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眉道:“有。”摇红:“我看他对你似无恶意……何不——?”扬眉:“那时,我也对他起了敬重之心。无奈,我还是想救走长孙总堂主,只要他在,我们还是难以得手。再且,我也动了好胜之意,非要分一个胜负不可。”摇红仍是附和地道:“这结果连我也想知道。我想这不只是好胜,也让人也好奇。”扬眉道:“他当时问我,几时再打?何地再战?我答:我会找你的。放心,我不会突击的。他居然问答:无妨。我只希望结识你,有机会交手就是有机会交友。”摇红:“他好像真当你是朋友了。”扬眉:“我却只等和他决一死战。”摇红:“所以你在京城徘徊不去?”扬日:“我在等机会。终于有一次,在绿中弄那儿,发生了一件争执。”“什么争执?”“争子。”“争子?”“两家子争认一个叫囡囡的五岁小童作自己的儿子。”“有这回事?”“世事无奇不有。后来我听人说了,才知道详情。那时我正住在巷口的‘一间客栈’里——”。“‘一间客栈’?这名字好怪。”“其实也并不奇怪。那间客栈只有一间上房,十分优雅舒适,那客店老板也够趣致,非他看得起的人,他也不租。京城里的人也真够怪。越是这样,越是多文人、雅士、达官,贵人要设法入住为荣。但那客店老板看得人眼的人倒是不多。”“这么妙的人……莫不是名闻天下。专经营古怪但品味高的客栈驿站的温六迟?”“便是‘老字号”温家的温六迟。”“他倒是慧眼相识,看中武功超群的你了——却不知他有没有女儿?”扬眉一笑:“他倒不是看得起我那三招两式——他喜欢我的画。”然后他才加插了一句:“可惜他没有女儿。”摇红哼声道:“可惜?”“可惜!”扬眉板着脸孔说。然后,两人都一起笑出声来。“那件案子就发生在绿巾弄里,住了陈员外、叶老板两家人。陈员外原名陈今示有权有势有人面,且在朝中有勾联,结交了不少权贵,并领有官职,但膝下无儿。叶老板则无,他原名叶金童,只是个售卖陶俑、泥塑的生意人,却有一个儿子,叫囡囡,五六岁还痴痴呆呆,不会识人,不晓说话,就因为比一般小孩愚钝,所以叶老板夫妇也少让他见人。两家比邻而居,常有往来,由于两家侧门互通,囡囡时亦到隔壁琉嘻。可是这一来,却生了一件奇事……”摇红倒听出兴味儿来了:“什么事?小囡囡能闹出啥大事来了?”公孙扬眉道:“陈今示和夫人梁氏,迄无所出,倒是疼借囡囡。奇怪的是,每次囡囡到他们家院去玩,必有喜事。陈员外不是无端加官进爵,就是得意外之财,喜讯必至。于是,夫妇二人,视囡囡作块宝。曾有询于叶金童和他夫人余氏,可否将囡囡过继给他们,重金不惜。叶老板夫妇虽对囡囡愚呆,很是遗憾。担心,但毕竟是自己孩子,十分爱惜,决不肯让。于是,两家便为此事,闹得不快。叶老板夫妇生恐陈员外夺子,故对囡囡也禁止不予人邻家处。”摇红也听入了:“叶老板夫妇未免小气,但爱子之心,难免疑忌。”公孙扬眉道:“这一来,陈员外可光火了。他和梁氏。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囡囡诱了过来,串通了地保。里长,说囡囡是他亲生的孩子,叶金童夫妻因居所近便,意图绑架拐带。两家争持不下,一告便告上衙门。”摇红听了也有点气忿:“那陈今示夫妇好不讲理。”公孙扬眉道:“陈家朝中有呼百应,口大声响.叶金童夫妻又苦无证明囡囡为己所出,就算不吃官司,孩子也得判给陈家。知道青红皂白的,都不敢为叶金童作证,不晓内情的,更站到一边,只作壁上观。”摇红试探着问,“你呢?……你是怎么知晓此事来龙去脉的?”公孙扬眉剔了剔眉,道,“我就住在他们两家西侧,我那间房甚宽大,街楼两层,尽在眼帘。那段时间,我留在京,一方面结交多路豪杰,好布伏日后‘神枪会’进军京城发展之大计;一方面在伺机营救长孙飞虹。住久了,有时难免在窗前仁立,看看周围环境,看多了,自然就有印象——当然,也看出了囡囡是叶家的孩子,陈家的居心和阴谋。”不过,他马上又说:“可是,我不方便作证。”摇红当然明白:“你是来救长孙总堂主的,且曾与大内高手交过手,不好在此时亮相。”公孙扬眉冷笑道:“我虽不可以露面,但却可以在事后除掉像陈今示这种霸占人家骨肉的败类。”他紧接又道:“不过,铁手却救了他们。”“铁手?”“是。”“他跟这种芝麻绿豆的小案又牵连上什么关系?”“同是在京城里的人,铁手似既识得陈今示,也认得叶金童。这椿官司一旦打成,输的一方,只怕坐上三五年牢,亦在所难免。铁手有所风闻,便先赶来调停。”“调停。”“对。那就是从中斡旋,希望有个妥协余地,不然闹到衙门去,那就一拍两散,两家没好收场了。”“铁手可知道囡囡原是叶老板亲子?”“当然不知,要不然,陈员外也不致敢先发告人。铁手到了那儿,两家争持不休,相互对指大骂,囡囡只哇哇大哭,谁也不认。”“清官难审家庭事,我看铁手这趟可麻烦了。”“我也认为他可英雄无用武之地,自找麻烦了、正要看他如何出丑之际,案子却给他随手破了。”“破了?”“破了。”——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边各不认输,案子却如何破得了?“说来倒是稀松平常,”公孙扬眉娓娓道来,“铁手到了现场不久,陈叶二家,依然争持不已,吵得脸红耳赤,各说囡囡是他孩子,问起特征、喜好,两家都十分熟悉,耳熟能详,难作明判。就在这时,突然,中门砰然让人撞开,出现两条大汉,一个大声吆喝道:‘兀那小子,敢愉吃我家祭祖酌烧鸭!?’一个大汉则拔出尖刀,喝骂道:‘供奉祖先的祭品也给吃了,他家人是谁,俺一并宰了!’两人动作奇速,一个已抓住囡囡、拔刀就扎;一个动作利落,一刀三式,掐住了铁手的抢救。”摇红听得皱了皱眉心,欲言又止。“铁手登时叱道:‘好汉,有话好说,休得杀人。’那个气派沉着、长相憨直的汉子一手箍住哭哭啼啼的囡囡,一面反吼:‘都怪这小杂种!谁是他父母,养儿不教,教而不善,我兄弟也是逼不得已!’另一个拿着铁鞭‘双亲祭祖’!”公子扬眉道:”那时,我在‘一间客栈’四楼处望了下来,因距离大远,相救无及——心中也很有点急。”摇红却顺嘻嘻地笑了:“我看,你也不必急了。”公孙扬眉扬了扬墨剑也似的双眉,道:“哦?”摇红矜丽如微笑道:“我知道他破案之法了。”公孙扬眉爱怜的也深情的看着她:“你真是冰雪聪敏……可是,当时,我却一时意会不过来。”摇红忙道:“你侠心重,人爽直,救人心切,又在局里,当局者迷。哪像我,既在局外.又是小女儿家的疑人心态。”公孙扬眉笑了:“你总处处为我说话。那时候,我即一跃而下,赶到陈叶二家门前外面摆地摊写字画的九爷那儿时,却听此案已让铁手破了。”摇红微笑道:“当然破了。”公孙扬眉怪有趣的望着摇红:“你且说说看,怎么破的?”摇红抿嘴笑道:“有一个关键。”公孙扬眉有意让她发挥:“什么关键,你且说说看。”摇红眨了眨水灵灵的大眼睛,”我看,那两个汉子,不是外人。”公孙扬眉笑了。“你猜对了。”“他们是城里两个浦头,一个外号叫灰耳,一个名叫抄尘。两人抓住了因困,要打要杀,那陈员外夫妇,早吓得抱头互拥,连叫饶命,哪敢阻挡?只叶老板夫妻,拼死挣上前来,要救儿子,还抢天呼地,向来人喊:‘要杀囡囡,先杀我吧!”摇红嫣然:“那这案便不必审了。”“对。”公孙扬眉道,“铁手挥手,灰耳,抄尘自然罢了手,也松了手。叶老板共叙天伦。铁手告诫陈员外夫妻。‘现在囡囡是谁的亲生骨肉,经已分明,父子情深,不是能勉强假造的。今次姑且饶却,罚你拨银助叶老板养子育儿。供书教学,日后囡囡长大,若展鸿图,说不定也福有攸归,泽及尔等。这次暂不迫究,念无大过,可免刑责,若不知悔,再有犯渍,必倍刑侍候。’陈员外夫妇见铁手英明不可欺.便一味叩头认错不己。叶金童父子团聚,皆大欢喜。”摇红也欣然道:“那就好极了。”公孙扬眉故意逗她:“你却是怎么听得出来:铁手能马上破案?你就那么抬举他?”摇红妙目一转:“他当然能轻易破案。”公孙扬眉还是要问出个究竟:“怎么说?”摇红轻笑道:“铁手何人也!他能跟你交手二次,平分秋色,又得‘扬眉出鞘剑’公孙少侠一再推许。称誉,当非凡人也,岂会连一件小案也破不了!我若小看他,岂不小觑了公孙少侠的识人之能也!”公孙扬眉哈哈大笑:“我说不过你。”摇红爱娇地道:“那是我说得有道理。”公孙扬眉道:“可是那时我却已掠下楼来,也到了郭九爷的书回摊子旁了。”摇红忽省起一事,“郭九叔?莫不是号称‘恶九成,死十次,恶人自有恶人磨’的‘空中老郭’的郭九诚。”“便是他。”“后来听说他为救长孙总堂主,也不惜人了牢。成了囚?”“郭九爷和凄凉王义薄云天。仗义相交的事,早已传诵江湖。”“那时你就在他书画摊子旁?”“我正要打探消息,看要不要进入暗助铁手。”“可是,案子那时就结了,铁手就出来了?……”摇红如此猜测。“便是。”迄此,公孙扬眉也不得不打从心里佩服摇红的聪颖过人,“他一出来,就跟我正好打个照面。”“可是,”摇红担心地道,“他却没见过你的真面目,没真的朝过相。”“所以、我马上装得像没事的人一样,抓起纸笔。磨砚画画。”摇红附掌笑道,“那是你的绝顶才华。大可发挥了,只益了京华街坊百姓的眼福!”公孙扬眉却苦笑了一下:“他却找上了我,”摇红怔了一怔:“但他不识得你呀……想必是为你的画所吸引——毕竟他也是个识货的人。”公孙扬眉椰榆的笑了一笑:“他就是太识货了。那时,我正以细笔在画一座孤峰,和点指峰上挺拔的树,他就来到了我耳边。我尽量不抬头看他,尽力专心画我的画。摇红担忧的道,“他没走?”“没走。”“他还在看?“在看。”“看了很久?”“很久,等我把画画了个七八,只差最后一笔,他才在我对面说了一句“无理无袭’我静了一会,待肯定了他是跟我说话之后,我才回他一句,‘谢谢。’并故意压低了语音。可是他马上就说:‘是你。’我知道已躲不过,索性但然问他,‘你是怎么看出来的?”“对,”摇红也狐惑他说:“他是怎么看得出来的?”“他的回答很妙。”“是怎么个妙法。”“他说:‘你的画一笔一划都充满了剑气。我领教过你的剑法。当然是你。若不是你,谁还能够把剑法使得那么孤傲,用笔那么狂,境界上那么孤绝!”“看来,”摇红听到此处,不禁叹了一口气,“他真是你的知音。”“可惜,我们是敌人”公孙扬眉道,“我也这样与他说了。”我还说:‘我们约好交手的。我要出手了’话一说完,就出招。摇红吃了一惊:“你当街拔剑!?”“没有,当时绿巾弄是个市集,有许多儿妇孺老少皆有,一旦公然动手拔刀舞剑,下定会惊动途人,难免会惊惶失措,相互践踏,引泼乱子——那是我和铁手神捕都诚不愿见的事。”公孙扬眉道:“我以笔代剑,点向他。他面向我,背向大家;郭九爷则在他身后挡着。我们出手都快,不着意看,还不知道我们在交手。我说,‘点到为止,三招定胜负’他说:‘我沾上墨印,便算输了。’我们很快的互攻三招。”摇红忍不住问:“他的兵器呢?”公孙扬眉答:“他空手。”然后又悠悠的加了一句:“他一向都空手,从来都是空着一双手的。”摇红却改变了另一种看法,“那好,你以笔墨代剑,他不用兵器,至少可以不用伤对方。”“那也不然。”公孙扬眉这次不同意摇红的说法,“我用笔为剑,力蕴笔杆,气聚笔尖,那是一只横扫千军的笔,杀伤力尤甚于剑。他则是一双铁手,万刃莫摧,千锋为断。我们如此神不知、鬼不觉的在闹市中、人群里、挂起、裱干核着的字画空隙间交手过招,其实要比前两次更凶险、更费力。”摇红听了,倒吸了一口凉气,一时不敢吐出,好像这样吁出了一口气,就会影响了战情、分了扬眉的战志似的,“第一招我先攻他,他后发攻我,但若不收招,则两败,故两人同时收招。第二招是我和他同时出手,二招互击相碰,相互抵消!”公孙扬眉仿佛完全沉浸在那京城一战里。“重要的是第三招。”可是光是这样听,摇红已惊出一身冷汗。“这决不是如公孙扬眉所说一般的轻松平常。这两招是在电光火石中交手,是两人半生功力。一生精华之所聚,半分失不得,半点轻忽不得,两人两招战个平手,个中变化,其中凶险,当不足与外人道。第三招又如何?就是这第三招,才定了局。”公孙扬眉叹了一声,脸容似笑非笑,似傲非傲,“这一招之后,我才知道,我才明白,我才顿悟了一件事、一句话。”“什么事?什么话?”摇红追问。意切。情也切。“事和话都一句!”公孙扬眉一字一句地道:“才气,不是一切。”摇红皱了皱眉,不明白。“我以前也不明白。”公孙扬眉接道:“第三招,我用了一招刚创的剑法,叫‘书剑江山’,这一招是我六十七路‘扬眉剑法’精华所聚,且刺出这一剑的刹那,我有所悟,已加强了其优点,也补正了那一丁点儿的破绽,而在出招的电光火石间,又加入了三个新的变化。这一招我刺的志得意满,坦白说,现在我也使不出如此淋漓完满的剑招来——要不是有铁手这样的敌手,还真迫不出这一招的威力来呢!”摇红关心的是:“铁手避得过吗?”公孙扬眉道:“我原刺的是他的胸口、心房,笔尖只戳在他的左臂膀上。”摇红喜道:“着了?!”公孙扬眉道:“是着了。我在他衣上。留了一点墨痕。只不过,在同一时间,他已一出手,剪断了我的笔尖。”“剪断?”摇红觉得有蹊跷:“他手上不是没有利器的吗’他用什么兵器剪断了你的笔头?”“他只用手。”公孙扬眉用手比了比,“他还是没有武器。”摇红奇道,“手怎能‘剪’断笔尖?”公孙扬眉这次伸出中、食二指,对夹了一夹:“就这样,他用两只手指,一挟,就断了。”“他的手指!?”摇红差愕莫己:“竟比剪刀还利?!”公孙扬眉进一步道:“要我用的是剑,只怕也得给他一夹而断。”“那也不一定,”摇红质疑:“毕竟,剑比毛笔坚硬太多……”“但笔毛是软的。”公孙扬眉却道,“能夹断软笔,要比挟断钢剑还难。”摇红还是坚持:“他虽夹断了你的笔尖,但你还是先刺中了他——要是剑,他可要穿个窟窿了。”“可是我刺中的是他的臂膀。”公孙扬眉也迷茫的道,“我知道他一双手已练得百毒不侵,坚兵不入,就不知道是不是连他的臂膀也一样刀枪不摧。”“但他……”摇红还是站在支持公孙扬眉的立场:“毕竟还是着了你一剑。”公孙扬眉又叹了一声,道:“可是,后来我还发现了两件事,使得我对这一战完全改观。”“什么事?”“原来郭九爷也出了手。”公孙扬眉的笑意很有点苦涩。“他本来想助我一把。”“九爷出手!?”摇红有点吃惊:“他的‘空中楼阁,杀人无声’,非同小可,难解难破——他是在什么时候出手的?”“就在我跟铁手第二招后各自收手,第三招正要出手前,他暗底里递出了一招,由于铁手的身躯挡着,而我又专心全力发第三招,所以才一时没有察觉。”“可是,后来你还是发现了。”“是,要不然,我也不会趁在铁手分心之际出手的。”公孙扬眉感慨地道,“也就是说,到了第三招,铁手是边化解郭九爷的攻势,又招架我的笔剑一击。”“是的,”摇红这次不得不同意,“这对铁手而言,颇不公平。”“事后,我还发现,我铺在桌子上的画,还欠的最后一笔,已给他填上了。”“什么?”“我的画只剩下绝岭高峰上的一株树,那株树也只剩下后一记点捺,他已替我画了下去。”公孙苦笑道,“我桌上不止一支蘸了墨的笔。”“他……他是在什么时候画下的!?”“定必是在交手的时候。”“当时你不觉察?”“连郭九爷在旁也没察觉到。”“他出手……”摇红惊疑不定,“有这么快!?”“你别给他的名头骗了。”公孙扬眉肃容道,“铁手这外号听来好像他的一双手是铜皮铁骨之外,就似很笨重、迟钝般的。其实不然。他的手更可怕的是灵巧——说多灵就有多灵,说多巧便有多巧,而且还说多快就有多快,甚至你还真说不出它有多快!”“这一笔……”摇红这次也觉得说不下去了,“实在是——”“他那一笔——实在是绝笔!”公孙扬眉衷心赞美;“他只那么一笔下去。我画意的狂傲、孤绝,全都改变了,因这一记圆融藏峰的捺笔,柔和了独特的孤峰,调合了高远的千山,使我那一幅画,完全改变了狂妄傲态。”他自嘲地笑了一笑:“我那时才知道:原来铁手也擅绘画。”摇红静思片刻,终于说:“那一战,他是赢了。”公孙扬眉毫不犹豫承认了:“可是,他不骄不躁,甚至还隐瞒了真正的胜利,不让我觉得难堪。”“他的作为终于使我体悟了!”公孙扬眉舒了一口气——好像他把这句话说了出来,心中才会舒服似的,“才气,终究不是一切。有才的人多的是,但像铁手那样,大气大概,不傲不躁,亲切对人,公平处事,他才是真正的了不起的。”摇红这回马上同意:“是的。如果有机会,我也希望能拜会这位铁二爷——能让你那么敬重的人,一定是绝世人物。”可是,摇红在这一晚之后,就遇上了极大戏剧的变化,她当然没有机会见到铁手,甚至连公孙扬眉也一别成“永诀”。不过,摇红却把铁手这个人物,记在心里,也把她和公孙扬眉这一段交谈,跟贴身丫鬟小红一再提过程,并记在“飘红小记”里——当然,记得并不详细。只是,铁手在阅读手札的时候,自然会回想起跟志气高扬。才具出众的公孙扬眉交手交往的种种情形。他喜欢这个志气远大。鲜花怒马、任侠好义,甚至有点儿任性妄为的年轻人。他一向看好他。那“绿巾弄”一战之后,他和公孙扬眉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两人惺惺相惜,相交莫逆,成了至交。不过,公孙扬眉却含笑跟他摆明了态度:“我虽然佩服你,与你成为好友,并视你为兄长,但既然如此,更须坦言:我还是要救长孙飞虹的。”铁手那时听了就笑道:“好!你救你的,我拦我的。”但是不久之后,公孙扬眉就终于放弃了他的坚持,原因是铁手找到适当的时机,告诉他一些“实情”:“其实你不该贸然去救长孙飞虹。”“为什么?”“因为长孙飞虹他自己也不愿出狱。”乍听,公孙扬眉自然不信。也当然不能置信。“他在多年前为元十三限所伤,伤势时好时坏,一见天日,就会发作,形同癫痫。后为诸葛先生所擒,在世叔尚未来得及派人在大牢保护他安全之前,蔡京已暗下令狱中主簿下毒杀之,他己身中六种奇毒,幸内力高深,加上世叔提供灵药才得保性命。但一旦剧烈动作,再见天光,就会致命。他现下每天在狱里苦练‘耐伤功’,以克制内伤及毒力,渐而发展成一种‘内伤拳法’,世叔品评为‘天下三名之内’。‘伤得愈重,拳法愈高’,凄凉王也因而愿留狱中不出。何况……”铁手将内里乾坤,一一坦告:“他一出狱,若见天日,伤毒齐发,恐难活命。若返东北,长途跋涉,更为不利。沿途蔡京鹰爪,必不放过,派人埋伏袭击,虽未必敌得过长孙飞虹,但必更令更增凄凉王毒发伤重。还有一点……”铁手迄此,顿了一顿:“不知该不该说。”“请尽说无妨。”“那是你们的‘家事’。”“请道其详。”“据我了解,‘一贯堂’的决策人已很不欢迎长孙飞虹重返‘神枪会’,凄凉王亦觉意冷心灰,无意再回关东去了。”公孙扬眉为了求证这番话,要求“见”长孙飞虹。铁手答允安排。而且真的安排了。公孙扬眉见到这个早年就已名震天下,威震关东的前辈总堂主,形容枯稿,不似人形,几乎当场落泪。果然,凄凉王己不问世事,不欲复出,婉谢也坚拒了公孙扬眉和公孙自食的好意:他不愿出狱。——天牢己是他的“家”铁手说的是真话。不过,公孙扬眉也没有长留京师。因为他要赶回去,见他所惦念的人。——一个念兹在兹、长索心头的女子。她当然就是摇红。铁手就是从那充满期想和梦的少侠口里,得悉孙摇红的名字。直到现在,他看到了“飘红手记”。直看到了“惨红”部分,摇红与公孙扬眉终于有情人能结为一体,然后又互相期许、劝勉:她希望他能恢复当日的侠气豪情,不要恋栈于一些本来就与他性情不合而又伤天害理的事;他则要她等他,他要跟她爹交待清楚,同时也会力劝孙疆收手,要不然,他就和她远走高飞。他们己有了目标,更有了方向。因为他俩有了对方。所以,两人都有了希望和期待。——为对方而变好。——为大家的未来而自强不息。公孙扬眉告诉她:他明天就去跟孙疆说明一切。摇红显然很有点耽忧:性情大变的父亲,是不是有这个雅量听劝?“总之,我一定不会再跟他做这种事。称霸江湖,我没这个野心,再说,称雄武林,也不该以这种手段。我一定回来,你要相信我,就算你爹反对,我也一定来找你,不离不弃。我跟你曾经拥有过,这次我永志不忘。我会跟你爹提亲,不管他答不答应。我都想跟你天长地久,地久天长。”最后他仍是坚定地道:“你要等我。”“我一定等你,如果爹反对我们,我就和你远走高飞。”摇红也非常坚定的对他说:“我一定会等你。”就这样,他们在垦夜里分了手。那一晚,轩里的烛光正亮,院子里的花正红,外面的夜甚凉。她就寝的时候,仍怀着满怀的温馨,却不知怎的,在热情如火的缠绵和相知如织的交谈之后,她忽然觉得很空虚,具有一种怅悯之情,使她钻进被窝前,仍不敢也不想去吹灭那一支红红也烘烘的烛光。她怕凄凉。——有谁人可以天长地久?也许更重要的是曾经拥有。那时,她却没注意到,苑外窗下,正有一双兽性的眼,三碧四绿的惨青春,正盯着她,望着她。一直到她就寝,天正破晓,那一双眼才转为两点朱色的红。——如果那是野兽的眼睛,却又怎么洋溢着泪光?从此以后,摇红就再也见不到公孙扬眉。见不到他的剑,见不到他的眉,见不到他的傲岸,见不到他的温存,见不到他的人。见不到他。见不到。铁手和猛禽读到此处,忽然都掠过一个念头:——人生,真是无常的啊。(要是跟摇红一起上泰山亡命的不是铁锈,而是公孙扬眉的话,那形势。情境当何等不同。)当然,那也不是“挟持”或“掳劫”,而是“私奔”或“逃亡”了。自然,铁手也不会更不必参与去追捕他们了。刘猛禽却忽然道:“我想,在出发上出之前,我们该先到一个地方看看。”铁手问,“什么地方?”猛禽的神情,像一头洪荒的猛兽第一次看到了月亮:“浅水滩。”铁手心同此意,那儿正是手札里有特别描叙过发出惨嚎嘶叫的地方。”——公孙扬眉曾在那几长时间与孙疆。袭邪“共事”:“工作”过的地方。——仿佛,那儿是一个“祸源”,一个神秘的地方。所以铁手立刻道,“我也想看看一些事物。”这次到猛禽问:“什么东西?”铁手的表情,好像是发现了泥地里冒出了一条鱼:“人形荡克”。猛禽也正有此心:这名目在“飘红手记”里有提到过,而他更不忘朱月明在临行前对他的特别咐嘱。这个黎明特别冻。一阵阵的奇寒,夹杂着外面整军,列队,出发征战的金戈之声、兵戎之气。猛禽侧耳。在听。他在留神聆听的时候,好像一个人在光线极暗时阅读一样的专注。然后他说:“那的确好像是一切问题的中心。”铁手有点忧虑,“只不知孙疆让不让我们‘参观’这样子的重地。”猛禽道:“他当然不欢迎,但我们可以运用职权。”铁手道:“职权?”猛禽冷然道:“我是刑部派来调查的,你是皇上派来审视的,东北一带,山高皇帝远,万一有什么组织、军器、歹人,会威胁费到朝廷安定的,我们都有稽查、审办的权力。这是我们职责所在。”铁手笑了笑,自说地道:“但愿我们没有滥用职权。”“滥用了又如何?”猛禽冷峻地道:“是这里一些心怀鬼胎的人先行滥用了他们的武力和权力。”铁手道:“那就但愿摇红姑娘还撑得下去,等我们上山。”猛禽诧问:“我们不看完‘飘红手记’才出发吗——至少先看完了‘怒红篇’,对案情才有一定的了解。”铁手道:“救人如救火,宜急不宜迟,何况,我们得要争取到‘浅水涉”走一趟,间明山君:人形荡克到底是什么。”猛禽反话道:“若要了解何处是浅水涉,什么是人形荡克,那就反而得要先读完‘怒红’。否则,我们不知头绪,又从何盘问?再说铁锈挟持摇红上山,已非先前片刻之事,这已过了好几天,摇红若能活便活,现在急也急不来,更不急在一时半时。”他以一种久经训练也久历战阵的老将士口吻道:“作好充分准备,才能救人救彻——一时情急,操之过急,都不说是我们资深刑捕该犯的过失。”铁手听了,叹了一口气,望向窗外,只见窗外几点腊梅初蕊,已染上了几抹金红。”“这么快,又是梅花将开的日子了。”铁手感慨地道,他后面的话,只在心里掠过,没说出来,反而问了一句:“今天是什么日子?”“十四。”猛禽回答得很快,简直是不暇思索,“是日八白飞星,宜祭把,修厨、游猎、作灶、冲龙尾宿,又是勇猛日。”铁手笑了:“你对日子很有研究?”猛禽脸上全无笑容:“我们是混日子过活的人、怎能连每一天过的是什么日子都一无所知!”铁手鼻际闻到冷香,那是花香吧?而且是摇红亲手种的花所开出来的香味吧?只不过,那主人却是不在了。那爱娇的女子仍在山上吧!那泰山之巅,铺着亘古寂寞的雪。他刚才只是随意问问。他心中最想说的却是:快过冬了,那爱温馨的多劫姑娘,赶得及回来家里吗?也将到春节了,那爱热闹的遭劫的女子,会回来看她的花开吗?那时,还会不会具备花开的心情。对人而言,开心比开花更重要。惜有花开就有花谢,有开心便有伤心。却听猛禽催促道:“我们快把‘惨红篇’的下半册看完吧!”的确,“惨红篇”下半部透露了不少有关“人形荡克”和“浅水涉”的“秘密”。可是情况却更是惨重。而且惨痛——扫描校对惨绿 第三章 孤单二人十一月十四,帝王历所载:勇猛日。宜反攻、行险、收伏、缉殓,诡诱怨敌必信受,大利拘提捕逮行动。此日不宜远行。铁手和猛禽动身在即。摇红、山果仍在山上受袭。按“宿曜经”云:“日有一倍力,宿有四倍力,曜有八倍力,好时之力有万倍。”一般人多用农民历,但“帝王历”法与农民历大相逞庭,角度以统治王者出发,颇能配合战阵攻守。“宿曜经二十六宿傍通历”,经善无畏、一行等高僧及天文、钦天监推算、鉴定,为唐代官廷内及后各朝各代王候所应用之秘历。是日为勇猛日,宿曜则为“尾”。出手的人当然都没有尾巴。他们是人,当然没有尾巴。可是他们下手之狠辣毒绝,竟连有尾巴的畜牲也“望尘莫及”。七支枪里,至少有三只,是直接刺向她的咽喉,眉心和会阴。另一杆是“甩手枪”。枪脱手而出,厉啸如虎,掷向他的胸膛。——一旦扎中,必定穿透,也一样会刺穿她的心房。她知道他们不仅要他的命,也要她的命。她看见了这些枪,这种枪法,这些人、这种杀法。她闭上了眼睛。她已认命。她再也不挣扎。——自从他“消失”之后,她本来就不想再活下去。人活但如死。——生不如死,倒不如真的死了好了。只是仇还未报。冤犹未雪。雪怨。她未死,是因为她身下的“怪物”马上反挫。反击。看到“它”的反扑,要是一年半以前的她,还真不如死了好了。但现在她不会了,至少,不会那样脆弱。她已是一年半后的她。不过,她还是想呕欲吐。“孙氏七虎”是“神枪会”的”新贵”,他们都是“山东大口食色孙家”当权人物的后代,武功好,成名早,出手辣,且有先人长辈撑腰。他们连样貌都英俊过人。“孙氏七虎”是:孙花虎(幻灭神枪)、孙飞虎(阿修罗枪)、孙黑虎(孟婆刀神枪)。孙红虎(天枪),孙黄虎(地枪)、孙色虎(人枪),孙虎虎(风云第一枪)。这七个人,不仅能打,而且能看;不只战力高,智谋也相当高。他们是“神枪会孙家”的七个宝贝。他们七人跟铁锈站在一起,就好像是七个仙人一条虫。——连畜牲都不如的“虫”。但铁锈不是虫。至少不是条等死的虫。不过他在等。等枪到。——等第一支枪尖刺进了他的身体!果然(不出他所料),第一支最快抵达他肉体(胸膛)的枪,当然是孙飞虎的“阿修罗枪”。因为他出手最炔。何况,他一直都是摇红的倾慕者,而今,他知已无望。——既已绝望,像他这种人,就会亲手粉碎他曾有过的希望。也许这才能教这种人甘心。所以他下手也最毒。他一枪刺人铁锈的心窝,准备穿膛而出,将这两个“奸夫淫妇”一枪贯杀而死。枪刺着敌人的同时,七虎都知道:要得手了。他们自然狂喜。——喜不自胜的原因是:铁锈不好杀。能杀掉这两人绝对是一个大功。他们都喜欢立功。尤其是大功。惟有立大功才能扬名,成功。他们几经艰辛、跋涉、上山、埋伏、布阵,为的就是这一刻的成功,这一刹的伏杀!他们惊喜,自然心跳也快了些。他们眼见成功得手,当然不再收手,全力发功,全面出手。他们还年轻、气盛,且以为自己站在“理”字上,所以出手决不饶人。完全不留余地。其实,世事往往就是;你不留余地给别人时,也等于没给自己留退路。当孙飞虎的枪尖,刚扎入铁锈胸膛之际,也就是“七虎”阵布已成,同时全力发动杀局之时,铁锈因为那枪尖造成的刺痛,突然跳了起来。他一跳,就像一只裂石而出的暴龙,“咔”的一声,孙飞虎的枪尖崩断在他的胸肌里。同时也“咔”的一声,铁锈就趁他原以为一枪已命中了敌人正陶醉在杀人一刹间的志得意满,一手扭断了他的脖子。这时,孙色虎的枪,已刺到了他的肋下——从肋下软骨刺进去,就是心房。在那儿中枪,必死无疑。不过,所谓肋下,正是在肋骨的下面,也是在手臂的下边。铁锈的手臂一拢,夹住了枪,孙色虎完全感受到自己那猝历的枪尖已经刺中、扎入,拥着对方的肋下肌骨之内了,可是没有用,“山枭”已用臂肋间夹住了他的枪,并且还瞪着他。一下子,孙色虎已完全斗志全消。他没有看过如此可怕的眼睛。那不是人的眼睛。那是禽兽的眼睛。——不,任何禽兽,都没有那么可怖的眼睛。那应该是魔鬼的眼睛。只有魔鬼才会有这样恐怖的眼睛。——这样令人畏怖的眼神!孙色虎的眼睛,也只能看到这里。因为这一瞬之后,他便什么也看不到了。山枭已一拳打爆他的头。当然连同他的一对眼珠。——人头碎裂是什么声音?相信大多数的人,都没有听过。如果你没有听过,还是不要听的好。这世间已有大多人,喜欢去听,看、享受以杀人为乐。害人为虐,暴力充斥、色*情泛滥怪力乱神,淫乱低俗的故事和传说,事实和新闻,其实,一旦是自己身上或身边的亲友发生了这些不幸的事,那就会吓得个三魂去了七魄,胆丧心寒,只望这些噩梦赶快过去,光明再来。的确,物与类聚,因果循环。什么样的花开结什么样的果。什么样土壤栽植什么样的树。在乱世里,常是君子忍辱,小人猖狂,人情冷傲,严寒肃杀,世运无情,世道不公,天道与亲,常与善人,温暖慈悲,存手一心。以杀制杀,实迫不得己。也情非得已。——只是,杀戮真的能止杀戮吗?“山枭”铁锈现在己没有选择:他大开杀戒,大杀特杀。也许,他也根本不会作任何选择。他是为“杀”而生,为“杀”而活,甚至还不惜为“杀”而死而牺牲!你或许没听过人的骨头碎裂声,但孙黄虎就肯定清晰地听到过。因为那时他靠得很近。他是和孙红虎一齐欺近身去,乘隙出手。一枪刺山枭,一枪戳摇红。他们二人,心意相通,只要一枪得手,立即就扎第二枪,他们一旦合击,对方的身体往往给穿透过七七四十九个窟窿才了结,事实上,当一个人的身体给两柄这么粗而锐厉的枪各扎上四、五十下后,他的身体已经成了稀巴烂了。他们已料定:山枭一旦自救,他们立即变阵易招:刺摇红那一枪改刺山枭,原扎向山枭那一枪却即改向戳刺摇红。这一来、就要必杀山枭,不然就即杀摇红,最好,把两人都一齐杀掉。可是,他们部没想到:山枭即不救摇红,也不自救。他只是冲过来。他只是扑过来。孙红虎的枪,明明要扎中山枭的了,但突然断了。折了。也许,枪尖还是扎进山枭身体的某部分里去了,可是,山枭的冲力太大,来势太汹,枪杆子承受不起,一拗而折。山枭便一拳砸在孙红虎的脸上。孙红虎的脸,立即像一只摔在地上再加一脚践踏的熟柿这就是孙黄虎听到那骨头碎裂的声音。然后他又听到一种声音:依然是骨骼碎裂的声响。而且还是头骨。这次是他自己的头。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固然可怕,但碎声若来自自己的骨骼,则更可怖。更恐怖的是,碎裂爆折的声响,来自他的头颅。不过,孙黄虎还不算最不幸。因为他没有听到另一种声音。那是一口咬在人的咽喉且大吠嚼食的响声。——给咬着喉咙的是孙虎虎。咬他的不是兽。而是人。这更可畏。一口咬噬在他咽喉上的,当然就是“山枭”铁锈。比起孙黄虎只听到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孙色虎的遭遇可谓更凄惨多了。他听到山枭一口啃在孙虎虎的脖子上,也看到了那禽兽不如的怪物和正在大口大口嚼食着孙虎虎的喉管、仿佛那是山珍海味一样。他马上觉得昏眩。脚也发软。他己失去了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