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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似水年华-9

作者:蔡骏 字数:17549 更新:2023-10-09 17:56:31

盛赞和妈妈留在度假村,至少还要再等待一晚,绝不能放弃任何希望。他们决定让小麦先回去,不必留下来一起折腾,由司机开车送她回市区。但她还是放心不下,想要等第二天请假陪伴他们。盛太太拉着她的手说:“小麦,你的心意我们都明白,但无论如何请先回去吧,盛赞的爸爸一定不会有事的,听我的话,好吗?”  未来婆婆的这番话语,让小麦只好告别了他们,坐上车离开度假村。  晚上八点,她疲惫不堪地回到家里,给自己煮了一碗面,又给男友打了个关心电话,依然没有盛先生的消息。  坐卧难安许久,想着昨晚发生的一切---最后一次遇到盛先生,是在她和盛赞发生矛盾之后,盛先生进来给儿子说情。记得他要离开的时候,却出人意料地提到了网购,难道他也是一个深藏不露的网购爱好者?或者就是一个资深的淘宝买家?因此,他才不介意未来儿媳沉迷于淘宝?难道,盛先生也在“魔女区”买过东西?甚至,他也是“魔女区”的受害者?  小麦忧心忡忡地打开电脑,进入淘宝阿里旺旺,呼叫“魔女”。  “魔女”并不在线,她打出十几行“在吗?”,等待了一个钟头,也没等来神秘的店主。  小麦愤怒地敲打拳头,眼皮却如铅般沉重。从凌晨三点开始,她就没有再合过眼,没有休息过一分钟。面对电脑屏幕上的“魔女区”,她再也坚持不下去了,迷迷糊糊地倒在了床上.....  第三十六章  她做了一个梦。  还是多年不变的荒野,梦中的她终于分辨出---那是南明高中外的视野,是慕容老师带自己走过的小径,是跟少年一同放风筝的乐园,也是那束黑夜火焰点燃之地。  缓缓走过遍地的野蔓,却如这个季节一样枯黄萧条,再也没有麦浪似的未来,只有布满荆棘和碎石的荒漠....  再次,看到那条沟。  深深的深深的沟。  她,跨了过去。  坠落,无限地坠落,坠落到时间与空间的尽头....  田小麦落在了自家阳台上。  一阵寒风迫使她睁开眼睛,同时听到嘈杂的汽车喇叭声,来自十几层楼下的马路。她站在阳台的栏杆边,腰腹紧紧贴在上面,就像即将伸展双手,跃下万丈深渊,真正坠入地狱下的深沟。  本该是吓得浑身冷汗,当即倒在阳台地砖上,她却异常冷静地站在原地,好像这并非一场梦游,而是自己深思熟虑后的选择。  为什么?没有勇气跳下去?  或是,怯弱地逃避?逃避让她痛苦的世界,逃避从坟墓里挖出的记忆,逃避即将到来的婚姻生活....  低头看着手指,卡地亚钻戒依然闪耀。  这不是她的人生!  她的人生在十八岁那年,与少年在地铁站前广场分别的时刻,就已经划上了休止符。  至于,接下来度过的十年,不过只是一场幻觉!真实的幻觉!  既然是幻觉的人生,那还有什么好珍惜的?  小麦回屋披上一件大衣,出门走出大楼。子夜时分的街灯,照亮她脸上的泪光,头发被肆虐的北风吹起,似乎只要再猛烈一些,就能将整个人卷入空中。  她想走过马路,却没有选择斑马线,而是笔直地从车流中穿过---晚上十二点,依然有许多汽车飞驰而过,这种时候多半是超速行驶,最近常有几个富家子,开着改装过的大排量跑车呼啸而过,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侵扰居民们的好梦。  但是,在田小麦朦胧的眼中,这条车流如织的午夜马路,已变成空旷无人的南明路,变成十年前那片黑色荒野,她只是想去学校对面的小超市,寻找曾经属于过她的男孩。  突然,一辆黑色的马自达6,以七十公里的时速穿过路口,毫无减速地冲向马路中间的她。  直至离她不足十米之遥,司机方才醒了过来,发出急刹车的刺耳声音。然而,车子仍以不可阻挡的惯性,眼看就要撞到一动不动的小麦身上。  不到一秒钟,一只手紧紧抓住她的胳膊,将她整个人往旁边横拉过去,差不多拽开一米多的距离,马自达6正好从她原来位置冲了过去---若再晚半秒,她当场就得血溅五步!  小麦这才意识到危险,她发现自己仍站在马路上,拽住自己的那只手已脱开,同时旁边响起金属的摩擦碰撞声---午夜路灯底下,有一辆黑色的轻型摩托车,刚刚擦着地面飞出去,溅起许多骇人的火花。轻摩上坐着个黑衣男子,幸好戴着结实的头盔,否则会死得很惨。  终于,马路上所有的车都停了下来,包括差点撞死小麦的那辆马自达6。  轻摩上的男人艰难地起身,将沉重的车子抬起来,仿佛恶灵骑士般跨上车座,重新发动驶到小麦眼前,并向她伸出了手。  风,吹乱了她的头发,也吹乱了她出窍的魂。  田小麦下意识地将手伸出,紧紧握住“恶灵骑士”的手,听到一个沉闷的声音:“上来!”  她根本无法抗拒这个男人,就像得到神的命令,跨坐在轻摩的后座,从背后抓住骑士坚挺的腰。  “坐稳了!”  骑士转动一下把手,车子箭一般飞了出去,留下前后数辆车里目瞪口呆的人们。  夜,越来越沉的夜,没有月光的夜,寒风凛冽的夜,千里走单骑的夜。  穿过数条宽阔的马路,小麦紧紧贴着他的后背,感觉他的身体那么温热。而他的肩膀受了伤,几滴鲜血从外套里渗透出来。  毫无疑问----刚才是他救了田小麦。若没有这辆轻摩及时赶到,冒险将她往旁边拉了一把,她必然被刹不住车的马自达6整个撞飞!而他也是高速赶到,在拯救小麦的同时,自己也刹不住车,紧贴地面飞了出去,才会为她而受了伤。  再也看不清周围的路,他也再没说过一句话,向着城市边缘飞驰而去。寒风从耳边狂啸而过,似乎所有头发都要冲上天去。她把脸贴在他受伤的肩膀上,毫不在意刚渗出来的血痕。  寒冷刺激得她瑟瑟发抖,午夜狂奔的速度冲击着心脏,她感觉随时都可能摔下去,但在这样的瞬间,心底却流动着一阵强烈的幸福。  因为,小麦有一种感觉---是他。  第一章  是他?    她闻到了他的气味,听到了他的心跳,摸到了他的脉搏,嗅到了他的血液。  可是,他不是早已死去了吗?难道真是恶灵骑士?穿梭在城市的黑夜,只待拯救她的时刻降临?  轻摩的速度渐渐降下来,拐进一条狭窄的巷子。小麦趴在他的肩上,浅黄色的路灯下,只能看到密集的居民楼的黑影。接着转过好几道弯,才停在一栋旧楼门口。他把车子在楼下锁好,抓起她颤抖的手,往漆黑的楼道走去。  像进了山洞办什么都看不清,脚下不时绊倒一些东西,比如拖把、指向和废报纸之类。踏上一道水泥楼梯,才亮起昏暗的灯泡,照出墙上无数歪歪扭扭的手机号码——不过是些常见的垃圾小广告。他带着她来到三楼,掏出钥匙打开防盗门,她不由自主的跟了进去。  关上门,打开灯,照亮乱七八糟的房间,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纸箱。  终于,他摘下轻摩头盔,露出一张年轻男人的脸。  他。  就是他。  十年生死两茫茫的他。  不思量,自难忘。  原本白净清秀的脸庞,已黝黑粗矿了许多;单薄瘦弱的身体,宽阔结实了不少;就连少年脸颊上,都爬满了黑色胡渣;唯一不曾改变过的,是明亮忧郁的眼睛,睫毛覆盖出一片阴影,藏着闪烁滚动的目光。  人生若只如初见。  什么都不用说了,他还明白无误地活在眼前,或许就一直活在自己身边?她却把他遗忘了那么多年,遗忘或一个幻觉——此刻,她居然可以摸到他的脸庞,摸到他的鼻梁与嘴唇,摸到他扎人的下巴。  真实的幻觉。  眼泪,眼泪不是幻觉,这是她自己的眼泪,无法抑制的滴落下来。  她,抱紧了他。  他却无动于衷的站着,任由她的双手抓住自己的后背,任由她的眼泪打湿自己的脸颊。  “秋……秋收……对不起……十年了……我……好想你……”  千头万绪,千言万语,千悲万痛,她早已语无伦次,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有太多太多的话憋着,反而不知道该选择哪一句话。  他却像尊雕塑一样,沉默了好几分钟,才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发出低沉的声音:“小麦,我也一直想你。”  等待了那么久,终于等到了他的这句话,田小麦趴在他肩头失声痛苦,就像当年高考结束后去找他,却再也找不到他的踪影时那样。  “你……你……为什么……”她边哭边吐出模糊的音节,“为什么……走了……我等的你……好苦……好苦……”  秋收却后退了半步,冷冷的回答:“你不知道?”  “什么?还发生过什么事?”她痛苦的摇着头,确信记忆并没有错误,“我不知道啊!”  “看来,你还是没有全部回忆起来。”  他失望的叹息了一句,来到晾着几件男士衣服的窗前。  “我都记起来了啊,知道我们最后一次见面,莘庄地铁站前的广场。”  “对不起,我也不想再回忆这些,每次想起都是钻心的疼!”秋收回过头来,露出十年前那副表情,“为什么要寻死?”  “谢谢你救了我——今晚,你一直在楼下守着我,是不是?”  “是。”  她苦笑了一声:“怪不得,今晚‘魔女’不在线。”  “回答我的问题!”  “当我全部回忆起来——才发现,对我来说——十八岁,生命就已经结束了。”  秋收轻抚她的头发,仍是十年前习惯性的动作。  “我也是,十八岁以后,我不再是一个人,而是——幽灵。”  “秋收,就算你是个幽灵,就算你真的已经死了,我也不会再把你放走了!”  他却皱起双眉摇头,踌躇许久才说:“可是,我恨你。”  这句话让小麦心底一凉,他还在怨恨什么?恨她没有和他一起逃走?恨她没有对学校对父亲抗拒到底?这究竟是谁的错呢?  “为什么?很我还要救我?”  “我,我不知道。”  两个人沉默片刻,田小麦这才想起来:“你的肩膀还疼吗?”  “没事,这样的外伤,我受过好几次了。”  “不行,让我看看!”  她强行剥下他的外套,又脱掉他的毛衣,还有里面的衬衫与内衣。每脱下一件衣服,他都想要反抗,不想让她看到自己的身体,最终却是露出整个上半身。小麦打开空调,抚摸他肩上的伤口,鲜血早已凝固结疤,仍需清洁和包扎处理。这个房间就像个大仓库,几乎什么都可以找到,她很快翻出药水和绷带,仔细地处理伤口,小心翼翼的包扎起来。  这个男人成熟的身体,再也不是当初青春期的少年模样。胸口和臂膀上健硕的肌肉,线条分明的腰腹部,粗糙的皮肤和老茧,说明他从事过艰苦的体力劳动,从2000年到2010年,多么漫长的十年,作为一个法律上已经死亡的人,他究竟是怎么活下来的呢?又究竟受过怎样的磨难呢?无法想象他经历过的风风雨雨,但现在田小麦只想知道一件事。  “秋收,这么多年来,你一定有过别的女人吧?”  这个直截了当的问题,让他愣了一下,又不太自然的摇了摇头:“谁会看上我呢?一无所有的穷光蛋,连身份和户口都是假的。”  小麦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他在说谎。  不过,这对她而言并不重要,若说他在十年的飘零中,没有过别的女人,那才是不正常呢。  看来秋收想要转移话题,指着她手上的钻戒说:“你要嫁给那个人了?”  她无语,低头用右手盖住左手,不再让这枚戒指刺激他。  “没关系。”他淡淡一笑,“小麦,你找对老公了!他是个非常好的结婚对象,你和他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我祝你们幸福!”  越是说得这么大方,就越让她心底疼痛难忍,她不禁瞪大眼睛问:“那么,我们就是不同世界的人吗?”  “当然,从我们出生的那天起,就已经注定了!而且——到死都不会改变。”  秋收说的并没有错,他永远是一个乡下孩子,即使扎根在这座城市,也还披着一件农民工的外衣。  他与她,确实是两个世界的人。  “不,我们可以改变的!”  “我曾经以为,只要有足够的勇气,就可以跨越我们之间的深沟。”  看着他颤抖的嘴唇,小麦若有所思的点头:“我也这么想过。”  “可惜,那只是一个幻觉,真实的幻觉。”  他的这句话说的悲伤至极,小麦用手指封住了他的嘴:“什么都别说了!”  “只是……只是……有时候……我还会想起你……”  “因为这个吗?”  她再次深深的抱紧他,无所顾忌的亲吻他的嘴唇,她也毫不理会自己光滑的脸颊,被男人坚硬的胡子火辣辣的扎痛。  秋收开始有些惊讶,很快就以更猛烈的吻来回应她。  在这寒冷干燥的冬夜,孤独简陋的破房子里,她吻到了一团火焰,黑暗地底燃烧的火焰,同时烧着了自己的身体,与这个男人一起化为灰烬……  第二章  凌晨,四点。  老丁已经开了一夜的车,疲倦的眼睛又红又肿,总算回到了自家楼下。  有人在街边伸手拦车,他要下车窗大喊道:“下班了!”  未曾想那人竟拉开车门,把一张鬼魂似的脸探下来。  “有毛病啊?”  老丁有着所有出租车司机都有的火爆脾气,那人却得寸进尺的坐进副驾驶位置,着急地说:“师傅,我有个朋友要自杀了,我必须去救他!”  “打110!”    “不行,除了我以外,谁都救不了他!”那人逃出了一大沓钞票,“你把我送到那里,我给你两千块!”  两千块!开一天都挣不了那么多,老丁开始动心了:“真的?”  “你看我钱都放在这里了!”  他直接把钱放到排挡的位置,老丁用手摸了摸,不是假钞,心一横,看在人民币的面子上,拼着老命走一趟吧。  “去那里?”  “先往莘庄方向开!”  老丁给自己点上一根烟提神,咬着牙踩下油门。  凌晨终于畅通无阻,车子以八十公里的时速飞驰在高架,不消半个钟头就到了莘庄立交。神秘乘客让老丁走地面国道,不久穿进一条寂静的马路,两边都是新造的楼盘与别墅。  “先生,你到底要我去哪里啊?”  老丁有些害怕,那些半夜接车的强盗们,通常会选择到这种地方作案。要不是看在那沓钞票的面子上,他也不会让一个男人坐到副驾驶座上。  “前方路口左转!”  他只能按照乘客的意思,将车子转进那个路口,在巨型的广告牌底下,远光灯照出一个路牌——南明路。  老丁吓得魂飞魄散,踩下急刹车:“对不起,我不能再往里开了!”  “为什么?”  “对不起,请你现在就下来吧,我不要你的钱了。”  神秘乘客却发火了:“不行,你必须开进去!”  “求求你了,我不能进去。”  老丁心底后悔莫及,真想一拳把那家伙打下去!  “我知道——你为什么不敢开进去。”  此话让老丁猛颤了一下:“你……你……什么意思?”  “你应该不会忘记,”副驾驶座上的男人目露凶光,“十年前,一个大雨倾盆的夏夜,就在这条南明路上,你撞死过一个男人!”     第三章  清晨,七点。  田小麦睁开眼睛,看着开裂发霉的天花板,墙角还有一大滩渗水的印子。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枕边,却是空空的一片,就连残留的体温也消失了。  “秋收!”  紧张的呼唤着他的名字,才发现屋里只剩自己一人,孤独地躺在这张钢丝床上,仿佛子夜的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冬天的晨曦,透过薄薄的窗帘招进来——比起外面堆满了纸箱和垃圾的客厅,这间卧室还稍微像个人住的样子,床边有个简陋的电脑桌,一边是个塑料布做的衣橱,另一边却是个写字台加书柜,但总共也没放几本书,更多的是些乱七八糟的杂物。除了铺在身下的床单以外,房间里的一切都是旧的,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陈腐味。真不敢想象他就住在这种地方!  至少,他还活着。  他才是“魔女区”的店主,真正的“魔女”。  小麦把衣服穿戴整齐,打开卫生间一看,勉强还能使用,一看就是生活糟糕的单身汉居住的,看不到任何女人的痕迹,这个发现倒给了她一些安慰,毕竟那么多年过去,她也谈过几次恋爱,如今已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他必定也拥有或者曾经有有过其他女子吧。  客厅乱得几乎没有下脚处,墙壁粉刷脱落大半,温暖的角落还有蟑螂爬过,这都几月份了啊?窗外装着密密麻麻的防盗栏,更像布满铁窗的监狱,一看就是七十年代的老工房——二十年前,小麦和父母就在这种房子里住过。  天晓得他去了哪里。不会是给她买早饭吧?小麦却不奢望,能与他重逢并且相拥,已是老天恩赐的最大礼物,至于普通男女间的幸福,她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她痴痴的找了个角落坐下,看见一个破纸箱里的东西,居然是几件漂亮的女装,在看另一个破纸箱竟是典藏版的变形金刚,这两种东西也差的太远了吧?  不过,这就是“魔女区”——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等到八点多钟,看来他暂时回不来了,才想起今天还要上班,走到窗口往下看了看,是几排差不多的六层楼房,每个窗户都安装了防盗栏,看上去破破烂烂,一看就是城市平民与蓝领阶层的社区,这样的小区在中环与内环之间还有许多。  虽不知在哪个区,但从昨晚的方向来看,距离上班的陆家嘴应该很远。小麦犹豫片刻,还是决定早点出门别迟到,下班以后还可以来找他。  找到纸笔写下一行话——  秋收:  请你别走!等我回来!  爱你的 小麦  她将纸放在铺好的床上,再用笔压在上面,确保秋收回来可以看到。  小麦锁好房门,没忘记看清楚门牌号码,楼道里果然堆满了杂物,墙上贴着苍蝇似的无数小广告。对面的房门打开,走出来两个年轻小伙子,看起来大学刚毕业的样子。那扇门敞开的时候,她无意识地往里看了一眼,屋里还有好几个年轻男生,也就看到房东隔出来的几道小门——明显就是群租房,怪不得环境那么糟糕。  两个小伙子走过她的身边,向她投来暧昧的目光,显然这道门是从没来过女生,早上突然出现一个漂亮女子,自然会令他们浮想联翩,她尴尬的把头低下,先让这两个人走下去,看着他们穿着廉价外套的背景,还有乱糟糟的头发,大概就是所谓的“蚁族”吧。  来到破烂不堪的楼下,却不见那辆黑色轻摩,秋收肯定已骑着它远去了,看来还是不要死等得好。现在正是上班时间,不断有年轻人走出楼道,既有刚才那样的小伙子,也有不少相貌平凡的女生,有的看上去就像刚毕业的大学生,有的却好像步入社会已久。只是大多数人的脸上,看不到从容和快乐,全是匆匆忙忙忧心忡忡,肩负着眼前和未来的重担。  走出破旧的小区大门,是条杂乱无章的马路,许多小贩摆着早点摊位,许多年轻人就在这里解决早餐。小麦肚子也饿了,找了家鸡蛋饼的摊位,排在好几个年轻女孩身后。她们的衣着打扮都很简单,看是姿色出众恐怕也不会住这里。总算排队等到一张鸡蛋饼,就连卖饼的也是个年轻小伙,像是刚大学毕业。小麦好几年没吃过鸡蛋饼,没想到只要两块钱,也不管有没有地沟油,拿起来就赶紧吃了。  忽然,有人高喊一声:“城管来了!”  所有小贩都像快进画面里那样,收拾各自的东西,向着四面八方逃去。  小麦快速离开这条小路,身后突然袭击的城管已抓到两个不幸的小贩。  她清楚地记下路线,确保回来不会迷路,才拦下一辆出租车,赶往陆家嘴去上班。  出租车刚开出没多远,小麦就想起另一个男人——盛赞,这个可怜的为人子者,他的爸爸找到了吗?  于是, 她打了一个电话。  结果令人遗憾,盛赞和他的妈妈依然在度假村,警方继续在度山湖组织打捞,但没发现盛先生的任何踪迹,电话里他说着说着竟哭起来,她只能温言劝慰,却想起数小时前的秋收——自己该如何面对“未婚夫”?  挂断电话,她闭上眼睛,靠在车窗边,看着天边阴冷的云,摘下手指间闪耀的钻戒。  第四章  下午。  秋收回到了家里。  再也没有小麦的踪迹,他孤零零地躺在床上,感觉自己会一觉睡到明天,他想起昨晚那短暂的温柔,想起她在他耳边说的那些话,那种感觉既是那么陌生;又是那么熟悉;既好像已远在天边;又仿佛还在他的胸膛;他相信小麦说的这些话,全都是发自她的肺腑,绝没有半点夸张。  可是,他却对小麦说谎了。  当小麦问他,这么多年来,他还有没有其他女人。  他有过。  她的名字叫阿春。  那时六年前,那年秋收二十二岁,在东莞的一家台资电子电工厂打工,干的是最普通的装配工,每天十几个钟头站在流水线上,不断重复那些简单动作,那时他的头发留得很长,胡子却刮得很是干净,远看很像当年流行的F4中的某一个。  秋收第一次见到阿春,也是在他第一次踏进这个工厂时,那家工厂的宿舍像个迷宫,为了防止工人私自外出,每个窗户都用铁栏杆封死,他在宿舍区转了好久,都没找到自己的床位,又不小心转到了女工宿舍,正巧撞到刚从职工浴室回来的阿春,把她怀里的脸盆也撞掉了,他立即尴尬地帮她捡起脸盆,没想到两个人同时弯下腰去,两个头就撞到了一起,刚洗完澡的阿春,湿润柔软的头发扫过他的脸颊,她身上混合着香液的气味,被他深深地吸入胸中。等到他重新抬起头来,看着阿春的眼睛时,两个人彼此都愣了一下。  她长得并不是很漂亮,但娇小而清秀,她直勾勾地盯着他,两只眼睛像盯着一团烧灼自己的火焰,怔怔地说出两个字:“哥哥?”  女孩操一口浓重的西南口音,秋收想了一下才摇头说:“抱歉,你认错人了。”  秋收的普通话字正腔圆,显然不可能来自女孩的故乡,阿春怯生生地退回到角落里。  第二天,秋收又一次遇见这个女孩,原来他们是同一条流水线上的装配工,他站在上游,她站在下游,那些DVD上的小零件,每次都是先经过秋收的手,变得完整一些以后,再传到阿春的手上,她只比秋收小一岁,是贵州农村出来的女孩,说一口乡音浓重的贵州普通话,幸好秋收以前打工的地方,有不少四川和贵州来的工友因此大多也能够听懂。  没过两天,短暂午休的空档,阿春主动来找他说话,没想到还是上次的问题:“你到底是不是我的哥哥?”  “不,我从没去过贵州。”  “可是,你的工号牌上,写着我哥哥的名字。”  秋收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工号牌,上面写着“李罡”两个字。  “全中国叫这个名字的人很有多,有穷得出来打工的,比如像我,也有家里富得流油的,比较像——”  “别说了!”女孩背上地打断了他的话,“既然,你的名字叫李罡,为什么别人都叫你阿秋呢?”  “我喜欢秋天,所以小名叫阿秋。”  “算了,你和我哥哥长得真像啊。”  听到这句话,秋收的心里一紧,他已经明白她的哥哥是谁了。  “哦,真巧啊。”  “三年前,我哥哥刚考上大学,上学没多久他就离开学校出走,再也没有回过家,我的爸爸妈妈在老家哭干了眼泪,到现在也没有过他的消息。”  “既然如此,我就认你做干妹妹吧。”  从此以后,无论阿春遇到什么事秋收总是竭尽全力地帮助她,有一天厂里加班加点到半夜,主管把阿春留下来单独谈话,却是想要吃她的豆腐,结果她奋力尖叫反抗,刚下班的秋收听到呼救,立即冲过去把阿春救了出来,还勇敢地扇了主管一个耳光。此事闹得整个工厂都知道了,台湾老板决定把秋收开除,好在此事责任全在主管身上,几百名工人聚拢在经理室门外,齐心协力为秋收讨说法,老板被迫取消了开除决定,但扣发了秋收两个月工资。  虽然秋收与阿春一直以兄妹相称,但工友们都暗中要撮合他们成一对,说阿春与阿秋是天生一对的“春秋组合”,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女孩,经常悄悄为他做些好吃的,只要发了工资就给他买新衣服,每次他回想往事而黯然伤神时,她并不问他过去发生了什么,而是静静地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好几次甚至还掉下眼泪,而秋收最看不得女人流泪,一见她这样就反过来安慰起她来了,她最爱听秋收弹吉他,在每月难得几天的休息日,宿舍狭小的床上,有事会拥挤着十几个人,有时则只有他们两个人,他抱起吉他唱起那些老歌,就像真的在开演唱会。  后来,秋收坚持不要再让她为自己买衣服,他知道阿春家里非常穷,全家人辛辛苦苦种些玉米,供她哥哥考上大学,哥哥却再也没有回来过,她十五岁就坐上南下的火车,跟随村子里的姐姐们,到广东的各个工厂里打工,虽然已出来好几年,但她很好地保护着自己的身体,有几次在街上被一些中年女人看中,说要介绍她到洗浴中心工作,而她总是吓得落荒而逃。  终于,在认识秋收半年以后,她把自己的全部给了他。  不久以后,她提出想要和他结婚,秋收却犹豫了好久,并不因为为他恐惧结婚,更不是因为他不爱阿春——而是,他觉得自己还有一件事没有做,这件事对他如此重要,以至于许多个夜晚都会从睡梦中哭醒。  它的名字叫复仇。  今生今世,即使到下一辈子,秋收一定要复仇,他要为1995年死在自己面前的妈妈,亲手抓住那只恶鬼。  然后,亲手杀了他。  在完成这件事之前,他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真正活着的人,而是一个飘荡于尘世的行尸走肉,他没有资格真正享受人世间的幸福与快乐,更没有资格给予另一个女人幸福。  所以,他不能结婚,但他没有把这个理由告诉阿春。  阿春很难过,虽然不知道原因,但她原谅了秋收,没有再提过结婚的事情。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让秋收无比恐惧——有几次当他紧紧地抱她吻她,她陷入对他深深的痴迷,完全丧失了自我意识,嘴里喃喃地念出两个字“哥哥”,每当此时,秋收就会条件反射的松开双手,转身抱着自己的肩膀,想起那个鲜血淋漓的夏夜,仿佛自己早已粉身碎骨, 也许,在阿春的潜意识里,仍然把他当做自己的哥哥,失散多年杳无音讯的哥哥。  而他几乎几乎就要把那个秘密告诉她了——他的哥哥已经死了。  可是,这是秋收永远也不能说的秘密。  他再也难以面对阿春,感觉亏欠了她太多太多,在这样下去只会耽误她的青春,不如让她去找一个更值得依赖的男人,而不是向自己这样的“死灵魂”。  于是,在一个炎热的夜晚,秋收悄悄地离开这家工厂,离开深深眷恋他的女子,背着吉他,他坐上一辆长途巴士,前往珠三角的另一座城市,并更换了手机号码。  几个月后,他从电视上看到一则消息——东莞的一家工厂发生火灾,有数十名工人不幸遇难。秋收立即赶到东莞,感到曾经打过工的厂子里,却只剩下大火后的残垣断壁。他只想找到阿春,最后在遇难者遗体中间,他找到了她。他看到被烧得惨不忍睹的阿春,看到她死时胸口吊着的金属卡片,上面印着阿春与阿秋合影的大头贴,只是已被烟熏黑了,他再也看不清她的脸。  其实,遇难的工人原本是可以逃生的,但是工厂的宿舍窗户全被铁栏杆封死——当时广东的许多血汗工厂都是如此,火灾中人们根本无法逃生,阿春就是抱着窗口的铁栏杆,活活被大火烧死。  秋收为她痛哭了几天几夜,他不敢想象阿春在烈火中死去时,是否还在想着几个月前逃跑的自己。  他打了自己很多个耳光,为那个胆小鬼似的决定后悔莫及,他不知道自己能否救出阿春,抑或跟她一起在铁栏杆中被烧死?但如果能够再选择一次的话,他绝对不会选择逃跑。  六年光阴,转眼流逝,此刻的秋收,摸着自己浓密的胡渣,躺在床上默默流泪。  忽然,他似乎听到了敲门声。  第五章   傍晚,下班。   小麦中午就给老丁打过电话,想让他的出租车准时来接她,以免在陆家嘴排队等车耽误时间。不过,老丁的电话始终关机,这又加深了她心底的焦虑。   她决定去挤地铁,穿越黄浦江下的隧道,来到最靠近秋收住处的车站,再到地面去打车。如此辗转将近个把钟头,才赶到三十年前的工人新村。   七点,冬夜早已降临,路边照例挤满了小摊小贩。小麦记得这里的每个细节,包括阳台上挂的东西,所以很快就找到早上的楼道。踏上狭窄的楼梯,她努力调整呼吸,避免因太激动而失态,直到敲响三楼房门。   等待片刻,门缓缓打开,露出一张年轻男人的脸。   这张脸有些陌生,但她很快认了出来。   不是他,不是她的秋收。   门里的男人也有些意外。他有双不大的眼睛,平凡的脸上长着青春痘,就跟租住在这里的“蚁族”们一样——他就是第一次见到的“魔女”,曾经被带到公安局的“魔女区”的店主。   小麦还记得他的名字,他叫古飞。   “是你?”他也认出了田小麦,这个在公安局审问过他的女子,“是警察给你的地址?”   她尴尬地摇摇头,不好意思把昨晚在此过夜的事说出来,只能后退一步,轻声问道:“请问,秋收在吗?”   “你是说阿秋?”   阿秋?应该就是他吧,小麦点点头:“是,这是他的家吗?”   “不,这是我租的房子,他不住在这里。”   小麦心想怪不得屋里乱七八糟,原来是你这小子住的,秋收当年还是很爱干净的。   “现在呢?”   他警惕地摇摇头:“我不知道,今天没见过他。”   “请把他的手机号码告诉我。”   “不,我不能说。”   她强迫自己保持礼貌:“对不起,能不能现在给他打个电话?就说小麦想要和他说话。”   “不行,除了我以外,谁都不能给他打电话。”   “那你到底又是什么人?”   “我是——”古飞搔了搔乱糟糟的头发,“你不需要知道。”   “求求你!昨晚,我和他就住在这个房间里!”她什么也顾不上了,也不怕被他知道这些,“你一定是他的好朋友,请你也为他想一想。”   他却冷酷地摇头:“对不起,这一切都是他的意思,你就不要一厢情愿了。”   “什么?”   最后那句话刺痛了小麦的心,一厢情愿?   “请你离开吧,我会告诉阿秋,你来过这里。”   说罢,古飞无情地关上了房门,把她一个人挡在了门外。   小麦用力地敲打着门,大声喊道:“请现在就告诉他,他会马上回来的!”   门内却像坟墓似的,再也没有任何声音了。   导师对面房门打开,一个年轻人下班回家,再次投来暧昧的目光,觉得她和古飞有一腿?小麦羞愧地低头离去,直冲到楼下剧烈喘气,好像刚才差点就要窒息了。   在黑夜的小区徘徊片刻,好不容易找到三楼古飞的窗户,除了一盏昏黄的灯光,什么都看不清楚。   一直等到九点,腹中早已饥饿难耐,她才打了一辆出租车离去。   回到家里,小麦一边泡着方便面,一边打开电脑上网。进入淘宝网的“魔女区”,赫然发现店主在线。   立刻用阿里旺旺打出一行话:“在吗?”   然而,“魔女”很久都没有回复,仿佛在电脑那端睡着了。   她忐忑不安地抓着鼠标,等了半个钟头,直到双眼发酸流泪,才跳出“魔女”的回复——   “在。”   如此简单的一个字,却仿佛上天恩赐的圣诞礼物,田小麦不假思索地敲动键盘:“你是秋收还是古飞。”   “秋收。”   单单看到这个名字,就让她暗自激动起来:“你为什么要逃避我?我现在就想见到你!”   “可是,你还没有完全回忆起来,你遗漏了对我来说最关键的一件事。”   小麦要被他弄疯了:“什么?我不知道啊!”   “既然如此,你还可以买一样东西。”   出现一条链接,打开是个价值五千元的定制产品。   迅速用支付宝完成付款,“魔女”却已悄然下线。   她捧起泡好的面,痴痴地对着屏幕。这样孤独的夜晚,该如何度过?  本文来源于:书本网  “她来过了。”  古飞将手机放在耳边,坐在一堆纸箱子中间,似乎闻不到那些陈腐气味。  “你说了什么?”  电话里响起其实的声音。  “什么都没说。”  “谢谢。”秋收停顿了许久,“现在,可以结束了。”  “太好了!”  这话说得很是兴奋,说完古飞又怅然若失。  “晚安。”  挂断电话,古飞依然陷在纸箱中间,摆弄一个即将发货的长毛绒玩偶。他觉得这玩偶很像多年前的自己——那个充满自信的十八岁少年,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走向捉摸不定的人生道路。  他的家乡在冰天雪地的东北,他好不容易考入上海的一所大学,虽是最普通的经管专业,但他相信未来可以大展宏图,在这里牢牢扎下根来,实现许多儿时的梦想。然而,当他真的走出大学,却发现找工作实在太难,连续投了数月简历,参加了至少二十次面试,才幸运地被一家公司录取。他在那里干了一年,开始只有两千元月薪,原以为第二年可以加到三千,未曾想老板压根就没想过加薪,继续让他干最苦最累的销售。他果断递交了辞职书,又经历几个月的挫折与磨难,耗尽了原本不多的积蓄,才找到一家贸易公司。因为有一年工作经验,收入比过去提高了五百元,工作强度却毫不逊色。但他觉得这家公司有更好的前途,才又咬牙坚持了一年。  自从大学毕业的第一天起,古飞就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只能跟同病相怜的外地同学们合租——就在这片小区的另一套单元房,因为大学就在附近,可以经常去蹭学生食堂,当他找到工作并切换了工作,依然没能搬出这个地方,因为以他微薄的月薪,若真租下一个独居房,差不多就只剩下伙食费了。至于那些报纸上的楼盘广告,对他来说等于糊墙的纸——那些哭着吵着买不起房的本地年轻人,要比古飞这些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却从来想都不敢想买房这事的人幸福许多倍!  一年半前,公司以经济危机为由,突然把他裁员了,他毫无准备的被赶出公司,只拿到三千块钱的补偿金,继续四处投简历的生涯,原本那些宏大的理想,如今都已成了漂亮的肥皂泡,轻轻飘散到被污染的天空去了。  他看不到希望。  就在最苦难的时刻,古飞接到老家打来的电话,说是父亲生病住院继续很多钱。而他一直骗父母说自己在上海混得很好,每年至少能挣十万元,住在很宽敞的房子里,还交了个漂亮的女朋友——这些都是他的梦想,或者说是用来安慰自己的幻觉。  他绝望了。  那时,刚失业的古飞为节约房租,不知道他到底是干什么职业,只见他大多数时间泡在网上,偶尔出门一两个钟头,每个月都要离开上海好几天,偶尔还在狭窄的陋室里弹吉他。  其实很快知道了古飞的烦恼,便主动借给他五万块钱。古飞极其惊讶,为何一个没有正当工作的人,而且是住在这种合租房里,竟会借这么多钱给一个并不相熟的室友?  他不敢要这笔钱,因为知道起码一年内还不了,其实就让他跟着自己干活——原来是在淘宝网上开店,几乎什么东西都卖。秋收总能找到最便宜最好的进货渠道,又能长时间在线应付买家,所以生意出奇的好,很快就忙不过来,需要找个帮手。  古飞有了一份新工作,其实每月付给他五千元工资,店的利润则以每月翻倍的速度增长。  不久,秋收决定开一家新店,名字叫“魔女区”,这家店的Logo就是“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这家店是用古飞的身份证注册的,所以在淘宝网的资料里,店主的姓名显示为古飞。  古飞只是秋收的助手,主要帮助他进货和发货,能让他有更多时间在线客服。秋收也从不隐瞒经营状况,每个季度都会分给古飞几万元。这让他有能力单独租下这套一室一厅,顺利还清了从前的债务,还能经常往东北老家汇钱。  不过,现在可以结束了。  书本网m/  对于秋收来说,一切还没有结束,只剩下最后那条丝巾。  刚接完古飞打来的电话,他平静地坐在门后的地板上,喝着冰箱里拿出来的汽水,却丝毫感觉不到冰冷。傍晚来敲门的是房东,他已结清了房租,几天之内就会搬走。  忽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屏幕上显示是外地的固话,他随意的接起来:“喂。”  “阿秋?”  是个女人的声音,头一秒钟的迷惘之后,第二秒,秋收的心揪了一下。  他沉默了。  “阿秋!是你吗?”  没错,就是她……他还记得她的声音,下意识地回答:“是我。”  “你听出我的声音来了?阿秋?”  “是。”他握着手机叹息了一声,“你终于找到我了。”  “是啊,找的好苦,不知道问了多少人,也不知道打错了多少个电话,直到五分钟前,我还以为这个号码也是错的,没想到……真的是你。”  “对不起,我不会回去的。”  “阿秋,我没有让你回来,我只是想告诉你,我过几天就要结婚了。”  这句话让他尴尬的停顿了一下,随后才说:“恭喜你!”  “好了,我只说这些,没有别的事。”  “你……不恨我?”  “现在不恨了。”  “谢谢。”  电话那头却等了几秒钟:“你呢?现在怎么样?”  “我……我现在很好。”  “那就好啊。”她的声音似乎有些哽咽,“对不起,打扰你了。”  “应该我说对不起。”  “阿秋,再见。”  电话挂断了。  秋收的身体僵硬了许久,才轻轻地放下手机,开始回忆刚才与他通话的那张脸。  他抓紧了拳头,又放开了。本来,这拳头是要打到自己身上的。  是的,他想起了那张脸。  2005年初,东莞的那场大火之后,他带着阿春的骨灰去了一趟贵州,见到了她的父亲与母亲。那是个海拔两千米的山村,偏远到徒步数小时才能进入,全村人在山间梯田种些玉米。阿春不到五十岁的父母,因为常年在山间艰苦的劳动,已经老的像七十岁的人了。他们的眼睛差不多接近失明,误把秋收当做出门多年的亲生儿子,而他将计就计没有否认。秋收打工几年下来的积蓄,只有五千多元,几乎全都给了阿春的父母。他继续假扮成阿春的哥哥,陪伴他们度过了春节。  过完正月十五,秋收告别阿春的故乡,再度回到广州打工。  他没有再回那些工厂,而是去了天河区的一家花店,每天开着轻摩出去送花。花店老板叫冬姐,是个二十九岁的广州女人,长得颇有几分像松岛菜菜子。她大学刚毕业就嫁给了一个小混混,不到半年女儿出生,还没断奶那小混混就进了监狱。离婚以后,她独自抚养女儿,为了生存才经营起花店。没想到这几年生意不错,他买了房子和车子,把女儿送进最好的幼儿园,花店里也雇了五六个人,直到她遇到这个叫阿秋的二十三岁的男人。  阿秋沉默寡言,每天闷头开轻摩送花,没想到好几次他送花过去以后,别人订花的电话又接踵而至,指名还要阿秋再把花送过来,原来是接收鲜花的女孩子们,发现了送花的男孩是个帅哥,甚至有些客户留给她电话号码,想要约他出去吃饭,可是没都被他拒绝了,冬姐因而特别注意他,有时也会单独与他聊天,常常一聊就是两三个钟头。晚上花店关门以后,当他一个人清点剩余的货时,秋收也会留下来帮着她干活。因为他的车骑得很稳,有几次她来不及开车去幼儿园接女儿,就让秋收代替自己骑轻摩去。  有天晚上,冬姐刚走出花店大门,就被一个骑摩托的飞贼拽走了脖子上的白金项链。正好秋收骑轻摩送花回来,马不停蹄追了上去,他的车子骑得飞快,居然在三个路口之外,追上了那辆摩托车,一把将其揪下来。飞贼当即扔掉项链,从附近的小巷逃跑了。当秋收把白金项链拿回来,花店里只剩下冬姐一个人了,她露出感激羞怯的表情,让他帮忙把项链带到她的脖子上。虽然,他万分不好意思,但在老板的命令之下,还是轻轻的把手绕到她的背后,在她洁白的后颈上系紧搭扣。他能感到冬姐呼出的气息,重重的扑打在自己的脸上。接着,冬姐把头靠在他的肩上,紧紧抱住了他结实有力的后背……  花店的清晨,当他从一堆被压扁的百合花中醒来,鼻息里全是各种各样的香味,冬姐抚摸着他的胸口说:“秋收,我喜欢你,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秋收明白,经历过一次离婚,身为单亲妈妈的她,绝非一个轻率的人,她所说的“在一起”,就是法律上承认的在一起。  他却说出了一个虽然真实,却很愚蠢的理由:“可是,我的身份证是假的。”  “没关系,只要你是真的。”  “可是,我也不是真的。”他离开冬姐的怀抱,迅速穿上衣服,“因为,我是一个死人。”  这才是他真正的理由。  秋收走出花店大门前,回头亲吻了这个大他六岁的女人,有几分留恋的看着这张似曾相识的脸,却又断然的摇了摇头。  忽然,耳边响起一阵熟悉的旋律——  “苦海,泛起爱恨。在世间,难逃避命运。相亲,竟不可接近。或我应该,相信是缘分……”  原来是隔壁卖盗版碟的音像店,正在放这首卢冠廷的《一生所爱》。在广东打工好几年的秋收,已经会说结结巴巴的粤语了,这才听懂这段歌词的意思。  他没有流一滴眼泪。  秋收跨上轻摩,带上吉他,再也没回过广州。  书本网m/  第二天。  下午,田小麦从上班开始就魂不守舍,手指不停的旋转着圆珠笔——这是他在高中时代养成的坏习惯,大学时代费了好大得劲才改掉了,没想这几天又重新捡回来了,就像上瘾那样再也无法戒除。  果然,小麦遭到了老板的批评,他只能口是心非的接受,心却还在那个人的身上。  “田小麦!”  前台小姐再次不耐烦的叫起来。  这是今天最有价值的声音!她飞快地冲到公司门口,接到一份薄薄的快递,发件人果然是“魔女区”。田小麦飞速签完字,戴着头盔的快递员刚要转身离去,她却感到某种熟悉的气味,前天半夜在他身上闻到的气味,还有十年前不变的气味——  “等一等!”  她大声地喊道,快递员却加快脚步向电梯冲去。  小麦牢牢将快递捏在手中,不顾一切的追到电梯口。正好电梯在这层开门,她和快递员同时进了电梯,里面还站着好几个人,都是穿戴整齐的白领,对突然闯入的快递员,投来轻蔑和厌恶的目光。田小麦就当周围人都不存在,粗暴的掀开快递员的头盔——  她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没错,她的秋收就在眼前,穿着快递员的衣服,背着快递员的包,瞪着一双惊讶的眼睛。  电梯里的其他乘客,都被她的疯狂举动吓住了。而他将沉重的头盔扔在地上激动地抓住秋收的衣领,无法抑制的亲吻他的嘴唇——这更让旁边的人们目瞪口呆——美女白领在顶级写字楼电梯内当众亲吻快递员!  “以前也一直是你送的快递?”她紧紧搂住她的秋收,忍不住激动地喊道:“你一直就在我的身边?一直悄悄的看着我?是不是?”  秋收极不好意思在狭窄的电梯里当着那么多双眼睛接触她的嘴唇,尽量转头避开说:“是,从你第一次找到‘魔女区’开始。”  她用左手抱着他不放,用右手重重的打他的肩膀,想起他这里受过伤,便心疼的将手收回来说:“对不起。”  “我,只是一个幽灵。”急速下降的电梯里,他摇着头淡淡地说,“十年前,就已经被你杀死了。”  “不,不是这样的!”  “杀死我的人,就是你!”  他的话音未落,电梯门就已打开,外面是底楼大堂。秋收飞快的捡起头盔,挣开她冲出电梯。  “站住!”   她十万火急的追了出去,让进出写字楼的人们叹为观止——美女追赶快递员!!!  保安也不知所措,眼睁睁看着秋收冲出旋转门,跨上黑色的轻型摩托车,一溜烟的开上马路。  在后面紧追不舍的小麦,差一点就抓住他的衣角,却这样与他失之交臂,茫然地冲到外面大街上,再也看不到骑士的身影。  绝望的坐倒在路边长椅上,看着风把自己的长发吹起,遮住眼睛再也看不清这个世界。  忽然,她想起手里还捏着快递,手忙脚乱的硬拆开来,却发现只有一张小纸条。  纸条上写着一行熟悉的笔迹,那是她自己的笔迹——  对不起,我终于想明白了,我们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注定不可能跨越那条深沟。下午,我就要回家准备高考了,四点钟我会在舱门里等你,当面和你说清楚!  看完最后一个字,小麦的眼球几乎掉了出来。  这是十年前自己写的字吗?高考前离开学校的那天?他现在记得非常清晰,那天是老师把她交到父亲手里,由警车押送着回家的——自己根本没机会去递这张纸条,更没机会跑到舱门离去等他。  “舱门”又是哪里?  对,是那个废弃的旧工厂,那个有着潜艇舱门似的地下室。  绞尽脑汁的回忆一番,完全不可能是自己写的!可是,纸条上分明就是自己的笔迹,从纸条泛黄老旧的程度来看,也不可能是秋收伪造的。  又是一个秘密?  秘密?  她想起了钱灵临死前说的秘密——钱灵!  对,记得在她们的中学时代,两个女孩经常彼此模仿对方的笔记,尤其是钱灵模仿得唯妙唯俏,简直能以假乱真。  小麦再低头仔细看那行字,果然在一些笔画的细节中,发现了难以察觉的破绽。  这张纸条是钱灵写的!  秋收哪能想到是钱灵呢?除了小麦以外,换做任何一个人都想不到啊!  这就是他说的遗忘的记忆——十年前,他就已经被她杀死了!  不,如果纸条真的能够杀人,那也是钱灵杀了他!一切都是这个错误造成的?也是钱灵死前来不及说出的秘密?  泪水,温热的大颗的泪水,打湿了这张死党冒充她写的纸条。  又一阵寒冷的风袭来,气温想必已接近零度。小麦穿着办公室里的毛衣,再坐下来就真的要感冒了。她把这张纸条捏在手心,匆匆的低头跑回写字楼。  回到温暖的办公桌前,她立即上网打开淘宝,也顾不得旁边有上司经过,直接进入了“魔女区”网店。  然而,这回却与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  “魔女区”首页已不见任何宝贝,底下黑色页面全是空白,只有一条简单的公告——  本店从即日起关闭,亲爱的用户们,所有货物都已发清,如需退款或退货,请与古飞联系。  下面是古飞的阿里旺旺,QQ,MSN,手机号码。  “魔女区”关门大吉?就像十年前学校对面的小超市,在小麦最想找到他时人去楼空?  她痴痴的看着电脑屏幕,丝毫不理会身后上司铁青的脸色。  第九章  最后的“魔女区”。  走进即将拆除的废墟,满地乱石与枯黄野草,头顶高耸的烟囱摇摇欲坠,似乎多年来又矮下去几米。绕过一片瓦砾堆,走进破旧不堪的厂房,开裂的屋顶倾泻寒冬的阳光,如同白色的剑刺入眼底。  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里,有条通往地下的水泥阶梯,他很熟悉的走下去,一直来到地底的那道舱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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