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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墉父子的麻辣对话:奋斗书-2

作者:刘墉 字数:11013 更新:2023-10-08 20:58:46

小标/ Be Yourself  再分享一个惨痛的经验—  几年前﹐我帮当时全世界排名数一数二的DJ暖场。那天晚上来了数千人﹐大家都充满了期待。问题是﹐那位DJ的作品跟我平常放的曲风完全不同。为了迎合他﹐我准备了一套类似的歌曲上场。  结果呢﹖我不但表演时浑身不自在﹐而且因为那全是自己不熟悉的曲子﹐使我接歌时好几次突槌。发现自己的错误时﹐已经来不及了。我灰头土脸的下台﹐朋友们纷纷跑过来问﹕「今天怎么回事﹖你完全不是你自己﹗」  受到了那次的教训﹐我学乖了。之后无论为谁暖场﹐我绝对坚持自己的风格﹐用独自锻炼出来的方法带领气氛。结果这么做﹐反而更获得肯定﹐也后来让我从暖场DJ晋级为主秀。  我父亲常跟我说﹕「说大人, 则藐之」﹐意思不是叫我不要尊敬长辈﹐而是提醒我不要让「大人物」的气势扰乱了自己的气﹐因此而丧失自己的立场。  话说回来﹐哪个大牌不是从小牌开始的﹖  许多一线艺人﹐出道时都曾经是无人过问的暖场角色﹐也正因为他们经过如此的苦练﹐才修出现在的一身好功夫。  因此﹐我每次出去看表演﹐都会特别注意暖场的表现﹐并给予适当的肯定。因为开场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而一个好的开场者所具备的智力和毅力﹐也正是以后当「压轴」的基本条件﹗第18节:媒妁之言多幸福(1)  媒妁之言多幸福  Listen to the Matchmaker  刘墉  最近网上许多人催姚明和叶莉早点结婚,另外则有网友打趣地说,催他们结婚的人八成没存好心眼,目的不是为「他们两个人」,而是希望「他们快做人」,为中国篮坛早早添几个未来的生力军。  这些人其实不是乱说,因为姚明身高两米一的爸爸和一米九的妈妈,据说就是在官方促成下结的婚。而且果然不负众望,生下个手脚大得像三岁孩子、体重比一般婴儿重一倍的姚明;四岁长到一米,八岁就达到一百七十公分。  而今身高二百二十六公分的姚明,如果跟身高一百九十公分的叶莉有了孩子,两个国手的优良基因,加上比以前好得多的环境和营养,成果还了得!  ?  当然也有人对姚明父母的结合不以为然,认为那是「苏联式优生」的产物。只是我想来想去,假如姚明的爸爸自由恋爱,娶了个一百六十公分的小姐,或娶了个虽长得高,却允文不允武的姑娘,就一定比较幸福吗?  我曾经注意过那些媒妁成婚的朋友,后来闹分手的比自由恋爱的夫妻低得多。我甚至一直到今天,都记得小时候看见母亲为人作媒,那年轻男女相亲时脸红,和结婚后幸福的样子。  说出来更惊人的是老母八十多岁的时候,还对我透露一位媒妁成婚的远房亲戚,相亲前介绍人已经明明白白地告诉女方,那男方有严重的糖尿病,不能举!  母亲说得妙:「好话坏话先说明白,免得以后发现了怨。」还补一句:「这也是媒妁之言的好处。」  ?  不知是不是因为儿子到了适婚年龄,这两年常有人暗示作媒,尤其到大陆,更挑明了说家里有女儿,跟刘轩的年岁和教育程度正好相配。有一回我记错了儿子的年龄,对方居然立刻纠正:「不!他是哪年哪月生的。」可见他们先做了不少功课。  最近看大陆新闻,更精采。只见杭州的一个公园里,路两边的树上拉着长绳,挂着征婚择偶的牌子。万头钻动、议论纷纷,一个个瞪大了眼睛看牌子上写的资料。  更妙的是,那万头之中,白头发只怕占了一半。  ?  去年在大陆巡回演讲,由一位出版社的女主管陪同,一路上也总听她说要为女儿作媒。  我说「你女儿在那么好的单位作事,又那么漂亮,自己不会找吗?哪需要妳这个妈妈瞎操心。」  她居然一瞪眼:「『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年轻丫头浪漫,看不见穿衣吃饭,结果常没嫁到好人,哪有我这过来人看得清楚、打听的翔实?」又一瞪眼:「我就是媒妁之言成婚的,怎么样?好极了吧!我老公被我吃得死死的!我的薪水我自己收着,他的薪水归我用,逢年过节、过生日,我还伸手要礼物,他都乖乖地奉上。这事儿,我女儿都看在眼里,所以等着我介绍。婚事啊!包给我这个娘啦!」第19节:媒妁之言多幸福(2)  ?  想起儿子的哈佛同学多明尼卡?芭兰,从中亚作研究完之后,回来说的---  「那边的女孩子,多半都等着父母作媒。如果要她们出去自己找对象,她们还不愿意呢!」  原因是:自己找的丈夫,如果吵架,不好意思回娘家,就算回去,也会被骂「谁让妳瞎了眼睛,自己挑个浑蛋」。但是由父母介绍的就不同了,出了问题可以回娘家告状,而且理直气壮地怨父母:「谁让你们给我介绍这个差劲的丈夫!」  ?  不久前在台北,跟一对老朋友聊天。  他们的独子,三十多了,还没女朋友。老同学的太太直叹气:「这都怪我,把儿子惯坏了。他小时候,为他安排一切;吃橘子由我剥皮,上学由我装书包。连申请学校,都由我填表,后来几个学校都收他,不能决定去哪一个,也由我说了算。他不太主动,所以连个女朋友都没有。而今我急他不急。他当然不急!从小到大,他哪样事急过?到后来,只怕还非得由我为他决定娶谁。」  「对!」在旁边的丈夫接了话:「连进洞房,都得妈妈帮忙推。」  那太太一巴掌,叫老公闭嘴,接着说:「当然我帮忙找对象比较安全。你想想!知子莫若母,我儿子这么老实,能去街上碰吗?只怕碰上猪八戒的妹妹,也觉得好。而且,自由恋爱的女生多半精明,我儿子能罩得住吗?」啪!回头又给她老公一巴掌:「你瞧瞧!我这老公,就是街上认识的,他现在吃亏不吃亏?」啪,再一巴掌,大声问:「你说啊!」  「吃亏!吃亏!当然吃亏!」她老公忙不迭地回答。第20节:终身大事,谈何容易?(1)  终身大事,谈何容易?  If It Only Were So Easy  刘轩  今年碰到闰七月﹐许多朋友的婚礼都排到了秋天。上个月喜宴之多﹐甚至好几次出现了「赶场」的状况。  时代不同﹐婚礼也有流行趋势。最近很多新人喜欢把自己的恋爱故事制作成Flash动画﹐配上感性的音乐﹐在喜宴上用投影机播放。看到它们﹐感触很深﹕人生如戏﹐哪一对情侣没有故事﹖  台上有故事﹐台下也有故事﹐在鱼翅跟红酒之间﹐朋友们窃窃相语。  「旁边那桌的Ken怎么自己一个人来﹖」  「离婚了﹗」「Why﹖」「老婆出轨。」「Really? 他也是﹖」  台上天长地久﹐台下曾经拥有。这种场面足以让未婚者却步难行﹐尤其像我这种老派﹐仍旧期盼婚姻将是一辈子的男人。正是如此﹐每当看到身边朋友与另一半出现变量﹐都提醒自己﹕宁可谨慎﹐不可冲动﹗  另一场喜宴﹐我竟然被安排到长辈桌﹐唯有一位跟我差不多年龄的小姐。原本以为旁边坐的是她先生﹐后来才得知是她父亲。她在美国念完硕士﹐前几年回来帮家里做生意。  看着她用台语跟长辈们一一敬酒﹐15年威士忌连续干杯﹐我不禁暗地里佩服。  「妳的酒量一直都这么好﹖」  「回来台湾才锻炼出来的。」她说﹕「其实这并不难。」  虽然这么说﹐但我隐约感觉到另一种难处。一位独立、貌美、聪明的女人﹐回到台湾扛起家里的事业重担﹐虽然离开了西方世界﹐却卡在两种文化之间。  在台湾的传统企业中﹐女人的地位是很微妙的。当你太懂事、太有架式、酒量已经练得像个男人时﹐年过三十就很难倒退﹐假装自己还是个乖巧、温驯的小千金。  这时最难的﹐应该是找到一位真正配得上的老公﹐问题不是门当户对﹐而是个人心理已经与一般社会脱节。如果指望生活里还有一点西方式的浪漫﹐只有自求多福了。  以前在波士顿念书时﹐我认识来自各国的留学生﹐因为远离了家人的监督﹐在异乡大胆地体验生活。波士顿的夜店里满是中东和亚洲人﹐许多算是贵族或企业家第二代﹐享有经济优势﹐又同时背着家族包袱﹐他们乱喝、乱搞、都玩疯了﹐但毕业后纷纷回家当乖孩子。  我的英国大学室友就跟一位印度佳丽热恋。这是个危险的秘密﹐因为当时女方的父母亲已委托媒人在印度找好了对象﹐一毕业就要举办婚礼。虽然她家长都是医生﹐在美国也住了十几年﹐却坚持这种传统的安排。对方还要求「纯洁保障」﹐据说甚至曾派人到学校探视。万一我室友与她的恋情曝光﹐后果不堪设想。第21节:终身大事,谈何容易?(2)  每次那女孩子跟我室友过夜﹐我都得逃到图书馆﹐因为她实在太大声了﹐可以说整个楼层都听得到。我怀疑那至少有一部份是故意的。她唯恐有人听到﹐又希望有人听到。  还有个大学朋友是个很有钱的香港人。据说他的父母亲就是在媒妁的安排之下凑成一对﹐结合了两个本来就很显赫的香港企业家族。他母亲是个地道的港式贵妇﹐整天打麻将﹐他父亲则是在英国受过高等教育的浪漫学者。有一天我朋友的爷爷去世﹐他父亲如同突然获释﹐立刻跟太太离婚﹐放弃香港的一切﹐交了个比他小二十岁的女朋友﹐两人搬到欧洲过波西米亚的生活。  毕业后﹐我朋友回到香港﹐跟他母亲住在山顶的别墅里。他既无法原谅他父亲﹐又暗地里羡慕他。他的私生活后来也反映出这双重的个性﹐一方面他成为了不可束缚的花花公子﹐一方面又不敢把外面认识的那些小model带回家。听说最近他母亲已为他安排相亲﹔他的婚礼一定会很有派头。  我说这些故事﹐不是要反驳我父亲的观点﹐甚至在某方面﹐我同意他的看法﹔长大了﹐开始了解自己不能对「幸福」采取太自私的态度﹐对于终身大事﹐也逐渐能够接受一些长辈的良心建议。  但是﹐我必须说﹕现在的男女都不是在四合院的高墙后面长大的。我们经验了许多﹐受到不同价值观的冲击﹐认识太多失败的例子﹐做了许多荒唐事﹐可以说是太早熟﹐又不够成熟。  卡在时代与文化之间﹐我们心里充满了矛盾。时间到了﹐许多人或许会像我朋友一样﹐乖乖接受家里的安排﹐但心底还是有个叛逆的火种在隐隐作祟。  所以﹐如果这个年头还有所谓的「媒妁」﹐我觉得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应该是以一个像神父听信徒告诫式的诚恳态度﹐先问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你准备好了吗﹖」第22节:不只有相撞,才知道缘分(1)  不只有相撞,才知道缘分  To Make A Difference, To Feel Alive  刘轩  提到「一个城市六个朋友」﹐让我想到一段「奇遇」。  六年前﹐我从美国返台过暑假﹐透过朋友的介绍﹐在台北知名夜店@live兼差当DJ。某天晚上正要开始表演﹐有个老外突然出现﹐唱片袋一放﹐就用很破烂的中文说我抢了他的班。  多没礼貌的老外﹗我跟他吵了起来。经理打圆场之后﹐我们才很不甘愿地翻了一下彼此的唱片。这下子﹐却楞住了-- 因为互相的唱片袋里有许多超冷门的「私房宝典」竟然都相同﹗  对音乐人来说﹐遇见「知音」等于遇见「知己」。顿时﹐我们从竞争对象变成了朋友。之后的每个周末﹐我们都相约同台表演﹐也常出来一起搅和。  但巧合不仅如此。那个老外是混血儿﹐小时候住台湾﹐跟我一样八岁移民美国。他的老家就在我的老家附近。更扯的是﹐我们后来发现彼此在台湾都曾念过同一所小学﹐而且只差一年级﹐搞不好还在操场里一起打过球﹗  岂知两人后来各别在美国长大﹐一个在纽约、一个在旧金山﹐二十几年后竟带着同样的唱片回到台湾﹐在同一家夜店里再度相识﹗后来﹐这个朋友回到了美国。两年之后﹐他把我的联络方式给了另一个准备到台湾就业的朋友﹐而那个人﹐现在则成了我最好的麻吉。  这样的故事﹐很难让人不用「缘份」来形容﹗  但是﹐我也有比较铁齿的朋友﹐说这只是个有趣的巧合。「台湾这么小﹐就机率来说﹐6 degrees of separation在台北市可能只有3 degrees。」如果是这样﹐搞不好与我们擦身而过的任何一个人﹐只要拦下来多聊一会儿﹐就会发觉很多奇妙的共同点。  问题是﹐有几个人愿意跟陌生人聊天呢﹖  今天傍晚在忠孝东路上﹐我看到一个瘦高的年轻女孩子﹐穿着长大衣和OL式的三分高跟鞋﹐一手公文包﹐一手拿着麦当劳的纸袋。她走在我前面﹐突然转身掏出钥匙﹐打开铁门消失在暗暗的公寓楼梯间。  她是一位刚下班的妈妈来不及做饭﹐买汉堡回去给老公跟小孩吃吗﹖No﹔她太年轻﹐袋子也太小了﹐应该只有装一人份的晚餐。这附近有很多小套房﹐所以我猜她应该自己住﹐八成单身。我想象她下班后独自坐在计算机前用MSN ﹐一面吃着薯条﹐一面瞄着旁边的电视的样子…第23节:不只有相撞,才知道缘分(2)  等一下﹐我怎么可能知道﹖这么猜测多无聊啊﹗但是﹐我们不常常靠第一眼的印象 -- 从肤色、穿着、手上拿的包包、甚至走路的样子 -- 来「推测」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吗﹖尽管这种stereotyping不准确﹐我们也很难不这么做。人毕竟是社交动物﹐对别人都有基本的好奇心。  但是﹐就如几米的「向左走、向右走」﹐我们往往根本碰不到﹐或碰到了也不敢再靠近。  这种迹象﹐我称之为「城市人存在的空虚」。先进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接触﹐是即频繁又疏离。不要谈擦肩而过的行人﹔我们连左邻右舍的名字都不一定叫得出来﹗说不定满街都是缘份﹐但我们却没有缘份认识。说不定就像「冲击效应」里的主角所说的﹕「也许我们要靠着相撞﹐才会有触碰的感觉﹖」  这个世界里如果没有触碰、没有互动、没有人与人之间的交际﹐我们岂不就像「灵异第六感」里面Bruce Willis演的角色一样﹐成了人群中的游魂﹐飘浮在家里和办公室之间。  如果在这个年头﹐大家已经不敢停下来认识路上的陌生人﹐是否有别的办法﹐让我们感觉到自己对社会的影响力﹐而间接证实自己的存在呢﹖  记得曾经看过一个红十字会义工的访问。他之前专门负责在美国募款﹐帮助非洲一个闹内战国家的难民。很多年之后﹐战火息了﹐他才有机会去那里考查。他站在一个山丘上﹐往下看到以前的难民如今所建立的村落﹐感慨地说﹕「他们不知道我的存在﹐但是当我看到他们的那一刻﹐我深深地感受到自己的存在。」  那句话给我的感触很深﹐因为它正提醒我﹐不必要等到人生的巧合让别人与我们相撞﹐才能找到彼此的密切关连。我们其实可以有主动的行为﹐让完全不认识﹐甚至生活在遥远之处﹐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深深感受到我们的关怀。当我们这么做的时候﹐或许正建立了很多新的connection﹐拉拢了另外一个世界﹐也使地球人之间的六度隔阂﹐再缩小了一点点。  这﹐对于身处「存在的空虚」的城市人来说﹐岂不就是最好的解药﹖第23节:不只有相撞,才知道缘分(2)  等一下﹐我怎么可能知道﹖这么猜测多无聊啊﹗但是﹐我们不常常靠第一眼的印象 -- 从肤色、穿着、手上拿的包包、甚至走路的样子 -- 来「推测」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吗﹖尽管这种stereotyping不准确﹐我们也很难不这么做。人毕竟是社交动物﹐对别人都有基本的好奇心。  但是﹐就如几米的「向左走、向右走」﹐我们往往根本碰不到﹐或碰到了也不敢再靠近。  这种迹象﹐我称之为「城市人存在的空虚」。先进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接触﹐是即频繁又疏离。不要谈擦肩而过的行人﹔我们连左邻右舍的名字都不一定叫得出来﹗说不定满街都是缘份﹐但我们却没有缘份认识。说不定就像「冲击效应」里的主角所说的﹕「也许我们要靠着相撞﹐才会有触碰的感觉﹖」  这个世界里如果没有触碰、没有互动、没有人与人之间的交际﹐我们岂不就像「灵异第六感」里面Bruce Willis演的角色一样﹐成了人群中的游魂﹐飘浮在家里和办公室之间。  如果在这个年头﹐大家已经不敢停下来认识路上的陌生人﹐是否有别的办法﹐让我们感觉到自己对社会的影响力﹐而间接证实自己的存在呢﹖  记得曾经看过一个红十字会义工的访问。他之前专门负责在美国募款﹐帮助非洲一个闹内战国家的难民。很多年之后﹐战火息了﹐他才有机会去那里考查。他站在一个山丘上﹐往下看到以前的难民如今所建立的村落﹐感慨地说﹕「他们不知道我的存在﹐但是当我看到他们的那一刻﹐我深深地感受到自己的存在。」  那句话给我的感触很深﹐因为它正提醒我﹐不必要等到人生的巧合让别人与我们相撞﹐才能找到彼此的密切关连。我们其实可以有主动的行为﹐让完全不认识﹐甚至生活在遥远之处﹐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深深感受到我们的关怀。当我们这么做的时候﹐或许正建立了很多新的connection﹐拉拢了另外一个世界﹐也使地球人之间的六度隔阂﹐再缩小了一点点。  这﹐对于身处「存在的空虚」的城市人来说﹐岂不就是最好的解药﹖第24节:更相似!更相容!(1)  更相似!更相容! 刘墉  Discovery频道的《一个城市六个朋友》到台湾作节目,由刘轩担任「第一个朋友」,还帮忙串场,和马英九一起坐直升机介绍台北。  「《一个城市六个朋友》是什么意思啊?」我隔天问儿子。  「那是从英文翻译过来的,英文有个形容词: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意思是世界上就算天南地北的两个人,只要透过六个朋友,一个介绍一个,就会找到彼此。举个例子,今天你去蒙古,在草原遇到一个人,他可能介绍乌兰巴托的朋友给你;那朋友又介绍北京的朋友;北京的那个人再提到他在美国的朋友。结果不超过六个,就能找到在纽约跟你相关的人。」儿子说:「所以世界很小,人的距离也很短,只是我们没去想、没感觉。」  ?  我去年出版了一本图文并茂的《花痴日记》,卖得奇惨,连报上的书评都说刘墉不信邪,出本怪书,踢到铁板。  其实这铁板是我早料到的,因为里面谈的多半是种花种菜和浇水施肥的道理,既是纯文学,又冷门,不太可能畅销。  今年春天回台,去逛建国花市。奇怪的是,过去我逛,很少有人打招呼,这次却没走几步,就有人对我笑说:『又来看花啦?』,还有一位卖花的小姐追上来,送我一大把鲜花。  我好奇,问她为什么我以前常来,她都没认出,现在才发现?  「因为你写了《花痴日记》啊!」那小姐笑道:「以前就算看到你,也不确定,猜你人在国外,不会来这里。但是看了那本书,知道你爱花,就敢认了。」接着追问:「大家都说《花痴日记》真好看,什么时候出续集啊?」  ?  接到老朋友的电话,在那头兴奋得像小孩儿似的:「你猜我今天去了什么地方?我去了第五街的玩具城。」  「那有什么稀奇?」我说:「我也去过。」  「可是我不一样耶!我是去拜『胡桃钳木偶』。」第25节:更相似!更相容!(2)  看我不懂,他又解释:「就是对店里一进门那个很大的木偶,把双手举起下拜。」  「你真发神经!」我笑道。  「不!是一堆人发神经。大家在网上约好,下午四点正,时间一到,一起拜那木偶。」他兴奋得近乎喊叫地说:「起先我认为没有人来,因为店里每个人都在挑东西、看玩具,没人看那大木偶。没想到四点正,所有的人都突然转身拜了下去。然后,又各自「快闪」,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从这件事可以知道,看似陌生人,却可能想同样的事、有同样的爱好,只是大家不表现出来罢了。」  ?  自从有DNA比对的技术,不但一下子破了许多悬案、发明许多新药,而且确定了许多亲子关系。更惊人的是英国的休斯敦桑格尔医学中心,通过对Y染色体的研究,推断蒙古和中国北方有一百五十万人,都是努尔哈赤的祖父觉昌安的后代。  他们甚至在二○○三年作了「成吉思汗基因测试」,推论出成吉思汗是伟大的「播种者」,在中亚有一千六百万后裔。  ?  想起不久前在《读者文摘》上看过的一篇文章----  作者张忠庆四十八岁那年,开始走路不稳,连上下公交车和上楼梯都没力气。核磁共振检查之后,得知患了遗传性的小脑萎缩症,才想到他的父亲和表哥也在多年前得了同样的病。  趁着还能行动,张忠庆由台湾到安徽去寻根,惊讶地发现他父亲的几个兄弟姊妹,包括许多后代都得了这种病。  更令张忠庆惊讶的是,二○○一年在台湾成立「小脑萎缩症的病友协会」,虽然起初不到五十位会员,却发现其中好多人有亲戚关系。  张忠庆感慨地说:「许多素未谋面的病友,在聚会上发现互有亲戚关系,在这种场合见面,真不知是喜还是悲。」  ?  不知为什么,他的这句话令我想到以黎之战、波斯湾战争,和纽约的9/11。  会不会在战场上杀得你死我活的那群人,都是远房亲戚?会不会9/11劫机的人,跟飞机上和世贸大楼里的受害者,不必通过六个朋友,就能找到彼此亲密的关系?  会不会宾拉登和布什,竟流着同一祖先的血液?  会不会直到有一天要骨髓移植,才发现远在天边的一个陌生人,竟比我们的父母兄弟姐妹,与我们更相似、更兼容……第26节:男人的面具(1)  男人的面具  The Mask That a Man Wears  刘墉  朋友请客,席间谈到他从政多年的父亲:  「我最记得小学时候逃学,被我爸爸抓到,原来要打我,却举起手又不打了,对我说『你大了!不打了!自己想!』还有初中时,有一天跟爸爸同车出去,下大雨,我说我讨厌下雨,我爸爸就说『农人需要雨。』最后一次是他临终,把我叫到床前说『你大了!我不操心你了。』然后,他就死了。」说到这儿,他顿了一下,眼睛闪着亮,低低地好像自言自语地说:「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父亲很少对孩子说话。跟他在同一屋檐下近二十年,好像只听他说那么几句话。」  ?  在阳台上浇花,看见老人中心的车子停在门口,岳父先下车,站在车边等着,伸手牵岳母下来。  「爸爸现在会牵岳母了。」我回房对太太说。  「他本来就会牵。」太太回答。  「可是上次去老么家,下楼,岳母没处扶,颤悠悠地,他为什么没牵?还是我发现,赶过去牵?」  「因为那天两个女儿、女婿都在。」  「哦!他是等我们牵。」  「不!当着你们,他不好意思牵,觉得肉麻。」  ?  看代表日本角逐奥斯卡最佳外语片的《血与骨》。  影帝北野武演个韩裔日人,很会作生意、很懂得放高利贷,成了大财主。但是他的脾气极坏,非但常对家人施暴,而且对子女近乎一毛不拔。  儿子缺钱,向姐夫借钱不还,姐姐因此被丈夫羞辱,上吊自杀了。北野武走在半路,听到恶耗,颓然坐在街头。又在丧礼上痛殴女婿时中风,从此半身不遂。  太太死,他去参加丧礼,每个人都盯着他从长巷一瘸一瘸地走向殡仪馆。但是就将到达的时候,他突然转身,进了路边的小铺,买了瓶酒,转身离去。第27节:男人的面具(2)  他死在北韩,因为他把一生的积蓄都捐给了北韩政府。  ?  一个老同学打电话给我,说他的老父死了。  「死了也好!他死了,我才不恨他。」老同学在那头淡淡地说:「年轻时候出门,他总走在前面,也不管我妈怀着一个、抱着一个、拉着一个,上气不接下气地跟在后面。后来他老了,又总是走在最后面,由我妈扶着,一步一步蹭。可他还是脾气坏,动不动就吼我妈。今年初,我妈脑溢血死了,他半滴眼泪都没掉,但是从此不说话,也不怎么吃,总一个人坐在黑黑的屋里。没多久,他也死了。」  「我真不知道我爸这辈子有没有爱过我妈。」老同学叹口气:「直到我妈死后这半年,看他的样子,我才知道,他很爱!」  ?  一个童年时住在距我不过一百公尺的老同学,三十年后,居然又在纽约成为邻居。  有一天,两口子来聊天,谈到他家地下室的房客。作太太的怨:「他对房客比对我都好,我生病爬不起来,他不管我。但是房客才一点不舒服,他就开车带去看病。」  老邻居在旁边一瞪眼:「那当然!不带妳,妳还是我太太,跑不掉;不对房客好,房客就跑了。」  没过多久,他搬去了纽泽西;又没过多久,离了婚。  ?  想起近三十年前的一位同事,找人批「紫微斗数」拿回来给大家看。  一张纸上写得密密麻麻。只记得其中有两句:「外人都爱他,但是他不爱外人;家人都不爱他,但是他爱家人。」  「写得莫名其妙嘛!」大家都骂。  却见他歪着头沉吟了一下说:「其实讲得没错吔!因为我对外人很客气,从来不好意思拒绝人,虽然心里一百个不愿意,都隐藏着,所以外人都爱我。也就因为我在外面帮助别人,已经累死了,回家精疲力竭,脾气坏,又因为是自己人,不掩饰,所以家人都躲着我。他们却不想想,我在外面强颜欢笑是为了让事业成功、养好一家人。」  ?  读「进化论」的书,说生物学家观察两种黑猩猩,一种生活在较差的环境,公猩猩每天必须跑到很远的地方找食物。母猩猩则因为带小孩,走得慢,总被丢在后面。那些公猩猩们在前面打拼,必须很团结,以应付各种状况。第28节:男人的面具(3)  找到食物,公猩猩们会先吃,等母猩猩带小孩赶到,常常已经剩得不多,还不知为什么,常被公猩猩毒打。  但是另一群生活在优裕环境的黑猩猩就不同了。因为四周有牠们吃不了的果子,公猩猩不必跑到远处找食物,所以母猩猩们不是跟在后面被冷落的一群,牠们有着较多的参与机会和较高的「社会地位」,也很受「丈夫」的疼爱。  ?  眼前浮起早期人类社会的画面 ---  为了防卫,男人们必须紧密地团结;因为农猎,天生较强的男人有较大的优势。  他们聚在一起开会,女人没有参与的权利;他们对妻子不茍言笑,才能在众男人间显示权威。  他们对朋友的要求尽量配合,因为那是义气;他们对亲人的要求反应迟钝,因为那是私情。  他们下班后,没事也要出去耗耗,表示为公忙碌;他们进门后,等着妻子呈上拖鞋,因为老子在外作牛作马。  他们像是戴了面具,把情藏在后面;家人像是老鼠,甚至听到爸爸的脚步,孩子就往屋里躲。  问题是,男人真没情吗?他的心真硬吗?他不流泪,是为了流泪会看不清敌人;他杀敌,是为了保卫家;他多半比太太早死,留下的是他打拼的成果和伤病的身躯。  男人真是强者吗?抑或他们只是戴着面具的可怜虫?第29节:英雄的宿命  英雄的宿命  The Destiny of a Tragic Hero  刘轩  相信所有跟我一样的六年级男生﹐长大的时候至少看过一部《007》。  以前的007电影跟现在的比起来﹐有很大的差别。变得最多的不是庞德﹐而是他周遭的环境。新一代的Bond Girl不再是玩偶﹐反而比较像伙伴﹐连007的老板「M」都换成女人饰演。  在访问中﹐电影制片说﹕「再不做调整﹐庞德只会越来越像冷战时期的恐龙﹐难以在现代世界生存。」  说的不错﹐但007毕竟还是个铁汉﹐否则就不能称为007了﹐不是吗﹖套句广告人的说法﹐007必须保留他的core value「核心价值」。我们无法让庞德改开SUV、把他的vodka martini换成果汁﹐但是可以改变他身边的角色﹐让一个有头脑的女人来激荡007的沙文世界。  我们甚至可以让庞德爱上这位女主角﹐让柔情克服霸性﹐因为了爱﹐他决定洗手不干、从此隐退江湖…  但是﹐最后女主角还是必须死去。我们得让庞德痛心不已﹐从悲伤之中燃起仇意﹐才能注定以后有更精彩的007可以看。  Sorry, Mr. Bond﹐这是你的宿命。  ?  还有一部我以前很喜欢的电影﹐叫《终极追杀令》。  尚雷诺演「里昂」﹐一个在纽约的职业杀手﹐办案时冷静又凶狠﹐但平时自己住在一个小公寓套房里﹐擦拭着心爱盆栽的树叶﹐过着孤僻的生活。  一段阴错阳差的事件﹐使里昂收养了一位无家可归的小女孩。起初满脸尴尬、不甘愿照顾别人的杀手﹐慢慢被女孩的感情所打动﹐逐渐让他的灰暗生活多了一点希望。他们两人又像父女﹐又有点像情人。  后来﹐杀手为了帮助小女孩报仇﹐与化身为警察的毒贩展开了一场激烈火并。子弹横飞之际﹐小女孩哭着向杀手说﹕「里昂﹐我不要失去你﹗」杀手回答﹕「妳不会失去我的。妳让我感受到了人生。我要快乐﹐妳也永远不会孤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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