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淮看了我一眼。“你能陪我打到最后吗? ”我问。很久之后,余淮轻轻地说:“好。”我们第一次死在了第四关,第二次集体把所有命耗到了最后—关。已经十二点了我说:“再打最后一次吧。”他还是说:“好这一次我们都投入了百分之百的注意力。余淮玩过两次之后就把所有陷阱和敌人的位置记得牢牢的,反应极快,以一己之力消灭了大部分敌人,护送我这个废柴绿车往前走,我目瞪口呆。我看向他,他聚精会神地盯着屏幕,嘴角带着骄傲的笑,像个孩子。我的目光又落在了他的左臂上。“耿耿,你看哪儿呢?作死是不是啊你! ”他突然大叫起来,我连忙回 过神儿,差点儿又被小兵一枪毙了。这样才是余淮啊。髙中的岁月,像是被他用一个叫骂的咒语,随随便便就呼唤了回来。我明知道自己不应该沉浸在这种气氛中,但是放任了自己,任他把我指挥得团团转,玩着玩着,竟然真的越来越紧张。原来最终关的BOSS会二段变身,我只剩最后一条命,看着BOSS变身后快速流窜喷火的样子无能为力。“你躲到角落去,留住一条命等着看结局!”我立刻乖乖躲起来,看着他左躲右闪,费了半天劲儿,我们终于听到了爆炸的声音,BOSS挂了。我和余淮相视一笑,都松了一口气七。最后只是一段简陋的音乐和几幕简陋的图画,字幕结束之后,画面又回到了―开始。终于圆了小时候的一个心愿。“小爷说陪你打到最后,就一定做得到。”他得意地扬眉,然后又慢慢地垂下眼睛,笑了。“我也只能做到这些了。”他说。已经二点半了。我关掉了电视,客厅没开灯,忽然一下我们两个人同时陷入黑暗。只有远处工作台上的电脑屏幕还亮着,传递过来些微银色光芒,让我刚好能看淸他的侧脸。他的左手臂靠我那样近。不是所有的温度都需要靠接触来传播。只要他在我附近,我就能感受到温热的气息,像一只温柔的野兽,潜伏在月光里。我忽然扑上去,双手环抱住他的脖子,用力地吻住了他。他的眉眼离 我那样近,我瞬间什么都看不淸了。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去吻一个人,我只知道我很想亲他,我很想念他, 我至今还是喜欢他。余淮只是愣了一刹那,就闭上了眼睛,用一只手扣住了我的后脑勺, 紧紧地、紧紧地推向他自己。我从来没觉得自己如此地需要一个人的怀抱和体温。我缓缓地闭上眼睛,微弱光线中的一切归于黑暗。却在下一秒钟,被他狠狠地推开。“你别这样,耿耿。我不是来乘人之危的。”他说得很慢,很费力。我再次冲过去要掀起他的袖子,他立刻抓住我的手腕把我按住了。“我已经看到了,”我说,“文身。”余淮低着头不说话。“你是在高考那年夏天文上去的吧? ”他还是不说话。“我的那些信、短消息和电话,其实你都收到了,对不对?我理解的,我要是你,我也不希望见到任何人。你没陪我对答案,这不是什么大事,我也没有怪过你。可是后来你为什么没有来找我呢?你……”我深吸一口气,眼泪却一直在打转。“余淮,你不喜欢我吗? ”余淮忽然抬起头看我,眼神锐利而冰冷。“文身只是想给自己带来一点儿好运气。这能代表什么码?我为什么要找你? ”我愣住了。“我没觉得自己哪儿对不起你,”他忽然站起身,“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说,太晚了,我得走了,后天我就回美国了,走之前就不再单独跟你道别了。你保重。”余淮急急地站起身,转身就要走,被我死死地攥住了手腕。他转过头看我,泪水汹涌,像是情绪崩盘,下一秒钟就要万劫不复。你为什么这样看着我?你是天之骄子,虽然晚了一年,可还是得到了你当初想要的一切。你要去清华,要去美利坚,你成功了,失败的是我,你为什么要这样看着我?“你髙考前说过有话要对我讲的,”这样的关头,我说起这句话竟然还会感到不好意思,二十六岁的女人提高考,“那是你欠我的,你应该告诉我。”“我不记得了,”余淮说,"我们以前就没可能,以后更没可能。”余淮走了后,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依然没有开灯。我想,我是不应该后悔的。现在的我想要的,当年的我想知道的,我已经都付出了最大的努力。 包括臭不要脸地去强吻,包括拉着他的手追问……至少我知道了现在我们没可能,也知道了当年他并没有话和我说。十九岁的耿耿和二十六岁的耿耿都应该知足。那么,我到底在哭什么?第六十三章 最好的你(N0.343 ― No.347)我是在沙发上睡着的。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我竟然睡了十二个小时,明媚的阳光打在我脸上,一睁眼就是金灿灿的世界,把昨晚的难堪和丢脸都映照得像—场梦。可能真的就是一场梦吧。我不允许自己继续想。成年人的世界就是好。小时候有点儿什么伤心事,有的是时间回味和难过。现在工作就不允许你沉沧,所以洗把脸,甩甩头,捧着心碎去赚钱吧。我没有再去过医院,也没有联系过余淮。我记得两天后就是他回美国的日子。我有那么多不明白的事情,可他已经把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可能我无论怎么改变,在他眼中还是那个可怜的耿耿,自然是比不上他这种一路在康庄大道上狂奔的髙才生的。狗屁,谁稀罕。谁稀罕你。我闭上眼睛仰起头,眼泪通通憋回去。—个星期后林帆出院了。我们三个去接他,我爸破天荒允许我也开车跟着他。于是我差点儿又追了我爸的尾。林帆住了四个多星期的院,病床周围居然收拾出了一车的家当,真是令人叹为观止。我远远看着我爸和齐阿姨两人忙忙碌碌地把东西都放好,热热闹闹地拌嘴,不知怎么就觉得这个样子也挺和谐的。林帆还会想起他的生父吗?那种亲情比我和余淮三年的同桌情要深厚得多吧?我对我爸妈营造的三口之家的气氛的记忆,也应该比对五班的怀念要多得多吧可是不妨碍我现在看着这两个最终将会相伴一生的人,觉得时间真是伟大,没有什么不登对,没有什么放不下。我想,我也应该去和自己的过去做个告别,然后将剩下的一切交给时间。“爸! ”我朝他喊道,“你们先走吧,我还有点儿事。”我是认不出余淮的妈妈的。尿毒症和类似病例的病房一共有三个,我挨个儿进去转了一圈,没看见一张像余淮妈妈的脸,倒是看到了上次差点儿把我活活吓死的死老太婆。我记得余淮说,她们是同一个病房的,那应该就是这儿了吧。在六个人脸上巡视一圈,有一个脸庞苍白而浮肿的女人一直看着我。我想从她的眉目间仔细辨认一下,她忽然开口,问:“你找谁?”声音轻得像羽毛。我早听说尿毒症患者做不了重体力活,没想到会衰弱成这样。“我想看看余淮的妈妈。”她笑了,脸上病态松软的肉堆到一起去,没有一点儿皱纹,怪异得可怕。“我就是。你是他的同学? ”“是,”我点头,“阿姨好,我叫耿耿。”她缓缓抬眼,不知道是因为疲惫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原来是你啊。”她说。我和余淮的妈妈没什么话可聊,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来看一看,除了同在一所医院的客气和对长辈的尊重以外,也许因为最后的一点儿好奇吧。余淮妈妈似乎很髙兴有人来看望她,问了我很多关于我的工作的事情,—直拉着我的手说:“真好,真好,都有出息了了。”于是,我更加想不起来家长会上那个凶巴巴的阿姨的本来样貌。“阿姨,祝您早日康复,”我有点儿不好意思,“这段时间,我也没带什么鲜花水果的来看看您,我……”“阿姨记得,当初我还不乐意让你和余淮坐一桌呢,是不是? ”我没想到她主动提起,以为她早忘了耿耿是谁呢。是不是人生病了都喜欢回忆?余淮的妈妈拍着我的手,也不等我的回应,只是自顾自地说下去。“那时候是真怕他不走正道,我也没时间管他,他爷爷奶奶身体都不好,爸爸常年在国外回不来,我当然要替他尽孝道。所以对余淮就特别没耐心,做事情不考虑他的感受。这一生病生了六七年,很多事情都看开了,我耽误他两次了,这次不如死了算了,抢救不过来就抢救不过来吧。谁知道,还没死成。”“您别这么说……”我说过,我根本不适合慰人。“他都考上清华了,怎么我就不争气了。家里缺钱,他爸要是那个时候硬调回来,家里就没饯给我治病。你不知道,这个病是无底洞,每个星期都要透析,支撑不了。余淮那时候非要把他的肾给我,我怎么能为了我这条老命,赔了他的下半辈子?换肾之后就是半个废人了呀。后来也算天无绝人之路,等到了肾源,终于花光积蓄做了手术。”我听得心酸,只能紧紧地拉着她的手。“他爸不能回来,换完肾排异反应严重,要一直吃药,结果比透析还贵,身边儿离不了人。余淮跟我说,他不去北京了。”余淮的妈妈忽然哭了出来。“他考上清华了,跟我说他不去了。”我怔怔地看着这个哭得肝肠寸断的女人。她的哭声在我耳中忽然变得很遥远,很遥远。余淮去了本市的一所重点工科大学,一边上学一边照顾他妈妈,还是努力在三年内就修完了全部学分。“他跟我说,他复读过一年,最难受的时候朋友发短信劝过他,没什么好难过,大不了比别人都多活一年不就赚回来了。所以他特别努力,上不了淸华,就铆足了劲儿要跟同学们同一年毕业。”我当然知道这句话。因为是我发给他的。“那时候我的病已经好转了,不能干重活,但是不用住院了,我觉得都好了。不过他说要去美国读书的时候,我还是担心,家里都没有钱了,哪能供得起他?他说拿了全额奖学金,自己打工,不用家里帮忙,那些保证金什么的都是亲戚们凑的。我心里也不好受,他上一个志愿被我耽误了,这次我不能再拖着他了。”“谁知道现在……”余淮的妈妈呜呜哭得越来越伤心,“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去死?”我安静地听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个世界有太多天降横福,太多飞来横祸。我没成熟到可以坦然看待的地步,只能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可当一切发生在余淮身上,我实在没办法用平常心对待。“你别怪阿姨拉着你絮叨。阿姨心里苦,也知道他和他爸更苦,不能一天到晚跟他们念叨死啊活啊,那不是让他们更难受吗?是我把这么好的一个孩子给坑了啊,他之前还特别高兴地跟我说他遇见你了,说你现在发展得可好了,他在你面前都觉得抬不起头,说自己也这么大年纪了,还不如你独立,见到你就又高兴又难过。我心想那怪谁?那不都怪我吗?……”余淮的妈妈就这样哭了很久,最后才羞涩地放开了我的手。我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漂亮话来宽慰她。走出病房很久之后,我终究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走廊里依然人来人往。我曾认为医院是生死桥,却忘记了,在死亡这个结局之前,漫长的痛不欲生的过程,也是在这里发生的。它不光折磨病患,也折磨健康的人,在与死神的交锋中,病患付出生命,家人却付出了整个人生。我以为那个面貌不经风霜的男孩只是因为一个小小的挫折站不起来,我以为他依然满身天之骄子的傲气,却不知道那个笑嘻嘻地对我说“我们一起坐同桌吧”的少年,背后已经过了万水千山。我忽然在人**中看到他,提着饭盒走过来,转进了病房。他说“后天我就要回美国了”,他没有,自然是没有。可我无法迈出步伐再次拉住他的手,问清楚这漫长的过程。我喜欢当年的那个余淮,那个最好最好的余淮。可那些脆弱的崇拜和美化的记忆,真的足够承载现在的余淮那山一样的悲哀吗?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后来的我是最好的我。可是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只好伸出手道别。我颓然转身,朝着门外走去。第六十四章 都过去了(NO.348—NO.355)我过了一个月浑浑噩噩的生活。没有出门拍片,每天只是不停地修片,出片,让助理下印厂,一切都交给别人。然而坐在家里的时候,常常还是会一看到沙发,就想起那个黑夜里,他推开我的一瞬间。那双情绪汹涌的眼睛,当时我看不恐怖行动,此刻回忆起来,心中尖锐地疼。我没有怀恨在心。因为我懂得他。他在张平说落榜生张继名满天下时,说成王败寇活在当下;他在顶楼向我小小地展示了自己对竞赛成绩的恐慌后,就立刻大声说“你要继续崇拜我”……这样的余准,怎么会愿意让我戳破他的谎言。谎言已经和他的尊严紧密不分。记忆中的少年余淮越是闪闪发亮,现在这个活在谎言里的男人,就越让我心疼。我居然还曾经在他面前提张三的近况、李四的新工作、王五的留学生活……何其残忍。这些东西,我从来没有得到过,所以也不觉得可惜。他却实实在在地失去了。我想给β打电话,虽然她总是不着调,但是有个人说说,至少有缓解心中的焦灼。现在才发现老朋友是多么重要。我和余淮之间的过去,即使我记得再清晰,时至今日也没有办法再和新认识的人说起。少年时代的东西,再怎么纯正鲜活,被我在这个年纪讲出来,也难免荒腔走板。我从小就不怕别人笑我,但我怕别人笑我和余淮。但我最终还是没有打电话。我不想让β她们知道余淮的近况——这种无奈并不是耻辱,也不是失败,我根本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心而去维护喜欢的人的形象。不是,不是。但我就是不想。余淮小心翼翼地避免和任何人联络的举动,假装自己已经飞回美国继续读书的样子,都很可笑,我一想却会疼得翻滚。第三次竞赛失利,他走出阴影时对我说,林杨可以,我为什么不能重来呢?你还想重来吗?余淮?我有时会在夜里跑到市一院门口中,然后停步在病房门口;有时会忽然从床上坐起来,绞尽脑汁地想要对他好,绞尽脑汁到觉得把他当年对我所有的好都回报出来也不足够。可我知道,他不需要。我不想再用短信和电话逼迫他把自己的手机号关停,所以没有找到他。他一次次被命运捉弄,一次次拼尽全力把人生道路拨回正轨,然后再一次次输给命运的翻云覆雨手。所以,我选择让他活在自己的“美国”。可这真的是他想要的吗?十一期间我没有休息,因为之前小助理接的那个北京飞来的拍婚纱照的顾客已经到了我市。助理说,人家要去振华取景,让我跟着一起看看,边看边谈。我整整七年都没回过振华了,这对夫妇真他妈能折腾人。要不是助理说开了个高价对方也乐呵呵地没奓毛,我才不伺候。我没精打采地站在振华大门口,幸亏只是取景,要是今年拍片,我估计能直接死在操场上。赭色的大门是我们入学前一年刚修的,到现在正好十年了,风霜雨雪的侵蚀之后,颜色褪淡,竟然比以前好看了不少。算明白恍如隔世是什么感觉了。十年前我第一次站在大门口的时候,曾经盯着它激动又忐忑地看了许久。那时候我是耿耿,我还不认识余淮。“耿耿?久等了。”我转过头,眼前站着一个有点儿眼熟的女人,皮肤很白,长发抚媚,眉眼细长。“你看着有点儿面善。”我笑着问。“当然。我是洛枳。”我愣住了。“洛枳学姐?!啊啊啊啊怎么是你!电话里怎么不说! ”她背着手笑眯眯地看着我在校门口哇哇疯叫,那副老谋深算的样子啊,当年的感觉都回来了。“你结婚?你拍婚纱照?谁?谁娶你啊哈哈哈,这么有福气! ”“我也觉得他很有福气,”她一本正经地点点头,把我逗笑了,“而且我觉得,你可能会认识他。”她朝马路对面招招手,笑得明媚。我顺着那个方向看过去,一个髙大的男生抱着三瓶水,穿过斑马线朝我们跑过来,看到洛枳招手,瞬间也绽放出一脸无比灿烂的笑容。是盛淮南。是“洛枳爱盛淮南,谁也不知道”的盛淮南。我站在原地,几乎要忘了呼吸。我看着盛淮南,半晌没说话,只是死盯着,彻底把人家看毛了。洛枳自然不会知道我曾经在墙上见过那句话。“你不会以前对人家小学妹……”洛枳面色难看地转头对盛淮南说。“绝对没有……吧? ”盛淮南挠挠头,被洛枳狠狠地掐了一把。他大笑,顺势将她揽在了怀里,从背后抱住,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他妈的老子还没反应过来,你们就秀上恩爱了,有没有王法了?!“你是不是特意回来跟我显摆的? ”我瞪洛枳。洛积点头,一脸阳光。“对啊。”她笑着说。爱情竟然可以这样改变一个人。那个总是讲话意有所指的洛枳,永远藏着秘密一样的忧郁学姐,此刻会如此坦荡开怀地笑,这比她传奇的梦想成真还要让我惊讶。“你盯着他看什么?”洛枳问我,自己却歪头去打量已经尴尬地背过身去的盛淮南。我不知道。也许是因为我小时候那么相信,世界会善待我们,年少时第一个倾心喜欢的人,就一定会在一起。我没做到,简单没做到,β也没做到。但洛枳做到了。我一直都相信爱情。现在世界用他们来证明,我是对的。我不知道这过程中到底有多少不为人知的故事和曲折,但是她做到了。 不是所有坚持都有结果,但是总有一些坚持,能从一寸冰封的土地里,培有出十万朵怒放的蔷薇。而懦弱的我,只配站在旁边,默默地观赏一场与我无关的花开。洛枳和盛淮南此次就是专程从北京飞回来拍照片的。他们原本打算自己找个朋友来拍,可是拍摄效果很糟糕。她的思路就是回到两个人相识的高中去拍照,和我这个工作室一直以来的拍照风格很契合,她在网络上翻了很多推荐帖,一眼看中了我的工作室,再—看,老板叫耿耿。我自然要使出最好的本领。我陪他们在学校里转了很久。他们挑选地点的时候我自然要问问题,一个个问题串联起来,串联成一段爱情的骨骼。某些部分与我所知道的暗暗相合。比如她的那些精心写成的考试作文,都是为了他有朝一日能够在优秀作文讲评课上看到。可他一篇也没看过。我在一旁听洛枳随意地对我讲着她为那场漫长暗恋所做的种种傻事,不禁莞尔。“真好,这些话现在都能用这样的态度讲出来,真是成王败寇。”我说。“成王败寇? ”走在前面的盛淮南忽然转身看我。别这样,一把年纪了,我还像个小姑娘似的脸红了。“是啊,”洛枳敏锐地注意到了,忍着笑为我解围,“比如现在你是我的了,以前多么说不出口的秘密,现在都能拿来当趣事讲。谁说结果不重要。”谁说结果不重要。因为修成正果,当年洛枳那样隐秘而酸涩的心思,都可以摊开在正午走廊的阳光下轻轻松松地讲出口。而我呢?那么多阳光下发生的故事,却都成了不能说的秘密。我正在发呆,洛枳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转头问我:“对了,你的那个同桌呢?现在在哪里? ”我毫无准备,哑口无言。“她同桌? ”盛淮南问道。“嗯,洛枳的每句话在我听来都像是有回声,“他们俩的名字很有趣,连在一起,刚好是耿耿余淮。”盛淮南惊讶地扬扬眉。洛枳注意到了,连忙追问:“你认识?”盛淮南点点头:“当然。”他停顿了一会儿,像是有些不忍心继续说下去。“是,”我把话接了过来,笑着说,“余淮上学的时候特别崇拜你,被你影响得从来都不背文言文。”这是多么怪异的场景。我髙中做梦也想不到有一天我会来给余淮崇拜的学长和我喜欢的学姐拍婚纱照,和他们两个随便聊着当年的事。如果把时光倒退—点儿,那时候,他们彼此不认识,我们却那么要好。 我几乎要笑出声来。你说,这算不算风水轮流转。我心中已经有数,跟他们又约定了些具体事项,又和学校确认了时间, 本周六就可以租用场地了。他们走了找,我一个人在学校里面转了转。很多地方你觉得不敢去,怕被回忆淹没,其实都是自己给自己挖的坑, 还没去呢,就自己把自己感动了。就像振华于我我七年没回来了,真的不得不回来了,也没觉得怎样。这就是一所学校而已。是的,我在运动场看台上听简单和β唱过蔡依林的一整张专辑,可现在的Jolin已经转型成在能开演唱会的杂技演员了;我也在操场上扮演过英勇的排球女将,现在却爬个楼梯都要吃一整瓶盖中盖髙钙片还不能保证上五楼不费劲儿。面目全非。原来我们五班的教室现在挂着髙二十三班的牌子。我从后门的窗户偷偷看向我和余淮的位置,刚好窗帘飘起,将两张桌子都笼罩在其中。只是因为三年的相处。我告诉自己。因为没得到,所以显得格外好,这不是爱。我一遍遍地在心中重复。醒醒吧,耿耿。这样想着,突然就觉得没什么不好面对的了。从振华出来,我打了个车,直奔市一院。还没走进住院处,就在院子里远远地看到了余淮髙大的背影,晃晃悠悠地,在人**中格外显眼。他拎着一个旅行包,可能里面装着他妈妈的换 洗衣物。我大声地喊:“余淮。”他应该是认出了我的声音吧。否则为什么停步的时候,那么僵硬。余淮拒绝了我提出的帮助。“博士我决定不念了,我这个专业可以中途拿一个硕士学位,也不亏,这样回来工作的话,出路也不错。困难只是暂时的,你别担心。”他很感激地朝我笑,语气中没有逞强的意味,朴实而坚定。“我妈妈的病不能再换肾了,只能就这么继续做透析,―个星期一星期 地撑着。难受是难受,但把它当成吃饭睡觉不就行了吗?人每天都要吃饭, 不吃就会死,跟做透析是一回事儿,想开了就好。等我工作了,我爸爸就不用一个人支撑整个家了,能缓解不少呢。”当年那个骄傲锐利的少年,有一天也会这么平和地对我讲话。再也听不到理想主义的大志气。“放弃清华的时候,我是有点儿不甘心。但是这次我没觉得特别难受。 一路衣食无忧地读物理到博士,去美国搞科研,这也太天真了,不是我倒霉,是我髙中时一直不切实际,从来没考虑过现实的压力。你要是以为我都这个岁数了还因为这些想不开,那可太小瞧我了。”他笑得更爽朗了。也离我更远了。我们坐在长椅上,强烈的阳光下,我看到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有一点点皱纹,因为清瘦,五官格外地立体,比少年时代舒展了不少,早已有了成熟男人的轮廓。所谓被时光放过,只是我的错觉。我们都改变了。他让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觉得你现在这样真的很好,”余淮说,“可比你念书的时候强多了,那时候我都替你愁得慌,也亏你能坚持得下来。现在这样真好,我为你高兴,你……真的很好,我觉得自己面对你的时候,都有点儿抬不起头来了。美国的生活也没什么舍不得的,一早去实验室,里面一堆中国人,忙一天, 晚上十一点才回公寓…累得不想说话也不想动,就在自己的房间里吃林杨他们做的剩饭,一边吃一边看PPS,真的,”他笑,“在美国看PPS,想起来都觉得荒谬。真没什么舍不得的。我再过下去也还是会迷茫的,你看,现在我们两个人颠倒过来了。”不要再说下去了,不要再说下去了。我突然不敢看他。我不知道心里那种铺天盖地失落到底是什么。“你别介意,”我听到自己冷冰冰的声音,“我自作主张跑过来找你,不是来给你难堪的。”“我知道,”余淮说,“这是我自己心里的一道坎儿。你别误会,我不是说想看到你还是比我差,崇拜我,我心里就髙兴了。我不是那种人。”我当然知道你是什么人我咬着嘴唇,不知道这场不伦不类的谈话的走向到底会是怎样。我们把一切话就这样像成年人一样摊开了说,两个髙中生要花一个星期的时间断断续续地说完的心声,现在长大坚强了,学会说话和伪装的艺术了,都 能在五分钟内剖白完毕。多利索,多干脆。“那天晚上在你家……"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说那些话伤你的。可能面对你的时候,我还是有种落差感吧,讲话就会很难听,做事也变得很差劲儿。见到你的时候,会觉得以前的生活都回来,更显得现在的我无能,没精神。所以我会反弹得很厉害,你别生我的气。”我知道,这些我都知道,余淮,你能不这么平静地说出来吗我像是能看到我们两个之间的土地在生长,将这张长椅拉得越来越长、越来越远。“其实……我去找过你。在北京。”他忽然说。我浑浑噩噩地听到这里,猛然转头看他。余淮全程都看着我讲话,特坦荡、特有担当、特淡然的样子。说到这句话,然在我转头看他的时候,回避了我的目光。“我刚决定不去淸华了的时候,心里特难受。说不难受是假的,我现在还回忆得起来那个滋味。我在家挺过了清华的开学时间,才算是好了点儿, 就像断头台上那把铡刀终于落下来一样,心里再也不慌了。在这边上了大半年学,也接受现实了,想起自己跑得无影无踪,还换手机号这些王八蛋事儿,觉得真丢脸,怎么也要去北京给你个交代。”“我偷偷跟徐延亮打听过你。连徐延亮都不知道我压根儿没去清华的事 儿。我打你们宿舍电话,她们说你不在,我就一直在楼下等,等到天快亮了,看到你牵着一个男生的手,和一**人滑着旱冰回来。”我本能地想解释,却忍住了。闭上眼睛继续听他说。“你看上去挺开心的。我觉得就够了。”我终于打断他:“你怎么知道我开心啊?笑就代表开心吗?”他忽然拍了拍我的头,手的温度比太阳还暖。“耿耿,我不再坐在你旁边了,也不能为你做什么了。以前的生活结束 了,我们不是同桌了,我没有以前的余淮那么好,你却比髙中时候更好了。你别这么倔了,你……都过去了”你别这么倔我睁开眼睛,看到他站起身,摆出道别的架势。“余淮?”“啊?”“你以前,喜欢我吗?”他温柔地看着我,扑哧一声笑了,低下头挠了挠后脑勺,像十七岁的高中生。也好,髙中生耿耿要问的问题,髙中生余淮来回答。很久之后,余淮轻轻地点了点头。我瞬间泪流满面。“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日子过得跟流水账似的,反应过来的 时候,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他笑着说。“那现在呢?”他没回答,却看着我,反问:“你呢?你现在呢?你自己知道吗?” 我知道吗。他没有给我思考的时间,转身匆匆离开。尾声 最好的我们― No.357)我没有告诉洛枳我心中的方案,只是说,我猜她一定会满意。第一个景取在教室里。洛枳,端坐在桌前写着作文,白色婚纱的裙摆一直沿着小组之间的走道蔓延。新娘用戴着白色蕾丝手套的右手执笔,微微歪着头,咬唇写得无比认真。而在她背后,一身西装的盛淮南,像个好奇的大男孩一样,伸长脖子往上张望着。第二个景在盛淮南原来的班级教室门外。我也出镜了,一把年纪还没羞没臊地穿着校服,在班级门口将一本笔记本双手递给新郎打扮的盛淮南。而在远处,侧身对着摄影师的洛枳,正扭过头看着我们,以一个角落里陌生人的身份默默地、卑微地偷窥着,身上的婚纱让她成了整个画面里最骄傲和昂扬的焦点。第三个景在升旗台上,新嫁娘扶着旗杆,朝着台下仰头看她的男人,轻轻地伸出手。再也不会因为紧张而把国旗升成那个样子了吧?再也不会了吧。最后一个景在行政楼的顶楼。洛枳是最后一个在助理和化妆师的陪伴下慢慢地走上来的。她抬起头,一眼就望见了站在早已被粉刷得雪白的留言墙前的盛淮南。背后的墙上,是他刚刚用最大号的油性笔写下的一句话。“盛淮南爱洛枳,全世界知道。”我正在摆弄遮光板,一抬头就看到洛枳哭得花容失色。我那个永远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学姐,到底还是在这一行字前面哭花了妆,提着裙角,踩着髙跟鞋,像个十六岁的少女一样,不顾在场的所有陌生人,飞奔上楼梯,扑进了那个她倾心爱了十年的人的怀抱。余淮。那一刻,我只想到了余淮。我想起那个夜里,曾经—把将师兄推开的耿耿,也像此刻的洛枳一样,不管不顾地扑向了旁边的余淮,没羞没臊地亲他。他没有拒绝我。吻他的人不是那个坐同桌的怂包耿耿,那个耿耿没有这种勇气。是我。想要亲他,想要拥抱他,想要和他在一起,心疼他的坚持和妥协,想和他每一天一起面对未知的一切的,是我。过去和未来真的可以分得那么清楚吗?我低头看我的手掌,这只手算不对数学题,却拍得下似水流年,我从未将自己割裂成两部分,为什么要我算清楚爱的来源我想念他,这么多年从未断绝的想念。时间改变了我们,却没有改变爱。我拿起手机,给余淮发了一条短信。“我在晚秋高地。领**的那天上午,我给他发的最后一条短信,今天我用新的手机号重新发给他。我们的故事从那条短信之后中断,今天我要从这里,重新开始。那一年的夏天我没有等到的人,我今天一定会等到。关于我们的事情,错乱地浮现在眼前。他假装看不到我惨不忍睹的卷子,嘲笑我包书皮,拎着一兜子书送我回家,拉着流鼻血的我在操场上狂奔,连夜订正田字方格上的函数笔记, 怜着一棵树苗跨越半个城市……最终留下一句没能做到的;有我呢,别怕。他曾经喜欢这样平凡的一个我。现在轮到我了。余淮,有我呢。不管未来会发生什么,我一直在你身边,别怕。爱情的意义本就是两个人在一起,扭转命运的手腕。我们在一起,就是最好的。我看到我的少年远远走过来,一开始还是医院门口那个疏远的样子, 然后渐渐地、渐渐地绷不住脸上的笑意。笑得像个得逞了的坏小子。我知道他一定会来。那个站在打电话的大肚子叔叔旁边一脸不忿的少年那个站在红榜前对我说“我名字左边的那个人叫耿耿,跟我的名字连起来,正好是耿耿余淮”的少年;那个侧身执笔,装作随意的样子写下“最好的时光”的少年;家长会门外的走廊里孤零零等待的少年;在顶楼大声说“你要继续崇拜我”的少年;站在我家门口,说“以后有的是机会”的少年;或者是,放下红白机的手柄,说,“我也只能做到这些了”的男人;羞涩地挠着头,说“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日子过得跟流水账似的”那个男人;……他带着背后的岁月,呼啸而来。像一场七年前的洪讯,越过一整个靑春,时至今日终于漫到我的眼前。我们一起爬上坡去找那棵树。我一边找着一边嘟囔:“不会真的死了吧。”“没死,”他敲了我的脑袋一,“我上个星期还来看过呢。”我笑着看说漏嘴的家伙,直到他红着脸偏过头,拉起我的手跑到一棵挺拔的杨树前。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忽然指着树干说:“你看,我旁边那个人的名字叫耿耿,和我合在一起,刚好是耿耿余淮。”我笑着看他,说:“我就是耿耿。”那是我们的故事的开始。所以就让我们从这里重新开始吧。不枉我耿耿于怀这么多年。(全文wan)天天读书网(www.book.d78i.com)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