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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鞋儿-2

作者:亦舒 字数:9583 更新:2023-10-09 16:15:55

我们沿着原路回去,把她送到李宅门口。老司机松口气。我们在一起,一共消磨了美丽的一小时。“慢着,我到什么地方去找你?”她问。“你还想见我?”“自然。”“那么让我们约好下星期下午三时在这里等。”“我总得知道你的名字呀。”她微笑说。“不,你一知道,你就不会再见我。”“怎么会,别傻。”我问:“你叫什么名字?”“李观仪。”“我叫于如明。”这名字仿佛提醒她什么,一时还没想转来。我知道无论如何躲不过,于是说:“天下杂志的于如明。”她呆住,抬起头来看住我。我知道她心中在想:怎么可能?怎么会是同一人?天下那么大,为什么这人竟是那个讨厌的记者?她张大嘴,模样天真且可爱,完全不似有亿万家产的富女。我也怨呀,她为什么不是普通的小女职员,收入与我差不多,但足够享受一般生活情趣。我们俩凝视艮久。我终于苦涩的说:“你放心,我不会写这段访问。我不会因那小小的稿费做你所不悦的事情。”她什么都没说,仍然非常震惊。这个傻女孩,一点全活经验都没有,我恐怕是她所遇见的第一个坏人。我黯然。当然她不会再见我,她甚至不会相信我得到资料会不写出来。我心如刀割,掉转头离开。心痛的感觉持续很久很久。在办公室中,我变得呆若木鸡。小虞说:“又一家杂志惹麻烦,当事人读了访问顿时炸起来。没有什么比不忠实的记者更讨厌,无中生有,断章取义,乌搅。例如被访者说:张小姐也认为女性应该独立,否则好像浪费社会之栽培。”他立刻歪曲事实,写成:张小姐认为独立女性浪费社会栽培。还有,唯恐天下不乱,人家一时不察,漏了口风,他又抓住小辫子,大做文章,语不惊人死不休,利用人家的名字来出名,败类太多。”我问:“我们这行算不算厌恶性行业?”没有人回答我。我百般无聊。为什么我不是教员、律师、医生、文具、清道夫、售货员、大班、经理、运动员、间谍、军人、警察、模特儿、摄影师、演员、画家、作曲人?为什么我偏偏是个撰稿人?一千个行业,偏偏选中这一行。又偏偏李观仪最怕这一行业的人。整件事像一个圈套:她不肯接受我访问!于是我假冒友善,想法子与她碰头,等她与我产生感情……但愿我这么工心计。小楚问我:“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养成咬铅笔的习惯?当心中铅毒。”铅笔一枝枝被我咬得疤痕累累,像麻皮。小楚继续取笑我,“只有怀春的少女才有此类烦恼的小动作。”我转过面孔,不与他分辩。他懂什么,他知道什么叫做苦恼。李观仪一直没有与我联络,无望了,她的感觉一定如被蛇咬一般,怕得要死。小虞问我:“老于,你有心事,来来来,一人嫌短!二人计长,三个臭皮匠,抵得一个诸葛亮,说来听听,到底是什么事。”这是做记者的人的通病。我守口如瓶。没有什么人会把千古忧心事挂在嘴边津津乐道。一直呆了大半个月,对于自己还能吃饭穿衣工作,我也感到非常诧异,内心像被针刺,但坚忍着。我瘦许多,衬衫领子都松了。半夜梦回,时常感怀身世。我再也不是从前的于如明了。一日上班,照例沉默寡言,垂头丧气,长嗟短叹,不能自己。有一邮差大人,手持中型牛皮信封一个,声言要找于加明本人签收。是一封双挂号邮件。我没精打采的把它搁在一边。小楚问:“是什么?”“不知道。”“您老别万念俱灰好不好?拆来看看,信封像是很考究。”我将信封拆开,有一叠照片跌出来,小楚一手拣去看,另一封停被我抢在手中。上面只有两行字,没有上款,亦没有署名,只写着:“没有照片,访问失真,附上近照十帧,或可选用。”我的心跳忽然像是停止一样,一边脸的耳朵烧起来,我如一只猛虎般扑向小楚,扭住他的手,把照片夺回来,他差些被我推倒在地,吓得大叫起来。是李观仪的照片。她不但原谅我并且接受了我。我把信与相片齐齐按在胸前,但觉一个个细胞全部复活萌芽,一刹间且开出花朵来。我欲跳跃,奔到街上狂呼。但我终于镇静下来,拨通电话,接到李民航运,清清喉咙,说道:“我是天下杂志的于如明,找李观仪小姐。”接线生立刻说:“请稍等,李小姐正等你电话。”正文 红鞋儿很小的时候,在儿童乐园中,看过红舞鞋的故事。一个贪慕虚荣的女孩子,千方百计的弄来一双红舞鞋,穿上脚,骄之同杰,旋转跳舞,谁知道竟没法停下脚步,跳跳跳,不停的跳,精疲力倦,还是得跳。结果是她哭了,愿意脱下红舞鞋,但已没有可能,一只跳远去,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真倒霉。这不过是个童话故事。凡是童话,都有寓意,这个故事在今日看来,在简单不过:红鞋是代表名与利,一上瘾便难以解脱,身不由己。但追求名与利的结局倒并不是次次如那女孩子那么悲惨。只要懂得控制,名与利也可使一个人快乐。寓言是寓言,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我一直不认识穿红鞋的人。尤其是单穿红鞋,不穿其它颜色鞋子的人。直到尊尼巴她带到派对来。她年轻、漂亮、潇洒,穿白的裙子,红的鞋子,喝黑的啤酒。短头发,脑后有一绺留得特别长,染红色,PUNK。她没有穿袜子,足踝很白晰,还未来得及去晒太阳。她与友人玩双六,把尊尼撇在一边。尊尼是个歌星,声线一流,但脑筋转不过来,姿势有点落伍,他很用功,做得太吃力,观众代他辛苦,他则疲态闭露。话虽如此,场面始终摆着,走倒哪里都有人叫签名,女孩子也都乐于赴约。红鞋儿由他带来。肯与尊尼走的,有什么好人。我苦笑,包括我在内,我也是尊尼的朋友。我问尊尼她是谁,尊尼说:“朋友的妹妹。”他对她很好,通常他只带女孩子一次,下次就要换人,但到了星期六,在小毕的游艇上,我看到的还是同一个人,她穿一双红色凉鞋,一朵花遮过脚背,配黄色沙滩衣。我没有说什么。尊尼很护她,替她拿杯子,帮她递毛巾。晚风中我问尊尼:“开始认真?”尊尼抬头看着紫色得天空,没有回答。她最大的万有引力是年轻,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高得如一头小长颈鹿,约有一点八米,身段分部均匀,看上去舒服。青春是女性魅力最强的一环,别同我说什么风华绝代,系出名门,仪态优雅,才高八斗,活生生的青春仍然站在第一位。他宠得她要命。而红鞋儿的确幼稚一点,不合我胃口。尊尼一直与她在一起。三次四次五次我都见到她,她有许许多多红色的鞋子,每双都很别致很好看。后来听说尊尼捧她做歌星。我们在电视上看她唱歌,卖相一流,舞跳得非常好,完全是十足金流行曲节目的味道,但是一开口,像个七岁小孩子在念口簧。而尊尼还一直问:“好不好好不好?”我们轻笑,什么也不敢说。“好不好?”尊尼并没有放过朋友的意思。我们不知怎样回答才好。过半晌,我说:“很性感,服装似麦当娜。”这样的溢美之词尊尼还不高兴,“麦当娜太邪了。”那么像谁才好?尊尼扬言,“她会大红。”不会的,要大红大紫,非得有真本事不可,骗得了一两个人,不代表全体观众会得入壳,花钱的爷们目光如炬,怎么会分不清好歹。“她的第一张唱片马上会面世。”尊尼说。“什么,谁投资?”“我。”大手笔。尊尼不会成功。这一笔钱是丢到水里了。红鞋儿依依呀呀的调调儿断然不会成为金曲。我们不幸言中。半年后,尊尼蚀了一大注,他的女朋友并没有红,大家一讲起这件事便嘻哈绝倒。最惨的便是,那女孩子生气,离开他。“怎么,怪你不落力?”我们问。尊尼不否认,也不承认。这次他伤得很厉害,本来已在走下坡,此刻更是精疲力尽,打算退休。红鞋儿害了他。她自己却在最短时间内嫁了人,从此衣食不愁。她不干自然有人干,什么都会少,漂亮的女孩子却陆渐成长,怎么都少不了,前年穿校服的小妹妹,今年已可以选世界小姐,我们不会寂寞。尊尼有时喝多几杯,会报怨我们当时不给他捧喝。这种事,怎么动得了,那时他对她入迷,亲友咳嗽一声,已经足够入罪。尊尼消沉的问:“但她是美丽的,是不是?”谁不美呢,各有各的姿势,不然如何出来走动呢。她自然有过人之处,令尊尼这种见过世面的男人入迷。没多久,尊尼刮了最后一笔登台费,到加拿大去定居,消声匿迹。对他来说,这百分之百是明智之举。他不唱,大把人唱,后浪汹涌地抢上,公众一下子就忘记他。也许要到很久之后,人们在怀旧的浪漫情绪下,才会想到尊尼。在公共场所再见她,十分意外。先是留意到一双玫瑰红的(京,兽字旁)皮高跟鞋,接着是黑色鱼网袜,圆润的小腿,修长的大腿,衬着极短的裙子。我认得她的面孔,她也认得我。是她先过来同我打招呼。多个月不见,她脸上的婴儿肥全减掉了,于是眼睛更好,眉毛更浓,人也成熟得多。她很熟络的同我说:“我离了婚。”噫。她取出金烟盒,点起一只长烟,吸一口。“你认为我可以做模特吗。”她问。我微笑,“这是一门很艰苦的行业,任何一行都是要经过挣扎的,包括为人妻子再内。”她略微不悦。我说下去:“天赋本钱固然重要,也得用功去做,凡事要持之以恒,断不能每行只做三个月六个月,换来换去,最终的损失是你自己,时间最宝贵。”她冷冷的笑:“这么说来,你不肯收录我?”“待你定性再说吧。”她仰起头,很不高兴的走开。我摇摇头。我问人:“她到底有几岁?”“十八。”他们说。什么?大吃一惊,历尽沧桑,才十八岁。真要命,她还有得玩的。我不收她,自有别家模特中心趋之若鸿,视她为头牌。不到几个星期,便叫苦连天,红鞋儿一点工作观念都没有。三点正的约会,摄影师白等到四点,人影子都不见,到处找她,她却还在家中睡觉,好不容易把她请出来,她大小姐头发没洗,衣裳没换,妆也不化,时间已经五点钟,太阳落山,光都没有了。气得客户暴跳如雷,发誓永不录用。我只会笑,一切在意料中。她这种年纪的玩女根本不分轻重,谁托她重任,谁活该倒霉。一下子红鞋儿便进入黑名单。白天没事,晚上更疯狂,天天跳舞到深夜,不同的男伴,不同的场合,美丽的衣裳,豪华的排场,无论如何,她仍坚持着红鞋子。我见过醉酒的她,发脾气的她、服下药丸的她,总是穿着红鞋。一次在私人会所的电梯中,我们窄路相逢。“嗨。”她说。戴一顶有黑色面网的帽子,突出一双大眼睛,水灵灵,一深黑洋装,贴身剪裁,我喝一生采。“美得很。”我说。“你自己也不太坏。”她说。足上仍是红鞋。我问:“你有没有其它颜色的鞋子?”她一怔,随即笑说:“你注意到了。”“这么明显。”她答:“没有,我不穿杂色鞋,只有红色。”我委实好奇,“为什么?”她笑,小女孩神情不复存在,换之得是一个狡(黑吉)的表情,“请我吃饭,我告诉你。”“我没有胆子。”“那么我请你,”她说,“明天晚上八时,在我家。”她给我一张卡片。这时电梯门已经打开,再拒绝便小家子气,我只得点点头。她见我应允,飘然而去。我自问定力尚够。并且我想看看她到底有几双红鞋子。我没有带花上去,亦没有糖。尽管她风情万种的样子,其实只得十八岁,尚未成年。她住在一所豪华住宅内,面积起码一千平方米,真是不可思议,且有两个女佣服待她。谁在供养她?都市里尽是这样的女子,到底背后是些什么财阀支持她们?她斟酒给我。“来,看我的鞋。”拉开鞋柜,全是红鞋,高高低低、深深浅浅,起码有一百双,新净得很,款式比鞋店还齐全。她身子斜斜倚在柜门边,娇媚的说:“我的鞋子,永远不脏,我的脚,永远踏在地毯上,它们不是用来走路,而是用来跳舞。”红舞鞋。我转过头来问她:“你打算一辈子如此?”“有什么不好?”“一辈子是很长的事,你今年才十八岁,言之过早。”“我不怕。”“到三十八也不怕?”“别扫兴。”“很漂亮的鞋子,你还没有说为什么。为什么?”“我爱红鞋。”“我们知道。”我说。她抚摸一双双鞋子,“我小得时候,想要一双新鞋,只八块钱,父亲,母亲,哥哥,嫂嫂,全不理睬我,那甚至不是双红鞋,我太失望了。”我温和的说:“生活中避不过失望,你应该知道。”“不,”她固执的说:“我不能让一双鞋子使我失望。”“所以你买下这么多红鞋?”“是的,一共一百十八双。”“你真是个小孩。”我说:“人生中除了美丽的鞋子,还有许多其它的东西。”她不气,笑说:“你让我一步一步来呀。”我问:“有多少双,是尊尼买的?”她仍然笑咪咪,“他买的那些,已经旧了,全部扔掉了,我这些鞋,没有一双,是超过一年的。”我点点头,“是,他那些早就过时。”“可不是。”她替我加酒。“你喜欢红色?”“当然,红色是最美最神气的颜色、艳丽、夺目、耀眼,没有几个人配穿红。”“红色是非常不经用的颜色。”她忽然仰起头哈哈大笑,“你这个人,真有趣。”她说。再说下去也无益,我们平静的吃了饭,便告辞,非常话不投机。我不喜欢她,完全没有头脑,完全不知道做人要付出劳力,可是她无需讨好我这种人。不久红鞋儿开时装店。所聘用的女经理,是一位相当能干的小姐,她为她策划一切,到我这里来找模特儿。在开幕的时候,有三位模特儿穿上最新的时装,穿梭在酒会中。卖的衣服,是最好的一种牌子,叫标勃拉斯。真有办法。我笑说:“世面都靠你们撑着,不然还真的不能繁荣安定。”女经理也笑。我问:“怎么会为一个小孩子工作?”“钱。”她说得很简单。“她脾气很坏。”“不是坏,是嚣张。”“你讲的很对。”我点点头。“小孩子,哄哄她便可,相信我,有许多老板比她烦得多。”她停一停,“出来做事,赚点钱,学点经验,无所谓。”“说的也是,她什么都不懂,反而不会干涉你。”女经理微笑,“你猜对了。”“后台是谁?”“一个很有名气很能干的人。”她微笑。“那自然,谁?”“没想到你也有好奇心。”她不肯说。我点点头,她甚有雇员道德。我又问:“赚钱的话,都是她的?”“那当然。”“蚀本呢?”“来,这是帖子,届时来喝一杯。”她换了话题。“谢谢。”我要是有资本,我也用这种人才。不由得再问最后一个问题:“是谁与你接触的?她,还是她的后台?”“都不是,是猎头公司。”红鞋儿哪懂这些,当然是她的男朋友在照顾她。我不由得想起中区的花店、精品店、礼物店、美容院、时装铺子,难道每个店背后,都有一位成功人士?那店开幕,我去了。冠盖云集,衣香鬓影,女经理打点一切,却又不抢她的镜头,红鞋儿穿了一套血红鸡尾礼服,站在最当眼的地方,踌躇志满。我并没有走到她身边去朝圣。她似一个年轻的女皇似,等候臣民与她庆贺。女经理八面玲珑的走过来,“怎么样?”她说。“成功。”“你觉得我们的生意会不会好?”“不必担心,如果能卖红色的鞋子,赚更多。”她会意的笑。是日下午有许多标致的女孩子,包括我名下的三位模特儿,但不知怎地,就是不能抢她的光芒,一个人在得意的时候,的确非同凡响。用过一两件点心,便告辞了。她却在门口叫住我。我转头,客气的说声恭喜。她说:“开时装店的女人那么多。”仿佛还意犹未足。噫,这么贪心。“怎么样可以使自己出名?”她半天真半骄横的问。我微笑,“出名有什么好?”“你有名气,你当然可以说不好。”“我才不是名人,你倒说说看,什么叫出名?”“每个人都认识我。”她说。“谁是每个人?同行、街上,还是亲友?”“每一个人。”“小姐,使一个人出名的,通常都是那个人的工作成就,而不是那个人本身,真想出名的话,你得好好做出一个局面来。”“你真讨厌。”连我自已都笑,一开口便似个老学究。“我可以找个人来宣传。”她不服气,“替我拍照,为我……”宣传什么,她?她做什么吃什么穿什么谁会有兴趣?我也不想多说,掉头便离开现场。大都会中做什么都评实力,她太年轻,她不懂得。况且出名有什么好,走到哪里都不得自由,又不能与生活有真正的接触,在这个人口稠密的城市中出名,说难也并不太难,因此名与利往往不成比例,人人都认得的名人不见得可以躲在古堡中过其神仙般的生活,还不是得一天做八小时,与闲杂人等接触,徒然更辛苦,背着盛名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一回事。对于红鞋儿来说,她好像什么都有,所欠的,不过是名气,一旦有名气,她便是一个传奇。其实她什么都没有,连谋生的本事都没学会。他们都说我太过担心。“担心你自己,开模特儿介绍所并不好做。”很多人怀疑我把美丽的女孩子介绍给公子哥儿。时装店的生意并不是太好,每次经过,都不见有人在店内试衣服,但据经理说,却还有得赚。好些太太们,直接叫她把衣服送上住宅去试,还没挂出来就已经买掉,不是亲眼看见,真不相信有女人会花两百万来买条凯丝咪裙子。“老板很激赏你吧。”我同经理说。她苦笑,“她说不在乎赚钱,最要紧能令她出风头。”我讽刺的说:“有没有建议她脱光衣服站在店门口做生招牌?”“我兼任公共关系,联络不少报社杂志,又找熟人为她吹嘘、拍照……”“她满足吗?”“每隔几天就叫我找人访问她,真累。”我真的同情为她工作的雇员,这种工作怎么做的长?开玩笑。这女孩并没有成名,因为不劳不得,多劳多得。得的定义,不再是生活上的需求,而是指工作上的成就。谁还会没饭吃不成,衣食不忧,却没有精神寄托,也很苦闷。她会不会静极思动?一日我回写字楼,刚要开始搏杀,女秘书同我说,有一位小姐在房内等我。门一推,见看到一双红鞋,这还会是谁。我意外,这是什么风,于是问:“有重要事?”她一边抽烟,一边浅笑。毫无疑问,她又长大了,此刻的劲道已叫男人深觉逼力。一件低胸的运动衣,配白色皮裤子,绷得像是随时会弹开来。她没有回答我。“怎么,又来向我请教,如何可以出名?”“我想好好工作。”“跟你的经理学习,她所懂得,教你一半,已经受用不尽。”“她的成就还不及我。”她扁扁嘴,“她为我工作。”“小姐,做人讲时讲命讲运,千万不要看低人,这一刻她屈居你下,不代表一生一世如此,人家有本事,打真军,迟早出头。”“喂,你这个人说话,怎么老不忘教训人?”我耸耸肩,“那你何必偏偏找上门来听我说话。”“我想好好工作,想再你处做个模特儿。”“对不起,”我立刻说:“我不敢当,你堂堂大老板,出来做事,谁请得起。”“不,我不是为钱。”“那是为了名了,我也没有把握使你成名。”“有的,你手下有红模特儿。”“你不同,人家肯用功做。”“我也肯。”我摇头。“我可以改掉坏习惯。”“不,”我摆手,“你不能抱着这种态度来做事,你必需先有工作的热忱,不顾一切的苦干,只问耕耘,不问收获,谋事在人,但记住,成事在天。”她已经不耐烦起来,在椅子里转来转去。她是一只美丽的牛,我不该对牢她弹琴。我叹口气。“用我。”她说:“不然你会后悔。”“我会吗,”我说:“这不是一项恐吓吧。”“给我一次机会,”她还在恳求。我并不是一个心肠硬的人,但是我说:“你不需要这种机会,好好做你的老板娘,去。”她踢着腿走了。秘书看着她的背影,问我:“她怎么样?”“不会怎么样,但是她不会成名,除非她肯苦干。”即使有人认识她,也不会尊敬她,说起她这个人,不过轻轻带过,她的名字,没有人会记得。不过这并没有关系,这不会影响她的生活。我在路上碰见她的经理。“怎么,还在做?”我很意外。“有什么地方可走?”她笑问。“快一周年纪念了吧。”“八个月。”“真难得,我以为贵店很难做得住。”“现在老板娘天天在店里。”我一怔,“乌搅?”“不,很起劲的学习。”她说:“很意外吧,她下个月还要跟我出去办货,那是十二小时抢货的工作,她说她吃得消,她说十九岁了,老了,要开始工作,免得老大徒伤悲。”十九岁,老了,我摇摇头,真夸张。经理看着我,“她对你很有意思,时常提着大名。”我又一呆,真不知道她心中想些什么。“怎么,不考虑她?”“待她定下性子来。”她吃的一声笑,“等她?才十九岁,怕不要等二十年。有些女人过了四十岁还不肯修身养性,还到处晃,乱出锋头。”我说:“那就算了,时间不对,就是没有缘份。”“她那么听你的话,你可以教她,把时间缩短。”我不是感化官,我没有信心。我当然没有说出来,只是胡乱找借口,“她太高了,我比她矮许多。对,祝你们两个都成功。”“谢。”她笑得很有深意。店铺很快开了分店。人们开始知道店主是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子,这个大城市的社会风气很开放,人们并不计较一个人的出身,或是他的过失,只要他也有优点,就能为人所欣赏。再等一下吧。如果她没有忘记我,如果我可以接受她,如果她肯改变作风,如果这些因素都可以在适当的时间凑合在一起,我们或许可以有发展。现在言之过早。要等她脱下红舞鞋。正文 铃兰过几个节,茱迪带了晚服到公司来,全挂在我房内。她是个很乖娇的女孩子,高挑身裁,白皮肤,商科毕业第一份工作便找到我们公司,一做两年,熟稔之后,会得自动替我做许多额外的工作,是以我也准她用我的房间来做更衣室。我一抬头便看到那几件衣裳,真的是廉价货,宝蓝的粉红的艳黄的,钉着亮片,镶着羽毛,披披搭搭,但你别说,穿在茱迪身上,衬看她圆润的手臂及背脊,并不难看,反而有一两份原始性的诱惑。事实上她人也不漂亮,苍白的面孔,略黄的头发,但不知怎地,把眼睛一描、粉一上,衬着玫瑰红的唇,把头发腊一腊,也就是亮晶晶的艳女一名。是不是年轻?抑或是有信心?我不知道。所知道的是,甘六岁的我,只比她大五岁,已经没有朝气。那样的衣裳,我也穿不出来,我所有的,只是一件圣罗朗黑色皱纱的长裙,我坦白同你说,女人穿得优雅,不过是给女人看的,男人才不管女人穿什么,男人最好女人不要穿。茱迪白天做工,下班便换上晚装,化上浓妆出门,天天去跳舞。夜夜如此,第二天九时正,又得坐在办公室里,她总也不累,呵欠也没一个,亦不见有黑眼圈,是什么支撑她?我没敢问。我没有地方去。回到家,多数往床上躺着,看电视,不是酸葡萄,别来叫我,我要追长篇剧,一次推不过,跑去吃一顿饭,结果忘了看《花债》之大结局。我没有录映机!故此打电话打锣般找黄筑筠,片子是她买回来的,她一定知道结局。“菲比凯斯到底是谁生的?”“你猜。”“三个女人都不是她母亲。”“去你的,是那美国女人,《缧丝》杂志的创办人。”我心头放下了一块大石,原来是她。难为我看不到大结局一直睡不看。我的节目不过如此。我的唇膏一直是豆沙色,我的眉笔棕色,我从来不敢把眼皮搽成一半金一半紫,我看过太多的妇女杂志,都向时代女性谆谆善诱,叫她们努力工作,千万勿突出性感,或是女性的本钱。于是我成为一个孤清的淑女,时时在小处著迹:底裙,永远不露出来。内衣,以肉色为主。袜子从来不勾丝。连粉扑都定期洗涤。每隔两天便洗头。清洁、整齐、理性。没到年纪已像个老站婆。我看茱迪像是完全不注意这些条款,无端端黑色绢花丝袜去配粉红高跟鞋,但是男人看到她,全部眼前一亮,我很佩服她。不管好女邪女,能吸引男人的便是有办法之女。她那些男友也很不错,管接管送,买票子订台子,都不用她费心,看着她每天高高兴兴出去,为女性争气。我竟羡慕她。有人送来一盆铃兰,搁我桌上。铃兰这种花,俗称谷中之百合,花白色而细小,只只像铃,也像小钟,很香,沁人心脾,法国秋奥有种香水,叫狄奥莉丝幕,便纯用铃兰制成,非常茫然及幽美的香,若有若无,但是太高贵,不容易接近。原本要待五月才开花,法国乡下的少女,人手一串,买回插在瓶中。谁买给我一盆铃兰?小小的花钟,一串串,仿佛可以摘下吸其中的花蜜。不似茱迪送我的,她会得送非洲紫萝兰,但不是铃兰。是谁?还有一只白信壳,拆开来,上面用紫色墨水写:“与我跳华尔滋。”没有署名。唔,紫色墨水,可惜我不认识简而清,否则准是他,还有谁那么了解女人的心意?华尔滋。不知谁同我开玩笑。我不会跳华尔滋。我不会游泳,不会跳舞,不会打球,亦不懂玩乐器,什么都不会。这是谁?我把花盆转了转。茱迪跑进来,“可不可以放早一小时,莉莉及奥莉花她们都四点钟走。”“可以。”我简单的说。“你真好,甄小姐,你真好。”她笑得似一朵花,即使是浓艳的花,也还是花一朵。“今天又到那里?”“一家新开的酒廊,叫卡萨诺娃。”我微笑,又通宵达旦。吃完夜饭九点,还嫌早,先去看场电影,十一点散场才到酒廊去喝一杯,到一两点钟回家。怎么可能,每日我到下班都已经相当疲倦,如果吃顿饭还可以应付,其余就恕不能奉陪。或许茱迪会得说:“年纪不一样。”我还是不要自取其辱的好。她把颜料厚厚涂上面孔,一层一层,我亲眼看着她似变戏法似的把五官变出来,红是红,白是白,略嫌粗糙?不要紧,她有一罐矿泉水,对牢面孔一啧,雾水珠使粉沉淀,用化妆纸印一一印,使全部被皮肤吸收。哗,滑得如剥壳鸡蛋。她妖妖娆娆的去了。真好。我把注意力放在工作上。张太太过来查视我,“对了,那个报告在假期之前是一定要赶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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