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 她警惕地看着少年,难道就这样穿着衣服烤火? “我话还没说完呢!”他径直走到“舱门”口,“我在外面等你!” “别!” 小麦刚说出一个字,少年就走出地下室,重新把舱门关上了。 她的后半句话都没来得及出口:“别把我一个人丢在这,我害怕!” 火光,照亮了她苍白的脸。 渴望温暖的本能,迫使她挪到火堆旁,脱下身上的衣服,祈祷可以快一点烘干。舱门并没用被少年关紧,故意留了一道缝隙---当然不是为偷看少女的身体,而是让烟雾从舱门排出,否则小麦会在地下活活被熏死。 黑暗神秘的地下室,一个魔女正在围炉取暖,她除去了身上所有衣物,就像文艺复兴大师们笔下的少女,光与影围绕着她的身体与容颜,那是最诱人最骄傲的身体,也是最恐惧最彷徨的灵魂。 她并不知道,自己就是一个魔女。 许多年后,魔女才会知道这里就是“魔女区”.... 数十分钟过去,她已往火堆里添了不少木材,身体也从冰冷变得暖和。她看着火光下自己的身体,竟反射出红色与金色的光。像宗教油画里的光晕,童女圣母的身姿---这个十八岁的身体,是一块刚挖掘出土的玉石,尚未被雕琢过哪怕一次,白璧无瑕地守候在大雨之夜。从未曾给任何人看过,更未曾许诺过给任何人。 终于,那身白衣白裙差不多快干了,长长的秀发也干了一半,她飞快地重新穿戴整齐,打开舱门喊道:“秋收!我好了!你快进来!” 浑身湿透的少年冲进来,跑到火堆旁边脱下上衣,露出瘦弱的肩膀和胸脯,浑身哆嗦着上蹦下跳,驱散雨水带来的寒冷。 白衣白裙的少女田小麦,站在地底的火堆旁,散开长发继续烘烤。她看着秋收湿漉漉的后背,看着他裸露的肩膀和胸口,看着火光里他忧愁的眼神---他像一匹孤独的幼狼,总有一天要发出荒野的呼唤吧。 于是,她伸手轻轻触摸他的嘴唇..... 第二十七章 记忆。 记忆,到这里,中断了。 2010年,小麦睁开眼睛,泪水已模糊视线,打湿寒夜的枕头。 缓缓地,颤抖着,在黑暗中爬起来,拉开窗帘看着凌晨两点的上海,看着窗外星星点点的灯火,再也感觉不到六月雨夜的潮湿,感觉不到那片地底的“魔女区”,只剩下自己孤独的身体,和包裹这个身体的干燥冬天。 闭上双眼,泪水奔流,那些丢失的东西,在心底滋生发芽蔓延,布满浑身每根血管每寸皮肤,竟有几分难以言传的幸福,也有几分莫名的忐忑不安。 然后,无论如何转动记忆的齿轮,她都无法再回到十年前,无法把那段往事连接起来。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她拿起枕边的一本旧书,厚厚的书页发出霉烂的气味,蓝色封面上写着黑色的书名《追忆似水年华》,作者的名字叫马塞尔.普鲁斯特。 也许,对有些人来说,追忆就是活下去的最大意义。 田小麦光着脚在床边徘徊,冰冷的地板刺激着脚底,让她想起了另一个“魔女区”。 于是,她焦虑地打开电脑,进入淘宝网的“魔女区”。 “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在这句文字下方,她看到店主的阿里旺旺显示在线,点开与店主的对话框---- “魔女?” 不消几秒钟,店主就有了回应:“是。” “你究竟是谁?” “魔女。” “魔女又是谁?” “魔女就是魔女。” 这样的回答让小麦抓狂,她几乎想砸屏幕了,忍住冲动用力敲打键盘:“为什么叫‘魔女区’?” “因为,女人的左边有个魔鬼。” 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说法?小麦迫使自己冷静下来:“可你不是女人!” “但你是。” “和我有什么关系?” 店主却回到了刚才的话题:“婚戒戴在左手无名指,是为了锁住女人左边的魔鬼。” 看到“婚戒”两个字,她情不自禁地想起了盛赞,立即打字回应:“也许,我很快就会戴上婚戒。” “恭喜!” 她讨厌别人的假客气,直截了当地问:“魔女区,就是魔女们的聚集之地?” “或者说,是女人身上的魔鬼聚集之地。” “我身上的魔鬼是什么?” 小麦紧张地等待答案,却看到一行敷衍的回答:“对不起,这要你自己去发现。” “那好吧,我再向你购买一次记忆!” “时间?” “2000年,6月。” 这回店主没有回答,直接发来一个链接,是个开价五千元的定制产品。 完成购买之后,店主从阿里旺旺上下线了,小麦也关了电脑,重新蜷缩在被窝里。耳朵贴着床单,似乎能听到床下得动静。 不,是地板下面的动静。 第二十八章 田小麦的地板下面,是出租车司机老丁的家。 两个钟头前,他做完最后一单生意回家,孤零零地坐在屋里,看着挂在墙上的照片。 照片里是个戴着红领巾的男孩,背景是长风公园的铁臂山,眉目间颇有几分像老丁,一看便知是他的儿子。 烟灰缸里堆满了烟头。 老丁闭上眼睛,却再次回到了南明路——黑色的雨,午夜的闪电,飞溅的血,凄厉的惨叫,残破的四肢……上午,当他载着楼上的田小麦来到那条郊外马路的瞬间,当年的残肢和鲜血似乎全部喷溅到挡风玻璃上,喷溅到她的眼球上面…… 十年前,他是一个长途货车司机,每月替老板拉货,能挣好几千,妻子在百货公司做营业员,儿子成绩优秀,还是大队长。房子是旧区改造原地回迁的,那年头也算全家其乐融融。 这一切的改变,源自那个夏天的午夜。 大雨。 无尽的大雨笼罩天地,老丁知道卡车已经超载,每次转弯和减速都小心翼翼。但他必须按照老板的意思拉回来,如果凌晨两点到不了市区,饭碗可能就要砸掉。一路开着刺眼的远光灯,反正是午夜的荒郊野外,一路也没遇到对面来车。雨点像电视屏幕上的雪花,密集地砸上玻璃又被刷去,但只能看清不到一秒钟,重新又被“雪花”覆盖。飞驰的车轮碾起高高的水花,飞溅到数来开外的荒野,如横冲直撞的冲锋艇在水中乘风破浪。 忽然,灯光里照出一个模糊的人影,他下意识地鸣响了喇叭,同时拼命踩下刹车—— 太晚了。 等到车子完全停下来,那个人影已经彻底消失了。 老丁没有逃跑,而是战栗着跳下车,瞬间浑身都被淋湿了。等到发现车轮下横流的鲜血,还有飞出来的几节断肢,他眼前一黑昏倒在地。 2000年的夏夜,他轧死了一个人。 从此,老丁的长途司机生涯永远结束了。 为了赔偿死者,他向亲戚朋友借了十几万,而老板拒绝出一分钱。他跟老板吵了一架,随后被人打了一顿。驾驶执照被吊销一年,他没有其他技能,只能在家靠妻子养一年。当他重新领到驾驶执照,准备买辆出租车时,却收到了妻子的离婚协议书。 打了半年官司,妻子带着全部家产跑了,转眼嫁给一个襄阳路上卖A货的男人。 老丁得到了这套房子,儿子的监护权,还有一屁股债务。 他拼命开出租车,想要尽早把债还清,却因几次普通的交通事故,经常连油钱都挣不回来。他没日没夜地干了三年,终于不再欠别人一分钱了,接下来要为儿子读书存钱。 然而,当他第一次给儿子买了一双正宗的耐克鞋,想等在学校门口送给他一个惊喜,却得知儿子中午过马路时,被一辆金色的法拉利撞死了。 老丁大哭了一个月。 肇事司机不但酒后驾驶,而且还超速闯了红灯。不过,那年头开法拉利招摇过市的,自然是富二代贵太子,虽然依照交通肇事罪被起诉,但没过几个月便不了了之。 对方赔偿给他的上百万元,至今仍然存在银行没动过。老丁固执地保留着儿子的几缕头发,期望许多年后科技发达,可以动用银行里的那笔钱,用那些头发,把儿子克隆回来。 此刻,老丁颤抖着伸出手指,抚摸照片上儿子的脸。 一切都发生在十年前,那条传说中恶灵出没的南明路,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 妻离子亡——这就是老天对自己的报应? 如此独自苟活于世,还有什么意义?老丁掐灭最后一根烟,来到敞开的阳台上。 冬夜,凌晨的寒风,呼啸着灌入他的胸腔。 双腿已骑到了阳台上。 终于,十年来无数的个噩梦之后,他第一次看清了雨夜下的那张脸。 第二十九章 白昼。 田小麦坐在陆家嘴的写字楼里,口中不时咬着圆珠笔,犹豫再三还是拿起手机,拨通了男朋友的号码—— “盛赞,对不起,我向你道歉。” “就为昨晚的事?放心,我可没这么小心眼,过去你不是也经常这样发脾气吗?” 他的态度怎么就这么好呢?真的是天生好男人,还是所有男人谈恋爱时都是这样,结婚后就变成另一幅嘴脸了? 小麦有些不好意思:“谢谢!以后,我会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会再任性了。” “好啦,我也会让着你的——周末的活动准备好了吗?” “哦,你是说全家自驾游?”小麦停顿了一下,看着窗外冰凉的钢铁建筑,“没问题!” “OK!亲一个。” 还是像过去那样亲密,她轻轻吻了一下手机。 盛赞却暧昧地问道:“今晚,有时间吃饭吗?” “今晚?” 她知道今晚他想要什么。 “不好吗?” “明天是钱灵的葬礼,今晚我不想。” “好吧。”他没显露出不高兴,“明天再打你电话。” 挂完电话,小麦胸中的小鹿跳个不停,今晚——其实,她还是有时间的,只是·····她说不清为什么。 “田小麦!快递!” 她跑到前台签收了快递,还是上次那个戴着头盔的快递员,发件人一栏印着“魔女区”。 这次的快递就是个薄薄的快递袋,完全摸不出里面藏着什么,也许只是几张纸? 差点忘了自己买过什么,回到办公桌拍了拍脑袋,才想起凌晨时分拍下的记忆。 2000年, 6月。 记忆链中断的地方。 趁着旁人不注意,小麦悄悄拆开快递袋,里面只有一张小小的纸条。 泛黄的小纸条。 上面写着一行陌生的字迹—— 我们之间有一条深深的沟,谁想要跨过去就会粉身碎骨! 小麦的手指微微一颤,纸条落在了键盘上。 突然,心里被深深扎了一下,想起多年来纠缠自己的噩梦,荒野上那条深深的沟……· 纸条背面好像还有字,小心的翻过来一看,却是自己的笔迹—— 我已经跨过一次,我不怕再跨第二次! 她想起来了。 这是自己写的字!也是经由自己的双手送出去的纸条! 记忆的链条,终于被重新连接起来。 这就是十年前的记忆,十年前高考前夕的黑色六月,她在这张纸条上亲手写下的字。 她已经跨过一次,还有第二次吗? 2000年的记忆,书本网m/ 2000年,6月。 清晨,六点。 大雨,终于,停了。 田小麦用皮筋扎好马尾,从小超市出发,穿过马路。她不敢明目张胆从大门进去,只能沿着学校墙外一路走去,来到围墙最低矮的那个地方。 手忙脚乱地爬上围墙,翻过去落在小树丛中,却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谁?” 她慌张地想要逃跑,却迎面撞上一个魁梧的男人——教导主任,江湖人称“终结者”。 田小麦终于被终结了。 一个小时后,她走出教导主任的办公室,身后很多异样的目光注视着她,他们对着她的背影指指点点,仿佛她成了第二个慕容老师。 班主任老师是个中年妇女,觉得自己在同事们面前丢尽颜面,当即把她骂了个狗血淋头。还好小麦平日一贯循规蹈矩,学习成绩优异,才没被拎到课堂上当众批评。无论教导主任或其他老师怎么审问,甚至动用了各种威胁手段,小麦都没有说出昨晚去了哪里。由于她抗拒到底的态度,她必将得到严厉的惩罚。 早上第一节课之前,她终于见到了钱灵,彼此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同寝室的几个女生,都知道她彻夜没有回来,纷纷交头接耳传播着八卦。 小麦坐在自己的课桌前,整理书本和笔记的时候,才发现口袋里多了张纸条——小超市卖的那种便签纸,上面写着一行秋收的笔迹—— 我们之间有一条深深的沟,谁想要跨过去就会粉身碎骨! 粉身碎骨? 她怔怔地看着这行字,心底冰凉一片,昨晚地下室;里的火焰,似乎已被彻底熄灭。 这是清晨临别的时候,少年悄悄塞到她口袋里的。 此刻,数学老师进来上课,钱灵也坐回到她身边,小麦用手背盖住纸条,塞回自己口袋。 整个上午,她都魂不守舍地坐着,没有跟同桌的死党说话。她有一种可怕的感觉,数学老师在讲台上看她的目光,好像要把她浑身上下的衣服剥光似的。 等到午休时间,她没再走出校门,而是独自来到花园发呆,看着雨后潮湿的泥土,满地残花败叶。 “小麦。” 一个声音在背后响起,她转身看到钱灵漂亮的脸。四下再没其他人了,从前她们也经常这样躲在角落,彼此说交心的悄悄话。 “你们都知道了?” “不知道!”钱灵坐在她的身边,“昨晚,你去了哪里?” “对不起,我不能说。” “我知道——” 钱灵冷峻地盯着她的眼睛,“昨晚,我在学校大门里,看到你去了小超市,然后和他一起走了。” 小麦的脸色大变:“你跟踪我?” “因为,我们是死党,我必须关系你。” “我不认为这是关系!” 钱灵并不介意她怎么想,咄咄逼人道:“你承认了?昨晚,你和他在一起?” 无言地看着花园半晌,小麦等于已经默认了。 “天哪!真的?” 钱灵依然感到极其意外,或者她期待那不是真的。 “我不知道你说的‘真的’是什么?”小麦捏紧自己的衣角,随手摘下一片叶子,“我已经满十八岁了,有足够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小孩子!” “小麦,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我从来没反对你谈恋爱,我还觉得三班的眼镜帅哥很合适你呢!我只是反对你和那样的男孩在一起!” “哪样的男孩?” 她明白钱灵的意思,只是不喜欢这种说话方式。 “店主大叔的儿子!说得够清楚了吗?我们都知道,店主大叔是个乡下人,他是来打工的,本质上和工地里的农民工没有区别!他的小店也全靠我们这些高中生,否则根本没办法在这里生存——他没有钱,没有地位,没有户口,更没有未来!他就是一个民工的儿子!” “行了!”她用手捂住耳朵,颤抖着低下头来,“不要再说了。” “小麦,你从没意识到这些?”钱灵下定决心不放过她,“真是好傻好天真!你以为自己还生活在幼儿园里?周围都是和你一样的小朋友,每个小朋友家里都有差不多的收入和地位?时代不一样了!现在的人和人,差别实在太大!有的人是人上人,有的人是人下人!” “你不觉得你这些想法太现实、太功利了吗?” 田小麦感觉眼前的死党已经变成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不再是十八岁的高中女生。 “对不起,这不是我的想法——而是这个社会的现实如此!不用我这样去想,每个人都会按照这套规则行事!而且,我相信真正功利的人绝不是我,而是你喜欢的那个人!” “钱灵,你什么意思?” 她气呼呼地站起来,眼看就要翻脸了。 “拜托你动动脑子好不好!别再一根筋了!你想想看,像他这样一个民工的儿子,整天坐在那里看店收银的,他能有什么前途?小麦你就不同了,你是一个正宗的上海女孩,即将高中毕业考进大学,你未来的人生一片光明——如果,他的真的侥幸可以和你在一起,那么他的人生可以彻底改变,他将依靠你而在这里长久立足,可以得到他和他的家人一辈子都得不到的很多东西!” “不,他根本就不是这么想的。” “你打开他的脑子看过?你能知道每个人的心?”钱灵的反驳让她哑口无言,“他可以利用你得到一切!可是,你能从他身上得到什么?你想过没有?他不会带给你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那家不值钱的小店?对不起,如果那你再一意孤行,我可以看到你的未来——悲惨的未来!你将失去你可能得到的一切,你无法变成一个真正的上等人,也不会变成被所有同学羡慕的女人,你永远只能和一群下等人混在一起,永远未来柴米油盐而挣扎!你的青春将比大多数人都短暂,你会比别人快几倍地老去,到那时你肯定会追悔莫及!后悔当初为什么没听死党的话!” 小麦的牙齿都开始哆嗦了,可她仍然不肯向钱灵低头,就像念琼瑶剧里的台词那样说道:“你觉得爱情就是等价交换?” “从本质上来说,是的!” “钱灵,你决然是这样想的?太可怕了!” “帅哥与美女,不是英俊与美丽的等价交换吗?美女与有钱人,是美丽与财富的等价交换;美女与干部子弟,是美丽与权力的等价交换;帅哥与富豪女,是英俊与财富的等价交换;帅哥与干部女儿,是英俊与权力的等价交换;富家子与干部子女,是财富与权力的等价交换——永远是等价交换,不管是爱情还是婚姻!” “可是,青春美丽都是最容易消逝的——到那时候我们怎么办?” 钱灵早熟地笑道:“在最青春美丽的时候享受到了,就已经足够了!到了青春美丽消逝的时候,我们自有办法为未来着想。” “天哪,这些想法都是谁告诉你的?” “社会。”她再一次搂住小麦的肩膀,温柔地耳语道:“其实,我也相信爱情是罪美好,可是没有未来没有希望的爱情,却是最最恐怖的!你不能只看到眼前的快乐,你还要看到有没有明天。是,我也觉得店主大叔的儿子很帅,每当他沉默寡言地坐在店里,就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吸引着女生。” “不仅仅是这些!” 不过,小麦并不想把十三岁那年的事说出来,也不想说出她与秋收的许多相同之处,比如听到《火柴天堂》时共同的悲伤。 “好吧,就算还有其他许多原因。但我要告诉你,因为我有这个经验——年轻女孩总是容易被爱情冲昏头脑!” 她固执的摇摇头:“我没有昏头。” “切,我才不信呢!你是爱情小说看太多了吧?是,我们都爱都《简·爱》这样的故事,以为爱可以跨越许多界限——家庭的,阶级的,种族的,社会地位的——可是,那是小说!不是现实!因为在现实中不可能实现,或者每次实现都是以悲剧告终,所以那些终身得不到幸福的女作家们,才会在小说中满足自己的幻想——对了,这是一个幻想,也是一个幻觉,无论你想得有多真实多美丽,最终都是会破灭的!” “真实的幻觉?” 看着小麦茫然恐惧的眼神,钱灵感觉即将要说服她了,三寸不烂之舌继续道:“没错!要知道这样的男孩,与你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你们跨越不了这条界线的!即使可以跨越,真正受伤害的人也是你,说不定只要他达到目的,就会很快又把你甩了!” “住嘴!不要这样诅咒我!” 钱灵却不依不饶地说下去:“小麦,我不想因为那个有心机的卑鄙的民工的儿子而失去你!我们是南明高中的两生花,我们应该永远都是好朋友,没有什么能够拆散我们!” “说来说去,你还不是为了你自己?”小麦忍不住又站了起来,终于和死党撕破了脸皮,“钱灵,只要你不阻拦我干涉我,我仍然把你当做最好的姐妹。如果,你一定要反对我的话,那我们就只能形同陌路了!” 话音未落,田小麦已摆脱她的纠缠,飞快地跑向教室方向。 满园的花草中间,钱灵孤独地站在那里,就像又一朵含苞的花,却带着淋漓的雨水。 两生花之间,已裂开一道深深的缝隙。 于是,钱灵埋头大哭了一场。 傍晚时分。 小麦知道老师已盯住了她,却仍大摇大摆地走出校门,穿过马路来到小超市。 这回是店主大叔在收银,秋收躲藏在货架后面看书。她轻手轻脚地靠近他,故意咳嗽了一声,秋收紧张地抬起头来,看着她的脸却沉默了。 他们都不知道怎么和对方说话。 僵持几分钟,她掏出那张小纸条,正面写着秋收的字迹“我们之间有一条深深的沟,谁想要跨过去就会粉身碎骨”。 纸条背面却写着小麦的字迹—— 我已经跨过一次,我不怕再跨第二次! ——这是她在数学课时悄悄写下来的,她必须要让他知道——田小麦不是胆小鬼。 店里还有其他学生,有些人已经留意到了他们,她依然执着地要把这张纸条还给秋收。 少年看着自己早上写的字,反过来才发现背面小麦的字——默默念了一遍,随后把纸条塞进口袋。 秋收笔直地站起来,看着她那双瞪大的眼睛,放射执着目光的眼睛,他的嘴唇微微颤抖一下,果断地抓住了她的手。 光滑的细腻的少女的手。 火热的有力的少年的手。 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像两块被打碎了又加水糅合的泥砖。 在这个傍晚的瞬间,他们竟然天真的相信,世界上再也没有能把这两只手分开的力量了。 第二天,学校决定了对小麦的处罚——因为夜不归宿,她被记过处分一次。 考虑到她是个女生,向来品学兼优,老爸又是警察,即将面临高考,为了不影响复习,学校还是手下留情,没有公开向全校宣布。 不过,这种八卦新闻哪能瞒得住?当天全班同学就都知道了。 田小麦却无所谓,她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也不在乎大家的指指点点,更不在乎班主任老师对她的惋惜,她唯一在乎的是钱灵的悲伤。 可是,她也不好意思去安慰钱灵,她知道自己伤了死党的心,哪有脸再去主动说话呢? 既然如此,小麦也不再遮遮掩掩——吃完午餐,她公然走出校门,来到对面的小超市,找到十八岁的少年秋收,与他手拉手一起吃冰棍。 店主大叔看到他俩很尴尬,小麦却依然很有礼貌地向他打招呼,她索性低头就当没看见。 中午,店里有许多学生来买东西,大多是高一高二年级的。他们惊讶地看到穿着校服的小麦,居然与店主大叔的儿子手拉着手,坐在货架后面快乐地聊天,像社会上的小情人那样亲密。小麦已毫不避讳,如果被同班同学看到,她反而更靠近秋收的脸。倒是秋收有时还会害羞,红着脸躲到阴暗角落去,不敢被那些异样的目光扫及。 接下来两个星期,每天中午和傍晚,她都会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在众目睽睽之下来到小店,旁若无人地与秋收谈天说地,他的性格也开朗了许多,也会跟小麦开玩笑猜谜语了。有时他悄悄蒙住她的眼睛。而她安静地坐在那里,捂住他的手不让他放开,感受被心爱的男孩蒙住眼睛的幸福。她还会让他拿出吉他,托着下巴听她弹那些曲子。虽然,他翻来覆去就是那几首,几乎让她都把歌词背下来了,可她依然愿意听他的歌唱。只有在弹吉他的时候,他才是无拘无束的。 她把小超市看成了自己的家,偶尔帮她一起看店,还帮店主大叔收银找钱,这让来买东西的同学惊讶不已。 有一次,她摸着琳琅满目的货架,大声对秋收说:“如果将来我能遇到一个店,能够买到所有我想要的东西,甚至可以买到美好的梦,买到未来的希望就好了!” 一刹那,少年默默地看着她,目光里闪烁某种东西。 下午放学后,秋收常骑着辆破自行车,带着小麦去附近的荒野转悠。只要天气晴好,他们就会荒野中放风筝。看着少年自制的纸风筝,乘风直上遥远的=云霄,似乎带走了他们全部的烦恼。 许多个自行车的傍晚,她心满意足地坐在后座上,紧紧地抱住少年的后腰,不时让他痒得笑出声来。而他有时会伸开手臂,模仿《泰坦尼克号》里的那个镜头,只要豪华游轮变作了自行车,大西洋变作了郊外小道。更多的时候,小麦把头贴着他的后背,闭上眼睛听风吹过耳边,感觉自己的裙摆飘动,感觉路边的树叶沙沙作响,感觉天上的云朵变幻,感觉夏日的池塘荡漾……就这样任他带着自己远走,永远离开这座城市,永远离开那些注视他们的异样目光,前往另一个自由的国度。 很快,偌大的学校全传遍了,无论老师还是各年级的学生,都知道高三(2)班有个叫田小麦的女生,也是南明高中出了名的校花,竟跟对面小超市的乡下少年谈恋爱了! 清纯校花爱上民工儿子——这条八卦成为学校的头条新闻。 学校领导开会紧急商议,全面强化对每个学生的管理。每天晚上,田小麦都会被老师重点照顾。宿舍底楼的窗户被铁条封死,后面那堵矮墙也被临时加高,确保不会再有翻墙行为。门口值班的老头也认准了小麦,每次她出校门都会细加盘问,有时干脆不准她出去。 至于班里的同学,还有寝室里的女生,都把田小麦当做了怪物——她已被划入非正常行列。最让她悲伤的是,曾经无话不谈的死党钱灵,几乎不再与她说话了。 不过,所有这些压力都不重要——小麦最在乎的是学校对面的少年,只盼望每天中午与黄昏,与他相遇的短暂时刻。 第一次的爱。 First Love。 第三十章 2010年12月。 周二,钱灵的葬礼。因为在公安局做尸检,所以比正常时间晚了好多天。 身为钱灵最忠诚的老同学兼死党,也是最早发现她的目击者,不管田小麦心底有多少恐惧,她必须准时出席。 老丁还活着。 她坐着老丁的出租车,前往上个月永远送别父亲的地方。 出租车在高架上飞驰,小麦发现老丁的精神并不集中,不时伸手搔着头发,脑袋也是东摇西晃,这迫使她不停说话提醒他。当车从宜家旁边的匝道下来,居然丝毫都没减速,差点撞上前面的大巴。老丁自己也吓了一跳,紧急把车闪进相邻车道,又几乎被后面的车子追尾。小麦摸着心口听天由命——这是最近第二次去参加葬礼,接下来就要轮到自己了吗? 心惊胆战地开到殡仪馆,老丁黑着眼圈连声说对不起,小麦不好意思责怪他,匆匆走进钱灵的葬礼现场。 小麦有过处理后事的经验,便帮着钱灵父母接待来客,却发现了两个对自己而言非常特别的男人——一个是她的男朋友,一个是男朋友的爸爸。 盛先生是钱灵公司的老板,参加员工的追悼会理所当然,可是盛赞一起过来干吗? 父子俩低调地走进来,过了几分钟便匆匆离去,都没有看到小麦,而她也不好意思过去打招呼,在这样的场合该说什么呢?尤其是对自己的男朋友。 葬礼结束后,她不敢一个人离去,坚持陪伴钱灵的父母——两个老人早就哭得痛不欲生,几乎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小麦带着他们坐上出租车,回到钱灵家的老房子。中学时她也来过这里,时隔十多年再次造访,心底却是掩不住的悲凉。 家里还有许多钱灵的遗物,他们决定在葬礼后全部烧掉。小麦也想顺便再寻早一下,看看能否发现钱灵的日记本。她帮着钱灵父母翻箱倒柜,整理出大量少女时代的衣服,许多件都在她恢复的记忆里出现过,包括她同样也保留着的那套衣服。摸着那些散发着樟脑味的衣服,似乎摸到了那个十八岁的身体,摸到了她们共同的青春。 衣橱下面的抽屉里,她看到一堆厚厚的影集,随便打开一本,是钱灵的高中时代——也有不少于小麦的合影,有一起去周庄旅游拍的,也有在春天的南明高中校园拍的,更有两人在寝室的私密照。 照片里的高三女生钱灵,明显比同龄女孩早熟,无论身体发育还是表情气质,都更像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怪不得她会说出那种现实的话——她从来都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过早地失去了天真的梦想,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 至于照片里的小麦,为什么看上去那么萝莉呢?都已经高三了,脸上仍然残留着婴儿肥,身体也好像还没发育完全,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弯弯的眉毛与翘翘的鼻子,摆出一副淑女的微笑看着镜头。 小麦发现那时的自己,如今看上去竟是那么陌生的一个人——怪不得一切都被自己忘记了,因为她早已不认识自己了。 翻开其他基本影集,是从钱灵的大学时代到刚毕业参加工作的照片。她的拍照风格都很大胆,穿着也很是清凉性感,其中有不少是与帅哥的合影。 忽然,小麦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自己的男朋友——盛赞。 钱灵和盛赞的合影中,两个人亲密地抱在一起,面对镜头笑得那么灿烂,一看就是如胶似漆的情侣。 心像被刀划了一下——紧接着她看到更多这两个人的合影,背景有背景后海也有杭州西湖,甚至还有埃菲尔铁塔和吴哥窟·····每张合影都那么甜蜜,还有两个自拍的大头照,脸与脸紧紧贴在一起,身后似乎是宾馆的床——漂亮性感的钱灵,与高大帅气的盛赞,看上去像是天生一对那么般配! 小麦双手剧烈颤抖,将影集拿到钱灵妈妈面前,低声问道:“阿姨,这是钱灵的男朋友?” “嗯——应该是吧,钱灵从没把男朋友带给我们看过。但两年前她确实谈过一场恋爱,听说是公司老板的儿子,但谈了不到一年,她就主动提出了分手。” 小麦不想再问下去了,“公司老板的儿子”——毫无疑问就是盛赞!自己现在的男朋友! 陪伴钱灵父母烧掉那些衣服,但把所有影集留了下来,小麦还拿走了高三那年的影集。 可是,她没有找到最想得到的东西——钱灵的日记。 只有找到那个秘密,才能解开钱灵之死的谜底。 忙碌到晚上十点,终于告别死党父母,田小麦打了一辆车回家。 根据钱灵妈妈的说法,钱灵是在一年多以前与盛赞分手的。按照这个时间计算,不久之后,钱灵就把他介绍给小麦相亲。为什么?她干吗要把刚甩掉的男朋友推销给闺蜜?这算是什么逻辑?她就是这样对待好朋友的?盛赞为什么从来没说过?当然,他哪敢对小麦说这种事,这回让他丢尽脸面!何况钱灵尸骨未寒,凶手逍遥法外…… 今天,盛赞还来参加了钱灵的葬礼。他知道自己肯定会过来的,也知道他可能会被自己看到,可他还是来了!他心里还在想念钱灵?可是,像盛赞这么优秀的男人,钱灵又不是富家女,凭什么把他甩了呢?到底是谁甩了谁?不过,如果是被甩掉的怨妇,绝不会再给他介绍女朋友吧。正因为她主动提出了分手,感觉愧对或伤害了盛赞,才会再给他介绍女朋友,免得以后他再来纠缠她?这也算是某种补偿? 但是,她为什么偏偏选择了自己?选择了中学时代最要好的死党?想到这里,小麦越来越气,自己不是钱灵的替代品! 回到家里,小麦孤独地坐在床上,看着从钱灵家里带出了的影集。 手机铃声响起,是盛赞的来电——这个曾与自己的死党谈恋爱,被甩掉后又与她谈恋爱的男人。 她没有接电话,任由《First Love》的铃声响了一分多钟。 听着宇多田光的歌声,她想起自己第一次的爱。 记忆,回到十年前的夏天……· 2000年的记忆,书本网m/ 2000年,初夏。 放学后的黄昏,小麦独自穿过马路,来到小超市的门口。她没有看到店主大叔,只有秋收站在收银台后面,跟前还有三个南明高中的男生,一个人高马大的男生对着秋收吼道:“喂,凭什么说这张钱是假的啊?” 秋收不想跟人吵架,举起一张一百元人民币,耐着性子解释:“你自己摸一摸,手感与真钞完全不同,还有灯光下的水印,明显就是假的。” 说罢他将这张钞票放入验钞机,果然发出假钞的警告声,高中生却毫不买账:“放你的狗屁!我看你的验钞机才是假的呢!” 少年忍受着无礼的挑衅,低头说:“对不起,如果实在不相信,你们可以去银行检验。” “老子才不要浪费时间去银行!你到底收不收这张钱?信不信我们把你的店拆了!” 秋收并不惧怕这样的威胁,抬头默默看着对方——三个男生似乎是来找碴儿的,捏着拳头剑拔弩张。 “你们想干什么?” 田小麦冲到收银台旁边,狠狠瞪了那些高三男生一眼。 “关你什么事?”他们是隔壁班级的学生,当然不会不认识身为校花的小麦,不禁冷笑:“原来是你啊?大家都知道你们的事情了,果然是夫唱妇随,来保护你的小情人吗?” “闭嘴!”小麦紧紧抓住秋收的手,别人越是说他们在一起,她就越是要做给他们看,“你们快点给我滚出去!” 她的愤怒没有击退三个男生,他们纷纷坏笑起来,刻薄地讽刺:“切,你真要坐老板娘啊?真是可惜了,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他只是个民工的儿子,我们还听说他的妈妈是个烂货,五年前在这里被人给勒死了!” 最后那句话,彻底激怒了秋收——再大的挑衅和侮辱,他都能委曲求全地忍耐,可是一旦触及他的妈妈,就像引爆了一座酝酿已久的火山。 十八岁的乡村少年,狂暴地自收银台后跳出来,一拳重重打在说话的男生的脸上。 鼻血喷溅而出,另外四只手抓住了秋收,紧接着是飞起的拳头与腿脚。 小麦尖叫着想要去拉,却被一个男生用力地推开,三个人围着切碎一个人打,自然是双拳难敌六手——很快他被打倒在地,雨点般的拳脚落在身上,而他也硬忍下来伺机反击,几次踢中敌人的要害。 两分钟后,三个高中男生也吃不消了,他们东倒西歪地退出小店,指着小麦的鼻子说:“你等着!” 夕阳洒在小超市的玻璃上,只剩下田小麦和秋收,她心疼地扶起地上的少年,替他抹去满脸鲜血。 “天哪!你怎么了?你不要有事!千万不要有事啊!” 她抱着秋收大哭起来,像所有拳头都落在自己心上。她小心地抚摸那些伤口,再也顾不上被人看到了,忘情地亲吻他的额头,只希望能减轻他的痛苦。 “我····没……事·····” 终于,他发出微弱的声音,对她露出浅浅的微笑。 秋收越装作若无其事,就越让小麦心如刀割,看着他流血的额头,她将自己的脸颊贴上去说:“我送你去医院!” “不·····不用了·····我自己·····可以···处理。” “找死啊!”小麦对他发火了,又立刻温柔下来,“对不起,你一定要去医院,听我的!” “可是····可是····我没有社会保险·····” 这句话说得好无奈,这座城市里有千千万万人,有着与他一样的无奈。 “付现金就是了!” 她摸了摸口袋里的钱包,搀扶着少女来到马路边,他却着急地回头喊道:“门!关门!” 原来,他是怕店门开着被人偷了。 小麦只能回去帮他把店门锁了,继续扶他等待出租车。 天空布满晚霞,吹来带着泥土味的凉风,不时飞过几片枯叶。两个人脸颊贴着脸颊,这是真正的耳鬓厮磨。有些高中生走出校门,惊讶地看着他们,纷纷皱起眉头,面露厌恶地掉头而走。 一辆出租车经过,小麦扶着秋收坐上车,前往最近的一家医院。 半个小时后,秋收在医院完成了止血包扎,医生说他只是皮外伤,无需缝针,小麦不停地跑上跑下,挂号、付费、化验、买药——她自己生病从没这么折腾过,一切都由老爸田跃进搞定。 最后,她搂着秋收坐在医院的长椅上,在他没包扎的地方涂抹药水,他像一个大男人那样坚强,咬紧牙关看着小麦的手,在医院的灯光下,仿佛正发出炫目的金色反光。那时少男好女在一起还很稀奇,不时有人经过投来反感的目光。小麦丝毫不在乎旁人,好像医院只剩他们两个人,自己可以静静等待他康复,长大成人。 赶在晚上八点学校关门前,他们坐公交车回到南明路。小麦的眼角还噙着眼泪,依依不舍地摸着他的额头,深深拥抱了他一下,千叮咛万嘱咐他要按时涂药水,第二天记得躺在床上休息不要出来。 最后,她一步一回头地走进校门,才发现自己哭得一塌糊涂。 “田小麦!” 一个严厉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原来是她的班主任老师,这下正好被抓个现行! 她怯生生地低下头:“老师,对不起,我只是陪他去医院,他受伤了。” “够了!小麦,你的心理只剩下他了,是不是?就连高考也不重要了?” 小麦不敢反驳班主任的话,只能跟着她去了教室办公室。 晚上八点,办公室的日光灯下,只有她和班主任两个人。 “离高考还有两个星期,你是不是不想读大学了?”班主任真的怒了,板着脸批评她,“你是我很喜欢的学生,无论学习成绩还是道德品行,我也一直把你当做班上同学学习的楷模——可是,你现在也太不像话了!” “老师,我保证一定会考出好成绩!” “你有这个心思吗?” 小麦拼命地点头,最近她并未耽误功课,也确有把握考出高分:“有的,我会好好复习,尽量少见秋收,只要等到高考结束就好了。” “你还是永远不要见他才好!” 班主任冷冰冰地抛下一句话。 “ 不,我做不到!” “哎,你这个小姑娘啊,真是太傻了。”班主任长吁短叹一番,惋惜一朵鲜花就要被糟蹋了,“你还年轻,别以为十八岁就是成年人!以前也有一个女学生,喜欢上外面的社会青年,寻死觅活地退学了。后来,我听说她被那个男的甩了,被迫去做不干不净的营生,可悲啊!” “老师,我不是那种人!” “希望你不是!”班主任觉得她已无可救药了,“你回寝室去吧!脑子想想清楚!” 小麦轻轻诺了一声,刚要走出去,却听到班主任补了一句:“我会打电话给你爸爸的!” 她恐惧地转回头来:“求求你,老师,不要——” “我这也是为了你好。” 看着班主任冰冷的表情,她一句话都说不出了,只好默默地回到寝室。 曾经的死党钱灵和室友们,都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她。小麦把大家都当做空气,无声无息地钻进蚊帐,任泪水布满脸颊。 熄灯,梦到秋收…… 第二天,星期五,学生们回家的日子。 下午,小麦独自背着书包,走出校门刚想过马路,就看到一辆警车停在面前,父亲阴沉着脸走下来。 “跟我上车!” 父亲粗暴地抓住她的胳膊,硬生生地把她拖上了后排座位。开车的照例是小警察叶萧,就像押送通缉犯一样,载着她向市区疾驰而去。 她焦急地趴在车窗后面,看着马路对面的小超市,发现额头包着纱布的秋收,跑出来朝她大喊着什么。 “给我坐下!” 父亲强行把她按在座位上,而她摇着头说:“是那个女人给你打电话的吧?” “请对你的班主任老师尊重一点!我很感激她告诉我一切。” “她说了什么?” “该死的,你自己干的还要问我?我都没脸说出口!” 他控制不住火爆的脾气,也因为慕容老师的命案迟迟为破,各种烦躁的情绪互相交织,他举起大手就要打下去。 “你打啊!”小麦毫无惧色把脸贴上去,“你又不是没打过我!” 终于,田跃进把手放下来,恢复了身为人父的冷静,耐心地说:“我比你更了解秋收!五年前,就是我在案发地发现他的——你知道吗?他是看着自己的妈妈被人杀害的,也只有他看到过凶手的脸,可是他又说不清凶手长什么样。这件事一定对他造成沉重的心理伤害,这也是他住在我们家的时候,长时间沉默寡言的原因。” “这又怎么样呢?他是一个好男孩,我喜欢他!” “小麦,他和一般的男孩子不一样。请你相信你的爸爸,我干了那么多年警察,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我能从他的眼神里感觉到,他心里藏着一种强烈的怨恨,觉得世界对他太不公平了——” “没错!”小麦打断了父亲的话,“世界是对他太不公平了,他小小年纪就失去了妈妈,从此不再有别的孩子都拥有的幸福;他现在来到这里也不快乐,他被周围所有人瞧不起,人家总是说他是乡下人——唤作是你,你会高兴吗?” 父亲皱起双眉摇头:“看来你很同情他?也许,你并不是喜欢他,只是单纯地同情一个命运悲惨的少年。” “不,我既同情他,又喜欢他!” “够了!小麦,我只想告诉你,现在的他已不是五年前的小男童。他的眼神非常可怕,也非常具有欺骗性——最容易上当受骗的,就是你这种同情心泛滥的无知少女。” “我不是无知少女!” 就像小时候那样,几乎父亲说的每一句话,她都要大胆地顶嘴。 “你已经够糊涂了!总之,我也无法想象他会做出什么事。请相信我的预测——当他真正长大成人以后,会变成一个极其危险的家伙!” “你就是反对我谈恋爱,想出种种理由来拆散我们!” 田跃进面对女儿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已经过了深思熟虑:“错!我不反对,你已经十八岁了,不再是小女孩了,当然会有喜欢的男孩。如果你喜欢的是同班的男生,我最多反对现在就谈恋爱,等到高考结束上了大学,我还是会支持你们来往的!” “你的意思是——你不反对我谈恋爱,只是反对我和秋水谈恋爱?” “嗯,是反对你和秋收那样的人谈恋爱——像他那样身世悲惨的男孩,一个外地民工的儿子,值得你对他动心吗?” 小麦绝望地靠在车窗上:“你们说的怎么都是拷贝不走样的话?” “我不管谁还跟你说过同样的话,我只知道你是我的女儿,我有责任保护你不受伤害!小麦,你还年轻,不懂得人生的很多事。你早晚要走出校园,要面对复杂的社会,要面对怎么生存的问题。秋收能给你一个美好未来吗?他做不到!顶多只有那家破店,他还能给你什么?其实,赚钱倒是其次,将来你还要面对亲戚朋友,面对你自己的社交圈子,你怎么介绍他?你的男朋友,一个民工的儿子?而别人的男朋友,要么是政府部门的公务员,要么是外资企业的白领,无论如何都是身家清白,在上海堂堂正正说得响的!” 老田第一次像个女人那样唠叨,平常跟女儿说话从没超过三句——这种私房话本该是妈妈说的,可是小麦早就没有了妈妈,他只能代替死去的妻子说出这一长串。 “爸爸,我从来没像你说的这样想过!秋收难道身家不清白了?” “我告诉你——这就是你天真的地方!我还要告诉你,那小子他妈妈——” 可是,想到秋收的妈妈,想到1995年的夏天,那个缠着紫色丝巾的美丽尸体,想到那双死不瞑目的谜一样的眼睛,田跃进突然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再也不想说出任何评价了。 田小麦反而来劲了,浑身颤抖着说:“爸爸,虽然我们父女关系一直不好,但我从小到大都很尊敬你,觉得你是一个有血性的男人,不像外面那些不像男人的男人。可是,你刚才对我说的那些话,让我彻底改变了对你的看法——你和那些被你瞧不起的人们一样,也不过是个龌龊的小市民和势利眼!” “闭嘴!你是怎么长大的?你爸爸什么时候让你吃过苦?至少,你你的老爸是个警察,无权无势但也早涝保收吃皇粮!何况,我的同事们几乎都认识秋收,让他们知道我的女儿喜欢上了他,你让老爸的脸往哪搁呢?” “你永远为了面子活着!为了别人活着!对,你从来没有为了你的女儿活着!” 她刚想彻底发作,但看到父亲凶狠的眼神,只得缩回座位里,她知道老爸一旦真的发起脾气,那可是异常的可怕! 老田知道自己已经震慑住了女儿,便用命令的口吻道:“总而言之——不准你再和他见面!” 警车载着父女俩回到家里。 小麦把自己关在闺房,不想再和老爸吵架,一个人埋头看书复习。 周六,田跃进在家里守了女儿一天。 星期天的早上,接到同事电话,慕容老师的案子有了犯罪嫌疑人——他飞快地丢下女儿赶往公安局。 终于,家里只剩下田小麦一个人,不再像蹲监狱了。昨天从早到晚复习得昏天暗地,感觉脑袋满满当当的。她在想最好明天就是高考,保证门门都是高分。 可是生活里好像还是缺了什么——两天没见到秋收,他的脸庞不时浮现。昨天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小麦便幻想自己坐在自行车后面,脸贴着他温暖的后背,听着夏天的风掠过耳边……· 小麦换上一身漂亮裙子,在镜子前反复照了照,怎么看自己都像个高中生。趁着天气不是很热,赶在上午九点出门,坐了一个小时公交车,来到学校门口。因为对面的学生都回家去了,周末小超市生意最清淡,有时店主大叔干脆关门一天,还能省下一点电费。 果然,今天是铁将军把门,小麦拍打着铁门喊道:“有人吗?秋收” 片刻过后,小超市开了半道门,露出少年瘦削的脸庞。额头上的绷带已经解去,只留下两块红色结疤,过不了几天就会脱落。 惊讶之余,秋收开心地抓住小麦的手:“今天不在家好好复习吗?” “全部复习好啦,保证能考高分!” 小麦得意地笑了笑,再也不必担心对面那些异样的目光。 “我去拿自行车。” 他还准备骑车带她去荒野里放风筝,她却摇头说:“不,今天我想带你去市区玩。” “市区?”这个词对他来说如同外国,“今年来上海后,我还从没去过市区。” “那你等于没来过!”她拉着秋收走向公交车站,惬意地看着夏日白云飘过头顶,“你想去哪里逛?” “我不知道。” “那就跟着我吧,我罩着你!” 走到空无一人的公交车站,秋收忽然有些害怕,怔怔地说:“真要去市区?” 其实,他是对这个车站感到恐惧。 恰巧一辆公交车开到,小麦拽着他的胳膊:“跟我上车!” 少男少女上车,坐在最后一排长椅上,肩靠着肩头靠着头,随着颠簸的车厢一路摇摆。 没坐几站到来莘庄,他们下车走进一号线地铁站,秋收却越发紧张,对她耳语:“我从没坐过地铁。” “以后,你会经常和我一起坐的。” 小麦微微一笑,拉着他穿过检票口,走下还不是很拥挤的站台。 一辆列车呼啸着进站。 当年,这里还是终点站,他们从容地挑选座位,紧紧坐在一起。随着列车启动的惯性,小麦把头靠在他的肩上。没过几站就进入地下,秋收瞪大眼睛看着窗外,黑暗的隧道急速向后退却,要带他们去另一个世界。 少女穿着漂亮的红裙子,少年却是一身洗得发白的球衣,两个人看起来那么不相称——没有人觉得他们在谈恋爱,要么认为这两个人根本不认识,只是恰好紧挨着坐在一起。 地铁一路坐到淮海路,小麦拉着他匆匆下车。头一回来到繁华的马路上,少年紧张地环视四周,遇到打扮时髦的年轻人走过,他又自卑地低下了头。小麦却愤愤地说:“怕什么?我带你去买衣服!” “不用了吧。” 他可抵不住小麦的热情,迅速被拖进一家大商场,这里卖的衣服都不算贵,却很得年轻人的喜欢。她千挑万选了一件T恤,颜色大小都很合适秋收。强逼着他走进试衣间,出来时已换了一个人——不再是土里土气的乡下少年,变得时髦洋气了许多,但还是保持内敛的气候,更像生于斯长于斯的大学生。 秋收穿着新衣服走出商场,还是感觉不太习惯,感觉自己就像换了一身皮肤,或许已戴上了一副面具?小麦狠狠捏了他一把说:“一定要喜欢哦!” 他们在麦当劳吃了午餐——这居然是他第一次吃麦当劳,从前只吃过一次肯德基。 吃饱喝足之后,他俩各端着一个可乐杯,穿过南北高架下的天桥,她开心地靠在少年身上说:“想不想唱歌?” “哦,要是早点说,我就把吉他带出来了。” “不是啊,我是说卡拉OK!” 原来,走过天桥就是好乐迪KTV,那年头钱柜还是有钱人的奢侈品,能去好乐迪消费的学生也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