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陡然的,那只“兽”兀然很骤然的霍然惊醒。——像在醒梦中碎然给人扎了一刀似的惊跳了起来。不过,这又像他一贯以来的醒法。他好像从来都不曾好好的,安安详详的醒来过,正如他睡去也一样。——只怕有日他死去的时候,也一样会像疆尸一般的忽然弹跳起来吧?他遇敌般的弹跳起来,又跄又踉,又惊又怕,像一头给人踢醒的老狗。他左右四顾,如惊弓之鸟,两翼一张一合,像狂嗅什么气味。然而他只要一移动,这清新爽朗的山上云空,就布满了他的腐臭——也不知是他身上“穿着”那破破烂烂。褴褛的“布碎”还是根本是从他身体里外发出来的气息。他起来得很慌张。他那一双眼(其中一个只是一口“洞”),明显的由暗红转青,然后变成幽幽的碧。然后他马上“找”她。直至他看见她了,眼色才又转成了暗得发紫的红。当他发现她也正望着他的时候,必会垂下了头,或调开了视线,这时,他的眼光又是令人幽慌慌的鬼碧。摇红发现他每次都是这样。——至少每次醒来都是这样。可是,这一次,他咧着牙,映着旭照,摇红甚至清楚的看见:他上下大齿间还挂着纠缠未断隔夜而胶粘的唾液,而且显得比任何一次惊醒都来得恐慌、惊怖。“唱喔啊——喔鸦……”他前面鼓尽了声,也只能发出几个打从喉头缝里逼挤出来几乎毫无意义的兽鸣,使人意会到他本来就是枭禽,会说人话只是一个错觉,“……有人来了……”摇红听了,只觉一阵昏眩。“有人来了”。——他说有人来了,必有人来,一定不错。因为他是兽。他有野兽的本能。摇红仿佛又听到,那些兵刃,利爪、锐齿、撕裂肌骨的刺耳声响。她好像又看见:那些暴现的血光,遍地的血红,和嗜血的妖兽,在腥风血雨中恣肆,欢腾……“走!”他跳了起来,吆喝了一声。然而,疲备不堪抑或是拒绝再逃的她,却欲振乏力才站起来,足伤就一阵剧痛,一时连站也不稳,面对旭阳,只觉心头,眼前,一阵闹暖的红,几乎就一个跟斜裁下峻峭的悬崖去了。那头兽一伸手,就抓住了她。手大如熊。比熊掌还厚。更粗。——也更臭。他没有长而尖锐的利爪,但指甲又平又扁,藏满了污泥,像一片片的铲子。他一耸肩,就把她接背在肩上。然后他就飞纵,急窜,像给三百一十二名猎户和两百三十一只猎犬追杀的兽,义无反顾的亡命的逃。走!——路上风迎面,劲而急吹,她闭上眼,只觉得臭。泰山高,越上高峰,摇红越觉得自己已沉沦,掉下深不见底的渊源。她就像一件货物,任由命运和山兽一般的他,来摆布。这儿风光绝美!风光无限。从这儿望过去,山风如瀑,一衣带水,阡陌绵亘,平畴万里,旷无涯际,万壑千峰,尽收眼底。山影、树影、石影、云影交织成优美胜景,红云金日,漫天飞芒,舞尽长空,巧夺苍穹,山峦起伏,嗟峨奇石,无一处无风景,无一处不成风景,连在空茫无边处,都是风,都是景。虎山势若虎。摩天岭擎天而立。那“怪兽”藉屏风岩为屏,一路直上,以气吞万里如虎的步姿,登罗汉崖口,越高的他越要上,越陡的他越要挑,他拔足狂奔,喘气呼呼,浑忘了他背上还有个人似的。他那打了几十个招,活像在那儿缠了条蟒身似的脖子,那儿有块布,绑了个结,头后就挂了个小小的包袱,摇红的脸就枕在包袱上面。狂奔的是这头怪兽,而不是她。她完全不用力气,也许,这些日子以来,她已无力可用,甚至没有气力去生存。她枕着那小包袱,看着他亡命的翻山去越岭去,几次几乎失足,越险的风光就越美,危到极处居然感觉似惊险,她忽然发觉:能够这样不死不活的存在,也是一种幸福。……就在她刚体会到这一点的时候,她身下的怪兽突然停了下来。陡停。他一停,就像块给骤然给魔法点成的石头,僵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甚至没有喘息。——那比狂奔逃亡更加突兀。静,止。摇红仿佛听见大颗的汗滴聚结成河沟,淌过粗糙难闻的厚皮折痕间。摇红逐一唆过周遭一列列,一座座如同罗汉一般的威猛,且形象个个不同的奇岩异石,忍不住向身下的他:“——怎么了!?”没有回答。静。止。陡地一声大喝:“出来!”人倒没马上出来。出来的是七支枪。七种不同颜色的枪,七道尖锐破空的风声,疾投向他!射向他也形同刺向她——因为这时候,她和他是连成一体的!看到了这出手枪法,她的心己沉了下去:她知道来者是谁。——“孙氏七虎”,耍的当然是“花枪”:七色夺命血花枪!她更知道“一言堂”已下了“决杀令”:要不然,给个天“孙氏七虎”做胆子,他们也决不敢出手如此了无忌惮。一网打尽!她明知孙疆会下令决杀,但却没想到:命令会来得那么快,那么急,那么不留余地,那么六亲不认!尽管她早已情知后果,她也早已知道没有好结果,但一旦发现来得这么快,这么无情,这么决绝狠心,她仍是忍不住心一酸,眼里一热。——这样绝情,只有自家的人才能做得出来!这一刹间,她已无视于生死:死生亦不足重视。她闭上了眼,等“七色花枪”,将她扎上十四个透明窟窿。在闭上双目之前,她仍觉初升的太阳红。好红。红得像花。像血。像一颗突然受伤的心。她已无力闪躲。她也拒绝再逃。她不避。她在等。等死。在这等死的瞬间,掠过她心里的,有一个结:本来是风景,是谁迫她上了绝路?铁手也不明白:在看“飘红手记”上册的时候,他看到的是一个幸福少女的情怀,开心女子之纪事——却怎么会演变成要命的伤害,遭掳被劫的下场?他想象不出那样的一对壁人,那样的一双爱侣,男的正英雄年少,风华正茂,女的温柔多娇,备受宠护,怎会闹到如此地步:家庭破碎、花落人亡,一个失踪、一个遭劫?他因为不能理解,所以更要追看飘红手记的第二集,首页上只写了两个悲凉的字:“惨红”。红是喜庆的颜色。红色夺目。红不惨,至多只带点凄厉。——为何叫“惨红”?红色就像是怵目的风景,都是为何走上了凄惨的绝路?在手记的,“惨红”篇里,摇红姑娘离开了肥城的“安乐堂”回到了雪野庄的“一言堂”。重返“一言堂”的她,初只觉有点陌生,继而觉得有些不习惯,可是,她是越来越不能适应,愈来愈不自然,甚至还觉得愈来愈渐不对劲起来。最不对路的一个要害是:她的父亲,已不再是记忆里的好爹爹。在她寄住于外祖父公孙自食度过美好岁月之前,父亲孙疆是个爽朗,慈蔼,令人可依仗的好爸爸。他很少动怒,但不怒而威。他很少大声说话,但轻咳一声也让人有肃然起敬的份量。摇红记得:就算是因为有段时候跟“拿威堂”的那对“挫神枪”孙拔牙、“怒神枪”孙拔河兄弟因为对她起不轨之意,而发生大冲突之际,他一连六天六夜未合过眼。一直未曾歇息过,但他眼神依然清朗、明晰,一点也没有红筋、黑圈。摇红就记得,有一次,父亲跟“拿威堂”的总堂主“青龙僵月枪”孙出烟决战三百回合后,依然谈笑自若。甚至连发丝都不曾乱。——爹爹就是有的是这分气定神闲,谁也比不上。还在童稚中的摇红,深植在她印象之中,是父亲有力而温厚的臂膀,时置于她股腰间,造成“人手摇篮”,为她摇摇荡荡。娘亲则在旁微微笑着看。夕阳,红得很洋洋。那就像坐秋千一样——但荡秋千那有这分安全、温馨的感觉!可是,现在回来,一切全变了。爹爹变得凶暴,烦躁。他常为小事而大怒,甚至动辄杀人。他的名头愈来愈响.但也愈来愈忙,摇红几乎已很少看到他,更逞论乎像当日一样,以手为摇篮、以臂膀为秋千的重温父女之乐了。摇红很怀念那时的情境。那气氛。那感觉。她更想念的是公孙扬眉。自从公孙扬眉因为要接近她而加入了“一言堂”之后,他也像孙疆一样,越来越忙了,两人也越来越少见面了。公孙扬眉在孙疆面前,已变得愈来愈重要;在“一言堂”里,也更加举足轻情重——可是,他的人也变了。以前的他,尽管有时太飞扬跨扈、太傲气凌人、出手也太狠辣,但无论怎怎么说,都让他那高洁的气质,以及任侠之心所涵盖了,使人觉得他并不过分,或理应如此。可是现在不一样了。他变得十分好狡。他的豪侠之志、出尘之气;全让嚣狂、歹恶而掩盖了:变得他不像他,而像另外一个“山君”孙疆。摇红不喜欢这样子的转变。她更不喜欢的是:父母常争执。争吵像春夏间的蚊蝇一般,常挥之不去,且愈来愈密集,营扰愈渐是杀伤力。——爹娘之间争执的究竟是什么,摇红本来不甚注意。她只知娘好像得悉了爹的一些事情,十分反对,而爹又因为娘亲以前的传言,而动辄大兴问罪之意。两人冲突愈烈。以前的恩爱已不复再。娘亲有时还挨了打,她记得有次全身瘀伤,头破血流的娘亲紧紧抓住她的手,说:“不要让扬眉跟你爹学坏了,去,赶快去劝他,悬崖勒马——不然就没救了。”娘亲并没有说出来那是什么事。摇红有次问了,她也只是喃喃地道:“你还是别知道的好——他毕竟是你爹。给他一个新生的机会吧。”这段期间,父亲反而跟“拿威堂”的孙出烟,孙拔河、孙拔牙一门三父子:“天地人三枪”言归于好,合作无间。不再冲突。摇红只隐约发现,每次初一、十五,都有个奇怪的人来找父亲,可直入爹爹之书房或密室,交谈、密议良久,那人去后,爹娘多发生争执。不知那是什么人,来谈什么事?——可是在摇红的心中,当然极不喜欢这个人,但她又从未见过那人的样子。那人虽然并未蒙面,但好像不想让她或“一言堂”里其他的人留意看他似的(当然,当时身为孙疆左右手的公孙扬眉是例外).他一直很少让人看到他的真面目。不知怎的,每次这人经过,或者她经过这人的时候,尽管相距甚远,她都必定生起两种感觉:一是熟悉。那种熟悉就像是一件多年的衣服,已多天穿在身上,而今就算闭着眼睛穿上,也完全熟悉它的颜色、布料、质感……二是悚然。那是午夜梦回乍醒,你发现有一条虫钻进你被窝的感觉。可是她一直不识这人的庐山真面目,只知道他每次来过之后,爹就变得更暴戾了,几乎每必与娘生冲突,公孙扬眉更会忙得不见瞬影。而且,在地窖“浅水湾”那儿,传来凄厉且令人心悸的哀号狂呼声,不但不绝于耳,犹如人间地狱,有时还“浮游”在九鼎厅。绯红轩一带,如泣如诉,鬼号神泣,不知是人是兽——莫不是那只“怪兽”已逃出了地牢?摇红心中是既惊疑、也恐惧。然而,摇红发现公孙扬眉己杀人太多,而且已杀了太多不该杀的人,做了太多不该做的事,尤其她在一个十分偶然的情景下见到那只“怪物”之后:更不能容忍了。她已不能再忍受一个她看好和深爱她就变得的人,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奸诈的小人。那一晚,她下了决心,在“绊红轩”里,在那些倾国名花和无名草木间,与他详谈劝说,便表明心迹。“你再这样堕落下去,你就不是你了,至少,不是我所爱的你了。”她大意是向他这样说的。公孙扬眉初听的时候,仿佛非常拒抗。“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公孙的回答,令摇红疑惑莫解。“为什么?”“你爹答允让我娶你,但一定要替他完成这些事。”公孙扬眉苦恼的说,“不然,他甚至不让我接近你。”“所以,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你而做的,”公孙扬眉一双剑眉而今并未飞扬,反而沉郁的聚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俊目:“而你却………”摇红这才明白了。她的心跳得很快。花影绰绰。树影斑斑。她的脸很热。“你……不值得为我这样做。”不知是因为公孙扬眉悟性高,还是他完全能领会孙摇红的心意,但摇红姑娘说到:“你再这样下去,是沉论,而不是飞升,我喜欢的是一个堂堂正正、任侠的你,我要嫁的是这样的你。你再这样助纣为虐,你只会失去我对你的……”公孙扬眉已表了态:“其实我也不喜欢这样做。今午诸葛先生跟大捕头无情来过“一言堂”,也私下跟我谈过这事。他们也希望我说临渊勒马,不要自毁前程。我也知道你爹所作的不会有好结果。我跟铁二捕头也有过命的交情,他也是一方豪杰,他师父和师兄自然也是人中龙凤,他们说的,我听得进……不过,山君知道他们找我谈过,己十分不悦,他们一走,已向我作了做告——如今,你这样跟我说了,你的意思我懂了……”然后他就说出了他的决定:“我明天就跟你爹说请楚。他那些事,伤天害理,有损阴鹫,我也劝她放手了吧!这事已惊动京里官差,武林垂注,他再强持,恐遭反噬。他……”他很有感情的说:“我是支持他的。他毕竟是你的父亲——万一有事,我也只好帮他到底。”摇红听了,深心感动。那是个很晚的晚上。那天夜里,十分夜晚。风很大。夜很柔。花影很乱。更乱的是摇红的心。因为更近的是扬眉的呼息。看到他深情而略带忧郁的双目带点暗红,她突然明白了,开悟了。她完全明白过来了。完完全全的彻彻底底的明明白白的明白过来了。她一直以为他是很骄傲的。至少,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之骄子。他极度自信,已经自信得有点接近自大。可是,原来,那些只是最后也最脆弱的掩饰,他那样顽持,只是因为那是他最后的阵地,最深入的雷池。他已不能再输。因为他一见到她之后,早已输掉了自己。他是因为大注重她了,才特别要强持那一点自尊,以及恃别自重。其实,他几乎是为她而活的。要不然,他也不会甘心为“山君”效命。他在她面前,只剩下一件葱衣般薄弱的外壳,甚至经不起转风微吹。而她也一样。他以为她是天之骄女,追逐于她裙下的不知凡几,她眼高于顶,像紫禁殿上的凤凰,未知会对凡夫俗子加以青睬。可是,那也只是她的外衣。薄若蝉翼,所以才要诸般修饰,遮掩,希望不致于让他一眼看透。其实,她的心一早已属于他的了。她钟迷于他。情钟于他。也许,爱情是一场各自匿伏后才互相发现的游戏,而今,他们已互相证明,心心相印,已不再需要匿伏、躲藏。甚至已不需要润饰。隐瞒。他爱她。她爱他。如此。而已。她以一身简洁俐落中,诉说了说不尽的风情,他却以忧倡的眼神与她相遇。交融。他们两人的影子,已叠合在花影中。气息温柔着气息,心跳催动着心跳.他的眼剑望入她的眼鞘,他焦的的唇在寻索着她的红唇。他要一头栽进去的爱她。得到她。他已义无反顾,也退无死所。要是不能得到她,他已焦躁得不知如何是好。他是爱她的。她也是。今晚他们已证实了这一点,这一个事实。可是他们更须切契合的一点是:他们之间已不分你我,不分她和他。他们要合一。合而为一。狂热的爱人需要合体的浇灌。大爱无悔,挚爱无恨。然而谁都不知道黯里有不只一双幽恨的眼,目睹他们从花团锦绣爱情的台阶,一步一步的走人没有光的所在,终于,步入一条绝情的路。绝路。那一晚之后,她是他的。他也是她的了。他一向傲慢孤寂,而今,他却不是一个人孤军作战了。因为他心里有了她。她一向矜持自洁,如今,她最爱的却不再是自己了。因为她身体和灵魂都属于他的。垢诡的是,那晚之后,他有了她,她也有了他,但他们却不再在一起了,不再在一起过,不过,尽管如此,也并没有改变这个事实。幸运是难以控制的,但心情却可掌握。尤其是情。此情不渝。今生无悔。命运往往非常残酷,而且往往在它最残酷的时候,你才会分外感受到它是确然存在的。那一夜,不朽若梦。梦幻虚空。他在她体内爆炸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已走到了世界的尖峰;幸福的绝顶,他觉得淋漓尽致,欲死欲仙,纵粉身碎骨亦无悔无憾。她也是。所以她哭了。像一场雪融。也许公孙扬眉并没有完全能了解摇红的哭泣是因为感动而不是伤心,所以他毅然表达了他的决定,以一种宣誓式的姿态:“你父亲正受人指示,也跟人合作,要研制出一种方法,训练出一批极厉害的杀手,只听令于主人,决不会违抗,完全混灭人性,唯命是从,而武功精进,神志集中,力大无穷,超于人的极限——如果能成功,谁拥有这样一大批杀手,谁就可以称霸武林,无敌于天下,因为,他要清除任何障碍,都绝无障碍;他要办什么事,都没有办不成的——而又决不必担心会有手下坐大,倒戈的情形。”摇红惶惑的问:“爹要那么兽性的一大批人来……千什么?”“他……”公孙扬眉叹道:“他本来是个很有志气的人——这种人如果受人怂恿和让人操纵,很可能就变成了个极有野心的人:“他想称霸东北,染指中原。”“像你——”摇红问,“也是?:“是。”公孙扬眉长吁一口气,答:“我确也像是他那种人,好的时候是雄心壮志,不择手段的时候就心狠手辣。“可是,你为什么……?”“开始我是因为要接近你,才为你爹效力。随后,我也为这个壮举而动心,全力投入。不过,我也慢慢发现这计划中牺牲太多、太大、也太恐怖,一个常人一旦参与,一定受耳儒目染,荼毒同化,成为兽性大发,恶毒无比的人。今晚,有了你的鼓励,我一定要抽身拔足,并会尽一切所能,劝你爹早日收手。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力制止这个恶孽在‘一言堂’滋长下去的!”可是孙摇红还是很担心。“爹一向很固执的,近年更加顽固……他会听你的话吗?”对这点,公孙扬眉非常自信。“他会听的,他需要我和袭邪。他若要训练出‘人形荡克’来,一定需要袭邪的配种方法,还有我们‘安乐堂’的独门秘药,以及你爹的残酷训练方法。三者缺一不可。”公孙扬眉衡量局势,似乎很有信心,这是摇红第一次听到“袭邪”的名字。“如果他不同意,我就不告诉他药方,他就无法办成此事,最终仍是会妥协的。”“……如果他坚持到底呢?”摇红仍是担心。“那我就不惜与你爹一战。”公孙扬眉依然有信心,“你不要害怕,我一定不会伤害你爹爹的。我也一定不会败在他手里的。我只是要告诉他,我已下决心,不惜一切,也要他停止这灭人寰的残酷计划。”“为什么要用药物。配种、特别调训这些办法呢?”摇红曾不解地问:“以德服人,或晓以大义,岂不更好?”“弊在人有二心。大业未成,还会同心协力,奋发图强,可是一旦宏图开展,很容易就生异志。愈是有思想的,一旦羽翼已丰,愈难纵控,这正是你爹和影响他的人所忧虑的。”公孙扬眉说明了问题的结症,“更何况人有七情六欲,易为分心,又有私心,很难一心一德,专诚一志,为一人效死到底。我们三者配合,就可以制造出一种姑且称之为‘人形荡克’的怪物,绝对鞠躬尽瘁,死而后己,且终生只知执行任务,摒弃情欲,谁手上有这批悍将,死士,谁就拥有最强大的力量,足以摧毁一切,足可独霸一方,甚至雄霸天下。”摇红听了,也不禁吁了一口气,“难怪爹会为此而闹得个心力交瘁,性情大变了。”“本来男儿志在四方,有雄心壮志,也没什么不好。”公孙扬眉补充道,“只不过,因为我参与了这计划,分外感受到,若要完成它,得要牺牲太多的人,残害太多的无辜,大过扭曲和泯灭人性!我最近全心投身在里面,也期待它能成功,因为太过热切,而忽视了它的后果与代价!”公孙扬眉以一种扬眉剑出鞘的勇决道,“今晚,我有了你,才清醒过来,才醒悟自己造了孽。不,不行,我一定要终止它——这‘人形荡克’太可怕了,它好像是一种毒物,让人吸取了它,会快活过神仙,然而,事实上,它却是食人血髓,令人沉沦,直堕入十八层地狱里去!”这是摇红第三次听到“人形荡克”,这名辞——虽然她依然不大弄得清楚那到底是什么?”到底是人?还是兽?——是人形的兽?还是兽形的人?她没有细问。也不及细问。她只是担心。担心公孙扬眉会出事。“我不会有事的。就算我万一不幸,也不会同任何威迫下透露药物名称。收集的方法和下药的份量,我不能让这灭绝人性的计划再继续下去。”像看出了摇红的惴惴不安,公孙扬眉解说并安慰道。“如果万一……”摇红不知怎的,觉得很有些伤悲,她看着他时,也不知为何,依稀感觉到任何一句话都是最后一句话了,随便一眼都是最后一眼了。她甚至感受到这个本来飞扬淬厉的青年,而今温柔温存的男人,却是一个悲伤的情人,她的未来和今生,好像要欠负他许多伤悲的人情。她不了解自己这种感触是因何而来,如何滋生的。“如果万一你出事了,”摇红问,“我应该怎么办好?”“你什么都不要办,就告诉你娘好了。你娘是我最佩服的女子,她为阻挠这个计划,已触怒了您爹,但她还是持正执言,受屈无怨。”公孙扬眉道,“她一定会站在你这边的,另外……”公孙扬眉说到这里,双眉悠悠扬,双目也悠扬了起来,“也许,还有一个人,他在京师很有名……”“他叫铁游夏,人称‘铁手’。”公孙扬眉一说起这个人来,就不禁眉飞色舞,“一旦我出了事,若是连‘正法堂,的孙三伯也不能明察英断,那么,天下间也许就只有他,能够还我一个公道了。”孙摇红听过“四大名捕”的故事,也风闻过铁手的传说。她知道四大名捕是不管对象是权贵还是庶民,他们都申张正义,维护法理,儆恶锄好,赏善扶良的六扇门精英。他们虽只是捕快,但身怀御赐“平乱霍”,加上有诸葛神侯在朝中正义势力的支持,而且在江湖上。武林中闯出了极大的声名与威望,这些年来,己成为了包青天之后,四位能执掌正义法理,秉公行事,为民出头替天下除祸害的出色人物;“他是你的朋友?”摇红知道公孙扬眉年少气盛,得罪人多,当然乐于听到他结交好友的事。谁知公孙扬眉的回答非常断然:“不是。”“他是我的敌人。”“我跟他本来无仇,但在我第一次跟‘安乐堂’堂主公孙自食赴京时,已与他结怨。结怨的肇因是长孙飞虹。”孙摇红当然知道长孙飞虹是谁。就连在专心读“惨红”的铁手与猛禽,也非常记得这么棘手也的手的绝顶人物:——二十年前,武林中有一段歌阙:“会堂临绝顶,一览众山小;不拜一贯堂,必会凄凉王。”又云:“不见天日事犹小,乍遇飞虹孽为大”等句,都是在说当年主掌山东神枪会公孙家决策高层、主掌大局的“一贯堂”,其负责人“凄凉绝顶枪”长孙飞虹的威大势大,名震东北,声遍天下。本来,像长孙飞虹这样的人物武功高从者众,声威响,只要盘踞东北,开疆拓界,再舒展鸿图,也无人能动其根本。只惜,他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忧连他过人的武功。才智,也无法跟他化险为夷的事。那是大事。因为他一向有大志。大志逼使他做大事。长孙飞虹见当时朝中变法太甚,民受其苦,皆因宰相王安石力行新法之故。王安石性极执拗,且自视极高,对意见相悻者,辄动斥其流俗,荒诞,竟发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议论不足恤”之狂见,长孙飞虹本来就看他不顺眼,加上他曾从学于吕诲,吕不值王安石所为,也没有太大的远见看出王安石新法的深远来源和高远理想,故大骂他为“大奸大诈”。长孙飞虹受他影响,已怀,“铲除”这个“作新法以误苍生”的宰相王介甫之心。就算不受吕诲怂恿,王安石所推行的政法,对“神枪会”亦造成重大的影响。譬如“保甲法”,以募兵用民兵,本为守望相助之意,但召募过程,未免扰民,又不能作为正式军队,对“神枪会”的结构组织,大有干扰。何况东北一带,多贩马为业,“神枪会”‘亦不例外。王安石见宋辽间纠纷渐多,每有边事,求马至难,觅驱若渴,故想利用民力来繁殖马匹,以供军用,行“保马法”,设下许多法例来追究、约制,可是这样一来,形同与马贩结仇。加上王安石大力推行“军器监法”、将数州之军器制造厂集合为一,仿照钱监之制,总管监督一切军器打造,更使得以制造各类兵刃,枪战成名营利的“山东神枪会”无路可走,只有挺而走险,欲杀王安石而后快。“绝顶凄凉论神枪”。长孙飞虹当时是“神枪制会”中负责决策司令的“一贯堂”中的总堂主,他有监时势,身负重责,便扶植副堂主“枪神”孙三点,并掸让退职,联同以打造兵器、火器称著江湖的“江南霹雷堂”田字辈高手雷禹、雷禹兄弟,以及“黑面蔡家”的副堂门人蔡克子,一同赴京暗杀王安石。他这一次并未成功。原因是碰上诸葛小花。那时候,诸葛先生初崭头角,大展身手,救了王安石,与大石公,舒无戏还有米有桥等人,打退了长孙飞虹一干杀手。长孙飞虹原还待卷土重来,但后来在退身匿伏于京师以待再狙之际,机缘巧合,结识了当朝名士苏东坡大儒程顾及大将王韶等。他们虽大多不甚赞同王安石变法过急过剧,气量太狭,但对其为人却仍然激赏,对其用心亦表同情,长孙飞虹因而了解变法个中原委,因感王安石气节苦心,故而打消了刺杀念头,回到东北。重返“神枪会”之后的长孙飞虹,发现“枪神”孙三点已大权在握,井把“一贯堂”料理得头头是道,他也不独揽大权,与孙三点互为辅佐,并辔合驰,一齐管理“神枪会”之大业。不过,他赴京一击,无功而归,虽不久后王安石罢相,司马光当政,一切恢复;日法,“神枪会”得免新政冲击,但长孙飞虹始终觉得有点悻悻然,也郁郁寡欢。这样过了许多年,发生了很多事,终于,赵佶即位,重用蔡京。蔡京误国,逆行倒施内外勾结,表里为奸,国无宁日。长孙飞虹奋起大志,这一次,他要刺杀的是蔡京。不过,这一趟,却无人陪他一道行动,盖因蔡京是与王安石完全不同的人,他大奸大恶,够油够滑,怀好结党,打击对头,就连“霹雳堂”和“黑面蔡”门内,也有他的党羽,早已拉拢串联。他们都不愿意得罪蔡京。这一次暗杀,长孙飞虹也功败垂成——却不是因为诸葛小花阻挠,而是他的同门元十三限出了手。元十三限打退了长孙飞虹。两人皆负伤,只不过,长孙的伤要重一些。长孙飞虹花了数年的时间养伤,才复元了八成;元十三限头上着了长孙飞虹掌力余威所及,看来并无大碍,实则日后元十三限时有疯狂癫病迹象,乃源自于此。长孙飞虹这次回到“神枪会”,觉得大势已去,“一贯堂”为“枪神”孙三点撑腰,亦多为其羽翼,他便黯然离开东北,一旦伤势复原,志态复萌,又要赴京刺杀。只不过,他这次要杀的不是蔡京,而是蔡京背后的”大靠山”皇帝赵佶。这时候的他对世情观察,已完熟多了。他发现就算杀掉蔡京,也没有用。因为蔡京其实是附和,奉迎赵情行事,他作恶多端,祸害万民,涂毒天下,权力却是自赵佶所授,如果杀了蔡京,仍治得了标,治不了本,所以胆大心雄的长孙飞虹,决意要做一件胆大妄为的事:行刺天子!他带同“一贯堂”中五六名“一贯堂”的亲信、高手,一起行事。结果,这一次,他又遇上了诸葛先生。诸葛先生当然不让他得逞。数番苦战,他擒住了长孙飞虹,并晓以大义:“现在是佞臣作恶,鹰犬为奸,哪有不杀祸端,却先欺主弑君的道理。”可是长孙飞虹并不同意。“奴才作恶,乃仗主人之势。诛其祸首,天下太平。你这恶奴,助纣为虐,每一次大事都坏在你手上,我且一并杀了。”诸葛先生长叹道:“你杀了我,也没有用,蔡京、梁师成、王黼一众滥官污吏,依旧赐祸天下,恣意劫掠,你可奈得了他们何!你可一一杀光他们!方今圣上,文学出众,极有才华,本有作为,只一时胡涂,听信宦官播弄。若慢慢予以谏辅。或可恢复睿智明断。无论如何,今天子宅心仁厚,就算怒迁朝臣,多只滴贬驱逐,罕有下抄家灭族之令。你们若杀君主,群龙无首,大树刨根,庙堂岂不危危乎矣?再说,蔡京等中涓党羽,大权在握,遍布朝野,呼应天下,就算扶立幼主,又何人能制宦君之气焰,反而让他操纵摆布,涂炭生灵,重历董卓,曹操挟天子之乱!这一来,辽军压境,内优外患,岂不社把倾而误苍生!?”长孙飞虹终于明白了诸葛先生的意思:——一个已有顽疾数十年的病人,通身都是恶疾,只奄奄一息,苟延残喘,一旦求医,如果下了猛药,不但治不好,只会马上一命归西!而今,宋室就是那病人。要变只能渐变,事缓则圆,欲速则不达。——如果杀了赵佶,可能连国家都得要亡了。那么说,难道要侯赵佶自动自觉,反省痛悟,改“邪”归“正”,回心转意么!试问,有哪一个当权得势。生杀由已一念之间的人,能够作如此痛悟,交出权力,痛改前非呢?不可能。为这一点,长孙飞虹很黯然。很惘然。一向大胆妄为、雄心壮志。从不言败,永不言倦的他,终于撒手受擒。因为他已觉得事不可为。诸葛先生本有意私下开释长孙飞虹。他十分敬重长孙飞虹的英雄胆识、豪侠气魄。可是,蔡京党羽,已风闻此事,走报天子。赵情知有人胆敢行刺,龙颜大怒,下旨要车裂长虹,并派军剿灭“神枪会”。诸葛先生连忙力劝,谏之无效,只好陈以利害:“山东神枪会大口孙家一族,势力浩大,武功高绝,在武林中门徒多,党徒众,且武功高强,军器称绝江湖,如果杀了他们的头头,反而迫使全党挺而走险,要是一干亡命之徒,遁入京城,胡作非为,万一惊动圣驾,骚乱宫宅,那诚非美事了!”赵佶听了,自然担心了起来。他知道江湖上高来高去的人物,是不受统御,又极难收拾的,只好暂时不处决刺客,但仍听蔡京之言,下调将长孙飞虹还押牢中,好让“神枪会”的人有所顾忌,不敢放肆。如此一来,诸葛先生就不得释放长孙飞虹了。长孙飞虹收押天牢,由于他名垂天下,加上武功极高,诸葛先生又一再叮嘱打点,要狱卒、牢头善待此人,所以,他居受困牢中多年,狱中多以“凄凉王”相称而不名之,除不得自由之外,仍有一定之威望。(由于这段前因,使得日后京师武林之争里,白道上的好汉唐宝牛与方恨少因犯事而囚于天牢,就是因为得到“凄凉王”的救助,才得脱困。故事详见“说英雄,谁是英雄”系列。)不过,这过程里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插曲:那就是公孙扬眉陪同公孙自食去劫救长孙飞虹一事。他们当然会去救长孙飞虹。——公孙自食与长孙飞虹本有深交,长孙飞虹本是”一贯堂”的领袖,在他当政的时候,山东“神枪会”,不但上下团结一致,而且声势浩大,声威日隆。公孙扬眉当然支持公孙自食,何况他自幼就崇拜胆大心雄的长孙飞虹。于是,他就在京华里遇上了铁手。还交了手。在“惨红”篇里,孙摇红记下了公孙扬眉与铁手相交的这一段细节和对自。这使得铁手看来分外会心。他的神思难免已飞到了当日与公孙扬眉交手乃至交心的岁月里。猛禽却看得十分留心。他发现铁手着手办这件看似跟他一点关系也沾不上的案子,细察下却其实似有千丝万缕的纠葛。他的警觉使他留意。当时,公孙扬眉对孙摇红的说法是:“我们要救长孙总堂主,要劫牢。四大名捕不让我们得手。我们便打了起来。”摇红吃了一惊。她知道四大名捕既名动天下,也名不虚传。她自小心仪他们,崇仰他们的只为正义,不分贵贱,拔刀相助,决心维护法纪的风骨。可是在这刹间,她完全无由地。没有保留的,全心全意的支持公孙扬眉,甚至,不管有谁危害到他,都是该死的。——就算是“四大名捕”,也死不足惜。“你赢了?”公孙扬眉能够回来,当然没有败。“我开始也以为自己赢一招半式。”公孙扬眉自嘲地笑了笑,“我正好对上铁手,当时还用麻纱蒙了脸——我们都不想牵累‘神枪会’。”“可是,打了一场之后,始终未能救出长孙总堂主,禁军、差役,可呼拥而至,我以指作剑,打着了铁手,趁机就走。”公孙扬眉又舒了舒眉:“那时,我真以为自己是赢了。”“你不是赢了吗?”摇红狐疑地问。“不过,我与你外公及其他劫牢的人逃出了大牢之后,仔细回想,以铁手之能,及当时过招形势,断没有可能会着我那一‘指剑’的。”公孙扬眉苦笑道,“我不能欺骗自己,于是越想越怀疑。”摇红爱怜的望着公孙扬眉。“所以,第二天,我故意到‘神侯府’附近去观察铁手……”说到这里,公孙扬眉轻叹了一声:“结果,我发现,着我一记‘剑指’的铁手,完全像是个没事的人一样,安然步行于大街。”“那就是说……”摇红也不敢置信。她知道公孙扬眉的“剑指”,有时要比真剑还利还厉:他的剑能一剑插入坚石中,直至没柄,但其“剑指”却可凌空将岩石打碎一个大洞。“他根本没事。”公孙扬眉坚定地道,“他是故意捱我一记‘指剑’,放我逃走。”“他为什么要放你一马呢?”“我那时也不知道。”公孙扬眉道:“所以我再次跟他交手?”“就在大街上……!?”“是的。我找了面酒旗,裹住了颊颜,假装醉了,拔剑上前挑战。”“上次是因为对方熟悉的地头,而且他的呼援又多,”摇红委婉的说,“这次在大街上,形势上又要公平一些。”“这一战也不久,只交手一十七招,打了四个弹指间的功夫。毕竟,街上的人大多了,我们都不想伤害无辜。我亦已全力以赴。”——十七招!——四弹指间的功夫!——在人潮中不欲伤害无辜!——连公孙扬眉这样傲慢自恃的人物都说是:已全力以赴。“结果?”公孙扬眉摇头:“我再刺中他一剑。”摇红喜道:“你赢了!”公孙扬眉肃容道:“我没有赢。”摇红道:“可是,你是刺着他了。”公孙扬眉补充道:“那一剑,我只刺在他左手手背上。”摇红道,“那是你不想杀他,留了一手。”“不是的,”公孙扬眉澄清,“应该说,我刺他一剑,他避不过,就用手挡了。”摇红道:“那他还是伤在你剑下了,也不就是输了一招么!”“好像是,”公孙扬眉脸上一点也没有胜利的喜色,“但其实不然。”“为什么?”“因为他完全没有受伤。”“但……你确是刺了他一剑呀!”“原因是,”公孙扬眉顿了顿,“他是铁手。”他很快的解说下去,“当时,我能刺着他一剑的原故是:有个卖卡卡饼的老妇滑倒了,跌向我那边,我正好发剑,收招无及,但铁手及时扶走了她,并用手‘接’下了我一剑。”“形势非常明白,”公孙扬眉眼里洋溢着尊重之色,“如果不是为救那老妇,我根本刺不着他。”“何况,刺中他也无用;”公孙扬眉谈淡的笑意里蕴含了浓浓的自嘲:“他双手比铁还硬,比钢还强,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他的手就是他的兵器。”他舒舒眉毛又道:“试想,我将剑刺在他的武器上,那会有什么效果?还算不算赢?”摇红这下也答不出来了——至少,也无法再力自己心爱的人圆说下去。她只能问下去:“后来呢y“后来人又多了起来,而且在大街搏斗,难免引起恐慌,且各路衙差,连同京城的帮会人物,即‘迷天盟’、‘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的高手也相继赶来……那己不是个决斗的好场地。”“他是京里的名捕,要是各路人马云集,又是他占便宜了。”“所以他也不肯占我这个便宜。他收了招。”“——他主动收手?”摇红有点不可置信。公孙扬眉道:“是的。他还跟我说:若是你一出手就暗算猝袭,我就断避不了你的第一剑。”摇红道:“他说的是实话。”扬眉叹道:“可是,我又怎能不事先扬声便出招。”摇红婿然道:“若是,便不是你了。”扬眉道:“所以,我说:今日胜负未分,我还是会找你决战的。”摇红问:“他怎么回答?”扬眉道:“他?他说:此地不宜久留,你走吧,我随时候教。”摇红道:“那你后来还有没有去找他决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