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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猎犬

作者:沈石溪 字数:33224 更新:2023-10-09 16:15:57

双面猎犬&混血豺王沈石溪著上部 双面猎犬【第一章开篇的故事】  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  一位四十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身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  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中飞出一股黄飙。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草食动物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在追捕中永远也不会犯方向路线的错误,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臻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  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掉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彷徨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  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  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的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一条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的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笃更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  豢养洛戛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勾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洛戛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疾如风。即使以善跑着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唇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紧缩茸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成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茸毛,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  洛戛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  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  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着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跛了一条前腿,仄仄歪歪跑得很慢。洛戛只需一个扑咬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的追击路线。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就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跛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洛戛产生容易捕捉的错觉,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洛戛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  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就是锲而不舍,穷追到底。母豺的速度渐渐放慢,嚣叫声也变得低沉嘶哑,凄凄惨惨。洛戛晓得,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母豺就会累瘫在地,在它凌厉的扑咬下徒劳地挣扎两下,便成为它口中的猎物。  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时,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抚摸它的脊背,赏给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  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  果然,两只公豺见洛戛蹿到面前,“呦——”地怪嚣一声,分左右两头逃进草丛。  洛戛看都不朝那两只色厉内荏的公豺看一眼,狗尾巴平平地和脊梁形成一条直线,脚下生风,继续朝疲于奔命的母豺追去。  豺群的车轮战术破产了,又没有谁有勇气跳出来同体魄和狼不杯相上下的洛戛较量,都晓得这讨厌的狗有猎人和猎枪撑腰,谁惹得起呀。豺们一只只溜之大吉,整个豺群都逃远了,只抛下孤零零的一只母豺。  母豺继续顽强地奔逃着。  洛戛离母豺只有二十多步远了。突然,母豺一个左拐弯,朝一片红松树林跑去。洛戛很纳闷,红松树林稀稀拉拉,既没有灌木可以隐蔽,又没有洞穴可以躲藏,对正在逃避强敌追踪的母豺来说,无疑是条死路;难道这只母豺已逃得昏头昏脑糊里糊涂了?不,不可能。豺生性狡黠,不可能在危急关头犯傻的。母豺一定想搞什么鬼名堂了。洛戛警觉起来。瞧这母豺,一面奔逃还一面偏仄脑袋朝左侧窥探。洛戛顺着母豺的视线瞥了一眼,立刻识破了母豺的心计,母豺是在玩声东击西的把戏哩。母豺假装往红松树林跑,其实真正的逃跑路线是左侧怒江江畔那块红土坡!母豺是想利用身上那层保护色来逃过劫难。  动物身上皮毛的色彩在进化过程中往往变得和周围的境非常协调。这有利于隐蔽自己,逃避天敌,求得生存。日曲卡山麓的豺多为红色或褐红色,因为这一带土质为红尤其是怒江两岸,由于水土流失严重,大块大块山坡,没有植被覆盖,裸露出褐红色的酸性土壤。豺一旦置身于怒江江畔的山坡,几乎与大地融为一色,即使以千里眼着称的金雕,也很难在一片炫目的红土中识别出豺的身影来。  一旦让母豺逃进那块红山坡,母豺就会像鱼游进水似的轻松自在。母豺随便跳到哪块土坷垃旁,突然弓起脊背静止不动,就得让它洛戛好一阵找,才能辨明哪几块是山土,哪一块是豺背。而母豺已小憩了一阵,喘过气缓过劲儿来,又飞也似的奔逃了。狗的嗅觉和听觉都极其灵敏,视觉却相对来说要弱一些,和带有自然保护色的母豺在红山坡上周旋,就像闭上一只眼与猎物玩捉迷藏,当然对洛戛不利。  决不能让母豺的诡计得逞。  母豺果然是在玩声东击西的把戏,眼看就要逃进红松树林了,突然一个九十度的急拐弯,嗖的一声朝左侧那块红山坡蹿去。幸亏洛戛早有准备,不然的话,准会被惯性带着朝前滑去,等返过身来,已贻误了时机,彼此拉大了距离,母豺就赢得充裕的时间逃进红山坡了。  就在母豺刚刚转身的瞬间,洛戛一甩狗尾,四爪腾空,紧跟着在空中完成了拐弯动作,不但没浪费时间,还争得了时间,把自己和母豺的距离又缩短了一半。  现在,一条黄毛大公狗和一只红毛小母豺已差不多首尾相衔,近在咫尺了。洛戛暗中使劲,准备进行两级前扑。这是它捕猎的拿手好戏。  狗的前扑和蹿跃是两码子事,虽然姿势有点雷同,都是两条后腿用力朝后蹬,两条前腿齐崭崭朝前挺举,但内在的差别却是很大的。前扑时,脊梁先弓后挺,狗尾竖直,腹部收缩,腰肌大幅度绷弹,狗头尽量朝前探伸,落地时四只狗爪做搂抱撕扯状;而蹿跃时,狗身体的各个部位动作都很节制。一个蹿跃最多能跨出一米,一个前扑却能达到两米开外。蹿跃可以不间断地连续进行,前扑却不行。前扑时,所有的意念、勇气和力量都集中在狗爪狗牙上,准备落到猎物身上后立即和猎物扭成一团。假如前扑落空,一般的草狗锐气顿减,要好一阵儿才能缓过劲儿来;就算是训练有素的猎狗,前扑落空,奔跑的姿势已经散了形走了神,要重新进行第二次前扑,需要好几秒钟才能把散了形走了神的姿势重新收拢回来。能不停顿不间断地连续进行两次前扑的狗是十分罕见的。  洛戛是狗中的佼佼者,在这方面可说是独领风骚。它凭着极其灵敏的反应和极其协调的动作,一次前扑落空后,在四爪落地的一瞬间,散了形走了神的奔跑姿势会奇迹般地恢复原状,眨眼间身体又能像支箭朝前飞出去,简直比澳大利亚袋鼠还利落。它就凭这套两级前扑的技巧,捕捉了无数只极善奔跑的麂子和岩羊。  洛戛又跟在母豺后面追了几步,冷不防扑了起来。它没有吠叫,不叫的狗才善咬。  母豺骤然间加快了速度,哧溜一下蹿到前面去了。这洛戛的意料之中。豺不可能像蠢笨的豪猪那样一次前扑就被扑倒的。洛戛刹那间又进行第二次前扑。母豺已经是竭尽全力在飞奔了,但速度还是比不上狗的前扑来得快。洛戛计算得十分准确,第二次前扑的落点正好是在母豺的脖颈上。它的两只前爪可以稳稳地搂住豺的脑壳,两只后爪踩住豺背,把豺蹬翻。在豺惊慌挣扎之际咬住豺的颈窝。  洛戛犯了一个强者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轻敌。它低估了母豺应付危机的能力。  被洛戛紧迫不放的母豺名叫达维娅,是埃蒂斯红豺群中最年轻漂亮的单身雌性,今年刚满三岁。三岁是豺的黄金年龄,体力、精力和智力都处于鼎盛时期。达维娅曾跟猎狗打过两次交道,凭着豺聪慧的头脑,都是很容易就把猎狗甩脱掉的。它没想到这一次这条大黄狗却这么难以对付,简直是油盐不进软硬不吃,智商似乎也特别高。豺的拿手好戏诸如接力奔逃、车轮战术等等都骗不了它,简直像个无法摆脱的幽灵。当洛戛第一次前扑时,它使出吃奶的力气一阵狂奔,总算幸免于难。它以为大黄狗前扑落空后追击速度会减慢,它可以趁机拉大彼此间的距离,没想到讨厌的大黄狗能连续两次前扑。幸好它两只尖尖的豺耳贴在脑壳上,一面飞奔,一面谛听身后的动静。它听见尾后的空气再次被撕裂,一股刺鼻的狗气味再次从空中散播下来,眼看四只狗爪就要像一张网罩住自己的身体了,它急中生智,猛然刹住脚步。“嗖——”大黄狗的身影掠过它的头顶飞到前面去了。好险啊,狗屁股竟坐在它的豺头上了。这不大雅观,却是一个反咬一口的好机会,也让大黄狗尝尝豺的厉害!它闪电般地朝大黄狗的后腿咬去。  大黄狗的动作比它快捷,它的豺嘴还没来得及噬咬,大黄狗两条后腿猛地往后蹬踢,动作很像是马在尥蹶子。没有防备,被踢中下巴颏,身不由己朝后仰倒。它是沿着怒江旁的山脊线在奔逃,一个仰倒,咕咚咕咚顺着山坡朝怒江滚落下去。幸好坡势不太陡,又长着一层松软的狗尾巴草,没伤着筋骨。一直滚到江边,才好不容易翻爬起来。这一跤跌得它晕头转向,还没回过神来呢,大黄狗已顺着斜坡居高临下气势汹汹地朝它压下来。它没有其他选择,只好朝怒江逃去。  怒江正值汛期,凶猛的洪水夹带着大量红山土在落差很大的峡谷间暴跳如雷。水位涨得极高,把地势较低的树林和草地都浸没了。一层一层的浪互相扑击着噬咬着吐出一团团浑浊的红泡沫。  豺虽然会游水,却只能在风平浪静的水塘里游游,不可能从浊浪翻滚的怒江里泅渡过去。母豺达维娅实在被逼急了,望见江边有一棵枝杈繁茂的珍珠栗树泡在浅水湾里,便不顾一切地跳了上去。  达维娅没想到,自己这一跳,不仅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改变了整个埃蒂斯红豺群未来的命运。  洛戛后悔自己不该冒冒失失跟着母豺跳到珍珠栗树上来。它求胜心切,以为母豺已被自己逼到绝境,只要跟着母豺跳上这棵躺在江边的珍珠栗树,就能在树梢的尽头把母豺咬翻逮住。  洛戛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跟着母豺跳上去后,刚才还稳稳当当停搁在江岸的珍珠栗树忽然间活动起来,还没等它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珍珠栗树已载着它,还有那只该死的母豺,驶离了江岸,迅速漂向江心。  这事其实并不离奇。洪汛期,怒江两岸经常发生滑坡现象,整棵整棵的树被滑落的山坡带进怒江,顺着浩浩荡荡的江水漂流而去。这棵珍珠栗树就是从上游漂来,又被冲到岸边,刚巧一根弯曲的树枝挂住江边的一块礁石,就像船被拴上桩一样,停搁下来。母豺跳上去后,那股冲力使本来就挂得不牢实的树枝从礁石上脱钩;洛戛紧跟着往上跳,就像一根无形的竹篙猛撑了一下,珍珠栗树便又顺流而下了。  母豺逃到树冠,抱着一根丫形树枝;洛戛趴在树根的一块老疙瘩上。彼此相距约二十米。  开始,洛戛还想继续完成主人交代的追捕任务。母豺待在树冠,三面环水,无路可逃。它伸开带钩的狗爪,抓住粗糙的树皮,朝前挪动;刚爬了两三米,珍珠栗树漂离了水面较为平静的浅水湾,进入湍急的江心。猛烈晃荡起来,它用狗嘴咬住伸出水面的细树枝,四只狗爪紧紧搂抱住树干,才勉强没被摇落江中。无穷无尽的水浪接踵而来,珍珠栗树猛烈地起伏颠簸,洛戛虽是杰出的猎狗,却从未经历过水上锻炼,很快就头昏脑涨了。连站也站不稳,还怎么扑咬呀,它不得不放弃继续向母豺攻击的念头。它想,反正母豺已是网中鱼,笼里鸟,陷阱里的麂子,就让它多活一会儿,等珍珠栗树漂回岸后再收拾也不迟。但愿这棵珍珠栗树只是在同它洛戛开个小小的玩笑,在江心漂游玩耍一阵,就会靠岸停泊。  它的希望很快落空了,珍珠栗树漂进江心,就像被穿了鼻绳的牛,被激流牢牢地牵拉着,在蜿蜒的怒江里顺流而下。丝毫没有要靠岸的意思。  太阳在乌云中若隐若现,日光由东边升至头顶,又向西边倾斜。  也不知是珍珠栗树在水里浸泡的时间长了,在悄悄下沉,还是水流改变了树干的位置,洛戛所处的树根部位一点点地被淹没到水下去了。起先江水漫到它的膝关节,又渐渐涨到它的颈部。它必须重新找个安全的地方。它观察了一下,整棵珍珠栗树地势最高的地方当然是树冠,但细嫩的树枝摇晃得厉害,能否爬上去实在没把握。除了树冠,就属树干和树冠的分杈部位最理想了,隆出水面有半尺多高,几根茁壮的枝杈像个托盘,很稳当哩,还有不少树皮瘢节和树瘤,能踩稳抓牢。它艰难地抠住树皮,一寸一寸地往前爬,也不知爬了多长时间,总算如愿以偿,爬到了树杈部位。  这时,珍珠栗树漂进地势峻峭的峡谷。惊涛拍岸,訇訇如雷。珍珠栗树越驶越快,不时被激流抛向空中,又跌落在江心的矶石上,树枝纷纷折断,树冠像被一把巨大的剪刀在不断地修枝剪叶,越来越小。  达维娅不是瞎子,当然看见洛戛正趴在树杈上。它再爬过去。显然是在向敌手靠拢。但它已经没有其他选择了。它已处在树冠的最前端,江水不断涌上来,把它泼得精湿。豺跟狗一样,是陆上走兽,不谙水性,也畏惧汹涌的江水。珍珠栗树顺着水浪摇晃,它已被摇得恶心呕吐。四只豺爪要死死抠住树皮,才勉强不被水浪卷进旋涡中去。时间一长,四只豺爪僵硬麻木,若再继续在树冠上待下去,坚持不了多久恐怕就会失足掉进江里。  动物同时面临两种以上的危险,会有一种避重就轻的本能,对达维娅来说,江水和洛戛都是它的死对头,但江水要比大黄狗凶恶多了。一旦掉进江去,来不及挣扎,就会被恶浪吞噬掉。大黄狗虽然也很厉害,但同咆哮的怒江比较起来,就要逊色得多,危险也小一些,对方真要扑咬,自己起码还可以作一番厮杀拼斗。  很快,母豺达维娅也爬到了树杈。豺和狗之间的身体距离只有半米远了。对洛戛来说,猎物近在咫尺,只须轻轻往前一跃,即可抓住母豺,但它似乎已失去了攻击的兴趣。它在漂流的树干上爬了十多米,从树根爬到树杈,比在陆地上奔跑两公里还累得慌,只觉得头昏眼花,四肢发软;现在顶要紧的是保全自己的性命,自己的命都快保不住了,还奢谈什么狩猎追捕。再说,珍珠栗树正在激流里起伏颠簸,也很难向母豺进行有效的扑咬,假如真的厮扭起来,怕是要一起滚进江里去的。它虽然对主人很忠诚,但还没有傻到要同猎物同归于尽的程度,主人不在眼前,这同归于尽的义举主人看不见,也就失去了意义。  对洛戛来说,只能违心地和母豺和平共处。  珍珠栗树还在无休止地漂流。  它们彼此只相隔半米,犬科动物灵敏的嗅觉无法不闻到对方身体的气味。嗅觉在哺乳类动物中扮演着魔术师的角色。陌生的气味会刺激敌对情绪,熟悉的气味会产生友善情感。慢慢地,洛戛对母豺的身体气味由陌生变得熟悉起来。对达维娅来说,大黄狗的气味似乎也不怎么令它讨厌了。  在共同的遭遇面前,敌对情绪自然而然地减弱下去。  假如没有隐藏在水面下的那块暗礁,假如没有那次猛烈的碰撞,猎狗洛戛和母豺达维娅也许就这样面对面僵持着,在一种特定的环境下保持着暂时的和平。一旦珍珠栗树靠岸,和平便自动结束,又恢复到生死对垒的状态。洪汛期波涛滚滚的怒江里不是没有过这方面的先例。曾经在一块由几棵大树纠缠组合成的浮岛上,一只雪豹和一头羚羊同在激流中漂了两天,彼此就像一起乘坐命运之舟的客人,没有仇恨的眼光,没有血腥的杀戮,雪豹甚至都没向羚羊发出一声恫吓的吼叫。可是两天后浮岛漂进一道L形河床,搁浅在沙滩上时,豹和羊之间的和平便被画上了句号,同患难的友谊也被一笔勾销。那只雪豹一跳上岸,就毫不犹豫地扑上去把羚羊撕成碎片。  猛烈的触礁发生在翌日清晨。  珍珠栗树在熹微晨光中漂过异常险峻的铜锣峡,驶入一段开阔的江面,水势相对来说平缓了许多。漂流了差不多一天一夜,洛戛已精疲力竭,特别是在过铜锣峡时,珍珠栗树在浪尖谷底箭也似的穿行,折磨得它全身骨头都快散架了。现在好了,珍珠栗树缓缓地浮在水面上,脑袋不像刚才晕得那么厉害了,它有一种紧张过后的松弛感。它松开了抠住树皮的爪子,活动活动麻木的关节,半蹲起身子,舔舔腹部湿漉漉的绒毛,舔掉点水珠,不至于太难受了。  天边露出一抹玫瑰色与橘黄色混杂的霞光,天色也有点暗淡。就在这时,珍珠栗树触礁了。那是一块暗礁,谁也看不见。珍珠栗树正正地一头撞上去,“砰”的一声,正在漂流的树突然间刹住了。公平地说,这碰撞并不算特别猛烈,但洛戛毫无思想准备,狗爪也没抠紧树皮,身体被一股强大的惯性夹带着,向前跌去,不偏不倚跌到母豺达维娅身上。达维娅是背朝着下游,也被这意外的触礁弄得仰面向后倒去,但有根很粗的树枝横在它背后,挡住了它。它背靠着树枝,两条后腿直立着,两只前爪在空中舞动。就在这时,洛戛朝它滚了过来。  假如洛戛还能掌握方向,是决不会朝母豺跌滚过去的。树杈又狭小又滑溜,它已失去了平衡。母豺只要用前肢踢蹬它一下,它就会被踢进江里去喂鱼。母豺这个站立姿势很容易用前肢踢蹬它的。当它跌滚进母豺怀中去的时候,嘴里发出一声无可奈何的叹息般的哀号。它闭上了狗眼,绝望地等待这致命的踢蹬。可是,它身体摇晃了尸几下后重新在树杈上站稳了,尖锐的豺爪也没落到它身上。它睁眼一看,母豺两条前肢朝外撑开,用柔软的胸腹阻止了它继续跌滚。母豺两条前肢似乎还朝内弯曲着做出搂抱状,扶稳了它东倒西歪的身体。它注意观察了母豺脸上的表情,唇吻耸动,眼睛瞪得老大,一副惊诧的表情,看不出有什么厌恶感,它还注意到母豺两只前爪锐利的爪钩还缩在爪鞘里,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友好的表示。  母豺达维娅其实已经把洛戛看做是同命相怜的伙伴,同舟共济的难友。达维娅是雌性动物,比较起来雌性动物更难忍受孤独。对达维娅来说,在随时都有可能葬身鱼腹的险境中,哪怕有一个对头在身边,总比独自在风浪中挣扎要好得多。  洛戛重新站稳后,往后退了一步。现在,这两个冤家对头彼此只相隔几寸远了,不仅身体靠近了,那遥远的心理距离,也大大缩短了。  这时,珍珠栗树漂出了水势相对平缓的江段,又漂进落差陡峭的峡谷。怒江从巨岩上奔流直下,江水像一条红色瀑布挂在石壁上。珍珠栗树垂直落下去,“轰”的一声巨响,残剩的一点树冠被砸得粉碎。母豺达维娅后半个身体靠近树冠,随着折断的树枝,两条后腿和整个臀部滑进江去,只有两只前爪还抠在树干上。它拼命挣扎,无奈水流湍急,树干圆溜溜,树皮长时间浸在水里,有点酥软,也有点滑腻,挣扎了半天也没能攀爬回树干上去,反而越挣扎越糟糕,身体渐渐往下滑,差不多整个儿都泡在水里了,只有豺头和豺脖还勉强露出水面。水的冲力太大,它支持不住了,呦呦怪叫着,求援的眼光投向大黄狗。  假如洛戛执意要把母豺置于死地,现在是最好的机会了。不用它动,只要扭过脸去装着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再等两三分钟,这只母豺在这个世界上就算玩完了。可是,它洛戛独自待在这棵珍珠栗树上,似乎也太孤单了。动物会有这么一种心理,有个伴儿共同承担风险,起码在感觉上风险就会小些。洛戛用后肢钩住树疙瘩,前爪深深抠进树皮,探出狗头,一口叼住母豺的后颈窝。刹那间,猎狗生涯养成的习惯使洛戛产生了一种神秘的冲动:狗牙下是柔软的豺皮,豺皮下是滑动的血管,血管背后是硬邦邦的颈椎骨。洛戛最喜欢的杀戮方式就是咬碎猎物的颈椎骨。它曾经多次用这种手段结果了野兔和松鼠的生命。它此时已叼住了母豺的后颈窝,可谓天赐良机,它不用担心母豺会反咬一口,也不用太费事,只消用力将狗嘴闭合,就会传来豺颈断裂的脆响。它的肚皮早饿了,这要命的漂流还不知什么时候能结束呢。豺肉虽然没麂子肉可口,倒也能充饥果腹,可是,洛戛总觉得有一种无形的力量迫使它放弃这猎杀的念头。假如刚才不是母豺挡了它一下,触礁时它恐怕早就跌进江里殒命了。罢罢罢,就算一只葫芦换两只瓢,谁也别亏了谁。它四条狗腿用力屈蹲,把母豺拉上树干来。  母豺达维娅被洛戛从水里叼上来后,蜷缩在洛戛身边。豺和狗紧紧贴在一起。两个身体贴在一起,互相支撑,互相取暖,互相依傍,才能抗得住这惊涛骇浪。说真的,整棵珍珠栗树就树杈中心部位最安全,而树杈的中心部位面积实在太小,容下一狗一豺而又要彼此保持一定的警戒距离,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达维娅靠在洛戛身上,豺眼里最后一点儿敌对的警惕与仇恨也消失了。它信赖地把脑袋枕在洛戛的腰际,仿佛洛戛已脱胎换骨变成一只可以生死相依的大公豺。  本来嘛,豺和狗就是同种异族的动物,并非像猫与鼠、檬与蛇那样是天敌。洛戛之所以把达维娅作为自己的捕猎对象,是因为豢养它的主人阿蛮星对豺感兴兴趣。现在主人被抛在遥远的地方了,这种兴趣也就变得模糊。而达维娅之所以对洛戛仇恨,完全是因为洛戛威胁到自己的生存,现在这种威胁已被同舟共济的命运化为乌有,仇恨也就自然地烟消云散了。再说,洛戛把它从水中解救出来,感激之心自然而然衍生出脉脉温情,彻底取代了紧张和对峙。  其实,这世界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的仇恨。  当天半夜,珍珠栗树终于泊岸了。在路过一段S形江湾时,一股激流把珍珠栗树冲出江心,冲进一条支流。支流的水和怒江的水从两面推搡着珍珠栗树,几下就把珍珠栗树抛到江边的砂砾上。  达维娅跟着洛戛摇摇晃晃爬上岸来。这完全是块陌生的世界,根本嗅不到一点儿它所熟悉的埃蒂斯红豺群的气味。动物对陌生地界总怀有一种恐惧心理,它紧紧尾随着洛戛,不断地用舌头舔那条狗尾巴。这是犬科动物中弱者对强者祈求保护的特殊的身体语言。  刚上得岸来,漆黑的夜空突然电闪雷鸣,闪电像柄寒光闪闪的利剑,一次又一次挑破夜的胸膛,把大地照得一片惨白。惊雷仿佛就在头顶炸响,震得江隈微微颤抖。突然,天空飘下一只橘红色火球,钻进崖顶一棵突兀挺拔的松树里,静默了一会儿,松树进溅出一团耀眼的蓝光,惊天动地一声巨响,峡谷飘散起一股刺鼻的焦煳味。那棵根深叶茂的松树被从中间炸成两片,连同被炸裂的岩石,轰隆隆滚落进怒江里。  怒江短暂地喧嚣了一阵,很快就恢复了常态。  这是怒江峡谷十分厉害的球状闪电。  达维娅吓得心惊胆战。那刺眼的闪电,那震耳欲聋的惊雷,都使它不停地发出呦呦怪嚣。向同伴表达自己内心的极度恐惧。  洛戛虽然也天生畏惧闪电惊雷,但到底是雄性,在雌性面前不能太稀松太熊包了,就壮起胆子走在前头,冒着倾盆大雨在崎岖沤泥泞的山道上奋力攀登。  它们运气好,不一会儿就在离江岸不远的一座小山腰上找到一个石洞,钻进洞去,扑鼻而来一股草腥味和羊膻味。阿罗,原来是一头岩羊躲在洞里避雨呢。  雨声和雷声太响了,直到洛戛和达维娅钻进洞口,岩羊才发觉危险,勾起一对弯刀似的羊角拼命往洞外蹿。倘若只有洛戛或者只有达维娅,是休想把这头岩羊阻截住的。被困在洞里的岩羊有一种死里求生不顾一切的疯狂,那对角细长尖锐,无比坚硬,无论是豺皮还是狗皮都能捅出血窟窿来。和这样一对羊角正面硬顶是要吃大亏的。让岩羊蹿出洞去,那就更无法擒捉。洛戛和达维娅在怒江漂流了一天一夜多,筋骨都差不多泡酥软了,决无可能在漆黑的雨夜追上善于在陡崖上攀缘跳跃的岩羊。好在是一狗一没让岩羊从眼皮底下逃掉。洛戛和达维娅配合得如此默契,简直神了,嗅到羊膻味后,洛戛扭腰闪在左侧的洞壁,达维娅轻轻一跳贴在右侧的洞壁。岩羊的脑壳刚刚蹿到洞口,洛戛一下扑到羊背上,岩羊直起身来想把洛戛甩下背去,达维娅已咬住了岩羊的一条后腿。倒霉的岩羊受不了这双重夹击,咕咚一声倒在地上。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万岁!  它们早就饥肠辘辘了,温热的羊血,糯滑的羊肠,爽口的羊肉,吃得好不痛快。  吃饱喝足后,它们在温暖干燥的石洞望很快睡着了。它们太累了,一觉睡到大天亮。等待它们的,是更严峻的考验。  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  珍珠栗树泊岸的地方叫野猴岭,离日曲卡山麓足足有四百里。  野猴岭,顾名思义,就是由猴子占领并统治的地盘。那是一群凶悍的短尾猴,猴尾巴比兔尾还短,红脸黑身,约有七八十只。这一带没有老虎、豹子和其他猛兽。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达维娅和洛戛很快就领教了猴群的厉害。只要它们跨出石洞,讨厌的猴子就蹲在陡峭的石崖上冲着它们大声咆哮,搅得它们无法安宁。它们外出觅食,成群的猴子便尾随在它们背后的树上,一见有猎物出现,不管是獐子还是麂子,便齐声呐喊,还使劲摇晃树枝,弄得哗啦啦响,猎物便飞快地逃遁了。又不是吃你们猴肉,你们心疼个屁呀,达维娅愤愤地想,但没法和这些猴子评理去。  一连几天,达维娅和洛戛遭到猴群连续不断的骚扰和捣乱。野猴岭一带有许多马鹿和羚羊,但被猴群搅得什么也逮不着,它们饥饿难忍,只好啃食在水塘里已泡得腐烂发臭的动物尸体。它们都不是鬣狗投胎,不习惯吃腐尸,才吃了两顿,拉肚子拉得都快把肠子屙出来了。  对这群短尾猴来说,是执意要把这一豺一狗两位不速之客驱赶出野猴岭的。这里是它们祖祖辈辈栖身的地方,岂容凶恶的豺狗来染指。短尾猴基本上是素食动物,天生厌恶一切食肉动物,特别对豺,列为恶兽之首,恨不得天底下的豺通通生瘟病全部死光光才高兴。在这一点上,短尾猴与人类的立场大致相同。人也把豺视为凶残狡诈的代名词,豺狼豺狼,把豺看得比狼还坏。猴们晓得豺的厉害,在这块土地上扎下根来,就会对猴群构成永久性的生存危机,野猴岭恐怕就得改名叫豺狗岭了。因此,它们趁达维娅和洛戛初来乍到立足未稳之际,主动出击。  一场你死我活的竞争不可避免。  这些形体跟人类差不多,但身高只及人类三分之一的家伙,几乎跟人类一样可恶。(这当然是达维娅的感觉,洛戛身为人类豢养的猎狗,是不会用这样的语言来亵渎人类的。)达维娅想,或许可以把人类称为扩大的裸猴,而把短尾猴称为缩小的毛人。看来,只有斗败这群猴子,才能在这块土地上生存下去。  猴子很不好对付哩。  首先,猴子生活在树上,或者待在陡峭的悬崖上,时很少下到平地来。达维娅和洛戛都不会爬树,也不善攀登悬崖,猴子在上,它们在下,猴子占尽了地理上的优势。另外猴群的组织纪律性较强,由一只头上的毛发长及肩胛的雄性猴王统治着。猴王的面色红得发紫,目光阴鸷,一看就知道是个老奸巨滑的家伙。在赤面猴王的率领下,猴群上下齐心,统一行动,很难各个击破。  有一次,达维娅和洛戛在黄昏时侦察,发现猴群栖息一座陡岩上,便想等天黑尽后,趁猴群熟睡之际悄悄摸上陡岩玩它个夜袭猴营。结果它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刚刚爬上陡岩,便响起了尖厉的猴啸。原来猴群里设有哨猴,别的猴子睡觉时,哨猴便瞪大眼睛密切注意四周的动静一有可疑的情况,便高声报警。霎时间,猴群便从陡岩上消失了,  白忙乎了一夜,连根猴毛也没捞到,真败兴。更亏的是,洛戛的一只后爪在钻一丛灌木时扎进了一根毒刺,虽然达维娅及时用嘴替它拔了出来,但后爪还是红肿发炎,瘸了好几天。  很快,洛戛就受不了了,成天被一群猴子跟踪轰赶,快把它逼疯了。它是猎狗,被人类养娇了,从没吃过这份苦,受过这份委屈。人类定时定量地喂养它,它耐饿的本领远远不及豺。它快垮了,两只狗眼暴突出来,肩胛瘦骨嶙峋,身体缩小了一圈,脾气也越来越暴躁,被猴群轻轻一逗,就狂吠乱嚎,白白耗费自己的精力和体力。  达维娅好一些。它是野豺出身,比这更苦更委屈的日子也过过。但看到洛戛那副沮丧的模样,不知为什么,它比自己受折磨心里还难受。  非要给短尾猴一点颜色瞧瞧。  老天有眼,终于有机会施展犬科动物的威风了。这天早晨,达维娅和洛戛沿着临江山崖下那条牛毛细路去寻找食物。和往常一样,猴群在它们头顶喧嚣着、捣乱着。它们正垂头丧气地走着,突然,山崖上传来一声恐怖的尖叫,一件物体咕噜噜从笔陡的山崖滚落下来,正好落在它们面前。达维娅眼疾腿快,一下扑过去按住。啊哈,原来是只乳臭未干的小猴子。  不难想象,这只小丑似的小猴子,是站在一块被露水淋得滑溜溜的岩石上,手舞足蹈地对它们进行嘲笑起哄。不料想乐极生悲,一脚没踩稳,滚了下来。  小猴子没摔死,但两条后腿摔断了,躺在地上吱吱哀叫。  好极了,真是恶有恶报。  达维娅迅速将小猴子叼到一块空地上。这里很醒目,能让每一双猴眼都看得清清楚楚。它要当着众猴的面屠宰并吃掉小猴子,用血淋淋的残忍来吓唬并驱走这群讨厌的短尾猴。杀鸡给猴子看。能威慑群猴;杀猴给猴子看,效果一定更佳。它是豺,从小就在血腥的屠杀中长大,做这种事,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也不存在罪孽感。  达维娅先撕去小猴子的一块头皮,再一口咬掉小猴子的鼻子。这叫凌迟。  小猴子满脸鲜血,哭爹喊娘,疼得在地上打滚。  一只母猴神情悲切,发疯般地在陡崖上蹿来跳去,跳到赤面猴王面前,跪伏在地,双爪揪住猴王的双肩,使劲摇晃,嘴里发出一串稀奇古怪的叫声。不用猜,达维娅一看就知道,那只痛苦得已差不多癫狂的母猴是正在遭殃的小猴子的娘,它恳求猴王救救它的心肝宝贝。  猴王蹲在一块突兀的青石块上,垂着头,神情颓丧,好像真有点内疚哩。  有两只雄壮的公猴号叫着急匆匆往山崖下爬,那杀气腾腾的模样,像是要下来拼命。有种就下来试试,达维娅冷冷地嚣叫一声。两只公猴吓得缩了回去。色厉内荏的家伙!猴子毕竟是猴子,没胆量同豺正面交锋;再说,差不多有牛犊大的洛戛陪伴在达维娅身边,哪只猴也没吃过豹子胆敢下来逞强。  达维娅又一口咬断小猴子的一条前臂。这叫拆零件。  小猴子声嘶力竭地尖叫起来,把整个山崖闹得恓恓惶惶。  山崖上的猴群开始骚动不安,好几只母猴都把自己的小猴紧紧搂在怀里,缩进石旮旯。  达维娅很满意这种效果,它就是想制造出一种白色恐怖的气氛。猴心已经溃乱,死亡的阴影已笼罩在猴群上空,只消再进一步发挥这屠宰的艺术性和趣味性,定能把猴们吓得灵魂出窍,逃到天涯海角,它想。  它轻轻一扑,把小猴子扑得仰面朝天。它拱进柔软的猴腹,爪牙一阵撕咬,小猴子活活被开膛破腹了,淡褐色的腹毛间一片殷红,小猴子的五脏六腑赫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当然也暴露在众猴惊恐不安的眼睛里。小猴子还没死绝,粉红色的小脸上猴眼还在眨动,猴嘴还在抽搐,表情还相当生动哩。达维娅希望这场面能把猴们脆弱的神经吓得错乱,吓得扭曲断裂,吓得魂飞魄散。  目的很快就要达到。  瞧,山崖上的猴群乱成一锅粥,像一群无头苍蝇似的胡蹿乱跑。好几只母猴抱着小猴转身欲逃。整个猴群凄凄惨惨,就像要大出殡。  “噢呦——”突然,赤面猴王发出一声低吼,气势威严,沉郁有力。  刹那间,乱哄哄的猴群安静下来,已转身欲逃的母猴回到了原来的位置,都面朝猴王肃立着,悲观的情绪一扫而光。  赤面猴王沉凝地蹲在青石板上,眼光里没有一丝恐惧、妥协和动摇,像一块难以撼动的顽石。  好你个混账猴王,看到底是你狠还是我狠!达维娅气急败坏,一口咬下还在纤颤的小猴子的心脏,就像叼着枚鲜艳的红山桃,在山崖下来回走动。这就像在做一条广告:同豺与狗作对是没什么好处的。快逃吧,不然的话,你们的心也会被活活掏出来做早点的。  达维娅正在得意,突然,它瞥见赤面猴王扬起了前臂。一块石头飞落下来,险些砸中它的豺腰。  立刻,猴群效法,石头像雨点般地砸落下来。  很难解释赤面猴王是怎么想起来用石头作武器来同达维娅和洛戛对抗的。也许是一种突发的灵感,一种用仇恨凝成的智慧结晶。但短尾猴确实有这个本领。灵长类动物的前肢与犬科动物或猫科动物的前肢不同,爪掌宽大,爪指细长,当然不如人的手那般灵巧那般富有创造性,但比一般动物的前肢要发达得多,已进化成半爪半手。短尾猴能捏牢树枝,能采撷果实,当然也能捡起、抓住并抛出石头。  达维娅和洛戛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弄蒙了,面面相觑,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它们的爪子无法从地上抓起石头回敬法避得开。“咚”,一块猴头般大小的卵石击中洛戛的脑壳,立刻鼓起一个大青包,就像被大黄蜂蜇了一口似的。“嚓”,一块锐利的石片飞下来落在达维娅的胯上,削去一绺豺毛。  它们双双哀嚎了一声,夹紧尾巴逃命。  背后山崖上传来猴群得意的猖狂的啸叫。  它们头也不敢回,逃得狼狈极了。  这以后,情况变得越来越糟糕。短尾猴已学会用什么手段来对付达维娅和洛戛,且乐此不疲,天天守候在石洞外的崖顶,只要它们一出洞,碎石便会铺天盖地砸下来。有一次,几只公猴齐心协力地搬动一块比磨盘还大的岩石,照着洛戛的头顶掀翻下来,要不是达维娅发现得及时,用力将洛戛撞开,洛戛肯定会稀里糊涂就变成了一堆肉酱。  它们硬着头皮好不容易从猴群制造的“石雨”中闯出去,钻进山林,却仍摆脱不了猴群自上而下的袭击。猴们在它们头顶的树冠上高声啸叫,扔下树枝野果,撒下猴尿猴粪,弄得它们好不尴尬。  洛戛愈发憔悴了,整日忧心忡忡,好几次半夜里突然从昏睡中惊跳起来,无缘无故地吠叫一通,活像条疯狗。达维娅明白,洛戛做梦也梦见可恶的猴子朝它扔石头。  终于有一天,洛戛蹲在洞口,向遥远的群山发出一连串向往的吠叫。  达维娅知道,洛戛想离开这个猴灾不断的鬼地方。斗不赢就走,惹不起就躲,倒不失为明智之举。但达维娅舍不得离开野猴岭。它从居家过日子着想,这地方再理想不过了。住在怒江边,有永不干涸的水源,山崖陡峭峻险,人类足迹杳然。土质肥沃,山崖上就是茂密的森林,栖息着成群的麂子、马鹿、岩羊,有取之不尽的食物。倘若迁移,怕走断脚杆也很难找到这么一块适合豺和狗共同生活的土地了。再说,这里有猴灾,其他地方难道就不会有麻烦了吗?理想中的蓬莱仙境是不存在的,生活到处都一样,都有严峻的挑战。没有猴灾,说不定就有虎灾、豹灾、狼灾,麻烦更大呢。这是个拥挤的地球,在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找不到没有归属的土地。要有自己的领地,非得去拼去抢去夺不可。  这只是母豺达维娅不愿离开野猴岭的一个表层理由,更深层的理由是:迁移居住地,毕竟是一种怯懦和软弱,未免有一种被驱逐的屈辱。它达维娅能忍受这种屈辱。它是豺,严酷的现实早就教会了它这样一个真理:生活就像阴晴圆缺的月亮,骄傲和耻辱会交替来临,要活命就得能伸能屈。但洛戛能经受得住这个沉重的心理打击吗?洛戛是猎犬,仰仗人类的力量,在森林中一向骄傲自大,连森林之王老虎见了都要避让三分。洛戛在当猎犬时,从没受过这等窝囊气;刚刚脱离人类,变成一条野狗,就被飞扬跋扈的猴子弄得被迫迁移,它会怎么想呢?它一定会认为做野狗不如当猎犬好,它会讨厌现在的生活方式,它会留恋过去的时光,它会萌生再回到到人类身边去的愚蠢念头。  达维娅并非无谓地担心,它已看出端倪来了。这几天洛戛老是独自溜到江边,眺望上游方向,脸上浮现出殷切的思乡之情。幸亏它们漂流了一天一夜多,离开日曲卡麓十分遥远,连高耸入云的白皑皑的雪峰都看不见了,洛戛就是有心回到旧主人的火塘边去,也无法找到归途。狗不是老马,也不是信鸽,缺乏远距离归巢的能力。不然的话,洛戛恐怕早就脚底抹油开小差了。  无论如何,达维娅也不能让洛戛要一开始过野狗生涯心灵就蒙上一层永远无法抹掉的失败的阴影。  无论如何,它也不能让洛戛再去当猎犬。  说到底,它舍不得洛戛离开自己。  必须赶走这群短尾猴!  母豺达维娅心里很清楚,要想赶走短尾猴,必须先制伏那只赤面猴王。擒贼先擒王,咬蛇咬七寸。赤面猴王是这群猴子的精神支柱,是力量的源泉。是团结的凝聚力,是胆魄和意志的象征,只要咬死赤面猴王,就像砍断了众猴心中的参天大树。树倒猢狲散,猴群必垮无疑。  要收拾赤面猴王,谈何容易!  无论在哪里,赤面猴王都处在猴群的中心位置,四周有好几只公猴和母猴护卫着,还有哨猴站岗放哨,根本没法接近。  倒也不是完全没办法对付赤面猴王。达维娅是豺,豺高度发达的智慧让猎人都会发憷,还找不出个绝招来制伏赤面猴王吗?  办法是有的,但危险太大了。  它和洛戛一前一后大摇大摆从临江的山崖经过,猴群必定朝它们扔石头。它慢吞吞地跑,总有一块石头会击中它的身体。它假装被击晕了,从陡坡滚下江隈,好像跌死了——豺装死的本领世界第一,连猎人都会经常上当呢。洛戛当着众猴的面,弃它而去,跑得远远的。让众猴看清楚,偌大一片江隈,就孤零零躺着一只死豺。赤面猴王为了报仇雪恨,为了扬眉吐气,也为了在众猴面前炫耀自己非凡的成功,会从山崖上下来抬它,抬回崖顶慢慢把它撕成碎片。当赤面猴王来到它面前时,它就像诈尸似的蹦起来,死死咬住不放,洛戛旋风般地奔回来,杀它个回马枪,赤面猴王即使有天大的本事,在一只狗一只豺的纠缠下,也没有任何逃生的可能了。  风险并不比成功的可能小。  首先,跌入江隈的坡实在太陡,跌轻了怕不足以迷惑老奸巨猾的赤面猴王,跌重了怕假戏真做一命呜呼。再说,就算侥幸跌得不轻不重,起码身上也要挂满彩。当它搂抱住赤面猴王时,赤面猴王肯定垂死挣扎。赤面猴王可不像松鼠和兔子那般好对付,弄不好不等洛戛赶到,它自己先被赤面猴王掐断了脖子。  这样做,等于在跟死神开玩笑。  但是,为了能把洛戛从身心崩溃的边缘拯救出来,为了明天的安宁与幸福,达维娅豁出去了。  一切都按事先设计的那样在进行。谢天谢地,事情开始得十分顺利。那块击中达维娅脑壳的卵石恰巧是赤面猴王抛掷下来的。  达维娅在陡崖边缘走了个&字形的醉步,栽了下去。崖顶传来赤面猴王沾沾自喜的高呼。它跌落得十分自然,顺势而下,一个滚连着一个滚,一直跌到江隈一片平坦的砂砾上。虽然身上被陡坡上的蒺藜和石角挂破了好几处,钻心的疼痛,但头脑尚保持清醒,四肢也没筋断骨裂。它在砂砾上踢蹬了几下,便凝然不动了,只有一只豺眼眯开一条细缝,观察动静。  洛戛也表演得相当不错,连滚带爬从陡崖蹿下来,围着它长吠数声,声音悲凉,如泣如诉,最后叼了把草叶盖在它身上,夹紧尾巴,小跑着离开江隈,一路呜咽,显得丧魂落魄,很快变成遥远江岸上一点模糊的黑影。  崖顶上猴群唧唧喳喳叫着,像在欢庆胜利。  陷阱已经挖好,罗网已经张开,只等赤面猴王来钻了。  赤面猴王沿着陡崖一步步爬下来,智慧万岁!达维娅在心里高呼。它没想到自己会那么幸运,事情会那么顺利,简直比逮只兔子还要省心省力得多。  达维娅很快发现自己高兴得似乎早了点。  赤面猴王刚下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左顾右盼了一阵,竟然顺着原路又返回崖顶了。  很难解释赤面猴王怎么会在这节骨眼上突然变卦的。或许。赤面猴王本来就生性多疑,或许达维娅和洛戛表演碍太逼真,反倒引起了赤面猴王的怀疑。  赤面猴王回到崖顶那块青石板上,朝一只脖颈上的毛差不多已经快秃光的老猴子叽叽咕咕叫了几声。秃毛老猴子战战兢兢地爬下山崖,径直来到达维娅跟前,小心翼翼地围着达维娅绕了两圈,试探性地用前爪推了达维娅一下。达维娅屏住呼吸,一动也不动。秃毛老猴子又抓住达维娅一条前腿,猛地拽动。达维娅比真的尸体还像尸体,在砂砾上直僵僵地被拖出好几尺远。  达维娅明白了,狡猾的赤面猴王唯恐有诈,让阅历丰富的秃毛老猴子先下来查看一番,实地考察并试探它是否真的死了。  对达维娅来说,这好比是一场突然袭击式的考试。它没有退路,必须硬着头皮通过这场考试。  秃毛老猴子转身朝崖顶吆喝了一声,大概是在向赤面猴王报告这只恶豺的确已经气绝身亡了。  但愿赤面猴王能相信,达维娅暗暗祈祷。  赤面猴王蹲坐在青石板上凝然不动,很明显,它认为考试还没有考完呢,让秃毛老猴子用更有效的手段探测真伪。  秃毛老猴子跳到达维娅身上,张嘴就在它肩胛、后胯上乱啃了几口。猴牙虽比不上豺牙尖利,但也能嚼碎山核桃,直咬得达维娅火烧火燎般的疼。它咬紧牙关,才没被咬“醒”。  总算是不幸之中的万幸,秃毛老猴子啃咬几口后,噗噗吐出满嘴的豺毛和豺血,大概觉得有点儿恶心,不再咬了,而是抓着达维娅一只脚踝,往山崖上拖。  这老浑蛋,想把它拖上山崖去呢。  达维娅当然不能听之任之,到山崖一路都是棱角锐利的岩石,还有灌木荆棘,骨头不被拖散了架,也难免会蹭掉一层皮。它不能让自己变成剥皮豺,它暗暗用爪或头钩住草根树枝和隆出地面的岩石,增加自己的分量。  秃毛猴子毕竟年老体弱,才拖了几步,便气喘吁吁了,旋即停了下来,又朝崖顶的赤面猴王高声啸叫:哦,这真是一只已经断气的死豺啊,死沉死沉的,我实在搬不动,尊敬的王啊。您就亲自下来搬吧。  达维娅也暗暗诅咒:好你个疑神疑鬼的狡猾猴王,行了吧,该相信了吧,难道你要看着我大卸八块,肢体分离,才相信我真的是死了吗?  赤面猴王扬起手臂,做了个奇怪的手势。  秃毛老猴子转身揪起达维娅的尾巴,往猴嘴里塞。  达维娅心里一阵冰凉,像掉进了千年不化的冻土层。  尾巴像被一把生锈的钝锯在锯着,一阵阵揪心的疼。  豺尾在豺整个身体中是很重要的一部分。长长的蓬松的豺尾不仅能驱赶讨厌的蚊蝇,在急遽的蹿跳扑跃中,还是保持身体平衡的舵。对母豺来说,漂亮的尾巴又是对公豺具有特殊吸引力的装饰品。  达维娅舍不得自己红得像跳动的火焰似的尾巴被肮脏的猴嘴咬断。  短命的短尾猴,怎么偏偏要挑它的尾巴来折腾呢。想必是出于一种变态的阴暗的嫉妒心理。  沙啦沙啦,传来尾骨被猴的臼齿嚼咬碾磨的声音,疼得达维娅心里直打哆嗦。它实在忍无可忍了,奶奶的,“醒”过来算啦,管它什么猴灾不猴灾的,救自己的尾巴要紧。豺不是壁虎,尾巴断了还能长出来;对豺来说,尾巴一生中只有一条,断了就再也接不起来了。断尾豺,多难听,多难看,不仅影响扑蹿跳跃,还会在择偶期间掉价呢。  趁秃毛老猴子没有防备,它一个旋身就能把恶毒的老家伙扑在爪下,三口两口就可以送老家伙魂归西天。  它差不多已把利爪撑开准备挺腰跳起来了,但是,一种更为强大的情感阻止了它的冲动。咬死秃毛老猴子很容易,但对猴群来说,损失微乎其微。眼下正在进行的计谋一旦流产,恐怕永无机会再让赤面猴王上当受骗了。猴王不除,猴灾不绝,它就无法把洛戛那颗心拴紧在自己身边。  咬吧,就是咬断脊梁,我也不会“醒”的。  达维娅用罕见的毅力克制住冲动,忍受住剧烈的疼痛,仍然躺在地上纹丝不动。  “咔嚓”一声脆响,达维娅尾部一阵麻木,半截豺尾已落到秃毛老猴子嘴里。  秃毛老猴子高举着半截红艳艳的豺尾,就像举着一面胜利的旗帜,朝山崖上挥舞。  赤面猴王终于相信达维娅确实死了,矜持地长啸一声,在几只公猴的前呼后拥下,爬下山崖,踌躇满志地来到达维娅面前。  达维娅飓风般平地蹿起,罩在赤面猴王身上。委屈、愤怒、断尾的耻辱,一瞬间都化为复仇的火焰。这一扑既突然又凶猛,简直就是一颗球状闪电。  赤面猴王惊得目瞪口呆,如堕云里雾里,半天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随着猛烈的蹿扑,达维娅朝远处的洛戛发出一声尖嚣。  洛戛箭也似的朝这里赶来。  同赤面猴王一起下来的几只公猴和秃毛老猴子都吓坏了,朝山崖抱头鼠窜。  达维娅一口咬住赤面猴王的脖子,任凭对方怎样狠毒地掐它的脖子撕咬它的背,再也不松嘴,简直比蚂蟥叮得还牢。  洛戛冲刺的速度极快,转眼间已逼近江隈。  赤面猴王知道不妙,挣扎着向山崖逃去。但它身上压着达维娅,就像背上了一个沉重的包袱,趔趔趄趄逃不快;喉咙被豺嘴咬着,呼吸不畅,差不多快窒息了。  赤面猴王勉强逃到山脚下,洛戛已赶到,三下五除二,便结果了猴王的性命。  崖顶上的猴群声声哀号着,悲恸地哭泣着,三三两两沿着绵长的山脊线向远方逃亡。  这些猴子,即使用仙桃去引诱,也没有谁胆敢再回到野猴岭来了。看来,野猴岭得改名叫豺狗岭了。  达维娅遍体鳞伤,这没什么,对豺来说,身上的疮疤就是美丽的纹身图案。只是那条豺尾断了,有点可惜。它太累了,软塌塌地卧在地上。洛戛来到它面前,背朝着它,平平地趴下。这个身体动作十分明显,是要驮它回石洞去。  达维娅虽说全身都挂满了彩,但都不算重,喘口气,是能自己跑回石洞去的。它没狗公主那样娇气。豺即使肚肠流一地,还得自己走。但此刻,它却满心欢喜地爬到洛戛的背上去。驮着走怪舒服的。洛戛跑起来身上的肌腱一块块鼓凸出来,很有节奏地颤动着,让它着迷。它为了消除猴猴灾,真吃尽了苦头,还不该让洛戛驮它一回吗?断尾的懊恼像太阳下的雾消散得没了影。它抓住洛戛强壮的脖颈,把脸枕在洛戛的后脑勺上。它的眉眼上方有一道伤,滴着血,恰巧洛戛的后脑勺也在同赤面猴王格斗时被磕破了,血汪汪一片。它的血和洛戛的血流到了一起,永不分离。断了半截尾巴,看来还挺值得哩,它想。  当天夜里,猴心猴肝和猴脑成了达维娅和洛戛丰盛的婚宴,冬暖夏凉的石洞成了它们美妙的婚床。  狗和豺都属于哺乳纲犬科动物,远古时代同宗同族。日曲卡雪山和高黎贡雪山一带的山民至今都把豺称作豺狗。在山民眼里,豺是异化的狗,变种的狗。也许倒过来说更确切些。不管怎么说,就像驴和马能杂交一样,豺和狗也能配对成婚的。  达维娅很快就习惯了与洛戛朝夕相处的生活。它也习惯了嗅闻洛戛身上狗的气味,虽然开始还稍稍有点讨厌,慢慢就无所谓了。应当说,小日子过得还是蛮惬意的。这附近没有老虎和山豹,也没有狼群和豺群。赶走了短尾猴后,它们就是这一带当然的霸主。山崖上随时都可以望见岩羊褐色的身影,草丛里到处都可以闻到野兔的气味,充盈的食物,温馨的石洞,没有天敌和竞争的小环境,优哉游哉。一豺一狗,互相配合,很容易捕捉到猎物。  当然,作为群居性动物的豺,离群索居,有时免不了会感到寂寞,会想念远方的埃蒂斯红豺群。但也只是想想而已,用回忆解解闷罢了。达维娅的腹部已微微隆起,里面有小生命在蠕动。它没想过要再回埃蒂斯红豺群去,它晓得,豺群是绝不会容忍它带回去一条猎狗的。猎狗经常帮助人类围剿豺群,豺很恨猎狗,把猎狗列为头号大坏蛋。即使洛戛愿意做埃蒂斯红豺群的招赘女婿,豺群也不会收留的。那就干脆永远也别回豺群了,它愿意陪伴着洛戛在这块陌生的土地上安家落户繁衍后代。  总的说来,它对洛戛是挺满意的。当它们吃饱睡足洛戛会领着它到铺着夕阳的温暖的草地上溜达,在五彩缤纷的山花丛中扭滚嬉戏。它喜欢四仰八叉地躺茌地上,让夕阳毫无遮拦地照射着自己乳白色的腹部,希望未来的小宝贝有一身与夕阳同样红艳的毛色。每每这时,洛戛就会伏卧在它身边,激情澎湃地舔这隆起的腹部。它觉得洛戛比埃蒂斯红豺群中所有的大公豺都更懂得生活,更要有情趣得多。  幸福的生活过一辈子也不嫌多。  达维娅相信洛戛对它也抱有同样的感情和想法,永相厮守,一直到老。  它没想过有一天洛戛会背叛它。  它不晓得,天有不测风云,豺也有旦夕祸福。  那天中午,达维娅和洛戛懒洋洋地卧在洞外的树荫下,了望天空。天空有一只灰褐色的隼正在追逐一只翠金鸟。翠金鸟忽东忽西在空中画出一道道凌乱的线,竭力逃避着背后的死神。灰隼利用峡谷中升腾的气流,两只镶有白纹的翅膀几乎是静止不动,像片枯叶迅速扑到翠金鸟身上。白云间飘下几片金色的羽毛。  欣赏猛禽搏击倒不失为一种有趣的消遣。  就在这时,怒江对岸依稀传来人的吆喝声。“哎啰——哎啰”像在呼唤什么。江流的轰鸣声掩盖了人的叫喊声,模模糊糊的听不大清楚。达维娅无心去听人的声音。对它来说,与人离得越远越好。可卧在它身边的洛戛突然间浑身的狗毛一根根倒竖起来,倏的一下从地上弹跳起来,两只尖尖的耳廓来回摆动,四条狗腿似乎也激动得直打哆嗦。“汪!”它朝江对岸发出一声吠叫。  “洛戛——洛——戛——你在哪里?”江对岸的人讨厌的呼叫声逐渐清晰起来。  达维娅从洛戛极度兴奋的反应里意识到遇上了麻烦,一颗豺心顿时悬吊起来。瞧,洛戛的魂仿佛被叫声勾去了,撇下它箭一般地蹿出去,登上临江的山崖,发出一串串嘹亮的吠叫。那急不可耐的神情,就像是走散的幼崽在回答母兽的呼唤。达维娅随着洛戛也登上山崖,出于一种对人类畏惧的本能,它躲在一丛白花蛇舌草背后,悄悄窥望着。  对岸的梁子上冒出个人影来,挎着一支长长的猎枪,背着一只牛皮缝制的背囊,头发蓬乱,胡子拉碴,满身尘土。这段江面很窄,两山对峙,看得一清二楚。  洛戛一见那位猎人装束的汉子,狗尾巴摇得像朵野菊花,汪汪汪一个劲吠叫,叫声悲切哀怨,发自肺腑,传神地表达着刻骨思念。洛戛还在山崖上又跳又蹦,做出扑跃状,仿佛是想从山崖上跳过江去与那位猎人团聚。  看来,站在对岸梁子上的就是洛戛的旧主人了,达维娅想。  那位猎人手搭凉棚朝这儿张望着,突然张开双臂,似乎想拥抱什么,“洛戛——洛戛——”活像在叫魂儿。  洛戛激动得连声音都有点呜咽了。  达维娅站在豺的立场上,根本无法理解洛戛为何一见到旧主人就像鱼见到水,鸟见到树林那般欣喜。它十分清楚人和狗的关系,其实是一种永远也无法改变的主仆关系。人在需要狗的时候,把狗称为忠诚的朋友,或许还会把狗搂进怀里去亲昵地捋顺狗毛抚摸狗背叫一声我的宝贝。然而一旦狗年老体衰不能再看家护院撵山狩猎,人就会毫不犹豫地将狗宰掉清蒸红烧,煎炒爆烹。狗为主人鞍前马后地奔跑,哪怕累得口吐白沫也还死盯着猎物不放,遇见猛兽总是挺身而出,不惜牺牲自己拯救主人的性命,可到头来却逃不脱被木棒敲断鼻梁的厄运。何苦呢,干吗这样作践自己?  洛戛朝那位猎人隔江吠叫了一通,突然撒开腿从陡峭的山崖下到江隈,越过沙滩,蹬进浅戏水湾。瞧这模样,它是想凫过江去舔那位猎人脏兮兮的鞋子。  江水很快漫过洛戛的脊背。江心浊红的水面上旋涡一个接一个,有一只死乌鸦漂过来,就像掉进一口枯井似的,很快被卷进旋涡沉入江底。  洛戛在齐颈深的水里徘徊着,朝江心的旋涡发出无可奈何的吠叫。  狗是无法凫过江去的。  那位猎人也急急忙忙由山梁下到江边,他同样不敢游过江来,只能站在沙滩上拼命用手势向怒江上游方向比画着,高声叫道:“洛戛,到那边去!往上游走!那边有吊索桥!”  达维娅虽然听不懂人类的语言,但从那位猎人的动作中很快猜出那些话语的意思,是要让洛戛从上游那架吊索桥上越过江去和他相会。吊索桥坐落在野猴岭外,离这里约二十来里路。  洛戛从浅水湾退上岸来,沿着岸边的沙滩溯江而上。  达维娅尾随在洛戛身后。  达维娅此时心里已委屈到了极点。从对岸飘来猎人的喊声,直到现在,洛戛似乎已彻底把它给遗忘了。没瞅过它一眼,也没向它打声招呼。它的肚子里怀着洛戛的种,不管怎么说,总不该忘记得这么快吧?瞧洛戛急不可耐的神情,一旦真的从吊索桥越过江去,肯定会跟那位猎人回到它过去的狗窝去。这算怎么回事,难道它俩历尽艰辛建立起来的小家不过是命运的一场闹剧,生命的一段小插曲,没有任何值得留恋的东西?它达维娅可是把整个身心都投入到这个新型的狗和豺结合的家庭来了呀。它身上鱼鳞般的伤疤,就是最好的证明。它为了这个家还付出了半截豺尾的惨重代价。可到头来,猎人一声呼唤,就把洛戛的魂给勾过去了。  这也实在太不公平了嘛!  达维娅越想越委屈,“呦——”朝洛戛嚣叫了一声。是提醒,是呼唤,是一种爱的挽留。  你总不能像扔掉一块啃光了的骨头那样抛下我不管吧!  洛戛闷着头赶路,听到它的嚣叫,倏地扭腰转过身来。  达维娅以为狗迷失的灵魂被它叫醒了,很高兴,三蹿两跳贴到洛戛身边,想舔洛戛的鼻梁,好让洛戛彻底回心转意。  真的,这里有冬暖夏凉的石洞,这里有丰富的食物源,这里有相依为命的伴侣,还有未出世的和你血脉相连的小宝贝;这里不用看主人的脸色,不用受主人叱责,不必为主人看家护院服劳役,不必替主人撵山狩猎去卖命。这里多么好,令豺心向往。  达维娅做梦也没料到,它刚刚跳到洛戛身边,还没来得及舔洛戛的鼻梁,洛戛突然发出一声低嗥,刷的一下张开嘴来咬它的脖颈,要不是它躲闪得快,美丽的脖颈将留下永恒的疮疤。它跳开去,怔怔地望着洛戛。只见洛戛的狗脸上每一条皱褶都严厉地绷直了,下巴仇恨地扭曲着,两只狗眼闪烁着捕食的兴奋,典型的狗的狂热。洛戛是把它看做一只正在潜逃必须缉捕归案的豺,看做普通的猎物达维娅心里打了个寒噤。  也许,洛戛是被旧主人的突然出现弄得神志不清,谵妄迷乱了,达维娅想。它又朝洛戛发出一串响亮的豺嚣。  ——洛戛,是我,我是达维娅!  ——洛戛,我们曾一起在怒江的惊涛骇浪中漂流,我们曾经共同打败了短尾猴!  洛戛对它的醒脑式的嚣叫不予理睬,纵身一跃又朝它扑来。它躲闪得慢了些,臀部被咬掉一撮豺毛。它嗷嗷叫着,被迫落荒而逃。洛戛撒开腿追撵上来。  达维娅明白了,洛戛在见到旧主人的一瞬间,被禁锢了的狗的本性爆炸似的释放了。它把达维娅看做是主人喜欢的猎物,想逮住它咬死它然后叼着它去向阔别已久的主人邀功请赏。  达维娅只有一条生路,那就是逃命。  它怀崽已有一个半月,豺的妊娠期为六十天,离分娩已不太远了。它腆着大肚子,心里又像被野火烤,被毒蛇咬,悲痛欲绝,根本跑不快,才逃出几十米远,就被洛戛扑倒在地。达维娅胡咬乱撕,拼命挣扎,但无济于事,一条前腿和颈侧已被咬得皮开肉绽。狗牙毫不留情地竭力要探进它柔软的颈窝,它猛力扭动身体,使颈窝避开狗嘴。不幸的是,它虽然暂时保住了颈窝,却把浑圆的肚皮暴露出来了,冰凉的狗牙已触及到它蠕动的肚皮。洛戛只要使劲咬下去,它就会被活活开膛,那还没完全长成形的小宝贝就会滚出母腹死于非命。  “嗷呦,嗷呦,嗷呦。”——我肚子里是你洛戛的亲生骨肉!  不知道是它绝望的哀号终于在最后一秒钟起了作用,还是它肚子里的小宝贝抗议式的蠕动唤醒了洛戛的良知,洛戛冰凉的狗牙触碰到它隆起的肚皮后,突然静止不动了。过了一会儿,才若有所思地抬起狗头,望望风云变幻的天际,轻轻一跳从它身上跳闪开去。  达维娅站起来抖了抖凌乱的豺毛,哦,隆起的腹部安然无恙,仍笼罩着一层母性的光晕。  再看洛戛,狗脸上有一种噩梦惊醒后的迷惘。愣愣地站在那儿。  怒江对岸又断断续续传来猎人的呼哨声。  洛戛一甩尾巴,继续溯江而上。  达维娅不死心,尾随着洛戛,在背后长嚣短呼,试图寻找回那颗失落的心。  且不说那难以割舍的感情,为生存计,达维娅都不能让洛戛离去的。豺虽然生性凶猛,但毕竟体格瘦小,单独捕食的能力较弱,所以才会纠集成群,靠群体的力量在弱肉强食的丛林里生存发展。既使有的豺因种种原因脱离群体,一般也是雌雄同栖,才能获得必需的食物。豺没有兔子跑得快,也不像岩羊善于在峭壁上攀缘,更敌不过鹿的机敏灵巧。一只母豺,尤其是处于怀孕期、分娩期和哺乳期的母豺,是很难靠自己的力量在荒山野岭活下来的。没有公豺在身边帮衬,它即使自己能侥幸不被虎豹熊狼蟒等猛兽吞吃掉,小宝贝也会因得不到足够的食物而饿死。  “嗷呦,嗷呦,嗷呦。”——洛戛,不要离开我!看在未出世的孩子的分上,请别离开我!  洛戛仿佛聋子似的,再没回首望它一眼。  对洛戛来说,急切地想和失散的主人阿蛮星重新相聚,是十分自然的。狗就是这个德行,不管人类喜欢它还是讨厌它爱它还是恨它给它吃还是要吃它,它都不会改变对人类的忠诚。狗的忠诚是先天遗传的,浸透在血液中。对狗来说,自由是一种毫无必要的奢侈,没有任何束缚的野狗生涯是一种苦刑。虽然这里有冬暖夏凉的石洞,虽然这里有丰盛可口的食物,虽然这里有为它奉献出半条尾巴的达维娅,仍无法羁留它那颗向往人类火塘的狗心。对狗来说,丧家犬是一种恶名,背弃主人是一种罪孽。假如它不是因为漂得实在太远找不到归途,它早就跑回猎户寨去了。  狗文化和豺文化本质上的差异,导致了这场生离死别的悲剧。  转过一道江湾,前面狭窄的江段赫然出现一座吊索桥。这是滇北高原土着居民建造的一种十分别致的桥梁。所谓吊索桥,就是在隔江相望的两座石崖上,用两条长长的铁链相连接成的高空浮桥。铁链上随意铺着一些木板竹片,就算是桥面了。简陋的桥面上布满窟窿,人在上面一走动,桥便摇晃甩摆。桥面的两侧各有一根细铁丝,供人做扶手用。桥离江面有十来丈高,下面是如万马奔腾般的激流。这是要有点儿胆量并把自己的生命看得不值几个大钱的人才敢通行的桥。  洛戛和那位猎人几乎是同时出现在吊索桥的两头。狗吠人叫,往桥中央靠拢。假如没有意外,数分钟后,吊索桥上就会演出一幕猎狗与主人久别重逢的亲热场面。这对达维娅来说,是十分恶心的事。  洛戛已踏上吊索桥。飒飒江风把桥吹得左右晃荡。对狗来说,桥的扶手是不起任何作用,稍有不慎,便会从桥上跌滚下去。即使一条鳄鱼,从如此高的吊索桥上掉进涛声如雷的江里,也很难活命的。  洛戛四肢趴开,四只钩爪抠住桥面的木板和竹片,小心翼翼地往前爬行。  达维娅伫立在桥头,悲哀地嚣叫着。它晓得,它既然无法阻止洛戛与猎人相聚,那就更不可能重新拆散他们了。洛戛这一去,将是一种永别。也许,它和它在围猎场里还能见面,但那时,它和它便是水火不能相容的冤家对头。  它将永远失去洛戛,从精神到肉体。  那位猎人,也正步履维艰地从吊索桥那端走过来。他脸上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得意。他当然高兴,从好几百里外的日曲卡山麓跋山涉水到野猴岭来,就是为了寻找爱犬洛戛。他在两个月前目睹洛戛被珍珠栗树载走,出于一种对优秀猎犬生存本领的高度信任,他相信洛戛不会死。他背着行囊和猎枪一路走一路喊,沿江寻找,非要找回用昂贵代价换来的洛戛不可。  这扩大的“裸猴”,就要如愿以偿了。  假如它达维娅有能耐把猎人撕成碎块,它决不会心慈爪软的。豺再进化一千万年也不会立地成佛。遗憾的是,它决不是那杆会喷火闪电的猎枪的对手。它倘若正面袭击猎人,无疑是以卵击石。它恨透了正在迎面走来的猎人,是他断送了它的美好生活。它也恨透了洛戛的忘情负义。它不能退缩,它不能谦让。突然间,它的胸腔里涌动起一股报复的毒焰。它得不到的东西也决不能让扩大的“裸猴”轻易获得!  猎人和洛戛相距只有十几米了,他和它已提前沉浸在相会的喜悦中。  达维娅迅速地踏上吊索桥,悄悄地贴近洛戛身后,突然狂嚣一声,用豺头在洛戛胯部猛烈撞了一家伙。洛戛没防备,平滑的桥面也没法站得稳,哀嚎了半声,从晃荡的桥上跌下江去。如雷的涛声很快盖住了狗的狂吠。水浪像怪兽的巨嘴,一口便把洛戛吞噬得干干净净。  猎人阿蛮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惊呆了,嘴张得很大,却发不出声来。  达维娅脑子里也一片空白,傻乎乎地望着桥下红色的激浪。  好半天,猎人才如梦初醒般地惊叫起来:“洛戛,我的洛戛!狗日的豺,我要宰了你!”他举起猎枪,哗啦拉动枪栓。  达维娅回过神来,转身朝桥堍蹿去。“轰!”猎枪炸响了。不知猎人是过于急躁,还是吊索桥摇晃得太厉害,霰弹呼啸着从达维娅头顶飞过,连豺毛都没碰断一根。  趁猎人重新装填火药铅弹之际,达维娅已逃进石崖背后的树林。【第二章扫清生存障碍】  当天夜里,达维娅就沿着弯弯曲曲的江岸往怒江上游走。洛戛死了,这块土地已没有什么值得它留恋的了。它孤零零的无法在这里生存下去。它要回埃蒂斯红豺群去。  豺从小在荒野摸爬滚打,辨别方向的能力远远胜过从小在猎人膝边绕行的猎狗。达维娅知道,它是顺着怒江漂流下来的,只要沿着怒江再走回去,一定能回到日曲卡山麓。  为了防止意外,它昼伏夜行,一路捉老鼠充饥,经历千辛万苦,半个月后,终于回到了埃蒂斯红豺群的领地——日曲卡山麓草深林密的埃蒂斯山谷。生活真是个怪圈,绕了半天,又回到了原先的位置。和大公狗洛戛的感情纠葛,恍然是一场梦,只有鼓圆的肚皮才是这段离奇的生活留给它的无法抹去的痕迹。  回到豺群的第二天,达维娅就分娩了,产下两只豺崽。不知是由于过度悲哀伤了胎气,还是由于长途奔波累坏了身体,有一只豺崽刚生下来就死了。这没什么,埃蒂斯红豺群幼崽存活率本来就低得可怜,生二活一,已经蛮不错了。  活下来的那只雄性小豺崽毛色与众不同,不是那种正常的土红色,而是金黄色。它的眼睑间有一块醒目的白斑,哦,那就取名叫白眉儿好了。  白眉儿一生出来个头就比普通的豺崽大了一圈。这对体格正常的达维娅来该说,必然是难产,是一种残酷的折磨。达维娅在树洞里挣扎了一天一夜,才算把小家伙从肚子里送到这个世界上来。不幸的是,它的产道绷裂了,流了一大摊血。它是头次分娩,缺乏经验,以为生崽就是那么回事,并不把过量的流血放在心上,仍然四处奔走,与别的豺争抢食物。它没有公豺陪伴在身边,事事都得靠自己去辛苦。  产道的血,没完没了地在滴淌。半个月后,达维娅就虚弱得站不起来了。失血过多,生命就会枯萎。它得了严重的产褥热,下身发炎溃烂。埃蒂斯红豺群没有医生,没有医院,也没有母子保健室,生老病死,听天由命。  豺的智商很高,达维娅很快就明白死神已在召唤自日己。它并不怕死,豺从来过的就是小命吊在刀尖上的日子,见惯了流血与死亡。再说,洛戛的背叛,使它的一颗心早己死了半颗。死说不定还是一种解脱呢。它唯一放心不下的是白眉儿。豺是哺乳动物,幼崽要靠乳汁喂满两三个月,才能学着吃豺娘反刍出来的肉糜;要到半岁后,才能同成年豺一样食用猎物的内脏和肉。白眉儿生下来才半个月,倘若断了奶,怎么活呀?  这不行。达维娅有气无力地卧在树洞外,心想,自己死了不足惜,但无论如何要让宝贝活下去。  许多哺乳纲母兽都把亲生幼崽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要重。自己可以死,但孩子不能死!  埃蒂斯红豺群里时常会有豺娘死于非命,留下还在吃奶的小豺崽。这些可怜的小家伙,十有八九是要被严酷的生活淘汰的,追随豺娘奔赴黄泉路。不错,埃蒂斯红豺群不乏群体的友谊,对遗孤会有所照顾。别的正处于哺乳期的母豺出于同类间的同情与怜悯,会喂孤儿一点奶。但一般来说,这些母豺要等自己的亲生豺崽吃饱喝足后才肯施舍给孤儿一口奶。一视同仁是不可能的。母性本质是自私的,亲骨肉和别家的孩子怎么说也有差别。问题是,母豺的奶水一般都不会太富裕,现在又进入了落叶萧萧的秋天,豺群面临食物匮乏期,常有断炊之虞,奶水更是很少有剩余的,喂自己的亲骨肉尚嫌不足,哪还舍得匀给孤儿一份。  还不仅仅是吃奶的问题。  豺崽怕冷,要蜷缩在母豺温暖的怀里才能抵御秋夜的寒气;豺崽没有任何防卫能力,要靠母豺的百倍警惕。才能免遭毒蛇猛兽的戕害;豺崽年幼无知,要依赖负母豺的悉心教诲才能学会狩猎技能……  养育后代是个漫长而又艰辛的过程,只有无与伦比的母爱才能担负得起。  它不能指望虚幻的友谊与同情,也不能指望十分有限的群体的关怀。  阳光从山尖流下来,像铺开了一匹被濡湿了的金缎子,暗的山谷亮堂了些,豺们一窝窝从旮旯角落拥到被阳光照耀着的草地上。达维娅阴沉沉的眼光盯着生机盎然的豺群,绞尽脑汁盘算着,要找出一个在自己咽气后能保证白眉儿活下去并健康成长的切实有效的办法来。不然的话,它死也不会瞑目的。  在一种特殊的情况下,正处于哺乳期的母豺会心甘情愿给不是自己亲生的豺崽喂奶,并承担起母亲的全部责任,那就是自己亲生的豺崽不幸夭亡了。母豺分娩后,四只乳房就会胀得生疼,豺崽柔软的嘴唇一吮吸,奶汁就像春汛期的泉水一样汩汩往外流。这时,母豺整个身心便会产生宣泄后的轻松惬意,肿胀顿消,心尖便会涌动梦幻般的甜蜜的柔情。这是大自然为巩固母子亲情而特置的一种灵魂交感与互补的机制,是一种感情黏合剂。处于哺乳期的母一旦失去自己的幼崽,那乳汁继续旺盛地分泌,乳房便肿胀得厉害,憋得十分难受。倘若遇到一只吃奶龄的孤儿,便会将血统观念搁置一旁,毫无保留地绝给孤儿喂奶。更有甚者,个别处于这种尴尬时期的母豺,在同类中找不到合适的孤儿,会冒险潜进人类居住的村庄,叼只小猫小狗或干脆叼个婴儿来抚养,以解决乳房肿胀的难题。许多哺乳类母兽都有类似的行为,那就是猴孩、虎孩、豹孩、狼孩的来由。  要是正好有这样的母豺就好了,达维娅想。遗憾的是,眼下埃蒂斯红豺群没有幼崽夭亡的母豺。  没有这种现象,难道就不能制造出这种现象?  达维娅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大跳。豺虽然生性凶狠,但没有同类相残的恶习。生活在一个群体里,偷偷地杀死别的母豺的孩子,怎么说也是一种十恶不赦的罪孽。它也是母亲,它晓得一旦失去孩子后母亲的心会怎样破碎。这样干也实在太狠毒了。可它没别的办法可以让自己的心肝宝贝在它死后继续活下去。白眉儿是它生命的延续,是它不朽的灵魂,是它短暂的一生唯一也是最后的杰作。为了孩子,它什么都愿意干。它宁可自己遭报应,受惩罚,死后下到十八层地狱,也要给白眉儿找到称职的养母。  达维娅克服了薄弱的心理障碍,把挑选的目光投向散在四周的豺群。  名叫霞飞的母豺身强力壮,乳房比夏天的柚子还饱满,但霞飞一窝生了四只幼崽,而它达维娅已虚弱得差不多要衰竭了。要想瞒天过海一下子把四只活蹦乱跳的豺崽全收拾掉,是不可能的。  名叫罕梅的母豺一胎只生下两只豺崽,其中有一只才生下几天就被金雕给攫走了。也就是说,眼下罕梅膝边只有一只幼崽,这倒是个挺理想的数目。可是,罕梅是两个半月前产的崽,哺乳期快结束了,就算它能成功地让白眉儿去顶替罕梅亲生豺崽的位置,半个月后罕梅也就会回奶了。一旦回奶,罕梅很有可能自动结束养母的角色,单方面中止母子关系。  能供挑选的对象并不很多。  微风送来一股扑鼻的乳香。达维娅举目望去,在一丛旱蕨芨旁,鼻梁上有块蝶状黑斑绰号叫黑蝴蝶的母豺正斜卧在地给一双幼崽喂奶。黑蝴蝶放松得就像一摊湿泥巴,头枕在臂弯里,双目微闭,一副沉醉的模样。取名叫风铃和风笛的两只幼崽各自霸住一只乳房,正吃得津津有味。黑蝴蝶毛色油亮,脖颈浑圆,看得出营养充沛,正值生命的顶峰。风铃和风笛并没使劲吮吸,小小的身体似乎静止不动地趴在黑蝴蝶怀里,嘴角便溢出泡沫状的雪白乳汁。更让达维娅满意的是,黑蝴蝶的产崽日期和它相同。也就是说,黑蝴蝶一旦做了白眉儿的养母,不会在白眉儿还需要吃奶时突然回奶的。这是个比较合适的母豺,达维娅想。唯一有一点儿麻烦的是,黑蝴蝶有两只豺崽,解决起来未免有点儿棘手。  再难也得解决,这是唯一的机会了。  达维娅它运气不错,刚选定了目标,一条眼镜蛇就帮了它的大忙。  黄昏时分,小豺崽风铃在一片矢车菊里追逐一只七彩羽毛的小鸟。这只小鸟大约是翅膀还没长硬就逞能想飞,结果从树梢跌到地上,受了点伤,只能贴着地面做短距离飞翔。小鸟惊慌失措,飞飞停停。这情景逗得小风铃心痒痒的,就穷追不舍。幼崽都爱追撵蝴蝶、蜻蜒、青蛙和小虫,这既是一种快乐的游戏,又是一种狩猎的预习。  当时达维娅正卧在离矢车菊不远的一条土埂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小风铃,焦急地寻思该用什么手段让小风铃一声不吭地离开这个世界。  突然,它瞥见天蓝色的矢车菊花丛里有条褐色的东西在晃动,仔细一看,原来是条眼镜蛇!它居高临下,看得很清楚,而其他豺所处的位置与那片矢菊车平行,都没发现眼镜蛇。  眼镜蛇隐蔽得很巧妙,浅褐色的身体与与矢车菊枝干颜色融为一体。那只七彩小鸟跌跌撞撞飞进矢车菊丛,栖在一根细枝上,离蛇头才几寸远,这等于是把自己送进了蛇口。眼镜蛇闪电般地一击,小鸟连叫都来不及叫一声,就被囫囵吞进肚去。眼镜蛇扁扁的蛇脖子突起一块鸟卵似的硬块,慢慢地滑向蛇肚子。完事后,它又倏地缩回身体,盘缠到花丛中。  小风铃什么也没看见,它以为小鸟和它捉迷藏,躲进花萼底下去了呢,便淘气地扒动花枝,也想钻进花丛去。花枝被扒得咔嚓响,眼镜蛇又凶狠地竖起脖子,丝丝吐着叉形的蛇信子。  小风铃仍懵懂无知地往草丛中搜索。  这时达维娅如果尖啸两声,小风铃就会抽身从矢车菊中退出来。母豺黑蝴蝶就在附近,闻讯也会赶来援救的。  达维娅当然不会叫。傻瓜才会叫呢。要是可能的话,它真希望眼镜蛇把另一只豺崽小风笛也收拾掉,省得它来动手。可惜,小风笛还在黑蝴蝶的怀里吃奶。  小风铃一条前腿伸进花丛,欧地急叫一声,像被荒火烫了似的缩回腿来。矢车菊里窸窸窣窣一阵响,眼镜蛇溜走了。过了几秒钟,小风铃疯疯癫癫地又跳又嚎,一只受伤的前爪悬吊空中,不停地抽搐着。  黑蝴蝶和几只公豺围过来,急得团团转,小风铃用嘴咬住自己的前爪,在地上打打滚,那情景,恨不能把自己的腿给生生咬下来。又过了一会儿,毒性发作了,小风铃仰躺在地,四肢踢蹬了一阵,渐渐停止了挣扎。  达维娅装着刚刚从昏睡中惊醒,用爪子抠着眼角的眵目糊,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  黑蝴蝶舔舔小风铃的眼皮,仰天长啸一声,嗅嗅花丛中眼镜蛇留下的气味,飞快地向矢车菊背后那块乱石滩扑去。眼镜蛇就躲在一块赭色的怪石底下。黑蝴蝶朝怪石声嘶力竭地嚣叫起来。  眼镜蛇游了出来,昂起脖子和黑蝴蝶对峙着。  一般来讲,豺不是檬,也不是刺猬、鼬鼠、金雕、鸱鹗,并没把蛇列入自己的食谱。尤其是对毒蛇,避之唯恐不及,极少有向毒蛇发起主动攻击的。豺体内没有任何抗蛇毒的能力,一旦被毒蛇咬着,很难死里逃生。但此时黑蝴蝶却没有一点畏惧,全身豺毛倒竖,龇牙咧嘴,朝眼镜蛇逼近。  一场豺蛇大战迫在眉睫。  眼镜蛇张着腥味很浓的嘴,露出尖钩状的毒牙,频频朝黑蝴蝶出击。黑蝴蝶灵巧地跳跃着,躲开蛇牙,寻找破绽。豺群齐声嚣叫着,为黑蝴蝶呐喊助威。眼镜蛇惊慌失措,咬得更加凶猛,却屡屡落空。  不一会儿,眼镜蛇气力不支,紧凑的身体变得松软,盘在碎石上,像团烂草绳。黑蝴蝶晃动了一下身体,好似要从左侧进行噬咬,却突然豺腰一扭,改成右侧进攻,玩了个声东击西的把戏。眼镜蛇上当了,扁扁的头扭动着,从嘴里呼呼吹着气,往左侧防卫。黑蝴蝶闪电般地蹿上去,一口咬住蛇的后脖颈。蛇头被死死卡在豺牙间,无法扭动,毒牙丧失了威力。眼镜蛇长长的身体在地上翻滚扭动,很快卷住黑蝴蝶的脖子,狠劲地勒,勒得黑蝴蝶眼珠暴突,喉咙像堵塞了一块卵石,呼吸起来咕噜咕噜响。蛇和豺扭成一团,在碎石地上打滚。  豺王夏索尔和几只胆大的公豺靠上去,你一嘴它一嘴东一嘴西一嘴朝蛇咬冷口。不一会儿,凶狠的蛇被咬成两截。  黑蝴蝶凄凉地嚣叫着,带着刻骨的仇恨,带着失子的悲切,把眼镜蛇嚼咬得稀巴烂,咽进肚去。  晚上,在夜幕的遮掩下,达维娅悄悄爬进矢车菊丛。小风铃已冰凉僵硬得像块石头了。它用下巴颏摩挲着风铃的额头,心里真有点儿内疚和不安。假如它还有其他办法能让白眉儿活下去,它是不会干出这等伤天害理的事来的。  生存竞争,从来就是你死我活的。  黑蝴蝶膝下只剩下小风笛了。  达维娅决定自己动手来解决问题。它已衰弱得连东西都咽不进去,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必须尽快为白眉儿扫清生存障碍。  事情并不简单。它不能明目张胆地咬死小风笛,这样的话,狂怒的黑蝴蝶非但不会收养白眉儿,还会当着它的面把白眉儿撕成碎片,以泄心头之恨。它必须避开黑蝴蝶的耳目收拾小风笛。  黑蝴蝶已失去一子,母性的警觉已绷紧到了极限。而出生才半个月的豺崽,活动范围十分有限,至多离开母豺十来米远。它已是快要死的豺了,要想做到不让小风笛发出半声呻吟就咬断其喉管,谈何容易。  就算它能侥幸地在黑蝴蝶的眼皮底下不露声色地解决了小风笛,仍有麻烦。把小风笛的尸体藏匿到那儿去呢?这可不是只小耗子,能一口吞进肚去。它也不可能叼着小风笛的尸体满世界走,扔到远远的怒江里去。它没这个体力。就算有这份体力,周遭都是雪亮的豺眼,一走动便会罪恶暴露在阳光下的。扔进树林?扔进草丛?扔进水塘?塞进岩缝?塞进深深的雨裂沟?都不行。豺的鼻子灵得很,蝴蝶很快会嗅着气味找到小风笛的尸体,只消闻一闻伤口上的齿痕,便会认出凶手,转身找它算账。  必须要想个瞒天过海的绝招。  眼镜蛇活吞七彩小鸟的情景蓦地跳进达维娅的脑海,一个灵感诞生了。  翌日晨,豺王夏索尔率领大公豺和没有负担的母豺外出狩猎去了,埃蒂斯红豺群的大本营骷髅岩里只剩下一些携儿带女的母豺。  山野静悄悄,太阳白晃晃。  黑蝴蝶带着小风笛从石缝的窝里钻出来,来到一蓬山茅草边晒太阳。达维娅拖着虚弱不堪的身体,爬到这蓬山茅草的另一边。  很正常,大家都想晒太阳嘛。  这蓬山茅草长得很茂密,青里泛黄的老叶子,像道厚重的帘,挡住了黑蝴蝶的视线。  达维娅找好位置后,用爪刨,用用牙咬,一点一点在自己腹部底下挖掘土坑。它挖得很轻,挖得很慢,不发出任何声响,把掘出来的废土连渣都塞进山茅草里,不露出任痕迹。挖了半天,终于大功告成,腹部底下出现了一个深浅大小刚好容得下一只豺崽的土坑。它卧在土坑上,就像块盖板,身体把土坑遮盖得严严实实。  它累坏了,口吐白沫,尾部流出一大摊脓血。  豺崽生性好动,小风笛吃饱奶后,在暖融融的阳光下蹦蹦跳跳,调皮地钻进山茅草,和白眉儿玩捉迷藏呢。  两个小家伙围着山茅草追逐嬉戏。  白眉儿虽然体格大,但因奶水不足,瘦得皮包骨头,茸毛也稀稀疏疏像患了癞皮疮。小风笛肥头肥脑,豺毛已蓬松开,柔软得像朵蒲公英。这很不公平,达维娅想,它要劫富济贫。  黑蝴蝶警惕性够高的了,只要小风笛一离开自己的视线,隔一小会儿就低声嚣叫一次。小风笛咿咿呜呜答应着,不断地保持着声音联络。  两次联络的间隔大约是半分钟。  达维娅知道,一旦黑蝴蝶啸叫后,听不见小风笛的回应,立刻会绕过山茅草来寻找。  只有瞬间的机会可以捕捉。  风笛追逐着白眉儿,憨态可掬地绕到达维娅面前。这时传来黑蝴蝶关切的嚣叫,小风笛漫不经心地答应了一声。说时迟,那时快,达维娅慈祥的双眼骤然间进射出一片比火星还亮的杀机,缩紧的豺脖朝前飞弹,咬了个准,一口把小风笛毛茸茸的小脑袋全含进嘴里去,随即狠狠咬牙齿;小风笛在它嘴腔里发出一丝哀叫,白搭了,那声音闷进它的肚去,一点没泄漏出来。它的嘴腔里有腐酸的气味,有黏糊糊的唾液,闷闷的像沼泽。小风笛四条小腿在空中无力地舞动了两下,便窒息了。  白眉儿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眨巴着受惊的眼睛,愣愣地望着达维娅。  宝贝,别害怕,娘是在为你争取生的权利。  隔着山茅草,又传来黑蝴蝶联络性质的啸叫。  达维娅赶紧将已被自己咬碎了颈椎的小风笛吐进自己腹下的小土坑里,飞快舔净粘在嘴角的豺毛,把痕迹咽进肚去。  一场杀戮转眼就结束了,神不知鬼不觉。  黑蝴蝶听不到小风笛的应声,便绕过山茅草来寻找。当然是找不到的;便又钻进山茅草仔细寻觅,把草叶全踩平咬断了,仍不见小风笛的影子。黑蝴蝶又以山茅草为轴心,一圈比一圈绕得远,把周围几十米范围内的每一棵树、每一丛草、每一个土坷垃都找遍了,就是找不到小风笛的踪迹。它厉声长啸,也听不到小风笛的任何回答。  小风笛哪儿去了呢?被金雕叼走了吗?天上没有金雕的影子。被眼镜蛇吞吃了吗?四周没有蛇腥味。地上没有洞,也不可能掉进地底下去的。  对黑蝴蝶来说,小风笛失踪得太奇怪了。幼崽离不开娘,小风笛刚刚出生半个月,不会跑远的。刚才它还隔着山茅草丛听到小风笛与白眉儿嬉戏的声音,怎么一下子就找不到了呢?它将鼻吻贴在地面,聚精会神地嗅闻气味,小风笛的气味就在草丛周围。挨近山茅草丛的,除了它黑蝴蝶,只有达维娅。难道说是达维娅……它用狐疑的眼光审视达维娅。  达维娅平平地躺卧在地上,眼神黯然,口吐白沫,已气息奄奄了。它的嘴角和爪子间看不到绒毛。黑蝴蝶晓得达维娅已身染沉疴,活不长了。这么一只在生与死交界的槛上徘徊挣扎的豺,能有力量把小风笛一下子弄死吗?就算达维娅有这个能耐,也该留下小风笛的尸体呀。豺不是蟒,能囫囵吞食。豺要把食物撕碎嚼烂后才能吃。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达维娅没时间这样做。瞧达维娅的肚皮,空瘪瘪的,没有任何吃过东西的迹象,达维娅平躺着,身体底下没有任何隆起的东西。时间很短暂,达维娅插上翅膀也不可能把小风笛咬死后又转移到连豺鼻都嗅不到的遥远的地方去。  黑蝴蝶不得不打消对达维娅的怀疑。  难道活生生的小风笛羽化成清风飘走了?  黑蝴蝶做梦也想不到,它的心肝宝贝正被达维娅盖在身体底下。达维娅产道发炎腐烂,流着汪汪脓血,那股恶臭,把小风笛的气味淹没得干干净净。真正是天衣无缝。  这时,豺王夏索尔领着外出狩猎的豺群返回埃蒂斯山谷,许多豺帮着黑蝴蝶一起找,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这将成为埃蒂斯红豺群历史上的一桩悬案,成为一个永远无法破译的谜。达维娅这样希望。  可怜的黑蝴蝶,发疯般地在山谷里蹿来跑去,发出一声声撕心裂肺般的哀嚣。  天黑了,月光照进山谷,给森林的夜涂抹了一层凄清的光。  黑蝴蝶的奶子胀得圆滚滚,像饱满得快要炸裂的果子。它实在憋得太难受了。抓住一棵树干不停地蹭着。  达维娅把一切看在眼里。  为了让白眉儿和黑蝴蝶能很快形成相互依赖的情感纽带,从今早起,达维娅就没有给白眉儿喂过奶。事实上。它的生命的烛火行将熄灭,四只乳房里已挤不出几滴奶来了。它也不让白眉儿拱进自己的腹下来取暖,因为腹下有个永远不能暴露的秘密。当白眉儿在饥饿和寒冷的驱使下试图强行钻进它怀里时,它用利爪恶狠狠地将白眉儿推开。  秋天的夜,透着料峭寒意。  白眉儿又饥又冷又委屈,缩在它身边呜咽着。  黑蝴蝶在树干上蹭出些奶汁,飘来一股芬芳扑鼻的乳香。  是时候了,达维娅想。它用爪子把白眉儿朝黑蝴蝶方向推搡。  去吧,宝贝,但愿你能讨得养娘的欢心。  去吧,心肝,但愿你能平安长大。  那股甜美的乳香就像一根无形的绳子,牵着白眉儿饥寒交迫的心。白眉儿抖抖索索朝黑蝴蝶跑去。  对哺乳动物来说,有奶便是娘,没有奶也就不是娘了。  达维娅心里酸酸的,它明白,白眉儿这一去,将永不返回,身体和灵魂都不会再回来了。用不了几天,白眉儿就会把它这位亲娘忘得一干二净。这没什么,它就要死了,诀别是不可避免的。母爱是无私的,它的使命就是让孩子活下去,它不图回报。  达维娅的身体冰凉冰凉,产道那儿的疼痛已经麻木了。它只剩下最后一口气,在黑暗中瞪大眼睛,注视着黑蝴蝶的反应。  白眉儿蹒跚跑到黑蝴蝶面前,顺着那股乳香,钻进黑蝴蝶的怀里。突然,黑蝴蝶惊叫一声跳开了。月光下,黑蝴蝶的脸上浮现出厌恶的表情。  达维娅心里一阵抽搐,要是黑蝴蝶宁肯奶胀得憋死,也不愿给白眉儿喂奶,白眉儿就休想有活路了。它再也没有力气也没有精力替白眉儿重新物色一位养娘。  它的担心多余了。  黑蝴蝶怔怔地望着白眉儿,脸上的表情急遽变化,厌恶、迷惘、惊讶、欣喜。它突然扑过来,将白眉儿搂进怀里。  哦,不仅仅肿胀的乳房需要稚嫩的小嘴来吮咂,那挂在空挡上的慈母的情怀,也迫切需要填充。  静谧的夜,传来咋咋咋的白眉儿贪婪的吮奶声,传来乳汁畅流的滋滋声。  黑蝴蝶面目狰狞地朝达维娅低嚣数声,那模样,像个抢劫得逞的强盗生怕财宝又被失主夺回去。  抢吧,抢吧,抢去的东西才甜。  达维娅像卸掉了压在背上的一座山,轻松得要飘起来。它不用担心自己死后压在腹下的罪恶的秘密会暴露。豺没有啃食同类尸体的习惯,也没有任何葬礼。它将保持这个姿势咽下最后一口气,死也不会挪动自己的身体。等它的尸骨被蚂蚁蛀空时,土坑里的小风笛早就腐烂成一把土了。  白眉儿在黑蝴蝶的怀里呢喃着。对豺来说,娘的怀是世界上最温暖的被窝。  达维娅疲倦极了,再也睁不开眼。弥留之际,它把头扭向野猴岭方向。遥远的野猴岭有它青春的憧憬与梦幻,虽然已经破碎了,仍有值得凝眸的美丽的碎片……  一颗坚强的邪恶的火热的冰凉的豺心终于停止了跳动。【第三章苦难的童年】  看起来,这很像是猎人投下的诱饵。  在靠近雪线的山谷里,在一棵云杉树下,躺卧着一头牦牛犊。牛犊脑门儿光溜溜的还没长出犄角,黑白花斑的体毛又短又稀,顶多才有半岁龄,兴许还没断奶呢。一头毫无防卫能力的牛犊孤零零地待在荒山野岭里,没有母牦牛陪伴,没有公牦牛守护,已属罕见。更为反常的是,当埃蒂斯红豺群几十只豺成扇形向云杉树包围逼近时,牦牛犊没有惊慌失措地站起来逃命,而是仍然卧在原地,两只突凸的牛眼绝望地凝视着天空,浑身瑟瑟发抖,“哞哞哞”,发出凄凉的哀叫。  豺王夏索尔本来打算第一个蹿出豺群率先向牦牛犊进攻的。骁勇机智的豺对付一头没长牛角的牦牛犊,就像金雕捉岩鸽那么容易。夏索尔甚至已考虑好用空中噬喉来结果牦牛犊。空中噬喉是夏索尔苦苦修炼了好几年才炼就的擒猎绝招。空中噬喉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朝猎物蹿跃过去后,不是像普通豺那样先将爪子攫抓搂抱住猎物,然后再伺机将嘴吻探进猎物的颈窝噬咬喉咙,而是以闪电般的速度先用嘴吻叼住猎物的颈窝,然后四只豺爪表才落到猎物身上,猛力踢蹬,借着一股强劲的反弹力,一瞬间便把猎物喉管咬裂。  夏索尔正是凭借空中噬喉这一绝招,在两年半前一个电闪雷鸣的雨夜,将老豺王坨坨赶下台,自己取而代之的。也正是靠这手绝招,它好几次挫败了觊觎豺王宝座的居心不良的大公豺,成功地保住了自己的王位。  夏索尔很想借眼前这头牦牛犊再展示一下自己非凡的擒猎技艺,以便威慑群豺,巩固自己的统治。但牦牛犊反常的举止不能不引起它的警惕。豺是一种多疑的动物,它觉得还是小心谨慎些为妙。  豺群远远围住了牦牛犊。夏索尔朝四周打量了一番。牦牛犊周围草叶上的露珠没被踏碎,地上也不见猎人的脚印。它耸动鼻翼,清晨的空气透明洁净,并没有人类留下的混浊的气味。没有任何疑点。但夏索尔觉得没有疑点也许就是最大的疑点。它多次和猎人打过交道,深深懂得,人类的智慧比起豺来,要高出一筹。猎人特别善于伪装,完全有可能在设置好机关后,用树枝把脚印给清扫掉了,也有可能猎人是用篾片铺在地上走路的,所以没留下任何足迹。嗅不到异常的气味也可以这样解释:猎人出猎前用艾蒿和桉树叶熏过身体,然后躲藏在背风的岩石后面。  兴许,此时此刻有位猎手正握着猎枪微笑着等待豺们去中圈套呢。  豺王夏索尔越想越觉得不妙,很快就放弃了想率先朝牦牛犊扑跃上去的念头。它可不愿意白白去送死。明智点将这头牦牛犊弃之不顾算啦,赶快离开这条葫芦形小山谷。它朝豺群扫了一眼,又断然打消了撤离的想法。  眼下正是初冬,天气转寒,昨天日曲卡山麓还纷纷扬扬下了一场小雪。冬天是食物匮乏的季节,埃蒂斯红豺群从昨天起就没猎到食物,个个都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一双双豺眼闪动着饥馑贪婪的光。好几只大公豺绿莹莹的眼、睛死死盯住云杉树下的牦牛犊,嘴角滴出一条透明的唾液,涎着舌头,馋相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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