成一道符纸,借我的手不动声色地将丁小错送回九百年前,这需要他付出的不只是时间,还有不低于百年的修行。 “一个笨徒弟,值得你这么做?”我呵呵一笑,“你看起来根本不像那么善良的人。”“我都说了我只是做实验而已。我就想看看,已经发生的事情,所为既定的命运,究竟有没有被改变的可能。”九厥擦擦嘴,打了个饱嗝,“再说,月老告诉我,北堂垦被剪断的原配红线,那头连着的女人……就是丁小错那个笨蛋!妖怪配凡人的姻缘,五百年才出一对的!你说说,哪有人这么笨,看都不看就把自己的姻缘给剪断,惹出这么一堆麻烦!”“你确定丁小错的现状,是你所期待的那样?”我问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九厥惯有的狡黠笑容浮上唇边:“我不确定。我只知道,如果这个笨徒弟依然像九百年前一样,因为自己的容貌选择后退而不是前进,那么她之后的命运也不会改变,她又会被月老带回去,然后交到我手里。可是你看,她至今都没有回来。”“从送她回去的那一刻,你就没想过要她回来了吧?”我把盘子里最后一块排骨抢过来,“你这师父,注定被抛到九霄云外。”“算了。她给我铺床叠被,做饭洗衣这么多年,倒也还算有了点感情。这个……”他长吁了口气,瞟了一眼日历,自嘲般地说,“这个就当为师给徒儿的最后一份儿童节礼物吧。”“好吧,为了弥补你那颗失去徒弟的伤感的心,我就不收你雇我当同谋的辛苦费了。”我朝他举杯,“为史上最变态,也最善良的师父,干杯。”尾 北宋,乾兴五年,雁门关北二十里处,一个牧场。“生了生了!小黑生了!!”一身农妇打扮的年轻女子,在马厩里兴高采烈地大喊大叫。“嘘!吵什么!”带着毡帽,眉目俊朗的男人,蹲在一匹刚刚生产完的母马前头,狠狠瞪了女子一眼,“你这样会惊吓到他们的!”“哦哦。”女子赶紧捂住嘴,蹲到男人身边,“老公,我只是太高兴了!就像我自己生了孩子一样呢!”“呃……”男子很严肃地看着自己的妻子,“不知道妖怪跟凡人生下来的孩子,会不会是你常说的……人妖?”“哪有人这么咒自家孩子的!”女子抓起一把干草砸在丈夫头上,怒气冲冲地说,“早知道当初我就不回到你面前了!或者老天就应该让你这种没心没肝的家伙被我当时的模样吓死!”“你忘了当年我的名号是什么?玉面鬼王连那么丑又能打的蜈蚣精都不怕,会怕你一只文武双不全,长得呆头呆脑的灵犀?”男人白了她一眼,继而一笑,将她搂到自己怀里,声音骤然温和,“还好,你回来了。”丁小错至今都心有余悸。那个雪夜,她只模糊地感觉,一定要找到他,一定要出现在他面前。可是,变回原形的她,还是差点选择后退,像九百年前一样。她怕她的爱,葬送在自己丑陋的外表上,突如其来的深切自卑让她无法不恐慌。可是,有个声音一直在心里喊——走过去!走过去!被讨厌也没有关系,被厌恶也没有关系,我只要你好好活下去!北堂垦焦急的呼喊,终是制止了她后退的步伐,她出现在他面前,以她的本来面目,在他遭遇真正的敌人之前。他本能地举起了剑。“我是……丁小错。”她望着他的眼睛,只说了这一句。师父说过,心中有眼,眼中有心。两人对视良久。他放下了他的灵犀剑,朝她走来。从他的眸子里,她看到了自己,不是一只丑陋的灵犀,而是她巧笑倩兮的脸孔。当赵祉的手下领着契丹人杀回不仅原时,雪地上空空如也,只躺着一个昏死过去的叶霓裳。三年后,她恢复人形,做了他的妻子。牧场,牛羊,天宽地广的生活,当年干草堆上的幻想,变成了现实。灵犀剑从一把变成了两把,其实它本来就是一把被合在一起的雌雄剑,北堂垦与丁小错打开它,不是为了宝藏的钥匙,而是方便他们夫妻俩一人一把,砍树劈柴。这把剑真的挺快,用来干农活真是一把利器!啊,对了,《月老爱情指南》里最后一条说——不管你变成什么模样,在真爱你的人眼里,你看到的永远是自己最美的时刻。只要还活着,就有改变的机会。在别人否定自己之前先否定自己的人,是最笨的。丢掉自卑,多迈一步,你就能看见,大漠上的夕阳,那么漂亮。以上,是丁小错的心得体会。浮生物语 无相【楔子】 “我明天去巴黎。” “那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地方。有必要专门跟我说?” “你可能很长时间都见不到我了......” “我从来就没有见过你!” “......你真坦白。” “虽然甜品店只是小本生意,但我依然是个诚实的生意人。” “......” 这个夏天真热。蝉声扰攘到日暮还不见停,人心都被吵浮躁了。 现在是暑假,店里的生意清淡了许多。无所事事的我,响应低碳生活,搬了把藤椅坐在院子里,摇蒲扇,看星星。 旁边的茶几上摆了两杯茶,一杯是我的,一杯是刚离开的那人的。她的茶杯已经空了,她是迄今为止,我见过的唯一一个一口气喝光浮生、连眉头都不皱一下的家伙。 胖子抱着一桶香草冰淇淋,从我背后飘荡出来,口齿不清地问:“老板娘,你刚才在跟谁说话?” 我若无其事地端起茶杯:“从头到尾都只有我一个人在这。” “不可能......”胖子眨巴着小眼睛,抓住从厨房偷吃的瘦子出来求证,“刚刚你也看到了对不对,坐在老板娘对面的那个人?” 瘦子擦着油腻腻的嘴,白了胖子一眼:“怎么啦?” “那个人还裹着厚厚的灰布,像一具木乃伊对不对?”胖子比划着。 “对啊,那又怎么样?”瘦子不耐烦的扒开胖子的手,“不停”里来来往往的怪物多了去了,一个夏天裹得像木乃伊的变态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问题是......”胖子凑到瘦子耳边小声说,“老板娘说刚才只有她一个人在,她是中暑还是中邪还是更年期提前了?”话音未落,只听胖子哎呀一声叫唤,我的拖鞋端端砸在他头上。 “我中邪前肯定会让你个死胖子先中风!”我打个呵欠,侧过身,斜靠在椅背上闭目小憩。胖子瘦子逃之夭夭。 胖子跟瘦子都没眼花,刚刚坐在我对面的人,千真万确。而我也没有撒谎,她在我面前,可她什么都不是。如果剥开她裹在身上的布料,只有空气。 对她的感情有些矛盾,我知道她的来龙去脉,多年来,一面不屑,一面钦佩。那一年,她问我:“想要什么生日礼物?” 我笑:“什么都可以?”我知道她视我为知己,就算我要天上的星辰,她也会为我摘来。她果然用力点头。 “那就给我一个真正的陆阿藏。”她愣了半晌,苦笑,黯然离开。 是,她的名字叫陆阿藏。藏,隐藏的藏……【一】 今天,巴黎日报的头条是——“地产大亨吕克?贝鲁尔独生女夏洛特?贝鲁尔于生日宴上遭绑架,警方至今未获有利线索,千金小姐处境堪虞。” 事实上,近半个月来,巴黎各大媒体几乎都被类似的新闻占据了头条。一个富豪的子女被绑架,带来的不仅是新闻价值,也丰富了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但是,一连数十位顶级富豪的子女相继被绑架,带来的就不见得是八卦的乐趣,而是席卷整个法国乃至全世界的恐慌了。 巨大的压力从爱丽舍宫到对外***一直压到巴黎e局,从局长到普通**,个个愁白了头。压在他们身上的绑架案,不比寻常案子,那些失踪孩子的父母,随便抓一个出来,都是能在全球金融界里呼风唤雨的大人物。 浪漫之都,时尚之都,奢侈之都,这些曾经的美称成了刺耳的笑话,众人眼中,如今的巴黎已是一座恐怖之都。 “一点头绪都没有。”安德烈烦躁地把看了无数遍的文档推到一旁,起身走到窗边,对着巴黎e局总部外头的空气讥讽地说,‘再这么下去,那些孩子的爹妈大概会雇佣一个军队扫平巴黎e局。对吧,凉,” 安德烈当了二十年e,破获过无数桩绑架案,彻底束手无策,这是头二遭。那些富豪的孩子,无一例外是在保镖成群、众目睽睽的情况下失踪的,绑匪没有留下任何踪迹。之后也没有收到任何索要赎金的要求,实在有悖常理,也让警方根本无从着手。 坐在他对面的年轻男人,黑发,东方人脸孔,惬惬欲睡地窝在办公椅上喝着速溶咖啡,领带松松垮垮系在微微敞开的雪白领口上,一件黑色西装外套胡乱扔在沙发上,上头班盖着乱七八槽的八卦杂志。 安德烈转过头,见身后的人似乎根本没在听他说话,急脾气的e大叔一步上前,狠狠一掌拍在桌上:“你有在听我说话么,” 桌上所有物件都随着他的一巴掌跳了起来,再僻里啪啦地落下来,包括那男人手里的咖啡,也被这突然的动静吓得跳出了界,溅在男人的衬衣上。 “哇,”如梦初醒的男人蹭一下跳起来,抓过纸巾边猛擦边大叫,“大叔,这衬衣很贵的!” 安德烈无言地瞪着他,憋了一肚子话,最终只化成一声叹息。 一周前,某华裔巨贾的幼子在巴黎游玩时被绑架,鉴于案件的复杂性,依据中法《刑事司法互助协议》,中国苦方派遣出一名资深e远赴巴黎,协助侦破。 当安德烈第一眼看到站在他面前的穆野凉时,根本不相信这个看起来比电影明星还俊朗的年轻小子会是一名“资深e”。他的猜测很快得到了不幸的印证,穆野凉除了每天例行公事般跟着他跑前跑后,当一当中文翻译之外,除了吃喝睡觉,再不见他有任何建树。这样的人,居然能当上**,安德烈实在不明白上级怎么会塞给他这么一个没用的助手。 “大叔,很多时候,破案率跟当事e的脾气是成反比的!”穆野凉重新冲了杯咖啡,笑嘻嘻地摆到安德烈面前,“有案件就一定有破绽,耐心点!” “我倒是想耐心一点,可这是绑架案,迟一天破案,受害人就多一分危险。上头给了多大的压力,你不是不知道!”安德烈实在看不惯穆野凉那一脸的不知轻重,狠狠灌了一大口咖啡,“才一周而已,那中国孩子还没半点线索,吕克?贝鲁尔的女儿又被绑了,那群绑匪千起这种勾当简直就像在超市买面包一样容易!***的!”安德烈越想越烦躁,狠狠一巴掌拍在自己额头上,从夏洛特·贝鲁尔被绑架的那天起,三天,他加起来睡了不到三个钟头。 穆野凉同情地看着安德烈,拍拍他的肩膀:“大叔,有时胜败不是取决于谁更强更聪明,而是谁更沉得住气。” “你除了动嘴还会什么,”安德烈越听越火大。 滴滴滴!电话铃声急促响起。安德烈从一堆文件下扒出话机,一把抓起起听筒,“喂,是我……什么,绑匪给所有被害人父母写了一封信。好……马上到.” 扔掉电话,安德烈像打了鸡血一样跳起来,朝穆野凉大声道:“还不快走?!” “去哪儿,”穆野凉茫然。 “墨蒂埃兵营,DGSE!”安德烈拽住他的后衣领,不由分说地把这小子朝门口拖去。 "DGSE?法国对外***总部?喂喂!大叔你慢点!我还没拿外套呢!”【二】 陆阿藏做这门生意已经太久了。许多细节她已经不太记得,只记得她第一个客户是个姓杨的女人,美得倾国倾城。她做了这女人的替身,在一个叫马嵬坡的地方上了吊。然后,被验尸,被掩埋,直到那一队群情激奋的官兵拔营离开,她才悠悠闲闲从土里爬出来。 无人密室,烛火轻摇,器宇不凡的华服老者向她叩首言谢,谢她救了他今生至爱之人。一整箱旷世珍宝,摆在她脚下,璀璨光影,富贵逼人。 可她一言不发,像个木头人。因为她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只知道面前向她真诚道谢的老头,是一朝天子。报酬,在这个时候显得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陆阿藏认定自己走上了最正确的一条路。之前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她是史上,最完美的替身,能替代的不止外貌,包括每寸血肉,每条血脉,乃至DNA。破绽全无,十全十美。 身为妖怪之中的“无相”,陆阿藏能变身为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类,在契约期内,代替对方完成一切任务,包括死亡。这就是她的“生意”。 多年来,她“扮演”了无数角色,从古代到现代,从帝国元首到草根百姓,她用自己的身躯替雇主们达成一个又一个目的,并在这个过程中享受雇主们的身份为她自己带来的一切。这样的生活,如鱼得水。 这一次,她代替那个叫夏洛特?贝鲁尔的法国姑娘,被绑架了。契约期是一个月。这不是她第一次替雇主当人质,除了绑架她的绑匪跟之前有所不同—从生日宴会上绑走她的,不是人类。她闻到对方身上浓烈的妖气,从那一团混沌如黑雾却疾速似闪电的影子里,看到了一只青光凛冽、尖端锐利的弯角,以及不属于任何人类的森白兽牙。 陆阿藏的物理知识很贫乏,只听说过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物体的运动速度与光速持平的话,时间便会静止。当这个奇特的绑匪从众目睽睽下带走自己时,她似乎见到四周的一切景象都是静止的。 她从未见过能达到这般速度的妖怪,连号称以速度傲视群雄的吸血鬼们也没有这样的身手。 可是,绑走她的,只是一只普通的、甚至看上去还有些愚蠢的野猪精,虽然它以一个男人的形态出现,并且穿着不太合身的丁恤,却连人形都化不完整,额头上还支着一只弯弯的角,厚厚的嘴唇下,两颗撩牙露在外头,涎水时不时顺着这两颗牙流出来。 陆阿藏不知道自己被带到了一个什么地方,这只野猪的速度太快,等到她的视线与意识回归正常之后,她已然身在一个四壁银白、以某种特殊合金铸成的房间里,里头装修极尽奢侈,墙壁上还挂着毕加索的画作,墙角的大冰箱里,一半是美食,一半是Saint Geron矿泉水。肖邦的《夜曲》,从音质绝佳的音响里舒缓溢出。除了没有门没有窗,这个房间足以媲美任何一间五星酒店的套房。 把她扔在这里之后,野猪精转身就走,穿墙而出,它的身体与这种合金完全相融。 陆阿藏走到墙边,敲了敲,咚咚作响,实打实的金属固体,以现在这个人类的身体,根本不可能突破。给人质这么好待遇的绑匪,陆阿藏头回遇到。 “欢迎你,亲爱的夏洛特小姐。”优美的《夜曲》突然停止,她对面的墙壁闪动起水波般的光纹,一阵轻微的电流声后,亮起了一块两米见方的矩形区域,一个戴着张笑脸面具的人出现在区域正中,西装笔挺地坐着,镜头拉得很近,一块老式的怀表,突兀地挂在这人胸前。 房间里,回荡着一个苍老低沉的声音。按照以往的经验,陆阿藏装作面露恐惧的样子,对着墙壁喊经典台词:“你是谁,这是哪里?” “别怕,这里比任何地方都安全,都美好。”墙上的人发出怪异的笑声,“在我拿到想要的东西之前,夏洛特小姐就安心留在这里吧。三天后,有人会带你去一个地方,你只要按照他给你的指示做事就好。” “放我出去!”陆阿藏很有专业精神地扑上去,对着那块墙壁狠捶,“你要多少赎金爸爸会给你,放我出去!” “嘘!”那人伸出戴着黑色手套的右手,作了个嗓声的动作,“夏洛特小姐,每个人的用途是不同的,别的人质是用来要赎金,但你不是。” 墙上的图像迅速缩成一条线,消失。 这回的生意,似乎满有趣。陆阿藏这么想着,靠着墙壁坐下来,继续扮可怜羔羊状。一个不要赎金的绑匪,三天以后,他要她干什么呢,她居然有点期待。【三】 连喝的咖啡里都充斥着钞票的味道——DGSE里有人这么戏称道。 当十个手握全球经济命脉的大人物们齐聚在DGSE里最秘密最坚固的地下会议室里时,那一双双疲惫与焦虑的眼睛,彻底抹掉了各自身上曾经不可一世的耀眼光芒,现在的他们,只不过是丢失了孩子的父母,跟任何一个普通人都没有不同。 所有人,包括安德烈与穆野凉在内,大概从没想过自己会有如此“荣幸”,能与这些人物同聚一室,并在一种绝对平等的气氛下。 所有被绑架的父母,均在24小时前收到了一份特快专递,里头有一个U盘以及一封信。信上内容只有寥寥数语——请于24小时之内抵达法国墨蒂埃兵营。若迟到,请将所附视频小心收藏,那会是诸位的心肝宝贝在世上的最后痕迹。谢谢。 视频里的人质们,坐在一堵银白色的墙壁前,手里举着一份当天的报纸,镜头清晰地拍出报纸上的日期。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健康,不像吃过苦头的样子。 24小时之内,父母们从世界各地空降到巴黎。DGSE的小型机场上,一天之内接到了数十家豪华直升机。整个DGSE处于高度戒备状态,连只苍蝇都不允许随意出入。 十封信,整整齐齐摆放在会议室的桌子上。信上的内容是相同的,但是用不同语种手写而成,不论英文中文俄文还是阿拉伯文,字迹均是潇洒熟练。 相关部门已火速查询了快递来源,并把每封信用高科技检验手段检测了无数次,从纸质道墨水成分道附着纤维,甚至还找到了笔迹专家分析写信者的心理状态,却还是没有找到任何有用的信息,笔迹专家在最后说了一句:“这些信都是出自同一人手笔。智慧,沉稳,甚至……天才。” 一室沉默。穆野凉凑上去看了看那封用中文写成的信,的确字字遒劲,有大家风范,不禁嘀咕一句:“看了是个有文化的绑匪啊。” “各位预备这么办?”富豪之一站起身,冷着脸问,“不会把时间花在陪我们喝下午茶上把?” “如果纳税人的钱被浪费掉,他们恐怕不会太高兴。”富豪之二又圆又白的胖脸被焦虑与强压的怒气憋得又红又紫,当看到面前一帮人依然只知道说“我们已在努力侦查,请镇惊”时,他的拳头月攥越紧,如果给他一个酒瓶,恐怕下一秒就会砸到安全部长或者***长的头上。身为一个资深e,安德烈从没觉得有如此丢脸过,“我们深切理解各位现在的心情,有案件一定有破绽,各位稍安勿躁。相信我们警方……” 安德烈的话还没有说完,他的衣领已经被那个突然跳起来的俄罗斯人揪住了,一串愤怒且不太标准的英文响彻房间:“相信?我儿子已经失踪十天了!你们这群没用的东西,十天都破不了案子!还有颜面要求我们的信任?” 俄罗斯人的拳头被穆野凉捏住,他冲对方一笑,用流利的英文道:“先生,不要动不动就说别人没用。如果**没用,那当初你们替子女安排的所谓顶级保镖们,岂不是更没用?说气话除了让彼此更加不高兴外还能有什么?难道你们不愿意坐下来,大家冷静点,好好研究一下绑匪为什么仅仅要你们聚集到这里,却丝毫不提别的要求?” 望着穆野凉不卑不亢的脸俄罗斯人放下了拳头。这个中国人的眼睛里,透着一般埋在真诚下之下的压迫感。金融界里身经百战的俄罗斯人阅人无数,这种感觉,只在他在面对真正强劲对手时,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