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想同她打趣几句,“新历年还是农历年假期之前?”谁知张太太板看面孔,假装没听见,“记住。”转头就走。我索然无味。下属是下属,没情讲。她要说笑,大家便得陪笑,她没心情,便不听笑话。也许人人那么向往升级,便是为获得这种权利。我又把铃兰的盆子转一转,闻到一阵幽香。是谁开我的玩笑?既然那么赶,我想把部份稿子先拿出来打字。打字员全部下了班。我看看钟,四点四十分。他说的,五默前会得给我电话。大抵不会了,说过算数,我也没怀什么希望,有种做债主的感觉:“你几时回覆我?”“你几时走?”“五点。”“我五点前给你电话。”两人一齐挂上电话。我也不想做到这样。一半是被逼的,一半是不甘心。太讲风度,也不行,那么不计较,以后还怎么混。改天问起,又说一时走不开,不好意思,现在不一样见,哈哈哈,呵呵呵,拿他没办法。铃兰,当然不会是他送的。以前他送过台湾玫瑰花,瘀黑的紫红搁冰箱运来,都开不出,花瓣死命包紧着,一下子茎就软下来,还含苞与盛放呢,见过那种玫瑰,把女人比玫瑰简直侮辱。可是一星期后我还是会拨电话给他,闲闲问一句:“怎么样,几时出来。”如果是真的钱债案,倒好辨,找个律师付数百元叫他代为追讨,什么事都没有。但这不是钱。也许我应当放弃这一笔债项,当烂帐一笔勾销,连利息都牺牲掉。现在这样念念不忘简直不是生意经,磨得我壮志消沉。明天是假期。花摆在办公室里,抑或带回家?也不是没有收过花。转职、生日、或是为朋友做了事,多数会得收到花。送滥了,写张支票给花店,随便送什么:玫瑰、丁香,当事人也许是挂帐的,花也没见过。这盆铃兰是不同的。不过也不需要小题大做,使它在办公室搁一天吧。如果给同事看到我捧看那样的小意思走进走出,真会笑大了嘴。同样的一件事,十八岁做,是天真纯清,廿六岁做,是老十三点。我性格略为狷介,不能视旁人为无物,我颇介意别人对我的看法如何,所以不能胆大妄为。我终于在下午六点下班。街上人潮如涌,都赶着回家过节。店铺还没有休息,几万枝火的灯光照向各式名贵礼品,尤其是首饰店,都在大减价。有些女孩子以艳羡的眼光盯牢各种颜色的宝石,心向往之,也有一个印度籍的女性嗤之以鼻,“讨厌!展览财富最令人厌恶。”她说。我并没有逗留。头一两年赚钱的时候,特别爱把薪水用来装扮自己,首饰、衣物、能买的全买下来,手袋都几十只,鞋子数不清那么多。到现在反而不计较。有两个早结婚的女同学问我,“你周身名牌,到底为什么?”我倒是愕然。我都不觉得。多年来都在那两家店买东西,因为招呼好,货色齐,而且经济,万一褪了色,还可以拿回去投诉。我不觉得自己周身名牌。我现在穿衣服纯为护体,早不讲究花式,况且做我们这种公司,也不必花姿招展,同事们都很朴素。但在家庭主妇眼中,我还是名牌崇拜者。我耸耸肩。在路上逛也不是办法,我坐下喝一个龙虾汤,吃一块面包。到八点多才踱回家,开了电视机,躺到床上,鼻中还似有铃兰的香气,此刻又后悔没把花带回家来。他的电话始终没有来。第二天是新年,我伸一个懒腰,深觉这一天跟另一天没有什么分别。离婚后,只觉清静的日子便是好日子。我并不想说谁是谁非,真的要开起研讨会来,自然百分之一百我是人非。对象是家人所认可的,我并不是叛逆的少女,故意走一条错路来得标新立异。只是我的对象在婚后与他在婚前的包装是完全两码子的事。而且不要怪我不在事前看清楚,这种事在事前是永远没法子看得通的,等于买六合彩一样,六个号码在没开奖前怎么会知道,所以不必严肃地教训结错婚的不幸人士。于是离婚了。分手后似陌路人一样,完全没见过面。真庆幸自己有份工作,在事后可以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可以这么说,但怪自己多此一举,结什么婚,别以为社会开放,一般人士仍然振振有词,离婚妇人长,离婚妇人短,旧闻当新闻,老是咬着不放。去年农历年,跑去作客,一个老头正在派红封包,走到我面前,托一托眼镜,上下打量我,忽然说:“你结过婚,不给你。”我又没向他拿!无端受许多这样的气,很觉无味。为免招致更大的侮辱,便索性守在家中不出去,更似心中有愧,我几乎要怨起吃人的礼教来。每个人走的路都是他自选的,既然认定要这样走,也没有什么好怨。我也不似在等谁的电话。电话铃很少响,也不找人-人也不找我,公平交易。从前刚同配偶分手,也有男人醉醺醺在晚上十一点半左右打电话来:一我们在黑天鹅,你来不来?”我还想给他一个落台的机会,正支吾,谁知他喝我:“不用找借口多噜嗦,你到底来不来?”我只得说:“不来。”他立刻摔了电话。你瞧,还怪我。这种电话,不听也罢,并不是酸葡萄。空的时候顶多同女友去吃杯茶,也不能常去,因没有太多的消息要交换,大部份的时间还得靠自己打发。幸亏我是电视迷,而本市的电视节目那么精彩,百看不厌。大概是要这样终老的,我老笑自己。但一则乐得清静,二则我还有时间,即使十年后再出动,也不过三十六岁。三十多岁的漂亮女人不知有几许,现在的趋向是:什么,你末够三十五?那你不配做有味道的女人。而二十六真是尴尬年纪,不三不四,我决定坐在家中修炼一段时间,同时致力事业。每个成熟而标致的女人都有独当一面的工作。我心一直牵记那盆铃兰。哪位男士那么好品味?会不会是同事们开我的玩笑。大抵不会、男同事不是结婚三十年,就是夜夜笙歌,怎么会有空同我开玩笑。女同事忙谈恋爱,忙打毛衣,自然亦无暇兼顾。这么说来,竟真有人想请我跳华尔滋?我想来想去想不出这个人是谁。一月一日就是这么胡里糊涂过去的。上班第一件事便是去注意那盆铃兰。真神秘,一个钟都没有掉,看上去似假的一样,香气馥郁。电话铃响,茱迪的声音,“甄小姐,我不舒服,想去半天假,上午我已叫莉莉过来替我,她老板出去开会。”“好,”我说:“下午见。”张太太进来找我,我立刻说:“我已经找人在打笔记,下午可以交给你。”“你的茱迪呢。”她横一横眼睛。“病。”“你老让她病,宠坏她,你看我那彼莲,我可不给她病。”她有点自得,转身出去,扬起一阵风。我很服她。也许茱迪是真病,也许假病,有什么相干?广东人说的,吊颈也给人透透气,何必逼人太甚。也许我不及规格,也许做老板一定要有那个样子,让下属听见他名字都吓得膝头撞膝头。下午茱迪回来。小姑娘是真的病了,一直吸鼻子,面色苍白。她一手扯看外套,另一手把信件递进来。今晨我没有出去取信。同样一只小小白信封落入我眼中。我忙不迭拆开来看。里面亦没有上下款,只写着“我正在想法子提起勇气约会你。”全句十余个字,没有错字没有别子,文法亦不错。别以为写中文容易,写得通还真不简单。仍是紫墨水。我想说:如果你约我,我一口答应。但一整天都没有私人电话。都是公事公事公事。他当然已经忘记我,不在话下。新年新作风,老实说,我也想忘记他。最好有新的发展。茱迪在吃药,看上去很辛苦。“要不要放多一日?”我问。她说,“听说张太对我不满意?我有医生写的信。”“别理她。”茱迪笑笑。“着凉?”“我们在沙滩上散步至天明。”哗,真有精力。原来无论做什么,先决条件便是健康,连浪漫都要精力。“这么冷。”我说。“我不觉得,”她一边擤鼻涕一边陶醉的说:“有什么冷?我的手一直被他握着,我并不觉得冷。”“你们会结婚吗?”“结婚?”她膛目结舌,仿佛不是与我在说同一语言。“怎么,不打算结婚?”“我们想都没想过要这么做。”呵,纯享乐。“甄小姐,白天做工那么辛苦,下班之后,总要找些有趣的事来做,否则会疯掉。”她说得对。我就快要疯了。总得做些事来调剂精神。有些人喝酒,有些人吃烟,有些人泡的士可。只有我,除了偶然幻想太阳会得终久照进我的生命,简直一点不良嗜好都没有,生活苦闷,日积月累,真怕自己会崩溃。茱迪说得对,我要向她学习。从何学起?真是难题,我还可以出来去疯吗,还会有人请我去跳舞玩耍吗。报告打好拿进来,我查一查错字,便交上去,用不用就随她了。张太很有一点怪脾气,她看不得有人闲着,有用应用,她爱叫人写长篇大论的报告,写好之后改十次,经过三个月,那篇完美的报告使束之高阁,没了这件事,永不见天日。开头的时候大家都很困惑,久而久之,养成习惯,也不当是一回事,不过士气差得不得了,因大家都分不清哪件工作是真正重要,哪件是张太叫我们做来寻开心的。这是另外一件事。我替那盆铃兰加了几滴水。不知它可以摆多久。那个人会不会鼓起勇气来约我?那个人是谁?会不会是我一向倾慕的那种成熟,有一份好工作,对女人负责的男人?每次我看到那样的男人,心中都会想!我小时候也是一个标致的女郎,为什么从来没遇到一个这么好的男人?后来不大想了。因为泰半嫁得好男人的女人,隔了几年也都不开心,也都离了婚,正如我说,看包装怎么可以真正认清楚一个人。铃兰的香使我着迷。五月,五月要到巴黎,搭火车去到近郊,者漫山遍野的花,一搭搭紫色、米白、淡黄、深深浅浅的红,一层层,每一处都像印象派的风景画。爱煞了这样的情景。我坐在书桌前胡思乱想。茱迪说:“这些信都过期,要即时答覆,还有,有两个电话必需要覆,你看看。”我完全不想做事。默默头,呆坐。逢人都会有心不在焉的时候。女人当然喜欢遐思,而男同事,在赌马、炒金子,买卖股票上费的精神,恐怕比任何女同事都多。我终于问:“茱迪,这盆花,是谁送来的?”“花店吧。”“你肯定?”“是小明拿进来的。”小明是公司里的后生。“你去问小明,由怎么样的人送上来。”“肯定是男人,这是什么花?挺有趣。”“去,去问小明。”她出去一会儿,回来。“小明说由一位很斯文的男士递上来,不过那位男士是花店的伙计。”茱迪含笑说。这丫头在笑我。“哪家花店?”“没有看清楚。”早几年收到神秘花束,不过是由它摆在书桌上,直至憔悴丢掉,无声无息,谁去查究。女人越老越贬值,到三十多岁的时候,再收到花,大概要感激流涕痛哭起来。我再问:“真的没有留意是哪家花店?”“没有。”茱迪不经意。我捧着一杯热可可,一边暖手,一边啜喝。今天是不打算做什么的了。我在等下班。有一位女友说上班好比坐牢,说得很对,每天八小时,而且还要穿戴整齐去坐。有成就时可以坐得很兴奋,工作不满意,当然坐得委曲。我并不喜欢这份工作,也许是鼓起勇气,找新职的时候,会不会?有人在暗中注意我,我不可以令他失望,下班我要去剪个新发型,订数套新衣服。越想越高兴!忽然茱迪进来对我说:“电话。”她向我挤挤眼。我立刻明白,取过听筒:“喂。”“好吗?”是他。我声音从来没有这么愉快过,因为他对我已经不重要,“好得很,假期开心吗,有什么新计划?”他却意外,“你呢,有没有去什么地方?”“累都累坏,足足睡了一天。”他不置信,他不相信这是我。他问:“下班有事?”“有,”我爽快的拒绝他的施舍,“我要去购物装扮自己。”“那么,再见。”“再见。”我很乐意地挂上电话。下班我寻找节目,逛遍名店,收获甚丰,我忽然改变人生观,别人不注意我,我也得看住我自己,为什么?是为那盆铃兰?说句笑,说不定哪位理想男士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叫我去赴约,我不能一副倦相。可惜梦醒得很快,正当我穿着新衣,换了新发型跑进写字楼,有一位后生模样的男人已在等我。茱迪同我说:“他说送错了东西。”“什么东西?”我问。那位来者问:“这位是不是大安洋行的贾小姐?”“不是,”我说:“我们这里是太安洋行,我是甄小姐。”“送错。果然是送错,这位小姐有没有见过一盆铃兰?”“有,”我说:“在这里。”“对不起,我想取回去,我代表芬芳花店。”我呆呆地,送错了?原来一切都是场误会。“是这一盆吗?”茱迪问。“是的小姐,”他说:“还有两封信,能否还给我?”他很焦急。“我们买下它可以吗,你另送一盆到那边去。”茱迪说。“小姐,只有这一盆。”他很为难。“你取走吧。”我说,一并连信也还给他。茶迪脸上露出很惋惜的样子,旁观者清,她看得出我是多么喜欢这一盆铃兰,它给我带来多少希望及鼓励。花店职员千恩万谢的捧走那盆花。茱迪与我都不再说什么。我耸耸肩,信我拆阅过,花我欣赏过,原来只是弄错了,是送给另外一位小姐的。有些人幸运,有些人不。但我不会因此萎靡。我不会辜负新装新发型。我同茱迪说:“中午我们一起出去吃饭。”谁知道,或许有新发现。正文 涟漪很小的时候,在儿童乐园中,看过红舞鞋的故事。一个贪慕虚荣的女孩子,千方百计的弄来一双红舞鞋,穿上脚,骄之同杰,旋转跳舞,谁知道竟没法停下脚步,跳跳跳,不停的跳,精疲力倦,还是得跳。结果是她哭了,愿意脱下红舞鞋,但已没有可能,一只跳远去,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真倒霉。这不过是个童话故事。凡是童话,都有寓意,这个故事在今日看来,在简单不过:红鞋是代表名与利,一上瘾便难以解脱,身不由己。但追求名与利的结局倒并不是次次如那女孩子那么悲惨。只要懂得控制,名与利也可使一个人快乐。寓言是寓言,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我一直不认识穿红鞋的人。尤其是单穿红鞋,不穿其它颜色鞋子的人。直到尊尼巴她带到派对来。她年轻、漂亮、潇洒,穿白的裙子,红的鞋子,喝黑的啤酒。短头发,脑后有一绺留得特别长,染红色,PUNK。她没有穿袜子,足踝很白晰,还未来得及去晒太阳。她与友人玩双六,把尊尼撇在一边。尊尼是个歌星,声线一流,但脑筋转不过来,姿势有点落伍,他很用功,做得太吃力,观众代他辛苦,他则疲态闭露。话虽如此,场面始终摆着,走倒哪里都有人叫签名,女孩子也都乐于赴约。红鞋儿由他带来。肯与尊尼走的,有什么好人。我苦笑,包括我在内,我也是尊尼的朋友。我问尊尼她是谁,尊尼说:“朋友的妹妹。”他对她很好,通常他只带女孩子一次,下次就要换人,但到了星期六,在小毕的游艇上,我看到的还是同一个人,她穿一双红色凉鞋,一朵花遮过脚背,配黄色沙滩衣。我没有说什么。尊尼很护她,替她拿杯子,帮她递毛巾。晚风中我问尊尼:“开始认真?”尊尼抬头看着紫色得天空,没有回答。她最大的万有引力是年轻,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高得如一头小长颈鹿,约有一点八米,身段分部均匀,看上去舒服。青春是女性魅力最强的一环,别同我说什么风华绝代,系出名门,仪态优雅,才高八斗,活生生的青春仍然站在第一位。他宠得她要命。而红鞋儿的确幼稚一点,不合我胃口。尊尼一直与她在一起。三次四次五次我都见到她,她有许许多多红色的鞋子,每双都很别致很好看。后来听说尊尼捧她做歌星。我们在电视上看她唱歌,卖相一流,舞跳得非常好,完全是十足金流行曲节目的味道,但是一开口,像个七岁小孩子在念口簧。而尊尼还一直问:“好不好好不好?”我们轻笑,什么也不敢说。“好不好?”尊尼并没有放过朋友的意思。我们不知怎样回答才好。过半晌,我说:“很性感,服装似麦当娜。”这样的溢美之词尊尼还不高兴,“麦当娜太邪了。”那么像谁才好?尊尼扬言,“她会大红。”不会的,要大红大紫,非得有真本事不可,骗得了一两个人,不代表全体观众会得入壳,花钱的爷们目光如炬,怎么会分不清好歹。“她的第一张唱片马上会面世。”尊尼说。“什么,谁投资?”“我。”大手笔。尊尼不会成功。这一笔钱是丢到水里了。红鞋儿依依呀呀的调调儿断然不会成为金曲。我们不幸言中。半年后,尊尼蚀了一大注,他的女朋友并没有红,大家一讲起这件事便嘻哈绝倒。最惨的便是,那女孩子生气,离开他。“怎么,怪你不落力?”我们问。尊尼不否认,也不承认。这次他伤得很厉害,本来已在走下坡,此刻更是精疲力尽,打算退休。红鞋儿害了他。她自己却在最短时间内嫁了人,从此衣食不愁。她不干自然有人干,什么都会少,漂亮的女孩子却陆渐成长,怎么都少不了,前年穿校服的小妹妹,今年已可以选世界小姐,我们不会寂寞。尊尼有时喝多几杯,会报怨我们当时不给他捧喝。这种事,怎么动得了,那时他对她入迷,亲友咳嗽一声,已经足够入罪。尊尼消沉的问:“但她是美丽的,是不是?”谁不美呢,各有各的姿势,不然如何出来走动呢。她自然有过人之处,令尊尼这种见过世面的男人入迷。没多久,尊尼刮了最后一笔登台费,到加拿大去定居,消声匿迹。对他来说,这百分之百是明智之举。他不唱,大把人唱,后浪汹涌地抢上,公众一下子就忘记他。也许要到很久之后,人们在怀旧的浪漫情绪下,才会想到尊尼。在公共场所再见她,十分意外。先是留意到一双玫瑰红的(京,兽字旁)皮高跟鞋,接着是黑色鱼网袜,圆润的小腿,修长的大腿,衬着极短的裙子。我认得她的面孔,她也认得我。是她先过来同我打招呼。多个月不见,她脸上的婴儿肥全减掉了,于是眼睛更好,眉毛更浓,人也成熟得多。她很熟络的同我说:“我离了婚。”噫。她取出金烟盒,点起一只长烟,吸一口。“你认为我可以做模特吗。”她问。我微笑,“这是一门很艰苦的行业,任何一行都是要经过挣扎的,包括为人妻子再内。”她略微不悦。我说下去:“天赋本钱固然重要,也得用功去做,凡事要持之以恒,断不能每行只做三个月六个月,换来换去,最终的损失是你自己,时间最宝贵。”她冷冷的笑:“这么说来,你不肯收录我?”“待你定性再说吧。”她仰起头,很不高兴的走开。我摇摇头。我问人:“她到底有几岁?”“十八。”他们说。什么?大吃一惊,历尽沧桑,才十八岁。真要命,她还有得玩的。我不收她,自有别家模特中心趋之若鸿,视她为头牌。不到几个星期,便叫苦连天,红鞋儿一点工作观念都没有。三点正的约会,摄影师白等到四点,人影子都不见,到处找她,她却还在家中睡觉,好不容易把她请出来,她大小姐头发没洗,衣裳没换,妆也不化,时间已经五点钟,太阳落山,光都没有了。气得客户暴跳如雷,发誓永不录用。我只会笑,一切在意料中。她这种年纪的玩女根本不分轻重,谁托她重任,谁活该倒霉。一下子红鞋儿便进入黑名单。白天没事,晚上更疯狂,天天跳舞到深夜,不同的男伴,不同的场合,美丽的衣裳,豪华的排场,无论如何,她仍坚持着红鞋子。我见过醉酒的她,发脾气的她、服下药丸的她,总是穿着红鞋。一次在私人会所的电梯中,我们窄路相逢。“嗨。”她说。戴一顶有黑色面网的帽子,突出一双大眼睛,水灵灵,一深黑洋装,贴身剪裁,我喝一生采。“美得很。”我说。“你自己也不太坏。”她说。足上仍是红鞋。我问:“你有没有其它颜色的鞋子?”她一怔,随即笑说:“你注意到了。”“这么明显。”她答:“没有,我不穿杂色鞋,只有红色。”我委实好奇,“为什么?”她笑,小女孩神情不复存在,换之得是一个狡(黑吉)的表情,“请我吃饭,我告诉你。”“我没有胆子。”“那么我请你,”她说,“明天晚上八时,在我家。”她给我一张卡片。这时电梯门已经打开,再拒绝便小家子气,我只得点点头。她见我应允,飘然而去。我自问定力尚够。并且我想看看她到底有几双红鞋子。我没有带花上去,亦没有糖。尽管她风情万种的样子,其实只得十八岁,尚未成年。她住在一所豪华住宅内,面积起码一千平方米,真是不可思议,且有两个女佣服待她。谁在供养她?都市里尽是这样的女子,到底背后是些什么财阀支持她们?她斟酒给我。“来,看我的鞋。”拉开鞋柜,全是红鞋,高高低低、深深浅浅,起码有一百双,新净得很,款式比鞋店还齐全。她身子斜斜倚在柜门边,娇媚的说:“我的鞋子,永远不脏,我的脚,永远踏在地毯上,它们不是用来走路,而是用来跳舞。”红舞鞋。我转过头来问她:“你打算一辈子如此?”“有什么不好?”“一辈子是很长的事,你今年才十八岁,言之过早。”“我不怕。”“到三十八也不怕?”“别扫兴。”“很漂亮的鞋子,你还没有说为什么。为什么?”“我爱红鞋。”“我们知道。”我说。她抚摸一双双鞋子,“我小得时候,想要一双新鞋,只八块钱,父亲,母亲,哥哥,嫂嫂,全不理睬我,那甚至不是双红鞋,我太失望了。”我温和的说:“生活中避不过失望,你应该知道。”“不,”她固执的说:“我不能让一双鞋子使我失望。”“所以你买下这么多红鞋?”“是的,一共一百十八双。”“你真是个小孩。”我说:“人生中除了美丽的鞋子,还有许多其它的东西。”她不气,笑说:“你让我一步一步来呀。”我问:“有多少双,是尊尼买的?”她仍然笑咪咪,“他买的那些,已经旧了,全部扔掉了,我这些鞋,没有一双,是超过一年的。”我点点头,“是,他那些早就过时。”“可不是。”她替我加酒。“你喜欢红色?”“当然,红色是最美最神气的颜色、艳丽、夺目、耀眼,没有几个人配穿红。”“红色是非常不经用的颜色。”她忽然仰起头哈哈大笑,“你这个人,真有趣。”她说。再说下去也无益,我们平静的吃了饭,便告辞,非常话不投机。我不喜欢她,完全没有头脑,完全不知道做人要付出劳力,可是她无需讨好我这种人。不久红鞋儿开时装店。所聘用的女经理,是一位相当能干的小姐,她为她策划一切,到我这里来找模特儿。在开幕的时候,有三位模特儿穿上最新的时装,穿梭在酒会中。卖的衣服,是最好的一种牌子,叫标勃拉斯。真有办法。我笑说:“世面都靠你们撑着,不然还真的不能繁荣安定。”女经理也笑。我问:“怎么会为一个小孩子工作?”“钱。”她说得很简单。“她脾气很坏。”“不是坏,是嚣张。”“你讲的很对。”我点点头。“小孩子,哄哄她便可,相信我,有许多老板比她烦得多。”她停一停,“出来做事,赚点钱,学点经验,无所谓。”“说的也是,她什么都不懂,反而不会干涉你。”女经理微笑,“你猜对了。”“后台是谁?”“一个很有名气很能干的人。”她微笑。“那自然,谁?”“没想到你也有好奇心。”她不肯说。我点点头,她甚有雇员道德。我又问:“赚钱的话,都是她的?”“那当然。”“蚀本呢?”“来,这是帖子,届时来喝一杯。”她换了话题。“谢谢。”我要是有资本,我也用这种人才。不由得再问最后一个问题:“是谁与你接触的?她,还是她的后台?”“都不是,是猎头公司。”红鞋儿哪懂这些,当然是她的男朋友在照顾她。我不由得想起中区的花店、精品店、礼物店、美容院、时装铺子,难道每个店背后,都有一位成功人士?那店开幕,我去了。冠盖云集,衣香鬓影,女经理打点一切,却又不抢她的镜头,红鞋儿穿了一套血红鸡尾礼服,站在最当眼的地方,踌躇志满。我并没有走到她身边去朝圣。她似一个年轻的女皇似,等候臣民与她庆贺。女经理八面玲珑的走过来,“怎么样?”她说。“成功。”“你觉得我们的生意会不会好?”“不必担心,如果能卖红色的鞋子,赚更多。”她会意的笑。是日下午有许多标致的女孩子,包括我名下的三位模特儿,但不知怎地,就是不能抢她的光芒,一个人在得意的时候,的确非同凡响。用过一两件点心,便告辞了。她却在门口叫住我。我转头,客气的说声恭喜。她说:“开时装店的女人那么多。”仿佛还意犹未足。噫,这么贪心。“怎么样可以使自己出名?”她半天真半骄横的问。我微笑,“出名有什么好?”“你有名气,你当然可以说不好。”“我才不是名人,你倒说说看,什么叫出名?”“每个人都认识我。”她说。“谁是每个人?同行、街上,还是亲友?”“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