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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与荒谬-11

作者:潘绥铭 字数:19309 更新:2023-10-09 17:55:23

金矿区的“性产业”发展起来以后,反而就没有什么特色了,跟笔者所考察过的其他地方没有太大的区别。至于其他方面的具体情况,笔者将在以下的各节里详谈。不过,当地也有以下三种现象值得特别予以记载。第三节当地“性产业”的三个独特现象一、拉客并不公开,“做事”却很公开笔者上山的第一天就发现:表面看去,这里的各种场所,绝无任何公开的色情招徕。小姐们都是规规矩矩地坐在里面。直到笔者下山,也没有见过任何一个小姐倚门卖笑。但是,一旦成交,那对男女的床上事却非常公开。典型的情况是:这边是店主和帮工在做生意,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只隔一层编织布,那边就是小姐,也在“做生意”。双方不但是“鸡犬之声相闻”,而且常常可以互相看到“倩影婆娑”。虽然没有发现也没有听说过“团体操”(群交)的事,但是只要小姐在接客,即使站在棚子外,也是“如雷贯耳”,几乎压过山上那永远轰鸣的机器噪音。①注释①这种“声声入耳”的卖淫方式,很便于运用“入住考察”的调查方法。许许多多根本问不出来的情况和行话,却很容易听到。据小姐说,有些客人喜欢“现场直播”(互看性行为),就故意成帮结伙地来。但是小姐们一般都反对,既可能是出于商业上的考虑,不能让他们白占便宜;也可能是她们的农妇出身使然。最终,往往是不得不妥协:一对男女在里边“做”,几个男人在外边听;还经常“内外勾结”,互相高声调笑。这大概是出于“听房”的传统,所以光天化日之下,堂而皇之,无人少见多怪。至于里边的“满园春色”,一道编织布当然隔不住。对那些“眼里有火”的男人,大概也是一种雾里看花般的娱乐吧。②注释②这种场景,笔者见到3次,都是白天,但是里外嬉闹的程度有所不同。怪。至于里边的“满园春色”,一道编织布当然隔不住。对那些“眼里有火”的男人,大概也是一种雾里看花般的娱乐吧。②注释②这种场景,笔者见到3次,都是白天,但是里外嬉闹的程度有所不同。山上地方狭小,棚子更狭小,就连店主和他们的亲友,往往也是同性数人挤睡在一张床上。有的店里,老板和帮工干脆晚上下山,只留下一个守夜的人。所以在各个场所里,能够“容留妇女卖淫”的空间,实在是极其有限。一些规模小一点的场所,根本就没有预留出这样的空间。如果白天来了客人还好办,小姐就临时借用老板及其亲友的床。如果客人要求小姐“陪夜”,老板及其亲友可就惨了,常常四出借宿。笔者还看到过一位老板不惜辞掉身为亲戚的帮工,不惜自己做牛做马般地多干活,以便给小姐腾出一张床。此外,小姐再多,也同样是挤睡一床,很少有各自的单间。如果一下子来了几个客人,就只得排队。如果店主放下生意躲出去,男男女女就各踞一角,各行其事。中间有时胡乱挡挡,无外乎牵绳挂衣服之类;有时索性随它去,只要相安无事就行。③注释③这样的情况,笔者只听到一次,但是有两位小姐都说到过。因此,小姐和老板最犯愁的就是:这么差的睡觉条件,怎么可能卖出高价来?所以笔者一去投宿(显然被当成嫖客了),老板和小姐都忙不迭地连声解释,山上全是这样,谁也没办法,比不得山下的宾馆饭店。如果再多谈几句,他们就会搬出“荤笑话”来遮丑,诸如小姐就是最好的床垫之类。另外,笔者不无惊讶地发现,无论小姐还是老板,对那些“听房”和“光看不练”的客人,实际上厌恶透顶。表面的原因是两个。第一个是纯经济考虑:要求这种服务的客人似乎正在增加。长此以往,还有谁肯花钱买“陪夜”?恐怕连“打炮”也不买了。第二个是对于安全的考虑:这里的嫖客里,粗人多,“烂仔”多,“逛客”多。至少有一位小姐认为:他们常常并非真的要嫖,而是利用这种听和看,至少在精神上欺负一下小姐,以便发泄一下嫖不起的怨恨。但是,更深入的访谈证明,在小姐和老板的内心里,“正常性行为”的观念比某些嫖客要根深蒂固得多。他们认为,所谓卖淫,仅仅是把生殖器租给别人用一会儿,根本就不包括别的,而且只有这样才是正常的。某些嫖客要求的其他一切花样,则统统是不正常。因此,他们都是看在钱的面子上,才容忍某些嫖客这样做的。二、“看”与“吃”的性服务由于空间狭小,床上事相当公开,所以笔者在“入住考察”时无意中发现:有一个白天来的嫖客,似乎根本没有性交就走了。但是小姐显然是上床了。后来又发现了类似的两例。笔者莫名其妙,就刻意地去询问小姐。在陆陆续续的访谈中,笔者才获知,这就是此地的一种“光看不练”的性服务。它的主要形式就是小姐允许客人观看自己的阴部。小姐有时脱掉裤衩,有时只是扒开一些;有时是在陪舞之后,有时是在白天;有时是为了吸引客人继续做下去,有时却是单独进行,不许越过“雷池”。据两位小姐分别说,这本来并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服务,而是因为有一些客人(主要是民工)实在太小气,肯出的钱少到5元10元。小姐既怕“掉价”,又觉得“小钱也是钱”,于是就想出这么一种方式来。不过,肯这样“消费”的男人也并不多。一般人都认为这是小姐在变相抬价,或者是不肯落价的推辞,所以往往谈到这里就扭头走了。至于愿意掏钱“光看不练”的男人是怎么回事,一位小姐说不知道,另一位则很鄙夷,认为不是有毛病,就是他自己过后再去“打自己的炮”(自慰)。那么这样的客人有什么特点呢?前一位小姐说,有一个30岁左右的男人,曾经陆续要求她这样做过三四次。他说本地话,说是有老婆,穿得不错,不像是民工。后一位小姐对这个话题则根本不屑一谈。还有另一种比较出乎笔者意料的情况。据4位小姐在聊天中分别地、零零星星地说,还有一些身为原当地农民的客人,要求进行男对女的口交。这使得小姐也很惊讶,做的时候觉得很勉强。结果,至少有两个这样的客人甚至肯于多付10元或者20元钱。据小姐说,这样的男人都是跟黄色录像学会的。可惜,小姐们几乎是完全不谈“生意”的细节的。别处如是,此地亦然。这倒不是因为小姐们害羞,而是由于她们跟嫖客恰恰相反,一点也不觉得这样的细节有什么刺激,从来也不会因此而兴奋,所以也就丝毫没有去谈它的需求。所以,笔者无法获得进一步的资料。这些情况之所以值得记载,不仅仅是因为具有个体性行为研究的意义,更是因为在笔者过去的知识储备里,男农民阶层被认为是极端反感这些“变态性行为”的。据说男农民认为,玩什么花样都不如直接插入好。因为只有那些没本事插入的人(阳萎),那些我不到女人的人(穷光蛋或者丑八怪),才会去做“馋死眼睛急死卵”的观看,以及“吃污水”的男对女口交。笔者这次所发现的上述情况,虽然无法据此做出统计,也无法推断是否纯属偶然,但是却可以提醒自己:对男农民阶层的性行为的变化,是不是估计得太小了?对广为流传的黄色录像的性行为示范作用,是不是也估计小了呢?三、“外来鸡”冲击波笔者在上山的路上,曾经迎面遇到过两位花枝招展的下山小姐,很像是在别的地方见惯了的那种住在大饭店里的卖淫女。当时笔者有些诧异:没想到这穷乡僻壤里,还有如此“高档”的小姐。上山之后的第一天,也陆续见到了几个这样的小姐。谁知开始挨门挨户地探访娱乐场所与投宿场所以后,笔者却惊讶地发觉,这些场所里那些等客的小姐们,竟然没有一个像路遇的那两位。而且,平心而论,这些等客的女人,根本称不上“小姐”,倒像是乡下大姐,甚至像是村里大妈。④注释④后来听说,当地男人把“本地鸡”叫做“小姐她妈”。于是笔者赶快找人询问,终于陆续地弄清楚了原委:有一些从外地远道而来的洞主或者打股人,尤其是来自沿海地区的阔男人,常常“自带口粮”;就是自己带一个女人上山,而且往往一起在山上居住一段时间。这种情况随时都有,随处可见。在笔者考察期间,这样的女人总有十几个。据指挥部的干部说,这些女人其实也是“鸡”,只不过被“包”了(所以暂且把她们叫做“外来鸡”,而本地等客的小姐则暂且叫做“本地鸡”)。从一般人的角度来观察,这些女人的妖娆和扭捏作态,也确实不像是良家妇女。尤其是山上的“本地鸡”常说:我一眼就知道她们也是干这个的。⑤注释⑤笔者推测,上山的这样的女人,大概不可能个个都是“鸡”。但是由于这样的女人都有男人“罩着”,无法直接访谈她们,因此无法核实其身份。这里,笔者只好依据别人的说法,暂且推断她们中的大多数是“外来鸡”。从一般人的角度来观察,这些女人的妖娆和扭捏作态,也确实不像是良家妇女。尤其是山上的“本地鸡”常说:我一眼就知道她们也是干这个的。⑤注释⑤笔者推测,上山的这样的女人,大概不可能个个都是“鸡”。但是由于这样的女人都有男人“罩着”,无法直接访谈她们,因此无法核实其身份。这里,笔者只好依据别人的说法,暂且推断她们中的大多数是“外来鸡”。一般民工觉得多了一种“西洋景”可看。有时他们会一排排蹲在棚子门口,翘首以待。山外小姐一来,几十双眼睛恨不得把她生吞活剥。但是小姐过后,他们虽然也目光追踪,却从来听不到任何一声评价。然后,他们就若无其事地、默默无语地各做各的。这样的场景,笔者遇到过4次。如果来点文学描绘的话,山里男人这种似自卑又似自尊的群体反应,真让人觉得有点惊心动魄,对于山上的潜在的嫖客来说,不但性梦恐怕多做了不少,而且再跟“本地鸡”谈交易的时候,似乎也可以更加理直气壮地压价了。本地小姐最恨的就是这个。而且有的小姐说,非但是压价,居然还有一些“烂仔”跑到我们这里来要“开苞”(嫖处女)。笔者曾经亲耳听见一位本地小姐在大骂一个嫖客(那嫖客前边说了些什么却没有听到)。当然,这种自带小姐的做法,可能也是后来人学习先行者的结果。有几个山上人都提到过这一点。这也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本地小姐的那些特点:自产自销,价低质次。第四节“性产业”的经营管理一、提供服务的方式在这方面,这个金矿区里的“性产业”,与其他地方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小姐们都是从提供“三陪”开始,争取最终把客人拉上床去。但是当地却并没有“三陪”这样一个词汇。笔者询问过许多人,都不知道有这个词,更不知道它的意思。当然他们都知道,直接的嫖娼卖淫是犯法;但如果仅仅是小姐陪着吃饭、唱卡拉OK、跳舞、洗头、按摩等等,没有人认为是犯法,就连指挥部的干部也不认为是犯法。笔者曾经分别询问过3位干部:你们省里对“三陪”、异性按摩等等活动,有什么规定?他们都说不清楚。有一位干脆明说:天高皇帝远。不管省里有什么政策,也得根据我们的具体情况来执行。①注释①这说明,当初由某大报“抓热点”搞出来的所谓“三陪”问题,对基层干部和民众没有多大影响,更远未得到他们的认同与支持。这与笔者在其他地方考察到的情况是一致的。以“三陪”的方式来拉客,是在当地“性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官民互动”的产物。互动”的产物。干部们认为,这就是禁娼成功了,就是我们的政绩。也就是说,是政府的禁娼迫使老板们采取现在这种“以三陪掩护卖淫”的经营方式。否则,他们才不会这么老实,肯定想挂牌子开妓院的。老板们则有另一种说法。他们认为,政府的打击固然起了很大作用,但是过去那种直接卖淫,其实并不是最好的经营方式。它太单一了,市场反而并不大,因为有许多客人需要事先过渡一下;而且越是有钱、有经验的客人,越要求这样的过渡。尤其是,单纯的卖淫不会有什么“连带收入”,可是投资却并不一定少,经济上并不划算。所以说,现在这种“先三陪,后上床”的方式,其实是一种多种经营,是拓宽了市场。凡是搞过这方面经营的老板,都已经从实践中懂得了这个道理。即使政府不打击,大多数老板也一样会朝这个方向发展的。上述认识,并不是座谈的产物,干部和老板也没有什么理论上的总结。这基本上是笔者从跟他们的不断聊天中总结出来的。但是不管怎么说,目前这种“三陪+卖淫”的方式确实已经成为最主要的,甚至是惟一的经营方式;而且政府也确实没有像严厉打击直接卖淫那样来对待它。二、老板从性交易里获得的收入1.老板直接获得的收入一般来说,一个客人打一炮,要交给老板15元钱。如果老板的场所好一些,要交20元。不过老板一般并不直接收钱,而是由小姐额外收下以后,再转交给老板。如果小姐“陪夜”的话,老板一般开价50元,还价可以是30元。这钱,一般是老板亲自来收,不过名义上是收取住宿费。一般来说,单纯的住宿是10-15元,因此老板从“陪夜”里直接获得的差价也是15-20元②。也就是说,无论客人是“打炮”还是“陪夜”,老板从中获得的收入都基本一样。注释②这些价格,均经过分别询问和重复询问。回答明显不一致的情况,已经删去。为什么会这样?笔者的询问从来没有得到过任何人的正面直接回答,因此只能推测一下。对小姐来说,打炮的时间短,陪夜的时间长,因此小姐陪夜当然会多要钱。可是对老板的收费来说,二者却并无差别。这是因为,陪夜一般都发生在半夜到清晨。在这段时间里,除了那个被陪夜的男人,不会再有别的客人来“打炮”了。因此老板不会由于那人玩的时间太长而损失其他“打炮”者的“应收款”。换句话说,小姐收费所依据的是自己付出的时间;而老板的收费依据却是小姐付出的次数。所以笔者很怀疑:山上的一些店老板并不是没钱,却不肯扩大棚子以增加住宿空间,可能就是因为老板懂得,小姐陪夜不陪夜,我收的钱反正是一样多。还不如没地方位,迫使嫖客只能“打炮”、快“打炮”、打了就滚,给后边的人腾地方。2.2.这种时候,客人无法小气,因为小姐会使出浑身解数。实在不行,她会说出“实情”:老板非要赚你的饭钱不可。老板在一边也会适当地做戏。当然,这个规矩也是尽人皆知。所以,这种为了“劝吃”而死磨硬缠的场面,很可能也是一种游戏,是一种“事后娱乐”。③注释③笔者就看到过一次这样的游戏。男的据说是不住在山上的洞主,很年轻,也很懂行。他显然在逗弄小姐。整个游戏长达半小时之久。跟上述直接收入相比,这种连带收入并不少。尤其是山上的物品本来就很贵,容易促使客人们不自觉地超标准消费。这样,老板的赚头也就可以偷偷地打得高一些。以笔者所吃过的7个饭馆为例,一盘最普通的无肉炒米粉是4元;一瓶冰镇啤酒(老板一般都有冰柜)是10元;两个人点4个普通炒菜就是100元左右;一桌酒宴则没有500元下不来,多的要上千元。因此,但凡是“款”一点的客人,只要被小姐套住了,那么老板从他的饭钱里捞到的利润,就肯定超过小姐卖淫后上缴给老板的钱。此外,针对“逛客”多的特点,老板这里如果招来了新小姐,不仅“三陪”的费用会增加,就连跳舞或者唱卡拉OK的门票也会翻上一倍半倍④。这也是一种较小的“连带收入”。注释④但是很少有新来的小姐。笔者在山上时,只见到一次这样的情况。三、典型个案的内部组织管理:B场所在社区考察里,“解剖麻雀”是一种好方法。笔者上山以后,首先入住山上最大的那家舞厅兼饭馆兼发廊兼住宿,希望首先获得最丰富和最全面的资料。但是入住以后才发现,它刚刚开业,至少在组织管理方面并不是最成型最完善的。不过恰恰是因为刚开业,老板对已经花出去的投资津津乐道,甚至好像是耿耿于怀。所以笔者相当顺利地获得了老板的经济核算方面的基本资料。为了继续考察“性产业”的内部组织管理的情况,笔者只得重新入住一个卡拉OK兼饭馆兼住宿的中等场所。但是,在金矿区这样一个拥挤的“棚子社区”里,每个人的活动都不得不很有透明度,笔者的调查工作当然也无法保密。所以笔者一去这个新场所就被老板认出。本来笔者以为,这也好,省得向许多人重复解释笔者的工作性质。但是这位新老板的戒备心理极强,虽然没有拒绝笔者入住,却三缄其口,时时处处谨小慎微。这样,笔者只好放弃对老板经济账的考察,也不奢望能了解到老板的个人情况。好在,该场所的性交易却并没有也不可能由于笔者的入住而减少,那里的5位小姐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被老板训练成守口如瓶,所以笔者主要依靠看和听,仍然基本上掌握了那里的内部组织管理情况。鉴于这种情况,笔者将主要依据对第二个场所(简称B场所)的考察,描述其内部组织管理。关于经济核算,则将主要依据对第一个场所(简称A场所)的考察,在下面描述。B场所的总面积只有50平方米左右。棚子上也只覆盖了一层编织布,没有另外加盖竹席。整个大棚子只分隔成三块空间。没有另外加盖竹席。整个大棚子只分隔成三块空间。约30多平方米。卡拉OK厅、饭馆和厨房都在这里。来的人如果是吃饭,就在“外房”的一角支锅做饭烧菜;小矮桌、小板凳一拉出来就开饭上菜。如果又来了唱卡拉OKt的,大家挤一挤,唱的只管唱,吃的只管吃。小姐一边在这头端盘端碗,一边还可以跟那头的唱客你呼我应,甚至拍拍打打。⑤注释⑤据笔者在别处的考察,卡拉OK里的小姐们一般不会这样公然拉扯;至少在客人没有选定她或者她没有选定客人之前,是不会这样做的。这是因为怕吃亏,也因为互相监督,以防止“不正当竞争”。这里的小姐为什么会这样做,笔者问过,但小姐们自己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特殊,因此不明白笔者要问什么。笔者只好自己推测:这可能是在效仿农村人招待熟人时或者聚餐时那种熙熙攘攘、不拘小节的习俗。因为此时此刻的小姐.还没有进入卖淫的角色,所以可以坦然自若,游刃有余(当然,此地农村是否真有如此的习俗,笔者并没有调查过,仅仅是推测)。较小的空间是“里房”,有10平方米左右,狭长。房里有4张竹床⑥,连成一体。5个小姐胡乱挤睡在上面,没有自己单独的、固定的床位。她们的个人物品就分别堆在床下。虽然井井有条,泾渭分明,但是笔者至少听到过一次,两个小姐因为香皂不见了而互相争吵。她们的钱也全都藏在这个小小的空间里,只是高度机密而已。⑦注释⑥竹床跟城里一般的行军床差不多大。它对于卖淫来说小了些,但是对于有效利用有限的空间来说,又大了些。如果山上不是这么潮湿,打地铺可能最经济适用。⑦小姐的钱藏在什么地方,这个问题不是为了调查实情,而是为了测谎。它的意义非常大。如果一个小姐按照社会舆论的预期,向你胡吹她挣了多少多少大钱,那么你应该过一会儿再问她:你那么多的钱,怎么藏才能安全呢(不要直接问藏在哪里)?吹牛者就会语无伦次、漏洞百出。在笔者历来所访谈过的小姐里,凡是说出惊人钱数的,经此法一测,无不为谎。笔者也对此地小姐的收入进行了这样的测谎。她们虽然没有一个肯说得具体一些,但是都默认是藏在自己的住处。笔者推测,无外乎是塞在竹床的缝隙里、各种日用品的里边,或者天棚的某处。这与她们那种低收入、当地人(有人可以捎回家去)的基本状况,在逻揖上相符。况且,在这个金矿区,没有一个小姐在收入上吹牛。这可能是因为她们文化低,不看各种“地摊文学”和“法制案例”,因此远离社会舆论的预期,没有被污染。老板和帮工的空间最小,不足10平方米。它夹在“外房”与“里房”之间,叫做“老板房”。老板有一个男帮工,负责卡拉OK事宜,25岁左右;还有两个女帮工,一个年近花甲,一个徐娘半老⑧,都负责饭馆业务。他们都是老板的远亲,而老板自己则是三十大几的一条壮汉。晚上睡觉时,虽然是每人一床,但几乎间不容发。于是一妇一仔兵分两头,老板挨着老婆婆,铁塔般隔在中间。不过他们显然比小姐们还要挤。这,肯定也是看在“钱老爷”的面子上。注释⑧均未核实具体年龄,不仅因为老板警惕,也因为他们与性交易的关系不大。这样的空间布局,并非完全是因地制宜。临走那天清晨,笔者听到老板在说“两个”,而老婆婆却说“3个,后头还有1个”⑨。这时笔者才恍然大悟,原来“老板房”也是监视哨,可以记录嫖客的真实人数。而且,老婆婆梦中之警觉,天下公认;整个设置,令人叫绝。注释⑨他们前后还说了一些话,但都是方言,笔者只能听懂大意,似乎是抱怨其中一位小姐不老实。不过,这里所引用的话是明白无误的,因为老板又反问了一次,老婆婆则越发肯定。婆梦中之警觉,天下公认;整个设置,令人叫绝。注释⑨他们前后还说了一些话,但都是方言,笔者只能听懂大意,似乎是抱怨其中一位小姐不老实。不过,这里所引用的话是明白无误的,因为老板又反问了一次,老婆婆则越发肯定。说到地下“性产业”的内部组织管理,小姐与老板之间的相互关系,应该是最具有社会学意义的问题。从表面上来看,在B场所,老板与小姐的关系相当平和。与笔者考察过的其他一些地方一样,虽然双方都各有自己的小九九,但依然完全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伴生关系。不过深入考察之后,笔者发觉,这里还是有其特点的。它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⑩注释⑩这里所说的特点,主要是笔者在陆续跟小姐聊天之后总结出来的,而不是依据直接的访谈。第一,老板对小姐的人身控制,主观直接的几乎没有,但是客观间接的却异常强大。笔者首先跟小姐聊起只身在外的诸多风险,顺势讲起外地有些老板把小姐锁起来的故事。小姐就接茬儿说(大意):我们这里倒没有这样。棚子上没有门,也没有锁。(笑)再说我们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他这里也不错,就在这里了。一次笔者见到小姐出去找亲戚拿自己的衣服,临走时跟老板打了个招呼。她回来后,笔者就跟她开玩笑:“老板不答应,你就不敢出门啊。”她也开玩笑:“老板比老公还亲啊,不说一声,人家会担心的。”虽然这是开玩笑,但是笔者持续的观察表明,短短两天里,5个小姐中有3个曾经出过门,但是跟老板打招呼时,都是一般意义上的通报,没有什么不自然之处。此外,笔者曾经不下10次听到过小姐私下里抱怨老板。但是其中最主要的内容,只是嫌老板早上叫她们起床太早、伙食不好等等。与人身控制、人身欺辱有关的事情,一次也没有听到(请千万注意,此处只讲此地情况。别地的悲剧与惨剧,参见本书的其他章节)。这些情况都可以证明,老板并不能限制小姐的人身自由。但是,这是老板心肠好,还是没有必要?恐怕是后者。一般来说,凡是做小姐的,都倾向于经常流动。这样,她每到下一个地方,就都是“新鲜”的,可以提高“租金”。但是在这个金矿区里,不但无处可流,就连跳槽都不大可能,因为老板们互相都认识,而且已经磨合出了一套约定俗成的规矩。⑾注释⑾可惜,笔者没能搞清楚这种规矩的内容。在山上,小姐跳槽跟民工换洞子,在性质上应该是一样的。干部在聊到民工的跳槽时曾经说过(大意):光是自己想去可不行,还要看人家敢不敢要你。敢不敢要你,又要看你有多么重要。尤其是顶用的工头,不出名的不行,太出名的也不行。因为每个洞子的背后,都有一大堆复杂的关系。弄不好,一个工头的跳槽,连县长都会惊动。这样一来,小姐们虽然并没有受到老板的主观直接的人身控制,但是却不得不受到所有老板们共同制造出来的客观间接的控制。它就是山上的这个环境,就是小姐说的“无处可去”。正因为小姐们都知道这一点,所以在伴生关系里,在流动可能性方面,实际上还是老板占优势,小姐的依附性更强。不过,小姐也有小姐的客观优势,那就是当地伴生关系的第二个特点:由于小姐难于更新,老板就不免要好生对待自己现有的“笼中鸡”了。不过,小姐也有小姐的客观优势,那就是当地伴生关系的第二个特点:由于小姐难于更新,老板就不免要好生对待自己现有的“笼中鸡”了。对此,老板们不可能视而不见。于是他们眼珠一转,首先盯住了“外来鸡”。据说有一位老板曾经说服了一个洞主,让他“让美”或者“卖废品”。但是架不住那位山下小姐一哭二闹三上吊,那洞主只好改弦易辙。两人双双下山时,还故意在各处招摇了一圈,以格外的“恩爱”来痛斥乡下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个故事显然也流传得很广。一位小姐讲的时候,虽然看不出有什么表情,但语调低平,似乎有一丝哀怨。那位温州工头讲的时候,则是五味俱全,皆形于色;而且直说这是他想带个小姐上山的原因之一(这,也可以补充前文所述的“‘外来鸡’冲击波”)。山不转水转。至少B场所和A场所的老板,一直都千方百计地托人去远一些的地方招小姐,无奈所托的人都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没什么成效。两位老板都曾经不得不屈尊去求自己手下的小姐。B场所的老板悬赏:招来一个给50元。A场所的老板是后起之秀,所以悬赏70元。⑿注释⑿笔者先后分别询问过两处的小姐,证实两位老板并没有互相串通,也不是有意识地竞争。这,显然是与虎谋皮。B场所的一位小姐私下说(大意):我为什么要那么卖力气?A场所的一位小姐,因为是新来的,急于挣钱,所以一时动心。但是她要老板先给钱,老板自然害怕赔了夫人又折兵,结果不了了之。只要这种客观局面没有大变,小姐们在伴生关系里就一直能扳回一分。更何况,小姐们虽然身为弱女子,但是兔子急了蹬死鹰。她们还有一个潜在的优势,一个作为威慑的杀手锏,那就是此地伴生关系的第三个特点:这里的小姐如果想害老板,可比别处的小姐厉害。在B场所,跟小姐聊起山上的治安情况时,笔者说:你们住在这里,比民工住在工棚里安全多了。因为老板多少也会保护你们的。小姐表示同意,还列举了一些老板应付干部的事例。笔者故意说:“老板能对你们那么好吗?我不信。”于是小姐就像给笔者做思想工作一样,相当深入地分析了她们与老板的关系。她的大意是:老板最怕的就是小姐被抓住以后会“出卖”他。何况这里的小姐都是本地人,“做生意”的时候,谁都说不认识她;可是一旦出了事,她总能找到一个半个的三亲六故来保她。别看老板的关系多,要是小姐咬紧牙关揭发他,老板最少也得破一大笔财。山上以前就有过这样的事。一个老板平常老欺压一位小姐。她一气之下回家了。谁知道在山下“做生意”时被抓住了。小姐就反咬一口,说是那个老板让她下山干的,还说出了她在山上时候的许多事情。本来老板可能没事,可是那位小姐偏偏有个亲戚非常有本事,不知怎么三活动两活动,县里就专门派人来抓那个老板。后来虽然没什么大事,放出来了,但是他再也不敢在山上开店了。⒀注释⒀这个故事,A场所的一位小姐和一个嫖客也讲过,但是情节有所不同,没有小姐出走、下山卖淫那一段;只说是小姐被抓以后,因为怨恨老板打过她,就把老板结揭发了;而且也是说因为她的一个有本事的亲戚出力,才把那老板处理了。笔者就此询问过一位干部,他说不知道。但由于笔者与他的关系不深,不知他是否不愿意承认。姐和一个嫖客也讲过,但是情节有所不同,没有小姐出走、下山卖淫那一段;只说是小姐被抓以后,因为怨恨老板打过她,就把老板结揭发了;而且也是说因为她的一个有本事的亲戚出力,才把那老板处理了。笔者就此询问过一位干部,他说不知道。但由于笔者与他的关系不深,不知他是否不愿意承认。干得真漂亮!哪怕只是一厢情愿的故事也罢。可是笔者还是不敢相信,真的会有亲戚这么帮她。讲故事的小姐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亲戚嘛,出了事情总是要管的。笔者以为,此地农村社会里,可能仍然残存着这样一种古老的道义观:平时可以飞短流长,一旦出了事,还是要讲“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至少已经有一位当地有本事的人这样做过了。这,也许不能使小姐们有恃无恐,但总算是一种心理安慰。也许正是出于上述的三大特点,再加上金矿区那种当时当场发工资的风气在做榜样,老板克扣小姐工资的事情,笔者没有听到过。不过,小姐要求老板涨工资的事情也没听说过。按小姐说,这是因为事先就已经知道了规矩,没什么可争的。可是笔者还是倾向于认为:小姐们无法流动和跳槽,是她们在经济上的最大弱点。另外,处于“做鸡”的地位上,她们可能更习惯于认命,习惯于逆来顺受。因此一般来说,她们所做的经济抗争,仅仅是努力少报嫖客的人数;也许还有尽量少干其他杂活。五、典型个案的经济核算:A场所A场所刚刚开张一个多月,女老板又是镇上的高中生(没毕业),账目意识比较强;因此把它作为经济核算的典型,比B场所更理想一些。当然,下面的账未经女老板本人审阅,也肯定是不甚精确的,因为女老板自己也只记流水账,然后定期下山,找当会计的朋友帮助结算。但是从这粗账里,仍然可以管窥一斑。首先看看她的一次性投资,计有:(1)一次性租用5年土地:2500元(2)总面积100平方米的棚子,工钱和料钱:16400元(3)引来附近一个洞子的机井水:900元(4)购买饭馆设备,冰柜一个、炉子、炊具等等:7300元(5)购买住宿设备,竹床、被褥、盥洗用具等等:1300元(6)舞厅的各种设备都是以前购买的,总计价值:14000元(7)购买发廊的设备(按照最低水平):1400元(8)把这些东西统统挑上山的挑夫费:3400元(9)办三种证件,一次性缴纳手续费:1100元(10)请客送礼十几次,毛估:4000元总计:52300元这样算下来,这位女老板的一次性投资(不包括从自己家里拿来用的小件物品),虽然已经达到5.2万元之多,但是比起投资打一个洞子来,这笔钱还是够少的。这也是这位女老板决定上山开这个店的主要原因。可是,不知道她考虑过折旧没有。如果把她的所有投资都按照5年来折旧,那么女老板每月要支出的折旧费就会高达871.67元,还不算可能存在的借款利息。再来看看她每月的日常开支,计有:的借款利息。再来看看她每月的日常开支,计有:缴7种管理费:2300元(2)舞厅旋转灯和放录像的电费:400元(3)使用机井水的费用:100元(4)消耗蜂窝煤:300元(5)12口人吃饭:2520元(按照山上的物价,每人每天至少消耗7元)(6)帮工1人工资:300元(7)小姐4人工资:800元(只是作为普通服务员的工资)(8)购买饭馆用的原料:2400元(每天至少80元)总计每月支出:9120元这就是说,不管有没有生意,女老板每月都必须支出如此之多的钱。尤其是在她那里吃饭的,居然有12口之多,不知道是农村习俗,还是吸收了城里的大锅饭经验。这12口人里,除了她自己和雇佣的4个小姐1个帮工,还有6个帮忙的亲戚。请看亲戚的名单:姨、表妹、姨的儿媳、哥哥的小姨子(本店的二老板)、远房堂姐、表哥⒁。注释⒁这位表哥,谁也不肯说是姑表还是姨表,其实就是罩着这个店的那个干部。女老板收留这么多亲戚,可能是因为亲情难却,也可能是看上了这些亲戚不拿工资(笔者不知道亲戚们是否合股);但是毫无疑问,她对自己将来的收入期望得实在太高了。笔者在她那里考察的那3个整天里,曾经掰着手指头推算过她的正常毛收入,发现不过如此:(1)饭馆里一共有23人来吃过饭;若每人消费20元,则是460元。(2)投宿的6人,若每人交15元,则是90元。(3)发廊来过11人,若每人消费5元,则是55元。(4)舞厅和放录像(每人次3元),一共收入300元左右(收门票者说的)。总计3天的毛收入:925元也就是说,如果她的生意一直这样持续下去,那么每个月的毛收入也恰恰是9000多元。减去每月支出,这岂不等于白干?而且根本无法折旧,那5万多的投资就等于花钱让亲戚们上山一起热闹热闹。这,就是当地的特点。在打金子的狂热的影响下,一些开店老板的投资与支出,实际上并没有经过成本核算,就连农民水平上的算计也很少,因此带有强烈的赌博色彩。虽说要赌博就想不了那么多,但是他们眼睁睁地看着山上那有限的市场,还有新人不断蜂拥而入,只好长吁短叹。例如,在A场所近在咫尺的旁边,同时还有3处在平整土地,准备搭棚子。笔者问那位女老板:那些地方要干什么?平时颇为随和的她,怒发冲冠似地答道:都是舞厅!都是卡拉OK!后来的一次,笔者又听到她跟表哥发火:干烦了,我一把火把这个棚子烧了(可是,她才刚刚开业一个多月啊)!在这样狭小的山上,不管老板自己意识到没有,只有抢占市场份额才是头等大事,是根本大计。尤其是,位于金矿区中心的“商业街”一带,已经没有立锥之地,所以新开的店都在比较边远的地方。要让客人在泥泥水水的羊肠小道上,爬坡下沟地走上半个小时,来本店吃那既不出奇又不便宜的饭菜,或者看那到处都有的录像,如果没有小姐的召唤,怎么可能呢?尤其是那些舞厅,如果没有富有感召力的小姐,难道让客人来这里傻呆呆地坐着欣赏别人的女人吗?那些舞厅,如果没有富有感召力的小姐,难道让客人来这里傻呆呆地坐着欣赏别人的女人吗?以入场所为例,据笔者入住期间的统计,那里的4个小姐在那3天3夜当中,被打炮13次,每次上缴老板20元,就是260元;陪夜9次,每次以住宿费的名义收费50元,就是450元;总计710元(因为A场所有单间,所以收费比其他场所高一些)。这样算下来,如果小姐的生意一直保持如此的水平,那么她们每个月就能给老板增加7000元左右的直接收入,还不算她们所造成的连带收入。按照上面笔者给女老板算的账,从小姐们直接上缴的7000元里,减去每月670元左右的折旧费,剩下的大约6300元,就是老板整个店每月的毛利润。也就是说,别看老板又开舞厅又办饭馆还有录像厅和发廊,但她的毛利润实际上仅仅是来自小姐。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小姐作为服务员,每人每月从老板那里仅仅拿到200元工资,总计才800元。她们的饭钱由老板包,但是每人每天不过7元;每月总计只消费840元左右。她们的工资与饭钱加在一起,每月大约是1640元;而她们每月却上缴7000元左右。因此毛估下来,老板雇佣小姐的获利率就高达330%左右。即使考虑到小姐们所占用的设备与空间的折旧费,老板的毛获利率也不会低于300%的。与此相对照,老板的饭馆在3天里每天购买原材料消耗80元左右,总计消耗240元左右。3天总计收入大约460元。因此饭馆的毛获利率只不过是90%左右。至于老板的舞厅和录像厅,毛利润应该高一些。在那3天里,支付的电费大约是40元,一个帮工的工资大约是30元,设备折旧大约30元,40平方米的棚子,折旧大约是30元,总计大约是130元。那3天的收入是300元,毛获利率应该是130%左右。但是这些都比不上雇佣小姐的毛获利率。这,一目了然,无可怀疑。正因如此,中国虽然枪毙过一些组织卖淫的老板,但是照样有人前仆后继。第五节小姐一、总体特征那么,给老板带来如此丰厚利润的那些小姐,究竟是些什么样的人呢?在前文的字里行间,读者可能已经意识到,她们虽然不能说是又老又丑,但也绝不是如花似玉。她们只是极普通的乡村妇女,虽然有时也刻意修饰,但仍然是极普通的相貌、举止与气质。就笔者所能了解到的11位小姐的情况来看①,她们第一个最具有社会学意义的特征是:全都来自附近的乡村地区。虽然有3位不是本县的,3位不是本省的,1位拒绝说明;但是她们所说的离家乡的路程,最远的也不过150华里②。虽然有两位是镇上的人,1位甚至可能是另一个县城里的人③,还有1位拒绝说明,但是其余的7位都说自己是真正的村里人。注释①这11人,仅指笔者聊过天的,不包括观察对象。但是由于人多眼杂,11人均未进行过结构问卷式的直接访谈,更不可能当场记录。聊天时间最长的是4次加起来大约110分钟,共有两位;最短的只有一次,15分钟左右,也有两位。因此笔者不敢说很了解她们的全面情况。②虽然笔者从未听到过任何一个小姐说出自己家乡的具体地名,但是她们并不羞于承认自己是附近地区的人。那些非本县、非本省的小姐们,都可以说出自己家乡的省名和县名。尤其是笔者从来不问她们的家乡的具体地名,只问离这里远近;所以包括那位不肯说自己是不是本县人的小姐,全都肯说明离家的路程。这可能是由于嫖客经常问这个问题,她们习惯了;也可能是因为小姐都是本地人,说出来也无所谓;还可能是乡村人口家乡观念很强的一种表现。③曾经有一位小姐说另一个小姐是附近另一个县城里的人。但是笔者询问本人时,她却否认,说是村子离县城不远。对此,笔者没有进行测谎。第二个特征是:11人里,没有一个是未婚者,没有一个是夫妻都在这个金矿区里的,也没有听说夫妻合伙卖淫的。其中6人是已经离婚的,1人丧偶,其余4人则是因为夫妻矛盾而离家出走的。这些小姐的年龄都在30岁上下。最小的26岁,最大的36岁。笔者至少知道其中的5人有孩子。④注释④对于自己的婚姻、年龄和孩子,小姐们很少自己直说。笔者主要是依据老板的介绍和听小姐们相互间的聊天。可惜,由于无法当场记录,甚至很难事后追记,所以具体的获知途径,笔者现在也无法一一说清了。但是笔者记忆最深刻的是:关于婚姻,离婚的小姐中,有两位是自己聊出来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她们已经相信笔者不是嫖客,所以带有诉苦的性质。对一般客人,笔者从未听到任何小姐说起自己的婚姻。关于年龄,最小的那位小姐是为了招徕客人自己说出来的,老板也在一旁证实。此外,诉苦的两位离婚小姐和另外两位小姐也曾经自己说出年龄,尽管笔者已经从老板那里获知了。关于孩子,诉苦的两位离婚小姐都有,都是她们自己说出来的。其余3位里,有两位是老板知道,告诉笔者的;一位是她跟别的小姐聊天时,说到过“我的孩子”。小姐们的第三个社会学特征是:虽然老板、帮工和山上的许多其他人都说她们好吃懒做,但是根据笔者的生活经验,与北京城里的许多小保姆相比,这些小姐其实算得上是相当勤快。只要她们自己没有客人,老板一般都指使她们干些别的杂活。她们总是随叫随到,笔者也看不出有谁故意不卖力气。这也许是因为她们的正式身份是服务员,还拿着服务员的工资;也许是因为农村苦出身使她们对于偷懒耍滑的标准实际上很低(而老板和其他人对于勤快的标准则很高);也许是因为她们借此排解愁烦。总之,笔者只见到A场所的一位发廊小姐,除了本职业务以外很少干别的活。但是那位女老板说,她有病,干不动。至于人人可能都最关心的问题:她们为什么要卖淫,笔者以往的研究经验表明,这是个只有局外人才能问出来的最愚蠢的问题;就像问士兵为什么要战死一样愚蠢。人们虽然可以从宏观上对全社会范围内的卖淫原因做出无数分析,但是如果面对着一个活生生的小姐,又使用结构式问卷让她选择,那么即使严刑逼供,她也只能胡说八道。数分析,但是如果面对着一个活生生的小姐,又使用结构式问卷让她选择,那么即使严刑逼供,她也只能胡说八道。如果哪位研究者有幸听到一个“圆满”的或者“理论化”的回答,那么请一定再深入了解一下,因为这八成是由于她受到了诱导。所以,对于“为什么卖淫”这个问题,笔者只想复述小姐们自己说的一些情况,而且难免有所加工(也就是歪曲),因为她们是零零星星说的、互相聊天或者吵架时脱口而出的,并没有意识到听者有心。此外,小姐即使闲着没事也不会“痛说家史”,因此这里记录的,也有一些是老板或者别的小姐转述的,就不再一一注明了。二、个案:李小姐B场所里的李小姐已经在山上干了8个多月。她今年32岁(可能是虚岁),典型的湖广人的短小身材和较黑肤色,但是因为“做”的时间长了,比较会打扮,尤其是一头运动式短发,倒也不显岁数。她是邻近一个县的村里人,从小种地,小学没念完。她很早就嫁到30里外另一个村子里⑤。不知为什么,她25岁时就离了婚,孩子也留给了前夫。后来有人给她介绍了一个湖南的农民,她也去住了两三年,又给人家生了一个儿子。但是由于当初介绍的时候,不知是她自己家还是她的亲戚骗了人家的钱,说是借去做买卖,实际上盖房子用掉了;所以男的家里坚决不许他俩结婚。她就又回到自己的娘家,但是很快爹就去世了,兄弟4个分了家,老娘轮流住,她就无家可归了。那大约是3年前的事情。注释⑤当时的具体年龄不详,但是她的第一个儿子现在已经出去打工,想必她结婚非常早。她从来没有说过第一个丈夫的任何情况。笔者估计可能是她自己做了什么理亏的事。但是她对老爹的亲情和对兄弟们的愤怒,却数次在他人面前溢于言表。后来的3年,她去了哪里,以什么为生,不是很清楚。她提到过在雪峰山那个金矿做挑夫,说过那里的挑夫比这里苦多了,而且很不安全。她还说过,她曾经在怀化市附近的一个国营大型维尼纶厂当过临时搬运工。笔者恰好知道那个工厂,就问她厂子具体在什么地方,一共有多少工人,用什么做原料。她回答的都对。上山到这里之前,她是在湖南那个农民的家里。她把他称呼做“我的男人”,本想在他那里凑合过下去的。但是那个男人已经另外相了亲。还好,他有个亲戚在这里当民工,干的时间不短了,他就介绍她来了。两个多月前,“她的男人”还专门上山来找过她。她上山以后,先在那个民工的棚子里给大家做饭,但是两三天头上就被现在的老板给招来了。因此,老板一直说她是“干惯了的”,可是她一直不承认,但也并不更多争辩。据另一个小姐说,她们俩拌嘴时,她说过:没有过几个男人,你会来干(这个)吗?⑥注释⑥据此推测,笔者倾向于认为她以前没有过卖淫,更不像是老手。因为“有过几个男人”这样的用语和口气,一般是指有过“相好的”;而卖淫则通常叫做“做过”或者“见过世面”。在B场所的小姐里,她的客人算是最多的。据老板说,她“最会做”。可是笔者在观察中发现,她似乎具有一种相对文静和自恃的气质。尤其在晚上陪舞时,只要没有人直接纠缠,她总是把一个年轻的女帮工拉过来,耐心地教她跳“十六步”。尽管那女孩笨得一塌糊涂,她却似乎心无旁骛,对客人爱答不理的。也许正因如此,与其他小姐的拉拉扯扯相比,她更能吸引客人。地教她跳“十六步”。尽管那女孩笨得一塌糊涂,她却似乎心无旁骛,对客人爱答不理的。也许正因如此,与其他小姐的拉拉扯扯相比,她更能吸引客人。到B场所来,而且男人上山来找,这本身就如同惊天动地的大事,所以当时知情的老板、一个男帮工和一个小姐都记忆犹新。可惜,他们的叙述不仅是零零碎碎、没头没尾的,而且互相矛盾的地方也很多。笔者筛选之后,大致的情况是这样的:“她的男人”已经40岁左右了,很平常的农民。他怀念她的好处,尤其是她给他生了儿子,又没有带走。于是他来找她,想让她回去带孩子。但是那男人已经又结了婚,所以她回去后,只能另住。不过男人说,他现在的老婆不管。她坚决不干,坚决到当天就把那男人赶走。具体情节,众说纷坛,甚至戏剧化到类似武打倩侠片。但是一测谎,人家两人是一起到外面山上去谈的,叙述者没有一个在旁边。笔者问过她这件事情。她回答的主要意思是:她不愿意当小老婆。那么孩子呢?她说,孩子的阿婆(奶奶)很亲这个孩子,这些年就是阿婆带着他,所以她也放心。笔者虽然不知道这有多大的代表性,但是她的这种想法非常值得注意。在此地,一个按理说屡经沧桑之后应该是“我想有个家”的农村妇女,宁愿继续卖淫,也不肯去做小老婆。可是在珠江三角洲,一些小姐宁可当每月只有500元零花钱的“二奶”,也不肯再做收入多得多的“鸡婆”。因此,当小老婆还是做皮肉生意,看来并不仅仅取决于经济收入和生活安定。那么,在这些女性的心目中,小老婆和暗娼,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和多大的道德差异,才使她们做出完全不同的选择呢?产生并且支持她们的选择的精神力量又是些什么?需要强大到什么地步才行?她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对于她们的不同选择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这对她们又有什么影响?可惜,在这里笔者只能初步回答最后两个问题:李小姐的选择,让老板高兴,让别的小姐不解,但是又从来没有人谈过这个问题。这不仅是因为他们跟笔者一样,实在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还因为李小姐是这里资格最老的,连老板都让她几分,所以人人回避此事。当时,笔者真的很怀念以往下乡进行一般社会调查的美好日子。那时多痛快,有问必答,按题画圈就行!脑袋一热,笔者就贸然去直接访谈她、老板和另外两位老板。结果,李小姐还好,毕竟说了上面引用的话。可是别人的回答呢,遗憾,笔者只能写出“老板高兴”和“其他小姐不解”这样的观察记录。⑦注释⑦如果为自己开脱,笔者可以说,在这样的低文化和亚文化的人群里,对人和事的议论,往往只到“我真弄不懂”为止。但是实际上,这仅仅是因为笔者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方法来引导他们谈。三、个案:刘小姐刘小姐是刚刚到B场所来的,连自己那不多的衣物,都还保存在一个当民工的熟人那里。她28周岁,中等身材,中等胖瘦,脸上的雀斑和比较明显的双眼皮,恰好把相貌的得分扯平了。她不但能说一口流利标准的普通话,而且已经习惯了。经常可以听到别人说方言,她却说普通话,双方却也聊得不亦乐乎。她声音发哑,却异乎寻常地喜欢说话⑧,再加上那一口普通话,所以她虽然刚来,但笔者已经听到有人背地里叫她“唐老鸭”了。将来,这可能成为她的外号或者“艺名”。注释⑧笔者一去,就发现了刘小姐会说普通话和爱说话这两大优点,所以着重跟她聊。她不但能说一口流利标准的普通话,而且已经习惯了。经常可以听到别人说方言,她却说普通话,双方却也聊得不亦乐乎。她声音发哑,却异乎寻常地喜欢说话⑧,再加上那一口普通话,所以她虽然刚来,但笔者已经听到有人背地里叫她“唐老鸭”了。将来,这可能成为她的外号或者“艺名”。注释⑧笔者一去,就发现了刘小姐会说普通话和爱说话这两大优点,所以着重跟她聊。她虽然是外省人,但是家乡离金矿区只不过80华里。她是货真价实的初中毕业,现在还夸耀她的学习好,老师很喜欢她。她的户口一直是农民,但是21岁的时候就嫁给了附近镇上的市民,所以在镇上生活的时间也不短。她的丈夫原来是国营土产公司的售货员。后来单位说是整顿,实际上是解散了,他就自己做买卖。有了一些发展以后,他就带上她,一起天南地北地做起了贩运服装的生意。他俩最远去过新疆伊犁,去过东北,去过四川、两湖与两广,社会阅历相当丰富⑨,而且已经习惯于说普通话。他们在河北霸县呆的时间最长,已经在那里租了两间店面和住房,生意也红火,本来是打算在那里长期安营扎寨的。注释⑨笔者曾经见到她在山上买衣服,果然很懂行。但是,她的丈夫迷上了赌博,越来越不能自拔,几乎连生意都不做了,全靠她在操持。两年前,丈夫一下子输了一大笔钱,不但把全部家产都输了个底朝上,还欠了一屁股债。当时,丈夫曾经出去躲债,债主们就拿她开刀,把她打得好惨,现在两个手臂上还有伤痕。她实在是害怕了,也绝望了,就下决心离婚。离婚证上白纸黑字地写着:一切财产和孩子都归丈夫,她等于是被扫地出门。但是她也获得了最大的成功:一切债务也归丈夫。她对丈夫的感情很微妙。一方面根本不相信他能戒赌,另一方面又说,除了赌,他别的方面都挺好。尤其是她认为,6岁的女儿亲她爸,不亲她。她爸也拿女儿当掌上明珠,所以出去躲债的时候,带女儿却不带老婆。这样,离婚时她的精神负担也就小了一些。离婚后,她只能先回家。本想在家乡再找一个男人,但是总也谈不成。去年,家乡发大水,引起大塌方,连报纸上都登了。她父母家的房屋、田地和一切的一切,都被冲了个精光。一家6口人到现在还是靠政府救济。于是她出去打工。在附近的一个县城里,当了两个多月的饭馆服务员,可是除了吃住,每月只有150元的死工资。她很伤心地说:出来那么长时间,才给家里寄回300元钱,家里还等着盖房子呢。她毕竟是做过买卖的人,就辞工出去找活儿,转了附近的4个县城。但是她发现在这些县城里,就连开个烟酒副食店都没发展,因为一天的“流水”(营业额)才20元-30元。问她为什么不去大一些的城市,她说,以前跟丈夫一起卖服装的时候就知道,县城是最好做生意的地方。城市越大,外乡人就越没发展⑩。她现在根本没有本钱,只能先从打工、做帮手开始干,所以更不能去大城市了。注释⑩她几次使用“有发展”、“没发展”、“经营”、“效益”这样的词,还曾经说出过“望梅止渴”,表明她的阅历确实很丰富。她来这个金矿区,纯属偶然。她在附近的县城里曾经听说过这里,但是一直没想来。后来遇到一个家乡本县的认识人,在这里当了半年民工了,一说这里的情况,她就跟着来了。她自己主动说,最吸引她的,是这里的饭馆服务员的工资是每月200元,而且据说到处都在招人。问她上山以前想到过没有,自己有可能“做小姐的生意”?她说(大意):怎么说呢?这种事情我老早就知道,以前走南闯北的,到处都能看到,不新鲜。那个认识人也提到过小姐的事,虽然没有明说,但是我当然知道是干什么。不过来的时候,主要还是想着那200元的工资。上山以后,那个认识人给她介绍了一个很小的饭馆。但是她第二天就摸清了山上的情况,于是自己跑到A场所来了(她对这一行动很得意)。因为这里很大,小姐有单间住,看上去生意也兴旺。她说,这一点对她很重要,因为她自己开过店,再呆在一个死气沉沉的小店里,实在觉得没意思。结果,她因此得罪了那个认识人,几次去找他拿自己的衣物,都不给,还说家里捎信来,让她回家。(她的评论是:放屁!我家根本不知道我在这里:)她说,A场所的女老板什么也没跟她说。但是她一到,就看见客人来“打炮”。她中午到的,刚开始吃饭,就有一个男人叫她出去,用方言问她是不是刚来的,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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