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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水微澜

作者:李劼人 字数:20082 更新:2023-10-09 16:14:22

死水微澜回目 名称前记   前记第一部份:   序幕:  一  二  三  四  五第二部份:  在天回镇(一~五):  一  二  三  四  五  在天回镇(六~十一):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第三部份:   交流(一~五):  一  二  三  四  五   交流(六~十一):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第四部份:   兴顺号的故事: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第五部份:   死水微澜(一~五):  一  二  三  四  五  死水微澜(六~十):  六  七  八  九  十  死水微澜(十一~十六):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第六部份:   余波:  一  二  三  四在线阅读说明:  《死水微澜》这部书诞生已经快七十年了,绝对是喜爱巴蜀文化的朋友,特别是想了解清末的四川省城的朋友不可不读的重要小说。  《死水微澜》网上电子版极为少见。这次《巴周刊》在对该作重新排版时,甚至不少章节是站长照着原书手工输入。现在我们可以说,《巴周刊》的《死水微澜》无论在内容的完整性上或是阅读方式的人性化排版上,绝对是网络上最佳的电子版,胜过其他任何版本。希望在传阅时尊重劳动成果,注明转自《巴周刊》。  过些时间,《巴周刊》还将开通《死水微澜》专辑,将详细介绍李劼人先生的故居菱窠(据说在川师附近)的照片、近代成都风情展示,以及大量该作的影视剧剧照。《死水微澜》面世以来,多次改编成电影、电视剧、话剧、川剧。最出名的当是许晴主演的邓幺姑,不过片名叫《狂》。还有张国立和邓婕主演的连续剧等。死水微澜 前记  《死水微澜》写成于一九三五年七月。从今天算上去,已二十年了。  我出生于一八九一年。当一九一一年,我尚是一个旧制中学未毕业的学生时,曾参加过四川保路同志会运动;一九一五年八月到一九一九年七月,又曾在成都当过报馆主笔和编辑;与社会接触面较宽,对于当前社会生活以及它的激动和变革,不免有些研究、观察,甚至预测它未来的动向。虽然后来转业教书、办工厂,但对社会的认识,多少有了一点基础,尽管这基础还很薄弱。  因此,从一九二五年起,一面教书,一面仍旧写一些短篇小说时,便起了一个念头,打算把几十年来所生活过,所切感过,所体验过,在我看来意义非常重大,当得起历史转捩点的这一段社会现象,用几部有联续性的长篇小说,一段落一段落地把它反映出来。  直到一九三五年,决意离开重庆一家私营修船厂,回住成都之前,把这计划写信告知当时在上海中华书局编译所负责任的舒新城先生,问他能不能接收出版给稿费。他回信说,可以。我才专力从事于写作。  我那时的计划,是以一九一一年即辛亥年的革命为中点,此之前分为三小段,此之后也分为三小段。预先布局出的,是此前的三小段,同时把名字也拟定了,即《死水微澜》、《暴风雨前》、《大波》。  《死水微澜》的时代为一八九四年到一九○一年,即甲午年中国和日本第一次战争后,到辛丑条约订定时的这一段时间。内容以成都城外一个小乡镇为主要背景,具体写出那时内地社会上两种恶势力(教民与袍哥)的相激相荡。这两种恶势力的消长,又系于国际形势的变化,而帝国主义侵略的手段是那样厉害。  《暴风雨前》的时代为一九○一年到一九○九年,即辛丑条约订定,民智渐开,改良主义的维 新运动已在内地勃兴,到已酉年,一部分知识分子不再容忍腐败官僚压制的这一段时间。背景是成都。主要内容是写一个半官半绅家庭和几个当时所谓志士的形成和变化。(其中,一九○七年,即丁未年,成都逮捕革命党人,是真事。虽然有案可据,但也加了工,艺术化了的。)  《大波》是专写一九一一年,即辛亥年,四川争路事件。这是晚近中国史上一个规模相当大的民众运动,因它而引起了武昌起义,各省独立,结束了清朝二百六十七年(一六四四年顺治元年甲申至一九一一年宣统三年辛亥)专制统治。但这运动的构成,是非常复杂的,就是当时参加这运动的人,也往往蔽于它那光怪陆离的外貌,而不容易说明它的本质。我有意要把这一个运动分析综合,形象化地具体写出。但在三部小说中,偏以《大波》写的顶糟。预定分四册写完,恰第四册才开始,而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对日抗战的大事发生,第四册便中断了。从此,在思想上也背上了一个包袱,十几年来,随时在想,如何能有一个机会将《大波》重新写过,以赎前愆。  一九五四年五月,作家出版社给了我这个机会,叫我把《大波》大大修改一下重印。我考虑之后,仍然主张《大波》必须重写,而且要另起炉灶地重写。又考虑到这三部小说是有联续性的,重写《大波》,还应该把前两部中的典型人物统一下来,贯串下来,表现方面就更宽一些,也更具体些。才又建议作家出版社,还是先从《死水微澜》《暴风雨前》依次重印的好。及得允诺,从一九五四年十一月起,才着手修改。  《死水微澜》修改得少一些;《暴风雨前》更动较大,抽去几章,补写几章,加外修改的也有四分之一;《大波》哩,或者今年八月以后可以开笔。  至于一九一一年以后,更有意义的几个段落,当然也想写出。但现在说来似乎早了点,且等《大波》写完后再作计划好了。李劼人     一九五五年六月十二日于成都菱窠  死水微澜 第一部份:序幕一  至今快四十年了,这幅画景,犹然清清楚楚的摆在脑际:  天色甫明,隔墙灵官庙刚打了晓钟,这不是正好早眠的时节?偏偏非赶快起来不可,不然的话,一家人便要向你做戏了;等不及洗脸,又非开着小跑赶到学堂——当年叫作学堂,现在叫作私塾。——去抢头学不可,不然的话,心里不舒服,也得不到老师的夸奖。睡眠如此不够的一个小学生,既噪山雀儿般放开喉咙喊了一早晨生书,还包得定十早晨,必有八早晨,为了生书上得太多,背不得,脑壳上挨几界方,眼皮着纠得生疼,到放早学回家,吃了早饭再上学时,胃上已待休息,更被春天的暖气一烘,对着叠了尺把厚的熟书,安得不眉沉眼重,万分支持不住,硬想伏在书案上,睡一个饱?可是那顶讨厌,顶讨厌,专门打人的老师,他却一点不感疲倦,撑起一副极难看的黄铜边近视眼镜,半蹲半坐在一张绝大绝笨重的旧书案前,拿着一条尺把长的木界方,不住的在案头上敲;敲出一片比野猫叫还骇人的响声,骇得你们硬不敢睡。  还每天如此,这时必有一般载油、载米、载猪到杀房去的二把手独轮小车,——我们至今称之为鸡公车,或者应该写作机工车,又不免太文雅了点——从四乡推进城来,沉重的车轮碾在红砂石板上,车的轴承被压得放出一派很和谐,很悦耳的“咿咿呀呀!咿呀!咿呀!”  咿呀?只管是单调的嘶喊,但在这时候简直变成了富有强烈性的催眠曲!老师的可憎面孔,似乎离开了眼睛,渐远渐远,远到仿佛黄昏时候的人影;界尺声也似乎离开了耳朵,渐细渐细,细到仿佛初夏的蚊子声音,还一直要推演到看不见听不见的境界。假使不是被同桌坐的年纪较大的同学悄悄推醒,那必得要等老师御驾亲征,拿界方来敲醒的了。  虽只是一顷时的打盹,毕竟算过了瘾。夫然后眼睛才能大大睁开,喊熟书的声音才能又高又快,虽是口里高喊着“天地元黄”,“粗陈四字”,说老实话,眼里所看的,并不是千字文、龙文鞭影,而清清楚楚的是一片黄金色的油菜花,碧油油的麦苗,以及一湾流水,环绕着乔木森森,院墙之内,有好些瓦屋的坟园。  至今还难以解释,那片距城约莫二十来里的坟园,对于我这个生长都市的小孩子,何以会有那么大的诱惑!回忆当年,真个无时无刻不在想它,好象恋人的相思,尤其当春天来时。  在私塾读书,照规矩,从清早一直到打二更,是不许休息的,除了早午两餐,不得不放两次学,以及没法禁止的大小便外;一年到头,也无所谓假期,除了端阳、中秋,各放学三天,过年放半个月,家里有什么婚丧祝寿大事,不得不耽搁相当时日外。倘要休息,只好害病。害病岂非苦事?不,至少在书不溜熟而非背通本不可之时。但是病也是不容易的,你只管祷告它来惠顾你,而它却不见得肯来。这只好装病了,装头痛,装肚子痛,暂时诚可以免读书之苦,不过却要装着苦相,躺在床上,有时还须吃点不好吃的苦水,还是不好!算来,惟有清明节最好了,每年此际,不但有三天不读书,而且还要跑到乡下坟园去过两夜。这日子真好!真比过年过节,光是穿新衣服,吃好东西,放泼的玩,放泼的闹,还快活!快活到何种程度!仍旧说不出。  只记得同妈妈坐在一乘二人抬的,专为下乡,从轿铺里雇来的鸭篷轿里,刚一走出那道又厚又高的城门洞,虽然还要走几条和城里差不多同样的街,才能逐渐看见两畔的铺面越来越低、越小、越陋,也才能看见铺面渐稀,露出一块一块的田土,露出尘埃甚厚的大路,露出田野中间一丛丛农庄上的林木,然而鼻端接触到那种迥然不同的气息,已令我这个一年只有几度出城,而又富有乡野趣味的孩子,恍惚起来。  啊!天那么大!地那么宽,平!油菜花那么黄,香!小麦那么青!清澈见底的沟水,那么流!流得蝈蝈的响,并且那么多的竹树!辽远的天边,横抹着一片山影,真有趣! 二  这一年,坟园里发现了奇事。  自从记得清楚那年起,每同爹爹、妈妈、大姐、二姐到坟园来时,在门口迎接我们的,老是住在旁边院子里的一对老夫妇。看起来,他两个似乎比外公、外婆还老些,却是很和蔼,对人总是笑嘻嘻的一点不讨厌,并且不象别的乡下人脏。老头子顶爱抱着我去看牛看羊,一路逗着我玩,教我认树木认野花的名字,我觉得他除了叶子烟的臭气外,并没有不干净的地方。老太婆也干净利爽,凡她拿来的东西,大姐从没有嫌厌过,还肯到她院子里去坐谈,比起对待大舅母还好些。  这一年偏怪!我们的轿子到大门口时,迎着我们走到门口的,不是往年的那对老人,而是一个野娃娃——当时,凡不是常同着我们一块玩耍的孩子,照例给他个特殊名称:野娃娃。——同着一个高高的瘦瘦的打扮得整齐的年轻女人。那女人,两颊上的脂粉搽得很浓,笑眯了眼睛,露出一口细白牙齿,高朗的笑道:“太太少爷先到了!我老远就看清楚了是你们。妈还说不是哩。”  妈妈好象乍来时还不甚认得她,到此,才大声说道:“啊呀,才是你啦,邓玄姐,我争点儿认不得你了。”  妈妈一下轿子,也如回外婆家一样,顾不得打发轿夫,顾不得轿里东西,回身就向那女人走去。她原本跟着轿子走进了院坝,脚小,抢不赢轿夫。  妈妈拉袖子在胸前拂着回了她的安道:“听说你还好喽,取玄姐!……果然变了样儿,比以前越好了!……”  “太太,不要挖苦我了,好啥子,不过饭还够吃。太太倒是更发福了。少爷长高了这一头。还认得我不?”  我倒仿佛看见过她,记不起了,我也不必去追忆;此刻使我顶感趣味的,就是那个野娃娃。  这是一个比我似乎还大一点的男孩子。眼眶子很小,上下眼皮又象浮肿,又象肥胖。眼珠哩,只看得见一点儿,又不象别些孩子们的眼珠。别些人的都很活动,就不说话,也常常在转。大家常说钱家表姐生成一对呆眼睛,其实这野娃娃的眼睛才真呆哩!他每看一件甚么东西,老是死呆呆的,半天半天,不见他眼珠转一转。他的眉毛也很粗。脸上是黄焦焦的,乍看去好象没有洗干净的样儿。一张大嘴,倒挂起两片嘴角,随时都象在哭。  那天,有点太阳影子,晒得热烘烘的。我在轿子里,连一顶青缎潮金边的瓜皮小帽,尚且戴不住,而那个野娃娃却戴了顶青料子做的和尚帽,脑后拖一根发辫,有大指粗细。身上没有我穿得好,可是一件黄绿色的厚洋布棉袄,并未打过补钉,只是倒长不短的齐到膝头,露出半截青布夹裤,再下面,光脚穿了双缸青布朝元鞋。三  两个房间都打开了,仍是那样的干净。这点,我就不大懂得,何以关锁着的房间,我们每年来时,一打开,里面总是干干净净的,四壁角落里没一点儿灰尘蛛网,地板也和家里的一样,洗得黄澄澄的,可以坐,可以打滚?万字格窗子用白纸糊得光光生生。桌、椅、架子床都抹得发光。我们带来的东西,只须放好铺好,就合适其宜了。不过每年来时,爹爹妈妈一进房门,总要向那跟脚走进的老头子笑道:“难为你了,邓大爷!又把你们累了几天了!”  堂屋不大,除了供祖先的神龛外,只摆得下两张大方桌。我们每年在此地祭祖供饭,以及自己一家人一日两餐,从来都只一桌。大姐说,有一年,大舅、大舅母、二舅、三姨妈、幺姨妈、钱表姐、罗表哥,还有几个甚么人,一同来这里过清明,曾经摆过三桌,很热闹。她常同妈妈谈起,二姐还记得一些,我一点都记不得了。  堂屋背后,是倒坐厅。对着是一道厚土墙。靠墙一个又宽又高的花台,栽有一些花草。花台两畔,两株紫荆,很大;还有一株木瓜,他们又唤之为铁脚海棠,唤之为杜鹃。墙外便是坟墓,是我们全家的坟墓。有一座是石条砌的边缘,垒的土极为高大,说是我们的老坟,有百多年了。其余八座,都要小些;但坟前全有石碑石拜台。角落边还有一座顶小的,没有碑,也没有拜台,说是老王二爷的坟。老王二爷就是王安的祖父,是我们曾祖父手下一名得力的老家人,曾经跟着我们曾祖父打过蓝大顺、李短褡褡,所以死后得葬在我们坟园里。  坟园很大,有二三亩地。中间全是大柏树,顶大的比文庙,比武侯祠里的柏树还大。合抱大枬树也有二十几株。浓荫四合,你在下面立着,好象立在一个碧绿大幄之中似的。爹爹常说,这些大树,听说在我们买为坟地之前,就很大的了。此外便是祖父手植的银杏与梅花,都很大了。沿着活水沟的那畔,全是桤木同楝树,枝叶扶疏,极其好看。沟这畔,是一条又密又厚又绿的铁蒺藜生垣。据说这比甚么墙栅还结实。不但贼爬不进来,就连狗也钻不进来。  狗,邓大爷家倒养有两只又瘦又老的黑狗。但是它们都很害怕人,我们一来,都躲了;等到吃饭时,才夹着尾巴溜到桌子底下来守骨头。王安一看见,总是拿窗棍子打出去。  坟园就是我们的福地,在学堂读书时,顶令人想念的就是这地方。二姐大我三岁,一到,总是我们两个把脸一洗了,便奔到园里来。在那又青又嫩的草地上,跳跃、跑、打滚。二姐爱说草是清香的,“你不信,你爬下去闻!”不错,果真是清香的。跳累了,就仰睡在草地上,从苍翠的枝叶隙中,去看那彩云映满的天;觉得四周的空旷之感,好象从肌肤中直透入脏腑,由不得你不要快活,由不得你不想打滚。衣裳滚皱了,发辫滚毛了,通不管。素来把我们管得比妈妈还严的大姐,走来给我们整理衣裳发辫时,也不象在家里那样气狠狠的,只是说:“太烦了!”有时,她也在草地上坐下子,她不敢跳,不敢跑,她是小脚,并且是穿的高底鞋。  这一年到来,却与往年有点不同,因为平空添了一个邓幺姐,同一个野娃娃——她的儿子。四  野娃娃被我看得不好意思,一根指头塞在嘴里,转到他妈的背后,挽着她的围裙。我偏要去看他,他偏把一张脸死死埋在他妈的围裙上。他妈只顾同我们的妈妈说话,一面向堂屋里走,他也紧紧的跟着。  爹爹的轿子到了,大姐二姐同坐的轿子也到了,王安押着挑子也到了。人是那么多,又在搬东西,又在开发轿夫挑夫,安顿轿子。邓大爷、邓大娘、同他们的媳妇邓大嫂又赶着在问好,帮忙拿东西,挂蚊帐,理床铺。王安顶忙了,房间里一趟,灶房里一趟。一个零工长年也喊了来,帮着打洗脸水,扫地。邓幺姐只赶着大家说话。大姐也和妈妈一样,一下轿就同她十分亲热起来。  野娃娃一眨眼就不见了。  我告诉二姐:“今天这儿有个野娃娃,邓幺姐的儿子,土头土脑的多有趣。”  二姐把眼睛几眨道:“邓幺姐的儿子?我象记得。……在那里?我们找他耍去。”  我们到处找。找到灶房,邓大嫂已坐在灶门前烧火,把一些为城里人所难得看见的大柴,连枝带叶的只管往灶肚里塞。问我们来做甚么。我们回说找邓幺姐的儿子。  她说:“怕在沟边上罢?那娃儿光爱跑那些地方的。”  沟边也没有。邓大爷在那里杀鸡,零工长年在刮洗我们带来的腊肉。  我们一直找到邓大爷住的那偏院,他正憨痴痴的站在厢房檐下一架黄澄澄的风簸箕的旁边。  我们跳到他身边。二姐笑嘻嘻的说道:“我都不大认得你了。你叫啥名字呢?”  没有回答。  “你也不大认得我了吗?”  没有回答。  “你几岁?”  还是没有回答。并且把头越朝下埋,埋到只看得见一片狭窄的额头,和一片圆的而当中有个小孔的青料子和尚帽的帽顶。  我说:“该不是哑巴啦?管他的,拖他出去!”  我们一边一个,捉住他的手腕,使劲拖。他气力偏大,往里挣着,我们硬拖他不动。  邓大娘不知为找甚么东西,走进来碰见了。我们告诉她:邓幺姐的儿不肯同我们一块去耍。  她遂向他吆喝道:“死不开眼的强东西!这样没出息!还不走吗?……看我跟你几耳光!”  二姐挡住她道:“不要打他,邓大娘!他叫啥名字呀?”  “叫金娃子。……大概跟少爷一样大罢?……还在念书哩!你们考他一下,看他认得几个字。……”  到第二天,金娃子才同我们玩熟了。虽然有点傻,却不象昨天那样又怯又呆的了。  我们带来了几匣淡香斋的点心。爹爹过了鸦片烟瘾后,总要吃点甜东西的。每次要给我们一些,我们每次也要分一些给金娃子,他与我们就更熟了。  就是第二天的下午罢?他领我们到沟里去捉小螃蟹。他说,沟里很多,一伸手就捉得到的。我不敢下水,他却毫不在意的把朝元鞋一脱,就走了下去。沟边的水还不深,仅打齐他的膝盖。他一手挽着棉袄,一手去水里掏摸,并不如其所言:一伸手就捉得到。他又朝前移两步,还是没有。他说,沟的那畔石缝里多。便直向那畔踩去,刚到沟心,水已把他的夹裤脚打湿了。二姐很耽心的叫他转来。他一声不响,仍旧朝前走去,才几步,一个前扑,几乎整个跌到水里,棉袄已着打湿不少。二姐叫唤起来,他回头说道:“绞干就是啦!”接着走上沟来,把棉袄夹裤通脱了,里面只穿了一件又小又短的布汗衣,下面是光屁股。  二姐道:“你不冷吗?”  “怕啥子!”  “着了凉,要害病,要吃药的。”  “怕啥子!”  二姐终究耽心,飞跑去找他的妈。他妈走来,另自拿了件衣裳,一条布裤,也不说甚么,只骂了几句:“横刀的!短命的!”照屁股就是一顿巴掌。我帮着二姐把他的妈拉开,他穿衣裳时,眼泪还挂在脸上,已向着我们笑了,真憨得有趣。五  两天半里头,邓幺姐很少做甚么事。只有第二天,我们在坟跟前磕头礼拜时,她来帮着烧了几叠钱纸;预备供饭时,她帮着妈妈在灶房里做了两样菜。——我们家的老规矩:平常吃饭的菜,是伙房老杨做;爹爹要格外吃点好的,或是有客来,便该大姐去帮做;凡是祭祖宗的供饭,便该妈妈带着大姐做,大半是大姐动刀,妈妈下锅。——妈妈本不肯的,她说:“太太,我还不是喜欢吃好东西的一个人。你们尝尝我的手艺看,若还要得,以后家务不好时,也好来帮太太在灶房里找件事情做做。”  大姐已洗了手,也怂恿妈妈道:“不要等爹爹晓得就得了。让邓幺姐把鱼和蹄筋做出来试试。我们也好换换口味,你也免得油烟把袖子薰得怪难闻的。”  妈妈还在犹豫道:“供祖人的事情呀!……”  她已把锅铲抢了过去,笑道;“太太也太认真了,我身上是干净的呀!”  除此两件事外,她老是陪着妈妈大姐在说话。也亏她的话多,说这样,说那样,一天到晚,只听见她们的声气。  她是小脚,比妈妈与大姐的脚虽略大点,可是很瘦很尖,走起来很有劲。妈妈曾经夸奖过她的脚实在缠得好,再不象一般乡下女人的黄瓜脚。邓大娘接口述说,她小时就爱好,在七岁上跟她缠脚,从没有淘过大神;又会做针线,现她脚上的花鞋,就是她自己做的。  她不但脚好,头也好,漆黑的头发,又丰富,又是油光水滑的。梳了个分分头,脑后挽了个圆纂,不戴丝线网子,没一根乱发纷披;纂心扎的是粉红洋头绳,别了根白银簪子。别一些乡下女人都喜欢包一条白布头巾,一则遮尘土,二则保护太阳筋,乡下女人顶害怕的是太阳筋痛;而她却只用一块印花布手巾顶在头上,一条带子从额际勒到纂后,再一根大银针将手巾后幅斜别在纂上,如此一来,既可以遮尘土,而又出众的俏丽。大姐问她,这样打扮是从那里学来的。她摇着头笑道:“大小姐,告诉了你,你要笑的。……是去年冬月,同金娃子的这个爹爹,到教堂里做外国冬至节时,看见一个洋婆子是这样打扮的。……你说还好看吗?”  她的衣裳,也有风致,藕褐色的大脚裤子,滚了一道青洋缎宽边,又镶了道淡青博古辫子。夹袄是甚么料子,甚么颜色,不知道,因为上面罩了件干净的葱白洋布衫,袖口驼肩都是青色宽边,又系了一条宝蓝布围裙。里外衣裳的领口上,都时兴的有道浅领,露出长长的一段项脖,虽然不很白,看起来却是很柔滑的。  她似乎很喜欢笑,从头一面和妈妈说话时,她是那么的笑,一直到最后,没有看见她不是一开口便笑的。大概她那令人一见就会兴起“这女人还有趣”的一种念头的原因,定然是除了有力的小脚,长挑的身材,俏丽的打扮,以及一对弯豆角眼睛外,这笑必也是要素之一。她自己不能说是毫不感觉她有这长处,我们安能不相信她之随时笑,随地笑,不是她有意施展她的长处?  她的脸蛋子本来就瘦,瘦到两个颧骨耸了出来。可是笑的时候,那搽有脂粉的脸颊上,仍有两个浅浅的酒涡儿。顶奇怪的就是她那金娃子的一双死鱼眼睛,半天半天才能转一转,偏她笑起时的弯豆角眼眶中,却安了两枚又清亮又呼灵的眼珠。儿子不象妈,一定象老子了。  她的眉毛不好,短短的,虽然扯得细,却不弯。鼻梁倒是轮轮的,鼻翅也不大。嘴不算好,口略大,上唇有点翘,就不笑时,也看得见她那白而发亮的齿尖,并且两边嘴角都有点挂。金娃子的嘴,活象她。不过他妈的嘴,算能尽其说话之能事,他的哩,恐怕用来吃东西的时候居多了。  她的额窄窄的,下额又尖,再加上两个高颧骨,就成了两头尖中间大的一个脸蛋子。后来听妈妈她们说来,这叫做青果脸蛋。  她不但模样不讨厌,人又活动,性情也好。说起话来,那声音又清亮又秀气,尤其在笑的时节,响得真好听。妈妈喜欢她,大姐喜欢她,就连王安——顶古怪的东西,连狗都合不来的,对于我们,更常是一副老气横秋讨人厌的样子。——也和她好。我亲眼看见在第二天的早饭后,她从沟边洗了衣裳回来,走到竹林边时,王安忽从竹林中跑出,凑着她耳朵,不知说些甚么,她笑了起来,呸了一口,要走;王安涎着脸,伸手抓住她的膀膊,她便站住了,只是看着王安笑,我故意从灶房里跑出去找金娃子,王安才红着脸丢开手走了,她哩,只是笑。  只有爹爹一个人,似乎不大高兴她。她在跟前时,虽也拿眼睛在看她,却不大同她说话。那天供了饭,我们吃酒之际,爹爹吃了两箸鱼,连连称赞鱼做得好,又嫩又有味。他举着酒杯道:“到底乡下活水鱼不同些,单是味道,就好多了!”妈妈不做声,大姐只瞅着妈妈笑,二姐口快,先着我就喊道:“爹爹,这鱼是邓幺姐做的。”  爹爹张着大眼把妈妈看着,妈妈微微笑道:“是她做的。我要赶着出来穿褂子磕头,才叫她代一手。我看她还干净。”  爹爹放下酒杯,顿了顿,也笑道:“看不出,这女人还有这样好本事。……凡百都好。……只可惜品行太差!”  爹爹所说的“品行太差”,在当时,我自然不明白指的甚么而言。也不好问。妈妈大姐自然知道,却不肯说。直到回家,还是懵懵懂懂的仅晓得是一句不好的批评。一直到后来若干年,集合各方传闻,才恍然爹爹批评的那句话,乃是有这么一段平庸而极普遍的故事。  故事虽然明白,而金娃子业已飞黄腾达,并且与我们有姻娅之谊,当日喊的邓幺姐,这时要尊称为姻伯母了。爹爹见着她时,也备极恭敬,并且很周旋她。“品行太差”一句话,他老人家大约久已忘怀了。死水微澜 第二部份:在天回镇 (一~五)   一  由四川省省会成都,出北门到成都府属的新都县,一般人都说有四十里,其实只有三十多里。路是弯弯曲曲画在极平坦的田畴当中,虽然是一条不到五尺宽的泥路,仅在路的右方铺了两行石板;虽然大雨之后,泥泞有几寸深,不穿新草鞋几乎半步难行,而晴明几日,泥泞又变为一层浮动的尘土,人一走过,很少有不随着鞋的后跟而扬起几尺的;然而到底算是川北大道。它一直向北伸去,直达四川边县广元,再过去是陕西省的宁羌州、汉中府,以前走北京首都的驿道,就是这条路线。并且由广元分道向西,是川甘大镇碧口,再过去是甘肃省的阶州、文县,凡西北各省进出货物,这条路是必由之道。  路是如此平坦,但是不知从甚么时代起,用四匹马拉的高车,竟自在四川全境绝了踪,到现在只遗留下一种二把手推着行走的独轮小车;而运货只有骡马与挑担,运人只有八人抬的、四人抬的、三人抬的、二人抬的各种轿子。  以前官员士子来往北京与四川的,多半走这条路。尤其是学政总督的上任下任。沿路州县官吏除供张之外,便须修治道路。以此,大川北路不但与川东路一样,按站都有很宽绰很大样的官寓,并且常被农人侵蚀为田的道路:毕竟不似其他大路,只管是通道,而只能剩一块二尺来宽的石板给人轿驼马等行走,而这路还居然保持到五尺来宽的路面。  路是如此重要,所以每日每刻,无论晴雨,你都可以看见有成群的驼畜,载着各种货物,参杂在四人官轿、三人丁拐轿、二人对班轿、以及载运行李的扛担挑子之间,一连串的来,一连串的去。在这人流当中,间或一匹瘦马,在项下摇着一串很响的铃铛,载着一个背包袱挎雨伞的急装少年,飞驰而过,你就知道这便是驿站上送文书的了。不过近年因为有了电报,文书马已逐渐逐渐的少了。  就在成都与新都之间,刚好二十里处,在锦田绣错的广野中,位置了一个不算大也不算小的镇市。你从大路的尘幕中,远远的便可望见在一些黑魆魆的大树荫下,象岩石一样,伏着一堆灰黑色的瓦屋;从头一家起,直到末一家止,全是紧紧接着,没些儿空隙。在灰黑瓦屋丛中,也象大海里涛峰似的,高高突出几处雄壮的建筑物,虽然只看得见一些黄琉璃碧琉璃的瓦面,可是你一定猜得准这必是关帝庙火神庙,或是甚么宫甚么观的大殿与戏台了。  镇上的街,自然是石板铺的,自然是着鸡公车的独轮碾出很多的深槽,以显示交通频繁的成绩,更无论乎驼畜的粪,与行人所弃的甘蔗渣子。镇的两头,不能例外没有极脏极陋的穷人草房,没有将土地与石板盖满的秽草猪粪,狗矢人便。而臭气必然扑鼻,而褴褛的孩子们必然在这里嬉戏,而穷人妇女必然设出一些摊子,售卖水果与便宜的糕饼,自家便安坐在摊后,共邻居们谈天做活。  不过镇街上也有一些较为可观的铺子,与镇外情形便全然不同了。即如火神庙侧那家云集栈,虽非官寓,而气派竟不亚于官寓,门口是一片连三开间的饭铺,进去是一片空坝,全铺的大石板,两边是很大的马房。再进去,一片广大的轿厅,可以架上十几乘大轿。穿过轿厅,东厢六大间客房,西厢六大间客房,上面是五开间的上官房。上官房后面,一个小院坝,一道短墙与更后面的别院隔断;而短墙的白石灰面上,是彩画的福禄寿三星图,虽然与全部房舍同样的陈旧黯淡,表白出它的年事已高,但是青春余痕,终未泯灭干净。  这镇市是成都北门外有名的天回镇。志书上,说它得名的由来,远在中唐。因为唐玄宗避安禄山之乱,由长安来南京,——成都在唐时号称南京,以其在长安之南也。——刚到这里,便“天旋地转回龙驭”了。皇帝在昔自以为是天之子,天子由此回銮,所以得了这个带点历史臭味的名字。二  镇街上还有一家比较可观的铺子,在火神庙之南,也是一个双开间的铺面。在前是黑漆漆过的,还一定漆得很好;至今被风日剥蚀,黑漆只剩了点痕迹,但门枋、门槛、铺板、连里面一条长柜台,还是好好的并未朽坏。招牌是三个大字:兴顺号,新的时候,那贴金的字,一定很辉煌;如今招牌的字虽不辉煌,但它的声名,知道的却多。  兴顺号是镇上数一数二,有好几十年历史的一家杂货铺。货色诚不能与城内一般大杂货店相比,但在乡间,总算齐备。尤其是卖的各种白酒,比镇上任何酒店任何杂货铺所卖的都好。其实酒都是贩来的,都是各地烧房里烤的,而兴顺号的酒之所以被人称扬者,只在掺的水比别家少许多而已。  兴顺号还有被人称扬之处,在前是由于掌柜——在别处称老板,成都城内以及近乡都称掌柜——蔡兴顺之老实。蔡兴顺小名叫狗儿,曾经读过两年书,杂字书满认得过,写得起。所以当他父亲在时,就在自家铺子里管理帐目,并从父亲学了一手算盘。二十岁上,曾到新都县城里一家商店当过几年先生。一点恶嗜好没有,人又极其胆小可靠,只是喜欢喝一杯,不过也有酒德,微醺时只是睗着眼睛笑,及了量,便酣然一觉,连炸雷都打不醒。老板与同事们都喜欢他,也因为他太老实一点,对于别人的玩弄,除了受之勿违外,实在不晓得天地间还有报复的一件事。于是,大家遂给他敬上了一个徽号,叫傻子。  他父亲要死时,他居然积存了十二两银子回来。他父亲虽是病得发昏,也知道这儿子是个克绍箕裘的佳儿,不由不放心大胆,一言不发,含笑而逝。老蔡兴顺既死,狗儿便承继了这个生理,并承继了兴顺名号。做起生意,比他父亲还老实,这自然受人称扬;但不象他父亲通达人情,不管你是至亲好友,要想向他赊欠一点东西,那却是从来没有的事。可是也有例外,这例外只限于他一个表哥歪嘴罗五爷。  兴顺号在近年来被人称扬的,自然由于他的老婆了。  方蔡傻子三年,满孝生意鼎盛之际,他新都的一个旧同事,因为一件甚么事,路过天回镇,来看他;也不知他因了甚么缘由,忽然留这旧同事吃了杯大曲酒,一个盐蛋,两块豆腐干。这位被优礼的客人,大概为答报他盛情起见,便给他做起媒来。说他有个远方亲戚,姓邓的,是个务农人家,有个姑娘,已二十二岁了,有人材,有脚爪,说来配他,恰是再好没有了。  蔡傻子虽然根本未想到娶妻这件事,也不明白娶妻的好处,但既经人当面提说,也不免红起脸来。自己没有主意,特意将罗歪嘴找来商量。  罗歪嘴道:“你是有身家的生意人,不比我这个跑滩匠,你应该讨个老婆,把姑夫的香烟承继起来。我早就跟你留心了的,既有人做媒,那便好了;你只管答应下,我一切跟你帮忙好了。”  务农人家的女儿配一个杂货铺的掌柜,谁不说是门户相当,天作之合?何况蔡掌柜又无父母、伯叔、兄弟、姊妹,人又本分,这婚姻又安得不一说便成,一成便就呢?  但是谁也料不到猪能产象。务农人家的姑娘,竟不象一个村姑,而象一个城里人。首先把全镇轰动的,就是陪奁丰富,有半堂红漆木器;其次是新娘子有一双伶俐小脚;再次是新娘子人材出众。  新婚之后,新娘子只要一到柜台边,一般少年必一拥而来,称着蔡大嫂,要同她攀谈。她虽是怯生,却居然能够对答几句,或应酬一杯便茶,一筒水烟;与一般乡下新娘子只要见了生人,便把头埋着,一万个不开口的,比并起来,自然她就苏气多了。  镇上男子们不见得都是圣人之徒。可惜邓家幺姑嫁给蔡傻子,背地议论为“一朵鲜花插在牛矢上”的,何尝没有人?羡慕蔡傻子,羡慕到眼红,不惜犯法背理,要想把乾坤扭转来的,又何尝没有人?  蔡傻子之所以能够毫无所损的安然过将下去者,正亏他的表哥罗歪嘴的护法力量。三  罗歪嘴——其实他的嘴并不歪。因为他每每与女人调情时,却免不要把嘴歪几歪,于是便博得了这个绰号。——名字叫罗德生,也是本地人。据说,他父亲本是个小粮户,他也曾读过书,因为性情不近,读到十五岁,还未把《四书》读完;一旦不爱读了,便溜出去,打流跑滩。从此就加入哥老会,十几年只回来过几次。  他父母死了。一个姐姐嫁在老棉州,小小家当,早就弄光。到他回来之时,总是住在他姑夫老  蔡兴顺的铺子内。老蔡兴顺念着内亲情谊,待他很好。他对姑夫,也极其恳挚,常向他说:“你老人家待我太厚道,我若有出头日子,总不会忘记你老人家的。”  老蔡兴顺回答的是:“我们都是至亲,不要说这些生分话。只是你表弟狗儿太老实,你随时照顾他一下就好了。”  蔡傻子承继之后,也居然能贴体父志,与他常通有无,差不多竟象是亲兄弟一样。  最近三四年,他当了本码头舵把子朱大爷的大管事。以他的经历,以他的本领,朱大爷声光越大,而他的地位却也越高。纵横四五十里,只要以罗五爷一张名片,尽可吃通,至于本码头的天回镇,更勿庸说了。  罗歪嘴更令一般人佩服的,就是至今还是一个光杆。年纪已是三十五岁,在手上经过的银钱,总以千数,而到现在,除了放利的几百两银子外,随身只有红漆皮衣箱一口,被盖卷一个,以及少许必用的东西。  他的钱那里去了?这是报得出帐目来的:弟兄伙的通挪不说了,其次是吃了,再次是嫖了。  嫖,在袍哥界中,以前规矩严时,本是不许的,但到后来,也就没有人疵议了。况乎罗歪嘴嫖得很有分寸,不是卖货,他绝不下手,他常说:“老子们出钱买淫,天公地道。”又常自负:婊子、兔子、小旦,嫖过不少,好看的,娇媚的,到手总有几十,但玩过就是,顶多四个月,一脚踢开。说不要,就不要,自己从未沉迷过,也从未与人争过风,吃过醋。  有人劝他不如正正经经讨个老婆,比起嫖来,既省钱,又方便。再则,三十五岁的人,也应该有个家才好呀。他的回答,则是:“家有啥子味道?家就是枷!枷一套上颈项,你就休想摆脱。女人本等就是拿来玩的,只要新鲜风趣,出了钱也值得。老是守着一个老婆,已经寡味了,况且讨老婆,总是讨的好人家女儿,无非是作古正经死板板的人,那有甚么意思?”  他的见解如此,而与蔡兴顺的交谊又如彼。所以当蔡大嫂新嫁过来,许多人正要发狂之际,罗歪嘴便挺身而出,先向自己手下三个调皮的弟兄张占魁、田长子、杜老四,郑重吩咐道:“蔡傻子,谁不晓得是老子的表弟,他的老婆,自是老子的表弟妇。不过长得伸抖一点,这也是各人的福气。……其实,也不算甚么,为啥子大家就不安本分起来?……你们去跟我招呼一声罢!”  罗歪嘴发了话,蔡傻子夫妇才算得了清静,一直到两年半之后,金娃子已一岁零四个月,才发生了一件新的事故。 四  这一年,坟园里发现了奇事。  自从记得清楚那年起,每同爹爹、妈妈、大姐、二姐到坟园来时,在门口迎接我们的,老是住在旁边院子里的一对老夫妇。看起来,他两个似乎比外公、外婆还老些,却是很和蔼,对人总是笑嘻嘻的一点不讨厌,并且不象别的乡下人脏。老头子顶爱抱着我去看牛看羊,一路逗着我玩,教我认树木认野花的名字,我觉得他除了叶子烟的臭气外,并没有不干净的地方。老太婆也干净利爽,凡她拿来的东西,大姐从没有嫌厌过,还肯到她院子里去坐谈,比起对待大舅母还好些。  这一年偏怪!我们的轿子到大门口时,迎着我们走到门口的,不是往年的那对老人,而是一个野娃娃——当时,凡不是常同着我们一块玩耍的孩子,照例给他个特殊名称:野娃娃。——同着一个高高的瘦瘦的打扮得整齐的年轻女人。那女人,两颊上的脂粉搽得很浓,笑眯了眼睛,露出一口细白牙齿,高朗的笑道:“太太少爷先到了!我老远就看清楚了是你们。妈还说不是哩。”  妈妈好象乍来时还不甚认得她,到此,才大声说道:“啊呀,才是你啦,邓玄姐,我争点儿认不得你了。”  妈妈一下轿子,也如回外婆家一样,顾不得打发轿夫,顾不得轿里东西,回身就向那女人走去。她原本跟着轿子走进了院坝,脚小,抢不赢轿夫。  妈妈拉袖子在胸前拂着回了她的安道:“听说你还好喽,取玄姐!……果然变了样儿,比以前越好了!……”  “太太,不要挖苦我了,好啥子,不过饭还够吃。太太倒是更发福了。少爷长高了这一头。还认得我不?”  我倒仿佛看见过她,记不起了,我也不必去追忆;此刻使我顶感趣味的,就是那个野娃娃。  这是一个比我似乎还大一点的男孩子。眼眶子很小,上下眼皮又象浮肿,又象肥胖。眼珠哩,只看得见一点儿,又不象别些孩子们的眼珠。别些人的都很活动,就不说话,也常常在转。大家常说钱家表姐生成一对呆眼睛,其实这野娃娃的眼睛才真呆哩!他每看一件甚么东西,老是死呆呆的,半天半天,不见他眼珠转一转。他的眉毛也很粗。脸上是黄焦焦的,乍看去好象没有洗干净的样儿。一张大嘴,倒挂起两片嘴角,随时都象在哭。  那天,有点太阳影子,晒得热烘烘的。我在轿子里,连一顶青缎潮金边的瓜皮小帽,尚且戴不住,而那个野娃娃却戴了顶青料子做的和尚帽,脑后拖一根发辫,有大指粗细。身上没有我穿得好,可是一件黄绿色的厚洋布棉袄,并未打过补钉,只是倒长不短的齐到膝头,露出半截青布夹裤,再下面,光脚穿了双缸青布朝元鞋。三  两个房间都打开了,仍是那样的干净。这点,我就不大懂得,何以关锁着的房间,我们每年来时,一打开,里面总是干干净净的,四壁角落里没一点儿灰尘蛛网,地板也和家里的一样,洗得黄澄澄的,可以坐,可以打滚?万字格窗子用白纸糊得光光生生。桌、椅、架子床都抹得发光。我们带来的东西,只须放好铺好,就合适其宜了。不过每年来时,爹爹妈妈一进房门,总要向那跟脚走进的老头子笑道:“难为你了,邓大爷!又把你们累了几天了!”  堂屋不大,除了供祖先的神龛外,只摆得下两张大方桌。我们每年在此地祭祖供饭,以及自己一家人一日两餐,从来都只一桌。大姐说,有一年,大舅、大舅母、二舅、三姨妈、幺姨妈、钱表姐、罗表哥,还有几个甚么人,一同来这里过清明,曾经摆过三桌,很热闹。她常同妈妈谈起,二姐还记得一些,我一点都记不得了。  堂屋背后,是倒坐厅。对着是一道厚土墙。靠墙一个又宽又高的花台,栽有一些花草。花台两畔,两株紫荆,很大;还有一株木瓜,他们又唤之为铁脚海棠,唤之为杜鹃。墙外便是坟墓,是我们全家的坟墓。有一座是石条砌的边缘,垒的土极为高大,说是我们的老坟,有百多年了。其余八座,都要小些;但坟前全有石碑石拜台。角落边还有一座顶小的,没有碑,也没有拜台,说是老王二爷的坟。老王二爷就是王安的祖父,是我们曾祖父手下一名得力的老家人,曾经跟着我们曾祖父打过蓝大顺、李短褡褡,所以死后得葬在我们坟园里。  坟园很大,有二三亩地。中间全是大柏树,顶大的比文庙,比武侯祠里的柏树还大。合抱大枬树也有二十几株。浓荫四合,你在下面立着,好象立在一个碧绿大幄之中似的。爹爹常说,这些大树,听说在我们买为坟地之前,就很大的了。此外便是祖父手植的银杏与梅花,都很大了。沿着活水沟的那畔,全是桤木同楝树,枝叶扶疏,极其好看。沟这畔,是一条又密又厚又绿的铁蒺藜生垣。据说这比甚么墙栅还结实。不但贼爬不进来,就连狗也钻不进来。  狗,邓大爷家倒养有两只又瘦又老的黑狗。但是它们都很害怕人,我们一来,都躲了;等到吃饭时,才夹着尾巴溜到桌子底下来守骨头。王安一看见,总是拿窗棍子打出去。  坟园就是我们的福地,在学堂读书时,顶令人想念的就是这地方。二姐大我三岁,一到,总是我们两个把脸一洗了,便奔到园里来。在那又青又嫩的草地上,跳跃、跑、打滚。二姐爱说草是清香的,“你不信,你爬下去闻!”不错,果真是清香的。跳累了,就仰睡在草地上,从苍翠的枝叶隙中,去看那彩云映满的天;觉得四周的空旷之感,好象从肌肤中直透入脏腑,由不得你不要快活,由不得你不想打滚。衣裳滚皱了,发辫滚毛了,通不管。素来把我们管得比妈妈还严的大姐,走来给我们整理衣裳发辫时,也不象在家里那样气狠狠的,只是说:“太烦了!”有时,她也在草地上坐下子,她不敢跳,不敢跑,她是小脚,并且是穿的高底鞋。  这一年到来,却与往年有点不同,因为平空添了一个邓幺姐,同一个野娃娃——她的儿子。四  蔡大嫂是邓大娘前夫的女儿。她的亲生父亲,是在一个大户人家当小管事的。她出世半岁,就丧了父亲,一岁半时,就随母来到邓家。母亲自然是爱的,后父也爱如己出,大家都喊她做幺女,幺姑,虽然在她三岁上,她母亲还给她生了一个妹妹,直到四岁才害天花死了。  邓幺姑既为父母所钟爱,自然,凡乡下姑娘所应该做的事:爬柴草,喂猪,纺棉纱,织布,她就有时要做,她母亲也会说:“幺姑丢下好了,去做你的细活路!”但是,她毕竟如她母亲所言,自幼爱好,粗活路不做,细活路却是很行的。因此,在十二岁上,她已缠了一双好小脚。她母亲常于她洗脚之后,听见过她在半夜里痛得不能睡,抱着一双脚,咈咈的呻吟着哭,心里不忍得很,叫她把裹脚布松一松,“幺姑,我们乡下人的脚,又不比城里太太小姐们的,要缠那么小做啥子?”  她总是一个字的回答:“不!”劝狠了,她便生气说:“妈也是呀!你管得我的!为啥子乡下人的脚,就不该缠小?我偏要缠,偏要缠,偏要缠!痛死了是我嘛!”  她又会做针线,这是她十五岁上,跟邻近韩家院子里的二奶奶学的。韩二奶奶是成都省里一个大户人家的姑娘,嫁到韩家不过四年,已经生了一儿一女,但一直过不惯乡下生活,终日都是愁眉苦眼的想念成都。虽有妯娌姊妹,总不甚说得来,有时一说到成都,还要被她们带笑的讥讽说:“成都有啥子好?连乡坝里一根草,都是值钱的!烧柴哩,好象烧檀香!我们也走过一些公馆,看得见簸箕大个天,没要把人闷死!成都人啥子都不会,只会做假。”于是,例证就来了。二奶奶一张口如何辩得赢多少口,只好不辩。一直在邓幺姑跟前,二奶奶才算舒了气。  邓幺姑顶喜欢听二奶奶讲成都。讲成都的街,讲成都的房屋,讲成都的庙宇花园,讲成都的小饮食,讲成都一年四季都有新尝的小菜:“这也怪了!我是顶喜欢吃新鲜小菜的。当初听说嫁到乡坝里来,我多高兴,以为一年到头,都有好小菜吃了。那里晓得乡坝里才是鬼地方!小菜倒都有,吃萝卜就尽吃萝卜,吃白菜就尽吃白菜!总之:一样菜出来,就吃个死!并且菜都出得迟,打个比方,象这一晌,在成都已吃新鲜茄子了,你看,这里的茄子才在开花!……”  尤其令邓幺姑神往的,就是讲到成都一般大户人家的生活,以及妇女们争奇斗艳的打扮。二奶奶每每讲到动情处,不由把眼睛揉着道:“我这一辈子是算了的,在乡坝里拖死完事!还想再过从前日子,只好望来生去了!幺姑,你有这样一个好胎子,又精灵,说不定将来嫁跟城里人家,你才晓得在成都过日子的味道!”  并且逢年过节,又有逢年过节的成都。二奶奶因为思乡病的原因,愈把成都美化起来。于是,两年之间,成都的幻影,在邓幺姑的脑中,竟与所学的针线功夫一样,一天一天的进步,一天一天的扩大,一天一天的真确。从二奶奶口中,零零碎碎将整个成都接受过来,虽未见过成都一面,但一说起来,似乎比常去成都的大哥哥还熟悉些。她知道成都有东南西北四道城门,城墙有好高,有好厚;城门洞中间,来往的人如何拥挤。她知道由北门至南门有九里三分之长,西门这面别有一个满城,里面住的全是满吧儿,与我们汉人很不对的。她知道北门方面有个很大的庙宇,叫文殊院;吃饭的和尚日常是三四百人,煮饭的锅,大得可以煮一只牛,锅巴有两个铜钱厚。她知道有很多的大会馆,每个会馆里:单是戏台,就有六七处,都是金碧辉煌的;江南馆顶阔绰了,一年要唱五六百本整本大戏,一天总是两三个戏台的唱。她知道许多热闹大街的名字:东大街,总府街,湖广馆;湖广馆是顶好买菜的地方,凡是新出的菜蔬野味,这里全有;并且有一个卓家大酱园,是做过宰相的卓秉恬家开的,豆腐乳要算第一。她知道点心做得顶好的是淡香斋,桃圆粉香肥皂做得顶好的是桂林轩,卖肉包子的是都益处,过了中午就买不着了,卖水饺子的是亢饺子,此外还有便宜坊,三钱银子可以配一个消夜攒盒,一两二钱银子可以吃一只烧填鸭,就中顶著名的,是青石桥的温鸭子。她知道制台、将军、藩台、臬台,出来多大威风,全街没一点人声,只要听见导锣一响,铺子里铺子外,凡坐着的人,都该站起来,头上包有白帕子,戴有草帽子的,都该立刻揭下;成都华阳称为两首县,出来就不同了,拱竿四轿拱得有房檐高,八九个轿夫抬起飞跑,有句俗话说:“要吃饭,抬两县,要睡觉,抬司道。”她知道大户人家是多么讲究,房子是如何的高大,家具是如何的齐整,差不多家家都有一个花园。她更知道当太太的、奶奶的、少奶奶的、小姐的、姑娘的、姨太太的,是多么舒服安适,日常睡得晏晏的起来,梳头打扮,空闲哩,做做针线,打打牌,到各会馆女看台去看看戏,吃得好,穿得好,又有老婆子丫头等服伺;灶房里有伙房有厨子,打扫跑街的有跟班有打杂,自己从没有动手做过饭扫过地;一句话说完,大户人家,不但太太小姐们,不做这些粗事,就是上等丫头,又何尝摸过锅铲,提过扫把?那个的手,不是又白又嫩,长长的指甲,不是凤仙花染红的?  邓幺姑之认识成都,以及成都妇女生活,是这样的,固无怪其对于成都,简直认为是她将来归宿的地方。  有时,因为阴雨或是甚么事,不能到韩家大院去,便在堂屋织布机旁边,或在灶房烧火板凳上,同她母亲讲成都,她母亲虽是生在成都,嫁在成都,但她所讲的,几乎与韩二奶奶所讲的是两样。成都并不象天堂似的好,也不象万花筒那样五色缤纷,没钱人家苦得比在乡坝里还厉害:“乡坝里说苦,并不算得。只要你勤快,到处都可找得着吃,找得着烧。任凭你穿得再褴褛,再坏,到人家家里,总不会受人家的嘴脸。还有哩,乡坝里的人,也不象成都人那样动辄笑人,鄙薄人,一句话说得不好,人家就看不起你。我是在成都过伤了心的。记得你前头爹爹,以前还不是做小生意的,我还不是当过掌柜娘来?强强勉勉过了一年多不操心的日子,生你头半年,你前头爹爹运气不好,一场大病,把啥子本钱都害光了。想着那时,我怀身大肚的走不动,你前头爹爹扶着病,一步一拖的去找亲戚,找朋友,想借几个钱来吃饭医病。你看,这就是成都人的好处,谁睬他?后来,连啥子都当尽卖光,只光光的剩一张床。你前头爹爹好容易找到赵公馆去当个小管事,一个月有八钱银子,那时已生了你了。……”五  旧事创痕,最好是不要去剥它,要是剥着,依然会流血的。所以邓大娘谈到旧时,虽然事隔十余年,犹然记得很清楚:是如何生下幺姑之时,连甚么都没有吃的,得亏隔壁张姆姆盛了一大碗新鲜饭来,才把腔子填了填。是如何丈夫旧病复发死了,给赵老爷赵太太磕了多少头,告了多少哀,才得棺殓安埋。是如何告贷无门,处处受别人的嘴脸,房主催着搬家,连磕头都不答应,弄到在人贩子处找雇主,都说带着一个小娃娃不方便,有劝她把娃娃卖了的,有劝她丢了的,她舍不得,后来,实在没法,才听凭张姆姆说媒,改嫁给邓家。算来,从改嫁以后,才未焦心穿吃了。  邓大娘每每长篇大论的总要讲到两眼红红的,不住的擤鼻涕。有时还要等到邓大爷劝得不耐烦,生了气,两口子吵一架,才完事。  但是,邓幺姑总疑心她母亲说的话,不见得比韩二奶奶说的更为可信。间或问到韩二奶奶:“成都省的穷人,怕也很苦的罢?”而回答的却是:“连讨口子都是快活的!你想,七个钱两个锅魁,一个钱一个大片卤牛肉,一天那里讨不上二十个钱,就可以吃荤了!四城门卖的十二象,五个钱吃两大碗,乡坝里能够吗?”  少年人大抵都相信好的,而不相信不好的,所以邓幺姑对于成都的想象,始终被韩二奶奶支配着在。总想将来得到成都去住,并在大户人家去住,尝尝韩二奶奶所描画的滋味,也算不枉生一世。  要不是韩二奶奶在邓幺姑的十八岁上死了,她或许有到成都去住的机会。因为韩二奶奶有一次请她做一只挑花裹肚,说是送给她娘家三兄弟的。据她说来,她三兄弟已下过场,虽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书却读通了。人也文秀雅致,模样比她长得好,十指纤纤,比女子的手还嫩。今年二十一岁,大家正在给他说亲哩。不知韩二奶奶是否有意,说到她三兄弟的婚事时,忽拿眼睛上上下下把邓幺姑仔细审视了一番。她也莫名其妙的,忽觉心头微微有点跳,脸上便发起烧来。  隔了两个月,韩二奶奶已经病倒了,不过还撑得起来,只是咳。邓幺姑去看她时,她一把抓住她的手,低低说道:“幺姑,我们再不能同堆做活路,……摆龙门阵了!……我本想把你说跟我三兄弟的,……他们已看过你的活路,……就只嫌门户不对。……听说陆亲翁要讨一个姨娘,……他虽是五十几岁的人,……两个儿子都捐了官,……家务却好,……又是住开的。……我已带口信去了,……但我恐怕等不得回信,……幺姑,你自家的事,……你自家拿主意罢!……”  她很着急,很想问个明白,但是房里那么多人,怎好出口?打算下一次再来问,老无机会,也老不好意思,而韩二奶奶也不待说清楚就奄然而逝。于是,一块沉重的石头便搁在邓幺姑的心上。  韩二奶奶之死,本是太寻常一件事,不过邓幺姑却甚为伤心,逢七必去哭一次,足足哭了七次。大家只晓得韩二奶奶平日待邓幺姑好,必是她感激情深;又谁晓得邓幺姑之哭,乃大半是自哭身世。因她深知,假使她能平步登天的一下置身到成都的大户人家,这必须借重韩二奶奶的大力,如今哩,万事全空了!  其实,她应该怨恨韩二奶奶才对的。如其不遇见韩二奶奶,她心上何至于有成都这个幻影,又何至于知道成都大户人家的妇女生活之可欣羡,又何至于使她有生活的比较,更何至于使她渐渐看不起当前的环境,而心心念念想跳到较好的环境中去,既无机会实现,而又不甘恬淡,便渐渐生出了种种不安来?  自从韩二奶奶死后,她的确变成了一个样子。平常做惯的事,忽然不喜欢做了。半个月才洗一回脚,丈许长的裹脚布丢了一地,能够两三天的让她塞在那里,也不去洗,一件汗衣,有本事半个月不换。并且懒得不得开交,几乎连针掉在地上,也不想去拈起来。早晨可以睡到太阳晒着屁股还不想起床,起来了,也是大半天的不梳头,不洗脸;夜里又不肯早点睡,不是在月光地上,就是守着瓦灯盏,呆呆的不知想些甚么。脾气也变得很坏,比如你看见她端着一碗干饭,吃得哽哽咽咽的,你劝她泡点米汤,她有本事立刻把碗重重的向桌上一搁,转身就走,或是鼓着眼说道:“你管我的!”平日对大哥很好,给大哥做袜子补袜底,不等妈妈开口;如今大哥的袜子破到底子不能洗了,还照旧的扔在竹篮里。并且对大哥说话,也总是秋风黑脸的,两个月内,只有一次,她大哥从成都给她买了一条印花洋葛巾来,她算喜欢了两顿饭工夫。  她这种变态,引起第一个不安的,是邓大爷。有一天,她不在跟前,他送一面卷叶子烟,一面向邓大娘说道:“妈妈,你可觉得幺姑近来很有点不对不?……我看这女娃子怕是有了心了?”  邓大娘好象吃了惊似的,瞪着他道:“你说她懂了人事,在闹嫁吗?”  “怕不是吗?……算来再隔三个月就满十九岁了。……不是已成了人吗?”  “未必罢?我们十八九岁时,还甚么都不懂哩。……说老实话,我二十一岁嫁跟你前头那个的时候,一直上了床,还是浑的,不懂得。”  “那 能比呢;光绪年间生的人?……”  两个人彼此瞪着,然后把他们女儿近月来的行动,细细一谈论,越觉得女儿确是有了心。邓大娘首先就伤心起来,抹着眼泪道:“我真没有想到,幺姑一转眼就是别人家的人了,这十几年的苦心,我真枉费了!看来,女儿到底不及男娃子。你看,老大只管是你前头生的,到底能够送我们的终,到底是我们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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