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厅里周旋一圈,正准备出去透透气,迎面遇着鸿运轮船公司的小儿子程继业,端了盘戒指饼干要给他,男孩略一挑眉,“又不是女人,谁吃这个。”程继业眯了眼笑道:“这可是张美婷托我送给你的。”男孩挑眉变皱眉,“谁是张美婷?”程继业立即瞪了眼,不能置信般,“刚才你不是答应了要教她骑马?”男孩“哦”一声,也不看那盘饼干就要往外走,“送你了。”却被程继业腆着笑拦住,“那明天我去教她?”男孩只一笑,“随便。”大步走出宴会厅。八岁的萧佑城闲闲倚在门柱边,遥望星空,不知道有人值得真心对待。番外八 我的自白最后的最后由我来讲述风从耳边轻轻拂过,带来远方风笛的乐声,婉转而悠扬,空气中隐隐飘有咖啡的味道,醇厚的香气,虽然不爱喝,可我喜欢它的气味。阳光不算浓烈,晒在身上,温暖而清爽,这样的春日午后,适合偷懒,适合怀念。我来这里有多久了?十年还是十一年?已经记不清,大概是因为日子过得太悠闲,悠闲到总是忘了时间。只记得那是个雨天,天色是晦晦的蓝,我那时因为年幼,性子是害羞而怯弱的,陌生的环境让我恐慌,只缩在墙角里,任人怎么唤都不肯动。就在那一刻见到她,像是突然降临的天使,略略歪了头看我,然后笑,整个世界都亮了。她转头问身边男人:“叫什么?”“Kitty.”她回头看我,稍稍压了右眉眉梢,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表情让我又欢喜又害怕,我于是往后缩了缩脖子,她伸手摸我的头,她的手指洁白而修长,像是白玉雕成的艺术品,触感的是温润的、微微的凉,并有淡淡的香气,我激动又紧张,于是又缩了缩脑袋。她右眉眉梢又往下压了压,我想我读懂了她的表情,是嫌弃。我当时非常慌张,我想说虽然我丑,但是我很温柔,我也想说我很好养,每天只吃两顿饭,可是很没出息的,我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出口,只是再一次缩了缩脑袋。她终于开口,“脸太大,看上去很笨。”......?_?......大......@_@ ......!_!......大脸?......O_O ...... ......还好...... T_T......不是赶我走......>_< ......于是我在这里住了下来,也渐渐没人记得我的本名,他们都叫我大脸。而她,成为了我的主人,我的女王陛下。身后有响动,不适时的打断了我的回忆,我有些不悦的回头,看见阿猫。阿猫其实是只拉布拉多猎犬,可是我一点都不怕他,因为他的主人是代镇西,是小王子,而我的主人,不仅是我的女王陛下,也是这个城堡的女王陛下。作为长辈,我多少还有些宽容大量之度,在瞪了阿猫一眼后,我懒洋洋站起来,慢腾腾伸了个懒腰,把后花园这块晒太阳的地方让了出来。庄园非常大,想当初我刚住进来时,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能摸清整个庄园的路,这事如果让我的父母或是兄弟姐妹们知道了,一定会骂我笨,毕竟我来自东方一个古老的家族,而家族引以为傲的特长之一,便是辩味识路。在穿过蔷薇花廊时,我听见不远的花丛后传来女子娇媚的声音,“亲爱的,你说,我是不是这世上最美的女人?”我皱眉,萧夏州的品味什么时候变这么差了,这样的女人也带回家?正想去瞧瞧是什么样的“天香国色”,听见少年懒洋洋的声音,“当然不是,最美的女人是我妈妈。”嗯,虽然我很看不惯萧夏州频繁换女友的花花公子作风,可有一点是欣赏的,至少他还是个诚实的孩子。花丛后的白色秋千上,金发少女正坐在少年怀里,表情微微的错愕,似乎觉得这个回答无法反驳,于是退而求其次,撅了嘴撒娇道:“那我和艾米丽呢,谁比较美?”“当然是你。”少年答得毫不犹豫,阳光般的笑容中带点坏坏的味道,低头吻住少女,少女闭了眼环住他的颈子,被迷到七荤八素的陶醉模样。我回到蔷薇花廊,继续淡定的走我的路,希望这个女孩被甩掉时能镇定些,最起码不要闹自杀。以萧夏州这几乎“举世闻名”的花名,漂亮女孩子们竟还是愿意飞蛾扑火,个个争先恐后的陷进来,不过也不奇怪。他可能在你生日时邀你烛光晚餐,特意为你弹一支钢琴曲,当着餐厅里所有客人的面,祝你生日快乐;他可能在某个非节日非纪念日的清晨,偷偷在你门口放满九百九十九朵鲜红玫瑰,只为给你个美丽的早晨;他可能在你等待歌剧无聊时,玩个小魔术逗你开心,然后变出块漂亮的巧克力送你;他可能为你接下决斗的挑战书,并在两分钟内潇洒利落的解决情敌;他可能在某个晴朗的夜晚,开着飞机载你上天,只为了带你看星星......就算抛开这所有的一切不谈,只凭他那一双眼睛,与他母亲一样美丽的眼睛,微微眯起时迷人的模样,便没有少女能拒绝......真是个愁人的孩子,我为我的女王陛下叹气。穿过蔷薇花廊,经过庄园东大门时看见了霄妈妈,正站在门边焦急向外张望,我于是知道,一定是代情词偷偷跑出去遛马了,她这几天感冒,明明昨晚还赖在她妈妈怀里哼哼唧唧的撒娇,说这疼那疼,委屈得不得了的小模样,才过了一夜,就不安份成这个样子。左右也没什么事,我来到霄妈妈身边,坐下来陪她一起等。太无聊去看两只画眉斗嘴,霄妈妈突然激动起来,我回头,远远看见白马载着小骑士......呃,确切的说,是载了一个大号的洋娃娃,慢悠悠回家来。洋娃娃到底还知道自己在感冒,黄色罩衫外穿了件红色外衣,鼓鼓囊囊的,颈子里还围了条黑色围巾,这不知道的,还以为过冬天呢。洋娃娃还没走到跟前,门口先出现个小邮差,捧一束粉百合,问霄妈妈丹西路怎么走,可是霄妈妈只要看见代情词,眼里就没别人了,没理他,虽然我很想告诉小伙子你完全走错方向了,可惜语言不通,爱莫能助。洋娃娃走得近了,却突然勒住马缰绳,静在那里。我眼神好,看见她一张小脸全皱在一块,手捂着鼻子,过了好一会,突然“阿湫!”一声,头一摇身子一抖,打了个喷嚏,然后眼圈红红的去看霄妈妈,满脸的无辜,心疼得霄妈妈赶紧跑过去,“我的小祖宗哎,吹着风了吧!”邮差小伙子被霄妈妈晾得久了,这会看见又来了个人,也赶紧跑过去,话还没能说一句,手里的百合却被洋娃娃一把抱了去,动作是潇洒利落的,态度是理所当然的。惊得小邮差愣在当场,不知如何是好了。哎,其实也怪不得洋娃娃,自打她过了十岁,不时就会有男孩子偷跑到她窗户底下唱歌,隔个三五月还会有男孩子为她决斗,收到的情书能堆满半个屋子,花更是几乎天天收,以至于到现在,她看见花就以为是送给自己的......小邮差低声嘀咕了一句我只是问路的,霄妈妈偏巧听见了,自己先臊红了脸,“哎呦我的小祖宗,人家这花不是送给你的。”洋娃娃本来已经经过小邮差了,闻言回过头,黑白分明的清澈双眼,瞪得大大的去看小邮差,“不是送我的?”小邮差大概没这么近见过粉嘟嘟的洋娃娃,还是能说话的,眼都看直了,半天才支支吾吾红着脸道:“是......是的......”洋娃娃嘴一撇,拽拽骑着马抱着百合,回家去了。只可怜那小邮差,傻傻站在那里,从此丢了魂。也是个愁人的孩子,我为我的女王陛下叹气。由后门进入城堡,眼前是一条长而宽的走廊,顶上的天花板吊得极高,水晶灯的影子浮在脚下的大理石地板上,也浮有我的影子。左手第三间小书房,我的女王陛下果然在这里。向南一排的落地窗,天鹅绒窗帘只束起一半,光在地板上落下水一样的光泽,米白色窗帘透出淡淡的金色,舒缓的音乐声由留声机中缓缓流泻,飘散在整个房间。她闭了眼倚靠在窗边,穿一件长至膝下的灰蓝色宽松罩衫,赤着足,微抬小臂,修长手指跟着节拍而跳舞,隔空弹钢琴。我小心翼翼走进屋,倚着沙发躺下,静静看我的女王陛下。她其实已经不年轻了,却如同陈年的酒,温润的玉,越品越香,越抚越亮......阳光在她周身镀上了一层浅浅的金,梦幻般发光......这样安静的时光,于我而言是最美的,如果男人能够不出现的话。男人从另一个房间进来,手中端一杯咖啡,却同我一样没有走近她,只是倚在门口,安静的看她......音乐混着咖啡的香味,一同弥漫在这个房间,仿佛起了奇妙的反应,熏得人昏昏欲醉,好似置身于梦境......梦境却被她打破,她微微扬了头,闭着眼笑问:“请我喝冰咖啡吗?”男人便也笑了,虽然我不情愿,可不得不承认,男人的笑声很好听,沉沉的,像大海。他走到她身边,揽过她的腰,“不冷不热,刚刚好。”然后低头,吻她。眼前的画面很美,很浪漫,很爱情,我却垂下眸打个哈欠,看着光影于地板上缓缓移动,只想提醒男人,等他吻完了,就不是刚刚好了。这样的事情我毕竟管不着,屋里渐渐热起来,沙发那头突然陷了下去,再不久,一件灰蓝色罩衫从天而降,刚好落在我身上,罩衫上有她的味道,暖暖的温泽,淡淡的清香,我贪婪的吸了几口,慢腾腾从罩衫下爬出来,慢腾腾从窗户翻出去,虽然我读书不多,“非礼勿视”这个道理还是懂的。也不知道那杯咖啡,她到底喝没喝。恍惚着就走到了南花园,实际上并不是花园,而是一个靶场,我踮起脚尖在门口望了望,代镇西果然在里头,沉着张小脸,玩射击。这孩子今年也不过十来岁,爱好却异于常人,喜欢琢磨摆弄各种冷热兵器,不是孩子玩们的玩具模型,是真的兵器。偏偏遇上了宠孩子毫无原则的爸爸,收藏品推满了两间地下室,堪比他妈妈的藏碟,堪比他爸爸的藏酒。在这件事上,我的女王陛下表现出了难得的不理智,我知道,她宠代镇西也是毫无原则的,因为四个孩子里,代镇西是唯一像他爸爸的......这女人的小心思啊......还是个愁人的孩子,我为我的女王陛下叹气。我摇了摇头,沿着墙角走向大门,想趁着天黑前出去溜一圈,刚出门没两步,路边花丛里突然毫无预兆闪出个什么!我胆子一向不大,吓得毛都乍起来了!......却不过是个五六岁的孩子,白色套头薄毛衣,白底黑色斑点奶牛背带裤,头上还戴了顶圆圆的白帽子,却盖不过粉嫩嫩的白皮肤,乌溜溜的黑眼珠。只是脸上有几抹黑灰,衣服上还沾了青草,身后跟着咪儿,比她还高的英国古代牧羊犬,这就是女王陛下的小女儿,萧丁儿。她笑嘻嘻看我,我觉得心里都乍了毛,不明白这个混世小魔王又在打什么鬼主意,她却从后面裤兜里摸出一根棒棒糖递给我,“吓着你了大脸。”拜托!我只吃水煮鱼的好不好?!道歉要不要这么没诚意啊!!大概是我脸色不太好,小魔王嘴一撇,好像是我道歉没诚意,“不要拉倒。”剥了糖纸塞进咪儿嘴里,那家伙谄媚的就差喵喵叫了,没原则的家伙。身后庄园里传来仆人们焦急的呼唤,“小公主?小公主你在哪里?”刻意压低了声音,是害怕让男女主人听到,小魔王还能抓紧最后的时间剥一根棒棒糖塞嘴里,然后含混对我说:“别说看见我了!”倏一下钻进花丛里,没了。不知去哪上房揭瓦去了。又是个愁人的孩子,我为我的女王陛下叹气。没人向我打听小魔王的去向,我也失了出门遛弯的兴致,还是回屋睡一觉,然后等着吃我的水煮鱼吧......最近好像越来越懒了......好像就是从这个春天开始,我变得嗜睡,睡眠的时间越来越长,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少,女王陛下渐渐也发觉了,有时我醒来,会发现自己躺在她怀里,而她正幽幽了眼神看我,像两汪潭,要将人溺毙了......我想对她说,不要为我难过,我很幸福,我已经很幸福了......猫的寿命一般在十二年到十七年,就在我即将迎来十二岁生日的那个冬天,一个清晨,女王陛下一家起得很早,他们要出门去打猎,而我竟是难得有了好精神,将他们一路送到了门口,女王陛下抱起我,亲了亲我的额头,“乖乖在家,让童妈给你做水煮鱼吃。”那一刻,我很想说我最爱吃你做的水煮鱼。那一刻,我很想说再陪陪我。那一刻,我很想说舍不得。可是我什么都没说,因为不管我说什么,她都听不懂,她也不会知道。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最后我在心里对她说——再见。不会再见的再见。我爱你。后记写后记对于我来说是件“很美又很痛”的事,会有种“终于解脱了”的感觉,也会舍不得,特别是对黎黎。坦白说,到目前为止,代黎是我最喜欢的女主角,就像帅帅说的那句话,“他的黎,还真挑不出让他不喜欢的地方,便是她对他生气,他也觉得好。”哈哈哈,这句话其实是我要说的O(∩_∩)O,哪怕黎黎“恃宠而骄”,我也觉得是顶顶可爱的O(∩_∩)O,所以在写文的过程中遇到几次对黎的质疑,我第一反应就是不能接受,言语也有些偏激,但其实有同学不喜欢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春春也说自己不能让所有人都喜欢,黎黎当然就更不能了,在此向那几位同学道个歉O(∩_∩)O,亲妈不能中立的看问题,希望大家能理解O(∩_∩)O。说完黎黎再谈谈帅帅,有不少人问过我帅帅的原型是谁,其实在整个写文的过程中,帅帅的形象一直都是模糊的,我到现在也不能确切的想象出他应该是个什么样的长相,他只是在做他“该做的事”。老实讲,我对笔下的男主角大多没什么感情,他们唯一的作用似乎只是“爱她宠她”,我想这也是图书馆葱文的一大通病,大家都过于关注女主,相较而言忽略了男主。可是帅帅对于我来说又有些不同,可能是因为这篇文写了一年,时间长了总会有感情,也可能是因为帅帅被我虐多了,俗话不是说,“感情不够虐来凑”嘛O_O 。(所以说女婿们,丈母娘虐你们是为了爱你们O_O )再说说这篇文里的其他角色,第一个要讲的当然是容少,容少大概是除主角外最让大家纠结的人物,很多同学希望他能有个好结局,可是容少这个人物在设定之初,他的作用就是用来“等黎黎一辈子”,我觉得黎黎这样的女子,就应该有个容少这样优秀的男人心甘情愿等她一辈子,没有这个结局,就没有容少这个人物了,O(∩_∩)O哈哈~(光速逃以免让容粉砸到)。再说薛飞瑶和近卫信树这两个争议人物,其实我都算不上讨厌,薛飞瑶这个角色我原本想塑造得比较精彩个性,希望能对黎黎起到一个正面烘托的作用,最后出来的效果不是很好,也算是差强人意,近卫这个人物和容少一样,也是为黎黎设计的,黎黎这样的女子,应该有个近卫这样的男人为她疯狂,大概因为我一早就知道了近卫的结局,所以不是那么恨。说到这里谈一下番外的问题,番外三 说不出口,番外四 爱恨之间,打算写的是朱淳和近卫信树,可是迟迟写不出来,总是理不出一个思路,最后决定放弃。。。给大家道个歉,就让神秘的男配继续神秘下去吧O(∩_∩)O如果给绝晓篇打三十分,那么我给代黎打七十,基本上写出了我想要表达的,文中虽然不乏雷点,但也有许多亮点,总体来说,至少我是满意的。这篇文得到过许多赞誉,当然也有诟病,有人说文章时代感不强,没有民国的味道,这点我承认,限于本人的文学功底不够,实在也写不出那种大气,那个时代的厚重感。我想要写的不过是小言情,供大家轻松之余,也请不要计较大多。还有人说文章到后来太拖沓了,有画蛇添足之嫌,我也明白,将结束的画面定格在“从此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然后留白,是经典的保险手法,可我不喜欢。从前看电影或者读小说,每每当男女主人公历尽艰难后终于在一起,故事也就结束了,我总觉得遗憾,我想知道,他们到底是怎样“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所以我没能做到适时的结尾,继续写了下去,写他们婚后的生活,写他们的孩子,或许不够吸引,或许不够甜蜜,或许会让人觉得没有想象中美好,还不如留白......也许这些情况都存在,可这是我想写的,所以我写了。选在今天结文,1月6号,是因为去年1月6号正式填坑,到现在刚好一年~~~~~泪,竟然过去一年了~~~~~感谢所有跟过坑的同学们,谢谢你们的支持与陪伴,谢谢你们的棉花,让我一年来都很棉花,感谢所有留过言的同学们,每一条我都有认真的看,记住了一些ID,也认识了一些朋友,很棉花,谢谢O(∩_∩)O谢谢绝代群里的各位同学,非常、妖、SS、飞飞、柠角、屁、君、云,我的部分已经写完了,剩下的部分你们要加油哦!谢谢坑王安家小粽子给俺许多的灵感与建议,乃的创意真的很好哦,就是速度龟了点。。。倒数第二个要感谢的依旧是我自己,其实我写文很慢,一晚上两三个小时,一般只能写一两千字,最后能完成近30万字的长篇,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谢谢自己。最后要感谢的当然还是我们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李小葱同学O(∩_∩)O,谢谢你所有的美,谢谢你所有的好,谢谢你愿意为我们唱歌,谢谢你愿意让我们陪伴,谢谢。后记也写这么多,真够啰嗦的,最后的最后,说句再见,不会再见的再见。