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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组-19

作者:求无欲 字数:34953 更新:2023-10-09 16:27:40

(“凤姐”是**中的一种,多见于香港。凤姐通常租住于廉价房屋,并于自家中经营卖淫服务,因此又被称为“一楼一凤”。另,香港的中四、中五,相当于内地的高中。)没有念书之后,我就整天到外面玩,还跟些古惑仔混在一些。不过,这也不算什么,起码当时我还不至于要去卖身,毕竟我长得比较漂亮,愿意给钱我花的水鱼有的是。我之所以会到夜总会做公主,其实是因为我的母亲。母亲一直都十分嗜赌,赌输了没钱给以致债主临门是经常发生的事,我早就见怪不怪了。不过,在我十八岁那年,有一天我回到家里发现母亲不在家,打电话给她又打不通。本以为她又过海搏杀,但随后我就发现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原来她赌外围玩大了,输了一百多万。那时候的一百多万是什么概念啊,她就算每天不停地接客,做一辈子也不见得能赚到一百万。所以,她跑掉了,连跟我说一声也没有就跑掉了。(“过海搏杀”是从香港坐船到澳门赌博的意思。而“赌外围”则是指向私人组织投注赌博,可以赌赛马及足球,先记账赛后交收,与内地的私彩相似。)母亲这一跑,我这二十年来也就没见过她了,也不知道她现在是死是活,不过她留下的烂摊子可得由我来收拾。香港的黑社会有他们的规矩,父债子还、子债女还,反正欠钱的人跑了,就会找到跟他有关系的人头上。母亲欠下的债,当然是落到我的身上。我连中五也没念完,要我去找正经的工作还这一百多万,恐怕把全部工资拿出来也不够给利息,而且我的债主也不会慢慢等我还钱。所以,我就被他们抓住了去夜总会做公主了。也许因为是被别人强逼入行的关系吧,开始时我挺讨厌做**的,总觉得跟陌生的男人上床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老是怕客人会带我出钟,就算在夜总会里也是扭扭捏捏,有好几次惹得客人生气。直到后来,萤姐告诉我有关**起源的事情,我才开始喜欢上这个身份。萤姐是夜总会里的王牌,每晚都有很多客人要点她带她出钟,甚至为了她吵起来。她的确长得很漂亮,皮肤是我见过的女人中最好的,而且她当时看上去虽然跟我差不多大,但她私下告诉我,其实她比我要大十多岁。我本来还以为她是用了什么神奇的护肤品,所以才能保持得这么好,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她根本不用护肤品。萤姐很同情我的遭遇,所以特别照顾我,她看见我因为得罪客人而被经理骂,就来安慰我,还跟我说做**并没有什么不好,也不见得是种肮脏的行业。她还跟我说**其实起源于宗教,是一种神圣的职业。在公元前3000年的巴比伦王国就已经出现了**,当时的神殿里除了男祭司、佣仆、工匠之外,还有不少很受人尊敬的女祭司。这些女祭司通常来自优裕的家庭,她们会代表“神”为祈祷者举行洁净肉体与心灵的仪式,而这种仪式就是**。这种女祭司被史学家称为“圣职**”,她们的收入是神殿主要的经济来源。公元前5世纪希腊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曾经这样描写巴比伦神殿里的女祭司:“每一个当地的妇女在一生中都有一次必须去神殿里,坐在那里,将她的身体交给一个陌生的男人……直到有一个男人将银币投在她的裙上,将她带出与他同卧,否则她不准回家……女人没有选择的权利,她一定要和第一个投给她钱的男人一起出去。当她和他共卧,尽到了她对神的职责后,她就可以回家。”所以,当时做**并不感到是种耻辱,而是一种神圣的职责。听完萤姐的话后,我就觉得她很厉害,因为做我们这一行的,大多都是念书不成的人,像她这么有学识的可说是万中无一。而且那时开始我就不再觉得做**是可耻的,并渐渐喜欢上这种职业。之后,萤姐还教会了我很多事情,譬如怎样讨好客人,怎样使客人迷恋自己,甚至**的技巧。不过,萤姐教会我的众多事情中,最重要的还是怎样保持青春。做我们和一行,其实会比一般女人衰老得快,很多姐妹就算天天做面膜抹护肤品,也就最多只能做到三十来岁。年纪稍微大一点,脸上的皱纹就出来了,皮肤也会失去弹性,最重要的是下面会变得松松垮垮。这会让客人非常扫兴,自然就不可能再在夜总会里待下去,只能像我母亲那样做低档的**。萤姐教我保持青春的方法很特别,就是锻炼下身,也就是……**。开始时,我以为这种锻炼只是为了不让下面变得松松垮垮,但后来她告诉我,这种锻炼不但能使下面永远像处女那么紧,而且还能使外表变得越来越年轻。她就是用这种方法使自己能一直保持着十八岁的外貌。其实,萤姐开始时只打算教我部分锻炼方法,因为我们虽然是好姐妹,但毕竟是同行,总会有竞争的时候。不过,后来她跟了一个入了加拿大籍的香港人,并打算移民的加拿大,所以才把完整的方法告诉我……第十二章 爱的叛徒(上)每一宗案件背后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在戚承天离奇死亡一宗中,就隐藏着一名**的爱情故事。现在,故事中的女主角阮静,就正向我们讲述这个故事——萤姐跟她的男人去加拿大之前,教了我一种能吸取男人精气的方法,因为她之前一直有指导我如何锻炼下身,所以我一学就会了。她跟我说,利用这种方法能把男人的精气据为己有,这样就能使自己保持年轻的外表。不过,不能长期只吸取一个男人的精气,或者一次过把对方的精气吸光,这样是会出人命的。她叫我要好好利用自己的公主身份,因为当公主能跟不同的男人上床,只要从每个跟我上床的男人身上吸取少量精气,就既不会伤害到对方,又能使自己保持青春。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是多些跟处男上床,因为处男的精气最旺盛,就算多吸一点也不会出问题。她还告诉我,她用这种方法不但能吸取男人的精气,还能催旺男人的运势,使客人跟她上床之后,运气都会特别好。客人每次跟她上床之后都事事顺意,自然就会像蜜蜂见到蜜糖一样,整天围着她转。经她这么一说,我就想起她的客人好像曾经有提及过这回事,她的一个常客在带她出钟之后第二晚又来找她,说赌马赢了几十万,那晚他还赏我几千元。萤姐移民之后,我就成了夜总会的王牌公主,那几年香港的经济特别好,我的收入也水涨船高。还清母亲的赌债后,银行户口里的存款也总不会少于七位数。以前没钱的时候,我总想着将来有钱就要怎么怎么样,可当我有钱了,我就又不觉得怎么样。别人喜欢买车买楼,但我却不想被这些东西绑住,想继续过着无拘无束的自在生活。所以银行里的存款再多,对我来说也只是一个数字,我每个月的花费也是差不多。我曾经有想过不再做公主,拿着这些钱移民或者做生意,但当知道萤姐移民后的情况,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萤姐移民之后,就没有像做公主的时候那样,每晚都跟不同的男人上床。虽然她有老公的滋润,但她可不敢吸取老公的精气。没有吸取男人的精气一段时间后,她就开始出现明显的衰老迹象。原本她看上去跟我差不多大,但只是半年左右的时间,她就变成了一个三十多年的中年女人。她的老公以为她得了什么怪病,而且她也已经不再像以后那么漂亮,所以马上就跟她离婚了。之前的山盟海誓,此刻看起来就像个笑话。还好,萤姐之前当公主时赚了不少钱,在生活上不成问题,只不过自此之后,她就不再相信男人了。她离婚时特意打电话回来跟我说:“男人靠得住,猪乸都会上树!你年轻漂亮时,他们还会像只吉娃娃似乎围着你转,等你人老珠黄的时候,他们就会一脚把你踹开。所以我们做女人的,一定要靠自己,绝对不能靠男人。”(“男人靠得住,猪乸都会上树”乃广东俗语,意思为男人都是不可靠的。“乸”是指雌性动物,与“公”相对,如“猪乸”、“猫乸”、“狗乸”等,分别是指母猪、母猫及母狗。也有人用作对妻子的戏称,如“我屋企只乸”意为“我家的女人”。)就是因为萤姐这句话,所以这些年来,我一直都是做公主,甚至有少人想出高价包养我,都被我拒绝。不过,女人总是想找个真心喜欢自己的男人来疼爱自己,十五前我就遇到一个这样的男人。他叫南哥,是个黑社会老大,在我上班的夜总会里看场子。有一次,一个客人喝多了,发起酒疯来硬要带我出钟,我当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南哥看见了就立刻冲过来甩了他两巴掌,然后就让小弟把他拖出去。我当时还年轻,觉得南哥很酷,跟他一起很有安全感,而且他也不介意我是当公主的。所以,从那晚开始,我就跟了他。我本以为有了南哥的照顾,从此以后就可以过上快乐的日子,不过我很快就发现他其实并不爱我。虽然他表面上是对我很好,但实际上他只不过是为了把我留住,留在他看场子的夜总会里。我之所以知道这件事,是因为有一次我跟他上床后,他以为我睡觉了,就打电话给夜总会的老板,也就是他的老大。我听见他跟老大说,如果没能把我留住,就算把我脸刮花也不会便宜别人。听到他这个句话我很伤心,萤姐说得没错,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我不甘心自己的感情受到欺骗,也不甘心继续被人利用,所以我要报复南哥。可是,我只不过是个弱质女流,而南哥却是个黑社会老大,要报复他又谈何容易呢?想来想去,我只想到一个办法,就是用萤姐教我的方法,在床上把他的精气完全吸光。我本以为把南哥的精气吸光之后,他只会加速衰老,但没想到他竟然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白发老人,而且还没到天亮就已经断气了。当时我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想到一定要走,不走的话就算警察不找我麻烦,他的手下也不会放过我。还好,当公主这些年我总算认识不少人,其中有一个是做假护照的,我赶在天亮之前找到他,让他帮我做本假护照,好让我马上逃到别的地方。我本来想坐飞机到加拿大投靠萤姐,可是坐飞机得提前定票,而且也有可能会被人发现我用的是护照,所以我只好先逃到内地,打算到了内地之后才想办法去找萤姐。我虽然能用萤姐教的方法帮男人催运,但我却帮不了自己,也许那时是我这辈子最倒霉的时候吧,刚逃到内地,我的行李就在车站里被人偷走了。我一个女人,在内地举目无亲,还身无分文,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而且我当时到内地是为了避难,当然不敢向公安求助。不过还好我是个公主,凭着我的相貌和身体就不愁生活。十二章 爱的叛徒(下)因为南哥的事,我不敢回香港,也不敢再用唐宝仪这个名字,所以我存在香港银行里的钱算是打水漂了。还好,我有的是相貌与身材,在内地的夜总会也很吃香,赚钱对我来说不是难事。本来我是打算赚够钱后,就去加拿大找萤姐,不过后来我发觉原来内地人要去加拿大比香港人要麻烦多了。而且我也渐渐安定了下来,所以就没有再想去找萤姐了。大概是在七、八年前左右吧,当时有个大学教授经常来捧我场。他姓许,平时看上去挺斯文的,但实际上只不过是个道貌岸然的老色鬼,脱了衣服就看不见一点斯文的影子。我本来挺讨厌他的,不过因为他的关系,我能认识到不少大学生,很容易就能找到些处男来**,所以我才愿意跟他来往。后来,我跟大学里的男生混熟后,我就用不着他了,所以总对他爱理不理。可是,有一次我在大学里溜达碰到他时,他竟然把我拉到没人的地方想跟我**。我虽然是个**,但也有自己的尊严,我不想跟他做就推开他想走。但是他却把我拉住,并且撕破我的衣服,凶巴巴地对我说:“你只不过是个**,我有钱你就得跟我**!”说着就想强奸我。虽然很不愿意,不过我的上衣都已经被撕破了,也只好认命了。就在我以为这次肯定跑不掉的时候,突然有个男生冲过来,揪起许教授就是一轮拳打脚踢,并冲他大吼:“她是我女朋友,你要是再敢动她一根头发,我就把你活活打死!”这个男生就是承天。承天是许教授的学生,我是通许教授认识他的,当然也有为他**。我做梦也没想这个只跟我上过一次床,而且还知道我是个**的小男生,竟然会说我是他女朋友,还为我打他的老师。当时我还真是有点感动,后来就开始跟他交往,就像男女朋友那样交往。说实话,我还真的对他动了真情。过了没多久,承天因为殴打许老师的事情被赶了出校,之后竟然进了楚凡的公司。其实,当时我已经跟楚凡认识了好几年,他还为了我而跟家人反目,向我求婚也有好几次。不过,我可不再步萤姐的后尘,所以一直都没答应他。承天进了楚凡的公司之后,大概过了半年左右吧!他就跟我说,不想再看见我跟楚凡在公司里出相入对,这样会让他觉得很难受。我说这没问题,我以后不见楚凡就行了,其实之前他也跟说过类似的话,我也因此好几天没跟楚凡见面。不过,没过多久他的态度就突然改变了,默许我跟楚凡在一起,但这次不知为何又跟我说这种话。后来,我总算弄明白了,他的态度之所以会午时花六时变,是因为他想利用我谋取楚凡的公司。(“午时花六时变”乃广东俗语,意为变化无常,多指人。)然而,我当时可没想这么多,而且他是为了我而被赶出校,他的前途可以说是毁在我手上,我一直为这件事谨谨于怀。所以当他提出要谋取楚凡的公司,让楚凡再也没有能力接近我时,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当时楚凡非常信任我,因为在此之前我用萤姐教的方法不断催旺他的运势,尤其是在承天过了他的公司之后。所以每次跟我上床之后,他都一定会遇到好事。他还以为是自己摆的风水阵很厉害,我只不过是他的贵人而已。其实,要不是我在他开公司时帮他催运,他的公司早就倒闭了。我利用楚凡对我的信任,偷听他讲电话,偷看他公司的机密资料,并且把所有收集到信息都告诉承天。承天就利用这些信息,暗中策划如何谋取他的公司。大概是在五、六年前左右吧,承天已经掌握了公司里的所有客户资源,有足够的能力另起炉灶。而且我听到楚凡在电话里跟客户说,正准备进口的那批钢材,实际数量比向海关申报的要多得多,只要小心处理就能省掉一大笔关税。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承天,他认为这是个好机会,就花钱疏通关系,不但向海关揭发楚凡逃税,而且还把事情闹大。其实,楚凡犯的并不算多大的罪,本来只要多花点钱就能没事,不过因为承天在暗中搞鬼,所以最后还是得坐九个月牢。楚凡坐牢后,承天就马上另起炉灶开了间新公司,并且把楚凡公司里能挖走的全部都挖过来。在短短九个月的时间里,楚凡的公司就被他挖得只剩下一个空壳。楚凡坐完牢后有找过我,不过我却没敢见他,只是跟他通过一次电话。我在电话里告诉他,我跟承天的事情,我本以为他会对我破口大骂,但事实上他并没有责怪我,只是问了我一句:“你有没有喜欢过我?”在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楚凡要比承天更爱我,可惜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经不可能再回头了,所以我就跟他说:“没有,我从来也没有喜欢过你。”或许在之前,我的确没有爱过楚凡,但从这一刻开始,我却对他泛起了爱意。可惜为时已晚,既然不能跟他在一起,那就何必再要他为我而感到牵挂呢?承天在挖空楚凡的公司后,新公司的生意渐渐走上轨道,也赚不了不少钱,可是他虽然嘴巴上说爱我,但却从来没提及过要跟我结婚。不过我也不在乎名分,而且萤姐的经历让我知道,我是不能放弃小姐这份工作,因为不能经常跟不同的男人上床,我就会像萤姐那样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衰老。我现在的实际年龄,我想我不说,你们大概也能猜到。如果我不再做小姐,那么现在拥有的年轻外貌马上就会失去,到时候承天还会愿意跟我一起吗?所以,我并不希望承天娶我,只要能继续保持着现在这种关系,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然而,我越来越觉得承天根本不爱我,因为他为了公司的生意,经常会让我去应酬他的客户或者高官,甚至让我跟他们上床。他跟楚凡完全不同,楚凡一看见我跟别人亲热就会很生气,而且他却毫无感觉,甚至亲手把我送到别人的怀中。我开始意识到,自己在承天心目中只是一个**,是一件为他招揽生意的工具,他根本不爱我。我有点后悔当初选择了他,而不是楚凡。虽然我心里知道承天不爱我,不过女人就是这么笨,总存在着不切实际的幻想,认为承天会永远留在我身边。现在回想起来,也觉得自己可笑。现在的承天已经不再是当年的纯情小男生,会因为跟我上过一次床,就把我当成女朋友,还为了我殴打自己的老师。现在的他只不过把我当成一件工具,或者一份礼物。大概是两个月前吧,我知道他准备跟一个生意伙伴的女儿结婚。这也是应该的,他都二十八岁了,是时候成家立室。要结婚当然得找个正经的女孩,那女孩跟他是门当户对,身家清白,我这个下贱的**那能跟她比呢?所以,我也很知情识趣,在知道他要结婚之后,就没有主动找他。还向他暗示,我不介意他跟别的女人结婚,只要他有空多些来找我就好了。然而,他并不是像我这么想,他不但打算跟别的女人结婚,而且还想脱掉我这个包袱。他最近跟交警厅的牛厅长谈新高速公路的事情,建高速公路要用上大量钢材,如果这些钢材向他的公司购买,那么他就能赚取巨额的差价。然而,向谁购买钢材这事,就全凭牛厅长一句话,所以他百般讨好牛厅长,已经不只一次把我送到对方怀中。牛厅长虽然已经有五十岁了,但也是个老色鬼。他很喜欢我,多次提出要我做他的情妇,不过都被我拒绝了。而承天却很想我答应牛厅长的要求,已经向我暗示过好几次,不过我都只当作没听见就算了。承天出事那一晚,他又再向我提起牛厅长的事,这次他还说如果我答应了,就给我一百万。我跟他一起这么久,他很清楚我是个怎样的人,我从来不缺钱,也从来不在乎钱,但这一晚他竟然向我开出价钱。我终于都死心了,这个男人根本不爱我,在他眼中我只不过是个用钱就能打发的**。爱的反面就是恨,当初我因为爱他,可以出卖另一个爱我的人,现在也能因为恨他而把他杀死!就像十五年前,我把南哥的精气吸光那样……爱之深,恨之切。世人总以为**人尽可夫,所以在**中就不可能存在爱情。然而,在**当中却存在着不少像阮静这样,敢爱敢恨,毫不在乎名分,只求在爱人心中占有一度之地的人。她的爱情是纯洁的,没有任何瑕疵,可惜她选错了爱的对象,最终走上了这条不归回路。尾声一把案子处理完之后,我去了一趟清莲观,把阮静的事情告诉薛楚凡。他听后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话:“怪不得,怪不得,当初我只是用一晚时间看师傅给我的经书,第二天就自作聪明地回公司摆风水阵,起始我还以为自己天赋异禀,误打误撞也能摆出一个招财进宝的风水阵。但跟师傅学道之后,我渐渐就发觉自己当时摆的风水阵纰漏百出,应该不会起任何作用,更不可能使我耗尽一生的运气。“这些年来我想来想去,就只想到我当时之所以会事事如意,应该是因为遇到了百合。百合拥有一副旺夫益子的面相,会给跟她有过夫妻之实的人带来好运。不过,就算是这样也只是会让她的男人运气稍微好一点,绝不可能把一生的运气都耗尽。所以,我想可能是当初我摆风水阵时犯了某些禁忌,才会导致后来的恶果。没想到原来是这么一回事。”“现在你知道一切了,你会恨她吗?毕竟是她毁掉你的一生。”我说这话时,特别注意了一下他的表情。他稍皱了一下眉头,但很快就舒展开,回复一贯笑眯眯的面容:“嗯,如果你早两、三年前告诉我这些事,我一定恨她。但现在我就不会恨她了。你别看我现在这里静修,只过着简单而平淡的生活,跟以往的花天酒地无法相比,但我却十分喜欢现在的生活。说起来,我还得感谢她呢?要不是她,我也不可能成为师傅的徒弟,在这里专心学道。”数年前的薛楚凡为了**与家人反目,为了金钱拿钢管到表弟的公司兴师问罪,但此时此刻他的言谈举止皆流露出与世无争的洒脱,就像他的道号“忘恨”一样,忘记了所有仇恨,抛开了一切的烦恼。难道这就是道家的智慧吗?一种能化解仇恨、解除烦恼的智慧,一种能使昔日放荡不羁的浪子回归简朴生活的智慧。或许,“大道无为”便是如此。二“竟然会有这样的事!这个叫阮静的**能在床上把男人的精气吸光?”梁厅长在听过梁政的汇报后,目瞪口呆了好一会才说出这句话。梁政似乎对身为自己上司的哥哥露出惊诧的表情感到很满意,狡黠的笑着:“如果你不相信,可以亲自试验一下,我不会跟大嫂说的。”厅长看着档案上阮静的照片,心里略有些许心动,还真的有一点牡丹花下死的冲动。但他终究是浸淫官场二十余载老狐狸,当然知道这是绝对不能做的事情,于是笑道说:“别开玩笑了,狡兔不吃窝边草的道理是我教你的。还是说回这宗案子吧,你打算怎么样处理这个女的?”“这还不好办吗?她本来是香港人,又在香港犯了类似的凶案,把她引导回香港,让香港的同胞操心好了。”梁政摆出一副毫不在乎的表情。“这样也好,她怎么说也是个香港人,不走法院的程序恐怕不行。而且要是她闹起来,我们也不好办……那就按你的意思,把她交给香港的警方处理吧!”厅长把档案合上后,又从堆积如山的档案中翻出其中一个,并将其递给对方,表情从刚才的轻松突然变得非常严肃:“理南学院出了多宗命案,死者皆为男性,死后均被割掉生殖,而且死状都非常诡异。”梁政接过档案,稍微翻阅后,陷在肉脸中的小眼猛然睁到最大,随即更便露出爱恨交缠的笑容,“有意思,有意思,这宗案子一定非常有意思!”他激动得双手也略为抖颤,而让他如此激动的原因就在于档案上的一行字――死者皆被不知名利器刺死,且全身血液被抽干,如同干尸!这宗案子与两年前的古剑连环杀人案太相似了,或许是同一凶徒所为,梁政为等这个洗雪前耻的机会足足等了两年。而且更重要的是,在这宗案子里,或许能发现与失踪两年之久的小相有关的线索。卷十 执念之剑引子一“大师,怎么我们家老是出事啊?我老婆昨天从楼梯摔下来,把骨头给摔断了。我儿子也是经常生病,这次发烧都吊了一个星期点滴也没有好转。而我也是经常犯头痛,打针吃药一点效果都没有,我们家到底是惹到什么脏东西了?”一名三十余岁的中年男人焦急地询问身前那位一脸风尘的老者。老者沉思不语,掐着指头似乎是在推算些什么,良久之后摇头叹息,语气沉重地回答:“你的确是惹到不干净的东西,不过这都是因为你作孽太深的缘故,现在你们一家正是受孽债所困。化解孽债并非易事,而且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解燃眉之急只能以灵符镇压这些可怜的冤魂,使她们暂时不能胡作非为。”男人闻言马上转忧为喜:“好的好的,大师,你快用灵符帮我一把吧,我的儿子还在发烧呢!”老者略现犹豫之色,但在男人一再催促下,终究是无奈地摇了下头,当即从其细小但沉甸甸的包袱里,取出朱砂、毛笔及黄纸,集中精神挥笔疾书。虽然他不消片刻即把灵符画好,但却像花耗费了大量精力,露出极其疲倦的神色。他轻闭双目深呼吸一口气,稍微作调息后拿起刚画好的灵符,语气严肃地对男人说:“此灵符能力有限,只能镇压冤魂一个月,之后她们就会再次出来作祟。”男人刚刚才展露出的欢颜,因老者这句话立刻消失,忧心忡忡问道:“那、那有什么方法能免除后患呢?”“这些冤魂冤气极重,已经到了无法化解的地步,只能用以暴易暴、以邪镇邪的方法来镇压……”老者说着就没有说下去。“以暴易暴、以邪镇邪……”男人喃喃念道,似乎并不明白当中的意思,焦急地追问:“具体该怎么做才行啊?”“这些冤魂的冤气如此深重,只能以上古神器才能将她们长久镇压。”老者说着无奈摇头,叹息一声又道:“但是上古神器乃可遇不可求之物,能否获得只能看机缘,强求不来的。”“大师,你一定要帮我啊,花多少钱我也不在乎,只要我一家平安无事就行了。”男人说着竟然跪下来捉住老者的脚,语带哽咽地恳求对方:“大师,我求你了!我是死是活也不重要,但儿子可是我们夫妇的命根啊!你一定要想办法帮我们……”老者慌忙把男人扶起:“男儿膝下有黄金,你先起来再说。”“大师,你肯定我们了吗?”男人脸上愁容未减,硬是跪着不肯起来。“起来再说,起来再说。”老者好不容易才让男人站起来,叹息一声又道:“虽然你所做的事有违天理,损尽阴德,但你我有隔世之缘,能帮上的忙我都会尽量帮忙。只是找寻神器并非易事……”他思索片刻又道:“这样吧,我现在先用灵符把冤魂镇压,然后立刻出发去寻找神器。不管寻获与否,每月都回来一次更换灵符,直到得获神器,为你们一家解除后患为止。”“好的好的,只要能解决这事,一切都听从大师的。至于酬劳方面……”男人欲言又止,显然是想让对方先开口。老者无奈一笑:“我只是看在你前世有恩于我的分上,才出手帮你,又岂会收取分文报酬呢?只求此事得到解决,你今后就不要再做如此阴损之事,多为自己修德积福便行了。”“一定一定。”男人虽然嘴巴上爽快答应,但心里别有盘算:放着这么赚钱的生意不做,难道要我们全家讨饭去?先答应你,等事情解决了再说……引子二静夜,月满高悬,繁星黯然失色。夜幕下的理南学院幽静且神秘,皎洁的月光洒落在平静的小湖上,犹如于湖面洒下一把银砂,给宁静的校园带来几分诗意。湖边的草地旁,路灯照射不到的地方有张长椅,一对学生模样的男女正坐在长椅上窃窃私语。“你真的喜欢我吗?”虽然没有路灯的照明,但借助皎洁的月色,不能难发现女生那略带稚气的脸颊呈现出绯红之色,心中的羞涩尽表于人前。“你当然喜欢你了,你不相信吗?”男生脸上带上着淫秽的笑容,不过他背向明月,所以女生并知道自己心中所系的是个登徒浪子,只看见一个帅气十足的脸容轮廓,并为此而脸红心跳。男生缓缓地往已到手的猎物身上靠,他的双眼虽然处于阴影之中,但仍能闪烁出让人心动的光芒,仿佛在向对方诉说:“我爱你……”“你想干嘛?”女生略显惊慌地,因为此刻对方已经把她搂入怀中,并缓缓地把帅气的脸庞靠过来。“你说呢?”男生突然捧住女生的脸,在对方还没来得及惊叫之前就用灼热的双唇封住对她的嘴巴。女生作出矜持的反抗,但这种反抗在此刻却是那么无力。片刻之后,她便不再挣扎,身体犹如正在融化的软雪糕一般,依偎在对方胸膛,任由对方贪婪地吮取口中津液。然而,男生并未满足于此,他继续有技巧地与对方接吻,双手似有若无地在对方软香温玉的娇躯上摸索,并在不经意这间把手伸进对方上衣之内。“不要……”当胸围被解下的一刹那,女生惊惶地作出反抗,但这只是为了表现自己的矜持而已。男生再次狡黠地用灼热的双唇让她不能发出任何声音,受支配的双手排除万难,直达玉峰之巅。形如竹笋般的少女酥胸,使男生爱不释手,玉峰上的草莓对他来说更如同宝物。眼见昏暗的湖边四下无人,他便大胆起来,在对方无力的抵抗下,将其矜持的外衣完全脱下来。“不要……会让人看见的……”半推半就地被对方脱掉上衣后,女生的脸色便羞红得有如晚霞一般,双手护胸一头扎进对方怀中,希望从中得到保护。然而,她并没有想过,温暖的胸膛才是万劫不复的堕落深渊。受支配的男生,在脱掉对方上衣的同时,也脱掉自己的伪装。双唇离开对方柔滑的樱唇后,便沿着脖子一直往下游走,最终停留于双峰之间不断地左右穿梭。他的双手也没闲下来,一手紧紧地抱住对方柔软的躯体,另一只则再次以似有若无的手法轻抚对方外露于短裙之外的**,渐渐地、缓慢地向摸索,探索那神秘的生命起源之地……“不要在这里,会被人看见的……”女生最后的防线已经被解除,初尝禁果的虽然使她暂时忘却堕落的后果,但羞耻的感觉仍让她不愿意在这开放的地方一尝。“我们到那边的草丛里做吧!在那里没有人会看见。”心急火燎的男生,把已经半裸的猎物抱起,快步流星地走向茂密的草丛,以求尽快宣泄体内的焚身**。然而,当到达僻静而隐蔽的野合之地后,两人心中灼热的之火便于瞬间熄灭,取而代之的是心胆俱裂的恐惧。因为,他们在茂密的草丛中发现了一具尸体,一具枯干的尸体……第一章 草丛干尸(上)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家传户晓的《木兰辞》说明了一个道理,就是男人能做的事,女人不但也一样能做,而且还能做得比男人更好。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男尊女卑的封建意识,虽然建国以后随着社会发展,女性的地位得到大大提高,但根深蒂固的古老思想仍难以根除。纵使男女平等的口号已经叫几十年,但大多数父母还是为了得到一个能继后香灯的男孩而煞费心机。广东有句俗语说得好,“生仔好听,生囡好命”。意思就是生个儿子虽然能继后香灯,但只不过是说起来好听,能赚个彩头而已。生个女儿虽然不像生儿子那么有面子,但女儿大多都比较孝顺父母,晚年有女儿照料,自然比生儿子要好命得多。这句俗语虽然有些许酸葡萄的味道,但无可否认,事实的确如此。孝顺的父母的男性不是没有,但与女性相比,的确是少得可怜。说了这么多闲话,差点忘记自我介绍,我叫慕申羽,是一名刑警,一名神秘的刑警。其实,我本人并没有任何神秘之处,但我所隶属的“诡案组”却非常神秘。顾名思义,“诡案组”是专门负责调查诡秘案件的特别小组,而今次我们要调查的是一宗与男女有关的诡异案件,这宗案件就发生在建校才四年的理南学院……一大早,老大就把我叫进他的办公室,还向我摆出一副很“诡秘”的表情。他表面上是一脸严肃,但嘴角却不时往翘,感觉就像是脸部抽筋了。我很少能看到他这种表情,只有遇到天大的好事才会这样,我忽然有种不祥预感。“理南大学近期发现了多宗凶案,案中死者的死状都很诡异……”老大把一个档案抛到我面前,嘴角又不自觉地往上翘了一下。“那天不死人啊……”我没好气地翻开档案,但稍微翻看后就立刻跳起来叫道:“死者皆全身血液被抽干,如同干尸……这宗案子的情况怎么跟两年案子那么相似?”“你也觉得很相似吧!”老大狡黠地笑着,“或许,在这宗案子里能找到有关小相下落的线索。”“小相……”这个久违而又熟识的名字让我略感激动。两年了,自从两年前那宗诡异的古剑连环杀人案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小相,他就像人间蒸发一样,在这两年间音讯全无。小相的母亲体弱多病,在他孩童时期就已经不在人世,父亲也因积劳成疾在他刚上大学的时候便撒手人寰,只留下年幼的妹妹见华跟他相依为命。也许,因为年少时便要担起家庭重担的缘故,他的思想要比同龄人成熟得多,我从没听见他为自己命途多舛而抱怨,他总是勇于向命运挑战。小相曾经跟我说起年少时的事情,求学时期的他,聪颖、帅气、幽默,是大多数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艳史也足以成书。但是,父亲的离世使家庭的经济重担提前压在他的肩头上,为了家庭、为了生活、为了学业,他的课余时间基本上都被兼职所占据。不过以兼职的微薄收入,就不眠不休也只能勉强应付兄妹两人的日常生活开支,至于学费就力有不逮了。眼见哥哥每天如此辛苦地工作,独力支撑家庭的开支,当妹妹的又岂能袖手旁观呢?所以年幼的相见华也想学他那样一边上学,一边兼职养家。他当然不会让自己最疼爱的妹妹去做那些又脏又累的童工活,为此他作出一个沉重的决定——出卖色相。虽然对男性来说出卖色相也不见得有多大损失,不过面子上终究是说过不去,可是面对家中的困境,他也只能豁出去。当然,这一切都是在妹妹不知情的前提下进行的。小相就读的大学不是什么名校,富姐并不多,不过用心去找还是能找到的。与他同读大一的富姐中,有一个名叫陆影霞,样子挺不错的,要是瘦上二十公斤的话绝对是个大美人。以此女一米六三的身高,超过七十五公斤的体重,恐怕在大多数人眼中也是地震龙级的庞然大物,更何况当时的小相是与终日与为伴。不过,此地震龙已经是为数不多的富姐中,比较能让人接受的一个。不可否认小相泡妞是有一手的,从他能追到悦桐这个大美人就可见一斑。他跟我说,从向陆富姐发动攻势,到几乎被她在床上压断骨头,只是花了个把星期而已。一个月之后,陆富姐更是已经到对他死心塌地,非君不嫁的地步。就这样,他的大学时代便于小白脸的阴影下渡过,期间不但他的所有花费都被陆富姐包起,就连妹妹见华的所有开支也给包上了。由此可见,他还真是个当小白脸的人材。然而,大学的恋爱就像看电影一样,不管电影有多好看,灯一亮就得散场了。大学毕业后陆富姐就出国留学,两人从开始的电话联系,渐渐变成后来的电子邮件往来,两三个月后便是音讯全无了。虽然在经济上失去了富姐的支持,但小相是个能干的人,毕业后就凭自身的实力当上了刑警,并且表现出色屡破奇案。我也因为跟他搭档而叨光,一度跟他双双被称为刑侦新人王……“发呆够了没有!”被老大一吼,我就从回忆中回到现实。我尴尬地笑了笑:“你看这份档案时,大概也跟我一样吧!”“我的事要你管!”老大瞪了我一眼,随即吼道:“还不快去调查!”老大表面上虽然不太在意小相的事情,不过我知道他跟我一样,都很想尽快获悉小相的下落。所以,我被他轰出办公室后,我就立刻跟蓁蓁前往理南学院调查,希望能从这宗案子里找到与小相下落有关的线索。我们一来到理南学院就看见一个劲地抽烟的阿杨,他这人就是这样,遇到可怕的事情时就会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他看见我们就上前给我抛了根烟,露出牵强的笑容对蓁蓁说:“吃过早餐没有,没吃就先吃点东西,不然我怕你待会吃不下。”第一章 草丛干尸(下)我把香烟点上后,便打趣地问他:“你怎么不问我吃过没,怕我要你请客吗?”“你这小子高兴也来不及呢,还会吃不下吗?”他瞥了我一眼又说:“我想你已经看过报告了吧,这次的案子跟两年前那宗很相似,你应该不会忘记那宗案子。”“你认为呢?”我没好气的回答:“我可就是为了那宗案子被调到反扒队当了两年苦力,能忘记吗?”“你没忘记就最好,我不用跟你解释太多了,你们跟我过来吧!”他说着就带我们去案发现场,并在途中简略地向我们讲述本案的大概情况——这所理南学院是一所新建的大学,建校至今只不过是四年的时间。因为是没什么名气的新校,所以来这里读书的学生要么就是成绩好,但穷得叮当响的农村学子;要么就有成绩差得没谱,但钱包饱满的纨绔子弟。正因为校内的学生贫富差距悬殊,所以经常都会出乱子,不过之前那些都是小打小闹,而这一次却是出了人命,而且还是连续出了五条人命。第一次出事是三个月前,死者被发现倒卧在教学楼后的小山坡上。第二名死者于早上被发现倒在课室里,第三名是在停车栅,第四名是教学楼通往天台的楼梯间,而昨晚出事的则在湖边的草丛里。五名死者皆为男性,死后衣衫不整,前四名死者的致死伤是胸口或脖子等地方挨上一刀,除第一名死者除外,其他三名死者都是只有一个致命伤口。最不可思议的是,这四名死者都是在死后不足二十四小时内被发现,但他们竟然都变得像干尸一样……此时我们已经来到湖边,这里环境很优美也很宁静,本应是个谈情说爱的好地方,可惜现在这里却有一具让人畏惧的尸体。尸体躲在茂密的草丛中,因为草长及膝,所以需要走近才能看见。我们到达时,流年已经在检验尸体了,跟他打个招呼后,我就站在他身旁仔细观察尸体的情况。尸体看上去就像一具风干多时的干尸,脸部表情尤其让人感到可怕,在这张扭曲的脸上,我能看见死者在死亡前所感到的痛苦与绝望。虽然从尸体的枯干程度看来,应该是经历了漫长的岁月,但是其身上的衣服却是崭新,而且款式也很新颖,应该是最近才买的,与它主人干瘪的身体格格不入。尸体的胸口有明显的刀伤,应该是被刺穿心脏致死。但奇怪的是,衣服上竟然没沾有一点血迹,仿佛刺进胸膛的并非锋利的刀刃,而是吸力强劲的吸管,在刺穿皮肉的瞬间便已经把死者体内的所有血液抽干。死者上身的衣服相当零乱,下身则更加不堪入目,优质的西裤及内裤一同退到膝盖之下,私密之处尽露于人前。他那本应是值得骄傲的器官,现在却如同枯干的小树枝,丑陋无比。我突然感到有股酸性液体从胃里涌上胸口,差点没吐出来,怪不得阿杨说看了会吃不下东西。我当刑警这些年,多恶心的尸体也有见过,眼前这一具虽然并不是最恶心的,但却是最让我感到的心寒的,我想没有那个男人看见那“小树枝”会不觉得害怕。我本以为蓁蓁看一眼就会不想再看,可是没想到她竟然很仔细地观察,而且还不时偷偷地瞄上我一眼。我注意到她老是瞄着尸体下身的“小树枝”,她应该不会想让我也有一根同样的“小树枝”吧?心念至此,不由浑身哆嗦起来。在等待流年验尸的过程中,阿杨带来了一对学生模样的男女,并告诉我是他们发现死者的,于是我便把他们带到一旁,向他们询问情况。这两个学生,男的叫江胜华,大三学生;女的叫袁芃,是大一新生。他们的态度较为亲昵,女生一直牵着男生的手,应该是情侣关系。因为女生比较害羞,所以我向男生询问他们发现尸体时的情况。“昨晚还真是把我们吓死了……”江胜华露出心有余悸的神色,身体稍微颤抖地对我们说:“昨晚,我们上完晚自修就一起来这里散步,并坐在湖边的长椅上聊了一会。之后,我们就走到草丛这里来……”“这个位置晚上应该很暗吧,你们走到这里来干嘛?”蓁蓁边东张西望,边问这个不解风情的问题。袁芃闻言脸色立刻就红起来,牢牢地抓住男友的手臂,头低得大概只能看见自己的双脚。江胜华也露出尴尬的笑容,没有给予直接的回答,只是嘿嘿一笑。蓁蓁没明白他的意思,似乎想继续追问。为免她丢人现眼,我只好在她耳边小声说:“他们三更半夜到这里溜达,除了亲热还能做什么?”经我这一说,她的脸马上就红了。在现在这种尴尬气氛下,想让证人毫无保留地把昨晚的情况说出来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叫蓁蓁带袁芃到一旁问话,而我则继续询问江胜华。我这个主意本来是挺好的,可是袁芃这小女生却并不乐意接受,久久不愿放开男友的手臂,不过最后还是跟蓁蓁到一旁去。待她们走远后,我才开口询问江胜华:“你们走过来就发现死者了?”“嗯。”江胜华点了下,脸色稍微苍白,似乎回想起可怕的事情,良久才开口向我讲述昨晚的情况。也许因为只有我们两人的关系,他面对我这个大男人,说起话来要比刚才放松得多——昨晚真的把我们吓坏了,当时我抱着小芃从长椅那边走过来,本想在这里把她放下,可是当我走近时,却发现好像有个人躺在这里。这里晚上虽然比较僻静,但也经常会有人来这里偷吃的,所以看见有人在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这个地方已经有人在了,我就想换个地方,但是我突然又觉得很奇怪,因为会来这里的都是两个人一起来,应该不会有人那么无聊一个人躺在这里,所以不禁好奇地多看了几眼。昨晚的月色比较明亮,所以就算路灯没能照到这里,也不会太过昏暗。不过当时刚好有一朵浮云飘过,所以我没能看清楚那人的情况,只能看见草丛中有一个人影。人总是有好奇心的,越是看不清楚就越想看过明白,不过当时……你应该能猜到我们当时的情况吧!我想在那时候,没什么能比我们正准备做的事更重要,于是我就想抱小芃去找个没有人地方。可是,就在我想离开的时候,遮挡月光的浮云飘走了,周围顿时明亮起来。那时候,小芃……小芃身上没穿多少衣服,所以一亮起来,她就紧紧地抱着我,怕被人看见她的身体。我当然也不想她被人吃豆腐,于是就想马上抱她离开,可是我又好奇是个怎样的怪人躺在草丛里,所以就忍不住瞥了一眼。不看还好,一看就吓得我叫出来了,躺在草丛里的竟然是一具枯干的尸体……从江胜华的叙述中,我并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因为他只是发现尸体,并没有看见案发过程。袁芃的情况也是一样,蓁蓁从她口中得到信息与江胜华大同小异。既然他们没能提供有价值的信息,那么我们只能从死者身上找线索。此时流年已经完成了初步的尸检,于是我便上前给他发了根烟,询问死者的情况。他把烟点燃后,狠狠地抽了几口才说:“死者的情况跟两年前那宗案子几乎是一模一样……或许,你该到市博物馆找一下倪雪儿……”第二章 上古异剑(上)在理南学院内接连发生诡异的凶案,案中的受害者于死后皆离奇地变成了干尸。我本想从在最近一次发现干尸的一对情侣口中套取线索,可是他们的口供却对调查没有实质的帮助。他们没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我好只把希望寄托于死者身上。我给刚为死者都做完尸检的流年发了根烟,并询问死者的情况,他把烟点上狠狠地抽了几口才回答:“死者的情况跟两年前那宗案子几乎是一模一样,看似是被利器刺伤致死,但实际上并没有伤及要害,真正的死因是严重失血。不过,你们应该能看见,现场没什么任何血迹……”他示意我们观察死者周围的地方,的确没能看见那怕一滴血迹。死者躺在草丛中,如果是因为过度失血致死,那么周围的杂草及泥土必定会沾上血迹。而要清除这些血迹,唯一的方法就是把杂草及泥土铲走,但这里的一切都保存很十分完好,不像曾经被人“大兴土木”过。“会不会是这里并非凶案的第一现场?”蓁蓁这个假设不是全无道理,不过她忽然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细节。“你看这里。”流年牵强地对蓁蓁笑了笑,指着死者的上衣示意她看。死者的上衣破了一个洞,从形状判断应该是被刀剑之类的利器刺破的,跟他胸前的伤口相对应。也就是说,凶手是隔着衣服把凶器刺进死者体内。“这有什么特别啊?”蓁蓁并未察觉当中的奥妙。我跟流年对视,一同无奈地耸耸肩,然后就给她解释:“死者的衣服没有血迹,这说明死者在遇害时根本没有鲜血从伤口流出体外。”“怎么可能?”蓁蓁一脸惊诧之色,片刻才继续道:“他不是因为失血过多才变成现在这样吗?怎么会没有血流出来呢?”“因为死者在遇害的瞬间,全身的血液就被烧掉了,就像两年前那宗案子那样。”我无奈苦笑。两年前的古剑连环杀人宗,死者的情况跟本案如出一辙,都是仿佛在被刺伤的瞬间,全身的血液在瞬间被抽干。“烧掉?怎么可能,死者不像被火烧过啊!”蓁蓁面露惊讶之色,似乎对此感到匪夷所思。我正想向她解释“烧掉”的意思时,流年指着死者的伤口跟我说:“或许,你该到市博物馆找一下倪雪儿。”“为什么?”我不解问道。他把烟抽完才回答:“死者情况跟两年前那宗案子很相似,所以我以为关键就在于凶器。两年前的案子,虽然没能抓到凶手,但已经证实了凶器就是博物馆被盗的古剑。”我点了下头:“嗯,当时你也有参与验尸工作,关于凶器方面的事情你比我更清楚。”“没错,我对案情虽然没你那么了解,但尸体却能告诉我凶器的详细情况,所以……”他顿了顿才继续说:“所以我能肯定,这次的凶器绝对不是两年前那把古剑!”“什么?”我大感愕然。虽然这一次与两年前的案子有很大差别,但死者诡异的死状却是完全相同的,因此我几乎肯定凶器就是那一把可怕的古剑,但流年却给予我一个否定的答案。流年再次指着死者的伤口,对我解释道:“博物馆被盗的是一把唐剑,虽然已经年代久远,但保存得十分好,剑刃依然异常锋利。死于这把唐剑剑刃之下的人,伤口十分平整,而且伤口也很深。但是,这名死者的伤口就完全不同,不但伤口浅,而且参差不齐。所以,我能肯定凶器不是两年前那把古剑。”“那凶器会是什么?”我的思想稍微出现混乱,竟然向流年问这个没头没脑的问题。他牵强地笑着:“这就是我叫你去找倪雪儿的原因。从死者的伤口判断,我以为凶器应该是一把形状较为特别的匕首,她或许能为你提供一些线索。”“唉,我可不想去找那个啰嗦的欧巴桑啊!”一想起倪雪儿我就觉得头痛了。流年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去不去找她是你的事情,我能做的就是替你翻查一下之前四名死者的尸检报告,以进一步确认我的推断。”虽然此案至今已经出现了五名死者,不过因为之前校方及当地派出所一直把此事压下来,所以直到现在才交由我们处理。因此,之前的四名死者都是由当地的法医进行尸检。要我去找倪雪儿,我心里是千百万个不愿意,可是我又不得不去找她,因为此刻除了她之外,我还真想不到还有谁能为我提供线索。因此,我只好跟蓁蓁到市博物馆走一趟。今天不是周末,也不是免费开放日,所以市博物馆挺冷清的,我们进来时连鬼影也没看见一个。其实就算是周末这里也不见得有多少人,现在的人大多都只对新鲜的事物感兴趣,而对于祖宗留下来文化瑰宝却不屑一顾。不知道是否为了营造文化氛围,博物馆里的光线较为昏暗,虽然是大白天,但这里还是像间鬼屋似的。也不知道设计师是怎么想的,文化气息我可没感觉到,但背脊发凉的感觉倒是很强烈。在展览厅没有看见雪儿,想她应该是在办公室里,于是就直接去那里找她。然而,当我想叫蓁蓁跟我过去的时候,却发现她正看着一件展览品发呆。那是一部旧式的木制打谷机,虽然有些历史价值,但我不认为她会对此感兴趣,于是就问她看着这部打谷机干嘛?她指着打谷机后面说:“那个假人做得很逼真耶,跟真人一样。”我往她所以指的方向看,果然看见有有一个假人坐在打谷机后面,并且背靠着打谷机。乍眼一看还是栩栩如生,不过再仔细看就不禁感到奇怪,因为这假人身上穿的是一套白领装,跟这台来自农村的打谷机格格不入。我正想道出心中疑惑时,她竟然上前去摸那假人的头发,还惊奇的说:“头发也跟真的一样……”蓁蓁的话还没说完,那假人就突然全身弹动了一下,并发出让人心惊胆跳的尖叫。在这寂静无声的展览厅里,这声尖叫犹如午夜惊雷,吓得我差点连心脏也跳出来。蓁蓁当然也好不到那里,吓得跌坐在地,随即连滚带爬地溜到我身后。她牢牢地抓住我的手臂,身体不住地颤抖,连说话也结巴起来:“会动……她会动……”第二章 上古异剑(下)我虽然也很害怕,但总不能在蓁蓁面前尿裤子吧,只好强作镇定地站在她前面,小声跟她说:“别怕,静观其变。”我这么说,其实只是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本来想先跑出去再说,可是双腿有点软,大概跑不动了。那疑似假人的物体挣扎似的动了几下后,就喃喃自语地说:“我怎么在这里睡着了……”随即慌乱地上爬行,双手不停在地板上摸索,像是在找某样东西,并向我们这边爬过来。长生天啊!我想我们遇到的不是什么诡异的假人,而是那个我最不想见,但这次却是专程来找她的笨蛋——倪雪儿。她发现我们后,马上又再尖叫一声:“你、你们是什么人,博物馆都已经关门了,你们是怎么进来的?进来干什么?是不是想偷东西?”我从她身旁捡起一副可能有二两重的近视眼镜,交到她手上后,没好气地对她说:“醒醒吧,同志,到站了!”她戴上眼镜看清楚我是谁后,先是一愣随即就对着我傻笑:“咦!你不是阿慕吗?你怎么会来这里?”她说着发现我身后的蓁蓁,马上就惊奇的说:“哇,你女朋友真漂亮,怎么不介绍我认识呢?”“你有给机会我介绍吗?”我没好气地回答。也许觉得我的回答较为暧昧吧,蓁蓁的脸色马上就红起来了,连忙跳出澄清:“我是他同事,不是他女朋友。”经历过让人心惊胆跳的见面后,雪儿就打算带我们到办公室详谈,途中不断地跟我们唠唠叨叨。一会说博物馆里的工作很忙,忙得让她坐在打谷机反面睡着了,一会又说自己很喜欢博物馆的工作,再怎么辛苦也没所谓。反正在到达办公室之前,她的嘴巴也没停过。到了办公室后,雪儿似乎也没有闭嘴的意思,还是继续唠唠叨叨。蓁蓁在进办公室之前还小声问我,为什么会跟流年说雪儿是个欧巴桑,害她还以为雪儿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太太,没想到原来是个年龄跟她差不多的女生。我并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不过我想现在她应该明白我为何会说雪儿是个欧巴桑。我好不容易才能逮住雪儿说话的空档,立刻就向她道明来意:“理南学院出了多宗凶案,死者的死状跟两年前那宗案子很相似,因此我怀疑杀害死者的凶器就是博物馆被窃的古剑。可是流年却说这次的凶器并不是一把剑,应该是一把形容较为特别的匕首,所以我想请问你,是不是有一把性质跟被窃的古剑相似的匕首。”“匕首……”雪儿傻呼呼地把双手伸到头顶,用食指在脑袋上画圆。蓁蓁疑惑地问她干嘛?她傻笑着回答:“据说这样能加速脑部血液循环,想东西会容易一些。”“真的吗?”蓁蓁这次问的是我。我以蔑视的眼神瞥了她一眼:“你不会是相信吧?她大概是小时候动画片看多了。”蓁蓁被我说得不再吭声,而雪儿则完全无视我的嘲讽,闭上双目继续在脑袋上画圆。或许她的方法还真的有点效果,没过多久她就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嘿嘿笑道:“我想到了,我记得之前被窃的唐剑,应该一共有三把。”“三把?”听她这么说,我不禁略感惊讶,印象中在两年前她并没有向我提及此事,于是便问道:“之前怎么没听你说过?”“你之前有问过我吗?”她理直气壮地回答。仔细一想,之前我的确没问过这个问题。不过之前有问没问现在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另外两把剑中是否有一把是形状特别的匕首。我道出心中的疑问,希望她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然而,她的回答却让我感到失望:“没有,三把都是长剑,另外两把的款式跟被盗那把是一样的,只是花纹有不同而已。”虽然她没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但我并没因此感到气馁,继续问她有关这三把古剑的事情。“其实,我知道的也不是很多,之前都有跟你说过。我再详细跟你说一遍好了。”她说着又再在脑袋上画圆,良久之后才给予我详细的回答——据说唐太宗在晚年时得到一把巨大无比的异剑,被这把异剑所伤的人全身的血液会立刻被其吸干。他本来想把这把可怕的异剑销毁,免得为祸人间,但太史令李淳风却劝说他把异剑一分为三,精铸成三把镇邪宝剑。还说有了三把宝剑,就能保李氏江山千秋万代,他听信李淳风献言,命其亲自监制这三把宝剑。李淳风找来当时最好的铸剑工匠,把重达百斤的异剑精铸成三把唐剑,分别起名为:天道之剑“乾捭”、地道之剑“坤阖”以及人道之剑“仁孝”。镇邪宝剑铸成之后,他就跟唐太宗说宝剑需开光之后才能发挥作用,而开光的方法就是以宝剑屠杀大恶之人,而且每把宝剑得杀九九八十一人。一次过要杀二百多人,这种事现在听起来可能会让人觉得毛骨悚然。不过,对于贵为天子的唐太宗来说,这只是一件很简单的小事,当即就命李淳风从犯下死罪的囚犯中挑选大恶之人为宝剑开光。说来也奇怪,虽然一次杀掉二、三百个死囚并不算什么大事,但怎么说这三把宝剑也关系到大唐江山,绝对是一件需要记录在册的事情。可是,正史对此竟然没有任何记载,只是在野史中稍有提及。据野史所载,唐太宗铸剑的目的是为了巩固江山,这三把剑分别能保李氏江山九九八十一年,三把就加在一起就能保二百四十三年。说来也巧,野史上说这三把剑是在648年铸成的,而梁王朱温篡位致使唐朝灭亡是907年。如果扣除武则天自立为武周皇帝的十六年,刚好就是二百四十三年。唐朝灭亡之后,这三把唐剑就失落于民间,其中一把在北宋年间落到一名富商手中,后被当作陪葬品埋藏于墓穴之里,近年才被考古队挖掘出来,这把剑就是我们博物馆被窃的“坤阖”。至于“乾捭”和“仁孝”,自从唐灭之后,所有史书包正史及野史,甚至民间传说都没有任何关于它们的记载,近年也没有发现它们的踪迹。我想它们要么就是被人找到了但偷运到境外,要么就是还躺在地下等待被人发现……雪儿提供的资料对本案的调查似乎没有什么作用,毕竟资料中的重点,在两年前我就已经听她说过,而另外两把唐剑跟本案的凶器又有明显的区别。不过,在她的叙述中,我发现了一个问题,于是便问道:“你说唐太宗得到异剑重达百斤,但博物馆被窃的唐剑应该只有两、三斤重,三把加起来也不超过十斤,那么剩下那九十斤去那里了?”她想了一会才回答:“我不知道耶,野史上只说李淳风把异剑精铸成三把唐剑,那剩下的九十斤就没有提及过。不过,野史上还说异剑是一把年代久远的古剑,唐朝的年代久远,在现能说得上是‘上古’了。”“上古异剑……”我喃喃念着,心想李淳风除了把这把巨大的上古异剑铸成三把唐剑之外,会不会还多铸一把匕首给自己防身呢?第三章 本末倒置(上)为调查理南学院发生的凶案,凶徒所使用的凶器是否跟两年前那案子有关,我跟蓁蓁到市博物馆找啰嗦的“欧巴桑”倪雪儿。从雪儿口中得知道博物馆被窃的古剑原来是由一把巨大的上古异剑分铸而成,而且一共有三把,但另外两把自唐灭之后就不知所踪。然而,根据野史记载这把上古异剑重达百斤,分铸成三把唐剑后,应该还有大概金属剩余。而流年说本次凶案的凶器应该是一把匕首,因为我怀疑李淳风当年铸剑之时,是否用剩余的金属私下铸造了其它武器,譬如给自己铸造了一把匕首。我把这个假设告诉雪儿,问她是否有这个可能。她托了托鼻梁上那副镜片厚得能当防弹玻璃用的近视眼镜,认真地思考着,良久之后突然作恍然大悟状:“我不知道耶,史书上没有任何记载。”长生天啊!这一刻我真有掐死这个书呆子的冲动。离开市博物馆后,我一直在想两年前那宗案子。现年前,雪儿就跟我说过古剑是用八十一名恶贯满盈的死囚的生命开光,因此古剑充满怨念。当时我就是因为这一点而怀疑使用古剑杀人的凶徒,极有可能是受到剑中的怨灵支配而行凶。就算是今天,我也没有否定这个想法,甚至认为理南学院的凶案很可能也是因为古剑中的怨灵作祟。可是从死者的伤口判断,凶器并非这三把古剑的其中之一,而是一把形状特别的匕首。难道,这次的案子跟两年前那宗没有什么何关联?就在我为寻找小相的希望幻灭而感到失落时,流年给我打来了电话:“阿慕,我已经看过其他四名死者的验尸报告,你有时间就来法医处走一趟。”反正我正为没有线索而心烦,不妨过去看看他有什么发现。来到法医处后,我向流年讲述从雪儿口中得到信息,他随后就把五名死者的验尸报告及他们的背景资料一同拿给我看。五名死者的背景十分相似,都是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的纨绔子弟。而他们的验尸报告也大致相同,除了第一名死者吴浩较为特别,身上有多处伤口之外,其他死者的情况也什么两样,都是只有一个伤口。“这次的案子的确跟两年前那宗的情况很相似……”流年略皱眉头,迟疑片刻又继续道:“死者的体内的血液似乎是在被凶器所伤的时候,于瞬间全部被‘燃烧’掉。”“到底是怎么烧掉到,尸体不像有被燃烧的痕迹。”蓁蓁已经第两次问这个问题了。流年露出牵强的笑容:“或许,让阿慕给你解释,你会比较容易明白。”他把问题抛我,我只好简单地给蓁蓁讲述我们之前的发现——在两年前的古剑连环杀人案中,我跟小相一开始也为这个问题而烦恼,因为死者体内的血液完全消失,但凶案现场却没能找到那怕一滴血迹。在询问雪儿有关古剑的来历后,我们一度怀疑这把古剑拥有不可思议的吸血能力。不过,后来在小相的坚持下,我们终于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古剑在出土时,为了研究其成份,考古队经过在剑身表面磨取了少量的金属粉末作研究用途。唐代最好的刀剑大多是用印度乌兹钢,以百炼钢工艺打造。然而研究结果显示,古剑虽然是以百炼钢工艺铸造,但主要成分竟然是铜!不过除了铜之外,还有微量锡、镍、镁、铝、锌、硅……等等其它金属,在这众多成份之中,考古队还发现了一种未知的金属。我们觉得古剑之所以能“吸血”,可能是跟这种未知金属有关,还好当时古剑虽然被盗,但从剑身上磨取的金属粉末还在,于是我们就拿了些金属粉末给悦桐做实验。我们想测试一下,这些金属粉末是否具备“吸血”能力,于是就滴了几滴鸡血上去。结果让我们很失望,因为鸡血滴在粉末上一点反应也没有。经过这次测试后,我想问题应该是出在古剑上,而不是这种未知的奇怪金属,于是就打算放弃测试,把调查的重点放在追查古剑的下落上。但小相却并不是这么想,他继续跟悦桐拿这些金属粉末做实验,试过鸡血就用鸭血、猪血、羊血、狗血,最后甚至用人血。我本来还叫他们别浪费时间,因为不同动物的血液虽然并非完全相同,但主要成分相差无几,继续做测试结果也是一样。但是当小相划破自己的指头,把鲜血滴到粉末上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的想法原来是错的。小相把自己的鲜血滴进放在极少量金属粉末的玻璃器皿的时候,我本以为这次会跟之前那些测试一样,不会出现任何变化。但在当鲜血滴落器皿之中与粉末接触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就发现了。就在两者接触的那一刹那,鲜血就像燃烧起来一样,虽然没有出现火焰那么夸张,但却如同落在灯烧红的铁块上那样于瞬间蒸发,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完全消失了。我把器皿放在显微镜下看,竟然也没能发现任何血迹,只是在金属粉末的表面上发现少量已经失去了水分的细胞组织。之后,小相又做了一次实验,抽了约20毫升鲜血出来倒进装金属粉末的玻璃器皿里。之前因为血液太少,所以没能看清楚,但这次却能清楚看见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鲜血倒进器皿之后,马上就像烧开似的不断地翻腾,而且明显地减少,只是三两秒的时间就已经见底了。要知道器皿内的粉末少得让我担心打个喷嚏就会全部吹走,跟20毫升鲜血相比,实在是少得可怜。而且当我想再次把器皿放在显微镜下观察时,发现原来冰冷的玻璃器皿竟然带有些许温热,所以除了“燃烧”之外,我实在想不到别的形容词……“你在显微镜里有什么发现吗?”我刚说完,蓁蓁就发问了。第三章 本末倒置(下)我无奈地推开双手回答:“还是一样,只发现少量失去了水分的细胞组织,不过比较前一次要多就是了。”顿了顿又说:“数量如此少的金属粉末也能在瞬间把血液‘燃烧’得几乎不留痕迹,你想想如果整把剑的话,会是怎样的效果?”蓁蓁马上作出回应:“整个人的血都会被燃烧掉?”我点了下头:“嗯,就像现在这宗案子的五名死者那样。”“所以你才会一口咬定这两案子有关联?”她再次发问,我亦再次点头称是。“虽然在两宗案子中,死者的情况都非常相似,但看过之前四名死者的验尸报告后,我就肯定地回答你,这两宗案子中的凶器绝不相同。如果事实正如雪儿所以说,古剑虽然有三把,但三把的形状都是差不多的话,那么这两宗案子的似乎之处可以只是巧合,实际并没有关联。”流年肯定的语气再次给予我沉重的打击。他翻开本案第一名死者吴浩的验尸报告,指着报告中的照片给我详细地解释:“你看这名死者身上有多处伤痕,除了肚子上的伤口外,其它的伤口明显是在血液被‘烧’掉后,胡乱地砍上去的。从这些不平整的伤口能够看出,凶器绝对是一把拥有锯齿状尖端的匕首,而不是一把唐剑。”流年把报告交到我手上,让我仔细看清楚报告中的照片,片刻后就问道:“你想到什么?”我皱着眉头思索片刻,虽然已经想到流年想说什么,但我并没有急于回答,而且把报告递给蓁蓁并问道:“五名死者中,除第一名死者外,其余四名都是只有一个伤口,你认为是怎么回事?”我本以为她得想好一会儿,但她看了一眼就说:“人都死了砍那么多刀,凶手应该跟这名死者有深仇大恨吧!”流年笑了笑没说话,我则无奈地她解释:“如果凶手是因为跟这名死者有深仇大恨才杀人,那么他既然已经报仇了,干嘛还要杀害其他四名死者?如果其他四名死者也跟他有仇,为何他又不多给他们几刀?”面对我这两个疑问,蓁蓁虽然没能想出反驳的理由,但她却似乎有些许不服,不忿反问我:“那你又知道凶手为何只在第一名死者身上划那么多刀吗?”“因为那是他第一次!”我不怀好意地看着她,顿顿又说:“你第一次不会紧张吗?”“什、什么紧张不紧张啊!”她的脸红了,并回避我的眼神。我和流年一同大笑,在她不知就里了好一会儿之后才笑道:“我是问你,如果你是凶手,第一次杀人不会觉得紧张吗?”她的脸红突然由红变黑,我想要不是流年在旁,她肯定会恼羞成怒踹我一脚。她虽然没有踹我,但我还是能从她的语气中感觉到火药味:“要是杀别人我可能会紧张,但杀你就肯定不会!”说着还狠狠地盯着我,我真怕她会扑过来掐我脖子。我被她盯得心里发毛,马上就继续解释以分散她的注意:“她之所以会在第一名死者身上乱砍那么多刀,除了因为第一次杀人感到紧张之外,还因为她不知道自己手中的凶器能一下子就至人于死地,她害怕一刀没能杀死对方所以才会在死者身上乱砍。而在之后,她知道一刀就能杀死对方,那就没必要浪费力气了。也就是说,她是初次犯案,不可能跟两年前的案子有关。”得出这个结论,我心中多少也有些无奈。“嗯。”流年点了下头,“凶手所用的凶器虽然跟博物馆失窃的古剑具有相同的特性,但这一点似乎只是巧合,两者并没有实质的关联。我想凶手大概是意外地获得一把奇特的匕首,并把它用作凶器。”“那他是怎样得到这把匕首呢?是在别的博物馆里偷取,还是自己从地里挖出来,难道它跟两年前的案子真的没有任何关系……”就在我跟流年为这些问题烦恼不已的时候,蓁蓁突然大叫一声,把我们从沉思中拉来现实,我问她抽到那条筋了,干嘛实然叫那么大声。她白了我一眼反问道:“你们的脑袋才抽筋呢!干嘛老是在凶器的问题上绕圈,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找出凶手,之后才是凶器啊!找到凶手后再找凶器,不是更省事吗?但你们却本末倒置,就是一个劲地找与凶器有关的资料。”一言惊醒梦中人,我跟流年因为急于追寻小相的下落,在这宗案子上都钻了牛角尖,一开始就在凶器的问题上绕圈,反而忽略了找出凶手才是我们工作的重点。给蓁蓁这一说,我跟流年都不由露出尴尬的笑容,随即便开始重新讨论本案的线索。五名死者皆为理南学院的学生,而且都是在校园内遇害,那么凶手极有可能也是学院里的学生或者教职人员。而且死者均为纨绔子弟,凶手行凶的动机或许与仇富心态有关,又或者像早前那个马姓的大学生那样,因为贫困和受歧视而杀人。理南学院的学生中,贫富差距那么大,这个可能性并不低。不管怎么说,再次到理南学院走一趟准没错,在那里我们必定能找到一些线索。然而,我万万没想到在找到线索之前,我竟然会在那里遇到两个人,两个与小相有着密切关系的女人。第四章 神憎鬼厌(上)跟蓁蓁再次来到理南学院,并在五名死者被发现的地点逐一进行调查,希望能从中发现线索。之前四名死者被发现的地点——教学楼后的小山坡、课室、停车栅、楼梯间,因为当时没有得到重视,在现场留下的痕迹早就已经受到破坏,所以我们没有找到任何有线索。而发现第五名死者的湖边草丛,我们前不久才去过,也没能找到有价值的线索。我们除了发现这五个地方在某些时候,尤其是晚上都是人迹罕至之外,就没有其它发现。不过,如果我是凶手,我也不会找个人多的地方下手,也就是说这个发现并没无用处。在现场没能找到蛛丝马迹,只好寄望于死者身上了。于是,我们就根据校方提供的资料,到第一名死者吴浩的班级里,打算找他的同学了解情况,看看他是否跟别人有过节或者争执。然而,在我们前往他的班级途中,竟然遇到了一个熟人。吴浩就读的大一7班在教学楼三楼,上楼梯的时候我突然闻到一股蔷薇花香,往上一看就看见一个熟识的身影,不由冲口而出:“那不是悦桐的屁股?”走在前面的人闻言回过头来,果然就是桂美人。“哎哟,你怎么凭屁股来认人啊,怪不得蓁蓁说你是大色狼。”悦桐向我们走来,并暧昧地瞥了我一眼。我知道她肯定是不怀好意的,果然随即就感觉到身旁有一股杀气传来,蓁蓁似乎又吃醋了。为免被悦桐继续闹下去,我立刻就问她:“这里发生的案子又不是你负责取证,你来这里干嘛?”“不是我负责我就不能来吗?”悦桐暧昧地看着我,似乎想继续戏弄我,马上又说:“这里对我们来说,可是个有着重要意义的地方哦,你不会忘记了吧!”我还真想不起这间学校对我们有什么“重要意义”,因为在接手这宗案子之前,我根本就从没踏足过这里。不过蓁蓁肯定不是这么想,我好像看见她的头顶已经在冒烟了,我得赶紧解除这种危险状态,要不然她说不定什么时候会把我踹下楼梯。于是我便对悦桐说:“我之前从来没来过这里,要不是为了调查这次的案子,或许这辈子也不会来。我实在想不起这里对我有什么重要意义。”我没像悦桐那像说“对我们”,而是故意说“对我”,目的是为了跟她划清界线。虽然我对她是有好感,但此刻我更在意蓁蓁的感受。“唉,你们这些男人都是没良心的,自己说过的话转过头就全忘掉了。”悦桐还想继续在蓁蓁面前耍我,摆出一副受委屈的可怜模样,拉着蓁蓁的手眼泛泪光地对她说:“蓁蓁,你可要当心了,阿慕两年前还拍着胸口跟我说,要照顾那个对我们很重要的人,不但要把她抚养成人,还要给她一切最好的,绝不会让任何人欺负她。可是,可是现在他竟然说什么都想不起了,这种忘恩负义的负心汉能托付终身吗?”我真想对悦桐说,“你不去拍电影,绝对是演艺界的一大损失。”然而此时此刻,就算我怎样否认,蓁蓁似乎都不会相信,我只好想办法让悦桐自己露出马脚,于是我便跟她说:“我在这学院里连一个认识的人也没有,你怎么说得像我们有个私生子在这里读书似的。就算我真的和你生了个私生子,也不可能已经到了能上大学的程度吧!”我本以为这样就能把悦桐镇住,使她不能再瞎扯下去,可是她竟然说:“我现在就带你去见她,看你这负心汉见到她后还有什么话可说!”她说罢还真的要带我们上楼,就像确有其事一样,可我却实在想不到有那个认识的人会出现在这学院里。悦桐要带我们去的地方竟然恰巧就是吴浩所在的班级,在进入课室的前一刻,我实在想不到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在进入课室之后我就知道了。仔细回想,她刚才所说的话虽然似乎是在戏弄我,但实际上她并没有撒谎,我的确是个“负心汉”,因为在这课室里确实有一名少女是我曾经说过要照顾,但之后却没有做到。此刻,这名少女正坐在课室里安静地看书,她的面色稍微苍白,让人觉得她像是大病初愈。然而,这一脸病容并没有掩盖她的秀丽,只令人为她而感到怜悯。看着她独自看书的样子,我突然感受到一份莫名的孤独与落寞。我的确是有负于她,这两年来我不但没有兑现当初的诺言好好的照顾她,甚至连她进了这所学院念书也不知道。心念至此,不由有种抬不起头的感觉,我实在是愧对我的好搭档好兄弟了。“悦桐姐,你来了!”少女看见了悦桐就放下手中的书本,站起来准备走过来,然而当她发现我就在悦桐身旁时,马上就露出惊喜的神色:“申羽哥,你也来了!”说着便加快脚步向我们走来。“她是谁啊?”蓁蓁略带醋意地小声询问。“她叫见华,是小相的妹妹。”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我突然有种百感交杂的感觉。两年前,小相失踪的时候,面对孤苦无依的见华以及彷徨无靠的悦桐我许下诺言,承诺在找到小相之前会好好照顾见华,不但会把她抚养成人,而且还会给她一切最好的东西,更不会让任何人欺负她。然而,就在我说了这话不久之后,就接连遭受两个沉重的打击,先是小娜向我提出分手,继而因为跟老大坚持要继续调查古剑连环杀人案以及小相的下落,而双双被调离刑侦局。当时我的心情可说是低落到极点,被调到反扒队后几乎每天都像行尸走肉一般,当然就没心情去理会见华了。虽然后来我渐渐恢复过来,但已经有一段很长的时间没跟见华和悦桐联系,也就不好意思去找她们。第四章 神憎鬼厌(下)被调到诡案组后,虽然再次跟悦桐经常接触,也很想去探望见华,了解她的近况。可是,自从再次跟老大做事后,我就连睡觉的时间也没有,别说探望她了,就连母亲也已经好几次打电话给我,说快记不清我是长什么样子。所以,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一直都没有跟她见面,一次也没有。两年不见,见华虽然仍旧是那么秀丽,脸色仍是像以前那样不太好,不过她显然要比之前成熟了。也许是因为没有小相的照顾,事事要自己亲力亲为的缘故吧,要知道她以前可是最会向小相撒娇的。而小相亦把她当作掌上明珠,放在手上怕丢,含在口里怕化。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我进刑侦局没多久所发生的那件事,当时老大本来要带我和小相去开一个很重要的会议,并打算在会议中向上任厅长表扬我们早前破获大案一事。然而,在这宗案子中,小相的功劳是最大的,我只不过是叨他的光而已。可是就在这个时候,见华的班主任突然打电话给他,说见华在学校里晕倒了,叫他马上到学校走一趟。其实,当时他大可以让悦桐替他到学校照顾见华,但他一挂掉电话就简单地把情况告诉我,然后就像长了翅膀似的一头往学校里扑。结果老大只好在会议上把所有功劳都推给我,我因此稀里糊涂地获得跟他相同的称号――刑侦新人王!如果这一次他不是错过了这个会议,他应该可以升职加薪,不过他对此却并不在意,他当时跟我说:“小华的一条头发也比厅长位置重要十倍。”由此可见,见华在他心目的地位有多重要。其实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他们兄妹相依为命多年,就算换转是我,或许也会跟他一样。毕竟,与功名利禄相比,亲情要珍贵得多。“申羽哥,你很久也没来看我耶。”见华娇柔的声线把我从回忆中拉回现实,看见她已经长得亭亭玉立,不由往她头上摸了一下,随即笑道:“嗯,已经有两年没见过你了,现在都已经长大了,可以去找男朋友喽!”“是啊,我本来还想找申羽哥做男朋友呢,可惜你现在已经有女朋友了,而且还只记得去拍拖,都不来看我。。。”她嘟起嘴,用责怪般的眼神看着我,我只好尴尬地跟她打哈哈:“我那有女朋友啊,现在还是孤家寡人呢!”“你骗人,悦桐姐说你有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她说着瞄了瞄蓁蓁几眼,小声地问:“这个就是你女朋友吧?”我心虚地把她拉到课室外的走廊,小声回答:“别听悦桐瞎说,人家可没说过要做我女朋友。”说罢回头瞄了蓁蓁两眼,她似乎听见了,脸色突然红起来。“你心里想人家做你女朋友是不是?”见华这小丫头大概是从悦桐身上学到不少东西,竟然还会戏弄我。继续跟她扯下去,肯定对我没什么好处,还是快转移话题比较好,于是我便问:“你们班上是不是有一个叫吴浩的男生?”“是啊!”她点了下头又说:“不过他已经很久没来上课了,听说好像出事了,难道是真的?”校方的保密工作做得很不错嘛,人都死了三个月了,居然还能把事情捂盖住。我虽然没想过要向见华隐瞒些什么,但我可不想把她吓坏,毕竟她只是个小女生而已,而她的同学又死得如此诡异。所以,我并不打算告诉她实情,只是含糊地说:“嗯,我们现在还在调查,他的情况并不是太清楚,所以想问一下你,他是个怎样的人?”“他啊,平时挺让人讨厌的,总以为自己有钱就很了不起。而且还挺花心的,之前还追过我呢……”见华稍微想了一下,就向我诉说吴浩平日的事迹――他是在学院附近的县区里出生的,但现在拿的却是加拿大的护照。听说是他说,他父亲早些年开诊所赚了很多钱,多得花几辈子也花不完,所以就全家移民到加拿大。他在加拿大住了几年,觉得不习惯就一个人回来上大学。他平时老是跟别人在国外怎样好怎样好,国内怎么差怎么差,我可听得耳朵都长茧了。有一次我忍不住问他,国外的月亮是不是比国内圆,他竟然很认真的地想了一会后,竟然跟我说:“国外的月亮的确是比较圆!你没看过不知道,国外的空气非常好,晚上要是没有云,抬头就能看见漫天繁星。要是在秋天的时候就算没有月亮,走夜路也不用带手电筒,因为星光很明亮,视野很清晰。有月亮的时候,我们跟邻居在花园里BBQ也不用开灯。那像国内,一年到晚天空都像铺了层灰似的,月亮还能勉强看见,星星么,能看见十来颗就已经说明没有近视了。”他把国外说得像天堂一样,我还真不明白他干嘛要回来?他还很看不起人,总喜欢说“你们这些国内的土包子”之类的话,感觉好像他能混到个外国国籍就很了不起似的,完全忘记了自己本来也是个“国内的土包子”。让人觉得好笑的是,他虽然在国外生活了几年,但他的英语可真是差得让人笑掉牙,每次英语测验不及格不说,就连日常的口语也蹩脚得让人忍不住笑出来。可是,他却以为自己的英文很好,平时说话经常蹦出几个不咸不淡的英文。而且竟然还敢说教我,说我跟他学个把月就能到国外跟老外沟通。我还怀疑他在加拿大时,活动范围是不是只限于唐人街……听见华这么说,吴浩这人挺招人讨厌的,说不定凶手的杀人动机与此有关,于是我便问见华,有谁跟他有过节。见华想了一下就跟我说起一件发生在去年的事情――其实,我刚才说这些也不算什么,最多只让人觉得他比较拽,他还有更多让人讨厌的事情。我想我们班大概没有谁跟他没有过节,他得罪的人肯定要比他认识的人还要多。不过,我最有印象的是他去年跟小坚几乎打起来那件事。当时是冬天,天气挺冷的,小坚的女朋友亲手织了条雪白的围巾寄给他,他当天就系在脖子上向班里的同学炫耀一番,还特地跟吴浩说:“我这围巾是手工做的,是有钱也买不到的。”你知道吴浩当时怎么做吗?他先是问小坚:“你这围巾会掉毛吗?”小坚说:“当然不会,我女朋友可是用最好的毛线织的,那会掉毛。”“真的不会掉毛?”吴浩用怀疑的口吻问了好几次,在得到小坚理直气壮地回答后,他就喃喃自语地说:“看来应该是不会掉毛……”说着竟然扯着围巾一端擤鼻涕。小坚当时差点被他气疯,几乎要跟他大打出手。不过,快要打起来的时候老师就来了,把他们俩都叫到了教员室。本来这次只是他在惹是生非,但是他家里有钱,又拿外国护照,所以老师偏袒他,最后竟然要小坚写检讨,反正他却一点事也没有……想不到吴浩是个如此神憎鬼厌的人,如果我是小坚肯定会想办法报仇……或许,我该跟小坚聊上几句。第五章 情场初哥(上)向见华了解吴浩的情况后,我认为一位名叫小坚的学生略有嫌疑,有必要找他问话。就在我想向见华询问小坚的详细情况时,突然有个女生向我们走过来,笑盈盈地跟见华说:“小华,这帅哥不会是你的男朋友吧!”“才不是呢,他是我哥的朋友。”见华上前亲热地拉着女生的手,并给我们互作介绍:“这位是申羽哥,这位是我的同学兼室友小菁。”这个叫小菁的女生长得也算不错,不过跟见华完全是两种类型,后者给人清纯秀丽的感觉,而她带有些许豪放的艳丽。“你找我有事吗?”见华问。“也没什么,只是想跟你说一声,我今晚可能会晚一点回寝室。”小菁看了一下手表,“不跟你说了,我约了人要先走喽,今晚记得别锁门哦!”她说罢便准备离开。见华似乎还有话要跟她说,想拉住她但却没拉着,只好叫道:“你又想翘课了,待会可是钟老师的课耶,他每次都会点名的。还有,放学后你还去话剧社吗?”“待会你帮我报到一下吧,话剧社方面,你干脆帮我退社好了。”小菁抛下这句话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见华跺了下脚,对着已消失于楼梯间的身影抱怨道:“又是这样,每次翘课都让我帮她报到,早晚会被老师发现。”“你这室友经常逃课吗?”虽然小相非常疼爱见华这个妹妹,但对她的管教可绝不宽松,很怪想像她竟然会跟小菁这种经常逃课的坏学生有着亲密的来往。“我认识她的时候,她不是这样的。零点看书可是从这个学期开始,就突然变得这么爱玩了。不但老是翘课,而且还经常都很晚才回宿舍。上个学期还是她带我进话剧社的,但这个学期却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近半个月几乎一次也没去过,师姐她们对她的意见可大了。”见华对小菁似乎也颇有微言。小菁是好是坏对我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能让见华学坏,要不然小相回来后,不把我掐死才怪。所以,我就语重心长地跟她说:“你可别被她带坏了。”她调皮地笑了笑:“这个你大可放心,要是我天天翘课,悦桐姐才不会放过我呢!”“见华的事情就不用你操心了,反正这两年你没理过她,她还是过得好好的。”悦桐跟蓁蓁不知道何时走到我们身旁,她还以蔑视眼神白了我一眼。我还差点把悦桐给忘了,她现在能算得上是见华的监护人了,有她照顾见华,我就用不着瞎操心了,还是先做好自己事情好了。于是,我就让见华带我们去找小坚。小坚就在课室里跟同学侃大山,见华本想上前把他叫过来,可是走到他跟前时,身体竟然变得摇摇欲坠。从我这个角度只能看见她的背景,所以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听见小坚突然发出一声惊叫:“血啊!”随即整个课室里的学生的骚动起来。见华摇晃了几下就像快要倒下来,幸好蓁蓁反应及时,一个箭步冲上前把她扶住,我跟悦桐随即上前查看。刚走到她身前,我就看见一抹鲜红,鲜血在她稍显苍白的脸上勾画出一副美丽,但却让人感到怜悯的图画,犹如雪地里绽放的玫瑰――她流鼻血了!悦桐连忙取出纸巾,跟蓁蓁一起帮见华止血。把血止住后,蓁蓁就使劲地掐她的人中,想把她弄醒。就在我们为了弄醒见华而急得手忙脚乱的时候,那几个刚才跟小坚侃大山的男生也乱成一团,因为小坚不知为何也晕倒过去。“这家伙到底是春鸽还是纯爷们啊,怎么每次看见小华流鼻血都会晕倒!”“他可不是看见小华流鼻血才会晕倒,而是一见血就会晕过去。”“就是嘛,上个学期我打篮球时擦伤了膝盖,才流了那么一点血,他一看见就晕死了……”班上的同学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着。蓁蓁掐了好一会儿终于把见华弄醒了,立刻关切地问道:“你没事吧,怎么无缘无故就流那么多鼻血,而且还晕倒了?”“这里人多,空气混浊是,我们先送她回宿舍再说。”我跟蓁蓁扶起见华,并让悦桐带我们到她的寝室。把见华送到寝室后,悦桐说她留下来照顾见华就行了,让我们继续去调查案子。我想有她照顾见华应该没什么问题,于是就跟蓁蓁离开了宿舍。“见华怎么会突然就晕倒啊?还有她真的是小相的妹妹吗?他们两个的年龄相差很多耶。”刚踏出宿舍大门,蓁蓁就接连问了我两个问题。“见华的身体一向都不太好。”我点上根烟,徐徐作答:“我听小相说过,见华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所以身体一向都很虚弱,经常都会像刚才那样晕倒。而且,她每一次晕倒都有可能不会再醒过来。”“所以小相才会这么疼爱她吧!”蓁蓁似乎也对见华起了怜悯之心。“也许是吧,越是脆弱的花朵就越会惹人怜爱。”虽然我在家里是老幺,但我想没有那个当哥哥的,会不疼爱自己的妹妹,更何况是一个随时都会离开人世的妹妹。“那他们的年龄又是怎么回事?我没记得错的话,你好像说过小相已经有二十七岁了,见华现在才上大一,应该只有十九岁左右吧!两兄妹相差八年这么多,这也太奇怪了吧!”蓁蓁追问第二个问题。“其实,他们不是亲生兄妹,见华本来是个孤儿,是小相在街上把她抱回来的。”我吐了口烟才向蓁蓁解释他们之间的关系――小相曾经跟我说过,他跟第一次见到见华是在他八岁那年春节的时候,当时他的父母还健在。那天是大年初一,他们一家三口到亲友家拜年,回家的途中经过一条较为偏僻的小路,而就在这时候他们听见一阵虚弱的婴儿哭声从路边的巷子里传出来,于是他们就走进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第五章 情场初哥(下)走进污水横流的阴暗巷子,使人觉得格外的湿冷,然而在这让人不愿意多待一分钟的地方,竟然有一个不足三个月大的女婴躺于襁褓之中虚弱但顽强地挣扎着。年幼的小相看女婴那弱不禁风的模样,不由心生怜悯,忍不住把她抱起。虽然会把身上的新衣裳弄污,但他还是紧紧地抱着女婴,用自己的体温来给予对方温暖。女婴本来还哭个不停,但当小相把她抱入怀中之后,她就立刻止住了哭泣,安静地待在小相怀里睡着了。后来,他们就把这个女婴带到派出所,希望能找到她的家人,可是半个月过去了,派出所方面依然没有任何消息。在这半个月里,女婴就住在小相家中,可能是日久生情吧,虽然当时小相家里并不算富裕,但他的父母最终还是决定收养这个女婴。见华这个名字其实是小相取的,“华”的本义是花,他说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就像觉得她像一朵在寒风中颤抖的娇艳花朵,所以当父母说要帮她取名的时候,他就提出要叫她做“见华”。见华刚到小相家的时候,虽然比较瘦弱,但她软绵绵水漾漾的可爱模样,怎么瞧就怎么惹人疼,实在很难理解她的父母为何会抛弃她。不过,小相他们没过多久就知道原因了。见华平时通常都会很安静,但那一天却哭过不停,而且脸色也不对劲,所以小相的父母就带她的医院做检查。不检查还好,一检查就发现她原来患有先天性的心脏,而且她的情况还很特殊,不可能根治的,只能通过药物暂时控制情况。最可怕的是,谁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撒手于人世。也许,这就是她亲生父母抛弃她的原因。知道见华的病情后,小相的父母曾经想过抛弃她,但当他们谈及此事时,小相却紧紧地抱着见华跟他们说:“见华是我妹妹,你们可以抛弃她,但我不能。我一定会用尽所有办法,让她在今后的每一天里都过得开心快活,那怕就只有一天……”或许他的父母被这句话感动了,或许是他的父母没能拗得过他,反正最后见华还是留下来了。然而,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在见华三岁的时候,小相的母亲病逝了。从这时候开始,才十一岁的小相就得代替母亲的角色照顾见华。可以这么说,见华是小相一手带大的,所以他们的感情非常深厚……“想不到小相原来是个如此重情重义的人,现在像他这样的人已经很少见了。。。”听完我的叙述后,蓁蓁不由感叹。“所以我才会把他当作兄弟。”我无奈苦笑。蓁蓁不屑地白了我一眼:“把人家的妹妹丢下不管,还敢说当人家是兄弟。”“这个嘛……”我一时语塞,顿感无地自容,在见华的事情上,我实在是愧对这位兄弟了。“我们现在要去找小坚吗?”还好,蓁蓁没有继续挖苦我。“我想没这个必要了,他不可能是凶手。”“为什么?”蓁蓁瞪大双眼,一脸不解地看着我。我没好气地给她解释:“你认为一个见血就晕的人,会是杀人凶手吗?而且还是连续杀害了五名死者的凶手。如果小坚是在杀人之后才见血就晕,那么他很可能是装的,但刚才我听他的同学说,他在上个学期,也就是凶案发生之前就已经是这个样子,你还觉得他会有可能是凶手吗?”“听你这么说,他应该不会是凶手耶……”她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又说:“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到那里调查呢?”“继续向死者的同学了解他们的情况吧!”除了这个方法,我还真没能想到别的办法。五名死者分别来的不同的班级,从在大一到大四都有,我跟蓁蓁逐一到他们的班级中了解情况。综合从死者同学口中得来的信息,我们得到五名死者的一些共通点:一、纨绔子弟,父母或官或商,花钱从不手软;二、自以为是,以为自己有几个臭钱就很了不起;三、喜欢炫耀,经常购买新潮玩物,以此来炫耀自己的家财,并以奚落别人无力购买为乐;四、个性张扬,爱出风头,都进过话剧社,在校内小有名气。五、注重外表,全身上下除了自己本人这外全是名牌。除了这五点之外,我还发现另外四名死者都是校内著名的花花公子,女朋友多得要排编号,所以我觉得凶手行凶的动机或许是为了一个情字。但是,见华之前并没有跟我说过吴浩艳史,难道她是不好意思跟我说?为了证实这个猜测,我本来打算跟蓁蓁再次到吴浩班级询问他的同学,可是我们有这个打算的时间已经是很晚了,晚自修早就已经结束,而我又不想打扰见华休息,所以只好等明天再说。正准备离开时候,在学院门口遇见一对举止亲密的男女,男的我并不认识,但女则是见华的同学小菁。虽然我对这个小菁没多少好感,但她也是吴浩的同学,所以我上前跟她打招呼,并询问是否方便聊几句。“耶,方便就不太方便了,不过你们是小华的朋友,我总得给小华一点面子。”她说罢跟男朋友小声说了几句,对方就略显失望地离开了。我们跟小菁来到学院的餐厅里坐下后,就开始向询问有关吴浩的事情:“吴浩有女朋友吗?”她突然露出惊愕的神色,过了好一会儿才讪讪笑道:“你这么问还差点把我吓倒了,他之前曾经追过我跟小华呢。”“你跟他的关系……”我疑惑的问。“没有啦,我才不会跟他这种人交往。”笑着向我们摆手摇头。“那见华呢?”这也是我关心的问题。“小华才没有理他。他是先追小华的,还跟着我们进了话剧社,小华没理他,他就来追我,真是讨厌死了。”她的眼神中带有不屑之色。“他是个怎么样的人?”虽然我听见华说过吴浩十分惹人讨厌,但那只是她一家之言。“他啊,老是在别人面前装情圣,其实只不过是个初哥而已,想追我还差远呢!”她露出娇媚的笑容,仿佛正在向我们说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男性会把自己的情史当作战绩,女生亦会视裙下之臣为炫耀的筹码,我想她就是这种人了。“他没跟女生交往过吗?”我又问。“没有,我能肯定。”她的语气十分肯定,仿佛在说一件自己非常了解的事。“他跟你说过?”“才没有呢!”她又再娇媚地笑了笑:“像他这种男人最要脸了,那会承认自己没跟女生交往过。”“那你为什么就能肯定他没有呢?”蓁蓁突然好奇地插话。“怎么说呢……”小菁双手捧着脸,想了一会才说:“是经验吧,反正我就觉得他不曾跟女生交往过。如果他是情场老手,才不会整天跟别人唠叨自己在国外怎么泡洋妞。”“他在学院里真的没有跟任何女生交往过?”吴浩在国外的事情对我并说一点也不重要,我只想知道他在学院里发生的事。“没有,他国外有没有女朋友,我还不敢百分百肯定,但他在学院里就肯定没有女朋友。”她虽然并非确切知道吴浩是否有跟女生交往,但按照她的说法,至少能肯定吴浩在这间学院里并没有女朋友。那就奇怪了,为何之后四名死者都是情场老手,唯独吴浩是个初哥?难道其它四人都是花花公子,只不过是个巧合?第六章 学院寻宝(上)因为吴浩并非花花公子,所以凶手为情而行凶的可能性并不大了。既然不是为情,那么仇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毕竟五名死者来自不同的班级,而且根据我们的了解,他们互相之间并不认识,但他们都是在学院里小有名气的名人,也许树大招风惹来仇富者的嫉妒。虽然对凶手的动机稍有头绪,但要靠着这点头绪找出凶手就好比大海捞针,也不知道该从何找起。在苦无计策的情况下,我跟蓁蓁唯一能做的就是继续在学院里溜达。然而,在理南学院里溜达了近一个星期后,唯一的收获似乎就只有……“申羽哥、蓁蓁姐,你们又来了。”见华轻挥着手向我们走来,看来今天又得请她吃饭了,不过这样也好,就算是这两年没有照顾她的补偿。我们三人一起朝餐厅走去,边走我就边想老大那张可怕的脸。这个星期天天往这里钻,但却一点线索也没找到,老大都快把我的皮也给扒下来了。要不是我把见华抬出,他肯定会把这宗案子交由雪晴来调查,抓住我去些干体力活。“那个走路一拐一拐的欧吉桑是学院里的人吗?怎么我每天都看见他在附近溜达。”正跟见华聊着闲话的蓁蓁,突然指着远处问道。“应该不是吧,看他也不像老师啊!不过我也见过他很多次了,近三四个月他好像每天都会来学院。”见华面露疑惑的神色。我顺着蓁蓁所指的方向望去,那里有一个五十岁左右,左脚不太灵活的老男人正在东张西望,似乎是在找人。虽然我也记起这几天经常能看见这个欧吉桑,不过脑海正被老大那张杀人狂般的大脸占据,所以并没有多想,只是随意地说:“他看样子应该是学生的家长吧!”“家长怎么可能每天都来学院找孩子啊!”蓁蓁认真地说。我还是随意地回答:“你说得也有道理,不过人家做什么似乎跟我们没有关系,除非他做的是犯法的事情。我们还是先干活好自己的事吧!”“我们都在这里溜达了一个星期了,该问的人都问过,该调查的地方都调查过了,还有什么事要干?”蓁蓁一脸不悦地盯着我。“嗯,我们还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办。”我严肃道。“是什么事啊!”蓁蓁一听就来劲了。我极其严肃地说:“吃饭!”“去死吧你!”蓁蓁把我踹了,就在见华面前把我踹得趴下,一点面子也不给。还好,见华不像她那么没良心,关切地把我扶起来,边为我拍去身上的灰尘,边抱不平般说:“蓁蓁姐,你也太过分了,怎么能这样对申羽哥呢!耍花枪也不能这么使劲嘛!”蓁蓁本来似乎还想说我该打之类的话,不过听见华的后半句,脸色马上就红了,把头扭到旁边一声不吭。在学院的餐厅里吃过味道一般的午饭后,见华就回课室准备上课,而我和蓁蓁则继续在学院里溜达,希望能寻找到任何与案件有关的蛛丝马迹。然而,今天似乎又是白费劲了,因为直到跟见华吃完晚饭,我们还是什么也没发现。看来只能用守株待兔的方式,等待凶手再次犯案了。跟蓁蓁在学院里呆到晚上十一时多,几乎连所有偏僻的地方都溜达过一圈了,凶手没找着,野鸳鸯倒是碰见一大堆,有好几对还正在做着活塞运动。要是我一个人来还没什么,当作看现场表演也不错,可是蓁蓁就在我身旁,尴尬是免不了的。可惜上次没能帮她完成女人的脱变,要不然我们或许能向这些野鸳鸯学习一下。都已经一个星期了,还是没有收获,我琢磨着是否该把这宗案子交给雪晴调查,反正现在能做的就只有守株待兔而已。正为此而烦恼时,蓁蓁突然说:“没想到这里到了晚上原来这么漂亮。”原来不知不觉间,我们来到了第五名死者的出事地点附近。宁静的小湖在朦胧的月色下,仿佛蒙着银色面纱的少女,给人既纯净而又神秘的感觉。在这夜阑人静的时分,于湖边欣赏月下美景,多少能让人感受到一股浪漫气息。我就为此而略感陶醉,不由轻佻起来,暂时忘记了之前被蓁蓁暴打的经历,右手悄然地伸到她腰间,突然把她搂入怀中。“你干嘛!”她的语气虽然稍带怒意,但并没有挣脱我的怀抱,而且脸色绯红,双眼更是不敢与我直视。“你说呢?”此刻四下无人,当然是我想干嘛就干嘛了。然而,正当我准备给她情深一吻的时候,她却突然用力地推开我,以如蚊子般的声音羞涩地说:“那边有人。”唉,真是好事多磨!我刚才还在想,这里鬼影也没一只,是个下手的好地方,谁知道居然会突然有人蹦出来。被人坏了好事,心里不禁无名火起,真想把这坏事的人痛殴一顿。然而当我看清楚对方是谁时,这个念头马上就打消了,小声地跟蓁蓁说:“这个跛子不就是白天那个欧吉桑?”虽然对方身处的位置路灯照射不到,但借助朦胧的月色,我还是勉强能看到他的样子,并认出他就是整天在学院里溜达的老男人。欧吉桑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拿着一把小锄头,向着曾经发生凶案的草丛走去,并不时往四处张望。为免被他发现,我赶紧把蓁蓁拉到一棵大树后,小声地跟她说:“这欧吉桑到底想干嘛呢,半夜三更鬼鬼祟祟的,还带着把小锄头。”“他不会是来寻宝吧!”蓁蓁的声音很小,而且很柔弱,跟平日截然不同。我本来双眼正紧盯着欧吉桑的一举一动,但听见她这种反常的声调,不禁就回过头来看着她。当我把转过来时,不由心中一慌,原来我刚才一时情急把蓁蓁按在树杆上,并用自己的身体把她压住,怪不得胸前的感觉那么舒服。第七章 三才镇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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