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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最幸福-6

作者:大冰 字数:7504 更新:2023-10-09 16:27:14

他盯着脚尖和我说:“我挨过饿。”彼时,他酒气满身满脸赭红。这个男人在仫佬山寨长大,成年之前吃肉的次数两只手就能数过来。年少时迫于生计,跟着同乡在离家千里的建筑工地打工,扛水泥,切割钢筋,在没有保护的脚手架上结束了自己的青春期。他因为饭量大而被工头奚落,为了唱一次街头卡拉OK 而生平第一次进理发店。被欠薪,讨薪水被打成重伤,见识了江湖郎中的虎狼药,同乡冷漠的脸,然后带着满腹委屈和对这个世界的不解去流浪。在不同的城市不同的乡村里被迫接受不同程度的屈辱,他住过收容所,也住过水泥管,偶尔靠力气换来一些粮食,却始终被饥饿的恐怖笼罩。弱冠之年,在一个遥远的城市结识了好心的流浪歌手,他尊称那人为老师,老师把所会的所有吉他知识倾囊相授—不过是几个最基本的吉他和弦,却由此拯救了他接下来的人生,他说:“自打会流畅地扫弦那天开始,我就再没有考虑过自杀。”接下来的日子,唱过地下通道,也唱过乡村的红白喜事班子,依旧是流浪,路却越来越晴朗,挣了钱就买米,自己做饭,一开始熬粥,后来煮饭,后来偶尔做蛋炒饭,他向我描述那些年每一次吃完蛋炒饭后的那种幸福,“简直和性高潮一样悸动人心,”他说,“我从未浪费过一粒粮食。”整整十年的流浪,三十岁的时候流浪到云南大理,他那时已经历练成一个对音乐有独到见解的歌者,生活这所学校生生地把他磨砺成了一个感慨万千的老人。用往昔的岁月当引子,他开始自己写歌编曲。这个半辈子活在琴弦上的男人,书读得不多,歌词却至纯,音乐诉求大有古风,他的歌有别于其他任何温饱之余才去练琴的大师们。沧桑,但不矫情也不苦涩。他开始在艺术家扎堆的大理有了名气,后来一鸣惊人的民谣歌手川子曾是他的街头搭档。他自己开了家小小的酒吧,娶了一个白族姑娘,有了一个孩子。奈何世事多舛,每天辛苦经营也抵不住水涨船高的房租和形形色色的税费,他的酒吧倒闭了。祸不单行,文化差异又导致了婚姻的破裂,爱人抱着孩子说,你走吧。他说,好吧我走吧,我每个月会邮钱回来的。他后来做到了。于是,二度上路继续流浪,一路重操旧业卖唱为生,他路过丽江的时候被我们捡到。莫名其妙地,自此扎根在了丽江,依旧做他的流浪歌手,每天唱的都是自己的原创。从卖唱到卖碟,这个饱经沧桑的中年男人的人生在音乐中再一次得到了的升华,他偏执地辛苦卖艺,攒钱做专辑,乐陶陶在自己建筑的那个单纯的音乐世界里。“真希望有一天我是抱着吉他唱歌时死去,”他说,“我希望这样走完这一生。”他又说:“你是我的朋友,大冰,没有你我现在不会过得这么好,我们在一起真的很开心……我那儿还有些菜,一会儿我去炒一锅饭……”他醉得前仰后合,跳舞一样炒着饭。睡眼惺忪的小媳妇在他背后切着葱花,满脸的温柔。我那天捧着大碗,坐在他小木屋的马扎上,吃了一碗又添了一碗,没吃完,到底剩了半碗。他接过来,两口替我吃完。这些年,那些事他只说过一回,我全都记住了,我想我再也不会问起他的过去。我很后悔那次的发问,但我总结不好后悔的原因。听歌的人们保持安静,此刻吹来的是什么地方的风。这从不是个公平的世界,在这个繁花似锦的时代,我们依旧无法规避匮乏之苦,无法逃脱恐怖的笼罩,周遭总是浸渍着或深或浅的苦难。在冠冕堂皇的纸张上,“苦难”这两个字总是和励志,和什么奋发图强的桥段相结合,然后在形形色色的故事里统统指向世俗意义上的成功,我认为这种欲扬先抑是肤浅的。世俗意义上,大军一定不是一个成功者,他的一生或许都和物质主义的成功无缘,可谁说不成功的人士,就是不幸福的?指向幸福的出口,有那么单一吗?有人说安全感是幸福生活的基础。好吧,在涉及安全感的层面,他过得亦是你我眼中最没有安全感的生活,没有三险一金,没车没房,漂泊无根的人生,老无所依的将来。是啊,多么没有安全感,想想就觉得心怯。但他又不是活给我们看的,安全感的建立,途径有那么单一吗?在小市民哲学的罐子里待得太久,我们容易忘记了什么叫鸟瞰。苦难后的大军,当他香香甜甜地吃着他最爱的大米饭时,当他揽着肯跟随他浪迹天涯的爱人时,他获得的是一杯清澈的水,以及一棵叫做幸福的植物。大军历经坎坷,一颗心却并未畸形,当我把他当下的人生状态贯穿起来品读时,我那么羡慕他那至简至纯的生活,那么羡慕他那些指向幸福人生的出口,这一切,和你我定向思维中的成功无关。愿你亦作如是观。大军现在每天还卖唱在丽江街头,如果某个午夜的路灯下你遇见他,请买一张他的专辑,他会有机会多挣一点儿奶粉钱,你会有机会介入一段一感三叹的幸福人生。谢谢你。[ 送你一颗糖]幸福或许是一颗一直揣在你的口袋里的糖,可那些奇妙的甜,只能被舔过种种滋味后的味蕾品尝。一个女人的两个第一次我的姊妹儿可笑说:“月月走过很多地方,一个人走了很多年,她是个三毛一样的女人。”我的姊妹儿可笑说这话的时候,我还不曾认识月月。后来认识她后,我发现她有和三毛一样的一头长发,却比三毛漂亮多了。月月不算我的老朋友,到目前为止我们只认识了三年而已。但于我而言,她却是个意义非凡的女人。我浪费了她的两个第一次。分别是她第一次给男人下跪,以及她人生中第一次穿婚纱……因为我而穿婚纱。而这两个第一次都发生在同一个小时里。是我们认识的第一个小时。当时,我带着乐队巡演到杭州,一干天南海北的朋友纷纷飞来捧场,顺便聚会。大家相聚在西湖边喝茶叙旧,有人带着家眷,有人带着朋友的朋友。人刚刚聚拢,开始点单的时候,我忽然接到一个公务电话。电话里同事江湖救急,央求我赶紧去杭州婚庆市场挑选两套有什么什么感觉的婚纱礼服,赶紧送到西溪湿地去拍片儿救场。我一个单身男人怎么可能有买婚纱的经历,还那个“什么什么感觉”的礼服,我怎么知道什么感觉啊。情急之下,我拽上可笑就往门外跑。和蔼可亲的可笑奋力挣扎,死命抓住门把手不肯松手。我说:“可笑,你害怕什么?我又不是要让你陪着去买充气娃娃,不过是买个婚纱而已啊。”可笑一边儿用鞋尖儿认真踹我的小腿,一边回答:“我才不要陪你去呢,别人肯定会误会的啦,多丢人啊……”我冲玻璃门照照自己的尊容……确实有点儿丢人。那两天,我图省事儿没刮胡子,披着的那件老式对襟棉袄也油渍麻花的,一副活脱脱的中年落魄男人形象,陪这样的男人去买婚纱,实在是不太高雅。我松开可笑,扑回桌子旁重新捉人。我说:“大军大军,把你媳妇借给我用用吧……”大军90 后小媳妇肚子一挺,道:“你见过怀孕7个月才去买婚纱的吗?”我转头央求小植的女朋友:“菜菜,跟哥走吧,买完婚纱给你和你们家小植买包子吃哦。”菜菜还没回答,我忽然屁股一疼。扭头一看,小植正默默用变调夹夹我大腿根的嫩肉……催命的电话又响了,我不是个善于拒绝别人的人,吭哧了半天也没把无法完成任务的话说出口,反倒是电话那头儿冲我在着急:“大冰你倒是快点儿啊,救场如救火啊,懂不懂啊!”我挂了电话,很无奈地问:“真没人愿意跟我去买婚纱吗?”满屋子的人点单的点单,喝茶的喝茶,完全没人响应。只有一个女孩子戏谑回答道:“买婚纱这么大的事儿,你一点儿诚意都没拿出来,怎么敢跟你走啊。”我把那女孩子拖起来,面对面站好,立时三刻行了个单膝跪礼。我说:“姊妹儿啊,这样够诚意了吧,求解救啊。”大家哈哈大笑,那个女孩子也哈哈大笑起来,她立马也还了个单膝礼,一边回头笑着跟人说:“得!第一次下跪就跪给这么个男人了,我说今儿个怎么就这么寸啊。”我们就那么单膝对着跪着,谁也不肯先起来。可笑说:“大冰,这就是我老和你提起的那个月月,还没来得及介绍给大家认识,你们俩就夫妻对拜了哈。”我说:“可笑你给我一边儿凉快去!月月,我已经等不及啦,咱们赶紧买婚纱去吧。”用北京话说,月月是个挺“飒”的大蜜,大长腿大长发大眼仁儿,还有性感的大嘴巴,回头率挺高的一姑娘。可再飒的北京姑娘也有的时候,当时我们俩站在婚庆用品大楼前酝酿了好一会儿情绪,才鼓起勇气走进楼里。不出意料,几乎每家店都把我们当成是已经登记即将婚礼的小两口来招揽,我心里那个别扭啊,又不好意思挨家挨户地发表声明撇清关系,只好加快速度赶紧买两件婚纱后立马闪人。不买不知道,原来婚纱尺码是那么奇妙,几乎每一家店的老板都盛情邀请你试穿。听那话的意思,你不试穿简直就不是女人,你一个当相公的不让自己的娘子试穿一下简直就不是个人。我已经不知道自己该扮演个什么样儿的人了,只好任人摆布。店主人把月月连同一套落地窗帘那么大的婚纱一起塞进了布帘子后面,然后亲切地和我聊天:“哎呀,你们登记了吗?婚前检查做了没啊?准备什么时候办准生证啊……”我这叫一个别扭,简直都不是害羞了,已然是害臊了。月月在帘子里面叫:“哎呀,妈呀,拉链儿挤着肉了!”店主人一边把我往帘子里面推,一边儿说:“啊呀,你这个当老公的还不进去帮忙拉一下。”我立马开始哆嗦了。月月从帘子缝里“嗖”的一声伸出一颗脑袋,很紧张地说:“你想干什么?!”我没想干什么啊……青天白日的,我冤死了我。那次买婚纱的经历永生难忘,绝对心理阴影。后来,我们抱着婚纱走出大楼时,俩人皆是满头大汗。月月走着走着,用肩头猛撞了我一下,说:“哥们儿,我这是第一次啊,怎么就这么浪费给你了啊?”我扔了婚纱扑上去捂她的嘴,可是已经晚了……熙熙攘攘的杭州街头,路人纷纷侧首,耐人寻味地看着我。……这就是一个小时之内,我浪费了月月两个第一次的作案过程。这个故事结束了以后,我们几乎成了生死之交。恐怖的婚庆用品大楼是个喜庆的鬼门关,这是大龄单身女青年月月和我的共识。我是个极度热衷恋爱感觉的人,却一直不是很明白婚姻的意义,很多年也没真正动过结婚成家的念头。三十三岁之前,我一直不明白如果一个人内心足够强大,人生足够丰富的话,为什么一定要靠婚姻家庭来维系自我安全感。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做人就一定要在规定的生理节点去按规则出牌,也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人要为了结婚而结婚,为了家长而结婚,为了证明自己的成熟、自己看起来不像个孩子而结婚。我喜欢孩子,尤其爱小小的、乖乖的小姑娘,但如果说让我用放弃个体自由为代价,为了一个孩子而建立一份婚姻关系,用婚姻来换一个孩子,那我宁愿孤独终老。三十三岁之后,方方面面的世俗压力与日俱增,之前那些想法有所动摇,但也不过是外力,自己内心还是一百个、一千个不明白。我和月月探讨过这些问题,她捂着嘴哈哈大笑,然后告诉我,“你的困惑和我的几乎一模一样。有种说法说咱们这类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还没找到对的人。”顷刻,她又改口,“哪儿能是找得到,应该是遇到。”我完全认同她的观点,但对“遇到”二字的概率表示没有什么信心,月月说她也一样,我们再次找到共识。有种女人,你不论和她怎么相处都不会有什么压力,这种感觉很舒服。我们忽略了年龄和性别,开始兄弟相称,彼此成为对方的好基友好丽友好朋友。但很奇怪,这么投契的女人,长得又挺耐看的,居然没和她擦出火花。后来听说男女之间没有纯粹的朋友关系,我认为那是在放屁。酣畅淋漓地做朋友,总比有始无终地当回恋人要好得多吧,买椟还珠的事儿咱可不干。我觉得我这种思想境界简直可以再用古诗来诠释一下:兰之猗猗,扬扬其香,不采而佩,于兰何伤。一个女人的环球流浪月月大多数时间生活在北京,她极为随和,爱开玩笑,不笑不说话。她喜欢盘着两条大长腿坐着,塞着耳机,手里掐着麻花,开开心心地和人嘻嘻哈哈。她指甲剪得极短,不涂指甲油,无论冬夏,袖子永远挽到肘部,左臂上有明显的三条疤:一条是因为在南亚被抢劫,一条是因为在中美洲也被抢劫,还有一条是因为在北京被抢劫。她并不怎么忌讳露出伤疤,这和其他的女生不太一样。我们认识的时间长了以后,我发现在一众兄弟里,月月是最爽气的一个。我每次到北京,电话一通,她就会开着她的小破车跑来管我饭,约好了几点就会几点出现,仿佛北京的交通拥堵完全不存在一样,我没见过比她更守时的女人。她是个极会体谅旁人的人,一起吃饭的人里间或有一些生活窘迫的穷朋友,她从不会冷落了人家,不会让人家感觉到一点儿的不自在。我不是个多么成熟的男人,言行举止时常有些桀骜,她包容之余向来都是直言不讳地鞭挞,算是个难得的诤友。她有段时间兼职当买手,经常跑去首尔扫货,我半夜给她打电话,絮絮叨叨说自己的烦心事儿,她顶着国际长途加跨国漫游陪我煲电话粥,我一打一两个小时,她也不会不耐烦。我那时和最好的朋友合伙开店,自以为真心相待必得善果,故而不设防,未曾想终究为兄弟阋于墙的状况伤透了心。难过时,她是唯一一个懂得如何宽慰我的女性朋友,我难过时喜欢沉默,她就在电话那头陪着我沉默,隔着千山万水地陪我沉默。众多浪荡江湖的朋友中,我最喜欢听月月给我讲她以前的故事。月月十七岁开始独自旅行,两年走完了大半个中国。1999 年,她开始浪迹欧美大陆,十几年来独自旅居过20 多个国家、100 多座城市,然后她回到北京,开了一家小小的服装店,箪食瓢饮在市井小巷。从北回归线到南回归线,她的故事散落在大半个地球上,她曾突发奇想地跳上最晚一班“伊丽莎白”号渡轮去维多利亚岛看郁金香,整个Buchi 花园只有她和满坑满谷的郁金香,她对着花儿哼《花仙子》,没有风,面前的花儿忽然翼动了一下叶片儿,吓得她立起一身寒毛。她跑去大温哥华北部山区专程偶遇山熊,洗出来的照片上熊眼里有像两个灯泡一样的奇异光斑。她还曾偶遇过一只有性格的鹿,那头雄鹿突然跳上公路,被她的车蹭了一下,雄鹿气愤地瞪着她,嘴巴一张一合,像是在骂骂咧咧。她刚拿到北美驾照,就敢独自开车走1 号公路,东西贯穿加美。她借来一辆比她爸爸年龄还大的车,她在加油站吃特价餐,住不起汽车旅馆就睡在车里,车载音响里放了一路评剧。走过得克萨斯州看见路边出现无限速的路标后,油门几乎被踩到底,她开了一个多小时也没碰到一个人。终于,在近黄昏的时候看到了一座飘着烟的房子,门口有巨大的猫王照片。她走进这个酒吧不到十秒,就被一众五十多岁的牛仔大叔们举过头顶大喊:“Oh !Chinese girl !”这些大叔们头上都戴一顶牛仔帽,胡须粗糙整齐,眼神粗犷原始而温柔。她给大叔们唱评剧:“爱花的人,惜花护花把花养, 恨花的人骂花厌花把花伤。牡丹本是花中王, 花中的君子压群芳, 百花相比无颜色, 他偏说牡丹虽美花不香。玫瑰花开香又美, 他又说玫瑰有刺扎得慌……”大叔们举着杯子为她干杯,喊:“Good !”她纠正人家,教一帮牛仔大叔喊北京话:“巨牛逼!”她教老外北京话应该很有一套。有一年,她旅居新加坡,为了糊口给《联合早报》撰稿,为了挣出下一程的旅费,兼职教富有的华裔后代中文。那刁钻调皮的孩子每天被她骂哭,却在多年后专程来北京看望她,被她培训出来的北京口音一点儿也没遗忘。月月是个生存能力极强的女人。她说,纽约的雪比咱北京城厚得远了去了。最落魄的时候,穿着一条单裤流浪在深夜大雪纷飞的纽约,风大得能把人吹走,而彻骨的寒冷会讽刺般地让灵魂沉静,沉静得没有了呼吸,沉静到无法思索高楼广厦下自己有多么渺小。第二天清早,被风雪侵略的城市遍布垃圾、遍体鳞伤,她躲到百老汇和卖艺的黑人们一起舞蹈歌唱,亲吻路人施舍的一元美金。她不否认自己有时候也会孤独。她说white rock的炸鱼店里炸鱼美味无比,失眠至凌晨四点的时候边吃边走到无人的太平洋畔,看着深沉的夜海渐渐穿上金衣,又轻浮又荒凉。此后,习惯熬夜的她开始拒绝看天亮的过程,把经常居住的房间装满了遮光帘。等她重新拉开窗帘的时候,也是一条爱情伤痕刚刚痊愈的时刻。月月是个善于交朋友的人。她在LA 当过侍者,掐着腰对峙过帮派小混混,后来那帮人和她成了朋友,其中有人给她送过雏菊花。月月有个朋友是那个著名的印第安反战妇人。七十多岁的老人,居住在白宫旁的帐篷中已经二十年了。游行示威需要事先申请资格证,资格证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就停发了,而那个老妇人因为从未离开,所以被视为游行未结束,并不违法。月月每次去看她,都买一杯2.5 美元的咖啡送她,比自己平时喝的1.2 美元的足足贵了一倍。老妇人没什么钱来回请,每次都摁着她脑袋,硬给她编一头小辫子。她晃着满头的小辫子,走过一个又一个街区,走回自己清冷的家。一开门,两只摇头晃脑的蟑螂排着队爬了出去。月月是习惯了一个人游荡的孩子。她在水牛城的广场上用自己一天的口粮喂过鸽子,鸽子在她鞋尖上拉粑粑,里面居然有玉米粒儿。她专程去看结冰时的尼加拉瓜瀑布,为的是和惠斯勒雪山顶的日出比对哪一个更美丽,然后一个人在瀑布旁吹灭自己小小的生日蛋糕。蜡油滴答在手背上,烫得心里麻了一下,又酸了一下。她有过各种打工的经历,稍有余钱就去进行各种旅行,一只二手行囊塞满了全部家当。在班夫闹鬼的百年古堡,她发现床头柜抽屉中的《圣经》是翻开的,她看到一句话,记了小半辈子:“不要为生命忧虑吃什么喝什么, 为身体忧虑穿什么。生命不胜于饮食吗?身体不胜于衣裳吗?”她念着这句话给自己缝补外套,却忘记了拔针。一个路人在街头拦住她,温柔地帮她掐断线头。她说:“可惜,他年龄大得足以当我祖父了。”……如果有人爱读小故事,月月历经的故事是可以写成系列丛书的,别人羡慕不已的经年旅行,于她而言貌似是再自然不过的日常生活,她从不会刻意去渲染标榜,已然进入到另外一种境界中了。只是,我一直不知道驱使她这样去生活的力量,来自何方。我认识月月的时候,她已经安居在北京不再飘荡。我问她:“你这种在外面走野了的人,怎么就能狠下心回来了呢?”她向来有话直说,可那天却嘻嘻哈哈地打了半天太极。后来我又问过一次。她骂我矫情,依旧没有清晰地回答我。我第三次问的时候,她沉默了。隔天,她在微信上用一段文字回答了我的问题:我的父母从分居到离婚,用了整整二十年,你知道二十年是一个什么概念吗?他们的价值观无法契合,虽然相爱却相互折磨,同时折磨着无能为力的我。而我自己最初的情感经历亦是如此,挫折之深,粉碎了我对家庭生活的所有向往。这一切迫使我背井离乡去独自生长,绕着地球去浪荡,直到我习惯了这种浪荡。三年前,我的母亲在韩国找到了我,在仁川机场至市区的大巴上,她看着窗外告诉我,四天前他们离婚的消息。她说,一切都过去了,你也长大了,女儿,回家吧。回国后半年,她说,你也老大不小了,该考虑结婚生宝宝了。我不排斥母亲的想法,只是在想,如果我有了一个小孩子,该给他怎样的生活呢?……我怎么会舍得再让他独自在外那么久,独自一个人去成长。我还没有靠谱的结婚对象,就开始忧虑孩子会重蹈自己的覆辙。这是不是有点可笑?更可笑的是,居然被一个刚认识几分钟的人拽去试穿了婚纱,生平第一次穿婚纱就这么浪费掉了。所以,大冰你打算怎么弥补我?我回复她:月月,我郑重地向你承诺,无论你哪天举行婚礼,我都会穿上礼服站到你身旁。一个女人欲扬先抑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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