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迁,当下的杰森梅尔仅仅保留着旅游地的功能,类似中国内地的某些曾经辉煌一时的小古城。杰森梅尔被叫做“黄金之城”。城内的建筑皆为哈维丽风格,所有建筑全都由黄砂岩建成,每当黄昏来临夕阳照在石头上时,每一块砖石,每一面墙壁都变成了金子,整个城堡笼罩在一片金色的光雾里,行走其间的人和牛也都被染成金色。从远处看,城堡金光闪烁得如同海市蜃楼一般,完全是神话中纯金打造的宫殿。印度人相信杰森梅尔原是天上的宫殿,只因了魔法师的咒语,一夜之间,被移到了荒凉的塔尔沙漠腹地。这种说法类似中国的“飞来寺”“飞来峰”,但貌似更经得起考据。《一千零一夜》中写道:杰森梅尔因中了魔法师的咒语,在一夜之间降临到了荒凉的塔尔沙漠腹地,最后化为一座金色的城堡。她的杰森梅尔之旅也好像中了魔法师的咒语,差点儿被活埋。杰森梅尔是个沙漠城市,两天一夜的骆驼沙漠之旅需要约一百五十元人民币。白玛央宗用了半天的时间砍价,砍到了七十元钱左右。号称印度最大的塔尔沙漠,如果放在中国简直算不上什么,她和同行的印度人说,她是去考察印度劳动人民防沙治沙成效的。人家很奇怪问她:“中国也有这么伟大的沙漠?”她说:“不仅有这么伟大的沙漠,还有更伟大的沙尘暴。”晚上,他们露宿在沙漠腹地,没有帐篷,每人一条褥子和一条被子。头顶着LED 大屏幕一样的星空,躺在温暖的沙子上。微风陪着他们,还有偶尔爬到耳朵边的印度屎壳郎。她和旁边的旅伴悄悄开卧谈会。她说她是喜欢印度的,这个国家太大了,旅行起来太累了,累得让人心里舒服。她不喜欢规矩、漂亮、干净整洁的目的地,而像印度这样不可预知的、热闹非凡的地方才是她喜欢的。静谧的沙漠让人变成话痨。她谈得兴起,和人聊起全印度她最迷恋的瓦拉纳西。她到达瓦拉纳西已经半夜两三点,没有找到住的地方,估算了一下,两三个小时以后就可以看日出了,于是她决定在恒河边将就一晚。河边已经是漆黑,广场还有一点儿灯光,一些流浪汉分散在她周围,在各处扯起咖喱味的呼噜。还有两群狗在远方打群架,帮派分明。她坐在祭祀的台子上发了一会儿呆,就枕着胳膊和衣躺下睡着了。她依稀记得做了很多梦,正在迷迷糊糊的梦中,听见很喧闹的音乐声……四周一下子很嘈杂,有人说话,还有人从身边走过。她睁开蒙眬双眼,看见无数的人出现在周围。那些恒河的朝圣者不知不觉中就填满了她的四围,每个人各做各的事情。有苦行僧坐在她身边在脸上彩绘,也有人刚脱了衣服正一脚迈入神圣的河流中,一些狗依然成群结队跑来跑去,吐着舌头,但不叫。猴子也出来了,却有着人一样的表情。还有神牛,还有卖花的纱丽女人和用磁铁在恒河里捞硬币的小孩。这时,天还没有亮,广场开了灯,放了大声的音乐……而这些人就在她眼前,在她的周围走来走去……他们甚至都没有去看她一眼。她分不清这到底是梦境还是现实。她说:“现在回想起来,恒河那一梦醒来真是太魔幻了,就好像闯进了一部电影里。”后来她就一直呆呆地看着眼前那一幕,一直到日出。在沙漠里,她絮絮叨叨和旅伴提起恒河:“恒河那一晚是不可复制的,我敢肯定,这一路不会再有比那更大的惊喜了。”陌生的旅伴随口说:“那可不一定。”果真,那可不一定。半夜两点,她突然醒了。睁开眼睛,首先看见的是一只巨大的长了毛的月亮。邪气的塔尔沙漠,忽然变得像有魔法师操控一样,雨点忽然从天上冲了下来。这时,驼夫和旅伴陆续都醒了。他们一行六七个人,在沙漠上睡的是“通铺”,一排排整齐排开,她睡在最边上。她听着一声声不同国家的国骂。雨不大,只是雨点很大,他们问驼夫怎么办?驼夫说:“……这个,那个……不知道。”估计他也没怎么遇见过沙漠下雨这种状况。随后他说:“不如等等吧,雨应该不会很大,如果太大的话,就收拾东西往村里撤。”最近的村子离他们几里地。雨越下越大,丝毫没有见停的趋势,于是驼夫们做了一件估计他们后来也十分后悔的事情—开始挨个收被子。收到白玛央宗的时候,她还贪恋在被窝里的最后一点儿惬意,她跟人家说:“你让我再盖十秒钟……”突然,她感觉一个砖头掉在胳膊上!很疼!她喊了一嗓子,一下子挥手把“砖头”弹开。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砖头们”从天上密密麻麻地砸了下来,他们这才知道冰雹来了。驼夫们也傻了,谁知道沙漠会下冰雹啊。她感慨幸运的是被子还没被收走。其他人一呼隆地跑到驼夫那儿抢被子。她赶紧躲进被窝抱着脑袋,无数砖头砸在身上,被子一沉—瞬间她就觉得被埋住了。那冰雹不是下的,好像是有人在天上接二连三地一卡车一卡车地倾倒下来的。被子越来越沉重,一开始是棉被被打得噗噗响,后来是冰雹打冰雹打得啪啪响。她想:妈妈呀,我可能会挂掉吧。真有意思,我居然会死在印度!? 还是死于冰雹?她没死成,冰雹不久就停了,她也没被完全埋住。印度的老天爷也许是给他们开了个玩笑,冰雹虽然不小,但庆幸不是特别大。她后来仔细看了看,最大的有乒乓球大小,但是极少数。其他人也没有太受伤,大部分是后背青一块紫一块,也有人额头擦破了皮,龇牙咧嘴地用手捂着。大家在慌乱中清醒了过来,背着褥子和被子,浑身湿漉漉地往村里走。驼夫们安慰他们:“这是吉兆,这是一件幸运的事情!”是啊,她也真这样觉得。她捡了一粒大个儿的冰雹捏在手里,走两步就啃一啃,走两步就啃一啃。我后来问她味道怎么样,她说:“有个锤子味道,太硬了,几乎啃不动。”第二天,沙漠的雨没停,他们提前结束了沙漠之旅。当地人说:“城市里也下雨了,是今年的第三场雨……今年的雨怎么这么多。”她问一个老人:“这沙漠里大概多久前下过冰雹?”老人用印度人的方式摊开双手,晃着脑袋说:“五年前还是十年前了吧……砸死过一个十恶不赦的人。”临死的时候可不可以不害怕白玛央宗是重庆人。她家里的情况跟贾樟柯的《24 城记》几乎是一样的。当年,她爷爷为工厂选址,备选方案两个,一个是兰州,一个是重庆。后来爷爷决定带领大部队迁徙至重庆。她在重庆出生长大,一直到大学毕业。爷爷牛的时候,她还小,对他们那代人的强悍没有太多印象。但她记忆最深的是他长着一副将军的模样,从她不懂事的时候起就觉得他帅,长长的长寿眉在眼睛上方像旗帜,年老了眉毛变白了,她认为更帅了。在她想要去系统了解爷爷一生的时候,他却走了,发生在她刚结束了印度漂泊,回到中国的时候。他在大年初一那天去世了。说来也奇怪,那几天她特别想回家,莫名其妙地想,她直接放弃了前往土耳其的计划,从尼泊尔原路折返回拉萨,一路搭车回了重庆。刚回家的时候,爷爷情况还好,只是感冒住院了,她给他看了很多印度的照片,讲了那次印度之行,又给他看了巴基斯坦和印度的降旗仪式表演……然而他很快就走了。对爷爷的去世,她并没有十分难过,但对他最后的时光感受颇多。一直以老党员自居的爷爷,自从奶奶去世后,居然开始信仰基督教,那是白玛央宗奶奶的信仰。他拿着一本《圣经》不停地说:“哈利路亚。”然后,他问她:“你知道哈利路亚是什么意思吗?哈利路亚是赞美神、感谢神的意思。”几年前,他还在冷眼看着家里的三姑六婆们一窝蜂去教堂,他还淡定地天天坐在老藤椅上看新闻关心政治。后来,他忽然就慌乱了。生病检查之前,他很紧张,晚上紧张得睡不着,一直不停地看手表。去世的时候,由于哮喘,他插了呼吸器不能说话了,如果就此去了那么就等于再也不能说话了。也许他感觉到了什么,插管的时候使劲儿挣扎……这一幕一直在她的脑海里思索很久—如果他能说话,他会说什么呢?她说:“爷爷还没有完全准备好……”按照爷爷的级别,最后他是盖着红色的旗躺在冰棺里开的追悼会。旗的最里面一层,是基督姊妹们给他盖上的一条印有红色十字架的白色麻布单。2009 年6 月,她和我坐在一起聊天,聊到生死,包括她目睹爷爷的临终慌乱。她问我:“如果我们从现在就开始准备,是否就还来得及?”她把我问得很慌乱,没有几个人闲坐聊天的时候会像聊邻里八卦一样漫谈生死之事。她一句话问懵了我的脑袋,问得穿衬衫打领带、手机短信不断的我,淌下一滴冷汗。我说:“我哪里有资格回答你这个问题,你去读《生死书》,去读《中阴闻教得度经》吧……姑娘,你不一直在准备着么?”没有相机的摄影师2009 年10 月,她生日那天,她应聘上了个梦寐以求的工作,那是一个临时的小活,头衔她很满意:特约摄影师。那次的工作是给一本旅行指南拍照片。150 张照片,一共8000 元,还包括所有路费开销……于是她在生日当天,坐上500 元一张票的早班飞机飞往乌鲁木齐。我问她:“这样的差事,当时为什么会找到你这样的技术平庸型选手呢?”她分析着说,应该是那边刚刚平静,几乎没有摄影师有胆过去。她闲着,胆子又大,又不嫌工资低,又是个那么纯粹的摄影器材爱好者和摄影风光爱好者,所以就去了。东子是个理发师,之前也是混拉萨的第三代“拉漂”,在北京郊区租着两室一厅,她厚着脸皮去借住了好几个月。找到工作时,她正好留宿在东子家。东子说,接到这个活的时候,她很激动、很矫情地流下了一行热泪。那是一个离机场很近的房间,由于离机场太近了,可以看见飞机头上的大灯,她第一次看见的时候,还以为是UFO 。东子每天接近中午才出门,深夜回来,天天疲于奔命,疲惫不堪。而她天天在那个朝北的小房间里,看着飞机起飞降落。去新疆之前,她的一个云南朋友黄溪贝来北京找她玩,跟她一起住在东子那里,后来被她忽悠一起去了新疆。她忽悠黄溪贝去新疆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她之前为了凑足去某个国度的路费,卖了自己的相机。她用那台相机记录了太多山和人,那是她唯一值钱的家当……所以,2009 年的时候,白玛央宗是个没有相机的摄影师。在她没有家伙的时候,她居然斗胆接了一个拍照的活儿!黄溪贝的到来,真是天时地利人和,因为她正好带了一个尼康D80 。白玛央宗玩儿命地忽悠她说:“这时的新疆是最神奇、最美丽、最特殊、最……去了以后,可以给你拍很多漂亮得要死的写真照片,然后你就能找到男朋友,就能嫁出去了。”黄溪贝傻呵呵笑着,憧憬着……然后,跟着她在寒冬腊月里去了新疆。那时乌鲁木齐的氛围可想而知,她每次坐出租车去南门和二道桥拍大巴扎的时候,经常被出租车司机质问:“没事去那儿干吗?装什么胆子大的!”人家是好心,她却没法领情,大巴扎还是要拍的。根据拍摄计划,她和黄溪贝一起去了哈密魔鬼城、木垒胡杨林、鸣沙山。她边工作,边给黄溪贝拍照片。黄溪贝也给她拍,空旷无人的野地里,她忽然开始脱衣服,她脱光了衣服让黄溪贝拍,她说:“真奇怪,你害羞什么?我又不是个男人。我们很快就要老了……谢谢你帮我留下最美丽的样子。”黄溪贝心有戚戚然,拍出来的照片有种一目了然的黯然神伤。她们在魔鬼城里过夜,睡在租来的车里,那个季节已经没有任何游客了。半夜十二点,魔鬼城深处的一群矿工开着车出来,路过一片城堡时发现了她们的车。这件事情把黄溪贝吓死了,她说一群男人,过来围着车往里面看啊看……她和白玛央宗说:“万一那群男人撬开车,把咱们强奸了怎么办?你当时居然睡着了,还说梦话!”有些太远的地方,她就自己一个人去。她独自去了额敏、塔城等地,醉酒后还端着相机拍更醉的哈萨克……她还在小白杨哨所的连队里蹭住了一夜,士兵请她吃了肉罐头。拍摄有时真的很辛苦,很多是在雪地里。最冷的时候零下18 度,她自己扛着三脚架,在山头跑来跑去,在日出和日落时刻,她几个小时几个小时地蹲点。早晚寒冷,常把她冻得鼻涕一把眼泪一把。但这让她更喜爱新疆,她喜欢那边的戈壁、荒漠、风车和棉花地。她写了首诗叫《棉花地》:赶路累了吧/ 今夜请在棉花地投宿/ 当雪花再次开满星空/ 你我脚下的远方也已经白茫茫的一片/ 昨夜我亲手摘下朵朵雪花/ 做成棉被铺在这寒冷泥地上/ 等待你的到来/ 我做好了棉袄伪装成杨树的样子/ 静静地站在戈壁上/ 一动不动/ 骆驼和马们路过都不曾看我一眼……她对黄溪贝说:你帮我谱上曲,唱出来吧。黄溪贝的歌唱得不错,两年以后参加了《花儿朵朵》演唱比赛,拿了个不错的名次,成了个小明星。但黄溪贝喜欢的是爵士调调的小花儿,不爱白玛央宗的乡土大棉花。她站在新疆的大风里,可怜巴巴地对白玛央宗说:“你把相机还给我吧,呜呜呜,我要回家……”淡蓝色的山居岁月2010 年,白玛央宗驻足在了江西的三清山。她的朋友苗苗在那里开了个青年旅舍。苗苗给她打电话说:“你来吧,来当当店长玩儿,或者什么都不干,就是来吃了睡睡了吃。”白玛央宗想:哎哟,那傻瓜才不去。多年飘荡后的忽然安定,像是一辆农用小货车的急刹车,把她从颠簸的山路上猛然甩进了另一种生活中。她从一辆行驶了多年的吉卜赛大篷车上跳了下来,围上围裙就变成了个客栈小管家。三清山是她去过的地方里负氧离子最多的地方,每口呼吸,都是对肺的一次按摩。满眼的绿,满坑的绿,满谷的绿,连饭桌上也是一片绿色。说来也奇怪,肉也不爱吃了,青菜就着米饭,盛了一碗又一碗。那些菜是每天从小货车上拉来的。司机摇下车窗,悠长地吆喝一嗓子:“菜啊哦……”村民自发自觉地聚拢过来,捏着零钱拎着篮子围起车斗。她也挤在其中,手摸着那些带着露水粘着泥巴的菜,摸着完全不同的一种新鲜。偶尔,苗苗会和她一起结伴上山挖竹笋,遇见过一次竹叶青蛇。两个人叫得像生孩子一样狠,生生把竹叶青给吓跑了—原来蛇是有听觉的?她积习难改,去了几次后,就在竹林中找出一条逃票上三清山的线路。三清山号称:清绝尘嚣天下无双福地,高凌云汉江南第一仙峰。那里是葛洪仙人结庐炼丹的宝地。白玛央宗有一次下山看见一潭清水,很想脱了衣服就往里面来一个完美的跳水动作。但想了想,水那么凉,万一抽筋淹死了怎么办,犹豫再三磨蹭了半天,终于还是放弃了。她在电话里说:“大冰,你这种老烟屁,最适合来这里养生了,这样你可以死得慢一点儿。”我还没有去过三清山,她说得我无比向往。可惜我在那里没有管吃管住的朋友。白天她们把部分时间花在那个青旅上,从软装到运营推广。饭后,她们就散步,光着脚在村里走路。有时候一直走到一间石头房子跟前,里面住着一对仙风道骨的老两口,给她们茶喝,请她们吃葵瓜子。晚上她们就喝黄酒,天天真的假的古越龙山。苗苗说:“每天以喝酒结束是件多么愉快的事情……”白玛央宗说:“来来来来,划两拳。”山里的晚上是淡蓝色的,淡蓝色的山居岁月慢慢覆盖住她那一身藏红,像月下潺潺溪水中的一次沐浴,蓝色的水,蓝色的胴体。她和我描述那段三清山的生活,让我想起一首炉烟袅袅的古诗:天上白玉京,九楼十二城,仙人抚我颈,结发授长生。对不起,我杀死了一只蜜蜂2011 年整个七月,白玛央宗混在雅鲁藏布大峡谷。那次是针对大峡谷生物多样性调查的科考活动,主要通过影像的方式记录物种,进行扫地调查。她刚到派镇的第一天,调查队分两组制订计划和线路:一组人文,一组生物。她混在人文组,主要行程是去大峡谷方向的最后一个村落“加拉村”进行调查。她第一天的适应性工作是去索松村拍大蜜蜂。这种蜜蜂是世界上体积最大的一种蜜蜂,全名叫喜马拉雅黑大蜜蜂,也叫岩蜂,巢穴筑在岩壁上。山上有两三个很大的蜂巢,像几块黑饼挂在山上。其实摄影师感兴趣的不只是大蜜蜂,而是想拍摄一种罕见的扑食蜂蜜和大蜜蜂的鸟,叫黄腰响蜜。他们在山上突然遭到了大蜜蜂的攻击,刚开始只有三四只。但等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头上已围满了大蜜蜂。白玛央宗戴了一顶帽子,穿着一件T 恤开衫,她拉着帽子就往山下跑,一边跑一边腾出手来捂胸口。她说:“大蜜蜂最多的时候,我耳朵都快被震聋啦,轰炸机似的声音呜呜响。”然后,她身上掉下很多死去的大蜜蜂,衣服上挂着一根根黄黄的毒腺,那是它们的内脏吧。她浑身上下都弥漫着一股蜂蜜和内脏混合的恶心的味道。下山的时候,他们连滚带爬地跑得飞快,这是在逃命,也是在玩儿命。陡峭的山坡,一块绊脚的石头就可以把人飞弹出去,要了人命。小时候,她曾经幻想过几种逃命的场景,其中一种就是被蜜蜂追—没想到梦想成真了。她边跑边看见远远的雅鲁藏布江,心想怎么办,遇见这种情况到底怎么办?需要跳江吗?跳江会死吗?但容不得她多想这个问题,因为江边太远了,而且去江边的路上全是带刺的灌木丛。她心想:左右都是惨死,太欺负人了!这些大蜜蜂拼足了劲儿跟人同归于尽。她的后背、脖子、肩膀、头顶都被扎得疼疯了。有一只蜜蜂绕道正面,选她身上最软的地方钉了上去……她“啊”的一声,眼泪鼻涕一下子全出来了。他们不知道蜜蜂还会有多少,足足跑了一公里多才慢慢甩掉蜂群。一个专家感动地哭着说:“幸亏再大个头也还是蜜蜂,还不够毒,如果是马蜂,咱们不死上两次都对不起自己。”他们队伍里伤势最严重的有三个人,一位是队长,一位是昆虫学家,另一位是个上海晨报的女记者,他们每人平均被叮了一百口左右,光在他们的头上拔刺,每人就被拔了五十多根。最严重的三人,当天下午出现了发烧呕吐的症状,被拉去八一镇上输液,六瓶液体打进体内才算没事了。其余人情况最轻微的是拉肚子,白玛央宗算是队伍里受伤最少的,但也被叮了二十多口。叮到最后,她几乎从害怕变成了完全的愤怒了,一手抓一只,统统捏死。后来,她拿着她伤后的照片给我看,从那个时候起,我对“猪头三”这个词儿有了新认知。白玛央宗眼泪汪汪地说:“怎么办?我杀生了,还不止一条命。”我说:“为了别继续造孽……这张照片千万别拿给你男朋友看。”她很认真点头,很感激地说:“多谢你提醒,真够哥们……”然后,又眼泪汪汪问:“怎么办?我杀生了……”2011 年的时候,我还认识了一个女人,一个精致婉约、楚楚动人的都市丽人。我约她去农家乐吃土菜,饭后我们在院子里纳凉。她端起一杯开水慢慢往地上倒,地上是一串小小的蚂蚁洞,一小片烫死的黑黑的蚂蚁浮在水洼上。她很可爱地冲我笑,说:“讨厌死了呢,刚才都爬到我鞋边上了……”我也很可爱地冲她笑,然后我们AA 制埋了单。预约你的墓志铭这篇文章,我尝试着通过对她的记叙来探讨生死二字,虽然我们都还年轻,但总觉得已经到了应该去思索那些问题的年纪。我有种感觉,她注定会死在旅途中。若那一天不期而至,我不会伤感和惋叹,唯愿她幸福地画圆那个句号。这些年,我在路上结识过不少像她这类品种独特的女人,她们习惯跟着自己的心走,我把她们唤作心青年。她们和温室里的花朵不一样,自有一套自己的生长法则,自己的新陈代谢频率。我很荣幸曾融入过她们的光合作用中,去共同参悟生死之事。你读这篇文字的时候,她或许正飘荡在土耳其的街巷里,或许正端着一杯蹭来的土耳其咖啡,喝一口,满口的渣。或许她正站在博斯普鲁斯海峡的点点灯火中,偷偷点着一根烟……黑海的风正撩动着她额头的卷毛,蹭过她微微粗糙的面颊。我很希望十五年后能有机会,再度动笔写她。如果可以,我愿意完整地去记录她年轻时的每一段神奇的旅程。那时她肯定已容颜老去,甚至可能已变成了一个世故沉稳的中年女人。我希望,届时我的文字能和她旷野中的裸照一起,成为唤起她心头热血的良药。嘿,如果届时你早已死在路上了,我很乐意穿越千山万水,帮你去写墓志铭。[ 到死之前,我们都是需要发育的孩子]一群人或一个人,只要还肯一点儿一点儿地往前走着,就不会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