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眉儿怎么也想不通,这条老黑狗有什么能耐竟然把狗群震慑得一动也不敢动。狗群里并不乏毛色油亮,耳朵坚挺,身强力壮的公狗,虽说身坯略略矮小些,但质量是大不一样的。青春与衰老相比,旺盛的生命与日薄西山的生命相搏,胜利一定属于年轻的一方。可那些正当年的公狗竟然俯首帖耳唯命是从,简直是不可思议。 假如在埃蒂斯红豺群,如此年纪的老豺,别说高高在上,连和年轻力壮的大公豺平起平坐的资格都没有,即便是退位的豺王,即便是曾将利爪捅进过牦牛肛门的优秀大公豺,也是无可奈何花落去,老了,失去了青春和力量,也就自然而然失去了地位和威望以及相配套的尊严,沦为苦豺,排列在群体的最末等。 白眉儿不相信“力量就是地位”这条生存规律在豺群中适用,到了狗群就变成谬误;不相信在狗群中真有尊老敬老这种习性。可眼前的事实却明明白白,这条老黑狗有效地统辖着猎户寨的狗群。 老黑狗嗅闻了一阵,打量了一番,昂起脑袋又沉思了一会儿,“汪——”朝白眉儿发出一声质问般的吠叫。老黑狗的眉眼间隆起皱褶,似乎藏着几分厌恶,又藏着几分忧虑。 假如换了一条年轻力壮的公狗前来审视质问,白眉儿可能会低眉顺眼做出一副臣服状的。毕竟对方是占据一方土地并有熟悉的群体作后盾的地头“狗”,自己今后要在地上生存,要在这个狗群中厮混,关系闹僵了会有诸多不便,尽管它从心底里有点瞧不起这些猥琐平庸的草狗,可面对这条身上黑毛一块块秃落,露出难看的青白狗皮,像条癞皮狗似的老黑狗,白眉儿觉得低眉顺眼简直是对自己的一种污辱:妥协也要寻找合适的对象。向老狗妥协,就等于把自己贬为兔子了。 在埃蒂斯红豺群中养成的对老者的蔑视习惯,使白眉儿一瞬间忘了自己的处境,也昂首挺胸,摆出大眼瞪小眼尖牙对利齿的应战姿态。“汪呦”,它用还没摆脱豺的口音的很不地道的狗吠声,来回答老黑狗的质问。 ——我可不是好惹的,别来自找没趣。 老黑狗微微一怔,立刻四腿叉开,脖颈抻长,脑壳慢慢在空中旋着圈儿,幅度大得就像在耍杂技。随着转头动作,镶嵌在颈毛里的护脖儿露了出来,这是一副很漂亮的护脖儿,用坚韧的野牛皮制作,宽约三寸,中归间钉着七枚铜钉,熠熠闪亮。可别小觑这护脖儿,只有受到主人宠爱的优秀的猎狗才配佩戴,它具有实用和装饰的双重价值。厚韧的牛皮和坚硬的铜钉能硌疼对手的牙齿,保护猎狗脆嫩的脖颈免遭伤害,类似人类冷兵器时代的铠甲和头盔。更重要的是,猎户寨其他狗的脖颈都是光溜溜的,只有它才有护脖儿,这是一种身份和权力的象征。 ——浑账小子,你睁大狗眼瞧清楚了,我佩戴着护脖儿,我是猎户寨狗群的头儿,你快识相些,俯首称臣吧。 白眉儿对这一切都懵然无知,仍平平地举着那条尾巴。狗在高兴时竖直尾巴,愤怒时平举尾巴。这身体语言十分确,准备格斗。 老黑狗忍无可忍,恶狠狠扑跳上来,张嘴魂就咬。它老态龙钟,笨拙得像熊。白眉儿轻轻一跳,就闪开了。 “汪汪汪”,老黑狗发出一阵粗俗的咆哮。 整个狗群像得到了攻击命令似的,你吠我嚎喧闹起来,有两条不怀好意的公狗绕到白眉儿背后,企图进行迂回袭击。白眉儿甩甩头蹬腿,竭力想使自己从苦安子手中挣脱出来,好和狗群斡旋。苦安子大约怕它惹祸,紧紧拉住麻绳不松手。 “嘘嘘,黑虎,别闹,别闹。”苦安子压住低声音朝老黑狗呵斥道。 白眉儿明显地感觉到主人胆气不壮。这是怎么回事?何必要压低声音,我们并未理亏。遭受围攻,正当防卫,这恐怕是天底下最理直气壮的事了。老黑狗尽管有威风凛凛的名字,但毕竟是狗,作为万物之神明的人类,难道还害怕一条老狗不成? 老黑狗真不识抬举,竟然对苦安子龇牙咧嘴进行恫吓。狗群受到鼓舞,愈发闹得紧,一场生死搏斗迫在眉睫。 白眉儿看见,苦安子抬起头来四面瞧瞧,神情诡秘得就像做贼,然后抡起枪托,给了老黑狗一下。苦安子并没敢用多大力气,砸枪托的动作缓慢得就像在舞蹈,也没砸在要害部位,而是落在狗的最无关紧要的臀部。看得出来,苦安子并不想要惩罚老黑狗,而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主人这种息事宁狗的态度,很令白眉儿费解。 老黑狗不知吃错了什么药,仍不肯买账。“呜噜噜,呜噜噜”,喉咙深处发出一串恶毒的咒骂,钻头觅缝朝白眉儿身上扑。白眉儿受制于麻绳,躲闪不及,背上被叼去一撮毛。 “汪呦——”白眉儿急眼了,发出一声狂叫。 苦安子也似乎被逼急了,发狠地跺跺脚,脖颈上青筋暴突,呼吸也变得急促,“刷”的一声高高举起枪托,瞄准黑虎的狗腰,这动作完全脱尽了舞蹈的韵味,是要动真格的了。 白眉儿心里一阵快慰,说真的,主人点早该拿出点人的威严来了。按它狭隘的理解,怕狗的人就不算是人。 眼看枪托就要重重地砸下去了。这一下砸下去,不砸断老黑狗的腰,起码也砸得老黑狗在地上打七个滚。 “是谁呀,闹什么呢?”突然,传来一声喝问。 就像一头发怒的豹子突然踩空掉落陷阱,主人苦安子威风顿失,怒气全消,绷得像块生铁似的腮帮子骤然间浮起笑容,这笑真比哭还难看。硬实的胳膊也刹那间松软下来。 白眉儿又跌进了闷葫芦。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普普通通一句问话就能把主人的骨头给问软了呢?它循身望去,哦,一个高高大大的汉子背着一大篓柴火站在一道土坎上。长得虎背熊腰,满脸络腮胡子,两道浓眉像两柄剑锋刺向额际,双目炯炯有神。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主人苦安子和那汉子站在一起,立刻就显得猥琐。主人的腿似乎也有点罗圈,五官没长在该长的地方,左看右看都有点错位。 人不可貌相。它想,但愿这是真理。 “哦,阿蛮星村长,是您哪。我刚弄来一条猎狗。唔,白眉儿,见过村长。”苦安子将白眉儿拉上前去。 “尖耳宽胸,细腰长腿,模样挺俊的。”名叫阿蛮星的汉子卸下装柴火的背篓,蹲在白眉儿面前端详了一阵说,“好狗,是条好狗。苦安子大叔,你从哪里弄来的?” “这……是买的。” “哪里有买这么好的狗种,我都想买一条呢。” “这……我苦安子这两天交了好运,金丝活扣逮着一窝红角腹雉,跟过路的马帮换了这条狗。” “苦安子大叔,你有了猎狗,趁冬天狐皮金贵,跟着大伙儿上北山猎狐吧,明年就不用再为柴米油盐犯愁了。” “是哩是哩,等我把这狗调教好了,我就去。”苦安子点头如鸡啄米。 这时,老黑狗那股落潮的气势又开始涨潮,朝白眉儿龇牙咧嘴,伺机扑击。 “阿蛮星村长,瞧,黑虎又在淘气了。”苦安子尴尬地笑着说。 阿蛮星朝前跃了一步,飞起一脚,重重踢在老黑狗的屁股上:“发狗瘟的,竟敢欺生,看我不揍扁了你!” 老黑狗挨了揍,威风顿失,委屈地呜呜哀嚎了两声,夹着尾巴逃走了。 老黑狗一走,狗群也就自动解散。 白眉儿生性聪慧,到猎户寨没几天,就有了重大发现:狗的地位基本上是和主人的地位相一致的。狗本身的强与弱、聪明与愚笨变得次要,重要的是它所依附的主人在猎寨扮演什么角色。 白眉儿是野豺出身的狗,面对这个问题未免犯糊涂。在埃蒂斯红豺群,即使豺王的妻子儿子父母兄弟,也同样要凭自己的实力争取地位,就在夏索尔当政期间,夏索尔的亲娘三姣就是在履行苦豺义务时被那头狂暴的狗熊掴裂脑壳的。在豺的字典里,找不到裙带风这个词。白眉儿很难想象,一条肌腱发达各方面都比较优秀的狗,就因为主人地位低微,就要处在其他狗之下。可事实是,在猎户寨狗群中,强弱颠倒比比皆是。 老黑狗老得都快跑不动了,还恬不知耻地占据在头狗的位置上,就因为它是村长阿蛮星豢养的就高狗一等,任何大狗小狗公狗母狗见着它都要不停地摇尾巴,小伢狗自动地去舔它的后腿,母狗则甜腻腻地用唇吻理顺它的体毛。舔这衰老的身体,也不嫌恶心。 不仅猎户寨的狗见了老黑狗像臣民见了皇帝般恭敬,即使猎户寨的人,见着老黑狗也礼让三分。只要有阿蛮星在场,总有人会笑眯眯抚摸着老黑狗绒毛芜杂的狗头,或恭维两句,或喂一块骨头。白眉儿亲眼看见,一个名叫阿凤的小女孩正吃着一块烤肉,手一抖烤肉掉地上了,被老黑狗一口叼了去,阿凤的阿爸只是朝老黑狗低声骂了句发狗瘟的,便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倘若换一条狗,不拿棒棒敲断狗腿,起码也得飞起一脚踢疼狗腰。 白眉儿算是懂得了人类社会的一条真理:打狗要看主人的面。 主人有多威风,狗也就有多神气。 白眉儿的待遇比起老黑狗来,真有天壤之别。它的主人苦安子在猎户寨算是顶不起眼的小角色,一个连小孩都可以捉弄都可以嘲笑的可怜虫,一个整天泡在酒坛里连骨头都快被酒精泡酥了的人人都鄙夷的酒鬼。他没有老婆,也没有孩子,光棍一条,穷得叮当响。除了到秃鹫岭下察看金丝活扣外,他整天手里都捧着那只被岁月和烟尘熏得乌黑发亮的酒葫芦,经常喝得醉醺醺。 好几次主人苦安子喝晕乎了就发酒疯,对着白眉儿又哭又笑地诉说自己不幸的遭遇。白眉儿听不懂人话,但从主人夸张的身体动作和波澜起伏的表情中还是猜出点故事的来龙去脉。 主人把酒葫芦藏在背后,表明他过去是个滴酒不沾的规矩人。他咧开厚厚的嘴唇做出一副笑的表情,证明他过去的生活是蛮幸福的。或许,他曾经有过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哦,丈夫上山狩猎,妻子在家织布,一幅典型的农家乐图画。 突然间,主人拼命揪住自己的胸口,仿佛胸腔里盘着一窝毒蛇。他狂暴地拔出腰间的长刀,朝房柱剁劈刺捅挑砍。白眉儿不难想象,主人的生活中出现了一个不共戴天的仇敌,就像独木舟突然遭到风暴袭击,就像空谷幽兰突然被泥石流淹没。哦,主人现在孑然一身,也就是说,老婆不翼而飞了。 这种生活悲剧白眉儿能理解,埃蒂斯红豺群也时不时有母豺从一只公豺怀里挣脱出来投进另一只公豺怀里去的事。这并不稀罕。梅灵和风娃原是一家子,还生过一窝崽,后来豺王夏索尔的配偶病死了,梅灵就跳槽跳进了夏索尔的怀抱。雌性都是向往更强壮更能提供优越生存环境的雄性。凡母豺跳槽,都离不开这两种原因:一是原有配偶身体衰老或者残疾,母豺和幼豺生存受到威胁;二是另一只各方面都比原配偶更强壮的独身公豺前来进行争偶。 白眉儿搞不清主人怎么会丢失妻子的。它听不明白主人的长篇大论,只能听见主人反反复复说着骗子这两个字,它由此而自作聪明地认为,人类语汇中骗子这个词,就是指或者是能拿出精美食品的阔佬或者是指皮毛(衣裳)特别鲜亮的大款,总之,是指能把别人的妻子吸引到自己身边来的强者。这显然是曲解,说明不同种类的动物之间是很难进行思想交流的。 苦安子痛不欲生地诉完苦,从背后亮出酒葫芦,灌了一大口,痛苦的表情奇迹般地得到缓解。 白眉儿就更想不通了,主人若真为老婆跳槽伤心,那就该端着枪提着刀捏着拳龇着牙去找那仇人算账。像公豺风娃,在母豺梅灵跳槽后,去找夏索尔恶斗了一场。当然,风娃不是夏索尔的对手,不仅没能报仇雪耻,反被咬得遍体鳞伤,逃出群体当了孤豺。可主人却把无辜的房柱砍得稀巴烂出气。 还有那酒,白色透明,它闻起来有股子辛辣刺鼻的味,主人曾让它舔过一口,滋味很像发酵的骡尿,令狗作呕,差不多把眼泪都咳出来了。森林里的动物从来不喝那又苦又辣的玩意儿。白眉儿这辈子恐怕是难以弄懂为什么那种叫酒的白色液体一灌进肚去,痛苦的生活就变得不痛苦了。主人一口接一口拼命地喝,酡红的脸春意盎然,看起来就像沉浸在已报仇雪恨的幸福快乐之中。 它是苦安子的猎狗,它的日子必然过得窝囊。苦安子住的是全寨最小最破的木屋,屋里除了用三块石头支着一只火塘,一口锅几只碗和一床脏兮兮的被褥外,家徒四壁,什么华丽值钱的摆设也没有。 主人的住房如此寒酸,狗窝就更要低一个档次了。白眉儿见过老黑狗的窝,一间结构精巧的小木屋,里头铺着厚厚一层稻草,宽宽敞敞,暖暖和和。而它却只有墙角那张烂草席可以栖身。 吃的方面,差别就更大了。老黑狗几乎每顿都有荤腥,没有鸡肠兔肚,也起码得啃两根肉骨头。老黑狗唇吻间总是油光闪闪,弥漫着一股肉香。而它除了主人铺设在秃鹫岭下的金丝活扣偶尔逮着飞禽,能吃到半付内脏或两根肋骨外,平时很难吃到荤腥。 不知是主人运气不好还是金丝活扣有问题,有时一连好几天一无所获,主人放在瓦盆里的狗食就只有苞谷糊和烂白菜了。主人自己也吃那玩意儿。主人本来就清贫,又嗜酒如命,根本没钱买肉。它是食肉动物,本性难移,喜欢茹毛饮血,永远也无法变成吃素守斋清心寡欲的和尚。苞谷糊和蔬菜吃着就腻味,连吃几天,骨头都快吃酥软了。寨子里倒是有许多牛羊猪鸡鸭鹅,鲜嫩美味,却都是有主的家畜家禽:它已经是狗了,当然不能去袭击。 整个猎户寨都晓得它是苦安子的狗,这似乎成为罪名,成为耻辱的标记,走到哪里,都会遭来自眼,受到欺凌。 “瞧,这就是苦安子养的狗。”一个圆帽上佩戴着络缨和银饰的女人叽喳道。 “嘿,这狗模样倒不错。”荷犁的男人说。 “我看,这狗空有一副好皮囊。” “就是嘛,酒鬼懒虫能养什么好狗!” “寒酸,”山泉边汲水的女人对荷犁的男人说,“昨天傍晚我看见酒鬼苦安子在你家地窖前转来转去,鬼鬼祟祟的,怕没安好心。” “我家地窖丢了好几棵大白菜。” “酒鬼的手脚很不干净。” “弄不好这狗也是偷来的。” “瞧这狗,瘦得皮包骨头,太可怜了。” “跟着苦安子,这狗不饿死算是好的。” “瞧吧,不出半年,这狗准被它换成白酒灌进肚皮。” 这时,山泉边走来一位长着酒糟鼻子的男人。见到它,从盛饭的篾盒里拿出一小坨麂子干巴,逗它说:“白眉儿,来,吃吧。” 它瞧出酒糟鼻不怀好意,站在山泉边一块磨石上没动弹,只是咂咂嘴唇。 酒糟鼻将麂子干巴在手掌上轻轻掂抛着,香味四溢。它眼馋心馋,肚子咕噜咕噜叫得欢。酒糟鼻笑了,嘴咧开条缝,眉眼间显出慈祥的皱纹。豺也会笑,笑起来跟人不一样。人笑是整个脸部肌肉和谐地收缩舒展,豺笑只是鼻梁上端隆起一坨皱褶。但有一点是相同的,无论是人还是豺狗,笑起来眼神就显得特别亮特别亲切。它知道,笑表示友善,表示诚意。酒糟鼻笑了,那就是说他真打算恩赐块肉给它。 它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它走到酒糟鼻跟前,舌尖刚要卷到那块麂子干巴,突然间,酒糟鼻的手腕猛烈一抖,那块麂子干巴像长了翅膀似的弹飞到天空,不偏不倚掉进树梢那只喜鹊窝里去了。它只咬到酒糟鼻手掌上那丝若有若无的干巴气味。 它半豺半狗的脑筋还没开窍,一下反应不过来是怎么回事,偏着脑袋用一只眼睛望着树梢发呆。 嘻嘻哈哈嗬嗬噫噫,山泉旁的人们笑往得前仰后合,比看见喜鹊下金蛋子还高兴。 白眉儿总算转过了思想弯子,原来酒糟鼻在捉弄它。 怎么回事,酒糟鼻还在亲切微笑呀! 笑里藏刀,是两足直立行走的人的一种创造。白眉儿半豺半狗的智慧,是永远也看不透人心的。 它悻悻地吠叫了两声,把满嘴口水和苦水一起咽进肚去,离开了山泉。 比起猎户寨的狗群来,猎户寨的人和善得就像菩萨了。 狗群简直想要把它白眉儿置于死地。那条戴着护脖儿的老黑狗,像幽灵似的缠着它不放,无论在田边地角,还是在鱼塘旁土堤上,只要见到它,便狺狺狂叫,狗群就聚拢来,朝它扑咬。它的身坯虽然比这些土狗都要高大,但寡不敌众,在二三十条狗的围攻下,常常被咬得皮开肉绽。 它不知道老黑狗为为什么么这样恨它。 老黑狗黑虎不喜欢白眉儿是有道理的。它在寨子龙巴门口第一眼看见白眉儿,心里就咯噔了一下。凭着老狗的经验,它嗅出这只毛色金黄的家伙虽然外表像条狗,也会汪汪叫,却有豺的气味。最大的疑点在这家伙的尾巴上,那条尾巴比标准豺尾虽然要细一些,但比普通狗尾蓬松得多,不会像狗那样灵巧地摇甩。可惜,没人注意这个问题。它疑心这眉眼间有块白斑的家伙是豺的变种。狗和豺虽然同宗异族,五百年前也许是一家,但而今眼下却是两大营垒的仇敌。豺是山野走兽,狗是人类的朋友。它怎能容忍一只伪装的豺混进家狗队伍里来呢?它的主人是猎户寨的村长,它理所当然就是猎户寨狗群的头领。它有责任维护猎户寨狗群的纯洁。它恨不得能把这异己分子拒之于龙巴门外,遗憾的是主人阿蛮星竟然喝住了它,不让它采取果断行动。这可恶的非豺非狗的家伙到底在猎户寨安了家。 主人阿蛮星还以为它是一般性质的欺生呢。它满肚子委屈,可又没法让主人明白其中缘由。唉,人的视觉和嗅觉比起狗来实在差远了。一般年轻些的狗尚且看不穿这披着一身狗皮的家伙的真面目,何况人呢。 它只好另想办法来对付这危险的家伙。 老黑狗不愧在村长身边生活了十五年,不愧是阿蛮星的老爱犬,耳濡目染,也学会了不少人类社会的领导艺术。人类对付野性太盛的家伙,最上乘的做法,就是降伏、调教,因势利导,为我所用。寨子里那匹名叫宝驹的枣红马就是一个颇为典型的例子。两年前宝驹刚从马贩子手里接来时,那脾气坏得像匹野马,拴在木桩上,长鬃飘拂,两眼恶狠狠地瞪着四周围观的人群和狗群,鼻孔里喷着粗气,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无论是谁,只要稍稍走近拴马桩,宝驹就将马尾巴一撩,屁股对对准来人,掀起两条后腿猛烈踢蹬,也就是尥蹶子。马倌老沙端着一簸箕黄豆想给宝驹喂食,刚走拢拴马桩,宝驹突然尥起蹶子正好踢在簸箕上。好家伙,簸箕像飞碟在空中旋转,黄豆飞上天后又落了下来,像下了一场豆雨。 就在大家都束手无策时,它的主人阿蛮星来了,瞄了宝驹一眼,说:“真是一匹好马,不过要好好调教,呶,先要灭灭它的威风,压压它的野性!找一根结实点的马鞭来。” 主人阿蛮星捏着长长的牦牛皮编织的鞭子,一抖手腕,鞭梢在宝驹脖子上劈出个脆响。宝驹狂暴地嘶鸣一声,又蹦又跳,又踢又蹬,那股子蛮劲儿,真像是要和手执皮鞭的阿蛮星拼个你死我活哩。无奈缰绳拴在马桩上,马桩埋在深深的地底下,撼山易,撼马桩难。皮鞭像条走龙游蛇,在宝驹脖颈上脊背上胸脯上屁股上咝咝怪嚣,咬出一条条蚯蚓似的血痕。每抽一鞭,宝驹都要嘶鸣一阵,挣扎一番。 渐渐地,它的力气耗尽了,那野性毕露的目光变成惊慌与痛苦,蓄满泪水。终于,它口吐白沫,瘫倒在拴马桩旁,那嘹亮不屈的嘶鸣,也变成了沙哑的呜咽。它跪卧在地,在皮鞭下屈服了。 主人阿蛮星扔了皮鞭,走过去,将一瓢清泉水递到大汗淋漓的宝驹嘴下,又送去半小袋麦麸。黑虎看出来了,主人是在对宝驹恩威并施。恩威并施才能更有效地制伏野性。果然,宝驹感激涕零地饮水进食,才一会儿工夫,宝驹身上的野气荡然无存,连拖鼻涕的小孩走过去揪它的尾巴,它都不敢尥蹶子了。 这幕驯化野性的活剧,给黑虎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狗很有点依葫芦画瓢的模仿能力,它要用相似的办法来制伏白眉儿,洗去那身令狗讨厌的豺的气味,荡涤野性。让它脱胎换骨重新做狗。 当然,黑虎只是条狗,虽然从小就在人堆里混,也还是不会挥舞皮鞭,更无法把白眉儿绑到木桩上去。它只能使用狗的办法。无论是在横贯寨子的青石板路上,还是在垃圾堆旁,或者在牛圈马厩边,只要一看见白眉儿的影子,它就吠叫一声冲过去进行扑咬。它是猎户寨狗群的头领,它的叫声具有号召力。只要它一声吠,立刻就会有其他狗从家里蹿出来给它帮腔,纠集起一大帮,进行围攻。它虽然是条土狗,年纪也大了,但到底撵过山狩过猎,很有点厮斗经验,再加上狗多势众,几乎每一次都能把白眉儿咬得皮开肉绽狗毛飞旋狼狈逃窜。 有一次,它伙同几条公狗在水沟里截住白眉儿。一顿好咬,差点把白眉儿的尾巴咬掉了。 倘若换成一条普通的狗,即使是军犬,恐怕也早就乖乖地低头称臣了。谁耐得住这没完没了的追咬? 它早就想好了,只要白眉儿的眼光不再像豺的眼光那样冷若冰霜,只要白眉儿在它面前不再像豺那样犟头倔脑,只要白眉儿洗心革面地彻底抛弃豺的风范豺的孤傲,只要它黑虎扑过去时,这豺娘养的能四肢趴地尾巴摇成扇状,做出狗所特有的屈服认输告饶求情的模样,它就会停止厮斗,或许还会把一根没啃干净的骨头恩赐给这白斑脸面金黄毛色的家伙。恩威并重嘛。遗憾的是这家伙天生豺骨头,虽然时时受攻击,处处遭围困,却仍不肯屈服。 敌人不投降,就叫它灭亡。 并不是猎户寨所有的人都鄙视白眉儿。到底是猎人聚集的地方,懂得狗的价值。那位五短身材的麻鲁大叔就用艳羡的口吻对苦安子说,你这酒鬼,也不知前世修了什么福,得了这么一条狗。另一位独眼阿炳对喜欢捉弄白眉儿的酒糟鼻说,宁欺老杂种,不欺鼻涕虫。你老兄积点德吧,别跟这条伢狗过不去。我养了一辈子狗,多少懂点狗经。唔,你别看它现在瘦得像条细鳞鱼,蓬头垢面,不大中看,好好调养,长结实了,我敢说,寨子里没一条狗比得上它。 也并不是寨子里所有的人都对白眉儿冷冰冰,温暖还是有的。这温暖恰恰来自最仇视它的老黑狗的主人阿蛮星。 有一次,主人苦安子喝醉了酒,昏睡一天一夜没有醒。白眉儿饿慌了,满寨子寻找吃的东西。绕到寨子中央,它嗅到一股撩狗心魄的肉香,从一幢大木屋里飘溢出来。是村长的家。它站在栅栏外望进去,阿蛮星正在喂狗,瓦盆热气腾腾,有好几块牛膀骨呢。白眉儿馋得直淌口水。想到自己主入家里火塘熄了,一片阴冷,瓦盆空空,凄清潦倒,不由得发出一声悲吠。 老黑狗听到动静,一见是它气冲牛斗,嗥叫一声便要蹿出来扑咬。 白眉儿扭头要走。这是别人的家,幸福也也是是别人家狗的幸福,与自己无缘。何必讨人家嫌,自找没趣呢。 突然,白眉儿听到阿蛮星一声喝叫:“黑虎,回来!” 刚蹿到院墙栅栏旁的老黑狗极不情愿地退回到狗窝边。 阿蛮星走了过来,隔着栅栏,望望它,那眼光,没有鄙视,也没有厌弃,而含有一种让它的狗心发紧的温柔的怜悯。 “哦,是白眉儿,肚皮瘪得像踩瘪的猪尿脬,看来,苦安子大叔又喝醉了,没煮狗食。唉,一条好狗,可惜,落在一个酒鬼手里。”他抽着金灿灿的铜烟锅。大口大口吐着烟雾,说道。 他踅回狗窝旁,用一个长柄勺子舀出一勺骨头来。从栅栏缝送到它面前:“吃吧,吃吧,怪可怜的。” 它感激地望了阿蛮星一眼,闷头吃起来。 这以后,白眉儿又有好几次因主人喝醉了酒而断了炊。受到阿蛮星的周济。 还有一次,老黑狗和几条公狗把它围在一个草垛上,正咬得不可开交,阿蛮星恰巧路过,喝退了老黑狗,替它了围。 那天早晨,白眉儿正走在青石板路上,远远望见阿蛮星挑着一担牛粪踏着雪往家走。突然,它瞅见他扁担换肩时,腰间有一道光亮垂落下来,跑过去一看,雪地里有一抹金黄色映入眼帘。它用爪子刨开雪,一看,原来是一杆金竹做的烟锅,锅头包着铜皮,闪闪发亮。它认得这玩意儿,总插在阿蛮星的腰带间。他常抽这玩意儿,一头含在嘴里,另一头燃起一簇小火苗,滋巴滋巴吸。它闻闻烟锅,竹竿上果然留有他的手汗。这一定是他不小心遗落在雪地里的。他已走远了。 它冷不丁就冒出一个念头:把烟锅替他送回去。它吃过他给它的东西,他替它解过围,它心里总有点儿过意不去,希望能替他做点事,有所回报。欠情好比欠债,沉甸甸地压在心头。它叼起烟锅,飞快奔上前去,一直奔到他面前,“噗”,把烟锅吐在地上。 “阿罗,好聪明的狗啊,把我的烟锅找回来了。”阿蛮星惊奇得浓眉飞扬,放下牛粪担,弯腰捡起烟锅,抹抹竹柄上的雪,插进腰带。 “来来,跟我来,我要谢谢你。” 它跟着他走进大木屋。老黑狗不在家,可能找哪条母狗幽会去了。他跨选厨房,出来时,扔给他一个红烧鸡头。鸡头连着长长一截脖颈,还有很多肉。这对它来说已经是高级盛宴了。它心花怒放,吃得满嘴流油。要是他天天都掉东西,次次都让它捡着,该有多好啊。 论功行赏,是效果显着的行为诱导。 瞧老黑狗的窝,就搭在院墙的角落,宽敞漂亮,那只盛狗食的瓦盆,还有层吃剩的汤汤水水。要是当初在荒野的三岔路口它遇见的不是苦安子,而是阿蛮星,那该多好哇。它现在就是村长家的猎狗了。就不会被人冷嘲热讽,就不会遭狗群围攻,就不会挨饿。它边啃鸡头边想。它有一种明珠暗投的遗恨。 但啃完鸡头,它还是颠颠地回到苦安子身边去了。 它是狗,俗话说穷养狗富养猫。猫是嫌贫爱富之辈,只要自家断了荤腥,就会恬不知耻地踏进别家的门槛。猫脸说变就变,昨天还和主人嬉戏耍闹,在主人怀里撒着娇,今天就会为了半条鱼爬上陌生人的膝头喵喵叫。狗做不来这一套。狗认准了一个主人,即使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也不会为了一根骨头抛弃旧主人的。狗对主人忠贞不渝,饿死也不弃穷家。 猫把狗的这种品性看做是傻冒。 人类把狗的这种品性赞为忠诚。 不管谁的判断更接近真理,白眉儿是狗,改不了这个品性。【第八章不想做偷鸡贼】 白眉儿不理解苦安子手势的意思,直愣愣望着主人,蹲坐在地上没动弹。 苦安子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形成箝形,在自己的咽喉处掐了掐。 有一点可以肯定,主人绝不会叫它去噬咬他的脖子;就是想寻短见也没这等寻法的。 苦安子用手指轻轻敲击它的鼻梁,又指向搭在一棵树腰上的干草垛,做了一个让它去取回东西的指令。 难道主人有什么东西遗落在草垛上了?它跑到树下,围着树干转了一圈,草垛并不高,稍稍踮起前肢鼻吻便可触碰到香气四溢的草梗。它仔细嗅闻了一遍,草垛上只有一只鸡,绝对没有任何其他东西。它又跑回苦安子身边,迷惑不解地翘首望着主人的脸。 苦安子皱着眉头,下巴耷拉着,眼角的纹路弯成怨恨的曲线,低声訾骂道:“笨蛋,蠢狗,没用的东西!” 它晓得主人生气了;它不该惹主人生气的。可它实在不晓得该做些什么,它的狗脑筋一时转不过弯来。它歉意地慢慢横摇着尾巴。 “喏!”苦安子弯下腰,两手撑开做扑扇状,“咯咯咯,咯咯咯”,嘴里吐出一串模仿得很拙劣的鸡鸣声,然后,又在自己喉咙口做了个掐的手势。 它恍然大悟,主人是要它去逮草垛上那只鸡! 午后的阳光照在干草垛上,落下一片温暖;四周静悄悄,不见一个人影;寨子里几乎所有的狗和成年男人都上山狩猎去了。 白眉儿又跑到草垛下,翘首审视:这是一只五彩翎羽的大阉鸡,在草垛顶端刨了个坑,泡在一片温馨的干草气息中。白眉儿不知道这只大阉鸡是谁家养的,但有两点是肯定的:第一,这绝不会是野鸡,肥头肥脑的模样,不用为食物发愁的慵懒神态,毫无疑问是只家鸡;第二,这不是主人苦安子养的鸡,主人鸡窝里的鸡早让他换酒喝了。 “白眉儿,上!”苦安子低声呵斥道。要它扑击,要它猎杀,要它逞凶。 它迟疑地望望主人,又望望大阉鸡,没敢贸然动作。 它晓得猎食有主的家鸡意味着什么;就前几天,一只黄鼬闯进寨子逮杀了一只童子鸡,结果被成群的狗穷追猛撵,撕成碎片。它不是黄鼬,也不是豺了,它是狗,狗是不能偷食家鸡的。 苦安子跺跺脚,发狠地朝它的狗脸呸地唾了一口:“杂种,你不听话,我先宰了你!” 它不能再犹豫了,对狗来说,天职就是服从,就是按主人的意愿行事;它不能违背,更不能抗拒。 它伸出舌头,磨磨锋利的犬牙;已好久没猎杀活物了,今天可以开戒,当然很兴奋。 大阉鸡浑然不知危险正在逼近,还朝白眉儿友好地颔首致意呢。寨子里的鸡从来没有受过狗的侵袭,习惯把狗当做天然盟友,在狗的面前从不设防。 猎杀成功了,比从垃圾堆里刨一块骨头更省事。白眉儿轻轻往上一蹿,毫不费力地一口叼住鸡脖子;大阉鸡叫不出声来,拍扇了几下翅膀,很快便窒息而死。 四周没有人,也没有狗,谁也没有发现这阳光下的罪恶。 只有远处一窝小鸡和一只鸡婆,发现了异常动静,咯咯咯惊慌地乱叫一气,逃进草丛。一头被套在桔槔中的牦牛也看见了,哞哞愤怒地打了两个响鼻,弯弯的牛角把草垛挑得碎屑飞扬,尘土弥漫;牛是食草动物,看不惯血腥的屠杀。但很快,鸡婆领着鸡崽逃远了,牦牛发泄了一通也不再吭声,一切都恢复了平静。 白眉儿叼着大阉鸡奔到主人面前,想上缴猎物,但苦安子慌乱地连连摆手:“去去,快回家去。” 绕着很少有人走动的水沟和木屋背后的荒径,迅速而隐蔽地奔回家。 苦安子也很快赶到了,关严了木门,很高兴地捡起大阉鸡,嘻嘻笑着说:“发酒瘟的,咬得真利索,算我没白养你。” 这天,白眉儿得到了小半盆鸡杂碎,吃得直打饱嗝。 自从白眉儿投靠苦安子以来,主人还是第一次如此慷慨。 这以后,苦安子经常唆使白眉儿去偷鸡。苦安子在这方面有点天才,很会挑时辰,总是在寨子里男人和猎狗上山狩猎时,牵着它到寨子外和树林边缘寻找猎杀的机会。寨子里多的是鸡,这等于在养鱼塘里捞鱼,回回都不会落空。苦安子索性秃鹫岭也不去了,金丝活扣捕获率极低,当然不如在寨子里偷食家禽省心省力。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动物社会。 虽然白眉儿猎杀鸡时动作迅猛,爪子利索,没一次让猎物发出过求救的叫声,然而,这样的事瞒得过人的眼睛,却很难瞒得过其他鸡的眼睛。 很快,寨子里的鸡都把它视作瘟神,一见到它的身影。便咯咯咯惊慌啼叫,发出警报,于是,母鸡呼唤小鸡,公鸡护卫母鸡,各自逃回自己的窝。 那头曾目睹它猎杀大阉鸡的弯角牦牛,也跟着瞎起哄,见到它哞哞乱吼。 寨子里经常丢失鸡,免不了会引起村民的注意,丢鸡的人家都把火发在自己养的狗身上,用脚踹,用柴棒揍,责骂道:“不中用的死狗,连鸡都看不住,让黄鼠狼来偷吃,真是白养了你,还不如宰了你吃狗肉呢!” 狗们受到无端指责,便汪汪汪喊冤叫屈。 人的脑子毕竟比狗聪明得多,村民们很快从鸡的强烈反应中看出蹊跌跷,引起了各种猜测和议论: “酒鬼苦安子养的白眉狗好像不地道哩,我家的芦花鸡一见到这白眉畜生,就吓得飞上树去,怎么叫唤也不肯下来。”酒糟鼻说。 “我家的鸡也是,见到那条白眉狗,比见到老鹰还害怕,扔下鸡雏就没命地往窝里钻。” “这畜生,豺头豺脑,莫不是偷鸡贼?” “有可能的,过去寨子里少了鸡,狗都能逮住黄鼠狼,这一次狗都变成呆子瞎子聋子,啥也逮不住,这里头肯定有名堂哩。” “走,找酒鬼说说去。” 一伙人果真跑进苦安子家,兴师问罪。 “苦安子,我看你是养着条疯狗啵,怎么么一见到它,我家的鸡就魂飞魄散呢?” “我的白眉儿规矩得像只猫,怎么会吓唬鸡呢。”苦安子矢口否论。 “你的狗就像瘟疫,自从它来到猎户寨,家家都丢鸡。” “冤枉了不会讲话的畜生,会烂舌头的。别看我的白眉儿长相怪凶的,其实是兔子胆,我亲眼瞧见,路上有只青蛙,它都吓得不敢跑拢去呢。”苦安子振振有词地辩解道。 毕竟,谁也没亲眼看见白眉儿偷鸡,只是一种怀疑罢了,没有真凭实据,不好定罪,人们悻悻地走了。 但是,心底的怀疑是不会轻易消除的。 白眉儿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只要一出家门,见到鸡,鸡惊慌而逃;见到牛,牛哞哞哞怪吼;见到人,那就更惨了,木棒、石块、土坷垃和唾沫随时会落到身上。 “疯狗,滚远些!” “瘟狗,喂豹子的料!” “什么狗,分明是豺狼!” 白眉儿有苦说不出。说心里话,它不愿去猎杀有主的家鸡;猎杀有主的家鸡是豺的勾当,它已经是狗了,它不想再干豺的勾当。它也想活得坦坦荡荡,活得光明正大,活得表里如一,做条好狗,可是,主人苦安子非要它去偷鸡,它无可奈何,只好从命。 日子过得很别扭。 有时,望着外出狩猎的狗群跟随着主人们凯旋而归,猎人肩上挑着猎获的野雉雪兔,猎狗雄赳赳气昂昂在前面开道,它羡慕得直流口水。它虽说吃得不太好,仍然很消瘦,但毕竟已恢复了元气和体力,它相信自己的体魄和狩猎技艺绝不会比哪条狗差的,它完全可以在狩猎场上技压群芳,展示自己的价值。它不愿被人怨恨怀疑厌恶唾弃。它不愿在自己决心做狗后仍被人戳着脊梁说是豺。它渴望主人能带它上山狩猎。 然而,苦安子似乎对集体狩猎丝毫也不感兴趣,喝酒喝酒喝酒,偷鸡偷鸡偷鸡,不让它干别的。 那天早晨,白眉儿正站在木屋外跷起一条后腿撒尿,刚巧上山狩猎的队伍从寨子出发,经过苦安子的木屋前。狗群浩浩荡荡,人群浩浩荡荡,狗脸兴奋,人脸兴奋,狗汪汪吠叫,人大声吆喝,一派慷慨出征的气氛。它看得心痒眼热,一转身奔进木屋,叼起苦安子的裤腿,使劲往外拽。 “死狗,你瞎拖个啥呀,门外捡着鹿茸了吗?”苦安子被它拽到门口,揉着惺忪醉眼,不耐烦地骂道。 它朝正在前方雪野上逶迤而行的狩猎队伍高声吠叫,“汪汪汪,汪汪汪”,主人,你带我去狩猎场吧,你不会失望的,你一定会有所收获的。 “汪汪汪,汪汪汪”,主人,去吧,扛起你的猎枪,带上我,像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那样,在惊险激烈的角逐中赢得光荣和尊敬。 它的胸肋上重重挨了一脚。 “死狗,你懂个屁呀,上山狩猎,你以为像跳到草垛上逮只鸡那么容易吗?我是尝过那滋味的,冷得贼死,累得贼死,最后一大窝人逮着一只兔子,闹腾整整一天,分着只兔爪子,发酒瘟的,还不够塞牙缝呢。我才没那么傻,去受那份罪。大冷天的,在家烧旺了火,抿两口酒,睡个回笼觉,快活赛过神仙。” 苦安子说完,回转屋里,又灌起发酵的驴尿来。 唉,空有一番凌云壮志。 事情终于败露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这是一场够等级的灾难。 那是在一个雨雪霏霏的黄昏,寨子里的狗都缩在自家的火塘边,青石板路上望不见人和狗的踪影。这是偷鸡的好天气。 苦安子把它牵到寨子西头一蓬冬青树下;一只茶褐色的母鸡正在树下避风的角落里刨食小虫子。 猎杀家鸡对白眉儿来说,技艺已娴熟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它无声无息地潜伏到冬青树左侧;鸡几乎没有嗅觉,只要不发出响声,就不会被发现。 茶褐色的母鸡迈着矮矮的脚杆,走进它的伏击位垃置。当鸡头刚刚伸到它面前时,说时迟,那时快,它朝前轻轻一跃,准确地咬住母鸡细长的脖子。 这简直跟玩儿似的。 也合该出事,不仅白眉儿没注意,连主人苦安子也没发觉,冬青树丛里,还蹲着一只红冠花翎大公鸡。不知是出于坚贞的爱情,还是那只红冠花翎大公鸡生性特别好斗。白眉儿刚叼住母鸡脖子,红冠花翎大公鸡就扇摇着翅膀,喔喔怪嚣着,迎面飞扑过来。 白眉儿没提防。它以为凡是鸡,看到血腥味如此浓烈的屠宰同类的恐怖场面,都会掉头飞逃,只恨爹妈给的这对翅膀太小太弱。它没想到,事情会有例外;它更没想到,爱情会使弱者变得无比勇猛。 红冠花翎大公鸡冲到白眉儿跟前,没有丝毫停顿,颈毛恣张,尖喙恶狠狠地朝它的眼窝啄来;它躲闪不不及,眼角被啄了一口,啄出了血;幸亏没啄中眼球,不然的话,这世界上就多了一条独眼狗。汪汪的血灌满了一只眼球,望出去半个世界都是红的。 白眉儿疼极了,也气极了,完全出于一种本能的反应,张嘴朝气焰嚣张的红冠花翎大公鸡咬去。它恨不得一日咬断公鸡的脖子。一瞬间它忘了自己正叼着茶褐色母鸡呢,它松开嘴,母鸡掉落地下;母鸡还没死,在地上挣扎着,“咯咯咯。咯咯咯”,发出尖厉刺耳的鸣叫:“喔喔喔,喔喔喔”,红冠花翎大公鸡也加入了这呼救大合唱。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叫声啊,出自丹田,发自肺腑,极度的惊骇与恐惧,万分的凄惨和慌张,在寂静的黄昏,格外响亮。霎时间,全寨子的牛羊猪鸡鸭鹅都牺牺惶惶叫起来,丧魂落魄,仿佛世冠界末日已经来临。一条条狗从篱笆后面蹿出来,从四面八方朝冬青树合围;好几家木屋的门纷纷开启,人声鼎沸。朝冬青树逼近。 苦安子见势不妖妙,闷声不响撒腿就往家里跑。 在这节骨眼儿上,白眉儿犯了一个错误:它理应扔下半死不活的茶褐色母鸡和气势汹汹的红冠花翎大公鸡,赶紧溜之大吉,可它的智商毕竟不如人,它对红冠花翎大公鸡怒火中烧,恨不得生吞了这厮。大公鸡又朝它眼珠子啄来,这回,它早有准备,往后一蹲,躲过尖喙,猛地一咬,哇哈,该死的大公鸡再也叫不出声了。 这时,人和狗已经逼近,白眉儿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很危险,便叼起大公鸡,逃出冬青树丛。村长阿蛮星家的老黑狗和一条名叫冰冰的白母狗在后面穷追猛撵。它叼着猎物,奔逃的速度显然受到影响,几乎被它们咬断尾巴。 对狗来说,主人的家是最好的避难所。白眉儿一口气跑回家,逃进木屋。老黑狗和白母狗也想追进木屋来,被苦安子用木棍拦在门口。 “去去,走开,走开!”苦安子横眉竖眼舞动木棍进行恫吓,竭力想赶走一黑一白两条狗。 两条狗不依不饶,凶猛地朝木屋汪汪吠叫。 人群很快聚集在苦安子的木屋前。 从人群里走出一位瘦瘦的中年妇女,手里提着那只已被咬得半死不活的茶褐色母鸡,喝住老黑狗和白母狗,杏眼圆睁,手指着苦安子的鼻子,厉声说:“发酒瘟的,苦安子,你竟敢唆使恶狗来偷鸡!” “巫娘,这可是天大的冤枉。我刚刚睡醒午觉,脚还没迈出门槛呢,怎么会放狗偷鸡?”苦安子哭丧着脸,十分委屈地说。 “放你狗屁,你不做贼,为何要拦住黑虎和冰冰,不让它们捉贼?” “我的白眉儿没在屋里。” “老娘亲眼看见它叼着我的红冠花翎大公鸡逃进你屋里去的。” “这……” “苦安子,发酒瘟的,你让开!”那女人说。 “对,让开,让开,让黑虎和冰冰进去搜搜。”围观的人们纷纷附和。 那位瘦瘦的中年女人是猎户寨的职业巫娘,一个响当当的人物,会捉鬼降妖,能消病禳灾,无论谁家婚丧嫁娶,红白喜事,祭典祖宗,拜祀猎神,都要请她身穿七彩霞帔,头插松雉尾翎,用红黑黄三色泥土把脸涂抹得非人非神,来诵经念咒。她手里捏着一串用虎豹牛象熊猴马七种走兽膑骨穿成的念珠,据说这是沟通阴阳两界的法器,她只要一掐膑骨念珠就能占卜凶吉预知未来。 巫娘有这等本事,自然在猎户寨享有很高威信,连村长见了她都要谦让三分, 苦安子无力阻挡,只好极不情愿地闪开身,让老黑狗和白母狗钻进屋去。 这等于瓮中捉鳖。 白眉儿躲藏在竹榻下,很快被捉拿归案。 那只已魂归西天的红冠花翎大公鸡成了白眉儿犯罪的证据和赃物,也被搜查出来送到院子里亮相。 “发酒瘟的,苦安子,你还有什么话好说?”巫娘冷冷地说。 苦安子使劲搔搔脑壳,突然回转身,取下挂在墙上的一根细铁链,三下五陋除二,把白眉儿拴牢在院子一棵小杏树上。 “你这条瘟狗疯狗,竟敢背着我去偷鸡!”苦安子唾沫喷溅,破口大骂,“你这不是存心想败坏我清白的名声吗?看我不揍扁了你!” 他折了根树枝,朝白眉儿抽打;树枝被挥舞得嗖嗖直响,雨点般落在白眉儿的颈上背上爱和屁股上;狗毛飞旋,烧火燎般疼。 老黑狗黑虎和白母狗冰冰欣喜若狂,在旁边又跳又嚎;整个狗群也兴奋得连声吠叫,像请了一支免费拉拉队。 “看你以后还敢去偷鸡!”苦安子声色俱厉,“我要你牢牢记住这个教训, “苦安子,这样的偷鸡贼,莫非你还想继续养着它吗?”巫娘用讥诮的口吻问道。 “是呀,这样的恶狗,活该剥皮抽筋宰了吃肉。”众人在一旁附和道。 “嘿嘿,”!苦安子不断地向人群打恭作揖,赔着笑脸,“这狗牙口还嫩,狠揍它一顿,教训深了,它以后就再也不敢偷鸡了。各位高抬贵手,我苦安子花了大价钱买了这条猎狗,不容易啊;从今后我把这畜生拴在家里,留神看着它,再不会放它出来捣乱了。 “寨子里三天两头丢鸡,看来都是这畜生偷的。祸根不除,祸害不止啊。”巫娘不依不饶地说。 “是啊,怕不是什么狗,是豺狼哩。江山易移,本性难改。”酒糟鼻在一旁煽风点火。 “不不,是狗,是狗,只是身上野气重了些,”苦安子慌忙解释道,“我要用这畜生的血洗净这畜生身上的野气。”他手中的树枝挥舞得更凶更猛更沉更重更稠,像无数毒蛇缠绕在白眉儿身上。 白眉儿不明白主人为何要这般毒打它。它觉得其他人恨它情有可原,它偷了别人的鸡,理该受到惩罚。但主人不该咬牙切齿地揍它。它完全是遵照主人的指令行事的,偷来的鸡它只吃一点主人扔弃不要的肠肠肚肚,其他都归人了;出了事,主人却不来庇护它,反而把所有的罪责一股脑儿全喷泻在它身上。 它被铁链子结结实实拴在小树上,想跑跑不脱,想躲躲不开,很快被树枝抽得皮开肉绽;可它不服,打死也不服。它天生就是这种性格,倘若确实是自己错了,低头认罪,在所不惜,但自己没错,受了冤枉,任你采取什么形式的暴力,都不肯逆来顺受,忍气吞声。遗憾的是,它是狗,满肚子冤屈无法诉说,它只有狂怒地嗥叫着,头颅高昂,以示不屈不挠。 这当然大大触怒了围观的人群。 “瞧这畜生,不躲不闪,不流泪不低头,那气焰,天生强盗坯子。” “瞧这畜生那双眼睛,比豺狼更毒三分,不信现在放开它试试,保准会蹿上来咬断我们的喉管。” “混账东西,还不赶快向大家赔罪,低下你的狗头!” 苦安子一只手按在它的脑顶上,用力往下揿,就像按在一根无形的弹簧上,才揿下去又弹上来。 “我看,这畜生不像是条狗。”巫娘眯起眼睛,阴阴的眼光直勾勾盯着白眉儿,“我一下子说不清哪儿不像,但确实不像。” 老黑狗黑虎和白母狗冰冰突然蹿到白眉儿面前使劲摇甩起尾巴来。一黑一白两条狗尾上下左右全方位摇弋,飘若雨丝,柔若柳丝,飘柔二合一,如墨菊,如浪花,舞得眼花缭乱。这是一种暗语,一种提醒,一种对比,一种揭发。 ——它是异类,瞧,我们都是正宗的狗,我们都会摇尾巴,它却不会摇尾巴! 白眉儿意识到情况不妙,它晓得老黑狗和白母狗在这种场合乱摇尾巴用心十分险恶。它很想在这节骨眼上能使自己的尾巴也自如地摇甩起来。它将意念集中尾部,遗憾的是,尾巴只能左右晃荡,或者上下拍打,像支笨拙的扫帚,怎么也达不到狗尾巴灵巧圆润的境界。 豺尾与狗尾表面看起来似乎差别不大,无非是豺尾的茸毛蓬松些,狗尾的茸毛紧凑些;个别长毛狗的尾巴也蓬松,与豺没什么区别。但内在的差异是存在的,那就是能否随心所欲地舞动。这差异来源于生存压力,来源于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狗依附于人类生活,尾巴是传达喜怒哀乐的工具,是献媚邀宠的法宝,不孝有三,不会摇尾为大;豺依赖自身的力量在荒野谋生,既不必向主人献媚邀宠,也不需要向主人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尾巴摇了无益,也就没生成狗尾巴的功能。豺尾巴的功能简单而实用,一为扫荡讨厌的蚊蝇牛虻,二为在快速冲刺时像舵一样保持身体的平衡。 它白眉儿从小生活在豺群,从未像狗那样操练过尾巴。它愈是焦急,愈是想把尾巴摇得飘柔二合一,那尾巴愈是僵硬如棍。 老黑狗和白母狗两条狗尾愈加摇得潇洒。 对比太强烈了,无法不引起人们的注目。 “我明白了,”巫娘一拍大腿,叫起来,“它不会摇尾巴,它不是狗,它是豺狼投的胎哩。” 她说着,掐动挂在脖颈上的那串走兽膑骨念珠,两眼翻白,嘴里念念有词,猛地瞪圆杏眼,手指着白眉儿斩钉截铁地说:“这是豺狼,千刀万剐的豺狼!” 巫娘的话无疑是有权威性的,立刻,众人眼里亮起一片憎恨与厌恶。 “确实是豺狼,该一刀剁了头,剥出张豺狼皮来。”酒糟鼻摩拳擦掌地说。 “这世上还从未有过不会摇尾巴的狗哩。”另一位丢失过鸡的妇女咬着牙说。 “苦安子,你若舍不得下手,我们来帮你宰。”巫娘下了最后通牒。 “各位乡亲,算我苦安子瞎了眼,把豺狼当猎狗买回了家。大家都晓得,我苦安子生来是穷命,蚀不起这笔血本;不瞒诸位,我是借了钱买的这条狗,不不,是借的钱买的这畜生,账还没还清呢。就算剥得一张上等豺皮,也抵不过一条猎狗价的十分之一啊。”苦安子眼圈红红地说。 “发酒瘟的,你明明晓得它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你还打算养着它呀?”巫娘问。 “不不,这般可恶的偷鸡贼,我不会再让它待在猎户寨了。我明儿就把它牵到镇上去卖喽,好歹把本钱赚回来。” “限你明天把这豺狼弄出猎户寨去,”巫娘想了想说,“发酒瘟的,给你留点面子。” 众人离去,狗群也散开了,苦安子小小的院子又恢复了冷清落寞状。 “你这条笨狗!”苦安子踢了白眉儿一脚,“莫怪我无情无义要把你卖掉,实在是你逼得我这样做的。你怎么这样缺心眼呢?你听到有人和狗追上来了,就不该再去咬大公鸡;你叼着大公鸡,更不该跑回家来。这下好,贼赃俱获,赖也赖不掉。还有,我用树枝抽你时,在人面前,你该低头摇尾,哭泣求饶;你倒好,还犟头倔脑,谁还会来可怜你?你呀,一错再错错到底啦。唉——”【第九章死里逃生】 这是日曲卡山麓漫长冬季一个难得的好天气,蓝天白云,红日高照,洒下一片融融暖色。 雪山镇牲口市场人来人往,熙熙攘攘;黄牛牦牛骡子马匹沿着大街一溜儿排开,吆喝声叫卖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响成一片。苦安子蹲在一个角落里,牵着白眉儿,等待买主。白眉儿脖颈上插着两根稻草,这是一种原始古老的货物标签。 街上浓浓的买卖氛围,自然瞒不过白眉儿聪慧的脑袋,它晓得自己像满街的的牲口一样,要易手了。它不安地注视着每一个从面前经过的行人,不知道是幸运还是厄运在等待着自己。 一位背着背篓额上缠着黑头帕的汉子在白眉儿面前停下来。两道阴骘的目光在白眉儿身上溜转了几圈,用痰音很浓的嗓子问道:“老板,这伢狗,咋格卖?” “这可是地道的好猎狗哇,老哥,值这个数哩。”苦安子说着,伸出一个巴掌。 他们说话的当儿,白眉儿钻到黑头帕汉子胯下,嗅闻了一阵,它闻到一股屠夫的血腥味。它狗心沉沦,浑身战栗,无论如何,它也不愿自己变成人类餐桌上的一盘佳肴。可它脖颈上拴着铁链,被牢牢攥在苦安子手里。命运掌握在别人手里,它又能怎么办呢。 “五十块?”黑头帕汉子问。 “老哥,莫开玩笑了。这狗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是条纯种的好猎狗呢。五十块钱,还不够买条狗腿。我是说再添个零。”苦安子哗哗抖动着手中的铁链子说道。 “什么金狗银狗值这个数,”黑头帕汉子奸奸地笑了笑说,“五十块我还嫌贵呢。如今很少有人打猎,谁希罕猎狗。吆。我是要买条菜狗,给几家饭馆送新鲜狗肉。”黑头帕汉子说着伸出出一只血腥气极浓的手,捏住白眉儿的下巴颏,“我是看中这条狗牙口嫩,肉也嫩,大冬天吃伢狗肉滋补身体,才想买的。五十块,尽够了。” 白眉儿的嘴吻被捏得火辣辣疼,要不是想到自己已决心一辈子做狗,它真想像匹豺那样一口咬断那只肮脏的手腕。 “五百块,一分也不能少。”苦安子说,“把猎狗当菜狗,亏你说得出口。” “五十块,一分也不能多。”黑头帕汉子说,“什么猎狗不猎狗的,剁成肉块只认滋味是否鲜美。” “唔,我们前世没缘分,这桩买卖无法成交了。”苦安子扭过脸去,摆了摆手。 黑头帕汉子讪笑着走了过去。 白眉儿一颗悬吊着的心这才算落了地。 它晓得,它被猎户寨的巫娘指为豺狼,主人苦安子执意要把它卖掉了。这是法定命运,它无力扭转乾坤。它只希望能被一位真正的猎人买了去,能投靠到一位好主人膝下,也不枉做一世狗。它比苦安子更焦急,忐忑不安地等待着。 不知怎么搞的,这牲口市场,牛和马的交易颇为活跃,狗的买卖却很冷落,集市上没几条狗,买主就更少了。 日头偏西时,走来一位生着一张长长马脸的汉子,在白眉儿面前端详了半天;马脸汉子肩上扛着猎枪,脸膛被高原阳光晒成紫铜色,身上有一股浓重的山野气息,一看便知道是个闯荡山林的猎手。 白眉儿抬头挺胸,尽量使自己的形象显得高大健美光彩照人;它希望自己能被马脸汉子买走。遗憾的是,马脸汉子前后左在右围着它瞧了好一阵,最后还是摇了摇头,自言自语地说:“这狗模样不错,可惜,牙口已两岁多了;超过两岁的狗,是很难把过去的旧主人和旧家忘掉的;它会恋旧主人和旧家的。狗还是要从小养大才亲,尤其是猎狗,从小养大的猎狗才会在关键时刻奋不顾身来帮主人。半道易主的狗,忠诚会打折扣。” 一派胡言,对白眉儿来说;可它无法跟主宰它命运的人说理去。 夕阳西下,暮色悄悄灌进街道,热闹的买卖交易逐渐冷清,拥挤的集市变得空旷。白眉儿仍然被牵在苦安子手里。 愁煞人也愁煞狗。 缠黑头帕的屠夫又踅了回来,手里牵着四条狗,这无疑是狗肉宴席的原料。这四条狗,都老得臼齿脱落,步履蹒跚,是该到狗阎王那里报到去了。 苦安子睃了黑头帕汉子一眼,搓着手说:“唉,天要擦黑了,怎么办?我若再把白眉儿带回猎户寨去,巫娘决不会轻饶了我。怎么办?怎么办?” 黑头帕汉子在苦安子面前停了下来,浪声浪气地问:“老板,怎么样,五十块成交了吧,空守了一天,别把货折腾瘦了,赶明儿四十块也没人要喽。” 苦安子唉声叹气,望望天色,又望望白眉儿,终于挥了挥手说:“好吧,算便宜了你,快给钱,牵走!” 黑头帕汉子嘻嘻笑着往怀里掏钱。白眉儿傻眼了。看来厄运罩顶,求生无望了。 也是它命不该绝,黑头帕汉子掏出钱数好牙后刚想递给苦安子,突然,白眉儿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街上,步伐矫健,气宇轩昂,是猎户寨的村长阿蛮星。刹那间,它灵犀点通,慧性感悟,冲动起一股强烈愿望:让阿蛮星瞧见它目前的处境。它“汪汪汪”高声吠叫起来。阿蛮星没听到,或者说听到了也没在意,拐了个弯朝街对面一家小酒馆走去。眼看阿蛮星的背影就要消失在脸色酡红的酒客里,它求生的最后一丝希望行将破灭,它急眼了,狂吠一声,拼命朝阿蛮星的背影蹿跃;它被强烈的求生愿望激励着,力气大得惊人;苦安子拽不住它,被它拖着往前走。 “死狗,停住;再跑,老子一刀剁了你的狗头。”苦安子在背后骂骂咧咧。 拴在脖颈上的铁链子勒得白眉儿几乎窒息,颈上的毛被一绺一绺拔下来,钻心地疼,可它仍顽强地朝前奔跑。它不能停下来,停下来就意味着将被木棒敲断鼻梁后扔进汤锅。 好险哪,阿蛮星前脚已跨进小酒馆,后脚正欲跨未跨之际,白眉儿刚好赶到,它脖子被勒得已叫不出声来,便一口叼住阿蛮星的裤脚管,再不放松。 阿蛮星惊讶地回转身来。 苦安子打恭作揖赔着笑脸说:“村长,真对不起,惊着您了。” “哦,是苦安子和白眉儿,出什么事啦?” “村长,是这么回事,这畜生背着我去偷鸡,巫娘瞧出它是豺狼投的胎。” “这我知道。” “我把它牵到街上卖,刚要成交,这畜生不知哪根神经短路了,突然就狂奔乱窜来咬你的脚;谢天谢地,没咬着你;裤腿被它咬破了,这疯狗牙齿尖着呢。死狗,你还不松口,看我不揍扁了你!” 苦安子说着抡起铁链子,狠狠朝白眉儿抽打。霎时间,白眉儿背上皮开肉绽。它仍不松口,只是从两边口角发出呜呜呜的呻吟声。 “莫打,莫打。”阿蛮星皱皱眉头,喝住苦安子。他是猎人,见不得对狗粗暴。 这时,黑头帕汉子也赶了过来,手里捏着几张纸币,往苦安子怀里塞:“老板,你先收下钱;你收下钱,这狗就归我了,看我怎么来收拾它。” 苦安子一把抓过钱来,将铁链子递给了黑头帕汉子。 黑头帕汉子顺手将早先买下的四条老狗拴在小酒馆门口的一根木桩上,一手哗哗抖动白眉儿脖颈上那根铁链子,一手从腰间拔出一根枣木棍来:“畜生,你以为你咬住了人家的裤腿就没办法治你吗?带回去是宰,在这里也是宰,我就露一手给喝酒的客人助助酒兴。” 那根枣木棍约有两尺来长,前粗后细,掂在黑头帕汉子手里沉甸甸的;木棍被狗血染成黑褐色,闪烁着阴森森冷光。这是一根名副其实的打狗棍。 黑头帕汉子狞笑着说:“各位赏光看看我的手艺如何,不用刀,不用绳,不用别人帮忙。一根小木棍就可以干净利落解决问题。再凶再猛再恶的狗,我一棍下去,准叫它像坨稀泥似的躺倒在地,一滴血也不往外流;狗血闷在里头,狗肉滋味更鲜美,还是上等补品,男壮阳,女滋阴,老人小孩补气强身。我在这里许个愿,我一棍下去,倘若这畜生,不倒下去,或倒下去还能挣扎着站起来,或者还能放开喉咙叫一两声,都算我没本事失了手,任凭把狗抬走,算我白送你们的。” 这家伙,即兴做起了广告。 黑头帕汉子高高举起了枣木棍,瞄准白眉儿鼻梁和眼窝交界处那块凹部;这是犬科动物身体上最薄弱环节,一棍下去,窒息无疑, “呜呜呜,呜呜呜”,白眉儿摇晃着阿蛮星的裤腿,不断地乞求着。 “嘿——”黑头帕汉子发一声威,枣木棍闪电般地落下来。 白眉儿鼻梁间凉飕飕的,全身一片死亡的麻木,只有牙齿还紧紧衔着阿蛮星的裤腿,嘴里还机械地发出呜呜呜的叫声。 说那迟,那时快,阿蛮星倏地伸出手去,半道上稳稳接住了枣木棍。 “你……”黑头帕汉子吃惊地瞪圆了眼。 “慢。”阿蛮星说,“我现在才弄明白,白眉儿为啥要过来叼我的裤腿:苦安子,你把它当菜狗卖了,是吗?” “我……”苦安子支吾着,“我……猎狗卖不脱手,我只好……” “亏你还是猎户寨的人!唉。”阿蛮星轻轻叹了口气,推开那根让狗心惊胆战的枣木棍,一把从黑头帕汉子手里夺过铁链子,蹲下来,“多机灵多聪明的狗啊,晓得在危急关头该向谁求救。别看它不会说话,其实它心里什么都明白。也真是巧事,我在乡政府开完会,本想直接回家的,走着走着总觉得心神不定,总觉得还有一件事没办妥,想了半天才想起家里没酒了,便半路踅回镇,想带两瓶烧酒回去,没想到,就遇着你这条白眉狗。” 说到这里,他仔细端详白眉儿,停顿了好一会,才又缓缓地说道:“我看得出来,你是一条通灵性的好狗。唔,我也曾养过一条好狗,不是黑虎,是另一条狗,名叫洛戛。唔,长得跟你有点像,也是全身黄毛,只是脸上没有白斑,尾巴也没有你粗。多好的洛戛啊,敢独自闯进熊窝逮熊崽子。唉,我的洛戛最后叫红毛豺给害死啦。”他说着,神情有点伤感,仿佛是在寻找一种慰藉,伸出右手按在它的脑门上,“唔,我晓得的,你受了冤枉,你受了委屈,你心里很苦,是吗?” 白眉儿松了口,“呜汪”,呜咽了一声,深沉凄凉,发自肺腑。 阿蛮星的手在它脑门上轻轻摩挲。 白眉儿虽然投靠苦安子已做了几个月的狗,但苦安子感情粗糙,从未像这样软语细声地跟它说过话,更没有用手摩挲过它的脑门。它第一次领受来自人的亲昵,怪别扭的,想拒绝,但奇怪得很,四条腿似乎生了根般挪不动。人类的手掌有一种奇异的魔力,掌心仿佛带着电流,渗透皮毛和肌腱,流人心田流人丹穴流入血管流入灵魂,像热泉像阳光像炭火像熔浆,它立刻感觉到一种酥骨的情醉心的热,产生一种依恋的快感。那只手掌顺着他的头顶滑向它的背脊,在颈椎骨和尾尻骨之间来回抚摸,它觉得刚才被死亡阴影惊骇得冷冰冰的身体像泡在一泓热腾腾的温泉水里,如痴如醉,飘飘欲仙。它还是头一次有如此美妙的感觉。不同物种之间的陌生感和戒备心理仿佛都像掉进火焰的雪片化成水化成气体化成乌有。 “我晓得,你想跟着我。这是天意,我们有缘分。” 阿蛮星的左手把它揽进怀里,它顺势将毛茸茸的脑袋靠在他的胸口;他用络腮胡子逗弄它的脸,痒丝丝的,很有情趣。 “这算啥子事嘛?我出钱买下的狗,怎么跟这位老哥黏糊上了。”黑头帕汉子抱怨地说。 “苦安子,把钱还给他。”阿蛮星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 “这……”苦安子苦着脸把钱递还给黑头帕汉子。 “莫名其妙。这叫换了新鞋出门就一脚踩着牛屎,败兴。” “老哥,实在对不起了,请您多包涵。”阿蛮星赔着笑脸说。 “哼!”黑头帕汉子收起钱,牵起四条老狗,悻悻地走了。 “我的黑虎老了,看家护院还凑合,撵山打猎快不中用了,我正想买条猎狗呢,这狗,我买下了。” “这合适吗?这疯狗,偷鸡哩。” “狗是好是歹,全在于人怎么调教。” “是哩,是哩,您是一村之长,领导得了一村人,还怕调教不好一条狗!我是说,巫娘看出这畜生是豺狼投的胎,我是怕将来会连累您哪。” “你是怕我把白眉儿带回猎户寨,会连累你吧?别担心,要是有人说闲话,你就说是我逼着你卖给我的,与你不相干。哦,你可以跟大伙说,今后寨子里要是再莫名其妙地丢鸡,我阿蛮星包赔了。”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我阿蛮星啥时候骗过你。那黑头帕汉子付你多少钱?” “五十块。” “那不是买猎狗的钱,那是买狗肉的钱。这狗,少说也值两百。唔,我就给你两百吧。”阿蛮星慷慨地掏出两张一百面额的大家票,塞进苦安子的表袋。 “阿罗,我今天福星高照,交了好运。”苦安子乐哈哈地走了。 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阿蛮星的手始终抚摸着白眉儿的脊背,又顺着它的脊背捋顺它尾巴上的毛。突然,白眉儿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感觉,自己的尾巴在阿蛮星的手掌里变得像条活蹦乱跳的泥鳅。 “哦,白眉儿,你摇尾巴了。我一直注意观察你会不会摇尾巴;巫娘就是看你不会摇尾巴断言你是豺狼投的胎;我还真有点担心呢。狼不摇尾巴,豺不摇尾巴,鬣狗不尾巴,我怕你是个杂种。现在你摇尾巴了,好极了,你是条地地道道的狗。”阿蛮星兴高采烈地说。 白眉儿也很惊奇自己怎么会像条地道的狗那样摇甩起尾巴来了。它可没想过要去摇甩自己的尾巴,若不是阿蛮星点破,它甚至意识不到自己已经在摇甩尾巴了,这是一种无意识的动作,是一种内心激情的自然流露。当阿蛮星带有某种生理电流的手掌抚摸它的脊背时,它血液循环加快了,情绪亢奋,要不是被他拥在怀里,它会舞兮蹈兮,会蹦跳打滚,会连声啸叫,以表达内心的喜悦,以发泄那股快涨破血管的激情;但它的身体是被他的手臂圈在怀里只要稍一蹦跳,它和他就会脱离接触,美妙的感觉就会随之消失。它可不愿中止抚摸,于是,激情便涌进身后那根尾巴,情不自禁地摇甩起来,表达自己对新主人感恩戴德的心情。 “白眉儿,从今后,你就是我阿蛮星的猎狗了。走,我们回家去。”【第十章洗清冤屈】 白眉儿重新回到猎户寨,村民们有的人慑于村长的威望,敢怒不敢言;有的人碍着阿蛮星的面子当面不好说什么,背后指指戳戳,抱怨阿蛮星又把祸害带回寨子来了。人和狗都还对它它怀有戒心,见着它的身影就吆喝自家的鸡赶快进窝。 过了十几天,突然又发生了一起家鸡失窃事件,差点断送了白眉儿猎狗的锦绣前程。 那是一个雨雪霏霏的下午,白眉儿蹲在阿蛮星家的院门口,忠诚地执行着主人交给它的看家护院的任务。突然,巫娘心急火燎地跨进门来。 “汪汪汪”,它拦住巫娘。没有主人的同意,谁也不能进木屋去。 “你这个偷鸡贼,滚开!”巫娘怒喝道,抬起脚就要朝它狗脸上踢。 它很生气,这也太蛮不讲理了!那脚眼看就要踢到它脸上了,它并不躲闪,瞄准那脚嗖地一口咬去,咬住鞋,像拔萝卜似的将鞋从巫娘的脚上拔了下来。 “你这豺狼坯子,偷鸡不过瘾,还想吃人哪!”巫娘赤着一只脚,狼狈地在雪地上颠颠跳跳。 白眉儿衔着那只红颜色的绣花棉鞋,像炫耀战利品似的在空中摇了两圈,然后,身体朝前耸了耸,“呜——”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威胁性的低嚎,意思很明显,是在警告对方:别再自找没趣了,不然的话,第一口咬掉鞋子,第二口恐怕就会咬掉脚了。 巫娘紧张地退后一步,突然举起双手仰起脸,呼天抢地般地嚷开了:“大家快来看哪,豺狼要吃人了啊!猎户寨倒底还有没有王法了呀?到底还让不让我们老百姓活了呀!” 正在里屋擦拭猎枪的阿蛮星被巫娘的耍泼声惊醒,披着上衣,趿拉着鞋,三步并作两步跑到院子,重重地踹了白眉儿一脚,喝道:“混账东西,你怎么敢随便咬人?快,把鞋子还给巫娘。” 白眉儿虽然心里老大不愿意,但主人吩咐了,也只好服从,把红色绣花棉鞋吐还在巫娘面前。 巫娘金鸡独立,跳呀跳呀跳呀跳,好不容易才把鞋给穿上了。 这时,好多人听到巫娘的叫喊,都跑来瞧热闹。 “巫娘,出什么事了?”阿蛮星赔着笑脸问。 “我说大村长,你还管不管我们老百姓的死活?我一个妇道人家,没本事泡到江里淘金,也没本事跑到山上打猎,养几只鸡婆,全指望它们下蛋好换柴米油盐,这倒好,今天被偷掉一只,明天被偷掉一只,这不是在往死里整我们吗?” “你是说……”阿蛮星眉头皱了起来。 “这不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嘛。苦安子不晓得它是豺狼投的胎,糊里糊涂把它买回来,这还情有可原;可你阿蛮星明明知道它是偷鸡贼,还硬要化大价钱把它从狗贩子手里赎回来,这不是存心要把猎户寨搅得鸡犬不宁吗?” “这倒底是怎么回事,请你说清楚些。” “我的大村长,就在半个时辰前,我的一只黑脚杆白母鸡下了一个蛋,我还撒了一把苞谷犒劳它。后来我进厨房煮猪潲,也施就一袋烟的工夫吧,再到院子,就不见了我的黑脚杆。天下着雪,鸡婆胆小,不会跑远的。我眼皮直跳,心想有祸了。便在院子里到处找。果然发现鸡窝背后的篱笆墙根有个洞洞,洞口满是白鸡毛。我可怜的黑脚杆,还是个下蛋鸡呢,就让千刀万剐的偷鸡贼给糟蹋了。” “巫娘,你是说我的白眉儿半个时辰前到你家偷了鸡?” “不是它还会是谁?这豺狼坯子来猎户寨前,寨子里哪里有过三天两头丢鸡的事?” “可我的白眉儿从中午起就一直待在家里头,没出过门嘛。” “你每秒钟都盯着它啦?我刚才进这院子时你就在里屋忙你自己的事嘛;我家离你家那么近,放个屁声音都传得过去,它溜过去偷鸡,一转眼就可打来回,你还不是被它蒙在鼓里?” “来,过来!”阿蛮星朝白眉儿招招手,等白眉儿走到身边,突然抓住它两只前腿,一下把它掀翻在地,把它的爪子一只只翻转来看,又扳开它的嘴,朝嘴腔里瞄了瞄,又用鼻子嗅了嗅,“瞧它的爪子,没有鸡毛也没有血迹;瞧它的嘴,干干净净,连血腥味也没有。要真是半个时辰前偷过鸡,总该留下些痕迹的。” “哎哟,我的大村长,爪子在雪地上擦擦,嘴含口雪水漱漱,不就什么痕迹都没有了吗?” “俗话说,捉奸捉双,捉贼捉赃,总不能凭空猜测吧。” “天哪,”巫娘突然捶胸顿足哭起来,“大家都来评评理,豺狼坯子偷了我的鸡,村长不为民做主,还要包庇贼,我今后还怎么活呀!” “有话好说,哭什么哭嘛。”麻鲁大叔不满地瞥了巫娘一眼说。 “阿蛮星的为人大家都知道,兴许有时会犯糊涂,但绝不会做缺德事的。”一个上了年纪的白胡子老头说。 “巫娘,你别哭,我绝没有要包庇的意思。要真是白眉儿偷了你的鸡,我一枪崩了它的脑袋。可是……”阿蛮星使劲搔着脑壳,“可是,我们也不能因为它不会说话,就随便冤枉它。” “冤枉它?”巫娘停止干号,眼睛瞪得溜圆,“半个月前我们在酒鬼苦安子家里抓住它,当场搜出被它咬死的红冠花翎大公鸡,莫非也是冤枉它了不成!” “那是过去的事,它还没到我家来呢。” “猫沾过腥,见到鱼还会不吃吗?这豺狼胚子偷过鸡,尝到过甜头,见到鸡还能不动坏脑筋吗?别说畜生了,就是人,一旦做了贼别说十天半月别指望他们改邪归正,就是政府用大牢把他们圈个十年八载的,又有几个出来后不重犯前科的?我早用祖宗留下的那串走兽膑骨念珠掐过,这白眉家伙就是豺狼投的胎,生来就是黑心黑肝黑肺,能不千坏事?” “说得也是,”酒糟鼻在一旁点着头说,“江山易移,秉性难改啊。” “不是亲眼瞧见的事,都很难说啊。”麻鲁大叔说,“山前山后爱偷鸡的野兽多着哩,灵猫、红狐、果子狸、黄鼠狼,哪一个都不是省油的灯,都有可能会摸到寨子来偷的呀。” “大白天的,它们有这份胆量吗?你们打过猎的都知道,灵猫和红狐都是夜游神,白天轻易不出窝的。果子狸和黄鼠狼身上那股恶臭,连人的鼻子都瞒不住,还瞒得住狗?我的冰冰就在屋里跟小孩玩呢,它什么也没闻到。能在人和狗的眼鼻底下神不知鬼不觉的把鸡偷走,不是惯贼谁有这等能耐?” “我总觉得这白眉狗不像你们说的这般坏。”麻鲁大叔说,“说它偷鸡,总得拿点证据嘛。” “不信你们可以到我家去看看,篱笆墙根那个洞洞上还留有豺狼坯子的毛呢。”巫娘振振有词地说。 “走,看看去。”阿蛮星在白眉儿脖子上系了根麻绳,拉着它一起走。 巫娘家离阿蛮星家挺近,在青石板小路上拐个弯就到。 白眉儿并不知道巫娘是来上门告状的,它听不懂人类复杂的语言。它被主人牵着走进巫娘家的院子,牵到鸡窝背后,一眼就看到篱笆墙有个洞洞,洞口有许多凌乱的白鸡毛。它在这种事情上反应极快,立刻明白这里刚刚发生了一桩偷鸡案。它想,主人把它牵到犯罪现场,一定是考验它嗅觉是否灵敏,胆识是否出众,一句话,是要它来破案的。它很兴奋,它到新主人阿蛮星家已经十几天了,吃了睡,睡了吃,看家护院,轻松得就像住进了疗养院。它不是从小享惯清福的哈巴狗,它是猎狗,猎狗的品性就是感恩图报,它只愁没有机会给主人效力。让它来破偷鸡案,正好发挥它的长处,不仅能为主人效力,还能表现自己的才华,何乐而不为呢。 它立刻冲到洞洞哪儿,鼻子贴在地上,认真嗅闻起来。狗的鼻子比人的鼻子要高明许多倍,它在篱笆墙上闻到一股淡淡的狐骚味,十有八九是狐作的案。但它还不敢肯定,还应当钻出篱笆墙去,进一步的踏勘侦察,看看雪地上有没有贼留下的足迹,如果有的话,它就循着足迹去追踪。它想钻洞洞,但脖子上系着麻绳,妨碍了它的行动。“汪,汪汪汪”,它高声叫起来,是要让主人解开它脖子上的麻绳。 “看见没有,”巫娘双手叉腰,神气得就像法官在宣判,“这豺狼坯子认得这地方,大呼小叫的,做贼心虚了。” “巫娘,你说的有狗毛,在哪里?” “你自己看吧,就在洞口的篱笆上呢。” 麻鲁大叔蹲在地上,小心翼翼地从篱笆上取下两撮毛来,摊在手掌上,亮给众人看。那毛细细密密,有点泛红。 “红狐身上的毛也和这差不多哩。” “我早说过了,大白天的,狐怎会出洞来找食?” “我看,是有点像白眉儿身上的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