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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乞丐调查-5

作者:于秀 字数:10712 更新:2023-10-09 16:01:32

在流浪的这段时间,我已经写了20多首歌,都是自己作曲,填词,我感觉比以前好多了,我打算就这样生活下去,这样没什么好,也没什么不好。每天看着来来往往,匆匆忙忙的人群,我就想我是幸福的,不用去追逐什么,争夺什么,只要安安稳稳的坐在这儿唱我自己写的歌,有没有掌声并不重要,收入也刚够养活我自己的,我是这个城市里唯一可以找到浪漫与自由的人,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等那一天我厌烦了这种流浪,我会找个地儿关起门写一本关于流浪的书,名字就叫做《歌手》,真的,也许做歌手本身就要具备一种流浪的气质和欲望。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选择,是因为我自己喜欢这样的生活,我才这样去做的。我无法承受的眼神不是嘲弄与鄙视,我最不希望碰到的是同情与可怜,那是一种很无知的眼神,在做人的位置上,乞丐与其他人是对等的,都在为生存而奔波,谁也用不着有优越感,天知道施舍者与乞丐那个会更快乐一些。所以,你好奇的眼神从一开始就告诉我,你好奇是因为你的同情,这是最不公平的,我接受你的采访在很大程度上是想告诉你,收起你的好奇,如果你想走入这个阶层,用平常心是最好的。我不知道你以前都采访过什么样的乞丐,但对我,需要一颗平常心,因为我认为自己的选择很自然,正象你选择写作,我选择流浪一样,这是不存在什么壮志难酬或什么看破红尘的惊天动地。不过要说有什么值得我难忘的事情,那倒是真有那么几次,我很受感动。让我充分体会人们对弱者的宽容与同情。那是五·一节的时候,我选择了西单的地下通道出卖我的音乐,可是,我刚唱了两首歌,在开始唱第三首歌的时候,歌声被一声尖叫打断了。我一般对外界的嘈杂视而不见,能够做到乱中求静是乞讨者的基本功,可我还是让这声尖叫撩拨的抬起了头,因为,这声音太熟悉了,是我过去总在枕头边听到的。你现在明白了是谁在尖叫吧,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那个跟我同居了一年多的工艺美院学三维动画的云南女孩。她的手臂被另一个长得还算英俊的男孩挽着,但显然还带着我送给她的钻石耳环,我知道那并不证明她在怀旧,只是那耳环的确昂贵。我不知道她是在演戏还是真的动了感情,总之她的脸色苍白,眼里面隐隐约约有泪光闪烁,她甩开那个男孩,穿过我身边的许多人,在我面前蹲了下来,象个天使一样问我:“才几天时间,你怎会沦为这种地步?”我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只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似的咧咧嘴,“你——你更漂亮了。”也许这话她不爱听,因为她根本就没理这个茬,她匆匆忙忙的对我说,“你——你需要多少钱就可以离开这儿,我现在找到工作了,在电脑公司是高薪,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助你。”“可我喜欢这儿,我不需要你的帮助,请你走吧,不要影响我唱歌。”我知道自己完全没有必要解释,因为我已放弃寻求别人的理解。她应该算是个不错的女孩,也许真的被我的不修边幅吓着了,她流着泪,取下了钻石耳环,“还给你,这还值点钱,我早就说你不该买这么贵的东西送给我,你现在这样让我真的很伤心。”“可是我现在很快乐也很轻松,你不是说你喜欢浪漫,可真正的浪漫出现的时候你却被吓坏了是吗?”女孩终于发现我无药可救,她挽起男朋友一步三回头地走了,那眼神让我觉得自己成了怪物。从此,我再也没有碰到她,这也再正常不过,因为我们的确己分属两种人群。这次遭遇让我明白我所付出的代价有多么大,我完全丢失了在社会上的合理形象,无论谁看到我,都会想这个可怜的落魄的家伙,这让我心里有一种叛逆的个性得到了满足,我感到这是个很刺激的过程,也是挑战人们的价值观念的过程。现在的我已经完全适应了这种生活,而且懂得了如何潇洒的利用这种自由,人其实最难跨越的是自己,你只要说服了自己便等于说服了所有的人,你只要尽管去做就行了。去年南方发大水,我还跑到银行捐了200元钱,当然没有留我的真名,落款是北京,恐怕没人想到这会是一个流浪的歌手捐出来。在社会上体验人世百态,让我懂得了善良是怎么一回事,实际上做乞丐的人是最善良无助的,有很多人是出于无奈才走上这条路,当然,也有很多人把乞讨当做了自己的职业,这也无可厚非,对于生存来讲没有质的区别。让我感到兴奋的是我现在不断碰上志同道合的人。虽然有了竞争但我觉得这不是问题,关键的是我们可以在一起讨论音乐,切磋技艺,至于流浪的心得,那不需要多说,只要去听我们的音乐就可以了。我现在身边已有了四个搞音乐的伙伴,他们象我一样渴望浪漫与自由、喜欢流浪与乞讨,并且有着不俗的才华,我们是一个互相欣赏的群体。共同的经历使我们共同的看重流浪感觉,我们已经有了初步的打算,将来有了钱要出合作的专辑,全部是我们自己写的音乐。我现在也比较看重收入,毕竟梦想需要现实的支撑,当然,我们实现梦想并不是为了要改变目前的生存状况,只是为了梦想而已。你是不是觉得很刺激呢,一个大街上流浪的乞丐对你说了这么多的梦想。所以,我现在明白人没有甘于沉沦的,那怕是地位最卑微的乞丐。梦想会不会实现是另一会事,但有没有是最重要的,就象那个一定要跟我学弹吉它的小乞丐,可能他不知道自己学会了能干些什么,可他只是想要学,这证明他还没有完全沉沦在社会的低层。我现在有些后悔当时没有答应他,也许那正是小孩子梦想闪现的时刻,我应该帮助他,所以,我渴望自己的下一个奇遇是再遇到那个小乞丐,我可以对他说一声,只要学会弹吉它是你的梦想,我愿意帮你实现它。你瞧,这有多浪漫!采访者思绪:开始与这个流浪的歌手接触,我还不太好意思称他为“乞丐”,无论怎么说,虽然同样是乞讨,我总觉得他与别的乞丐有着质的区别。可他告诉我,打消这个念头,乞丐就是乞丐用不着遮遮掩掩,羞羞答答,只要是乞讨为生的人就不存在质的区别,我接受了他的建议也认为他说的有道理,这只是生活方式的选择。他说他不想对任何人解释,但是他渴望倾诉与倾听,我想我需要的正是倾听,我只要去倾听。但是,有时倾听也是让人很累的工作,最后,我坚持不下去也象他那样席地而坐,旁边是来往穿梭的各种各样的脚与鞋,耳边是流浪歌手的娓娓倾诉,一瞬间我知道浪漫其实是如此简单。谈起自己的梦想,他一直平静的脸上出现了几丝如西照的斜阳般的光彩。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种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梦想?因为创作音乐需要真实的痛苦与快乐还有孤独。也许人真的只能在尘土之中才能体现生的艰辛与无奈,这个流浪的乞丐歌手用这种近乎自虐的方式与梦想接近。他同我以前采访过的乞丐们不同,他应该算做乞丐群里的哲人或者说是思想家,因为,他总在思考。说到孩子们对他的崇拜,我想那是另一个话题,当社会的压力真的无可逃避的时候,扔掉一切,只带着一把吉它上街;确实是个比较有诱惑力的逃亡。我想象自己也许有一天也会这样尝试一下,当我的老板不再付给我工资,办公室里不再有我的椅子,昂贵的房租和复杂的生活我再也承受不起,走吧,潇洒点,做乞丐也很快乐。在这个世界上占有的越少,你就越轻松,自由和浪漫随处可寻。你没发现,在这个世界上痛苦的只是那些越来越富有的人,因为拥有的太多他们更怕失去或者说想拥有的更多。我开始理解歌手的选择,尽管他说他不需要别人的理解。第七章在教堂里他祈祷的很虔诚,一遍一遍她背诵圣经是他的拿手好戏,可是他乱篷篷的头发和一脸的污垢没有人愿意靠近他,我听别人说,他是跛子,靠在街上乞计为生是个资格很老的乞丐,也是个虔诚的基督徒。              ——生活中到教堂祈祷是最重要的事的老乞丐。因为我的一个好朋友最近皈依基督教,成了虔诚的教徒,所以,一定要我在做礼拜的时候到教堂看看成了她的功课。盛情难却,我心神不定地到教堂去过几次,怎么也无法使自己融入那种虔诚。众人闭目祈祷的时候,我喜欢观察的眼睛到处逡巡,所以,我看到了他,因为与乞丐打交道多了,我好象已经能分辨出他们与常人不同的气息,我知道自己的眼光不会错,但也觉得很惊讶。虽说上帝把所有的人都看成是他的孩子,可在教堂里与乞丐遭遇我觉得得感谢朋友的邀请。那是在崇文门教堂,克林顿总统访华的时候,便是在这里做的礼拜。祈祷结束,赞美诗合唱结束,布道也终于结束,分组自由聚会的时候,我来到了他的面前。按照基督教的规定,我们都是兄弟姊妹,我的朋友与他打招呼,“沈兄弟,我们一起活动吧。”我知道了他姓沈,是黑龙江人,48岁,但看上去象58岁。他的一条腿从膝盖处截去,安装的假肢,所以走路是跛的。我说想跟他唠嗑,他说,感谢主,我们先祈祷吧。祈祷完了他又催小组里的李兄弟讲讲圣经,牧师过来,他一瘸一拐地去握牧师胖胖的手,牧师表扬了他,“沈兄弟,你最近来得的很按时呵,圣经也背得不错。”沈兄弟高兴得直说,“感谢主,感谢主。”终于,这一次嗑没唠成,反而搭进去我两小时的时间。又是星期四,我又来到崇文门教堂,人依然多,沈兄弟依然在。“唠唠嗑吧,沈兄弟。”我又在他的小组里活动。“唠啥呢,感谢主,我现在挺好。”“就唠唠你咋来的北京咋信的教呗,让我也开开窍。”“这,感谢主,我这可是瞎唠,我老婆最讨厌我这爱瞎唠的脾气,她说我一说话就忘了挣钱,感谢主,唠唠就唠唠吧。”要说我咋来的北京这话可就长了,我原来在北京当过兵。住在昌平,退伍以后,我回老家娶了老婆生了女儿,在村里分了二亩地种着,小日子过得也还可以。可是我想要个儿子,老婆躲到内蒙她妹子家连生了两胎都是女女,可把我折腾苦了。因为超生我家里的房子被扒了,地也被收了回去,让我去把老婆找回来才给我地种。我当时没辙了,一想走吧,这老家也呆不下去了呀,我就来到北京,一心想找个活干。我先到了昌平,因为在那儿呆了四年,我对那儿挺熟的,我先是在一家建材商店当装卸工,后又到一家养鸡场打工,转悠了好多地方,可就是干不长久。后来与我同租一间屋子住的那个修鞋的老头儿,劝我学个手艺,不如就跟他学修鞋算了。我当时想学个手艺也不错,将来自己弄个修鞋的摊点赚多赚少,总是自己说了算。我拜了老头做师付,跟他学了半年多,便自己置办了东西开了修鞋摊。虽说昌平是个小地方,人也没什么钱,可毕竟这是个小生意,我每天总能赚个10元8元的,慢慢地日子也好过起来。没过多久我把一直不敢回老家的老婆和两个女儿接到昌平,大女儿留在东北我妈那儿,我们一家人总算团聚了。那时候,昌平有很多建筑工地,我老婆便去那儿收脏衣服回来洗,一件衣服5角钱,一个月下来也能赚个百把十块的,乡下人过日子只求个衣食温饱,一家人在一起能吃饱了我也挺高兴,而且,这还是在北京,虽说昌平与北京还有一段距离,可毕竟这隔着天安门挺近呵。可这人呵就是有旦夕祸福,我这个家刚刚开始安顿下来。我就在马路上被汽车撞断了腿,而且,还是我自己的责任。这也是怨我贪心,本来天快黑了;该收摊了,可我还是在磨蹭,想再等个修鞋的上门,碰巧,过去一辆拉货的小解放,掉下一包东西,我这跑着过去捡,结果桑塔那轿车就从我腿上过去了。住院截肢化了五千多,人家对方没有责任,是我违犯了交通规则,不过,那家单位还是赔了我一万块钱,毕竟,我残废了呀。我在床上一躺就是半年多,全靠我老婆洗衣服撑着这个家,等我从床上爬起来,能从屋里挪到屋外的时候,我老婆到工地上送衣服便再也没回来。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她去了哪儿,说实在的,一个女人拖着个残废丈夫和两个孩子是没法过,她要是说走,我决不会拦着她,可你得给我打个招呼言语一声呵,这不,什么音信没有,五六年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给我扔下两个孩子,不知跟上谁跑了。后来我也想通了,这夫妻呵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我也能够理解她。可当时我可惨了。两个女儿一个3岁,一个5岁,啥事都不懂,我这一条腿的残废干啥也干不成,我拍了电报让我娘带着我大女儿到了昌平,最起码我身边得有个洗洗涮涮的人吧。我这假肢也装不起,好歹的化了60块钱让人给改装了个旧轮椅车,我进点小玩艺摇着车子走街穿巷去卖。有时碰上下雨天,这乡下的土路不好走,我一下子翻了车趴在那儿就起不来,一直要等雨停了,路上有了人,才让人把我扶起来。我娘见我这样根本无法养活一家人,便说要领着两个小孙女上街要饭去,我当过兵,受过国家教育,我当然不愿意我娘这样做,可又实在是想不出办法来。我娘真的领着两个孙女上了街,每天要个10块20块的倒是不愁吃饭了。有一天我娘从街上回来说,“你这个样了什么也干不了,倒不如上街上找个地儿一呆要着吃去,外面好多残废人都是这么干的。”刚开始我说什么也不想这么做,可看着我娘跟两个孩子每天晒得又黑又瘦的拿点钱回来,我真的在家里呆不住了,象我似的,要着吃也是好的呀。咬咬牙硬着头皮我坐着公共汽车进了北京城。我不想在昌平这样做,因为那里有好多人认识我。北京人多的让我晕头转向,我找了个过街天桥,把拐杖放下,便再也支撑不住的瘫了下来。那天好象正好是星期天,人来人往的特别热闹,刚开始我没有经验,还把自己那条缺了一截的腿藏了起来,我趴在地上,脸也不敢抬起来,身上象是有许多小虫子在爬一样难受。那天我面前的塑料袋里有了4元多钱,全是一角,两角的,5角是最大的,我记得很清楚。回到家里我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我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会在北京做乞丐,而且是这整副残缺不全的样了。人无论干什么往往是第一步难迈,这迈出头一脚去了,也就无所谓在乎不在乎了,我左思右想既然要饭能来钱,还犹豫什么,反正人活着就要想办法吃饱肚子。除了我那大女儿我把她送到裁缝学校让她学点手艺外,我跟我娘和两个小女儿都进了北京城要饭,当乞丐,有时候晚了回不了昌平,我们就找个墙角睡一宿儿。我娘拉着两个小孙女专门在地铁里边要钱,我一般就在天桥上或动物园门口呆着。刚入这行我因为不懂规距,没少挨打,好几次被人打的躺在那儿爬不起来,有人就赶紧给我娘送信儿。说来也怪,人家都说这当乞丐的人身体好,从来不生病,还真是这么回事,我自从到街上要钱,便再也没长过毛病,好几次被人打的头破血流,我娘烧点纸灰给我按上,也就马上好了,不过可是留下了满脸的疤。后来,我混的时间长了,知道了这里边的规距,也轻易没有人敢再打我,因为我被收了编上了供。你别看这乞丐遍地都是,其实这里边分得可清楚了,哪块地盘是咱的,哪块地盘不能碰,这都是铁板钉钉的事儿,马虎不得。原先,我以为这要饭的随便到哪儿要去呗,可进这个圈儿我才发现,敢情这里边也有章程,有级别,有的东西还怪有意思。现在两个女儿我已经不让她们再上街了,我把她们送进了昌平的小学,虽然上学晚了点,可总算也读上书了。我大女儿自个开了个缝纫铺,女婿是昌平的,他们还没结婚,但是房子已经盖好了,这也不用我操心,我娘在家里给两个上学的孙女做饭,全家就我一个人在外边跑也就够吃的了。虽说做乞丐不是个太光彩的事儿,可是够吃够喝的我也没有别的要求。我站在街上总是把假肢取下来,再用沾满红墨水的纱布把膝盖那儿裹起来,这样看上去挺碜人,赚的钱也比原来多多了。其实,主作证,我也没骗人,我的确是个残废人么,我这也是跟着别人学的这也叫技术吧,干我们这行的有的是技术高的人,我旁边那个老头,硬是哄着他孙子躺在他怀里睡觉,从早晨睡到晚上,那孩子一动不动,看上去真可怜,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亲孙子,一个不到三岁的孩子,一天到晚的总睡觉让人觉得不太正常,可是没办法,这样才能赚到钱呵。还有一些更斜门的,专门到乡下拐小孩子,然后,把孩子弄残了,带到街上去讨钱,这些人才是没有人性,我在这一行里混的越久,越觉得害怕,越觉得人为了钱真是什么都肯干,特别是乞丐。他们什么都没有,所以胆大的惊人,有的看上去很可怜,其实暗地里比谁都坏,我一直觉得这是个不正常的圈圈,可为了活下去我已无法摆脱掉这个圈圈。这时候有人来找我传教,我觉得我根本不够资格信教,可传教的人说所有的人都是上帝的孩子,主欢迎任何人加入这个大家庭里来。我半信半疑的来到教堂参加礼拜,果然、没有人嫌弃我,他们都叫我沈兄弟,牧师也对我特别慈爱,我想我终于找到可以帮我的地方了,不是生活上的而是心里面的。我念过几年书,因此,圣经还是看得懂,我背圣经背得入了迷,我从来不知道主有这么好,距我这么近,我觉得主对我很照顾,所以,走到哪儿也不觉得孤单了。现在我娘和三个女儿全信了主了,平常我们在家里做祈祷,星期四和星期天我就到教堂里来参加礼拜。我原来除了乞丐圈里的人没有朋友,可现在在教堂里认识了不少朋友,刚开始知道我是乞丐他们不怎么大理我,可牧师一再的表扬我,说我背圣经背得好,慢慢地大家在一起说开了话。我也是没有办法才做了乞丐,要是我现在是个健全的人,我说什么也不会走这条路,这要饭的差使不是个好滋味。而且,现在越来越不好干了。我也不知道这北京城是怎么了,到处是乞丐,大的,小的,老的少的,乱得也真够可以的。我每天在街上都小心翼翼的,说不准什么时候就飞来横祸,我已经给整怕了。只有到教堂来,我才觉得我活得象个人,我是个人。而白天我在天桥上的时候,我只想自己是条狗,是条被打断了腿的狗,除了想让过往的行人可怜可怜我,别的我什么也不想。所以,我喜欢到教堂里来,这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比我女儿出嫁都重要。感谢主,如果不是主的仁慈,我沈增福也没有今天,感谢主,感谢主,我得救了。采访者思绪:满脸伤疤与皱纹的重迭,又黑又瘦的沈兄弟对“主”充满了感恩戴德,让人不由叹息信仰的号召力。这个在天桥上已经盘桓了五。六年,越来越把乞丐这个职业做得象技术工人似的残废人,满身又让人同情又让人提不起情绪的气息。这种味道已经渗透到他的骨头里,使人远远的就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他能干些什么。不管“主”给他带来了什么样的好运,他总说自己“得救了”,这让我心里一阵阵悲哀,人呐,人。也许长期的乞丐生活已让他们变得很畸形。他总说自己在那个圈圈里很难解脱,所以他要用宗教来麻醉自己,安慰自实际上人的生活氛围很重要,在那样一个非正常的社会阶层中生存,扭曲是很平常的事儿,我很庆幸沈兄弟让他的女儿都过上了正常的生活,否则悲剧无法收场。这让我想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当时如果沈兄弟不上街乞讨的话,他会不会还有别的路可以走?没有人会回答这个问题,但是,能够引起思考也算是问题有效。是的,正如沈兄弟所说,街上的乞丐是越来越多了,各种各样的伤残,憨傻,老迈,都在街头展示,让人们视线所到之处都有点不知所措,更何况腰包已被掏空。为什么会这样?我有过很多思考,排除所有的因素,即便是乞丐已成为我们国家自发形成的产业之一,那是不是也该有个说法。不是已经有“性产业”这样的称谓了吗?如果乞丐的队伍还在这样壮大下去,那社会环境将沦为失控,而人文环境更将不堪没想,我不知道是否已有人看到了这一点。但是很清楚“围追堵截”将毫无意义,因为,玩捉迷藏是乞丐们的看家本领,清理也只能是赶走一批再来一批,生命力旺盛是这个阶层长期发展的本钱。就我个人的看法,对于这种现象还是要用制度来保障。社会保障系统的建立健全和全面启动也许会解决一部人的问题,但就我的调查来看,乞丐如城市身上的毒瘤,随着城市的生长而生长。随着城市的膨胀而膨胀。他们靠汲取城市身上的营养而活着,却为城市制造大量的垃圾,这是个让许多国家都头痛的痼疾。对此,有时候社会也无能为力,这倒是事实。第八章有人说河北的沧州是中国乞丐的集散地,全国各地的乞丐都来到这里寻找组织。跟我说这话的人,叫阿华,是个站着没有别人坐着高的侏儒,他现在的身份是北京某夜总会的特型演员,可是十几天前,他远在河北沧州的街头出没,沿街乞讨。              ——从乞丐到夜总会高潮时的男主角的侏儒阿华认识阿华是在朋友投资30多万装饰的刚刚开张的夜总会,那天,他是在夜总会的午夜高潮时登台的,不足1米长的身躯光一张脸便要占去30公分,他的“酷”样子把舞池里的男男女女给震住了,令人吃惊的是他有一副非常象刘德华的歌喉。不用说一曲《忘情水》倾到了所有的女孩,而《最近比较烦》又让所有的男孩子同声附和,这个潇洒的小侏儒成了夜总会的主角。正在给朋友凑场的我悄悄问,“他的出场费?”朋友伸出三个手指“月薪三千,怎么样够酷吧,为了找这么个人我费了多大的劲儿,最后跑到河北沧州,这小子正在街上又蹦又唱,一下子让我给看中了,果然是块料,是吗?”“噢,他是卖唱的?”“连卖唱也算不上,就是一帮侏儒乞丐,要饭的。”“怎么还有别的侏儒吗?”“当然,他们一大帮呐,我挑了四个到北京来,那三个还没登场,我指望阿华给我的夜总会弄个满堂红时,再让那三个亮相,这就叫特色,现在投身娱乐业,没有点新鲜刺激的玩意儿是不成。为了阿华,那一阵儿我泡开了夜总会。阿华终于没有辜负朋友的愿望,他的歌喉,他的幽默,他的俏皮,甚至他的黄色小品都博得了满堂喝彩,阿华迅速在蹿红。蹿红的阿华神气的穿着背带西裤把那三个侏儒兄弟带出了场,果然,夜总会火了。约阿华聊天成了个挺费事的事儿,好在朋友也还大方,大概他也希望借我的笔把阿华好好“传奇”一下,为他的夜总会锦上添花,所以,在一个下午我与阿华相约在显得安静,寂廖的夜总会大厅里。阿华抽得是雪茄,这让我对他印象深刻。我以为如今有不少女性崇拜者的阿华会讨厌提起往事,可他的性格果然有一股江湖味的豪爽。我说:“阿华你最近很红呵,见你都得提前预约。”阿华说:“这有什么,以前我在沧州地面上混的时候,比这红多了,而且,我们有一大帮子人。”“噢,你是沧州人吗?”“你看我这身板,像是河北人吗?你不觉我的脸上带着江浙一带的某种清秀吗?”阿华说着还做了一个亮相,我轻轻笑了。阿华果然可爱,虽然,他的怪有点让人不忍目睹,可因为他的俏皮,我有点习红惯了。“真的,我跟你说的是实话,我的妈妈是无锡人,而爸爸是宁波人,我出生在宁波的乡下,我们兄妹五个,我排行老三,所以在乡下老家他们都叫我小三子,而阿华是我自己起的艺名。我这个人生来就怪,在娘胎里面呆了12个月才下世,到了九岁便长这么高,现在29岁还是这么高,我的哥哥。妹妹都很正常,他们说我这是侏儒症,一辈子就长这么高了,我听了以后特别伤心。我们乡下生活特别苦,家里种了几亩水田,口粮刚刚够吃,我的哥哥。妹妹很早就出去打工,家里只剩我一个人跟爸爸,妈妈。我20岁的时候还在学校的小学里上五年级,我功课不行,但唱歌跳舞样样出色,小学毕业证拿不到,自然就一直读,那一年暑假,我们村里来了一个剧团,乱七八糟的节目挺热闹,我最喜欢站在台上表演了,因此他们走的时候,我给家里留了张条便跟着走了。我对父母说,我要出去挣大钱。这一走就是九年,从那会儿到现在我再也没回过家,家里人也许会认为我死在外边了,事实上我真的是九死一生。刚开始我跟着那个剧团还在乡下转来转去的演出,可到后来团长跟一个女孩好上了,团长的老婆一气之下带着所有的钱不知跑到哪儿去了。全团的人连饭也没得吃,工资不开,大家都罢演,团长只好宣布剧团解散。那会儿我们刚好走到萧山县,离着上海很近,我从来没有到过上海,便约了几个剧团的伙伴来到上海。可是上海太大了,刚刚走上街没多少时间,他们便不见了,我一个人被孤零零的扔在了上海街头,他们把我唯一的一点钱也拿走了。我在上海两天两夜没有吃饭,最后实在饿得受不了我跑进了派出所,告诉警察我的钱包被人偷了,上海的警察还蛮和气,他们先给我买了小笼包吃,然后,把我送到了收容所准备送我回宁波。一想到要回家,我吓也吓死了,我想父母肯定不会饶了我,回去还要下水田,说什么我也不想回家,我跟收容所里的几个人悄悄跑了出来,跟他们混了几天,我发现他们都是乞丐,专门在上海的豫园,城隍庙乞讨,他们要我也加入,我想想这太给家里丢脸了,我本是想出来赚大钱的,怎么可能做乞丐。可见我不肯做,那几个人翻了脸,把我打了一顿,扔在墙角几天不管,最后,我实在饿得不行,只好答应他们也到城隍庙做了乞丐。那时我们几个人讨来的钱全部要交给年纪最大的那个乞丐,他每天给我们吃三顿饭,一个月给1元钱的零用钱,而他自己则每天在街上闲逛,有时候还偷别人的包。我暗暗的想跑,可又不知到哪里去,只是每个月把那1元钱存起来,塞在鞋跟里,等着瞅机会逃。终于,有一次,那个头带我们到火车站去讨钱,我趁他不注意溜进了车站里边,稀里糊涂混上一列火车便逃掉了。结果这一下子便坐到了北京,因为没有票,列车员罚我在火车上打扫卫生,结果我的表现让他们十分满意,到了北京他们还给了我十元钱,让我找个最便宜的旅店住。加上我鞋跟下面藏的9元钱,我身上有了19元钱,我觉得自己很阔,一下火车先吃了顿饱饭,然后才考虑到哪儿去过夜。因为是夏天,北京站门前广场上到处都是乘凉等车的人,我捡了一张报纸,把鞋脱下来枕在头下,睡了一个很香的觉,直到第二大早晨被太阳烤起来。白天没事我到北京城里闲逛,发现这里的乞丐比上海多多了,而且,个个都过得不错的样子。我开始考虑是不是也找个地方讨钱去。一星期下来,我身上的钱花了个一干二净,我找了个地方拿起了大顶,一会又跳迪斯克,一会又唱《迟到》,果然弄得挺热闹,也许,觉得我这个侏儒乞丐挺新鲜,看我表演的人挺多,不一会地下的钱扔了不少,我高兴极了,心想这下可以在北京呆下来了。第二天我又到那个地方去,可还没等拉开架式,便有两个人把我像拎小鸡一样拎到墙角,说是要教训教我。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一想好汉不知眼前亏,忙把昨天赚到的钱全部拿了出来,果然,他们看到了钱,便松了手,其中一个低声对我说,看你这个不经打的样儿,今儿就算饶了你,别让我下次再碰上你。我开始明白我的冒失,这些地盘都是有名有姓的,而我一个外来的乞丐根本就不要想在这儿安营扎寨。那会儿北京清理的很厉害,乞丐们三天两头被收容,遣返,我一想再进收容所可就麻烦了。这时,我听人家说,河北的沧州有许多小马戏团需要我这样的人。我在公路上等了几天,终于说动了一个河北的货车司机,他答应把我带到沧州,并且,不要付钱。我感激的对他说,如果我发财了,一定会报答他。当时这个人高马大的司机看着我笑得要死,他说,“我这个浑身是力气的人干了这么多年也没发财,你一个侏儒倒挺能说大话。”我当时心里特别不服气,我想我就是运气不太好而已,侏儒有侏儒的好处,物以稀为贵嘛。到了沧州我到处打听马戏团,可马戏团没找到,倒碰上了不少丐帮,我这才知道沧州是出了名的乞丐乐园,在这里当乞丐的理直气壮,那些正常人倒要躲躲藏藏,见了乞丐绕道走,因为,沧州的乞丐太不好惹了。好几个丐帮拉我入伙,我没有答应,我不是不想做乞丐,因为对我来说几乎没有别的路可以走,我只是不想再跟别人干,我想自己拉一帮人,而且,都要找象我一样的小侏儒。我在街上流浪,一边打架一边乞讨,好几次我都想死了算了,所以,跟人打起架来,我是出了名的不要命,这样以来,名声反而响起来,很多乞丐见了我都敬而远之,不敢再欺负我。这时我遇上了安仔和老四,他们俩个是从广东跑过来的小侏儒,听说我阿华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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